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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推理小说推荐实用20篇

小说主要是通过故事情节来展现人物性格,表现主题的。故事情节是塑造典型性格的依托,优秀小说的故事情节都和塑造典型性格紧密结合,下面为大家小说的艺术表现,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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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豹》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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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尽快突出日军的包围圈,周卫国把小分队分成两组进行突围,成败就在此刻,周卫国和特战队员们都怀着孤注一掷的决心,开始了突围!最终凭着战士们顽强的战斗,周卫国和特战队员成功突围出了敌人的包围圈,而日军指挥官还以为只是突围出了八路军的一小部分人,他们不知道就是周卫国的这股小分队牵制住了他们大量的军队。竹下俊这时也带领他的突击队增援大川军官,据大川提供,已突围出了两个八路小分队,而且这两个小分队很可能是八路军主力,竹下俊知道这一定是周卫国。

赶到突围地点后,竹下俊看着地上散落的子弹,推断出的确是周卫国,大惊失色的竹下俊,迅速带领他的特战队紧随其后,追击周卫国至阳村,到了阳村才发现,村内空无一人。竹下俊当即下令带领特战队带着电台寻找周卫国踪迹,让大川军官等候命令,一旦查到周卫国下落,立即来支援!

此时,刘志辉与朱子明已分头行动,准备救陈怡了,刘志辉化装成日军指挥官带领国军冲入竹下俊所在部,横扫日军,枪毙了宫本茂,而朱子明也成功救下陈怡,小林惠子为了履行自己答应竹下俊的诺言,和陈怡一起逃出了涞阳城!

成功突围出来的周卫国,赶紧发报给阳村指挥部,报告成功突围的消息,指挥部发来电报将在太丰境内接应特战队,不想,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后面已追上来,周卫国只得命令石头背着电台赶紧撤离,他带领特战队员阻止竹下俊的追兵!这时,周卫国猜测涞阳城防守薄弱,便命令刘三去救陈怡,他不知道,志辉和朱子明已经救了陈怡了!

成功救下陈怡以后,刘志辉和朱子明赶紧撤出涞阳城,在城门口遭到涞阳日伪军追兵,为掩护刘志辉与陈怡的撤退,朱子明和武勇强相继牺牲!

埋伏在半路的周卫国,看到是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追上来了,便用边打边撤的办法,把竹下俊一点点引入八路军的包围圈,在交战几次后,竹下俊终于发现,已经被周卫国包围。他命令士兵举了白旗。

已经很久没见面的两人,终于在战场上见面了,竹下俊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他整理了自己的行装,带着剑,跳出战壕,和周卫国一决高下,出乎周卫国的意料,竹下俊并没有和他比剑,在两人做好比武架势后,竹下俊硬生生砍掉了自己的右胳膊,这让周卫国很不解,竹下俊自知日本人对不起周卫国,也不想和自己的朋友兵刃相见,用这种方式来求得周卫国的原谅,挫的不是竹下俊,是发动这场战争的日本领导,他和所有的日本士兵都是牺牲者,最终竹下俊请求周卫国结束自己的生命,已了自己的心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竹下俊觉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对得起周卫国了。

周卫国亲手杀害了竹下俊,这也是他很不愿意做的事情,但他又是无可奈何的,他亲自火葬了竹下俊,亲自送竹下俊上路,血刃自己的朋友敌人,周卫国心里真的很伤悲!回想起和竹下俊的往事,让周卫国感慨万千!

汤炳权亲自送陈怡出了清源城,刘志辉便和陈怡惠子赶回了虎头山,救陈怡落空的刘三沮丧着脸回来给周卫国报告,可徐虎这时报告说陈怡回来了,刚刚还满脸阴霾的周卫国欣喜的跑出去,见到陈怡,两人终于幸福的抱在一起。得知朱子明在救助陈怡时不幸牺牲,周卫国满怀悲伤,虎头山全体战士在朱老大的坟前潸然泪下!

虎头山取得的胜利,让蒋委员长重视起来,为了收编虎头山的八路,蒋某不惜用封官进爵的方法来收买周卫国,周卫国不买他的帐,拒绝了收编。孙鑫璞也劝说周卫国投靠国军,而周卫国有自己的打算,不管投靠谁,只要不是为了破坏和平就好!1945年,日军终于宣布无条件投降了,大家围在收音机前收听着日本战败的消息,终于欢呼的抱在了一起,八年的抗战终于结束了,日本鬼子终于打跑了,这种激动是用鲜血等来的!

陈怡兴奋地要求周卫国履行当初许下的诺言,和自己结婚,周卫国露出了久违爽朗的笑容,和大家欢呼在一起!

作为抗战的攻城,周卫国有幸被派去东北接受侵华日军的投降,三兄弟临别时聚在一起,刘志辉希望周卫国投靠国民某党派,周卫国拒绝了刘志辉的好意,周卫国告诉刘志辉,不管将来国共发展到什么地步,都不希望志辉参与到破坏和平的战争中,否则与他划地绝交,将来在战场上相见也不会手软的!刘志辉谨遵刘远周卫国的教诲,告别两位兄长和嫂子,回到清源警备旅!

就要离开虎头山去接受日军的投降了,周卫国带领大家去坟前看望死去的战友。为了抗战胜利的这一天,这些战友们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周卫国带领大家向死去的战友深深地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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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生活小说作文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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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对市桥中心小学也有了不少的认识,但是,市桥中心小学还不能达到我心目中的要求。每天,我回到了学校,一眼看见的就是几个醒目的大字:市桥中心小学。

我走进学校,顿时芬芳扑鼻,一朵一朵花尽情地开放,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形态:红色的花坚强地站在那里,表现出一种火般的意志;黄的花撒娇地转过头,仿佛让人听见了黄金落地的声音;白色的花用叶子害羞地遮住自己的脸蛋,让人有一种雪般美的感觉;蓝色的花热情地向你招手,让你的疲倦抛到九霄云外;紫色的花张开阳光般美丽的小嘴巴,让人感觉到舒适和温暖;橙色的花淘气地对你眨着水汪汪的眼睛,让你感受到儿童的天真可爱;微风吹拂着粉红色的花的衣襟,仿佛让人看见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在微风中抚摸着自己的缕缕秀发。我走上楼梯,同学们有的在我身边兴冲冲地跑过,脸上没有一丝忧愁的表情,有的慢悠悠地走在我身后,脸上挂着甜蜜的微笑,有的不紧不慢地走着,不时还和旁边的同学聊天。

从窗口往下看,操场上也是一片欢声笑语,同学们在操场上嬉戏。有的同学在和别人赛跑,一双双鞋子踏在沾满露珠的树叶上,一双双小手摆动着,一张张笑脸映在路边青草的水珠上;有的同学在玩捉迷藏,一双双小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了;有的同学在训练,虽然有老师看管,但心情还是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我回到教室,便和同学们谈天说地起来。他说说昨天做过的好梦,她说说今天的新闻事件,我说说明天的天气情况。上课了,一位衣着整洁、字体工整的老师笑容满面地走了进来,开始给我们讲课。老师讲课时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和同学闹起矛盾,而是热心地与同学分担忧愁,同学们快乐的时候,老师也会跟着笑起来。

下课了,原先安静的长廊顿时热闹起来,大部分的同学都跑出教室,与同学尽情地玩耍。一小部分同学留在课室,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书,一点儿也不受外面的干扰。放学后,我们手拉着手,由老师带队,蹦蹦跳跳地走出校门口,投入家长们的怀抱。值日老师也来维持秩序。这就是我心目中的中心小学,一所充满快乐的学校,一所人见人爱的学校,一所能让所有师生都感到快活的学校!

[小学生活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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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镇与城市高一小说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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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园子的记忆里,家乡的小镇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在那里,没有仰断脖子的高楼,没有呛鼻的汽油味,也没有整日整日的喧闹声。其实,要说喧闹,这里也是有的,镇上文化广场这片巴掌大的地方,是这里唯一带有闹腾声音的地方,不过相比“喧嚣”,园子更喜欢称它为“热闹”。小镇上几百人每天晚上聚集在那里,跳舞,聊天,游戏,它像是个太阳能,聚集着宁静小镇的大部分能量。

园子是从小镇上走出去的姑娘,她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去了省城生活,她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不过凭借着多年来在城市的努力打拼,他们家的日子,过得也算是不错。园子每逢夏天就会回到小镇,找大姨家的姐姐玩,姐姐常带园子去镇上的商场闲逛,偶尔也会给园子买她最爱吃的棉花糖。每当园子回到小镇,总会有一些不认识的长辈向她打招呼,她起初有些不解,因为这事儿如果发生在城里,准是哪个拐卖犯向小孩儿们套近乎,可时间久了,园子觉得他们并无恶意,只是对她很热情而已,而这种热情,园子在城里从未体验过。 园子的表姐常常羡慕园子,常问她城里面的新鲜事,园子不以为意,认为自己没什么特别的,反而羡慕表姐的无忧生活。假期结束后,园子就要回到城里,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抱着表姐哭一阵,她搂着表姐的腰,直到公车来了也不舍得放手。

回到家的园子常常一个人趴在窗边眺望远处,她不经意的看到对面大厦里的情侣在争吵,马路上的摊贩推车走在漆黑的夜里,又或是喝醉酒的大叔瘫倒在路边。她每每看到这幅画面,心不由得沉闷了起来,在这个城市里,园子感受不到那份由心而发的喜悦。在这座城市里,除了图书馆、医院和咖啡厅,其余的一切场所都在躁动着,让人控制不住的深呼吸。园子心里想着,她常混迹于此,会不会也变成一个俗不可耐之人,她经常去逛街,身边的朋友交叠出现,他们肆无忌惮的发光发热,仅有的一腔热忱像是要把这所城市所吞没,可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园子明白,此处紧挨着自己的人,其实离自己很远。小镇一直在她心里安静的躺在哪里,无视身边所有的肮脏,圣洁的白成一片。

小镇的热情与城市的冷漠似乎显得格格不入,可城市的繁华与小镇的匮乏也是有所冲突,就是这样两个融不到一起的地方,园子在他们之间来回游走。其实,她心里明白,人们总是觉得远处的生活是美好的,就像表姐羡慕她的生活一般,她也向往着那个远离喧嚣的小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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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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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什么?在这个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爱的教育》给了我们答案。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男孩的成长故事,纪录了他在家庭、学校、社会的见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朋友的真挚的爱。

爱是这本书的主旨,爱如空气,将我们包围,正因为它无影无形而总被我们忽略。父母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书中父母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老师无私伟大的教诲,生病时同学的关心陪伴……让我们感动不已。

书中的一个个小小的故事,不仅是书中人物受到熏陶,同样我被其中所体现的强烈情感而震撼。

在现代教育中,不管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爱的教育”都应该是其核心,是其基础。有了“爱的教育”,我们才会用一种纯真的眼光去看待这个社会,才会以感恩的心态面对这个复杂社会中的一切。受过“爱的教育”的人,才是健康的,完整的,合格的人,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

相信读过《爱的教育》的人都会被书中所描绘的社会所吸引,我想,这应该是《爱的教育》的魅力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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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萧红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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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愉快的假期中,我怀着如饥似渴的心情,读了现代著名女作家萧红的《呼兰河传》。这本书不是一部长篇小说,而是萧红对自己童年的一个完整回忆。

内容由三大部分组成:有诗歌篇《最是深情片语诗》,有散文篇《回头不知身何处》,有小说篇《梦里依旧是家山》。内容非常丰富,令人难以忘怀。虽然有些内容比较深奥,我似懂非懂,可我依然喜欢阅读。

萧红的诗文优美,令人动容。当我读到诗句:“绿色的海洋,蓝色的海洋,我羡慕你的伟大,我又怕你的惊险”的时候,我深有感触,不由地想起了海南的水,也是那么湛蓝,那么碧绿,它以宽阔的胸怀包容着千千万万的生命,可有时也会生气,波涛汹涌巨浪翻滚……我还记得有一年,我和亲人去上坟,当我来到爷爷的墓前,我不由想起作家萧红的《拜墓诗》:“跟着别人的脚迹,我走进了墓地,又跟着别人的脚迹,来到了你的墓边……”作家的诗真是让我浮想联翩,刻骨铭心。

当然,萧红的散文和小说更是充满语言魅力,久久回荡在我的心中。

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虽然说不出太多的感受,但我记住了萧红是这么说的:人生除了冰冷和憎恶以外,还有温暖和爱,所以我应该向着“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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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职场励志小说2:《全景式创业商战小说:狼战》——冀勇庆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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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强是国内最大电信设备公司太阳的常务副总裁,由于性格等方面原因,他与太阳总裁华正奇不和,于是从太阳出来创立了业务相同的哈勃公司。哈勃发展很快,吸引了大批的太阳员工前来投奔,并得到了风险投资的帮助,对太阳公司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为了对付哈勃公司,太阳成立了专门的打哈工作是,不惜一切代价从电信运营商和企业网两个市场对哈勃进行全面封杀。周子强喜欢上了美女魏吟荷,却没有机会向她表白,没想到新来的CFO陆岩松叶爱上了同一个女孩,两人无论是在工作习惯,还是在感情上都发生了严重的冲突。站稳脚跟的哈勃准备去美国上市,志得意满之际,公司的重要资料却意外泄露,由此遭到太阳重重一击,上市基本无望,在对电信运营商大订单的争夺中也最终落败。周子强与风险投资人的关系彻底破裂被赶出了公司,哈伯最终也被太阳收购,作为交换条件,周子强被迫回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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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情小说观后感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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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蛋疼的结局,让人看了心里堵的慌的结局,为什么要离婚呢,不是好不容易才走到了今天的吗?互相在一起包容对方,不是很好吗?所以重点来了,包容!他们2人都没有包容对方的心,经典小说观后感。你在乎我的CNM,我还在乎你的阿MAY呢。既然大家穿上衣服后就不能坦诚相见,那就分手吧,说再多的我爱你,都不及一句我只在乎你。

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情人眼里是容不下沙子的,何况他们的沙子太多了。放不下过去就走不到未来,所以离婚是必然的。

有人喜欢说,谁都没有错,只怪命运太作弄。其实我想说,心态不对,方法不对,就是错了。比如二子之前的表现,给梁丽霞留下的恶劣的印象,完全是一种不在乎这段爱情的表现,深入人心了在想改变,就难了;再说梁丽霞,二子只是你青春期的一个朦胧的对象,进入五光十色的大城市后,二子的形象还能接受吗?能接受就不会有德仔这样的苍蝇介入了。

爱情不是占有对方的第一次,也不是在一起很开心就完了,也不是甜言蜜语的互相说我爱你,而是包容对方的一切,包括对方的缺点和不堪回首的过去,等到两人都白发苍苍的时候,还能手牵手,观后感《经典小说观后感》。

完了,这就是我对他们所谓的爱情的看法。没有结婚的人或许不会懂,但是真正等到你进入围城,发现对方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完美的时候,你才会明白二子和梁丽霞为什么要离婚。

说实话,看完全书确实对女主人公梁丽霞感到很纠结。大家都说她好,说她爱的深沉,确实如此,但她又不是不了解二子,一再的隐瞒和欺骗会有好结果吗?二子这人很直接,可以说有点“楞”,不世故,对于梁的所谓移情别恋进行反击无可厚非,因为他始终是不知道真相的,何况梁始终在他耳边吹风,为什么最后知道的总是他?都说梁受伤很重,那二子呢?没有一件事是不令他心碎的。按照书上的结果,梁签了字,自此两人劳燕分飞,梁的“自作聪明”葬送了自己的爱情,梁的做法有点不择手段了,她的这些安排有颇有些急功近利……

梁真是个纠结的人物啊,她对德子的献身让我想起了《天龙八部》中的刀白凤,同样是为了自己爱的人,为了报复(这真的是报复么?还是自暴自弃?!)爱的人而献身他人,或许她们的献身都与爱无关,却把自己的爱情葬送了……多么直接的悲剧啊……

梁始终给人一种反差很大的感觉,莫非是双子座?既然爱二子,一心要他学好是不错的,但却容不下儿子的臭毛病,而正是二子的“流氓气质”(替她撑腰)才使年幼的梁埋下爱情的种子;她与二子的误会因她一手造成,却要用失身的方式作为报复,先前的她可是对贞洁看的高于一切!

这毕竟是文学作品,当真不得,呵呵,纠结啊。

他的让老看了这小说让老子以后怎么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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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宅妖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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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妖记》情节紧凑、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恐怖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宅妖记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呃……”许知乎目瞪口呆的睁大眼睛,突然觉得三观又要去充费了。

“咦……”赤姐儿和木柳、云帆、白素贞抱成一团,完全不知道这时候该做出什么表情来。

“唔……”牛魔王、吕奉后、燕赤霞一起抬头望天,心道我们这时候是应该满脸抽搐呢满脸抽搐呢还是满脸抽搐呢。

“这……”白眉真人、金光圣母、天河真君已经彻底石化了,旁边的苏妲己和石矶娘娘更是惊得连飘柔洗发水和小酥饼都掉了。

寂静,很奇怪的寂静,然后整整半个时辰的寂静之后,那仍然还陷在坑中的主上,终于满脸呆滞的喃喃自语道:“所以,所以说,那些天外邪魔,已经,已经……”

可怜的家伙,世界观和人生观都被彻底摧毁了吧!

许知乎很同情的叹了口气,看着失魂落魄满脸抽搐的主上,突然觉得这家伙好可怜,想想看,苦心积虑忍辱负重谋划了数百年之久,又经历了各种挫折和磨难,眼看着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结果还没来得及享受那种成就感,突然发现……

“所以说,所以说?”诡异的寂静中,可怜的主上还在那里难以置信的颤抖着。

“没错,魔域已经变了,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们的文明进化了。”许知乎都不忍心说出真相了,但是该说的还是得说出来,“当年的那些天外邪魔,就像是原始人,然后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如今他们已经发展到了……呃,不知道怎么说,总之,他们进化了,而且进化得很奇怪。”

“文明?进化?”主上很茫然的瞪大眼睛,就连旁边的白眉真人他们都转头望来。

“没错,他们已经不是以前那些只懂得杀戮根本无法沟通的邪魔了。”许知乎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不过想想也是,几万年过去了,没理由还是原来那样一成不变吧,会从原始文明发展到现在文明也是很正常的。”

“但,但是……”赤姐儿跟许知乎相处的时间最长,倒是勉强理解了一点,可是又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昆吾也经历了几万年啊,为什么都没什么变化?”

“那是因为,我们昆吾还在重建之中。”许知乎一本正经的看着周围,“再说了,很多变化都只是潜移默化的,也许现在没有察觉到,但是有一天回头看,突然就会发现原来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啊。”

“呃,也对哦。”牛魔王在旁边若有所思的挠挠头,“说起这个,我有个远房表亲在海外,最近他飞剑传书跟我说,他发现茶壶的水煮开以后,从茶壶里冒出的蒸汽,好像蕴藏着很神奇的力量,所以打算问我借点资金来研究……”

“咳咳咳!”许知乎直接呛到了,“老牛,你那个亲戚的名字叫瓦特?”

“不啊!”牛魔王很认真的摇摇头,“他也姓牛,因为说话总是一顿一顿的,所以大家都叫他……”

不用说了,就在这一瞬间,茫然中的主上终于怒吼一声,满口喷血的昏了过去,直到彻底陷入昏迷的那一刻,他狰狞面容的眼角仍然有热泪缓缓流淌,可怜的家伙,希望他将来能够学好普通话,顺便好好研究一下文明进化的知识。

好吧,这估计是昆吾有史以来最憋屈的大反派了!

一大群人满脸古怪的面面相觑,又看看天穹中那正在逐渐消散的巨大门扉,再看看仍然浓烟升腾弥漫的昆仑山脉,突然觉得,呃,突然觉得,觉得……

尴尬,好尴尬,日了狗的尴尬,尴尬症快要犯了的尴尬!

“要不然,我们就这样散了?”一片诡异的寂静中,许知乎终于忍不住挠挠头,小心翼翼的举手提议,“呃,我只是说说,主要看你们的想法,实在不行咱们办个篝火晚会,把能请的人都请来,庆祝昆吾顺利度过……”

“啊!”话音未落,赤姐儿突然惊呼一声,满脸苍白的靠在悬崖上。

“怎么了?怎么了?”许知乎吃了一惊,第一反应就是又有强敌来犯。

“肚子,肚子……好疼!”赤姐儿紧紧抓着衣角,满头冷汗的微微轻颤着。

“什么?”石矶娘娘的反应极快,直接抢上来搭着赤姐儿的手腕,仅仅几秒钟后突然轻呼一声,“啊!赤赤,你马上就要生了,来人啊,快点准备个干净的房间……”

“我擦!”许知乎整个人都晕了,“等等?现在就生?这才几个月,肚子都没怎么鼓起来,不是说要怀胎十月的吗?”

“谁跟你说要怀胎十月了?”石矶娘娘满脸古怪的抱起赤姐儿,“怀胎十月的是人族,你老婆是……少啰嗦,房间在哪,热水在哪,全都闪开,本宫今天要亲自接生,喂喂喂,还愣着干什么?”

哦哦哦,哦哦哦,目瞪口呆的众人总算反应过来,散开的散开,警戒的警戒,找热水的找热水,白眉真人还亲自动手,转眼间就用法术硬生生造了一间宫殿出来,然后一大群昆吾最强大的存在就这样杀气腾腾的往宫殿外一站,摆出了谁敢靠近就轰杀了谁的可怕气势。

讲真,这估计是史上最高级别的接生过程了!

一片混乱中,许知乎满脑子晕乎乎的站在原地,先是整整愣了半刻钟,又看着那座宫殿大门发了一会儿呆,突然就反应过来,赶紧朝着宫殿里跑:“我擦!所以说,所以说我就要当……啊啊啊,赤赤,坚持住,深呼吸,有我在,有我在呢!”

暗淡的夜幕渐渐明亮,不知何时,一轮温暖的红日正从远山后缓缓升起,笼罩在金色晨光中的昆仑山脉上,一阵微凉的清风拂过,带来了奇奇怪怪的讨论声音——

“下注!下注!你们猜,知乎和赤赤的孩子是男是女,不对,是胎生还是卵生?”

“呃,比起这个来,我倒更关心孩子长得像赤赤还是像知乎,像赤赤的话绝对很漂亮,可要是像知乎的话……咦,苏娘娘,您在干嘛?”

“哦哦哦,没什么,我正在给知乎家的孩子找见面礼来着,嗯嗯嗯,我记得我以前曾经从女娲娘娘那里得到两件法宝,好像就放在……啊,找到了,这块红布叫做混天绫,还有这个叫做乾坤圈!”

“唔,这么说起来,本尊这里还有一件名为风火轮的法宝……”

“很好,你们还有什么,全都拿出来当礼物啊!”

尾声——吕奉后的一封信

亲爱的蝉儿: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某家离开轩辕墓也有两个月了,不知道你那里怎么样,某家这里一切都好,就是很想你很想你,特别是看到那些混蛋秀恩爱的时候……

昆仑山的事情,用老许那家伙的话来说,虽然最后尴尬得节操三观全都碎了,不过总算是顺利解决了,蜀山和昆仑的那些家伙,好像正按照老许的提议,打算召开什么修真界联合代表大会,把整个昆仑正邪两派的大能都召集过来……嗯,某家很期待他们当场打起来的壮观景象!

说到昆仑,你还记得我们见过的那六只蜘蛛精小萝莉吗,她们居然是昆仑金光圣母娘娘的女儿,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因为六只小萝莉不愿意跟姐姐分开,金光圣母娘娘居然直接搬到东明山来住,而且还从老许那高价买了一大堆零食,每天哄着紫紫她们增进感情。

还有一件事,老许这家伙最近当爸爸了,那天在昆吾山上,赤姐儿突然觉得肚子疼,然后就在石矶娘娘他们一群大能的严密保护中,产下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啊啊啊,真的好可爱,粉雕玉琢大眼睛眨啊眨,就连吐丝的样子也很有趣,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只要哇的哭起来,就会满口喷出三昧真火,最近盘丝洞已经被烧了好几次了。

提到盘丝洞,某家最近在这里住得还算不错,牛魔王那家伙虽然色眯眯的,不过喝起酒来倒是很干脆,听说他最近看上了什么女儿国附近的蝎子精,整天吵着要老许帮他去提亲,但是老许好像不是很赞同,还经常跟他说什么“老牛你知道铁扇公主吗”之类的奇怪话。

当然,最让人同情的还是老燕,作为东疆十万妖山失恋二人组之一,他最近的日子简直是很刺激啊,听说祝大小姐已经在东明山买了个很大的山洞,连家具带装饰全都搞定了,就等着哪天从草丛里跳出来,把哪个不识趣的家伙打晕拖进去洞房了……

对了,除此之外,某家还认识了好多新朋友,感觉都很不错啊!

比如说,最近琢磨着要开什么兰若大超市的木柳、计划着把电影院开到昆仑的敖樱殿下、还有那条最近不当奶妈改行当保姆的傻蛇……呃,偷偷的跟你说,石矶娘娘和苏娘娘最近有点母爱过剩,昨天某家经过她们旁边的时候,听到她们在很严肃的讨论怎么生孩子,没错,是她们两个来生孩子……

嗯嗯嗯,以上,就是某家最近在东明山的日常见闻,亲爱的蝉儿,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某家这几天就抓紧时间回去,陪着你一起等孩子出生……那么,先不说了,老许家的小姑凉又哭着喷火了,我刚看到老许顶着两个黑眼圈跑过去,不是要是去热牛奶就是要去哄孩子睡觉,深表同情!

想你一百遍,再一百遍,再一百遍——想你的布布!

尾声——五年后

做为一个有理想有前途的山贼,宁采臣一直觉得,打劫才是发家致富的正确方式!

所以,虽然曾经怀抱着成为书生的理想,虽然已经是大冬天,但他还是带着一大群穷凶极恶的手下,冲进了这座看起来很不错的山峰,打算把这里变成自己的山寨,然后以此为据点再向四周发展,强抢民女绑架大小姐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老大,我听说,这里附近有妖怪出没的传闻?”和他的豪言壮志不同,跟在旁边的几个山贼头目却有点战战兢兢,忍不住望着远处那烟雾弥漫的温泉,“呃,听说,听说闯进这座山的人,没有几个能再出来,还有人说,他们在山里看到了一个会说话的锅……”

“胡说八道!这世界上哪有什么会说话的锅!”宁采臣对属下的胆小怕事表达了极度不满,“劳资当年也是读过几年书的好吗,正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就不信了,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有哪个妖怪敢对我们……”

好吧,还没说完,前面的灌木丛中突然就传来了奇怪轰鸣声!

“妖怪!”大吃一惊,一群山贼几乎是下意识的抱成一团,就连号称什么都不怕的宁采臣,也顿时嗖的一声躲到属下后面去了,“不,不要乱,妖怪,妖怪有什么可怕……呃?”

几秒钟后,等他们看到灌木丛里冲出来的那个奇怪东西以后,突然就愕然无语了。

事实上,那并不是什么青面獠牙的妖怪,而是一只看起来很奇怪的坐骑,没有腿却长着奇怪的轮子,前面一只独眼闪耀着光芒,时不时还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奇怪坐骑上,居然还坐着一个粉雕玉琢的五岁小姑娘,婴儿肥的粉嫩小脸颊,扎着两条摇摇晃晃的马尾辫,笑起来连大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淡红色的漂亮锦绣裙裳前面,还挂着一块看起来像是纯金打造的圈圈,随着道路崎岖轻轻摇晃着。

“玉佩!”出于职业的本能,宁采臣第一眼就看到这块看起来很值钱的纯金圈子,所以仅仅几秒钟后,他就立刻杀气腾腾的抽出妖刀,用那种很熟悉的打劫姿态跳了出来——

“打劫!那个小妞!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很显然,看到这么多凶恶的家伙出来,那个粉嫩的小姑娘顿时就惊呆了,咬着手指整整呆了半刻钟,她才终于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又很期待的舔了舔小嘴唇——

“那个,那个,打劫……打劫好吃吗?”

寂静,古怪的寂静,宁采臣傻乎乎的举着刀,还保持着穷凶极恶的姿势,后面的一群山贼齐齐目瞪口呆,很无语的张大嘴,突然觉得……呃,这傻乎乎的小萝莉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偏偏这个时候,漂亮小姑娘还举起小手,认真的追问了一句:“嗯嗯嗯,比爹爹给的薯片还好吃吗?”

“呃……”可怜的宁采臣还在那里发呆呢,只是几秒种后,等他看到那个纯金的圈子以后,突然就精神大振,恶狠狠的咆哮一声,“蠢货,你们这些蠢货,还愣着干什么,全都给我上,把这小妞带回去!”

哦哦哦,一大群山贼总算反应过来,赶紧就杀气腾腾的冲上去,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伸出手,那个还在认真思考打劫好不好吃的漂亮小姑娘,却终于有点迷迷糊糊的反应过来,所以仅仅咬着手指愣了几秒种后,她直接就——

“哇!”明亮的大眼睛里泪光闪闪,被吓到的漂亮小姑凉直接放声大哭,“小阿姨,小阿姨,快来,救宝宝……”

“给劳资闭嘴!”宁采臣吃了一惊,却又立刻杀气腾腾的猛冲上去,“你叫啊,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别说是什么小阿姨……咦,为什么是小阿姨?”

好吧,还没别等他想明白为什么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小阿姨,远处的山林中,突然就传来了草木剧烈摇晃的咔嚓声,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正沿着山林高速冲过来!

“不……”宁采臣顿时毛骨悚然,第一反应就是带着山贼们逃走,只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转过身——

轰!

纷飞的草浪中,六只色泽各异的巨大蜘蛛腾空而起,在空中划过完美的曲线,却又在正午的阳光下迎风一晃,直接化为六个姿容明媚的俏丽少女,一模一样的打扮,一模一样的相貌,一模一样的神态,只有蛛丝裙裳分别是橙黄绿青蓝紫六种颜色……

“妖……妖……”宁采臣和一群山贼惊骇的抱成一团,结结巴巴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少啰嗦!”带头的紫裙少女不知从哪摸出一包薯片,一边心满意足的嚼着,一边杀气腾腾的威胁,“那个谁……咔擦……居然敢欺负我们家宝宝……咔嚓……过路费封口费惊吓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全都交……喂喂喂,混蛋,我们还没说完呢!”

还说个鬼啊!

一群山贼惊到头发笔直竖立,宁采臣第一个带头,突然就怪叫一声,连滚带爬的转身就跑:“救命!救命!妖怪!有妖怪!有妖怪吃人了!”

“咦?我们吃的不是薯片吗?”六个明媚少女很迷惑的面面相觑。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一大群山贼这时候都已经逃出几百丈远,宁采臣看着后面那六个正慢条斯理追上来的蜘蛛精少女,忍不住泪流满面:“呜呜呜,没天理啊没天理啊,劳资只是想打劫点饭钱啊,为什么刚出门就撞上这么多……呃?”

轰!

还没来得及说完,高空中金光闪耀,就看到一千条金光龙舟呼啸而来,上面的可爱少女们长得一模一样,很整齐的催动龙舟俯冲而来。

紧接着,前方的山林中又是一声轰鸣巨响,然后就看到一只足有两三层楼高的巨大古怪坐骑,就这样摇摇晃晃的从林中冲出来,而且还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速转眼,烟尘沸腾的急停在原地。

砰然一声,伴随着巨大坐骑的肚子突然打开,一个圆滚滚的电饭锅呼啸冲出,后面还跟着两个看起来很古怪的少女,一个额头镶嵌着银白色的苹果纹路,一个满脸严肃还举着青铜大盾:“我擦!哪个混蛋欺负我们家宝宝,站出来,本锅保证不蒸了他!”

目瞪口呆啊,宁财神和一群山贼已经快要崩溃了,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再度转身逃跑,就看到另一边的山林里也是轰鸣巨响,然后就有一大群杀气腾腾的妖魔鬼怪冲了出来——

带头的野猪精举着大斧满脸凶猛,后面的漂亮女鬼们一边讨论什么剧情一边呼啸飞过来,眯着眼睛不停画圈圈的白裙御姐好像看不清路,一头就撞上了旁边的大树,还有位宫装美人儿提着长裙满脸欢喜,隔着很远就眉开眼笑道:“咦,有人来了吗,太好了,最近兰若店的生意有点不景气啊!”

泪流满面啊,这一次,宁采臣和一群山贼真的泪流满面了:“呜呜呜,所以说,我们这是运气有多好,才会出门打劫就撞见这么多妖怪,还是这么多蛇精病的妖怪?”

事实证明,他们的运气还真是很不错!

下一刻,就看到半空中蛛丝呼啸而过,一位美貌到没朋友的红裙美人儿从天而降,左手平底锅右手酱油拌饭,想了想不对又从裙摆下抽出两柄大砍刀:“混蛋!哪个不开眼的,敢欺负我家宝宝?”

什么都别说了,刚刚还在眼泪汪汪的漂亮小姑娘,立刻就嗷呜一声扑了过去,抓着红裙美人儿的裙角就开始哭诉:“呜呜呜,娘,他们抢我……抢我的棒棒糖,抢了一百个!”

“我没有……”可怜的宁采臣拼命翻白眼,心道我要抢棒棒糖干嘛,还一百个。

问题是,解释无用啊,刹那间,一大群妖怪早就已经从四面八方围上来,杀气腾腾穷凶极恶,还有只不知道从哪跑出来的牛妖,气喘吁吁的边跑边大呼小叫:“啊啊啊,等一下,等一下,娘娘说她最近LOL需要有人扮野怪,所以说……”

救命!救命啊救命!

一大群山贼热泪盈眶的无语望天,已经崩溃的宁采臣靠在一棵大树上,浑身颤抖泣不成声:“救命,救命啊,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里吗?”一个笑眯眯的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

正午的金色阳光下,从松林中悠闲走出的黑发男人,就这样很愉快的张开双臂,看着漂亮小姑娘欢呼着冲进自己的怀里,来了个很熟悉的八爪鱼缠绕,然后……

然后,迎着宁采臣和山贼们的惊愕目光,他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并且就像往常那样,开始了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唔,我要说我这里是东明山盘丝洞兼兰若店总店兼蜀山舰派度假村兼东海龙宫3dmax影院兼轩辕墓演唱会门票预订部……嗯嗯嗯,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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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对小说着了迷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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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是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是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放下书后,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著,和不少外国名著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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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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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向我们介绍了许多昆虫,有关昆虫的进食、自我保护、繁殖、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尽的描述,让我们真实地领略了昆虫的世界、昆虫的生活。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昆虫世界不是想象中的那样枯燥、乏味。书中对所有小昆虫的描述都是那样富有诗意和幽默感。

《昆虫记》里记录了100多种昆虫。在这么多昆虫面前,我最喜欢的就是萤火虫。萤火虫为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红艳的小斑点。它能发黄绿色光,但是它不会整晚发亮,一般只维持2至3小时。别看它小,它还是食肉动物呢!萤火虫的幼虫专门吃没有樱桃大的蜗牛。萤火虫的成虫是不吃东西的,所以成虫的寿命只有5天到两个星期。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昆虫,了解了它们的世界,增长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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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东宫的结局

全文共 5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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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出关,就是西域诸国的地界,李承鄞哪怕现在当了皇帝,如果硬要派追兵出关去,只怕也会让西域诸国哗然,以为他是要宣战,到时候真打起仗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玉门关内亦张贴了缉拿钦犯的海捕文告,我和阿渡扮成男人的样子赫然被画在上头,不过名字可不是我们俩的。

说实话,那画画得可真像,李承鄞只见过一次我穿男装,难为他也能命人画得出来。

不过现在我和阿渡都是女装,海捕文告上通缉的江洋大盗可是男人,所以我和阿渡就排在了过关的队伍里。只是我们没有过关的文牒,怎么样混出关去,却是一桩难事。

我并不紧张,我包里有不少金银,阿渡武功过人,真遇上什么事,先打上一架,打不赢我们再用钱收买好了。

没想到这次我们既打不赢,也没法子收买。

我瞧着关下的将军。

裴照。

我觉得李承鄞真是狡猾,我便是绕着全天下跟他兜个圈子,仍旧得从玉门关出去,才能回去西凉。现在他派裴照来守住玉门关,挨个挨个盘查,就算是阿渡武功过人,试图硬闯,这玉门关常年驻着数万人的大军,真要打起来惊动了大军,我和阿渡只怕插着翅膀也飞不出去。

我对裴照笑了笑,裴照也对我笑了笑。

我说:“裴将军,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裴照道:“末将受殿下差遣,来这里追捕逃犯。”

我竟然还笑得出来:“裴将军乃是金吾将军,统领东宫三千羽林,不知是何等逃犯,竟然惊动了将军,一直追到玉门关来。”

裴照不动声色,淡淡地道:“自然是钦命要犯。”

我又笑了两声:“钦命要犯……”

阿渡微微一动,关隘上头的雉堞之后,便出现了无数兵甲,他们引着长弓,沉默地用羽箭指着我们。

我叹了口气,对裴照说道:“反正我今日无论如何都要出关去,你若是想阻我,便将我乱箭射死在关门之下吧,反正这样的事你也不止干了一次了。”

裴照却道:“太子妃误解殿下了,殿下待太子妃,实在是一片痴心。”

我道:“什么痴心不痴心,我和他恩断义绝,你不用再在我面前提他。”

裴照道:“承天门失火,并不是灯烛走水。”

我微微一惊。

“上元万民同欢,实在没有办法关闭城门,殿下忧心如焚,唯恐刺客将太子妃挟制出城,再难追捕,所以狠心下令,命人暗中放火,烧了承天门。”裴照语气仍旧是淡淡的,“殿下为了太子妃,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何太子妃,却不能原宥殿下。”

这消息太让我震惊,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承天门乃是皇权的象征,自从承天门失火,朝中议论纷纷,皇帝为此还下了罪己诏,将失德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做梦也没有想过,那不是偶然的失火,竟然是李承鄞命人放的火。

裴照道:“殿下身为储君,有种种不得已之处。那日射杀刺客,误伤阿渡姑娘,乃是末将一意孤行,太子妃若要见罪,末将自然领受,太子妃不要因此错怪了殿下。”

我虽然没什么心机,却也不是傻子,我说道:“你休在这里骗我了。”

裴照道:“末将不敢。”

我冷冷地道:“你有什么不敢的,不是君命难违么?没有他下令,你敢调动羽林军围歼?没有他下令,你敢叫人放箭?你将这些事全揽到自己身上,不过是想劝我回去,我再不会上你们的当。裴照,三年前我在忘川崖上纵身一跳,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不会见到你们。这三年我忘了一切,可是你大约从来不曾想过,我竟然会重新想起来。李承鄞做的那些事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你今日不放我出关,我便会硬闯,要杀要剐随你们便是了。”

裴照神色震动地看着我,他大约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想起一切事来,他怔怔地看着我,就像是要用目光将我整个人都看穿似的。我突然觉得心虚起来,这个人对李承鄞可不是一般的忠心,他今天到底会怎么做呢?

裴照沉默了好久,忽然道:“不会。”

我觉得莫名其妙:“什么不会?”

他抬起眼睛来看我:“那日太子妃问,若是刺客抓着您,末将会不会也命人放乱箭将您和刺客一起射死?末将现在答,不会。”

我突然地明白过来,我朝阿渡打了个手势,阿渡拔出刀来,便架在我脖子里。

我说:“开关!”

裴照大声道:“刺客挟制太子妃,不要误伤了太子妃,快快开关。”

关门被打开,沉重的门扇要得数十人才能一分一分地推动,外头刺眼灼人的烈日直射进来,白晃晃的,晒在人身上竟微微发疼。

玉门关外的太阳便是这般火辣,我按捺住狂喜,便要朝着玉门关外策马奔去。

突然听到身后马蹄声大作,一队骑兵正朝这边奔驰过来。迎面旌旗招展,我看到旗帜上赫然绣着的龙纹,来不及多想,等再近些,那些马蹄踏起的扬尘劈头盖脸而来,我眯着眼睛看着这队越驰越近的人马,才发现为首的竟然是李承鄞。

我心猛然一沉。

我和阿渡催马已经奔向了关门。

我听到远远传来大喝:“闭关门!殿下有令!闭关门!”

那些士卒又手忙脚乱开始往前推,想把关门给关上。

眼看着沉重的关门越来越近,中间的亮光却越来越少,那些人拼命推着门想要关上,越来越窄,越来越近,只有一匹马的缝隙了,眼看着来不及了。阿渡的马奔在前头,她回过头想要将我拉上她的马,我却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她的马一鞭,那马儿受痛,长嘶一声,终于跃出了关门。

关门徐徐地阖上,我看到阿渡仓惶地回过头来看我,她兜转了码头想要冲回来,可是沉重的关门已经阖上,她的刀本来已经插进门里,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了。关门关了,铁栓降下来,我听到她拼命地想要斩断那铁栓,徒劳的削砍只是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她不会说话,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我看着那刀尖在门缝里乱斩着,可每一刀,其实都是徒劳。

大队的羽林军已经冲上来,我转身朝着关隘奔去,一直奔到了城楼上。我伏到城堞之上,弯腰看到阿渡还在那里孤伶伶捶打着城门,那样固若金汤的雄关,凭她一人,又如何能够撼动半分?我看到她咧嘴在无声地哭泣,我忽然想起赫失,他将我托付给了阿渡,又何尝不是将阿渡托付给了我。如果没有我,阿渡也许早就活不下去了,正如同,如果没有阿渡,我也早就已经死了。

突厥已灭,阿渡比我孤苦一千倍一万倍,二十万族人死于月氏与中原的合围,可是这样的血海深仇,她却为了我,陪我在中原三年。

事到如今,我只对不起她一个人。

羽林军已经奔到了关隘之下,无数人簇拥着李承鄞下马,我听到身后脚步声杂沓,他们登上了关楼。

我倒没有了任何畏惧,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李承鄞的颈中还缚着白纱,其实我那一刀如果再深一点点,或许他就不能够再站在这里。

他独自朝着我走过来,而他每进一步,我就退一步。我一直往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一直退到了雉堞之上。西风吹起我的衣袂,猎猎作响,就好像那天在忘川之巅。我站在悬崖的边上,而我的足下,就是云雾缭绕的万丈深渊。

李承鄞看着我,目光深沉,他终于说道:“难道你就这样不情愿做我的妻子?”

我对他笑了笑,并没有答话。

他问我:“那个顾小五,到底有哪里好?”

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只有足尖还站在城堞之上,摇摇欲坠。羽林军都离得非常远,沉默地注视着我。而李承鄞的目光,有着错综复杂的痛楚,仿佛隐忍,亦仿佛凄楚。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一切都和三年前一般,这三年来浮生虚度,却终究是,分毫未改。

我说:“顾小五有哪里好,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

李承鄞忽然笑了:“可惜他已经死了。”

是,可惜他已经死了。

他说道:“你跟我回去,我既往不咎,还是会对你好。不管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顾小五,只要你肯跟我回去,我便再不会提起此事。”

我对他笑了笑,我说:“只要你答允我一件事,我就死心塌地地跟你回去。”

他脸上似乎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只是问:“什么事?”

我说:“我要你替我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微微一震,似乎十分费解地瞧着我。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却仍旧是笑着的:“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眼泪淌过脸颊,我笑着对他说:“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他怔怔地瞧着我,好像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我明明是在对他笑的,可是却偏偏又在哭。我说:“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回转身,就像一只鸟儿扑向天空,就像一只蝴蝶扑向花朵,我毅然决绝地纵身跃下。我明明知道,这里再无忘川,下面是无数尖利的碎石,一旦跌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我听到无数人在惊叫,李承鄞情急之下,抢上来抽出腰带便扬手卷住我。一切的一切,几乎都像三年前的重演。我整个人硬生生被他拉住悬空,而他也被我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他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我,手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他脖子里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大约已经迸裂,可是他并没有放手,而是大叫:“来人!”

我知道一旦羽林军涌上来帮他,便再无任何机会,我扬起手来,寒光闪过他的眼前,他大叫:“不!”

我割裂了他的腰带,轻薄的丝绸撕裂在空气中,我努力对他绽开最后一个笑颜:“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我看到他眼中错愕的神情,还有颈中缓慢流出的鲜血,他似乎整个人受到什么突然的重创,竟然微微向后一仰。我看到血从他伤口中迸溅而出,落在我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他徒劳地似乎想要挽住我,而是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指尖只能挽住风,他凄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是我……小枫……我是顾小五……”

我知道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便是我对他最大的报复。三年前他主持的那场杀戮,湮尽我们之间的情感;三年后我便以此,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我看到他合身扑出,也许他想像三年前一样跟着我跳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忘川,跌下来只有粉身碎骨。我看到裴照拉住了他,我看到他反手一掌击在裴照的胸口,他定然用尽了全力,我看到那一掌打得裴照口吐鲜血,可是裴照没有放手,更多人涌上去,死死拖住了他。

天真蓝啊……风声呼呼地从耳畔响过,一切都从我眼前渐渐恍惚。

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一分分落下去,自己的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下去,到了最后,太阳终于不见了,被远处的沙丘挡住了,再看不见了。天与地被夜幕重重笼罩起来,连最后一分光亮,也瞧不见了。

我仿佛看见围观的人都笑起来,好多突厥人都不相信白眼狼王真的是顾小五杀的,所以他们仍旧存着一丝轻蔑之意。顾小五捧着那张弓,似乎弹琴一般,用手指拨了拨弓弦。弓弦铮铮作响,围观的人笑声更大了,他却在那哄笑声中连珠箭发,射下一百只蝙蝠。

我仿佛看见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我仿佛看见自己站在忘川之上,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山崖下的风吹得我几欲站立不稳,摇晃着随时会坠下去,风吹着我的衣衫猎猎作响,我的衣袖就像是一柄薄刃,不断拍打着我的手臂。他不敢再上前来逼迫,我对他说道:“我当初错看了你,如今国破家亡,是天神罚我受此磨难。”我一字一顿地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会永远忘记你!”

我仿佛看见当初大婚的晚上,他掀起我的盖头。盖头一掀起来,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四面烛光亮堂堂的,照着他的脸,他的人。他穿着玄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很多精致的花纹。我在之前几个月,由永娘督促,将一本《礼典》背得滚瓜烂熟,知道那是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龙、山、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暐,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绿,纽约用组。黻随裳色,火、山二章也。

他带着大典的衮冕,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衬得面如冠玉,仪表堂堂。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却不知道,我们早就已经见过,在西凉苍茫的月色之下。

我最后想起的,是刚刚我斩断腰带的刹那,他眼底盈然的泪光。

可是迟了,我们挣扎了三年,还是爱上了对方。这是天神给予的惩罚,每个饮过忘川之水的人,本来应该永远远离,永远不再想起对方。

我安然闭上眼睛,在急速的坠落之中,等待着粉身碎骨。

下落的力道终于一顿,想象中的剧痛还是没有来临,我睁开眼睛,阿渡清凉的手臂环抱着我,虽然她极力跃起,可是世上却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巨大的下挫之力,我几乎能够清晰地听见她骨骼碎裂的声音,她硬生生地用她自己的身躯,当成了阻止我撞上大地的肉垫。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耳中、鼻中、眼中流出,我大叫了一声:“阿渡!”我双腿剧痛,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我挣扎着爬起,手足无措地想要抱起她,可是些微的碰触似乎便是剧痛,她神情痛苦,但乌黑的眼珠看着我,眼神一如从前一般安详,丝毫没有责备之意。就像看到我做了什么顽皮的事情,或者就像从前,我要带她溜出去上街。我抱着她,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

我明明知道,西凉早就回不去了。我明明是想要她先走,可是我对不起她,我明明知道,她不会将我独自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而我也知道,我不会独自将她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阿渡已经阖上了眼睛,任凭我怎么呼唤,她也不知道了。

我听到城门“轧轧”打开的声音,千军万马朝着我们冲过来,我知道所有人都还是想,将我拉回那痛苦的人世,将我带回那座冷清的东宫。可是我再也不愿受那样的苦楚了。

我对阿渡说:“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我拾起阿渡的金错刀,刚刚阿渡拿着它砍削巨大的铁栓,所以上面崩裂了好多细小的缺口,我将它深深插进自己的胸口,却一点儿也不痛。也许这世上最痛苦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死亡,还算什么呢?

血汩汩地流出来,我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握住阿渡的手,慢慢伏倒在她的身旁。我知道,我们终究是可以回家去了。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他正策马朝我奔来,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地苍凉,似乎有人在唱着那首歌: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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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小说孽子的结局

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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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们分头进行,出去办事。师傅到殡仪公司去接洽灵车。我到长春路裁缝店去取孝服。我到那家裁缝店时,老板娘说,还有两件正在赶制。我说今天就要出殡,无论如何中午以前要赶好。老板娘答应一个钟头可以交货,她自己也坐上了机车,帮忙赶制。那家裁缝店专门包制孝服寿衣,里面白花花全是一匹匹白棉布,裁缝师傅剪裁布匹时,哗啦哗啦将布匹撕开发出刺耳的裂帛声,棉线头到处飞扬,呛得人很不舒服。这几天一直睡眠不足,我感到口中焦渴,头非常重.心中有说不出的烦躁。我又想起昨晚那个梦来,梦里王夔龙急迫地挥动着那双瘦骨梭梭的手。

我跟老板娘说,过一个钟头我再回来拿。我出了裁缝店,沿着长春路,一直走到南京东路,我在寻找王夔龙父亲的那幢古旧的官邸。那晚王夔龙带我回家,我只记得在离松江路不远的一条巷子里。穿来穿去,终于在南京东路三段的一条巷子里,找到了那幢铁闸森森门上竖着铁刺的那幢房子。我拉了铃铛,里面走出一个年老的门房来。

“王夔龙先生在家么?”我问道。

老门房朝我上下打量起来。

“我有急事要找他。”我说道。

“少爷一早就出去了。”老门房答道。

“他几时回来呢?”我又问道。

老门房摇摇头。

“不知道。”

他看见我迟疑不走,又说道:

“他到台大医院去看朋友去了。这阵子他天天上医院,有时中午回来吃饭,有时不回来。他的事,说不准的。”

“那么,我留个字条好么?”我央求道。

老门房瞅着我,未置可否。我便蹲下身去,抽出地址簿扯下一页,用膝盖垫着,在上面简略地写下几行字,告诉王夔龙傅老爷子病逝,今天出殡下葬在六张犁极乐公墓最高的山顶上。我将字条交给那个老门房,他转身去,蹒跚地走回门内,将铁闸砰地一下关上。

我回到长春路裁缝店,最后两件孝服勉强赶完。老板娘将六件孝衣叠在一起,用一条白孝带捆绑起来,让我带走。师傅还没有回家,小玉倒把馒头蒸好了,他又买了—碟卤肉回来,切成片,烧水煮了一锅蛋花汤。我们都帮着摆桌子,预备中饭。大家都没有睡好,一个个青脸白唇的,老鼠伤风了,稀稀呼呼,鼻涕涟涟,他也不用手巾去擦,鼻涕流出来,手背一抹算数。师傅中午才转来,他说今天是吉日,出殡的人家多。几家殡仪公司的灵车,早上都出租光了。有一家答应下午开来。我们都坐下啃了馒头,将碗筷收走后,大家便开始将孝服穿上。孝服只有一个尺寸,我的身材最合适,老鼠穿着太大了,拖到脚背上,头上披上麻,把半个脸都遮掉了,走起路来拖拖曳曳。穿在阿雄仔身上又太短小,半截手臂露在外面,下面只遮到膝盖头。我们披麻戴孝,穿着停当,便围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团团坐下,静悄悄地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左右,灵车才来。我们几个人一齐扛着灵柩,将傅老爷子抬出了门。

六张犁极乐公墓车子只能开到半山,到山顶,还得步行一大段弯弯曲曲的山径,那条山径象一匹大蟒蛇般一直蜿蜒伸到山巅。极乐公墓一座山旧茔新冢成千上万重重叠叠,沿着山坡一排又一排,挤得满满的。整个弧形的山谷里,高高低低,矗立着墓碑,好象一片石林一般,苍绿的松柏,疏疏落落,点缀其间。这是—座幅员广大,而又异常稠密拥挤的坟场。因为日近黄昏,送葬祭拜的人大概都已归去,这座累累的墓地里,静沉沉的,罩在一片无边无垠的荒凉中。

我们六个人扶灵上山,分开左右两排。左边由师傅带头,中间是吴敏,阿雄仔托棺殿后。右边小玉领先,老鼠排第二,我在最后扶持。我们六个人,披戴着雪白的孝衣,一齐弯下身去,将傅老爷子那副沉甸甸乌黑的灵柩,用力提了起来,扛到肩膀上去。从半山到山顶这段山径,相当陡斜,石级崎岖不平,忽高忽低。我们六个人的步伐,必得一致才不会左右颠簸。我们落脚都很谨慎,一步一步,扛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往山上爬去。愈往上,坡愈陡,棺木的倾斜度愈大,我和阿雄仔居后,肩上的重量,愈来愈沉,渐渐往下压,我的面颊紧紧抵住那粗糙的棺木,肩胛骨已经给压得隐隐作痛起来,汗水开始从头上背上冒了出来。我们蹭蹬了半天,才爬到一半,大家都开始有点不支了,我们默默地爬着,听得到彼此的喘息声。突然间,我的右脚一滑,脚底下踩到一决松动的石头,一个踉跄,我右腿便弯跪了下去。于是整副棺木压着我的左肩,向我倾滑下来,我肩上感到一阵彻骨之痛,棺木的底板好象嵌进了我的肉内一般,我眼前一黑,痛得泪水直流,几乎支持不住,整个人将往后倒去。我一急,也顾不得痛楚,用肩往上拚命将倾滑的棺木抵住。幸亏阿雄仔力气大,双手托住棺尾,将棺木慢慢举起,其余几个人也死命撑着,才将棺木扶平。我挣扎着,用尽了力气,终于站了起来,可是整个左肩,早已痛得麻木了。我们一齐伫立着,等大家缓过一口气来,又重新出发,一步一步,迟缓地、艰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护送到山顶。我们小心翼翼地将灵柩卸下肩来,摘置在地上,大家开始揩拭脸上的汗水。我伸手到衣内,去摸了一下左边的肩胛,觉得肩窝上黏湿黏湿的,抽出来一看,手上沾了鲜血,肩上的皮肉已给磨破,这时我才开始感到肩膀上一扯一扯一阵阵痉挛一股的剧痛来。

山顶那片墓地比较荒疏,只有零零星星的几堆坟墓,一些荒地上,长满了齐人高的狗尾草,一从从发着白絮子。傅老爷子的坟墓果然包好了,是一个青灰色磨石子的石椁,一半埋在地下。紧接着旁边有一个旧坟,外壳石头变黑了,可是坟上草木却修剪得很整齐。我走近去,看到墓碑上赫然题着“陆军少尉傅卫之墓”,日期是“中华民国二一年生中华民国四七年殁”。

十二月冬日的夕阳已经冉冉偏西,快降落山头了,赤红的一轮,滴血一般,染得遍山遍野,赤烟滚滚,那些碑林松柏通通涂出了一层红晕。山顶的狗尾草好象刚在红色的染缸里浸过似的,我们身上的白孝服也泛起了一片夕辉。顶上起了山风,凉飕飕地将我们身上的孝服吹得衣带飞扬。我们歇了一刻,打开了石椁的盖子,六个人又同心协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兢兢业业地放落到石椁里,正当我们将傅老爷子的墓封盖起来的一刹那,山径石级上一阵脚步声,突然冒出一个人来。王夔龙及时赶来了,他穿了一身的黑西装,打着黑领带,胸前捧着一大束拳头大一朵朵的白菊花,总有二十来枝。他大概爬山爬急了,兀自在重重地喘息。他一脸发青,他那一双炯炯的眼睛,象两团黑火似的,烧得在跳跃。他看到石椁里躺着傅老爷子的灵柩,便往前走了几步,弯下身去,将那束白菊花轻轻放在墓前,然后立起身,双手下垂,默然俯首,望着石椁里傅老爷子的棺木,静静地凝视了十多分钟。陡然间,扑通一声,他那高大嶙峋的身躯,竟跪跌在傅老爷子墓前,他全身匍伏,顶额抵地,开始放声恸哭起来。他那高耸的双肩,急剧地抽搐着,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凶猛。他的呼嚎,愈来愈高亢,愈来愈凄厉,简直不象人类发出来的哭声,好似一头受了重创的猛兽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在幽黯的洞穴k,朝着苍天,发出最后一声穿石裂帛痛不可当的悲啸来。那轮巨大赤红的夕阳,正正落在山头,把王夔龙照得全身浴血一般。王夔龙那一声声撼天震地的悲啸,随着夕辉的血浪,沸沸滚滚往山脚冲流下去,在那千茔百冢的山谷里,此起彼落地激荡着。于是我们六个人,由师傅领头,在那浴血般的夕阳影里,也—齐白纷纷地跪拜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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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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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来到浅川,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从北京回到室县之后,我几乎很少再去浅川。家乡的人和曾经的同学都好奇怪为什么北京大学的我会回到乡下来,我也没想去解释,只等时间冲淡一切。

于是日子就真的那样平淡地过下来了。平淡地找了份工作,平淡地认识了新的男孩子,平淡地和他谈婚论嫁。只是再也不会有曾经对傅小司的那种感情了。

那样的感情,一辈子,只有一次。

在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被消耗干净了。

不会再去那样地想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挂念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担心一个人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在冬天里穿着温暖的袜子了。也不会再去因为他的一次皱眉而紧张得不知所措了。也不会再去连续熬通宵为了让一个人工作轻松了。

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时光了。

就像再也不会有那个曾经为了爱奋不顾身的立夏了。

有时候从室县去浅川办些事情,每次事情办完之后,我都会在浅川待上一天,走一走那些熟悉的街道,看一看那些熟悉的风景。

很多时候我都会看见遇见,可是我不敢叫她。记忆里的她,像一只华丽的燕尾蝶,翱翔在山谷的泉水之上。很多时候,我都是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在路边等候,看着她去买东西,看着她和青田一起走过黄昏的街道,就像多年前看着他们一样。

我总是假装着也和她一起享受着这些平凡的幸福,假装着我们还在一起。

即使我们不在一起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在她的心里,肯定还以为我在没人知道的一个地方吧。

记忆里只剩下一些发亮的细节,在无数个大雨的夜里,重新回到我的梦境中来。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穿着CK的白色T恤,依然被我不小心弄上了便当上的油渍,依然瞪着双大雾弥漫的眼睛对我面无表情。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削好了一支铅笔从前面默不作声地递给我,依然会带着我翻过学校高高的围墙,依然是那个当年全中国似乎只有我才知道的小画家祭司。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在大雨里站在公寓的门前等我下楼,依然开心地吃着我从家乡带来的甜点,依然是在冬天里都还是穿得单薄都不怕寒冷,依然和我一起,在文理分科的表格上,做了一样的选择。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在大雪里用大衣包围着我,依然会对我微笑说早安,无论是多么疲惫的一张脸,依然会为了我的一时兴起而认真是去学校查地图然后带我去没有去过的乡村。

可是那些梦境中的你,早就死在2003年的夏天。死在那个连太阳都会觉得发烫的夏日。

重新站在浅川一中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你曾经躺在我的腿上,对我说,立夏,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回浅川去看看那些香樟吧。

而现在,当初说着一起看着香樟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人回到曾经的这个地方。小司,你知道吗,那些从学校里面走出来的女生,好多人都抱着你的画集,甚至可以听到她们口中的你,都已经是被神化之后的你了。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学校里平凡的男孩子,会成为流传在一届又一届学生口里的传奇。你听了,肯定会好开心吧。而曾经的我,也是那样一个抱着你的画坐在浅川一中的树一睡着的女生,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被我整天抱在怀里的祭词,原来就和我每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走着同样的路。

我甚至在那一瞬间有点微微想起你难得一见的笑容,差点就在马上就要结婚的丈夫面前哭起来。

他也很温柔。

他也很体贴。

他也会在我生病的时候买药给我。

可是他却永远都给不了我你曾经给我的那些色彩。有时候都觉得你太过自私,带我看过了那么美好的风景,却又中途离开,而我以后的路途,从此变得没有任何可以超越从前的惊奇。

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今天来浅川挑选装饰家里的饰品。当我路过一家油画店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了好多你的画。好多好多,你成名前的,和你成名后的。一幅一幅的画全部挂在墙上,我一幅一幅地看过去,时光在眼前缓慢地流逝,我像是看着你曾经的岁月又在我的面前轰隆隆地跑过去。带出地动山摇的震撼力。像是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一样。

我告诉我的丈夫,说这些画都是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画家画的。于是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只要你喜欢,我们家里可以全部挂起这些画。

我说好,也只有这些画,才配得上装点我的青春。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像是在黄昏时突然拉起窗帘,一下子全暗了。

我突然想起在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看过的话剧,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一句台词就是,外面的天亮了,我们的心暗了。

那个店的老板还开玩笑说我真年轻,因为现在喜欢这些画的都是那些高中的女孩子。我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因为我怕一说话,他们就听出我声音里悲伤的情绪。

我叫丈夫帮我挑第一幅,他指给我看墙角的那一幅,说他很喜欢。我抬头看过去,是那幅《从未出现的风景》。我去付钱的时候,放在最上面的那幅,就是这幅《从未出现的风景》。那一瞬间掠过脑海的,是画面上那个从天国俯下身去亲吻男孩的女孩,那个女孩的白衣裳,和那个男孩明亮如星辰的眼睛。以及,在那个除夕夜的晚上,你在窗边对我说的:

立夏,接吻吧。

所有的过去,所有的岁月,所有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试卷,所有在夏日的暴雨里打篮球的湿漉漉的男生,所有在湖边安静地背着长长的英文词条的女生,所有盛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光芒万丈的诗篇,所有光阴暗淡的日记,所有离散的时光,所有重建的家园。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

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只剩下连绵不绝首尾相映的香樟,像海浪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在一年一度的潮湿的季风掠过树梢的时候,它们才会默默地低声传诵。

传诵着传奇的你们。

和你们留下来的,永不磨灭的传奇。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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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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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刚上五年级的时候,读了《西游记》。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从西天取得真经归来的故事。书中的故事和情节让我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在一次次的劫难面前,勇敢机智。悟空这种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也很值得我学习。这让我想到自己曾经经历的一件事。那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班里的女生都喜欢跳大绳,她们把两根绳子系在一起当大绳,我因为被大绳勒到过脖子,所以,班里就我自己不敢跳大绳。这一天,老师说要跳大绳,我心里忐忑不安,不一会儿,就轮到我了,当时我的心里像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手心里面都是汗。旁边的女同学看出我的紧张,鼓励我说:“没事,不用怕,很简单的。”我心里好像有两个小人在打架,跳吧,我真不敢,怕自己再一次被勒到;不跳吧,又显得自己太懦弱。

不行,想到悟空在取经的路上遇到那么多妖魔鬼怪还是勇敢斗争,自己这么一点点困难就放弃么?我鼓起勇气,咬紧牙关,开始加速奔跑,勇敢的往前一跳……呀!太不可思议了,我竟然突破自己,跳了过来!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战胜了胆小和懦弱。班长跑过来笑着说;“你可真厉害呀!”她也为我竖起大拇指。

是啊,这本书是我的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要勇敢去面对自己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我爱书,更爱《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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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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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了一本书,是由儒勒·凡尔纳写的《神秘岛》,让我感悟深刻。

书中讲的是有五人因战乱被困美国南军城中,机缘巧合之下,五人乘热气球逃了出来,不幸遭遇大风暴,他们被吹到一个小岛上,开始了他们的岛上生活。最后他们终于获救,结束了长达几年的小岛生活。

我意犹未尽地合上书,书中五人虽流落孤岛,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从工程师有了一粒小麦,造出了枪,箭等一系列东西,我就知道,他们会活下去。虽然有海盗的袭击,有火山的爆发,但在他们的团结奋进之下,一切都挺过去了。

我十分惊讶工程师的智慧,水手的勇气和尼摩船长的暗中保护,我知道了团结的力量之大。

多少场风雨打不动五人的信念,多少次磨难磨不灭他们活下去的决心!他们征服了这个岛,让这个荒无人烟的炼狱,成了天堂。

工程师播种下麦粒,种下希望;水手打猎归来,带来信心;众人打败海盗,赢得成功!我肃然起敬,在一切困难面前,唯有团结方可战胜,一人力虽小,但众人之力可倾海之波涛,挡夏之骄阳。

《神秘岛》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团结,懂得什么叫逆境中找希望,狭路中找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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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美人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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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蹄小说是讲什么的?美人蹄小说结局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美人蹄小说结局

美人蹄讲述的是一个拥有一双天使般玉足的美丽善良女孩,原本过着平淡的普通人生活。然而一次无意的邂逅,使她一步步卷入一桩巨大的阴谋,引来杀身之祸。残忍的杀手,掷金如土的恋足癖巨富,两个游走在都市的记者,友谊与爱情,金钱与欲望,邪恶与贪念,恋足癖患者匪夷所思的举止,痛苦的挣扎,身不由已的言行,诡异的行动……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繁花都市一一上演。然而,当这位拥有天天使玉足的女孩经过种种坎坷与磨难,终于获得全国美体大赛桂冠。

书籍鉴赏

《美人蹄》中国第一部恋足小说

由著名畅销书作家亦农创作完成的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美人蹄》于2009年3月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

《美人蹄》是畅销书作家亦农在成功推出《石佛镇》、《手机索魂》等多部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后,另辟蹊径精心创作的一部“都市言情加悬疑传奇式”美腿恋足小说。《美人蹄》融言情、悬疑、传奇于一体,把时下相关热点搜索内容做有机的融合,诸如“人肉搜索”、“艳照门”、“美体美足”、“恋足”等。情节跌宕起伏,松紧适度,令读者沉浸其中,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美人蹄》突出情感描写,在用笔上涉及到女孩美体美足等相关内容,高潮部分融入西部惊悚悬疑影视的悬疑火暴情节,注重人物刻画,故事环环相扣,动感与画面冲击力非常强。

作者介绍

亦农,原名唐哲。1971年出生,畅销书作家,现居北京。

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石佛镇》、《北京记者》、《血纸人》、《蛇咒》、《黑皮鼠》、《浴室别恋》以及小小说集《因为有爱》、《好爸爸教出好作文——作家爸爸的作文经》等十余部畅销书。作品曾入选各种选本,并被译成英文,远销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先后获2005年香港“雨林”20本好书奖,2008年澳大利亚圣米诺基金会“泛艾美”文学奖。《因为有爱》获2009年冰心儿童图书奖,《桐桐的点点狗》获2010年《小说选刊》长篇小说大奖。

亦农有二十余年小说创作的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他又深谙当前商业文学创作的特点及规律,这部他精心创作的长篇小说《美人蹄》,结构布局合理,细节处又处理得精确到位,雅俗共赏。一经出版,就迅速攀升至多家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网上盛传当代四大恋足作家:第一,金庸,代表作《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第二,贾平凹,代表作《废都》;第三,亦农,代表作《美人蹄》。第四,冯骥才,代表作《三寸金莲》。

媒体评论: 2008《石佛镇》,“中国版吸血鬼”、“本土最恐怖小说”;

2009《美人蹄》,令他饱受非议,几近辍笔;

2009《因为有爱》,亦农二十年小小说精选集,小小说的经典读本;

2010《北京记者》,潜伏八年,沉默四载。中国打假作家第一人。

2010《血纸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好的抗战题材长篇恐怖小说。

2010《好爸爸教出好作文》风靡校园,“最实用小学生写作辅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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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

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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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为网络作家阿七所著灵异小说,首发并独家签约连载于柚子文学网,内容精彩刺激,扣人心弦。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眼神一直盯着包裹着尹玫瑜那团火焰,而那爆炸的地方,就是包裹着她的那团火焰。那火焰爆炸过后,无数的火球如烟花绽放过后一样,全都慢慢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

而这时,我也看到了那漂浮在空中的尹玫瑜。此时的她,那光亮照下来,把她的影子道印在了邪恶之湖的湖面上。

“玫瑜,重转为人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也是终于忍不住了,眼泪直接从我眼角处滑落了下来。

更让我喜极而泣的是,尹玫瑜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小肚兜的婴儿。不对,不是婴儿,最少有普通孩子一两岁的样子。而且,是一个男孩,胖乎乎的,很可爱。只是,他的眼神竟然也是火焰色的,那盘呼呼的身体也是散发出了强大的邪气。

那种邪气,更是超过了冥王身上的邪气。我心里又高兴有担忧,高兴的是,我终于看到我和尹玫瑜的孩子了,而担忧的是,这孩子如果长大了,肯定是比冥王更加厉害的邪恶力量。

他站在尹玫瑜的身边,那胖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抓着尹玫瑜的裙摆,那陌生却又邪恶的眼神,正小心翼翼的盯着我们。

“秋生……父王,你不要伤害他,他是我的夫君!”而这个时候,尹玫瑜突然看明白了我们的处境,当即朝冥王大喊道。

“女儿,他是凡人,没有资格和你在一起!你母亲就在大殿中,她还在昏睡状态,去陪陪她!这件事交给父王处理,你不要插手!”冥王严肃的呵斥了一句。

“不……父王,你不能伤害我的夫君。”尹玫瑜大声的反驳道,在反驳的同时,也是牵着我们的儿子迅速的朝我扑了过来!

“你给我粘住!”然而,还没有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冥王当即便阻止了她,怒道:“女儿,你不要胡闹。他只是一个凡人,根本不配拥有你!作为他玷污你的惩罚,我会亲手杀了他!”

“不,不行……”尹玫瑜的固执劲儿也是上来了,那看向我的眼神温柔似水,但两行清泪潸然而下,还是想要说服冥王,却是换成了威胁的方式:“父王,你要是敢杀了我的夫君,我和孩子当即自杀在您面前!”

“混账!”

冥王当即就怒了,当即出现在了尹玫瑜的身边,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怒道:“你是我徐福的女儿,怎能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区区一个凡人算的了什么?没有任何人可以把你从我和你母亲的身边夺走,没有人!”

冥王话一说完,随手一挥,一道屏障当即困住了她和孩子。

“不要,不要……”而尹玫瑜也是疯狂了,不停的冲击着屏障。但她现在已经重转为人了,实力还没有觉醒过来,只是普通人而已。她的反抗,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孩儿,快救救你父亲……”突然间,尹玫瑜蹲在了我们的孩子面前,指着我的方向,道:“那是你的父亲,你去救他,不然他会死的!”

而那孩儿转过头看向我的时候,竟然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更是可以开口奶声奶气的说话了:“父亲……”

听到那声父亲的时候,我整个人的心都是软了下来,那种温暖的感觉,让我释怀的笑了起来。能看到他们,能听到孩子口中的这句父亲,那就足够了!

“狗子,我知足了,知足了!”我心中的喜悦,第一个便分享给了狗子,狗子也是为我高兴的点了点头。

现在的我们,只是苟延残喘而已了。

“他不是你的父亲,他只是个凡人而已,我会好好教你,让你成为比我还要厉害的人!因为你体内的魔性,比我还要强大,哈哈!”而就在这时,冥王突然折返了回去,手一勾,我的孩子直接被他抱在了怀里,那手指也是快速的点在了他的额头上。

顿时,我就看到我的孩子突然身体一震,表情也是无比痛苦,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但很快,我就感受到他那可爱的小脸,竟然出现了阴狠和邪气。

那种邪气,还带着对我和狗子的愤怒,是那种杀意的愤怒。

“父王,你为什么连我的孩子都不放过?我只想让他做个普通的孩子……为什么?”而尹玫瑜也是当即痛哭了起来,哭的那么无力,那么伤心。

“你竟然是如此的不懂事,我们是什么身份?他只是个废物凡人而已,怎么能成为我们的家人。这孩子注定比我要强大,他不应该跟着这个废物!为了让你死心,我便亲手在你的面前杀死这个废物!”冥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冷冷的看向了我。那双眼中,仇恨和杀气全数爆发了出来。

“秋生,你看你儿子那是什么?”突然间,狗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激动的说道。随着他这么一说,我才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这一看,当即便看到我儿子的额头上出现了命轮的图案。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当即便被震惊了!原来李大哥死了之后,那命轮便选择了宿主,而这个宿主正好是我刚出生的儿子。刚才冥王在激发我儿子体内的魔性时,也是将他体内的命轮给唤醒了。

可是,我该怎么面对我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体内的魔性被激发了,长大起来,必定也是三界的劫难,恐怕比冥王还要可怕。

我不愿看到长大后的他,我宁愿……宁愿……

“秋生,是该到了使用鬼门十三针最后一针的时候了!你的儿子长大必定是第二个冥王,你下不了手,兄弟我来帮你做吧。如果我能够成功,你一定要找到我的小宝,好好照顾他!”狗子话音一落,我就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然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手中的血针便已经猛的刺进了我的太阳穴中。

而同时,他也是刺入了自己的太阳穴中。他的速度很快,我想要反抗,但脑海随即昏沉了起来,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过后,我的意识就开始慢慢模糊了。

“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在我意识开始清醒的时候,狗子已经念出了召唤命轮的咒语。顿时,我只感觉额头的地方一阵剧痛,那金色的命轮当即从我额头飞了出来,直接进入了他的身体。

几乎是同时,在狗子吸收了我的金色命轮之后,突然站了起来,对着我笑了笑,道:“秋生,再见了!”

“狗子,不要!”

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了,而狗子已经猛的跳了起来,直接朝飞过来的冥王扑了过去,左手死死的搂住了我的儿子,大声念起了咒语:“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

在他念完之后,我就听到我的孩子发出了痛苦的惨叫声。冥王想要甩开狗子,但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在他念出咒语之后,我孩子额头上的金色命轮当即飞了出来,三个金色的命轮瞬间融合在一起。

顷刻之间,便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光束,那光束把他们三个人都围了起来,不停的旋转着。

“不,我不会被封印的,绝对不会被封印的,因为我是最强大的冥王!”而冥王的声音也是越来越弱了,直到越来越弱。

而几秒钟过后,那光束猛的开始收缩了起来。只看到冥王的身形开始被搅碎成了无数的火球,那些火球疯狂的逃窜,想要再次融合起来。

但那光束产生的威力实在是太恐怖了,全数将那些火球给震碎了。终于,只听见轰隆的一声爆炸声响。

那刺眼的光束当即烟消云散,而狗子、冥王、还有我的孩子,也跟着全数烟消云散了。连一点气息都没有剩下,就这样全部消失了。

如同经历了一场噩梦一般,半晌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当即跪倒在了地上,心中痛的无法呼吸。狗子走了,我的孩子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而那命轮的消散,也带着冥王消散了!但我知道,冥王不会死,千年过后,或者万年过后,他还会再次苏醒过来。

我也明白,到时候的狗子还有我的儿子,也会跟着苏醒过来。因为,他们的命格在结束的时候,便交缠在了一起。

“孩儿……我的孩儿……”而尹玫瑜终于爆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那看向我的眼神,竟然是恨意。

但我还没有开口,尹玫瑜便昏迷了过去。笔直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姬树远见状直接把她给抱了过来,放到了我的身边,道:“秋生,我们赢了!”

我点点头,心里却是半点也高兴不起来。仍旧是不愿意的看着狗子和孩子消散的地方,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冥界那种散发的邪气才消失了。而跟着,我就看到地府的鬼差阴兵,还有我灵门剩下的十来个弟子,全数冲了上来,口中更是疯狂的大喊道:“赢了,我们赢了!”

就连那些沉默的阴兵,也是用鬼语激动的呐喊了起来。我抱着怀中昏迷的尹玫瑜,终究是一口气顺不过,一口血雾从我口中喷了出来,当即昏死了过去!

…………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清醒了过来。而在我睁开眼睛的刹那,我就看到我的眼前站了一个满头白发的人!

这人甚至已经没有了肉身,只是一个强大的魂魄而已。我用力的闭了一下眼睛,猛的从床上站了起来,惊讶的问道:“天仇,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李天仇笑着摇了摇头,一只手牵着唐丫丫,一只手捋了捋那长长的银丝白发,却是释怀的笑着,没有开口说话。

“门主,李门主用他的肉身还有他的寿元来驱散了阳间的冥王邪气!而李门主他,也变成了现在这样。但三界的苍生大多数获救了,地府的十八层地狱也恢复了,那些阳间的恶鬼全数被带回去了。现在的阳间,正在恢复到以前的盛况!而灵门,也开始重建了!”这时,站在边上的刘羽突然解释道。

我怔怔的看着李天仇,心里莫名的难受。

“哥,没关系,这就是我的命,我死不了的。其实做鬼魂很好,最起码不用死……”李天仇笑了起来,但很快,语气变得无比悲伤和落幕,道:“只可惜,我永远无法离开灵异局了。我会永生永世守护在灵异局,维护着阳间的气息!这也没有什么,只是孤独了点!”

“大叔,你不要怕,丫丫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不会让你孤独的!”而唐丫丫则是仰起头,看着李天仇害羞的说道。

“好、好,丫丫真乖!”李天仇笑了笑,宠溺的刮了刮唐丫丫的小鼻梁。

…………

…………

一个月后,我带着尹玫瑜回到了小河村。走的时候,并没有通知其他人,只有李天仇与刘羽知道。黄哲和廖筱筱继续去浪迹江湖了,而姬树远也是离开了,带着李十一的骨灰回到了穷极之海。至于刘羽和牛媛,他们也是听从了我的命令,重建灵门,有了地府的帮忙,灵门的名声再次恢复到了鼎盛时期。

而最后,刘羽也是接受了牛媛,突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结为夫妻,统一灵门,共同对付那些灵异邪门之事。而灵门在他们的手中,也是变得更加强大。

我把小河村隐藏了起来,藏在了另一个空间中,普通人是根本无法找到的。我这样做,就是不想让人打扰尹玫瑜。

…………

某一天夜里,我在抱着尹玫瑜睡觉的时候,尹玫瑜突然惊醒了过来,口中更是喘着粗气道:“还我孩子,还我孩子……”

“玫瑜,你又做噩梦了?”我摸着她的秀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了,温柔的安慰道。

“嗯。”尹玫瑜点点头,道:“夫君,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老是做一个噩梦,我梦见我给你生下一个胖小子,可最后却是夭折了。”

“没关系的,玫瑜,这是你在做噩梦。你可能没有休息好,好好睡一觉,就不会做噩梦了!”我温柔的笑着,一股精神力温柔的侵入了尹玫瑜的身体中。很快,尹玫瑜困意再次上来了,说了一句晚安之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她睡过去之后,我就翻身起床,提着一壶酒就朝小河村的村尾走了过去。走过石桥,便看到前方出现了一所土坟。

那土坟上,写着狗子之墓!

我走到了狗子的坟墓前,我心里明白,这坟里没有狗子的尸骨,唯有他的灵位而已。我靠着狗子的墓碑坐了下来,拧开瓶盖,仰口喝了一口酒之后,接着又洒了一些在地上,笑道:“兄弟,陪我喝点!”

说完之后,我一个人又自顾的笑了起来,如同是一个神经病一样,喃喃自语道:“兄弟,再过几天,天仇也会来了,到时候我们三兄弟又可以一醉方休了!嘿嘿……你不要担心你兄弟媳妇,我已经封了她的记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没有烦恼,每天和她在一起,那就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最珍惜的幸福时光。只是,她现在的情况还不稳定,等她的情况稳定了,我就带她出去走遍江湖,然后找到小宝,将他抚养长大,让他成为像你一样顶天立地的英雄!好了,我得去陪陪其他朋友了!我相信,你会复活的……”

跟着,我又走到了后面坟墓群中,这坟墓群是一排排假墓,只有一个灵位和墓碑而已。而依次看过去,上面写着的名字分别是:苏安妮、凤鸳、乔无心、张博程、土豆……

我走到他们的坟墓面前,倒了一些酒,然后怔怔的说道:“我……想你们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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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生寒假作文写小说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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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8日)是新学期开学第一天,不少小学生已经将寒假作业上交,其中不少作文水准颇高,老师布置下来写10页纸的作文,不少5年级的“才子”“才女”竟然写了一本的小说集或散文集,还有连续三个学期对同一题材小说连载,让老师惊诧不已。

昨天,正在翻开一页页作文的广州市文德路小学五年级二班的司徒老师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原来班里的两位“小作家”给她送来最好的新年礼物_在刚刚过去的寒假,班里的学生何宇健和郭旭盈分别创作两篇长达5000字的小说《假小子张瑰》和《雪樱泪》。

“我写这篇小说是为了表达我对身边生活的一些看法。”还没满12岁的小宇健说,小说内容原型来自平常学习生活发生的事情,因没有机会和别人交流想法,便拿起笔,用文字表达自己的看法和心情。据宇健的语文老师司徒介绍,这已经是宇健创作的系列小说中的第三篇。小学生寒假作文 而与宇健同龄的郭旭盈同学,寒假里也把自己“关”了两三天,创作出小说《雪樱泪》。“去年过年时,我看见街上有不少可怜的残疾人在流浪,很有感触,所以就以这个为原型,融入自己的感情和想法,写成了这篇小说。”这位“学生作家”向记者叙说自己的创作缘由。

谈到刚刚过去的寒假,两位“小作家”表情兴奋。何宇健说,自己从小很喜欢写作,平时喜欢看作文书和文学作品,每天睡觉前至少要看5分钟,看到好的词句,就用笔摘录下来,身边的一些不寻常事,他也常常记在心上,写作时文笔就不会枯燥,不愁没材料。

“有的时候特别想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把身边发生的事情和自己的思考用笔写下来以后,有一种轻松感。”郭旭盈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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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亮剑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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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亮剑》是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出品、发行的一部战争类电视连续剧。由陈健、张前执导,都梁、江奇涛编剧,李幼斌、何政军、张光北、张桐、童蕾、王全有、由力等联袂主演。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亮剑小说人物结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亮剑小说各人物结局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武装抢夺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于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二人在淮海战役时相识,当时她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的护士。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长。后在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在狱中自杀徇情。

赵刚:

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李云龙的生死之交。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他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托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后与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率军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因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第五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二、剧情简介

故事内容是讲述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授予将军为止。“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就是李云龙,这位“战神”式将军的一生写照 。电视剧只拍到李云龙解放后授少将军衔,小说后半部金门炮战、李云龙自杀等都没有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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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小说《百万英镑》高一英语作文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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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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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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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一天天临近,莘莘学子也日渐忙碌起来,往照妖镜前一站,居然发现两根银晃晃的头发在显眼位置耀武扬威,小小年纪白了头,室友调侃道:“用脑过度,都是小说惹的祸!”我回敬了她一个白眼,“才不,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回味无穷,妙不可言。”

初遇,一见倾心

小学五年级的某一天,班上某个腐女带来了一本当红小说,全班女生都沸腾起来了。那本小说犹如一只落入饥饿已久的羊群中的小绵羊,几乎被每个女生翻了个遍。在我的哀求与攻略下,那本书终于辗转到了我的手中。迫不及待地翻阅,畅游小说中的美妙境界,只因看书速度堪比蜗牛,差点被踢出“书馆”。千恩万谢中,才让那本书在我手里多逗留了一个星期。捧读我的第一本小说,曲折的情节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精彩的语句如魔法师填充了我的词库空白。

相依,如胶似漆

随着阅读量的增大,我的眼镜也换了好几个。乍一看,身穿超大号蓝色校服,挺斯文的一妹子;细看,却是巴掌大的小脸上架着一副黑紫色眼睛,脸儿几乎都到眼睛后边去了。阅读课看得兴正浓,神龙不见首尾的班主任到了旁边,“小语,别靠那么近,别人以为你要吃了那本书”。

历时两年,我已从“菜鸟级”跃升为“骨灰级”了,家中藏书弥漫着强烈的小说意味。沦为小说狂,出门疯玩的时间少了,渐渐地与那些爱玩的女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得到了家长老师们的点赞,而我躲进小说里,管他春与冬。鲁滨逊荒岛上与野兽的角逐、林黛玉悲戚的葬花吟、简爱捍卫自尊的心灵对白、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绞刑架下的壮举……结成了一张硕大无比的网,我在网中翻腾、惊喜、哭泣,小说中的人物与我连根同契,呼吸者他们的呼吸,我陶醉了……

分离,无可奈何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由于沉迷小说,我的成绩直线下降,有好几门功课亮起了红灯,我被勒令禁止出入书房,并与老妈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协议。那段时间,我只好与心爱的小说忍痛分离,埋头钻进了题山卷海中。

作业做得倦怠了,多想让小说给自己吹来一股清新的风。每每有这念头,却被老妈的火眼金睛洞察,只能作罢。心里怄了一些气,心想,我定要你们“刮目相待”。潜心修学,挑灯苦读,终于一雪前耻,期末考试成绩“大跃进”,老妈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重逢,度我成佛

解除了禁令,假期里我又可以与心爱的小说朝夕相处了,重逢的喜悦让我心花怒放。

小说看多了,自己不自觉地融入了其中。阅尽人间冷暖,也学会了珍惜拥有;领悟圣贤哲理,也抚平了自己毛躁激进的性子。现在的我,已褪去了小说狂的称号,学会理性而成熟地面对小说了,并深深地爱上了写作。闲暇之余,静静地在窗前写着,任由思绪变成一行行灵动而富有生命力的文字,恋上笔尖流转的快感,不也是一种任性么?文科成绩提高了,思辨能力强了,小说不再是爸妈眼中的“洪水猛兽”,而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经典伴我同行,阅读点亮心灯!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虽有过囧途,但更多的是惬意与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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