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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向阳花作文【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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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小狗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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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睿琛

尾巴长长的,鼻子灵光。你猜这是什么动物呢?没错,它就是我喜爱的动物——小。这只小狗还有个洋气的名字叫Eric,是一个哥哥送来的。

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的鼻子黑黑的,油亮亮的;大大的耳朵像把扇子;身上的毛雪白雪白的,像是一层积雪;走路的时候尾巴立起来像一面旗帜一样在空中飘扬着。

如果晚上在吃垃圾桶里的东西的话,就会被奶奶骂,被老爸打。之后,它就会躲到桌子底下或者是自己的窝里,还表现出一副很可怜的样子,让人又爱又恨!

我在写作业的时候它陪着我,让我不再孤单。我在吃饭的时候,它就看着我吃饭。我在睡觉的时候,他就坐在房门口守着。

最后,我想对小狗说:“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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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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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小动物是我家养的斑点狗。它非常可爱,也很贪吃。所以我给它起名为“小贪吃”。

说它可爱,首先要数它那一身好看的黑色斑点,这些大小不规则的斑点就像一件漂亮的衣服穿在它的身上。它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脖子长长的,它还有一对耷拉着的大耳朵。它跑起来的时候,胖胖的身子一摇一摆的,可爱极了!说它贪吃,一点也不过分,每当我回到家时,它会活蹦乱跳地向我跑来,并且咬着我的裤子把我拉到狗粮旁边,然后“汪汪”地叫起来。我想它应该是在说:“主人,我饿了,请给我吃点东西吧!”于是,我把狗粮到进狗盆里,它就像风一样地冲了过去,狼吞虎咽地把狗粮吃了个精光。吃完了以后,它充沛的体力似乎瞬间得以恢复,在家里摇着尾巴,跳来跳去,似乎在告诉主人:“谢谢您的关心!”

这就是我喜爱的小动物斑点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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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爱的小猫作文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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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了一只小猫,一身洁白的毛,光滑漂亮,一双大大的眼睛,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摇来摇去,讨人喜爱,它总爱到邻居家串门,我很喜欢它。

小猫真像个大懒蛋,似乎就知道“呼呼”大睡,有时它还仿照人得样子枕什么东西,有时它把身体团成圆形,远看还以为是一个大线球。

小猫很顽皮,同时也很能干,别看它白天睡觉,到了晚上可精神了!两只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不管多黑也能发现老鼠洞,它守在老鼠洞旁边,就像一位忠诚的士兵在观察敌人的一举一动。突然,一只肥胖的老鼠从洞里偷偷的跑了出来,我看见了,希望小猫能把老鼠捉住,小猫看见了老鼠,用尖尖的爪子向老鼠扑过去,一下子就把老鼠捉住了,我走向小猫旁边,小猫用大大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你看看我多厉害,把一只肥胖胖地老鼠给捉住了,你不谢谢我。”我看见了,把一条小鱼给了小猫,小猫看见了,直流口水,我把老鼠给打死了,扔进垃圾筒里。小猫看见我走了,这才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啊!我爱我的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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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喜爱梅花的作文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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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梅花,因为梅花有不凡的耐寒本领。你看,一场大雪把大地深深地埋进了冬季。这时,百花凋零,只有梅花冒着风雪开放,给寒冷的冬天增添了喜庆的色彩。谁能不爱这样的花呢!

梅花的姿态优美。主干弯弯曲曲,盘旋而上;树冠却是繁枝细杈;梅花没有叶,但花十分美丽,它的花瓣分五片,又分里外两层,外层呈粉色,里层是白色的,花芯是金黄色的,真是色彩纷呈啊!当梅花开得正旺时,你会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

梅花不在春天里与百花争奇斗艳,却在寒冬腊月向人们预报春天底到来。正如毛主席在《咏梅》一词中所说的:“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它在丛中笑。”

是啊!腊月里怒放的梅花自然是一身傲骨,任凛洌寒风狂风狂呼,撼不动它傲然耸立的身躯;任漫天大雪横飞,压不垮它昂奋伸展的枝梢;任一场劫难接踵而来,而花还是那么鲜,仍旧那么艳。

我爱梅花,更爱梅花傲霜斗雪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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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季节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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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大自然,我最爱大自然赐予我们的秋天。

要说我为什么喜欢秋天,用具体的语言我还真的没有办法描述。但是秋天金黄的稻穗、丰硕的果实,会让我浮想联翩,秋天里夹带着熟悉的味道的风儿,会让我感觉秋天有一点冷酷,秋天有一点温暖,秋天又一种别样的风情。

秋天,是一个多情的季节。风飘飘,雨潇洒,漫天飞舞的叶子,有黄的,有红的,就像熊熊燃烧的青春在飘舞。秋的魅力,很大,很大,总是深深地感染着我。大自然让我认识了秋,它让我从简简单单认识,变成了渴望的追求,再从渴望的追求变成了疯狂的热恋。大自然,是秋的画布,让秋可以自由地施展它五彩的画笔;大自然,是秋的舞台,让秋可以自由的跳舞;大自然,是秋的翅膀,让秋可以翱翔于天地。

秋天,是一个很美的季节。我爱秋洋溢的才华,我爱秋自由的笔调,我爱秋深情的舞步,我还爱秋飘逸的梦。我拥有秋,拥有秋的一切。我拥有以秋为题的美文,我拥有以秋为画板的画,我更拥有秋慢慢走过后留下的味道,我还拥有装有秋气味的梦的气球。秋季很独特,没有人能真正的掌控秋季。因为,秋有的时候是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有的时候秋是一个美丽的长发少女,有的时候,秋又变成了一个奇怪的钓鱼老者。秋千变万化,没有人能掌握它的速度,它的敏捷。因为秋的魅力,让我没有任何理由的喜欢上了它。

秋天,这个季节,就像一颗普普通通的种子,深深地种在了我的心中。

我爱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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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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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养过小动物吗?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彤彤。

彤彤长得非常漂亮,谁见了都喜欢。彤彤有一身像白大衣一样皮毛,非常洁白,雪白的小爪儿,像四朵梅花;那条翘着的小尾巴,一刻不停地摇摆着,像钟摆一样;那双水晶似的大眼睛总是充满好奇。彤彤吃东西的时候非常有趣,我把骨头抛向空中,它就会马上跳起去咬,然后叼起骨头回到自己‘家’里品尝,如果有人从它‘手’里把骨头强走,它会狠狠地瞪他一眼,好像在警告他:如果下次再跟我抢骨头,我就跟你不客气。彤彤最喜欢睡觉,如果没什么事干,它就会回到自己的‘家’,呼噜呼噜睡大觉。

彤彤很有人性,但有时也很淘气。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到邻居家的小鸡累的直喘气,原来是彤彤拿小鸡“取乐”呢!我气愤的来到它跟前,狠狠地踢了它一脚,彤彤并没有跑开,反而凑近我身旁,耷拉着脑袋,水晶似的大眼睛紧盯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我看了,又好气又好笑,原谅了它。彤彤看见我原谅了它,也“汪汪”地叫了几声,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从此它在也不追小鸡和别的弱小的动物了。

从那以后,我更加喜欢彤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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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爱家乡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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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家乡的新面貌。哪一次我看到古代打仗片的时候都想想我现在的生活处境。哪能跟以前比啊!以前的手摇式电话已经变成了不费力的按数字式电话。以前的按数字摇一圈的电话已经变成了随声携带的智能手机了。以前的黑白电视机也已经变成了彩色的电视机了。等等还有许许多多……

一次品德课,老师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古代那些人的进步,我们的科技将倒退几百年,回到那个“原始森林”,也就不会有我们的今天。如果没有古人的进步,我们就不会生活在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我喜爱家乡新面貌。

古时候,人们吃的只是一个冰冰的红薯,现在我们这个时代根本不用为食物而烦恼,想吃什么就有什么。人们最富裕的,也比不上现在的一切物品,以前的床式纯手工制作,现在都可以用机器来代替人工制作的。

古时候。人民只能用扇子来解热,现在空调已经代替了扇子,房间里随时都可以有冷空气。古人们上学时候必须骑自行车或步行,在大冬天多冷啊!现在的汽车防风防雨防水还防晒。现在的一切都是古人们的进步,才给人们创作的灵感。

我喜爱家乡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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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爱小白兔作文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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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白兔。小白兔有一身雪白雪白的绒毛,长着一双像红宝石的小眼睛,两只长长的耳朵,还有像一个三角形似的小嘴巴。小白兔吃起萝卜来,我觉得是有一个三角形在乱动似的。小白兔四只小脚蹦蹦跳跳真可爱啊!

我给小兔子起了一个小名叫小白。小白非常地乖。有一次,小白吃完食物,我拿起一个小球,小白就把小球抢走了,然后又扔给了我。我终于明白了小白想干什么了,我们把球传来传去,玩得非常开心。

在星期六那天,我向爸爸提出:“爸爸,你能为我和小白照一张相片吗?”爸爸说:“好吧!我坐在椅子上抱着小白,照了一张非常美丽的相片。

小白真可爱,我爱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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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爱小动物的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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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猴子。它长着一双大眼睛,一个毛茸茸的耳朵。长得很可爱。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到了动物园;恰好有一只胖胖的老猴子走了过来,它像一条狗那样大,身上长着褐色的长长的毛,拖着一条长短合适的尾巴,走起路来显得很稳重,好像是以为经验丰富的老人。它走到我们面前,停住了,屁股往后一斜,就坐在了地上,后腿绕在一起,好像在跟我们要吃的。这时,旁边的一个人扔下去了一个花生,它还是稳稳地坐着,把手一伸捡起了花生,放进了嘴里面。用两边的尖牙嚼花生。有一些小猴子它们很可爱,猴子们有的在假山上蹦蹦跳跳,有的躺在地上闭目养神,还有的津津有味的嚼着游人们扔下的食物,还有的怒视游人,好像是在埋怨游客不给它们好吃的一样。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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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爱的春天作文500字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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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春姑娘面带微笑,迈着轻盈的步伐向我们走来了。

春姑娘很调皮,她时而躲在花丛中,时而藏在树林里。她走到哪儿,哪儿就绿意盎然,一派生机。花儿知道春姑娘来了时,兴高采烈地托着花苞:迎春花心花怒放地张开了笑脸,一阵风吹过,把她无私奉献的香味带来。啊!她的香味清香无比!万紫千红的桃花,吹着一支快乐的歌曲来庆祝;小鸟唱着歌,在春姑娘身边绕来绕去,快活极啦!

一些冬眠的小动物也爬出洞来,享受温暖的阳光。小草也从地下探出头来,叶子在风中的树枝上跳舞。小鱼也从冰底游了上来,看看冰化了没有,几条大点的小飞鱼还从冰洞里跳出来,然后再钻回去,好象侦察完情况回到水里向家族成员汇报一样。

春天来了,阳光明媚,普照大地,暖风徐徐,我也和小动物们一样,站在阳光下沐浴着春天的气息。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春天也同样不是那么完美,它也有阴天下雨的时候,春天的雨丝如同银针般细,淅淅沥沥地洒下,舔一下,甜甜的,一直甜到我心里。

春天的夕阳是很美丽的,先是披上一层白纱,然后再盖上金色的盖头,像个羞涩的小女孩,可爱极了!

我喜欢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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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爱的一种动物五年级作文450字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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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家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小球。小球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毛。圆溜溜的眼睛嵌在胖乎乎的脸上耳朵常常竖着。四条长长的腿走起路来摇摇摆摆。

小球喜欢与人嬉戏,玩耍。有一次,我拿着一张废纸,揉成球的样子。小球在一旁眼巴巴地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快点跟我玩耍吧!见小球的可爱样,我故意做了几个假动作。忽然,小球跑过来叼走了球,我追了上去,没想到小球跑得更快了。我很生气,紧紧地拽着求得一端,使劲往后拉。噗通我狠狠地摔在了地上,生气的望着小球。小球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小跑着过来,亲着我的耳根。我的怒气顿时消失了。

小球吃东西的时候也很有趣。双手抓着食物,生怕被人抢走了。我故意拿着一块鸡肉在小球面前晃来晃去,小球果然上当。两眼紧紧地盯着鸡肉,口水四处飞溅。我假装要吃掉鸡肉,没想的小球惊跳到了我的身上,在衣服上留下一个个脏脚印。我只好把鸡肉喂给小球吃。

小球睡觉的时候伸着舌头,睡着呼吸的节奏,小球的肚子也一伸一缩。

小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欢乐,我永远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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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爱的保温杯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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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保温杯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它已跟随我有一年半的时间了。

它身上有一只斑马的图案,所以我叫它“斑马儿”。斑马儿是紫色的,杯盖可以喝水,档底有杯垫,杯子的把手是透明的,把斑马儿放在阳光下是闪亮亮的。斑马儿的质量非常好,晚上放热水在里面,第二天早上水还比较温,所以它的功能很强大。

保温是斑马儿的强项,可是有几点却不是斑马儿的强项,而是斑马儿的弱项,一是杯子不小心刮到就会掉漆,它就失去了美丽又闪亮的外衣,露出了难看的银灰色。二是斑马儿只能装热水和冷水,它不可以装果汁、饮料以及汤。一旦装了这些东西,斑马儿就会生病,发出难闻的气味来。三是清洗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要温柔地对待它,只能用海绵球来清洗,也不能接触到醋。啊!这真是一只娇情又高傲的杯子呀,怪不得在超市里我一眼就看中了它。

我和斑马儿有许多小故事,其中有一天我带着斑马儿高兴地去上学,有两个幼稚园的小朋友向我冲来,他们撞到了我,我不生气,可是他们把我的保温杯撞到了地上,还撞掉了一块漆,小朋友们也没有说对不起,还不小心踢了斑马儿一脚,当时的我好生气,好心疼我的保温杯。

当然我的保温杯也有给我带来开心的时候,我见到斑马儿的那一天,阳光明媚,大家都在晒被子,我那天刚好过生日,我放学回来时家里无人,静悄悄的,斑马儿站在桌上。一瞬间,妈妈他们就端着蛋糕唱着生日歌走了出来,我很惊讶妈妈为我办了一个生日派对,最令我开心的是生日礼物是一个叫“斑马儿”的保温杯。

斑马儿的颜色很漂亮,而且还比较实用,我喜欢我的斑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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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爱的小白兔的初中作文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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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两只小白兔

一只小白兔的眼睛红红的,像着了火似的,两只耳朵竖得高高的,不时的动一动,仿佛在聆听小主人在说什么,她的身体很瘦小,长着一张三半嘴;另一只小白兔眼睛是黑的,两只耳朵不怎么竖得高,因为他是红眼睛的孩子,而且他想:有妈妈保护就可以了。

每当我到广场边上的草坪上拔完草,回到家里喂兔子妈妈的时候,兔孩子就用会说话的眼睛凝视着兔子妈妈,好像在说:“给我吃,给我吃。”兔子妈妈注意到了,立马把一大堆的草一点一点地喂给孩子吃。

可是有一天,妈妈非要说把兔子杀了少了吃吧!我赶紧反驳说:“不能杀,杀了怎么生兔孩子呀!”妈妈看我这么喜欢小白兔,就只好说:“那就在过几天吧。”又过了几天,妈妈让爸爸把兔子杀了,烧熟吃掉,在吃的时候,爸爸妈妈都吃的津津有味,而我呢?一块没吃,因为小白兔这么可爱,我怎么忍心吃它呢?

啊!我喜欢我家这对活泼可爱的小白兔。

[我喜爱的小白兔的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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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的麻辣粉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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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河坎的各种风味小吃中,我最爱吃的要数麻辣粉了。

麻辣粉的颜色很好,红艳艳的辣子油里,一根根晶莹透亮的粉丝浸入辣子油里,如同一条条晶莹透亮的丝带沉浸在一片鲜红的世界里。上面还有一丝丝绿绿的海带,一根根黄黄的豆芽,让人看了,还没吃早已是“口水飞流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了。

麻辣粉不仅颜色好,而且也很香。如果街道上有一家麻辣粉小餐馆,百米之外都闻见麻辣粉那独特的诱人香味,不信,亲自去试一试吧!

它的味儿很辣。它能把你的舌头都辣麻,让你说不出话来。我想,也正是因为这种味,才给它取名叫“麻辣粉”吧!那粉丝上有许多辣子皮,所以,吃的时候我便找到粉丝的“头”,“嘘”的一声吸进去了,这样既可以甩掉辣子皮,又能将汤溅开,不是很辣。不过,如果吸的太猛,汤就会溅你一脸,因此,我又给它取名叫“辣子汤四处溅”。即使这样,每次吃完,都忍不住想吃第二碗。

它的做法很简单:首先将洗好的粉条放在一边,然后把火锅料用烧沸的菜油爆炒,那“嗞嗞”声变得就像唱歌一样动听,再加上提前备好的辣子骨头汤,这样,那红艳艳汤就做好了,再把粉条加入锅内,盖上锅盖,耐心的等待粉条煮熟后,再捞到提前调好的加有葱花、香菜、豆腐丝、海带丝、榨菜、花椒粉等的碗里,就可以美美的品尝享受了。

我非常喜欢麻辣粉,喜欢它的色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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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橡皮擦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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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高贵的品质在我们身边栖息着,有人猜测是不是清洁工?警察?还是工人?不,他们都不是。而是——橡皮擦。有人会问:“一块橡皮有什么高贵的品质呢?”对此,我想说:它默默无闻,无论是在怎样的境遇里都不抱怨上帝对自己命运的不公平……

我非常喜欢橡皮擦。它有方的、圆的、长的、短的、五颜六色的,带有香味的,无香味的,还有卡通的……橡皮擦在我们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工程师在用,老师在用,学生在用,画家在用,美术爱好者也在用……总之,到处都有它的身影。

橡皮是我最喜爱的东西之一,每次我趁爸爸妈妈出差的机会,都要向他们索要橡皮擦。我有一个精致的小礼盒,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橡皮擦,每次有人来我家做客,我就会自豪地拿出那些橡皮擦,让他们欣赏:“呵呵,你都可以举办一个大型的橡皮展了!”每当听到这样的话时,我的心里总是美滋滋的。

记得小时候当我写错字时,橡皮擦总会奋不顾身的站出来,帮我一一改正错别字。现在,每当我画画,画的不好时橡皮擦就会帮我擦掉难看的线条。当我看见橡皮擦一点点消瘦,一点点变短时,总忍不住会为它难过,总会想到它为我服务时的阵阵疼痛感,但它却一点都不吱声,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微笑着面对……

我爱橡皮,更敬仰它高贵的品质。我要向它一样做一个默默无闻,对社会有无私奉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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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小动物作文550字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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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了,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没得听到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时,我都会想起我家那只可爱又淘气的小白兔,一想到它,我都会被它的趣事逗得捧腹大笑!

瞧,这只小白兔披着一身雪白的大衣,长长的耳朵就像两根竖起来到天线,警惕着四面八方的动静,只要有一点儿的响动,他就会立刻躲起来。它那漂亮的红眼睛,如同两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一样,漂亮极了!最有趣的莫过于它的三瓣小嘴了,吃菜叶的时候,嘴巴一动一动的,非常有趣。它那又短又细的尾巴,就像一个柔软的的小绒球,远远一看,还以为是团雪堆呢。

每天放学一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跑到笼子前,看看小白兔,而它则用可怜巴巴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我饿了,给我点菜叶吧?“每当他这么看着我的时候,我一定会爱怜地扔一片绿油油的的菜叶给它。瞧它,用双手把菜叶包得紧紧地,好像谁会抢了它似的。一吃完,它就安闲地趴在笼子里,眯着它那漂亮的眼睛,渐渐地竟然睡着了,真是一只贪睡的小白兔呀!

记得有一次,我把小白兔带到了奶奶家,刚一进门,我就想着和小白兔来做个小游戏。

我拿出一片新鲜的菜叶,在它眼前晃来晃去,他瞪着一双宝石般的眼睛,好像在说:”哇,这片叶子怎么会飞,,看我不把你吃掉."看,它纵身一跃,石头要把菜叶咬下来,哪知我顺势一提,它扑了空。它再接再厉,这次跳得更高,差点就被它缴获了。虽然前两次都以失败告终,可它还不甘心,再次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跳了起来,来不及了,菜叶的一角被它咬住了。看着它那全力以扑的样子,我只好将整片菜叶交还给它。

吃饭时间到了,我急急忙忙去吃饭,连笼子也忘记了关,等我回来一看,咦,我的小白兔怎么不见了,急得我满头大汗,东找找,西找找,沙发底下房间里,统统没有。正当我坐在客厅垂头丧气之时,只听奶奶大声到喊:“湃湃,你的小兔子在菜园里,“我急忙飞奔过去,原来小兔子躲在菜园里悠闲地吃着它的美味大餐。他看见我,好像生怕我责怪他似的说:”小主人,刚才的菜叶不够,我只好偷溜出来找食物了。“我轻轻地抚摸它,无可奈何地说:你真是个淘气的小馋鬼呀!”

我爱惜这只可爱的小白兔,它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虽然它不会说话,可依然可以和人类交朋友。地球上还有数以百计的动物遭到虐杀,希望人们不要在残害这些无辜可怜的动物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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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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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样也是人类精神上的粮食,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没有了书便像没有了灵魂,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多看书,丰富自己课外知识,我最喜欢看《论语》了!

《论语》这本书是春秋时代的孔丘写的。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就是因为这本书有前人的想法,也有有趣的小故事,故事和想法结合在一起,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可“迷人”了!有一次,吃饭时间到了,妈妈叫我吃饭,我看这本书“耳聋”了,没听见!有时,我最喜欢的电视剧开始了,可是我也“忘记”了看。最后,我在书海中不知不觉睡着了。

虽然“完全”地看一本书要看好长时间,但是你看的时间越长,所获取的知识就越多。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好多道理:不能失信与人;要学会忍让;人没有仁爱之心,有礼仪也没用……

看书,要看好书。一本好的书滋润着我饥渴的心灵,让我的知识面逐渐增宽,生活得更加充实,促使我更快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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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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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春阳

俗话说“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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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爱的小狗吉吉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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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爸爸来接我回家,我上了爸爸的车,看到了红色的袋子,就问:“爸爸,红色的袋子是什么呀?”“爸爸笑着回答说:“是一只小狗。”我就特别高兴,因为我最喜欢小狗了。然后,我叫爸爸赶紧开到家。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袋子,突然,小狗跑了下来,把我下了一大跳。不过,它真可爱,全身白白的,像是一只小绵羊,全身毛毛绒绒的,比羊毛还软呢!眼睛圆溜溜的,像两颗金灿灿的宝石。我说:“妈妈,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嗯,取什么好呢?”爸爸说:“叫旺财。”“不好听。”我说:“叫小白。”可妈妈觉得不好听。过了一会儿,我束手无策了,突然,我想到了,“叫吉吉。”大家都同意了,我对小狗说:“你呀,就叫吉吉了。”吉吉叫了一声,好像答应了呢。可是,名字取好了,妈妈又想到了,“我们家很小,很难养活它。”最后,爸爸把它送到了外婆家,送走后,我非常失望,情不自禁地流出眼泪,妈妈看到后,也很伤心。爸爸忽然想到了一个办法,“要不这样,等放假后,我们一起去外婆家看望吉吉?”听到后,我的脸上又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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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喜爱的动物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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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喜欢小猫,有人喜欢小狗,有人喜欢小兔。而我喜欢的是:是猫不捕鼠,墨镜不远离,要问最爱啥,最爱鲜竹叶。大家一猜就知道是我们的“国宝”——熊猫。

我喜欢它的原因不仅因为它是国宝。更是因为它那憨态可掬的可爱样子。

熊猫有胖胖的身材,胖乎乎的脸蛋,显得好可爱的。它的脸上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带着一副墨镜,正在装帅呢!它的耳朵是黑色的,胖乎乎的脸蛋是雪白色的,胖胖的小手是黑黑的,胖胖的身材是雪白色的,胖胖的小脚是黑色的。这是它的外表。

熊猫的样子看起来傻呆呆的,它喜欢吃竹叶和竹笋,吃了就睡,全身懒洋洋的。

熊猫小的时候非常机灵,常常就在竹林里走来走去,在竹竿上爬上爬下,蹦蹦跳跳,非常可爱。

熊猫喜欢吃竹笋。熊猫肚子咕咕叫了,就直着身子盘腿坐下,前爪抓住一根鲜嫩的竹子折下一节,她先将竹茎叶咬下来,攒在嘴巴里,再用爪握住,左一口,右一口,有条不紊地吃着,“嘎吱嘎吱”的声音隐隐约约的传来。吃饱了太干了,还得嘴口水润润喉咙。

她翻过身来,大摇大摆地走到水池边。前腿靠着池边,俯下身子,埋下头,咕咚咕咚的喝起来。看它那副模样,真是人发笑。吃饱了喝足了,熊猫就在平坦的地面上悠闲地散步,愉快的玩耍。有时抬头望望人民;有时低着头,好现在寻找什么,又像在思索什么。当他高兴时,就在地下翻跟斗,像一个大皮球在地下滚动着。

这就是我喜欢的:是猫不捕鼠,墨镜不远离,要问最爱啥,最爱鲜竹叶——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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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一项体育运动

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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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在于运动,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运动。有人喜欢挑战高度,有人喜欢挑战长度,有人喜欢挑战技巧……而我喜欢挑战速度——跑步。

或许你会很吃惊,你可能认为,跑步多没意思啊,枯燥又乏味,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谁都会。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跑步是一切运动的起源,它是生命赐予我们最基础的运动。

我喜欢跑步,我喜欢让风轻轻拂过我的脸颊,我喜欢听空气从我耳边“呼呼”的飞驰而过,我喜欢追赶与拼搏,我喜欢努力超越,我喜欢付出自己全部的力量去向前,我喜欢那种很爽的感觉。我喜欢跑步,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我和它还有一段缘分呢!

低年级时,我很喜欢体育活动,但由于我比较胖,不适合跑步,所以并没有对它产生太大的兴趣。但到了高年级,我渐渐变瘦了,我开始向往着参加学校的体训队。五年级下学期,学校要组队参加学区运动会。虽然,那次比赛我并没有获奖,但是,这只是我的一个起点,我才刚刚冲出起跑线,以后的路会更长更远。这学期,我又一次参加了双榆树中心学区运动会,项目是800米和1500米,分别获得了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成绩,并进入了海淀区运动会。在区运动会中,我虽然只获得了1500米第12名,但这是经过我的努力得来的,让我懂得了“天外有天、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的道理。

当你一次又一次刷新自己的记录时,你会有一种极大的成就感。当你成功超越别人时,你会充满信心,继续向前。当别人快赶上你时,你会想:“不要让他超过我,我要加把劲。”当你用尽全力去拼搏时,你会觉得成功只有一步之遥,再咬咬牙就会到。当你超越极限时,你会感觉自己像在梦境里一样,飘浮在空中,体验着一种神奇的享受。

有一句古希腊名言这样说道:如果你想强壮,跑步吧!如果你想健美,跑步吧!如果你想聪明,跑步吧!虽然说会累得气喘吁吁,但,如果你真正体验过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奔驰,你会有一种翱翔于天际,轻飘飘的奇妙感觉,这样才能体验到跑步的真正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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