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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推理小说推荐【热门20篇】

小说主要是通过故事情节来展现人物性格,表现主题的。故事情节是塑造典型性格的依托,优秀小说的故事情节都和塑造典型性格紧密结合,下面为大家小说的艺术表现,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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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巅峰网络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1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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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网络小说文学现在越来越兴盛,很多人都投入了网路文学的怀抱。网络小说里的经典作品不少,有很多大神级人物。在十大网络小说排行榜中也介绍了一些经典小说,那么有哪些是小说界的巅峰之作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飘渺之旅 - 萧潜

无论是它作为修真小说流派的开派之作,还是最早的网络小说之一,以及其情节,文笔,个人觉的排在NO.1是必须的。它对小说界的影响力,在于他为修真小说这个流派奠定了基础,飘渺过后,其跟风之作不胜枚举,是十大巅峰网络小说排行榜里的无冕之王,也可以说,几乎所有修真小说都是它的徒子徒孙。

2、亵渎 - 烟雨江南

烟男巅峰之作,有一句话叫《亵渎》之后,可有佳作?这话够狠!!、、此书文笔卓越,情节严谨,一改中国传统中庸之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精神,本书极具攻击性,可能这也是与作者经历有关,曾在海外深造过、、但我等立于世间可学习一二。

但对其内容评价不一,但给以好评的大都是成年人士!为啥?你懂得,烟男眼中有善有恶,善恶皆在他笔下而生。

3、陈二狗的妖孽人生 - 烽火戏诸侯

像一条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那么苦,还能挺直腰杆。小人物的攀爬经历,此书心酸目目,非灌水文,禁得起推敲。建议大书龄的人看,5年左右吧!是十大巅峰网络小说排行榜里值得深思的小说。

看书大概有两种概念。第一融入主角的生活去遐想自己的未来;第二,把主角提留出那个世界,来到我们的世界来进行一场思考;会是怎么样的碰撞?最根本的问题还是见文字来显自己的人生,书籍,不仅仅是要看的,还是要进行思考!现在经的起思考的书少了,但《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绝对是一本,像一条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就像这句话,平凡的文字,不浮华,不做作、却又道尽太多东西,不说了,自己看。

4、佛本是道 - 梦入神机

起点官方评语:“独自扛起06年仙侠小说的大旗!” 封神体系古典仙侠的开山之作,为仙侠类玄幻小说开启出一扇全新的门户。一本将中国古代神话历史与现代修真完美融合在一起的经典之作。 影响不可谓不大。就爱你是是十大巅峰网络小说排行榜里的里程碑式小说。

5、悟空传 - 由今何在

取材是众所周知的,以现代人的某个角度重新解读了《西游记》的某些情节。通篇中迷漫的不是情节,而是思考。语言使用的又符合当今的读者有些跳跃的思维,思考浅者着迷与野性与无拘束,思考深者被背叛和理性所打动。

6、邪神传说 - 云天空

早起作品之一,经典的穿越异世小说,主角奇异历程,以及最后那同属于穿越者的对手,可以说是穿越异世大陆这种类型小说的代表作,作者云天空也凭借这部作品走红,可惜之后的作品成绩一般,也导致邪神传说这本书,并不为大多数人知晓。是十大巅峰网络小说排行榜里比较不出名的小说。

7、太虚幻境 - 纳兰容若

是看不懂的小白文吗?不不不!若是小白怎么能写出秦王那高人计谋?若是小白怎么能写出叔叔,娘亲每一句透出的含义?是看懂了,依然的痴迷!是对人性的呼唤!是对人性相信!把所有子弹压在情上是傻吗?

8、大唐双龙传 - 黄易

武侠类、老h巨著,这部百万字的巨著囊括了军事、历史、天文、医术、科学、宗教、宇宙奥秘、艺术美学等中国几千年文化智慧的精髓,但更重要的——是对生命哲学的省思。这亦是中国古典文化知识与武侠的完美融合。

俺想,作为一个华夏之子,每个人心中都会一个武侠梦的,那是咱们的圣地,谁要玷污她,后果,你懂得、、但对那电视剧,俺实在不感恭维,你也懂得、、

在这个金庸封笔古龙逝,武侠凋零的年代,有五本公认的武侠巨著《大唐双龙传》《昆仑》《沧海》《缺月梧桐》《英雄志》,但五本中为《大唐双龙传》写的最为深刻,最让人思考

9、佣兵天下 - 说不得大师

史诗般的巨作,这是被最常用来形容《佣兵天下》一书的文字。此书既是史诗,又是一部编年史。是十大巅峰网络小说排行榜里的神作。

佣兵是写给女孩子们的书,在这里,女孩们可以找到真正卓尔不群的伟男子,能够看着那些平凡的少年为了自己所爱的人,千里万里厮守着心头一点儿爱意;佣兵是写给男子汉的书,活跃在这部书里的兄弟们在最危难的时候,用自己的肩膀挑起了千斤重担,这些男儿们一言九鼎,古道热肠。

看过《佣兵天下》的都知道,此书看两遍以上才可入味。精品中的精品。有人说结局不好,但我却认为结局是其精华,夕阳无限好,人生何来完美?!

10、斗罗大陆 - 唐家三少

斗破苍穹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此书

白金作家唐家三少的长篇玄幻小说。也可以算是《天珠。》的前传,详见《斗罗大陆》最后一章和《天珠变》的第一章。 此乃三少至今为止最具代表性的小说。有人说三少的书属于一个模式的,但是,三少在小说界的影响可以说最大的,他为我们提供了那么多作品,为了我们带来了很多快乐,就凭这点,排行上必须他一席之地,这是对于三少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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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如初小说的内容

全文共 7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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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去的列车缓缓启动了,郝心蕊静静地坐在窗前,她凝视着逐渐淡出视野的高楼,心里默默地说:再见了,北京!她对北京是有感情的,毕竟在那儿工作、生活了近一年。

两天前,当她决定离开这个城市,去交辞职报告时,她的室主任、一位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接过辞职报告,皱着眉头问她:“你决定了?”

她看着他,目光坚定地点点头。

“当然,你有选择的权利,但我还是要奉劝你,丢掉专业对口、企业前景又好的工作太可惜了,特别是在目前这种就业压力严峻的状况下。”他停顿了一下,又说:“你还是再慎重地考虑考虑吧!”

“谢谢您!我知道您是为我好,但我已经考虑好了。”

室主任无奈地摇摇头,嘴上说着“好吧!”心里却想:现在的年轻人不知天多高、地多厚,这么好的工作说辞就辞。唉!没治。

列车驶出城区,奔驰在了广阔的田野上。烟花四月,正是春意盎然时,姹紫嫣红,郁郁葱葱,窗外的美景使人陶醉。而郝心蕊却无心赏春,她收回目光,转过身靠在了座椅上。

她个子高挑,双腿修长,上身穿着件粉红色的长袖体恤,腿上穿一条浅蓝色牛子裤,脚蹬一双白色旅游鞋。乌黑的长发,如瀑布般从肩上披落下来。鹅蛋型的脸,白里透红,柳叶眉的下面,是双杏仁眼,薄薄地嘴唇,嘴角微微上翘。

她拿出手机,手指轻轻一滑,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帅气的小伙。小伙子十分精神,国字脸,棱角分明,大刀眉,双目炯炯有神,厚厚的嘴唇抿着。她凝视着他,亲爱的,再过四个小时,我们又能见面了,这次,我们再也不分开。而后,她抬起双眼,陷入了沉思,辞掉工作,虽有点可惜,却感到浑身轻松。可以无牵无挂地陪伴在李可文身边了。

李可文是她两年前在网上认识的。起初,两人只是作为一般的网友来聊天,在聊的过程中,郝心蕊知道对方不但和自己同龄、同乡,还和自己一样,也是个在校的大学生。更令她惊奇的是,他们所学的专业都一样——计算机科学与应用。唯一不同的是,郝心蕊在家乡哈尔滨读书,李可文就读于古城某高校。

同龄,又同专业,在以后的聊天中,两人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多。

通过一段时间的网上接触,郝心蕊感到李可文稳重、诚实、善良、上进、细心,不由得对他产生了好感。

当她第一次见到视频里的李可文时,更是面红耳赤,心乱如麻。她没想到,李可文长得这么帅气,这种品行端,相貌好的男孩是可遇不可求的。郝心蕊的爱慕之情由此而生,并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从那儿以后,她一上线,有事没事总要和李可文聊上几句。每当看到他那闪亮的头像,她就感到心里踏实,就会心情愉悦。如果哪天,他的头像是灰色的,她就会沮丧,就会做什么都心不在焉,她明白自己这是爱上了李可文。处于女孩子的矜持,她没有表白,只是默默地等候着、期待着......因为,凭着女性的直觉,她感到李可文对她也特别上心。

果然,不出郝心蕊所料,没过多久,那天,她刚一上线,李可文就发过来一个“玫瑰”图片。

玫瑰象征着爱情, 难道他......李可文与她聊天一直是正儿八经地,从不说挑逗的语言,更不乱发一些暧昧的图片。她预感到了什么,心不由得砰砰直跳,回敬了一个“微笑”,等待着那令人心动的时刻。

其实,李可文自从认识郝心蕊,就对她产生了好感。他感到郝心蕊不但阳光知性,还温柔大方。当视频里出现郝心蕊那漂亮、可人的面容时,他更是无比兴奋,深深地喜欢上了她。

他没有表白,是他感到自己无论从哪方面都不及郝心蕊。虽然同乡,自己家却在农村,父母都是地道的农民。家中有即将高考的妹妹,还有年迈的爷爷。自己上学已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以后,即使走上工作岗位,也要去承担家里的生活重担。而郝心蕊不同,她家在城市,长相好,又是独女,父母都有体面的工作。应属“白富美”之列,可自己却离“高富帅”相差甚远。都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像自己这样没有经济基础的,如果和她在一起,恐怕无法满足她的物质需求,使她无法过上幸福的生活。

然而,郝心蕊那清纯美丽的容颜,已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郝心蕊的温柔与善良已融入到了他的心里,使他欲罢不能,寝食难安。当他感到郝心蕊虽表面平静,却掩盖不住字里行间流露出对他的爱慕之情时,他才决定向郝心蕊表白。

看着郝心蕊发过来的“微笑”,李可文又发过去了个“亲吻”,紧接着打出一行字:我爱你!

郝心蕊看到后,心跳加速,一股热血直往上涌,敲键盘的手微微地颤抖着。她定定神,也打出了一行字:我也爱你!

李可文兴奋的连发了十个“拥抱”。然后,他打开了视频。

视频里的李可文异常兴奋,他在语音里说:“心蕊,我爱你!我非常想你,想急于见到你。”说着,他对着视频头,把嘴唇凑了过来.....。

郝心蕊感到浑身酥软,她醉了。她嘴里喃喃道:“我也是!”

李可文,郝心蕊相爱了。他们用网络,电话维系着爱情。他们约定暑期在哈尔滨相见。当时,他们都二十二岁。

哈尔滨是郝心蕊的家乡,也是李可文回家的必经之路。

哈尔滨的夏天凉爽宜人,郝心蕊身穿白色体恤,淡蓝色的长裙,脚蹬黑色休闲鞋,正站在出站口,伸着脖子,紧盯着不断涌出的人群。

突然,她看见了一双熟悉的眼睛,啊!是李可文!和视频里一模一样。

李可文也看见了郝心蕊,他老远就挥着手:“心蕊,心蕊,我在这儿哪!”

郝心蕊也举起胳膊,大声喊着:“我看见了!”

李可文快步走到郝心蕊面前,他扔掉手里的行李,一把搂住了好心蕊,兴奋地说“终于见着你了。”说着,迫不及待地去吻郝心蕊。

郝心蕊依偎在李可文的怀里,她紧闭双眼,尽情地享受着幸福的时刻。

短暂的相聚后,又要分离了。第二天,李可文要回家了。 李可文的家还要再坐四个小时的汽车。

长途车站上,两人紧紧相依,难舍难分,汽车要开了,李可文才松开了搂着的郝心蕊“心蕊,别哭,开学时,我们又能相见了。”

郝心蕊含着眼泪点点头“你要保重哦!”

李可文注视着郝心蕊,深情地说:“你也要好好地。”说完,他扭身上车去了。

郝心蕊一直望着车子看不见,才转身回家。

这对从网络走来的恋人,每年只有四次的相见机会。他们这段依靠电话、网络维系的爱情,已经走过了两个春秋。

一四年春节过后,李可文回校时,和还在修假的郝心蕊又相约在了哈尔滨火车站。此时,郝心蕊已在北京工作快一年了,而李可文却因大一膝盖受伤休学了一年,还在上大四。

车站上,一对恋人,依旧是紧紧拥抱,难舍难分,洒泪话别。

可郝心蕊回京后,就感到了不一样。首先,李可文上线的次数大大减少,即使上线也是敷衍几句,没有了原来的热情。郝心蕊第一个反应就是:李可文变心了!可她转念一想:不可能啊?没有一点征兆,怎能说变就变呢?

正当郝心蕊百思不得其解时,李可文来了。紧接着就发过来一行字:心蕊,你好!我们可以谈谈吗?

郝心蕊直接发过去四个字:当然可以。

接下来,李可文发过来这样一行字:让我们的爱结束吧?

郝心蕊瞪着眼,张大了嘴,愣住了。她敲出了:为什么

李可文回复:不为什么,没有感觉了,不爱了!

郝心蕊哭了,她直接拿出手机拨通李可文的电话。“你回校时,我们还好好的,为什么说不爱就不爱了?这才一个多月啊!”

对方一阵沉默后说:“心蕊,爱是一种感觉,更是一种温暖。我们相距遥远,我需要的是实实在在地爱,而不是网络里那虚无缥缈、可望不可即的爱。你知道吗?我无法忍受思念的痛苦,我再也无法忍受了。对不起,心蕊......”电话里,李可文哽咽了。

郝心蕊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她带着哭腔说:“网络虽然是虚拟的,可我们的爱却是真实的,你怎么能这样说?你难道变心了......”

李可文打断了她的话“心蕊,实在对不起,我的确遇到了一个心仪的女孩儿,她是我的同学......”

“你怎么能说变就变呢?呜呜!”郝心蕊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她跺着脚,声嘶力竭的大声质问着李可文。

电话里,李可文嘶哑着声音说:“忘了我吧!心蕊,我不配你的爱......”一阵沉默后,他又说:“保重,祝你幸福!”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郝心蕊举着电话,含泪愣了半天“这就结束了?不行,我还要问他。”她又去拨那一串熟悉的号码,电话却关机了。整整一个下午,她都不停地给李可文打电话,而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网络上,李可文的头像也一直是灰色的。乎他,也无声无息。

郝心蕊绝望了,失恋的痛苦一直笼罩着她,她无心上班,不吃不喝的在床上躺着,她昏昏欲睡,满脑子都是李可文的身影。两年来,每一次的相聚,她都记忆犹新。

最令她难以忘怀的还是去年冬天,那天,哈尔滨大雪弥漫,银装素裹,整座城市都是白茫茫一片。她穿着厚厚的冬装,在雪中站立着,等待着李可文的归来。由于大雪,火车晚点了,四个小时后,李可文才带着满脸的疲惫,来到了她的身边。

李可文看着像个雪人似的她,心疼地埋怨道:“你傻啊?这么冷,你不会找个地方暖和一下?”说着,拉过她冰冷的双手放进了自己的怀里。

她却笑着说:“等待心爱的人归来,冷点算什么?心里热着呢!”

李可文用手点了一下她的额头“你呀你!”

她却故作生气的样子“你再说,下次本姑娘不接站了。”

“不说了,不说了!”哈哈!两个人亲亲热热,相互依偎着走出了车站。

那晚,郝心蕊没回家,她和李可文去了车站旅馆。一进门,李可文就抱着她不停地亲吻“亲爱的,我都想死你了!”

郝心蕊喘着粗气:“我也想你啊!”说完,她闭上了眼。

李可文颤抖着身子,慢慢地脱去了郝心蕊的所有衣服,然后,把她抱进了被窝......他们把爱进行到了最高境界——性爱。

那天晚上,郝心蕊向李可文献出了自己的初夜。当两人都平静下来后,李可文望着身边温顺的郝心蕊说:“心蕊,亲爱的,我永远都爱你!”

郝心蕊点点头:“永远都不离不弃!”

“还永远呢?这才几天啊!就变心了,李可文,你个大骗子!”想到这儿,郝心蕊流着眼泪,咬牙切齿地骂道。

她在床上躺了两天,第三天的早上,她终于想明白了:他已经不爱自己了,好聚好散吧!为什么还要死揪着不放呢?既然爱他,就要尊重他的选择,放手也是一种爱。

郝心蕊虽然和李可文分手了,但他们还是好友。她每天上线总要习惯性地去望一眼李可文的头像,已经二十多天过去了,李可文的头像始终是灰色的。

也可能,他一直隐身吧?郝心蕊心里这样想着。唉!都分手了,上线不上线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不过,就是作为一般朋友这么久不上线,关心一下也是应该的。还是去他空间看看吧!

郝心蕊点击进入李可文空间后,发现空间状态还是停留在二十多天前。噢!他一直没上线,也没有更新,这不像他的性格,他可是喜欢在空间发表说说的呀!难道......郝心蕊有了种不详的预兆。

两天后,她一上线,就看见李可文的头像亮了,她迫不及待打出两个字:你好!

对方也发过来两个字:你好!

郝心蕊询问道:好久不见,你很忙吗?

谁知,对方发过来这样一行字:对不起,我不是李可文,是他的同学,他已经住院一个多月了,我从备注上看,你是郝心蕊吧?

郝心蕊有点似信非信:我是郝心蕊,他得的是什么病呀?

对方回复:急性白血病。

郝心蕊吃惊地“啊!”一声,这怎么可能呢?他年纪轻轻,身强力壮,怎么就......她仰起头,瞪着眼想了会儿,镇静,现在网络骗局很多,绝不能上当受骗 。

郝心蕊继续询问:那你......

对方回复:是这样的,我是李可文的同学,在学生会工作,我上他的Q,就是想在他的好友中发求助信息为他募捐。他的前期治疗比较顺利,病情也得到了控制,要想完全治愈,就要找到合适的骨髓。那么,就需要大量的费用。他家在农村,为了他的前期治疗,他们家已经负债累累了......

郝心蕊一听募捐,更是满肚疑惑,网上骗子猖獗,真假难分。她什么都没说,回复了个“噢!”就下线了。

下线后,她立即拨通了李可文几个朋友的电话,经过证实,李可文的确是得了白血病。李可文曾嘱咐过他们,不要告诉她。其中有位朋友还给郝心蕊讲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李可文回校不久,就感到浑身没劲,走起路来气喘吁吁,身体一直不舒服,接着,又出现了流鼻血,身上有紫斑等症状。经医院检查后,诊断为急性白血病。

当李可文得知自己的病情后,他首先想到了郝心蕊:这种病治疗漫长,治愈艰难,耗资巨大,还有可能人财两空。怎么办?以后,我不但给不了她幸福,还要拖累她。依她的性格,绝对不会撒手不管。他苦思冥想了好几天,决定对郝心蕊隐瞒病情,并尽快与她分手。

一想到要忍痛割爱,李可文是万般不舍,可是,除了这样,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他向郝心蕊提出了分手。为了让郝心蕊死心,他谎称自己又有了新欢。当郝心蕊哭着打电话质问他时,他的心都碎了,他唯恐露馅,强行挂断电话,拔出了电话卡......然后,他泪流满面地对着手机里郝心蕊的照片说:“心蕊,对不起了,因为爱你,所以放弃......总有一天,你会理解的。”

郝心蕊听完这一切,她站在寝室里嚎啕大哭起来。李可文,你为什么要瞒着我?你为什么要和我分手,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是不想拖累我,可你知道吗?当我知道这一切后,我的心是多么的疼啊.....。

郝心蕊突然停止了哭声:不行,我要去看他,我要陪在他的身边。”想到这儿,她决定明天就请假去古城看望李可文。

古城第二附属医院的血液科,李可文虚弱地躺在病床上,护士进来说:“把口罩戴好,一会儿有人来看你。”

能是谁呢?自从住院,除了学生会的干部,老师,还有几个要好的朋友和同学常来外,再就是从老家赶来的父母了。

李可文正想着,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位长发飘逸的姑娘走了进来,她身着白色体恤,淡蓝色牛子裤,脚蹬黑色休闲鞋。她虽然戴着口罩,可那双明亮的眼睛是李可文再熟悉不过的,他吃惊地张大了嘴“心蕊,你怎么来了?”

望着瘦弱不堪,脸色苍白,眼窝深陷,脱光了头发的李可文,郝心蕊心如刀绞,才两个月的时间,他竟变成了这样。她还未开口,泪水先溢出了眼眶“你以为瞒着我,我就无法知道了!”

“心蕊,对不起!我......”李可文望着郝心蕊,也流出了眼泪。

郝心蕊哽咽道:“你什么都不用说了......”然后,她紧紧地握住了李可文的双手。

一连两天,郝心蕊都忙着和李可文的父母一起照顾着李可文。 郝心蕊的到来,一扫病房里的沉闷气氛,她带来了欢声笑语。

李可文的母亲望着笑容满面的儿子对老伴说:“你看,咱儿子自从有病就没高兴过,自达这姑娘来了,脸上都笑成一朵花了。”

“可不是嘛!这可真是个好姑娘啊!谁遇见这事不是躲?可她却还对咱儿子还那么好。”

自从有病,李可文一直郁郁寡欢,萎靡不振,心情极度沉闷。两天来,他非常开心,不再压抑,也感到了久违的幸福,感觉病都好了一截。可每到夜色降临,夜深人静时,他内心总有些忐忑不安。郝心蕊天天这样,也不去上班,日子久了,工作不保怎么办?不行,我不能这样拖累她。

第二天,他对坐在身边的郝心蕊说:“心蕊,我的病不是一天两天能治好的,你还是回北京、回到你的岗位上去吧!那么好的工作不要丢掉了,不要再管我了......”说完,他感到自己的眼眶湿润了。

“你胡说什么?”郝心蕊“蹭”地一下站起身,她杏眼圆睁,提高了嗓音。她停顿了一会儿,压低嗓音,和颜悦色地说:“只要找到合适的骨髓,做了移植,你不就好了。”

“你还是走吧!我不值得你这样......”说完,他转过脸去,强忍着即将溢出的泪水,不吭声了。

见李可文这样,郝心蕊沉默了。李可文还是不忍心拖累我,可自从那天在为他整理东西时,看到他还珍藏着恋爱时我写给他的情书,还有我们俩一起买的情侣表时,我就决定陪着他走下去了。他这两天的精神状态明显好了许多,脸上也有了笑容,我是他是精神支柱,我不能离开他。可他现在这样,我如果不走,他会生气的。想到这儿,她说:“好,我答应你,我明天就回北京!不过,我还会再来的。”

郝心蕊回北京后,李可文一直牵动着她的心,一连几天,她都无精打采,茶饭不思。不停地想:我走后,沮丧是否又回到了他的脸上?他的这种情绪对治疗很不利。可要想陪在他的身边,就得辞职离开北京,一想到辞职,她犹豫了。因为,这个工作来得不容易。

那是毕业的头一年,北京有家隶属央企的软件公司,来学校招两名计算机专业的本科生,自己由于品学兼优,在百余名应聘的同学中脱颖而出。当时,令多少同学羡慕与嫉妒,父母也一直因此为荣,现在,要想辞去它,父母这一关都难过,更何况父母也流露出不赞成她与李可文的相处,希望她能找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依托终身。唉!考虑不了那么多了,谁让我还爱着李可文呢?

第二天,郝心蕊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就做出了辞职的决定。

列车已缓缓地停靠在了古城的北客站,郝心蕊站起身,举起两只胳膊,伸了个懒腰,然后,她拉着行李,随着人群走下了列车。出站后,她搭乘地铁,二十分钟后走进李可文的病房。

李可文望着笑眯眯的郝心蕊:“你怎么又来了?你不上班了?”

郝心蕊点点头“我辞职了,我准备在这儿找个工作,天天都能来看你。”

李可文瞪着眼睛:“哎呦!你怎么能这样哪?那么好的工作,你,你......”他又急又气地摇着头,而后,又流着眼泪说;“唉!都是我害了你呀......”

郝心蕊握住他的手说:“木已成舟,说什么都没用了,谁让我爱你呢?我愿意一直陪着你。”然后,她又深情地望着李可文:“等你病好了,就来娶我好吗?”说完这句话,她流泪了,李可文也流着眼泪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郝心蕊找了个工作,她白天上班,晚上去医院陪李可文。他们又像以前那样卿卿你我,和好如初了,只不过,这次,他们彼此都爱的更深了。

郝心蕊和李可文的故事感动了不少人,也引来了报纸,电视台的记者。通过媒体的宣传,学校、社会都对李可文伸出了援助之手,为救治这个年轻的生命,大家纷纷解囊,以表爱心。

一个月后,李可文的骨髓配型也找到了,手术的那天,郝心蕊把李可文送到手术室门口后,向他做了个“胜利”的手势,然后,就和李可文父母一起守候在了手术室的门外。

四个小时后,医生宣布手术成功,病人已被推进了监护室。

郝心蕊和李可文的父母站在监护室的玻璃窗外,看到里面的李可文已经苏醒,他正微笑着向亲人们点头。郝心蕊流泪了,李可文的父母也流泪了。

一个月后,李可文基本恢复了健康。父母回老家去了,他也要出院了。他对前来接他出院的郝心蕊说:“心蕊,谢谢你!是你的爱一直激励着我,是学校和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倾囊救治了我,我永远忘都不了他们的大恩大德,毕业后,我要回报社会。”

郝心蕊点点头,微笑着说“不用谢我,要谢就谢那些好心人吧!因为,我爱你!”

李可文眼眶湿润了,他紧紧地搂住了郝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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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国小说阅读答题技巧

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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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散文这种常考文体之外,小说也是最近几年尤其是新课程高考中非常热门的一种文体。由于湖南省语文新课程实施中必选了一门《外国小说欣赏》,从而凸显了外国小说阅读在今后湖南省高考中的地位,需要引起广大考生的高度重视。《外国小说欣赏》由叙述场景主题人物情节结构情感和虚构等八个话题知识组成,因而这些话题知识很可能就是高考出题的八个考点,试题一般以主观简答题的形式出现。所以

在外国小说阅读的复习中,考生宜紧扣教材的八个话题知识展开,细密梳理八个话题知识及掌握答题要领,规范作答话语。具体而言:

1.理解叙述角度、人称及其表达效果

【考点梳理】

叙述角度有全知视角和有限视角两种。全知视角大多见于传统小说,叙述者如上帝一般俯瞰人间,对所发生的故事、各个人物都了如指掌,有时候还跳到前台对人物评头论足。如雨果的《一滴眼泪换一滴水》。全知视角不受时间空间和人物的限制,方便读者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

有限视角的特点是叙述讲究遮蔽作者意图,故意隐藏一些环节,留给读者自己去推理、判断与评价。完全依赖于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里的世界,完全靠叙述者带领读者走进情节的各个环节,让读者参与其中。这使得读者变得不像在阅读传统小说那样只是被动地听故事,而必须调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想象力。如海明威的《桥边的老人》。

全知视角与有限视角无优劣之分,选择怎样的视角完全依照小说的具体需要。一篇小说可以通篇都用全知视角或有限视角,也可能有视角的转换。如鲁迅的《祝福》。

叙述人称主要有第一人称我和第三人称他。第一人称的叙述只能局限于叙述人的所见所闻,与有限视角一样会受到一定的叙述限制,但它能使小说显得真实亲切,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同时便于抒发感情。相比较而言,第三人称叙述则更自由,与全知视角一样,对人物和故事无所不知,但它的叙述并不那么亲切没有距离感。小说家选择何种叙述人称完全是根据小说的具体叙述需要而定的,也无所谓孰优孰劣。

小说用第二人称你来叙述的情况很少见,严格上说不是一种叙述角度而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用你,倾注的是叙述者对这个人物一种抒情目光,将之当作朋友,更加拉近叙述者与人物之间的距离,使得他们之间别有一种依恋和欣赏的意味。

【命题形式】

小说采用的是什么叙述视角(或人称)?这样的叙述视角(或人称)能够取到怎样的表达效果?等等。

【答题要领】

准确识别叙述视角与叙述人称,对叙述视角或人称的表达效果进行分点作答,要能结合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2.把握场景的功能

【考点梳理】

场景这个话题主要应把握场景的5点功能:①如果场景在小说开头,那么其功能是给全篇定调。或者定下情感的基调或者定下叙述基调,使得叙述更舒缓自然或顺理成章。②营造特定的意境与渲染特定的气氛,以感染读者或人物。③如果场景出现在人物出场前,那么其功能便是导引人物出场。如果置于小说的某个情节,其作用可能是推动情节发展。④如果场景置于人物的描写之中,那么其功能是揭示人物的性格。⑤如果某个场景作为小说的主背景,那么其作用很可能是作为一种象征。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大海,便是人生的象征,老人与海的斗争,是人与自己命运的斗争。

在大多情况下,小说中的某个场景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这要结合具体的小说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命题形式】

小说的描写了某某的场景,这样写有什么作用?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等等。

【答题要领】

主要从场景对于氛围、情节和人物等角度切入思考,要结合具体文本的具体位置进行具体分析,最好分点作答。

3.探究复杂多义的小说主题

【考点梳理】

所有作品都是有主题的,生与死爱与恨美与丑等是小说家写不厌的母题,作家试图通过小说来表达自己对婚姻、家庭和爱情的体悟,对人性弱点的悲悯与失望,或者对真善美的讴歌与追求。这样的小说主要以思想的深度来展示其独有的魅力,我们称之为思想小说。有些小说则主要以讲故事为目的,其魅力在于故事本身的曲折、离奇或者故事讲述的独特技巧。这样的小说,我们称之为故事性小说。

但凡优秀的小说,它的形象大于思想,它靠形象来揭示蕴含其中的深刻思想。小说最忌讳主题鲜明,好的小说总是赋予读者丰富的解读空间,让读者见出其中复杂多义的世界。从而充分展示其无穷魅力。罗兰·巴特说:作品一旦产生,作者就死了。说的正是小说主题具有复杂多义的特点,这就使得小说主题具有丰富的探究性。

但是小说主题的复杂性和多义性并不是无边界的,读者对小说主题的把握应该相对合理而不能离谱地误读。尽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读者读出的毕竟还应该是哈姆雷特。那么,如何把握小说相对合理而复杂多义的主题而不至于被认为是误读呢?

可以从三个方面去把握:一是从小说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入手;二是联系作品的时代背景及典型的环境描写,认识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上所打上的时代烙印,把握住人物形象所折射出的时代特征达到揭示小说主题的目的;三是从小说的精巧构思中把握作品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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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美国经典短篇小说《身价》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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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身价是什么?为什么人有三六九等之分?下面是美国经典短篇小说《身价》,欢迎阅读了解。

作者:美国小说家欧·亨利(O. Henry,1862年9月11日-1910年6月5日)

傍晚,一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女孩,又来到了小公园安静的角落里,坐在一张长椅子上开始读书。她的脸看起来很秀气,衣服却很普通。小伙子知道,这一段日子,她每天都是如此。

小伙子慢慢地走到她旁边,就在这时,女孩手中的书滑落到了地上。小伙子顺势捡起书,礼貌地递给她,寒暄了几句后,就静静地站在一边。

女孩看了一眼小伙子,一身俭朴的衣着,一张并不引人注目的脸。

“坐下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光线太暗了,看不了书,我愿意聊聊天。”

“你知道吗,”小伙子说,“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我昨天就看见你了。”

“不管你是谁,”女孩冷若冰霜地说,“都得记住,我受过良好的教育。”

“对不起,”小伙子说,“都是我不好,我太冒昧了,我的意思是,来公园的女孩很多,你知道,当然,你不知道,但是……”

“我当然知道。还是谈点别的吧,讲讲这些来来往往的游客,他们要去哪儿?为什么那么匆忙?他们高兴吗?”

小伙子一下糊涂了,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之所以经常来这里,就是因为在这里可以和游客们近距离地接触。我跟你讲话,就是因为我想找一个天性善良,对钱看得很淡的人聊一聊。你不知道,我太讨厌钱了,也讨厌我周围那些腰缠万贯的男人。我不喜欢珍珠宝石,对游山玩水也没什么兴趣。”

“可我总是认为,”小伙子说,“钱是个好东西。”

“当你有了一百万之后,就只好兜风、看戏、跳舞、赴宴去了。我可不想过这种日子。”

小伙子诙谐地看着女孩,说:“我很喜欢研究和探听你们富人的生活。”

“有时候,”女孩继续说,“我想,如果我要恋爱,就要爱一个普通的小伙子——告诉我,你是干什么的?”

“我就是个普通人,但是我希望我能出人头地。你刚才说的话当真吗?你会爱一个普通人?”

“当然啦!”她回答。

“我在一家小饭馆工作。”小伙子说。

“该不会是个跑堂的吧?”女孩问。

“差不多。”

女孩马上看了看手表,然后站起身,说:“你怎么还不去工作?”

“离上班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呢。我们,我们下次还可以见面吗?”

“不知道……哦,我得走了,晚上我还要去赴宴,还有一个音乐会,司机在等着我呢。”说到这里,她朝公园门口的那辆白色小轿车指了指,“那是我的车。”

“我看到了。”小伙子羡慕地说。

“再见!”

“天晚了,”小伙子说,“不太安全,要不,我送你?”

“谢谢,你还是再坐一会儿吧。”说完,女孩朝着公园大门走去。小伙子看着女孩的身影,不紧不慢地跟在她后面。

到了公园门口,女孩从那辆白色小轿车旁走了过去,横穿马路,走进一家小饭馆,打了卡,然后换上侍应生的制服,开始工作。

小伙子在街上慢慢地走了一会儿,然后,径直走近那辆白色轿车,钻进去,对司机说:“去夜总会,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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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温克尔的传说的儿童小说介绍

全文共 6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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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过哈德逊河的人都会记得卡茨基尔山。它是巨大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个分支。它巍峨地耸立在哈德逊河的西边,傲然地俯视着周围的山村。季节的交替,气候的变幻——事实上,一天里的每一个时辰——都会使山峦的颜色发生奇妙的变化。远近的家庭主妇们把这种变化看作最完美的晴雨表。

在持续晴朗的日子里,山峦呈蔚蓝色和紫红色。晚上,它们的线条鲜明地呈现在清澈的天空。但是,有时周围虽万里无云,可它们的顶峰上却聚积着浓浓的灰色雾霭,在落日的最后余晖里闪耀着,好像那天使头上的光轮。

在这个神仙般世界的山岗下,过路人会看到淡淡的炊烟从一个村庄袅袅上升。村庄的木板屋顶在树丛里时隐时现。山岗上的蔚蓝色到了这里变成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这是一个古老的山村。它是这个省份初建的日子里,荷兰殖民者聚居的地方。那时秉公执法的彼得·斯图夫桑特——愿他安息!——才执政不久。村里现有的几幢最早殖民者居住过的房屋依然保持着原状,但是看来也不会维持太久了。房屋是用黄颜色的荷兰砖砌成的,有花格窗,正面有个三角形的凸出部分,屋顶上立着风标。

就在这个山村里,在这样的一所房屋里,在很多年以前——那时这个国家还是英国的一个省份——住着一个淳朴,性格随和,叫做吕伯·凡·温克尔的人。他的先人,赫赫有名的凡·温克尔在彼得·斯图夫桑特的英勇时代里,曾经跟随那地方官围攻克里斯钦堡垒。可是,吕伯身上却很少具有他祖先的尚武精神。我说过吕伯是一个淳朴,性格随和的人。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好邻居,一个怕老婆的,顺从的丈夫。说真的,正是因为他怕老婆,他的性格十分温顺,他深深为大家喜欢。因为只要一个男子在家里受到泼妇严格管柬,他在外边必然是恭恭敬敬,和蔼谦卑的。对他们来说,妻子的训斥胜过世界上所有劝人忍耐和受苦的布道文。因此,有一个凶悍的妻子可以说是一种福分。如果这话当真,那未,吕伯·凡·温克尔是福上添福了。

不必说,全山村的妇女都十分宠爱他。晚间,妇女们唠家常,谈起吕伯的家庭争吵时,像可爱的女性们惯常做的那样,总是袒护吕伯,说凡·温克尔太太的不是。只要他一露面,村上的孩子们就高兴地向他欢呼。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给他们做玩具,教他们放风筝,玩弹子游戏,跟他们讲关于鬼魂,女巫和印第安人的长篇故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在村子里一出现,一群孩子总是包围着他,有的吊在他的衣服下襟上,有的爬在他的背上。他们肆无忌惮地戏弄他。村子里的狗没有一条会朝他狂吠。

吕伯性格中的最大缺点是他对一切能挣钱的劳动表示极大的厌恶。这并不是由于他缺乏长性,或者由于他不勤劳。他可以拿着一根像鞑靼的长枪那样又长又重的钓竿,在又湿又潮的石头上坐上一整天,一声也不吭,而鱼连钓杆上的鱼饵也不碰一碰。为了打几只鸽子或者几只松鼠,他会在肩上扛着一支鸟枪,步履艰难地穿过树林,蹚过沼泽,攀登高山,翻越峻岭。只要人们有求于他,他决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即便是最最粗笨的活他也乐于去做。

村子里只要有任何欢乐的场面,例如剥玉米皮,砌石头墙,他总是抢在头里。

村里的妇女常常差遣他,让他为她们跑腿,或者替她们做她们的丈夫不屑做的琐事。总之,吕伯总是乐于为别人效劳,却从来不为自己做什么事情。若要他干自己的家务活和庄稼地里的农活,他就办不到。

事实上,他声称他的庄稼地已经无可救药。它是全村最坏的一块地。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那庄稼地里什么都搞糟了。而且情况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篱笆一处一处倒塌。母牛不是走失,就是走到白莱地里去。他地里的野草比任何地方的野草长得都快。每当他要到屋外去干些活时,天公却偏偏下起雨来。在他管理下,他父亲传下的庄稼地一亩一亩地缩小,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小块种了玉米和土豆的地,还是村里管理得最糟糕的。

他的孩子也是衣衫褴褛,像是没有父母照管似的。他的儿子和他同名,也叫吕伯,相貌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儿子看来也继承了父亲喜欢穿破烂衣服的习惯。他总是像一匹小驹那样,紧跟在母亲的身后。他穿着吕伯扔掉的一条宽腿马裤,一只手费力地提着裤子,样子像是雨天提着拖裙走路的妇女。

可是,吕伯·凡·温克尔是人间最快乐的人之一。他傻里傻气,生性贪图安逸,随遇而安,有白面包时吃白面包,有黑面包时吃黑面包,只要不费脑筋,不花心思,他什么都可以凑合。他宁可只有一分钱而挨饿,不愿为挣一镑钱而工作。如果由着他自己的性格,他会高高兴兴地浪荡下去;但是他的妻子没完没了地训斥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说他正在把全家带上绝路。

早晨,中午,晚上,妻子的舌头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只要吕伯一开口,或者一干活,总会招来妻子破口大骂。吕伯只有一个办法来对付妻子的训斥,而且,由于他经常施用这种伎俩,它已经变成了他的习惯。他耸耸肩,摇摇头,眼睛朝上,不吭一声。可是,这种做法常常惹起妻子发动一场新的咒骂,因此,他不得不鸣金收兵,朝屋外逃窜——这是怕老婆的丈夫的唯一出路。

吕伯在家里的唯一追随者是他的狗沃尔夫。沃尔夫也像主人一样地惧怕主妇。因为凡·温克尔太太把他们俩看成一对好吃懒做的伙伴。她总是恶狠狠地看沃尔夫,认为沃尔夫是使主人常常走上歧途的罪魁祸首。说真的,就一条忠贞的狗的品性来说,沃尔夫在树林中拾回猎物时,可以说是骁勇无双的。

结婚的岁月一年年过去,吕伯·凡·温克尔的日子一年年变得更糟。雌老虎般的老婆那火爆性子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减退;她的舌头却由于经常使用而变得越发刻薄。有一阵子,吕伯被逼出家门后,常常和村上的一伙消磨闲日子的家伙们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坐在一家酒店门前的长凳上,酒店门前挂着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肖像,上面是乔治那张红通通的脸。这帮家伙整个夏天就懒洋洋地坐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没精打采地闲扯村里的流言蜚语,或者讲那些永远讲不完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故事。但是,有时他们偶然从过路的人那里获得一张旧报纸,就会煞有介事地议论起天下大事来。

政治家们值得花钱听听他们的这种讨论。瞧!他们是如此聚精会神地听村上的教师戴立克·凡·布曼尔一字一字地念报纸。戴立克矮小机灵,学问丰富。

他决不会被字典中任何一个大字所吓倒!瞧!他们是如此貌似圣贤地讨论着几个月前发生的天下事!

这一伙人的观点完全被尼古拉斯·凡窦尔所左右。他是村里的元老,又是酒店的主人。他从早到晚坐在酒店门口,随着太阳移动,不时挪动地方,使自己永远坐在阴凉处。因此村上的人可以根据他的位置,像观察日昼一样。精确地说出一天的时辰。不错,他终日不开口,只是一股劲儿地抽烟斗。他的追随者们(因为每一位大人物都有追随他的人)十分了解他,知道怎样判断他的观点。如果所念的或所叙述的内容使他不高兴时,人们可以看到他猛力地吸烟斗,然后愤怒地,急促地,接连不断地一口口喷烟。如果他高兴,他就慢吞吞地,安详地吸烟,吐出淡淡的,平和的烟雾。有时,他从嘴里取出烟斗,让芬香的烟雾在他的鼻子上统绕,庄严地点点头,表示他的赞许。

即使在这样的堡垒里,不幸的吕伯最终也抵挡不住老婆的袭击。雌老虎突然从天而降,打破人们的宁静。她破口大骂,斥责这帮家伙是坏人,连德高望重的尼古拉斯·凡窦尔也难逃河东狮吼。他被指摘怂恿她的丈夫好吃懒做。

可怜的吕伯最后被逼到几乎绝望的地步。他躲避农田劳动和妻子斥责的唯一出路是拿把鸟枪,到树林里去漫步。有时他坐在树根旁,和沃尔夫分享行囊里的东西,他把沃尔夫看成是患难兄弟。

“可怜的沃尔夫,”他会说,“你的主妇让你过猪狗的日子。但是,孩子,别在乎。只要我活一天,你决不会缺乏朋友。”

沃尔夫摇摇尾巴,依依不舍地看着主人的脸。如果狗懂得怜悯,我真的相信它是在全心全意地回报主人的恩情。

在秋天的一个美好日子里,吕伯在走了长长一段路后,爬到了卡茨基尔山的最高处。他一路打松鼠,这是他最喜爱的运动。宁静的四周不时响彻着他的枪声。到了快近黄昏的时候,他又困又饿,倒在一个长满绿草的土墩上,绿草一直延伸到悬崖的边缘。从树隙缝间他可以看到山脚下延绵好几里的浓密的树林。在远处,他看到了壮丽的哈德逊河静悄悄地流淌着,有时河中闪映着彩云的倒影,有时片片风帆慢悠悠地移动着。风帆好像是睡在哈德逊河母亲洁白光滑的胸膛上,逐渐地消失在蔚蓝色的山峦间。

在山崖的另一边,他看到深深的峡谷。那里怪石嶙峋,峡谷脚下满堆着悬崖峭壁上掉下来的石块。这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吕伯若有所思地在土墩上躺了一会儿。夜幕渐渐降落,山峦黑而长的影子投射在整个山谷上。吕伯知道如果他回到山村,天一定已经黑了。他一想到凡·温克尔太太气汹汹的样子,禁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当他将要下山的时候,他听到远处有个声音叫道: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他环视周围,只见到一只孤单单的乌鸦飞过山岗。他想他一定是走了神,又开始下山。突然他又听见同样的叫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这时沃尔夫身上的毛突然耸立,它低沉地叫了一声,爬到主人身边,恐惧地看着峡谷。吕伯也模模糊糊地感到惧怕。他朝着同一方向看。他看到一个奇怪的身影缓慢地往山上爬,身上背着沉甸甸的东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人使他大为吃惊。但是他想也许是邻村的人需要他帮助,因此他匆匆忙忙地走下山去。

等到他走近的时候,陌生人的奇怪外貌使他更加惊讶。陌主人是个身材矮小,但是长得十分结实的老人,一头蓬乱的头发,灰白的胡子。他穿着古老的荷兰服装——一件布外套紧紧地绷在腰部——下身穿着好几条裤子,最外边的一条裤子硕大无比,两侧有着成排的扣子,膝盖部分隆起了一块。他肩上扛着一只圆圆的酒桶,看来里面盛满了酒;他向吕伯招手,要吕伯帮助他。吕伯见到素不相识的人,带有几分羞赧和猜疑,但是他像往常一样,还是很快地同意了助他一臂之力。他们两人轮流着扛酒桶,沿着沟壑往上爬。

这条沟壑显然是山间干涸了的河床。他们爬山时,吕伯听到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像是远处的打雷声。声音似乎是从一个深谷里,或者不如说是从高耸的山石罅隙里传来。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走会,吕伯以为刚才的声响是山里常有的片刻即逝的雷雨声。通过沟壑,他们来到一个山谷。

山谷呈古罗马时代的圆形剧场形状。周围是垂直的峭壁。峭壁的边缘上长满低悬下来的大树。它们茂密的枝叶盖住了天空。因此你只能偶尔瞥见蓝色的天空和夜晚明朗空中的浮云。吕伯和他的同伴默默地走着,一声不吭,因为虽然吕伯对于扛着酒桶到荒山中的举动十分疑惑不解,但是由于在这个陌生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奇怪而又神秘莫测的东西令吕伯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所以他不敢和他随便闲谈。

他们走进了圆形剧场似的谷地,又有奇怪的事出现在眼前。在剧场中心的平地上有一些相貌奇特的人在玩九柱戏。他们穿着奇怪的外国服装。有人穿着短上衣,有人穿着无袖短外套,大多数人像吕伯的同路人那样穿着肥大的裤子。他们的脸也长得十分特别。有一个人留着一把大胡子,一个宽大的脸,一对小眯眼。另一个人的脸上好像只长着一个大鼻子,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锥形帽,帽子上插着一根细小的公鸡尾羽。他们每个人都留着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胡子。当中有一个人看来是首领,他是一个矮胖老绅士,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他穿着一件绑紧的紧身上衣,腰间束着一根宽宽的皮带,插着一把短刀,高顶帽子上飘着一根羽毛,脚上穿着红袜子和高跟鞋,鞋子上面装饰着玫瑰花。这些人使吕伯想起了挂在村里牧师多米尼·凡·夏伊克客厅里的一幅古老的弗兰德画上的人物肖像。那幅画是殖民地建立时从荷兰带来的。

吕伯感到惊奇的是这些人虽然在娱乐,但是他们保持着庄严肃穆和神秘的静默。他们是他从未见到过的一伙最忧郁的游戏者。没有任何声音打破周围的寂静,只有滚球发出的隆隆声。它们滚动时,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当吕伯和他的同路人走近他们时,他们突然停止了游戏。他们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像塑像似地凝视着吕伯。他们的眼睛以及奇怪的、毫无光彩的面部表情使吕伯胆战心惊,双脚哆嗦不停。此刻,他的同路人把酒桶中的酒注入大酒壶,并且招手要吕伯把酒端给在场的人。吕伯战战兢兢地照着去做。

这些奇怪的人咕咚咕咚把酒一饮而尽,仍然不作一声。然后又回去玩九柱戏。

吕伯的畏惧心情逐渐减退。在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时候,他甚至敢于大胆地饮起酒来。他发现那酒有股上好荷兰酒的味道。他天生就是一个酒鬼,禁不住一喝再喝。他接二连三地从大酒壶中取酒,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感到天旋地转,脑袋慢慢搭拉下来,呼呼地入睡了。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他遇见那个古怪老人的土墩上。他揉了揉眼——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明朗早晨。小鸟在树丛里跳跃着,啁啾着;在清爽的山风中,老鹰正在高空飞翔。

“怎么搞的,”吕伯想着,“我可别是整个夜晚都睡在这里了。”

他回想他人睡前发生的事——那个扛着酒桶的奇怪的人——山谷——山间人迹罕至的隐居地——玩着九柱戏的悲哀的小老人——大酒壶。“啊!大酒壶!那个邪恶的酒壶!”吕伯说道,“我找个什么借口向凡·温克尔太太解释呢?”

他寻找他的那支鸟枪。但是他在自己身边看到的是一支古老的燧发枪,枪筒子长满了铁锈,枪机已经成了碎片,枪托给虫蛀了。他现在怀疑山里那些庄重的游戏者跟他开了个玩笑,用酒灌醉了他,把他的枪偷走了。沃尔夫也不见了;它也许捉松鼠或者松鸡去了。他吹起口哨,大声叫沃尔夫回来,但是毫无结果。山上回响着他的哨声和叫声,但是没有沃尔夫的踪影。

他决定再到昨夜那些游戏者集会的地方去;如果他遇见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他要问他们要回他的狗和枪。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感到四肢僵硬,不像往常那样灵活。

“睡在山上究竟不合适,”吕伯想,“如果这趟玩耍使我犯上风湿病而卧床不起,凡·温克尔太太可不会饶我哩。”

他费力地往山谷下走,后来又找到了前一天晚上和那个同路人所经过的沟壑。但是,出乎意外的是,现在沟壑中正咆哮着从山上冲下来的急流。奔腾的水从一块岩石跳跃到另一块岩石,峡谷底下发出隆隆的轰鸣声。他设法沿着沟壑往上攀登,艰难地穿越过树丛,不时被野生的缭绕在树木间的蔓藤绊倒。

最后,他来到昨晚的峡谷。但是,那里岩石挡住了去路。昨夜峭壁由公民的。说真的,吕伯不是个政治家。国家和帝国的变化对他不产生丝毫影响;但是他曾经长期在一种专制统治下呻吟过——受老婆的管辖。现在这一统治结束了——他总算出了头,摆脱了婚姻的枷锁,可以自由地进进出出,再也不必害怕凡·温克尔太太的压制了。当人们提到他太太的名字时,他总是摇摇头,耸耸肩膀,抬起眼睛——这可以解释成他听天由命,或者是他为已得到的解放而表示高兴。

他总是对每个到杜立德先生饭店来的陌生人讲他的故事。首先人们注意到,他每次讲故事,总要更改一些情节——毫无疑问,这是由于他刚刚睡醒。

最后故事就成了我以上所说的样子。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背得出这个故事。有些人总是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他们说吕伯是疯了。但是荷兰居民中的老人几乎异口同声他说故事是真正发生的事。即使到了今天,他们在夏天下午听到卡茨基尔山上的打雷声,他们总是会说亨特里克和他的水手们又在玩九柱戏了。山村附近怕老婆的丈夫们感到日子难以度过时,总是希望能尝尝使吕伯·凡·温克尔昏昏入睡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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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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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水浒传》我对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不禁佩服。一百零八位好汉英勇大胆,同仇敌忾,劫富济贫,堪称一代英雄。他们一个个英雄有的最后悲惨而死,有的逃避、隐居,我为他们悲惨遭遇而伤感。一个小小的错误决定和小人作梗悲惨而死。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武松。有勇有谋,为人仗义。虽然粗鲁,但是他是该出鲁的时候出鲁,对恶人不放过对好人自然也不错杀,喜欢帮助别人,为民除害。武松帮人帮到底,做了就敢于承担,不连累他人,做了就不后悔,帮了就帮到底,敢打敢拼,不顾一切。这一切使我十分敬佩。

《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可以称得上重情重义。我们生活中很少人做到“义”这点,都是忘恩负义,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人都这样,现实中有些人得到好处就跑,有时候还抢占、欺骗,但故事中一百零八位好汉不同,他们不贪图小便宜,不侵占别人的东西,反而帮老百姓夺回被抢到侵占的东西,他们不轻易骗人、撒谎,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对兄弟义气,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换取别人的性命,现在的社会几乎没人能做到以命换命。所以,现在的社会很少人做到重情重义这一点。

《水浒传》中有一个较大的缺点,就是对社会女性的歧视,书中写女性都是以“__妇”、“泼妇”、“母夜叉”、“母大虫”这样的称呼写女性。不过,作为古代文学有名的作品,他有其意义,有着不同估量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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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一语文古典小说阶段的知识点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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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小说萌芽于先秦,发展于两汉,雏形于魏晋南北朝,形成于唐代,繁荣于宋元,鼎盛于明清。大致可分六个时期。

(1)先秦两汉时期:当时社会出现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史传文学成为古典小说叙事的源头。神话传说已经具备人物和情节两个基本因素,散见于诸子百家书中的寓言典故提供了借鉴经验,历史著作有比较完整的结构、人物形象和历史背景。

(2)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志怪、志人小说。严格意义上说这仍然算不上是小说,只能算是小说的雏形。《世说新语》也是这个时期的优秀作品,里面收集了许多短小精悍的小故事。

(3)唐朝时期:古代小说的发展趋于成熟,形成了独立的文学形式—传奇体小说,由此我国的小说脱离历史领域而成为文学创作。唐代三大爱情传奇是此时期的标志性作品。

(5)宋元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井文化的兴起,给小说创作带来深厚的土壤。话本经过文人加工形成许多话本小说和演义小说。

总结: 小说的价值本质是以时间为序列、以某一人物或几个人物为主线的,非常详细地、全面地反映社会生活中各种角色的价值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的产生、发展与消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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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采红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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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意这句话正中周红红的雷区。她僵了,随即低头,闷闷不乐的,“军训晒的。”

程意接过她的行李,看她的手臂也是一片黑。他拉她到最光处,伸手抬起她下巴,凑近看那黑脸,“让我瞧瞧。”

她挣扎着闪躲,不敢与他直视。被他这么端详自己的丑态,她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

“别闹你。”他一手刮刮她脸颊,陈述道,“这也太黑了,非洲妹。”

周红红被伤到了,猛然打他,“不要碰我!”

他单手抱住她,撇嘴,“闹什么。”

“嫌弃就别碰啊!”她踢他一脚。

“我说事实,你自己照照镜子去。”

周红红气得又去踢他。“你都不知道军训时候太阳多大,你个混蛋!”

程意去拉她的手,看着她生气的模样,反而笑了,“黑就黑,我又没嫌弃,你耍什么性子。”

她恨恨道,“我最讨厌你了。”亏她之前还期望他能说说好话。

“口是心非。”他拖着她慢慢走出火车站。

从县城回去永吉镇还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三更半夜的也没有车,程意便说今晚在县城过。

周红红和周妈妈报备了自己的平安,提起了过夜的事,她特别强调是和程意分房的。

程意听及此话,横扫了周红红一眼。

事实当然是两人同/房同/床。

房间的灯光比站台亮堂,映衬之下,周红红更是黑得出奇。

不过,程意已经没空去细看,他一关门就抱住她扯她的衣服。

周红红经历了这一趟火车的奔波,灰头土脸的,抵抗道,“我要去洗澡。”

“等会去。让我看看奶、子还白的不?”他掀起她的T恤,双手往她的山峰上握,然后快速卸下那内衣,手指往顶尖夹,甚是满意,“又白、又软。”

她推开他,“我热死了,别粘过来。”

他也不勉强,任她自己收拾衣物进了浴室。

周红红在洗澡时候,程意则在翻床头柜的套/套,随便看完,他咒道,“居然都是小号的。”

当机立断,他朝浴室喊道,“周红红,我出去买干、你的玩意儿,你给我等着。”

“……”周红红在里面都不想应他。

酒店内部就有个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程意进去翻看后,执起一盒。他正要去买单时,无意中见到有个五盒的体验套装,色彩缤纷,挺好看的,于是他又把那礼盒一并拿了。

收银台的大妈有点被吓到,打量程意的目光诡异而暧-昧。这个时刻出来买这东西,都是急用的。只是这俊俏的小伙子需要的量也未免太惊人了。

程意冷冷回视之。“结账。”

大妈立即敛起惊叹,帮他收钱。

程意再回到房间时,周红红正在吹头发。他邀功似的,把手里的套装盒扬了扬,“媳妇儿,你想先玩哪一个?”

周红红转过头来,看到那盒子,恼羞成怒,“你……毛病!”

“算算,我有将近一个月没弄、你了。”他哼笑,走过去扑她在床上,咬上她的唇,“媳妇儿,有想我没?”

“谁会想你,臭不要脸。”她又挣扎,“我头发还没干。”

“你真多事。”程意放开她,自己去拆套-套的包装,“周红红,你有本事就拖,拖到早上,我就干、你到晚上。”

周红红原就疲惫,只想休息。待吹完头发,她关上风筒,软着口气,说道,“程意我今天很累。你看都四点多了,你就不能先让我好好睡个觉么。”

他抬头看她困乏的双眼,停顿了片刻,“行。周红红,你就好好睡,睡醒了陪我。”

她惊讶于他的好说话,倒没有和他再辩,直接倒头就睡,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进入梦乡,连择床的习惯都克服了。

程意瞥了眼那散着的盒子,然后跟着躺下。他抱起周红红的身子,盯着她黑不溜秋的脸蛋,贴近亲了亲,手掌在她的腰、臀、揉啊揉。就这么几下,他不过瘾,又扯开她的睡衣衣领,窥视那里面暗藏的风光。那片白晃实在是诱、人,他禁不住低头去啃。

周红红动都不动的,任由他在那上下其手。

程意玩了一会就收手,他知道她真的非常疲劳,也就不再折腾。

他揽紧她。他的媳妇儿,可算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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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和程意过夜的机会少之又少。除了高考的那几天,别的时候,他都是把她弄完就走人。所以她这次醒来时,很茫然,呆呆地瞅着眼前的那具胸-膛。等到她回神后,她就微微仰头望他的脸。

昨晚她看的不仔细,现在才发现,他也比一个月前黑了不少。但是他就是怎么都好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心理作用。

她往他的怀里靠了过去,轻轻环住他的腰。她在学校时,无比的想念他。

军训后,有个师兄参加了某个辩论比赛,当时因为班上的几个女生很迷他,就号召全体女生去当拉拉队。周红红听同学们讨论这个师兄的风光史,大概是属于白马王子类的。她当时站在台下,想的是,如果程意读书能够出息些,他肯定也是校草级的。

在校园里看到小情侣们的来来往往时,她会很期待程意能来看望她。

短短一个月,她就意识到,即使离开了永吉镇,她的心也还是在程意这里。

程意正在浅睡状态,他感觉到怀里人儿的动静,更加搂紧她,半睡半醒之间,他按着她的腿向自己的下面碰。

周红红差点以为他清醒了,可是见他仍然闭着眼,就明白他只是睡梦中的耍流氓。

他蹭着蹭着,那根东西就立起来了。

她察觉了后就瞪他的睡容,直想揪他的耳朵。

程意不一会儿就醒了,身体的本、能比什么都来得急切。他睁眼看怀里的人,见她也醒了,就按耐不住了。“媳妇儿……”那声音还有睡醒的沙沉,可动作却已经不含糊。

周红红反应不及,衣服就被他套了出来。

程意扣住她的手腕,翻身压、上她。

她脸上的黑和身上的白,形成了鲜明对比。他越看眸色越深,忍不住顶了几下她的腿,稍做缓劲。

周红红感觉到那怒昂的热度,一时间竟不知要和他说什么,只是羞愤不已。

此时也不用什么话语,程意直接行动。他俯身就咬上她的小山丘,开始还轻轻的,不一阵子,就仿若要吃了她似的,粗蛮得很。

她缩了缩身子,呼吸渐渐起急。

他的鼻息在她身上四处移走,印下占、有的记号。

周红红软绵绵的,只是用着动、听的吟、声来回应他。

程意跪坐起来,大分她的腿,如炬般盯着她的溪、谷。“媳妇儿,这里面……”他、戳、了一指进去,“真能把我弄死。”

周红红不理会他的话,低哼着。

他屈、起手指,在她的门口浅刮,引来她的一阵轻。随后,他就着她的这番迷、乱,挺、进那蚀、骨之处。

他的驰骋,一如既往的蛮横。周红红被他幢得剧烈晃、动,唯有紧紧揪住他的手臂。

她越揪,他越狠。到了后半截,整张大床都在咯吱作响。

周红红都不知过了多少的颠cháo。她在和程意厮杀,可是拼不过他的耐力。她被他翻来覆去的,最后又回到开始的姿、势。

程意最喜欢的姿、势,就是他上她下,他可以看着她娇、羞而青涩地臣服于他,虽然此时周红红的脸被晒得很黑。

周红红累极,几乎是求饶了,“程意哥……程意哥……”

他啃了下她的耳垂。“再让我shuǎng多一会。”

她搂住他的脖子,去吻他的唇,去蹭他的胸膛。

程意望着她水、汪汪的模样,真是失了魂,扣住她的、臀,记记至底,最终迸放。

----

周红红继续睡到下午,才算真的起床。她见程意生龙活虎的,唯恐他又要来一次。

还好,他没有。

程意把那些套-套都塞进周红红的行李袋。

周红红气道,“你给我干嘛!”

他淡淡说,“借你的袋子装装。”

她又忍不住驳他,“买那么多,用到何年何月。”

他斜看她,嘲弄般,“要不是你被、草一次就跟焉了似的,昨晚就能玩多几个。”

“你懂不懂节制。”

“我要不懂节制,你觉得你现在能站得起来?”

周红红咬唇,不搭理他了。她其实也是酸、疼的,只是忍着而已。

她起床后换了件白色T恤,程意有点惊异,“周红红,你的脸和衣服是反色。”

“……”她还是不理他。

他嬉笑着上前抓了抓她,“还好奶、子白。”

她拍开他的手,“滚开。”

“媳妇儿,你这确实大了啊。我这几天再给你搓搓。俗语说的好,diǎo粗、奶、大是一家。”

“谁跟你一家,给我滚开。”

“悍妇。”程意拎起行李,直接开门,懒洋洋一句,“媳妇儿,我们回家吧。”

----

到家后,周红红就被程意缠得不行。过了两天,听二姨太说起,周红红才得知程意九月份报了驾校。

周红红心里挺高兴的,她觉得程意终于想上进了。她不期望他有多大成就,但最起码要有份正经的工作,哪怕当司机。

她看他也晒黑了不少,便煲了去暑气的汤,邀他过来喝。

程意三大碗下了肚,才解释他不是要当司机。

周红红愣了,“你学好这门技术,也可以找工作。”

“没兴趣。”他吊儿郎当的,“过两年,咱们这就通高速了,以后甭去挤火车了,我开车送你去学校。”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那就以后再说么。”

周红红有些失望,他似乎不想找工作。

国庆假期完后,程意正好有个朋友去S市探亲戚,程意便带着周红红搭了顺风车。那时候还是走国道,行车时间不比火车短。但是私家车,怎么也比火车舒服。

原本周红红不想让程意跟过来,只是他死皮赖脸的。

他送完她后,又搭了火车返程,因为他要赶回去考长途。

临走时,程意在喧闹的站台上亲她,“媳妇儿,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说话的态度还是那么漫不经心的。

她听到这句话,紧紧抱住他,就哭了,哭到他上了火车,都还没止。

很久很久以后,周红红才恍悟到,他当时是看她坐火车辛苦,所以才提起劲去学车的。

程意就是那个程意。

他嘴贱,他下-流,他爱周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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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欢乐颂第三季结局

全文共 2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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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第三季》在内容上完结了剩女们面对爱情、家庭、婚姻、事业时的生动刻画。其中有欢笑,有泪水,有浪漫,有无奈,也抖落出更多的世态炎凉与复杂的人性。虽然收尾不尽完美,存在一种失速的缺损,但《欢乐颂》无疑是都市女性题材中典型而又精彩的代表。下面是小说欢乐颂第三季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康德说,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通常只是让他们适应当前的世界——即使它是个堕落的世界。

挨了第二次打,应勤懂得了邱莹莹的好。而邱莹莹要是想和应勤结婚,就先得让他爸爸妈妈放心。于是两个人开始磕磕碰碰的求认证,这也是邱父与应父之间的较劲。这方是既然输了理,不能输了人;那方是输了人,不能输了理。在两方家长打太极的推拿,终于让两人走向婚姻之路出来。而其中的心酸与周折,也只是一个家庭的缩影。

包奕凡与包父开始内战,当初的甩手掌柜,只是安心的幌子。可是在没有下限的比无耻中,父爱还是容忍了。这是那场外遇,持续性的代价。

而曲父与曲母多年的暗战,也说明了越轨是会让男人死在这上面 的。因为他这辈子要为这件事,一直埋单。每个被背叛的人,都会在后面布局,让你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安迪面对包父等人,还是身边的朋友,一直不落败。因为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所有的困难,她也在用这种不妥协的东西来征服别人。而在她与包子的结婚后,曾经的父亲魏国强,好友老谭的嘱托包父清理小三,正因为政商有关系在保护她,没有人敢轻撄锋芒。她是π而不是pi。如果没有的话,不然她有好几次落得都比岳西还要惨。 而众女对爱情的目的性,充满了相当的深意思考。男人对爱情是不是怀着一种商业的投机。包子永远都被安迪压一头,诚意似乎不需要怀疑。

而赵医生与曲筱绡经过十八弯的兜转公开,并没有那份心。

而樊胜美摊牌了,因为在房产证看不出王柏川会付出多少的诚意了。她不想用爱的绑架他了。王柏川为了想要的,愿意成为爱的傀儡,可是那样太可怜。经过家庭的纠纷,新工作的转换,爱情的变化,她终于成为翻身美。

邱莹莹自然是不省事的,她前脚搬家,躲难的岳西搬进,而谢滨藏匿的黑暗,也让5女彻底面对撕裂的真相。

谢滨和安迪一样,都有一段极力想要的童年。与安迪掏心肺的谈话,意外的没有过浓的勾画。也许想要用一个人来救赎了另一个人的黑暗。

而安迪这些年来她根本没有想过别的。她的所有牵挂只有,我明天会发疯吗。包子让她发现新天新地,尝试着去想新的目标,而第一季的魏渭只是在她原有的基础上修改。前者给了新的人生,后者给了新的活法。她在谢滨与岳西的身上,看到了当年那个从来没有妥协,没有退让,没有依靠,没有相信,没有放弃的自己。在22楼,她原本一直是看不起那些好朋友,可是当她学着拥抱生活,发现了点亮了自己的黑暗。所以谢滨对光的那份向往,只是灼伤了自己,也误伤了旁人。而他洒然的远去,有一种自己有了光明,世界不黑暗的用意。

生活要继续下去,她们也还要寻找未知的未来的确认。他人经受的,我必经受。这是她们的生活,也许这也是你我的生活。

这一季里最让我吃惊的樊胜美的转变,此位看上去不可救药地要走上消散之路的大美女,不仅轻轻松松地完成了从资深HR到酒店前厅经理的转变,并且幡然悔悟,决定要做一个独立女性,不再以靠在男人身上为目标,自己的事自己来解决。阿耐对这一类女性笔下留情了呵。觉醒后的樊美女,给人神情气爽之感,幸福自然要向她挥手了。

令我吃惊的还有安迪,这位坚定的不婚者,率先怀了身孕,率先领了红PASS,当真是阿耐的心头最爱,把所有的好事都赋予给了她。但一不小心暴露了富人的弱点——缺乏安全感。因为怀疑谢滨跟踪她,安迪的老公便动用层层关系,毫不留情地把刚奋斗到刑警大队的谢滨,打回警署去。官商一家亲唉。

曲筱绡的感情生活终于尘埃落定,收起了玩耍的心思,和赵医生大有花好月圆之势。只是,在让包奕凡经历了父母博弈的痛苦后,又让曲大小姐领受父母的博弈,包家以母亲失败告终,曲家却是母亲大获全胜。无论父胜抑或母胜,子女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者。

邱莹莹与应勤经住考验,在俩家父亲亲自主持大局下,顺利嫁娶,幸福生活看得见摸得着。其中,邱莹莹父亲表现出的处世智慧,让我又小小吃了把惊,姜世老的辣耶。

前两季稳妥完美的关雎尔,最可能得到幸福,偏偏就落单了。她感情生活开始得最晚,该经历的挫折尚未经过,所以,故事结束时,她的故事才算开个头。

不知偏见还是故意与当今的公务员热反着来,在这个长长的故事中,被丈母娘门视作亮婿的公务员岗位的男性,没一个让阿耐看着顺眼,对这类男生一再挑剔挖苦,唯一一个留存的种子——警察谢滨,阿耐也毅然决然地让他辞职远行。谢滨这个很阳光的小警察,居然像安迪一样有着秘密不愿为人知的身世,也是22楼姑娘们的所爱中,很有故事的一位男生。不知阿耐还打不打算写续集,很显然,关雎尔与谢滨的故事还没讲完,让人心里有念想呐。

有评论称《欢乐颂》为中国的《欲望都市》,有几分意思,但不完全恰当。《欲望都市》表现了四个熟女的感情生活,她们在经济上思想上几乎步调一致。而《欢乐颂》里的五朵金花,差异大得多,故事更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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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西游记》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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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寒假开始阅读西游记》,《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人、有神仙、有妖怪,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其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尤其鲜明。这四个人物外貌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是一个诚心向佛、非常善良的人,不愿伤害任何一个人,所以经常上了会骗人的妖怪的当;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他忠诚勇敢、本领高超,在取经之路斩妖除魔,立下了大功。他对自己的师傅、师弟非常忠诚,虽然有很多次唐僧因为过于善良,不但没有认清妖怪,还念紧箍咒让孙悟空无法降妖。但是孙悟空始终记着唐僧救了他,观音菩萨让他帮助唐僧,所以对唐僧不怨不恨,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唐僧;猪八戒则是个最有趣的角色,长得很丑还贪吃好色,经常怕苦怕累,但他很善良,在降魔的时候也很勇敢,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丢下唐僧;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是非分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没有因为美色而被吸引,而保值清醒的头脑,坚持帮助孙悟空,他的本事没有孙悟空高,但他的忠诚不比任何人差。

这师徒四个人性格截然不同,能力相差很大,但是他们会合作、互相信任、取长补短,所以克服了一个有一个困难。这让我们想到了,一个能力再强的人,他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一个能力再弱的人,只要他愿意,他也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关键的作用,所以能力不在大小,而在他是否可以得到发挥。

《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其实唐僧师徒的取经之路就像我们的生活,有喜有忧,肯定会有很多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那就能像唐僧师徒一样最后走向成功。学习唐僧的善良,学习孙悟空的忠诚,学习猪八戒的乐天,学习沙僧的正直,不畏惧任何的困难,那成功还会远吗?

书中充满幻想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等,虽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作者笔下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却能让我身临其境。

我想,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像他们这样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不团结,就会成一盘散沙终究会被瓦解。如遇困难,我们应该像孙悟空坚持不懈。就算被指指点点我们也应该像沙僧不卑不亢,要坚持自己,来证明是谁在说谎。

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它不像有些书那样枯燥无味,西游记中斩妖除魔的情节让我着实喜欢。《西游记》这本书真好看,我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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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

全文共 6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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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  》是2012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刘震云。该书是他第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直逼现实,书写民苦和  《一句顶一万句》一样,故事都是写一个戴了绿帽子的人想杀人,其实不过是想在人群中找到能说上话,不同的是,这本书中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女人,从杀人到折腾人,不过是想在人群中纠正一句话。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以供参考。

××省有一个××县。××县城西街,有一家出名的饭铺叫“又一村”。该店出名,是因为店里的一道菜,叫“连骨熟肉”。“又一村”除了卖“连骨熟肉”,也卖杂碎汤、烧饼、凉菜、各种酒类等。杂碎汤、烧饼、凉菜等与别人家大体相似,独“连骨熟肉”,做得与众不同。别人家的肉在大锅里煮,煮到肉烂,一般会骨肉分离;“又一村”的肉煮透,也不离骨。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剩下骨头,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单说滋味,也与众不同,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凡是到该县去的人,大吃,就去“太平洋海鲜城”;小吃,就去县城西街“又一村”吃“连骨熟肉”。地道的吃法,是现买现吃;肉刚从锅里捞出来,扯肉烫手;就着烫肉喝酒,本来你能喝二两,现在你能喝半斤。

“又一村”一天煮两锅肉。中午出一锅,傍晚出一锅。大家惦着这肉,吃饭得在店前排队。按“又一村”的规矩,在店里吃饭才能买肉;不吃饭单买肉,得看吃饭者买过,能否剩下来。就算吃饭买肉,也不一定买得到,得看今天客人的多少,你排队是否靠前。外来的人常问:店家,肉卖得这么好,何不多煮几锅?店主老史说,不能累着自己。

老史今年六十岁了。卖肉之余,爱搓麻将。饭铺一天煮两锅肉,也有搓麻将的时间。但卖肉不能累着,搓麻将也不能累着,一个礼拜,老史只搓一回麻将。时间是固定的,周四,下午三点开始,搓到夜里十一点,八个钟头。牌友也是固定的,开酒厂的老布,批发烟酒的老王,开澡堂的老解。常年累月,时光换,人头不换,到头来算账,输赢相抵,各自输赢也差不多;就是在一起消磨个时光。

四人搓麻将就在“又一村”。周四下午,老史让饭店专门腾出一间包房;下午,让饭铺额外多炖出一脸盆“连骨熟肉”,备四人晚饭时吃。吃饭时也喝酒。酒是开酒厂的老布带来的,叫“一马平川”。吃过“连骨熟肉”,喝过“一马平川”,接着搓麻将。

周五这天,老史接到一个电话,他有一个姨妈,在东北辽阳去世了;姨妈的儿子也就是老史的表弟,让老史去奔丧。老史问表弟,姨妈临走时留下啥话没有;表弟说,半夜,心肌梗死,清晨发现,身子已经凉了,一句话也没留下。老史感叹之余,决定去东北辽阳奔丧。决定去奔丧并不是姨妈一句话没留下,姨妈要走了,最后再看她一眼,而是老史想起自己小时候。老史小的时候,姨夫在东北辽阳当兵,姨妈去随军,在辽阳当纺织女工,一晃五年没回来。老史八岁那年,姨夫和姨妈回来了,来老史家看老史的爹娘。老史他爹见小,看姨夫和姨妈在外面工作,便张口向他们借钱;姨夫还没说话,姨妈一口回绝;接着说:

“姐夫,不是不借给你,咱家的穷亲戚太多了,借给你一个人,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借给所有人,我也该卖裤子了。”

但吃晚饭的时候,姨妈把老史拉在身边,背着老史的爹娘,悄悄塞给老史两块钱。姨妈:

“你生下来的时候,我是第一个抱你的人,就是用这双手。”

当时的两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块钱;那时人的工资,也就几十块钱。这两块钱,老史一直没花,从小学二年级,放到小学六年级。从小学二年级到小学六年级,老史过得特别有底。到了小学六年级,老史看上一个女同学,才从两块钱里辟出两毛钱,买了一个花手绢送给她。老史至今还记得,手绢上印着两只蝴蝶,在花丛上飞。

从××县到东北辽阳有两千多公里。老史从老家辗转到辽阳,表弟接着,吊唁姨妈,诉说往事,都不在话下。待丧事办完,从辽阳回来,在北京转车,老史发现,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年关。因为北京火车站人山人海,天南地北的人,都要回家过年。不留意是在平时,不留意间,一年又过去了。老史排了四个小时队,没有买到回老家的火车票。不但这天的票没有了,往后三天的票都没有了。因为这天是腊月二十七,大家都急着回去过年;离年关越近,大家越急着赶回去。老史这时感叹,姨妈死的不是时候。接着便想在车站附近找个小旅馆住下,干脆等过了年,大年初一再往回走;年前大家都赶着走光了,大年初一的火车,说不定就是空的;又想,平日在家都不着急,何必一个人在北京着急呢?何必被一个年关绊住腿脚呢?便离开火车站,信步往南,发现路东一条小巷里,有几家旅馆;巷里人来人往,口音天南地北,都是提着大包小包的旅客;老史拐进小巷,欲上前打问旅馆的价格,手机响了。老史接起,是老家开酒厂的老布打来的。老布在电话里说,今天晚上,想从“又一村”端走一盆“连骨熟肉”;老布的亲家,到老布家串亲来了,亲家指名道姓,要吃“连骨熟肉”。老史看了看表,已是下午六点;如是别的事,哪怕是借钱,老史都能一口答应,唯独“连骨熟肉”的事,老史不敢做主;因为这是“又一村”的规矩,门前有顾客排队,不能私自从后门端肉;现在是下午六点,正是排队的时候。老史踌躇间,老布:

“亲家不比别人,我现在就去‘又一村’找你。”

老史:

“你现在来‘又一村’,也找不到我。”

老布:

“为啥?”

老史:

“我人在北京。”

一听老史在北京,老布马上急了:

“这事儿大了。”

老史:

“不就一口肉嘛?不吃你亲家会死呀?”

老布:

“我说的不是肉的事,今天是礼拜三,明天,是咱牌局的日子呀。”

老史也恍然大悟,今天原来是礼拜三;周四下午三点,是老家四个朋友,固定搓麻将的时间。老史:

“买不上车票,回不去了。这个礼拜空一回吧。”

老布:

“空不得。一空,事儿更大了。”

老史:

“不就搓个麻将嘛,不搓麻将会死?”

老布:

“我不会死,老解会死。”

老史:

“啥意思?”

老布:

“老解这个月一直脑仁疼,前天去医院一检查,检查出来个脑瘤,过了年就要开刀;是良性是恶性,现在还不知道;如是良性还好说,如是恶性,老解就麻烦了。我怕呀,这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回搓麻将了。”

说完,老布挂了电话,连一开始说的“连骨熟肉”的事,也给忘了。老史挂上手机,也觉得事情大了。老布说的“老解”,也是老史四个固定的牌友之一,在县城南街,开了个洗澡堂子。平日打牌,老解牌品最差。赢了牌,得意忘形,嘴里吹口哨、唱戏;输了牌,摔牌,吐唾沫,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但去年冬天的一天,老史彻底认识了老解。那天傍晚,老史与老伴怄气,晚饭时多喝了几口酒;谁知越喝越气,越气越喝;一顿饭没吃完,喝得酩酊大醉。醉后,不愿在家待着,趔趔趄趄,走出家门。老伴正与他怄气,也没拦他。出得家门,才知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看着漫天的大雪,老史不知道往何处去。摇摇晃晃,从县城西街晃到南街,看到了老解的洗澡堂子。待进了洗澡堂子,一头扎到地上,就啥也不知道了。第二天一早醒来,见自个儿在澡堂的铺头上躺着,旁边坐着老解;铺头前,还围着两个澡堂搓背的,肩上搭着毛巾把。接着发现,自个儿胳膊上扎着针管,头顶上吊着药瓶。老史用另一只手指指药瓶:

“啥意思?”

铺头前一个搓背的说:

“昨天看你人事不醒,我们老板怕你出事,赶紧把医生叫来了。”

老史:

“喝口酒,能出啥事?”

另一个搓背的说:

“医生说,亏把他叫来了,你当时心跳一百多,再晚一会儿,说不定就过去了。”

老史还嘴硬:

“过去就过去,人生自古谁无死呀。”

老解在旁边摇头:

“那不行,你要死了,我们到哪儿搓麻将啊。”

老史当时心头一热。心头一热不是说老解救了他,而是关键时候,看出了一个人的品质。现在听说老解得了脑瘤,生死未卜,这场麻将,有可能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场麻将了,老史也觉得事情大了,也觉得自己必须赶回去。而且,必须在明天下午三点之前赶回去,才能不耽误正常的牌局。但车票已经没了,如何能坐上火车呢?老史从小巷又返回车站,到退票处去等退票。但年关大家都要回家,票还买不着,哪里会有退票的?老史去求车站的值班主任,说家里有重病号,看能否照顾一张车票。值班主任同情地看着老史,说像老史这种情况,他今天遇到三十多起了;但火车上座位就那么多,车票已经卖出去了,哪里能再找出座位呢?没票就是没票。老史又想在车站广场找黄牛买高价票,但年关头上,车站里里外外都是警察,一个黄牛也找不到。着急间,车站广场亮起了华灯,一天又过去了。也是急中生智,老史突然想出一个办法。他从提包里掏出一张纸,又掏出笔,在纸上描画出几个字:

我要申冤

接着把这张纸举到了头顶。

没等一分钟,四个警察冲上来,把老史当上访者捺到了地上。

负责把上访者老史遣送回老家的,是北京两个辅警,一个叫老董,一个叫老薛。所谓辅警,就是警察的帮手;不是警察,干着警察的事。火车上人山人海,已经没有座位;但把上访者送回老家,又不受人山人海的限制。越是年关,越不能让人上访。列车长在列车员休息车厢,给老史、老董和老薛腾出两个铺位。上访并不犯法,老董和老薛也没有难为老史;不但没难为老史,因怕老史路途上生变,反倒处处照顾老史。列车长腾出两个铺位,他们让老史自己住一个铺位,老董和老薛两个人倒挤在一个铺位上。火车开了,老史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也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盯着老史,老史盯着窗外。火车过了丰台,老董问老史:

“大哥,啥事呀,大年关的,跑到北京上访?”

老史看着窗外:

“说给你们也没用,说给你们,你们能解决呀?”

老董和老薛相互看了看,两个编外警察,确实什么都不能解决;既然什么都解决不了,两人开始劝解老史。老董:

“不管什么事,事情出在当地,就应该在当地解决。”

老薛:

“放心,世上没有化解不开的矛盾。”

说话间,到了吃饭时间,老董买了三个盒饭。老董:

“上访归上访,饭还是得吃。”

老史端起盒饭也吃。老董松了一口气:

“这就对了。”

吃过饭,老薛往纸杯里倒了一杯茶,递给老史:

“大哥,喝口茶。”

老史端起纸杯也喝。

吃过喝过,老史倒在铺头上睡觉。看老史睡觉,老董和老薛开始排班,一人仨小时,轮流看着老史。仨小时一折腾,仨小时一折腾,从晚上折腾到第二天早上,该老薛值班;老薛看着熟睡的老史,咂了几回嘴,也歪在铺头和老董一起睡着了。忽地醒来,车窗外的太阳已经升起老高。老薛惊出一身汗,慌忙往对面铺上看,见老史仍在铺上躺着,睁着眼睛想事,并没有逃跑。老薛大松一口气,翘起大拇指对老史说:

“大哥,仁义。”

从××市下了火车,又坐了两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下午两点,老董老薛押着老史,终于到了××县,到县公安局交接。县公安局的人常到县城西街的“又一村”吃“连骨熟肉”,与老史都认识。当日值班的警察叫老刘。老刘见老史被人押来,不解其意;又看北京的老董老薛的介绍信,更不解其意;摸着头问老史:

“老史,你这唱的是哪一出呀?咋到北京告状了?咋叫人从北京遣送回来了?”

老史这时如实说:

“没告状,没告状。”

又说:

“在北京转车,买不上火车票,急着回来打麻将,只好用上了这一招。”

又说:

“玩呢。”

转身走了。老刘愣在那里。老董老薛也愣在那里。老董开始结巴:

“这叫什么事儿呀?有这么玩的吗?”

老薛拍了一下桌子:

“胆子也忒大了。”

指着门外问:

“这是什么人?”

老刘简明扼要,给老董和老薛作了介绍:这人叫史为民,二十多年前,在外地当过县长;后来因为一桩案件,听说还牵涉到一位妇女,老史可能是徇私舞弊,也可能是贪污腐化,被撤了职;当县长能贪污腐化,不当县长就剩个干工资,养不活一大家人,便从外地回到老家,在西街开了个饭铺;饭铺的名字叫“又一村”;“又一村”的“连骨熟肉”很出名;因为史为民的爷爷,早年在太原府当过厨子,留下这么一个绝活;“连骨熟肉”虽然好卖,但老史一天就煮两锅肉;他唯一的爱好是:打麻将;每个礼拜周四下午,雷打不动。

听过县公安局老刘的介绍,老董和老薛哭笑不得。一是因为又好气又好笑,想再见老史一回;二是听了“连骨熟肉”的来历,又听了老史的来历,对“又一村”饭馆也有些好奇,既然来到××县,也想吃一回“连骨熟肉”;两人走出公安局,来到大街上;打听着,来到“又一村”。听说找老史,一女服务员把两人带到一包房。包房里有四个人,麻将正打得热火朝天。老史居中坐着。老董当头喝道:

“老史,过分啊,为了打麻将,这么欺骗党和政府。”

老薛也喝道:

“不但欺骗党和政府,也骗了我们哥儿俩一路。“

老史打出一张牌,说:

“兄弟,话说反了,党和政府,还有你们,应该感谢麻将。”

老薛:

“啥意思?”

老史:

“本来我想上访,一想到打麻将,就改了主意。不然,趁你们在火车上睡着,我不早跑了?”

又说:

“我要跑了,你们哥俩儿身上,会担多大的责任?”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老董:

“别骗人了,上访,你也得有理由哇。”

老史停下手中的牌:

“二十多年前,在下当过县长,你们知道吗?”

老薛:

“刚听说。”

老史:

“当年撤我的职,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冤案;二十多年来,我该年年上访;但为了党和政府,我含冤负屈,在家煮肉;到头来,我不跟你们计较,你们倒认真了。”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开酒厂的老布,不耐烦地朝老董老薛挥挥手:

“闲言少叙,这儿忙正事呢。”

又不耐烦地催批发烟酒的老王:

“怎么那么肉哇,出牌,快点。”

老王犹豫间,打出一张牌:

“二饼。”

开澡堂子的老解大喜,忙将牌推倒:

“和了。”

接着嘴里唱起了戏。老王开始埋怨老布,两人吵得不可开交。老史兴奋得红光满面:

“痛快。”

老董老薛从打麻将的房间退出,来到“又一村”大堂,欲买“连骨熟肉”;这时发现,买“连骨熟肉”的队伍,已排出一里开外。刚进门时没留意,现在才知道“连骨熟肉”的厉害。接着往灶上看,灶上就炖着一锅肉,这时再去排队,哪里还买得着?老董上前与卖肉的说,他们二人,从北京慕名而来,能否照顾照顾,给卖上四两肉,让他们尝个鲜。卖肉的摇头,别说四两,一钱都不敢卖给他们;卖给插队的一钱,排队的人会把他打死。老董老薛摇头,出门离去,想另找饭馆吃饭;这时带老董老薛去找老史的女服务员又赶上喊他们:

“二位大叔留步。”

老董老薛站住。老董:

“啥意思?”

女服务员:

“俺老板说,你们在火车上请他吃过饭,现在他请你们吃饭。”

老董老薛相互看看,便随女服务员返回“又一村”。跟着女服务员进了一个包房,看到桌子上,搁着热气腾腾一脸盆“连骨熟肉”。一脸盆熟肉旁,竖着两瓶“一马平川”白酒。两人大喜。老薛:

“老史早年是个贪官,现在也改邪归正了。”

两人在桌前坐下,伸出手,开始撕“连骨熟肉”吃。一口肉到嘴,马上知道这“连骨熟肉”的好处。它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老董老薛平日酒量不大,就着热肉,也喝得口滑。一时三刻,一瓶酒就见了瓶底。喝完一瓶,老董打开第二瓶,这时老董问老薛:

“老薛,这次遣送,回去怎么向领导汇报呢?”

老薛:

“怕是不能如实说呀。如实说了,一趟遣送,不成了笑话?”

老董:

“成了笑话不说,也显得咱俩笨,两千多里过来,路上咋就没发现呢?说不定饭碗就丢了。”

老薛:

“一句话,正常遣送。”

又沉吟:

“路上经过教育,当事人表示,今后再不上访了。案子不复发,咱还能领到奖金。”

老董:

“既然让他悔过自新了,咱也得知道上访的案由;老史上访的案由,说个啥好哩?”

老薛:

“照实说,想翻县长的案。这事显得大,也严肃。”

老董:

“就是,一件严肃的事,可不能让它变成笑话。”

举起酒杯:

“干。”

老薛也举起酒杯,两人清脆地碰了一下,干了。

这时天彻底黑了。年关了,饭馆外开始有人放炮,也有人在放礼花。隔着窗户能看到,礼花在空中炸开,姹紫嫣红,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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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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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考试的原因,《平凡世界》我没有认真去看,好的作品总发着金光,期末考试完后,我就打开这本厚厚的书开始阅读。

这本厚度大于1.5厘米的书总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给人一种读也读不完的感觉,可是读了一页,这情节就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这讲的是中国城市,乡村生活,孙少安、孙少平等人间发生的事,矛盾、挫折、爱情、欢乐,每个人的日常中的选择……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选择都有所不同,高调、严谨、平凡,在这本书中,主人公孙少平选择了平凡。

这位主人公的出生十分平凡——农民,贫穷使他羞涩腼腆,但没有使他变得消极,经过一些磨练,他由一个羞涩的贫困少年变成了一个男子汉,在这之间,他也经历了许多波折,离乡打工,远离亲友去挖煤,田晓霞与他凄美的爱情,挖煤时的意外,这困难比我们所遇到的强几百倍,是我们无法挺住的,但他胜我们一筹,他挺住了。最后他童年时的玩伴,金波的妹妹向他表白,但他又拒绝了,他需要他自己的平凡生活。

一本名著,带来我们需要的知识,让我们好好理解每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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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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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法国作家凡尔纳写了这本书。影响了后代很多人。我读了以后,有了很多感慨。

这本书大意是:有5个人乘热气球逃亡,结果因路上遇到大风暴,不幸被卷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们5个人中有机智的记者、知识渊博的工程师、忠诚的仆人、勇敢的水手、英姿少年哈伯。他们还挽救了一个罪犯艾尔通。他们一起制造美食、玻璃、住所。最后,火山爆发,千钧一发之际,罗伯特船长(一个好心的人)救了他们。

我认为这本书让我明白4个道理。

一、齐心协力:不管是蚂蚁共搬食物,还是十根筷子的故事都告诉我们团结都是力量,这力量胜于铁,这力量胜于钢。

二、不能自私:据我认为懒惰、自私、不善学是人生中的三大可怕之点。你自私,各顾各。各顾各。没有老黄牛那有口上粮?六人无一自私,才使他们顽强生活下去!

三、勤奋:没有春天播种,就没夏天杀虫,也没秋天收获。若无六人勤奋建设家园,就没有他们生存的条件。

四、六人中有一个叫史密斯的工程师,博览群书,知识渊博。他不好好学习,就没人产羊毛,制作蜡烛。

读完这本书,对照我自己:我要好好学习、团结友爱、舍己为人,报效祖国!《神秘岛》这本书真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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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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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灵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歌声胜过百灵和夜莺。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然而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就连天国里的上帝也开颜欢笑。只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这是澳大利亚女作家科林。麦卡洛所著《荆棘鸟》一书的引子。

《荆棘鸟》是一部传奇式的家世小说,描写了三代人的生活经历,反映出澳大利亚社会的发展,包括畜牧业的进步、牧场主的“苦心经营”及其对雇工的残酷剥削。全书分七部,每部以一人为中心,但又彼此联系,前后呼应。贯串全书的线索是女主人公麦琪与神父拉尔夫之间的爱情纠葛。拉尔夫一心向往罗马教廷的最高权力,不惜用尽心机钻进天主教会的核心,施展其纵横捭阖的手腕,以达到目的;可是作为一个有血肉之躯的盛年男子,他又禁不住感情的诱惑,从而酿成了他深刻的内心矛盾以及有意无意加于麦琪身上的无法摆脱的痛苦。因为麦琪的姑妈玛丽的去世,这个矛盾被锋利地凸显出来。她留下来的遗产足以使拉尔夫得到他梦想的“红衣主教”职位,但是如果拉尔夫这么做了又是在暗中夺取了本应属于麦琪家的财产。最终他的权利欲望获得胜利,也从此把他和麦琪分割开来。女主人公麦琪生于一个自律严谨的宗教家庭,她的母亲出生名门贵族,但是被恋人抛弃。因此她带着极端的悲酸下嫁给麦琪的父亲,无怨无悔地过着穷苦日子,守着她和前恋人的私生子。因为自己的经历,她一直忽视麦琪的存在,认为女人生下来就是被命运玩弄的。也是因为这样的家庭,拉尔夫的靠近和帮助使得年幼的麦琪对神父拉尔夫有种特别的亲近感。长大后的麦琪为了和上帝争夺自己倾心相爱的拉尔夫,辛苦奋斗了一生,最后却还是以失败告终,就如同荆棘鸟毕生只唱一次,这个可怜的女人用一生去爱了一个有意无缘的男人。

荆棘鸟象征着执着、无畏而又悲怆的追求,为了最美好的理想而毕生追求,而最终牺牲了了生命。

也象征着生命最终的绝唱,如流星划落,一生一次的美好是超越了人世的普通美丽。

一切最美好的事物都是必须付出最高的代价才能得到的————这是这本书所要阐述的道理。虽然两位主人公结局是悲切的,但生命中能够拥有真爱是幸福的。所以,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女主人公也去争取。然而这种代价是惨重的最终,女主人公的命运由自己女儿朱丝婷来得以转折,一切美好的生活即将开始。很值得一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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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解忧杂货店》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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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人浮躁气息的浓重,越来越多的鸡汤文充斥网络,但是慢慢地反鸡汤语录的出现反而更加受人欢迎。例如: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很舒服;咸鱼翻身也还是咸鱼等等,反鸡汤语录一出现,瞬间爆红网络,我想是因为它们道出了许多人对于现实的无奈。其中有一句是“何以解忧,唯有暴富。”看到这句毒鸡汤时,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东野圭吾写的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故事的开头是三个因为偷的车抛锚,只能在天亮之前暂避到废弃的杂货店里的无业青年,无意中在店里的牛奶箱里接到了一封来自于过去的咨询信。原来这个杂货店在三十多年前,是一家能够解决任何烦恼的杂货店。那些信件里面,有参加奥运会的女孩为了给身患绝症的男友圆梦而备战奥运会,心里却种.种不舍,在爱情和事业之间徘徊;为了心中的音乐梦而退学的男孩,远离故乡,却在诺大的都市里举步维艰,而重病的父亲却在家族店铺倒闭的困境里义无反顾地支持他不要放弃;有优越环境里长大的热爱披头士的男孩,遭遇家中变故,负债累累的父亲带着全家潜逃,而男孩却在半途中挣脱了亲情的羁绊,义无反顾地离开;还有为了解决养父母的经济危机而选择白天公司上班,晚上陪酒为生的署名“小狗”的女孩。

这让我们觉得,快乐是一样的,烦恼却各有各的不同。如果事先预知了未来,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又该如何抉择才更有意义呢?摘抄,女运动员是该把宝贵的时间花在陪伴身患绝症命不久矣的男友身上?还是争分夺秒训练击剑争取参加奥运会?辍学的男大学生是该坚持遥不可及的音乐梦想继续在东京漂泊等待机会?还是应该回老家接替父亲的小店安分过日子?

书的最后,我们都知道解忧杂货店中女运动员选择了追求梦想,那同时也是她男友的梦想,尽管那届奥运会因为俄罗斯入侵阿富汗造成日本抵制而没有去成,但是努力了就无悔!那个纠结的徘徊在音乐与现实之间的大学生,最终坚持了音乐的追梦之旅,尽管到死也没有成名,但是却启迪了一位下一代的音乐天才,这样的人生何尝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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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游玄奘的小说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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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玄奘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人们根据他取经的历史,创造了《西游记》,下面关于玄奘的原创短篇小说,欢迎阅读!

唐玄奘骑着马走在队伍的最前方,他的身边有一只河妖,一只猪妖,一只猴妖。老实说,他恨透了观音菩萨的安排。

玄奘一只手紧紧握住了缰绳,另一只手轻轻拍了拍龙马的头。听的一声贯彻云霄的马嘶声,玄奘才确定它只是一匹马,而不是鹰愁涧那头吞马的妖龙。

“悟空”玄奘战战兢兢地说“为师饿了,你拿着唐王的紫金钵盂去化些斋来。”玄奘的脸抬的高高的,生怕孙悟空看出自己的慌乱。

孙悟空从耳朵里掏出一枚针来,迎风幌幌,碗来粗细。猛跳起来,孙悟空一棒子朝地面打去,大地顿时裂开了一条七尺宽的沟壑。沟壑迅速朝唐僧袭来,到了龙马脚下,却被一股力量硬生生截了下来。

出手的可能是八戒,可能是沙和尚,还可能是白龙马,当然自然也有可能是孙悟空自己,但是却没可能是唐僧,因为他没这种手段。

孙悟空的眼睛眨也没眨,一棒子挑起包袱,架着筋斗云消失在天边。

唐僧始终装作一副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听到筋斗云呼啸的声音,他的一颗心总算放了下来。

再前方有一片密林。

“师傅,前面妖气很重”猪八戒一心一意吓唬着唐僧,“要不我们坐下等着大师兄回来再走吧”

玄奘的脸绷的紧紧的,一脸怒气的望着猪八戒。那眼睛瞪的似铜铃般大小,好像猪八戒欠了他很多很多钱似得。

“猪……无能啊,亏你还是八百里云栈洞吃人不吐骨头的猪大王。有妖你不去打,怎么,做了我的徒弟,就变缩头乌龟啦”唐玄奘喝道。

猪八戒耷拉着他那一双蒲扇般的耳朵,走在队伍的前头。

“我说沙和尚”唐僧趾高气扬地说,“不要老在我面前拨弄你脖子上的佛珠,是提醒我你是只河妖嘛。骷髅头变成了佛珠的样子不还是骷髅头嘛”

沙和尚恶狠狠地瞪着唐僧,握着月牙铲的手松了又紧,紧了又松,最后无奈的摇了摇头。

“站住”一头狼妖拦住了玄奘一行人。

“施主,你快些去吧。慢一些,我大徒弟回来看见了你,你一定会没命的”唐僧好意劝着。猪八戒停下来一句话也没说。头靠在九齿钉耙上,一脸冷笑地望着面前的狼妖。沙僧半眯着眼睛。

狼妖楞住了,他有些错愕地看了看玄奘队伍,心里打着冷颤。

住了住神,狼妖抡起千斤重的大刀呼喊着像玄奘砍去。

沙僧好像没有要动手的样子,猪无能好像也不想动手。

玄奘开始有些后悔之前对他们的态度了。

刀口近在眼前了,唐僧赶忙念起了‘般若蜜多心经’。

“轰”一声巨响过后,唐僧安然无恙地跨坐在马上。眼前狼妖变成了一摊血泥。

“秃驴,我又救了你一命。哈哈,这下又立功了,观音总不会拿我怎样了吧,哈哈”孙悟空高举着棒子,像举着胜利者的王冠。

“阿弥陀佛”唐僧深深地舒了一口气,“都告诉你了,还敢送死,这也怪不得贫僧了。悟空,这次的事我一定像观音菩萨汇报,记你头功”

“多谢师傅”孙悟空扛着棒子走在了队伍前方。猪八戒退了下来。

唐僧的脸挤出一丝丝笑容,端正了身体,坐在马上,吃着猴子带回来的口粮。

妖怪怎么总是喜欢在猴子不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出来呢?唐僧一直想不通。按照概率学来说,这事不能这么凑巧吧。

夜幕降临,明月高悬。

一只猪,一只猴,一个粗阔的和尚围在篝火旁。唐僧倚着一棵大树,好像睡着了的样子。

“你们说,秃驴的身体哪部分好吃呢?”孙悟空发话。

“当然是手了”猪八戒说,“你见过师傅做什么苦差事嘛,他的那双手,金贵的很,自然口感不错”

“我老沙最喜欢吃人脑,从天灵盖破开开始吃,那味道……”说着,沙悟净咂了咂舌,眼睛看向玄奘的位置。

风扯着火焰,呼呼作响。唐僧的呼吸随着徒儿门的话渐渐变重了起来。月光下,仨个妖怪相视而笑。

第二天,鸡未鸣时,唐僧师徒就又出发了。

前方就是狮驼岭了,孙悟空暗自谋划着。走着走着,他突然一挠头,从后脑勺拔出三根猴毛,趁唐僧不注意,一口气吹去。

猴毛顺着疾风迅速向狮驼岭飘去,顷刻之间化作三个相貌狰狞,面色各异的妖怪。

“师傅,前面有妖气”孙悟空驾起筋斗云往狮驼岭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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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十大经典小说之八:《阿里布达年代》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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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指数 ★★★☆

男女交合,是为王道;女女淫媾,是为圣道;男男搞基,是为邪道;至于现在的你……就是所谓的惨无人道!

罗森的书,森然大气,包罗万象,风趣搞笑,绝对值得一看。很多人奉《风姿》为罗森经典之最,但龙珠始终觉得这本《阿里布达年代》才是本人心目中的至经典,最大的看点是对魔法世界丰富的想象,情节跌宕起伏,读者难以猜测,引人入胜,小说中到处充满了幽默和搞笑,能让读者在轻松中消遣无聊的时光。小说的男主角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年轻人,他智慧,叛逆,高傲,但外表上xia贱、卑鄙、蔑视一切,可这一切都无法掩饰其内心深处的纯真和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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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祸国妖姬作文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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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处刑的祸国妖姬,傲慢而放纵地,脱下重重华美装饰,将自己最污秽也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在世人面前。 ----记

她。一袭红色长裙,素发披地,狭长的眼线上描绘着不同金色的绕美藤纹。手脚被人用铁链禁锢着,脚踝处的银铃衬着白皙的肌肤一步步随沉重的步子响出清脆,响出如末日般安静绝望的声音。即便如此,依旧居高临下,依旧不入俗地,依旧惊心动魄。

“今如久未曾下雨,本巫昨夜观星象,发现赤星耀烁,直指央宫,本不想是妖姬,可测妖姬命格时,惊现原这几年收成一落千丈,是这妖姬命中有煞,此乃九尾转世,古曰【狐现,亡国也】幸得孤王明觉,现将这妖姬刑于火刑。”

池下百姓惊呼,众说纷纭,大抵都是些“烧死她!烧死她!”

妖姬捆于木堆当中,可笑,这芸芸百姓,竟是如此愚昧,当初在榷楼赞扬她绝美容颜的激昂如今却用于妩媚帝王,祸国殃民,哈哈,这天下最高处不过如此,不过如此!天,可笑我曾位于人群之重,今却以如此田地收场。

孤王坐于龙椅上,手握龙头,何尝不是心痛,孤的爱妃,孤却无能保命。妖姬傲慢而绝望的眼神,是对孤无能为力的巨大讽刺啊。妖姬,要恨就恨孤,你走后,孤必来陪你,既然巫师想做君王,孤也不固执了,给他便是了,想必地府彼岸也不如你妖艳,也不及孤的爱妃丝毫。

帝与妃隔空的交汇。消殆了妖姬原先的愤怒,转来的是,妖姬哽咽下来的一滴泪。这时,天响闷雷,乌云滚滚卷来,闪电从苍穹直伸入大地。

百姓顿时惶恐成一锅热蚁。

“莫非是上天认为妖姬不是艳狐,给予启示?”有百姓议论着。

“错!”巫师高举权杖,“正是因为要用火刑,上天才会用此风雨之动来予我们暗示,现不过是闷雷滚滚,本巫想,处死这妖姬后,天必下甘雨!”

百姓不再议论,举手欢呼以应巫师,其实谁都知道这是巫师的妖言,但畏于权势,更畏于巫师的妖术,谁都不得不以众呼应,保全性命。

“巫昌,不必说什么了,刑与不刑也是你说了算的,只是不要再为难孤王了。”

巫师紧了紧权杖,“妖姬,如果方才那句话你没说就好了,‘不要为难孤王’?哼,我只是要回属于我的东西,孤王失去你,应也无心朝政了吧。”

妖姬淡淡一笑,“孤王,臣姬将逝,愿君释然,纵有千丝,但妖姬伴君至今足以。”

巫师举杖,狠狠咬了咬牙“来人,点火!”

火蔓延上涨至顶,妖姬皙白的脸颊染上殷红,泪在一瞬蒸发,一代绝世妖妃如浴中火凰,凄凛孤傲的眼神如此让所有百姓震慑,动容。那一刻,纵千古,也找不到如何优词来形容,那便是时空的凝结,神色中尽是淡然,毫无求生欲望。若木偶般,精致无言。

“妖姬!”孤王拍座而起,用手扯下帝冠,扔于地上,“巫昌,孤给你就是了!”说罢,纵身,跃如火海,留下一缕发丝,无牵无挂,飘扬落地。

-----孤还欠你一个给你举世温柔的诺言,孤不骗你,这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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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丈青阶上的宫殿,囚禁着残暴的新王。

“呵,残暴,百姓竟是这样形容孤的,不过这‘囚禁’二字用的不错,只是该改为‘万丈青阶上,囚禁着为爱成魔的王’,你们说是不是啊?”

殿下的太监宫女们,都装聋作哑,因为谁敢说话打扰昌王,便是腰斩---极刑。

大殿之上,巫昌已成新王。

“红幔朱砂碾成香,落花残美,馥酒香,思错人,念旧伤,韶韶,原是醉愁迷烟殇。”昌王捏着壶柄,一仰饮尽酒浆,哽尽千缕惆怅,“夜篝火,难再寻囡,展温亲香。”

他还记得第一次在宫中见她时的情景,宫人拥簇着灯炉于旁,绝尘的世颜,倩倩曼影,孤傲地犹如雪中红梅,看人的神色永是那般慵懒的睥睨,声音如碎玉撞击般动听,话语却高傲地直戳人心,不留余地。

那时他还是巫昌。妖姬一如贯日地在【殷台】站高远眺,一袭拖地红裙,肩裹着狐皮及腰,云髻间藏有暗香,巫昌跪拜在地,“妖姬千岁。”

“免礼。”妖姬转身,背后万里寒雪斜飘,身影被茫忙白雪衬的妙曼,略略紧了紧狐衣,侍者上前挑着炭炉,头低着,不语。

“想必巫昌舞剑一定不错,为庆祝我【大商】的第一场瑞雪,与妖姬来一段,如何?”

还未等巫昌拒绝,妖姬就已经拂袖把剑插入他跟前。“巫师请。”

“那臣就冒犯了。”

不知是否是错觉,顿时漫天落花,世间寂静地只剩下二人,千山万水,娥雪妖娆。妖姬舞剑拂袖之间,暗光剑影连次袭来,巫昌连忙回神,起身,从后转袭,步之轻,剑之快,已将剑架于妖姬颈上,“妖姬,冒犯了。”

“你错了。”

妖姬一个转身,罗袖划过巫昌的脸,反守为攻。

“看来,臣不如妖姬啊。”巫昌作揖,“甘拜下风。”

“还是错了,听闻巫昌不是如此之笨的人啊,如果换做某人,你早就一剑刺下去了吧,对了,听侍女说你的腿受伤了,想必是被昨晚宫中的夜猫给抓的,这有些好的膏药,你拿去用吧。”

巫昌身子一愣,“诺。”

告退后,巫昌捏着那瓶膏药,许久才缓过神来,“妖姬还是如此聪慧,昨夜行次孤王,想必那‘猫’是她放的,呵呵,居还如此大胆,这样放我回去,不怕养虎为患?也对,她向来如此,不可一世的孤傲。”良久,嘴角淡然一笑,也许他自己都未曾发觉。

思绪从以前回溯到现在,现在他已是万人之上称孤的王。

“来人,把妖姬请上来。”

昌王半肩拖着墨紫的长袍,俊棱的面容如此魅惑,眼神迷离,身倚在殿阶上,单脚弓起,抬手举着酒壶,一饮而尽,“夜夜冥火独篝明,残月戚戚冰凉心,妖姬,孤王如何才能照亮你,寻回你的心?”

“你是在妄想!即便你能用妖术不让我死,但是心你永别想拿到。”

“来了?”昌王熏醉地微微挑起眼睛,“来,妖姬,陪孤聊聊,就聊聊可行?”

“昌王,我不是妖姬,起码不是你这代帝王的妖姬,若你想要,大殿之外的人多了去了!何苦喝酒在我这卖弄?”

“你就是孤的妖姬,孤说是就是!”说罢,扔下酒壶,起身抱住妖姬,一个翻滚,吻夹着酒香一起混入唇里,“孤说是就是,你必需服从!”吻的似乎更深,丝毫不放过呼吸,恨不得蹍进骨子里那般。

“你疯了,”妖姬奋力抗拒着,“就算谁都行,就你没资格!”

---就你没资格。这句话响彻了整所宫殿,风吹散地到处都是,撞击到墙上,碎成一片片碎玉。多么直白的拒绝,多么苍白的答案。

---凭什么!昌王似吻得更深,手在妖姬的肩上游走着。

最后,一声冷笑,停止了一切动作,将头埋入妖姬怀中,“你知道那日你在火刑台上求我的那句吗?你求我‘不要为难孤王’,你可知道当时我的心有多痛?一向孤傲的你,居然为他来求我,是啊,我是很不甘,明明,一个母后生的,他却要比我大一岁,明明我们从小青梅竹马,而他却能凭帝王之命抢走你,最终也能虏获你的心。从以前到现在,伤人伤心的都是本孤,都是我...

-----为何他依旧死了,你依旧如故,屑都不屑我?

-----这世界都抛下了孤,唯独只有你了。孤的妖姬。

[小说祸国妖姬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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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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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读完《三国演义》后,不禁感叹中国文学艺术的渊源及丰富、生动的魅力色彩!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

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政__,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量也一天天强起来。

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马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然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

刘黄叔三顾茅庐后,请出“卧龙”诸葛亮。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

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

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

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一书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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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十大励志小说NO2.《把信送给加西亚》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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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尔伯特·哈伯德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一种由主动性通往卓越的成功模式,全球销量超过8亿册!一种流传百年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一个关于送信的传奇故事,蕴涵着企业成功和个人发展双赢的真谛。一位英雄的故事揭示了成功的一种模式,故事中的英雄就是那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今天,每一个企业都在呼唤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寻找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重用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了今天职场的主旋律。本书堪称一部成功学圣经。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把信送给加西亚》所讲述的是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传奇故事。在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可是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此时,挺身而出的一名年轻中尉——罗文,不讲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了加西亚。

这位名叫罗文的英雄接到麦金莱总统的任务——给加西亚将军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信,他没有任何推诿,而是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完成了这件“不可能的任务”。

在孤身一人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罗文中尉立刻出发了,一直到他秘密登陆古巴岛,古巴的爱国者们才给他派了几名当地的向导。那次冒险经历,用他自己谦虚的话来说,仅仅受到了几名敌人的包围,然后设法从中逃出来并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一个掌握着决定性力量的人。

整个过程中自然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偶然因素与个人的努力相关联,但是,在这位年轻中尉迫切希望完成任务的心中,却有着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为了表彰他所做的贡献,美国陆军司令为他颁发了奖章,并且高度称赞他说:“我要把这个成绩看做是军事战争史上最具冒险性和最勇敢的事迹。”

这一点当然毫无疑问,但人们更应该意识到,取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因为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优良的道德品质。因此,罗文中尉将永远为人们所铭记。

他的事迹100多年来在全世界广为流传,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人以主动性完成职责,无数的公司、机关、系统都曾人手一册,以期塑造自己团队的灵魂。

故事中罗文正直、忠诚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品质是每个人在工作中应该学习的榜样,因此此书也被许多单位与集体作为培养员工敬业精神的优秀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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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只请记得最初的诺言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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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你,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唤你,也是最后一次,谁知道呢,山水都会有相逢,况,亲爱的你呢?

命运是一只巨大轮盘,你我只是附着其上的针,轨迹各异,随着轮盘的转动方向,努力探出彼此的手,或许那一秒握住了,我就永远留在你身边,或许失了手,只有等待下次的轮回。

分分合合,聚聚散散,缘分如水中流沙,倏忽变化,谁也无法准时守侯在下一个路口,谁都猜不透命运转动的痕迹,如象莫文蔚歌中唱,那可不一定,认不认真也不一定有样本,有样本也不保证就有可能,反正,就是不一定,有些赖皮了。

她真是一名可爱的女子,唱时姿态撩人,声线低嘶鬼怪,引得你若渴。

她,若遇此不堪情境,也能那么潇洒如风,来去自由吗?只怕也是不一定的。

我说,你是我生命中的意外,那可不一定,亲爱的,遇见你,怎知我们不是来偿还某一世的约,今世才能牵手走一程;你说,不想看我难过,不愿让我伤心,那也不一定吧,亲爱的,泪水不过是暗地情绪的掩饰,又怎知其中没有藏了一张期待的脸?

所以,不一定啊,爱情的事,真就不一定。

断然摔幵纠缠的视线,隔着车窗玻璃,禁不住回头寻你,夕阳早已隐了,彼时巧合了漫天残云乱卷,两旁碧绿的行道树渐渐墨染浸透,也变黯然,越过拥挤的人流,凝望你的眼,镌下最后时刻的眼。

原谅这城市,没有倾城之恋。

原谅我的心,讲不出再见。

强笑的你立在路边,哀哀的眼,哀哀的唇,强笑的我顿感忧伤,哀哀的泪,哀哀的心。

举重若轻,前后风景,恍若两世为人。

欲待分诉已忘言。

那个伶俐的人儿那个痴傻的人儿,那些黄昏那些清晨,那阵鸟鸣那声低吟,那朵落花那滴红蜡,那雨天偎着你肩那风中靠着你背,那一场泪如雨下的痛那一生不及实现的梦。

孤单的我,没有改变。

热闹的我,没有改变。

却不敢再看,只请记得最初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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