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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鱼作文(通用20篇)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我喜爱的鱼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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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作文

1000

我最喜爱的动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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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动物,是那只有着黄黄的耳朵、短短的尾巴、水汪汪的眼睛的一只小狗,它是舅舅从烟台带回老家来的。它性格温和,也很听话,所以我为它起名叫乖乖。

乖乖常在村子里到处玩耍,直到天黑才回家。它也常常在我脚下打滚撒娇,跟我到处跑。乖乖走在我们前面的时候,时不时的会回头看看我们有没有跟上它,也会在夜里的时候偷偷地跑到菜园,看有没有人偷菜。它能听懂我们的话,无论它正在做什么,只要听到我们的呼唤,它就会立刻来到我们身边。

有一次我回老家,刚进院子就看见乖乖出来迎接我们,于是,我拿起足球和乖乖玩了起来。我把足球踢给乖乖,它就用灵活的前腿推给我,时不时地还扑在球上打闹,有时候还会用舌头舔舔足球。玩得正开心时,我不小心开了个大脚,我见球太猛,连忙喊乖乖躲开,乖乖听话跳到了一边,球撞到墙上,随即弹到了屋顶上。我看见了就就扒着旁边的梯子爬了上去,快到屋顶时不小心磕了一下,磕破了膝盖。正当我又疼又惊慌之时,乖乖爬上来,想把我拉下去,可是我太重了,根本下不来。于是乖乖就朝屋里大叫,甚至还用身子撞门。不一会儿姥姥出来想教训乖乖,可她往外一看就发现我了,这才恍然大悟,接着就叫我爸妈一起,把我带去了医院。听姥爷说我走之后乖乖还不停地叫,仿佛在伤心自责呢。

我爱乖乖,不仅爱它的乖巧可爱,还得爱它对主人的忠心和真诚。它是我童年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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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爱的猎天破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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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柏佐

猎天破是我爸爸的一个学生送给我的,远看猎天破是一条大金龙。变形成车之后近看就是一辆可以急速飞奔的涡轮引擎的帅气赛车,他还有四个无属性晶片呢!

一个帅气的绝醒晶片,三个超级无敌厉害能打败全部最强爆烈飞车的绝招晶片。最厉害的还是他的专属必杀晶片:空间破碎。

我就一直拿着猎天破放都不肯放呢!我告诉你们很好的一个小秘密哦:猎天破打败过罗刹的爆烈飞车大章鱼帝陨呢!他还是飞伦临时的飞车伙件哦。

我会把猎天破放在一个很好的地方,那里可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想到的。原来我决定把他放在玩具箱里可会弄掉贴纸;放在床下,可猎天破会有很多的脏东西和灰尘;所以我才想到放在书柜的最顶层,在我房间里随便看一下就可以看猎天破。

在睡觉的候,时时刻刻都能看见。我进入了甜蜜的梦乡,我发现我到了猎天破和帝陨战斗的时候。不一会儿猎天破把帝陨给Ko掉了,猎天破果然是最强的!

这就是我喜爱的猎天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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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爱的书法家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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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书法家就是大名鼎鼎的王羲之先生了。

我喜爱王羲之先生是因为他酷爱书法苦练成才的精神。他七岁开始练习书法,勤奋好学,他酷爱书法,几十年如一日,锲而不舍地练习,使他的书法造诣到达了高峰,留下旷世名作《兰亭序》,被人们誉为“书圣”。

王羲之为了书法水平得到更高的升华,他每到一个地方总是跋山涉水四下钤拓历代碑刻,积累了大量的书法资料。他练习书法很刻苦,每天坐在池子边练字,送走黄昏、迎来黎明,写完了无数墨水,写烂了无数笔头,每天练完字就在池子里洗笔,天长日久竟将池水都洗成了墨色。这就是现在人们在绍兴看到的传说中的墨池。

有一天,我穿越了时空,来到公元345年,在东晋江州,遇见了王羲之先生在写书法,他的字苍劲有力,一笔而下,行云流水,落笔如云烟。他心无旁骛,已经沉醉在书法写作中。我在一旁看得入了迷,过了很久,王羲之先生写完作品,发现了我,问道:“同学,你是不是也很喜欢书法?”我赶紧点头,先生在一旁又说:“想要练好书法,关键在于多练,而多练在于临帖,先想后写,有利于思维的集中,养成动笔先动脑的好习惯。”先生一边说着一边又提起了笔,笔尖落下,一气呵成。先生继续说道:“临帖只是手段,创作才是目的,经过长期临帖,基本掌握所学范字的笔法及构造原理,写出范字的基本概貌,这是为创作打下良好基础,而且临帖到创作是一个非常艰苦复杂的过程,一定要有刻苦顽强的意志,学会坚持才能取得成功!”一觉醒来发现原来是自己做了一个梦,但是王羲之先生的话却是字字箴言,这些话其实就是我的书法老师常常对我们说的话。

书法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学习书法不仅能让我们的字变得漂亮,长期练习还能使人除去浮躁,沉淀性情,心平气和,认真细致,这些受益将影响我们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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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爱菊花的作文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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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与梅、兰、竹并称为“四君子“,陶渊明在诗中有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表达了诗人对菊花的喜爱,既然菊花得到了这么多称赞,那我今天要写一写菊花。

菊花属草本植物。黄色菊花花朵硕大,像一轮太阳。外围的花瓣呈散开状态,在太阳的照耀下折射出万道光芒,美丽极了!花蕊细密,紧紧地挨在一起,仿佛互相取暖。菊花的枝干粗而挺拔,向上分叉为很多细杆,长着锯齿纹样的叶子。叶子绿油油的,一片片拥簇着鲜艳的花朵,挨挨挤挤,层层叠叠,衬托着菊花更加美丽。

菊花不仅可以观赏,还可以制成菊花茶,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

人们都说燕子是春的送信人,知了是夏的使者……我觉得菊花就是秋的“邮递员”,为我们带来秋的讯息。我爱秋天的菊花,它纯洁、高雅,在寒冷的秋风里,为我们带来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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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爱的动物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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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没有时钟,只能靠公鸡的啼叫早起,读书的人听到啼叫,就要起来复习功课,练武的人“闻鸡起舞”,农民们听到“喔喔”声就要起床烧饭、干活。这只公鸡也天天报晓。有一天,公鸡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走着好像在说:“瞧!我的衣裳多美丽。”我看见了它那美丽的羽毛,就躲在老树下,准备拔一根羽毛当作书签。这时,它从老树旁走过,我突然冲过去拔了一根毛,公鸡吓得慌忙地跑开。从此以后,我给它吃东西,它都不敢吃,以为它吃东西时,我会拔它的羽毛。在晚上十二点时,我学着公鸡“喔喔”叫,公鸡以为自己睡过头了,忘了报晓,也跟着“喔喔”地叫了起来,其它的公鸡也跟着“喔喔”地叫起来。我觉得十分有趣,“哈哈”地大笑起来。

我喜欢这只大公鸡,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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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爱的水果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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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水果吃之前是绿色的,吃进去是红色的,吐出来是黑色的?答对了,这个水果就是我们常吃,常见的西瓜。

西瓜这个水果几乎是每个国家,每个地区都有的。西瓜是我认为最好吃的水果,因为它甜甜的,十分美味。

西瓜就像一个绿色的大圆球,绿色的衣服上点缀着几条波浪形的花纹,显得格外美丽。它不止漂亮,还很美味,它香甜可口,虽然有时候你买的西瓜会不甜,可是没关系,因为它只是还没成熟罢了。难道不是吗?

西瓜那鲜红多汁的果肉,更是叫人垂涎欲滴,这西瓜肉既能解暑又能止渴,让人吃了心里十分舒畅。西瓜汁也是有用途的,它的作用就是能清热解毒呢,是不是很好呢?还有那小小的小黑籽,别看它小,它可是孕育出了一个个大大的甜甜的西瓜呢!你可以把它带到乡下去,找一块好地方,把它种下,悉心栽培,明年的今天,它就会长出许多西瓜啦!到时候你就可以尝到自己的劳动果实,那该有多开心啊!你还可以分给你的好朋友吃,分享劳动成果,看到那一张张的笑脸,该有多开心啊!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水果——西瓜,你们最喜爱的水果又是什么呢?说给我听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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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爱小草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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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艳的山花,挺拔大树,虽令人喜爱,但我更爱那并不起眼的小草。小草不择土地,四处安家,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大家族。你看,在山坡上,在田野里,在小路旁,在小河边到处都可以看到小草的身影。小草染绿了我们的城市,我们的乡村,也染绿了我们的心田。

我置身于野外,来到一块石头旁边,看到石缝中有一株生机勃勃的小草,石缝中土壤很少,但这株小草毫不在乎,挺立在乱石中,茁壮成长。它知道自己的生存环境十分的艰苦,但它并没有屈服,显示了顽强的生命力。它长得那么壮实,那么可爱,特别是那小小的叶子,那么饱满,那么翠绿,即使是画家也不能调出这样的绿色。

我仔细地观赏着它们,不禁想起了唐代伟大诗人白居易的诗句来:“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啊,暖和的春风吹绿了小草,小草用它们的翠绿染绿了我们大地。

我爱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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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爱的小动物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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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我外婆家的一只可爱的小猫,衫衫。

衫衫长着一个胖乎乎的脸蛋,两只小小的耳朵总是警惕地竖立着,你别看这只耳朵虽然长得挺小,但是却很灵敏呢!哪怕是很小很小的声音也会听得清清楚楚。衫衫的眼睛特别晶亮,眉毛宛如一对优美的弯弓。红红的小嘴旁边有许多根长长的胡须,活像一个老态龙钟的大爷。衫衫的全身只有黑色,白色和灰色三种颜色,身体是黑白相间的,整个头部是淡淡的灰色,看起来实在是太可爱了。

衫衫和我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去山上玩儿,它也要像个跟屁虫一样,紧紧跟随在我身后;我去小湖边钓鱼,它就像一只听话的小狗似的,静静地坐在我的身边,我一钓上鱼,衫衫和我一起欢呼雀跃,我一失手,鱼儿溜走了时,他和我一起叹气,失望;我去林子里摘果子,它就敏捷地爬到树上去,我呢,就一边跳起来一个一个地将果子扔下来,一边又将滚落在一旁的果子捡到一起来。而衫衫却拿起一块大布将果子包好……

记得有一次,我正坐在客厅里看着好看的动画片。电视里那滑稽的人物造型,幽默有趣的故事情节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不时地被那十分搞笑的故事情节逗得哈哈大笑。忽然,一个恐怖的黑影从我的面前一闪而过,霎时,我吓得冷汗淋漓,以为是可怕的鬼来了。我立即大声尖叫起来:"啊,鬼……鬼来啦!""妙呜,妙呜"一阵猫叫声传入了我的耳朵里。我吓得面如土色,心里慌乱得想:"鬼难道真的来了吗?""啊"我一边尖叫着,一边跑到柜子旁边躲了起来。我的手哆嗦着,流着冷汗。一会儿后,我见外边没有动静,便壮着胆子悄悄地探出了脑袋,哦,原来是衫衫坐在沙发上跟我一起看电视呀!呼,"吓了我一大跳。"我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说。呵,它也看得津津有味呢!看来,是我的尖叫声也让衫衫吓了一跳,它才会"妙呜,妙呜"叫了。总算结束了一场让人"惊心动魄"的"恐吓战"了。我从柜子后走出来,疾步走向衫衫,假装非常生气地对它说:"衫衫,你可把我吓坏了,你得向我赔精神损失费!"衫衫特别委屈,直"咪咪,咪咪"地叫,好象在小声哭呢。我实在要发笑,可是强忍着,严肃地对他说:"你得对我赔礼道歉,否则,我不理你了1"说罢,我躲到了一个角落里,看它怎么办。

衫衫伤心极了,坐在沙发上想着什么。突然,他跑了出去,我没有做声,紧跟在后。

衫衫很娴熟地爬上树,用小小的爪子吃力地抓下一点儿果子。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它摘了一大堆果子后,用布袋装好,学着我平时的样子,用手抓紧袋口,把袋子背在身后。忽然,"骨碌"一声,衫衫摔倒了,果子四处乱滚。袋子太重了啊!我捂着嘴,小声地笑了起来。衫衫不灰心,小心翼翼地将果子又重新包好。吃一堑,长一智,它知道背不行,拖了起来。

这时,我非常感动地从墙后面走到衫衫面前,对它小声说:“谢谢你,衫衫。”我摸了摸它的头。衫衫高兴极了,它指了指果子,“咪咪”叫着,仿佛在说:“小主人,你吃,你吃!”我笑了笑,点点头。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衫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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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爱的人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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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渐渐暗下来,风卷起衣袖,吹落了最后一片火红的残云。柳树垂下了枝条,挂在已布着点点繁星的夜里,悄然无声地,睡着了。

月儿出来了,外公家里一片明亮。记忆里的外公家哟,多么美好!屋小,但也能容下一家人。古老的大木桌,有着古老外表的小茶几,再加上一排朴素的沙发,就是客厅的摆设了。大家经常端坐在木桌旁,聊聊家常。而我和外公爱好坐在茶几旁,让外婆端来两杯茶,就“战”上了。没错,正是下象棋。外公挺爱下象棋,喜欢边品茶边下棋,成天乐呵呵的,不喜欢凑热闹,倒喜爱清净的生活。

我最喜欢与外公在一起,总觉得外公是个老顽童,挺“要强”,“要强”得可爱。那天,我又和外公下棋,我早已发觉外公最喜欢“炮”和“車”,只要把“炮”和“車”吃掉,外公就没辙了。我心里盘算着,眉毛一低一高的;外公依旧不紧不慢,悄悄动了“車”。

我心中暗喜,轻轻地走了不起眼的小兵,再用“馬”做诱饵;外公果真上当了,将“車”吃掉了我的“馬”,没想到我的已过河兵,向右一吃,“車”换“馬”,真不值。

“哎呦!我这老头!怎么没瞧着你那兵呢!哎呦!这步可真走得灰!”外公的眉毛拧出疙瘩,拍着大腿叫到,但脸上仍不失思考。下一步,就是吃外公的“炮”了,可外公好似更谨慎了,一次次“特工行动”都失败了,还输掉了自己的一个“炮”。看来,这次要用更大的方法了。

我使用了“一片棋”的走法,让外公看得有些许眼花缭乱,我再偷偷将在埋伏着的小兵,步步逼近炮。“这,你是故意用‘一片棋’的吧!对付老人家,把‘炮’都吃了。”外公有些懊悔,我却哈哈大笑。“唉,下次一定赢。”外公喊道。“我说老头,你就愿赌服输吧!”外婆说。众人大笑。

这就是外公,我最喜爱的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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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爱的颜色作文250字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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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彩缤纷的色彩里,我特别喜欢粉色。

喜爱粉色,是因为粉色让我感觉好温暖。三岁时,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粉红色的转笔刀,我高兴极了。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粉色。小时候,每当我哭闹时,只要妈妈给我一个粉红色的玩具,我就忘记了哭闹,很快高兴了起来。粉红色的衣服、粉红色的杯子、粉红色的裙子,都是我的最爱。

因为我喜欢粉色,所以我更偏爱那些粉色的花朵。像春天里的桃花呀,樱花呀,夏天池塘里的荷花呀,真让我看不够。在我生病的时候,看见穿粉色护理服、戴着粉色帽子的护士阿姨向我微笑,让我感觉好亲切,都忘记了病痛。

粉色是我的最爱,正是在这些粉色的陪伴下,让我快快乐乐地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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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爱的小金鱼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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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禹含

我的家里养着一条小金鱼,它的名字叫晶晶。因为它在阳光的照射下,它的身体表面会折射出亮晶晶的波光,所以叫晶晶。

晶晶的身材苗条,举止优雅,有一对又大又圆的眼睛非常漂亮,还有许多五颜六色的鳞片,美丽极了。

晶晶还有一个兴趣爱好,那就是跳舞。你们一定会问一条小金鱼怎么会跳舞呢?只有人会跳舞。不过你们错了。晶晶的“跳舞”可不是真正的跳舞哦。当音乐播放器播放音乐的时候,晶晶先观察周围有无坏人偷袭它,观察一两分钟后发现没有坏人,就开始尽情地跳舞狂欢,而晶晶的跳舞就是扭扭屁股,甩甩尾巴之类的,也是没有其他特别的。

但幸福的生活就像一阵风维持不了多久,晶晶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终于在10月份晶晶晕倒了再也没有醒过来。我难过极了,躲在墙角一言不发,特别想流眼泪。那天晚上,我一直都睡不着,一直在想晶晶能重新回到我们的身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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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仍然喜爱文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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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来,刚刚进入中学,就经常听着教室里的同学们,谈论着有关于文学的话题。有些模棱两可的概念,在他们口中却硬是成了“无用”和“鸡肋”,虽然我不明原因,但总觉得我对于文学的喜爱,从小到大竟是从未减轻。或许,他的魅力逐个逐个拆分开来,便是如此三个令人心醉的理由。

一、汉字与历史

五千年时间的轮回,早已能使海枯石烂。多少个春秋冬夏让后人用什么来铭记?文字!上海,这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最让我心痛的一点是,英语比汉语更管用了。但回首远古,轻轻呼吸着每一丝旷古永恒的美感,便可知道,我始终为我是一个中国人、为我的母语、为祖先的智慧而感到骄傲!从甲骨文到金文,再慢慢演变到今天我们所熟悉的身姿。有如一片片纤细的柳叶,轻轻地握在手中,似乎马上就会消逝,却紧紧夹住、沉醉在他的韵味中。

总有人时常问起,中国文化的精粹是什么,我总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他:“汉字”。中国人的历史,中国人的革新,兴与衰,建与废,从空城一座到楼房林立;从茫茫大漠到柳荫绿洲;从当年的血色残阳到如今蓬勃日出,不都由他来书写,来歌颂吗?

“嘿!小高,‘配’字怎么写?”同桌拍了我一下,我回到了现实,却无比心痛,轻轻翻开字典,把上面那些由智慧与血泪所缔造的汉字一个一个印刻在大脑中,这样的汉字有什么理由来忘却呢?在醉心的同时,我更怕失去他们。

二、文化与感情

再美妙的汉字,孤孤单单的,永远也无法真正发挥他的神奇,总是寻找同在笔下缓缓的结字成句,集句成段……。还记得上个月的《古诗词大会》吗?引起了一时轰动。诗词歌赋,是我们最能贴近古人内心与思想的桥梁。春天的浪漫,夏日的蓬勃,秋风的萧瑟,冬日的极寒,梅兰竹菊,绿柳红花,有什么不能在那些斑斑驳驳的纸上书写?老师总是告诉我,读些古人的著作对我有益。从前总不知晓,许多儿时背得出读不懂的诗句,在一点一点揭开他们神秘的面纱。从历史的沧桑下,一眼望穿,没有现在孩子们的“为赋新词强说愁”,字里行间皆是情。渐渐了解,李白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苍海”的决心,屈原吟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亡国之痛;能看到南宋才女李清照从年轻时的童心未泯,到“只恐双溪舴艋船,载不动许多愁”的愁绪情怀;更能看见“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的酸楚。为什么这样诗人寥寥几笔的文章诗词,能让历史不好也没有什么文学修养的我不能自已?答案就在一个“情”字。就算是再能忘却凡尘,也是与我们一样的人,有他们的七情六欲,有他们的魂牵梦萦,由他紧系心间的人。无论在画卷上、在书上、还是在人们口中,唯有他们所留下的一笔一画、一字一句才能让我们感受到千百年前的他们。

同样的文化,同样的方式,一边缔造,一边代代传承。我们是同样的中国人,在华夏子民的心中,这些不止是虚无缥缈的回忆……

三、文学与新兴

古典文学的艺术之美,夹带着千秋万代般的沧桑感。但现代的文学作品,却另有一种无法比拟的美,他通俗、恬静,平凡得让人喜爱。我说,现在仍把母语当作国粹一般重视的人的确不多了。但笔尖能流淌这种熟悉的墨香的人,仍然还愿意坚持下去。翻开一本本散发着智慧光芒的书籍,就像是藏了半个世纪的老窖名酒,越品越香。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不由得轻轻念出声来。鲁迅先生的杂文是一把匕首,总能刺中要害。这早已不止是一篇文章,不只是素材,更是一面没有杂质的镜子,清清楚楚的映照了那个冷漠颓废的时代。《故乡》、《朝花夕拾》是怀念,他们的隐义或许我不懂,但即使只是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我也能意识到,这是呼喊,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在面对祖国的困境下,从骨子里透出的希望,从心底发出的呐喊—“救国!”。

但虽说时代、作者不同,现代的文学作品,无论是鲁迅的《呐喊》、朱自清的《背影》,亦或是萧红,无论是激进坚挺,还是含蓄委婉,都有着一种属于中国人的骨气。渐渐地,我们离开了战争岁月,在和平无事的今天,似乎人更冷漠了?其实不然,中国的文学直到今天,仍在新兴。直面人性与成长,是如今的话题。林海音的《城南旧事》,看着英子的变化,我想既是让自己受益无穷,也更有了信心。中国的文字、文化、文学能让我心醉,亦能让我为之努力!望天空云卷云舒,坐看庭前花开花落。今天我读,明天可写,长大后,用笔记下一切……

轻轻放下笔,望向窗外,天空格外的明朗,我的心也一样。能在书海中徜徉,是我最幸福的事。我知道,为什么我能在这个盛行“数理化”的社会上,依旧不放弃文学,是因为精神,因为传承。文学的真谛,能够造就一生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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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爱的人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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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些人喜欢革命先烈,有些人喜欢电影明星,而我喜欢的人却不一样,她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是个和蔼可亲的人,她总是用她坚实有力的,温暖的手扶持着我,鼓励着我,关心着我。

我是个住校的小学生,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好想家,好想妈妈。小时候,每当停电或打雷的夜晚,我都是形影不离地跟着妈妈,妈妈温暖的胸膛是我战胜恐惧的力量源泉。多少个晚上,我好想扑进妈妈温暖的怀抱。

每逢星期五,我从学校回到家,妈妈总是把我最喜欢的饭菜端到我面前,让我大咬嚼地吃个够。这时妈妈总是安祥地坐在一边,目不转晴地看着我,那眼神无疑是在说:只要儿子吃得好,就是妈妈最大的欣慰。

最让我终生难忘的一件事是!有一次,妈妈带我和翁欢炜去吃饭,有一个服务员上汤的时候,一不小心把我的脸烫伤了,妈妈马上带我去医院,到了医院,妈妈问医生:“我儿子的脸要不要紧?”医生说:“很可能要破相。”妈妈不信,又问:“真的?”医生又说:“真的,我不骗你。”妈妈还不信,就把我带回家,自己亲自认真地护理我的脸,每天按时给我上药,在饮食上亲自做适合我疗伤的饭菜。妈妈每次都很小地喂我吃饭,她舀起一飘汤,放在嘴边吹了吹,又用嘴抿了抿,确定不烫了,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喂我。我脸上经常出水,妈妈总是很小心地帮我清理伤口,用棉签帮我伤口吸水。一步都不敢离开我。过了一个星期,奇迹出现了,我的脸长出了新皮,新皮是长出来了,可是很痒,有一天,妈妈要出去买菜,让爸爸陪我睡觉,因为爸爸太粗心了,不到几分钟就呼呼大睡,把照顾我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妈妈回来后,发现我的脸被抓伤了好几块,妈妈心疼死了,把爸爸骂了一通。就来护理我的脸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妈妈怕她睡着了,我因为脸痒,用手把新长出来的皮抓破,她用绑带把我的手和她的脚绑在一起,我的手稍微动一下她就惊醒过来。过了几天,我的脸就好了。我的脸是好了,可是妈妈却瘦了一大圈。

妈妈,谢谢你这么爱我,我想对你说:“妈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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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的动物小学作文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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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家养着一只可爱的小花猫——小花。

它为什么叫小花呢?因为它毛绒绒的毛有许多颜色,棕色、黄色、黑色……两只耳朵像三角形一样竖在头的两边,小小的嘴巴像字母O,眼睛像绿宝石一样亮晶晶的。

晚上,我在写作业,休息的时候看见小花猫一动不动地蹲在那里,绒毛一根接一根地竖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小花猛地一扑,把老鼠捉拿归案。我一看,原来它是在执行任务,抓老鼠。小花把老鼠往空中一扔,把老鼠摔了个半死,老鼠刚要逃跑,小花用爪子把它按倒在地,把它判以死刑。我看着这场激烈的“战争”大吃一惊,更加佩服小花了,小花饱餐一顿,得意洋洋地躺到了床上。

怎么样,我的小猫既威武又可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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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动物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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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这些小动物的种类非常多,有软体动物,哺乳类,鱼类,鸟类,爬虫类,脊椎动物,两栖类,无脊椎动物,原生动物,肠腔动物,扁形动物,环节动物,软体动物,节肢动物,棘皮动物等等。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很多,有猫,狗,猴子,鸭嘴兽,熊猫,白兔,无尾熊,企鹅,狮子,豹。但在那么多动物里面,我最喜欢猫和狗。

猫是是一种小型的猫科动物,母猫在怀孕期间需要补充平常1。5倍的热量及营养物以让胎儿获得营养。在最后的十天,母猫的乳房会开始变大、变红。通常猫咪会找个安静的地方自行生产,此时的母猫会因为阵痛而焦燥不安,走来走去,某些会拉出软便,接下来,分娩就会开始了。营养补充足够的猫可以自行将幼猫清理干净并喂奶。一些母猫会因为幼猫沾上人类气味而抛弃幼猫,所以发现幼猫时要避免碰触以避免被抛弃的风险。

我喜欢猫的原因是猫很可爱,但我不开心时会向我撒娇,让我看了马上开心。猫还会抓老鼠,我家里的老鼠都是猫抓的呢!但是,猫有时候抓老鼠是会把东西打破,或者是把家里弄乱,抓到了老鼠还一副得意的样子呢!

狗是一种常见的犬科哺乳动物,是已经被人类驯化的狼的后代,生物学分类上是狼的一个亚种;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也是饲养率最高的宠物。其寿命约十多年,与猫的平均寿命相近。若无发生意外,平均寿命以小型犬为长。狗是一种不晚于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16000年前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类驯化的家畜[1][2]。从DNA上来看,驯化可能最早发生在亚洲东南部[1][3],但也有人认为是在中东[4]。今天,家犬的种类已达数百个品种,身高从只有十几厘米的吉娃娃到近一米高的爱尔兰猎狼犬,颜色也从白色到黑、灰或棕都有。家犬,如同人类一样,是高度社会化的集体猎食动物。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它们的总体行为是可受训,有趣并适合人类居家及社会环境了。

我喜欢狗的原因是因为狗会帮人类看家,一遇到坏人就会‘汪汪’地叫。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我们不开心时,狗会在一旁安慰我,当我觉得无聊时,狗会陪我玩。但有时候,狗会把我的拖鞋咬烂,还在一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我最喜欢的动物,真是让我又爱又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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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动物的作文篇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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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小斑点狗,名字叫小白。它有一双黑珍珠般的眼睛,还有一个黑不溜秋的小鼻子,两只黑耳朵往下耷拉着,身上黑色的斑点透过白色的毛,隐隐约约显现出来,非常好看。

小白和家里人很亲,每当妈妈下班或者我放学时,它只要一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就跑到门口站着,等我们一进门,它就围着我们又蹦又跳,并且卖力地摇着小尾巴,还用舌头轻轻舔我的手,好像在说:“主人你回来了,我可想你了。”

小白也有调皮的时候,它经常跟着人的脚后跟走,一不小心,你就会踩到它。小白还喜欢咬人的裤脚,一但被它咬住,就很难让它放下了。小白在长牙时,总是爱咬硬的东西,家里的竹椅子、木头架子等,都成了它的磨牙对象,免不了遭到爸爸的大声训斥。每当这时,小白就躲在院子的角落里,身子缩成一团,两只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你,那种神情好像是说:“主人,我知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请你原谅我吧。”可没多久又犯了。

每天吃过晚饭,爸爸和我就会带着小白散步。小白可喜欢散步了,它高兴的在我们身边跑来跑去,一会儿闻一闻路边的花草,一会儿去逗一逗拴在路边的大黄牛。有时候,它会一下子跑去很远,突然回头看看我们,又欢蹦乱跳地朝我们扑来,好像在说:“主人,你们走的太慢了吧。”

有时候没有人和它玩,小白也会自寻欢乐。一块吃剩的骨头、一只塑料袋、就连它自己的饭盆也成了玩耍的伙伴。小白对着它们发出“呜,呜”的声音,对它们又扑又咬,不停地“攻击”它们,好像在说:“你们为什么不和我玩?我咬你们哦!”样子可爱极了。

虽然小白有时会惹点小麻烦,但还是给我们家平淡的生活增添了生机和欢乐。我喜欢我家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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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爱的游戏作文内容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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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玩好多游戏:像捉迷藏,跳大绳,老鹰捉小鸡……但是我最喜欢玩的还是今天课堂上玩的“木头人”的游戏。

上课铃声一响,我们回到教室,老师说这节课让我们玩“木头人”的游戏,本来安安静静的教室霎时热闹起来。老师跟我们说了游戏规则:我们都是木头人,不许动。不许笑,不许说,不许笑看谁做的最好。

只听见“一。二。三。开始!各式各样的姿势映入眼帘,有摆老虎姿势的,打架姿势的……我和林奕楠摆的是:双手在一起,左脚抬起,右脚弯曲的姿势,我们俩做的姿势非常到位。这时我眼睛一亮,看见了孙涵霖的动作,是帅气的骑马舞中的动作:双手合在一起,右脚抬起。一会儿我感觉有些累,我和林奕楠的动作也越来越不到位了,多么想听见老师赶快喊停。这个时间感觉时间都像停止不动了,过一分钟就像漫长的20世纪。这时老师开始倒数:”三。二。一。休息“我们就像散了架的瘫坐在地上。那时的我多么希望躺在床上美美地睡上一觉。让劳累随着美梦而去。

下课铃声响了,我们依依不舍的停止了这个游戏,通过这个游戏让我明白了无论任何事都需要镇静和耐心,只有这样才会胜利,还让我知道了时间的长短和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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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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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养了三只小鲤鱼,一只是红色的,还有两只是橘色的。

每天它们都在我家阳台上一个白色的桶里游来游去,有时候还在桶里吐泡泡。我放一些铜钱草的圆叶子在水里,它们就可以在叶子下面玩捉迷藏了。

它们最爱吃鱼粮,它们没有牙齿,直接张着嘴把鱼粮吞下去,好像直接吞水一样。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它们没有牙齿也可以吃东西,我问了妈妈,和妈妈一起在网上查了鱼的知识,知道了鲤鱼是杂食的鱼,没有牙齿,却有发达的咽喉齿,也可以把食物弄碎,世界上也有很多有牙齿的鱼,像大白鲨、食人鱼、狗鱼等。

小鲤鱼给我带来很多乐趣,我很喜欢它们!

——邵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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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爱家乡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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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叫齐清晴,我的家乡在河北邢台平乡县,我出生在一个小村庄里这里有朴实的人们,有袅袅的炊烟,依稀记得小时候出去玩快到吃饭的时候,就会看见各家飘起的炊烟,炊烟飘起预示着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应该回家吃饭了,还有有数不清的冬小麦,从小就爱好那种麦子的淡淡的幽香,就像是刚出笼的馒头一样,让人沉醉,让人设想。

我的家乡没有美丽的风景,没有特色的食品,但有可爱的方言。我觉得方言也是家乡的文化,没有自己的语言怎么传承自己的文化。我就说一下我家的方言没准大家会喜欢。

有一种羡慕说法,叫眼气。有一种糟糕说法,叫可毁兰。有一种没有说法,叫咩价。+有一种褶皱说法,叫枯楚。有一种舒服说法,叫得劲。有一种不行说法,叫不占现。有一种蹲下说法,叫谷嘴哪儿。有一种冰雹说法,叫冷的。有一种蚯蚓说法,叫区区衫。有一种昨天说法,叫夜个儿。有一种油条说法,叫果的。有一种晚上说法,叫黑老。有一种怎么了说法,叫早好烂。有一种帮忙说法,叫蹿忙。有一种拉倒说法,叫散伙儿。有一种刷碗用的刷子说法,叫炊去。有一种蜈蚣说法,叫游眼,有一种知了,叫马志啦。有一种蛐蛐说法,叫卒捉。

我爱我的家乡,想念家乡的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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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四季中,我最喜爱的季节作文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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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季节,各具特色:春天泉水叮咚,花草鲜嫩;夏天阳光猛烈;秋天枫叶舞蹈;冬天白雪飞扬。可我却独爱夏天。

要说夏天,最热不过了,太阳不像春天那样懒洋洋,一改冬天的暖阳高照,而是喷发出滚烫的烈焰燃烧人间。一阵风吹过大地表面,将会卷起团团火气,令你的脸感受到热气沸腾!

个个走过的行人,太阳一个都不放过,只要谁被盯上,谁就会被太阳之火“烧伤”。

中午时刻,阳光更猛了,太阳到处放火,阳光火辣辣的,让地面上的火烧得更旺了,到处如张张火网,无人敢踩踏。人们只要给晒一下,就会引火烧身!这种天气令小狗伸着舌头喘气,人们不敢出去,因为一出去就好像待在火场,难以呼吸。

但我依然爱夏天,爱它的炎热!爱它的强大的热气力量!

夏天的雷雨来得快,走得也快。

说不定,就在万里阳光无云时,刹时就阴云遍布下起了大雨!

一次,我在阳光灿烂的大路上走着,正在开心之际,突然天暗下来了,随后狂风大作,无情用劲刮着我的脸,马上,天空出现了金蛇狂舞!“轰轰”!惊雷吼叫着,我赶紧拼命快跑,但我的速度还是慢了,豆大的雨点打在了我的身上,冰冰冷冷的滋润了我的衣服,我原以为这是一场长久的大雨,没想到,一下子就雨过天晴,天空出现五彩缤纷的彩虹了

我还是爱夏天!爱它的敢哭敢恨!哭就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恨就大叫几声发泄!

夏天更美,它的美是其它季节没有的,与众不同的。

走进池塘,水中到处是荷叶家园,荷花在风的吹拂下跳起了舞,荷花是那么引人注目,荷叶全部围了过来,真是群星伴月呀!荷花如同一个美丽、纯洁的美少女,身着粉红衣裙,娇嫩极了!连玫瑰皇后也自愧不如,甘败下风!人们一边观赏一边赞叹道:荷花,洁净美丽!

水仙花不像其它花。简直大胆妄为,到处开花,那么朴实,那么雪白纯净,人们越是夸它,它越是不炫耀,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给人们欣赏。

我爱夏天!

夏天炎烤地,清凉敢问在。

雷雨匆匆忙,花美人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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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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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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