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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处分申请书应该怎么写【经典20篇】

请假条是公文写作的一个很重要、但经常被人们忽略的一个应用文写作。一起来看看员工的c请假条,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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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中考作文素材:时间应该去哪儿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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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的时间都去哪儿了?当然是都被工作占去了。”

——国家主席习近平日前接受俄电视台专访时,引用王铮亮在春晚唱的《时间都去哪儿了》,一时间,再次击中人心,也催发更多人去思考,怎样的人生才最值得过。

时间都被工作占去了,而这份工作的结果,是在为社会提供福祉,是为人们创造美好未来,这样的时间付出,无疑是最有价值意义的。每个人的时间,也都需要用在于为社会提供公共价值之上。每个人也只有通过为公共生活提供价值和服务,最终才能让自己成为公共生活的受益者。

在现实之中,尽管说,有很多人的时间也是被工作占了,但是,有些所谓的工作时间,也并没有创造出足够公共价值,有些工作时间甚至就是在虚度了。当然,更多人被虚度时间,还是在工作之外。而不论是哪种时间,如果是去向一个没有价值意义的所在,那么,对于生命来说,就是浪费,就是慢性自杀。

那么,时间到底应该去哪儿呢?我认为,每个人的时间,都应该用于个人实现与公共价值的平衡之上。

人生实在太短,就像王铮亮在歌中所唱,“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遗憾的是,现实之中,太多的短暂人生,有的因为自私,缺少公共意识;有的因为工作,淡漠亲情伦理;有的因为爱情,忽视世界在还有太多需要珍惜的情感。更糟糕的是,还有太多人沉迷于网络游戏,聃溺于酒局赌局,人生迷迷怔怔,不知来处,不明归处。

没有价值创造,生命没有觉醒,或是被支配,没是被浪费,不能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平衡。这样的人生,其实就是未经审视的人生,就是最不值得过的的人生。“时间到底去哪儿了”令人震撼,触动人心,应该催发人们去觉醒,人既是社会的人,需要创造公共价值,同时,人也是个体的,需要自我实现。

以散文著作《瓦尔登湖》闻名的美国作家梭罗曾说过,“如果我像大多数人那样,把自己的上午和下午都卖给社会,我敢肯定,生活也就没什么值得过的了。”这句话之所以能够得到普遍共鸣,也就说明,个人价值实现对生命来说,同样是极有意义的。每个人对生命也都应该有自己独立的价值认知。在一个多元的社会,越是个体的,也就是越是社会的,越是公共的。

社会的发展,本身也就是一个不断解放“人”的过程。在今天,人们也只有不再被简单地被所谓的集体意识捆绑,不被某些世俗力量驱赶,而是懂得去低头找自己的心路,去拥有一种免于被支配的自由,最终才能获得内心认同的生活方式和生命尊严,那样,才能既为社会创造公共价值,又不背离应该拥有的个体情感体验,去珍惜亲情,呵护爱情,让自己拥有真正幸福的人生。

那么,面对“时间都去哪儿了”这样叩问,每个人都有必要去审视自己是否具有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并用这种价值观去引领自己的生活方式,来让自己的人生不被虚度,而是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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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们应该保护环境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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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来临,今晚的天气好像更加的冰冷。晦暗的街道,两旁的路灯闪烁着微弱的光芒,无家可归、孤苦伶仃的流浪猫狗四处漫无目的的游走,彷佛传来阵阵呜咽的啜泣声,每分每秒都怀抱着主人会来找自己回家一丝希望,但面对着各种恐惧、无助、彷徨,期待却因漫长等待的时间消逝而烟消云散,只能垂头丧气的在街头无助的徘徊……

因为人的三分钟热度,心血来潮的把可爱猫狗买回家饲养,新鲜度一过,发现帮它们洗澡、清理排泄物、料理三餐,甚至连陪它们玩都是沉重的负担,随之产生厌倦并弃养它们,最后将它们任意“放生”,自生自灭于街头。但往往放生者都没想过后果,随意的放生,反而制造出更大的问题,甚至是将这些小生物,送上了死亡的不归路,让“放生”变成了“往生”。现今放生的目的和意义,是否真正达到了保护生态的目的?如果爱它就请不要抛弃它!

日益严重的弃养问题,使得流浪动物数量大增而衍生出诸多的问题,环境的平衡、污染,甚至大量繁衍,肆无忌惮的横行街头,对人类攻击……大家不得不更加重视这个议题。若捕杀它们,是不人道的行为,保护团体将会极力反弹;若不补杀它们。又会造成社会安全和环境问题。如果政府可以立法规范人们的行为,惩罚弃养者,同时也是保护大家的权益,并以结扎的方式来处置流浪动物,使其不再大量的繁衍。鼓励想要饲养的人可以用领养来替代购买,不但可以使流浪动物减少,更可以解决社会上的问题,进而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

有了对保护生态智慧的基本认知,就应该尊重每种生命个体,但大家可不能只是光说不练、纸上谈兵而已,而是要付诸心力和行动,才能确实达到保护生态的成效。希望透过种种的努力,能够减缓人类文明对自然环境与生态的破坏。希望人类进一步转化放生的意义,发挥保护生态的智慧,做好保护保护生态的工作,使得每一个生命都能适得其所,活得自在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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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三应该奋斗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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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教室,长出一口气,和煦的风拂过面颊,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迈出轻快的步伐,嘴角不禁上扬,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此时此刻,我多想分享自己的快乐啊!

我从来就不是班上那些成绩优异、被老师称赞、被同学羡慕的优等生。我属于班上那说好不算好、差也不差的那类学生。平日里老师很少关注我,我也乐得清闲,整日无所事事,安于现状。

直到那天。

那一天,老师像往常一样走进教室,准备开班会,我也像往常一样,端正地坐在位置上。这次班会,老师报出了高分段的学生,我认真地听着,渴望着下一个就是我。一个接一个的学生姓名被报出,我的希望也在一步步增大,该到我了吧?然而,到了最后,我的名字也未曾报出。我的心里充满失落,望着好友们开心的笑靥,我感到自惭形秽。

这次班会,如一颗巨石砸入我内心的深潭,我觉得我的内心似乎被触动了,我不希望就这么平庸地活下去,我受够了自己的无所事事。

清晨,我踏着阳光上学,打起十二分精神;夜晚,我随星子漫步题海,携皓月一起徜徉书山。在努力拼搏挥洒汗水中,我的心没有疲倦,反而格外充实。平日里枯燥深奥的数学、晦涩难懂的古文以及复杂难背的外语似乎都变得格外亲切了。

在每日的学习中,我成长了许多。

临近期末,我的心中不仅没有紧张,反而充满了期待,期待看自己种下的种子,是否已经成长为参天大树。

我成功了!沐浴着温暖的阳光,我的心情轻舞飞扬。

我不后悔自己付出的努力,因为我知道,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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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写雪四年级话题作文应该怎么写

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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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我睁开朦胧的睡眼,揭开窗帘的一角,只瞧见外面一片白色。原来,是我盼望已久的姑娘在我进入梦乡之时,悄悄地,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世界。我连忙从床上一跃而起……下雪了,真高兴! In the morning, I opened the hazy sleeping eyes, unveiled the corner of the curtain, and only saw a piece of white outside.It turned out that when I was looking forward to the long -awaited snow girl, when I entered the dream hometown, I quietly and quietly came to our world.I quickly jumped from the bed ... it was snowing, Im so happy!

远看,一片片的小雪花像烟一样轻,玉一样洁,银一样白,飘飘洒洒,纷纷扬扬,从天而降,轻吻着久别的大地。瞧!玉蝶儿样的雪花飘落在小草上,不一会儿,一片片枯黄的小草就穿上了暖和,洁白的冬大衣;雪花飘落在大树上,给大树披上了一件件洁白的绒衣让它成为冬天的佼佼者,它们飘到房顶,给房顶涂上了一层厚厚的白奶油……

我穿好衣裳来到户外:大块的雪花像撕碎的朵朵棉桃,薄片的像被风吹落的片片梨花,颗粒的玉碎纷纷,六角的飘飘浮浮……我追着雪姑娘一起玩耍,我伸出手去接雪花,看到雪花乖乖地落在我手里,我真高兴!但刚把手缩回来,就化了,它怎么这么害羞呢?只见密密麻麻的小雪花打着旋儿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还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像无数条蚕在吃桑叶似的,但有的小雪花不愿落地,一会儿“倒栽葱”,一会儿又像飞机一样直冲天空……雪越下越大,雪地上的小朋友也越来越多。瞧!他们有些互相追逐着打雪仗,有些围在一起,堆着雪人,他们对的雪人又白又胖,十分可爱……

我想:雪是怎么形成的?它有什么用?

原来,雪是从云里落下来的而云是由无数小水滴和小冰晶组成的。这些水滴或冰晶在云中互相相碰撞合并,当水滴大倒空气浮力托不住时,就会落下来,遇到冷空气形成雪。冬天的雪对农作物的奉献可大了!铺在农田上的雪,可以帮助农作物抵御北风,防止冻死农作物。这样我们明年就可以大丰收了——“瑞雪兆丰年”嘛!冬雪对农作物有利,但是坏处也有哦!上几天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下了大暴雪,国内许多地区封了路,飞机,汽车,火车都不能开了!使许多外地民工都回不了家!

雪,一朵朵,一片片玲珑剔透,晶莹如玉,洁白无瑕。它那婀娜多姿神韵,玉洁冰清的风采,婆沙起舞的风姿,使那么优美动人。它像仙女撒的碎玉,像天宫派出的洁白的小天使,像月宫的桂树落英缤纷。雪,下吧,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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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全文共 2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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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

(三)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

(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第二十二条 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 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三)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四)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十条 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一条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十二条 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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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不应该这样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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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事情,虽然过去好久了,但是我时常会想起它,会一次又一次地责备自己,我真不该这样做。

那一天,最后一节课是自习课,我在写作业,写着写着,突然遇到一道题目不会做。这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同桌拿走我的本子,竟然还在上面写字。我立即火冒三丈,狠狠地给了他两拳。他回过头来瞟了我一眼,说:“我好心告诉你答案,你竟然打我。”我一听,更来气了,大声地吼道:“你明明是在我的本子上涂涂画画,还说什么告诉我答案,分明是在狡辩。”说完,我又一个拳头冲了过去。我们就这样打在一起了。

后来老师把我们叫到教室外面,罚我们静思其过,接下来当然是罚抄课文一篇哦。天上掉下一篇课文,就这样我们谁也不理谁了。

放学回到家后,上午的事情一直在我脑海里打转转,不管怎么样我动手打人肯定是不对的。就算他是在我的本子上写几个字,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我拿出本子仔细看了看,发现他真的是在告诉我答案。我是完完全全错怪他了。第二天,我一到学校就主动跟他道歉。

这件事我真不应该这样做。我们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先看清楚,不然的话,就会误会别人,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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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元旦应该吃什么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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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传至今的元旦食品要数饺子和年糕了。“饺子”前身是“馄饨”。馄饨是指面食中带馅的食品。北齐人颜之推曾说:“今之馄饨,形如偃月,天下通食也。”(唐段公路《北户录》注引)类似今天的饺子。明代《正字通》说:“今俗饺饵,屑米面和饴为之,干湿大小不一,或谓之“粉角”。北人说角如矫,实即饺耳。唐人谓之“牢丸”。段成式《食品》有“汤中牢丸”,即今水饺子;其“笼上牢丸”即今蒸汤饺也。

饺子

食毕出门拜年,由近及远,元午直到烧灯后。”据此则唐牢丸近似饺子,而且有煮有蒸。宋代食品中出现角子一词.元代把饺子叫做“扁食”,可能出自蒙古语。明代的饺子如《正字通》所说,称饺饵、粉角、水饺子、蒸烫面饺。此外,还有水点心等叫法,清代北京旗人还把饺子称作“煮饽饽”。元旦吃饺子兴盛于明清时期的北方。如明万历年间沈榜《宛署杂记》说,北京郊区的宛平县元旦拜年“作扁食,奉长上为寿”。明嘉靖时山西《曲沃县志》记载:“二日制扁食包金,邀婿争福。”元代扁食一词在民间流传下来。

年糕

年糕又称粘粘糕,取年年高之意。在南方用糯米制成,北方则为黏黍。年糕的历史悠久,汉朝的米糕已有“稻饼”、“糕”、“饵”、“糍”等名称。6世纪食谱《食次》就有年糕“白茧糖”的制法,北朝《齐民要术》记载了将米磨成粉制糕的方法。元旦吃年糕盛行于明清时代,尤以南方流行。明末《帝京景物略》卷二记载,正月元旦,“夙兴盥激,吃枣糕,日年年糕”。北方河北嘉靖时《威县志》说当地吃“蒸羊糕”。

在南方,江浙的苏州、嘉定等地方志称“节糕”,明正德广东《琼台志》记载当地吃春糕:“元旦前以糯粉濈(jí)蔗糖或灰汁笼蒸春糕,围径尺许,厚五六寸,杂诸果品岁祀,递割为年茶,以相馈答。”其形制类似今天的生日蛋糕。清顾禄《清嘉录》卷十二记载更为详细,说将黍粉和糖为糕,叫做“年糕”,有黄色和白色之别。大的一尺见方为“方头糕”,还有像元宝的“糕元宝”,用于除夕供先、亲戚朋友间的赠答。此外,还有细长的“条头糕”、宽大的“条半糕”。过节时富家雇人制糕,一般人可在糕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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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婚假申请书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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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15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15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附:结婚证明(复印件)

婚假申请书常识

婚假到底是写婚假申请还是请假条啊!!!

名头是婚价申请:

开头是尊称:

主题:本人自我介绍形式如XXX出生日期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现与XXX配偶决定于年月日办理结婚手续/或结婚手续办理完毕.恳请上级领导准许本人享受国家法定完婚待遇.

特此申请

申请人:哪个部门的xxx

申请日期:

如果你与单位签合同,那就好因为你享受国家劳动合同法保护,单位没理由拒绝如果拒绝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告他包赢做个懂法的人不会吃亏的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附一:婚假申请书格式

婚假申请书

本人×××定于2×××年×月×日结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天婚假,现申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休婚假,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

2×××年10月8日

附二:婚假天数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而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一般在《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军队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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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不应该有的误会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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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和馨是很要好的室友,她们无话不说,常常听到她俩在一起唱:“记忆是阵阵花香,一起走过永远不能忘。”

缘有一件很漂亮的白衣裙,那是她母亲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把白衣裙当作最珍贵的物品珍藏。马上就要开晚会了,缘急着用它,因为有她的节目。

星期天,寝室里只有她俩,缘需要到街上购买晚会急需用的专用物品,要馨和她一起去,可馨却执意不去。缘走了,馨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就一跃而起。闲着也是闲着,她看见缘的白衣裙上很脏,就去洗脸间将它洗了。想到明晚缘就要穿它参加晚会了,白衣裙要尽快干才行,馨便去洗衣房将它甩干。

缘在街上转了好一会儿,这看看,那逛逛,好不乐乎!她很晚才回来,推门一看,见自己的白衣裙不见了,立即大吼起来:“谁拿了我的白衣裙!”她的心也随之凉了半截:那可是妈妈送给我的,明晚我需要穿的。

对,一定是馨,就她自己在寝室,我一定要当面戳穿她。

晚上熄灯很久了,缘睡不着,她怎么也想不明白:馨为什么要拿她的东西,馨会继续拿她的东西吗?

这时,馨起来了,她走到缘的柜子前,打开柜子,正要将白衣裙放进去的时候,缘说话了:“馨,你怎么可以这样?你知道我的白衣裙对我有多么重要吗?”馨吓了一跳,白衣裙掉在了地上。“我原来一直都不了解你,把你当作我最好的朋友,可是你呢?”

馨什么也没有说,她跑出寝室,跑到校园的某个角落里流泪。

缘拾起白衣裙,从里面掉下一张卡片,上面写着:“缘,怎么样,我给你洗的衣服干净吧?祝明晚晚会成功!馨”

缘流泪了,她站在原地,久久地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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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这是我应该的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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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妈妈去内蒙古东胜市探亲。我们踏上了一列绿色的票车。我倚窗远眺,外边的景物都随着车轮扣击钢轨的“咯噔”声从我眼前急闪而过。我伴着这和谐优美的“乐曲”,迎着那扑面而来的微风、花香,沉浸在美好的遐想之中了……

车上上来了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奶奶,她挎着一个沉甸甸的竹篮子,额头上挂满了晶莹的汗珠。车上行人已经很多了,她扫视着车厢里的座位,但都坐满了人,没有一个空位子,这时,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同学站起来,很有礼貌地让这位老奶奶坐到他的位子上,老奶奶正要谦让,那个小同学已经把她拉到了座位上,把她的竹篮子放在了车箱底下,他自己站在了旁边。

忽然只听“哇”的一声,一个小男孩呕吐了一地板,溅了那个小同学一鞋。那个不知所措的妈妈连忙掏出一块崭新的手绢递给那个小同学擦。那个小同学却转身急忙拿来了拖把、簸箕,用一块脏布把那些令人作呕的脏水一齐扫了个干净,又把它们倒进了垃圾箱。这时服务员叔叔赶来了,他用拖把把地板擦得干干净净,又端来了一盆水,让孩子洗了脸,又转身工作去了。这时,那个小孩子的妈妈对那个素不相识的小同学连声道谢,让他擦净了鞋子。

这时列车在一个山区小站停住了,那个小同学急忙向车门走去。那个年轻的妈妈还是激动地说:“谢谢你,小同学”,他的脸涨得通红,擦了一下脸上晶莹的汗珠,转过身用他那悦耳的童音说道:“这是我应该做的。”说罢,转身向车门走去。

我此时感到脸上火辣辣地发烧,我为他的行动而深深地感到无比愧疚。列车慢慢地开动了,我随着微微抖动的车箱,倚着车窗想了很多很多……

那个不知名,可敬的小弟弟的身影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它时时都在鼓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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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秋分节气应该吃什么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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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分养生要多吃白色食物。白色蔬菜可养阴生津,如萝卜、花菜、百合、山药等。夏天津液损耗严重,入秋后,要多吃些养阴生津的蔬菜。而白色蔬菜一般津液比较浓。

因白色食物与肺部对应,与肺同系统的器官有大肠、皮肤、喉咙、支气管等,为了防范秋燥对人体的影响,饮食方面应以“滋阴润燥”为原则,以防秋燥伤阴。所以平日容易感冒,或是肺与支气管常不舒服、易咳嗽的人,平时肠胃脆弱但又容易胖的人,以及肤色不佳的人,要多吃一些白色的食物,例如白萝卜、白菜、高丽菜、花椰菜、洋菇、白木耳、甘蔗,中药材有杏仁、山药、茯苓、白芝麻、百合、白芍、银耳等等。

菜花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类物质,每200克新鲜菜花可为成年人提供一天所需维生素A的75%以上。其维生素C的含量更为突出,每百克可达80毫克,比常见的大白菜、黄豆芽菜含量要高3-4倍,比柑桔的含量要多出2倍。中医素来有“色白入肺”之说。秋天是呼吸道感染疾患多发季节,洁白的菜花无疑是一种适时的保健蔬菜。

白萝卜有杀菌、增进食欲、抑制血小板凝集的作用。萝卜中含有的大量膳食纤维和丰富的淀粉分解酶等消化酶,能够有效促进食物的消化和吸收。除此之外,萝卜还含有大量维生素C,尤其是萝卜皮中的维生素C含量是萝卜心的两倍。萝卜叶中含有比萝卜中更多的维生素C及大量维生素A,另外还含有维生素B1、B2、钙、钠、磷和铁等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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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优秀作文:好朋友之间不应该有欺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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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美的年华,我们相识、相遇,渐渐的,成为朋友。来往的多了,也就默认了对方为好朋友。既然是好朋友,就不应该欺骗,要诚实的对待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白毓文,是我的同学,我一直把她当作我最好的朋友,可有一次,她还是骗了我。

哇,下周就归我们班升国旗了,好兴奋呐!突然,白毓文幽灵似地飘到了我的身边,对我说:“沙可,下周归我们班升国旗了,你想不想升?”

“当然想啦!”我口无择言的说。

“我可以让你升国旗哦!”

“真的吗?”我十分兴奋。

“当然,因为每个班级几乎都有一位大队委,我们班就有我和袁晨茜嘛,我们跟老师一说,老师就会让你升国旗啦!”她说。

“太好了!啵~”我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

后来,她们去给老师说了,可回来了,我得到的却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她回来了,对高瑞洋说:“由你和袁晨茜升国旗,徐丽慧演讲。”

我只觉得心里一空,你是在骗我吗?你不是说让我升国旗吗?你怎么这么不守信用?!

这时,进了教室,发现要演讲的徐丽慧已经快要暴走了,她准备去撞墙,同学们都拦着她呢。

我问袁晨茜:“我有事做吗?”

她回答:“你没有事做。”

我失望的回到了座位。

上课了,白毓文经过我身边时,笑嘻嘻的对我说:“沙可,你没有事做!”感觉有点儿兴奋的样子。

我回给她一个假惺惺的笑,其实心里很恨她。

白毓文,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你怎么这么不守信用?亏我还一直把你当作好朋友,可你呢,却还来欺骗我,我真是当初看走眼了!

[优秀作文:好朋友之间不应该有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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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四.动作描写应该注意的问题

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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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描写人物动作,最重要的是注意观察。在日常生活中要格外留心,观察周围各种人形形色色的行为动作,特别要注意不同的人的动作特征,抓住特征仔细地反复地进行观察。

2、表现人物个性特点。

通过人物的动作描写,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和精神面貌。

他50多岁了,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他战战兢兢取下眼镜,用衣服的下摆 随手擦了擦镜片。“嗯嗯……”他刚要讲话,忽然想起了什么,手忙脚乱地在盘子里找了找,又匆匆往口袋里掏了掏,掏出了一盒火柴,这才放心地又“嗯嗯”两声,站直身子,用特别响亮的声音说:“现在开始看老师做实验!”

——高度近视、动作不利索且有点“糊涂”的老教师

3,作文素材《人物动作描写的作文》。动作描写要细致分解。

传统的武打动作或电视镜头,往往把一种行为分解成若干个部分,把一个大动作细化为几个小动作,然后分别对每一个部分、每一个小动作按一定层次具体展示或描写,使整个动作行为栩栩如生。对人物动作描写也要进行细致观察,把人物活动的每个步骤一步一步地分解并写具体,这样才能够使人物形象更鲜明。

例:罗纳尔多带着球,冲到禁区前,飞起一脚,把球踢进网中

分析:把罗纳尔多这一精彩射门动作分解为五个小动作:①接到传球;②用脚一颠;③绕过对方防守;④避开守门员;⑤踢球入网

罗纳尔多在中场挺身收腹,接住同伴传来的一记高球,习惯地用小腿轻轻地一颠,球魔术般地跳过对方防守队员的头顶。他飞速插上,以灵活逼真的假动作,带球一连绕过对方3名后卫的阻击,一直冲入禁区,巧妙避开已扑到跟前的守门员,侧身起脚,‘唰’的一声,球应声入网。

4、要准确而恰当地运用动词

说时迟,那时快。那个摔倒在地上的运动员,手一撑,脚一踮,猛地爬了起来。左脚尖顶住起跑线,膝盖一弯,稳稳地蹲着。两手就像两根木柱插在地上,整个身体微微前倾,那架势,就像一只起飞的雄鹰。

这短短的几句话中,用了“摔、撑、踮、爬、顶、弯、蹲、插、倾、飞”等10个动词,把赛场上运动员起跑的预备姿式描写得准确而逼真。

5、写好动作,扣住细节,形神兼备

水生笑了一下。女人看出他笑得不像平常:“怎么了,你?”

水生小声说:“明天我就到大部队上去了。”

女人的手指震动了一下,想是叫苇眉划破了手,她把一个手指放在嘴里吮 了一下。

在这个片断中“震动”“吮”这样的动作揭示了人物瞬间心理复杂微妙的感情活动,胜过千言万语。

6配合联想与想象,使用适当修辞会使语言显得生动。

五、文题设计

1. (一)半框架作文训练 题目:《炒菜》

提示:写妈妈从点火到盛菜的整个炒菜的过程中的动作。

(二)无框架作文训练 题目:1.《一次漂亮的射门》2.《跳绳》

[作文人物动作描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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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生活本来就很艰难,所以更不应该辜负自己

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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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何曾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上。昨天平淡无事,今天一场火灾就可以把多年心血毁于一旦。我只能说不要辜负自己,失败了,重新再来就好。

今天陪一个跨性别朋友去法庭改名字,结果办事受挫。回来又发现生科楼出事,我却不能够为万里之外的朋友分担一些忧虑,心绪很是烦躁。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生活之艰,在我们这些人身上尤其如此。我的朋友本想着在郡法院改变姓名之后,可以有一个大多数情况下合法的身份证明,从而在用信用卡消费的时候不会被拒,在机场坐飞机的时候不会被安保羞辱。可是眼看着一个机会,又遇上了波折。

我说你乐观一点,有挫折重新想办法啊。她说,你能够乐观是因为你的生活要容易多了,gay出柜的话社会上多数人都会接纳的,对她就不是。我说这只是在美国,你去看看中国的情况。她说,她自己国家的情况和中国也是差不多的,所以才会离开那里啊。其实,我们都是文化的难民。

她说,除了法律问题,还有社交问题、婚姻问题、家人问题等诸多问题要她去抗争,而且永远不会被人完全理解,永远要隐藏自己。我说,所有人都活在伪装之中——直男也要在穿着、语言、行为等诸多方面做得有直男像,直女也要尽力让自己看起来美貌可爱、身段苗条、温柔贤良不是么?社会要求什么,大家就努力把自己变成什么。有多少人能够了解真实的他们呢?至少你我还做着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不象别人为了赚钱而做自己不想做的工作。

她总说我的生活很容易,但其实我的生活又好到哪里去了呢。没有青春的青春期,织过的毛衣从来见不得阳光;多数时间都在言语上和别人躲迷藏;缺乏锻炼的身体其实是不习惯接触与碰撞;多少心理问题,现在还留有一堆。

她说,你是非要拿数字出来比较么?50%的跨性别自杀,每年更有几百人被谋杀,而同性恋的才多少。我沉默。她说,像你们这样的人,只要自己足够努力,就可以实现自身理想;而她就算再努力,也要全靠运气才可以指望过的更好:世界是不平等的,仅仅对她一个人。

我说了实话,世界从来就是不平等的。为什么直人们对通过网络征友羞于启齿,认为不是迫不得已不会这么做,而男同们却在各个平台上用三个数字和各种肉照为自己打征友广告?当直人们鄙视男同性恋私生活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大家的交友资源其实是不平等的?为什么我们在工作上勤勤恳恳,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掩盖自己的性倾向?同性恋者在部队、政府、各种企事业单位被莫名开除的时候,直人们有没有想过大家的工作机会是不平等的?

大家指望女人会做饭、居家贤良,有没有想过男女的家庭地位是不平等的?富人家的孩子身体健康、多才多艺,有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医疗资源和教育资源比出身贫寒的人优越很多?拉美人是因为喜欢吃垃圾食品才体态臃肿的么?他们要是有钱、有车、有时间,也会跑去更好的超市买食物的。黑人是生来没礼节,喜欢打劫么?你问问他们有没有能力上大学。

生活何曾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上。昨天平淡无事,今天一场火灾就可以把多年心血毁于一旦。生活的不确定让我们时常陷入困境,不平等待遇让我们过的尤其艰难

我只能说不要辜负自己,珍惜眼前的生活,好吃好喝,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遇到困难,想尽办法去解决它,失败了,重新再来就好。

[高考作文素材:艰难困苦铸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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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你不应该这样作文55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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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同学身旁站着气呼呼的老师,他低着头,深感惭愧。发生了什么?让我们看看开启“倒放模式”看看5分钟前的状况。

平时最能讲话的他,最近异常老实,总是专心致志的低着头,看着课桌里的某个东西。他在看小说?不是。他在补救昨晚未完成的作业?不是。他在摆弄无聊的小儿科玩具?也不是。那他在做什么?别急,听我慢慢来说。

今天上午第一节课,李金晔同学目不转睛地,望着课桌里的这个“小玩意儿”,他忘记老师就坐在后面批改作业,便拿出手机,解开锁屏,准备就绪,可在这时,老师一个箭步冲上来,弯腰翻起他的课桌……

“哎呀,胆子不小啊,这你都敢带到学校来!”“……”“你不应该这样,明知道学校不让带手机,你还非带来,这不跟明知道杀人犯法,还偏要杀人是一个效果?”“……”“你等我给你家长打电话!”

嘟~嘟~“喂,李金晔妈妈,你看这孩子,明知道学校不让带手机,还偷偷带来了,这不,我在后面批作业,一抬头,看见了,让我没收了,你来学校一趟吧!”“李金晔,你出来!”老师带他去了隔壁教室……

虽然不知道情况如何,但老师真是大发雷霆,别问我怎么知道的!这气势,这声音,隔墙都能听得到。李金晔同学看来这次可是“凶多吉少”。一阵暴风雨过后,李金晔同学被“释放”了。可就在这时,他的妈妈来到班级门口,凶神恶煞的望着李金晔……

预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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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三应该奋斗作文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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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个人尚且都要自强,更何况一个泱泱大国呢?

古代的中国对于外国来说是一个大国,更有着“天朝上国”的美称,可直至中国近代,有满篇的屈辱历史,直到后来被一个自已认为只是一个岛国的国家打败,直到丢了“天朝上国”的美称,大家可还记得南京,那个被日本人屠杀了我中华三十多万人民的南京;可还记得东三省,那个在几天之内被占领的东三省;可还记得那一个个充满屈辱的每一份条约……

是什么让我们一个泱泱大国充满了屈辱,到底是什么?我想,应该是我们把“自强”给弄丢了吧!

自强可以使一个人变得强大,可以使一个国家不再充满屈辱,只有自强才能做得到吧!

自强,使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国家,成为了有着“东方巨龙”,“金砖国家”的美称;自强,使中国拥有如今的繁华,拥有了在国际事务上有着重要的作用。

所以我们有着一个自强的心,为了自己,也为了国家。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中国如今的高速发展曾引得美国后怕,为此曾派专业人士到中国做过调查,可他们却反馈回一个信息说:“中国不出30年,必会渐渐落后”是什么让他们说如此的话语,最后,经过国内人士的仔细研究发现,他们能说出,敢说出实话的原因尽是我们学生的身子。

如今的学生大多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生活中,只知道整天吃喝玩乐,不知努力奋斗

我们努力去奋斗,去超越古人的成就,所以我们应该自强与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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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三应该奋斗作文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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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主席曾发出过这样的奋斗动员令。在这个发展迅猛、竞争激烈的时代,奋斗者能追赶进步大潮,能彰盈异彩。奋斗者的号角已被吹响,这是奋斗者的时代。

于个人而言,奋斗为梦想助力,为成功助跑;于社会而言,奋斗增添社会正能量,使社会朝气蓬勃向前跑。奋斗的号角是历史的必然结果,是社会选择的结果。

奋斗者能够在奋斗中充实自己,砥砺前行,能够收获更多惊喜。95后人大代表邹彬,凭借奋斗的双手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胜,用奋斗诠释中国实力。章丘铁锅传人们,在一代代人奋斗的积累下,彰显大国工匠精神。守岛英雄王继才,以自己的方式奋斗着,守护祖国山河。奋斗者们不畏艰难,奉献时间与汗水,铸就自己的人生。这是奋斗者的时代,只有奋斗者才会被铭记。

对于国家也是如此,国家实力的崛起,民族的伟大复兴,都与无数奋斗者息息相关,与国家的奋斗紧密相连。今天中国所取得的种种成就,有哪一个不是奋斗搏来的?从高铁到墨子号,从移动支付到共享经济,从5G到天眼建设,中国在以惊人的速度成长,中国也在以超凡的毅力在奋斗。中国作为世界的“奋斗者”,正在努力加快步伐,稳中求进,显示大国风范。

反观当下,无数青年以“佛系”为由拒绝奋斗,不少企业固守陈规,难以跟上时代潮流。这些在奋斗号角下的负面现象,阻碍着社会大潮进步。为了成为新时代的奋斗者,我们应该咬紧牙关,迎难而上,坚持不懈,为着实现梦想而努力,把奋斗精神融于工作岗位,融于日常。作为世界“奋斗者”的中国,应发动群众奋斗起来,营造积极向上的奋斗社会,抓住科技发展的机遇,在世界竞争中充满自信,不畏挑战,努力发展。只有这样,新时代的个人与国家才能不断进步,谋求更长远的共同发展。

奋斗者是国家前行的驱动力,国家为奋斗者铺就未来。为了实现个人的梦想,民族的梦想,奋斗的号角已被吹响,新时代召唤着每一个奋斗者来发光发热。这是美好先进的时代,这更是属于奋斗者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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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中考语文作文应该如何补习

全文共 2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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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很多孩子对作文的畏难情绪和厌烦心理十分严重。喜欢作文的少,对成绩不在乎的多。作文辅导成为我们家长较为头疼的问题。而家长作文指导的失误又会导致作文越学越难。由于家长在很多时候并没有认识到作文辅导的特殊性,侧重于传授作文知识,讲析作文技巧,而对写作体验不多的孩子来说,那些所谓的技巧很难派上用场,反倒使孩子无所适从。而且,由于家长不了解孩子的实际情况,作文指导无法做到有的放矢,孩子胡编乱造,被动应付,必然产生厌烦情绪。要克服目前普遍存在的,孩子怕作文,家长有劲使不上的状况,对孩子作文水平的正确认识是一个前提。

孩子说作文难,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点:一是难在写作时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二是难在作文不知道该怎么写。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其一是生活积累受其年龄限制,不够丰富;其二受其知识基储阅读量的限制,文章内容干瘪,缺乏知识性和趣味性;其三是受其表情达意的能力及写作方法掌握较少的制约,使文章缺乏条理性。因此,我们家长必须改变,“讲”作文、“教”作文的做法,把解决作文题材作为突破口,把克服畏难情绪作为前提,把培养孩子的主动意识作为主线,从而全面提高作文水平。

阅读是写作的基础,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积累更多的语言材料语文学科不像自然学科那样严密,它始终离不开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现代著名作家巴金对于背诵记忆的积累作用谈得十分直接,他说:“现在有多篇文章储蓄在我的脑海里了。虽然我对其中任何一篇都没有很好地研究过,但这么多的具体东西最少可以使我明白所谓‘文章’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便是积累的很好体现,孩子的阅读积累也是同样的道理:读得多了,自然就会从各个方面得到提高。

阅读包括两方面:一是阅读语文课本上的文章;二是阅读课本以外好的文章。语文课本的文章是家长对孩子进行语文基本功训练的例子,要想使孩子学到更多的知识,并使其转化为能力,就必须加大阅读量。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阅读与写作的关系是密切的。阅读应养成良好的习惯:一是要把文章读懂乃至读熟,要明白作者是怎样运用语言文字来表达中心的,切忌走马观花,囫囵吞枣。读后应能记住文章的内容,知道其大概的意思。二是要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习惯。读书时,不仅要善于把那些生动、优美的词语和精彩感人的片段摘录下来,还要勤于读书写心得等。只有引导孩子多读书,才能帮助孩子积累更多的语言材料。叶圣陶先生说“生活犹如泉源,文章犹如溪水,泉源丰盛而不枯竭,溪水自然活泼地流个不停歇。叶老的话形象地说明了生活与作文的关系。我们要抓好作文训练这个“流”,就必须同时抓好生活这个“源”,家长应该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孩子的学习空间,增加孩子语文实践的机会。所以教学中应积极引导孩子多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或引导孩子把目光投向现实生活,开发和利用各种课内外教学资源,让孩子阅读社会这本“无字之书”,并让孩子养成写日记写心得的习惯,做生活中的有心人,这样有了充足的“源”,自然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水”和“活水”了。

降低写作门槛,消除孩子的畏难情绪

1.题目要松绑,并要贴近孩子实际,鼓励写出真情实感,我们提倡孩子真实地做人,真实地思想,孩子在写作的艰苦劳动中,要随心所欲,爱写什么,就写什么,只要是积极奋进,健康向上的,都可以大写特写,阳光明媚,春风轻拂可以写,电闪雷鸣,风雨交加也可以写,一草一木,一笑一颦,一俯一仰,凡人凡事都可以写,整个写作过程中“应该积极参与作者的感情体验,做到感同身受,撞击出心灵的火花,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写出他自然而然的内心喷涌而出的生活感受来”,宋人谢枋说这样做的好处是:“初学熟之,开广其胸襟,发舒其志气,但见文之易,不见文之难,必能放之高论笔端不窘矣。”孩子由于不会作文,不免有畏难情绪,家长鼓励他们大胆写,发挥其想像,抒发其胸臆,会打消他们的畏惧心理,提前告诉孩子下次作文的范围和要求,让孩子事先收集必要的材料,文学巨匠茅盾说过:“伟大的作家,是以有史以来的全部智慧作为他们创作的准备的。”这样有一个充分的准备,做到胸有成竹,作文时自然就得心应手了,有时甚至可以允许那些作文基础差的孩子仿照范文写作,批阅作文时,要珍视孩子的劳动,尽量少作删改。要重视引导孩子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一般来说,指出主要不足即可,要努力找出孩子作文中的闪光点来,另外还可以采用形式多样的批改方式,如孩子自批、孩子互批等,重在培养孩子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避免挫伤孩子写作的积极性。

鼓励作文创新,加强求异、发散等创造性思维训练

其一,鼓励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辩论会,就某些问题进行论辩式探索,如针对当前社会上的“追星”热现象、禁不得批评而跳楼自杀等孩子生活中的热点焦点进行论辩,此外,还可以让孩子写书评、写影评等,从而有效地引发孩子的倾吐欲望,据此写出内容充实的文章,从而处处显示出同学们思辨的锋芒。

其二,布置作文话题时注意思辨性。生活离不开思考,所谓“行成于思”正点明了“思”的重要作用,看到玫瑰,有人欣赏它的美丽,有人责怪它的多刺,但有人却由此悟出: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多重性,因而也必须辩证看待的哲理,灯光给人希望,白杨坚强不屈,凡此种种,无不是思的结晶,基于此,每一次作文辅导中,要不断地点醒孩子的这一认识,以促使其不断发展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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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们应该独立作文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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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天边还残留着夕阳的余晖微风吹乱了书页,也吹乱了我的思绪。

这是一本冒险书,书中有一个冒险队,由亚瑟、虎鲨、扶幽、婷婷、查理九世和墨多七个人组成的。查理九世是DODO冒险队的队长,它是一条狗,他会说人话,懂人话,还穿着一套绅士服呢!

书中主要讲:形似乌龟的小岛上曾经有一件著名的历史悬案——受害者只留下骨架和头发,没有一丝皮肉,就像融化了一样。小伙伴们刚刚上岸,吉普赛少女就像看到了魔鬼一般声音声音发抖的对他们说:”死亡的脚步近了!”历史悠久的圣斯丁学院,一个又一个的神秘事件接踵而至!秘密教堂竟然藏着一间骇人听闻的人骨室。老校长神秘消失,学生离奇中毒,多多成了科摩多巨蜥紧盯的食物……被称为红发党的学生组织似乎掌控了整个校园,后来,DODO终于小组把难题解决了。

读完这本书,我想:DODO小组的成员都是自己独立的,而我们这些小朋友却老是依靠家长,已经养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习惯。所以我要告诉大家我们要独立。

这本书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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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生应该独立坚强作文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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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会因为拥有而快乐,因为失去而悲伤,有时候,不知足的人拥有一切却享受不到。知福的人看似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其实,人生的实相,往往隐藏在追求和拥有底下,是某个让人身心安顿的东西。

有时候,这个世界很大很大,大到我们一辈子都没有机会遇见。有时候,这个世界又很小很小,小到一抬头就看见了你的笑脸。所以,在遇见时,请一定要感激;相爱时,请一定要珍惜;转身时,请一定要优雅;挥别时,请一定要微笑。

无论人生的这条漫漫长路走多远,它的终点也无非那一个而已,不管你走的好也罢,坏也罢,那条掌控命运的线还是在自己手里。一如在春天放飞的风筝,飞得高,飞得低,飞得远,飞得近,或者根本飞不起来,全在自己掌控。

人生不只是坐着等待,好运就会从天而降。就算命中注定,也要自己去把它找出来。努力与否,结果会很不一样的。在我过去的体验中,只要越努力,找到的东西就越好。当我得到时,会感觉一切好似注定。可是若不努力争取,你拿到的可能就是另一样东西,那个结果也似注定。--《十年一觉电影梦:李安传》

有时候哭泣不是因为难过。有一些东西错过了,就一辈子错过了。人是会变的,守住一个不变的承诺,却守不住一颗善变的心。有时候执着是一种负担,放弃是一种解脱,人没有完美,幸福没有一百分,知道自己没有能力一次拥有那么多,也没有权力要求那么多,否则苦了自己,也为难了对方。

不管怎样,都必须得独立,必须得坚强,不可以想找谁为你打点一切。你要专注于工作,或者,早点学会赚钱,或者,尝试和陌生人相处,或者,就在自己的世界不被打扰。活得优雅些!也许你的生活并不富裕;也许你的工作不够好;也许你正处在困境中。

有时候,有些人不需说再见,就已离开了。有时候,有些事不用开口也明白。有时候,有些路不走也会变长。总望着曾经的空间发呆,那些说好不分开的人不在了,转身,陌路。熟悉的,安静了,安静的,离开了,离开的,陌生了,陌生的,消失了,消失的,陌路了。

任何你觉得自然的,好的,可以治疗你的,任何你觉得你在它里面会变完整的,不会分裂的,那就是你的路,顺着它,流进它,相信它。

幸福无处不在,可我们总习惯眺望远方,不肯凝视身旁。有相遇即有离别,前方的道路茫茫无垠,既然已经抉择就要风雨兼程,不顾泪眼挥手离别。学会和过去说句再见,学会和未来打声招呼。一切都会过去,而一切又都不会过去。

人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不要把别人的关心当成理所当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生都在做选择。做出每个抉择之后我们都要面对一种结果,一些结果可能会让我们困惑、不知所措,但这些我们都要承担。

[人生应该独立坚强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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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最新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全文共 18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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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 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完待续)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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