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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推理小说推荐(推荐20篇)

小说主要是通过故事情节来展现人物性格,表现主题的。故事情节是塑造典型性格的依托,优秀小说的故事情节都和塑造典型性格紧密结合,下面为大家小说的艺术表现,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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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

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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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为网络作家阿七所著灵异小说,首发并独家签约连载于柚子文学网,内容精彩刺激,扣人心弦。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眼神一直盯着包裹着尹玫瑜那团火焰,而那爆炸的地方,就是包裹着她的那团火焰。那火焰爆炸过后,无数的火球如烟花绽放过后一样,全都慢慢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

而这时,我也看到了那漂浮在空中的尹玫瑜。此时的她,那光亮照下来,把她的影子道印在了邪恶之湖的湖面上。

“玫瑜,重转为人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也是终于忍不住了,眼泪直接从我眼角处滑落了下来。

更让我喜极而泣的是,尹玫瑜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小肚兜的婴儿。不对,不是婴儿,最少有普通孩子一两岁的样子。而且,是一个男孩,胖乎乎的,很可爱。只是,他的眼神竟然也是火焰色的,那盘呼呼的身体也是散发出了强大的邪气。

那种邪气,更是超过了冥王身上的邪气。我心里又高兴有担忧,高兴的是,我终于看到我和尹玫瑜的孩子了,而担忧的是,这孩子如果长大了,肯定是比冥王更加厉害的邪恶力量。

他站在尹玫瑜的身边,那胖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抓着尹玫瑜的裙摆,那陌生却又邪恶的眼神,正小心翼翼的盯着我们。

“秋生……父王,你不要伤害他,他是我的夫君!”而这个时候,尹玫瑜突然看明白了我们的处境,当即朝冥王大喊道。

“女儿,他是凡人,没有资格和你在一起!你母亲就在大殿中,她还在昏睡状态,去陪陪她!这件事交给父王处理,你不要插手!”冥王严肃的呵斥了一句。

“不……父王,你不能伤害我的夫君。”尹玫瑜大声的反驳道,在反驳的同时,也是牵着我们的儿子迅速的朝我扑了过来!

“你给我粘住!”然而,还没有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冥王当即便阻止了她,怒道:“女儿,你不要胡闹。他只是一个凡人,根本不配拥有你!作为他玷污你的惩罚,我会亲手杀了他!”

“不,不行……”尹玫瑜的固执劲儿也是上来了,那看向我的眼神温柔似水,但两行清泪潸然而下,还是想要说服冥王,却是换成了威胁的方式:“父王,你要是敢杀了我的夫君,我和孩子当即自杀在您面前!”

“混账!”

冥王当即就怒了,当即出现在了尹玫瑜的身边,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怒道:“你是我徐福的女儿,怎能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区区一个凡人算的了什么?没有任何人可以把你从我和你母亲的身边夺走,没有人!”

冥王话一说完,随手一挥,一道屏障当即困住了她和孩子。

“不要,不要……”而尹玫瑜也是疯狂了,不停的冲击着屏障。但她现在已经重转为人了,实力还没有觉醒过来,只是普通人而已。她的反抗,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孩儿,快救救你父亲……”突然间,尹玫瑜蹲在了我们的孩子面前,指着我的方向,道:“那是你的父亲,你去救他,不然他会死的!”

而那孩儿转过头看向我的时候,竟然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更是可以开口奶声奶气的说话了:“父亲……”

听到那声父亲的时候,我整个人的心都是软了下来,那种温暖的感觉,让我释怀的笑了起来。能看到他们,能听到孩子口中的这句父亲,那就足够了!

“狗子,我知足了,知足了!”我心中的喜悦,第一个便分享给了狗子,狗子也是为我高兴的点了点头。

现在的我们,只是苟延残喘而已了。

“他不是你的父亲,他只是个凡人而已,我会好好教你,让你成为比我还要厉害的人!因为你体内的魔性,比我还要强大,哈哈!”而就在这时,冥王突然折返了回去,手一勾,我的孩子直接被他抱在了怀里,那手指也是快速的点在了他的额头上。

顿时,我就看到我的孩子突然身体一震,表情也是无比痛苦,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但很快,我就感受到他那可爱的小脸,竟然出现了阴狠和邪气。

那种邪气,还带着对我和狗子的愤怒,是那种杀意的愤怒。

“父王,你为什么连我的孩子都不放过?我只想让他做个普通的孩子……为什么?”而尹玫瑜也是当即痛哭了起来,哭的那么无力,那么伤心。

“你竟然是如此的不懂事,我们是什么身份?他只是个废物凡人而已,怎么能成为我们的家人。这孩子注定比我要强大,他不应该跟着这个废物!为了让你死心,我便亲手在你的面前杀死这个废物!”冥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冷冷的看向了我。那双眼中,仇恨和杀气全数爆发了出来。

“秋生,你看你儿子那是什么?”突然间,狗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激动的说道。随着他这么一说,我才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这一看,当即便看到我儿子的额头上出现了命轮的图案。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当即便被震惊了!原来李大哥死了之后,那命轮便选择了宿主,而这个宿主正好是我刚出生的儿子。刚才冥王在激发我儿子体内的魔性时,也是将他体内的命轮给唤醒了。

可是,我该怎么面对我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体内的魔性被激发了,长大起来,必定也是三界的劫难,恐怕比冥王还要可怕。

我不愿看到长大后的他,我宁愿……宁愿……

“秋生,是该到了使用鬼门十三针最后一针的时候了!你的儿子长大必定是第二个冥王,你下不了手,兄弟我来帮你做吧。如果我能够成功,你一定要找到我的小宝,好好照顾他!”狗子话音一落,我就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然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手中的血针便已经猛的刺进了我的太阳穴中。

而同时,他也是刺入了自己的太阳穴中。他的速度很快,我想要反抗,但脑海随即昏沉了起来,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过后,我的意识就开始慢慢模糊了。

“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在我意识开始清醒的时候,狗子已经念出了召唤命轮的咒语。顿时,我只感觉额头的地方一阵剧痛,那金色的命轮当即从我额头飞了出来,直接进入了他的身体。

几乎是同时,在狗子吸收了我的金色命轮之后,突然站了起来,对着我笑了笑,道:“秋生,再见了!”

“狗子,不要!”

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了,而狗子已经猛的跳了起来,直接朝飞过来的冥王扑了过去,左手死死的搂住了我的儿子,大声念起了咒语:“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

在他念完之后,我就听到我的孩子发出了痛苦的惨叫声。冥王想要甩开狗子,但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在他念出咒语之后,我孩子额头上的金色命轮当即飞了出来,三个金色的命轮瞬间融合在一起。

顷刻之间,便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光束,那光束把他们三个人都围了起来,不停的旋转着。

“不,我不会被封印的,绝对不会被封印的,因为我是最强大的冥王!”而冥王的声音也是越来越弱了,直到越来越弱。

而几秒钟过后,那光束猛的开始收缩了起来。只看到冥王的身形开始被搅碎成了无数的火球,那些火球疯狂的逃窜,想要再次融合起来。

但那光束产生的威力实在是太恐怖了,全数将那些火球给震碎了。终于,只听见轰隆的一声爆炸声响。

那刺眼的光束当即烟消云散,而狗子、冥王、还有我的孩子,也跟着全数烟消云散了。连一点气息都没有剩下,就这样全部消失了。

如同经历了一场噩梦一般,半晌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当即跪倒在了地上,心中痛的无法呼吸。狗子走了,我的孩子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而那命轮的消散,也带着冥王消散了!但我知道,冥王不会死,千年过后,或者万年过后,他还会再次苏醒过来。

我也明白,到时候的狗子还有我的儿子,也会跟着苏醒过来。因为,他们的命格在结束的时候,便交缠在了一起。

“孩儿……我的孩儿……”而尹玫瑜终于爆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那看向我的眼神,竟然是恨意。

但我还没有开口,尹玫瑜便昏迷了过去。笔直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姬树远见状直接把她给抱了过来,放到了我的身边,道:“秋生,我们赢了!”

我点点头,心里却是半点也高兴不起来。仍旧是不愿意的看着狗子和孩子消散的地方,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冥界那种散发的邪气才消失了。而跟着,我就看到地府的鬼差阴兵,还有我灵门剩下的十来个弟子,全数冲了上来,口中更是疯狂的大喊道:“赢了,我们赢了!”

就连那些沉默的阴兵,也是用鬼语激动的呐喊了起来。我抱着怀中昏迷的尹玫瑜,终究是一口气顺不过,一口血雾从我口中喷了出来,当即昏死了过去!

…………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清醒了过来。而在我睁开眼睛的刹那,我就看到我的眼前站了一个满头白发的人!

这人甚至已经没有了肉身,只是一个强大的魂魄而已。我用力的闭了一下眼睛,猛的从床上站了起来,惊讶的问道:“天仇,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李天仇笑着摇了摇头,一只手牵着唐丫丫,一只手捋了捋那长长的银丝白发,却是释怀的笑着,没有开口说话。

“门主,李门主用他的肉身还有他的寿元来驱散了阳间的冥王邪气!而李门主他,也变成了现在这样。但三界的苍生大多数获救了,地府的十八层地狱也恢复了,那些阳间的恶鬼全数被带回去了。现在的阳间,正在恢复到以前的盛况!而灵门,也开始重建了!”这时,站在边上的刘羽突然解释道。

我怔怔的看着李天仇,心里莫名的难受。

“哥,没关系,这就是我的命,我死不了的。其实做鬼魂很好,最起码不用死……”李天仇笑了起来,但很快,语气变得无比悲伤和落幕,道:“只可惜,我永远无法离开灵异局了。我会永生永世守护在灵异局,维护着阳间的气息!这也没有什么,只是孤独了点!”

“大叔,你不要怕,丫丫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不会让你孤独的!”而唐丫丫则是仰起头,看着李天仇害羞的说道。

“好、好,丫丫真乖!”李天仇笑了笑,宠溺的刮了刮唐丫丫的小鼻梁。

…………

…………

一个月后,我带着尹玫瑜回到了小河村。走的时候,并没有通知其他人,只有李天仇与刘羽知道。黄哲和廖筱筱继续去浪迹江湖了,而姬树远也是离开了,带着李十一的骨灰回到了穷极之海。至于刘羽和牛媛,他们也是听从了我的命令,重建灵门,有了地府的帮忙,灵门的名声再次恢复到了鼎盛时期。

而最后,刘羽也是接受了牛媛,突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结为夫妻,统一灵门,共同对付那些灵异邪门之事。而灵门在他们的手中,也是变得更加强大。

我把小河村隐藏了起来,藏在了另一个空间中,普通人是根本无法找到的。我这样做,就是不想让人打扰尹玫瑜。

…………

某一天夜里,我在抱着尹玫瑜睡觉的时候,尹玫瑜突然惊醒了过来,口中更是喘着粗气道:“还我孩子,还我孩子……”

“玫瑜,你又做噩梦了?”我摸着她的秀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了,温柔的安慰道。

“嗯。”尹玫瑜点点头,道:“夫君,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老是做一个噩梦,我梦见我给你生下一个胖小子,可最后却是夭折了。”

“没关系的,玫瑜,这是你在做噩梦。你可能没有休息好,好好睡一觉,就不会做噩梦了!”我温柔的笑着,一股精神力温柔的侵入了尹玫瑜的身体中。很快,尹玫瑜困意再次上来了,说了一句晚安之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她睡过去之后,我就翻身起床,提着一壶酒就朝小河村的村尾走了过去。走过石桥,便看到前方出现了一所土坟。

那土坟上,写着狗子之墓!

我走到了狗子的坟墓前,我心里明白,这坟里没有狗子的尸骨,唯有他的灵位而已。我靠着狗子的墓碑坐了下来,拧开瓶盖,仰口喝了一口酒之后,接着又洒了一些在地上,笑道:“兄弟,陪我喝点!”

说完之后,我一个人又自顾的笑了起来,如同是一个神经病一样,喃喃自语道:“兄弟,再过几天,天仇也会来了,到时候我们三兄弟又可以一醉方休了!嘿嘿……你不要担心你兄弟媳妇,我已经封了她的记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没有烦恼,每天和她在一起,那就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最珍惜的幸福时光。只是,她现在的情况还不稳定,等她的情况稳定了,我就带她出去走遍江湖,然后找到小宝,将他抚养长大,让他成为像你一样顶天立地的英雄!好了,我得去陪陪其他朋友了!我相信,你会复活的……”

跟着,我又走到了后面坟墓群中,这坟墓群是一排排假墓,只有一个灵位和墓碑而已。而依次看过去,上面写着的名字分别是:苏安妮、凤鸳、乔无心、张博程、土豆……

我走到他们的坟墓面前,倒了一些酒,然后怔怔的说道:“我……想你们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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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护美狂医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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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唐天,懂抓鬼,能治病,道术通神,医术逆天,是美女就泡,是情敌就扁,大家最好别惹我,发飙起来捅破天。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护美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终于结束了。”

感知到高阶地底魔族全部被斩杀,剩下那些小喽罗魔族也不足为惧,唐天顿时深深呼吸一口气,放松下来。

他从微末之际崛起,一直到人间界无敌,再也没有人能够威胁到他。

或许仙界有无数能人,但是都无法下凡到人间界,所以他已人间无敌。

这个世界已经没什么东西能威胁到他了。

“对了,阴阳乾坤阵,必须永除后患才行。”唐天也想起了还没彻底解决问题,如果任由地底世界这样下去,恐怕百万年后,依然会出现无数强大的魔圣。

到时候后人估计也会面临同样的危险,只有将阴阳乾坤阵彻底建造起来,永世镇压地底世界,这样才能一劳永逸。

嗖嗖嗖!!

当即,唐天大手一抓,纯阴之石,纯阳之石,以及诸多从珍宝阁得到的大量珍稀材料都漂浮在半空当中,绽放出万丈光芒。

瞬息之间,从他身上涌出了红莲劫火,一下子就将这些材料全部融化。

此刻唐天简直就好像是画家一般,心随意动,将这些材料全部勾勒出一个巨大的阵法,几乎笼罩天地,凝成实质。

而这两颗纯阴之石和纯阳之石也是漂浮在半空当中,处在两端。

在他双手手印之下,顿时发出黑白两色的气流,当即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乾坤阵法,一下子就将整个地底世界覆盖起来。

轰隆隆~~

当即,这两团黑白气流瞬间就凝成了两条真龙,如同黑龙和白龙一般。

它们一条上升到天空,一条潜入大地,黑白气流互相交织在一起,如同巨大的磨盘一般,缓缓旋转,汲取地底世界的魔气,不断的磨灭。

而后这些气流交织在一起,居然化成了混沌气流,如同处在混沌深处一般。

“这!”

唐天深呼吸一口气,顿时精神大振,觉得这是比仙气都要高等的能量,这乃是混沌能量,是接近宇宙本质的能量。

仅仅是呼吸一口,他都觉得自己修为有了巨大的提升,似乎对时间法则有着更加深刻的领悟,进步神速。

“永镇地狱!”

唐天双眼散发出骇人的金光,双手结印,立即将这阴阳乾坤阵法打了下去,彻底融入黑暗海,汲取黑暗海无尽的黑暗气息。

当阴阳乾坤阵法形成的一刹那,整个天地都震动了,地底世界的黑暗魔气全部都被吞噬一空,进去这个阴阳磨盘当中。

魔气进去,然后阳气出来,似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循环,滋补整个世界。

而整个玄黄大世界也感知到这样巨大的变动,核心深处也同时升腾起一个巨大的能量漩涡,疯狂的汲取域外虚空的能量。

这就好像一个很久没有动的机器,此刻得到了巨大的能量补充,立即动了起来。

“不会吧,这个世界要晋升了?”

唐天就是一震,他感受到自己彻底驯服了地底世界的魔气之后,整个玄黄大世界似乎也得到了无上的好处。

这个世界的核心吞噬了磅礴的混沌能量,也让这个世界的空间开始扩大起来,朝着远处不断的扩张,永不停息。

如果有人在玄黄大世界高空的话,就会看到惊人的场景,无数的底壳在运动。

一座座大山在升高,一条条河流在变得宽敞,陆地也在千百倍的扩大,甚至连天地灵气都比之前浓郁了千百倍。

生长在这个世界的植物,也得到了极大的滋润,疯狂的生长,一株株树木都成长为千百年的树龄,有着数百米的高度。

一株株本来绝迹的灵药,此刻也恢复起来,似乎缩短了时间的限制,好像吹气球似的长大,顷刻之间,这就变成一个充满灵药,生机勃勃的世界。

可以说,现在的玄黄大世界不仅是空间面积扩大了千百倍,同时也成为了一个洞天福地,资源比之前好数百倍不止。

甚至它还在不断进化当中,有朝一日或许能超越中央大世界。

“嗯?这是世界核心?”

顿时,唐天的神识无限延伸进去,感受到整个世界生机勃勃,似乎这个世界每一寸泥土,每一株植物,都对他欢呼雀跃,前所未有的亲近。

他觉得似乎自己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宰。

慢慢的,他的神识渗透进去这个世界的内部深处,当即就感受到一颗巨大的核心,如同太阳一般,散发着无止境的光芒。

正是这颗核心,维持了这个世界的稳定,他的神识进去其中,立即感受到一股浩瀚伟大的力量,无数法则之力都灌输进去他的灵魂。

“原来如此,没想到成为救世主,居然有这么大的好处。”

唐天十分兴奋,他感受到自己对时间法则的力量有着无比深刻的理解,甚至因为世界核心的帮助,他对于造物法则,推演天机,甚至世界法则都有了一丝领悟。

这对于他晋升到仙王境有着极大的好处,似乎已经铺就了一条平坦的道路。

或许这就是许许多多仙人想下凡的原因,如果能掌控一个大千世界,就相当于掌握了晋升到仙王的道路,好处无穷。

但是想掌握一个世界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首先就必须得到大部分世界生灵的承认,这一点就难住了无数仙人。

而唐天正好成为这个世界的救世主,同时也镇压了地底魔族,机缘巧合之下,才有这样的奇遇,基本上是可遇而不可求。

“嗯?”

此刻,唐天心中一动,他感受到仙界之门对自己的呼唤,似乎快要将自己吸收进去仙界,但是他立即运转大封印术,强行将自己的修为压制下来。

这才隔绝了仙界对他的吸引。

嗖!

做完了这些事情之后,唐天身形闪烁,很快就返回了天魔宗当中。

感知到唐天回来,苏慧琴,仲晓曼,陈嘉欣,麻生芽衣,夏雅容,陆雪,秋语蝶,安梦秋,庄雨竹和庄水蓉,安德莉亚,冷幽兰,勾慧玲等老婆也出来,一脸欣喜的看着唐天。

从刚才唐天的感悟当中,通过心灵感应,她们也知道了一二。

“老公,你回来。”苏慧琴等老婆含情脉脉的看着唐天。

唐天点点头。

“老公,那你什么时候飞升仙界?”苏慧琴等人很是紧张的看着唐天,如果现在唐天就飞升仙界的话,恐怕她们想见面就遥遥无期了。

“不急,难得晋升到地仙境,首先在人间界玩腻了,才飞升上去。”唐天微微一笑,他不会这么着急就飞升到仙界。

即使想飞升,也会和自己老婆们一起飞升。

听到这话,苏慧琴等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不过难得打败了地底魔族,难道我们不应该做一些事情庆祝一下吗?”唐天一脸坏笑的看着苏慧琴等老婆。

“啊,流氓,快住手。”

“禽兽,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大白天就开始干这种事,你还要脸吗?”

“我都已经怀孕了,还不放过人家。”

苏慧琴等人都是尖叫一声,想阻止这个流氓。

“不是还有没怀孕的吗?这次一起怀孕。”

唐天扑了上去。

很快,房间当中就传来春意盎然的声音,有着勃勃生机,象征着小生命的诞生。至于以后会发生什么,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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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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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快开学了,我还有最后一篇作文没有写,就是这个读后感,我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可以打什么读后感,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我这个寒假,读的最深刻的一本书神秘岛,这本书,名字很奇特,就单单三个字,神秘岛,单独听名字就很有兴趣,更别说看了,仿佛沉寂在魔法与元素的世界中,文字的世界多么美妙啊,我都说成这样子了,你们也来看一看吧。

故事说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困在南军的北方人,他们分别叫史密斯,史佩莱,纳布,潘克洛夫,赫伯特,其中一个还是个孩子,趁着一个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到了早上时候发现他们的领导不见了,他们的领导就是史密斯,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团结互助,过了不久,史密斯的宠物狗托普,帮众人找到了史密斯,然后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从而过起充实的生活。

他们在一次意外中驯化了一只黑猩猩吉普,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艾尔通,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的忠实的伙伴。

有一次,一群海盗来到了这个岛,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最后他们凭借自己多年的发展与神秘人的帮助打败了海盗。

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时间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每当我读到关于有神秘人的时候,都感觉好恐怖,但是,这个人就是我们以前读海底两万里的时候的尼摩船长,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了。

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开的“邓肯号”经过那里,他们才得救。

回到美国之后,这几个“岛民”又重新开始他们在岛上建立的事业。

不得不说,这5个遇难者,真的非常机智勇敢,凭借着自己的双手,打造出每一份成就和资源,慢慢了解这个岛屿,达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团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勇敢去面对,而且就算被救出来了,也无法忘记这段时光还要重新去打造林肯岛,这是让我记得的最深刻的一个地方,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完全浸在其中,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引人兴趣了,一步步让你沉浸在其中,这一点我也是很佩服作者的,这本书我非常推荐大家看,这里面还有很多4字成语供大家理解,最好是买那种解读版的,有些呢我们还读的不是很懂,总之这本书非常的好,我推荐大家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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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家里的风波作文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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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宁静的晚上,我正在写字台前全神贯注地做着作业。完成了语文作业,我停下笔,看看挂在墙上的时钟,已经8点多了。爸爸还没回来呢!他最近总是忙里忙外,连看我一眼都顾不上。我赌气地接着写自己的作业。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家里的宁静。“是谁呀?”我高声问道。“请问学校的张校长在吗?”我跑去打开门,只见两位中年人站在门口,显出十分焦急而又紧张的神情,在身旁的地上还放着几只大箱子,“哦,这是给张校长的。”其中一位中年人说着,连忙把箱子都搬进我家里,便匆匆走了。

“那两人怎么了?”我正奇怪地想着,目光落在那纸箱上,“哇!”是我梦寐以求的电脑啊!我不禁高兴得大喊出来。以前,我总是缠着爸爸妈妈给我买一台电脑,可爸爸妈妈都说以后再说。这下可好,天上掉下个大馅饼,真让我欣喜若狂,巴不得马上告诉爸爸。

不一会儿,爸爸拖着一身的疲惫回来了。“爸爸!”我高兴得像一只出笼的小鸟,“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爸爸疑惑地笑着说。

于是,我把刚才那两人送电脑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爸爸。我没想到,爸爸听着听着,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一脸严肃地对我说:“不行,这电脑一定得送回去!”

“什么?”我像挨了当头一棒,急得一下子哭出来了。“嘉华,你知道吗?刚才那两个送电脑的人是谁吗?是我们学校学生的家长,他们常年在外打工赚钱不容易,我不能收他们送来的电脑。”

“可是,我的电脑……我好不容易盼到了这么一台电脑就这样送回去,岂不叫我空欢喜一场?”说着说着,我的泪珠又一滴滴地落下来。

“嘉华 ,难道你愿意看着爸爸为了私利而放弃原则,不遵纪守法吗?”爸爸义正严词地说道。我抬头看着爸爸,顿时觉得爸爸那么高大,那目光炯炯的大眼睛迸发出严峻的目光,写满了坚定和对我的责怪。我看到了一位遵纪守法的好校长。此时,我只能愧疚地低下了头,原本很红的脸变得更红了。

爸爸见我这副模样会心一笑,温和地对我说:“乖儿子,咱家又不是买不起电脑,别人的东西不能要,爸爸把这台电脑送回去,以后给你买一台吧!”

“真的?”我惊喜地抬起头。

“当然是真的,爸爸什么时候骗过你?”爸爸爽朗地说“哦,嘉华 ,你先睡,爸爸把电脑送回去。”

“爸爸,都9点了明天再送去吧。”

“没关系,别人的东西不能放在家里。”说着,爸爸便抱着那几只大箱子走了。

“噔噔噔”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家里又是一片寂静。夜,仍然是那么安宁,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的不平静,因为回想刚才发生的那一幕,让我的心久久难平。

[小说家里的风波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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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名脑瘫女孩,两部励志小说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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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本是一个焕发着青春光彩的年龄,安徽六安脑瘫女孩胡卉媛却用一根脚趾“书写”着她别样的青春。她从小没上过学,靠自学认识很多字,并爱上了文学。2014年初,她决定把自己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精神写进小说。因四肢丧失了运动功能,只能用唯一能动的左脚趾敲击电脑键盘,一字一句艰难完成了她的第一部作品——7万余字的励志小说《圈里圈外》。

胡卉媛说,“青春属于每一个年轻人,我把自己对于青春的感悟写进小说里,希望与大家一起分享。”

素材点拨:这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女孩,以顽强的毅力书写着青春的风采,这种不屈服于命运、勇于抗争的执着追求,令人点赞。这个素材还可与同类素材相联系,如轮椅上书写人生的史铁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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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9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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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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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的主题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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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妈,亲一下》,我的视线就深深的被吸引住了,这是一本纪录陪伴母亲化疗、治病的过程。

作者得知母亲因“积劳成疾”而罹患血癌后,有很深的感触,因而让作者回忆起幼年时期母亲细心的呵护与照顾,及对家人的温柔与体贴。也因为母亲是家里唯一的 精神支柱,所以三兄弟相互轮替的照顾着他们挚爱的母亲,即使遇到种种挫折,也要克服,陪着母亲一起走向未来的每一个明天。

有人说,上帝因为不能一次照顾我们这么多人,所以,他创造了叫“母亲”的天使给我们。平常母亲对我们的关心及照顾,都对此视为理所当然,很难体会到母亲的 辛劳,等到母亲老了、病了,再也没有办法为我们做饭洗衣烧菜,我们却也才会突然惊醒,原来母亲多么重要,为了爱、为了我们,对待家人的付出是如此的多,给 了我们有了家的温暖。

时光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任何理由而停留,即使再重要、在敬爱的人,终将会变老,身体不再想以前一样强壮、一样硬朗,就像机器用久了,还是会生锈,最后被淘 汰。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的路程,谁也逃不了,更何况是我们的父母长辈们?父母努力辛苦赚钱,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为的都是我们,想给我们更好的生活 品质,身为晚辈的我们,应该更加倍的回报、感激及孝顺,若是非要等到失去后,才慢慢得去了解,那就太迟了!

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这句话,我们虽然并非能决定任何人生命的长短,但至少我们可以趁现在还有机会时好好地孝顺他们,即时行孝,就算只是一个温暖的拥抱、轻轻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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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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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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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鉴赏:大漠宿愿

全文共 2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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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大漠

寒风,细沙。

狼群,怒吼。

漫天的黄沙宛如零星杂碎的回忆,即使不去拾起,也不过散落满地,可再想回忆,面对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却不知是哪一抹悲伤的美丽。

我,西域大漠中无忧无虑的小女子,我不向往皇城,亦不向往九阙深宫的尔虞我诈,机关算尽,回想起娘亲的遭遇,我想,我永远也不要留在那深宫中心墙深锁!我只喜欢和狼兄驰骋沙漠,与它迎月怒吼,这样欢喜的日子,过了十六年……

夜,沉寂了呼啸的风声,显得格外安静。

篝火旁,火星四溅。

狼兄慵懒地赖在我的大腿上,锐利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它酣睡了,而我,却无法入睡,撑着下巴发呆,无力地思索着,渐渐地,仿佛一曲歌谣萦绕在耳旁,宛如阳春白雪,天籁之音,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不知何时,睡去了……晨曦。我起了个大早,狼兄正乖乖地犬坐在身旁,那双圆溜溜的小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我,弄的我有些“害羞”,毕竟狼兄是这大漠中最年轻且最帅气的新一代狼王!火红的烈日徐徐升起,一抹抹赤光将天空涂抹的格外出彩,好像鲜血,火红地快要溢出来,不禁让我想起九年前西域的匈奴大屠杀,尸首遍地,一片狼藉,我的爹爹也因在这场浩劫,永远的留在天国,他说,他对不住我娘亲,知道她沉睡,也没有给她一个名分……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接踵而来,令我不知所措。狼兄见我触景生情,起身乖巧地舔舔我的脸蛋,蜷缩在我怀中,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狼兄快到我的腰间了。

回忆起当年那场屠杀,幼小的狼兄背着我,踉跄地逃到狼群中,它为了我的安危,也曾经与狼群残杀过,搏斗过,虽然每次都是胜利收尾,却次次伤痕累累。忽然,“嗖——”一声一支涂满毒液的木箭从我身旁迅疾地飞过。还没来得及眨眼,另一支箭又从我身后滑过。以我多年从战的经验来看,是剧毒,进入人体后很容易引起发炎,伤口感染坏死甚至破伤风等并发症。伤者大部分是死于伤口感染。我从袖口中迅速抽出长鞭,卷住迎面而来的几支毒箭,狼兄会意得跑到我跟前,愤怒地吼叫着。果然不出我所料,不一会儿,清脆有力的马蹄声隐隐传来,隐约看到了几名沙盗,这种区区小事,简直就是手到擒来,我拿着鞭子冲上前去,一鞭卷住马蹄,用力一抽,两匹马,一下子失去重心,倒了下来,沙盗见此情景,跳下马,从身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乱抽,我连忙抽出自制的毒液飞镖,精准地朝他们心脏的位置飞去,“嗖”、“嗖——”,沙盗们逐个倒下好啊,我拍掌叫好,各个击破,狼兄也迅速回到我身边,我抚摸着他的毛茸茸的头,我把鞭子立马收回袖中。

正当我们以为战争胜利之时,老天再次捉弄了我们,忽然,后面的小沙丘中冲来一群沙盗,个个样子凶神恶煞,,只见沙盗头儿从背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往狼兄的方向砍来,像是饿了几十年的饿狼,狼兄见状,向我使了个眼色,往我的反方向奔去,它要保全我的性命,它明知道我们再无战斗力了,却依然往鬼门关的方向冲去。突然,,我停止了战斗的思绪,它再如何,也不会是几十个沙盗的对手啊!狼兄见我停了下来,往我的方向怒吼了几声,我顿时醒悟了过来,含着泪水,往营地的方向跑去,当我再次回头的时候,只是一望无际的大漠,只有沙漠在不停地嘲笑我,讽刺我,可我已经精疲力竭了,眼见前方便是营地,我管不了三七二十一,用尽最后的力气,跑回了营地。眼前一片模糊,几点零星的篝火在我眼前划过,若隐若现,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到达了营地,耳旁不停地回响着狼兄的吼声,我无力地前行着,不知前方究竟是否该走下去,狼兄的安危令我彻底绝望,最后,到达营地最后的十米前,我倒下了,像是到达了一个无忧无虑的仙境,和狼兄驰骋大漠……

不知不觉,我醒了。睁开惺忪的睡眼,我在一张简陋的床上,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这时,一位将军端着一碗热汤走了过来,我忙问:“将军,我这是怎么了?”将军笑了笑说:“你昨天累到在营地前,要不是将士看到了你,你恐怕已经被狼群叼去做午餐了!!”“谢谢。”“这没什么,不过……”“不过什么?”“狼兄它……”我眉头紧锁,急忙问道:“狼兄怎么了?你快说啊!!”“昨晚,一位将士说他看到一头与狼兄相仿的狼被几个沙盗逼得跳下悬崖。”“不可能,这不可能的,你们一定看错了!!”“玉儿,算了吧,可能狼兄……”“别说了!!!”我匆匆跳下床,赤着脚丫奔跑在大漠中,我跑到了那位将士所说的悬崖,这悬崖这么低,怎么可能会摔死?莫非狼兄没死?一丝希冀有重回我的心头,我盘腿坐在悬崖前,我要等到狼兄回来,我一定要等到你!!

日薄西山,红霞将这个天空染红得快要滴血,像是我的心在滴血,伤得太深,太深,狼兄是我心中无法弥补的部分,它在我心中的位置甚至比我的生命还要宝贵,狼兄,你还在吗?你究竟在哪里?月朗星稀,明月挂在高空中,点亮了整个苍穹,我饿了,但是失去狼兄的痛楚使我彻底忘却了所有的问题,我站了起来,四处走了走,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就像无底洞一样将势单力薄的我吞噬,我找不到方向……我拿起了玉笛吹着,尽管吹得不怎么样,也算自娱自乐吧,狼兄最识得我这笛声了,你会回来吗?正当我想要回营地吃些东西时,突然,远方的陡崖上闪过一道黑影,接着,一声熟悉的吼叫再次萦绕在我的耳旁,会是狼兄吗?我激动万分,朝那个方向叫了几声:“狼兄,是你吗?你在哪里?”不一会了,只见三头狼朝我这儿飞奔过来,五十米,二十米,是狼兄,和它的妻儿,我高兴得说不出话来,立马狂奔过去,狼兄一个劲地扑到我身上,太久了,我们分别太久了,那种日子可算上是度日如年了!!我检查了狼兄的身子,并无大碍,只是腿上有一道刀痕,应该是沙盗搏击时留下的,已经恢复得差不过了。我已经无力前行,眼前一暗,只隐隐听见狼兄的吼叫声……

往后,我和狼兄又回到大漠中逍遥去了,胡杨林的叶子落了一次又一次,这不是梦,这是真的。狼兄,我只愿看到你的好,我只愿与你共度三生烟火,你是我生命中最美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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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外国短篇小说《桥边的老人》

全文共 2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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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主题是揭示战争的残忍、罪恶,下面是外国短篇小说桥边的老人》,欢迎阅读了解。

海明威 美国

一个戴着钢丝边眼镜、衣服上尽是尘土的老人坐在路旁。河上搭着一座浮桥,大车、卡车、男人、女人和孩子们正涌过桥去。骡车从桥边蹒跚地爬上陡坡,一些士兵帮着推动轮轴。卡车嘎嘎地驶上斜坡就开远了,把一切抛在后面,而农夫们还在齐到脚踝的尘土中沉重地走着。但那个老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太累,走不动了。我的任务是过桥去侦察对岸的桥头堡,查明敌人究竟推进到了什么地点。完成任务后,我又从桥上回到原处。这时车辆已经不多了,行人也稀稀落落,可是那个老人还在那里。

“你从哪儿来?”我问他。

“从圣卡洛斯来,”他说着,露出笑容。那是他的故乡,所以提到它,老人便高兴起来,微笑了。

“那时我在看管动物。”

他对我解释。

“喔。”

我说,并没有完全听懂。

“唔,”他又说,“你知道,我待在那儿照顾动物;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圣卡洛斯的。”

他看上去既不像牧羊的,也不像管牛的牧人,我瞧着他满是灰尘的黑衣服,尽是尘土的灰色面孔和那副钢丝边眼镜,于是我问他,“什么动物?”

“各式各样,”他摇着头说,“唉,只得把它们撇下了。”

我凝视着浮桥,眺望着充满非洲色彩的埃布罗河三角洲地区,寻思着究竟要过多久才能看到敌人,同时一直倾听着,期待着第一阵响声,它将是一个信号,表示那神秘莫测的遭遇战的爆发,而老人始终坐在那里。

“什么动物?”我又问道。

“一共三种,”他说,“两只山羊,一只猫,还有四对鸽子。”

“你只得撇下它们了?”我问?“是啊。怕那些大炮呀。那个上尉叫我走,他说炮火不饶人哪。”

“你没家?”我一边问,一边注视着浮桥的另一头,那儿最后几辆大车在匆忙地驶下河边的斜坡。

“没家,”老人说,“只有刚才提过的那些动物。猫当然不要紧。猫会照顾自己的,可是,另外几只东西怎么办呢?我简直不敢想。”

“你对政治有什么看法?”我问?“政治跟我不相干,”他说,“我七十六岁了。我已经走了十二公里,再也走不动了。”

“这里可不是停留的好地方,”我说,“如果你勉强还走得动,那边通向托尔托萨的岔路上有卡车。”

“我要待一会,然后再走,”他说,“卡车往哪里开?”

“巴塞隆那。”

我告诉他。

“那边我没有熟人,”他说,“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你。”

他疲惫不堪地茫然瞅着我,过了一会又开口,为了要别人分担他的忧虑,“猫是不要紧的,我拿得稳。不用为它担心。可是,另外几只呢,你说它们会怎么样?”

“喔,它们大概捱得过的。”

“你这样想吗?”

“当然。”

我边说边注视着远处的河岸,那里已经看不见大车了。

“可是在炮火下它们怎么办呢?人家叫我走,就是因为要开炮了。”

“鸽笼没锁上吧?”我问道。

“没有。”

“那它们会飞出去的。”

“嗯,当然会飞。可是山羊呢?唉,不想也罢。”

他说。

“要是你歇够了,我得走了。”

我催他,“站起来,走走看。”

“谢谢你。”

他说着撑起来,摇晃了几步,向后一仰,终于又在路旁的尘土中坐了下去。

“那时我在照管动物,”他木然地说,可不再是对着我讲了,“我只是在看动物。”

对他毫无办法。那天是复活节的礼拜天,法西斯正在向埃布罗挺进。可是天色阴沉,乌云密布,法西斯飞机没能起飞。这一点,再加上猫会照看自己,大概就是这位老人仅有的幸运吧。

本文赏析

该篇作品的主题是揭示战争的残忍、罪恶。然而作者在构思取材上,却非常巧妙和独特,它不是以战火纷飞,血腥残酷的战争实景来表现该主题,而是以在战争即将到来前,一个相对平静的环境下,一个孤身老人当人们竞相逃命时的内心世界,冷静而逼真地揭示出了战争的残忍、罪恶。

人物形象和艺术手法上作者十分讲究。

本片作者主要描写了两个人物,一个是主人公--桥边的老人;一个是线索人物--我。

作品开篇通过“戴钢丝边眼睛”、“尘土”、“浮桥”已经忙着逃命的车辆、人群的各种动作以简单的白描手法为我们勾勒出一幅战争来临前忙乱的极赋写实效果的画面,又佐以后文对于“撑起来,摇晃了几步,向后一仰,终于又在路边的尘土中坐了下去”等动作的描写,剔透地写出生活现实,烘托出了在人们竞相逃命之际,一个朴实憨厚善良的老人形象。通过其好似不断在重复着同样内容的质朴语言,表现出一个既不懂政治又不懂战争,一个简简单单的饲养员,一个最普通的人在战争是的心态,这与包括“我”在内的其他人面对战争的那种一心想着撤离的恐慌,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时的老人就好像一名即将坐化的老僧,表现不出一丝对死亡的畏惧,然而并非他不恐惧死亡,而是他根本不知道战争的来临,死亡的即将到来,将主题表现的淋漓尽致。

⊙   作者简介   ⊙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 - 美国小说家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年7月21日-1961年7月2日),美国作家和记者,被认为是20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郊区的奥克帕克,晚年在爱达荷州凯彻姆的家中自杀身亡。海明威一生中的感情错综复杂,先后结过四次婚,是美国"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作家中的代表人物,作品中对人生、世界、社会都表现出了迷茫和彷徨。

在海明威一生之中曾荣获不少奖项。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授予银制勇敢勋章;1953年,他以《老人与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一书获得普利策奖;1954年,《老人与海》又为海明威夺得诺贝尔文学奖。2001年,海明威的《太阳照样升起》(The Sun Also Rises)与《永别了,武器》两部作品被美国现代图书馆列入"20世纪中的100部最佳英文小说"中。

海明威一向以文坛硬汉著称,他是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海明威的作品标志着他独特创作风格的形成,在美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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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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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看了一本书,叫做《神秘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美国北军俘虏趁人不备,乘热气球去冒险,不料来了一阵狂风,把这五名人吹到一个岛上。接着他们就在岛上生活,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五名战士凭着自己的毅力、智慧和双手战胜种种困难,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生活中也要克服困难,我就因为看到了这本书中战士的的精神后从而引导我在困难面前要迎任而上。那天,我把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又漂亮又崭新的自行车推出来准备骑自行车。我手握车把,一只脚踩着踏板,另一只脚放在地上,然后放在地上的脚一蹬,“扑通”我四脚朝天,这时我都要哭出来了,我想:好疼啊!我不骑了。当我到家看到《神秘岛》这本书,想起五位战士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凭着毅力生存下来并一步步走向成功。难道我在这么一点点小困难面前就屈服了吗?想完我扶起自行车,继续骑了起来,最后我终于骑在自行车上如同如鱼得水。

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想起这五位战士,并不时打开看看,它激励着我走向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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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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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命运,被刺穿身体,被驱感着,唱着歌死去。在我看来,荆刺鸟为唱歌献身,为唱歌而盲目,而人类呢?人类为爱情盲目。

就如同自然规律,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可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遇到了,心动了,又如何?

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可命运就是这样,它认定的事,又有谁能改变呢?梅吉尽管自己明白,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得到了戴恩,可她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戴恩死了,拉夫尔死了,最后的最后,年迈的的她只能独自生活,拥有建材,却无人陪伴。如果能放弃,放弃对拉夫尔的爱,事情也不会发展成这样,相比之下,梅吉的母亲是纯美的。

可是喜欢一个人,那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呢?

就像白蛇和许仙,他明明白白的知道,人妖殊途,可是,她依然选择了感情,别人看来白蛇很傻太过于痴情,可是在我看来,她是勇敢的,如果荆棘鸟不把胸膛扎棘刺,那它就不叫荆棘鸟了。

你看紫霞和至尊宝,凄美的爱情故事不止濡湿了多少痴情者的泪,每一个爱到极致的故事,都有一道无法攀越的屏障,因为爱到极致,所以无所畏惧,无所畏惧所以爱到极致。

看透了人生的规则与伎俩,我们依然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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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那年五月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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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五月

春天在跌跌撞撞中来到,又在毫无预兆中离开。今天的风有点大,阳光很清澈,抬头便可一眼看穿云层,春风兴奋的摇曳着开满花的蔷薇,香气四溢。春天是个多情的季节,每年的春天都差不多,但每年的春天也各不相同,这大概就是那种,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吧。

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十年的时间眨眼就没了。青春仿佛是按照写好的剧本一样一波三折的走到现在。

十年前的现在我还坐在初三的教室里准备中考,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少年?姑且这么认为吧,十六岁的我还算是个少年。那时候,有一帮纯真的朋友,在足球场上穿着同一样的球衣尽可能的宣泄着自己的青春岁月。

那时候的生活里简单而快乐,只有家、学校和足球场,在这个三个地方必然有一个能找得到我。那时候的网络聊天还处在成长阶段就像那时候的我们一样。那时候的早恋也仅仅是放学后故意拖着不走,留到最后的两个人隔着远远的位置脸红红的相视一笑,然后一起走出教室,背着夕阳慢慢回家。

那时候的约会还个是“集体性”的活动,两个人不好意思单独出来,便会约一大帮关系好的朋友骑着自行车满世界逛,这样对爸妈撒谎成功率也会高很多。那个时候我通常是作为亲友团出现在这样的场景里,自己骑着车默默的跟在后面,多我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那时候还不懂得什么叫“存在感”,好友的一邀,就会挺身而出。

青春期里的感情几乎从来都没有完美的,那么对于我这样没有感情牵着的人是不是另一种完美呢?

我一直觉得青春期里的感情是不必太当真的,因为喜欢一个人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也许是因为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她转身对你的一个微笑,也许是她顺便帮你打了一杯水,再或者是她给你讲解题目时认真的那一瞬间,在你的眼睛里心里产生了一个错觉,让你觉得你喜欢上她了,想跟她一起天长地久。然而却不知,过了一段时间,你发现原来的喜欢和爱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或许是另一个女孩一下子闯进了你刚刚打开的心里世界,也或许是她的一个小缺点让你忍无可忍。

有些感情不能叫喜欢,更不能叫爱,只能算作是欣赏,情窦初开的年纪,情感总是很容易发芽。

中学毕业,我们劳燕分飞,所幸的是都还在同一个城市,学校与学校之间也不过只是几条马路而已。就是这么点距离却彻底击败了初中的这几年建立起来的友谊。最初的一段时间,你们可能会经常的去看望彼此,随着学业的加重,新朋友的结交,而逐渐冷漠了。

再到大学,跨越了几个省的距离,从地球仪上看中国不过几厘米,但就是这几厘米足够你坐火车坐上一天一夜的。况且如果不是死死的铁哥们,谁会坐几天火车去看望一个关系一般的老同学呢?

工作了,一切的重心开始围绕着自己的生活打磨了,友谊也只是在老家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拿出来劝酒用的。

十年后的现在我坐在办公室里,为了生活中的车子和房子打拼着,看着窗外的树叶绿了有黄,黄了又绿,天空里的云彩来来去去,球场里的朋友从陌生到熟悉,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已经渐渐成形,生活没什么变动了,简单而知足。

人心是一个有固定容量的容器,有些新朋友的到来,就注定有一些老朋友离开,这很符合人的天性。一生中遇到的很多人都是从陌生到熟悉,然后再从熟悉到陌生,最后完全忘记。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昨天的时候,我们的青春就这样一点点消散,自己也不知不觉间老了。

逐渐长大成熟的我们对于感情的理解似乎更深了一些,开始计算对于这段感情的付出和收获,得到了自然高兴了,失去了就会不开心,这也就是为什么高中时候的友谊比初中的友谊更难建立,有更多的利益味道吧。

有些人可以活在彼此的世界里,有些人注定要放在心里,也有些人会随着时间而慢慢消失去。当你的心被更新的东西填充进来的时候,那些你忘的了的,忘不了的,活在心里的,忘记了的,到最后都会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无影无踪,就像她们从来不曾来过一样。

青春就是那些用现在的眼光看起来过去做的那么多很二逼的事情,直骂自己骂傻自己呆,却如果有机会还是想原封不动的重新经历一回。

也许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突然间想起自己在十六岁的时候喜欢过的人,做过的一些二逼的事情的时候,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甜蜜,害羞还是傻笑?

世界上,有多少人把自己喜欢的人硬生生的变成了朋友?有多少人把朋友变成了陌生人?又有多少人把陌生人变成了走一辈子的伴侣?怀念的青春里,总是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或重要或不重要的有自己的影子在里面。也可能是一些朋友说出了你想说的话,做了你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也可能是你曾经幻想过你就是你的一个朋友。所以,怀念青春,不如说是怀念那个最初傻傻的自己。

青春的天空是透明的,青春里的情感是单纯的,就像那年五月的天空一样,干净清澈而整洁,从白云掠过的地方你看到了你喜欢过的女孩的笑脸,就像当初的那个回眸一笑一样,看着她笑着对你说再见……匆匆的十年转瞬而逝,这个五月和很多年前的一样温暖,只是我们都不在是从前的那个少年。

你喜欢过的人,喜欢过你的人,出现在你生命里的,没出现在你生命里的,都已经成为了往事,也仅仅成为了往事。那么,下一个十年,你会在哪里?又会经历着什么样的故事?

(原创作者:田超)

作者希腊爱琴海的文集

词有词的沉醉,人有人的心碎

喜欢砌一杯简单的茶,端坐窗前,听着或舒缓或奔腾的音乐,翻着词,去想象词中或平凡或跌宕的故事,去触摸那字里行间或温雅或流泻的文字。

翻到晏几道,与晏对话。他与小颦一见倾心,却相守甚短。至或“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晏酒后追忆似水年华,谈年来踪迹,只有微雨,只有楼台高锁,只有伤心人独立。他洒脱,他细腻,却也难逃伤感、凄楚。于是“舞低杨柳楼新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贺铸,其貌不扬,却与诗词交欢。把酒窗前,坐望满城风絮,不知他闲情何事,也不知其伤心几许。但见“杨柳回塘,鸳鸯别浦,绿萍涨断莲舟路”。当年“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的豪侠之气置于何地,都为情困。

罢了,去寻“京华倦客”,看他怎样孤苦漂泊。周邦彦词中多是身世之感,“登临望故国,谁识,京华倦客”。这样的孤独使者怕是无暇顾及爱情吧。细翻来,全是望故乡渺藐之作。我在慢慢追寻他的每一次炙热的思乡之旅,“故乡遥,何日去?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江南人去路缈,信未通,愁已先到”。

或者尘世太累,总期盼着袭来一阵风,涤荡我忧郁的心头。那么,把心都交付给词吧!黄花瘦,西风紧,断壁残垣,蔓草封径。去寻心灵的一片桃花源,让干涸的心长满绿草,盛开鲜花。

是为感情惜败,还是为前途难耐。冲冲撞撞,喋喋不休。

我觉得人生不是炼狱,而是挖坟,埋葬自己的心。数落一弯伤心月,惊起数颗零乱星。为了那孤独的忘却,还是杳无音信的黎明。

我要离开了,如果没有爱上这片土地,那就伤感地为它吟上一首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梦回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或者,可以高昂地唱喝:“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饮还无味。”

人生有多少不称意,无需太在意,如果能穿越疼痛,就让自己关在一片嘘唏之声。

词有词的沉醉,人有人的心碎。

八月·七夕·我依然孤单

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七夕意味着情侣的相聚,在这里祝所有的情侣终成眷属,七夕快乐。

八月请善待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你总说我是个乐观的女孩,永远都是的那么阳光;你总说我是个善良的女孩,所有事都为着别人着想,好像你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别人而活;你总说我是个爱做梦的女孩,每天都做很多的白日梦,可是你却是坚信的女孩。

对啊,我是乐观我是善良我是爱做梦可是你有真正的了解我吗?我乐观,那是我不认输;我善良,那是我认为只要我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我好;我爱做梦,那是我给自己一个无法实现梦想的天堂。

我可以给别人一个安心的微笑,也可以给别人一个温暖的拥抱,也可以笑得没心没肺。在没有人的陪伴下我可以一个人走完那没有灯的道路,在没有鲜花与掌声的鼓励下我可以一个人坚强的奋斗,一个人也可以很幸福。

我又在口是心非了,其实我一个人很孤单寂寞有时候甚至是无助。特别是看到别人成帮结队聊得很嗨的时候,特别是遇到困难一个人面对的时候,那种心情真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各种情绪都涌上心头。是的,我很孤单,我的朋友是别人的朋友,我爱的人是别人爱着的人。

七夕了,我却显得更孤单,有的朋友去约会的去约会了,有的也忙着和新的朋友聊天玩空间留言了。我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朋友们的陪伴我是那样孤单,不过没有关系我也从没生她们的气,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已经很感谢你们曾留在我生命,谢谢曾经陪我走过一段路的人。

八月你好,请善待孤单的我。

七夕你好,请善待那些有爱情的人们。

八月,七夕,我依然孤单。

作者浅唱浅青春的文集

乡村小屋

有的人喜爱宽敞的房子、高雅的别墅,然而,我只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我深深的喜欢它,因为这片天空是属于我的,因为在我孤独暗自伤心时,它给我一份心灵的宁静和安慰。 ——题记

在那不遥远的地方,有个美丽的村庄,小桥流水的河岸上,树立着我心爱的小房。

这个小屋是我的,我可以在这里独自享受阳光的灿烂和温暖,独自享受寂静、落寞与迷惑……在这里有春天和煦的阳光和细雨,有夏天的鸟语和花香,有秋天的落叶和宁谧,有冬天的雪华与静寂。

在这个小屋里,我捕捉春夏秋冬。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春天的生机勃勃。一天天看着小草那柔嫩的身躯奋力的钻出厚实的土地,看着枯萎的树木又重新染绿!我喜欢坐在小屋里静静的手捧书本,细细地咀嚼书的味道,任柔和的春风肆意的掠过身体。看着柳絮在空中自由的飞,仿佛内心的不快也被带走了,心也随着柳絮飞得好高好高……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夏天的红红火火。四楼的高度,足以让我看到我最爱的蔚蓝的天,但同样看到狂风暴雨。从这里看到,天空一次又一次划过闪电,一次又一次落下雨点,整个城市都浸泡在水中,绿绿的叶子也湿湿的,眼前的一切茫然而透明。心情也自然开朗起来。有时,会有幸看到美丽的彩虹,内心便如彩虹般变得美丽而多姿。

在小屋里,我期待秋天的硕果累累。这个角度的秋天似乎什么也没有。没有累累的硕果;没有滚滚的麦浪;没有霜叶红于二月花;没有无边落叶萧萧下……却有无尽的愁。愁什么?我也说不清。或许是为曾经辉煌的绿叶黯然失色而感到惋惜吧。我唯能看到那飘飘摇摇的落叶,在空中为自己跳最后一曲舞步。虽然有着蝴蝶般的美丽姿态,然而它的生命却那样短暂,不禁使人感到悲凉与凄美,这时的心情总是朦胧的,有些问题便想不清,也不想弄清。

在小屋里,我看到冬天的银装素裹。坐在窗前,我看到顽皮的小雪花快乐的跳舞,然后晕晕的落到地面。越积越多,越积越厚,眼前的世界纯洁而清晰,不用分辨什么,也分辨不清。因为一切都平坦而雪白。却有几个顽皮的小孩跑来跑去,打破了这片宁谧与神圣。于是,自己也按耐不住,便走出小屋,踏一串深深的足迹,再按几个属于我的手印……

在这个小屋,我独自享受我所喜欢的一切,用各种语言和音符来形容多彩的四季。在这个小屋里,时时刻刻都有清新的气息,我每天都在它的怀抱中快乐的成长,幸福的成长,我永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

爸,您的爱我懂

爸,您的爱,我懂!

今天是父亲节,我一大早就戴着耳机单曲循环着《父亲》,更让我增添几许伤情!每一句歌词都心扉痛彻,声声入耳,字字痛心!莫名的感伤涌上心头,无声的敲打着键盘,欲言又止,无声的爱,该怎样去表达?

父爱沉重如山,这些年来,一直在为我们默默付出,用厚实的双手撑起我们的家!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们。

这些年来,您的爱一直在影响着我!从你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成熟,什么叫真爱……我一直以来都拿你当我的榜样!你为我们做的一切,是我无法企及的。

我自有意识起,您就给我灌输责任的思想!或许是出于对您的敬佩,我一直在努力的成长着,尽力做到最好!做一个您能够引以为豪的儿子!很遗憾,我曾经一度的让您失望再失望!做为儿子的我,这是我的严重失责,我没有做好一个儿子应该做的本分!让你操心了,对不起!

我曾经以为我很有孝心,一直努力工作,学习,在社会中独立!可惜,我错了!青春的叛逆,让我曾一度地迷失方向!我以为,青春,就该有青春的色彩,再不疯狂就老了!!!于是,我脱轨了。拿起包袱,远离了最初的轨道,抛弃了最初的原点!我不顾一切,所有的期盼,期望,一切一切美好的梦,都被残忍无情的我打碎了!碎得不堪入目,就像从天堂跌入地狱,所有的所有都化为泡影,我知道,您,心痛了,伤了,也累了…

那时候,我并不是没有想到这样做的后果,年轻特有的轻狂还是突破了最后一道防线!我逃跑了,在众目睽睽下,我大摇大摆的逃跑。以至于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准备下一场战斗,就让我负伤累累,败得一塌涂地!

原来,脱离了轨道,远离了原点,跑出了你们的视线外,一个人的旅途竟是如此的崎岖,如此的难走!我伤了,累了,倦了,怠了…也从那时起,我变了!变得不再欢笑,不再乐观,不再开心,不再联系…沉默了,漠视了,淡然了…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孤独患者!

于是,从那时起,文字是我唯一的陪伴!落笔成伤,一道道感伤的文字刻在案上,留下一段段凄美的殇!是我抛弃了您对我的爱,那沉重如山、刻骨铭心、痛心彻扉的爱!

从小到大,我在你们的眼中,我一直在表现得很文静很沉默的孩子,我不去干坏事,却也及少去做好事。

在家里,我不喜欢热闹,像是与世隔绝,把自己关在房子里,看书,睡觉,玩自己的小发明!小时候的日子里,我对您的记忆很模糊!那时,您总是早出晚归!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起床匆忙的去忙工作,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回来吃晚饭!您总是不会有定点的时间出现在我眼前!甚至乎一连几天都没见你人影!那时候我总在想,为什么我就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天天能看到爸爸!当我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就及时有爸爸替我出头。那样,我该多开心!后来,我开始理解了,开始懂了…

尽管有时我做一些"特别"的事以此来引起您的注意力,甚至欺负弟弟妹妹,但更多的时候,我是表现的懂事!因为我知道,除了您,我就是家里"第二大男人".于是,我慢慢地学着接受与承担!或许是出于对您的倾慕,又或许是出于对您的尊重,您在我心中永远占据着不可比拟,无法言喻的重要位置!

从小到大,您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所承受的屈辱与磨难。在我所知道的范围内,我都会若有所思的思考着这一切,或许懂了,或许不懂。每次沉思过后,您都深深的影响了我,在心里都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我暗暗地告诉自己,长大后一定也要像您一样,做一位好丈夫,好父亲,好男人!是您深刻的影响了我,是您悄无声息的魅力塑造了我的灵魂!

我一直都认为我很幸运,很幸福!我拥有一个温馨,美满的家庭!虽然物质上不富裕,但是精神上却从不匮乏爱与幸福!我想,这也许就是平凡的幸福,一种简简单单的,平平淡淡的幸福。

我一直认为上帝做得很公平。世界上很少有两全其美的事物,即使是有,那也是上帝让人们心存希望的一丝灯火!所以,得失之间总得有个选择。这世间才会得以平衡与稳定!这也是您一直教导我的理念,得与失、取与舍之间,得有个合理的抉择!我一直都铭记于心,也一直以这个理念为基准,努力地成长着。

还记得两年前,我高中毕业了。我并不是像很多同学一样的解放,肆意地放松自己身心!然后玩够后等待着跨进梦寐以求的大学,而我面对的却是苦不堪言的,艰难的抉择!就业还是从学?在这个分水岭里,我迷茫了,完全失去了方向!对于一个刚考完高考的学生来说,这,无疑是道没得选又不得不选择的单选题目!哪个答案都对,又好像哪个都不对!我很为难。你说,我知道知道这对你来说有点残忍,可是你不得不在它们之间做个抉择,我给你时间,好好思考,想清楚再给我答复#…我刻意地看着你说话的表情,平静的语气,淡定表情。却让我的内心更加的翻云覆雨,境像万生!那时候我整天都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思考。内心挣扎了十几天,却想不出两全其美的答案,最后竟然糊里糊涂地选择了就业,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点可笑!带点小小的遗憾却也很庆幸自己的选择!

去年,是我去同学学校最多次的一年。那时候,我每次都狠刻意地,深深地留住那些片段,在那里,我一个人安静的哭过,伤心过,思念过,那种痛,撕心裂肺。我也算是体验过几天的大学生活吧!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爸,您不给我这个选择题!我就顺理成章的上大学,现在的我也会是像他们一样吗?又或许,当初我一味地,死脑筋地坚持要读书,而不是就业,两年后现在的我,还会是以前的晴天男吗?而不是现在多愁善感的伤感男吗?我不敢想象,因为我狠害怕!看到天堂般的大学生活,也许我会像很多同学一样荒废了青春!而以我这样性格的人来说,我肯定会疯掉!思想包袱肯定会比现在更加地沉重!所以,虽然有些许遗憾没结束了学业。但,我更多的是庆幸!您当初是那么的及时,不偏不倚,给我出了道这样的选择题!让我在一定程度上成长了!

在学习上的,您一直狠支持我,也狠尊重我。您很少会干涉我的学习,也很少给我施加压力!只是偶尔地鞭策一下!您的政策,总是不紧不松,让我在有限范围内又有一定的自由!还记得小时候刚上学,您给我买了个新书包,我开心了好久,好久,后来,我突然神经地对您们说,我读到六年级就不读了!或许那时太天真烂漫了吧!谁知后来,我居然是家里读了最多年的孩子!每次想起都不禁一笑!这么多年来,真心感谢您的爱!这无声无息却又沉重无比的爱!我该怎样报答?一生坚强的爸爸,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从09年开始渐渐的觉得,只有家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那一年,是我第一次看到您流眼泪,我知道,因为妹妹那些事,您的心真的伤了,伤得是那么的彻底,撕心裂肺!这泪,积蓄了十几年,那次,我想您一定流尽了!那一次,我们都泪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看着您伤心,我感觉到很无助也很无奈…

那时,我感觉天好像塌下来一样,黑压压的乌云,挥之不去,让我感觉到沉重的危机感!没了您的支撑,这个家快要散了一样!那时候,我读高二第一学期。也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变了。没人察觉到我的变化!也从那时起,种下了多愁善感的根!而家的责任感在我心里愈加强烈!我常常对自己说,该长大了!该承担了,不能再让您再次伤心了!

从那一年开始,我更加努力地逼迫着自己成长!想让自己能快点有能力去承担一切,于是,我的心思变了,变得不再努力学习。不再开朗乐观,心早已不在校园内!或许有些极端,有些恶虐,又或者是…我渴望着长大,不想再做个只会读书的小呆子!也不想别人认为自己没用处!渐渐地,这些自以为是的想法侵蚀着我的灵魂!也从那时起,我的性格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我的心逐渐远离人群,不再爱开玩笑,不再爱聊天,更不喜欢热闹的地方!那时,很多关心过我的同学都注意到我的变化,他们也曾对我说,你变了!!!!!而我确实是变了……只不过,爸,您没察觉到!因为,我在你面前得把自己伪装起来,不想您担心,更不想让您知道我的学习情况!如果让你知道我在辜负你的心意,我真不知道我该怎样去对您!爸,请原谅我当初的自以为是和不孝!

今年,我再次做了一个不得不选择的选择!在你们的再三坚持下,我不得不放下我当初脱离轨道的执着与信念!我知道,离开轨道的一年里,我得到了许多,但是同时失去了更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体验过,我尝试过,痛哭过,悲伤过,无助过…这所有,所有的一切如今还历历在目,我成长了,不再是是个天真幼稚的小孩!而失去的,却让我更加的痛心,不知道该怎样去弥补!过去的一年里,我的意外脱轨,让你们操碎了心。就像一面镜子,破碎了后,再粘回来已不是原来的镜子!我无法弥补这一年来我给你们带来的痛苦与忧虑!在过去的一年的青春岁月里,这是我唯一最感到后悔和痛心的遗憾!我以前在日志里说过,别让自己的青春留下斑点!可惜,这一次,我错了,刻下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我一直感觉愧对于您!因为,我还没尽到儿子的责任!我努力的想办法弥补过去!这一次,我很认真的做了选择!我重新回到了当初脱离轨道的地点,我告诉自己!一切都将回到远点,重新出发当我下定决心告诉您的时候,我知道,我现在能为您做的同时也为自己做的就只有这些了!我想,您当初知道我的决定后,您一定是非常开心的,似乎生活又燃起一丝丝的希望与期望!我努力地这样想,或许这样,我的心里会好过些……而事实证明,我现在的选择是对的!我重新获得了当初失去的东西,你们也重新有了美好的期待!我现在努力地潜行着,第一个目标我也快实现了,我想,那时您们会更加开心,快乐,期待的!我重新扬起了帆,努力的向着美好的彼岸前行。我想,我一定会实现的!

尊敬的爸爸,想说声爱你不容易!因为我还没真正的做到!也没勇气说出口!这些年来,总有千言万语想要对您说,可是爱在心口难开,每一次想要说出口时,都哽咽了回去!也许,这就是父与子之间无声而密切的爱吧!

爸,您的爱,我懂!我现在很珍惜,可惜我不在你身边照顾您,只希望您一切安好!我只希望树欲静而风已止,子欲养而亲还在!那我此生足矣,何欲还求?

【落笔成殇,唯芯独醉】

2013.7.2

作者【落笔成殇,唯芯独醉】的文集

借倚春风,沉醉

果然是春色已浓了,漫山遍野的野花竞相开放,摇曳在风中。绿草葱茏,疏疏密密。山间田胧,翠****流。一眼望去,星星点点的各色花星罗棋布地点缀在春意无边的绿野上,俨然是一张天然的大幅地毯。

野草莓花开了,五片白色的花瓣托着花蕊,在低矮的地莓树上洁白如雪,远如纸片。金黄色油菜花正是繁茂时,白色的萝卜花、会变色的豌豆花也纷纷高踮花枝,摇曳生姿。贴在地面上的不知名的野花数不胜数,有紫的,蜷曲如团绒一朵;有白的,优雅如兰花纤指;有玫红的,细小如繁星点点,……姿态万千,争奇斗艳。

春意之中那些不抢人眼目的树也改头换面了。新生的嫩芽弯如细眉、凤眼。新生的细枝纤腰一束,在风间袅娜生姿。有些微微泛红的叶片,如红唇一点,含羞轻启。老树叶就高高地托举着那些新生的叶片,无声地垫在新叶之下,墨绿、葱绿、翠绿、碧绿、嫩绿……有层次的绿意渐变,相携相生。一树之上,不同程度的绿,不同大小的绿,不同年纪的绿巧妙地搭配在一起,浓淡相谐,老幼相间。也有微红的叶片点缀其间,让人难以分辨是花,是叶,还是蕾。怕是如喙的画笔也无法精妙地将它们这种细微的色彩变化与时日的长短精准地描绘下来。惟有自然这只神笔幻化奇迹,一丝不苟地以笔笔惊艳唤醒每双停驻观赏的眼睛。

阳光透过高矮不一的枝叶的缝隙,无数明亮的光斑闪烁其间。每一片都闪着光,亮着眼儿径直奔入眼底,仿佛叶片是呼扇着翅膀,轻轻悄悄地穿过这长长短短的距离钻入眼瞳里的。让每一次触目之时,都被晃了眼儿。

纵目远望绿树扶摇轻风,起伏如浪波。绿波绵延万里,与天相接。有些拔节的椿树类的植物则秀如翠竹,高耸挺拔。松树的针叶间拱出了许多淡黄的花朵,满树黄绿相间。零落的几颗桃树,错落有致的桃红点缀。翠竹,弯弯细梢,风中摇曳,妩媚多姿……不由想起“我看青山多妩媚,青山看我应如是。”伫立风间少许留连,然后借倚一阵春风,醺然沉醉。

下得山来,提一壶清凉的泉水,直把这清甜的天地甘霖带回家,好好润一润家中的茶叶、茶壶,继续沉醉于茶香氤氲,有如漫山雾起,白雾轻纱。

绿是一叶,红是一叶,高是一叶,低是一叶,满山无数叶片装点了春色无限。一壶茶水里,同样如此,绿是一叶,红是一叶,整是一叶,残是一叶,满壶众多叶片沸腾了香茗杯杯。如此静思如冥,远山近茶,山色悠远,茶氤飘浮,出入其间,渺如虚实相和。仿佛借一茶一泡,又挪移了一整面的青山绿水,对语三千,不问年华。它们由我的指尖触摸的温度再到唇齿间的留连,片片低语,叶叶缠绵,有如山风应和,林涛起伏。

虽说青山原不语,泉水本无声,春色亦默然,但在这春意盎然的时节里能借倚春风,如此低吟沉醉,谁说不是一件酣畅的事儿?

繁华的夜空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面对大山我无限惭愧,年华虚度空有一身疲倦,“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岁月易逝,一滴不剩。水滴中有一匹马儿一命归天。”

“这么多年来,遇到过多少次清朗的月色,有过多少次想一直走下去的念头,总是盼望着能有人和我在相同的感觉在清如流水的月色里,在香草芬芳的山路上,陪着我不停地走下去,走下去,让所有的事物都永远不会改变,永远没有结束的一刻。”

时间改变了一切被证实过的单纯,灯红酒绿的社会让一切模糊的轨迹变得清晰起来。终于知道什么才是永恒。除了那数不尽的星星,还有那扇永不被开启的屏风。屏风那边早已是神话下的号角,响着,却看不到。

“单纯与宽厚的灵魂在成长中逐渐变得复杂与锐利,在种种牵绊上不断地伤害着自己与别人,在腐烂的空气中发怒、哭喊,还要学着不后悔。”一生中最为辉煌的岁月,早已被铸造在冰冷的铸铁内,只身保留着固执的冲动与呼唤,在箭猪般的生活中,没有听得懂的人。

一切闪着光的雨滴都是由阴沉的泪线注释着,每一个摇曳的脸谱都没有留下欢乐微笑的痕迹。在那轻风吹袭的山路上,在那光华四散的摇灯下,在完整而宁静的痛楚中发现,只身的冲动与呼唤遮住的屏风旁,环绕着死寂的另一种沉默,夹杂着种种放弃的念头。无论是生活,还是活生生的心脏。

慢慢地习惯在黑暗中点烟,摇晃着被烫伤的步调,和那不时狂吼的回响。在颤抖的笔尖上,不敢再铭刻自己的梦想。面对宁静的地平线,荒唐地写下满的关于春天的谎言。在贫困的烟头上,在疲倦的手指中,一切希望在低沉的乌云中吹散。

也许是一种借口,让人固执地独自留守布满尘埃的路口。看那洒满一地的黄叶,是否还写着关于春天的美好画面。当一切美好变成烟灰随风燃尽的时候,终究会有人明白,生命里可以停留的位置,是那缠绕成一圈圈的寂寞,还有那纯黑色的瞳孔里倒影出的空虚的剪影。明白这是至少还活着的感觉。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可以看到那美得似醉的黄昏,依然想对着这一切放声大喊,却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我再没有喊出口的理由。我再没有机会默立在落幕里等待黑暗的吞噬,甚至开始觉得在那能哭能喊的痛苦的年代是幸福的。

如今,我徘徊在这里,看每一段揪心的对白,沿着鸽子的哨音,希望能在迷途的倒影下看到白昼的方位。发现一切都来不及思考时,早已在准备追寻中结束。冰冷的房间比山中的草屋更寂静,让人感觉其中存在着某种过度的东西,也许是故事听多的原因,或许是心里作用,抑或是世界多了一个没有堵上的裂口,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能止住它的狂流。灯光带着我的一部分死去了,而音乐带着我亟待爆发的另一部分活了下来。载着那忧伤的眼神,及那辛酸的泪水。

当呜咽的月亮吹起古老的音符,将一缕缕微风收入黑暗的掠夺中,沉默依然想成为生活的主旋律。在白色的寒光中,战栗的嘲笑声在雪白的墙壁来回飘荡,半透明的影子像一个孤零零的逃犯坚决要让一切发生在夜里的故事,结束在不属于任何一天的夜里。

渐,学会在每一个宁静的夜里,写下生活的诗,在始终诚实地遵守着一个没人共誓的诺言的同时,伴随着从没有饶恕过我的不能相容的世界,在没有选择的地方,倒下去。让所有充满信仰的烛光,埋葬在冗长的梦里。

[那年五月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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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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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数周之后终于开始动笔了,感到很欣慰,哈哈。

这本书是我时隔2019年后第二次看,很感慨,得出个结论,书确实是要这样看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他自认为是小说家,这是他在写作末年开始写的所有杂文总编,编者是他的妻子李银河,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从内容上的连贯性出发而组织的,客观背景大致如此。

至今我仍然认为,大多数小说作家并不会写很多杂文其实是一种害羞自卑心理,相比较而言,我倒认为王小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斗士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杂文的精髓在于批判,而“胆子”似乎是很关键的一环。本书的开篇《沉默的大多数》,给我们讲述了他的动机,但看起来更像一杯壮胆的烈酒。他说自己因为“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对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隐喻。我同意这一点。人口数量和弱化隐私的文化传统让中国人在对外表达上有极为独特的风格,这也被很多人拿来当做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的“阳”的一面确实与西方“阳”的一面非常的不像,“阴”的一面却显得极为庞大,作者就把自己作为“大多数”中的一分子,而且是当中奋不顾身的勇敢者,甚至是起义者,用这文字作为武器,挺枪刺向“阳”的一派。

其实,我用“斗士”为题,并不是站在赞美的立场。任何时代任何一场战争中的斗士,其实本身是不是在真理的一方,都很值得商榷,只不过他们自己非常坚信而已。这种坚信、善意、责任以及勇气,便是一个完整的斗士了,至于“对”或“不对”,并不相干。而真正“客观”一些来看,偏见的成分是有的,而且是一定有的。

一、大体上,本书从国学的讨论开始,涉及了东西方思想及比较、科学观、性、艺术、新事物、电影、风俗等等,内容很多很广,其中最大篇幅的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批判,而且这种批判相当彻底,可以说是完全不接受。有关这个问题,我是持完全反对意见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找到他这种观念的原因。他说:“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知识分子的不幸》)“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认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我看文化热》)“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王小波推崇的则是以罗素、萧伯纳、尤瑟纳尔等等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至上、真理至上的客观哲学。对中国哲学体系则归纳为臆断的(没做对过什么习题,没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皇帝做习题》)、机械的(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文化之争》)、浅薄的(具体在《我看国学》,稍后详论)。最集中的体现在《我看国学》和《智慧与国学》这两篇。而且可以推断,他因为发表这些言论受到了很多攻击,并且他本人认为自己并不是所攻击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反而认为攻击他的人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优越感种.种》),且接受传统文化的人群有心理问题(《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人性的逆转》、《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事实上,当年我高一时第一次看这本书,对于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感觉像是自己说出来的,从而生发出对王小波的无比认同感。今天可以猜到,因为我当年正处于叛逆期而已。直到这十多年来,我本人接触了很多古籍,而且我自己认为我接触的过程是非常健康的——我先从《三国演义》看起,然后又去看《三国志》,然后再向前看前三史和春秋时的文章,顺带看些《世说新语》等。这跟王小波的过程截然相反,在《我看国学》中他提到,因为老师说他“国学底子不行”,于是发奋将四书五经孔孟杨朱看了一遍,而且是越看越烦(“虽然没有很钻进去”),我更相信是“翻”了一遍,至于具体的历史上的记载,从他引述中从未出现并不“广为人知”的事迹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反而了解极少。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思维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可以相信,这对于一个思维坚强的人是一个极大的否定理由,所以我们看到他用来证明自己的各种结论的例子最多的便是那段时期发生的人和事。另外一个原因便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自然的排斥民族文化转而接触了大量的西方读物,于是我们看到他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是无条件的接受与褒奖,并举了相当多的例子:罗素等人不用说了,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就连科学人士也不例外——”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而对于传统文化或者说国学,他的说法是:“这些人(上述西方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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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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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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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超时空圣战初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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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和库贝萨进入了逆界,现在谁也不能阻止他们了,这时,众神和船长做出了疯狂地决定——进入逆界。

在经过地球研究院的同意后,我们请求逆界始祖,打开了逆界之门,逆界始祖在我们身上下了魔咒,这魔咒可以让我们不会被逆界的能量场反噬自己的能量。逆界始祖说道:“假如你们在逆界遇到了危险,一定要回到逆界之门,这样我会感应到你们,打开逆界之门就你们。”

“多谢了!”船长说道。

随后,我们进入了逆界,刚进入逆界的一瞬间,我们就感应到了一股强大的暗黑能量。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寻找库贝萨。

我们来到了一颗星球,在星球上,我们采集能源提供飞船动力。在那颗星球上,我们发现了海盗的踪迹。我和况迪率先发现,悄悄跟着海盗,海盗们坐上了飞船,飞走了,我们也启动飞船,擅自离开了赛尔号。

跟踪海盗们大概十多分钟了,它们来到了一颗充满邪恶的星球上,上面我们发现了库贝萨,它正在吸取暗黑战神联盟的能量。

“哈哈哈,一群杂碎,看我吸光你们的能量。”库贝萨笑道。

“可恶,我们的主人一定会教训你的。”暗黑雷伊说道。

话音刚落,索伦森就来了,说道:“库贝萨,你干嘛攻击我的手下。”库贝萨回答道:“上次要不是你们,我早就称霸全宇宙了,这次我要吸光你们逆界的能量。”库贝萨开始想索伦森进攻。

由于在上次的神魔战役中,索伦森被谱尼和麒麟打伤,现在元气还没恢复,加上库贝萨的上古一族也不是好惹的,现在打赢库贝萨的几率几乎为0。

索伦森向库贝萨发起攻击,库贝萨开启远古圣甲,将伤害两倍反噬给了索伦森,索伦森被自己的能量击倒。海盗们也上前抓组索伦森,库贝萨开始吸取索伦森的能量。

“况迪,赶快和赛尔号通话。”我对况迪说道。

况迪打开了通讯仪,梅俊伟出现在了显示屏。况迪说道:“梅俊伟,赶快叫査玉衡船长带领战神联盟和神兽来我们这里,我们一路上留下了记号,现在库贝萨吸收了索伦森的能量,已经强大无比。”

“好,我们这就来!”梅俊伟说道。

看着库贝萨的能量越来越大,我们也不能阻止,暗黑战神联盟趁机各奔东西,海盗们也不去抓。库贝萨说道:“它们现在的能量十分低,不用管它们。”

不一会,赛尔号大军终于赶来了,神兽和战神联盟也赶来了。

“海盗大军,我要吸收索伦森全部能量,你们快组织赛尔号,不能让能量吸取中断。”库贝萨说道。

“是!”海盗陈思雨说道。

海盗七魔将们都召唤出了精灵,陈思雨给了它们精灵融合石,七魔将的精灵都融合在了一起,战斗力非神兽之下。

七魔将开启了狂暴状态,战斗力不断飙升,战神联盟使出联盟审判,攻击毫无威力,神兽们的技能也免疫,最后,麒麟神兽打开了赤炎轮回,三昧真火围绕着巨魔,巨魔被烧伤,战斗力和防御力大幅度降低。

“战神联盟,是时候使出联盟审判了。”麒麟神兽说道。

战神联盟使出百分百的联盟审判,打中了巨魔,巨魔的能量分散,都分解了。

“哈哈哈,索伦森的能量已经被我吸取完了。”库贝萨说道,之间索伦森化为烟雾,离开了世间。

“不好,这下麻烦大了。”麒麟神兽说道。

“看来这是命中注定的事情,就让我们来做最后一战吧!”雷神雷伊说道。

强大的库贝萨召唤出上古一族,上古一战在库贝萨吸收索伦森能量的时候,也吸收了强大的能量,战斗力完全不逊于战神联盟。

战神联盟使出多次联盟审判,也无济于事,就连麒麟神兽的赤炎轮回也烧不死它们。无奈,麒麟打开了六道轮回,强大的力量才打伤了一小部分的上古一族。

“船长,这次任务,我们会不会死啊!”梅俊伟说道。

“会的,但是我们不能放弃,所有人员,召唤出精灵。”査玉衡船长说道。

所有的精灵都出现了,它们团结在一起,将能量注入给了神兽和战神联盟们,战神联盟和神兽一起使出合击,但被库贝萨吸收了。

库贝萨开启了远古六芒阵,精灵的能量全部溢出体内,注入到了库贝萨身上。

我们派遣夏永巧去逆界之门,让逆界始祖叫写凡界的帮手来祝我们。

夏永巧去了,大约过了1个小时,还没又来,神兽和战神联盟都快顶不住了。

最终,战神联盟体力不支,被库贝萨打回了精元,我们将战神联盟放入赛尔号精元器治疗。

不久,夏永巧带着迈尔斯,龙族,邪恶四灵,逆界始祖来到了战场,迈尔斯使出天佑,将战神联盟的力量再度觉醒,神魔之战再次爆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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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琅琊榜小说各人物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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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最近热播的《琅琊榜》掀起了观众的讨论热潮,下面我们来看看《琅琊榜》小说里各人物结局吧!

我总是喜欢看一些过去喜欢的电视剧,我再次把《琅琊榜》一分钟不差地全剧看完了一遍。不得不说,第二次虽然已经知道了剧情的发展还是觉得很好看,依旧是我们国家少有的良心剧作。并不是因为胡歌饰我的偶像我才这样赞扬这部剧的,因为看到这部剧的反响就知道了。

对于电视剧制作团队方面我什么都不懂,我只知道他们的团队非常的好,这是圈内人评价的。但是演员们的演技那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演绎得活里活现。

梅长苏,他的经历和饰演者胡歌本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他经历了“脱皮削骨”的蜕变,胡歌又何尝不是这样。所以胡歌把梅长苏这一角色诠释得非常到位。儿时的梅长苏也就是林殊几乎和胡歌以前演的角色一样,是个放荡不羁的英雄。然而经历了赤焰军那一次大战之后,他失去自己的容颜和矫健的身体。蜕变成为一个极具有智慧的谋士,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会觉得梅长苏有时候还挺“狡猾”的,可是他为了自己的国家那都是智慧,而并非我之前肤浅了解到的东西。

整部剧中有两个地方戳中了我的哭点。第一个是梅长苏说:“这个李逍遥是个江湖人”。那一瞬间把我带回了《仙剑奇侠传》的时候,十年前的胡歌是御风而行的李逍遥,戏如人生,不管是胡歌还是梅长苏都已经作别了仗剑江湖的少年。我会感到对过去的怀念和遗憾,也或许是怀念当时的自己,所以没忍住眼泪往下流。另一个哭点就是最后一集霓凰郡主看信的时候,刘涛的演技太好了,情绪发挥得十分恰当,想到梅长苏和霓凰郡主挺让人伤心,霓凰郡主苦苦等待着林殊的归来,终于等到了蜕变后的梅长苏,可是还没团聚多久就永久失去了自己的心上人。在我看来,霓凰在剧中几乎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情的角色,还挺让人心疼的。另一个悲情角色还有靖王,靖王是最没有心机的皇子,他不为权位,一心向上只为能帮儿时兄弟林殊报仇,知道最后才得以和林殊相认。

《琅琊榜》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搞笑的戏份,多的只是让人思考的脱俗情节。可能以后我会看多次,也会觉得《琅琊榜》很有观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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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老舍小说对京味的表现

全文共 8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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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京味”。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关于 老舍小说对京味的表现,欢迎借鉴!

“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因此“京味”首先表现为取材的特色。另外,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扶幼的老“规矩”;性格懒散,苟安,谦和,温厚与懦弱等等。这类北京文化的“精魂”渗透在老舍作品的人物刻画、习俗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之中。

老舍对北京文化的情感是复杂的。这里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地欣赏、陶醉,以致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感伤、悲哀,以及若有所失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无用而惋叹不已。

老舍以其鲜明的创作个性和特殊的幽默艺术独树一帜。老舍小说的幽默艺术与鲁迅、张天翼、钱钟书和林语堂等现代文学名家的幽默艺术互有异同.喜感因素和悲感因素相交织,构成了老舍小说幽默艺术的独特景观。含蕴丰富,独具一格的幽默感。老舍的幽默,是温暖的北平的幽默,简朴、利落、善良、生气勃勃。老舍小说的幽默风格是逐渐成熟的,早期是“为幽默而幽默”,《二马》显示出他的幽默风格趋于形成,《离婚》则标志着他幽默风格的成熟。老舍笔下的幽默以悲喜剧交融的形式,讽刺与抒情的渗透,获得了“笑中有所思”的 老舍的小说语言通俗易懂、京味十足,朴实、自然、不造作,被誉为"人民艺术家"和文艺界的劳动模范、杰出的语言大师、幽默大师,是当之无愧的,其作品便成了人们最好的精神食粮。下面是为您带来的“浅谈老舍小说的京味特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老舍小说的京味表现一】

[摘要]记得我们在上高中的时候,语文课本里曾经节选过《茶馆》的一部分片段。我开始喜欢老舍文章中发自内心的幽默感。老舍小说所描写的作品大都取材于市民生活,其中一个鲜明特色就是“京味”。老舍小说的“京味”风格,不仅包括小说的取材地域特色所描写的世态人情,习俗,也包括老舍对北京文化心理的揭示以及方言的纯熟运用。

这些“京味”风范,在老舍的小说中散发出来,构成了他艺术风格的重要方面,也为中国现代文学开拓了重要的题材领域。本人希望通过文本中老舍作品的“京味”风格进行详细的分析,了解何为“京味”?构成的因素是什么?作品是如何体现“京味”特色的?把这类问题渗透在作品中,用自己的阅读感受清晰地呈现出来。

[关键词]老舍 京味小说 幽默 艺术成就

老舍1988年生于北京,在大杂院里度过的童年使小说熟悉挣扎在底层社会的城市贫民。老舍从小就喜爱市井巷内的传统艺术,这些都是他后来写作平民生活的创作基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京话属于北京官话,流传于北京城区。有人把北京话,北京话口音浓重的普通话称为“京片子”。“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是人们所感受到的城市的文化意味。“京味小说”以老舍最具有代表性。我们将描写北京地域文化生活的文学作品,称为“京味文学”。老舍用京味的语言风格写尽北京市民的文化生活。

一、京味的构成因素

京味的构成因素是由乡土味,传统味,市井味三股因素互相融会的。这主要是指北京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地域特色及独特的乡土气息。其中乡土味主要指地域特色,例如北京胡同,四合院,大杂院,古城楼,包括马路边的戏班子等。传统味是指其历史文化遗留的传统。北京市文明古国的故都,是名族历史的印记所体现出的,如礼节,幽默感,文化素养。

然而落后的方面也表现出了北京人思想的保守和传统的封闭性。市井是泛指下层市民,属于小城市中的小商贩,职员,匠人,搬运工等。他们生活环境简陋条件艰苦。这群劳动人民一面保持着朴素勤劳的美德,又受传统规范的禁锢。这三种形式从不同的程度表现出来的所谓“京味” 特征主要描写的属于这一阶层。

二、京味的主要体现并举例说明

老舍熟悉北京的风土人情,对民俗的了解,景物描写情景交融,使得小说透有的地方色彩,另外,老舍作品中的最大特点是文章的语言艺术风格。采用北京话口语,调动了艺术表现力。作为京味小说的文学语言,经过加工,形成了丰富的形象和感情色彩。

1、老舍作品中的京味首先体现为取材的特色。

老舍在其描绘北京的生活经验所呈现出的场景风致,文化情趣,生活百态,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画卷。例如长篇小说《骆驼祥子》描写的是北京下层市民的生活状况,以北京人祥子、虎妞等为描写对象,体现下层市民在旧北京文化下的生活艰难。中短篇小说《我这一辈子》虽然描写的是普通生活俗事,却都是真实生活写照。这些代表作故事全是发生在北京,有许多地方还是北京的真实地名,可以看出他对老市民各个角落的熟稔程度。老舍这样呈现出的故事创作,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散发着“京味”气息。

2、作品还体现在对北京文化结构的揭示。

北京长期作为皇都,形成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心理习惯,以及与之相应的审美追求。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谦和,温厚等,这是北京人的气质。也是一种文化性格。老舍的描写,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的欣赏陶醉,又因这种美的丧失而产生的感伤情绪。这种沉痛批判和挽歌情调交织在一起,使老舍作品比同时代许多主流派创作呈现出更复杂的审美特征。

3、主要体现在老舍文章的语言艺术上。

《骆驼祥子》是最鲜明突出的京味特色,骆驼祥子及其周围各种人物的描写被置于一个老舍所熟悉的北平下层社会中。从开篇对于北平洋车夫门派的引言,到虎妞筹办婚礼的民俗的交代,从对于北平景物的情景交融的描写到骆驼祥子拉车路线的详细叙述,都使小说透出北平特有的地方色彩。

小说写祥子在混乱的军营中顺手牵走几匹骆驼,卖得了一些钱而后走到北平城郊的时候,对故都那种平和、静谧的景物描写,很好地衬托了祥子此时的心情。在烈日与暴雨下拉车的檐子,对瞬间变化莫测的大自然的感受,既切合北平的自然地理情况,又与祥子这个特定人物的身份相一致,表现出作者对故乡了如指掌的熟谙和驾轻就熟的描写技巧。

4、举例说明

京味在小说语言上的主要体现:身为北京市民,身上的这种特有的北京特质,既是对现实的一种不满,又是对自我的嘲讽。所以这种幽默成为了一种变相的自我批判。语言描绘上,运用俗白的方言,鲜明地描写社会风情,朴实自然。这就是“京味”的重要表现。“我给你炒下的菜,你不回来吃,绕世界胡塞去舒服?”[老舍著,《老舍小说全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第59页。](《骆驼祥子》)这是多么典型的旧北京妇女!正符合着虎妞的身份与性格。

“街上的柳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层灰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懒得动的,无精打采的低垂着。马路上一个水点也没有,干巴巴的发这些白光。便道上尘土飞起多高,与天上的灰气联接起来,结成一片毒恶的灰沙阵,烫着行人的脸。处处干燥,处处烫手,处处憋闷,整个老城像烧透的砖窑,使人喘不出气。”[老舍著,《老舍小说全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第87页。]

(《骆驼祥子》)这就是酷暑中的北京老城,老舍用这样俗白,生动的北京口语来形容描写,才能里外地裸露出它的真面目吧!“福海的个子可不小,所以很能吃呀!一顿糊搂上三大碗芝麻酱拌面,有时候还不很饱呢!就凭他这么个吃法,他再有我这么两份爸爸也不中用!”[老舍著,《我这一辈子》,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1年8月出版,第173页。](《我这一辈子》)还有什么语言能如此维妙维肖地把这老北平下等巡警又当爹又当妈的复杂感情抒写出来呢!

从以上实例可以清楚地看出,老舍使用的北京白话口语之所以能对充分北京地域化了的艺术对象具有强大的表现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北京方言中最生动、最传神、最具地域色彩的部分,恰恰是北京话口语。北京话口语还吸收了文人语言、贵族语言、宫廷语言的诸多语汇和语法形式,这就使它成为汉语方言区普遍接受的一种方言口语。老舍在京味小说文学语言体系的建构上确实是功不可没的。所以,从三十年代起,老舍的京味语言就成为了人们评论老舍作品的中心话题。

三、老舍京味小说的成因

老舍的小说大都是以北京话写北京的,写北京的市民,北京的景物,北京的变迁,风俗习惯,人情世态。老舍先生对于北京城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所以我们看到作品中的“京味”深深打上了北京城的印记。小说以展现市民生活为焦点,无论是从创作内容还是从创作方式,都表现着各种景象,各色人物都活跃在老舍的笔端。而在这样一个别具特色的“京味”风格中,又展现着浓重的北京情节,纵观小说的地域特色,北京文化的心理揭示,和方言的熟练运用,形成了如此极具特色的“京味”。

首先文学创作的源泉来源于生活,老舍先生出生于老北京,一个贫民家庭,父亲是满清皇城的一名护军,老舍出生第二年,父亲战死,从此一家人靠母亲零售劳力来养活。这种家庭使得老舍从小性格内向,这一段贫民里艰辛的少年生活,使他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感情深厚,为他以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生活基础。

因为从小就熟悉市民生活,喜爱流行于传统的市井模式,所以他的文学语言多是北京的方言土语。同时他的作品诙谐幽默、温情动人,这和年少时的生活体验有很大关系。其次是满族文化对老舍的影响。京味小说作者所描述的是明初以来的北京文化,在“成因”中政治历史因素显然占据很大的空间。

由于出生于清末的一个贫困旗人家庭,“八旗制度”限制了人身自由,于是他们用文学和曲艺来将精神生活艺术化。清王朝戏剧性的覆灭,使得贵族文化大量流于民间,又有满汉文化的融合。最后,“五四”运动使老舍精神上收到极大的影响,开阔了他的眼界。“五四”运动期间,他在关心国内形式的同时,大量阅读了文学巨著,这些国外巨著的创作态度和现实主义思想教育了他,因而朴素的民主主义思想进驻了他的思想。

由于时代民俗风情的浸润,在不同的人物个性中显示了相同的文化蕴含。同时反帝反封建的思想,拨开了他的心智。在新文学运动的激荡下,他开始运用白话写作,为他的文学的俗白和凝练创造了平台。

四、老舍对京味小说的艺术贡献

老舍是“京味”小说的代表作家,作品京味十足。北京文化孕育了老舍的创作,而老舍笔下的市民世界又是最能体现出北京文化的人文景观,甚至成为一种文化史的象征。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以“京味文学”奠定了自己重要的地位,同时也给后人的文学创作留下了深刻的思考和借鉴,更使得他对京味小说做出了重大的艺术贡献:

1、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

在他之前,中国虽然有些京都生活,北京风情之作,但是却没有多少京味特色。老舍是第一个真正写出“京味”的作家,无论作品数量还是质量都有开创之功。纵览北京低于文学的历史,是老舍第一个从文化的视角对北京社会做出了全面的审视,明确的提出了“北京文化”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绝妙的艺术概括和把握。老舍的“北京情结”诱导着他去不断地拓展着前辈作家所开掘的带有浓郁北京地域色彩的题材,并在这种题材的拓展中实现了京味小说“市民文学”的定位。

2、老舍对京味小说的主要贡献还表现在他对京味文学语言的形成方面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老舍作品语言的最大特点是,从人物对话到作家的叙述语言,包括陈述、说明、交代与描写,通通采用北京话口语,用北京话叙述北京的故事,描绘北京的风物,使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完全融为了一体。因而他的京味小说被称为典范之格。在挖掘北京人的深层心态,传达神韵上,无人超越。这得力于老舍对于北京的深刻了解,有深厚的生活根底同时,也与他的取材对象有密切关系。他的小说全景式地展示了北京的风土人情和市民生活,称为了北京文化的象征。

3、老舍还完成了对京味小说总体艺术风格的定位。

浓郁的北京平民化生活的世俗风味,又来自于其画面、人物、故事,风貌的明朗与朴拙,来自于作者对这些融和了北京地域风情和世俗风味艺术对象的温情和幽默态度,也来自于其传统的叙述方式和俗白的文学语言。总之,他是以大众心理来显示出北京最普通的“京味”。

老舍“京味”小说作品大都取材于市民生活,为中国现代文学开拓了重要的题材领域。他所描写的自然风光、世态人情、习俗时尚,运用的群众口语,都呈现出浓郁的“京味”。如今老北京传统的京味现在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当历史的脚步匆匆迈过,我们仍能在老舍先生的作品中怀念老北京逝去的一切。因为这些,使得“京味”在中国文学史上独树一帜。

【老舍小说的京味表现二】

摘 要: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老舍以其鲜明的创作个性与独特的艺术风格,丰富了中国文学的宝库。他以幽默的表达方式、“京味儿”的语言、浓郁的民族色彩,以及从内容到形式的雅俗共赏赢得了广大的读者。

关键词:老舍;幽默;京味儿;民族色彩

老舍(1899―1968),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我国“五四”以来新文学的开拓者之一,现代杰出的语言艺术家,享有世界声誉的爱国主义作家,人民艺术家。他与茅盾、巴金一起,并称“现代长篇小说的三大高峰”。其作品中幽默诙谐的语言、浓郁“北京味儿”以及所蕴涵的“民族色彩”,在现代作家中独具一格。

一、幽默的表达方式

老舍是有名的幽默大师,他以鲜明的创作个性和特殊的幽默艺术,刻画出众多的喜剧人物,为中国文学开创了一个新领域。不管哪一位读者,只要一翻开老舍的作品,就能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幽默感扑面而来。它就像一个无所不在的精灵,在字里行间嬉戏着,在读者的脑海里跳跃着。幽默在他的创作个性与艺术风格中,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1.幽默的修辞手法

幽默形象仅赖于揭示事物内涵是不够的,同时还需辅之以其他艺术手法,老舍深谙个中奥妙,他善于运用各种修辞手法,来表现艺术效果。

幽默的比喻 在老舍所描写的众多人物形象中,我们很难找到相同的比喻和形容词。如《柳家大院》中他把小王媳妇的黄毛脑袋比喻成“像搁了陈了的窝窝头”。《骆驼祥子》中他比喻高妈说话 “象留声机片。是转着圆圈说的,把大家都说在里边,而没有起承转合的痕迹”等等。这些奇特的比喻让人忍禁不住,充满了浓郁的幽默色彩。

幽默的夸张 老舍善于运用夸张的方法来突出人物的性格,酿造幽默情趣。《老张的哲学》中的老张在别人家里吃白食,“照沙漠中的骆驼贮水一般,打算吃下一个礼拜的。”而孙八则是客人吃得越多,越喜欢。“不幸客人吃的肚子像秋瓜裂缝一命呜呼,孙八能格外高兴的去给客人买棺材”。《正红旗下》中描写大姐婆婆生气是“鸣炮一百零八响!”。这些夸张手法的运用,增强了幽默效果。

幽默的比拟 老舍还善于运用比拟手法。如《二马》中“拿破伦(狗名)一扫兴,跑到后花园对着几株干玫瑰撅上嘴!它心里说:不知道这群可笑的人们为什么全撅上嘴!想不透!人和狗一样,撅上嘴的时候更可笑!”。《老张的哲学》中 “孙八是个好人,傻好人,唯独他肯被老张骑着走”。各种修辞手法的运用,既显示了老舍的幽默才能,又为作品增添了新的特色。

2.幽默的人物语言

老舍擅长运用个性化的语言描写塑造人物,他把对黑暗社会的讽刺、批判与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对祖国的热爱联系起来,在微笑中蕴含着严肃和悲哀,形成自己独特的幽默风格。《我这一辈子》中“巡警和洋车是大城里头给苦人们安好的两条火车道。大字不识而什么手艺也没有的,只好去拉车。”“识几个字而好体面的,有手艺而挣不上饭的,只好去当巡警……” “六块钱饷粮,扣去三块半钱的伙食,还得扣去什么人情公议儿,净剩也就是两块上下钱吧。”可“就凭那两块大洋,谁也不许生病,不许生小孩,不许吸烟,不许吃点零碎东西;连这么着,月月还不够嚼谷。”借一位历经沧桑的老巡警之口,既不缺乏幽默,又让读者体会到人生的艰辛和无奈,令观众含泪而笑。

3. 幽默的情节结构

老舍幽默技巧不仅在语言表达,在情节结构方面也有所显现。《骆驼祥子》中,厂主小姐虎妞一味追求人力车夫祥子。可以说两人无论出身地位、兴趣爱好都相距甚远,缺乏爱情的基础。但颇有心计的虎妞为引诱祥子上钩,先是安排好一场谝局,然后谎称“我有啦!”逼祥子就范。新婚之夜,她见木已成舟,便说出自己秘密,告诉祥子是“裤腰上塞上了枕头”,使事情出现了异乎寻常的结果,耐人寻味。

二、“京味儿”的语言

老舍是“京味儿”小说的奠基人。一提起他,人们眼前仿佛就看到了老北京那四合小院,听到了那此起彼伏吆喝叫卖声以及北京那京腔、京韵的语言。他的作品好似在“北京城”里发酵的美酒一样,“京味”浓浓飘香。正像老舍说的:“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声音,我都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是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正是靠着这得天独厚的主客观条件,形成了他作品的 “京味儿”。

1. 俗白浅易的口语

老舍在北京口语的基础上,广泛吸取古典文学、民间文学和外国文学的营养,用普通人都能听得懂,说得出的话来写作,通俗易懂,明白晓畅。如《骆驼祥子》中对祥子的肖像描写:“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所有的语言,完全是口语里的大白话,但又是经过提炼、控制的大白话,符合普通话口语的习惯,使具有小学水平的人都可以毫不费力地阅读。

2.简洁准确的词语

老舍把简洁凝练作为其遣词艺术的追求目标:“写东西一定要求精练、含蓄。”(《人物、语言及其他》)即“话说得少,而意思包含得多”。“一个词就揭示出对象的特征”。《骆驼祥子》中描写六月十五那天天热的情景:拉车的小伙子们“见井就奔过去,赶不上新汲的水,就跟驴马同在水槽里大灌一气。”用“奔”不用“走”;用“灌”不用“喝”,可见其渴之甚,思水之切。通过人物缺水之苦和得水之乐的敏捷动作,映衬出天气的酷热难耐。言简意赅,准确凝练。

三、浓郁的民族色彩

1.深沉的民族情感

老舍的作品中从来不乏浓重而热烈的民族情感。《四世同堂》是一部堪称民族的痛史、愤史。这部由《惶惑》、《偷生》、《饥荒》三部长篇组成的百万字巨著,透过北平沦陷区的一个羊圈小胡同中各色人物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形象地描摹了日寇铁蹄下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心灵震撼和反抗斗争。

作者在讴歌他们英勇不屈斗争精神的同时,把北平市民因长期遭受封建文化思想毒害而形成的封闭自守、缺乏冒险精神和英雄气概等弱点展示在人们面前,对民族文化所造成的国民劣根性进行批判性的反省,及要改造这种弱点的痛苦而深沉的思考。祁老人的“息事宁人”,祁瑞宣的“为家尽孝”,常二爷、李四大爷等人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自我安慰……老舍用敏锐的眼光剖析了小羊圈胡同中多文化层次的人群。

2.坚韧的民族精神

老舍的作品中的民族精神,主要是通过他所认为的传统美德来表现的。《骆驼祥子》中的祥子,憨厚纯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为了实现自己的生活理想百折不回,他身上充满了我们民族那种坚韧不拔,顽强向上的精神。

《四世同堂》中的祁老人,由开始的怯懦变得刚强,怒对敌寇,赶走冠小荷,责骂瑞丰。钱默吟也由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整日吟诗赏花的诗人,转变为与敌人殊死搏斗的民族战士。而信奉“和气生财”祁天佑的沉河自尽,与敌人同归于尽的钱仲石,以及在暴敌面前站着死去的小文夫妇,这些人身上所显现出的民族气节,充分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坚韧不屈、勇于自我牺牲的民族精神。

作为“语言大师”,老舍的小说幽默诙谐、“京味”十足、雅俗共赏。恰似一坛老洒,历久弥醇,芳香四溢。对老舍小说艺术风格的探讨,不仅使我们了解其作品丰富而深刻的文化内涵、独特的艺术价值,而且对探索我国现代小说的民族化和个性化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老舍.《老舍选集》[M].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

[2] 老舍.骆驼祥子[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3] 冯燕庆.老舍作品的京味[M].北京:十月文艺出版,2000.

[4] 佟家桓.老舍小说研究[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

[5] 孔庆东.老舍与国民精神[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艺术魅力。老舍是现代文学史上最有成就的幽默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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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原著结局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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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军一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后自杀。

丁伟——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 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张大彪——小说中没有对其最后结果进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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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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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伴随着熟悉的开篇词,我徜徉于三国乱世的海洋中深深沉醉。《三国演义》的主要构成是一次次战争,线索是一条条计谋,主角一位位主公。让我感到战场上刀光剑影的同时更能领会到军事家们彼此之间富于智慧的谋略。让我最记忆犹深的是其中最的三绝——“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_绝”曹操。看到书中关于他们的文字,一个个人物从书中走来,不断鲜活了起来。

诸葛亮,估计是整本书里面最有名的人物了。在我还没正式读的时候就已经听到了许多有关他的故事。自从对刘备讲述了隆中对,被三请出山以来,几乎全部的谋略都由他策定实行。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造就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传奇。尤其是赤壁一役,就是他“借”来了东风,助周瑜大破曹军,书中都有诗为证:“不是孔明施妙计,周郎安得程才能?”。一句,立马较出了两者间的高低。千古名计——锦囊妙计成功的帮助刘备摆脱了东吴,回到荆州。之后荐庞统,取汉中都是他立下的汗马功劳。

刘备死后托孤给他,他也倾尽了心力扶持刘禅。七擒孟获成功招降了蛮夷,保卫了边疆;六出祁山,险些成功,给予曹军巨大打击。用空城计退过敌,死后遗计吓走司马懿,借

刀杀魏延。其余的制作制作木牛流马更是小事。智绝称号,当之无愧!

关羽,以一身的义气闻名于三国。最的莫过于过五关斩六将和华容道义释曹操二事了。一骑绝尘,千里寻主,不背那时兄弟盟约;华容道上,义释曹操,还尽当初未断情谊。这样一位忠肝义胆、义薄云天的英雄,死后被后人封神为武圣也并不为过。

最后,就是三国乱世最的_雄曹操。年少时,旁人就有一句评价,伴随他走完了整个东汉末年“子治世只能臣,乱世之_雄”。他既有灭吕伯奢一家的心狠,又有宽恕许渚的仁慈。挟天子以令诸侯,谁可争锋?青梅煮酒论英雄,并非狂言。官渡一役,他处于弱势只因其求贤之性得了许攸,火烧乌巢,战败袁本初,平定了长江以北。即使有赤壁一败,他也能迅速从打击中走出来,汲取教训,挑拨孙刘两家。纵观其一生,有人说他_诈狡猾,有人说他审时度势。但无论我们怎么评价,逝者已矣,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遐想。这或许是《三国演义》所有人物具有的共性,更是整本书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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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体作文:望乡战士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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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圣诞节,你想收到什么礼物呢?”“哦,这样啊,我想……最好是能回故乡吧,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过了。”“在哪里呢?”“在……”

看来又到圣诞节了呢,这是2099年的圣诞,也就是21世纪最后一个圣诞,圣诞应该是白色纯洁的,而现在的天不再因圣诞的到来而落下洁白的雪花,降下的是那黑色的酸雨,走在潮湿阴冷的街道上,不时吹过腥气的冷风,路墙上管道中的水珠不时溅落在我的大衣和鞋面上,裹紧了大衣,看着街道边破败却仍旧在闪烁着的彩虹,想起了2069年的那个圣诞,那是我作为一个人一个纯粹的人,度过的最后一个圣诞,也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她那让我永远也忘记不了的笑容。

因为战斗中受了重伤,我于2071年的年初,接受了再造人的改装,除了大脑和心脏属于我,身上,已经没有任何一块人类的肌肤和骨骼,取而代之的,是核子能量灶和那冷冰冰的金属复合线路。再造人的时间管理机构通知我,我的运动周期时,还有360多个,换言之,我的生命还剩下6个小时不到的时间,也许不能说是生命快要结束,应该说是回到再生结构:永久关闭能量灶及系统,将我的身体放入回收炉融化,让我和这个世界说永别,让组成我身体的零件“再生”到别人的身体中。

回到我那只有几平米大的集成公寓里,电子保姆告诉我,有我的几封新邮件。坐到了屏幕前,保姆代我逐个打开了邮件,其实内容很简单,无非是告诉我在“融化”之前,付清各个机构和系统的欠款。一封封的开启,一封封的“清欠信”看的我昏昏欲睡。最后一封是“香谢花园”给我寄来的圣诞卡,呵呵,看来,这个世界上,至少还有人给我发贺卡。突然间,我才忆起,之所以给我发贺卡,是因为我是他们咖啡屋的会员,虽然只去过一次,而去那里的原因,则是因为她。

[小说体作文:望乡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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