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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鱼作文(汇集20篇)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我喜爱的鱼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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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动物的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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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很多动物,有可爱的考拉,笨重傻傻的熊猫。而我最喜欢的动物还是一只小狗。他可以帮我们做事情。例如,警犬可以帮助警察捉坏人、还能嗅出藏在货物中的毒-品和炸-弹。还有搜救犬……

我家的狗狗名叫money,他是一只串串狗,他长得一身黄色和白色相间的毛,非常的可爱。他住在我们家的三楼。他很聪明,每天我去看他时,当我上到一半的楼梯上时,他已经探出了可爱的头。我上到楼顶(三楼),把食物在他看不见的时候扔出去,他会靠着嗅觉找到了狗粮。狗也很通人性。它们可以感受到人的感情。如果我高兴的上去,他就会跟我玩。如果我不高兴时,他就会舔舔我的腿,让我瞬间觉得高兴。

每只狗都有自己的特点。这只狗拿东西上来给他吃时,他就会不停的拜我。好像在说:“快点给我吃呀!”他的嗅觉也非常的灵敏。他曾经给我们抓了一只老鼠。在夏天的晚上,他在天台了走来走去,好像在侦查什么。有陌生的人上来,他便会“旺旺!”直叫。我便会过来瞧瞧,是谁来了。

这就是我的狗。一只串串狗,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就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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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山海经》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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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凯铭

山海经》是一部流传千年的先秦古籍,《山海经》是中国记载神话中最多的一部奇书,《山海经》也是一部地理知识方面的百科全书。

《山海经》是历史与神话的交融,历史中有神话,神话中有历史。“盘古开天地”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宇宙的起源。“女娲造人”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人类的起源;“共工怒触不周山”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中国地理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形地貌的起源。

《山海经》中“刑天舞干戚”里的刑天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传说刑天原是一个无名巨人,因为和黄帝争高下,被黄帝砍掉了脑袋,这才叫他“刑天”的。刑天,就是砍头的意思。刑天原本是炎帝的臣子,新崛起的黄帝打败了炎帝,使他非常气愤,后来又听说蚩尤被黄帝打败后,他再也忍耐不住了,决定和黄帝争个高下。他离开南方天庭,左手握了一面盾,右手拿了一把板斧,直奔中央天庭,向黄帝交战。两人从中央天庭杀到凡间,杀到了常羊门近旁,黄帝冷不防一剑将刑天巨大的头颅砍了下来,并埋在了常羊山里,刑天并没有甘心失败,他突然站了起来,继续战斗。他用双乳当作眼睛,用肚脐当作嘴巴,虽然他的敌人已经跑回天庭,但这是个断头的刑天,至今还在常羊山里,挥舞着手里的斧子呢!后来刑天逐渐成为勇猛将士的象征,并被尊为战神。晋代大诗人陶渊明在《读山海经》的这首诗里,写有“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的诗句。

通过读《山海经》,我知道了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的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要学习大禹的那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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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惹人喜爱的橘子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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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萱四年级

“黄灯笼,绿宝盖,盛满黄饺子,吃掉黄饺子,吐出白珠子。”伙伴想弄明白这是什么水果吗?当然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果——橘子

大家也一样喜欢橘子吗?把橘子不仅味道鲜美,而且还能入药。我们剥开橘子一阵清香的味道向我扑鼻而来,看一看橘瓣,就像一个个弯弯的、黄黄的小饺子一样,可爱极了!尝一尝橘子的味道,酸甜可口,入口多汁。说到这里,我相信你已经流口水了,甚至都流到下巴边儿上了吧?看一看那橘子的果实,像一个个晶莹剔透的小水晶一样,可爱至极了。摸一摸橘子的外皮光滑,里面还带有一点粗糙的感觉,可不管怎么说,怎样讲,我喜欢橘子的感觉是一直都不会改变的。我们的橘子可以常吃。不要吃的太多。一次吃得太多容易导致上火,可促发口腔炎或牙周炎,并可能出现皮肤发黄,每天吃三个橘子,就能满足一个人一天内对维生素c的必须量。橘子不宜与萝卜同食,也不宜与牛奶同系。另外胃,肠、肾、肺功能,虚寒的老人不可多食,以免诱发腹痛,腰膝酸软等病状。我很喜欢吃橘子,因为它有别具一格的味道,我喜欢看橘子,因为它有别具一格的样子,我也喜欢闻橘子,因为它有别具一格的气味,还是那句话,不管怎么说,怎么讲,我喜欢它的感觉是一直都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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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爱的水果作文400字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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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是我最爱吃的水果之一。

嘿,我刚提到橘子,妈妈就已经帮我买回来了。瞧,这些橘子黄澄澄、圆溜溜的,实在是诱人,远看就像一个个小灯笼,真好玩!

橘子,它虽然没草莓那么漂亮,但是它那油亮油亮的身体,同样也会使人喜欢上它。你看,它身上“穿”着的“皮大衣”,隐约还透露出一些花纹。当你拿起橘子时,它那比桂花还香的味道,一定会让你馋得口水都会流出来的。

剥开橘子,哈,里面躲着十来个月亮似的“橘娃”。它们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胖,像兄弟姐妹一样,挤得紧紧的,肩并肩,围成一个圆球,而且它们背上都披着一条条白色的丝巾。我掰开一片“橘”娃,放进嘴里一咬,随即有一股甜中带酸的口味“飞”了出来,哇,这种汁水像蜜一样,一直甜到了我的心底。

橘子不仅好吃,而且浑身都是宝。它的皮晒干后,可泡茶喝,还可以治病,我们所吃的橘肉加工好以后,就是美味的橘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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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樱花[5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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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花枝典雅、鲜艳富贵的牡丹,喜欢色彩绚丽、幽香袭人的月季……但我更喜欢清新淡雅、五颜六色的樱花

我们学校就有几棵那样的樱花树。每当春光烂漫时,一阵清香扑鼻而来,这香味沁人心脾、令人陶醉。走近瞧瞧,朵朵樱花争奇斗艳,好像在比美似的。

这漂亮的樱花,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有的含苞待放,有的蓓蕾初开,还有的尽情怒放。此时,樱花如同一位时髦女郎,毫无保留地展现卓越风姿,早春的校园像一个“T型舞台,任樱花姑娘在台上展示风情万种。

仔细看着樱花,柔嫩的花瓣上白里略出点红,五片花瓣张开,露出银白色的花蕊,像是仙女的丝绒裙。银白色的花蕊则像一粒小珍珠。晶莹剔透、楚楚动人,衬托在清脆动人的嫩叶上,如同荷叶上的闪耀露珠。在那棵樱花树上,朵朵樱花凑在一起,一片白茫茫的,如同千万朵白云组成的晕海,漂亮又壮观。它们尽情地享受着春光,怒放出自身的别具一格,引起我无线的遐想。

一阵微风突然吹来,花瓣悄然落下,它们随风飘荡,在天空中漫天飞舞,仿佛一个个都变成了亭亭玉立的仙女。让她那娇滴滴的身姿在空中自由飞翔、翩翩起舞,粉嘟嘟的脸庞好像绽起了微笑。直到花儿落到地上,送给了人们属于自身的粉嫩,结束那完美的谢幕。

古话说得好:”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又护花。“这句话阐释了凋谢之美,不用为它惋惜,尽管陨落,但依旧漂亮。

春风乍起,樱花绽放。宛如春之使者在告知人们温暖的到来。

我爱这漂亮的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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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爱的小狗作文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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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小今天,我的邻居刘伯伯从家里带来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奇娃娃”,但是大家都喜欢叫它“奇奇”,我喜爱的小狗作文。奇奇它穿了一件红色的小毛背心,脖子上还挂了一个铃铛,走起路来“叮铛叮铛”地发出声音。奇奇的外貌和我平常看见的狗不一样,它非常小巧,抱在手里像个绵花球。左眼有一个灰色的眼圈。右眼有一个白色的眼圈。右眼有一个白色的眼圈。两只耳朵偈矗立的三角形。白色的皮毛里带着一些灰色的小圆形的图案,非常美丽,小学六年级作文《我喜爱的小狗作文》。奇奇非常爱睡觉,跟我玩着玩着,它突然睡起了,不理我了。

奇奇非常好吃,我把一个木头做的,锤子放到它嘴边,它竟然的把它当肉骨头啃了起来。我发现了一个秘密,我喜欢吃的东西它不喜欢吃。奇奇非常爱动,当我让它倒立时,它就用那双灵活的后爪子蹬我的脸。一双小爪子非常调皮,一刻也不能停下来,有时候撕餐巾纸,有时候玩勺子。恶作剧完了以后,它好像得、得意洋洋地在向我示威。以前我很怕狗,因为怕它咬人,跟奇奇玩了以后,我发现了并不是所有的狗都咬人。

[我喜爱的小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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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

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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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如血,水袖飘舞,她微笑地跳着呈才舞。“作为一名艺人,无论高兴或是悲伤都不可以轻易地表现出来”,她原本无法理解师傅对艺人的种种定义,但此时她做到了,师傅的尸体安静地躺在水上,她穿着华丽的衣服用艺人的方式为师傅送行。没有人能够形容那舞蹈里所蕴涵的情感多么深沉,多么忧伤,没有人能够形容黄真伊脸上的那抹颇有其师之风的孤傲笑容里蕴涵着多少深意。

她是个解剖才艺的女人,她剖析得深到骨髓,她把才艺分解后亦可从残缺中找到她需要的美。将爱注入舞蹈,将爱注入诗歌……她的爱太多,像她的才艺一样溢出来,这使她的人生充实、饱满、引人注目。

她的师傅白舞毁了她的初恋,她对师傅一度憎恨甚至与师傅反目成仇,但她却也真的深深地爱着这个将她带上艺人之路的老师,这个将她带入浑浊泥沼又一直保护她的亲人,在那个萧瑟的黄昏里,随着一曲呈才,一切恩怨化为云烟。

走上这条路,亦注定了她是一个得不到爱情的艺人。走上艺人之路,才艺便是生命,黄真伊很早就知

道这一点。已经将她深深捆绑的才艺,价值远在爱情之上。

她无疑是一个天才,在舞蹈、诗歌、琴艺、绘画、书法等方面都有极高的造诣,尤其是她的汉诗、时调,不论置于哪个时代都极具影响力,她的诗至今仍被收入韩国中学课本,即兴飘逸的诗风可媲美李白,她被称为“韩国的李清照”。这样的艺人已达到了艺术的巅峰,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年代让无数男子为之折服。可这又如何呢?一个舞者,一个艺术家,活在才艺的世界里是孤独的,孤独者旅途中只能忍耐,忍耐挫折和悲伤,纵使她失去了爱情,失去了孩子,失去了所有为才艺牺牲的东西,她也要微笑着跳起轻盈的舞蹈献给真正欣赏才艺的人们。该说她幸福,还是悲哀呢?

有人会认为艺妓是卑贱的,那是因为他们只看到了后面那个字,而忽视了前面的“艺”字,又或者,对于艺术的爱远不及他们对于物质利益的追求,所以才会有“学习才艺是愚蠢的”这样的想法。划分贵贱的准则是伦理吗?还是人心里肮脏的潜规则呢?黄真伊的才艺,即使埋葬在晦暗的历史墓穴中,也有着最干净纯粹的光辉,这是她的幸福,不是悲哀。

她对才艺真是执著,没日没夜地练习,重复枯燥的动作,在洒了米汤的宣纸上旋转直到宣纸不被扯破,她还违背教坊的规矩偷偷拜学踏绳练就了轻盈的舞步……这种韧性也是她人生的态度,她循着对舞蹈的理解,摸索着一步步行走在艺人之路上,虽然孤独,但很充实。

曾经,她满足于华贵的服饰和炫丽的舞姿,但她的舞并不能打动路过的百姓,她陷入苦苦的思索,直到最后才体悟出“艺术来源于民众,也理应带给民众快乐”,然后,她穿起粗布麻衣,跳起纯朴的民间舞蹈。

此时的她,早已看透人生,锦衣玉食和至高无上的荣耀都是浮华烟云,才艺要有爱,舞蹈里要有纯朴的爱。她随音律而动,随鼓点即兴地跳跃,每一个动作都流畅洒脱,藏着劳动者的身影,忙碌,简单,毫不矫揉造作。另一种爱的表达,另一种舞的境界,她找到了。

黄真伊是一个解剖才艺的女人,才艺里有深远的爱,那些爱来自于劳动人民,来自于底层的生活,她一路拾掇,以一个劳动者的身份。她跟在他们身边唱歌跳舞,她看着他们开心地大笑,体味着从未有过的幸福。将灵魂中最浓烈的爱融人最优美的舞姿中,那是才艺的极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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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7我喜爱的小猫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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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小动物,我可最喜爱小猫了。因为它机灵、活泼、可爱。

一年前,表姐从奶奶家抱来一只小猫。它身上雪白雪白的毛,中间镶嵌着一条条棕色的小斑纹,看上去像一只小老虎。两只蓝宝石般的眼睛嵌在脸上,煞是好看。它的四肢支撑着肥胖的身子,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小尾巴竖起来,远看好像一根木棍。

那时,小猫还没段奶,我用牛奶喂她。有时,它故意搞蛋,把盘子撞翻了。我指着它的脑袋"骂"它一顿,它就耸着脑袋,好像在说:"对不起,我错了。"

小猫一天天地长大了。我开始教它滚绒球。一天,我正在画画,突然见小猫把绒球从篮子里掏了出来,边滚边跑,一不小心,撞在椅子上,它也不顾疼,继续玩着。我想这样做,大概是在练习捉老鼠的本领吧!

我很想了解小猫是怎样捉老鼠的,但我从没见过,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我家不是有一只绒布老鼠吗?把它穿上一根线,把它放在地上。不一会儿,小猫发现了把背高高耸起,显出一幅攻击猎物的姿势。它猛扑上来,我把线往上一提,它扑了个空。让它第二次扑上来时,"老鼠"被它捉住了,它用前肢按住,美美地"吃"起来。

我喜爱我家这只可爱的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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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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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其中《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的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个盲人。她两岁时因为一场大病而双目失明。她身残志坚,努力学习,成功进入了剑桥女子大学。经过几年的大学生活,她又考进了哈佛德克利夫学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书中,她说,只要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感谢她亲爱的莎莉文老师和那些帮助过她的人,并去观看那些优美的风景;第二天,她要去观看科学家们的发明和古建筑;第三天,她要体验一下平常人生活的滋味。

海伦?凯勒只要有三天光明就会如此珍惜、感恩、努力。想想我们都是健全人啊!却常常无视身边一直不断关爱、帮助我们的老师、父母、朋友,一天又一天地浪费宝贵的光阴。这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一个盲人能“看”得见,我们有眼却看不见。伟大的祖国不惜一切代价培育我们,还有好多人无私地为我们付出,她一个残障人能点滴感恩回报,我们这些健全人却常常熟视无睹,茫然不知。她的眼睛虽一日都无法见光,她的心灵深处却是阳光满满,光明四射。她一生奢望的这三天光明,我们轻而易举地拥有着。每当想起她的这三天光明,都让我震撼,让我惭愧,更让我奋发向上。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更是我生命成长中的一本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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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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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书籍一定对你产生过影响,或者让你感动,让你快乐,折服,敬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笔下的一首美国“黄金时代”的田园牧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孩子为了摆脱现实,追求梦想而作的种种打算和冒险。书中的小主人公汤姆·索亚聪明活泼、天真开朗,对家庭、学校和教室抱着反感。他不但随时和他们的姨母开玩笑,还在学校拿教师和牧师寻开心。他厌烦枯燥的功课、骗人教义和死板的生活环境,向往于侠盗之类的传奇小说中的英雄。哈克·弗恩是镇上公认的一个“野孩子”,但汤姆却把它当做是知心朋友,跟他和另一个玩伴一同偷跑到大河里的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追求自由和冒险的生活。

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谓的“调皮捣蛋”、“不守规则”的“顽童”,可是,却在作者的笔下,他们就显得生机勃勃,十分可爱。那个完全不顾儿童兴趣、一味强求他们循规蹈矩的姨母,那个专会鬼混、以责罚学生为消遣的老师,那个无聊、催眠的牧师,却只令人觉得讨厌。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画出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缩影。在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的衬托之下,当地的“有教养的”社会显得毫无光彩。正如汤姆·索亚在学校里的调皮捣蛋反映了资产阶级腐败的教育失败一样。

在这本书里,作者轻松的幽默表现了他当时对普通人和他们生活的热爱。

我喜爱《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因为可以让我从一些地方,看出:马克·吐温的创作于当时美国得那些庸俗、反动的资产阶级文学是截然不同的。

他让我感受到,汤姆与哈克这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对于学校和教室抱着讨厌的心态,但是他们却以一种快乐的心态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是:去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起码在这方面,你就一定会比别人出色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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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爱的小狗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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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小名字叫小黑,它是一只特别听话的小狗。它有一双乌黑的眼睛,一层黑色的毛,就像黑披风一样,还平添了几分英武。它肚皮下面的毛是白色的,十分好看。

小黑是我外公外婆送我的生日礼物,我最喜欢小狗了。我第一次见到小黑就非常喜欢。小黑在我家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我就给你说说吧。

小黑非常顽皮,只要一看到我,就发疯了一样,往我身上扑。我还记得我有条裤子就是“牺牲”在它的爪下的。无论怎么驱赶,它都无视。于是我无可奈何的让它把我折腾一番。当它累了,就趴在一旁休息,我才发现我身上已经多了很多红色的爪印了。

但有时它也挺听话的。有一次,它不知道怎么了,用爪尖刮地毯。我一看怒了,大喝一声:“你再刮地毯的话我宰了你!”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似的,立刻停止了它的“恶劣”行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一脸无辜的样子望着我。我真不知是打还是爱。

它非常喜欢多管闲事。一天一只老鼠偷摸模地钻进了我家,在厨房偷吃东西。可惜被小黑看见了,这只可怜的老鼠啊!鼠狗本无任何恩怨啊!可惜,如今,这只可怜的小老鼠碰到了爱管闲事的闲事佬!小黑冲出去一把抓住老鼠肥大的身子,老鼠不知道危险已经来临,还津津有味地吃着。过了老半天,老鼠这才反应过来,但为时已晚。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小黑一爪子打在老鼠的硕大的身子上。小黑把老鼠一抓一放像玩似的折磨老鼠。小黑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我家的小黑给我们增添了许多乐趣,小黑我会永远的记住你这个好伙伴的。小黑,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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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作文700字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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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很复杂,思想感情也很复杂,不同的社会生活所赋予的不同的题材和不同的思想感情,不可能任凭藉仅只一种形式表现;就连相同的题材和相同和思想感情也可以出现不同的表现形式。

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所企望于诗人的是:诗人必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强烈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感情,以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描画我们这个时代物质和精神的伟大变革,向人民进行共产主义的教育。

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对于文学形式的要求是多样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不同的爱好,向诗人展开了自由创作的无限辽阔的天地。在多种多样形式中,要求它们自己的统一与完美,生动地反映新的现实,具有民族的气派,为广大的群众所欢迎。

有些人写的诗,没有中国诗的情调,在那些诗里,看不见中国人民的思想感情,即使他们写的是中国的事情,也好像是一个外国人在写中国的事情,因此读了觉得不亲切。那种诗,假如在作者名字下面加上一个“译”字,我们就会以为是外国人写的,因为它们没有中国的气味。

形式必须服从表现生活的要求。我们民族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风俗、习惯,我们人民有自己的气质和风度。我们所生活地地理环境,也和别的国家不一样。我们有自己的文化传统,有自己的欣赏趣味和审美观念。

只有当艺术家热爱自己的人民,熟识自己民族的风俗、习惯,熟识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了解我们民族在世界上所处的地位,而且看见自己民族的民族,才有可能正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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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爱的一件物品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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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喜欢的东西,那就有很多很多种,比如:铅笔、橡皮、书包、玩具、电脑等……但今天我想说的,都不是这些物品。我想说的是我最喜欢的物品——铅笔盒。

它有一个让我非常喜欢的特点——外形。它的外形是这样的:它看上去就是一个长方体,颜色是蓝色的,它的外部有个两个空的转笔刀和一个放橡皮的盒子,这个铅笔盒分上下两层,两层都有一只大大的米老鼠,这个铅笔盒看上去很大。每当看见这个铅笔盒,我就觉得自己在一片蓝蓝的天空上游玩。

它的用途则是我喜欢它的第二个特点。它有这些用途:它第一层的里面有一个笔架,笔架最多可以放五支笔,为了拿笔时的方便,铅笔盒有一个白色的按钮,按一下就可以自动提升笔架,就可以非常方便的放笔和拿笔了。铅笔盒的第二层里面是空的,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不过这层可以放下一把长度为15厘米的尺子。转笔刀也是非常的实用,不同大小的铅笔都有自己的专属位置,而且这个转笔刀削得又快又好。橡皮盒子可以放下一块长4厘米,宽5厘米,高2厘米的橡皮。

这个铅笔盒真的是我最喜欢的物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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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爱的人600字作文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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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在我的心里,她又像朋友,又像老师。当我不开心的时候,妈妈会陪我聊天,帮我解除心里的烦恼;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妈妈鼓励我,给我战胜困难的勇气;当我取得成绩而高兴时,妈妈跟我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悦。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一路有妈妈的陪伴,妈妈时而温柔,时而严厉。她的严厉和温柔都让我喜欢。

当我做错事情的时候,妈妈会严厉地指责我,让我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马上改正过来。妈妈告诉我,从小要做一个诚实正直的孩子。对我的学习,妈妈一直也很严厉。只要是字写得不好,妈妈都会要求我全部擦掉,容不得半点商量,每天妈妈布置的作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一次,在誊写作文的时候,我为了少誊一些字,偷工减料了。到妈妈检查出来的时候,火冒三丈,硬是叫我重新誊过。这时候,时间已经很晚了,我很不愿意,奶奶也在一旁帮着我。可妈妈不管,坐在边上耐心地跟我讲:一定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可容不得马虎。在妈妈的陪伴下我重新誊完了作文。当我抬头看妈妈的时候,我发现妈妈的脸上满是疲倦。妈妈为了我,辛苦了。我知道,妈妈都是为了我好。

生活中的妈妈是温柔的。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每天,妈妈都会微笑地问我:“今天,你过得快乐吗?”妈妈希望快乐能一直陪伴着我。休息日,妈妈会抽出时间带我出去玩,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而精彩!妈妈每天会用心地做好吃的给我吃,让我有足够的营养健康成长。当我生病的时候,妈妈寸步不离地陪着我,看着妈妈眼里那充满柔情的眼神,我觉得我就没有那么难过了。

我喜欢我的妈妈,我为我有这样的妈妈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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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小狗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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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我叫它“咪咪”。我仔细的看小狗:头是圆形的,黑眼睛圆溜溜的,像一对玻璃球。黑鼻子往外鼓着,嘴巴张着“汪汪”地叫,还有那一对三角形的耳朵。脚上尖尖的爪 子,走路摇摇摆摆,像只鸭子。

过了几天,咪咪就不怕人了。从这间房走到那间房,跟人走来走去,好像一个卫兵一样。有时它爬到我面前直立起来,好像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一天我把骨头扔到地上想给“咪咪”吃哪知被一只大狗抢了去,“咪咪”看见了也毫不示弱的去抢骨头。突然那只大狗压在“咪咪”身上想趁机逃跑。我以为“咪咪”要输了,不知“咪咪”从哪来 了一股劲,用力一抬抢到了骨头,

那只大狗见事情不妙急忙逃走了。

“咪咪”那么可爱,你见了肯定会喜欢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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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爱菊花的作文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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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与梅、兰、竹并称为“四君子“,陶渊明在诗中有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表达了诗人对菊花的喜爱,既然菊花得到了这么多称赞,那我今天要写一写菊花。

菊花属草本植物。黄色菊花花朵硕大,像一轮太阳。外围的花瓣呈散开状态,在太阳的照耀下折射出万道光芒,美丽极了!花蕊细密,紧紧地挨在一起,仿佛互相取暖。菊花的枝干粗而挺拔,向上分叉为很多细杆,长着锯齿纹样的叶子。叶子绿油油的,一片片拥簇着鲜艳的花朵,挨挨挤挤,层层叠叠,衬托着菊花更加美丽。

菊花不仅可以观赏,还可以制成菊花茶,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

人们都说燕子是春的送信人,知了是夏的使者……我觉得菊花就是秋的“邮递员”,为我们带来秋的讯息。我爱秋天的菊花,它纯洁、高雅,在寒冷的秋风里,为我们带来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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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爱的动物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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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五彩斑斓的大千世界,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有威风凛凛的大老虎;有蹦蹦跳跳的袋鼠;还有歌声婉转动听的小黄鹂……但是我独爱的只有那只活泼可爱的小白兔。

说起我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那还是刘青青生日那天,她邀请我去她家玩。我怀着兴奋的心情去了,因为我早就听刘青青说了好多次了, 耳闻不如目见哈。

到了刘青青家,她领我到小白兔那儿。只见那只小白兔被关在一个铁笼子里,正在悠闲的吃着大白菜。我仔细这打量着这只可爱的小白兔:小白兔长着一身毛茸茸的白色绒毛,远远望去就像一团棉花。它那红眼睛被包在那白色绒毛里,嵌在眼窝里像镶这一对美丽的红宝石。小白兔长长的耳朵,竟足足有两寸半,里面一层粉色的皮,外面是毛茸茸的,我想它听觉一定很灵敏!小兔子的鼻子扁扁的。嘴巴分成三瓣总是不停的耸动,也许是在害怕什么吧!小白兔的尾巴短短的正应了那句歇后语:兔子尾巴——长不了。怎么样,小白兔可爱吧?刘青青冲我笑了笑:“我们去喂它吃东西吧!小白兔吃食的样子更有趣呢!我相信你也想去喂它吧!”我朝她笑了笑:“还是你懂我,走吧,不过菜在哪?”“呵呵呵,在这呢,喽,给你。”她开心的说。我点了点头,接过空心菜,蹲下来,把空心菜撕成碎片片。轻轻的放到它面前,小白兔先是向后退了退,好像在说:“你是谁?我不认识你,最好离你远点。”我往前凑了凑。小白兔也许是知道我没有恶意,还是看见刘青青在我身边。无论如何它还是往前挪了挪,两个小爪子并拢,按住了我递给它的菜叶子。红宝石的眼睛不时的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谢谢你,你是我小主人的好朋友,那也是我小白兔的好朋友喽!”“呵呵呵”看着小白兔的憨像我情不自禁的笑出了声。

时间渐渐地过去了,开心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我该回家了,小白兔好像知道似的,跳到我的脚旁边蹭了蹭,好像在挽留我:“不要走再陪我玩一会儿嘛。”我依依不舍的看着它,走回家。

我安慰自己,反正明天还可以看见,我明天再去。谁知,没过几天小白兔便死去了。

在天堂的小白兔,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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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8我喜爱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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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花没有桂花那么清香典雅;没有玫瑰那么娇艳美丽;没有荷花那么闪闪动人,但我却最喜欢它,花中强者——仙人球。

仙人球的身上长满了如钢针般的刺,整个身体绿油油的,圆胖胖的,如果你去碰一下,一定会被刺的。

仙人球刚被爸爸带回家时,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丑八怪”,便把它放在阳台上的角落里不管它。

一日复一日,春慢慢地走去,烈日炎炎的夏天来了,我怕别的花会被阳光晒的枯萎,便把它们带进了舒适、阴暗的地方,唯独没有把仙人球带进那里去。它与烈日对战着,每天都顶着烈日,连人也承受不了高温的折磨,仙人球更不可能战胜烈日活过来。

夏天过去了,我走进阳台,却发现仙人球并没有枯萎,它的刺比原来更硬更粗了,我这时兴奋无比,连忙给它松松土、浇浇水。花中强者这个名字果然名副其实。

仙人球不仅能在几个月不喝水的情况下生活,还能开出花来!

一开始,我也不相信“丑八怪”能开花,你看仙人球绿色的刺球上渐渐地长出了许多粉红色的小颗粒,仙人球像一只背着野果的刺猬。

仙人球不怕风吹雨打、不畏严寒酷暑,不求别人照顾,不计得失,顽强地生长着,并将美丽的花朵展现在人们面前,默默地奉献着。

我爱花中强者——仙人球,更爱它那坚持不懈、顽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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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爱的植物梅花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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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角数枝梅,凌寒独在开”这首诗是王安石的诗《梅》中描写的梅花。在我们身边花的种类很多,不同的花都有自己不同的特点,有人喜欢玫瑰,有人喜欢牡丹,而我喜欢的是梅花。

梅花有黄色、红色、白色、粉色,形状似玫瑰,看起来又像冬天开的桃花。当秋末冬初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看到梅花的身影了,它颜色又淡,花也很小,但飘着淡淡的清香,闻起来十分清新,让人感觉很舒服。

在寒冷的一天,我漫步在细窄的路上,看着两排的大树,树枝上光秃秃的,没有一点生机,看不见一片绿,也许是冬天抹去的吧!所以显得格外单调。我正往家的方向走去,忽然闻到一股迷人的清香,我寻着香气,接着看见了一抹绿色,看!是一枝梅。

它挺立在那儿,显得分外显眼。那叶子就像冬天的音符,花绽放了,开的那么美丽,那么耀眼,红的梅花艳若桃李,灿如云霞,又如燃烧的火焰,舞动的红旗。极为绚丽使人感到振奋,心中十分激动。它的叶子在寒风中飞舞着,像是在翩翩起舞,梅花的枝条细长,形态各异。我不时看愣住了,直到妈妈叫我回家。

我依依不舍地离开,回到家,透过窗外我看着那仍然屹立在那儿的一枝梅,心里暗暗决定,一定要像那朵梅花一样,遇到困难时决不屈服,永不低头。

我喜欢梅花,更喜欢梅花的坚贞、高洁、不畏严寒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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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爱的一件物品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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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爸爸从商店里买来了一瓶清香剂,这瓶清香剂非常香!给我家带来了香味!

这瓶清香剂很香!是小熊牌子的水晶清香剂,大家听了水晶这两个字一定明白了,它是透明的,我们都养过水宝宝,这个水晶也和水宝宝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水宝宝可以长大,而水晶却不能长大,而且水晶会随着时间的变长而缩小。这个盒子的样子是椭圆形的,上面的盖子是紫色的,顶上有一个漏气孔,香味可以从这个洞中飘出来。我发现这个水晶放在厕所比较合适,我发现里面的水晶是紫色的,而且向玻璃一样是透明的,我想测一测他是不适合水宝宝那样一捏就碎的,没想到我轻轻一捏就碎了,哎!他还真像是水宝宝啊!样子虽然很好看,但是不知道它是不适用呢?我就把它放到厕所,想明早来看看!

眨眼间一天已经过去了,我来到了厕所,哇噻!好好问呐!我高兴的大喊着,我觉得实在是太香了,于是我把清香剂拿到自己的鼻子前闻了闻,爸爸突然说:“不要凑到鼻子前闻,它也有一定的毒性!”我听了忙放下,就去做作业了。它的味道像面有一样,但我知道其实这并不是面有味的。

又过了几天,我来看水晶清香剂,没想到它尽然缩小了,比原来的小多了,颜色也变深了,好像是已经死了的蚕宝宝一样变成了暗黄色的,我用手抓了一颗,硬邦邦的,非常的华润,有时我没抓住它,它就滚到地上去了,这到底是则么回事呢?为什么里面的水也变少了,难道他还会像人一样喝水吗?也许是这样的,也可以说它们就是水宝宝!我看着慢慢缩小的水晶,心中很不是滋味,但是它毕竟只是一种清香剂罢了,而且它给我们家带来了香味,它真像蜡烛啊!默默无闻的为家人做出贡献,却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真令我敬佩啊!清香剂你是多么的高尚,是多么的好,我会永远让你做我的朋友!

清香剂你已经是我的朋友了!我希望在网上的朋友们个个都能成为我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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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爱的一个汉字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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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汉字的起源,有“一”才有二,有二才有三。每个汉字都有“一”的身影,我喜欢“一”!

从小时候,我们就开始接触“一”,第一次走路,第一次上学,第一次学写字。

第一次走路,在“一”岁时,我还是一个只会爬的小毛孩,但随着慢慢的好动,我不禁想走起来。在家,我试着站起来,但依旧站不过一秒就下来了。我没有放弃,还是继续尝试,失败了,再站起来,经过一次次努力,我学会了第一次走。

第一次上学,我是一个害羞、内向的小男孩,刚进幼儿园谁也不认识,只知道贴着爸爸妈妈。当他们走时,我哇哇大哭跑了出去,幼儿园阿姨马上抱住我,把眼泪滴答的我接进去,安慰我,渐渐地熟悉了这儿,在这儿第“一”次交友,第“一”次唱歌……

第一次学写字,这时的我已经是小学一年级的小少年。我第“一”次握笔,写得就是一。老师说:““一”别看它那么简单,一定要把横写得直,就好比人要做得正直。”每次当我写“一”我都会想起老师说的这句话。

中国汉字博大精深,别看“一”只有一个笔画,但它象征着中国的文化,它是中国汉字的起源,所以我喜欢汉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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