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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一个人精彩20篇

导语:有一次,我被一道题目给难住了,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发呆。她正好从教室外面走进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我最熟悉的一个人,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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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一个人奶奶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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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人有很多,但是我最熟悉的还是我的奶奶。爸爸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家去外地打工了,我是由奶奶一手带大的。奶奶今年已经50多岁了,皱纹已悄悄地爬上了她的额头,一头黑发里夹着些许白发。奶奶给了我无穷的爱。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跤,奶奶见了,连忙跑过来,扶起我,关切地问:“芳芳,摔疼了没有?”我说:“没有。”奶奶卷起我的裤腿,一边用嘴给我呵气,一边说:“幸好没有擦破皮。”看着奶奶那么在意我,我把痛楚全都忘了。

奶奶不仅疼爱我,而且 还 非常善良。有一次,在公交车上,我们上了车,看见有空位子,就马上坐下。过了一会儿,上来一位老大爷,车上的人都不肯让座,奶奶连忙站起来,说:“老大爷,坐这里吧!”老大爷刚坐下,忽然一个急刹车,我不小心踩到了老大爷的脚,奶奶看见了,连忙询问老大爷伤着没有?老大爷说不碍事,奶奶才放下心来。

奶奶有着农村妇女的传统精神,她是我最熟悉的人,我也很爱我的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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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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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一个人是朱会芳老师。她在我们学校小学部当主任,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我们在下面做什么小动作都瞒不过她,她还有一双樱桃似的小嘴,鼻梁翘得老高老高的,金黄的头发总是披着,清澈明亮的眼睛嵌在白??粉嫩的脸上,显得十分的可爱。

老师对我们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不过他有点偏心我们这些学习成绩好的同学,但对那些成绩不好的都很耐心的教他们,直到会了为止,她对我们很亲切,总是用最美的微笑面对我们,用最甜美的声音给我们讲课,她在上课时,头发总是一甩一甩的,不时还发出淡淡的芳香,让我们沉浸在花的海洋中,久久不能自拔。

有一次,班上的一位同学在课堂上讲悄悄话,被老师发现了。那是她正对的黑板,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发现的,最后那个同学被老师罚站了,那位同学很不情愿的站了起来,可竟然是朱老师,不情愿又能怎么样呢?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老师,是她滋润着我们这些娇嫩的祖国之花,是她把知识传授给了我们,她就像辛勤的园丁一样,哺育着我们成长。无时无刻,她都在为我们的学习操心,当我们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时,她可能还在灯光下为我们批改作业,白天;她又在讲台上,引领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洋。

她——朱老师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老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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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作文:熟悉的地方,温暖的风景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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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渺远却嘹亮的鸡啼中,熟睡的小镇打个哈欠,揉揉惺忪的睡眼,渐渐地苏醒过来。小镇繁忙而又安适的一天开始了!

我背上书包,蹑手蹑脚地下楼,生怕吵醒了仍在熟睡中的邻居们。

楼下阿婆依旧在烧她的煤炉。阿婆用蒲扇轻轻地一扇,那烟啊,就“倏”地冒了出来,在空中绕出柔曼的弧线,再绕着那棵老歪脖树盘上三圈,恋恋不舍地散去了。“哟,囡囡,这么早啊。今天要考试了吧,细心点,一定考得好的!”阿婆见到我就笑开了,那满是皱纹的脸上笑得愈发像绽放的菊花,笑得呀,连袖口,裤管,肘弯都起了皱。“小心点,别呛着喽!”阿婆那用了几十年的蒲扇轻轻一挥,就把烟雾扇离了,我便在清新的空气中前进。

阿婆的煤炉和蒲扇是一道清新的风景

远远地,我就望见那扇铁门打开了。那扇斑驳的铁门是个忠贞的卫士。岁月在它身上毫不留情地刻下痕迹,但它依旧矢志不渝地护卫着居民的安全。看门的老公公坐在歪脖树下喝茶呢,那个熟悉的紫砂壶该比我年纪都大了吧。碧绿碧绿的茶叶儿转着圈,跳着柔美轻盈的华尔兹,溢出沁人心脾的芳香。“公公今天怎么愈发早了,天还没全亮呢!”“这不是为了给囡囡开门嘛,囡囡要中考了,公公给你来个开门红!呵呵!”公公也笑开了,露出了被烟熏黄的牙齿,连口里的茶都险些笑出来了。

公公的铁门和茶壶是一道温馨的风景。

早点铺的阵阵甜香充斥了整个小巷。早点师傅忙得像个陀螺似的,看到我,却停了下来:“小姑娘,今天中考了是吧,师傅给你准备了中考必备早餐!糕粽!祝你高中头榜哦!”师傅递过来早已准备好的早餐,厚实的手板在油腻腻的围裙上擦了擦,脸上便笑开了,连那憨厚的笑也是油光可鉴,亮闪闪的。我正准备掏钱,师傅叫住了我:“这次算我送的,可算为你考试出一份力了!”说完便转身掀开蒸笼,热气腾腾的蒸气冲上屋顶,一股暖流也蓦然浸润我的心田。

早点师傅的油油的憨笑是一道温暖的风景。

一路走来,一路熟悉的风景,我把这闪烁着人性光辉的风景涂抹成一树自开自谢的桃花,虽没有耀人的光华,可也自有一种温暖人心的深意和优雅。

我把这熟悉的地方,温暖的风景裁剪成美丽的图画驻于心间,奔赴茫茫前程也不害怕。

鸡啼三声,小镇在温暖的朝暾中,苏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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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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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随处可见,擦肩而过的都是一些陌生人。最熟悉的陌生人,有人可能会感到疑问:“陌生人不就是生疏的人,怎么会有最熟悉的陌生呢?是的,一开始我也曾认为这是一个相矛盾的话题。但细细回味生活,我发现在我的生活中,也的确有这样一位熟悉的陌生人。

她,曾是我幼儿园时的“死党”。我们一起拌嘴,一起为同一个话题不同的想法而争吵,一起玩同一套玩具,一起争抢同一根小板凳……我的幼儿园生活似乎到处都有她的身影。据爸爸妈妈说,我和她在各自的妈妈的肚子里就认识了呢!

长大了,我们俩又上了同一个小学。她在五班,我在八班。

那时,我常在运动会的冠军名单里听到她的名字,而她也常在科艺节的获奖名单里看到我的名字。于是,我们俩走上了不同的兴趣道路……

三年级时,我们般到了桥的另一边。她在那边,我在这边。在学校里碰到了,顶多问一句:“你们下节什么课?”。假期里遇上了,也最多问一句:“你们这周作业多不多?”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我已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她在三楼,我在四楼。

当我们再次重逢时,彼此之间仿佛成了陌生人,再也没有了共同的话题,试图想用微笑来敷衍这尴尬的局面,却再也无法扯起嘴角。

就这样,时间这把无情的剑,冷冷地消耗着我们的友情。曾经熟悉的人儿,如今是如此的陌生。我终于明白,熟悉与陌生其实是一对近义词,只不过使用的时间不同罢了。

[高中作文: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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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熟悉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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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李煜文采斐然却终成一代亡国之君?为什么司马迁可以写成“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史家之绝唱”?为什么比尔·盖茨可以创下微软的辉煌?很简单,李煜对诗词熟悉,对治国却很茫然,司马迁熟悉历史,盖茨熟悉微软。可见,熟悉是成功的关键。

人生旅途中新鲜事物甚多,唯有不断去熟悉,才能收获新知。六小龄童为扮悟空,专同猴子吃住,熟悉猴子的个性。台湾“趋势大师”詹宏志谁说不是熟悉了市场动态,才把价值八十元台币的金庸小说卖到一万二千元台币?如果不是熟悉了魔术的妙法,刘谦何以在春晚上让众人尖叫?古人云“熟能生巧”,大概就是如此。

人生旅途中过客甚多,唯有熟悉他们的品性,才能结交良友。李白熟悉了汪伦的离别凄情,高叹“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沦送我情”。项羽不熟悉刘邦的性情,在鸿门宴上放走刘邦,落下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可悲可叹!廉颇熟悉了相如的高尚情操,与之结为刎颈之交。因为熟悉,我们才放心把自己的心与他人的心放在一起。因为熟悉,我们才安心将自己的命运与他人的命运连结起来。难道不是吗?你会和一个不熟悉的人彻谈心扉吗?

人生旅途实则短暂,唯有熟悉你感兴趣的事,才能创造永恒。科比每天投球上千次,熟悉了投球的技巧,成为湖人队的球星。胡佳的训练强度是田亮的3倍,熟悉了跳水的姿势,才勇摘雅典奥运会十米跳台金牌。俞敏洪熟悉了英语教学机要,终于把新东方由一个英语培训班发展为美国上市公司,他也因此被称为“21世纪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谁说不是因为熟悉才铸就了他们的辉煌呢?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一个艺术家,聪明的艺术家懂得熟悉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实行专攻,最终收获成功的果实;而糊涂的艺术家则会心不在焉,左顾右盼,最后碌碌无为,被遗弃在黑暗的一隅。朋友,你是向往光明,还是选择黑暗呢?

生活如酒,或芳香,或浓烈,因为熟悉,它会变得更加醇厚;生活如画,或艳丽,或淡雅,因为熟悉,它会变得更加迷人;生活如歌,或高亢,或低沉,因为熟悉,它会变得更加悦耳。朋友,尽力去熟悉身边的事物,因为熟悉,是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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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熟悉的一个人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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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许多我熟悉的同学,但最最熟悉的要算我的同桌阮小二。 他高高的个子;一张圆圆的脸;五官还算端正;但美中不足的是,他右眉毛下有一条长一厘米的疤,听说那是他小时候淘气摔破的。

虽然他很淘气,但是他非常聪明。记得有一次课间我对他说:“我好想玩跷跷板啊!”他一听连忙从铅笔盒里拿出橡皮当做跷跷板的底座,又拿出尺子当跷跷板的板面。我目视着他做的小型跷跷板,问他这个跷跷板到底怎么玩?

他神秘地伸出一只手指,放在跷跷板的一端,又邀请我也把手指放在跷跷板的另一端,我一压,他一翘,他一压,我一翘,我们玩着、笑着,高兴极了。不知不觉地上课铃声响了,我和阮小二连忙把尺子和橡皮送回了老家—————铅笔盒。虽然我们现在不再是同桌了,但是每当想起跟阮小二坐同桌时发生的事,我的脸上总会浮现出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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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熟悉的陌生人作文小学生

全文共 1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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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惺忪的揉揉乌溜溜的大眼睛,抓抓小姑娘的辫子拽拽老爷爷的胡须,心情舒畅,给了我们一个情意融融的清晨。

风柔和的抚摸着我的脸颊,我的心情指数蹭蹭地往上升,于是跑得越发起劲。

“有个美丽的小姑娘,她的名字叫菜花。”

“菜鸟啊,即使知道你在夸我,我还是高兴不起来。”

两个全身瘦肉在风中摇摆的庞然大物,一个有一句没一句的哼着改版又跑调的《小薇》,甩着一头如丝般的学生发,露出小虎牙坏笑,猛追;另一个风凉话连连,蓝色衣摆随风飘摆,猛跑。一前一后真是好风景,路过的同学都凌乱了。一个是我,一个是好友陈荷月,我们恍若风中的精灵。

恰巧,平头长脸,戴着眼镜,上着蓝色条纹衬衫,下着黑白条纹长裤的老熟人来了,步伐如风,朝我们露出憨厚的笑。片刻,我们荣幸地被请进办公室,迎来一个黑脸:“你们两个追逐打闹,时,跌伤了或者碰倒了别人。”我们像两只可怜巴巴的小猫,耷拉着头接受老师的谆谆教诲,许久,老师抓抓头叹道,“你们要是把这劲用在学习上就好了,回去吧。”小猫们灰溜溜的回到教室。

我一脸埋怨道:“你不追着我你会挂啊?”

菜鸟圆圆的脸立刻涨的通红,细细的眉毛拧成个“川”字,眯起眼不满地说:“你不来吓我我又怎会追着你不放?”

“是你!”

“才是你!”

“好。”我贼兮兮地看着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举起食指戳她的胳肢窝,“谁笑就是谁。”

我如愿以偿地赢了。

我们从初一携手到今天。那是金光漫天的早晨,空气中弥漫着栀子花香,小女生略有点腼腆微笑着,露出尖尖的小虎牙,牙闪着耀眼的光,脸色红润白皙,好似苹果,整齐的学生发在半空甩出好看的弧度,一眼难忘!

“你好,我叫陈荷月,你呢?”

“我的外号是菜花,因为我爱吃菜花。我是周冰。”我太过兴奋了,不由自主的用手指戳了她的脸,她怔楞着不动,正想着会不会太唐突,她便学着我的样子用手指戳回来:“菜花吗?我的外号是菜鸟,谨记谨记。”幽默的语言使我们哈哈大笑。

往后,我成为了课代表,我们由生人成为彼此熟悉的人,互相调侃,互相帮助,闹着小小的麻烦,闯着小小的祸。

“菜鸟,帮我搬作业。”

“不要,你四肢健全,能胜此任。”

“好,你狠!”我气冲冲的抱着作业去办公室。

这样子该多好,如果没有那件事发生的话。幽默的语言使我们结识,也由此结束我们自以为傲的友谊。

已经是深秋了,天气有些凉。天阴蒙蒙地,阴郁极了,传送着令人不安的因素。我们在人海中穿梭往饭堂,初二的时间真的似流水,抓不住漏得快。

打完饭,菜鸟坐在我对面,像往常一样边吃边聊——即使不淑女。菜鸟从书包中拿出《学导练》,请教周围成绩响当当的同学:“阿静,这道题我思路模糊,给我讲讲。”菜鸟用左手指着那个图形,用右手捏着勺子,目不斜视,我暗自佩服。阿静是个人如其名的女生,温文尔雅,她想了想,用十分抱歉的语气说:“我忘了。”

菜鸟有些失望,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不要变成丧气鸟啊。那道题我会做,我来教你,我咽下饭,伸出手说:“给我看看。”

岂料,伸出的手就僵在那,菜鸟挑着眉,头微微往后仰,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我,眼白占了眼睛的大部,她的话如一捧冷水浇灭我的喜悦,令我如置蛇窟:“就你?菜花你装什么资深?这种题是你这种人做得出来的吗?”说完便笑出声来,小虎牙自豪地闪着。

我知道她在开玩笑。

即使我了解她,但我此刻被这番话刺得伤痕累累,我的鼻子有点酸,眼睛也有了异样,为了掩饰,我笑着反击道:“菜鸟你既欠扁又欠抽,我不理你了。”便落荒而逃。

最后几个字,我的声音有些沙哑。

天暗得可怕,魔鬼使用法术,豆大的雨沿着脸流下,泪水与雨水交织在一起。

心仿佛裂成一瓣一瓣,名为友谊的镜子,被划得支离破碎,扎入心坎,鲜血直流。既然我如此差劲,那就让我帮你结束这不堪的友谊。

我们冷战了。整个下午,我机械地学习,仿佛老师的话是多么动听。连续几天,在一堂数学课上,平头老师破天荒地给了我一个微笑,还在课上表扬我:“周冰同学最近进步显着。大家要向她学习。周冰,下课帮我搬一下作业。”我并不开心。

“我们和好吧。”她冲我露出尖尖的小虎牙,冷光一瞥而过,竟有些刺眼,我不禁眯眯眼。她伸手道:“我帮你拿作业吧”

“好啊。我们和好”我也扯起嘴角,笑了,没有感情的笑,微微倾身,避开她的手:“我自己来吧,你休息一下。”

“好的,那、那我先走了。”她尴尬地笑。

“菜花,早。”“菜鸟,你也早。”我们仍会彼此微笑着招手,她还是习惯走路甩着头发,但找不到曾经的温暖感觉;在学习上对不同观点唇枪舌剑,用手戳对方的脸颊,谁笑谁输,但生活中很少有交集。我们是最好的同学,也只能是同学。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却治愈不了心伤。我们微笑着近在眼前,心却远在天边,无法彼此触碰。宛如深邃的黑夜,纯洁的白天,自盘古开天地便有“桃花潭水深千尺”的缘,却无“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分,彼此分隔一处,只有拂晓才有交集。“真冷!”秋风带来丝丝凉意,我不禁拉了拉衣襟。两个彼此敏感的女生,便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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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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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十分喜爱旅行的人,每一年暑假我总会吵着让妈妈陪我出去旅游,这其中的原因,也正是我觉得外面的世界风景是那么的优美,有那么多的稀奇古怪的东西吸引我的眼球。

久而久之,我也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兴趣,总是迫不及待的要一探究竟,却对自己的家乡风景全然不感冒。在这假期,妈妈邀请她的一位老同学来平阴玩,他们一家住在肥城,好不容易来上一趟自然是要好好招待一下了。妈妈精心为他们挑选了平阴几个有名的景点,我想了想,觉得这几个地方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客人肯定不会喜欢。

约定的日期终于到来了,我们一大早就迎接了他们一家三口,便按照预定的计划开车前往玛钢公园。到达目的地后,我们带着客人进入了公园,开始带着客人参观起来,虽说是带着客人,但我觉着更像带着我参观。因为由于我总是认为家乡里没有什么好地方,每次妈妈叫我出来玩我总会找个种借口来拒绝,就算我迫不得已出来,也只是扫上几眼就吵着要离开。现在静下心来仔细的观察公园,我发现这个公园透露出来了清静与淡雅,由于来的时间比较早,公园里没有平时那么多的人,也正适合我们游览。这一次,我看到了自己从来没放在眼里的风景:碧绿的柳条轻垂水面,荡起了一圈圈的涟漪,鱼儿欢快的在水面上游动,太阳光照射在水面上,闪闪发光。

随后我们有前往贤子峪,我心想这个地方我总熟悉吧以前我跟奶奶去这里散步好多次了,没觉着有什么好看的呀。等到了地方,我才真正感受到了这个地方的感觉,是那样的沧桑,房子一栋栋破旧不堪,虽然里面已经是没有一个人助理但还是那样有历史感。

我深深地感动了,原来最好的风景就在我们的身边只不过我们从来没有注意过,最熟悉的地方的风景才是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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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陌生又熟悉的身影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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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书时无意间又遇到了几米,他是谁呢?我很好奇,于是上了百度,原来他是台湾绘本画家。一个画家,为何写了那么多经典的语录呢?细看他的作品,才知道什么叫绘本画。看到他的一部作品——《向左走,向右走》,我忽然想起了几年前看的这部电影,仔细查了一下,原来那部同名电影是基于这些漫画衍生出来的,同时还出现了同名电视剧、音乐剧等。

忽然间对几米敬佩了很多,以前总是看到他的很多语录,感觉每句都很深刻,句句蕴含哲理,现在知道了原来他的作品老早就改编成电影了。看完了绘画本版的《向左走,向右走》,我忽然想再看一遍电影《向左走,向右走》。

生活中,这样的两个人就如同影子一样,他们随时都可能相遇,可是他们总是在一次次碰面中擦肩而过,或许有一万次了吧,但是谁都不记得谁。

墨菲定律说:当你讨厌一个人时,他会无时不刻不出现在你的面前;当你想念一个人时,你翻遍地球都不会找到他。

虽然没有讨厌,他们还是同样时时刻刻地出现在对方的面前,只不过自己并不认识,他的出现并没有吸引自己的眼球而已。

在电影的世界里,奇迹发生了,春天终于来了。

那年的冬天特别寒冷,整个城市笼罩在阴湿的雨里。

灰蒙蒙的天空,迟迟不见着阳光,让人感到莫名的沮丧,

常常走在街上就有一种落泪的冲动……

但是冬天总是会过去,春天总是会来……

十三年前的邂逅,如今成了十三年后相见时的谈资,以及在最后发生了一场地震,很巧合地是,地震只震塌了他们之间相隔的那堵墙,奇迹真的发生了,而且是那么的不可思议,简直不能让人相信,虽说这是在电影中,但也别忒离谱了吧。可是人们都宁愿这样的结局发生,宁愿相信这是真的。

如若在现实生活中,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或许只是一秒的相差,两个人就又一次地错过了彼此,他们两个这辈子或许都没有机会再见面了,那时的他们或许都坐在飞往异国他乡的飞机上,不过这样倒很好,与其若即若离的纠缠不清;与其承受相距很近,却不能相遇的折磨;与其相处这么近,心与心却距离那么远,都不如远远地离开,重新在新的环境中生活,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还免得见景生情、遇物思人……

如若在想离开的时候,真的发生了地震,也许就不会像电影中那样,地震过后两个人仍在互喊着“喂,喂……”地接打电话,那时候更可能是两人又躺在同一个医院的两个救护车上,然后再次擦肩而过;抑或是阴阳相隔;抑或是终于相遇了,却是在地下……这些不是悲观的想法,不是不相信奇迹,而这是在现实中,我们需要的就是小小的遵守一下游戏规则,我们仅仅需要小小的习惯一下残酷,习惯一下冷漠……那么刚才猜测的结果每个人都可以猜测出来了。

插曲中有孙燕姿的那首《遇见》,这也是暗示他们能在最后遇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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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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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有那么多熟悉地方,有些熟悉的地方难以忘怀。

小学的校园我无比熟悉,小学的校园里有些地方的一草一木我都清清楚楚,还记得那个百耕园,我们在老师的带了下去了学校的百耕园,我们以前也无数次的来过,在炎热的天气了,你一走进百耕园,里面便会传来一阵阴凉,比外面舒服多了。里边虽然不是很大,但你一进去,你的面前就会展现出一些蔬菜,有的快要成熟了,有的还是小芽,里边种的蔬菜的种类很多,有毛豆,茄子,莴笋,辣椒,葡萄……在这些蔬菜的东面,还养着一只小羊,我记得那好像是一只小山羊,依据是它头上有角。这只山羊其他的特点我不记得了,但我现在任然记得它的一只耳朵的前半部分裂开了,在蔬菜的西面有个暖棚,里边有着许多的蔬菜苗,再向西就有一条小道,里面成列着一些物品,是一些比较旧的东西,有织布机,油灯,蓑衣……这一次老师带我们来并不是来参观的,而是来采摘农作物去卖的,我们要采摘的东西是毛豆和茄子。我和一些同学一起采茄子,不过茄子也不怎么好摘,因为它长的特别坚固,不好采下来,不过采着采着,大家也熟悉怎么采了,大家互相帮助,很快就采满了两筐,那边的毛豆也采完了,大家一起把这些东西抬到卖的地方。

不久,其他班的同学就来买了,还有一些校外的大人,有点同学开始叫卖了,有的同学则忙着在那边卖和收钱,买的人也特别多,弄带我们都忙不过来了,我们的好几筐的东西都卖完了,就是因为大家的团结协作,才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那么多的东西都给卖了,我们的心里也是甜滋滋的。

再熟悉的地方也总是会发生一些新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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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所熟悉的一个人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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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姥姥今年60多岁了,她一生辛苦,做事非常细心。如今上了年纪,事情做不过来了,却光替别人操心,遇见了谁做事都要唠叨一番,总愿千叮咛。万嘱咐的唠叨个不停。

早晨,我在被窝里睡的正香,姥姥就大声的唠叨起来,“快起床,衣服在这儿,裤子在那儿,别忘了把三道杠带上。”我非常不情愿的被唠叨起来了,要不然我的耳朵都要听出毛病来了。哎!

星期天家里包饺子,妈妈在剁馅儿,姥姥就在妈妈身边说个不停。“刀把要握紧,不要把左手放上去,小心剁了手指,剁馅时要从左向右一道挨一刀,然后横着剁……”妈妈笑嘻嘻的望着她,可手里的刀还是杂乱无章地剁着,好像没听见似的,好像没听见似的,姥姥摇摇头走了。拌馅时,姥姥又来了,“油放了没有?味精放了没有?要多放点葱末才好吃……”妈妈笑着说:“妈,你休息休息吧,到时候请您吃。”

老爷最烦姥姥的唠叨了,有一天老爷要到超市去买东西,姥姥站在门口唠叨,“出去的时候洗洗脸,梳梳头,检查一下换好鞋子吗?钱带了吗……”老爷刚要发火,突然想起自己没有带钱,只得回去拿。这下姥姥可得理了,说:“我说什么您都不听,都烦,这不,说中了吧?”

这就是我的唠叨姥姥,这些唠叨的话都充满了爱,我爱我的唠叨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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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熟悉的亲人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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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在阴阴飞雨中走来,在这个节日里,我对亲人的怀念也越发的浓烈了。

时间最无情,转瞬间,姥姥就已经给离开我四年了。犹记姥姥生前对我的关爱,姥姥是那个最喜欢拿糖给我吃的人,不管我是不是长大了,姥姥的这个习惯一直都保持着。

还记得一次,那次学校里放月假,当天清晨我一起床就背上我早就收拾好了的行李回了家。我坐着车,感受着一路风景的变化,从高楼大厦渐渐变成了秀丽山水。姥姥家是在一个小山村里头,当我从车上下来后,又背着书包转向了一条小路。

在小路上走过十几分钟的路程,接着就能瞧见姥姥家。这次回来,我事先没有告诉姥姥,我想着要给她一个惊喜。姥姥的这座老房子已经年代久远了,外壁斑驳,一幅残败的迹象。我轻悄悄的走进家门,在窗户那看到了正躺在摇椅上睡觉的姥姥。

“姥姥,别睡了,别睡了。”我小声的呼喊着,既希望将姥姥唤醒,又希望姥姥继续睡觉。总之呢,有点矛盾的心理。不过,就在这小声的呼喊之后,没曾想姥姥居然不一会就睁开了眼。当姥姥瞧见我的时候,一开始有点茫然,然后脸上的表情顿时转换成惊喜。“今天怎么回来了,昨晚电话里头怎么没有告诉我?”

我永远忘不了,姥姥从摇椅上下来,然后双手无措的摆了两摆,接着像是想着了什么一样,从她的口袋里拿出了一颗糖果。姥姥高兴的看着我道:“呐,特意给你留的,吃糖。”其实当时看着姥姥的我就想说了,姥姥脸上的表情才最像那个要塘、吃糖的小孩子呢。

清明节来临了,我好像知道姥姥在那边过得怎么样?我真对姥姥说,姥姥,我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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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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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时,我与苏苏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初中结束,我考上了本地的一所普高;而苏苏却踏进了社会。

自从我上了普高以后,我与苏苏就断了联系。在学校我时常想:苏苏现在在做什么?她还好吗?

转眼的时间我就在学校度完了我的高一生活。放暑假了,我回家。听以前的同学说苏苏不久也要回来。

我就天天盼啊,盼啊。终于盘到苏苏回来了。

那天我去接,我看见她的时候差点没认出来,她变了。她已经不在是以前那个和我形影不离的苏苏了。她边的更漂亮,更高了。我和她也陌生了。

原以为好朋友很久没见面,见了面肯定会比以前在一起的时候话更多;可惜我错了,我们见了面后除了几句客套话以外就好象没有话说了。

苏苏,也许我们已经不在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了吧!我好怀恋从前,可惜回不去了。以前我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可现在却成了熟悉陌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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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熟悉的一位老人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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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人是我的爷爷,他今年60出头,1米78的个子,光秃秃的头顶,一双又粗又大的双手,额头上一道道皱纹像刀刻的一样,淡淡的眉毛,有神的眼睛,一副饱经风霜的脸,走起路来可神气了。现在爷爷一般都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或看电视里的新闻,每天还做些家务事。我喜爱我的爷爷,因为是他天天教育我,渐渐的我的学习成绩提高了。记得有一次,爷爷刚来到我家的时候。我在写作业时,爷爷在一旁看着我,就好像是爸爸派来的警察似的坐在一旁。我多么想玩一会儿,天天就是写呀算呀真没有意思,我真有点不喜欢爷爷对我这么严格。中午吃过饭后,爷爷让我做数学题目,我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硬着头皮做题目。过了一会儿,我说:“爷爷都学这么长时间了,我能玩一会儿吗?”“天天就知道玩,不行!”爷爷不耐烦地说,我听后,十分不情愿地底下头做数学题目,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又哀求爷爷说:“爷爷,我要上厕所。”“去吧!”爷爷说,当我走到沙发前的时候发现了一本《儿童漫画》我连忙把书塞进衣服里,跑到厕所里看,爷爷等了好大一会儿,不见我出来,便大声喊到:“淳淳 ,你上厕所怎么这么长时间!”我心里像一块石头悬挂在半空中似的想:这下可完了,万一被发现了,肯定没有好果子吃。我把《儿童漫画》塞到衣服里说:“好了,马上就来!”我蹑手蹑脚地把书轻轻放在沙发上,走进了书房······心里暗自庆幸,还好,幸亏没被发现。哎,什么时候爷爷才能和我想到一块去呢?可不久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和爷爷亲密起来了。这天我们班测验了一次数学,当我做题目的时候,发现一道思考题是爷爷教过我的。第二天,老师把试卷发下来,我考了100+10分,我高兴的比喝了蜜还要甜。回到家里我对爷爷说:“爷爷,你猜我考了多少分?”“95分?”爷爷疑惑问,“不对,不对再猜猜。”最后我把数学成绩告诉了爷爷,爷爷高兴地说:“不错,这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爱我的爷爷,因为爷爷是一位慈祥可亲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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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熟悉为话题的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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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乌云密布,弦月与星辰都被遮闭了起来。乍亮的金光将天地照得通明,花木像被恶魔追赶的无助的少女,雷声也震耳欲聋。

我蜷缩着躲藏在被子时里,这雷声吵得我心烦意乱,脾气也越发暴躁起来——学农的第一天就遇到暴雨,这绝不是什么好事。

那一夜,我一直处地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间。恍惚中,我还做了一个梦……

梦里,是一样的雷声,我睁大双眸,一动不动,僵直地躺在床上,一会儿,我又换了一个姿势。翻来覆去不仅使我越加暴躁,而且还使盖在身上的被子越裹越紧,把我勒得透不过气来。

这时,房门外响起了一阵脚步声,随即房门被打开。我不予理会。我知道,那是我妈又来吵我了。灯的亮光突然出现,刺得我睁不开眼。她笑着说:“瞧你!和一条毛毛虫似的在床上蠕动。”我听着,一阵恶寒。我和她同在一个房间里,她自顾自地说,我不理她,她也不觉得尴尬与无聊。她的声音不甜,但却让我感到无比安心,很快,我进入梦乡。

之后,是一片漆黑。我醒了,清晨的阳光穿透了窗帘,洒在我脸上,温柔地把我从睡梦中唤醒。

又过后四天,学农活动在同学们的一片掌声与校长的谢幕中结束。

我回到家,不幸的是,那一天的晚上,又是暴雨。

我又失眠了。我不清楚,究竟是谁惹怒了暴戾的雷神?

“咔哒“房门又被打开,这声音,我早已熟悉成了习惯,妈妈的声音又在我的耳畔响了起来,我又缩进被子里,心中一片安宁。

经过一次学农,我好似懂事了不少,也想通了不少。我从前被暴风雨的雷声蒙住了双耳,却从未看穿:我的心境,竟在妈妈的调侃声中大逐渐平和;我一直以为妈妈的”深夜造访“打扰了我的休息,却从未察觉:妈妈总是在暴风雨来临的夜晚,陪伴我到深夜,直到她听见我均匀的呼吸,看见我安祥的睡颜,我也一直忽略了她熟悉的举动和她对我一如既往熟悉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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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熟悉的动物600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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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龟是一种习性温和的爬行动物。它不像甲鱼那样穷凶极恶的咬人,因此我能很容易地接近它,对它进行仔细地观察。乌龟喜欢生活在潮湿的地方,能吃饭粒,据说还吃小虫。乌龟有四条短腿,每个脚上有五个小爪子,是用来往前爬行的。它爬起来可好玩了,左边两只脚与右边两只脚交叉向前,后面拖着一条小尾巴。

它的脖子像根弹簧,可以伸缩,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搞不清它的躯干与头的分界处。在头的左右两侧有两只小眼睛,一有物体向它的眼睛靠近,它的脖子就立刻往回缩,它的眼皮上有一层透明的薄膜遮住眼睛。在它的身上还有一个大包袱——背壳,那个硬硬的壳上共有25个小方块格子。

告诉你一个知识,乌龟背上的小格子有几圈,这个乌龟便有几岁。我看过我养的乌龟,它已经两岁半了。它有一条小尾巴,缩进去紧贴在左脚或右脚上。我想坦克和装甲车的发明,也许是从乌龟壳上得到的启发吧。

乌龟很会装死。记得我家刚养乌龟时,我把它从水桶里拿出来放在地上,想看看它的表演,结果它却缩成一团,半天一动也不动。当时,我对它毫无办法。后来通过实践,我摸索到一种随时都可以让乌龟进行即兴表演的办法。原来乌龟的尾部是一个十分敏感的区域,当我用指甲一触到它的时候,它的头便很快地伸出来,我想这也许是它怕痒的缘故吧。

乌龟有很强的耐饥渴的本领,并且有相当顽强的生命力。我养的那只乌龟,曾淘气地爬出脸盆躲到大橱里,而且在里面整整待了一个月,直到我找到时还是活生生的。

现在,龟肉成了名贵的菜肴,龟甲则入了中药。据说龟甲里面含有胶质、脂肪、钙盐等营养成分,是十分珍贵的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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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作文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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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人是李xx,她爱读书,爱写作,是我们班的一个小作家。

她爱读书,几乎把所有的零花钱都拿来买书,每到晚上写完作业,都要看会儿书。她也爱买书,她有一个小书橱,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课外读物。每次和爸爸妈妈一起逛街,她都忘不了去书店看看,买回自己喜欢的书,她就如愿以偿了。她把书店当成了她的“淘宝网”。

她爱写作,一个学期下来,她能写完两三本日记本呢!每到日记朗读课,她都第一个登上讲台朗读自己的日记,一篇、两篇、三篇……她几乎占领了整个日记朗读课。读到精彩处,同学们都报以热烈的掌声。而且班里、学校里发生的有趣的事,她都会第一时间记录下来,等待着下一周的日记朗读课。

她是我们班的小作家,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作家,一个鼎鼎有名的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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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写最熟悉的一个人英语

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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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my mind, my mother is surrounded by many mothers in the most beautiful. My mother is a nurse. She is a middle head, there is a long black hair. Mothers eyes are big and round, double eyelids, in the curved eyebrows look beautiful. My mothers eyes seemed to speak, every time her loving eyes fell on my body, I was like a bath in the sun in general, warm body. Mother smiled and had two little dimples on his face.

Mother loves her job and is very dedicated. I remember once, my mother has been very tired surgery done. At this time, the nurse suddenly ran into said: "There is an emergency surgery, who do?" Most of the day nobody ignored, this time, my mother suddenly stood up and said: "I go." Mom quickly put on surgery clothes , Wearing a mask, hat, walked into the surgery, began a tense work. Usually do not do when the surgery to see my mother talking and laughing, into the surgery, the mother is serious and serious. Mother is such a person, always come forward, the unit colleagues said that my mother did not have to work.

This is my mother, a good job of love and care of a good nurse, a patient so that a good nurse, a let me proud of the good mother, my mother I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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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熟悉的朋友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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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我最熟悉的同学是谁,我会滔滔不绝地说出许多曾经和现在和我共同学习的朋友。但如果你在问题中加一个“最”字,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熟悉的同学就是刘浩然。

不是我吹牛,我和刘浩然在上幼儿园时就是同学,相处的时间少说也有九年。这么长时间的同学,我就只有一个。故此和他是所有同学中最了解最熟悉的。

刘浩然很瘦,站直了像一根细细的杆子,弯腰像条软软的柳枝,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多余的脂肪。他的胳膊腿儿也都细得像木条,好像一折就断了—真是瘦骨如柴。我和他正好相反,虽然不是个大胖子,但在他面前也不敢说自己苗条。

这还不是他最大的特点。要说到刘浩然,人们想起的往往是他那尖尖的脑袋。没错,刘浩然本身身子就瘦,脸自然也不会圆,他那张瓜子儿脸,再加上两侧短,中间竖着的尖头发,使人一见了,便会深深地记住他。什么尖头啊,鸡冠头啊,菠萝头啊,都是大家给他起的外号。可相对而言,我还是喜欢叫他的大名—刘浩然。

我可不只是对刘浩然的外貌、体型特征有充分了解,更熟悉的还是他的内在。我知道刘浩然是一个外向的孩子,不但喜欢和中国人打交道,还时不时和我们学校的外教聊上几句;我知道刘浩然风趣幽默,总喜欢开一些只有我们俩听得懂的玩笑;我知道他喜欢跑步、踢球,次次为我们班争夺荣誉;我知道刘浩然多才多艺,会弹钢琴、吹葫芦丝,还能弹几下吉他;我知道语文会写作文,数学会答难题,英语也是能说会道……

只可惜一点,刘浩然要走了,要去哪儿?干什么?什么时候走?他在这个学期末就要跟着全家一起,到加拿大学习。其实,准确地说是回老家,因为他生在那里,只不过是半岁时来到北京。而现在刘浩然就要再回到那个一点都不熟悉的所谓的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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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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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早晨,太阳放出微弱的光芒,静悄悄的从东边缓缓升起,唤醒还在睡梦中的人们。一个繁忙的一天才正要开始。

正当我在餐桌前,漫不经心的吃着早餐,忽然听见外面传来一阵阵的引擎的发动声,还有一个女孩的哭闹声。我看看时间,再往厨房里的窗口外一看,有一位身穿制服,有着卷发,绑着马尾的邻居。吵着说:“我不要上学,我要找来褔。”她的老爸无奈的说:“我等一下会沿路上帮你找,你先乖乖的上学。”那女孩搬来附近也半年多了,可能是独生女,很少跟邻居互动。我也赶紧吃完剩下的早点,仔细的再一次的检查书包准备出发。

在学校的一节下课,我在楼梯间瞥见了她的身影,一位熟悉又陌生的身影从我身旁擦身而过,好奇的我跟在她身后,才知道她原来跟我一样也是一年级的学生。耀眼的太阳渐渐的从西边落下,正刚好也是放学的时间。走在途中,我左顾右盼希望能看到一条有着四条腿的腊肠─来褔。我回到家中写完作业,又赶着补习。一直到夜色遮覆大地,月亮倚偎着夜幕,我从补习班回到家时,我又再次遇见她。这时,我给她一个友善的微笑,但她却视若无睹红着双眼找寻她的狗。我希望有一天能打起勇气,去认识她,跟她聊天,成为朋友。

我们每天一出门,都会接触到许多人,有些是一面之缘,有些每天见面却不曾交谈,还有一些人却可成为我们一辈子的好朋友。从陌生到熟悉,是能由自己决定,多认识一些朋友是有意的。希望每个人能多关心身边的人,使这个社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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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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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项统许,我仳一生会遇到8263563人,但是,能留在记忆中的,又能有多少呢?

——题记

“卖农家鸡蛋咯!五元钱一斤!”

呵,看来卖鸡蛋的老伯又来了。每周五回家的路上,我都会听到这熟悉的叫卖声。

从我搬到这儿来,都会看到这位老伯每周五来这里卖鸡蛋。他常穿着淡蓝色的衣衫和黑色的长裤坐在草地上,面前放着一个篮子,里面装着鸡蛋。虽说他已有六十岁的样子,可眉宇间透着精气神儿。

我也不知道他在这里卖鸡蛋卖了多少年了,只知道养鸡、卖鸡蛋便是他生活的方式。

老伯待人很友好,生意做得也很实诚。他不会刻意地说自己的鸡蛋有多好,作为农家鸡蛋有多么地道,只是每每有人一脸质疑地问:“是不是真的农家鸡蛋啊?才几元钱一斤?”老伯都是一脸的实诚,憨憨地笑笑说:“当然咯,俺自个在村下养着的鸡生的。只是俺觉得这个价钱够生活了便好。人,总应懂得知足啊……”

这一刻,老人那背光的身影竟显得很稳健。

又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老人照常坐在草地上卖鸡蛋。握着手中的钱,虽然不多,却让这刚刚卖出四斤鸡蛋的老伯嘴角泛起淡淡的笑容。

这时却出现了一位未曾见过的老乞丐。满头银发,一手拄拐杖,另一手拿着碗,在一身破旧黑衣的包裹下迈着蹒跚的脚步出现了。这位年龄与老伯差不了多少的老乞丐在黄昏的路上孤身走着,每每见到一位路人便上前乞讨——理会他的人却很少。老伯似乎看到了老乞丐眼中的孤独和乞求,攥了攥手中的钱,一咬牙便走向了老乞丐,把钱放入碗中。老乞丐一脸的感激。老伯说道:“唉,人还是要自力更生的啊。”老乞丐听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老乞丐走了,老伯叹了一口气,坐在草地上,继续卖他的鸡蛋……

不知怎地,卖鸡蛋老伯的形象总是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那形象是那样的陌生,又是那样的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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