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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向阳花作文(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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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小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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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一)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神通广大、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他有火眼金睛和金箍棒,会七十二般变化,能腾云驾雾,而且一个跟都能翻出十万八千里。有好吃贪睡、贪生怕死得得猪八戒,他原来是天蓬大元帅,因为喝醉了就调戏嫦娥被贬下了人间投错了胎,长成了猪的模样猪八戒肥头大耳,据说一顿能吃三五逗得米饭;他有个宝贝那就是太上老君给他的九尺钉耙。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一心一意保护唐僧取经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还有一心取得真经、慈悲善良的唐僧。书中讲述了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巴士一难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喜欢《西游记》这本书,主人公之一孙悟空则是我最敬佩的。我们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在生活中,我们虽然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广大,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

喜欢《西游记》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想办成一件大事,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艰险。使我想到了学习,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要面对一道道难题的挑战,要面对完与学的抉择……战胜困难就孕育着成功。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最大原因。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二)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三)

一本书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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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爱的地理老师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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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会考已经结束了,每每经过空无一人的地理老师办公室门口,心中总会有几分怀念,不过,更多的还是想起地理老师给我们上课的情景。

地理老师,就简称她“老地”吧,老地体型较胖,头像一个圆滚滚的西瓜,不过里头全是“必考题”她时常穿梭于三栋楼之间,往往一手拿着水杯,一手拿着手提包,步伐小又块,眉头时常紧皱,嘴里还不时地嘟囔着,透过她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仿佛可以看见祖国的名山大川……不过,全是考题,这位老地可是学校名人,出名于严谨的治学态度,也出名于暴脾气,她的有趣事例数不胜数,且听我娓娓道来。

“我这暴脾气”

老地的暴脾气可是全莱芜闻名的!她那脾气,一发就是火山爆发!惊天地!泣鬼神啊!

一次,她在我们班上课,有两位学生交头接耳,不小心被老地那如红外线扫射仪的双眼扫到了。老地边说着话边用手指着那俩学生,脸瞬间涨红,大家都觉得大事不妙,说话声戛然而止。老地狠指着那俩学生,瞪大了如鸡蛋般大的眼,鼻息随着心跳一次一次地喷着,她呲牙咧嘴,紧皱着眉头,像要把人吃了似的。她“凶神恶煞”地对着那俩学生怒吼:“熊孩子!老师给你们付出那么多,还不知足吗!”吓得我们大气也不敢出。她随后两手捂着心口,又闭上双眼,有气无力地说:“哎呀,我这暴脾气!气死我了……”这暴脾气,吓死人不偿命啊!

控制不住自己

老地容易激动,这也让她尴尬了好几回。

一次,她让我们背题,她自己却在讲台上紧皱眉头,两手挥舞在空中,指头还左右摇晃,嘴也不停地嘟囔着,她突然呈现出喜悦时,表情又沉重了下来,她两眼死盯着前方,仿佛看着世界地图,突然,她猛地一站,又一拍大腿,眉头突然伸展,用力过猛导致板凳倒在了讲台上,她突然用莱芜话说了个“ok”全班都静了下来,一脸茫然的望着她,而她,却尴尬地笑着,她一笑,两眼被腮上的肉挤成了两道缝,又咧着大嘴,“嘿嘿”地笑着。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老地两年来为我们付出的一切,我未考好时她也曾激励过我,现在她已不在学校了,我只想对她说:“辛苦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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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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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翌歌

我现在最喜欢爬树的小猴子。因猴子爬树时会荡来荡去,像荡秋千一样,还会咯咯咯地笑,它还有红通通的小屁股,我觉得超可爱。

小猴子还会吃水果呢!你可能会问我:“谁还不会吃水果呀?”我的回答是:“动物会吃水果不稀奇,但是它吃起来可不一样呢!”猴子吃水果可好玩了!要剥皮的剥皮,要吐核的吐核。它吃桃子的时候,两只手抱着桃子左一口右一口,上一口下一口,直到把桃子吃完了才把桃子核丢了,吃得可干净了!

猴子爬树可厉害了。双脚踩住一棵树的树枝,两只手抓紧了另一棵树的树枝,然后纵身一跳就到了另一棵树上,轻轻松松,还会给游客一个得意的眼神呢!

我觉得猴子吃水果就像人类一样厉害,爬树则比人类厉害多了,应该是动物世界里数一数二的攀岩高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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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爱的绘本书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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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的还的梦想,比花开的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的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就算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这是我最珍贵的感慨,是在读了这样一本后才彻彻底底领悟到的。

最初看到这本书时,并不精美的封面,一翻开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我对它毫无感觉,甚至不屑去看它。要不是要买一套书的话,我可能甚至一辈子也不会去翻开它,去细细品味。看到有无数人对它的好评,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许这才叫文学吧"我心里暗暗想着。然而因无聊而第一次翻开它时,我才改变了想法。这本书就是罗曼●罗兰的《名人传》。

这本书包括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分别描写了一个音乐家,一个雕塑家和一个文学家。他们三个人虽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虑困苦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精力。

我虽然还没读完这本书,感受却已经很深了。贝多芬用痛苦和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是音乐界不朽的杰作;托尔斯泰则用他的小说向世界传播爱的种子。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是米开朗罗这位天才艺术家。书中他是一个极其矛盾的悲剧人物,他有英雄化了的天才,在艺术上无语伦比,他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但是他的意志却不是英雄式的,他的精神软弱无力,只能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他是天才的工具和牺牲品。他的一生没有一天快乐,几十年的辛勤劳动并不能实现他计划的万分之一。这位天才的艺术家88岁死于贫病和孤独之中,死前一周他还整天站着工作。米开朗琪罗是用血泪流下了给后人享用不尽的精神食粮的啊!这三位名人在面对苦难是所表现出的坚强和勇敢都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的。一定是永远!

这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音乐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从小热爱音乐,醉心于托尔斯泰和雨果的作品,形成了非暴力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他还在大学时期与托尔斯泰有书信来往,托尔斯泰的思想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你只要打开罗曼●罗兰的《名人传》,生命的烈火就会扑面而来。"我国著名的翻译家傅雷对《名人传》这样概述。优秀的传记不仅能鼓舞人,还能使人更深刻的认识世界,了解人生,或是像我一样能得出珍贵的感慨。

名人传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同学们,你也愿意接受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熏陶吗?如果你的答案是“是”的话,那你一定会得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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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动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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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就听老妈说敏洁阿姨养了一只英国折耳猫——“豆包”。我就一直恳求老妈带我去一睹真容,可都是以失败告终。今天,终于可以揭开“豆包”的庐山真面目了!

在车上,我度秒如年,我们总算到了“豆包先生”的“高级公寓”了。只见“豆包”通体灰白,圆圆的脸盘像极了熊出没奇幻空间中的“猴头菇精灵”。粗粗的水桶腰搞笑极了!两只小耳就像两个三角椎,不过平时贴在剑上听声音时却能180度转动,活脱脱两个小“信号塔”。特别是它的小短尾巴,就像一个警棍,叫人不禁想轻轻拉一下。

它有时会毫不矜持地卖萌,有时会一脸霸气端庄地坐在阳台上张望。它时而匍匐前时,时而搞笑地扭着屁股,慢吞吞地像首长检阅一般,又时而一溜小跑回老巢。它喜欢四脚朝天让你给它挠肚皮,也会趁它“首席铲屎官”——敏洁阿姨不注意时,在客厅里大闹天宫,在被发现挨骂后,实相地钻到沙发底下生闷气,任你怎么叫也不出来。除非,闻到了它最爱的食物。我扔下几粒猫粮把它引诱出来,从此开启了货模式,我在一旁点了点它的头说:“瞧瞧,你胖得都快赶上我了!”“豆包”生气又委屈地“瞄”了一声,像是在回应我“你不懂可别瞎说,这是福相”叫完继续“埋头苦吃”。

瞧吧,这就是那集可爱、高傲,贪吃于一身的“灰色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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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爱家乡作文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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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南部小小的地方,那儿青山绿水,枝繁茂叶,最让我留恋的是那座山。

去年,姥姥和妈妈陪同我一起去那回归故乡,秋天的美景让我期待中……

妈妈笑着对我说:“这里空气不错,不信你嗅一嗅!”我也似懂非懂地点头。走到山半腰,一阵花香扑鼻而来,“看!是桂花树!”我边跑着边喊着跳了起来。妈妈和姥姥在一边说着话,也许过两天要告别故乡到温州了,她们走到了我旁边,奶奶摸着我的头,妈妈拾到了一朵桂花放到了我的手里说:“博勤你觉得桂花还有什么用处?除了嗅香气外。”我边嗅边想……奶奶看着绞尽脑汁的我,边上帮我我说了几个中心词;“你觉得放在桌子上的碗里好还是嗅好?既可以保证嗅,又可以喝的清香?”同时摸了摸我的后脑勺。

我走到桂花树下坐下来,看着挂花恍然大悟地说,“想到了,可以泡开水!”“对,是泡开水!”妈妈和姥姥笑了起来异口同声地说:“还有呢?”“那就是做香袋喽”-小时候看见过奶奶做过,一丝记忆闪过脑边想了起来。原来桂花的香味能有这么多“厉害”之处

拾了一些桂花,继续走着,穿过一片森林里,太阳的一次次“扫射”,让森林充满这朝气。鸟儿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唱着歌,一只小松鼠啃着松果跑上跑下的,我也跟了上去与他们同跑同乐,妈妈和奶奶在一根很大的百年老树下坐下,看着我开心地嬉戏。

如今的故乡,已经被伐木人砍掉了树木,意识到的村里人纷纷来播撒新生命的种子。我期待着有一天这座山比原来的还要魅力动人,相信吧!

我那曾经嬉戏玩耍过的山,留下我几多快乐的一个小小的角落,我仿佛看一种期盼在土壤里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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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爱的运动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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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锋利的宝剑是如何铸成的?起初的它就是一块平平无奇的铁块,经过烈火煅烧和打造师傅的千锤百炼,它展现出了独特的锋芒!人亦是如此,百炼方能成钢。

篮球是我最喜爱的一项运动,我的梦想也是当一位职业的篮球运动员。俗话说的好:“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而我也是努力的在为这个梦想付出,或许有人说我是不务正业,甚至会瞧不起我。而我却不会被这些流言蜚语所击败,而是将它转换成自己的一种动力。坚持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追求,更是一种品格。

在篮球方面我并不出色,学起来也很笨拙,我深知没人家有天分,就必须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选择了篮球这项运动就注定磕磕碰碰不断,哪个打篮球的身上不带几处伤,大概就是这个缘故,才让很多一开始热爱篮球的人放弃了这项运动。我每次训练完身上总会有一些伤病,没等恢复就又开始了下一次的训练,即使被伤弄的弯不了腰,腿也迈不开一步,可我不甘放弃,用伤痛磨砺自己的毅力。

训练会消耗大量的体力,训练开始不到五分钟我就大汗淋漓,额头上这些调皮的汗珠滑过我的脸颊跳到了我的衣服上,渗进衣服里,使衣服比之前重了很多。

浸透汗水的衣服像胶一样黏在我的身上,使我的双手变得笨拙。训练场上的各处都有我用汗水留下的记忆,这已经是我习以为常的事。我现在已经成为不比别人聪明只比别人付出更多努力的人。我坚信铁杵磨成针,功到自然成。凭借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书写自己的未来。

我坚信“汗水”会刷新我们的时代,刷新历史,成就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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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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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这个词能用在上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是直到看过这本书之后才彻彻底底的领悟到的,它就是《名人传》。

最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对它却不顾一屑,那并不精美的封面,一翻开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一页页密密麻麻的文字,要不是爸爸的推荐,我可能都不会去瞅它一眼,去细细的品味其中的奥妙。然而因为爸爸去翻开它时,我才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并被它所深深吸引住了,进而引发了许多的思考。

在人生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正义,创建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的精力。贝多芬用痛苦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托尔斯泰则用他的小说向世界传播正能量;米开朗罗这位天才艺术家是书中一个极其悲惨的人物,在艺术上无与伦比,却只能苦苦挣扎而没有力量的奋斗着。他是天才的工量和牺牲品,在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天快乐过。而让我觉得人活在这个世界就要每一天都带着微笑去度过。

打开这本书,生命的烈火就会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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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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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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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我喜爱的猫

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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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喜爱的动物有很多,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还有一项非常棒的本领,捉老鼠,你们猜到是什么小动物了吗?那就是小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小小的耳朵竖地直直的,似乎在听些什么;它睁开大眼睛滴遛滴溜的转,好像在观察这个陌生的世界;四肢软软地卧在地上,可爱极了。

刚满月的小猫离不开吃妈妈的奶,只要一会吃不到就会开始“喵喵”地直叫唤,用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你,你忍不住就想让母猫来喂奶。这个时候的小猫走路也不稳当,小的脚掌,踩在坑坑洼洼的路上,迫不及待地想要学会走路,可总摇摇晃晃,一不小心就会摔个四脚朝天。

小猫跟我们一样,也有自己最喜爱的食物。它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条鱼或瘦肉,它便会像饿狼一般跑过去,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但如果是水果或蔬菜之类的,它也只是嗅嗅,便走了。

虽然猫一天里睡眠很多,这就是为什么会被称为“懒猫”了,但是这可一点不耽误它抓老鼠的工作。他的耳朵特别灵敏,熟睡时,只要有一点声音,它的耳朵就会动,有老鼠走近,他就会扑腾的一下站起来。

因为小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

想知道猫为什么总能发现老鼠吗?首先是因为它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小猫的性格有些任性,它们和狗狗不同,会听从主人的命令,集体行动。小猫总是我行我素,因而它不将主人视为君主,唯命是从。有时候,无论你怎么叫它,小猫总会当作没听见,独自享受着自己的世界。猫和主人并不是主从关系,把它们看成温顺的朋友去爱护,就会相处的很好。也正是这种关系,才显得独具魅力。另一方面猫把主人看作父母,像小孩一样爱撒娇,它觉得寂寞时会爬上主人的膝盖,或者随地跳到摊开的报纸上坐着,尽显娇态。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喵呜”地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

猫是很爱干净的,经常清理自己的毛。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小猫在很多时候,爱舔身子,自我清洁。饭后猫会用前爪擦擦胡子,被人抱后用舌头舔舔毛。这是小猫在除去身上的异味和脏物呢。猫的舌头上有许多粗糙的小突起,这是除去脏污最合适不过的工具。在主人抚摩猫以后,猫舔自己被抚摩的地方:猫在记忆人的味道,因为它担心与主人分开后找不到主人。许多人误认为这是猫嫌弃自己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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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爱的季节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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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六月带给我们一个色彩缤纷的季节

六月的主色调是绿。杨树、柳树、榆树、槐树、枣树、梨树、桃树早就一棵棵、一行行、一片片,犹如一道道屏障把大地紧紧裹在绿色中,阻断了人们远眺的视线。高梁、谷子们享受着初夏的阳光,也早已迫不及待地把大块小块的田地染绿了。野草们更是绿意勃发,争相给田间地头、河滩道边画上一抹抹绿色。即使是那收割完麦子后裸露的土地,过不了几天也会被玉米、大豆秧苗们铺上了满满的一层绿。

六月也是红色的。你瞧,石榴用那红色的喇叭早已吹响了夏天的号角;西红柿、草莓们在绿叶下躲躲藏藏的,却掩盖不住那诱人的鲜红;早熟的油桃们按捺不住成熟的喜悦,挤着抢着从层层密密的枝叶后露出涨红的面庞。摘桃姑娘的一袭红裙,有如一片晚霞飘在林间,给碧绿的桃林平添了几分妩媚的气息。

六月的色彩中还少不得宁静辽阔的蓝。六月的天空蓝得纯净、蓝得透彻,它没有春日黄沙满面的愁苦,也没有七八月连绵阴雨的郁闷,更没有秋日落叶飘飞的悲凉,这又高又远的蓝天,带给人们的只有放飞心情的喜悦。偶有几朵絮状的白云飘过,却越发衬托出天空蓝汪汪的颜色。当然,六月也会下雨,不过常常是适可而止,从不像顽皮的孩童纠缠个没完。而雨过天晴后的天空,让人们觉得更蓝更辽阔,心情也更加舒畅。

其实,六月的色彩更是流动的。你看,那绿叶掩映下米黄色枣花间是嗡嗡嘤嘤的蜜蜂;一只又一只的蝴蝶流连在金黄的杏子、紫色的李子旁;五颜六色的西番莲、月季、木槿把房前屋后装点得宛如仙境,花枝下的蚂蚁在忙着把自己的劳动果实拖回家;棕色的麻雀、黑白相间的喜鹊们在树梢上叽叽喳喳地争论着什么,似乎只有那黑色精灵般往来穿梭的燕子才能打断它们的争吵;那些有名的、无名的野花把沟沿、土坡、路边点缀得五颜六色,行人在一路花香中面带微笑,渐行渐远。

这就是六月的色彩——五色斑斓,生机勃勃,孕育着希望,收获着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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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爱的猫猫游戏作文素材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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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本篇《[素材]我最喜爱游戏我喜爱的游戏--魔术_》由小编为需要爱的作文素材的朋友精心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内容如下:

自从在电脑上看了刘谦的魔术表演,我不知不觉的被那出神入化的魔术所吸引。于是让妈妈给我买了本《魔术大全》,一天,我从那个书上看到一个比较简单的魔术:把一枚硬币加在手指缝中,把手张开,让观众看见自己手中没有东西,然后迅速把手合上吹一口神气,再把手张开,一枚亮晶晶的硬币就出现在你眼前,于是我立刻对硬币的魔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找来一枚硬币,把它夹在手指缝里,反复的做这个合上张开的动作,过了半小时,我的速度可以做到和闪电一样快了。我表演给妈妈看,开始妈妈没有看出破绽,当妈妈让我再演第二遍时,我有点得意忘形,手慢了半秒,立刻被妈妈那雪亮的眼睛识破了。

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那么魔术师作出的精彩表演又练了几年呢?那种在台上出错就名声扫地的感觉谁能理解,谁能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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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三年级作文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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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正在做作业,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花狗。小花狗长着一双红通通的亮眼睛,黑黑的小鼻子,还有像樱桃一样红的小舌头,毛茸茸的小花毛,可爱极了!

有一次,我带它到广场玩,小花狗看见有许多老人在跳舞,它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他们在干什么啊?”“他们在跳舞呢!”我笑着说。小花狗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老人们,就二话不说,跟着老人跳起舞来。

我发现我的小花狗这么可爱,真想亲一口它呀!你们喜欢我的小花狗吗?动物这么可爱,我们以后可别伤害小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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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所喜爱的老师作文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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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现在,我已经上了快九年的学,如果再加上四年幼儿园总共上了快十三年的学。在这十三年中,我遇到了许多老师,当中也有很多喜欢的老师。今天,我想写写关于他的故事。

那时我们刚进入初中,还在军训时期,除了班主任外还没见过任何一个任课老师。

一天早上,大家都在教室里一边闲聊一边等待军训教官的到来。突然,一个陌生的人影进入我们的视线。他人比较瘦,但是很挺拔,个子适中,走路时大步流星的样子,看起来非常自信。他站到讲台的正中央,用极其洪亮的嗓音做起了自我介绍。通过一番短暂的介绍,我们得知了他姓王,是一个语文老师,我当时就对王老师产生了好奇感,因为一直以来给我们教语文的都是女老师,这是我的第一个男语文老师,所以对他的教学很是期待,竟也莫名其妙的对王老师产生了好感。

在之后的相处中,大家对王老师的印象都越来越好,因为王老师对待每一个人都非常友善,大家也在私底下亲昵地称呼他为柱子哥。而我们几个玩得好的女生,也有事没事就往王老师办公室跑,都喜欢帮王老师做事,和他聊天。

时光一天天流逝,转眼我们就到初三了,在较重的学习压力下,我们的身体都有些吃不消。

一天早上正逢第一节课是语文课,王老师便给我们做早读。刚开始我的身体也没什么不适,但过了一会,我便开始隐隐地感到肚子疼,我想可能忍忍就过去了。但在接下来的十分钟内,我的肚子就像被揪到了一起,稍微动一下都觉得揪心的疼。

同桌再三劝我告诉老师,可我却不愿惊动老师。但不一会,王老师还是发现了我的不适,他关切的询问我的情况,还贴心地将随身携带的水杯(当时是冬天)给我焐肚子。这可把我感动坏了,肚子的疼痛还真就减轻了不少。事后,王老师还关心的告诉我要多吃些暖胃的食物,这件事让我记忆犹新。

现在,我们已经到了初三下学期,可是接连的几次语文考试失利使王老师焦急万分,在班上大动肝火,甚至说不带我们班了!我不知道这是王老师的气话还是真实想法,但我希望王老师可以一直带我们到毕业。

王老师,我们带给了您很多烦恼、惹您生气,但是请您一定一定不要放弃我们。就我个人而言,我一定会努力,考出原本的水平甚至变得更好。

这就是我喜爱的老师,脾气温和但也会急躁的好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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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爱的小猫咪作文400字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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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动物,每天都叫着:喵喵喵,它就是我养的小猫咪。

小猫咪一身雪白的羽毛,像是披了用雪做的外套。圆圆的眼睛,眼睛的颜色是棕色的,一条雪白的尾巴,非常可爱。

每次见到小猫咪,我都忍不住的想去抱它。每次让它自己留下,看到它那双眼睛,忍不住拒绝,只好带着它了。就算你再冷冰冰,看见它的眼睛,心也化了,不再是那么冷冰冰了,它有一个功能就是卖萌,装可爱。

星期天,我带着小猫咪来到我爷爷奶奶家,爷爷说:“你的小猫咪带来的真是时候,卧室里正好有老鼠,让这只小猫咪捉捉老鼠。”之后,我带着小猫咪去了爷爷奶奶的卧室,之后我就出去了。十分钟大约过去了,我去爷爷奶奶的卧室一看,小猫咪,杀死了这么多的老鼠。小猫咪挥挥手,示意还有老鼠,让我走,我出去了,五分钟过去了,我进去一看,老鼠的尸体好多。我想:我的猫咪是老鼠的高手啊!

我真喜欢我的小猫咪!

指导教师:李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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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惹人喜爱的小狗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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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凶猛的老虎,有人喜欢可爱的小猫,还有人喜欢狡猾的狐狸,可我最喜欢的还是人人喜爱的小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叫小虎。小虎的两只耳朵总是耷拉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像两颗黑葡萄。四条又短又粗的腿。小虎全身都是雪白雪白的。

你们可别看它外形可爱,但它是个名副其实的“淘气鬼”呢!。太阳刚刚露出笑脸,我就被一阵狗叫声给吵醒了。我走出去一看,家里竟然乱成了一锅粥。只见小虎东跑西撞,还把椅子给撞翻了个底朝天。这还没完,小虎又跳到了桌子上,把水果和碗都给撞到地上,气得我团团转。我想把它抱到我家的小花园里,可它就是死活不肯去。我火冒三丈,把小虎给抓起来,可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溜烟地逃出我的手掌心。我就开始拼命地追她,累得我喉咙直冒烟。而它呢,那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抓不到我哦。”我简直急得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

我们家的小虎吃饭时可是更难伺候。每当我们准备吃饭了,小虎早早地跑到了餐桌前,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拿这位狗老爷没办法,只好扔给它一根骨头。只见小虎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它吃完了骨头就走到我的跟前,使劲地摇着尾巴,一定是想让我再给它吃点零食。可真是贪吃啊!

小虎啊小虎,虽然你调皮又贪吃,可我们都一样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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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

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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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看了《雾都孤儿》这部著名的戏剧之后,感慨万千,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直往下掉。在这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

奥利弗的出生使我倍感同情。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忍饥挨饿,备受欺凌。

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棺材铺的老板,老板娘以及棺材铺的伙计,都欺负他,看不起他。由于不堪他们的虐待,奥利弗独自逃往伦敦。他敢于逃避这种惨不忍睹的生活,使自己获得自由,从中可看出奥利弗是一个有勇气的人。

一路上,他又饿又累。终于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机灵鬼把奥利弗带到了他那里并待他很好,而奥利弗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他们把奥利弗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被贼窝的带头人费金抓回去。后来,由于南希变好,告诉了老绅士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放过了他的哥哥。奥利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利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着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由此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但还是有少数热心的好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使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受到这么多折磨。在他瘦弱的躯体下,却有着钢铁般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虽然他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都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进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虽然他曾经受过无数的艰难困苦,但并没有给他善良的心灵留下创伤,在他的一生中,他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的一样。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一样,邪不胜正,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奥利弗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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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鸟我喜爱的鸟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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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我想大家都见过吧!它有一身鲜艳的羽毛,头上的羽毛像青绿色的头发,绣满了绿色的字,叫“我要说话”。背上的羽毛像翠绿色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深红色的小衬衫,嘴巴上还有一对胡须,这样我也可以叫它为“鹦鹉叔叔”。

我在大街上第一次看到“鹦鹉叔叔”就吵着要买,可爷爷不让我买,我就使劲的跳起来,使劲的跺脚,使劲把自己弄哭,爷爷看我大发雷霆,只好勉强让我买,买来以后我教它说话,三个月下来,它只会说12个字,妈吗,爸爸,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我教他的时侯,他一直在那里飞,不听我讲,我发大火,那只鹦鹉怕我生气,连说“妈妈,爸爸,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才让我不发火,才放心下来,但是我教它说小偷,它不会说,我教他说小偷是因为如果家里有小偷来了,它会说小偷,小偷,这样我们就可以很快的抓住小偷了,但是这些我教它的话,它老是见到我就只会说“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真让我感到悲哀,日了久了我觉的它应该回带大自然去了,你知道,它刚买来就会说7个字,我要回到大自然,于是我把它放飞了,它在放飞的路上,仿佛在说,谢谢你,我会来看你的。就在这个时侯我突然自己真想把它再抓回来,但是为了让它回到大自然,我还是放下屠刀了。

大家一定要放飞被我们关到笼子里的小,不要让它们成为我们的笼子鸟,这样,小鸟会和以前的快乐目标拉得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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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爱春天作文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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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是万紫千红的季节。春天,春姑娘会泼洒她那美丽篮子中的礼物送给我们……

春天里,许多倔强的小生命在悄悄地生长着,这就是春天给我们的礼物——小草。可别小看这小草

小草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这些香味在微微的空气中酝酿,令人心旷神怡,小草覆盖着大地,大地变成一片绿色。

春天里,许多彩色的小不点在悄悄地开放,这就是春天给我们的礼物——花朵。山上开着花,草坪上开着花,山坡上也开满了花,漫山遍野的花啊!

你可别轻视这小小的花儿,花儿的浓郁的香味儿四处飘散,就像张张温馨的笑脸,在各个场合表示了对人们的尊敬。人们互赠鲜花表达了友爱,花给这世界增添了浓浓的色彩。

春天里,一粒粒种子发芽出土了,它们会长成一棵棵参天大树,一棵棵大树的枝干上长出了枝芽,这也是春天送给我们的礼物。

树芽会长成大树,大树是我心中真正的美男子,是大地的忠实卫士。叶芽会转眼长大,张成一掌掌“巴掌”,迎接那酷热的夏天。

人们走累了,靠着粗大的叶子就箱靠着最亲的人,心情就会变得美好。

啊!小草、花朵、大树……它们都是春天的礼物,春天送给我们的最美的礼物!

[我喜爱春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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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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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天

去年的假期,我过十岁生日,过生日时,妈妈递给我一个漂亮的袋子,我打开一看,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作品——《小坡的生日》。

小坡是主人公,他出生在新加坡,特别喜欢打抱不平,可谓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哪个同学被欺负了,小坡就会教训欺负同学的人。小坡最擅长的就是“铁头功”,虽然小坡的铁头功非常厉害,但是他的身材太过矮小,所以打架经常赢不了,但小坡无论是输了还是赢了,他都非常骄傲,非常自豪,因为他帮助了别人。

这个故事对我的意义太大了,告诉我别人被欺负了,不能袖手旁观,要去阻止欺负别人的人,跟那些欺负别人的人讲道理,我们一定要把现在的社会变成文明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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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水果英语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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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水果有益健康,你喜欢吃什么水果呢?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I like banana very much.

Banana always grows in the warm area.

Its nice to eat, and it is good for our healths.

Like us ,monkeys also like to eat bananas.

You can see this in the zoo.

Im a student.I like eggs and coconut.Because eggs is very good for me .Its very healthy.The coconut is a very sweet .The HaiNans coconut is very great.I like them.

【参考翻译】

我非常喜欢吃香蕉。

香蕉一直生长在暖和的地区。

它很好吃,而且有利于我们的健康。

和我们一样,猴子也喜欢吃香蕉。

你可以在动物园看到它们。

我是一名学生,我喜欢鸡蛋和椰子。因为鸡蛋对我来说也是不错的,非常有益健康。椰子很好吃。海南的椰子特别好吃。我喜欢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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