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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农民画展征稿最新20篇

这件事,终究落入回忆的书页,做这场感动的书签,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第二届全国农民画展征稿,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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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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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作为奈曼旗“文化旅游发展突破年”,自7月起将陆续举办大型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

为全面推广奈曼旗旅游事业,展现奈曼旗民族文化和独特魅力,提升奈曼旗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奈曼旗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共同举办2016“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委员会、奈曼旗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通辽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奈曼旗委宣传部、奈曼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奈曼旗旅游局、奈曼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奈曼旗摄影家协会、内蒙古乃蛮部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征集反映奈曼旗自然风光、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人文风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特别征集奈曼旗境内的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等系列文化旅游推广活动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谢绝中国摄影报“走进生态大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中国摄影报“走进沙海明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奈曼旗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不按规定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的“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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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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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赏香格里拉画廊,探香巴拉王国之谜

寻梦香格里拉秘境——巴拉格宗

为充分吸纳有关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的自然风光、人文民俗、宗教文化、动植物等主题摄影作品、发现最美巴拉格宗,通过此次活动,构建地域文化,让巴拉格宗的美景与摄影大师产生共鸣,特举办“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为主题的首届“巴拉格宗”摄影大赛

“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一、活动

◆活动名称:“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活动主题: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主办单位: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迪庆州摄影家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家协会、云南优选广告有限公司、迪庆州委宣传部

二、参赛要求与活动细则:

征稿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

◆地点限定:作品摄影地仅限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若照片不能反映巴拉格宗景区摄影地(如动植物),请在景区景点/海拔或其他方面予以文字说明

◆参赛对象:所有摄影师与摄影爱好者

◆活动原则:公平、公正

◆作品类型:①风光类、②人与自然(含民俗、客照等)、③动植物类,每类型(三大类)投稿作品不得多于10幅,投稿文件2MB以内(不需要源文件),所有作品必须是首次参赛作品(在任何其他渠道已参赛均无效)。

◆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涉及真人真事的,请配详细图片说明(200字以内)。

◆参赛规则:评选入围作品,凡没有提供原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使用权(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此协议约定。

◆网上展览:上传作品展,入选作品展,获奖作品展,不同阶段对参赛作品在各大平台进行展示报道。

专业评委: 评委组由云南省摄影协会、迪庆州摄影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协会资深专业摄影师组成,为保证大赛公平性,评委本人不得参赛入选。

三、奖项奖品设置:

特等奖:奖励现金6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1名)

一等奖: 奖励现金2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3名)

二等奖: 奖励现金8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6名)

三等奖: 奖励现金3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9名)

优胜奖:奖励现金300元 (180名)

大赛组织奖:组委会评委成员5人:6000元/人

四、参与方式:

◆作品投稿:参赛选手通过邮箱发布参赛作品。所有作品需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景点地、海拔(可选)等详细资料。

五、特别声明

1、请勿投送共同创作的作品。投稿者应保证本人为所投送作品的唯一作者,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3、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仅使用权),并可不支付稿酬。

4、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制作成摄影展作品集,用于发放给所有入选作者、展览报道媒体记者,并作为宣传使用等。未经入选作者同意,不会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5、主办单位对本活动及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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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关于全国诗词楹联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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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作为玉林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的玉东新区挂牌成立。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玉东新区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特色农业为基础,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构建新机制、发展新经济、建设新城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走在广西统筹城乡发展前列。

玉东新区辖区内的茂林镇历史悠久,风景优美,山之奇异,地之平坦,水之灵韵,林之秀美,花之娇媚,村之错落,屋之俨然,人之淳厚,凝就了别样的斑斓、画意与诗情。这里是大自然的馈赠,不仅农业生产基础好,更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穿镜山、喀斯特地貌等;这里有中华古老文明的见证,古运河遗址、鹿峰宝相寺等散缀其中。境内有著名景点“鬼门关”(现称“贵人关”),唐朝宰相李德裕、宋代诗人苏东坡、明代旅行家徐霞客等都曾路经此关。这里的文化底蕴浓厚,民间有“唱春牛”的习俗。2015年2月11日,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走遍中国》摄制组来到茂林镇大芦社区大水村,录制以“唱春牛”为代表的牛文化主题节目,对玉林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挖掘传播。

玉东新区成立以来,加大了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新建了湿地公园、龟山公园、狮子山公园等设施,同时对茂林古镇天门老街进行改造升级,充分挖掘小镇的历史文化底蕴。特别是2014年以来,玉东新区以“广西一流、全国知名”为目标,以“两区同建、全域5A、国际慢城”为理念,建设了“五彩田园”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是广西首批授牌的12个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之一。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建设, “五彩田园”完成了规划编制、产业布局、项目落地的基本拉开和成型。高科技农业展示馆、樱花园、大门景区、荷之源、荷塘月色等项目陆续建成对外开放。从2015年元旦高科技农业展示馆开馆至5月底短短5个月里,“五彩田园”共接待游客130多万人次,成为广西旅游新热点,在广西形成了“山水风光看桂林、红色旅游看百色、滨海风光看北海、田园风光看玉林”的旅游发展新格局。

五年峥嵘岁月,五载春华秋实。为了讴歌玉东新区的自然风光、历史名人和现实生活中的美好事物、新成就、新面貌,展现玉东新区在城乡统筹方面探索出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特举办这次全国诗词楹联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 玉林市玉东新区管委承办单位: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玉林市诗词楹联学会协办单位:玉林市诗词楹联学会玉东新区分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二、征稿对象

全国各地诗词、楹联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

公示之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止(以发送地邮戳和接收电子稿件日期为准)。

四、征稿内容

以歌颂玉林市玉东新区成立以来新成就、新面貌为背景,反映乡土民俗、名胜风光、新人新事等有关内容均可。讴歌玉东人民奋力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众志成城努力打造 “现代特色农业出彩、新型城镇化出彩、农村综合改革出彩、农村生态环境出彩、农民幸福生活出彩”五个出彩的广西“五彩田园”,创造属于广西乡村旅游的黄金时代。

五、作品要求

1、必须是符合传统格律要求的自创诗词、楹联作品。 2、紧扣主题,贴近生活,健康向上,寓意深刻,诗词符合格律,楹联符合《联律通则》,新旧声不得混用(用新韵的必须注明),用典必须注明出处。 3、同一作者的诗、联作品必须分开,一纸一稿,电子邮件一稿一发。 4、作品须未曾出版、发表获奖,不得抄袭,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稿,参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诗词、楹联共设一等奖3名(其中诗词2名,楹联1名),奖金各1500元;二等奖5 名(其中诗词3名,楹联2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12名(其中诗词6名,楹联4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30名(其中诗词20名,楹联10名),奖金各100元;入围奖100名(其中诗词70名,楹联30名),奖金各50元。入选者均获得由组委会签章的证书,二等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奖作品数量不超3首(幅)。优秀奖以上奖金凭身份证(或复印件)领取。

七、评选方法

征稿结束后,活动组委会组织诗词名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并择时进行颁奖。

八、稿件处理

1、活动结束后,作品择优在《玉东诗词楹联》发表和推荐到市级以上诗词、楹联专刊发表,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由组委会结集出版。 2、来稿均不退还,组委会享有处置与使用权。凡参赛来稿均视同认可并接受以上条款,须遵守活动各项规定。

九、其他事项

1、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首(幅)数不限,所有纸质来稿必须用A4纸正楷打印,每首(幅)作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详细通联地址、联系电话;另一份供匿名评审。发电子邮件的稿件由组委会按以上要求处理。 2、来稿需在信封左下角或在电子邮件中注明玉东新区全国诗词楹联征稿字样。联系人:陈建丽,电话:0775-2291261,稿件邮寄地址:玉林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玉东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邮编:537000,电子邮箱:wctyzg@163.com 3、作者可登陆玉东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广西五彩田园官方网站或百度搜索“玉东新区”、“五彩田园”关键词,了解玉东新区人文历史、名胜风光、新人新事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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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广东汕尾“善美之城”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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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汕尾“善美之城”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欢迎踊跃报名参加,也许这个大奖就是你,相信自己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汕尾文艺创作事业繁荣发展,提升汕尾市城区在国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讴歌美丽汕尾,以诗歌形式书写时代风采、弘扬真善美,特举办“善美之城”全国诗歌大赛,现将征稿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善美之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汕尾日报社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汕尾市诗歌学会

三、征集范围:全国

四、征文要求

内容:以讴歌汕尾市城区“善美”文化为主旨,宣传汕尾市城区独特的人文景观,反映汕尾市城区的新发展新变化新成就。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弘扬正能量,有时代特征、创新精神、灵动诗性。

形式:每人参赛诗作限1-2首(以短诗为主,每首限30行以内,组诗限100行以内)。

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且未公开发表的;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否则产生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1日止(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六、投稿方式

只接受电子邮件投稿:统一使用word文本附件形式(标题4号宋体加粗、正文及其它文字5号宋体);来稿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善美之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来稿不按统一格式要求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投稿邮箱:swhnsk@163.com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10名。所有获奖者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八、评奖

由组委会邀请著名诗人、评论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获奖作者名单将在汕尾日报、汕尾党政信息网、汕尾市城区政府门户网、善为网等公布。

九、出版

来稿择优在《汕尾日报》刊发,获奖作品在《海内诗刊》创刊号刊登,所有参赛作品择优结集出版。

本大赛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汕尾日报社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宣传部

201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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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3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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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当代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办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 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华影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协助承办:北京华影会书画院、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联合主办单位等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0.16㎡,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中国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需退稿的海外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100美元。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刻字照片 、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本届国展分书体评审。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5年5月下旬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5年4月份进行初评,5月份终评。

3、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700件左右,然后选出入围优秀作品60件左右。第二阶段,面试。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按本届国展参评作品、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出优秀作品42件。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中国书协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6、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十一届国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约700件(含优秀作品)。同期还将举办国展论坛等。

六、出版

十一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人20000 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500 元,以上均为税前。

4、邀请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开幕式,中国书协负责食宿、交通。

5、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6、获得优秀作品的成果将作为今后参评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作为今后选拔中国书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7、本次国展优秀作品、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由中国书协安排印刷公司寄达未到场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刻字作品照片截稿日期为2015年3 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莲花小区南侧铁路客运二厂六号院 邮政编码:100036

(没有快递的地区,可以用挂号信寄至专用信箱:信箱号码:北京市100036信箱35分箱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秦晓卫,郭琳

电 话:010-53636735,010-53636739

E-mail:514417741@qq.com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国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8室

收款人:中国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100083,联系电话:010—59759754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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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上海书画院以诗征画中国画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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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文化及书画艺术乃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其内涵丰富,意蕴厚重,千年的沉淀,铸就了中国诗词书画经典,积淀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厚底蕴,是我国传统文化艺术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中国古代的书画家在诗词文赋上都有自己的深度见解,“诗”“书”“画”三绝的很多,“四绝”(诗、书、画、印)也不少,所以其书画作品有画外之境。

秉承先贤遗风,弘扬传统文化。吟赏雅韵之妙,品味万物之灵。为了弘扬传统文化艺术的精髓,倡导“绘画要有意境,有诗情和神韵,更需画外功”的理念。由上海书画院和上海书画出版社、新闻晨报联合举办的海上风——“吟赏诗情·品味画意”以诗征画中国画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稿

主办单位:上海书画院、上海书画出版社、新闻晨报

支持单位:文汇报、东方早报、雅昌艺术网、新浪网、美术天地

组委会主任:陈佩秋

组委会副主任:迟志刚、王立翔、王昕

组委会秘书长:乐震文

组委会副秘书长:徐明松、罗学勤、丁一鸣

组委会:王茜、沈小倩、陈睿韬、徐旭峰、郑中荣

评委会主任:陈佩秋

评委会秘书长:乐震文

评委:龚继先、萧海春、王伟平、车鹏飞、张强辛、江宏、齐铁偕、陆春涛

一、展览地点和时间:

展览地点:上海图书馆(一楼、二楼展厅)

展览时间:2015年12月22日-26日

二、作品要求:

根据以下提供诗词任选一句或一首进行花鸟或山水创作,展览将据此出版作品集。

九日 (唐 李白)

今日云景好,水绿秋山明。

携壶酌流霞,搴菊泛寒荣。

地远松石古,风扬弦管清。

窥觞照欢颜,独笑还自倾。

落帽醉山月,空歌怀友生。

滁州西涧 (唐 韦应物)

独怜幽草涧边生,

上有黄鹂深树鸣。

春潮带雨晚来急,

野渡无人舟自横。

青溪 (唐 王维)

言入黄花川,每逐青溪水。

随山将万转,趣途无百里。

声喧乱石中,色静深松里。

漾漾泛菱荇,澄澄映葭苇。

我心素已闲,清川澹如此。

请留磐石上,垂钓将已矣。

积雨辋川庄作 (唐 王维)

积雨空林烟火迟,蒸藜炊黍饷东菑。

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

山中习静观朝槿,松下清斋折露葵。

野老与人争席罢,海鸥何事更相疑。

三、作品征稿相关要求:

1、征稿范围:凡年满18岁本市及外省市书画家及具有专业水准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作品画心整体尺寸为:45cm×45cm斗方(包括以内),45cm×98cm(横竖均可),任选其一进行创作。

3、作品初评以照片形式收件,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9日(以收件邮戳为准),请使用挂号或快递,初评作品以10寸照片的形式,每人限以1件,照片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作品名称、作品尺寸、作品材质(纸本或绢本)、创作年份等信息,邮费由作者自行承担,初评作品照片一律不退。

收件地址:延安西路238号上海书画院展览部,上海书画院收,邮编:200040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1-69515566,手机:13601754007(工作时间:9:30~16:30)

4、初评入选后,组委会将以电话和官网、微信的形式,届时告之原作复评通知,复评作品将由组委会统一托裱装框,无需自行装裱。

四、入选及待遇:

1、本次展览对入选作品颁发证书、每位入选作者获赠画册2本。

2、本次展览将从参展入选作品中甄选优秀作品参加2016年“第五届全国九城艺术联展”。

3、本次展览由评委会从入选作品中评选一等奖1名(10000元)、二等奖2名(各8000元)、三等奖3名(各5000元),获奖名单及作品在支持媒体中刊登。获奖者除颁发获奖证书外,并附收藏证书,作品将由上海书画院作为艺术文献永久收藏。

五、本次展览将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滚动

上海书画院官方网址:http://www.shshy.com.cn

上海书画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shshy566(公众号)或者二维码(左图)

“海上风”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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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南省临高县“文澜杯”全国诗词大奖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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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临高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自隋大业年间(公元607年)置县,是海南较早接受中原文化的县份,有着浓厚的文化底蕴和精深的诗词渊源。宋代大文豪苏轼及名臣胡铨曾经在临高留下诗词华篇。我县著名爱国诗人王佐,是海南明清时期“四大才子”之一,其诗词开启了海南一代的诗风,世称“吟绝”。历代文人墨客在临高写下了不少脍炙人口的诗篇,营造了临高浓郁的人文风气和诗词氛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临高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传统诗词的发展,坚持把诗词普及作为一项文化工程提出来推进,把诗词活动作为一个文化品牌来建设。2014年11月15日,临高县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中华诗词之乡”称号。为了巩固和拓展“中华诗词之乡”成果,弘扬国粹,展示临高的历史厚重、文化渊源、改革开放业绩,特举办全国诗词大奖赛

一、征稿内容

以歌颂临高素材为主,凡涉及临高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成就,与临高历史、人文景观、旅游景区、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城乡新貌等有关的诗词均可(详见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政府网)。

二、作品要求

1、符合传统格律要求的诗、词作品,新旧韵不限,但一诗中不可混用。

2、每位参赛者投1—2首(而获奖只能1首),已获全国级别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赛,必须为自己原创作品。

三、征稿对象

海内外各地诗人、词家及诗词爱好者。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10000元;二等奖4名,各奖6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3000元;优秀奖50名,各奖200元。

五、评选方法

采用隐名编号评选法,首先由专家学者进行初评,最后由中华诗词杂志社终评,定出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及一、二、三等奖作品在《中华诗词》杂志发表。

六、稿件处理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及特邀作品汇编出版《“文澜杯”全国诗词大奖赛作品集》。作品一旦选中,组委会对作品拥有使用权。

七、其它事项

1、纸质来稿须用A4纸正楷打印,一页一首,一式2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另1份隐名。电子邮件的稿件亦按以上要求注明。截稿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来稿以发送地邮戳和接收电子稿日期为准。

2、纸质来稿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征稿字样”,电子稿件”需同上注明。邮寄地址:海南省临高县文联 邮编:571800,电话:0898-28287396 电子邮箱:741762873@qq.com。

《中华诗词》杂志社

海南省临高县文联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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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国梦·丝路情”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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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强则中国强。持续培养青少年书法人才,是我们书法界的共同责任。为了弘扬中华书画艺术,推动青少儿素质教育的提高,激励青少儿书法艺术兴趣,培养孩子们从小就有积极向上的竞争意识,检阅我国青少年书法艺术的教学成果,甘肃省文联、甘肃省书协、书法导报社拟定于2017年8月在中国书法之乡——甘肃省通渭县举办“中国梦·丝路情”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活动,欢迎和邀请您组织学生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办、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书法导报社。

2、承办单位:中共通渭县委、通渭县人民政府、通渭少华文化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二、参赛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学生。

三、参赛分类及要求:

1、参赛作品全部为四尺中堂、单条或对联,不收横幅,内容自定,书体自选,所有作品要求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篆刻作品请粘贴在34cm×100cm的宣纸上(竖式)。

2、大赛共分为大学组、中学A组(含高中、中专、职业中学、私立中学等),中学B组(初中学生),小学A组(4-6年级学生)、小学B组(1-3年级学生、幼儿园学生)五个组。

3、每位参赛者要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年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

四、作者待遇:

1、本次大赛共评选出入展作品300件,并从中按大学组、中学A组、中学B组、小学A组、小学B组五个组,每个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和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奖只颁发获奖证书。评出优秀组织奖5名,奖金各10000元。

2、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名单在《书法导报》《甘肃书法》、甘肃省书法家协会网、甘肃省书协微信平台上予以公布。

3、编印《“中国梦·丝路情”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作品集》,所有获奖、入展作者每人赠送2本。

4、所有获奖、入展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

5、限于人力,所有落选作品不退稿。

五、投稿方式及时间

所有参赛作品请用特快专递寄出(禁止以包裹等方式邮寄),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邮编:743300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文联(党校办公楼215室)

魏旭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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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全国糖酒会60周年平面公益广告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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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主办的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始于1955年,至今已走过60个春秋。作为业内首屈一指的行业盛会,始终以搭建平台、服务企业为宗旨,我们携手食品和酒类行业的从业者,经历了中国社会和经济沧桑巨变的60年。为了向全国糖酒会60周年献礼,同时作为第93届糖酒会广告节的配套活动,全国糖酒会组织机构特别推出“携手六十载,开创新甲子”平面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国食品和酒类企业从业人员、全国糖酒会服务商和行业媒体的从业人员、各大高校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师生等,公开征集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并开展评奖。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中糖新世纪国际会展(北京)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酒类流通协会

二、活动主题

携手六十载,开创新甲子

三、创意选题

1.宣传食品安全,文明饮食、文明饮酒;

2.倡导绿色包装、简约包装;

3.宣传食品和酒类行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4.宣传全国糖酒会与食品和酒类行业共生共荣;

5.讲述业内企业与全国糖酒会的渊源故事;

6. 表现对于全国糖酒会的期望和美好祝愿。

四、截稿时间

2015年9月30日(以邮寄和邮件时间为准)

五、规格要求

1.单幅、系列作品均可(系列作品视作一件),彩色为主,可以采用书法、绘画、剪纸、版画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

2.作品的电子版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或TIF。

3.作品的电子版提供光盘,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需与作品登记表中的名称一致。纸质版需提供A3幅面彩色打印稿。

4.作品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格、格式制作,以方便用于报纸、刊物、展板、LED等宣传展示。

六、活动奖项

l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及证书;

l 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及证书;

l 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3000元及证书;

l 三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及证书;

l 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500元及证书。

注明:

1. 所有奖项的奖金均指人民币税前金额,活动组织机构会按照相关国家法律规定纳税。

2. 活动组织机构内部人员不参与评奖。

七、评选办法

活动组织机构将邀请有关专家、行业协会领导、业内知名媒体人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全国糖酒会《会刊》、全国糖酒会官网、全国糖酒会广告文化节官网、支持媒体等网站公开发布。获奖的优秀作品将在第93届全国糖酒会上公开展示,并收编入本届糖酒会《会刊》。相关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将在全国糖酒会官网上进行公示。

八、作品提交方式

请将作品(所有作品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及A3幅面彩色打印稿)和作品登记表(请从全国糖酒会官网http://www.qgtjh.com下载)一并邮寄至本活动组织机构。

来稿信封请注明“平面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字样 。

组织机构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3层,全国糖酒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360908

邮箱:info@qgtjh.com

联系人:武可人

九、权利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只征集原创作品。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若作品发生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纠纷由作品原创作者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原创作者对于其原创作品拥有著作权、署名权。

活动组织机构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使用时无需再取得作者授权,不支付酬金。凡投稿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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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泸沽湖·摩梭家园”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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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育了古老神秘摩梭文明的泸沽湖,是镶嵌在川滇结合部的一颗“高原明珠”,其优美的自然风光与独特的母系氏族人文风情举世闻名,被誉为“神仙居住的地方、香格里拉的源头、母系氏族的家园”,是旅行者、摄影人向往的天堂。

为了向全国、向世界全面展示泸沽湖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并以摄影记录的方式保护和传承摩梭传统文化,中共盐源县委、盐源县人民政府、中国摄影出版社决定联合举办“泸沽湖·摩梭家园”全国摄影大展,同时编辑出版《泸沽湖·摩梭家园》大型摄影画册。诚挚邀请全国摄影团体、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选送佳作踊跃参展。

征集主题:

紧扣“泸沽湖·摩梭家园”这一主题,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具有泸沽湖地域特征、体现泸沽湖文化特色,以自然景观、人文风情、民俗节庆、历史古迹、文化遗产、社会风貌等为主要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展共评选出200幅入展作品并编入同题画册,其中:

一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10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各8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4幅 稿酬各5000元

优秀作品13幅 稿酬各2000元

入选作品180幅 稿酬各500元;

获三级以上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每人投稿数量限10幅,本次大展投稿只限单幅,不接受组照形式投稿。

2.作品鼓励近期拍摄的彩色或黑白作品。作品必须取材于泸沽湖地区或盐源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画册制作及相关宣传(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5.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6.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并只采取网络投稿形式。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5位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本大展只接受网络投稿:作者可在中国摄影出版社摄影比赛专区(yingsai.cpph.com)“泸沽湖·摩梭家园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赛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征稿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院(中国摄影出版社)

联系人:董旭 徐申

大展咨询电话:010-57626435

大展投稿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64019782

拍摄指南:

泸沽湖主要景点:格姆女神山、后龙山、祭神台、走婚桥、草海、女神湾、王妃岛(府)、安娜俄岛、情人滩、泸源崖、博洼湾、阿陆贡巴经堂、摩梭博物馆、格萨古村落、洼夸古村落、达祖纳西古寨等。

泸沽湖民俗风情:转山转海节活动时间:农历七月十五日;喇嘛节(晒佛节)活动时间:农历冬月十二至十五日;人生三大典礼:满月酒、成丁礼、葬礼;宗教:达巴教、喇嘛教;民俗:母系大家庭、阿夏走婚及甲搓体等。

泸沽湖拍摄优惠政策:大展征稿期间,持本人全国地级市(州)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可享受泸沽湖景区免门票优惠。

泸沽湖交通食宿信息:西昌—盐源—泸沽湖(258km),攀枝花—盐源—泸沽湖(230km),丽江—泸沽湖(230km)。泸沽湖景区接待住宿床位4500多个,其中拥有四星级酒店一家、二星级酒店一家、星级农家乐十六家。

主办单位:

中共盐源县委

盐源县人民政府

中国摄影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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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嘉兴书学”全国研讨会论文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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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嘉禾,素称鱼米之乡,堪誉物华天宝。左苏右杭,揽江河湖水之胜;负海控江,当钱塘东海之会。马家浜文明源远流长,吴越文化存续永昌,南湖红船开启历史新篇章。千年文史,人才辈出,灿若星河!秦汉画像,启续后世;魏晋文赋,名播四方;隋唐五代,书画渐有声名;两宋而后,收藏之风鹊起;元季笔墨意趣,情寄山水之风日盛;明清时期,书学大倡;清末以降,枝繁叶茂,辉耀海派,并成数家。流风遗韵,不绝如缕,绵延至今。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嘉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嘉兴市书法家协会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

三、征稿内容:

围绕嘉兴地区历史上的书家、书迹及书法现象进行深入梳理和研究,题目自拟。论题参考范围如下: 1.嘉兴书法历史研究;2.嘉兴书法历代名人研究;3.嘉兴书法个案研究;4.嘉兴地域书风研究;5.嘉兴书法的现状与未来;6.其他与嘉兴书法相关的人和事的研究。

四、征稿要求:

1.应征论文须围绕嘉兴书法主题,立论新颖,论据充分,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准。

2.本次应征论文须为未发表论文。应征论文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执行学术规范,文责自负。论文正文要有摘要、关键词、注释等,注释采用尾注,字数5000字以上。

3.论文正文后附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以便通联。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五、评选与待遇:

1.由本次学术研讨会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来稿进行评选,评出入选论文40篇,并从入选论文中评出优秀论文5篇。奖金每篇8000元。

2.于2015年11月在浙江嘉兴举行学术研讨会。入选论文作者将受邀出席,主办方将按相关规定做好会务接待等工作。

3.入选论文收入《嘉兴历代书法名人研究》,向论文入选作者赠送每人2册,并发给稿费4000元。稿费与奖金不重复领取。

4.浙江的入选论文作者,具备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六、征稿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投稿方式:

1.论文用规范格式及字号,A4纸打印,并附光盘,挂号邮寄或快递投寄。

投稿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和兴北路和兴大厦15楼 邮编:314033。

收稿联系人:戴振国

电话:0573-82421666 13819419416

2.纸质稿和光碟投寄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aizhen65@163.com(请注明“研讨会征稿”字样)

八、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凡入选稿件的出版权、处理权归本次研讨会组委会。

2、凡投稿参加比赛后,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本启事的解释权归本次研讨会组委会。

嘉兴书法学术研讨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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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第十届全国税收宣传漫画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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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中国税务报社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

作品要求

1.围绕“新常态、新税风”宣传主题,从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创作:

(1)税务系统再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为纳税人办实事、解难事,热情服务纳税人。宣传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电话。

(2)宣传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税收政策,宣传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税收政策支持和落实为企业和百姓带来的实惠。

(3)税务部门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提高审批效率。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化,监督制约税收执法权力运行。

(4)实行纳税服务规范和征管规范,更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规范、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环境,更好规范税务人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5)宣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理念,建设纳税信用体系,公开A级诚信纳税人名单,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打击假发票、出口骗税以及其他偷逃税行为。

(6)宣传税务先进典型人物,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情操,刻苦钻研、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依法行政、不徇私情的法治素养,心系百姓、诚信服务的群众观念,展现基层税务干部的时代风采和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2.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构思巧妙,表现形式新颖,能够体现漫画艺术特点,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3. 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要求未发表过的新作,请勿一稿多投。入选作品,我们将进行媒体公示。一旦发现重复投稿或者抄袭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在媒体进行公示。

4.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方共同所有,在用于公益宣传时不再另外支付作者稿酬。

5. 作品形式为单幅、四格或连环画。建议创作彩色作品。

6. 每人参赛作品上限为5组。

7. 要求参赛作品尺寸为A4,电脑绘制作品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

8. 请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或邮件正文中)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9. 请务必在信封或电子邮件题目中注明“税收漫赛”字样。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10. 欢迎作者同时提供原稿和电子稿件。

来稿请寄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 税收漫画大赛组委会(收),邮编:100733

电子稿件请发至税收漫画邮箱:******@126.com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新闻办 010-****** 杨**

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 权益监督 010-****** 莫**

投稿查询 010-****** 杨**

奖励及获奖规则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各奖励价值300元有特色的纪念品。

青少组特别奖3名,各奖励500元和价值300元有特色的纪念品。

组织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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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韵莲城魅力许昌”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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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位于中原之中,是中原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许昌自古就以“一城荷花半城柳”著称,早在唐宋时期,城河中遍植莲花,曾经润莲城千载,因荷花被誉为莲城。近年来,许昌市大力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形成了“河畅、湖清、水净、岸绿、景美”的城市风光,成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为塑造传播许昌城市形象,提升许昌美誉度与影响力,主办方特举办“水韵莲城魅力许昌”全国摄影大展,诚挚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协办

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分春、夏、秋、冬四季,以“魅力许昌”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许昌市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特色产业、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本次活动采取分春、夏、秋、冬四季进行作品征集,时间跨度为一年。

总征稿时间:2016年8月—2017年8月31日(每季均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秋之魅”秋季征稿时间:2016年8月至11月31日;

“冬之韵”冬季征稿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春之光”春季征稿时间: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夏之荷”夏季征稿时间:2017年6月1日至8月31日。

每季选出100幅季度入围作品,四季共400幅。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从四季入围作品中选出120幅年度入展作品,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年度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年度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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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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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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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第一届“听雨轩杯”全国散文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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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作家协会、慈溪市观海卫文联、慈溪市杜湖文学艺术研究院《杜湖》杂志社、慈溪市爱可制笔有限公司、慈溪市爱可制笔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宣传、推介慈溪文化,多角度诠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夯实慈溪的文化软实力,展现慈溪和谐、创新、慈孝的精神风貌与人文景观;即日起,举办第一届“听雨轩杯全国散文征文大赛

据了解,此次征文设置了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征文结束,举办方将邀请专家参与评审,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视情在《杜湖》杂志发表。

征文大赛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本届征文只接受电子稿,一律投“听雨轩杯”征文邮箱duhu2016tyx@sina.cn。投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通信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据悉,本次征文要求内容丰富,感情真挚,弘扬生活中的真善美。征文体载为散文;题目自拟,字数5000字以内。作品要求原创首发,每个作者投稿一篇。用独特的笔触描绘百姓幸福生活,用文学的视角记录慈溪的自然风光、历史风貌和改革发展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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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走遍全世界,还是张家界”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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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因旅游建市,是中国最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其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自然风光以峰称奇、以谷显幽、以林见秀。其间有奇峰3000多座,如人如兽、如器如物,形象逼真,气势壮观。峰间峡谷,溪流潺潺,浓荫蔽日,有“三千奇峰,八百秀水”之美誉,是举世闻名的世界自然奇观。张家界不仅拥有世界一流的旅游资源,而且具有古老悠久的历史文化、独具风情的民族文化、充满传奇的红色文化和世界一流的生态文化。

为了展示张家界秀美的自然风光,挖掘张家界悠久的历史文化,歌颂张家界花团锦簇的现代生活,张家界市文联与《星星》诗刊杂志社联合举办“走遍全世界,还是张家界”全国诗歌大赛活动,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征文主题

来稿必须以张家界为主题,或歌赞美张家界的自然风光,或挖掘张家界的人文历史。

二、征文体裁

新诗。首数不限。

三、评选及奖项设置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来稿以匿名方式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5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1000元;以上奖项均不空缺,且为税前奖金。优秀奖20名,赠送《星星》(上旬刊)全年12期。

四、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以本地收到作品时间为准,请自行算好投寄时间。

五、投稿方式

可选择邮寄或电子邮箱投稿。来稿请寄:610012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星星》诗刊“走遍全世界,还是张家界”全国诗歌大赛征文办公室;电子邮箱:xxskzwds@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张家界全国诗歌大赛参赛作品”字样。

六、作品出版

所有获奖作品(等级奖)将在《星星》诗刊上刊登,不再另付稿酬。

七、注意事项

所有来稿须是作者最新原创作品,且不得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过,若有抄袭,将取消评奖资格,并在刊物上通告批评。来稿请注明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真实姓名等。

张家界市文联

星星诗刊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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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全国“乡愁”主题散文大赛征稿启事思鲈杯

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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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世说新语·识鉴》:“张季鹰辟齐王东曹掾,在洛见秋风起,因思吴中菰菜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意尔,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遂命驾便归。俄而齐王败,时人皆谓为见机。”后来被传为佳话,“莼鲈之思”作为成语,也就成为中国历史上“乡愁”的代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公报中提出,“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乡愁,是现代人对传统的眷顾,也是人们心灵“根”的所在和精神的归宿。

张季鹰即张翰,吴江是张翰的故乡,张翰的《秋风歌(又名思吴江歌)》是吴江诗词的代表作之一。吴江别称“鲈乡”,鲈莼文化是吴江地域文化的标志之一。为进一步弘扬地方文化,挖掘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倡导“爱党爱国的同时也要爱家乡”的氛围,推动吴江打造“莼鲈文化”品牌、在国内外弘扬富有中国特色的“乡愁”文化,特举办“思鲈杯”全国“乡愁”主题散文大赛,现向海内外作者隆重征稿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散文学会、江苏省作家协会、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文联

二、征文主题:

1.以“思乡”和“乡愁”为主题,深入挖掘和展现“乡愁”的文化内涵、社会价值和时代意义。以人为核心,表现人们对于民族、家乡、城市的情怀,宣传热爱家乡、感恩家乡、回报家乡的传统美德。可以书写家乡风貌,家乡的人和事,家乡的变迁,也可以写家乡在你成长之路上的影响及你记忆中的家乡风物。

2.以吴江人文环境为背景,突出吴江千年文化和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貌,描写吴江在留住“乡愁”方面的做法以及与吴江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相关的散文作品。

三、稿件要求

1.本次散文征文大赛作品须为原创,要求思想积极健康、风格新颖独特,围绕征文主题进行创作。作者文责自负。

2.参赛的散文作品以3000字以内为宜,谢绝手写稿件,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xcswds@163.com,并注明“乡愁”征文字样。

大赛咨询电话:

0512-63320722;

联系人:小刘。

3.作品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100字内简历、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四、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8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4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人民币20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2.获奖的部分作品将选刊于《中国散文报》《吴江文艺》《吴江文学》和吴江文艺网。作品选登及在结集出版时,不再另外支付稿费。

3.参加本次大赛的征文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参加本大赛征文者视同同意本项规定。

4.大赛评奖结束后,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时间另行安排。

五、征稿日期

征稿从刊登启事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截止,以电子邮件发送之日为准。

六、评奖

大赛邀请国内知名作家、文学编辑组成评委会,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颁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思鲈杯”全国“乡愁”主题散文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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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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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与越南隔海相望,市域面积2256平方公里,人口44万,主要民族有汉、黎、苗等。东方历史悠久,积淀了丰富的感恩文化和黄梨文化公,拥有128.4Km的美丽金色海岸和边贸政策的八所港,素有“感恩源地、花梨之乡”、“热带瓜果之乡”、“阳光之乡”、“好客之乡”等美誉。东方市城区八所是海南省三个滨海城市之一。

东方生态资源优良、民俗文化丰富、阳光充足、气候宜人,终年无严寒酷暑、无雾霾冰霜,是养生度假的首选之地。拥有康熙年间海南八大景区之一鱼鳞洲、全国美丽的夕阳海岸金月湾、珍稀的红树林景观四必湾、全国最美丽的入海口昌化江三角洲、亚洲第一长土坝大广坝水库、海南最美丽的河谷昌化江热带河谷、海南第一仙山俄贤岭、世界最珍贵的鹿种大田坡鹿、海南最后一个黎族古村落白查船型屋等等。目前,东方人民正充分利用市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气候优势,秉承“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城市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旅游产业、热带农产品产业,凝心聚智,努力把东方建设成为镶嵌在海南西岸的一颗璀璨明珠。

为使摄影专家、摄影爱好者更好地从现实和艺术的视角发现、捕捉东方之美,宽角度、多渠道、深层次地宣传东方,彰显“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独特魅力。值此第三届黄花梨文化艺术节暨黎苗传统“三月三”节庆之际,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海南东方黄花梨发展基金会

支持单位: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海南省民俗摄影协会

东方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人民网、中新网、腾讯网、新华网、新浪网、央广网、国际在线、色影无忌、中国互联网电视等。

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以“东方美·花梨情”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以海南省东方市境内自然风光、人文史迹、民俗风情、产业发展、天象景观、凡人善举、城市风貌、现代时尚以及百姓生产、生活情境等为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12月1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设置:

特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三级收藏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元;

获二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东方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 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拍摄景点推介和优惠事项:

凡赴海南省东方市采风的摄影人均可到东方市滨海北路18号海东方接待处领取参展活动证明及东方市相关资料。凭参展证明可免费进入东方市各景区。

咨询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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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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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事

徐肖冰是我国卓越的摄影艺术家,2006年获中国摄影家协会授予的“中国摄影大师”荣誉称号,2007年获中国文联第六届造型艺术成就奖,2009年获中国摄影金像奖“终身成就奖”。

徐肖冰从事电影、摄影工作70余年,为党的摄影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他拍摄的许多作品已成为党和国家的宝贵历史资料。

浙江省桐乡市是徐肖冰的故乡,生前他十分关心家乡的建设与发展,关心家乡百姓的生活状况,时常用相机记录下家乡发展变化的历程,为家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学习、继承徐肖冰同志热爱党、热爱祖国、献身摄影事业的崇高思想品德,支持、鼓励广大摄影人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摄影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中国摄影家协会与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活动将每两年举办一次,在浙江省桐乡市举办揭晓典礼及展览。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参与。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浙江省桐乡市委宣传部 中国摄影报

浙江省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官方网站: 腾讯网图片频道(http://pp.qq.com)

征集主题

鼓励关注现实和艺术探索的题材及方向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9月15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届“‘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入展作品172幅(组)。

1. 纪录类:

关注现实典藏作品1幅(组) 稿酬人民币5万元

收藏作品5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万元

优秀作品80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2. 艺术类:

艺术探索典藏作品1幅(组) 稿酬人民币5万元

收藏作品5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万元

优秀作品80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各类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中国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收藏作品将由浙江省桐乡市“徐肖冰•侯波纪念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中国摄影报、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征稿细则

1、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及海外华侨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为保证大展的公正性,主办、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投稿。

2、大展分为纪录、艺术两大类。参展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不限,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同一作品不得重复分送不同类别。

纪录类:

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产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作品要求真实纪录,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艺术类:

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社会生活、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本类作品鼓励创意创新,技法不限,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等作品。

3、投稿方式:

(1)纸质作品投稿:

作品规格: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每组限4-8幅,照片背面按顺序用透明胶带横向粘连。作品请勿装裱。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作品投稿:

作者必须在腾讯网图片频道“‘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专区注册(http://pp.qq.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组照请注明作品序号。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3)纸质、网络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4、作品入展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仅限纪录类作品)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大展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7、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9、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举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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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首届“阳城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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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古称阳城,位于豫东平原腹地,她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新石器时代,先民们就研制陶器于马村,试播五谷于章华台。秦朝置阳城,隋朝称溵川,宋朝定名商水,拥有6000多年的文明史、2000多年的建县史。战国后期大辞赋家宋玉,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西汉初年律法始祖曹丘生,东汉的袁绍、袁术兄弟,北宋状元姚晔,清代台湾提督赵龙章以及著名的民国书法家屠尔敏、傅陶然等皆出自商水。

据民政部2015年的统计,目前中国农村的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的总数超过1.5亿人。这意味着在全世界的1千万流浪儿童中,我国约有150万城市流浪儿童。这些让人酸楚的数据说明: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以及城市流浪儿童作为变革时期日渐凸显的一种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国家和全社会的关注。中国诗歌传统从来都是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尤其在改革日益深化的今天,诗歌创作不能只是关注自我的怨艾、苦乐而浅吟低唱,我们更需要关注人民大众,尤其是那些弱势群体,这也是当今中国诗人的社会责任。我们应用自己的诗歌唤起世人的同情心和怜爱心,用诗歌点燃农村留守人员的自立、自强、自信的希望之光。

鉴于此,我们决定以“我们与你在一起”为主题,举办商水县首届“阳城杯”全国诗歌大赛,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号召广大诗歌创作者把目光投向农村的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们,用心来体会他们的喜怒哀乐,用我们的诗文来表达责任和担当,让他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光明。

一、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以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为主要内容,表达出对“三留”人员的关切之情和诗歌的责任担当。要求为原创诗歌,散文诗或其它体裁诗歌也可参赛。

二、征稿要求

1、一般不超过10首,原则上总行数不超过500行。每人限投一次,多投无效。

2、文责自负,要求为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抄袭稿件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取消其参赛资格。

3、此次来稿由中国诗歌学会组织专家评审,中国诗歌学会、河南省商水县文联,组成商水县首届“阳城杯”全国诗歌大赛组委会负责来稿的汇总和整理。所有稿件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性别、年龄、籍贯、详细联系方式。

4、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归征文组委会,请自行保留底稿,未入选合未录用作品恕不回复。

5、未尽事宜,由本次征文组委会负责解释。

三、征稿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四、稿件评选及奖项

1、专家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具体为: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每人3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每人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每人500元

2、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邀请一、二等奖获奖者及获奖代表参加于今年11月举办的商水县首届“阳城杯”全国诗歌大赛颁奖仪式。

五、投稿方式

本次诗赛所有来稿请发至商水县文联电子邮箱shangshuiwenlian@163.com 来稿请注明“商水县首届“阳城杯”全国诗歌大赛”即可。

六、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诗歌学会 、河南省诗歌学会 、周口市诗歌学会北中共商水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商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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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关于“五水共治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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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位于浙江中部,东汉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建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书画之乡”、“中国诗词之乡”、“中国民间工艺(剪纸)之乡”,拥有“万年上山、千年郑义门、百年书画兴盛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项,是全国最多的县市之一。特色产业众多,有“中国晶之都”、“中国挂锁之城”和“中国绗缝家纺名城”之称。山川灵秀,自然风光旖旎,是远近闻名的“毓秀之区”、“休闲之地”,浦阳江为钱塘江源头之一,有国家4A级风景旅游区仙华山,有白石湾、神丽峡等山水生态旅游胜地和茜溪美丽乡村精品线等。

2013年以来,浦江县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万众一心,打响了波澜壮阔、荡气回肠的“五水共治”攻坚战,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浙江治水典范。浦江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从过去连续多年的全省倒数第一,上升到第38位;率先在全省确认可游泳河段,检验“五水共治”成果;率先消灭垃圾河、黑河、臭河,成为浙江省首批“清三河达标县”,同时涌现了一大批“最美河道保洁员”和无数可歌可泣的治水感人事迹。

为展现浦江古朴的民俗风光,和谐的人水环境,见证“五水共治”以来的种种变化和成就,弘扬“五水共治”全民治水的精神,积极投身“两美浦江”建设,浦江县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家协会特联合举办“五水共治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藉此以摄影人的独特眼光和视角,诠释万年浦江“精致、秀美、灵动、文雅”的美丽内涵,抒发创造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共浙江省浦江县委宣传部

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浦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浦江县旅游局

浦江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中国摄影手机报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影像中国网

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央广网

国际在线摄影频道

ICNTV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以 “五水共治 两美浦江”为主题,展示浦江古朴秀美的民俗风光和“五水共治”为主的建设成就,表现浦江“精致 秀美 灵动 文雅”的自然风光、生态资源、民俗风情、人文纪实、人水和谐等方面内涵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4年10月—2015年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级收藏作品4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6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10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2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规定累计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有入展作者均将获得大展画册一本。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浦江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入展作品精选及作者名单将刊登于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浦江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每个注册名限投99幅作品,如超过上限,请更换注册名登录并继续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

“浦江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65251661

联系人:夏雨欣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不得重复投稿。

“五水共治 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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