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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作文作文【汇编20篇】

是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是书陪我度过了许多酸甜苦辣的日子,是书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我读书,我快乐!接下来是开学吧给同学们收集的一些关于关于读书的作文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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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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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读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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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书是好的,多读课外书能让我们受益,收获许多知识。那你的读书方法是什么样的呢?现在就来看看我是怎么读书的吧。

读书是一件轻松、快乐的事。那是我第一次在图书馆看书,那里的书有好多好多,怎么看也看不完。我读的第一本书的名字是《魔堡》,我一连去了几天,才把它看完。后来,我办理了借书卡,我又借阅了好几本。

我打开一本书,就二话不说的开始读了。那里的人物命运遭遇和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我读的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以前,我的作文一直都是良好。可自从我看了书,作文变成了优,不过还有一些地方和部分没有写好。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就把这句融入到了作文中,老师就说我运用的很好,让我继续努力。

我在语文书中读到了“书读百遍,其意自现”。于是,我就把以前读过的书又反复读,发现也挺有意思的。最后我把书中学到的做了个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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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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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拇指姑娘》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穗,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她为了躲避风雨,来到花朵的一片叶子下。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 …… 过了很久,她终于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并且和那个国家的王子结了婚,日子过得非常美满。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很多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种,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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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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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让我印象最深的,非《皇帝的新装》莫属。

这个童话讲的是许多年以前有一位皇帝,他非常喜欢好看的新衣服。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到了衣服上去。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能织出只有智慧的人才能看见的最美丽的衣服,还有凡是不称职和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他们给皇上假装穿上后,叫人来看看皇上的衣服好不好看,可这两个大臣根本什么都没有看见,这两位大臣以为自己不称职,他们不想让人知道,就撒谎说这个衣服很漂亮,于是皇上决定举办一个游车。大家都不想让自己不聪明,于是都说好看。最后终于有一个小孩子指出了这个事情,皇上才恍然大悟。

读完这个童话,我想告诉这位皇帝:人的好坏不在外表,而是在内心,只要是内心善良,就算是衣服再破,人们也会喜欢和爱戴你。你要花时间去管理管理自己国家的军队,不能整天游手好闲,把心思花在这些衣服上面,如果你的国亡了,你还会有这些衣服吗?没有了。所以你要保护你的国家。

最后我想说:“我很佩服说出实话的孩子,他没去掩盖自己的错误,没看见就是没看见不必去掩盖,如果发现错误,要尽力的去改正。

我们要像小男孩学习说实话不要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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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戴小桥全传读书感想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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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来个你讲讲吧!比如:《林晓琪救了我》。故事是这样的:一天,戴小桥和林晓琪在校园里追着哄,他们自己都不知怎么追到马路上了。戴小桥想小便,可是一追竟然都忘了。上课了,是数学课--哇哇老师的课,戴小桥的腿一直在抖,他说这是想小便的表现。林晓琪也想小便,正上课呢,却大哭:“我小便小在裤子上了......哇......”全班同学有的笑得从椅子上摔下来,有的拍桌子,全班乱成一团。哇哇老师的课无法再上下去了,问道:“你刚才下课去哪里了?”哇哇老师就是这样,你小便小在裤子上,也要问到底。老师问他要不要回家换裤子,他说忘记带钥匙了,戴小桥说他家有裤子,老师就批准他回家拿裤子了。戴小桥一出教室,就先奔进学校的厕所,小得好开心啊!总算没有尿在裤子上。他奔到到家门口,才想起来,门钥匙在书包里,就又奔回学校,准备拿了钥匙再回家找裤子。哇哇老师说等他拿裤子回学校时,林晓琪的裤子肯定已经干了。可是,戴小桥回来了,林晓琪的裤子还很潮,并没有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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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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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发展的桥梁;书,也是人类智慧的“长生果”。书,能把我们带到古老的过去,还能把我们带到遥远的未来。他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与人生的真谛。在人的一生中,都要看许许多多、形形色色、不同风味的书,下面我就来写一下我看书的经历吧!

我特别爱看《丁丁当当》系列,有一次我在爸爸的书房里看书,可时间老人走的真快,一转眼就该睡觉了。可我不想睡觉,就拿一个手电筒趴在床上看书。不一会儿,妈妈悄悄地来到我的房间一看,气得火冒三丈地说:“你在干什么,现在不睡觉明天又起不来。”结果被妈妈说了一顿,还被罚站半小时让我面壁思过。一想起来,我的鼻子总会酸

我看了很多书,明白了许多道理。《金奖章》告诉我们:荣誉不是靠“争”得来的,只有踏踏实实地做事,默默地为大家做贡献的人,才配获得荣誉,才最受人尊敬!《没头脑和不高兴》写的是:从小养成好习惯,没有好习惯长大会给工作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给大家带来更大的危害。有问题应该马上就改。《大拇指汤姆》写的是:为人要善良,善良可以给人带来幸福!只有书带着我到浩瀚神秘的知识宇宙遨游,我就非常惬意!

有一次,我用零花钱买了一本特别好看的《查理九世》。我一边上厕所一边看,慢慢的,我越看越入迷,一不小心“咚”地一声,书掉进马桶里了。我左手捏着鼻子,右手把书从马桶里拿出来了,放在水龙头边冲了又冲,看着脏兮兮的书,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

书,像我的`朋友,如我的亲人,似一个伴侣,更是一个老师,是它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是它让我的大脑充满智慧,是它让我的心胸开阔宽广,是它让我的灵魂高尚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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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草房子》读书感想

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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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这本书是曹文轩爷爷写的,书中的主要人物是桑桑,写了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终身难忘的六年的故事。在这六年中他尝遍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咸,发生的事情此起彼伏。在故事中,禿鹤是个善于表现,是个可爱、善良的孩子,杜小康是个乐于分享、聪明的孩子,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是桑桑。桑桑聪明、爱帮助人、善于思考,他在纸月遇到危险时,挺身而出帮助纸月,在秦大奶奶孤独时给秦大奶奶快乐,他在杜小康家一贫如洗的时候做杜小康小摊的第一位客人。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在看故事时感觉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人物一起着急、一起悲伤、一起害怕、一起快乐、一起愤怒,仿佛自己就是故事中的一员。希望我也有桑桑这样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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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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鼹鼠米加是一只像丑小鸭的人,他与哥哥们长相相差很远。皮肤黑,生活日夜颠倒,不喜欢挖掘。幸好他的父亲是个很开明的人,认为他至少还是鼹鼠,应该把他养大。米加碰到了非常穷苦的魔术师咕哩咕,向他学习变魔术。由于他们合作默契,表演非常精彩,成了魔术明星。但它也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可它从不向困难低头,一直做到成功为止。有一次,米加想把树叶变成铁,居然变成了一张纸。但它并没有放弃,变了再变,变了再变。终于,把树叶变成了铁。可我有时遇到困难,还会向它低头。

以后我在生活中,要向米加学习。它聪明,又爱动手,可有些人,聪明是聪明,但懒得做事,动脑不动手,再聪明也没用。米加它的意志力很强,无论遭受多少次失败都不后退,我们也一样,不管多难,只要能坚持不懈,相信自己,再困难的事也会成功。一个小鼹鼠都能坚持不懈地克服重重困难,我们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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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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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的时候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印象深刻得一章是《旱田老师》讲的是校长先生带着巴学园的孩子们去河边的旱田里去学知识。但“老师”只是一个农民,但他知道的可不少,他叫孩子们怎么种田,怎么除草,怎么来杀虫,田里的蛇没有毒的啦等大家都知道,要当老师要有执教资格什么的啦,可这位“老师”没有但他可真是教得很好,小豆豆他们学得也很好,也知道了许多种田的知识。

读完后我感受到了:巴学园的孩子们从小就会种庄稼了啊,在小林先生心中,只要能教给孩子们知识的人,就不用非得要执教资格的了吧。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多学会一点基本的知识,就会对自己和他人都有很大的帮助。也不要在乎有没有执教资格什么的,只要他能交给你知识和对你有用的本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很不错,希望大家也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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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弟子规》读书感悟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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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了《弟子规》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当父母生病的时候,煎好的药汤,我们应该先尝一尝。还要不分昼夜的在病床旁服侍兵种的父母,一刻也不能离开。

“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借人物,及时还。后有急,借不难。”使用别人的物品,必须明确的提出请求,以征得别人的同意。倘若不征求别人的意见就去使用别人的物品,这样的行为就是偷窃。借用别人的东西,用完了要及时归还,这样以后要是有什么急需,再次借用的话就不难了。

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倍皆要。”读书的方法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心要记,眼要看,口要读。对于读书来说这三点都很重要。

当然,《弟子规》的内容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亲爱的同学们,希望你们也和我一样,加入到诵读国学经典的活动中来,让我们把经典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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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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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朝夕拾》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迅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不折磨够就不甘心。

如果别人犯了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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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年级读书的快乐的话题作文题目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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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大诗人写得不无道理,看课外书可以让人了解更多东西,文化知识也能逐渐增长。 "Reading through thousands of volumes, writing as a god." Du Fus poet wrote unreasonable.Can gradually grow.

记得有一次运动会,晚上没作业,回到家,我就去书房看书,书房里的书各种各样,每本都整整齐齐得排列着。忽然我发现一本冒险的书,就从它看起吧!书里讲起一个小男孩带着一只小狗和他伙伴去找一条九尾猫,看到这我觉得他们一定会遇到很多麻烦,于是我就越看越感兴趣,根本停不下来!

“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哪!”听到妈妈在房门外传来,“我儿子看书看到废寝忘食了!”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原来我还没吃晚饭呢,于是赶紧跑去吃晚饭,因为吃晚饭的时候心里一直想着书上的情节,所以三下五除二就把晚饭吃完了,接着又飞奔到书房去看书了,一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我才在妈妈的催促下准备睡觉。躺着床上,我脑海里还在回味故事书上的场景

又是一个周末,作业完成之后妈妈带我去图书馆借了几本书,都是学校要求必读的书,其中我对《王子与贫儿》这本书特别好奇,所以首先挑了这本书开始看了,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外表和王子长得一模一样的贫儿,有一次无意中和王子一起玩耍,他们觉得互换衣服挺有趣的,两人就各自穿上了对方的衣服,正因为这样两个人的命运也发生了“乾坤大挪移”,王子被人误认为是贫儿,贫儿反被人们认为是王子王子经历了重重难关,终于和贫儿相遇,才把衣服对换过来,恢复了王子的身份。

看了这两本书之后,我慢慢对读书有了兴趣,记得刘向说过:“书尤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但是看书要选对书,要选择增长知识的书,比如四大名著:《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这些书看了可以大概了解一些历史背景,人物特点等等,我们有时间的话,还是要读的,但是不能沉迷于看一些未成年人不该看的书:比如言情书、游戏书之类的,否则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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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5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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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本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时,被官府缉拿,幸好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来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在上梁山之前,宋江为了自己的心腹兄弟,私放晁盖。怕事情暴露,杀死阎婆惜。从这些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宋江是一个仗义的英雄。那么上梁山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首领,他领导梁山兄弟的几次战役,都充分显示了他的指挥和组织才能。而在受招安之后,他把梁山的堂名由原来的“替天行道”改为“顺天护国”,他就变成了一个国家的忠臣。这是一个国家的忠臣才有的行为。我们应该像宋江一样,做一个仗义的朋友,做一个爱国的人民。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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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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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本名周樟寿,后更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省绍兴市乌程县人,当代中国杰出的工人阶级作家、教育家和革命英雄。著作不计其数。

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他的《朝花夕拾》。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住我的是它的小说名字。《朝花夕拾》,正非以它极具特色的名称一样,这部广为流传的绝世佳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出的。“朝花夕拾”字面意思非常好了解:早晨绽开的花束由于晨熙看起来更为柔嫩,到夕阳余晖时去采收,失去刚绽放时的娇艳欲滴与芬菲,夕阳的直射却使它增添了一丝丝韵味,那若有若无的芳香在风的导送下,令人心潮澎湃。另一层含意便是:年纪大了,再回味无穷起儿时的点点滴滴,心里依然会有当时的味儿,要来还别有滋味。好像在尝一道菜式,细细地咬合,品味幼时时童确实味儿,留到心中,渐渐地漾开。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如同在品味一杯素雅的茶,逐渐很有可能会感觉平淡无奇,但回味无穷后唇齿之间都缭绕着香味。

如《二十四孝图》中这些“孝子贤孙”的事。他觉得二十四孝图关键目的是传扬封建社会的孝心。他从自身钟头阅读文章《二十四孝图》的体会下手,关键描绘了在他自己在阅读文章“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2个小故事时需造成的明显抵触。

爸爸得病就诊的事。研读出来并并不是仅有小故事那么简易,大量的是想通过小故事来揭秘社会发展,揭露出那般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发展,他期待根据那样的方法来使大家保持清醒。

立在那样的一个和平时期去看抗战时期的鲁迅先生,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认为这书里充斥着无可奈何。就算是立在那个时候的视角去看,也会有一种低沉的不适感。

就算那样,鲁迅先生却沒有舍弃,从《朝花夕拾》我看到大量的是信念。一种相信着我国可以站起来的信念。回忆以往,或许会出现这些恶象,会出现这些在封建道德中挣脱的大家,但这一切必定会以往,在那般的时期写下那般书的人必然拥有坚定不移的信念。

和平时期的大家也必须那样一种信念。人,只需有一种信念,有一定的追求完美,哪些艰难都能承受,哪些自然环境也都能融入。

《朝花夕拾》所带来我的启发许多,期待它也可以带来别人大量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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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真让我着迷初一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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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只是有时我没时间读,要是读起来,可是废寝忘食地读呢!

记得有一次,完成家庭作业已经很晚了,上床后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打开台灯,蹑手蹑脚地从书架上找到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水孩子》,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所打动,一口气把《水孩子》又读了一遍,当我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故事像演电影一样,一幕幕在我脑中划过。当我回过神来,才想起了是该休息的时候了,再一看表,啊呀!凌晨1点了,我才发觉,我已经读了近四个小时,我依依不舍地放下图书,关上台灯,盖上被子睡觉了。

还有一次,我和我妈妈去图书馆看书,妈妈强调多读书,多读好书,我愉快地答应了,我在“花丛”中穿过,眼睛一亮,我看中了一本名叫《达·芬奇密码》的书,我打开一看,原来是我最爱看的侦探小说啊!我坐在地板上看,一页、两页……我聚精会神地看着,似乎感觉周围空无一人,直到听见妈妈在喊我,我才回过神来,我祈求妈妈给我买下这本书,妈妈说:“家有藏书赶快读,先把前两天买的读完再买。”我虽然有些不高兴,也有些遗憾,但觉得妈妈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算了,我还是下次再来买吧!

我爱读书,我爱读好书,读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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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伴我行优秀作文600字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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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们每一个人所需要的,就与吃饭睡觉一样。可是有些人厌恶读书,认为读书十分枯燥无味,而我却认为读书可以给我带来乐趣。

书好象是一位懂得许多知识、有许多经验的智者,可以从她的谈吐中学到各种知识,这倒应验作家歌德的一句名言:“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书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有用的知识,她在各个方面还是我们有用的向导,如果我在学习上遇到难题,便可以去请教工具书;如果我在生活上遇上麻烦,可以去请有关生活方面的书来帮忙......读书还可以交流作者与读者的感情。作者在写一本书时都会将自己的感情融入到文章中去,读者读到他的书时,便可以感受到作者的喜怒哀乐。

读不同的书给人的感受都不一样。读历史书能让人回到那遥远的过去,了解各种各样古代的事情;读小说能让人变成书中的主人公,去亲身体验一下主人公的经历;读科幻书能让人置身于新奇的幻想世界;读科普书能让那些复杂而深奥的科学原理通过图片与文字展现在你面前......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作家房龙所写的《人类的故事》。这本书图文并茂,里面有367幅世界名画和60多幅经典照片,介绍了人类历的各种大事,有罗马兴衰、埃及女王、希腊与波斯之战、十字军东征、一次世界大战......等等。

我们一家人中,不仅我一个人爱读书,爸爸妈妈也都很爱读书。有一次,我们一家三口都在家中,我在全神贯注地读课外读物,爸爸正在津津有味地读一本小说,妈妈把切好的肉放在锅里烧,趁肉没熟,自己去看看书,不知过了多久,妈妈闻到了一股糊味,大叫一声:“肉糊了!”,来到厨房,发现肉已经黑糊糊的了,我笑着说:“看来咱们啃书本的味儿比吃肉还香!”大家都笑了。

说到读书,我想起一个笑话:有一个人到图书馆去还书,图书管理员发现他的书又破又烂,便问:“为什么你的书破成这样?”那个人答道:“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管理员又问:“为什么这两页不见了?”那个人又答道:“高尔基说过,‘看一本书就象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这两页我吃了。”——我们读书可不能象他这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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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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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永远也忘不掉的信念。最近,我读了一本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书——《狼王梦》。这本书,带我走进了美妙的动物世界,置身其中,仿佛和一只只动物进行了一次心与心的交流,使我受益匪浅。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故事,分别是《狼王梦》和《狼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狼种》。

《狼种》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只非常优秀的猎犬大灰,可是川妮却以貌取人,认为大灰是一条恶狗。事实证明,它的所作所为都体现了对主人的忠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能以貌取人,内心的美才是最美的。

大灰对同伴和主人的忠诚,不是轻易就能做到的。有些人一旦遇到危险就推给同伴,自己却逃之夭夭。这样的人,连一条狗都不如。如果每个人都和大灰一样,那么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狼王梦》真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地读读这本书,和我一起分享关于大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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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昆虫记》读书感想小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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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

我特别喜欢书中的语言,比如他在介绍蝈蝈时这样写着“这种昆虫非常漂亮,浑身嫩绿,侧面有两条淡白色的丝带,身材优美,苗条匀称,两片大翼轻盈如纱。”优美的语言刻画出蝈蝈可爱的样子。

这本书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昆虫世界的大门。读了昆虫记,我增加了观察昆虫,认识昆虫的兴趣,在公园里、小区的草地里、树枝中寻找昆虫,观察了蝉、蜘蛛、蚱蜢等几种小昆虫,观察后再对照书里的介绍进一步了解它,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这本《昆虫记》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昆虫的大千世界,更感受到了法布尔追求真理、探索研究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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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学会读书话题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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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回忆起自己丰富多彩的童年时,总是觉得烦恼要比快乐多,而快乐比烦恼短暂,是甜与苦的交融,是快乐与烦恼的交织,才慢慢打开了我成长的片段。

书,是我最喜欢的物品,一看到书,我的眼睛就变得闪闪发亮,似乎比金子还亮,我就会抵挡不了书的诱惑,拿起它津津有味地品读起来。

其实,爱上书是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以前,我不爱看书,甚至一见到书就晕头转向,好象有许多小星星在围着我转,父母给我买的书,我动也不动,好象不是我的,慢慢的这些书就成了没用的废品,那些漫画书更是让我反感不已。

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图书馆,对我说:“夏滢,妈妈有事先走了,你就在这等我。”说完,便急匆匆地走了。看着妈妈远走的身影,心理充满了对妈妈的埋怨,同时又有一些无奈,只好慢慢地等喽。我坐在椅子上,尽量耐心地等,可时间过得好慢。我抬起头,看见一只鸟在鸣叫,那悲伤、缓慢的音调好象在可怜我似的。我终于忍不住了,站起来动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简直是一片书的海洋。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桌上看书,有的趴在地上看书,似乎没事做、无聊的就只有我了。无奈之下,只好随手抽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翻起来,看着看着,我入了迷,知道了木头为什么会浮在水中,知道了蜜蜂为什么叮了人,就会乘鹤西去……真没想到,一本毫不起眼的书会有这么多的知识,我贪婪地“啃”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直到妈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书,书也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成了与我朝夕相处的好朋友。一次,爸爸考我:“蜗牛有多少颗牙齿?”我脱口而出:“牙齿可多了,有100多颗,是牙齿最多的动物之一了!”我说完后,连自己也不敢相信,要是以前,我非抓破头皮也想不出来。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书——谢谢你,是你让我拥有了许许多多的知识,是你让我那枯乏无味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谢谢你,我的好朋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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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年级读书的乐趣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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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育我们的婴儿教育书,父母讲的故事书,哑哑学语时的识字书,学龄前的连环画,上学时的课本,课外的各种散文、科普书、历史书和国内外的名著……在我的成长生活中一缕书香始终伴着我前行。 Feed our infant education book, the storybook that parents tell, the literacy books of dumb learning, the comic comic before school, the textbooks in school, the various extra -curricular classroomsProse, popular science books, historical books, and masterpieces at home and abroad ... A ray of scent of books in my growth always accompanied me.

书中的滋味多种多样,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爱、恨、情、仇。这一份份滋味令我在书的世界流连忘返。

在我记忆的最深处,一本书始终令我挥之不去,那就是—《安徒生童话》。每当我拿起它时脑海中便会出现:可怜的卖火柴小女孩的叫卖声,拇指姑娘向往光明的自由的眼神,海的女儿勇敢地走向大海,化为水中的泡沫,艾丽莎兄妹间的亲情……安徒生童话里的人物都有勇敢、勤劳、坚强的毅力,还有牺牲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决心。他教会了我面对世事无常的生活要像安徒生童话里的人物一样,微笑着面对。

上学后我爱上了自传体小说,在其中我结识到了知音《城南旧事》。那是20年代,林海英和家人来到了北京城南,结识了一个个人。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我也会和她一起潸然泪下。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她看着一个个人离她远去,渐渐长大;她跟着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铃,缓缓离开的人,缓缓流逝的岁月长大。我知道了人会长大,会经历离别,有离开才会有收获,所以我现在要珍惜时光,使我也受益匪浅。

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如饥似渴地阅读中,使我的语文成绩突飞猛进,使我的课外知识丰富多彩,使我更热爱生活,使我更热爱社会,热爱这个世界。

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在一缕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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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新我的读书趣事的满分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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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警句一直在伴我成长。读书可增长才干,了解更多文化。读书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享受。读书真让我着迷。 Book is the ladder of human progress.This famous saying has been growing with me.Reading can grow talents and understand more culture.Reading is a kind of fun, and it is also a kind of enjoyment.Reading really fascinated me.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母亲就给我买一些图画书,让我看,那时小,不认识文字,母亲都给我讲故事,听得我如痴如醉。常常缠着妈妈不让她做饭,也要给我讲。

×书可以让你战胜胆小,在上小学的时候,母亲只要一去莫旗就要给我带一本书回来。一天,天阴得黑沉沉的乌云密布。电闪雷鸣,我独自一个人呆在那空荡的房间里,是书陪我度过的,读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看的陶醉在其中,有如和鲁滨孙一样,生活在荒岛上。看鲁滨孙用大粗木头钉院子时,我不由得也和他一样使劲,手舞足蹈。唉,唉,你干嘛呢?没害怕呀,咋不上你二大爷家。妈妈叫道,我没听见那淘气的弟弟用手捂住了我看的文字。这时,我才意识到他们回来了。便和妈妈说:妈这书可有意思了。就连我早晨起床时也要看一页书。

到了中学,学习时间忙了,读书少了,但我们的语文老师说:时间有,就怕你不会挤。还给我们讲,他有多爱看书。再次激起我爱书、读高尔基的童年,冰心的繁星

春水有如品尝着一道美味佳肴,读到我欣赏的书就多读几遍,摇头晃脑在那里品,嘴还有劲的弹着。为了把这本书看完,一天的中午和晚上都没吃饭,但并没有感觉到饿。

×书能遨游各地景观名胜,感觉各种写作风采真可谓读书万卷,行万里路。读书可享受快乐,体会写作手法。

从小学到中学读书一直让我着迷,甚至可以不吃饭,他能帮我战胜胆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多了,写出的文章自然就好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肯挤,总会有的。多读书,读书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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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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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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