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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鱼作文精品20篇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我喜爱的鱼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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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都喜爱体育

全文共 1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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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年12月29日,聂荣臻出生在四川江津县吴滩场附近的石院子。7岁进私塾学校接受启蒙教育。科举制被彻底废除后,1910年正式进入新式学堂读书。1917年夏,聂荣臻以优异成绩考入江津县立中学,也就是今天的重庆市江津中学。青少年时期,他就十分酷爱体育运动,对秋千、浪桥、平台、杠子、网球都很感兴趣,尤其喜欢足球和网球。在江津县立中学读书时,聂荣臻就是校第八届学生足球队的核心人物,他的守门技术十分出色,因此同学们一致推举他为足球队队长。

当时江津县立中学附近驻有黔军,军中有不少人也喜欢踢足球,他们得知县立中学有支足球队后,就经常找上门,名为与学生足球队“切磋”技艺,实则是称雄“叫战”。一个星期天,黔军“邀请”聂荣臻所在的足球队到河堤比赛。赛前,学生们集中在一块儿研究战术,大家七嘴八舌,争论不休,最后由队长聂荣臻布阵。聂荣臻对大家说:“黔军队员虽然身材高大,体力强盛,但踢球毛糙;我们虽然个头矮,但跑得快、踢得活。只要我们发挥小、巧、灵,集体配合好的优势,弱军也能胜强敌。”根据队员的不同特长,聂荣臻选定了前锋、边锋、后卫,可却让跑得快、带球好、射门准的曹钟庆同学坐了冷板凳,对此,所有的队员都疑惑不解。

比赛开始后,双方积极拼抢,黔军队体力好,学生队采取短传配合进行弥补,比分交替上升。临近终场只剩下几分钟时,大部分学生体力不支,黔军队凭借体力又踢进一个球,将比分追成了3:3,顿时士气大振。眼看学生队就要抵挡不住,关键时刻,聂荣臻换上曹钟庆。曹同学上场不多时,比分就变成了4∶3,学生队险胜黔军队。赛后,观众无不赞扬聂荣臻不但自己球技高,还有当机立断、善于用人的组织指挥才能。

在革命战争年代,聂荣臻不仅自己坚持锻炼,还十分关心部队体育运动的开展。1933年6月30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决定以南昌起义的8月1日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并决定在纪念日期间组织全军赤色体育运动大会。时任红一方面军第一军团政治委员的聂荣臻亲自主持体育运动大会的筹备工作,制定了“发动群众、自己动手、因陋就简办运动会”的方针,组织根据地军民修建了运动场,自制了体育器械。运动场建造在一片芳草如茵的原野中,主场占地约10亩,周围罗列着如蜂房似的防空设施,划分了部队进出路线。会场中建起了新剧台、指挥台、主席台及选手和参观团体的临时休息室、救护室等,还开辟了田径赛场、球场。运动大会设有百米、500米赛跑,通过障碍赛,低栏跨越,跳高,跳远,撑杆跳和台球、足球、篮球等项目,还举行了军事文艺表演比赛等纪念活动。到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无论是在阜平,还是在张家口,或是在平山县,聂荣臻走到哪儿,哪儿的体育活动就开展得十分活跃。凡有与指战员共同参加体育活动的机会,他都从不放弃。只要他一上场,指战员打起球来便如猛虎添翼,兴致倍增,而且有章有序。

新中国成立后,聂荣臻身兼多职,但闲暇之际,还是喜爱观看足球、篮球比赛。那时,贺龙主管体育,只要有重大比赛,总是不忘通知聂荣臻。每次看完比赛后,聂荣臻都要与随行人员分析每场球赛的得失与经验教训。晚年的聂荣臻依然十分关心体育,他经常用广播收听体育运动消息,观看重大体育比赛的电视节目。1983年3月7日,一批老队员退役后,重新调整的国家女排与匈牙利国家女排在北京进行比赛,聂荣臻十分关注这场比赛。由于第二天聂荣臻要接见女排代表,医务人员请聂荣臻早些休息以便安排好第二天的活动,但聂荣臻执意不肯早早离去,一直以饱满的精神在电视机前与大家一起看球赛,直到中国女排以3∶0战胜匈牙利队为止。第二天,正逢三八国际妇女节,这天下午,国家女排部分代表来到聂荣臻住所,聂荣臻见到女排姑娘后,亲切地说:“欢迎你们,常胜军。”并高兴地逐个与她们握手。教练袁伟民把有新老队员事先签好名的排球赠送给聂荣臻,聂荣臻双手捧着排球,连声说:“谢谢大家!”并认真地看着排球上所签的名字。随后,聂荣臻逐个询问了女排姑娘们的生活、训练等情况。当得知队员梁艳是成都人时,他便高兴地与梁艳拉起了老乡。临别前,女排姑娘请聂荣臻为女排题词,聂荣臻高兴地挥笔写道:“我最爱中国女排”,并叮嘱工作人员把女排赠送的排球挂在客厅最引人注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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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喜爱的月季花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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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爱月季花

月季花的茎只有小拇指那么大,而且越往上长越细。茎上还有许多深黄色的尖刺,如果一不留意就会被它划伤的。刚长出来的茎是嫩黄色的,慢慢变成浅绿色,最后变成墨绿色。

月季花的叶子呈椭圆形,叶子周围还带有锯齿状的刺,摸起来非常扎手。叶子周围还带有深红色和暗红色。

月季花最美的部分当然是花了。花瓣的颜色是红色的,而且还是一层层的挨挤在一起,花蕊的颜色是淡黄色的。它的姿态也非常多,有的像含羞带笑的小姑娘,有的像亭亭玉立的少女,有的像咧开嘴笑的小朋友……月季花的香味是淡淡的,一阵微风吹过,那香味迎面而来,沁人心脾。月季花的颜色也非常多,有红的、白的、紫的、黄的……美丽极了!

月季花的花瓣可以美容,还可以用来泡澡呢!月季花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快乐,我爱月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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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美羊羊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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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喜欢的玩具,比如:芭比娃娃,懒羊羊,小猫,小熊,小猪,小兔兔……可我情有独钟的是漂亮的美羊羊。

她头戴一个金灿灿的王冠,身穿一件红色的晚礼服,脚上有一张光彩夺目的水晶鞋,活脱脱是一个模特。加上那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挺拔的鼻子,一张樱桃小嘴,真是绝配!

我给她拍了一张留念照,还印了出来,把它放进了我的文具盒里。我给她起了一个名字:颖颖。每当我考试考砸时,拿起她,她那微笑的表情好像在对我说:“加油,加油,你下次要努力呀!”这时我会充满斗志,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有一次我考了全年级最高分99。5。我可开心了,回家时一蹦一跳的。颖颖好像知道了,语重心长地教育我:“你要谦虚,下次争取还考这么高!”我却满不在乎地说:“哦,知道了,我先去玩了!”美羊羊似乎生气地说:“小主人,怎么能这样呢?”我立马就知道了错误,一心一意地读书去了。

颖颖,谢谢你了,是你在我不开心的时候安慰了我,是你在我考试考砸时,鼓励了我,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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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爱秋天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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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它是一个凉爽的季节,它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它是一个多彩的季节。我爱秋天,爱多彩的秋天……

秋是金黄的。看哪!稻子披上了金黄的舞衣,在风的伴奏下跳起了优美的舞蹈。她的舞姿令花儿们羞愧,让树儿们鼓掌叫好;同样,玉米小姐们穿上了金黄的舞裙,戴上了金黄的头冠,她们时而快,时而慢,时而左倒,时而右倾,让人不禁想起了《华尔兹圆舞曲》,那优雅的身姿让人看了都想抱起她们回去。

秋天是红色的。看哪!火红色的枫叶更能让人体会秋的意境,不禁让人想起了唐代诗人杜牧所写的:“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诗句;再看,高粱姐姐已染好了红艳艳的头发,那苗条的身材简直羡煞旁人,原来,她将要去参加舞会啊!我呆在那里,心想:“真是招蜂引蝶呀!”

秋天是白色的。白?有人疑惑了,白色不是冬天的的特征吗?怎成秋天了?哈哈!告诉你吧。你看,棉花不就是白色的吗?白柔柔的,像小白兔身上的毛,让人觉得暖暖的,再配上一朵紫红色的花,活像一个兔美人,亭亭玉立的,让人咋看都喜欢!

尤其是天,秋天的天是那么的蓝,上面还有几朵白云相衬着,不禁让人感到一阵清风拂过,让人神清气爽!这个天气也很独特,它不像春天那样还有点小冷,也不像夏天那样酷热,更不像冬天那样寒风瑟瑟,令人发抖!怎么样?秋天的景色很美吧!

秋天是一个小姑娘,她也会害羞哦!你看那盛放着的菊花,便是一个完美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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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文学400字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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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文学是散文,读散文就像是品一杯上等的绿茶,清香自然,韵味丰富。

散文形散神不散,看的人能从当中品出很多东西,读到与心灵相契的文字,或抿嘴一笑,或眼中含泪,读好的散文就像和知音对话,她温婉柔和地说出人生的真谛。

读散文更爱读名家的散文,如张爱玲的,她的散文不像她的小说,张扬而艳丽,她的散文比较朴实却又真切动人,也爱读三毛的散文,纯真而洒脱,听她说童年,听她说青春,觉得那文字是和自己如此贴近,更爱读张晓风的散文,她的散文总让我对生活充满希望与憧憬,从她的散文中感受到真诚与爱心。简祯的散文也很优美,忧郁与轻快混在一起,有一种别样的美。读到她那篇,我的心揪起来 ,深有感触啊。我真的很佩服她能用笔尖描绘出父女之间微妙的情感,散文是表达情感的最好形式,一句朴实的话足可说出情感的波涛汹涌,我真的太欣赏这种文学形式了。

我爱读散文,也爱写散文,写散文要有平和的心境,写散文,娓娓道来,如同冲一杯清香的茶,蕴涵人生哲理,又满溢浮世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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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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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要借,尽管来找我哦!不是我吹牛,在我的房间里,简直是书的海洋,而在这么多的书中,我最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了。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罗贯中,这本书详细地讲了东汉末年朝廷腐败,黄巾军起义到后来的司马炎称帝,三国归大晋的历史故事,成功地塑造了众多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人物: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诸葛亮、刘备,还有曹操。这些英雄人物的事迹,给了我很多启发,引起了我深思。而这些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关羽。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有很多事迹是关于关羽的,就说五光斩六将,还有兵败走麦城、温酒斩华雄、华容道义释曹操、水淹连环城。这些事迹充分说明了关羽的忠、勇、智、,充分地说明了关羽也是一代豪杰。

这本《三国演义》,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历史,明白了大义,让我看到东汉末年宫政专权、独立无理、收割百姓,使东汉王朝在群雄纷起中圭崩瓦解的直接原因。让我有了很多启发,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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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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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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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爱狐狸的作文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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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一家人正在看电视,可是电视没有几个频道,而且没有好看的节目。

小乌鸦说:“你看看小狐狸家都装了个天线,可以看到好多个频道,咱们家是不是也应该买一个啦!”

乌鸦妈妈听见“狐狸”这两个字就气,愤怒的说:“大家都听说个乌鸦喝水的故事,谁不知道我们乌鸦聪明。自从我爷爷那代被骗之后,就一代不如一代了,我们的羽毛从洁白变成了乌黑,唉——”。

乌鸦爸爸说:“要不是我爷爷被骗,我现在早该变成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帅气美男子了。”

突然,小狐狸从乌鸦家门口路过。

乌鸦妈妈出来对小狐狸说:“昨天夜里有上哪玩通宵了。”

小狐狸回答说:“No,我是出去骗肉去了。”

这时,小乌鸦在屋里喊:“妈妈,我饿了。”

乌鸦妈妈说:“冰箱里不是有双汇火腿肠吗,自己不会拿吗?”

小狐狸一听见有火腿肠,立刻变了一个令人喜爱的表情说:“我用一个东西和你换根火腿肠,好吗?”

乌鸦妈妈说:“用什么换?”

小狐狸拿出了一个盒子说:“用这个,这是步步高学习机,帮着学英语的。”

乌鸦妈妈说:“我要这干什么,不要。”

小狐狸不慌不忙的拿出了一个小瓶子说:“那这个呢,这可是美白皮肤的啊!”

乌鸦妈妈两眼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瓶子说:“快拿根火腿肠出来。”

小乌鸦拿出来一根火腿肠。

小狐狸放下盒子和瓶子,拿着火腿肠风驰电掣的跑了。

乌鸦爸爸说:“要让我在遇见你,我啄瞎你的眼睛。”

[喜爱狐狸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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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爱高山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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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爬山,尤其喜欢爬那种很大很高的山。虽然会爬得很辛苦,但我觉得只有这种又高又大的山才能让人感受到大自然的伟力。

在春天,带上一本故事书,再带上一架照相机,向那高山进发。路上可以将收集到的标本夹在书页中,再将那初春的美景一一拍下,将它永远保留。来到山顶,找一块干净的大石头坐下,津津有味地读书里的故事。累了,仰面躺下望望就在头顶的蔚蓝的天空,听听身边虫鸟的鸣叫,偶尔还能看见一两只雄鹰展翅掠过。

在夏天有雾的清晨,就拿一瓶水上山。小水珠迎面扑来,好清新好凉爽啊!走在大雾中,一切都朦朦胧胧,仿佛置身仙境。累了,找一块有小溪的地方,洗洗手脸,然后背靠大树坐下,静听溪流的歌声,等候太阳的姗姗而来。

秋天,再次登临山顶。环顾四周:远处一片枫树林的叶子像火一样红,似燃烧的朝霞;近处,松林仍然翠绿;身旁,一片树林的衣裳已经金黄。这红、绿、黄,再加上伸手可及的如洗的天空,组成了一个斑斓的世界。闭上眼,张开双手,与凉爽的秋天来个热情的拥抱。

冬天,戴上手套、帽子,围好围巾,穿上厚厚的冬装,再次爬上高山,去领略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看看那些悬垂着冰条的树木、石壁。看到它,你不禁会想到春天,想到由冬天孕育的正袅袅婷婷向我们走来的春天。

我爱自然,我爱高山,我爱高山上的一切!

[我喜爱高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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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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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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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爱的人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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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很喜爱的人,她帮助过我很多,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放学回来,奶奶不在家,只好坐在台阶上等奶奶。一会儿,从楼下传来武大妈的脚步声,我忙站起来,对武大妈有礼貌地说:“武大妈好!”,武大妈好像有什么心事,只是顺口说了一声:“甜甜好!”

我听了又坐在台阶上,武大妈发现了,关切地问我:“甜甜,怎么不进门呢?”我听了心里的委屈全涌了出来,都快哭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对武大妈说:“奶奶还没有回来,进不去。”“奶奶没回来,你就到我家去吧!你要是饿了,让我给你做饭吃。在我家别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就行了!”武大妈笑眯眯地说。我高兴地进去了。奶奶回来,我的作业都做完了。奶奶对武大妈感激不尽,当奶奶再三给武大妈道谢时,武大妈只是微微一笑。

还有一次,我在学骑自行车,一时高兴摔倒了。小腿摔伤了。我号啕大哭,武大妈听见了我的哭声,忙跑过来,一边安慰我,一边慢慢地把我扶上楼。她把我的伤口清洗干净,用纱布包上。今天,我的伤口还在,我一看风它,就想到了武大妈。

至今,我家已经搬迁了,可有时我还时常去看一看——武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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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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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无论是在草原上飞驰的骏马,还是在湛蓝的天空中飞翔的小鸟,这些我都喜欢。但要说到我最喜欢的,就是毛茸茸的小猫咪了。

猫的眼睛很好看,亮亮的大眼睛里透露出憨厚、懒散和威严。一张小巧、可爱的三瓣嘴,钓鱼线般的胡子,耳朵尖尖的弧线很优美。四只毛茸茸的小猫爪,摆一摆小尾巴,跳起,在空中出现一个完美的弧度。

猫很灵巧,可以轻松的跳到比自己高一米的东西上;猫很警惕,稍有什么声音就能让它竖起耳朵,瞪大眼睛其观察;猫很活跃,在它附近丢一个纸团,它都能玩的不亦乐乎;猫也很爱睡觉,只要没人去吵它,它可以从上午睡到下午……

我想起来了昨天试卷上的一道题说:如果你是一条鱼,那么快乐就是一汪清澈的泉水。那么我可以说:如果你是一只猫,那么快乐就是一条鱼!猫就是这样简单而快乐地活着,也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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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爱的一个人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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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长着一张犹如盛开的玫瑰花一般的小脸,脸上镶嵌着一双秋水般的大眼睛,眼睛上有一对浓黑的月牙眉,一个挺挺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到的樱桃小嘴,脸蛋后面有一头乌黑油亮的秀发。

喜爱她的原因是:她很乐观,爱笑,说话幽默风趣。

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我与她漫步桃园山庄。她望着蔚蓝的天空漂浮的朵朵白云,如同诗人观景,“蔚蓝色的锦缎上绣了几朵清秀美丽的石竹花……”呸呸呸!瞧瞧她!真是一个自满的人!还自我欣赏自己的“佳作”呢!她一见我在笑她,立刻眉开眼笑道:“这是你作文中的‘精华’,你居然不知道!”啊?我嘴大得可装下一块砖头了!只见她脸上洋溢着兴奋的光芒,就像山坡上绽开的山丹丹花一样。你看,眯起一条缝的小眼睛,那天真活泼的笑容,多么像一株茁壮成长的向日葵呀!

她就是一颗时时为我带来欢乐的“开心果”—雅兰!她就是我最喜爱的“开—心—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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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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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妈妈给我买的《绿野仙踪》。我得到它时,心里甜滋滋的,我捧着它和妈妈回了家。一回家,我就把《绿野仙踪》打开,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连饭也顾不上吃一小口。妈妈担心地说:“孩子,快吃饭吧!”我说:“看完这一本书,我就吃,”可是,我看到了7点,也没吃一口饭,一直看到快9点了,我大声对沉睡的妈妈说:

“妈,我看完了,您瞧,一本这么厚的书我都看完了。”妈妈瞪大了眼睛,吃惊得说:“这么快就看完了?真有本事!”我得意地对妈妈说:“哈哈,真没想到,我也能读这么多呢!”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许多有趣的想象力,我会编许多有意思的小故事,比如我想象的《宇宙上的电视》、《水果服装店》等等。

就因为这本书,我家的墙上有两张读书明星奖状了!爸爸看了以后,高兴地对我说:“小书迷,你可真行呀!”

有一天,我办了一件大大的好事,也和这本书有关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奶奶正在看电视,忽然听到水流动的声音,奶奶下了一跳,我跑过去,按着书里的事情,我受到了启发,用一本本书垫上,还有毛巾等物品,经过我的办法,水不流了。等奶奶找来爸爸,我已经修好了!爸爸夸我说:“真聪明,急中生智啊!”

直到现在《绿野仙踪》还像刚买回来一样呢!因为我非常爱护它呀!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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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喜爱的小动物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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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了两只鹦鹉,是妈妈去花鸟市场买的。我特别喜欢它们。

一只是蓝色的叫蓝蓝,一只是绿色的叫绿绿。蓝蓝很调皮,总是在给它们食物的时候飞出来,给我们来个措手不及。绿绿很文静,就算放它出来它也不出来。

我上个星期放蓝蓝出来,蓝蓝飞呀飞,最后停在了我们家“福”上,好像对“福”情有独钟。蓝蓝的翅膀发出呼呼的声音好像一架迷你直升飞机。最有趣的是当我躲着它,不让它看不见我的时候,它就会满屋子找我。我身后就像一架直升飞机在跟踪我。

它在笼子里的时候我给它叶子吃,要是它吃不到就会着急地叫“叽叽,叽叽”,好像要你再伸进去一点呢!

蓝蓝绿绿是我们家的一份子,带给我们许多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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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学二年级我最喜爱的人

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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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喜羊羊。

他的羊角是棕色的,他的头很大,眼睛也很大,脖子上戴着一个蓝项圈,项圈上戴着一个金黄色的小铃铛,脚上穿着兰色的小鞋子,有一身白色的皮毛,样子很可爱。

在一集《拯救灰太狼》中,喜羊羊看到灰太狼和醉了酒大声的叫着,喜羊羊觉得灰太狼很可怜决定要帮助他。喜羊羊得知红太狼离家出走了,就让灰太狼写一封信让红太狼回来。红太狼看了以后很感动,赶快回到狼堡,灰太狼看到红太狼回来了,很感激喜羊羊说:“恩人啊!”

从这个小故事中我不仅看到喜羊羊聪明过人,而且有一颗善良的爱心,我非常喜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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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爱的水果作文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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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们猜个小谜语:吃前是绿的,吃时是红的,吐出是黑的。(猜一水果名)。嗯!猜对了,就是西瓜!前几天,妈妈带我去超市里买西瓜,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忙说:妈妈真好!来到超市,我急忙冲到水果处的西瓜架上。西瓜穿着一件绿色的有条纹的衣裳,像一个个胖娃娃似的在争着给客人们买呢!我走近西瓜,挑来拣去,挑了几个特大西瓜,然后又拿起来嗅了嗅,刹那间,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味吸引了我,我说:这真是个好瓜!

如果把西瓜切开来的话,汁水就会不断地涌出来,那香味会让人垂涎欲滴。如果把西瓜切成一小块儿一小块儿的,再用牙签扎起来吃,那舒服劲儿别提了!西瓜生津解渴,助消化,清甜可口。听妈妈说,西瓜还有美容的功能呢!许多姐姐、阿姨都是用西瓜来做美容的。有一次,我把西瓜吃光了,只剩下一个瓜皮,我把瓜皮切成小片,再放进冰箱中冰几个小时,再小心翼翼地取出来,盖在脸上,又去睡觉了。下午,我起来时,发现皮肤滑滑的,想到是西瓜美容的功能起效了,可开心了!不仅这样,西瓜还能用来榨出味道鲜美的西瓜汁,还可以制出西瓜冰,可以做水果沙拉用处可真多呀!西瓜,让人百吃不厌,我爱吃西瓜。

西瓜,就像一位小精灵,又蹦又跳地走进了我的美食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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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爱乡村生活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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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了,我和爸爸妈妈趁着全家人都能休息的美好时光,来到妈妈的老家——內黄。在那里,我看到了独特、迷人的风景,感受到了在城市里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们乘车来到姥姥家所在村庄的村口,下车后,我放眼望去,只见小村周围都是庄稼,绿油油的麦苗显示出勃勃生机。我们向村子里走去,一阵凉爽的春风迎面吹来,小麦频频点头,好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那一天,正好赶上村子里过会,道路两旁,早已摆满了摊位,卖衣服的,卖家具的,卖玩具的,卖农具的……真是琳琅满目,一应俱全,比城市大商场里的东西还要多,还要丰富。这么多卖东西的摊位,当然少不了前来购买的顾客啦!有的人正在和卖衣服的讨价还价,有的人在给自己家的小孩买玩具,还有的人在买耕地时使用的农具……似乎没有一个人闲着。当然,我们也没闲着。在姥姥家稍微休息了一会儿,我们也加入了购买的行列,开始疯狂购物。不知不觉,我们在人山人海中逛了一上午。

吃午饭的时间到了,这时,家家都是最忙活的时候!主人们都献上了自己的拿手好菜,盛情款待自己的亲朋好友。紧张而又热情的午饭过后,吃饱喝足的孩子们,丝毫没有午休的睡意。我和哥哥在村中的空地上玩游戏,跑到村子东边爬土山,在河里捉鱼虾。我最喜欢的就是爬土山了。土山上的土又松又软,踩上去,感觉比城市里的地毯还要舒服。我们和其他小伙伴一起在土山上做游戏、翻跟头、摔跤,不一会儿,一个个都满头大汗,灰头灰脸。太阳落山了,玩耍了一天的孩子们,个个筋疲力尽,纷纷回家吃晚饭了。

吃过晚饭后,老人们拿着板凳,到村西头听大戏。台上唱戏的人都在卖力地唱着,他们的声音响彻整个村子,台下听戏的老人一个个笑得合不拢嘴。十一点,戏散了,村子里渐渐恢复了宁静,人们慢慢进入了梦乡。

乡村,不论什么时候,不论什么季节,都有一道独特、迷人的景色。我爱这无忧无虑的乡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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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爱的动物——八哥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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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动物是我家养的八哥。它的身体黑黑的、嘴巴黄黄的。不时会说上一句:“早上好、晚上好!”

它很会说话,当我回来时,它会说:“主人回来啦,主人回来啦。”当我逗他时,它会说:“讨厌,讨厌。”所以,我跑到哪儿都喜欢带着它。每次,只要我一做完作业,我就对八哥说:“我们出去玩吧!”八哥说:“好呀,好呀!”

它也很淘气。有一次,我带它在院子里玩,它在空中飞来飞去还不时对我说:“来抓我呀!来抓我呀!”我就这样忽左忽右地追逐着它。有时它还落在我的头上故意逗我。当我去抓它的时候,总是扑空。就这样我们正玩得高兴时,我听到一声响,原来是八哥不小心撞到凉衣杆上了,它的羽毛满天飞舞,我那时真是哭笑不得。还有一次,八哥在我家乱飞,不但打碎了花瓶,还把小狗的骨头也叼走了。这下可惹怒了小狗,小狗叫着向八哥扑去。幸好八哥及时扔下了骨头,才得以逃脱。我见了,真为它捏了把汗。

我很喜欢这只八哥鸟,因为它给我们家带来了许多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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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爱的动物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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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开始,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小狗“宠宠”。它从一开始就对我产生了巨大的意见,总是对我疯狂地叫。令我不知所措,总是远而避之。

那年,我5岁,很幼稚。那年,他1岁,也很幼稚。在那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小狗“宠宠”。一开始,面对陌生的它,面对凶神恶煞的它,我被弄的不知所措,本想和他去打打交道,可它却一点也没礼貌,反到朝我大声嚷嚷。我落荒而逃。掏出口袋里仅有的钱,给它买了几根香甜的香肠,放到地上。不料,嗅觉灵敏的它,立马跑过来,叼起香肠,就往嘴里放。这倒也好,美食诱惑了它,跟我像亲兄妹一样,我到哪儿,它就到哪儿,活像个小跟屁虫,可爱极了!

从那之后,摇着尾巴,使劲地扑到我身上,是它欢迎我的招牌动作。那个以往不熟悉的动作却一直像烙印一样刻在我心中,刻在我的脑海中,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但现在却……我再也看不到那个几乎每星期都可以看到的动作了,再也听不到那几声“汪——汪——”的欢迎我的叫声。我后悔,后悔没有多听几次声音,多摸几次它的头。然而,现在,它已经迈入了天堂的阶梯了,再也跨不出来了。想起它,就想起它带给我的快乐。

每次每次,当我想起这些事时,心里总是酸酸的,眼泪总是在眼眶里打转,而眼前,却没有了它的身影,没有了他的招牌动作。

“宠宠”,希望你在天堂能快乐,更希望你在天堂看着我成长。你知道你对我有多么重要吗?失去你,我仿佛失去了信心和希望,直到我再也停止不住我对你的思念时,我写下了这篇文章。

祝愿你在天堂快乐!!

[我喜爱动物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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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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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

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会飞的教室》,这本书写的是孩子们在圣诞节晚会上自编自演的一场戏。全书由排演展开,通过一系列生动感人的情节,塑造了一群聪颖、活泼、天真、可爱、善良的少年形象。其中,多愁善感的姚尼,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冷静持重的塞巴修,胆小怕事的邬理以及魁梧好斗的马提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内容,可算是一部高度浓缩的校园风景录,它所表现的同学之情、师生之爱、朋友之谊,无不唤起我们对友情的追忆与珍惜。

这本书与书中同学们排演的剧目同题,这个剧目的创意是姚尼的杰作。在许多现代儿童的心目中,总是将枯燥、无味、一贯的校园生活想象成电影院、游乐场等有趣的地方,因为他们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向往校园生活,在校园里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快乐成长。而在这本书中,姚尼则把教室幻想成了一架大飞机,它可以载着老师和同学飞到任何一个课本上所涉及到的地方,同学们再也不用坐在枯燥乏味的课堂上紧张而无耐地听讲,再也不用无休止地机械地背诵一些知识点,而是坐着飞机畅游在知识的海洋,真切地体会一些知识并能灵活运用。

书中还描写了胆小的邬理为证明自己是一个胆大的男子汉,勇敢地从运动场边的铁柱上跳了下来,老师和同学们给予他无私的帮助,并且让他克服了胆小的心理,借此机会也教育了那些讥笑他胆小的同学,使同学们学会了互相尊重。

回顾小学六年的生活有苦、有乐、有收获,也有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即将毕业之际,也有书中所写的同学们离别时的那种恋恋不舍……

我也希望在现实生活中,有一架像《会飞的教室》这本书中的大飞机,载着老师,载着同学,载着友谊,载着理想,飞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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