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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鱼作文(优秀20篇)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我喜爱的鱼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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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作文

1000

喜爱造句

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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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极拳是老年人喜爱的体育活动。

(2) 爱迪生小时候喜爱小发明,他的母亲因势利导,使他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家。

(3) 这只鹦鹉披着一身绿油油的羽毛,真讨人喜爱。

(4) 幼儿园的老师非常喜爱这些单纯幼稚的孩子。

(5) 李红非常喜爱读书,几乎博览了所有世界名著。

(6) 童话、寓言、故事以及科幻小说,都是孩子们喜爱的读物。

(7) 这出戏剧导演编置有序,很受人们喜爱。

(8) 幼儿园小朋友天真活泼,真惹人喜爱。

(9) 这首诗笔调清新明快,深受读者的喜爱。

(10) 电视剧《西游记》,情节变幻多端,深受少年儿童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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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爱的卡通明星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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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卡通明星有很多,有可爱的机器猫,聪明的喜羊羊……可我最喜欢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猫和老鼠》中的老鼠——杰瑞。

有一次老鼠杰瑞来偷吃东西,被汤姆发现了。汤姆就盯上了杰瑞紧追不舍,心想:“这回我一定要好好治治杰瑞,平时总是让它欺负,这回我一定要出口气。哈哈,小老鼠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可杰瑞不慌不忙,他灵机一动,趁汤姆猫不注意悄悄地拨打了除猫热线,模仿着猫主人的口音详细地说明了除猫的原因:“喂,是除猫热线吗?我是爱心小区96号的居民,我家有只恶猫,尽偷吃东西还不干活,快来帮我处理掉”。杰瑞模仿的真是像模像样。没过多久,除猫队的人来了,抄起刷子,用足了全身的力气,狠狠的把汤姆猫收拾了一顿,最后把它扔在了门外。

瞧,这就是我喜爱的卡通明星——杰瑞,他聪明可爱,总有让人意想不到的主意来对付汤姆猫,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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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爱的一个汉字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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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汉字的起源,有“一”才有二,有二才有三。每个汉字都有“一”的身影,我喜欢“一”!

从小时候,我们就开始接触“一”,第一次走路,第一次上学,第一次学写字。

第一次走路,在“一”岁时,我还是一个只会爬的小毛孩,但随着慢慢的好动,我不禁想走起来。在家,我试着站起来,但依旧站不过一秒就下来了。我没有放弃,还是继续尝试,失败了,再站起来,经过一次次努力,我学会了第一次走。

第一次上学,我是一个害羞、内向的小男孩,刚进幼儿园谁也不认识,只知道贴着爸爸妈妈。当他们走时,我哇哇大哭跑了出去,幼儿园阿姨马上抱住我,把眼泪滴答的我接进去,安慰我,渐渐地熟悉了这儿,在这儿第“一”次交友,第“一”次唱歌……

第一次学写字,这时的我已经是小学一年级的小少年。我第“一”次握笔,写得就是一。老师说:““一”别看它那么简单,一定要把横写得直,就好比人要做得正直。”每次当我写“一”我都会想起老师说的这句话。

中国汉字博大精深,别看“一”只有一个笔画,但它象征着中国的文化,它是中国汉字的起源,所以我喜欢汉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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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偏偏喜爱黄梅戏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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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中状元着红袍,帽插官花好呀好新鲜……”这是我最喜欢的戏曲唱段。按说作为河南人的我应该喜欢豫剧《花木兰》、《穆桂英挂帅》等,可我偏偏就是喜欢黄梅戏,特别是《女驸马》。

那天我称妈妈不注意,偷偷打开电视准备看我最喜欢的动画片。这时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正在播放黄梅戏《女驸马》中那女扮男装的冯素珍和公主在洞房里的唱段。那演员俊俏的扮相、高亢的唱腔一下吸引了我。通过妈妈的讲解让我知道了,民女冯素珍自幼许配李兆廷,后来李家败落,岳父母嫌贫爱富,逼其退婚。冯素珍在花园赠银于李兆廷被冯父撞见,诬李为盗,将其送宫入狱,逼素珍另嫁宰相之子。冯素珍男装逃出,在京冒李兆廷之名应试中魁,被皇家召为驸马,花烛之夜冒死陈词感动公主。帝赦免之罪,冯李终成眷属的故事。这个故事塑造了一个善良、勇敢、聪慧过人的古代少女形象,演员的一颦一笑得得的吸引着研婉转的唱腔显示。显示演员的薄厚功底我简直佩服的不得了,我开始喜欢上了黄梅戏。现在的我还不时也会很上几句。

中华戏曲博大精神,希望大家不要把“遗忘”了,因为每部戏都是之不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们还要继承戏曲的博大精神,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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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动物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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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瑶

大家肯定有最喜欢的小动物吧?想知道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吗?没错,就是它——小兔子。

它有两只修长的耳朵,毛茸茸的可爱极了,真是让人见了就喜欢。两颗火红的小眼睛活像两颗光芒璀璨的红宝石,镶嵌在它那可爱的小脸蛋上。一只小巧玲珑的鼻子端正的长在脸蛋的正中间,可灵敏了。一张三瓣嘴里有两颗大大的门牙,吃起胡萝卜来咯吱咯吱的,几秒钟就啃完一根胡萝卜了。你说快不快?它全身雪白远看像一堆棉花堆放在那里,近看像穿了一件白色大衣。

有一次我在它很远的地方放了一根大大的胡萝卜,以为它根本看不见。可没想到的是正在呼呼大睡的它感觉有一股很香的气味扑鼻而来,于是一下窜起来用它那灵敏的鼻子仔细闻,笑了笑点了点头,好像在说:“是胡萝卜。”于是它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不一会儿就找到了我放在那儿的大胡萝卜,拿起大胡萝卜就开始津津有味地咯吱咯吱的吃了起来。我在旁边都垂涎欲滴了,没想到小兔子的鼻子都能闻到那么远的东西,跑的那么快,真是让人惊讶不已呀!

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它多可爱啊!你是不是也喜欢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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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爱的春天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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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钟瀚

一年有四个季节,我最喜爱的是春天。春天万物复苏、生机勃勃。花草发出了嫩芽,给大地穿上了一件新衣服,冬眠的小动物从洞里钻出来,伸个懒腰。他们一边跑一边说,看那边的小溪融化了,我们去喝水吧。这时天上飞过来几只小燕子,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小朋友在草坪上放风筝。

春天我们还可以去踏青。清晨和小伙伴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见柳枝在小河边随风摆动,就像妈妈那长长的发丝在向我招手,我的心里暖暖的。温暖的阳光酒向大地,小花、小草、小树、小动物都昂起头,接受阳光的普照,努力的生长。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也要从春天开始做好计划,努力学习。好好好享受春天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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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爱樱花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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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的花中,我最喜爱的花就是樱花了,它有五片花瓣,粉白的,满树都是,远远望去,一朵朵樱花像一个个善解人意的小精灵。在你有烦恼时,看看它们,心情就立刻舒畅多了,好像是小精灵把烦恼都赶走了。

走在樱花大道上,我看见一颗颗樱花树像一条被白色的花点缀的长龙,给人们带来喜庆、吉祥和幸福。当樱花纷纷扬扬从树上飘落下来,就像雪姑娘从天上跳到人间,地上的樱花越来越多,人就像走在粉白色的地毯上。

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一朵樱花,一阵风吹来,我就在树上跳起了舞蹈,把自己最美的姿态展现出来。小鸟飞到我身边,夸奖我说:“樱花姐姐,你长得真好看,我要是有你这么漂亮,那就好了!”樱花真好看,我喜爱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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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爱菊花的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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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披金秋的阳光,姜老师领着我们七个同学去赏花,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我在花园里看了很多花,五彩缤纷,芳香扑鼻,美丽极了。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野菊花

野菊花的根深深的扎在泥土里,为花提供营养,是无名英雄。它的主干有小手指那么粗,在主干上长出很多枝条,枝条上长有深绿的叶子,每个枝条上都有一朵花。花朵是紫红色的,也有蓝色的,还有白色的,像酒盅那么大,可好看了。他的花蕊是绿粉的,花瓣品起来有点涩味。有蝴蝶落在花上,扇动着翅膀;有蜜蜂在嗡嗡的飞着,也有的在花上采蜜。

我很爱野菊花,因为它可以给人们带来欢乐和美好,我可以坐在大树边赏花,我还可以闻花香。

我很开心可以看见野菊花,我也很开心可以在大树下看书赏花,花是五颜六色的,各种各样的。

到了中午我又可以在树下看蝴蝶飞舞,在草地上玩游戏。到了晚上我又可以在花丛中抓萤火虫。

今天玩得很好,明天我还来玩。这里的野菊花可真美,我爱野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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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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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春阳

俗话说“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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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爱的小狗作文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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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份的时候,妈妈给我买回来一只小,长得非常可爱。它的头圆圆的,两个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像两颗蓝宝石,小鼻子是三角形的,而且湿湿的,耳朵毛茸茸的,浑身的毛左一块黄右一块白,身后还有一条短短的摇来摇去的小尾巴。因为它长得非常漂亮,又是一个“男孩子”,所以我们给它取名叫“帅帅”。

帅帅刚来的时候只有两个月大,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吃和睡。吃饭的时候狼吞虎咽,有一次给它吃面条,妈妈把面条弄断,然后放到它的食碗里,只见帅帅马上扑了上去,头也不抬地吃了起来,吃完以后我一看,哎呀,满脸都是面条,我赶紧拿纸巾给它擦脸,它还把舌头伸出来,好像对我说:“我舌头上也有面条,用不用也擦擦呢?”每当它睡觉的时候就把自己缩成一个团,看起来好像一个小毛球,有时还伸出舌头舔一舔嘴巴。

帅帅渐渐长大了,也爱玩了。有一次,我把皮球向前用力一踢,球就跑了出去,帅帅也跟着追了出去,它一边跑一边还不时地看球一眼,好像在说:“我比你跑得快,哈哈!”从此以后,它就特别喜欢那个球,总学着我的样子,伸出前爪踢它一下。一次,我看见帅帅把球踢到客厅中间,然后两只前爪趴在球上,后爪一蹬,就上了球,小脑袋还一摇一摇的,好像说:“你看,你看,我多厉害……”正在这时,只听轻轻的“啪”的一声,帅帅摔倒了地上,我哭笑不得地把帅帅抱起来,揉揉帅帅的小脑瓜,说:“不能淘气了,再淘气又摔疼了。”

帅帅还做过许多好玩的事。比如:我放学回家时它总是用后腿站起来,结果还摔了一个大跟头;我写完作业去找它,它已经跑到我的书包里去了……帅帅非常可爱,也非常有趣,它是我生活中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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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爱菊花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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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花,有人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有人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有人喜欢婀娜多姿的月季,而我却喜爱那朴素的菊花

菊花与梅、兰、竹被誉为花中四“君子”,一株菊花高30~80厘米,茎粗大,菊花有淡淡清香扑鼻而来,菊花的形状也很多,有松针形、圆盘形、龙爪形,它的颜色也很多,有金黄的、雪白的、淡绿的、鹅黄的,美丽极了!

有一次,我不小心将一条花枝剪掉了,我很难过,妈妈说:“没关系,你把被剪的枝条插在花盆里,会再长出来”。我按照妈妈说的做了,插上枝条,浇上水,不到半个月就长出来了一株菊花,慢慢地我开始有了插花的习惯。

菊花的生命力顽强,它在深秋开放,牡丹、月季、荷花、茉莉花,还没香到深秋就凋谢了,这一点别的花都远远比不上菊花,菊花还可以泡茶,这恐怕连它自己都没想到吧!

我喜欢菊花,喜欢它的色彩,喜欢它那顽强的生命,菊花虽然没有茉莉花那样浓郁的香味,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但它那顽强的生命力震撼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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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三年级作文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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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正在做作业,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花狗。小花狗长着一双红通通的亮眼睛,黑黑的小鼻子,还有像樱桃一样红的小舌头,毛茸茸的小花毛,可爱极了!

有一次,我带它到广场玩,小花狗看见有许多老人在跳舞,它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他们在干什么啊?”“他们在跳舞呢!”我笑着说。小花狗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老人们,就二话不说,跟着老人跳起舞来。

我发现我的小花狗这么可爱,真想亲一口它呀!你们喜欢我的小花狗吗?动物这么可爱,我们以后可别伤害小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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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爱的桂花作文350字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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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丹桂飘香,秋姑娘乘着桂花,又来到了我们的身边,桂花树上黄黄的桂花一团团,一簇簇,好像是兄弟姐妹互相拥抱着,是密不可分的,黄黄的桂花穿着大衣在太阳下晒着,好像在晒太阳,还有的桂花躲在桂花树的叶子下,好像在和我们捉迷藏,又像在悠闲地乘凉,真有趣。远看,桂花非常黄,近看,四片芝麻大小的花瓣好像四个小小的勺子,花瓣连着又细又长的花柄,在仔细看,花瓣的中间还有许多细密的花蕊。

桂花最大的特点,就是它那浓郁的香味了,一到秋天,桂花常常会引来一大群勤劳又善良的小蜜蜂过来采又香又甜的花蜜呢!有时候,我回到家中,我会去闻闻桂花的香味,那香味,会让我神清气爽,精神一下午。

桂花还能制作成香气扑鼻的桂花茶,香甜美味又可口的桂花糕呢!

我们大家要学习桂花顽强生长,默默无闻地向人们奉献的精神,我喜欢桂花,更喜欢它那种可贵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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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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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许多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中华上下五千年》。翻开这本书,一个个生动逼真的历史故事呈现在眼前,数不清的英雄豪杰、爱国志士浮现在脑海!

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他铮铮铁骨、宁死不屈,最后被秦桧等奸臣诬陷并被杀害了。至今,人们都用“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来赞扬岳飞、痛斥秦桧。戚继光是明朝抗击倭寇的将领,他率领的“戚家军”纪律严明、作战勇猛,清除了骚扰中国东南沿海十多年的倭寇,维护了祖国边疆的和平。

明朝末年,荷兰侵占我国宝岛台湾,郑成功率领一只庞大的舰队,打败了荷兰入侵者,为收复台湾、建设台湾做出了伟大的贡献。清朝道光皇帝时,英国侵略者利用鸦片打开了中华大门,残害中华儿女。爱国爱民的林则徐挺身而出,向道光皇帝请求前往广州禁烟。他不畏权势、正义凛然,查封了大量鸦片,在虎门集中销毁。这一行为,极大地打击了侵略者。

这些民族英雄的故事使我震撼、令我感动!《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更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决心要做新时期爱国、正义的好少年,为祖国早日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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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体育运动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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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是个超级篮球迷,从我记事起,每个六、日的早晨,我和妈妈都是被电视里球赛的解说声吵醒的,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我,怎能不迷上篮球呢?每当我听到姚明、麦迪、乔丹等巨星的名字,在电视上看到他们潇洒的身影,我就心潮澎湃。

上个礼拜天,在我的再三恳求下,爸爸终于答应教我打蓝球。早晨的天空阴沉沉的,不时有几朵乌云飘过,我跟爸爸趋车来到了云大的篮球场。爸爸指了指蓝筐,“投几个,熟悉一下球性”这有何难?小菜一碟!我模仿明星们的摸样,起跑,跳跃。投蓝——没中。再来——又没中。我偷偷地环顾四周,生怕别人看见我的糗样,还好,没人注意。我定了一下神,使出吃奶的力气,“嗖”这次干脆连蓝筐也没碰着。我的自信心受到了极大的挫败。爸爸走上前拍了拍我的肩膀,“学篮球,得从基本功练起。”

于是,爸爸教了我拍球,带球两个基本动作。雪越下越大时而刮来几阵狂风,把地上一层雪推向天空,展示她们优美的舞姿。麦迪,姚明等巨星在球场上飞驰的模样在我脑中挥之不去“他们也是这样苦吗?”我一边练,一边问自己“该回家了。”爸爸的呼唤传来后,我立刻抱起球,向爸爸跑去。迎着大雪,我俩回家去了。

雪更大了,雪花不时飞在我冰冷的身上,但我的心却是热的。我终于明白,那些巨星并不是我想的那样不识人间烟火,而是在背后用汗水与失败迎接着辉煌的黎明。我深深懂得要想人前显贵,就得背后受罪,只有吃得苦中苦,才能成为人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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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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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许多,但是我最喜爱的是美国作家弗莱克·鲍姆写的《绿野仙踪》。

我喜爱这本书不仅因为它给我们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还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

在书中,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芝国。后来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遇到许多神奇的事情。最终,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职能和顽强的毅力,都完成了自己的心愿。稻草人有了会算数的头脑,铁皮人有了一个健康的心脏,狮子重新找回了勇气,成了百兽之王,多萝西也回到了堪萨斯州,回到了亲人的身边。

读了这本故事书,我不仅明白了人和人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一致的道理,还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有毅力,要朝着目标前进才会成功的道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绿野仙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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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爱的一件物品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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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时喜欢玩拼装玩具、赛车和模型飞机等,但我最喜欢的是魔幻陀螺。有一次我期中考试考到前十名,妈妈说给我买一个东西,我冥思苦想,终于想起来,现在流行的玩具--魔幻陀螺。我买的是一个黑色的,叫“暗决帝王龙”,因为名字很酷,还有性能好,所以我买了这个陀螺。

我把陀螺拿回家后,就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盒组装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就把陀螺组装好了。只见它全身乌黑发亮,有一种霸气的感觉。它的战神盖和战神环都是黑色的,没有盖和环的陀螺就像少了发动机的车,是不能运转的。攻击环是白的铸铁制造出的,有了这个攻击环,它的威力就增强了很多倍,中轴是黑白相间的,中间是陀尖,非常坚硬和耐磨。

它是这样玩的,先把发射绳插入发射器,然后把陀螺装上用劲往外拉,就发射了。发射的时候要小心防止划到手,这个时候陀螺就像一个脱了缰的野马飞快地旋转起来!铁制的陀尖在地面上旋转,发出“得得”的声音,好像在说:“来吧!看谁比较厉害!”比赛时看谁旋转的时间长就算胜利。陀螺的种类繁多,大家也去买一个跟我较量一下吧。

魔幻陀螺和平常的陀螺不一样,它的持久性、攻击性和防御性也大大增强了,而且玩法也多样性,特别好玩。

陀螺是个消除烦恼的好能手,有了它,在写完作业放松一下的时候它就可以派上用场。魔幻陀螺真得特别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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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爱的植物600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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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花没有桂花那么清香典雅;没有玫瑰那么娇艳美丽;没有荷花那么闪闪动人,但我却最喜欢它,花中强者--仙人球。

仙人球的身上长满了如钢针般的刺,整个身体绿油油的,圆胖胖的,如果你去碰一下,一定会被刺的。

仙人球刚被爸爸带回家时,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丑八怪",便把它放在阳台上的角落里不管它。

一日复一日,春慢慢地走去,烈日炎炎的夏天来了,我怕别的花会被阳光晒的枯萎,便把它们带进了舒适、阴暗的地方,唯独没有把仙人球带进那里去。它与烈日对战着,每天都顶着烈日,连人也承受不了高温的折磨,仙人球更不可能战胜烈日活过来。

夏天过去了,我走进阳台,却发现仙人球并没有枯萎,它的刺比原来更硬更粗了,我这时兴奋无比,连忙给它松松土、浇浇水。花中强者这个名字果然名副其实。

仙人球不仅能在几个月不喝水的情况下生活,还能开出花来!

一开始,我也不相信"丑八怪"能开花,你看仙人球绿色的刺球上渐渐地长出了许多粉红色的小颗粒,仙人球像一只背着野果的刺猬。

仙人球不怕风吹雨打、不畏严寒酷暑,不求别人照顾,不计得失,顽强地生长着,并将美丽的花朵展现在人们面前,默默地奉献着。

我爱花中强者--仙人球,更爱它那坚持不懈、顽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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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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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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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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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语涵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小狗叫小小,为什么叫小小呢?因为小狗是我在街道上捡到的,它很小所以叫小小。

小小现在已经变得高大强壮了,也很伶俐,一次我和家人还有小小在外面散步,走着走着我的小提包不见了,我非常伤心。但是,小小后来找到了我的小提包,我非常的高兴。后来我和小小每次去哪我都会带着小小,这样我的东西就不会丢了。

几年以后,小小变成了成年的狗了,我觉得要给小小改名字了,我叫你下来出来,我改名叫成高,叫成高是因为我希望它能变的更高大的成长起来,所以小小改成了成高。

最后成高在外面有了自己的狗窝,也有了自己的小狗,开始的时候成高每天都会回家的,于是我就每天就给成高好多东西吃,因为我怕成高会吃不饱。可是,成高走了以后我就不能天天看到它了,不过我没有说给爸爸妈妈我想让成高回来,因为这才能让它做自己能做的事,不让别人来帮助它自己,所以我没有说,我只是天天想着它,想想它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受伤,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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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

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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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看了《雾都孤儿》这部著名的戏剧之后,感慨万千,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直往下掉。在这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

奥利弗的出生使我倍感同情。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忍饥挨饿,备受欺凌。

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棺材铺的老板,老板娘以及棺材铺的伙计,都欺负他,看不起他。由于不堪他们的虐待,奥利弗独自逃往伦敦。他敢于逃避这种惨不忍睹的生活,使自己获得自由,从中可看出奥利弗是一个有勇气的人。

一路上,他又饿又累。终于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机灵鬼把奥利弗带到了他那里并待他很好,而奥利弗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他们把奥利弗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被贼窝的带头人费金抓回去。后来,由于南希变好,告诉了老绅士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放过了他的哥哥。奥利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利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着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由此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但还是有少数热心的好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使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受到这么多折磨。在他瘦弱的躯体下,却有着钢铁般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虽然他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都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进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虽然他曾经受过无数的艰难困苦,但并没有给他善良的心灵留下创伤,在他的一生中,他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的一样。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一样,邪不胜正,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奥利弗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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