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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行阅读题【最新20篇】

说起阅读经典,首先就会碰到哪些作品可以成为经典这个问题。其实,所谓“经典”并没有定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阅读与经典同行征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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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阅读《茶花女》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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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好朋友;当我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著名大哲学家伏尔泰的金语就与我此时的心境想照应着,碰撞并激出热烈的青春火花。我认为一本好的书籍是可以由物质向意识形态转变的,它能使你喜使你忧,给你的心灵带来一次又一次巨大感触。

“你我天各一方的原因我也弄不清,

微不足道的理由是有的;我感到你悄悄爱上了别人,

唉!人世的纷纭:我为何远离你而去?!

我为何又重转回程?!

…… ”

这是法国著名小说家小仲马献给玛丽·杜普莱西的诗。这时,我又再一次捧起了这本著名——《茶花女》,尽管时隔一年之久,从书柜里将书抽出时,脑海里却还是会描摹出女主人公玛格丽特悲痛欲绝、无可奈何的面孔,同情之感油然而起。能够强烈打动我心炫的大概是这位烟花女子的悲惨命运,她的灵魂悲号,以及男主人公阿芒痛切肺腑的悔恨吧!

小仲马笔下塑造的女主人公玛格丽特形象鲜明,富有个性。她处处为了情人阿芒着想,不舍的花阿芒一分钱,为其牺牲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奢华生活,甚至不愿让阿芒去借债,卖掉了自己的马车、首饰、披肩所有的财产,决心和风尘生涯一刀两断,想着和阿芒一起在远离繁区的乡间过着简朴的家庭生活。但事与违愿,在阿芒父亲闻讯赶来且百般阻挠、逼迫下,玛格丽特的美梦就此粉碎,她忍痛牺牲自己的爱情。在父亲的谗言下,对爱人爱之弥深的阿芒不明真相,以为玛格丽特爱慕虚荣变心了,对她万般羞辱。最后终于使得玛格丽特心力交瘁,在冤屈与疾病的双重折磨下,饮恨黄泉。

与当时大多数混迹上流社会的烟花女子不同,玛格丽特凸显出的美丽、聪明善良,尽管沦落风尘,但是依然有着一颗纯洁、高尚的心灵。她渴望得到美好真诚的爱情,而当这样的希望破灭了,又甘愿自我牺牲去成全他人。这一切都使得这位为人们所不齿的烟花女子的形象闪烁圣洁的光辉。

《茶花女》当时一经出版就立刻轰动全法国,尽管上流社会十分恼怒地批评该书渲染了烟花女子生活,是“淫荡堕落”、“低级恶俗”的作品,但更多的人们则是为其真诚感人的故事所征服。小说真实反映了资产阶级道德的腐朽性质,揭露当时法国资本主义社会的淫靡之风盛行,这种压抑人性、摧残爱情的虚伪自私而又残酷的道德思想观念把那些因命运不平沦落风尘但却冰清玉洁的人们送入了坟墓,让人为之叹息,一如一朵简洁纯白的茶花就此凋落。

读完了书,我内心依旧跌宕起伏、犹意未尽,它让我明白每个人的处境都不相同,不能因为看见对方做了一些无法让人理解的行为就在心里为对方判死刑,社会存在着诸多的不公平,很多人身不由己,我们应该学着多去理解宽容他人,不要武断给他人下定义。这也是我热衷于阅读的原因,书中教会我的使我能够更好的做到自省自律,使我不断充实自己,同时我也喜欢摘抄书中有意义的句子,当在学习或是生活中迷茫失向时,我就会翻开来看看,它就会如一盏明灯替我照亮脚下的道路。

多看一些好书,它可以让你开阔视野、陶冶情操,使你受益匪浅,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阳光正好,就且与书相伴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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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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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一段稍长些的故事,甚至单单依靠这一则历险都无法凑齐作为一本书的厚度或字数。还记得我第一次看《小王子》的时候,花了一个多星期才看完这不长的童话。那开头直到中间都没能激起我的兴趣,只是那时常听起某人说“像小王子的日落那样……”如何如何,于是便把这无趣的薄书才一直看到结尾。一本被闲置在角落的《小王子》却时常在那之后让我想起了那人说的话。

玫瑰,狐狸,飞行员,小王子,还有猴面包树和沙漠间的无名小花在我心里扎根,不知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有了一本最爱的书。

“驯养”、“常规”这些朴素的字眼在其中都被予作者特别的理解。如果你不愿意被驯养,而且铁定不改,那你可以微笑着看,把它当成童话故事书,想象自己是国王。这样就请你不要寄望从它身上找到丝毫快乐的答案。如果你愿意被驯养,那么你可以躺在沙漠里看,和“被你驯养”或“驯养你的人”一起看,和它作真正的朋友,看穿箱子后面的秘密。不论一切都需要常规,而我们从其中获得报酬,“有了惦记”是其中最甜蜜的一个:一个人一旦让自己被人驯养后,就必须承担一点哭泣的风险……

“要是一个人看着一朵花,在千千万万的星群里,唯有她盛开着,只要看着星星,也会让他觉得快乐。”每每读到这一句,嘴角总是在不经意间勾起。《小王子》给了我多少似曾相识的温情,在不经意间被温暖了心房。因为想念着那世上独一无二的花朵,漫天的星光只因一朵高傲的玫瑰而闪亮。在经历无数旅行之后泪流满面:“那时的我太年轻。”于是悔恨着自己年轻的少不更事。我还想他,小王子。

不知道他在他的小星球上过得如何,他的玫瑰是不是还在等待之中亮着她天真的四颗刺。也许不知道他离开了有多久,只是在春夏秋冬之中凋零重生着不离寸步。那狐狸会不会怀念起那段日子。看见在风中舞动的片片金色麦田,于是便想起了他在风中凌乱的一头金发。聆听着风儿吹过麦田的声音,于是遂想起了小王子的笑颜。

于是遂想起了那段不长的童话,《小王子》,从相伴到相知,体味着孩童世界中的质朴与纯真,及生命中最宝贵却最易被忽略和忘记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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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走进阅读的世界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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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首儿歌,一句句诗文,一篇篇佳作……它们为我的生活增添了愉悦,使我爱上了阅读

小时候我尤爱读故事书,我喜欢那一个个吸引眼球的故事,并不关注它内在的道理。我喜欢英勇的战士,他们也成为我与小朋友们玩游戏时所扮演的角色。那时不论什么主角光环,团队精神,我只觉得,只要是正义的一方就会所向披靡。

等我长大时,我对阅读有了些许体会。它用白纸黑字的俨然布局描绘出一个个繁花似锦的世界,我开始品味人物之间的绵长情思,体会故事中的深刻道理,开始关心故事情节的发展,为故事中的人牵肠挂肚。

佛经云:“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我觉得一本书里其实就有一个世界。

曾经读书只关注那未知的故事,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黄金屋,也不是为了颜如玉,只是因为我已爱上这指尖的世界,喜欢指尖摩搓纸张时那沙沙的声音,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

一天下午,我放学后走进书房,只见那里耸立着两座“山”——四大名著和“哈利-波特”系列书籍,我两眼放光,便迫不及待地抄起一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三国演义》中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分合合,合合分分,人生不就是这样吗?我们也何必强求那么多?但我还是会为《红楼梦》中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而悲叹。品读水浒,朝廷派人招安,不仅只是给他们封小官,还让他们南征北伐,以致折兵损将;加上贪官的排挤,梁山弟兄们很快只剩寥寥几人,这样的惨剧让我痛心疾首。但《西游记》中猪八戒的憨厚模样却令我捧腹大笑。走进哈利-波特,我惊奇地发现:居然还有这么吸引人的故事。我成了一个忠实的哈利-波特的粉丝,我想像他那样勇敢的同邪恶势力作斗争,保护我想要保护的人。

像大鹏展翅,一瞬万里不回头,我爱上了阅读,一发不可收拾。像野兽对美女,越过种类的爱,我爱上了阅读,爱得一发不可收拾。像精卫填海,将小石头填入海里,我爱上了阅读,依旧是那样执著。

我对阅读有着持久不变的激情和焕然一新的热情,历久而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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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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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生活中,我们一定碰到过许多难题,而我们从阅读中就能解决。

一次,我在家里做作业,突然,从院子里传来一声尖叫。我急忙跑到院子里,发现妈妈在浇花的时候被蜜蜂蛰了一下,于是,我把妈妈带到卫生间里,用肥皂水在妈妈被蛰的地方抹了抹。抹完我就问:“妈妈,是不是好点了?”妈妈高兴地说:“的确好点了,你是从哪学到的?”我骄傲地说:“是我从书上学到的。”妈妈说:“你真厉害,今天中午我做你最喜欢吃的菜,奖励你!”我的心里乐开了花,高兴地到屋子里写字了。

还有一次,爸爸回到家里时带了一盆含羞草。因为当时我不知道它只要一被碰,便会害羞地收缩起来枝叶。我刚碰到它,就被吓了一跳,我以为我把含羞草弄死了,就跑到爸爸面前把我的担忧说了出来。爸爸说:“你不碰它,过一会儿它就会恢复原来的样子。”我听了爸爸的话,跑到含羞草那观察了一会儿,发现爸爸说的果然是真的——含羞草慢慢地展开了枝叶。我思考了一下,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呢?于是我回到房间查找了资料,才得知原因。我兴奋地跑到爸爸身边,把我刚才从资料上查找的有关含羞草的知识一字不差地告诉了爸爸。爸爸听了直夸我,我的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

通过这两件事,我明白了生活是离不开阅读的,阅读能让我们解决生活中许多疑惑,阅读也能让我从中收获许多快乐。我希望大家也多多阅读,让我们一起从中收获知识和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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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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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过程中,无数本书滋养着我,伴我度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如鱼和水,紧紧系在一起不可分开。臧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当一本书真正住进你的心里,你就会有这种感触。

小时受爸爸的影响,对书很感兴趣。爸爸便买来了几本名着以陶冶我的情致。但我太小,只是随便翻翻。

上学后发现小时爸爸买的书竟是四大名着,便来了兴致,随手拿了一本《水浒传》看看,却一下被吸引住了。小时的零碎记忆在一页页纸中被重现,记忆也随之深刻起来。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英雄豪杰所震撼着,感动着。

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贪官,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最大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急公好义的宋江,智慧多谋的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等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们是天上108位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倒贪官污吏,济世救民,颠覆了我们心中所谓的“义”。何为真正的义,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却说明了一点善、正即义,民心所向即义。他们用自己的义,反对朝廷的腐败。

但当他们实力达到顶峰时,宋江却不顾反对要朝廷招安即使有义,却依然要顾到忠。不是所有义都是大逆不道,也不是所有忠都不能与义并存。也是他们四处征伐,扫灭那些本与他们同道的贼。从那一刻开始,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扭转。即使如此,朝廷依然是朝廷,它永不会为了你一点战功,而天真地以为你以忠顺。所以,当他们得胜归来时,硬生生地拆散了他们。

直到现在,我依然为他们的结局而感叹。但转念一想,觉得又能怎样呢?或许那已是最好的结局了。那个时代成就了他们,却也毁灭了他们。但到最后,他们的情也依然存在,想起吴用、花荣随宋江自杀,我眼中便盈满了泪水。

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时间,只是为那一个个故事感叹,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空间,任思绪随那些好汉心神往之。

书,带着我的灵魂在一点一滴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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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水浒传个人阅读感悟反思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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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十几平米的小房间中,一个棕色古朴的书架傲然立于墙角,上面放满了各式各样的古今中外名著,但在它们之中,我最爱的还是翻看了无数遍的《水浒传》。

从书架上再次拿出那本有点褶皱的《水浒传》再次领略一番书中那群梁山好汉的风采。书中描绘了在一个佞臣当道,百姓饱受压榨的背景下,108位好汉不堪欺压,聚义水泊梁山,此后,众好汉带领手下,围剿其他势力,劫富济贫,除暴安良,但起义军队伍的逐渐壮大引起了朝廷重视并且受朝廷围剿,但是困剿失败,朝廷于是又想法子招安,但奈何朝廷__臣当道,好汉头领宋江在起义事业的巅峰时期选择了妥协、招安,最后服毒自尽,李逵、花荣等也随宋江而去。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人物形象最令我痴迷,那就是统领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子头”林冲。在一开始林冲是一个血气方刚、顶天立地的君子,一心报国却遭到__臣高衙内的百般陷害。他本可就此辞官离去,但满腹经纶,身怀绝技的他不甘心,最终误入白虎堂,身败名裂,幸得师弟鲁智深相救,才保全一命。而我最喜欢的便是火烧草料场的那一章,每当看到林冲用银枪洞穿仇人陆虞候那一刻,我都重重地舒一口气,仿佛只有这样在我心中林冲所遇的不公,所受的委屈才能够随着这口抒发出来。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道执念,很多人都是依靠着这道执念才努力地活着。试想一下,连林冲这样一心为国的人都落得如此下场,被逼上梁山,那其他的忠义之士又怎能自如地生活在那黑暗的世界中?

有许多人都说《水浒传》中的108位梁山好汉最终都落得一个凄惨的下场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人生在世,又有多少人能像他们这般洒脱地活着呢?众兄弟做事只讲一个“义”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明知当今朝廷黑暗,却还是拿出了以卵击石的勇气,只为堂堂正正地活着。从五湖四海而来,组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结成了牢不可破的血肉纽带和见弟情谊。这才是真正的兄弟,不顾生死,永不抛弃“忠”和“义”,兄弟的真谛尽在于此,溢于言表。

每当我拿起一本名著,里面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令我深陷其中;里面巧夺天工的绝句令我流连忘返,还有那纵情山河万里,肆意九州五岳的傲世情怀令我内心激昂。虽一路风雨,但有名著与我相伴,我并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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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学生阅读《西游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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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木偶奇遇记》《斑羚飞度》《水浒传》……都是我喜欢的书,但让我百读不厌的书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里面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一心想修得正果的唐僧,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生怕死又好吃贪睡的猪八戒;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得了真经。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

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举棒打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垃圾,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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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骆驼祥子》阅读感悟800字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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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终于读完了第一本老舍,不愧是差一点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文字的确不错,没有办法修改,只有学习的份,可以说是一边读,一边当作一本语文书来学习。

其次就情节来讲,非常非常地让人绝望。整本书的情节说简单也简单,就是希望-失望-希望-失望,以这样的节奏下去,这本书永远也不会有一个结局,可以连载无限多期。在读的过程中,我一直心存一个疑惑:知道这本书的结局一定是某种淡漠的血色的悲哀,只是不知道这个结局会在何种情况下被提出。没想到结局还是来的有些突兀,也不知道是老舍写到后来觉得字数凑得够啦,或是觉得想不出什么新的情节了,或是对祥子的悲哀也觉得够惨的了,就草草地结局了这本书。但为什么最后话峰一转,把忠诚又正直的祥子归结为个人主义了呢?虽然在整本书中,祥子一直很看重钱,但也是迫不得已的,谁不愿意衣食无忧、不用为钱财操心呢?

从我的角度来说,我认为祥子性格中的几点与我非常吻合,好的文学是能够经历时间的洗礼还能够熠熠生辉的,这是祥子的优点之一。

从文学的角度来说,老舍就像一位历经沧桑的北平老者,就像书里的祥子那样经历风雨的车夫,用地道的北平话将祥子的遭遇娓娓道来。这是他的语言特点之一。其次,在他的语言特点笼罩下,显出一股浑然天成的质朴与老实,但是老舍本身有高超的文艺技巧,他能屈能伸,虽然可以用嘴接地气的文字来描绘底层人民,也可以通过底层人民的眼、耳、口、鼻各个五官,用心感受北平的每一面。

在人物塑造上,虽然有豆友评论说全书只以祥子的视角直来直去,一根筋,其他人物的出现是专门为了欺侮祥子而出现,或者衬托祥子而出现,别的没有什么存在意义。不可否认,确实有这种情况,但不妨将本书视为骆驼祥子的一本传记,为了突显祥子的一生,也就不便于描绘其他人的生活。不如把单单一个祥子看作是整个社会底层的一个典型,虽说是只写了祥子,但是可以从中看到千千万万个祥子。而如今,我们身边也还是存在着千千万万个祥子,可是我从里都没有意识到过,从来都没有从一系列意象中抓出一个共同点,从而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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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水浒传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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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年少时没有过仗剑走天涯的梦;谁没有羡慕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逍遥生活;谁又不曾想象过自己武功高强,正义勇敢,在战场上竭力厮杀。有这么一群人,他们重情重义,嫉恶如仇,这一百单八名好汉名扬四海,威震八方。

我很想穿越去那个朝代,也像鲁达武松般要酒要肉。俗话说无酒不成事,若是少了酒,哪还能有大闹五台山,哪还能有醉打蒋门神,哪还有一百零八位好汉!这酒就像强力粘胶一般将好汉们紧紧团在一起,任凭风吹雨打也始终凝聚在一起,造就了这个朝代的神话。

我很敬佩吴用。他是众多好汉中唯一武功一般的人,但他却给人很不平凡的印象。他用计如有神助,从智取生辰纲开始,他的神机妙算没有一次不令人叹服。在取生辰纲过程中,他仿佛能窥视人心,巧妙利用防范心理,使处处谨慎的杨志也未能避免中计。吴用不伤一毫便大获全胜,正如后人评价的:“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他虽狡诈,却心术生得端正,从未有过不义之心,相比宋江的哄骗之术,吴用显得忠诚得多。吴用与宋江看似宋江罩着吴用,实是吴用罩着宋江。如此足智多谋,赤胆忠心,怎不谓之英雄?

鲁智深是最可爱的一位好汉了。他的出场就极其血腥,这注定了他的结局:“听潮而圆,见信而寂。”你对他的第一印象一定是粗枝大叶,可是随着情节的发展,你会发现他的心思似女人家细腻,他先安排金氏父女离开,再去寻郑屠户;在林冲刺配沧州后一路跟随,才免得林冲在野猪林遇害。其个性特点被作者刻化得十分鲜明。此般见义勇为,自可称之为英雄。

林冲是最能忍的。他的妻子被人调戏,他能忍;他被设计误入白虎堂,也能忍;就算在野猪林差点丧命后,他还是忍;在草料场被烧听见陆迁的话后,他终于再也忍不了了,雪夜上梁山。即便在梁山受到王伦等人的挤兑,却依然忍气吞声。这种逆来顺受的心性使他刚硬不起来,这种隐忍是刻在骨子里,改变不了的。但在关键时刻,总能拍案而起,例如火并王伦,这样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梁山故事。

他曾是枪棒教头,一身的武功却从未轻易展露。令人感动的便是他与鲁智深的兄弟之情了。林冲在深山独有一名好友就是鲁智深,他叫鲁智深一声哥哥,鲁智深圆寂后,林冲也暴死他墓前,这悲剧的结局也正是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的结局。这样的武艺高强,论为英雄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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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鹿斑比》亲子阅读感悟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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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晚上睡前,陪孩子一起读完了《小鹿斑比》这本书,故事主要讲述了小鹿斑比从蹒跚学步到历经磨难,最后成长为鹿王的经过。

小鹿斑比成为鹿王之前,经历了这些坎坷事:前往草地,认识朋友,母亲失踪,找回母亲,遇到鹿王,猎人来了,失去朋友和亲人等等。后来鹿王的出现,以及斑比的种.种经历和重重磨难,让它学到了很多东西,尤其是坚强,自立,自强和勇敢。斑比经过许许多多的困苦和磨难,让它学用自己的坚强和勇敢去克服一切困难,保护自己和弱小同伴,使它懂得了生活需要积累和学习,要凭借坚强和勇气才能生存下去,最后,它成为了一个勇敢又聪明的真正的鹿王。

孩子的成长也和斑比的成长一样,要让她克服恐惧,自卑,自私,懒惰等不良习惯,从而养成独立,自立,自强的好习惯,能够坚强勇敢,积极的面对自己所经历的挫折,勇敢的解决问题,克服困难;能够像小鹿斑比一样,勇敢坚强的面对自己的生活,用自己的能力来赢得属于自己的荣誉,而不能做温室里的花朵。这不就是孩子教育问题吗?孩子的学校教育,由老师们辛勤完成,而孩子的家庭教育则有我们家长来言传身教,潜移默化。温室里的鲜花,其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绿草;笼子里的动物,其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不一定比得上大山中的同类。同样,对孩子的教育,也应该是让孩子自立,自强,勇敢,坚强。学会应对挫折,培养其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团结友爱的精神,积极向上的心态,培养坚强勇敢的性格。有意识的锻炼其承受挫折的心理素质,最终使其拥有强劲的翅膀,能在人生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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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伊索寓言》阅读感受300字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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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是一本很有魅力的书,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却能告诉我们大道理,这就是这本书所拥有的魅力。

我给大家来讲一讲《北风和太阳》的故事,一天北风找到太阳说要比试比试,比试什么呢?原来是他们两个来比谁最先让人类把外套脱掉,北风心想谁能扛得住我的风,我的风力是很大的,这次我赢定了。到了比试的那一天,北风把人类吹的直哆嗦,北风并没有把人类的外套吹掉,反而还把衣服抓得更紧。太阳呢,把人类晒得很热,人类自然而然的就脱掉了外套,北风认输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的时候不要太骄傲,你想象的你自己赢定了,但你肯定没有想象到对方的实力。

就像是上次拳王张伟丽打乔安娜,乔安娜还以为自己肯定赢了,把张伟丽打地打的满地找牙,但是结果却是她满地找牙。

伊索寓言的魅力,大家感受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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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语文高二作文阅读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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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了,迷迷糊糊中,我看到了舍友回来的身影。

又是这么晚才回来呀,我心头闪过这个想法,随及又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发现床头有点细微的光亮,半眯着眼,我发现舍友的床头还开着一盏小灯,刚好照到她自己,倒也不会影响到别人。

我用手擦了下眼睛,下意识地问道:“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休息呢?太晚睡对身体不好!”

“嗯,我知道,但就是睡不着。”她的声音很低,听得起来也是有点疲惫的,这种很困又睡不着的失眠状态我也有过,很难受。

“为什么睡不着,都快天亮了,还是早点睡吧。”

“感觉压力大!”她轻轻地回道,“马上要过年了,又一年了,还是觉得很迷茫!”

这一回,我没有答话,对于这样的话题,我也不知道要接才能让她走出这种消极的情绪,只能闷闷地说一声:“别想了,先睡吧。”

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年轻人面对过年开始有了不一样的心态,混得好的过年对他们来说,也会觉得又长大了一岁,或者说又老了一岁,但是事业家庭孩子都在往更好的方面去发展。混得一般的或者说不如以前的话,对过年是又爱又怕,学生被问成绩,大一点的问工作,问薪酬,问对象,问车问房,问孩子。

成长有成长的烦恼,但每一个都是这么过来的,每一个人的每一天之于他自己都是崭新的。

所以,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要勇敢地面对自己的成长,努力地发掘出它带给我们的快乐与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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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阅读初二作文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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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吧!尽情地读吧!”我高兴地说。终于盼到了双休日,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我又坐到了我家高高的书柜前面。

我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但我的爱好是阅读,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每天我都要在“书的海洋”里畅游一番,阅读已成为我一天中必不可少的工作,我与书已结下了浓厚的友谊。妈妈有时开玩笑,说我和书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有的同学说,读书多枯燥呀,一点都没有电视好看。可是我觉得如果用真诚的心情去看待这些文字,它们就会动起来,让你感觉到身临其境的奇妙。您瞧,一会儿,调皮的风儿把我吹进无边无际的大海,转眼我已经是美人鱼了;一会儿我又躺在大森林的草地上,和小动物们做起了好玩的游戏;一会儿我又来到了高高的山巅,与白云仙子聊天……

阅读让我走进了神奇的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哈利_波特一起,挥舞着神奇的魔杖,挑战邪--恶的伏地魔;阅读让我来到了矮人国的知识迷宫,和小精灵一起回答各种各样离奇的问题,享受闯关的快乐;阅读让我坐上了时空穿梭机,穿越时空,与蓝猫、淘气一起探索恐龙时代的奥秘……

阅读,让我张开了想象的翅膀,它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而且它开阔了我的眼界,增长了我的知识,让我成为了同学眼中的“小百科”。阅读真的让我“受益非浅”。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张开想象的翅膀,将“阅读”进行到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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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西游记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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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之一,我在五、六岁时就听过快板书《西游记》,从那时起《西游记》中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就在我的记忆中扎下了根。前些年我又观看了电视剧《西游记》和《西游记续》,当我每次观看时总是被那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真是一种美的享受。

这次我利用假期的时间细读《西游记》使我受益匪浅,感慨颇多。当中所体现出的思想乃至精神就是在当今社会也是倍受推崇的。

《西游记》通篇体现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当唐太宗李世明送别唐僧时送给他一包故乡的土作为纪念,并且说:“宁爱家乡一捧土,不爱他乡万两金。”唐僧师徒之所以能够克服让人难以想象的种种困难最终取回真经,就是因为有爱国主义精神在支撑着他们勇往直前。比如当他们走到女儿国时,多情、漂亮的女国王愿以倾国的财富招唐僧为国王,她为皇后,但唐僧却不为金钱、权利和美色所动,依然踏上西去取经之路。

唐僧师徒目标明确,为达到目标勇往直前,不畏艰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唐僧师徒西去取经是为了让大唐的子民能够减少杀伐分争,能够崇尚真、善、美,使人们都能过上幸福的日子。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唐僧师徒离别家乡故土,义无返顾地踏上取经之路,他们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真是九死一生,用了十四年的时间终于取回了真经。

我们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唐僧师徒取经走了数万里,好事做得数不清。当他们师徒路过陈家庄时,得知通天河中有一个妖精每年都要吃一双童男女,才肯为当地百姓降祥雨。悟空和八戒冒着生命危险变成了一对童男女等着妖精来吃。最后他们为陈家庄的百姓除掉了这个妖精。

小说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孝顺长辈的思想。唐僧有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他们个个孝顺,师傅骑马,他们步行探路、牵马、挑行李,为师傅去化斋饭,当师傅有危险时他们个个奋不顾身地去搭救师傅。

“合作”是唐僧师徒取经成功的关键,光靠一个人是不能完成这一艰巨任务的,正因为有了唐僧的坚定想念,有了悟空的机智勇敢,和有了八戒、沙和尚这两个好帮手,他们师徒四人才经历千难万险,最终取回了真经。

我认为读书不要只停留在表面,而要深入思考,从而使自己不断从书中吸取更多的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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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伴我成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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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有身体的成长和精神的成长,而一个人精神的成长断断离不开书籍的供养。寒假,偶然翻开《成长是一个勇敢的漂流》这本书,在书中仿佛看到了我,还有我的母亲。

书中讲述了在作者六岁的时候,由父亲为他发蒙,读的是《三字经》,第一天上的课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而作者却朗诵了“半天”。第二天上课,让他背“孟子见梁惠王”,背错了一字,会打一下手板。不知那是打了多少下。作者失声痛哭,而旁边的母亲也在偷偷地哭。母亲并没有丝毫祖护之意,且勉强着、硬着头皮说“打得好!”,“打得好”这三个字可见母亲是多么心疼,而又多么希望他的儿子上进啊。为了让他的儿子成为有用之人。才违心地说“打得好”!他的母亲是多么爱他,可为了望子成龙,不得不严格管教!背完后,母亲含着泪把他抱在怀里,吻了吻他的额头,轻轻地把被子盖上。

由此,我想到我自己,我的母亲也很爱我,我干什么都不会去阻拦。偏偏在学习上,严格管教。字迹要工整,练成又快又好的程度。不会的词、字,自己去查找。意思不懂,自己看着去理解。数学题不会的,自己要多动脑,多思考。直到真的不会,才会指导我一两步。当时我就想:母亲,你还爱我吗?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母亲对我的爱比天还高,比海还深,无法用语言描述。母爱也无处不在,失落时,给我带来希望;伤心时,给我带来安慰;饥渴时,给我带来甘露。她表达爱的方式不同,有时是温柔的,有时是严苛的。起初,我会因为她的要求严格而心怀不满。而现在,我懂得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想对她说:“我爱您!”

作者八岁时,一个万籁俱寂的夜里,母亲深夜为他做鞋。他找借口起床陪母亲一会儿,母亲都不让,要他回去睡。作者只听到嘀嗒的钟声和可以微微闻得到母亲的呼吸。多么感人的一幕,多么心酸的一幕。为了照顾年幼的孩子,妈妈经常不能好好休息,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世上有一种爱,博大无私,它--最平凡的母爱。

我的母亲为了我,很辛苦、很疲倦。早上,比我起得还早,为了给我做饭,睡不上个好觉。她有自己的工作,还要忙着家务活。晚上,还要想着全家人一天要吃的饭菜,去街上购买。回到家里,还要坐下来听我讲校园里发生的有趣的事。她就一天到晚这样忙碌着,眼睛疲劳的都睁不开,也要给我检查作业。要问什么人最辛苦?当然是母亲。也许只有母亲是永远不知疲倦的。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母亲是多么劳累。母爱无痕,就像太阳,走到何处,都能感受到她的温暖。成功时,你有很多的朋友夸奖你;失败时,只有父母知道你心里有多苦。母爱是无私、伟大、崇高的。是她献给了我光和热,让我茁壮成长。学会感恩,孝敬父母。我们有太多理由去回报父母了。谢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爱的珍贵,让我一下子成长了许多,理解了父母的爱,懂得了他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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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生阅读《西游记》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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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四大名著,曹雪芹的《红楼梦》;施耐庵的《水浒传》;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吴承思的《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有许多人物,各种各样。但主要人物就是唐僧、孙悟空、沙和尚还有猪八戒,师徒四人一路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到达西天取回了真经。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就孙悟空了,第一我喜欢他的七十二变,在和怪兽打斗的时候常常会变成小房子、小蚊子之类的东西,让怪兽防不胜防。每次遇难都是孙悟空想出办法,救出师傅师弟。这说明孙悟空很聪明,遇事多动脑筋。这和我们生活一样,打不过别人就要智取。

第二我佩服孙悟空有一双火眼金睛和刀枪不入的身体,和怪兽打拼时,它们都被孙悟空打的落花流水,双眼直冒金星,可孙悟空却毫发无损。你看那个白骨精伪装得多像呀!猪八戒与唐僧都被骗了,只是孙悟空就是不上当。这也说明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有多么厉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好多这样的“白骨精”需要我们分辨清楚,我要是有一对就火眼金睛就好了,这样我就能辨别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了。

第三我同情孙悟空,他特别能吃屈。因为每次都是师傅辨别不了是妖还是人,冤枉他,就会念紧箍咒,让孙悟空疼得死去活来、头疼欲裂,痛得直撞墙。就是这样对了还要受紧箍咒的气,但孙悟空依然忍着痛,打败敌人,保护师傅。我觉得孙悟空受了这么多委屈,可师傅还是误会了孙悟空,没有理解孙悟空的好意。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孙悟空还是对师傅全心全意,宁可自己付出生命也要保护师傅。

我还喜欢孙悟空的大闹天宫时的英勇不屈,渴望自由,反抗压迫,大胆无畏,多让人喜爱啊!读了西游记,让我永久难忘,在我的记忆里也画下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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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阅读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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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花的季节,阅读辉煌的黎明;如水的心境,阅读幽静的夕阳;如雪的灵魂,阅读奇妙的童话;如梦的岁月,阅读壮丽的人生。——题记

享受阅读,阅读便如一首歌,歌到情处泪双流。阅读,我们为李清照“人比黄花瘦”的伤感而叹息,为王维“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的友谊而感动,为林黛玉“两弯似蹙非蹙卷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的易碎而怜惜,这些都使我们的新为之一颤,被他们所感动。

享受阅读,阅读便如一杯酒,酒将醉时笑语稠。或许,有人会说阅读是一件苦差事,是在喝苦口的中药。其实,阅读就像蜜蜂飞翔在花丛中一样欢快的哼着歌儿、大口大口的汲取其中的营养。享受阅读,便会改变自己无知的看法,真正享受遨游在知识海洋中的乐趣。

享受阅读,阅读便像一首诗,诗言有尽意难尽。我们知道“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五柳先生的故事,但谁能真正理解他被贬是的无奈与凄凉?那种有抱负却无处施展,有才能却无用武之地的愤懑难平之心又有谁能够了解?“羽扇纶巾,谈笑间强橹灰飞烟灭”已经给我们塑造出一位儒雅飘逸的文人形象,但他的意气风发、聪明智慧又何以体现呢?

享受阅读,阅读便像一杯茶,茶香满口情悠悠。“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情景或许让你惊讶不已,不免为大自然的奇妙而拍案惊叫;“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的提醒,使我们再次感叹日月如梭这个早已熟烂于胸的道理;“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朝气蓬勃要求我们迸发出激情,迎接未来的挑战。

享受阅读,便是享受人生的一分一秒,享受世间的一草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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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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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情的海洋并非一帆风顺,人们却总是肆意妄为。虽然总有人看不到彼岸的花海而葬身鱼腹,但依然有人抵达彼岸。

——题记

朋友推荐我去读读《傲慢偏见》,一开始我是拒绝的,随手放开却又被这本书所吸引,一口气读下来满口余香。很难想象简·奥斯汀这位平凡的英国女子能写出如此佳作。

整本书叙述了四段婚姻,夏洛特与柯林斯的巧合之遇,威克汉姆和莉迪亚的命中注定,简和宾利的理所当然,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终成眷属。前两段的婚姻都是没有爱情基础的结合,必然不会长久。相比之下,简和宾利自然在爱情发酵下结合是天作之美,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结合自然也是一段佳话。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的偏见到理解,再到相爱,他们从此就再也无法分开了。

从刚开始达西的傲慢,引起伊丽莎白对他的反感。而后来的威克汉姆添油加醋的中伤,让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更大了。达西虽然在不断接触中对她产生了兴趣,但未表明心意。之后,他就离开了。

随着宾利一家的离开,柯林斯的故事不断展开,伊丽莎白在包德尔夫人家又遇到了达西,面对包德尔夫人的处处为难,伊丽莎白总是能巧妙应对。

达西终于对伊丽莎白表达了自己对她的爱意。但之前的偏见让伊丽莎白拒绝了他。随后一封已来的解释信,虽然消除了误会,但也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不久,伊丽莎白来到了达西的庄园,再次相遇的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尽管有包德尔夫人的阻挠,以及之后威克汉姆与丽迪亚私奔的麻烦,也依然无法阻挡这两人的爱情发展。

最初的傲慢与偏见,共处的微妙发现,相遇的冰释前嫌,再遇的热恋升温。他们虽然没有一见钟情的感觉,但却在一断了解中找到自己的归宿。

就像伊丽莎白对达西说的那样“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

“傲慢是所有人的一种弊病。”文中的达西虽然傲慢,但和柯林斯的无趣、奉承,威克汉姆的花言巧语却显得真诚。伊丽莎白在面对包德尔夫人的处处为难,却依然从容不迫,理性聪明慧,贝内特夫人的孤陋寡闻,丽迪亚的轻浮,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同样也是我欣赏的一点。

简和宾利的理所当然的爱情,是在两人一见钟情发酵下,变得越发甜蜜,最终的结合,也是值得称赞的。

虽然,他们的爱情并不像史诗一样宏伟,但却有独特的味道。没有让人落泪的地方,却依然为人津津乐道,毕竟,他们都最终踏过一切阻碍,在那片花海中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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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围城》读书笔记及收获

全文共 1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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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一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808046阅读《围城》读书笔记收获6 #808046 Read "Siege"Reading and harvest 6

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

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头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终鸿渐的命运能够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能够从他买假文凭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可是却依然在心理上坚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我。而他买完假文凭之后,却不去使用它,所以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异常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述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能够得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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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伴我成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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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撒在书架上,暖橙色的光被树的枝枝丫丫独具匠心地裁成了一个个斑驳的光点。那整齐排放的一本本或新或旧的书,陪伴着我已有许久……

一、初识

那是一本十分精致的书,拿在手中便极有分量,浅蓝色的封面,上面有细细的纹理,深蓝色的仿宋体娟秀地写着《格林童话》。轻轻地拿下这本书,缓缓地翻开。7岁的我已经识得一些字,嗅着铅字上面散发的淡淡墨香,心情自然而然地愉悦了起来。若读了没一会儿,脚跟便觉得有些酸痛,我便会找个角落靠一靠——图书馆总是人山人海,没有可以坐一坐的地方。

终于,书看完了,我和母亲便像进来时一样,笑着走了出去,外面的太阳很大,明媚的有些刺眼,我不得不将眼睛眯起来,脑袋似乎还是有些迷迷糊糊。母亲问我的话,我就“嗯”“啊”地答应着,精神上似乎还在跟卖火柴的小女孩沉浸在美好的幻象之中。“我也好想要一盒那样的火柴啊!”我猜,我当时一定是这么想的。

二、重逢

小学似乎有趣的东西比我想象中的要多上很多,除了每天的课时以外,课间、课间操等等都是我与朋友的玩乐时间,踢毽子、三个字、跳格子……平常,实在是非常快乐的,可一到了考试的时候,便不同于往日了。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作文成了我犯难的对象,不过分数似乎都还好,直到那次,看到我语文的基础运用部分得了59。5分(满分60分),作文却只得了23分时老师的批注“多读书,语言干巴巴”,我才猛然想起来,我已经将阅读这个爱好蒙尘多久了?一年……似乎不止。心中猛地一惊。

这之后,我便给自己订了阅读任务,由母亲来监督我完成。这一开始,便只是完成任务罢了,可到了后来,有了自己的口味,遇上对味儿的书,一时倒还真停不下来。

三、老友

从作业中猛地抬起头,眼睛实在是酸痛极了,脊柱因为长时间的压迫,竟然在我抬起头时“嘎嘣嘎嘣”地响了几声。自从上了初二以来,学习的压力以及学校中各种各样的活动令人目不暇接——单单是作业,就至少要写到八点半,更何况各种的提高题、补课班的作业。我似乎是又把阅读这项兴趣爱好晾在一边了。

是吗?不是。

抬头看看表,已然是九点钟了,作业刚好写完了,飞似的跑进房间,将手机拿了出来,戴上耳机,做做眼保健操,顺便听上三五回的《水浒》、《三国》。说书人的声音让人为之莞尔,沉溺在一个个江湖上、战场上的故事中,实在是我这一天中最愉悦的事了。

现在,作文现在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了,我想,这就是俗语所说的“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了吧?

成长,或许是一场时而明媚,时而坎坷的旅程,但是,有阅读相伴,即使在黑夜中前行,也一定会是皓月当空,星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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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阅读高二作文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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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大文学家和史学家欧阳修曾经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也说过:“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由此可见,无论是古今中外,人们对于读书都是十分重视的。

读书可以陶冶情操,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比如张海迪,儿时的脊髓病,使她胸部以下的身体全部瘫痪,不能与其他人一样独立生活。但她以坚强的毅力与疾病作斗争,并选择了以读书来充实自己,学完了小学、中学全部课程,又自学了大学英语、日语、德语和世界语.最终成为了一个受人敬仰的人。

在我闲暇时,也愿意捧一本厚厚的书,在微风的吹拂下,躺在躺椅上,惬意地看着。这是多么令人向往的日子啊!

而在我小时候,却对读书没有一点兴趣。爸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却很少去碰它们,仅仅只是在无聊得不能再无聊的时候,随意翻看几篇文章。直到有一天,有个朋友来到我家,一眼就看见了我的书柜,并投来了羡慕的目光:你有那么多书啊!那一瞬间,我第一次认识到书是那么重要。后来,我开始尝试着读一些我感兴趣的文学名著,例如《海底两万里》《昆虫记》《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儿女》《论语》等。渐渐地,我开始喜欢上了阅读,喜欢上了这种放松的方式。

现在,书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只是一种传播知识的工具了,而是一位良师,一位益友,陪伴着我。烦恼时,我捧着它,他把我带入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有鸟语花香,使我忘记烦恼,心中充满了欢乐。开心时,我捧着它,它带我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了解名人的生活,感受各地的风土人情.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读书在我的生活中,帮了我很大的忙,它让我学会思考,学会以另一种方式看待问题,他使我明白了,知识就是力量。

读书,使我的生活更加充实,使我的生活更加精彩。读书,给我带来了莫大的乐趣,翻开一本好书,细细品读,你总会由衷的感受到读书,真好!

是的,这就是读书的魅力,它是老师,解答你的疑问,它是朋友,给你快乐,让你不再孤单,它也是一个魔术师,化腐朽为神奇。

我愿做一条鱼,畅游在知识的海洋;我愿做一只春蚕,大口咀嚼知识的桑叶;我愿做一只小鸟,翱翔在知识的天空。让我一生,都与书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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