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4595作文
397元旦应该吃什么
全文共 372 字
+ 加入清单每逢节假日人们都会放肆的吃喝玩乐,很多人,在元旦过后都会觉得很累。过节也要有讲究。元旦就要到了,元旦吃什么嫩?元旦饮食养生方面有什么讲究呢?
第一,要很好地安排时间,要进行好好的休整,平时比较累了多休息。中医是讲究子午觉的,23点-1点就是子夜,过了这个点再去睡觉不符合身体的正常运行情况,这样一个礼拜才不至于玩得筋疲力尽,到上班的时候该身体不舒服了。
第二,还要注意饮食。假如是小朋友,不要吃过多凉的东西,小孩子肠胃比较单薄。中年人很高兴朋友在一起痛饮,要尽量不喝高度的酒,过头了肯定是伤身体,使我们的血脂增高。对老年人,不要吃太多油腻的东西,偶尔吃可以。假如有胆囊炎一定要少吃。有高血压、胃肠炎的更要注意自己的饮食。
第三,避免到人太多的场合去,尤其是老年人。因为老年人抵抗力比较弱,很容易在元旦得呼吸道疾病。走亲访友也要避开有慢性传染病的家庭。
更多相似作文
篇1:世界粮食日应该粮食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1206 字
+ 加入清单树立节粮意识,珍惜劳动成果。小编收集了世界粮食日应该粮食的名言警句,欢迎阅读。
1、 省下一颗粮食,已许可以救活一个人的生命!
2、 爱惜粮食就是爱惜生命!
3、 人人节约一粒米,拯救世间千万人。
4、 一米一谷,都是春夏秋冬滴汗水的收获,请珍惜!
5、 节约粮食给未来生活多一点机会!
6、 粮食是用来满足温饱的不是用来浪费的。
7、 节约粮食,远离浪费。
8、 节约粮食,从我做起。节约粮食,现在做起。
9、 也许温饱在某个角落还是难题,请珍惜手中的粮食!
10、 树立节粮意识,珍惜劳动成果。
11、 饱食终日,粒粒可馨。
12、 成由勤俭败由奢。
13、 饱时不忘饿时饥!
14、 爱惜粮食,从娃娃抓起!
15、 爱惜粮食,从我做起!
16、 生命诚可贵,粮食价更高!
17、 粮食是血汗换来的!
18、 世界是我们的,粮食是世界的!
19、 珍惜劳动成果 反对浪费粮食。
20、 请记住:粮食来得不容易!
21、 浪费粮食是最大的犯罪!
22、 爱惜粮食,人人有责!
23、 爱惜粮食,节约粮食。
24、 爱惜粮食就是热爱生活。
25、 粒米虽小你别扔,勤俭节约留美名。
26、 节粮从我做起,建设节约型社会。
27、 崇尚节粮风气,促进可持续发展。
28、 粒米虽小君莫扔,勤俭节约留美名。
29、 食不净则多病,食不尽则多蝇。
30、 一米一粟当思来之不易,爱粮节粮须知人人有责。
31、 节约粮食,造福人类。
32、 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
33、 节约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
34、 粒米虽小犹不易,莫把辛苦当儿戏。
35、 节约粮食,人人有责。节约粮食,人人有利。
36、 盘内一分钟,厨内更多功。
37、 粮收万石,也要粗茶淡饭。
38、 粮再多,野菜也要备几锅。
39、 粗茶淡饭,吃得到老;粗布棉衣,穿得到老。
40、 一粥一饭汗珠换。
41、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42、 耗子还存三分粮。粮头不俭,粮尾喊饭。
43、 一粒米,一滴汗,粒粒粮食汗珠换。
44、 丰收万石,也要粗茶淡饭。
45、 米饭粒粒念汗水,不惜粮食当自悔。
46、 爱惜粮食就是热爱生命。
47、 勤勤俭俭粮满仓,大手大脚仓底光。
48、 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广厦千间,夜眠七尺。
49、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50、 一斤粮,千粒汗,省吃俭用细盘算。
51、 日储一勺米,千日一石粮。
52、 吃饭不忘农人苦,穿衣不忘工人忙。
53、 惜衣有衣,惜食有食。
54、 省下烟酒钱,急难免求人。
55、 好处安身,苦处用钱。
56、 嘴是无底洞。大吃胜过小赌
57、 出门走路看风向,穿衣吃饭量家当。
58、 十匙合成一碗饭。
59、 大吃大喝顾眼前,省吃俭用度灾荒。
60、 吃饭要知牛马善,着丝应记养蚕人。
61、 糠菜半年粮。
62、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63、 家有万石粮,挥堆不长。
64、 一饱之需,何必八珍九鼎?七尺之躯,安用千门万户?
65、 三年烂饭砌高楼,三年稀粥买条牛。
篇2:这是我应该做
全文共 980 字
+ 加入清单两个多月前,我有了一个小妹妹,她的名字叫徐祯。她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但她太胖了,把大眼睛挤成小眼睛了,那样子特可爱。她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并不大,但吃起来可厉害了。
这个星期二,我放学回家,看见徐祯正在喝奶。这时候的奶瓶里还有满满一瓶,等我放下书包,洗完脸再回来正想做作业时,她居然已经喝光了。真不能小看她呀!我看奶奶忙着抱妹妹,没时间洗奶瓶,于是,我也没考虑什么,就拿起奶瓶往水池走去。我先把奶头拧下来,再把奶嘴也拆下来,把奶瓶分成三部分,用清水冲干净,连缝隙也不放过。然后倒置在干净的餐巾纸上。我能干吧?这些步骤是我平时悄悄留意的。
前几天,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家里就我跟奶奶和妹妹三人。我在学校里就想着奶奶今天也许会忙不过来,所以就连下课时间也在写回家作业。回到家后,我就抓紧完成剩下的作业。当妹妹饿了大哭、奶奶抱着她时,我就连忙冲奶粉。等妹妹喝完后,我就洗奶瓶。妹妹喝饱了很开心,我就在一边逗她玩……等爸妈回家后,奶奶直夸我乖,说我懂事了,是个好帮手。妈妈一直笑眯眯的,乐开了花似的。以前我可没少惹妈妈生气哦,嘻嘻!
其实我觉得做这些是很正常的,我不也是在家人的宠爱下长大的吗?现在我长大了,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没什么好夸的。因为这是我应该做的。
第四篇:这是我应该做
我还记得那一天。
那一天下午,我和妈妈去逛街,很开心。走着走着,我发现了一群人围着,聚在那里的人越来越多,我忍不住好奇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去看看。”“不要去!”我没有听妈妈的话,带着好奇心挤进了人群……
挤进去一看,我愣住了。一个老人躺在地上,一个破饭碗里没有一分钱,他的破饭碗被别人当球踢,没有人帮助他……那个老人腿似乎有些残疾,但他爬着向前进,拿到他的破饭碗,那个被人们称为破饭碗的东西,在老人眼里却是一个宝贝,老人好像把他的碗看作是他生命的一部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弯下腰捡起那个碗,递给那个老爷爷,老爷爷看着我好像很感激的样子,想要对我说点什么。大家在笑,我在想他们在笑我还是老爷爷。这时妈妈挤了进来,我对妈妈说:“妈妈,给他一元钱好吗?”妈妈迅速拿出一元钱递给了老爷爷。我心里一时酸楚,想走,却感到脚下黏了胶水,根本走不动。
这时所有人愣住了,没有笑声。许多人都弯下腰拿出一元钱递给老爷爷。过了一会,人散了。老爷爷对我说:“谢谢!”我一时不知到怎么回答,只说了句:“这是我应该做的。”
篇3:我们应该独立作文
全文共 414 字
+ 加入清单夕阳西下,天边还残留着夕阳的余晖微风吹乱了书页,也吹乱了我的思绪。
这是一本冒险书,书中有一个冒险队,由亚瑟、虎鲨、扶幽、婷婷、查理九世和墨多七个人组成的。查理九世是DODO冒险队的队长,它是一条狗,他会说人话,懂人话,还穿着一套绅士服呢!
书中主要讲:形似乌龟的小岛上曾经有一件著名的历史悬案——受害者只留下骨架和头发,没有一丝皮肉,就像融化了一样。小伙伴们刚刚上岸,吉普赛少女就像看到了魔鬼一般声音声音发抖的对他们说:”死亡的脚步近了!”历史悠久的圣斯丁学院,一个又一个的神秘事件接踵而至!秘密教堂竟然藏着一间骇人听闻的人骨室。老校长神秘消失,学生离奇中毒,多多成了科摩多巨蜥紧盯的食物……被称为红发党的学生组织似乎掌控了整个校园,后来,DODO终于小组把难题解决了。
读完这本书,我想:DODO小组的成员都是自己独立的,而我们这些小朋友却老是依靠家长,已经养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习惯。所以我要告诉大家我们要独立。
这本书真好看。
篇4:2024年最新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全文共 18029 字
+ 加入清单10月2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 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完待续)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阅读:
篇5:首先应该是“温暖的家”
全文共 305 字
+ 加入清单“这篇小作文触动我了。”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少学生都来自外来务工家庭,校长李建华一直倡导办有温度的教育。他告诉记者,从家庭教育的角度看,很多家长觉得给孩子吃饱饭穿暖衣就可以了,自己在外面工作打拼就是为了孩子。“我理解的孩子教育,首先是一个温暖的家。而这个小作者的作文中,三到六年级的时光,家是冷冰冰、静悄悄的,让人心酸。其次,爸爸妈妈的陪伴,和他们一起成长,风雨兼程,钱可以少赚点,如果让孩子在他们最关键期缺乏了陪伴,孩子的内心是孤独的、苍白的、脆弱的,可能对他的一生都有影响。”李校长说,他遇见过很多这样的孩子,非常懂事,体谅自己的父母,但是这样的懂事是让人心酸的,他们隐藏内心的孤独。
篇6:家长写给孩子的信应该怎样写
全文共 1603 字
+ 加入清单祯祯:
你好!
接到你写给我们的首封来信,甚是高兴。这足以说明我家有女初长成。
祯祯,正如你所说的,在这寒冷的冬季里,你的来信带给我们无限遐想的温暖……
你是个有福的女孩,尤记得在那个狂风怒吼,大雪风飞的冬日,随着你的第一声啼哭,爸妈即肩负起了为人父母的责任。时值医院搬迁,你和许多小宝宝不慎被冻病,爸妈和你被迫在儿科滞留医治半月有余,昏迷中你与疾病抗争,爸妈时刻都守侯并牵挂着你,几经磨难,生命之神唤起了你生命的复苏;因而,你是幸运的,更是坚强的。
儿时,你就很乖,也很善解人意,常给爸爸搬凳子,给妈妈拿拖鞋,还稚嫩地唱起“世上只有妈妈好……”,让我们在工作之余,感受到你带给我们的欢愉,那熟悉的声音至今还萦绕在耳畔……
记得在你上小学一年级的那个冬天,由于爸爸工作从昌吉变动到乌鲁木齐的原因,我们幸福而温暖的家,在每周大多数的时间里,基本上只有你和妈妈相随的身影,在岁月中相伴而行,相依为生地度过了你小学的时光。
为了使你接受更好的文化教育,爸妈反复商量及征求你本人的意见,最终实现了你心目中的愿望--成为八农附中的一名学子。当你走进中学时代,令爸妈最为欣慰和感动的是,你拥有一位教学经验丰富、管理学生有方,有责任感,对学生浸注爱心的好班主任--李秀珍老师,以及各科非常优秀的代课老师。在老师们的精心指导下,你的学习有了很大的提高。比如,在语文徐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反复修改下,你的作文《乳名》,不仅在华中师范大学《语文教学与研究》杂志社和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培训中心联合举办的“第”‘新世纪’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被评为三等奖,而且还在乌鲁木齐《都市消费晨报》“美文博览区”专栏、新疆“天山网”“校园专栏”以及“兵团新闻网”“新人新作”专栏陆续发表。初一时,语文期末的成绩也实现了质的跨跃。诚然,这些成绩的取得,也与关心和帮助过你的同学是分不开的,更是你自身辛勤努力的结果。
常言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时光如白驹过溪,稍纵即逝。你的童年时代、小学时代像小鸟一样飞去无踪影;你的初二时光也不例外的会很快过去。这让我们想起你时常唱起歌曲《童年》中的“一寸光阴一寸金,老师说过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歌词。祯祯,爸妈知道你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我们很欣慰有你这样一个善解人意,并且知恩图报、懂得反哺的乖女儿。然而,要知道,人的命运主要靠自己主宰,尤其是当人年轻的时候,往往就在那么“关键的几步”,而你目前正处于这个“关键”阶段,倘若把你的人生比作一座高楼大厦,而你所处的这一阶段正是这座大厦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不牢固,不扎实,怎么能够承受荷载呢?可见,这一阶段的学习对一生的重要性,你要铭记“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至理名言,并要以此敦促自己刻苦学习。
祯祯,你是爸妈的掌上明珠,爸妈赋予你生命,而且会将一生无私的爱都给予你,尽管这种爱的表达方式有所不同,比如:在学习上或生活上,有赞扬的、有批评的、有责备的、有肯定的,但爸妈对你的爱的目标是一致的,这就是让你永远健康、快乐、无忧、幸福的成长,正如天空对大地爱的眷恋,不仅仅表现为阳光明媚、晴空万里,还要经历舂夏秋冬的风霜雪雨,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到彩虹呢?
祯祯,你在来信中谈到,你校大厅写有陶行知老先生的教育理念:“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作为父母,我们真心希望你认真按照陶老的话去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正如你作文中写道:“不要做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希望你能深刻领悟其意,并“三思”而践行于足下。
祯祯,正如师生对你的评价“阳光、大度”那样,在爸妈的眼里,你是一个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好女儿。昨天,我们相携共同渡过了幸福而快乐的时光;明天我们还会迎接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的挑战,为了迎接明天的到来,让我们把握好今天,同舟共济,努力拼搏,共创美好的明天!
爱你的爸爸、妈妈
篇7:压岁钱应该怎么花
全文共 462 字
+ 加入清单你打算怎样度过这个盼望已久的假期呢?
过年的衣服、食物、晚会……还有压岁钱。过年了,许多小朋友的压岁钱一定是源源不断地滚来吧!能建成一个小银行呢!当你拿到大家给你的压岁钱时,你脑海中最先浮现出来的应该是怎么花吧!以前,我总是把钱存起来,好上大学,不过,今年,我得好好打算一下。
1、捐款。在汶川地震中,受难的灾民,现在生活非常贫困,我们应该多多帮助他们,让他们过个快快乐乐的过年。
2、帮助残疾人。我们是小康生活,过的无忧无虑。可生活中,不是每一个人都是一帆风顺的,遇上老人、残疾人或生活有困难的人,我们要动员大家尽自己的力量帮助他们,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东西也能体现我们的爱心,敬老助残才能创建和谐的社区氛围。
3、自己去银行存起来。每逢节日,都会收到爸爸妈妈给我的惊喜,今年,等爸爸妈妈过生日时,我也要买一点小礼物献给父母,送上深深的祝福。的确,他们为我付出了太多太多。并且,我不在向父母要钱,要好好孝敬他们。
4、给自己买点礼物。我当让要快快乐乐的过年,买点礼物摆在家里做做装饰,也是不错的选择。
怎么样,我今年的压岁钱安排还不错吧!
篇8:给奶奶的一封信问候语应该怎么写
全文共 702 字
+ 加入清单亲爱的奶奶:
作为您最小的孙女,我还是要冒昧地来信劝慰您戒烟。
奶奶,请您不要怪我多管闲事,据说您二十多年前就染上了烟瘾,而且不能自拔,因此家里经常烟雾缭绕、乌烟瘴气的。为此,家里人没少跟您沟通,劝您戒烟,可您总是左耳进,右耳出。后来每次我们劝您时,您就说喉咙里有东西,必须通过吸烟才能咳出来。殊不知正是您的“坚持”才导致您的牙被熏黄了,变黑了,许多的衣服上都被烧了一个又一个的洞了,您还经常一早起来就咳嗽不止。我们一家人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可您对这些全然不顾,依旧我行我素。
奶奶,您还记得那次“戒烟”事件吗?那次全家人都出动了,大家轮番上阵开始对您“长篇大论”,嘴皮子都快磨破了,就是为了想让您戒烟。可最后,您却不乐意了,索性直接动手抢烟了。大人们不给,您就要死要活的,弄得大家不欢而散。事后也就没人敢再劝您戒烟了,爷爷心里更是窝了一团火,还与您大吵了一架。奶奶啊,您就戒烟吧!每次见到您都是烟不离手,当看着您那焦得发黄的手指,我的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滋味,真想冲上去掐灭您手中的烟。
吸烟有害健康,这您又不是不知道,每次我和您说“吸一支烟会减少五秒钟生命,多不划算呀!”的时候,您总是笑着说:“人老了嘛,难免有一死,早死晚死不都一样的吗?”我们听了心里都很不开心。当时,我真想对你大喊一声:“奶奶,您真是不可理喻,好心劝您不要吸烟,可您总是说些丧气的话,真让人受不了!”
奶奶,请您不要怪我没大没小,其实我真的非常爱您。正因为爱您,才希望您戒掉香烟,长命百岁!我衷心地希望您看完这封信后能有所行动,不知我这叫不叫用心良苦。
奶奶,全家人都希望您戒烟,您就戒了吧!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戒烟成功!
爱您的孙女:朱佳佳
篇9:进行景物描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全文共 375 字
+ 加入清单2、要选好写景的角度。
3、写景应渗透人物的感情。应该有意识地把作者或人物的思想感情融入到周围的自物景物,在所写的景物上直接渗透作者的感情。
4、可以采用对比方法写景。如《祝福》的开头与结尾写祝福时的景色气氛,以乐景反衬祥林嫂的悲剧,更增强了作品对旧社会的批判力量。
5、自然景色可以暗喻某种社会环境,如高尔基的《海燕》,茅盾的《雷雨前》。
(二)社会环境猫写:从狭义上说,社会环境是指人物活动的处所、背景、氛围等;而从广义上说,是指一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人际关系的总和。
社会环境描写应该注意几点:
1、必须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我们所处的时代常常塑造出不同的人物形象,比如很多典型的世纪新人,新新人类,都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中产生的。
2、必须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鲁迅在写《祝福》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鲁镇的风情,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篇10:市民拼车出行应该鼓励
全文共 200 字
+ 加入清单【提问】:有些公司推出拼车软件,您怎么看这个现象?
杨传堂:我个人对拼车是支持的,一个人坐一辆车浪费嘛。自己没车的话,拼车能带来很大方便。现在限号也会有拼车的。有的是一个小区,有的是一个单位,大家顺路拼个车。我以前也跟别人拼过车。当然,如果是熟人可能比较放心,如果是陌生人尤其带着孩子时可能就会有顾虑。
【提问】:拼车的价格如何算?
杨传堂:可以平分油费,也可以当面议价。如果企业规模化运作,该收税的收税。
篇11:当地震发生时,我们应该怎么办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 加入清单地震是大自然的一种自然现象。当地震发生时,在不同的环境下,我们要学会运用不同的方法来保护自己。
当地震发生时,如果我们在房子里,躲避时动作一定要敏捷。如果住的是平房,并且离门很近,就应该赶快冲到门外。如果住的是楼房,可以躲到结实的床或者桌子下面;或躲进跨度较小的房间,如卫生间;也可以躲在远离门窗的墙角等。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头部,避免被物体砸伤;记住头要靠着墙体就地蹲下,千万不要跳楼逃生,以免摔伤;不要上阳台和楼顶,也不要去乘坐电梯,一般不要出建筑物,最好就是找一个可靠、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当地震发生时,如果我们在户外,我们会感到站不稳,想扶住什么东西,但是这些看上去可靠的物体其实是很危险的。这时,我们不要靠近门柱、墙等物体;不要冒着地震进屋救人,而要等到地震过后再进屋救人。如果我们在车里,不要慌,坐在原座位上,双手伸直,紧握椅背的扶手;靠窗的要保护好头部,防止被碎玻璃划伤;要低头,降低重心,车停了也不要轻举忘动。
当地震发生时,如果我们正在上课,一定要听从老师的指挥。如果在一楼,应立刻跑出教室,到空旷的地方去;如果在楼上,离墙近的立即靠没有窗户的墙根蹲下;如果在中间,就立刻钻到课桌底下,一定不要慌;决不能乱跑。
总之,当地震发生时,不要慌张,保持清醒和冷静,按平时学到的地震求生知识采取恰当的措施,远离危险,这样才不会受到伤害,或者将伤害程度降到最小,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
篇12:应该的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18 字
+ 加入清单记得《蜘蛛侠》中有一句台词“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每一个人都有应尽的责任,每一个人也有应该做的事。
最近,每天最后的一节课总能看见一群即将参加校篮球赛的男生在场上积极训练。作为班中的一名主力,我也经常在球场上出没。那天正好有比赛,我们几个人奋力拼搏,与其他班“厮杀”,周围有许多熟悉的面孔,不少人本是应在班里打扫卫生的,此刻却将操场围得水泄不通,大有磅礴之势。
而身为今天卫生组长的我不禁在心里大发牢骚:怎么办啊?他们这些人看完比赛肯定都跑没影了,怕是所有活儿又要自己一个人全包了。忽然间,一个深棕色的物体被扔进怀中。“快动动啊!别愣着!”原来是班长大喊一声,将篮球传给我,紧接着,我缓过神来,一个三步上篮外加勾手,篮球在收到推力后,向上翻滚着,却终究摆脱不了重力的束缚,“唰”的一声落入篮筐,得分!此时的我早已将之前的顾虑抛到九霄云外了,专注于眼前的比赛。
大概又过了十分钟,比赛结束了,我们赢了。我一路欢呼着奔回教室,重重地推开门,上天仿佛在印证我的话一般,教室中空空如也,里面的桌椅早已在同学的推攘下原地旋转了60度,黑板上还留着上节课口语老师stone奇奇怪怪的奇葩字体。一阵寒风涌进来,吹得浅灰色的窗帘有节奏地飘飞,颇有“凄清悲凉”之感。“唉!”我长叹一声,这卫生组长一职可真是苦差事一个啊!我“操”起一只扫把,象征性地在教室后方扫扫地。然而,一阵悠扬的萨克斯声从喇叭中传出(学校清场的标志)。我大呼一声,如柳宗元见到小石潭的凄凉景象而由乐转忧,自己也有些“生无可恋”了。
这时,一阵“哒哒”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我回头一看,原来是班长。“嗨!冰水!”他将一瓶水抛过来。“你怎么又回来了?”我拧开盖子,大口饮水,他环顾四周,仿佛意识到只有两个人了:“老师让我发作业本!”我苦笑一声,“大家都是苦差事一个,一堆应该做的,我太累了,先走了!”班长拍了拍我的肩:“等等!你扫地是应该的,我发本子也是应该的!如果不做,究竟会怎样呢?”
我愣住了,自己一时的懒惰,换来的也许是班级荣誉的丢失,玩忽职守,是对自己应该做的一种不负责任的体现。身后的钟依旧“嘀嗒嘀嗒”地走个不停,窗外的天色愈来愈昏暗。“来吧!我们一起干活儿!”背后又传来班长鼓励的声音。我默默地点了点头,与他一起发本子、扫地、排桌子……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离校时,转身望向高高的塔楼上的时钟,时针已经过“6”了!我心满意足地跨出了校门。
应该做的,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我们对集体的负责。
篇13: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全文共 1159 字
+ 加入清单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篇14: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349 字
+ 加入清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决心,为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了任务,能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廉洁从政,给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设置了一条红色的“高压线”,更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为人底线”。而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深入理解掌握《准则》、《条例》内涵 ,做学习表率
首先,学习内容上要注重重点与全面结合。《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基础性法则,但毕竟是“若干准则”,不可能囊括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全部规范。因此,在重点学习好《廉政准则》的同时,要与学习《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等规定和文件有机结合,做到重点与全面有机统一。其次,在学习方式上要注重灌输与警示结合。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熟读《廉政准则》内容的同时,我们将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文章评选、廉政课宣讲、廉政知识测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学习效果。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要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才能在三大建设中让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检察干警更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准则》、《条例》的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意识,把学习作为提高能力素质、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之道。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做抓落实的表率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身为检察官,我们要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际工作生活中,我们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严格落实《准则》、《条例》精神,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通过学习,笔者深刻感觉到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更加具体、更加严格、更加实用;对于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广大党员同志“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也将起到不可磨灭的促进作用。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既要勇于监督别人,更要勇于接受监督,检察干警将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使“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真正成为每个检察干警恪守的职业道德和自觉行动,以人格力量赢得群众信赖,以公平公正办案作风赢得群众满意,让司法更显公正。
篇15:高中语文第二册第二单元作文:中学生应该多读精读名著
全文共 718 字
+ 加入清单哈马绍曾说:决不测量山的高度——除非你已到达顶峰,那时你就知道山有多低。我也说:决不放弃对知识的渴求——除非你已走到生命的尽头,那时你就会知道智慧的路有多长。
人生有过不完的河,读不尽的书。在这个漫长的过程里,我们的生命底色最初是一片洁白,后来经过不同的濡染才变得五彩斑斓。
说到色彩,当然是书最丰富,而书里尤推名着。那里有情深义长的红,那里有风吹梨花的白,那里有青春浪漫的黄,那里有充满沧桑的灰。名着如此丰富多彩,那么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不要读呢?
当然要读。因为名着是人类优秀思想文化的结晶,是人类聪明才智的体现,是先辈留给我们的最宝贵的财富,。从中我们可以汲取的知识,可以开拓广阔的视野。从名着中,我们能够感受到古人对生命的评价及感受。
《繁星春水》使人文雅,《三国演义》让人明智,《上下五千年》促人振奋。名着集诗史事于一身,称得上书中皇后。
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由此可以推知,如果你放弃了阅读名着,那你就失掉了许多高尚的朋友。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阅读名着。从名着中他们陶养了精神,熏染了情操。从《水浒传》到《红楼梦》,从《西游记》到《三国演义》,从《白色沉淀》到《雾都孤儿》,无不透露着社会发展的气息,无不气彰显着人类追求的脚步。
名着是一种精神催化剂,在化学变化的始终,都毫发无伤。作为一种精神,它被一代又一代人的秉承着,传递着,无论社会如何变迁,它的价值都在不同的时代闪耀着夺目的光芒。
路漫漫其悠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知识没有终点,智慧也没有尽头,而人却只有短暂的一生。为了让这短暂的一生绽放出灼人的光彩,请于现时执着于对精神的渴求,相信名着会给你丰厚的滋养。
篇16: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全文共 1174 字
+ 加入清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篇17:20岁的你,至少应该知道你想要什么
全文共 861 字
+ 加入清单最近在看一本名叫《20多岁的你,拿什么和别人拉开距离》的书,是的,按照人的平均年龄80岁来算,20岁的我们,已经过了人生的四分之一,20岁的你,正是奋斗的开始。
每个人都先要与众不同,每个人都想得到伯乐的赏识,但前提是你自己得是一匹千里马啊,人们说了这样一句话,每一个光鲜亮丽的人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痛苦。这痛苦,或许是别人苦苦熬过的孤单的岁月,也或许是起早贪黑没日没夜努力工作的结果。但你凭什么只羡慕别人过着看似富裕没有烦恼的生活。
陈欧说:你只看到了我的泪水,却没看到我的汗水。你否定我的现在,我决定我的将来。是的,你凭什么因为别人一句话否定了自己的将来,别忘了,那是你的未来,别人决定不了,也替代不了,当然,你也不能把别人的现在复制成你的未来。
非常喜欢这句话:指路的是别人,走路的是自己。在我们一路走来,从小学到高中,有很多很多的人都在指着所谓的为我们好的道路,但是我觉得,在道德允许的范围内,每条道路都是值得我们去追寻的,但前提是,你必须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如果说,20岁的你,还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那么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的考虑以下了,先定它一个目标,万一实现了呢?这句话的前提是不是你也首先得有一个目标呢?我有一个同学,他是属于那种特别不独立的类型,做什么都要依靠别人,自己害怕做任何决定,可我想说,他都23的人了,是一个独立的成年的个体,没有人可以为他做一辈子的决定,别人做的决定也不一定是最适合他的,你说是吧?
20多岁的你,如果真的真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话,那就多读书吧,学习是对你一辈子有益的东西,古人就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当你读的书多了,你自然就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了,还有就是,你学的东西多了,想要的生活也就接踵而至了,因为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你根本就不知道机会什么时候会降临到你的头上,希望你不要辜负20岁美好的时光,不要等错过机会才后悔当初你应该怎样怎样。
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愿20岁的你,在享受美好年纪的同时,不忘学习,时刻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不断为之奋斗!
篇18:第四、对照焦裕禄精神,我们应该怎么做?
全文共 1794 字
+ 加入清单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讲话的通知》、《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学深悟透、落到实处,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党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为此,我们必须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实际,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
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为各项工作确立一个较高标准的要求,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感。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要自觉担当起责任,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要确立较高标准,始终贯彻整风精神,聚焦“四风”,有针对性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讲认真动真格,通过改进作风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不达标准不交账。要严格按标准检验活动成效,把是否做到言行一致、解决问题,作为党员、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实践载体,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的要求,永远保持共产党人崇高精神境界。要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道德情操,学习焦裕禄同志的事迹和言论,从中把握党的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把握改进作风的重点。要把焦裕禄精神作为一面镜子,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促进党员、干部向焦裕禄同志看齐,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三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对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的要求,始终坚持领导带头、层层示范。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以一个普通党员身份摆进去,每个环节、每个方面都示范到位。要做到抓作风建设返璞归真、固本培元,真正触及党性。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要下决心减少应酬,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要实实在在做人做事,坚决不搞“假大空”。要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慎独慎初慎微,做到防微杜渐。
四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指导原则,确保每个层级每个单位活动取得实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要整合好资源,使各种因素同向着力、相互协调。要把握好节律,有先有后、适当压茬。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开门听取意见、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制度。要严格督导把关,突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跟踪督查落实情况。要既见物又见人,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五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特点规律和县域治理特点规律,把开展活动同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的要求,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能力;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以改革促进发展潜力转化为发展优势;与富民利民结合起来,持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与加强基层基础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有人说,如果每一个县委书记都像焦裕禄那样,我们的祖国会更加繁荣富强;如果我们每一个公务人员都像焦裕禄那样,我们的人民会更加幸福安康;如果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像焦裕禄那样,我们的党旗会更加辉煌鲜亮。
那么,我也想说:如果我们学校的每一位党员、干部、老师、学生,都能够以焦裕禄精神为旗帜、为镜子、为标尺,在对比参照中不断深刻反省,在扪心自问中不断深入思考,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以胸怀百年、勇立潮头的气魄,以苦干实干、分秒必争的干劲,去持续推进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我相信,一个朝气蓬勃、充满活力,具有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衡阳师范学院就一定会矗立在中国大地上、矗立在世人面前。同样,如果我们音乐系的每一位领导、老师、同学都能够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对照“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从我们自身做起,从我们身边做起,着力抓好党员党风、干部作风、教师教风、学生学风的建设,我们音乐系的明天一定更加灿烂美好!
篇19:高一作文:人生应该怎样选择
全文共 732 字
+ 加入清单选择就像是人位于一个岔路口,走哪条路都要靠他自己的决策。
中学生会在“文科”与“理科”间抉择。大学生会在“深造”与“就业”里徘徊。成年人会在“现实”与“梦想”中踌躇,会在“家庭”与“事业”中摆荡。有些人能够明智地作出决定,但也有些人在犹豫间错过了青春,甚至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这种遇事犹豫不定,迟疑不决的现象,被称之为“布里丹效应”。这个故事来自于法国哲学家布里丹,他养了一头小毛驴,每天他都会向附近的农民订购一对草料来喂养这头小毛驴。有一天,这位农民为了对这位老主顾表示感谢,特别多送了一对堆草料给他,于是仓库里有了两堆草料。这下毛驴可烦恼了,因为眼前这两堆草料距离完全相等,数量一样,鲜美可口程度也一样。毛驴拥有绝对选择的自由,它左看看,右瞧瞧,不知道选哪一堆草料才好。于是这头可怜的毛驴不断地在两堆草料中来回走动,在无所适从的情况下,最后毛驴竟然活活饿死了。
在生活中,没给人难免会遇到像毛驴这样——难以选择的时候。这对于意志坚强,有清楚目标的人或许不会为此而烦恼,但对于那些谨小慎微,优柔寡断的人实在是种折磨和考验。人生难免会遭逢重大的决策选择;人生难免会在鱼与熊掌间举棋不定;难免会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前到底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而迷茫。
对于人生面临的选择,有的人没有把握时机,错失了良机;有的人,勇敢向前迈进,一句成就功名;也有的人因为向前而失去了原有的一切;但是人生本来就是一个得与失的过程,如果你在选择前举棋不定或者是你没有勇气向前迈进,那么你就等于是你放弃了机会,放弃了你最初的梦想。向前迈进一步,做个决定,这不是一个在瞬间就可以完成的动作吗?这有何难。也许,你会因为这个举动而改变了你的前程,该变了你的一生。即使失败了,那你也会看到人生另一种新风景。
篇20:高中语文第二册第二单元作文:中学生应该怎样阅读名著
全文共 2789 字
+ 加入清单一、让学生追逐“400万”的理想
阅读是语文教学的重点。究竟为什么要阅读?弄清了阅读的意义才能开展有意义的阅读教学。新课程标准认为,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它告诉我们,阅读本身并不是目的,它的目标是有益于人的发展。既然如此,死抱课文以对付考试为目的的阅读是狭隘的,是不利于学生发展的,阅读必须向课外拓展。新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每学年阅读两三部名著”,九年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 400 万字。 余蕾老师也曾撰文《 400 万,你拥有吗?》呼吁语文教学重视课外阅读,并且指出“拥有 400 万,你的知识储备才能勉强达到‘小康,要想成为知识的‘富翁,你还得不断扩大阅读量”。因此,引导学生有计划地阅读一批名著,应该是初中语文教学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此,大胆给学生松绑,不是布置可做可不做的作业捆绑学生,而是鼓励学生广泛阅读各类书籍,放手让学生在阅读天地里自由徜徉。通过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来刺激学生大量接收信息,促使他们与文本及作者形成对话,逐步增强阅读兴趣,并特别提倡在老师的引导下多读名著,达到并超过400万的目标。
二、让学生独立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
在阅读的过程中,还给学生更多自由阅读的权利,放手让学生独立地与文本展开对话,去理解,去表达。不必担心学生“读不懂”或者“读不透”而硬要插上一手,如果设计几个问题乃至出几个考题来“指导阅读”,势必冰消学生领略名著风采的热情。要让学生自己去进行阅读实践,自己去感受、思考,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从中得到营养。在历时一个月的单本阅读中,我只提了一个希望:每周就你所看的内容选择感触最深的一点,写作一篇读书心得贴在书的相应位置,交给我看一看。那是因为我相信在进入名著之后学生会有自己的惊喜与发现,他会睁大双眼在其中捕捉、感受,他会转动大脑边读边领悟、评价。他可能会为名著的博大精深而叹服,也可能因被其中某一个局部深深吸引而久久驻足。他也许思考得很深,也许只是一点点真切的感觉而已,但是必定每一个读进去的人都会有话可说,有东西可写。记录下这些最真最深的点滴感受,并贴在自己的书上,想想若干年后仍然可以由此回望自己的读书生涯,应是件轻松愉快且富有意义的事情。
事实如此,学生乐此不疲,就连作文最困难的学生也可以发表自己对名著的看法。“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一本书在不同学生眼里本有不同意义,每周一次的读书心得写作,又自然地利用阅读期待、阅读反思等环节,激发了学生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的热情。在这些“粘贴式读书心得”里,学生充分展示着自己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使名著的阅读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局面。
他们与作者对话。读《呼啸山庄》,“你究竟要在这本书里向我们展示什么?你究竟要表现什么?是爱情还是背叛?”读《红字》,“谁才是真正的罪犯?我想,似乎每一个人都是罪人,其实每个人又都是受害者。”读《巴黎圣母院》,“我以为,人的美外表占 30% ,内心占 70% 。”读《千年一叹》,“我最大的愿望,是遍历中东沿线,与你 秋雨先生,形成更强烈的共鸣”;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到底是怎样炼成的?靠的是永不放弃!精神不倒,信念永存……”
他们与人物对话。读《童年》,有《我与阿辽沙比童年》;读《骆驼祥子》,有《我要对祥子说》,“我似乎看到你眼中有一道复杂的光在跳动,把你心中正翻腾着的委屈、惊疑、困惑、感激全都照亮,两行泪水沿着你的脸颊无声的流淌……”读《哈姆雷特》,有《给哈姆雷特的一封信 冤冤相报何时了》“你将继承王位,与奥菲利娅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一切尽在你复仇与不复仇之间。”三读《复活》诞生三封信 《致玛丝洛娃》《致法官》《致聂赫留朵夫》;读《安娜?卡列尼娜》,出现“痛苦可以弥补,生命却不能重来”的吊挽……
他们自然地将名著的阅读与课文的学习结合起来。读《麦琪的礼物》,与八年级第二单元的主题结合,感叹这“平凡人之间不平凡的爱”;读《鲁滨孙漂流记》赞美鲁滨孙,分别仿照七年级第四单元《观舞记》和《安塞腰鼓》的句式来写:“假如我是太阳,我要用我耀眼的光芒来焕发人们对鲁滨孙的尊敬;假如我是河流,我要用我流水的声响来渲染人们对鲁滨孙的赞扬;假如我是欢乐,我就把鲁滨孙层层包绕,不让他再度悲伤;假如我是悲伤,我一定远远躲开鲁滨孙,因为我深知我无法占领他的心房……然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一个读者,我只能用我贫乏的文字来抒写对鲁滨孙的的敬意;我只是一个读者,但我愿用我整个的身心去赞美可敬的鲁滨孙 先生!”“看! 一工作起来就发狠了,忘情了,没命了!……使人觉得:在困难的时候只要凭借一种力量就可以支撑;使人觉得:无助的时候用勤劳的双手仍然可以唤醒明天的太阳;使人觉得:狂风暴雨过后天空定然会有美丽的彩虹;使人觉得:勤劳的人是领路人!……好一个鲁滨孙!好一个勤劳的汉子!……”
三、让学生参与多种读书交流活动
为了使阅读成为一种持久的自觉活动,充分肯定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与理解是非常重要的。当一篇篇读书心得得到了老师的赞赏,学生的满足感不言而喻,毫无疑问他们将带着更大的热情投入今后的阅读。除了教师的肯定外,还应创设更多条件使学生有机会在更多人面前展示他的阅读成果,获得更大的成就感和阅读动力,并从中获得更多启发和方法,拓展思维空间,提高阅读质量。萧伯纳曾说:“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交流之后,我们就各有了两种思想。”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学习方法,它本身就是一种碰撞和融合,两种思想交流之后或许可以产生第三种甚至更多思想。由于名著的博大精深和耐人寻味,使得交流在阅读中成为一种必需。为此,我不怕耽误课时,影响教学进度,采用了多种交流形式放手让学生在活动中交流,如撰写读书报告、书本的展台式展览、心得的墙报式展览……其中最精彩的是互动式读书交流会。将一些读书很有心得和成果的同学推向前台,在单位时间内向同学们介绍自己所读的书,讲述对该书的理解和思考,也袒露自己读书的困惑,还必须接受同学们围绕该书的质疑,完成答辩。在这种交流活动中,所有学生的思维都处于积极活跃的状态之中,必将极大地拓展其思维空间,进一步提高阅读质量,并将极大地推动其阅读热情,使名著阅读成为一种时尚,甚至成为一种生活需要。
四、让学生掌握阅读方法、
摘抄法是一种资料性阅读的方法,是一种根据个人喜好与研究,将精美难得的资料摘抄下来分类保存,以供阅读、品味、引用的资料积累方法。摘抄法是重要的读书笔记方法,它的基本形式有:
1语录式摘抄;2 内容提要式摘抄;3. 内容赏析式摘抄;4. 专项研究式摘抄;
5 组合式摘抄;
下面是一张用摘抄法完成的读书卡,我们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作品的类别,采用不同的摘抄法尝试做摘抄读书卡,把自己的阅读收获积累下来,这不仅能为写作提供素材,还能留下你的阅读轨迹和心路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