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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初三作文(优秀20篇)

朋友们,坚持得太累时就是离成功最近的时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再坚持下去,就是红日喷薄而出的清晨。朋友们,请牢记:坚持就是胜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初三坚持不懈的作文,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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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种事物五年级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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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掌别名为:花烛、红鹅掌、鹅掌红。

科属为:植物界被子植物门,单子叶植物纲。天南星科,花烛属。

红掌以其翠叶欲滴,佛焰苞片猩红亮丽,肉穗花序镶金嵌玉的风姿,令人神往。它那热烈、热心、热情、进取向上的意境使人油然欣喜近几年来,随着红掌盆花销售形式的持续走好,越来越多的花卉生产商想进入这个领域,也迫切想了解种植红掌需要的条件和注意的问题。笔者在生产实践中总结出了一整套盆栽红掌栽培管理经验,现将主要经验介绍如下:植物学特性,红掌属于天南星科花烛属,多年生常绿草本植物,它是典型的半肉质须根系,并具气生根。茎极短,近无茎。可常年开花,一般植株长到一定时期,每个叶腋处都能抽生花蕾并开花。红掌常采用异花授粉,授粉方式主要借助于昆虫,如蜜蜂、蝴蝶、飞蛾等飞行昆虫为主。

红掌为多年生常绿草本花卉。性喜温热多湿而又排水良好的环境,怕干旱和强光暴晒。其适宜生长昼温为26~32℃,夜温为21~32℃。所能忍受的最高温为35℃,可忍受的低温为14℃。其株高一般为50~80cm,因品种而异。具肉质根,无茎,叶从根茎抽出,具长柄,单生、心形,鲜绿色,叶脉凹陷。花腋生,佛焰苞蜡质,正圆形至卵圆形,鲜红色、橙红肉色、白色,肉穗花序,圆柱状,直立。四季开花。

红掌的色彩分红色、白色、粉色,其中,红色红掌较大,粉色红掌与白色红掌较娇小,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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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四年级写自我介绍作文大全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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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镜子里那个“嘿嘿”傻笑的女孩是谁?我先卖一会“棺子”,稍后你们就知道了。你若想问镜子里的女孩长什么样?你看,她长着一头又黑又有点自然卷的长发。不仅头发黑,皮肤也是比其他人更黑。虽然皮肤黑,但她又拥有一个被人们羡慕的高个子。但最讨厌的就是额头上长了许多痘痘,不仅特—别难看,还特别疼。这就是她独一无二的相貌。她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她的脾气就像六月的天气——说变就变,前一分钟还怒气冲冲,后一分钟就又开怀大笑了。

记得有一次,她和她的好朋友因为在路上开玩笑,结果都生气了,一路上都在吵,吵了一会儿,她还把自行车停了下来,又打了起来,可是这也不知道到底是在吵架还是在开玩笑,一边哭一边笑的,一直吵到分手的时候,还在用“千里传音”互相对骂。可是,到了下午去学校时,她们俩人又还是和好如初,像今天上午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你们说是不是特别怪呀!她还喜欢和好朋友在学习上进行隐形的比赛,这使她的成绩经常名列茅。

这些优点还不算什么,她最引以为傲的还是特别诚实。记得好几次,去买东西时补的钱有时会多出好多来,但是在钱的诱惑下,她总是会毫不犹豫地告诉老板,把多出的钱还给老板。你说她是不是特别棒呀!虽然她有那么多优点,但缺点也有一些,那就是她爱玩电脑和看电视,这导致了她的眼睛有点近视。还有就是假期里的时候,如果没有特别好玩的事,她就整天呆在家里不出去。虽然现在有这两条缺点,但是她也会努力改掉这两条缺点的。对了!现在我们该到揭晓谜底的时候了。镜子里的女孩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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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介绍自己话题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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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们认识我吗?我叫周,今年13岁,在葡文学校上七年级,在中文学校读第八册。我的.眼睛很大很有神,我的鼻子高高的,挺挺的,我的耳朵也很大,我的嘴巴不大不小正正好,我的样子不错吧!

我做任何事情都很认真,早上起床根本不用妈妈叫,上学一直很准时,从不迟到早退,作业也很认真完成,我很节省,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一分钱也不会花,全都存到我的“小银行”(存钱罐),等妈妈有及用的时候,我全都拿出来给妈妈。我非常爱学习,爱读书。因为一个人不学习读书就没有知识,没有知识就没有一切。妈妈说知识就是最大的财富,现在我的最大任务就是学习,努力学好各门知识,我的数学特别好,在班上都是数一数二的。我的书法很感兴趣,字也写得不错,当然还要更加努力。我很喜欢看书,书能够使我增加很多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书永远是我的老师和最好的朋友。

我跟很多男孩子一样,喜欢运动,喜欢打电子游戏。特别是一打游戏就把什么事情都忘掉。记得有一次,我在打游戏,妈妈打了个电话给我说今天自己会晚一点才会回来,叫我先煮饭,我答应了。接着我又去打游戏了,打着打着就入了迷,把什么事情都忘了。一直打到妈妈回来才停了下来,妈妈问:“你的饭煮好了没有?”我才记起自己没有煮饭。害的大家都没饭吃。

我的性格很内向,不喜欢主动和别人打招呼。妈妈教我很多次,但是我还是跟以前一样。

以后,我一定要看更多的书,学更多的知识,还要改掉这些坏毛病,让妈妈放心,让所有的人都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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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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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弟子规》,我不禁感叹它真是一部经典,是先人智慧的结晶,而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余力学文”一章中的“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

朱熹也曾说过:“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想真正理解,明白一本书,就必须做到心、眼、口全部投入到读书中,否则只是走马观花看故事般一笑而过,并没有吸收这本书的各种知识。

心、眼、口,他们各在读书中发挥什么作用呢?眼在于看,是最基础的要求,不是一目十行一扫而过,更不是三心二意左瞟右瞄,而是聚精会神地细心地看。心在于看书时仔细思考,将书中的东西转化成自己的东西,并了解它的中心思想,主要内容等。口在于大声朗读,这样就丝毫不会含糊,更能加强记忆,且“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三者结合在一起,就能理解透任何一本书。

我原来读书总是喜欢一瞟而过,只是单纯地用眼睛扫一遍,不用心体会这本书,更不会大声朗读。遇到不认识的字,便不理它;不懂的句子,也干脆跳过。因此,我虽然看了很多书,却不知其意,几乎等于没看,读了《弟子规》里的这几句话,我不再不求甚解,囫囵吞枣了。我对每一本书逐字逐句地理解,用心体会其中的含义,还会大声朗读出来,不知不觉记住了不少文章,作文水平又上了一层楼。

我想,心、眼、口三到对于完全读透一本书是必不可少的,可还得做到“手到”。当遇到不认识的字或不懂的词,得用手翻查字、词典,读书有心得时用手记下来,碰到自己喜欢的句、段,可以抄录下来,正如“看一遍不如读一遍,读一遍不如抄一遍”。俄国大作家契诃夫看书时记了厚厚一本随笔,据说他写的很多感人的题材都出自于此呢!

读书有方法,心眼口皆要。让我们牢记《弟子规》的谆谆教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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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那一刻我长大了的初三作文篇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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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上四年级时,爸爸工作很忙,一直没有时间陪我玩,我非常不满意,但是又无可奈何。

一天,爸爸回来得很早,我问爸爸:“爸爸,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爸爸有气无力地说:“我有点感冒,就请假回家了。”爸爸看我无事可干,就说:“你怎么不跟你的朋友们一起玩呢?”我说:“因为我的好朋友们都去上兴趣班了,没有人陪我玩。”接着,我试探性地说了一句:“爸爸,那你陪我玩吧!”爸爸痛快地说:“好,爸爸今天就教你骑自行车。”我高兴地跳了起来。

爸爸把我的自行车推到外面,教了我所有的骑车技巧,我胆战心惊地骑上了自行车,爸爸跟在后边扶着自行车的后座。我骑着骑着,发现自己不怕了,也会掌握平衡了。于是我加快速度,一口气骑了很远。我回头一看,爸爸没有在后边扶着,这时我才发现我可以自己骑自行车了。

爸爸在后面追着我跑,他提醒我骑自行车时注意力要集中。我骑得很快,不想让爸爸追上我。结果因为车速太快,我没有注意前方,眼看就要撞上花坛了,我吓得闭上了眼睛。没有想到自行车竟然停了,我睁开眼睛,看见了气喘吁吁的爸爸正紧紧地扶着自行车。爸爸脸色苍白,额头上渗出了汗珠。我这才想起来爸爸还病着。那一刻,各种滋味涌上心头,有愧疚,有自责。也是在那一刻,我突然发现自己长大了。

回到家后,我给爸爸冲了感冒药,还学着妈妈的样子,给爸爸做了一碗香喷喷的面条。一直以来,都是爸爸为了给我更好的生活而忙碌,我却不理解他。现在,我终于用实际行动为爸爸做了一件事。以后,我还会像今天一样照顾爸爸,因为,我已经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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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自己6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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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起就开始写自我介绍,写到现在都不好意思在写了。我现在是一名高三的学生。我不像品学兼优的同学一样常得到表扬,学校发奖状时,也只能看着别人从老师手中领过奖状,自己在心里只能羡慕,我在老师心目中的形象只是上课认真听讲,按时交作业的乖学生,可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和个性,我不怕别人的目光,我就是我。我,嗓门大,不愿随波逐流,积极进取,集于一身。但丁说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我只认为做自己最自在,做别人太别扭了。有一句广告词说得好:“我就是我自己,我不模仿别人,也不复制自己”别人比自己好?“好”字从古到今的含义有多少,谁能给出最好的定义呢?不用想了,自己就是最好的。

我,嗓门大。曾经上初三的时候,因为我嗓门大,有的女同学不喜欢我,朋友叫我改,叫我做个淑女。她还教我怎样做淑女:第一,举止。第二,着装。第三,吃饭,不能发出声音。第四,说话声音小。这前两条我还能做到,可这后几条我可做不到,那岂不要了我的命。我才不要做个淑女,说话声音小,你的离她特别近,而且旁边说话声不能太大,才能听见她说话,想想看听淑女说话多累啊。我不认为嗓门大这是我的缺点,我认为这是我的优点,大嗓门的好处:第一.声音大,别人在你旁边,不至于听不清。第二,打电话方便,你不在电话机旁,别人也可以听见你说话。第三,喊人方便,只要不是离的很远,你喊他,他应该能听见。大嗓门的好处可别当淑女的好处实惠多。直到现在还有人劝我当淑女,我认为我就是我,我不要改变自己。

我,不愿随波逐流。在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写道:“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只融于大众的我便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平凡人。我不愿去走别人庸俗的老路,去过跟别人同样庸俗的生活。在偷窥他人的同时,也否定了自己。

我,积极进取。小小的我是一粒沙,但不甘于落后。中国古代楚国诗人屈原说过“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渴望朝向艺术之塔,文化之巅,不负这繁花似锦的时代,留一行扎实稳健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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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那段时光初三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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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就像一艘船,而我是帆,我是帆,你是船,总是形影不离的朋友现在你好吗?以前我有一个朋友总跟我形影不离。

一起做作业,一起吃午饭,一起做游戏,反正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段时光,虽然你现在不在了,但我永远会记住你。

其中有一天,我和他闹矛盾了事情是这样的:我去玩时她还没走,我回来的时候,他走了,可我的笔不见了,我就认为是他偷的,他说:“真的不是我偷的”“不跟你当朋友了”这句话从我的口中大声说出时。他的脸上充满了悲伤。从此以后再也没理过我了,直到有一天,我发现那只笔并不是他偷的,而是落在了一个角落。于是我连忙去找他,并向他道歉,他还是来样高兴的说:“没事儿,只要你拿我当朋友,其他的都可以原谅。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永远是最好的朋友。

可是有一天,他转学了。不知去了何处。当我的泪眼蒙蒙时,他也哭着说:“别难过,我们还是好朋友,只是不在一起了而已。”说完便转头走了,这我这一天很悲伤。谁都知道你失去了好朋友是什么样的心情。

朋友就是草,我就是太阳,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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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三守望作文800字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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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条繁华的古街,几百年来,依旧是人来人往,喧闹不堪。

在这古街的一角,坐落着一家陈年老店,一家已经有了几百年历史的钟表店。

小陈是这家店的店长,此刻,他默默地盯着手上的表,破败的招牌在风的敲打下,发出“咚咚”的声音。

几百年来,附近的店开了又搬,搬了又开。最近旁边又开了一家同行,生意火爆地很。那店家的老板吆喝着,每一句话都如冰凌般刺向小陈的耳朵,仿佛有意挑衅。小陈强忍疼痛,努力地排斥着。眼睛依旧死死盯着手上的表,默默工作着。

一天,寒风凛冽,小陈裹紧大衣,朝自己的店走去。不料,旁边的那家钟表店一大早就排满了队,小陈低着头走去,冷风吹起了他的头发。突然耳边响起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

“哎,你看旁边还有家钟表店,啧啧,这么破烂,估计是快倒闭了。”

小陈猛着抬头,对上的却是那老板不屑的眼神。满腔的怒火强压了下去。寒风一阵,小陈裹着那颗冰冷的心走到了自己的店前。那招牌敲得更响了,仿佛给这萧条的景象增添一份意境。

小陈走进店门,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叹息了一声。

一个月过去了,又是一个寒冬的清晨。小陈再次来到自己的店,走着却听到隔壁老板殷切地问候。

“嘿,这不是陈老板吗?早上好啊!我想麻烦您个事。”

“是这样的,最近我们店生意比较火爆,你也知道。所以我们想扩大一下店,麻烦您往边上挪一挪,行吗?”

小陈的心凉了半截。

夜色已晚,小陈独生坐在床前,思索了半响,到底该不该移?这个问题在他心中回荡着。“莫非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就该在我这一代给毁了?”

不行,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

第二天早晨,雾很大。小陈毅然朝那个熟悉的街走去。然而,那家昔日生意火爆的钟表店却有了变故。门前围着一大群顾客,手中挥舞着表,大声喧叫着。

“退货!退货!”

“这什么玩意啊,怎么这么容易破!”

……

凭小陈的经验,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他冷笑一声,依旧默默朝自己的店走去。

一星期之后,旁边得那家店已经无影无踪了。小陈沉思时,忽然眼前出现了一个熟悉的中年妇女。

“你是上次那个……

“哦,那个。上次我不是故意的,来道个歉,请不要见怪。”

“这样啊,没事,你还有事吗?”

“我有个问题,你们这家店都这么久了,为什么不重新装修一下呢?”

“扩建?弄得富丽堂皇的?吸引顾客?算了吧,我还是凭着老祖宗传下来的那句话吧:做不求什么,实诚最重学。”

门前的招牌依旧响着。小陈的眼睛望向远处,仿佛在他心中,有一种天形的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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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儒林外史初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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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庵里,映着琉璃灯发出的点点微光,十七八岁的他,右手拿着一木经卷,左手拿着一本书。心里只是想着多读点书,破破自己的落俗。

老师父念在这个小檀越立心做名士,愿他有事者事竟成,应允拿两本诗集与他。

在牛浦心急如焚的等待中,故事就此开始了。可是“三讨不如一偷”这好学之心转瞬变为贪婪之念。“他这人姓牛,我也姓牛,何不把我的名字合着他的号,我从今就号做牛布衣”小檀越是牛浦郎,牛浦郎变作牛浦,又冒名牛布衣,私自盗出诗集的他,想象着美好的未来,一个学士有着崇高地位,不会受人欺压,享尽荣华富贵。果不其然,冒名顶替的他受到郭铁笔的奉承,博得一时丈舅们的刮目相看。却毫不掩盖地到处夸大其词,学得一身势利、作威作福的做派。

牛老爹为牛浦安排婚事后不久便去了,牛浦无心经商,日益亏空,却不肯丢所谓的读书人的排面。董知县的到访让他变得更不可一世,让自己的丈舅端茶倒水,讽刺丈舅们无他上不了门面,等不来这董老爷,在他们面前装腔作势。最后却落得被扫地出门的狼狈。

为了满足心中待满的贪婪心。抛下妻子,前往浙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途中遇牛玉圃,小骗子遇上了大骗子,还认作了是同族的亲戚。但小人长戚戚,两人不欢而散,牛浦最后设计让牛玉圃在万雪斋面前失宠。不料冤家路窄,再遇牛玉圃,险惨遭暴打,成为笑柄。

牛浦的身份最终被揭穿,但官府腐败,不理百姓愁苦,此案了解,牛浦从此没了去向。他的一次次地想要攀上功名富贵之梯,每次的主意都诞生在庵里(编者问:和尚的寺庙本该是什么样的地方,他每次的主意都诞生在庵里有什么意味?),但那也是当年这个十七八岁小檀越想过要改变自己,萌生好学之心的地方啊!是他的举动打动了老师父,也是他的贪念大过初心,读几句诗便想相与老爷,以为自己一步步地攀升,现实却也一步步地跌落,落下来的时候,悄无声息,从此无迹……

前有王冕不愿做官,远离朝府。后有范进花白中举,乐极生悲。匡超人与牛浦郎也步步变得势利,守不住初心。该是读书人没了读书人的儒雅,该是商贾,没了商贾的智慧。该是官家人,却不把心放在公务,不理百姓愁苦。生而为人,却如利欲的傀儡。站在自己的舞台上,却是被拉扯着麻木向前地木偶人。

牛浦,蘧公孙,匡超人是可悲的,却也影响着后人。人们应该守住自己的初心,不听风就是雨。不做假面郎君,不随波逐流。牛浦的故事结束,而我的故事却才开始,学习有苦但也有乐,不盲目追求那些得不到的,在攀上梯子的时候,低头看看梯子是否稳当,一味地往上,却忽略了根基。若没有扶梯人,那就努力做好自己最扎实的依靠。牛浦是不幸的,不幸的活在那个社会。我们确是幸运的,幸运的生活在安定的社会。努力吧,少年郎们,努力攀上属于自己的位置,也愿我们能做那个琉璃灯下真正的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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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三作文母爱600字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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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爱千变万化,也许是一声温暖的问候,也许是一通严厉的批评,可能是一杯清凉的茶水,可能是一段唠叨的话语。不管你是否理解那深深的关爱,不论关爱以什么形式出现,它也会时刻围绕着你,使你受益终生。

我觉得我的妈妈实在太贪玩了,那样也罢,可她每次玩性大发都要扯上我。比如周末我刚写完作业,靠在沙发上,长吁了一口气,想要好好歇歇,结果妈妈一把把我拽了起来,拿上一本课外书,眉飞色舞地说,“我们去山上放松放松,那多舒服呀!”好吧,我有点不情愿爬山,多累呀,还不如呆在家里,不过我也不想扫了妈妈的兴,就答应了。到了山脚,我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往上走着,每到一个凉亭还要坐一坐,我怎么急也没用。终于可以安定了,气喘吁吁的我翻开书才没看几页,妈妈又催着我走了。哎,美好的上午就这样白白浪费了!为什么要匆匆赶来讨个没趣,妈妈呀,妈妈你何苦呢?妈妈脸上却洋溢着满意的笑,深吸着新鲜空气,还左看右看,“这是什么花?”“我们去书院参观一下吧!”

这还不算,妈妈竟然活都没干完,又跑出去玩了!有一次老师布置我们找街头错别字,我打算直接上百度搜几个省力多了,可是妈妈却不那么认为。正在加班的她关掉满是文件的电脑,领着我从办公室溜了出来,大老远地到了城乡结合部找错字。水果店,小药店,电线杆,宣传栏……已经四点多了,妈妈却全然不顾还有工作,时不时兴奋的拉着我来到错字前,眼里闪烁着激动的光。可是因为工作完不成,她晚上加班去了。“本来下午就别去了!”,妈妈却笑着摇摇头、耸耸肩说:“至少你实践过了呀,而且玩得很开心呀!”妈妈呀,妈妈你何苦呢?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下雪了要跑大老远去找雪,周末去逛夜市却什么也没买……经历了这么多次,我还不明白妈妈的心思。直到有听晚上听见妈妈对爸爸说:“我们要多带女儿活动活动,成天宅在家里缺乏运动啊!”原来贪玩的妈妈这样做是为了我的身体,妈妈这样做是想让我开心,妈妈这样做是希望我亲身去实践!而我却一直不领会这份情。某一天当你真正明白母爱的伟大时,你就会发现它是谁都不可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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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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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弟子规我知道了中国是以孝为先,孝顺父母长辈,尊敬兄长。还有许多做人的道理,收获很大。

读了《陆绩怀橘》的故事,我学会了始终把父母记挂心里,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孝顺他们。读了《木兰从军》的故事我学会了孝顺父母,该为父母分忧的道理。读了《煮豆燃萁》的故事我学会了兄弟姐妹之间要相互理解,互相包容的道理。读了《君子正冠而死》的故事我懂得了从小要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穿衣打扮要整洁,做个人见人爱的孩子........

弟子规让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在以后的生活里我要严格要求自己,将学到的应用到平时,不断进步,争取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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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关心为话题初三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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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妈妈基本上是零交流,即便自己是很想要去关心她,很想要去和她取得交流的,但是很多时候面对她的时候,自己又保持沉默了,自己那一股倔脾气就又上来了。即便现在的自己听很多歌曲,仿佛都是在说亲情,仿佛都是在说母女情,就像那一首信仰,虽然说之前听起来像是在说爱情,但是自从自己和妈妈冷战之后,自己就觉得那一首歌其实是在说亲情的。

真的说是挺轻松的吧,因为我们两个人还是因为填报志愿的事情,当然每一个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往好的方向去发展的,自己也知道妈妈他并不是其他意思,他只是希望自己可以在他看得到的地方,大一车不要跑的太远,要不然他的那一颗心也放不下来,其实我也知道,要是自己从小到大都是这个倔脾气的话,没有对他表示过拖鞋,那他也不会去管自己很多,他就是真的太爱自己了,才会去束缚自己的那一些自由,可是自己还是会有一些生气吧,多多少少生气还是会有的,只是自己没有想到自己会那么的倔,就是因为觉得那件事情对自己的伤害程度还是挺深的。

其实自己也没有好受吧,就这段时间回家的话,基本上都是没有说话了,除了今天回家的时候相对来说比较开心一点吧,可能也是因为妹妹她做了好吃的东西,所以自己也就开怀大笑了,也可能是今天没有那么累,今天只上一节课,而且其他时间虽然说在学校的时候自己还是挺累的,可是回家之前不用自己开车,感觉也是挺好的,然后今天也有和爸爸说到了致命的事情,妈妈在一旁听着,因为自己没有去和妈妈交流嘛,就故意说的很大声给爸爸听,其实也是想要让妈妈知道吧,妈妈她最后掉眼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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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创新初三作文700字

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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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的天,归的云,飞舞的梦想,流转的彩虹。红尘中的喧哗和烦恼,人世间的精彩和创新

——题记

俗话说:“第一个用鲜花来比喻少女的人,受到人们一致的称赞,被誉为天才;第二个套用比喻的人,则被人们讥为庸才;等到第三个仍用此比喻的人,就被人们斥为蠢材了。”的确,对旧事物的唾弃和对新事物的热枕,于人类而言,就像骨子里流淌着的汩汩血液一样,与生俱来。

一个疑问,可以有千万种丰富的答案。然而,在众多答案中,最受人青睐的往往就是创新性最高的答案,而并非那种千篇一律的所语。同样,一件事如果你看它的角度不同,加上创新,就会发生神秘的“化学反应”。历史是最好的见证,鲁班懂得创新,所以他在被野草划伤的时候,并不是将它一刀两断而是将它的原理加上灵感制造出了锯子;爱因斯坦懂得创新,所以在他创新精神的基础上,加上汗水、加上奋斗、加上天赋,成就了一个举世闻名的大科学家,成就了相对论;伽利略懂的创新,所以凭着对史实的怀疑和对自身的信心,用多次创新的实验发现了自由落体规律,名垂青史。在人生中,创新是身旁的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创新是远处的山巅,激励我们登上高峰;创新是眼前的大海,任随我们畅所欲言,汇入其中。所以,只有不断创新,才可以支撑起整个世界。

而好奇—创新意识的萌芽,兴趣—创新思维的营养,质疑—创新行为的举措,探索—创新学习的方法!

牛顿靠着好奇发现了万有引力;华罗庚借着兴趣成为了“中国现代数学之父”;哥白尼凭着质疑遥名远外,而布鲁姆则为了真理质疑哥白尼在历史上留下了深重一笔;所有人类凭着探索成为了万物之灵。上文质疑只应了中国的俗语:常有所疑——创新的发端,勇于破疑——创新的能源。的一半。而实践才是创新的基础,离开实践,创新就成了无根之树,无源之水。创新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如果牛顿没有去实践,那是否会发现万有引力?如果华罗庚没有去实践,没有踏上数学之旅那是否会有今天的历史?如果哥白尼没有实践,没有基础,他是否会再次义无反顾的犯天下之嫌?如果人类没有实践,还会有今天的我们吗?

创新是一门脑力活,要运用创新思维找到多种解决方案;创新是一门艺术活,要融合创新艺术创造行业新奇绩;创新是一门技术活,要洞察发展趋势开创行业新局面。创新是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所必需的一种精神。有了创新,可以搭载诸葛亮的木牛流马遥走天际;有了创新,可以与李白在月下共饮美酒。有了创新,可以与爱因斯坦在茶桌上侃侃而谈;有了创新,可以与孙悟空大闹天宫;有了创新,可以与周瑜在赤壁谈笑风云……

创新是一把金色的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创新是一股清澈的泉水,浇灌枯涸的心灵;创新是燃烧的火把,照亮未来的路!永恒在未来中孕育,创新在永恒中成长,对于人类而言,创新更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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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一种事物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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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渴望有一只小狗,但因为没有时间养,只好借四姨婆的小狗养了三天。

那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狗,两只大耳朵,全身浅棕色毛,额头上还有一缕白色的毛,浑身毛茸茸的,摸起来很舒服。我给它取名叫“福落”。我非常喜欢它。

它是一只很聪明的小狗,才养了三天,就很听我的话了。我一叫它“福落”,福落!”它就会转过身来用乌溜溜的大眼睛看我。我只要一喊它“过来”!它就会迈着轻盈的步伐朝我跑来。

它还是一个“小贪吃鬼”。每当我们吃午饭的时候,它就追着我要吃的。我把它的饭碗给它,它便迫不及待地吃起来,它会把碗里的每一粒饭都添得干干净净的,吃完还嫌不够,就去拱碗,把碗拱翻了,见我没有再给它的意思,就边拱碗边“呜呜”地叫,好像在说“我还要,还要嘛!

三天时间眨眼间就过去了,我真舍不得福落离开。

我还养过小鱼那是一群热带鱼,颜色五彩缤纷,样子各种各样,非常可爱。刚养鱼的前几天我们一家人都很新鲜,甚至都不看电视了,围着鱼缸看,忙着给每一条小鱼起名字。有四姐妹、小虎皮、红绿灯……我每天放学一回家,放下书包首先奔向鱼缸,观察它们的一举一动。它们在鱼缸里嬉戏打闹,你追我赶,非常活泼可爱。一来二去它们好像认识了我似的,只要我准备揭开鱼缸盖喂食的时候,它们会纷纷游上来,争先恐后地抢吃鱼食。偶尔也会死一条鱼,当我看到鱼死了的时候,我就非常难过。

我爱小狗,也爱鱼儿,还有许许多多可爱的小动物,因为它们带给了我许多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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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自己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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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靳松源,今年八岁,上小学三年级。

我长着一张瓜子脸,个子瘦而偏高、眼睛很细、戴个眼镜,一笑起来就眯。

我胸前长着一块痣,妈妈说我一出生都有,那是我的标志。我的身材很苗条,饭也吃很少。爸爸说,我是一个只长个,不长肉的小猴子。班级排队时,我在队伍的后半部分。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特别爱上体育课,巴不得每天都上两节体育课。我还热爱跑步,运动会上,报了几次名也没有被录取。我还爱打羽毛球,记得有一次,我的脸被奶奶用羽毛球打中,气得我哇哇大叫,把奶奶的帽子给打掉了,最后也无济于事。

我还有文静的一面,那就是读书。每到星期天,我就钻进书房,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让我增长了见识,还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瞧,这就是我,一个文静、可爱却又鲁莽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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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告诫的作文初三600字

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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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小到大,我经历过如星辰一样多的事儿。有高兴的,有难以忘怀的,有难过的,也是有内心不是滋味的......多得数也数不尽。

在二零__年十一月十九日凌晨两点五十九分,我终于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听妈妈说,那时候我仅有五斤二两,护士姐姐将我拉出去的情况下,我都沒有又哭又闹,直至他们拍我臀部时.我哭的。并且我喝母亲的乳汁的時间比一般的小孩的时间较短,我只是喝过八个月。直到如今母亲都很怪异,为何他人的小孩喝乳汁时一直那麼达到,那麼开心,可是我一直对奶水那麼的抵触。 __ Fifty -nine points, I finally saw the outside world.Listening to my mother said that at that time I had only five pounds and two or two. When my sister -in -law pulled me out, I didnt cry and make trouble until they patted my hips. I cried.And my mothers milk time is shorter than ordinary children, I just drank eight months.Until now, my mother is weird. Why does the children of others have been reached so much when drinking milk, so happy, but I have been so resistant to milk.

大概在二零零六年,我的第一颗牙刚光荣“撤出岗位”。在拔牙齿的那一天,我的心里一直在扑通扑通的跳个不断,如同海洋中的波浪纹,一会儿高,一会儿落,变幻无常。去到牙科医院,我心更为焦虑不安了,两腿不断地发抖,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再再加上牙科医院里冷气开放,也有满屋子的消毒水味,令我不仅仅是焦虑不安了,更加上了一层担心,终究那是我第一次把牙啊!猛然,我感觉到自身赶到了十八层地狱,身旁站着极其威武的阎罗王,一直盯住我不会动,要我不寒而栗。拔牙齿的医师来啦,他一手拿着钳子,一手拿着棉絮和棉签。医师先在牙內部帮我涂了一层刺鼻的药液,随后在我没反应回来时快速拔出了我的牙,随后往我嘴里塞到了棉絮。就是这样,我的牙没什么痛楚的“离休”了。原先拔牙齿是这般的简易,自身仅用坐着桌椅上,细心的等候牙科医生濑把自己的牙就可以了。

这就是我人生道路中最难忘的事,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情时,从会感觉那时候的我是那麼天真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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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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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裴卉卉,今年快8岁啦,黄老师,我今年又和你见面啦,我很高兴,你是一个很负责任的老师,我也认识了许多朋友,同学,接下来讲讲我的优点和缺点吧

我的优点是我,我觉的我很大胆,不管有什么疑问,我都可以大胆向老师提出,我也爱跳舞,老师,我希望什么节日,比如:六一,我都想参加,这也就是我的优点了吧!

我的缺点,就是不听妈妈话,不吃饭,并且我还很倔强。

我一定要改正缺点,发扬优点,才行。

我五年级的成绩不好,我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好不能一直的 好,既然我升到了你着班,请你还的帮助我,要让我好的只要捞知识,不停歇,才行。

这就是我,一双大大的眼睛,长长的辫子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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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浒初三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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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的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讽刺了封建阶级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揭示了中国封建农民起义的本质是“官逼民反”,同时赞颂了农民阶级的反抗精神。

在这本书中,对于人物的形象刻画得非常传神,书里的一百零八个好汉都有自己鲜明的个性特征,他们个个都是英雄好汉,却在朝廷的压迫下组织了一支反对朝廷权力的队伍。这支队伍,就是“忠”与“义”的化身。

在这群人中,先不说宋江为人讲义气,乐于助人,也不提鲁智深嫉恶如仇,有着侠肝义胆,也不讲武松英勇无比,一拳打死了老虎。单单说满腹经纶的吴用,他卓越的才华和头脑已让人敬佩不已,在这群几乎全都会武术的人当中最为突出,因为只有他一个书生。但可以在这乱世存活的,又有几个不是平凡之辈呢?想来他肯定也不是一名宵小之辈,能以一介书生的身份在梁山泊生存下来,委实不同凡响。

读《水浒传》不仅能够感受到文中的人物魅力,还能够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作者通过自己的神来之笔将人物的经历通过真实的环境,一环扣一环,吐出各个人物的遭遇。作者虽然并没有直接道出当时的写作背景。但是我们通过各个阶级的人物描写,可以体会到当时北宋末年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揭露了当时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的残酷和现实。朝廷官员欺压百姓,无恶不作,让那些有为之人不能为朝廷所用,所以导致了最后对封建的反叛。

但其实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些人不甘就此认命,逆来顺受,想闯出自己一片天地的精神气魄。以宋江晁盖为首逐渐新亚,四方豪杰上梁山。这些人聚集梁山的目的是替天行道,反抗腐朽的政治,他们齐聚忠义堂排座次,然而人的劣根性是不可改变的,再后来水浒英雄们一心招安,却被朝廷利用,导致他们死的死,散的散,归顺的归顺,虽然他们之前一直与朝廷作对,可他们只反贪官不反忠臣。可无论怎样,朝堂的局面早已根深蒂固,就算水浒英雄们再怎么勇猛?可终究抵不过朝廷。结局是悲惨的,一百零八个英雄好汉永远无法重聚,世上再无梁山好汉,但他们的故事,却世世代代的流传下来,在时间的长河里经久不息。

仔细思考,时代的局限下,人物思想的局限下,他们又能有怎样的结局呢?这本书令我感触太深,我会把它当做我心中的经典,再三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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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写与梦想同行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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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飞梦想,青春绽放!

那个蒲公英盛放的季节中,我终于有了自己的梦想。那时的我想将梦想一直坚持下去,可小小年纪的我,总是好奇新事物,于是。

八岁的时候,我梦想做一名优秀的教师。想用粉笔写下青春的乐章;用书本奏响青春的胜歌;用朴实的语言托起明天的希望!那时候小小的我,总是在模仿老师的一板一眼,一个动作,一个神态。知道老师的教鞭打碎的我的梦想。

十岁的时候,我想当一名中外闻名的科学家。想发明一颗太阳挂在夜空,那样就不会害怕走夜路了;想发明一盒永不退色的水笔,那样不管我画多少张画都有最绚丽的颜色;想制作一张世界上最舒服的床,让累了一天的爸爸妈妈可以好好放松一下!那时候小小的我,总是梦想着真的有那么一天。

十二岁的时候,我过了从出生到那时候最华丽的生日会!从那时起,我梦想着当一个家财万贯的企业家!给爸爸妈妈最富裕的生活,带着爸爸妈妈到我的理想天堂——法国巴黎游玩,让我成为顶天立地的女强人,每天都上演一场华丽的生日会!那时候的我,像一只自由的小鸟,无忧无虑的翱翔在梦想的宇宙中!

十五岁的我,想当一名军人!一名合格的军人,一名可以保家卫国的军人!没有了儿时的天真,反而多了一份自信;没有了不切实际的梦,反而多了为梦想而拼搏的动力;没有了摇曳不定的思绪,反而多了坚定不移的信念!就是想当军人,梦想从此不再改变!

在这个蒲公英盛放了的季节中,我终于确定了自己的梦想。我的一路有梦想同行,至此,放飞梦想,青春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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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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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个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流传非常广泛。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它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在《哈姆雷特》中,复仇的故事中交织着爱恨情愁。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

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但是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读完了《哈姆雷特》,感慨颇深,虽然这部作品有许多争议,这是一部关于复仇的故事,主角哈姆雷特被迫复仇,而最后却失败了,作者对哈姆雷特的刻画,让人不得不有很多想法。哈姆雷特的仇不得不报,尽管最后失败。但是命运无法改变哈姆雷特只能选择复仇的道路。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品,与我们看到的很多作品不一样,主角失败了,这也是为什么这部作品是一个悲剧。读完哈姆雷特,感觉莎翁的文学魅力非凡。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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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身边的风景也动人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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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脚步匆匆,身边的风景动人

——题记

他的脚步一年四季都是匆匆。我总是在黄昏时坐在门口,看着远处绿油墨般的田野,听着栖停在梨树上鸟雀的高歌,那富有节奏和韵律美的脚步总是那么准时响起。那是父亲的脚步。

不知是父亲太忙的缘故,还是别人留他下了吃饭,我竟没有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心里不免有些失落。

暮色很守时地覆盖在这个如同火柴盒般大小的村子上。我蹲坐在屋前,倚在门框边,搓了搓手,哈了口暖气,借着红灯笼照下来的微光,久久地望着那个转弯角。

墨色的漆黑死死裹着我,吞噬着周遭的风景。红灯笼从头顶上照下来一层淡淡的黄光,轻轻披在我的身上,散落在地上。眼睛有些许朦胧,把头埋进膝盖中,不愿将软弱呈现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脚步声悠悠地飘进我的耳朵,伴着水泥地沧桑的回音,开始有些缥缈,好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我抬起头,在那小小的红灯笼散发的微弱的光下,有个模糊而宽大的身影渐渐靠近,扯动着身边的风景,显得如此动人。

他朝着我挥手,随即勾起一抹笑,浅浅的,淡淡的,很安详的自他的嘴角绽开,漾出微微的涟漪,说道:“在外面这么冷,快些进去。”我吸了吸鼻子,点点头。父亲拉过我的手,丝丝暖意从他那厚实长满粗茧的手中传过来,层层包裹着我的心,就好比这红灯笼散下来的光,蔓延在我全身。

那天的红灯笼那般执着地留在记忆里——那个泛着微黄浅光的红灯笼,那稳重坚实的脚步声,身边的风景也是如此动人,一直落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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