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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乐趣作文高中作文通用20篇

良知也许与生俱来,但保持良知要靠自觉磨练,小编收集了读书的乐趣作文高中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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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读书笔记红岩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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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向阳开……”每当我听到这首悠扬的歌曲,禁不住感慨万千。

江姐,许云峰,刘思扬……一群有着无比坚定信念和为了推翻黑暗势力甘愿牺牲自我的革命烈士,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他们向我诉说着那段难忘的历史,为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为了新中国的解放,为了千千万万劳苦大众的幸福,不畏艰难,视死如归。

书中许多章节都非常感人,使我唏嘘不已。如江姐在去川北的路上,她看到挂在城头的丈夫的头颅时的情景;受酷刑时宁死不屈的情景;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我最喜欢的是《红岩》绣红旗选段:江姐及狱友得知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在北京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激动不已。战友们不断轻声喊“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声音,像股热流,激荡着牢房,黑暗中,闪烁着一片晶亮的眼光。她们绣了一面红旗:一颗红星绣在中央,光芒四射,象征着党。四颗小星摆在四方,祖国大地,一片光明,一齐解放!凝望着闪光旗帜,汹涌澎湃,黎明在眼前招手,人们的心正随着红旗飘扬到远方,仿佛,漫漫长夜成了过去,人们粉碎了枷锁,自由地崛立在祖国的土地上。这一段人物的言语及心里的描写,非常细致深入,刻画出了人物对革命必胜的坚定信心及乐观主义精神,对未来的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我心中,江姐是最美的,对敌人的恨,对亲人战友的爱,已经融进了她的生命。虽遭敌人的百般摧残,但仍坚贞不屈。她永远定格在了二十九岁,但她是如此的美丽,如此的伟大!

读完《红岩》这本书后,使我深深感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革命先烈用鲜血和宝贵的生命换来的,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我能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聆听着老师耐心细致地讲解,这是多么幸福的事啊!但我在学习上有怕吃苦、畏难情绪,遇到小挫折便想要放弃,没有坚定的信念及为了理想而奋斗的决心。相比,革命烈士们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仍努力学习,我是多么的惭愧啊!

“红梅花儿开,朵朵放光彩,昂首怒放花万朵,香飘云天外,唤醒百花齐开放,高歌欢庆新春来新春来新春来……”这首歌将永远记在我心里,激励着我,永远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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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高中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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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闻《傅雷家书》其名是在老师的必读书目之中,所以我只好无可奈何地拿起这么一本书。仔细阅读之后,我才懂得了这其中的奥秘,比如艺术修养,人生道理和餐桌礼仪。

傅雷教授儿子在餐桌上礼仪的片段令我印象最深。“在饭桌上,两手不拿刀叉时,也要平放在桌面上,不能放在桌下,搁在自己腿上或膝盖上。你只要留心别的有教养的青年就可知道。刀叉尤其不要掉在盘上,叮叮当当的!”

这段话是傅雷告诉儿子学习不仅仅在音乐方面,还要在礼节方面多加注意。傅雷从生活细节上教育其子,可见对其子的爱与殷殷期望。傅雷在国外生活,傅雷教授其西方的餐桌礼仪,反映了傅雷对傅聪无微不至的关心。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母亲对我餐桌礼仪的教育。她时常说:“跟很多人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们不能随意入座,而是让年龄大的或者是主座的人先入座,待他们入座我们再入座。而且碗筷要轻放用碗筷或杯子时要记得轻拿轻放,不要发出很大的撞击声,不能打扰别人用餐。还有吃东西是不要发出声音,小口小口地吃,不要塞得满嘴都是,觉得有油渍或汤渍时要及时擦掉,不要被人看到不卫生的一面。”这是母亲时常提醒的,也是我一直铭记的。

良好的餐桌礼仪不仅是对社交礼仪的了解,也是对别人的尊重。孩子们并不是生来就懂得餐桌礼仪,他们需要父母的`教育,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需要父母的不断提醒以及不断强调所养成的一个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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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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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妮

读书能够拓展新的文化知识。

孔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当碰到高兴的事情或有什么好东西可以与好友、家人分享正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读书可以学习外国语言可以与外国人交流,成为至交或好友。

在这茫茫书海中,我认识了王羲之,我欣赏了他的飘若如云,我认识了司马迁读了他周游列国的《史记》,在《三国演义》里我认识了貂蝉、诸葛亮、吕布、曹操……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二年级我过生日时姐姐送了我一本《查理九世-鬼公主的嫁衣》,我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越读越有味。当我看完时已经是下午三点了。直到那时我才知道读书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从哪那以后我就经常用读书来充实自己。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有认真读书,我们才能选择自己人生的道路。所以我们要好好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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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生活高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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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历程对于我来说还不能算长,也就没有多少历史值得回顾。但在我这些年的人生经历中,除了孩提时代,其余的时间都在和书打交道,也就是一直在读书

因为学的是师范专业,毕业后又分到学校教书,于是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由学生到老师,与书的情缘不仅未改变,反而加深了。要教好书,就得读好书、好读书!

因此严格地说来,我们真正的读书生活是从学校毕业之后才开始的。因为这时,读书没人指定,没人限制,也没有人定期检查和督促,读什么书、什么时候读、怎么读等等全凭己意,最能体现读书之乐和个人兴趣爱好的特点。

读书的乐趣是要在读书的过程中才能享受和体会的,而对书的渴慕和喜爱却随时都能拥有。要读书,首先得要有书。因而购书的故事发生在读书之前,而且购书的乐趣也远胜于读书。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这样的情境:一个爱读书的人在书店里发现了他喜爱的书,而这时他恰恰又囊中羞涩(存在工资卡上的钱或压在箱子底下的钱仅够他的生活费),与好书相遇,那是怎样的一种情状呢?——他站在书架前,翻来覆去地看他喜欢的那些书,反复地摩挲、端详,打开又合上,放回去又取出来,左看右看而难以割舍!书的内容、印张、版式和封面设计都完美无缺,无可挑剔,就是书的价格与他口袋里的生活费过不去,那是怎样的一种诱惑和矛盾呵!……这样的情境我已记不清遭遇多少次了,当学生时遇到过,参加工作后也没有少见。而差不多每次到最后,我都是毅然决然地掏钱买下,仿佛生死抉择,大有一种战胜自我的自豪和悲壮!

读书可以远离浮华和喧嚣,回归自己平静而真实的内心;放眼历史,善待人生,你就不会为功名所累,为潮流所裹挟;你就会在独处时不感到孤单和寂寞,在热闹处保留一份清醒和冷静,体味平凡是福、平淡是真的生活况味和人生境界。

总之我是与书结了缘了,书成了我的终生伴侣,读书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可以说,读书改变了我过去的命运,并且也必定会改变我未来的命运——我将更加用心地珍惜它们、爱护它们,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息。

[我的读书生活高中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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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写读书乐趣的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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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给我带来知识;读书给我带来收获。读书使我们知识的行囊变得丰盈,读书方使我们的心灵丰满而又充实。读书给我们平淡的生活带来了乐趣的点滴,就如同在一张洁白的纸上渲染了美丽的色彩。

读书带给了我乐趣,但乐趣也是分类别的,有的是字面上的乐趣,就是所谓的幽默。而有的是像干燥的土地得到了知识的甘霖从而发自内心的感到有趣、快乐和满足。这两种,其实我更偏爱后者。

我以前不爱读书,但又不知何时起,家中那小小的书架子,稀稀拉拉的书本变成了巨大的书箱和密密层层的小书阁子,有同学问我,为什么喜欢书,读书和乐趣是作文画不上等号的呀。这叫我怎么回答呢,有趣是发自内心的,好吧,也许我并不是十分了解这种乐趣吧,但我却能真真切切体会到它。我只想说:不要刻意地去探索去捕捉,这样你永远也找不到它,即便你真的捉到了它,那也是短暂的。这就要用到我上面的那两种说法,比如,如果是字面上的乐趣,那它是来无影去无踪就像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但若是发自内心的,那就像蕙兰一样,持久又芳香,沁人心脾,令人回味,这才是有价值的乐趣。

读书=乐趣,多么神奇的公式!同学们,如果觉得生活平淡无味,你可以从书中,去寻找属于你的那份欢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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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读书笔记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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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一部悲剧,也是一部喜剧。说它是喜剧,因为它是古往今来第一部女性的颂歌,以女性为主题的小说。在曹雪芹的笔下,“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在贾宝玉眼里,他“见了女儿便觉得浑身清爽,见了男儿便觉得浊臭逼人”;在大观园里,有超凡脱俗的林黛玉,有雍容华贵的薛宝钗,有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有处世干练的王熙凤……在过去思想禁锢的年代,如此出色的一部小说,如此不凡的一部小说,怎能说不是一部喜剧?

然而,说它是一部悲剧,也确实如此。而导致这成为悲剧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主人公。黛玉本是书香门第的女子,比别人更出类拔萃。她刚进贾府的时候,贾府上上下下都称赞她,喜欢她。可是她太聪明了,锋芒都露了出来,她不像薛宝钗那样有心计,她嘴巴想说啥就说啥,比刀子还尖利。因此,贾府的人都有意疏远她。即使她很出色,贾母也很喜欢她,但是人们喜欢她完全是因为贾母,贾母至高无上,喜欢黛玉不过是对贾母的溜须拍马罢了。于是,在书中,我们真真切切听到黛玉的悲吟,知道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中的大观园,在她眼里却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场所;知道在清幽的潇湘馆里,她过的是“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以教泪洒窗纱湿”的凄凉长夜;知道在每次诗词比赛中,才华洋溢的她,每次忧愁的时候,也只能是“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太多太多的悲,太多太多的叹,太多太多的感,太多太多的痛。如此聪明出色的女子,在过去的年代,就这样被埋没、被遗弃、被淡忘,直到今天,黛玉的神情,的动作,的思想还在人们心中。

而在大观园里,唯一真正关心黛玉的,就只有贾宝玉了。贾宝玉,名副其实一块“假”宝玉。在贾府里,他是家长眼中的“混世魔王”。读书,不读;考功名,不考,他还大骂科举八股文是文人“饵名钓禄之阶”,批判考取功名制度。宝钗和袭人劝他,他却说:“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竟被世俗功名所污染了!”但吟诗作对,他却比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高出一筹。他和林黛玉骨子里都含有一种叛逆,但他是男子,不会受到唾弃。林黛玉在过去,仅是女流之辈,就算学富五车又有什么用?那时候,“女子无才便是德”。会纺织针线才是最重要的。黛玉那张嘴已经得罪不少人了,她就算是大观园里数一数二的才女又有什么用呢?可悲可叹啊!

《红楼梦》是历史性的悲剧,通过对封建豪门贾、史、王、薛四家从辉煌到腐败的过程描写,揭露了封建贵族家庭的极端腐朽,展示了它无可挽回的堕落和崩溃,以及必定灭亡的命运。虽然是必定灭亡,虽然是应该灭亡,但是,造就“灭亡”的这个社会,是很令人深思的。

有人说,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但是也只有当好的东西没有了,才能触动人心中的痛,也才更耐人寻味,回肠荡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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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的乐趣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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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下午,我坐在院子里,津津有味地读着手里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部小说。我被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被海伦那坚强勇敢的精神所感动。

俗话说:“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中,书是人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每个人都可以从书中懂得许多知识和人生道理。书,就是知识的宝库。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乐趣

从小我就爱看书。记得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因为不认字,没法自己读书,总是在睡觉前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这些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让小小的我喜欢上了书。

后来,渐渐长大,认识的字也逐渐增多。上一年级时,我学会了拼拼音,开始学着自己独立看一些带拼音的图画书。上三年级时,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能够看一些不带拼音的书籍。还记得那时,我读了一本名叫《安徒生童话》的书,印象最为深刻。当我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祈祷;当我读到‘丑小鸭’这个故事时,从中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不怕吃苦,坚持努力,这样才能取得成功。相信大家如果都能像丑小鸭一样努力,总有一天,也会变成一只只美丽的天鹅。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生活中有许多酸甜苦辣,让我懂得了珍惜生活。

从此,我越来越喜欢读书。

如今的我,已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到头来读过不少书,我总能从每一本书中学到不同新的知识。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书是智慧的源泉,更是知识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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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论语读书笔记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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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相信很多人都熟悉这几句话,但是你们知道它出自哪里吗?它就是中国古代巨著《论语》里的第一篇。这个寒假,我拜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在几千年的华夏文明史中,它一直被人们推崇为经典,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本书,是后人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论的一部著作。孔子的治国观点以及他评价古代圣贤的言论,是中国古代最基本、最简单、却又最不可缺少的道德修养准则。在古代这本书被视为儿童的启蒙读物。

我读完这本书后终于明白了它为什么被视为儿童的启蒙读物了。书中有这样几大部分:学而篇,为政篇,里仁篇······。这些篇目中的言论和故事告诉我们如何做学问,如何做人······

比如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为好学也已矣。“子夏的这句话意思是:”每天学习不知道的知识,每月都不忘自己学过的知识,这样就算是好学之人了。“这里我还看到了一个叫孙敬的好学之人,他经常把自己关在屋子中,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地读书。他刻苦到夜里读书困了,怕自己打瞌睡,就把绳子栓在头发上,把另一头固定在房梁上,这样他就不会看着看着睡着了。他就是凭借这样的刻苦学习精神,使自己成为了一代鸿儒。如果我们现在学习都能有他的这股头悬梁的劲头,还有什么学不成的呢?我想到自己看书时,看一会儿就想去玩,真是惭愧!对,我也要成为好学之人。只要下定决心,我能做到的。

再比如其中的这样一句话:”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始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意思是:”虽然会背《诗经》三百篇,但是把国家政治交给他,却不能治理;让他出使诸国,不能独立办事,虽背得多,但不会运用,又有何用呢?“读到这里我脑中立刻浮现了一个故事——《纸上谈兵》。故事的主人公赵括把兵法背的滚瓜烂熟,谈起打仗,他父亲是赵国有名的大将都说不过他。可赵王让他去带兵打仗,他却不会根据实际灵活变通,结果误国误民,惨死在战场上。这又让我明白了:我们既要成为好学之人多读书,同时也要学会灵活运用,做个会学之人,活学活用,知识才能转变成智慧。

书中还有许许多多深刻的道理,我仔细咀嚼,久久回味,像是亲自聆听了孔子的教导,也希望同学们有空来读一读这本书,体味经典,对话圣贤,它会让你终身受益,带你走向不远处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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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的乐趣作文结尾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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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题记

在喧嚣的世界中,充满新奇,充满诱惑,让人迷惘,在玩乐中失去了方向,究竟这一生将向何处,我们存在的乐趣在哪里?

我也曾迷惘,也曾彷徨,睁大了双眼却看不到前方,凄迷的眼睛任风吹雨狂。

袁隆平说:“我的乐趣在事业上面”。如一语惊醒梦中人般为我指明了方向。我们拥有生命的意义所在不就是为事业而奋斗,并乐此不疲吗?

我不禁想起袁隆平的一生是多么充实,多么快乐!他的目标是让人类远离饥饿,尽管这个目标太大、太遥远,但他在一步步努力。曾经我一直在想,会有这样远大理想、神圣事业的人一定相貌伟岸;可我在电视见到的竟是一个黑黑的、瘦小的、却极为和善、可爱的老人,就是这样瘦小的身躯顶住了烈日的晒烤,育出了被世人称奇的“东方魔稻”。他的事业让他快乐。

还有一位热爱自己事业的痴狂者——贝多芬,他一生创作了无数不朽的乐章,他对音乐的热爱是常人很难想象的。他有着火一样的头发,其实他更有一颗火一样的心。后来他患上耳疾,但他没有屈服,反而扼住了命运的咽喉,咬住小木杆听声,他的乐趣在于他的音乐事业,每当听到《命运交响曲》那雄浑的音乐响起,眼前便浮现出这位音乐巨人。

结尾:我也该为我的梦想而奋斗,人生短暂,我不愿那逝去的日子充满懊悔,而是让每一分钟都充满意义。我也将有我的事业,也许现在我该努力学习,我希翼着梦想插着翅膀,带我飞翔。

哪一天独上高楼,望天涯,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为梦想的事业而奋斗,所以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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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的乐趣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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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小朋友喜欢看电视,上网玩游戏……可我却喜欢看书,读书使人增长知识,生活中如果缺少了书,就将变得枯燥乏味,因此,读书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以前,我不怎么喜欢看书,妈妈总是跟我讲,要多看一些书,比如《小学生优秀作文》、《十万个为什么为》、《唐诗三百首》,她还说,一本好书就像一座宝藏,一篇好文章就是一盏灯,能给我知识,教我做人,使我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后来,在妈妈的监督下,我也看一些我感兴趣的书。每次测验我的作文没扣过低于九分,但在看了一些书后,我每次测验就不用绞尽脑汁来写作文了。我觉得还有一些书也很值得一读,如《十万个为什么》,每次妈妈切洋葱时,都会眼睛红红的,直流眼泪,这是怎么回事呢?最后我才知道,原来,切洋葱时会生成次碳酸,次碳酸随即又自然地重新组合形成可以引起流泪的化学物质——合丙烷醛硫氧化物。心想,要不看书,妈妈切洋葱的痛苦,将永远困绕妈妈。《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很多疑难问题都一一解答了。

妈妈还曾经跟我说过,要多看一些优秀的作文,把一些好的词语、句子、好的开头,结尾都记住,在自己写作文的时候,可以适当的灵活运用。上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关于场景描写的作文。我写了一篇去食堂进餐,写得很真实,老师给我打了一个优,并且有一般写得好的画上了波浪线,我心里美滋滋的。

因此,只要你常读书,就能从书中体会到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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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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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鸟语花香,品香茗读散文不亦乐乎:午后,阳光一米,倚阳光读小说不亦乐乎;静夜,月明星稀,靠窗边读诗词不亦乐乎。读书是快乐的。因为: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们离不开书;在前进的路途上奔跑,我们离不开书;在求学的世界中漫步,我们离不开书。书是我们的好朋友,读书更是一种乐趣,同时让我们成长前进。

读书好,在求学的路上,有这样一座阶梯,基石是书本,灵魂是知识,徐徐登上这座阶梯,我们看到“移舟泊烟渚,日暮客愁新”的乡思;“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的童稚;“大漠孤烟直,长河路日圆”的悲壮。我们看到《西游记》的神奇;《水浒传》的豪迈;《三国演义》的惋惜和《红楼梦》的悲凉。还有一个个神奇的数学符号,生活常识。我们的这位朋友,上通天文,下知地理,从古至今,由中到外,无所不通,无所不晓。

读好书,什么是好书呢?童年时,一本精美的故事书是好书;少年时,几本唐诗宋词是好书;上学时,崭新的教科书本是好书;而闲暇之际,轻松的杂志小说也是好书……我们不仅要读书,还要“会”读书,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一本好书,能冶炼我们的情操,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相反,一本好书,不仅起不到这些作用,还会污染我们的心灵,阻碍我们成长,前进。

读好书,常言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大海,没有水源穷尽的一天,读书与学习是一个艰苦的过程,我们必须“好读书”,以百折不回的毅力,勇往直前,方能采集到知识的果实,在知识的大殿中自由地漫步。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争当勤学好少年。

读书,从来都是让人快乐的,犹如一场春雨,一股春风,吹拂滋润着我们的心;犹如一盆炭火,温暖着每个心灰意冷的生命;又犹如一剂良药,是阴云遮不住的晴空,是一朵馨香的花朵,给我们快乐,也给我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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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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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看书,可是,我原来对书一点兴趣都没有,要说喜欢看书,还要从二年级说起。

人们都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可我还是不喜欢看书,但是天意不饶人,老师偏偏让我们每天看书,第二天还检查,可真是害苦了我啊!我为了可以应付检查,就囫囵吞枣的读了几篇,让妈妈签上字就行了。妈妈为了养成我看书的好习惯,放弃了她的最爱——QQ斗地主。只要我一回家,她和爸爸就各自拿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床头柜上,客厅的茶几上,几乎每个角落里都有书,就这样一星期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我终于爱上了看书,有时候还觉得不看书心里不舒服,在书中我们可以获得很多知识和快乐,有时候爸爸妈妈不知道的事情,你在书中就会得知。比如说我看了《世界未解之迷》之后,我神秘的问妈妈:“世界上有美人鱼吗?”妈妈说:“美人鱼只是一个童话。”我连说:“不不不,世界上是真的有美人鱼的,一种是一种鱼,全身黑溜溜的,坐在礁石上远看去好似一个黑衣人坐在那里。另一种是人身鱼尾的”人“,也会讲人话,科学家怀疑她们是猿人类进化的另一种高级动物。”当我讲完时,妈妈不解的问:“你是怎么知道的。”“这是我爱看书的功劳。”我神气的说。

一本童话书可以让你回味无穷,一本历史书,可以让你知道过去,放眼未来。一本科普书……同学们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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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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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就很喜欢读书,长大了以后,二姑和妈妈就带我去图书馆和新华书店看书。

每次去图书馆看书或借书的时候,我就像吃了兴奋豆一样兴奋!心想:肯定又可以收获一大桶“金子”了!

到了黑龙江省图书馆,在漂亮的书柜中找到我喜欢的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在书的世界里,我和蓝色星球的孩子一起打败欢乐古德;和柯南一起破案;和圆妈一起探索世界奥秘等等,时间仿佛为我而停止。光在图书馆看还不够,还要多借几本书,回到家里慢慢地看,慢慢地吸收书中的知识营养。每次我都看得非常入神,好像世界里只有我和书一样,我要让书成为我生命里的一部分。

我去新华书店看书就不一样啦,因为新华书店是卖书而不是看书的地方,所以我每次最多只待上一个多小时。我每次都带着一个小板凳,在安静空闲的地方看书,这样别人即不会影响到我,我也不会影响到别人。而且,我每次看书只看一半,因为读太多的书,太多的知识,我的大脑就会消化不掉的,到时,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虽说我每次只看一半,但是,回到家里以后,我会把后面的故事继续编下去,和作家比比赛,看是我编得生动,还是作者写得好。每次和作家“比赛”对于我来说,都会有很大收获的。而且我还知道了,作家哪里写得生动,哪里写得好,我也会学着点儿的。就像《小猪和圆妈》中的一句话:“假如,周日是个皮球的话,我一定要把它踢得远远的,可是就算就是个皮球也是踢走又弹回来的皮球”。这句话是我读这本书中最难忘的句子。在我写另一篇作文时就用到了这一句话,结果得到了好评。

读书给我的乐趣是无穷无尽的,我从书中学到的知识也是受益匪浅。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想到了一句话:“阅读可以改变一个人,人可以改变世界”。

我爱读书,读书给了我极大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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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乐趣多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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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学“书”,是在广袤无垠的平原中感受到“横”的舒展,在深山古藤上感受到“竖”的坚韧。观察、体验,他的书法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笔画与结构。

孔子学琴,在反复弹奏中思考乐曲的奥妙,在乐声中领悟这作曲者的高尚的追求。思考、领悟,使他的思想在音乐中升华。

李时珍学医,在质疑声中研读着书籍,在遍尝百草中验证真伪。质疑、实践,他的仁心已超越了医术本身。

我也很喜爱读书,虽然说没有“凿壁偷光”“囊萤映雪”那样辛苦,没有孔子“韦编三绝”那样的勤奋,但是,我却有着属于我自己特殊的读书方式。

当你走进我家时,你就会发现一个很奇怪的事。就是在我家,你随时随地都可以看见一样东西,那就是一—书。

在我家楼上、楼下都有书,书桌上、茶几上、床头柜上,到处都是书。我的爸爸妈妈都说我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整天书不离口。其实我觉得我是受了我妈妈的影响,因为小的时候,我妈妈就经常对我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等名言警句,而且我看过的书我妈妈基本上都看过,可以说,我妈妈看过的书只会比我多,不会比我少。所以说,我觉得我妈妈对我读书的影响是很大的。闲暇时,我和妈妈经常交流读书经验,互相探讨书中的内容。书是我和妈妈思想的纽带,我和她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当我捧着书阅读时,我就会感觉好像忘却了世间一切的得与失,只是单纯地沉醉在了书籍文字的美妙之中。世界上很难有东西是永恒存在的,但是作为人类精神财富的文字却是一个特例。

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写的是在一个游船上有很多的富人们嘲笑学者贫穷。学者却笑而不语,后来来了一群土匪,把富人们的钱都拖走了,再后来富人们成了穷人,而学者却成为了一名大学教授。

所以,我们可以没有财富,但是我们要有知识,要热爱读书。读书,使人深邃;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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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享受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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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是真真切切发自内心的喜爱。我读书并不索求什么,也不是为了什么,只是简单地享受沉浸在书中的乐趣罢了。也正是因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的时候,自己沉浸在书的世界中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呢!

记得前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天气又潮又热。因为写作业直到十点,所以根本无暇读书。前一天晚上,我刚从校图书馆借了本《汤姆·索亚历险记》,看了一半便上床睡了,今天在学校里心里直痒痒,好不容易挨到放学,说什么也要把它读完。

于是,一个小计谋在我脑中闪过。有办法了!待全家都熄灯睡觉后,我在黑暗中摸索到床头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心里一阵欢喜。接下来才是重头戏:我用一层厚厚的被子立成一个小帐篷状,再将手电筒打开。这样,便可以逃脱父母的眼睛读书了!

于是我急忙翻开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书中讲到汤姆和贝琪被困在山洞中,等待人们来救他们。我的心情随着情节的变化如海浪般翻涌着。渐渐地,我仿佛也融入到书中去了,就感觉自己也被困在山洞中焦急地等待着光明。此时此刻,我忘记了一切,仿佛全世界只剩下贝琪和汤姆。

天气很热,而我又拿一床厚厚的被子盖住自己,没过一会儿汗水便浸透了全身。再加上被子中的空气很少,我的呼吸也愈渐急促起来。可是,书中的情节亦如磁石般吸引着我,怎么也放不下。尽管此时已经大汗淋漓,但我仍旧乐此不疲地读着。也正是这种感觉,让我愈加兴奋,愈加想继续读下去。

终于,书中的汤姆和贝琪获救了!看到这儿,我的心情也跟着镇上的人们欢喜着,雀跃着!正想继续埋头读下去,可眼皮仿佛被口香糖黏住了似的怎么也睁不开。不得已,只好关上手电筒,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在枕边,带着汤姆的梦入睡了……

直到今天,我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还放在床边。偶尔拿起来看看,便会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不知为何,在这整本书中,我记忆最深刻的便是那天晚上读的那个情节,每句话、每个情节都记得清清楚楚。那天晚上,也是我唯一一次在被子里头读书的经历。

也许这就是读书的乐趣吧!尽管已经大汗淋漓,但仍能乐此不疲的读着。这种苦中作乐、自得其乐的感觉,也只有在读书时才能感觉得到。正是这种享受般的境界,才让我不停地阅读着、快乐着。享受读书的乐趣,这真的是件很美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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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的乐趣作文700字左右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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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生活中离不开书,书能让我开阔视野,也能让我增长知识。因此,书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里读书。妈回来了,我一点都没发觉。在我的房间里,只要我读书的时候,就是打雷我也不会听见的,因为我全身心的在读书。过了一会儿,妈走进我的房间说:“孩子,该吃饭了!”我坐在那里一动都没动,妈走到跟前推了我一把,我这才知道妈在我的身后。然后我跑到餐桌前匆匆地扒了两口饭,就对妈说:“我吃饱了。”说完,就回到了我的房间读起书来。妈拿我没办法,只好把饭端到了我的房间里,我一边读书,一边吃。

现在我正在看一本海伦.凯勒写的书,名字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讲海伦.凯勒四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但是她没有自卑,她以坚强的意志面对生活。读着这本书,我变得坚强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懦弱。如果一道数学题,我就算是想破了脑袋也要做出来。

名言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不但带给我快乐,也让我学到了知识。

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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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教版高中第六册五单元作文:《学会生存》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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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生存”包括三个层面的意思。

一是学会维持生活的知识与技能。这包括就业前接受教育和就业后接受继续教育。

二是争取有保障的生存权利。在信息社会中,经济、科技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不但是永恒的,而且变化的速度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快,我们不能指望一种教育和一定阶段的教育为社会成员服务终生。在工业化时代,如果一个人的工作被技术的发展所淘汰,这对他来讲,其后果是灾难性的。但是,在未来的岁月里,生产、工作的技能过时将会成为很普遍的事情,人们的生存权利常常面临挑战。生产的变革、产业结构的变化,必然要伴随着劳动力的流动。曾经丹麦的一位神学教育家创建了丹麦民众普及学校,其任务是教育成年农民如何应付急剧变化的自然环境。丹麦的农民教育相当普及。在从穷乡僻壤向大城市的移民浪潮中,所有那些取得成功的移民都是通过接受教育来学会对付新的经济问题、语言障碍,学会与陌生人相处的。

三是改善生存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学会生存”就要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方式,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终身学习,是指人的一生都要学习,从幼年、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老年,学习伴随人的整个生命历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学会生存》报告把终身学习与建立学习化社会结合起来。“学习化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学习成为整个社会成员一项经常的重要活动。创建学习化社会有赖于终身教育思想的普及,又有利于终身教育的实施与提高。

曾经读到了一篇名叫《挣扎才能生存》的文章,它讲述了一个因为怜悯而导致的悲剧:一个孩子在观察蛾出茧的过程时,由于觉得蛾出茧时钻得很辛苦,产生了怜悯心,便帮蛾把茧剪开了一个大洞。可是这只蛾由于没有经过钻出茧时的挣扎过程,翅膀没有力,很快就死了。与此同时,它引出了一种对教育的思考,对此我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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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的乐趣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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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喜欢在草丛间玩耍。细小的昆虫,多变的石头都是我的玩伴。有一次,我在草间看到一只不常见的虫子,它绿油油的,隐在草间,很难发现。这虫子,细胳膊细腿的,只有前肢像两把大镰刀,孤零零、静悄悄地躲在青草缝隙里。我叫来朋友一起参观我的新发现,大家都没见过这小东西,只有个大孩子在背后嘀咕了声:“这是螳螂吧!”大家没注意,叽喳议论了一番也就散开了。

直到上了小学,我开始认字、读书。有一次,一本《昆虫记》吸引了我的眼球。法布尔惟妙惟肖地描写,揭开了小小昆虫世界弱肉强食的一面。突然,我又看到了那只曾经的小绿虫子,那两把镰刀,我是认不错的。它被活灵活现地画在书的一角,两眼睛黑豆豆似的。原来,它就是螳螂啊,我见过的是螳螂啊!书中仔细的描写看得我津津有味,其实,它并非想象中弱小无依,螳螂可谓昆虫界乃至世界上最凶残的动物。因为,母螳螂在生下宝宝前,要吃掉公螳螂以保持体力。看到这里,惊得我脊背一凉。原来,大自然中,还有这么多细枝末节的常识,我还一无所知。全靠书本,让我长了大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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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活着的高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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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书名:《活着》作者:余华内容简介:《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 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句段欣赏:“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 ?? 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

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 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 真是什么样的人心 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读后感:《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只要活着,人生就有希望。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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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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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沈石溪的《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紫岚生下五条小狼,死了一条,剩下三雄一雌。紫岚分别培养长子黑仔儿,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儿子双毛成为狼王,但是它的孩子纷纷丧命,最后它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上。

我非常敬佩紫岚,她足智多谋,在她快要分娩时,大白狗要扑向她,她威吓大白狗,这样她的孩子才平安落地;她做事果断不含糊,为了更好的生存,它吃了即将死去的第五只小狼;她有着坚强的毅力,为了把小狼培养成狼王,她做了很多别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她也很自私,为了培养黑仔,蓝魂儿和其他小狼只能吃半饱,打猎打回来的东西都被黑仔挑去。作为母亲,她没有做到公平。但我理解她的用心良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黑仔成为狼王,在弱肉强食的森林里存活下来。

紫岚的爱是特别的,为了孩子的未来和前途,她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爱是让人敬佩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麻雀》这篇课文,在小麻雀被猎狗攻击时,老麻雀像一块石头一样落下来,她的这份勇敢源于她对小麻雀的爱,连凶猛的猎狗都退缩了。猎狗没有想到小小麻雀竟有如此大的胆量,它被这种伟大的母爱折服了。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尽管爱的方式不同,但是最能打动人心。“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本书非常不错,大家快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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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书的乐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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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大的乐趣就是读书。读书让我快乐无比,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每次一有书读,我就兴奋不已。

一次我去邻居家借书回来读,从下午一直读到晚上,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完全沉醉在书的海洋里。妈妈叫我好多遍,我都没听见,直到妈妈进了我的房间大声地喊我,我这才从书中回过神来。

读书有三种读法:早读、午读、晚读。我最喜欢晚读了,因为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我怀着一种安静的心态去读书。有时我会在书桌上放一杯咖啡或奶茶,一边读书一边闻着悠悠的香气,让人觉得在仙境中徜徉,久久陶醉在里面。我一般都会吃完晚饭就到书房去,一直读到夜里九、十点。

我特别喜欢在夏天的时候晚读,因为坐在窗边,有满天的星星和月亮陪着我一起晚读,觉得十分惬意。优雅的环境让人心悦诚服,记忆力会更好。每晚读书得到的启发也会更多,也可以体会作者写作时的心情,有时自己望着夜里的天空,也想像自己像作者一样出口成章。

读书给我无限的知识,给了我无限的乐趣,让我觉得人生非常有意义,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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