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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向阳花作文【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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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玩具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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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家中堆放着大大小小,造型各异的玩具,有奇幻多变的变形金刚,有玲珑可爱的毛绒玩具,有火爆刺激的遥控汽车,有寓教于乐的七巧板,你要问我最喜欢的是什么啊?我会不假思索的说——极地光盾。

这款陀螺好看极了,它是由战神盖、战神环、战斗环、改装环、中轴和陀尖六部分组成。主色为绚丽的黄色,在阳光的照耀下非常耀眼,许多冰蓝色的花纹印在战神环上,与闪亮的黄色相辉映,煞是好看。由金属制成的攻击环亮晶晶的,银光闪闪,诉说着这款陀螺的坚不可摧,战神盖底下是橙色的,上面印有一个巨人的图像,身材壮硕,肌肉发达,看起来威武无比,给人一种不容侵犯的感觉,整个陀螺属于防御反击型,以不便应万变,这也是我选择它的一个重要原因。

陀螺的乐趣远不止这些,包装盒内还有许多零部件,如果你对这款陀螺不满意,那么完全可以用改装器重组部件,制造出一个全新的陀螺。还可以将攻击环反装,将改装环换成双层攻击环,使陀螺变得更强大。了解了陀螺的玩法,信息,我迫不及待地冲下楼,约上几个小伙伴,开始陀螺对决。

“三、二、一”发射——我的极地光盾率先入场,它像一个钢铁战士屹立在中间,其他陀螺们也纷纷落入战斗盘,它们攒足了劲儿,对我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猛攻,“烈风天翼”趁我不备,瞅准机会猛地撞向我的极地光盾的,只听得“砰”的一声,我自岿然不动,“烈风天翼”却像喝醉酒似地倒在了游戏盘边。其他的也不甘示弱,小伙伴们个个脸红脖子粗地为自己的陀螺加油:“飓风战魂”撞飞它,“青蓝冰伞”后退。No,No……经过了三分钟的鏖战,其他陀螺被打得落花流水。

“耶!我赢了——”我欢呼道。

“等我改装一下,明天再来,”楼上的小雨不服输地说。

“好啊,明天不见不散呦。”广场上久久回荡着了我们欢乐的叫喊声和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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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表达对一处景物的喜爱之情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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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

天空是那么的纯净,透亮,好像一块用清水洗过的蓝宝石一样。蓝天上飘着几朵白云,有时像翩翩起舞的蝴蝶,有时像自由自在飞翔的小鸟,有时像在水里欢快游动的小鱼。一群群大雁在飞往远方,有时排成一字形,有时排成人字形。

远处,有一座座大山,一山绿,一山青,一山浓,一山淡,真像一副优美的山水画。一棵棵松树好像坚强的士兵一样,守护着大山。

远处的草地绿油油的,草地上还有几只小白兔,一会儿跳到东,一会儿跳到西,一会儿跳到北,一会儿跳到南,它们真高兴啊。几条小鱼在水中欢快地游着。它们有时在水中转圈圈,有时停下来,游着游着,小鱼好像发现了敌人一样,飞速钻到水里不见了。水中还有几只大螃蟹,举着威武的大钳子,好像在比谁厉害。

啊,这里真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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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看喜爱夜蒲电影观后感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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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琢磨《喜爱蒲》这个电影的名字是由何而来的。

这样一部适合色男欲女观看的电影不得不让我将它与《3D肉蒲团》联想到了一起。

故事讲述的是在一个叫兰桂坊的香港著名酒吧,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不分国籍、种族和职业的人来到这里。

每个人来这里的目的也都不一样。有找一夜情的,也有找真爱的,更有喝酒解闷寻开心的。

电影里有句台词说的是“夜场里哪有真爱”

可这个故事就是讲的一个发生在夜场里的爱情故事。

一个晚上Steven(沈志明饰) 遇上空姐Jennifer(连诗雅饰),二人发生了一夜情。

他们都觉的自己是爱上对方了,于是相约再次见面。可因为种种误会而导致两人产生分歧,最终没能在一起。而女主角Jennifer更是接受的老板Leslie(恭硕良饰)的求婚,巧好在这个时候一直思念着Jennifer的Steven再次遇到了Jennifer。于是决定重新追求Jennifer。

故事剧情一般,讲的就是在灯红酒绿的夜场里两个发生了一夜情的人谈恋爱寻找真爱的故事。

但该电影成功之处便在于它是一部相当具有教育意义的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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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

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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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如血,水袖飘舞,她微笑地跳着呈才舞。“作为一名艺人,无论高兴或是悲伤都不可以轻易地表现出来”,她原本无法理解师傅对艺人的种种定义,但此时她做到了,师傅的尸体安静地躺在水上,她穿着华丽的衣服用艺人的方式为师傅送行。没有人能够形容那舞蹈里所蕴涵的情感多么深沉,多么忧伤,没有人能够形容黄真伊脸上的那抹颇有其师之风的孤傲笑容里蕴涵着多少深意。

她是个解剖才艺的女人,她剖析得深到骨髓,她把才艺分解后亦可从残缺中找到她需要的美。将爱注入舞蹈,将爱注入诗歌……她的爱太多,像她的才艺一样溢出来,这使她的人生充实、饱满、引人注目。

她的师傅白舞毁了她的初恋,她对师傅一度憎恨甚至与师傅反目成仇,但她却也真的深深地爱着这个将她带上艺人之路的老师,这个将她带入浑浊泥沼又一直保护她的亲人,在那个萧瑟的黄昏里,随着一曲呈才,一切恩怨化为云烟。

走上这条路,亦注定了她是一个得不到爱情的艺人。走上艺人之路,才艺便是生命,黄真伊很早就知

道这一点。已经将她深深捆绑的才艺,价值远在爱情之上。

她无疑是一个天才,在舞蹈、诗歌、琴艺、绘画、书法等方面都有极高的造诣,尤其是她的汉诗、时调,不论置于哪个时代都极具影响力,她的诗至今仍被收入韩国中学课本,即兴飘逸的诗风可媲美李白,她被称为“韩国的李清照”。这样的艺人已达到了艺术的巅峰,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年代让无数男子为之折服。可这又如何呢?一个舞者,一个艺术家,活在才艺的世界里是孤独的,孤独者旅途中只能忍耐,忍耐挫折和悲伤,纵使她失去了爱情,失去了孩子,失去了所有为才艺牺牲的东西,她也要微笑着跳起轻盈的舞蹈献给真正欣赏才艺的人们。该说她幸福,还是悲哀呢?

有人会认为艺妓是卑贱的,那是因为他们只看到了后面那个字,而忽视了前面的“艺”字,又或者,对于艺术的爱远不及他们对于物质利益的追求,所以才会有“学习才艺是愚蠢的”这样的想法。划分贵贱的准则是伦理吗?还是人心里肮脏的潜规则呢?黄真伊的才艺,即使埋葬在晦暗的历史墓穴中,也有着最干净纯粹的光辉,这是她的幸福,不是悲哀。

她对才艺真是执著,没日没夜地练习,重复枯燥的动作,在洒了米汤的宣纸上旋转直到宣纸不被扯破,她还违背教坊的规矩偷偷拜学踏绳练就了轻盈的舞步……这种韧性也是她人生的态度,她循着对舞蹈的理解,摸索着一步步行走在艺人之路上,虽然孤独,但很充实。

曾经,她满足于华贵的服饰和炫丽的舞姿,但她的舞并不能打动路过的百姓,她陷入苦苦的思索,直到最后才体悟出“艺术来源于民众,也理应带给民众快乐”,然后,她穿起粗布麻衣,跳起纯朴的民间舞蹈。

此时的她,早已看透人生,锦衣玉食和至高无上的荣耀都是浮华烟云,才艺要有爱,舞蹈里要有纯朴的爱。她随音律而动,随鼓点即兴地跳跃,每一个动作都流畅洒脱,藏着劳动者的身影,忙碌,简单,毫不矫揉造作。另一种爱的表达,另一种舞的境界,她找到了。

黄真伊是一个解剖才艺的女人,才艺里有深远的爱,那些爱来自于劳动人民,来自于底层的生活,她一路拾掇,以一个劳动者的身份。她跟在他们身边唱歌跳舞,她看着他们开心地大笑,体味着从未有过的幸福。将灵魂中最浓烈的爱融人最优美的舞姿中,那是才艺的极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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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熊娃娃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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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很多玩具,几乎可以称为玩具大乐园,有小狐狸、熊娃娃、芭比娃娃、海豚娃娃、还有狼娃娃——等等。但我最喜欢熊娃娃了,那是我过生日的时候,精挑细选了二十分钟才选出来的。

我的小熊娃娃叫“梅梅”。它有一身松软的皮毛,一对目不转睛的黑眼珠总是盯着外面,好像对外面的一切事物都很好奇——,梅梅每天都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公主裙,一双粉红色的小皮鞋,远处看,真像一位美丽的小公主。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家里的凤仙花剪掉了几枝,我主动向妈妈承认错误,妈妈原谅了我,可我不能原谅自己。我跟梅梅讲述了事情经过,画刚落地,我就哭了起来,梅梅迅速给我唱了一首“天鹅湖”,再加上梅梅那优美的舞姿,真是太美了!我的烦恼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从此,我对梅梅更是百般爱护,只要一写完作业,我就会陪梅梅玩一会再睡觉,梅梅也会很努力地“工作”来回报我对它的百般呵护。

还有一次,我带梅梅出去玩,梅梅一路又唱又跳,有很多人把我家梅梅误认成小法国狗,甚至还有人问:“你这狗真活波,在哪买的呀?”我总会说:“着不是狗,这只不过是一个电子熊娃娃。”所有人听了这话以后都笑呵呵的走了。你说梅梅可不可爱?

每天我都抱着梅梅睡觉,梅梅总会乖乖的躺在我的身边,一声也不出,怕把我闹着。那天晚上,我睡了一个安静的觉,一想起来就甜蜜不已。从那以后,我天天都睡得好,不像以前,梅梅不在时我每天都没睡好,现在我爱死它了

梅梅是我最爱的玩具,我把它当成我的妹妹一样,和它一起做游戏、和它一起经过风风雨雨!梅梅是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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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爱的贝贝作文_人物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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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贝贝”二字,你或许想:这可能是个小孩、小狗什么的。对了,贝贝是我大姨家的一条狗的名字。

贝贝,身披棕黄色的毛,长着一双滴溜溜转的大眼睛,不时“潇洒”地摇晃着那只大尾巴。它大约50厘米高,60厘米长,挺有“体形”的,叫人一看就喜欢。

每次我去大姨家,将要进门时,它一准会吠着跑出来,一见是我,就变凶悍为温顺,哼哼两声,闻闻我的脚,然后晃动着尾巴跟在我后面,随我走到大姨家的堂屋门口。我和大姨打过招呼后,就只顾出去和这条狗玩了。我不时地把它喜欢吃的小零食抛到空中,它也随着张开口,跳跃着去接食物,一边吃还一边用身子蹭蹭我,有趣极了。

今年暑假期间,我又有机会在大姨家住了几天。一天上午,我带着贝贝出去玩。在一个小巷里正玩得欢,不料,一条大狗从什么地方窜出,龇着牙,咧着嘴,迎面向我猛扑过来。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大狗吓呆了。就在这时,只见贝贝“嗖”的一声,勇敢地迎了上去,和大狗撕咬了起来。也真应了那句话“两军相遇勇者胜”,大狗没料到比自己小很多的一条狗,竟会这么勇敢地和自己搏斗,心生胆怯,只应付了一小会儿,就灰溜溜地逃窜了。

我脱险了,激动地抚摸着贝贝的头,连声说:“谢谢你,贝贝。谢谢你。”你说,这么可爱的贝贝,能不叫人喜欢吗?指导教师:刘翠梅

简评:该作文文笔生动,用词丰富,较好地从不同侧面把贝贝的可爱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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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爱的大树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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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宇轩

喜爱大树,它不像花一样香,也不像草一样绿。

我喜爱大树,因为每当我没带伞的时候。他就像一把无形的伞为我遮狂风,挡暴雨。

我喜爱大树,——它很坚强,因为它平凡的身影笔直地站着,不论暴风吹、雨打、雷劈,它就像一位战士一样自强不息地笔直地站着。

我喜爱大树,因为它就是我的“天使”,每逢我生气的时候,我就会躲在后面,它就像盾牌一样,为我阻挡困难,它就像一位天使一样,心平气和地跟我说:“你不用伤心,还有我保护你呢,你不要害怕。”

大树还有很多好处,等着我们去发现。

我喜爱大树,它虽然不像花一样香,不像草一样绿,但是它有很强的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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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爱的运动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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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喜爱运动项目,那当然就是骑着自行车越野了。

提起我这辆心爱的菲利普牌子越野自行车,它可来之不易。是我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帮爸爸妈妈卖早点,挣来的。对于这辆自行车,我真是爱不释手。

自从有了这辆自行车以后,每天卖早点,我起来的就不用那么早了。每天清晨,我五点半从家出发就可以了。每次骑着自行车出门,我都会走一段土路,在土路上找找越野的感觉,那真是一个字“爽”!

我真想用我的爱车与小朋友们比试比试!呵,机会来了。

有一次,我和我的好伙伴 刘子瑞、陈雨辰一起去生态公园越野。我们一到那儿,我便自豪地说:“让我带头。”说完,我便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他们尾随其后。当我遇到一个小土坑的时候,我用力把车把向上一提,整辆自行车直接从上面飞了过去。他们也仿效我这样。公园有好多条起伏的小路,我们飞奔在上面,如同水手在大海里冲浪。顿时,公园里,一串串笑声,划破了天空,天空中又多出了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

我一直兴奋地飞快地向前冲着,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后面怎么没有了声音?我立刻刹车,往后一看,哎,他们俩呢?我便赶紧掉头。当我找到了他们时,只见他们累得气喘吁吁蹲在地上,他们的自行车也躺在一边休息了。“怎么样,你们的车子不行了吧?”被我这样一激,他们又爬了起来。此时,我便又冲了出去,像一直威武的雄狮,勇往直前。我的自行车在高低不平的小路上,欢快地一蹦一跳着,如同杂技高手在表演车技。哈哈哈,他们俩又被我甩得老远了。

我每天都离不开我这辆自行车,它是我最好的伙伴。它将伴随着我度过幸福快乐的童年。

[我最喜爱的运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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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向阳花作文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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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万紫千红的百花世界中,我不爱鲜艳的玫瑰,不爱富贵的牡丹,偏偏钟情于普普通通的向阳花

喜欢向阳花是因为向阳花是太阳之光,是光和热的象征,是内心翻腾的感情烈火的写照,亦是热爱生命选择生活的表现。

形态各异的向阳花,或绚烂或枯委,或隐或现向阳花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茎直而粗壮,有白色粗硬毛。叶片呈心脏形,边缘有缺刻或锯齿。向阳花的头状花序组成一个大花盘,生于茎顶。花盘中央为管状花,传粉后可形成果实,就是人们常说的葵花子。花盘边缘是舌状花,主要作用是引诱昆虫。舌状花外面是绿色的总苞,起保护作用。向阳花的故乡是美洲。现在世界各地都有栽培。向阳花的种子含脂肪较多,所以向阳花是一种油料植物。

许多科学家们经过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在植物顶端终于找到了一种可以刺激细胞生长的激素,把它叫做生长素。从这里也初步开始揭开了向阳花向阳之谜。

原来,这些生长素主要是在茎尖以上形成的,并不断向基部运输。生长素的分布不断受到光的影响:向光的那一侧生长区生长素浓度相当低,背光的一侧浓度相当高。如此一来,向光的一侧生长区生长十分慢,背光的一侧生长区生长十分快,因此茎就产生了向旋光性弯曲。

我喜欢向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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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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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开始读以来阅读过很多书,但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

《木偶奇遇记》是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这部童话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

《木偶奇遇记》通过皮诺曹的种种曲折、离奇的经历,表现出他热爱正义、痛恨邪恶、天真纯洁的好品质。并借此教育儿童要抵御种种诱惑,做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级时曾学到这本书的一个片段,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周六,我上街看到书店里有这本书,所以立刻就买了。买回来后细细阅读,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会说话的木头》,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读一读哟!

我喜欢这本书!同学们,你有自己喜欢的书吗?有的话也和我一起分享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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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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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的钥匙;书,时代的生命;书,饥饿时的“美餐”……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下面我就来说说我最钟爱的书——《孤独的幸存者》。

《孤独的幸存者》的作者是美国畅销书作家帕崔克·罗宾逊和美国海豹突击队队员马库斯·鲁特埃勒。小说的主人公是美国东德克萨斯州的马库斯·鲁特埃勒,他1999年3月加入美国海豹突击队,进行了长达五周的海军新兵训练后,又接受了海豹基础水下破坏训练、跳伞训练、战地医生训练、海豹突击队资格训练、潜艇训练、狙击训练、通讯训练、联合战术空中指挥训练等一系列高强度的训练。

这些训练极其残酷:凌晨四点穿上水下爆破小组的帆布游泳衣到冰凉的喷水口下“冲凉”;为了吃一盘面包片、鸡蛋和熏肉就得跑两英里,每天为了吃饭就要跑六英里,每天除了做上千个俯卧撑外还有八英里的跑步训练;在冰冷的太平洋里游泳后,还要在沙滩上打滚;爬绳、六十英尺索网、障碍墙、平衡木、缅甸桥等都是每天的必修课;在荒凉的原野上花几个钟头向一千码以外的目标移动,在教官没有发现的情况下进入最佳射击位置并一枪命中金属标靶的靶心,然后悄然返回……

要成为海豹突击队员需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呀!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学习,也从来没有终止过训练。正如书中所说:“每个海豹突击队员都极其自信,因为我们的信念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赢得胜利,坚信世界上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抵挡我们雷霆般的攻击。”这是最值得我们欣赏也是我们大多数人所缺乏的。

2005年6月,马库斯和他的队友迈克、丹尼艾克斯被派往阿富汗库纳尔省山区,执行代号为“红翼”的猎杀行动。他们的目标是乌萨马·本拉·登的亲信、XX的一支主力部队的指挥官——本·沙马克,目的是要生擒或击毙这个对美军来说极其危险的家伙。他们因遵守《日内瓦公约》放走了三个牧羊人,而引来了大量的基地分子,背包、急救用品、食品、水壶、通讯器材在撤退的过程中都弄丢了,电台天线也被折断。经过一场生死血战,队友们牺牲了,马库斯身受重伤,后来得到了遵循“洛克海法则”的萨伯拉村村民的帮助和保护,他安全归队。

这本书全景式地展露了美国特种兵的生存状态和作战能力。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在这种完全孤立的处境中,面对最绝望的生存环境,即使有最压抑的恐惧,面对困难,也应该永远自信、永不言弃地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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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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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的名字就叫《奇妙的数王国》,这本书的作者是“李毓佩”。

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

一个孩子在梦中,来到一座宫殿,一个女孩出来迎接他,介绍自己叫王小零,要带他参观她的领王国。这儿的公民都是光头,你可以放心的与他们握手,但不能和他们拥抱;握手就像加号,你还是你自己,拥抱则像相乘,你就变成零王国的公民了。

要想知道下面的内容可以到书店购买本书。

我想说:“我从来没有读到过这样生动有趣的数学童话,这次算是读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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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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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赵晗

我老家有一条狗,它叫“阿黑”,因为它很黑,只有肚子是白的。

每次早上醒来,它都在楼下等我,它也每次都比我起得早。阿黑的眼睛很大,它的眼睛每次都是瞪大的,圆溜溜的看着我,我觉得它是来要吃的的。

阿黑认识我很久了,它也认识我们的车子很久了。每一次我们一到家,阿黑就又蹦又跳的来到车子旁边,有时甚至还会嗷嗷嗷的叫,好像在说:“你们终于回来了!”

有时候阿黑一看到我回来,就跳起来,比我站着还高,这时我想编一句诗“阿黑一跳三百尺。”嘻嘻……

如果让我评价阿黑我会给它九星,还有一星不给,因为有时阿黑会很调皮,它站起来扑到我们身上,感觉好像要抱抱。可是它很脏,从来不洗澡。

阿黑真是又调皮又可爱,是我们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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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述对天空的喜爱的作文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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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前,风度翩翩,武艺高强的侠客是我的全部梦想。第一次听到“昏天黑地”这个词,感到那里一定是充满黑暗,邪恶的地方。便极愿意成为心中所崇拜的那个伟大人物。手持利剑,身披铁甲,去斩杀那儿的邪恶,冲破那儿的黑暗。

现在,我仍做着这样的梦。没有剑甲,便赤手空拳地上前搏斗,想要打倒黑暗势力,还世界以光明。结果梦醒后却发现自己仍然昏头涂脑的倒在床上。身体疲软,像被麻绳给困住一般,我也常常因此而抱怨,发出叹息。

还是孩子的时候,除了幻想,除了梦,还有就是我常常喜欢仰面对天,袒露自己的心迹,诉说自己的烦恼。遇到月朗星稀之际,这欲望便愈发强烈。那时候,我总认为天是懂我的:我倾吐自己的烦恼,而它,则在一旁静静聆听。它不出声,只是静静地听我的心声。但我知道,它是懂我的。它悄悄送来一阵清风便可拂去我心头的烦躁,令我的心重归平静。有时,它送我一幅美丽的图景这图景胜过世上任何一幅画,令我身心愉悦。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与天有种密不可分的缘分,也就是如此,我打小就喜欢上天空了。

稍大些的时候,父母带我做过一次飞机。当时,舱室里的我可谓万般激动,万般快乐与惊喜。终于看到了它那广阔到一望无际的胸襟,望见那如波浪般不断翻滚的云朵时,心头除了快乐,还涌起一种莫名的感动,着迷人的情景,会不会是上天特意为我安排的呢?

有时候我想,我宁愿腋下生出一对肉翅,这样,我表可以无所束缚的投入其怀抱,亲密的与其交谈了。(多幼稚的幻想啊)。

后来上了学,肚内的知识渐渐多了。也识了字。有天读书时突然读到这样一个词“罪恶滔天”。看了解释才知道,这词是用来形容那些犯了几大罪恶人。按说意外获得这个知识是该欢欣鼓舞的。可那时的我却高兴不起来。可能是那时候对于天空过度的迷恋吧,竟然可笑的起了愤慨。。想着,为何要将这生中的罪孽与我所喜爱的天空联系在一起?这与天空有什么关系?你们这些创造成语的人也太自私了,为了充实自己的词汇,竟将着罪恶强加他处,哼,自私,自利。

呵呵,悄悄,那时的我多天真。

更后,我在影片中看到有关空战的情景,便又觉得有些别扭。当然,那时的我已渐渐成熟了。懂得天空是一种死物,他没有生命力,无法言语,更不会与人谈心。但,我对天空的喜爱是没有改变的。看到导弹在天空中炸开,我的心里又犯了忌讳:为什么要发动战争?死伤不说,还将战场搬上了原本宁静和谐的天空,说设么构建和谐,你们这些大人从来没有身体力行过(对于那时候的这种思想所产生的缘由,我至今仍不是特别清楚。)

而时至今日,我对天空的喜爱依旧没变。(虽已不像儿时那般痴狂),有时,我依旧会像从前那样,痴痴地抬头望天,痴痴幻想。我想,等到今后百无聊赖之际,将这份有趣的记忆拿出来细细回忆,那该有多美好。

[描述对天空的喜爱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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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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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的戏剧人物中,形形色色,而我最喜欢的则是《三国演义》这部电视剧中的诸葛亮了.

诸葛亮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他在第三十七回中一上台,就表现出不同寻常的气质:“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飘飘然,有神仙之概.”他智谋超群,才能过人,三顾茅庐中为刘备讲述了当前形势,分析应占荆州,取益州,东合孙权,北拒曹操,一统天下,使刘备大为震服.而且从诸葛亮的分析来看,有“当做”与“不当做”之分,充分体现了老子的辨证哲学学说,由强变弱,像袁绍;也可以由弱变强,曹操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之后,诸葛亮出山辅佐刘备、刘禅打天下,为蜀国做出了无比伟大的贡献.在当时,无论军事、政治、外交,他都有很大的建树,可以说是杰出的封建社会的政治家、军事家.

作者罗贯中在刻画这一人物形象时也运用了许多精细、巧妙而又大胆的艺术加工,成功地塑造了这一被美化了的艺术形象.

诸葛亮他能正确地估计政治形势,具有十分周密审慎的分析力与判断力.火烧赤壁中,他联合东吴布下天罗地网,只等曹操中计.三气周瑜时,只派赵云随刘备过江东,另附三个锦囊妙计,不费吹灰之力便识破了周瑜的阴谋,使东吴赔了夫人又折兵.还有七星坛孔明借东风,他凭借丰富的天文知识赢得胜利.

其次,诸葛亮还有超强的辩论才能.最典型的就是舌战群儒,他与十几个东吴将才为是战是降而辩论,不但没有被对方说倒,而且洞察秋毫,抓住对方的破绽和漏洞,加以针锋相对的反击,致使东吴众臣望而生畏.

另外,诸葛亮临危不惧、遇事不慌是他成功的秘诀.《空城计》选段充分表现了他这一特点,再利用司马懿多疑的心理,假装城中有埋伏,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从而导演了一场“空城计”.

而诸葛亮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的忘我精神,时刻为蜀国的社稷着想,从大局出发,不计小功小利,尽心尽力辅佐刘备,为他构造出了一幅平定中原的宏伟蓝图.《出师表》中表明了他立志至死也要恢复汉室的决心.这是何等的决心啊!杜甫有诗云:“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剧中着力表现诸葛亮的完美与优秀,赋予他以封建社会这一类人物所具有的思想性格上的美德,作者也高度赞赏诸葛亮.故而,他才成为整个剧的核心人物,流芳百世.理所当然,我也十分喜欢这个里程碑式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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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兔子作文200字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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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兔,它有一身雪白的衣服,两只耳朵竖得高高的,它还有一双小眼睛。

它平常喜欢吃白菜和萝卜,每次它吃东西的时候都会发出“吱吱”的声音,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好像有一只老鼠在我身边,走近一看,才发现是小兔子正在品尝今天的午餐。

还有,它跑得很快。有一次,我跟朋友要进行兔子跑步比赛,我说:“预备,开始!”我的小兔飞奔了出去,而朋友的小兔一蹦一跳地走着,朋友急了,连忙喊了一声:“停!”我咪咪笑了一下,我的小兔已经趴在我的脚下在舔我的脚了,朋友只能认输。

这就是我家的小兔,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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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喜爱的小动物鹦鹉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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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二班胡家诚

我养过两只鹦鹉,那它们有哪些特点呢,请听我细细道来吧!

鹦鹉长着一双灰黑色又还很锋利的的小爪子,尾巴是由红、黄、蓝三种颜色组成的,身子上有黄、绿、红、紫、蓝几种颜色。嘴巴弯了如钩子一般,两个水汪汪的小眼睛一眨一眨的,像两颗小小的珍珠。它身子上的羽毛虽多但不长。

鹦鹉可爱极了。当它饿了的时候,你给它喂食,它就会静静的等着,眼睛眨吧眨吧的望着你,希望你能早点把食物送到它嘴里,一但你把它们的“小碗”放进鸟笼里时,它们俩就会争先恐后的“跑”过来,如果其中一只没有抢到,它们俩就会打起来呢。打架时它们把翅膀张开,嘴巴用力的啄对方,被啄到的还会把头缩起来。它们睡觉时“站”在竹竿上,眼睛闭着,安安静静的睡觉。

这就是我养的鹦鹉,你觉得它可不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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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爱风筝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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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是我最喜欢的一类娱乐项目,它就如同天上的小鸟一样在天上飞翔,最有趣的是,把它高高放在天空中,和别人相比自己的高,还是有点兴奋。

在学校里,我也想和别人放风筝。我很幸运,李浩同意了,我是助飞手,他是放飞手。一次体育课,我拿着李浩的蝙蝠风筝,往天上一抛,风筝就高高的飞上天,好像比别人的都高,就在这时候不知道怎么的我们的蝙蝠风筝和其它的三个风筝的风筝线缠一块了我赶紧叫其他的三个人,原来那些人第一组是齐士轩和张泽阳,第二组和第三组是别的班的,我们都同意解开这个线,而李浩的风筝放的太高太高了,要延误很长时间,所以只能在空中解了,到最后还是给解开了。而这时候风筝才刚刚落地。第二次放风筝的时候也是一抛就飞上天,结果我看见了风筝却没看见李浩,我在操场中心大喊“李浩——”却没一个人回应我,当我找到李浩时,已经是下课的时候了,我问李浩:“你去哪里了?”李浩回应:“我就在这里,我就在这里喊‘王子轩——’没一个人回应我。”最后我们还是装好风筝回教室了。

别看风筝好玩,风筝其实也有害人之处,比如风筝上的风筝线,特别容易伤到别人。还有坏的风筝棍,拿出来玩容易伤到别人。

尽管风筝很危险,但是我还是很喜欢我和别人放风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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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爱的一种美味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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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人不吃饭饿得慌”这两句民间谚语,都是写着人们必须要吃饭。在生活条件日益好的今天,我们对美食的要求跟以前大不相同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美味,作为一个胖子的我自然是吃甜品了,而甜品中的第一就是榴莲甜品了。吃榴莲,自然是选资深的猫山王店了。

猫山王来自马来西亚。在马来西亚,每家都有一只中文谐音名叫“猫山”的小动物,马来西亚人将熟透了自己掉下来的榴莲放到它身边,如果是好的它将会兴奋不已。而猫山王,自是王中王了。

走进装修考究的店间,琳琅满目的榴莲食品陈列在冰柜中,有各种口味的夹层、布丁、慕斯、披萨等等,我的选择综合症又犯了,真让人左右为难啊!

经过几番慎重考虑,我终于选定了目标,是榴莲披萨和榴芒小丸子。等待对我来说真是一种煎熬,当服务员一端上桌子,我急忙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看那一颗颗小丸子像珍珠似的,混在一大块黄金里,真是华丽极了!在一旁,榴莲冰激凌像一个白玉,让人忍不住流下口水。别小看了它,它可不是那种华而不实的东西。你不信来尝一口?吃一口芒果,又烂又甜;吃一口小丸子,香而不油;吃一口冰激凌,又香又甜。今天的主角,榴莲披萨闪亮登场,它与其他披萨不一样的是,它上面是榴莲做成的面,下面是很香的底盘,真是让人恨不得一口吞下去。关于榴莲披萨的由来,是一位老夫妇发明的,他们创造的榴莲披萨的味道,能让所有人都可以百吃不厌。该回到我身上了,我拿叉子一叉就是一块,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披萨就往嘴巴里送,顿时,一半快乐一半痛苦就一齐涌了上来,快乐的是我尝到了榴莲披萨的味,痛苦就是我感觉很痛,舌头都差点失灵了。

我最喜欢吃的美味只有这一个,我是一个很专一的人,希望我永远都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说实话,我真羡慕马来西亚啊。他们有丰富的资源,可以毫无限制地品尝美味。我更佩服马来西亚的人,用榴莲能开发出这么多种产品;更佩服他们追求卓越的做事风格,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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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爱的春天作文500字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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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春姑娘面带微笑,迈着轻盈的步伐向我们走来了。

春姑娘很调皮,她时而躲在花丛中,时而藏在树林里。她走到哪儿,哪儿就绿意盎然,一派生机。花儿知道春姑娘来了时,兴高采烈地托着花苞:迎春花心花怒放地张开了笑脸,一阵风吹过,把她无私奉献的香味带来。啊!她的香味清香无比!万紫千红的桃花,吹着一支快乐的歌曲来庆祝;小鸟唱着歌,在春姑娘身边绕来绕去,快活极啦!

一些冬眠的小动物也爬出洞来,享受温暖的阳光。小草也从地下探出头来,叶子在风中的树枝上跳舞。小鱼也从冰底游了上来,看看冰化了没有,几条大点的小飞鱼还从冰洞里跳出来,然后再钻回去,好象侦察完情况回到水里向家族成员汇报一样。

春天来了,阳光明媚,普照大地,暖风徐徐,我也和小动物们一样,站在阳光下沐浴着春天的气息。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春天也同样不是那么完美,它也有阴天下雨的时候,春天的雨丝如同银针般细,淅淅沥沥地洒下,舔一下,甜甜的,一直甜到我心里。

春天的夕阳是很美丽的,先是披上一层白纱,然后再盖上金色的盖头,像个羞涩的小女孩,可爱极了!

我喜欢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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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一项体育运动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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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时,我经常会参加一些体育锻炼,像跑步、打篮球、打羽毛球等,不过,我最感兴趣的事情还是和朋友去健身房打乒乓球。可以肯定的说,我的业余时间差不多全花在乒乓球的训练上了,要不是现在椎间盘突出愈发的严重起来,我想我真的会让自己成为一个专职的乒乓球运动员。

小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自己对乒乓球有多大的爱好,也可能是因为当时打乒乓球的条件很差,没激发我的兴趣;倒是在自己参加工作以后,一次次与同事打乒乓球,才逐渐喜欢上的,而如今我是不可救药的迷恋上了它,打乒乓球真正的成了我最喜爱的体育运动。

为了提高自己的打球水平,开始我是到处找老师对打。那时,我基本上是什么也不懂,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与高水平之间有什么距离,总是主动的上门求教,总是很谦虚、很执着的找当地的最高水平对打,可是水平却没有进步多少,好在我有一位同班同学水平也是很高的,在他的耐心教导下,我渐渐知道了要提高打球水平的方法。

首先是要练习基本功,因为我是成年以后才开始打球,根本就没有基本功,有的就是“野路子”,当然不能跟那些高水平的正规军相提并论。于是我买来有关乒乓球的训练书籍,光碟参考学习,并废寝忘食地练习手上功夫,如对拉、对搓、削球,攻球等。有时候我找不到对手与我进行练习,我就自己对着镜子不停的挥动手臂,纠正自己的手型。并且我还买来哑铃练习手臂力量,为的是增加攻球的力度和速度。有时我与同伴练习完回到家,还觉得打得不过瘾,于是我又将乒乓球吊在空中再次练习。

通过一定时间的训练我的水平有了进步,我打球的兴趣越来越大。这时,我又进一步的练习发球的技巧。如上旋、下旋、侧旋等等,加上发球时的假动作,光发球方法就有十几种。这又让我花费很长的时间去练习。不过高兴的是,我发现自己还学的很快,原来我打不赢的对手,现在很多我都能打赢了。竞技体育的魅力在这个时候就彰现无遗了。

当然,打球输赢都会有,俗话说“强中更有强中手”,所以对胜负没有必要太在意,更多的我是体会与朋友交流的快乐,以及享受这种运动给我带来的好处,那就是让我身体更强、更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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