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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作文作文【精选20篇】

是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是书陪我度过了许多酸甜苦辣的日子,是书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我读书,我快乐!接下来是开学吧给同学们收集的一些关于关于读书的作文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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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读书的作文650字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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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天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三毛

小时候,睡前总要在妈妈陪伴下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亦或是《唐诗三百首》,每晚都是在听故事中逐渐睡去的。后来就自己翻,两本童话书早已被我翻烂。古诗有点枯燥无味,大字不识几个,更读不懂诗人高尚复杂的情怀,所以还是看的童话寓言故事书多。其实最喜欢的还是那些有趣、好看的图片,也跟着拼音大概了解了那些精彩离奇的故事。真正意义上接触到文学书,应该是小学三年级所读的少儿版《西游记》,那语言有趣生动,故事好不精彩!你看那潇洒狂傲的孙悟空,大闹天宫又棒打妖怪,多么霸气!而后又读了一些散文集,虽不能品出什么韵调,但觉得文字极美。

再后来读了更多的书之后,悟出书的好来。读国内外名著,书中那些爱恨情仇令人懵懂难解,又不自觉地潸然泪下;品林清玄先生的散文,描摹其语言意境,试图仿到片缕灵魄;读许多获奖小说,了解了社会百态,学到不少人生道理。

到了五年级,我疯狂迷恋国外魔幻、科幻、悬疑巨著,常是茶饭不思,夜不能寐,被其浩大的世界观人文风格所震撼;被其大气磅礴,使人惊叹的情节所吸引。紧张刺激的情节,潸然泪下的感情,充斥在我的脑海里。每日时常回味,忽然红了眼眶,又或是停在某处细细思索……在期间了解到许多学术性知识,同时它们也成为我平日里的主要谈资。

上初中后,我真正热爱的是独具国韵国风的真挚文字。读了余光中先生的《乡愁》后,在好奇心驱使下进一步了解他的“酒入豪肠,七分化作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彻底爱上了诗韵文风;读杨绛先生、巴金、冰心的作品,读余秋雨先生《文化苦旅》,读余华的《活着》,读朱自清的《背影》……那些质朴动人的文字,触动着我的心灵。

书合,不止回甘。文字积累多了,就不自觉地渗到平日的作文里了,虽说不上佳词妙句,也可把平白无华的叙述转换成有声有色的画面,融入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因此作文屡屡得高分。

书籍,洗涤了我的灵魂,给了我别致的心境,使我的谈吐举止中总有一种不一样的韵味。我愿意永远与书为伴,成为一名飘着书香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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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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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不可缺少的亲密伙伴。在我看来,书正如莎士比亚所言:“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从爸妈给我订阅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每当手上有新书时,我会抱着新书,如饥似渴得像一匹恶狼,一页、二页,不停地啃下去,如痴如醉。我曾经多次一个人关在家里,静静的沉浸于书的海洋,在那里遨游、徜徉、流连忘返,每当闹钟响起,抬头一看,已经读了大半天。

有时,书中精彩的情节,常常让我废寝忘食。当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得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着欣喜的欢笑表情;读到悲伤时,我会气得直跺脚,接着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吧嗒吧嗒”的落下来;读到幽默时,我会开怀大笑。

读书,常常正当我读的津津有味时,连妈妈叫我吃饭也不知道,因此,妈妈经常大吼一声“吃饭去!”

像我这样,一见到书就迫不及待地去读,在同龄的孩子中恐怕少见。我读书的速度很快,一本书有时两三天就读完了,甚至一天也能读一本,因此,我家的书柜装满了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正因如此,我的作文在班里名列前茅,经常受到老师的鼓励和同学的羡慕,还有20多篇作文在全国刊物发表。但我认为这还不算优秀,因为知识是无穷的,学习是不断积累知识的过程。

书陪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放飞梦想的翅膀。我爱读书,我愿做一名可爱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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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史慧萍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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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写的童话,名叫【拇指姑娘】。

文中讲了一对夫妇非常渴望有一个孩子,终于,巫婆给了她们一颗麦粒,使她们有了一个拇指大的小姑娘,取名叫拇指姑娘。

她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着,有一天,她被一只丑陋的癞蛤蟆带走,逼迫她嫁给他的儿子,她被一群可爱的鱼儿救了,之后她遇到了一只田鼠,田鼠让她嫁给鼹鼠,她不想嫁给鼹鼠,她更不想和鼹鼠在黑暗的地下生活。在这期间,她救活了一只快要冻死的小燕子。小燕子为了报答她,把她带到了南方,见到了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小男人。后来,她们结婚了。

从此以后,她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拇指姑娘的遭遇十分曲折,她历经千辛万苦、种.种磨难,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这幸福源自于善心,她友善地救活了冻僵的小燕子,因此,才会有燕子的帮助,逃到南方。

从拇指姑娘的故事中,我们可以明白;心存善心、乐于助人的人,终究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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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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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拇指姑娘》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穗,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她为了躲避风雨,来到花朵的一片叶子下。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 …… 过了很久,她终于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并且和那个国家的王子结了婚,日子过得非常美满。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很多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种,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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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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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是由美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荒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它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了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判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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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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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苏菲世界》的朋友一定会这样认为:它是一本简单而又深奥的小说。它曾经一度地使我拿起,一度地使我放下,它一会使我兴趣十足,一会又使我失去耐心,我便在这矛盾中断断续续地读完了整本书。

14岁少女苏菲收到的陌生来信带她走进了一个她几乎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引导她的思维走进了人类更深、更本质的思考。

这本书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解释了世界和大自然等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们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本来我认为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文中的苏菲她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致使她走上了通往解开世界谜团和哲学的大门。并且,苏菲她还具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一点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只有有了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才有机会去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书中的一段话令我记忆深刻:世界就像魔术师变出的白兔,人类生活在白兔皮毛的最深处,把所有一切都当作理所当然,而哲学家们都是充满好奇心的孩子,他们不断攀登白兔的毛发,目的是为了看清魔术师的真面目,也就是看清世界,看清人生的意义。《苏菲的世界》一书使我觉得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探索,大自然的秘密使永远也揭不完的,从前的哲学家为我们解开了不少世界之谜,使后人变得聪明起来;我们不也应该向他们学习,运用哲学的观点揭开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奥秘,也为我们后人做一点事吗?

《苏菲的世界》就是一部深入浅出的人类哲学史。它不仅能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对生命的敬仰与赞叹、对人生意义的关心与好奇,而且也为每一个人的成长——使生命从混沌走向智慧、由困惑而进入觉悟之境,挂起了一盏盏明亮的桅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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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秦佳怡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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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本《皮皮鲁传》。还是老师推荐的呢!果然很好看。

里面介绍了主人公皮皮鲁由于太调皮,用好多的二踢脚做成炮弹,把自己送上了天。然后呢,又在天上改变了地球的时钟。结果回到地球以后,发现人们的生活全乱套了,原因都是自己太调皮引起的。皮皮鲁有了很大的内疚感。决定用自己的行动去弥补过失。可是他却由此开始了很多的奇遇。比如奇特的运动会,尽然是比赛磕瓜子。最后皮皮鲁明白了,原来人们都是在梦游啊!

最后皮皮鲁经过努力终于让地球恢复了正常。这可是我读过的想象力最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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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弟子规》读书感悟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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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前,我和其他小朋友们就一起诵读过《弟子规》很长一段时间,那时候的我是“多了记性,少了悟性”:我虽然把它全背完,但是却并不知其义。妈妈告诉我这是中国传统的文化,需要我们去传承的,《弟子规》就是这样一个载体。

上了小学,我又开始重读《弟子规》,我渐渐感悟了它的涵义,真是受益非浅。妈妈说现在的我是“多了悟性,少了记性”:从书中让我知道原来做人也有许多规则,想做一个受人敬重的人就得有规矩、有礼貌、尊老爱幼、守信用......我们传承的不仅仅是文化,传统美德也需要我们传承。

《弟子规》不仅是古代圣贤的智慧结晶,它还是我人生的启蒙老师。它以无尽的思想光辉指引我在茫茫的历史长河中前进,鞭策自己的行为准则有了尺度、增进了自己为人处世能力。其中包括“孝、悌、礼、仁、忠”等。它还教了我一些学习方法,“不但要认真学,还要实践”,这样才能真正地读好书,使我成为有用之才。

读《弟子规》的同时,我衡量一下自己的品行,确实还有一定的差距。我想一个人活着就要讲点道德,有品位,这才会赢得别人的赏识。今后我还会深入内心地反复诵读《弟子规》,从中学会做人处事的道理,真正孕育出正人君子的品行,提升自己的修养,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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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的快乐小学生满分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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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执书卷,倚窗前,月色如水照无眠。沐浴在书香中,内心如月光那般平静。读书,真好!

犹记得,儿时的我,总喜欢捧着一本书坐在院里的篱笆下,映着月光咿咿呀呀地读。虽然不识几个字,但总能从书中读出些韵味来。这个时候,妈妈总会把我抱到怀里,一字一句地慢慢读给我听。书中的内容,有活泼可爱的小鹿斑比,有美丽的白雪公主,还有替父从军的木兰。依偎在母亲温暖的臂弯里,嗅着母亲身上淡淡的发香,几乎每次,我总会在轻轻的读书声中悄然睡去。梦里,我和小鹿斑比一起玩耍,和木兰一起上阵打仗书,充满了我童年的梦。读书,真好!

长大以后,我与书更是亲密无间。与书为伴,我体验了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尚,品味了易安“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怎一个愁字了得”的凄苦,感慨杜甫“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的一生飘零,咀嚼冰心委婉深邃的小诗,体会巴金睿智而深刻的书卷,畅想林语堂清新脱俗的随笔在书香中,我渐渐成长,书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益友。读书,真好!

现在,书早已走入了我的内心深处,当我劳累了一天,躺在床上,书便打破国界,领我到巴黎圣母院参观,使我的心情得以放松;当我考试失利颓废沮丧时,书就会穿越时空,使我的心灵与孔子对话,使我的遐思与陶潜相鸣;当我欲将手中的纸屑随意丢弃时,书就会搜索现代,分析各国的环境形式令我眼界大开,当我做任何一件事时,书的身影总会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引导我走向成功的彼岸。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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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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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承恩的《西游记》向读者展示了一个烂漫多彩的神魔天下,作者丰富的想象、精彩的描述让人们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必须是社会现象的反应,作为四大名著的《西游记》也不例外。正如鲁迅老师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西游记》“嘲讽揶揄则取其时世态,加以虚耗形貌”。又说:“作者禀性,‘复善谐剧’,故虽述幻化恍忽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情面,精魅亦通调皮。”简直云云。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天下,我们随处可以看到实际社会的投影。

而作者对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立场也颇可玩味,在《西游记》中,的确找不出一个称职的天子;至于昏聩无能的玉皇大帝、宠任魔鬼的车迟国国王、要将小儿心肝当药引子的比丘国国王,则不是昏君就是暴君。玉皇大帝部下十万天兵天将,竟然抵不外孙猴子一条金箍棒,而让真正的贤才去当不入流的马夫,其统治之暗淡,衰弱,不问可知。如来佛祖所创释教,和尚天然不能以财帛所迷,然则佛祖竟然默许部下人收取行贿,而《西游记》一起上妖妖怪魅,多与神佛有牵涉,如青牛精是太上老君坐骑,金银角大王是太上老君的童子,狮驼岭三魔王均与文殊,普贤菩萨乃至如来佛祖有相关,这反应封建社会官官相护的暗中景象。

对这些形象的刻画,纵然是信手拈来,也无不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西游记》不只有较深刻的头脑内容,艺术上也取得了很高的成绩。它以富厚怪异的艺术想象、活跃曲折的故工作节,有声有色的人物形象,诙谐幽默的说话,修建了一座独具特色的 《西游记》艺术宫殿。《西游记》在艺术上的最大成绩,是乐成地缔造了孙悟空、猪八戒这两个不朽的艺术形象。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很是了不得的好汉。他有无限的本事,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抵御精力。他有着人道,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

大好汉的稀奇心胸,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也有爱听阿谀话的弱点,机警大胆又幽默好闹,是为人道,毛脸雷公嘴,山大王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隽誉;与妖妖怪魅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快意金箍棒下决差池妖魔原谅;与统统坚苦敢斗,决不撤退垂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色泽精通的神话好汉。大闹天宫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对比好像改变很多,着实悟空的本性如故没有变,好比在骗取魔鬼的二件法宝,让玉帝派人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魔鬼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该死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号”,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夫君,跃然纸上。

说到猪八戒,他的才干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耀高峻,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很是好。 猪八戒是一个笑剧形象,他敦朴诚恳,有实力,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浑身短处,如好吃,好占小自制,好女色,怕坚苦,经常要打退堂鼓,内心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偶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教唆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乃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短处其实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

作者对猪八戒弱点的品评是很严肃的,但又是善意的,事实他在西天一起上披荆棘,当开路前锋,不辞辛勤污臭,以是他并不是一个被否认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烦猪八戒,相反却感想异常真实可爱。出格是他的许多小智慧比孙行者强,这也是孙行者做梦也不想不到他以为的白痴居然是这么一个“凶险”“狡猾”的家伙,行者化缘的斋饭,八戒吃的最多,行者打败魔鬼,八戒捡自制,没事教唆唐僧念紧箍咒“制裁”一下行者,然则在唐僧眼中,他照旧一个诚恳人,是个好徒弟,这也是行者的智慧不如猪八戒的处所。但猪八戒照旧一个大好人,没有害人之心,而且终于僵持到最后的胜利。写一个瑕玷许多的人能讨人喜好,让人记着,是很不轻易的。

沙僧的形象写得也不错,但比起孙悟空、猪八戒来,则要逊色得多。沙僧更是穷乏光鲜的性格特点,这不能不说是《西游记》的缺憾。尽量云云,他还是不行或缺的副角,当孙行者和猪八戒闹抵牾的时辰,须由他出来奉劝调整,两位师兄外出时,由他随同师傅。假如没有这一个徒弟,唐僧就伤害了,经也取不成。

《西游记》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自问世以来在中国及天下各地广为传播,被翻译成多种说话。在中国,以致亚洲部门地域西游记家喻户晓,个中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等人物和“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火焰山”等故事尤其为人认识。几百年以来,西游记被改编成了各类处所戏曲,及影戏、电视剧、动画片、漫画,版本繁多。在日本等亚洲国度也呈现了以孙悟空为主角的文艺作品。

关于西游记的作者,一样平常以为是明朝的吴承恩。 南宋有《大唐三藏取经诗话》,金代院本有《唐三藏》、《蟠桃会》等,元杂剧有吴昌龄的《唐三藏西天取经》、无名氏的《二郎神锁齐大圣》等,这些都为《西游记》的创作奠基了基本。吴承恩也正是在民间传说和话本、戏曲的基本上,颠末费力的再缔造,完成了这部令中华民族为之自满的文学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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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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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读了许多书如:《草房子》、《女儿的故事》、《西游记》、《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等等。从这些书中有的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有的让我学到了可贵的精神。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写过很多作品,有《根鸟》、《红瓦》、《细米》等,《草房子》这本书写了许多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如:将一轮与白雀之间毫无瑕疵的事,不幸的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与优雅。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桑与父亲来到油麻地,桑桑认识了许多朋友,因没有头发而被人称“秃鹤”的陆鹤,、心地善良的纸月、美丽多姿的白雀,细条高个的细马,家境富裕的杜小康。主人公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为了引起别人对他的注意,他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在烈日炎炎的夏天,穿着爸爸的大棉袄,弄得满头大汗;把自己家里的蚊帐拿下来剪成鱼网;把家里的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虽然在前面他很调皮,但在最后一章,他面对困难的坚强让我敬佩不已。

读完这本书,桑桑的调皮让我难忘,桑桑面对病魔不屈服的精神更是让我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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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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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中我读了《百万英镑》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亨利。亚当,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有两个富有的兄弟打赌,把一张一百万借给了一个诚实的穷人,在这时找到了亨利。亚当,并以他在一个月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他去了饭店丶服装店,两个老板都对他十分刻薄,可当他拿出一张一百万的钞票后,个个都对他十分热情,还对他说:“这点小钱,你可以无限期还。”就这样这个消息传开了,一张一百万的钞票让他成为了爵士,美国公使邀请他去一个宴会,在宴会中他认识是了一位叫波霞的女士,并和她结婚了。当一名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说:“上帝保佑了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在一些情节中,一些医生为了钱,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这些医生早已失去做医生的品德。

这本书让我知道无论怎么爱钱,都不要失去做人的基本品德: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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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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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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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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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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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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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路上都是千奇百怪的小虫子,“我”当时有特别的小,所以上课时都在想各种各样的虫子。同时给先生打的日子也是很难过的,先生又特别的严厉但先生自己读书给我们听的时候,我们则又开始做我们爱做的事情。

并且,长妈妈讲的赤炎,美女蛇的故事,所以特别令我我害怕百枣园中的赤炎蛇。

读完后,我觉得鲁迅先生,虽然在回忆自己的往事,但依就写得栩栩如生,表现以前孩子们的淘气,爱玩,天真烂漫的心理,所以十分的吸引,读者的眼球,让人们不由自主的回忆当时自己的童年。又表现出当时人们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情感,不喜欢让父母或别人束博自己。并且童年的那些琐事,也是我们最爱温馨的事,让我们有了,天天欢乐的心情。

所以童年,是我们永远爱回忆的“时间段”。让我们向着自由,向着以前那种温馨感觉,一起去回忆,一起去我们爱的童年,勇敢的去飞,勇敢的去自己的“百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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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七年级作文读书真让我着迷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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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我坚信,只有让我们的灵魂融入书的海洋,让书的内容融入我们的生命,才能有一个比水海更为广阔的心灵空间!

书把我领进了知识的大门,自始至终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涉及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书让我着迷……

我有一个精致的书橱,里面装着许许多多的书,有《父与子》、《拇指班长》、《小王子》、《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等等一书柜。是书让我的书橱充满了光芒……

每当休息的时候,我总喜欢搬来一张小摇椅来到阳台上,随手拿来一本书,轻轻打开,细细品读,带着书香的微风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颊,什么烦恼都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每次看书,我都会如痴如醉,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仿佛自己就是书中的那位主人公。主人公一开心,我就会开怀大笑;主人公一遇到危险,我的脑神经也就跟着紧张起来,随着主人公一起陷入思考解决办法的深渊;主人公一伤心,我也泪如雨下;有时候,我甚至和书中的人物大吵大闹起来……读书真让我着迷!

一次,爸爸给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拇指班长》,我看到这本书,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立刻三步并作两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了爸爸怀里,高兴的接过这本崭新的、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的书。跑回房间仔细阅读,这本书讲了调皮的孔东东正在调制“孔东东牌”珍珠奶茶,不料发现少了一种配料:酸梅粉。聪明的孔东东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用酸梅糖来代替酸梅粉。没想到,酸梅糖可以让人心想事成,他还利用这种特异功能把抢劫犯变成了狗熊,让小区里矮小的树苗在一瞬间就飞速长成了参天大树,高得让人惊叹不已……“来吃饭了”,一旁的妈妈正在用广播的音量喊我,可我却跟没听见似的,还是若无其事的,书让我太着迷……

为什么读书会让我着迷呢?因为:我没有去过非洲,没有去过南极大陆,但我却领略过非洲大陆的美丽风情,为南极洲的圣洁天地而深深陶醉。因为读书让我身临其境,让我着迷……

书一本一本地读,时光一年一年地溜走,蓦然抬头,那份书卷气已悄然映在脸上,是啊!还有什么比书卷气更令人赏心悦目的吗?

书已经和我融为一体了,我离不开书,它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让我漫游历史的长河,穿越“上下五千年”……它是干渴中的一滴水,黑暗中的一缕阳光,大海中一艘能载人的船……它让我着迷,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充实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手捧着‘宝书’们闯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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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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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见过一只会笑的吗?而且它还会嘲笑、冷笑、狂笑,简直和人一模一样,它还能听懂人和动物的语言,它是不是很牛啊!

第二天,笑猫像往常一样来到公园,忽然一只美丽的虎皮猫在它的眼前出现了,于是它叫来了“地包天”让它好好保护虎皮猫,谁知道“地包天”泄露了秘密,招引来了著名的资格猫,有酷猫、靓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这些著名的资格猫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咬死那只虎皮猫。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虎皮猫喜欢和一只毛毛虫静静地待在一起,当笑猫的脸划伤的时候,虎皮猫就会派毛毛虫来安慰它。

这就是我最新看的一本书《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这本书使我想到未来的世界会不会有这种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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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喜欢读书500字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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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终身的伴侣,更是我永远的朋友。我可以倾听它的诉说。古今中外,许多的名人都得益于好读书。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每天放学回家,我做完作业总会看书。我最喜欢看的书就属故事书了。每当我看起《一千零一夜》中的故事就会很快地进入书中的世界。

每次我一看书,时间就像离开弦的箭,流逝得飞快。只要我看书看到很晚,妈妈就会唠叨个没完。可我不听,总像个小偷似的,偷偷摸摸地看。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农夫的故事》,看着看着就九点多了。忽然,我的房门不知被谁打开了。我往边上一探,原来是妈妈呀,差点吓得我尿床单。妈妈劝我停止看书快睡觉,以免明早赖床。以往的教训告诉我,在这个时候我要是再反抗的话,妈妈肯定又要采取实施强制性的暴力行为了。

面对妈妈严厉的言辞,我只好佯装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睡觉了。妈妈见我躺下,也就回房睡觉了。可我哪甘心呢,就又开灯看起书来了。

第二天起床,我那两个“熊猫眼”还是暴露了。爸爸见我这副模样,抡起拳头想打我,我立马喊道:“爸爸,君子动口不动手”!爸爸一听,放手不打我了。呵,你看,多看书还是有好处的吧!

我爱看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快乐,带来了知识。书是我人生起航的指路灯,也是我的方向盘。它可以为我开启一条成功的道路。尽管我知道道途中有许多坎坷,但是我会坚强地面对困难和挑战,决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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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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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每一个学生必不可少的习惯;读书之星,是每个学生梦寐以求的称号。

读书,可以开阔视野,也可以增长见识;可以帮助学习,也可以丰富生活;可以体验人生的喜怒哀乐,也可以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书籍,是人类最要好的朋友,是学生的第二个老师。

在我的“小书库”中,《追踪小绿人》是最让我受益匪浅的,这本书中的爷爷、小叶子和小晓都很爱护环境,这才能和小绿人交成朋友。读了这本书我才发现,原来,书还可以让我们懂得一些道理,比如保护环境、友谊难得、孝敬长辈等等,这让我更爱读书了。

在一年级时,我还不太喜欢读书,所以,写日记的水平很低,只要一听见晚上作业有日记,就如同五雷轰顶般。那时,妈妈就一直督促我看书,渐渐地,我迷上了看书,日记水平渐渐提高了,写日记也没有那么可怕了。这一切,都是书籍的功劳,是它让我不畏惧写作文的。

这就是书,这就是神奇的书。读书之星就应该把读书当成享受,当成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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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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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不大喜欢读书的小女孩,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了一件事情,让我喜欢上了读书。并且让我知道了,书可以让我们扩大知识面,增长知识。

记得那天晚上,刚吃完晚饭。妈妈说我们一起来玩成语接龙,我和爸爸拍手叫好,当接到金字,该我说的时候,我想了一会儿说金蝉脱壳(ké)。爸爸妈妈顿时大笑起来,我很是奇怪他们为什么要笑呢?妈妈看着我奇怪的眼神说: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笑?那你去查查成语词典,看看到底怎么读。我马上跑去查成语词典,这才知道原来读金蝉脱壳(qiào)。这时爸爸说:平时不喜欢读书,看,现在用到读错了吧。这时我感到自己缺乏知识,所以我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多看一些书,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以后不再闹这样的笑话了。

我相信我以后一定会喜欢上看书,会喜欢看一些好书,在这个暑假我一定要多看几本名著,因为我知道书能给我带来快乐,带来乐趣,带来力量,带来课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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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读书的收获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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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年纪大了,也许是阅历多了,浮躁的心沉淀下来了,更容易难过。许多人和事都不会在他们的心里泛起涟漪。不知不觉中,父母慢慢长大,孩子渐渐长大,而同学们送走了很多,突然有一天,我开始关心起镜子来。

白发苍苍的我,开始回想起以前令我心动的点点滴滴。在微笑中,我提醒自己,我不必追他们,因为“有些事情只能由一个人去做;有些习俗是一个人只能通过的;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千山在同一个月,千山有水。有千山万水,却只有一个月。宋永嘉正道写道,一个自然可以实现所有的自然,一个法律包含所有的法律;在一月,所有的水都出现了,所有的水月都在一月拍摄。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别追我。说得好!三个字,覆盖一个人的一生。佛陀说,人是由十二要素构成的:无知、行为、知识、姓名和颜色、六入、触摸、接受、爱、接受、拥有、生存和老去,等等。生命就这样循环、死亡。所谓“心无杂念,无追逐,无分分秒秒。

只要心里藏着一份深深的爱,把时间雕刻起来,就不必再去追逐。《送行》里的孩子们向母亲告别。母亲的背影渐渐远去,这让我感到莫名的难过。我不需要追他们。孩子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去追他们。我该走的就是走。我不需要追他们。我母亲的爱永远与她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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