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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推理小说推荐【推荐20篇】

小说主要是通过故事情节来展现人物性格,表现主题的。故事情节是塑造典型性格的依托,优秀小说的故事情节都和塑造典型性格紧密结合,下面为大家小说的艺术表现,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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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战争小说结局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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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邱仲成和余曼歪曲事实的举报和诬告,许桥没有退却,在商州党政干部特别会上,许桥没有准备讲稿,他看着台下那些充满各种表情的脸,平静地跟他们的目光对视。“一些党的干部,对权力的认识发生了巨大的错误,因而在权力的舞台上,独见一群群的政客。他们脑满肠肥,满口套话,满脑子如何迎合领导意图与党的方针,把权力的舞台当成一个名利场,一个攀岩俱乐部。为了能攀到顶端,摘取荣华富贵,封妻荫子,他们不惜把自己变成奴才和小人。我们新时期的政府官员,我们新型的政治家不应该是这样的。他们应该积极向上,做人民的公仆,还原‘国家干部’这4个字本来的含义,真正地,为人民服务。”

许桥做了最坏的准备,他以为在这场男人战争中,自己会一败涂地。他没想到省委领导却洞察真像,给予了他公正的评价。省委书记召见了许桥,赞许地拍拍许桥的肩:“我很高兴你拒绝一些利益集团的诱惑。你为我们共产党员赢得了尊严,不仅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共产党员都是不会被金钱和美色击倒,被任何利益集团收买,充当他们的凶手,成为人民的敌人的。我代表西川省委,谢谢你。”

从省委大楼出来,许桥知道,自己永远都会面对现实,永远都会忠于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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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落魄时你会爱我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3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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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时,你会

年轻时,我很激情,有过一段说似很浪漫的初恋。

第一次恋爱嘛,所以即使有过浪漫美好,但有时让我想起来也会让我有种心痛。心痛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时可惜了我的年龄,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么耀眼,却无知的的与心痛有了关系。

所以我认为:不是每个人都值得你去爱,更不是每个爱人都值得去嫁。一生里我们会遇到许多人,有些人适合谈浪漫的恋爱,有些人却能相伴一生。区别很简单,适合恋爱的会让你开心,适合结婚的会让你放心。如果我们谈恋爱谈到伤心,那就找个放心的人结婚吧。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执着,而是回眸一笑的洒脱。因为开心是一阵子,放心才是一辈子……

很放心的走在大街上,只因为咱已经成熟,经常的回头率我已经对此无动于衷,虽说本人很喜欢帅哥,但对于帅哥我的感觉是,不是所有你喜欢的帅哥你都会拥为己有,所以我时刻把握自己的分寸,即使我很喜欢美酒,有时酒后无德,我也会谨记不属于咱的帅哥即使偶有暧昧,咱也不会勾引,因为咱的名字是一辈子的。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路走来,不为别的咱就是贫民百姓咱不会犯贱的去想入非非的去傍什么高官也不会为金钱失去自己的人格,咱时刻会为自己的身份自豪。咱适当的去咱家后山挖挖野菜,采采野花,去偶尔的偷偷棒子还是可以的,大错误咱不犯小错误咱不断,判不了刑损失不了名誉的事即使偶尔犯犯那也没关系,咱是平民百姓咱自由嘛,就是这个道理。

很久以前的感情,就如陈年的谷糠有些乏味了,所以我会把今天紧紧的抱在怀里。

大胆的发表自己的言论,特别喜欢很自豪的喜欢自己的为人处世或者觉得自己有时特自豪,只因为咱真的很不错,不错的自以为很可以的容貌,不错自以为很给力的工作,不错自以为的感情的自由。更不错的是自己就是喜欢帅哥,喜欢喝铁观音茶,更喜欢和合得来的朋友一起美酒挥洒。

所有所有这些也许真应了我的老妈在世说的一句话:“我的姑娘可没有白活,喜欢什么就是什么!好的都让她占了。”如老爸说过的另外一句话:“嗯,咱姑娘命好,五毒俱全。”

好一个五毒俱全,这种词在另外意义上讲属于贬义而在老爸嘴里却成了褒义只因为,咱真的很幸福,幸福的十全十美。不怪我在外人同事朋友的眼里也是如此呢。

不是吗?早晨刚一出门看见邻居大妈就一口一声的喊我:“哪都好的小美人,去哪?路滑注意安全。”刚走出胡同,开水果摊的小王夫妇几乎异口同声的很远就叫我:“美女,早。”更可爱的是我的以前在一起工作的一个比我小不少的小九零后看见我直接就喊我“铁观音姐姐。”

生活就应该这样自由自在,即使很累、即使很沧桑、或许很坎坷,咱也应该微笑的走下去,何况咱目前状况还尚可以呢。

嗯,生活也许就是这样,有喜悦有悲伤也有别离,何况咱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更何况咱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很容易喜新厌旧,话说回来谁有好东西不用,谁有新衣服不穿,何况它属于咱。

很喜欢很自私的活着。所以我的一生注定属于一个很崇尚自由的人,自由的不受任何约束的活着,自由的我行我素,自由的结交三教九流……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正如我在我的微博上写的那样:喜欢是一种心情,是一种共鸣,所以,我可以任意去喜欢也同样喜欢我的人!爱是一种感受,是一份责任,所以我肯定也是必须的只能爱一个人!喜欢不分性别老少爱也同样如此。宇宙之大无外乎男女两种,活得潇洒那就多多喜欢喜欢你的人。活的苦逼;那就犯贱的装清高去讲究什么门当户对爱。我是贫民我自由!

自由的走自己的路,不为世俗污染。严肃的对待自己的一切过往感情,做到宁缺毋滥。

很喜欢一种田园生活,一种没被污染的农家院的生活,就如老妈在世时的葡萄架、大枣树、还有那樱桃树,满院子的鲜花……

那种生活,能让我真的很激情的自食其力的活着,即使我有一天变得很贫困,即使有一天我已经衰老没有了力气,我也能在自己的园子里去摘吃自己的劳动成果,因为我知道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

它就如我们每个人的感情,每个人的家庭,没有施舍的感情才是完美的,你情我愿的爱才是我所期待的,因为这种爱即使有时会被社会的现实的残酷弄得很贫困,但只要努力,但只要我们始终在心中有份信念,那火焰山也是会让爱冲灭的。

嗯,患难之中见真情,落魄时,你会爱我?!

作者时间美人的文集

一见倾心,相约一生

爱,在一瞬间擦出火花,初次的遇见,满脸的通红见证心动的时刻,尤为钟情;爱,在心与心交汇之间喷发,阳光在那颗绽放最美的光芒,尤为温暖;爱,在眼神对视中闪现,千寻、万寻,终于拥有,尤为喜欢;电影般的情节却真实的存在,一见倾心。从此,相约一生。

相遇,不需要语言,只是那一天的某种感觉认定所有,或许曾经梦见,或许前世约定,或许,冥冥之中总会出现。直到四目相视,才认定,彼此之间就是寻找了多年的那个人,于是,明亮的眼眸中,满是心动的缠绵。那一刻,时光禁止,万物禁止,时间被定格,久久的相望只是一种不敢相信的惊奇,随即心动万分。那一刻,突然感觉这个世界只有你,只有我,外界的一切已经不复存在,彼此的一个微笑打破沉静。

(一)那一次初遇,情相约

浪漫七夕节的相遇,如彩蝶双双飞般美妙,只是彼此双眸的凝视,便深深陶醉,随即爱的花朵在彼此中绽放,散发出最迷人的芳香,仅仅是轻轻一嗅便蠢蠢欲动,原来,爱就在这一瞬间,便可以相约一生。

初次遇见之前的畅谈许久,便影响良好,洪厚的嗓音,礼貌的轻声问候,相同事物看法的理解,就是对彼此最美好的初步影响,没想到我们会有那么多话题可以聊,也没有想到从聊天之中就对彼此产生好感,不知不觉竟聊的忘记了时间,恍然间才知道已经很晚。

第二天,如约见面,浪漫七夕节似乎是上天特意安排,一位卖花姑娘的叫卖,一朵鲜艳的玫瑰花迷人心脾,那就是我们的定情物。电影院里正在放着《小时代》,似乎也在告诉着我们总有一个人将会永远和自己在一起,那个人就在身边,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出现。那个时候的我总是会偷偷的看着他,也发现,他也在看我,会将薯片喂到我的嘴里,心每时每刻都未曾平静,那一刻才真正明白心动的感觉,也深深懂得,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总有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在某个地方等待着彼此,给彼此最踏实的肩膀。

第三次的相约,一起走在夏日的夜晚,弯弯的月牙悬挂上空,群星闪烁共同闪现出最明亮的光,夏虫依然奏着最曼妙的天籁之音,我们来不及欣赏这美丽的夜景,却不知觉得有股暖流冲进彼此的心田,然间,才发现,我们的手已经紧紧的牵在一起。害羞的微笑,心中懂得,我们就是彼此一直都在找的那个人,一直都在期待的心动,那些个曾经只是在为我们的相遇做一个充分的准备,只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快,感觉就像一场梦,但是,它真正的存在着,而且会永久存在。

喜欢在你的怀中,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踏实,那个时候就希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深情的拥吻,分分秒秒情缠绵。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那一天,七夕浪漫相约,似乎是命中注定我们相遇,相爱,深情相约一生一世相爱,携手走到生命的尽头!

(二)情缠绵,与日俱增

每一秒,都希望能够和对方在一起,即使是炎热的天气让人大汗淋漓,也喜欢在彼此的怀里停留到永远。每一秒,都希望能够和对方一起走过,即使是很晚,很晚,也不想放开彼此的手。每一秒,都看着彼此的背影,久久的望着,眼神从来未曾离开。

生日,希望和你共同度过,有你在我身边,幸福会永久围绕,然而天空并不作美,竟然下起倾盆大雨,我坐立不安,很想拨通电话,又怕雷雨交加打湿衣裳,你打来告诉我,不要着急,你就在路上,会如约赶来。那一刻,才知道,我早已不能没有你,终于,大雨中见到了你,雨中的你,全身湿透,但依然最帅。那天我们一起吹蜡烛,一起品尝生日蛋糕,我在那一天许下,我要和你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开。

已经开始习惯,被你疼爱,你会包容着我的小脾气,喜欢着我的傻气。我也喜欢你说我傻气,在我心里这是最甜蜜的话语,因为我知道,无论如何都会有你在我身边。

一场相思一场雨,一份痴心一份情,一纸誓言一纸诚,一段浪漫一段梦,一丝甜蜜一丝醉,一抹柔情一抹重,一朝牵手一朝定。我们会越爱越深,永远在一起。

(三)远方,彼此想念,永恒不变

总是拨通电话,缠绵许久,我们的相爱总会让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那一刻,幸福升腾;总是视频聊天,好想就陪伴彼此在身边,聊到很晚也不想睡去,关心着彼此,替对方照顾好自己,我们的心都在牵挂着彼此;总是想念,连梦里都是彼此的身影,每一天都归心似箭,每一天都仰望夜空,许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在远方,总是气自己,生病了,我却不能陪在你身边,你会对我说:"只是点小感冒,没什么。"但你的每一声咳嗽,都会让我心碎;在远方,你总是和我在电话里、QQ里、微信里缠绵许久,很晚的时候,我们还在诉说着爱意;在远方,总是喜欢望向窗外,想象着同一片天空下,我们都在想念着彼此,悄悄的告诉彼此,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终有一天,我们会天天在一起。

原来,爱就在那一瞬间便是永恒,我想,未来会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升温,每一天都会有些小惊喜;原来,一见钟情,会这么幸福,相信我们会一生一世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落魄时你会爱我为题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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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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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房里有许许多多我爱看的书,有些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百看不厌。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想和收获。其中,我最喜欢看《一千零一夜》了,因为这本书通过一个个小故事来告诉我们道理,让读者深切领悟人生的道理。而且这些道理并没有用明确的文字来告诉我们,而是自己边读边领悟出来的。这本书里有一篇《洗染匠和理发师》的故事给我印象很深,故事主要讲了洗染匠吉尔是一个贪婪的人,理发师绥尔是一个善良的人,虽然性格迥异,但却是一对好朋友。绥尔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攒来了很多钱,吉尔非常嫉妒。想出一个又一个的阴谋想要让国王除掉绥尔。国王轻信了吉尔的话,把绥尔扔进大海的时候掉了自己的戒指,善良的绥尔把戒指还给了国王也说出了真相,吉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是一则体现人与人之间真善美的小故事,我们要学习绥尔善良的品德。善良就像一道阳光会射进人们的心里,让对方感受温暖。同学之间也应该友好相处,把自己的温暖传送给他人,这样我们的集体会更加团结向上。在我身边就有着一群阳光般的天使。我的体育成绩不够好,跳绳总是不及格,为此我非常着急,同学们看到我的沮丧,一有空就来陪我练习跳绳,还教了我许多技巧,最后我拿到了黄段的成绩。心里非常感激给我温暖和帮助的同学,是他们的热情一次一次鼓励着我,使我最后体验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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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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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我一直想看的书,趁着暑假我将这本书细细读了一遍。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也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书中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若是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若是细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平凡的世界》让我明白,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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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仙剑与我同闯天下_小说作文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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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梦中回荡着一阵狂风把我卷来,一位老者在我面前,他自称为逍遥老者,他满脸都是皱纹,在他那满脸的皱纹里,我看到了他那慈祥的笑容。他对我说:你就是这世界中的救世主。在世界中的八百天里,你要救济百姓,把邪恶的‘魔仙王’,给打败,还这世界一个美丽的环境。那‘魔仙王’是谁啊?

他是破坏环境的恶魔他说,‘魔仙王’是‘魔剑仙’的子孙,他比‘魔剑仙’还要厉害。他说完,就给了我一把剑,听说,这剑叫赤炎剑。是徐长卿前辈亲自制造的,比任何剑还要厉害,他要我救济苍天。

我是救世主,我是救济苍天的神,我要路见不平,而拔刀相助。我笑呵呵地说。

逍遥老者还给了我一个属下,我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来帮助我,他叫做:飞蓬将军。我觉得他就天蓬将军更好一些。猪八戒嘻嘻!

你可别小看他啊,他曾经是天界的强者呢,没人能打的过他。逍遥老者说。

[仙剑与我同闯天下_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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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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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部感人的奇幻小说,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讲述了,原本和睦的陈淼淼一家现在突然要分裂了?爸爸要跟妈妈离婚。原来,陈淼淼在妈妈的杯子里不小心加了一点黄酒。她喝下后,身体一点点变蓝,竟然变成了一个精灵,难道这就是爸爸和妈妈离婚的原因?陈淼淼很爱妈妈,不管妈妈是什么。妈妈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会带着自己飞来飞去,还会变出许多新奇的东西。爸爸和妈妈还是要离婚,这怎么办?心慌意乱的陈淼淼连忙找来单亲家庭的同学李雨辰,她们想出了各种各样阻止爸爸妈妈离婚的方法:假装生病、离家出走、送花……可都不管用。一天晚上,陈淼淼偶然发现了爸爸和妈妈离婚的真正原因,它居然是妈妈会喝青蛙血补充能量!妈妈没办法,她买齐了陈淼淼18岁之前的所有衣服,还嘱咐李雨辰照顾好陈淼淼……等一切事情都做周到时,才完成了她们最后的心愿——带她们飞。之后,陈淼淼和爸爸、李雨辰就这样一点一点看着妈妈在空地中变为空气,消失在皎洁的月光中。她走了,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人是有感情的,世界万物都是有感情的。陈淼淼的妈妈虽然是精灵,但她爱陈淼淼,爱陈淼淼的爸爸,她也有亲情,她也有自己的伟大。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之所以一定要珍惜眼前的生活,是因为每个孩子都不想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

我与陈淼淼相比,是何等的幸福。我有一个和睦的家,有一个时刻关心我的妈妈。我应该用感恩的心对待家人:扫一次地,洗一次碗,帮他们捶一次背,用一次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我还有一个愿望:我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精灵,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不会喝动物的血来补充能量,会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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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谈谈小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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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我喜欢的一种文学形式。短篇小说是小说中的一种,以其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而出名。

以前,我看过一篇短篇小说《一厘米》,里面讲述了一位母亲陶影和他的儿子小也一起去寺庙参观的故事,由于一厘米的差别而展开故事情节,情节曲折而生动。

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小说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以其钢铁般的精神克服了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小说通过对保尔柯察金成长经历的描述,生动地描述了以保尔柯察金为代表的一批进步青年历经千辛万苦的生活,战争的烽火以及战后建设的一系列磨难,终于成为无产阶级革命英雄的曲折过程。

试想一下,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沏一杯热腾腾的香茗,捧一本小说,坐在明亮的窗边细细品读一本自己喜爱的小说。这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呀!说实话,小说中大多数情节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其中的主人公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都能找到其原型,文学反映的正是现实生活。

我喜爱小说,因为通过阅读小说,我们可以开拓视野,丰富知识,还可以了解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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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解忧杂货店》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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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人浮躁气息的浓重,越来越多的鸡汤文充斥网络,但是慢慢地反鸡汤语录的出现反而更加受人欢迎。例如: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很舒服;咸鱼翻身也还是咸鱼等等,反鸡汤语录一出现,瞬间爆红网络,我想是因为它们道出了许多人对于现实的无奈。其中有一句是“何以解忧,唯有暴富。”看到这句毒鸡汤时,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东野圭吾写的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故事的开头是三个因为偷的车抛锚,只能在天亮之前暂避到废弃的杂货店里的无业青年,无意中在店里的牛奶箱里接到了一封来自于过去的咨询信。原来这个杂货店在三十多年前,是一家能够解决任何烦恼的杂货店。那些信件里面,有参加奥运会的女孩为了给身患绝症的男友圆梦而备战奥运会,心里却种.种不舍,在爱情和事业之间徘徊;为了心中的音乐梦而退学的男孩,远离故乡,却在诺大的都市里举步维艰,而重病的父亲却在家族店铺倒闭的困境里义无反顾地支持他不要放弃;有优越环境里长大的热爱披头士的男孩,遭遇家中变故,负债累累的父亲带着全家潜逃,而男孩却在半途中挣脱了亲情的羁绊,义无反顾地离开;还有为了解决养父母的经济危机而选择白天公司上班,晚上陪酒为生的署名“小狗”的女孩。

这让我们觉得,快乐是一样的,烦恼却各有各的不同。如果事先预知了未来,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又该如何抉择才更有意义呢?摘抄,女运动员是该把宝贵的时间花在陪伴身患绝症命不久矣的男友身上?还是争分夺秒训练击剑争取参加奥运会?辍学的男大学生是该坚持遥不可及的音乐梦想继续在东京漂泊等待机会?还是应该回老家接替父亲的小店安分过日子?

书的最后,我们都知道解忧杂货店中女运动员选择了追求梦想,那同时也是她男友的梦想,尽管那届奥运会因为俄罗斯入侵阿富汗造成日本抵制而没有去成,但是努力了就无悔!那个纠结的徘徊在音乐与现实之间的大学生,最终坚持了音乐的追梦之旅,尽管到死也没有成名,但是却启迪了一位下一代的音乐天才,这样的人生何尝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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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左耳小说剧情

全文共 2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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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又见到赵海生。

我们分手一年多,这是我第一次见他。他穿白色的休闲衬衫,打一把蓝色的伞,出现在我家门前。

我请他进来,他低头换了鞋,轻轻地把伞放在门边。

时光攸忽回到我的十五岁,他也是这样弯腰进来,用好听的声音礼貌地问:“是夏老师的家吗,我从北京来,有过电话预约。”

……

我怔忡在那里几秒钟,然后我转身进了厨房,给他泡了茶。

“对不起。”我说,“家里没咖啡。”

“吉吉,”他接过,问,“你还好吗?”

“还好。”我说,“晚上留下吃饭吧,我去买点菜。”

“不了。”他摇头,“我只是路过,顺便来看看你。对了,我看到你得奖的消息了,夏老师要是泉下有知,应该很骄傲才对。”

他说完,目光转到墙上,看到我墙上挂的两幅画,一幅是我离开时从他家里拿走的,我父亲画的《丫头》,另一幅是我这次得奖的作品《一只不会飞的鸟》。

“米米的案子,听律师说你放弃了?”海生说。

“是的,始终证据不足。”我说,“最重要的是,当事人都不在了,再纠缠下去,痛苦是无谓的。”

“他恢复得还好吗?”

“谢谢,还不错。”

“我打算九月再去澳州。”赵海生说。

“故地重游?”

“定居。”他开门见山地说,“吉吉,我希望你跟我一块去。”

我转过头看窗外。

“他并不适合你。”赵海生说,“爱情是一辈子的事。”

“也许吧。”我说,“好在他这一辈子可算刚刚开始。”

“你有没有想过,难免有天他会想起来?”

我脸色微变,却强撑着说:“没什么,也许那天他已经爱上我,离不开我。”

“祝你好运。”赵海生把咖啡一口喝完,站起身来,微笑着对我说:“吉吉,你的茶和你煮的咖啡一样好喝。我走了,你考虑我的建议,还有些时日,你不必太急。”

他出了门,门很矮,他略弯了一下腰,撑开伞,走了。

我在房间里坐了很久。这个季节,窗外可以看到成群的鸟飞过。我总喜欢在它们翅膀一张一合的时候猜测它们的来去,它们到底要飞向何方,哪里会是它们的归宿。成群结队,是否也因为它们害怕孤单?

门被人推开,是漾,他穿了明黄色的球衣,抱着个蓝球,一身的汗,大声对我说:“吉吉,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说完,他伸出后面的一只手,手里拎着的是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鱼。

“哈哈。”他笑,“瞧,我会钓鱼了,今晚咱们有好吃的了。”

“对不起。”我赶紧站起来,“我忘了做饭了。”

“我来做吧。”漾把鱼放进厨房,转身对我说,“吉吉,那个人是谁?”

“谁?”

“来找你那个?”

“你都看见了?”

“呵呵。”漾说,“你该留他吃晚饭。”

那天的晚饭,是漾做的,他坚持不让我插手。记得漾刚会做饭的时候,笨手笨脚,我家的碗差不多每天都遭殃,但现在,他已经把这一切做得可圈可点,手艺差不多要超过我了。我闻到红烧鱼的香味,胃口大开。

“你要多吃一点。”漾给我盛好饭,“你太瘦了,要不明天起,我带你打球去吧,我们学校的篮球队我已经组建起来了,你可以去当替补队员。”

“怎么你们的篮球队不分性别的吗?”

“你例外。”他说。

他笑起来的样子,真是好看。

“你看着我干什么?”他问。

“好看,才看着你。”

“呵呵。”他说,“被艺术家吹捧,真来劲!”

我伸出手里的筷子,轻轻敲他的头。他看着我说:“吉吉,我在哪里见过你。”

我埋头吃鱼,鱼眼睛安安静静地看着我。他把一大块鱼籽夹给我:“我爸爸说,鱼籽吃多了会聪明。”

我抬眼惊讶地看他:“你想起来了?”

他耸耸肩:“就这么一点儿,脱口而出了。”

“你爸爸一定挺好,也挺帅。”

“那是当然。”他毫不谦虚。

晚上的时候,雨终于停了,我们坐在门外的台阶上看星星。漾忽然对我说:“过两天,我把这个小屋整修一下,我都在这里白住快一年了,还没交过房租呢。”

“漾。”我说,“你喜欢这里吗?”

他叹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能这样已经很幸福了。”

“对了,你去医院复查,医生怎么说?”

左耳的听力是没办法恢复了,至于记忆,医生说,我要是回到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身边,应该还有希望。”

我坐得靠他近一些。他伸长手臂搂住我:“不过吉吉,你还是让我觉得亲切,我好像真的曾经在哪里见过你。”

“嗯。”我说。

“其实你不用考虑我。”漾说,“你看,我现在恢复得很好,你要是有自己的事情,尽可以去做。”

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

我抬起脸问他:“我们这样过一辈子,难道不会好?”

黑暗中,他的眸子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我闭上眼睛,他的吻落到我的唇边,呢喃地说:“吉吉,你知道我担心什么。”

“什么?”

“我担心我不是你最爱的那个。”

这句话击中我的心脏,我猝不及防地推开他。

“怎么了?”他试图揽回我。

“早点睡吧,”我说,“明天我还要到市里去出差。”

“是去送画吗?”他说,“我明天没课,替你当劳工吧。”

“不是。”我说,“是去见个朋友。需要两三天。”

“好!”他站起身,伸个大大的懒腰,“休息!”

我们回到各自的房间。小屋不是很隔音,我甚至能听到他在那边换衣服,脱鞋,上床拉被子的声音。我打开我床头柜的抽屉,那里面有个手机。我还记得那天,许弋给我打了最后一个电话,告诉我他将用自己的方式来替米米复仇。我没来得及劝阻他,当我和赵海生赶到酒吧的时候,爆炸已经发生了,到处都是人,我们的车没法停,只好绕到酒吧的后面,正好看到他从酒吧的楼上跳下来,满脸都是血。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我把他拖上车,他的头部受了重伤,看上去奄奄一息,我们把他送进了医院,他身上并没有别的东西,除了这部手机。

他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星期才醒过来,因头部被燃烧的房梁击中,左耳听力失聪,不再记得过去。我看到媒体上的报道,他在那天的火灾中一共救了十三个人,在最后的爆炸中“失踪”。关于他的报道是双面的,有人称他英雄,也有人说他是元凶。他并没有亲人,只有一个养父,连DNA测试都困难重重。

那一刻我下定决心把他留在我身边。就让他失踪吧,让所有的猜测都随风去吧,我愿意相信这是上天的安排。他是一个灾难的礼物,从“一块钱”开始,慢慢游进我的生命。既然他的过去被擦得干干净净,照顾好他的明天是我的责任。

我在他出院的前一天跟赵海生提出分手,然后,我带着他回到了这个海边的小城。

赵海生没有纠缠,或许他爱的一直就是我母亲,我对他而言,只是一个暂时的填空,内心永远也得不到圆满,放手是最好的选择。

可我自己呢?

我拿起手机,走到外面,下过雨的海滩潮湿冰凉。我赤足走在上面,打开他的手机,里面只有一点点的余电,因为手机长时间不用,已经停机,我翻看上面的通讯录,翻到“小耳朵”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停了下了。

小耳朵。

在医院里,我曾经反复听他喊过这个名字。

我相信,这一定是他深爱的女孩。

当他站在客厅里长时间看那只“不会飞的鸟”的时候,我更清楚,在画的后面,藏着一个她一直深爱的女孩子。

是时候,把他还给她了。

我拿出自己的手机,用颤抖的手,拨通了那个电话。电话通了,我听到一个清脆而甜美的声音:“喂,请问找谁?”那一刻我仿佛看到米米,米米站在海水中央,竖起大姆指,调皮地对我微笑。

我镇定自己,轻声说:“噢,我找小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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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穷人》的续写

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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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外面不再是狂风怒号,波涛汹涌,仿佛昨晚的事情是一场梦。桑娜早早的起来,看了看四周:丈夫的位置空着,她面带微笑,但从她眼中可以看出她心中的那份忧虑:虽然昨晚渔夫同意收养这两个小家伙,但是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和自己受的了,如今又添上西蒙的两个孩子……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桑娜拉开白色帐子,不禁沉思着。这时,她发现孩子们醒了。

首先醒的是桑娜的五个孩子中最大的那个孩子:维克斯。维克斯发现床上还有两个人再睡。“嘿!你们两个怎么又躺回去了?”维克斯想把他们拉起来。“我们在这里,才没有睡呢!”维克斯后面响起了颇为不满的声音。差点没使他跳起来,脸上带着惊恐的表情,结结巴巴的说:“你……你们在这?那他……他们是谁?”桑娜站在一旁——我就知道!她心里笑着。

维克斯看见妈妈醒了,急忙问桑娜:“妈妈,他们是谁?怎么在我们家里?”哦,要跟他们说吗?桑娜想了一下,对维克斯说:“哦,他们?嗯,他们是我们的邻居——西蒙阿姨的儿子。”一听此话,孩子们就叫开来了:“为什么西蒙阿姨的儿子要来这而不在他们家?”“他们为什么要来这儿?”“妈妈,快送他们回去吧……我们怎么能把他们放在自己家里呢?西蒙阿姨会着急的!”

桑娜思考了一下,对她的孩子说:“嗯……西蒙阿姨去了很远的地方,可能会很久才能回来,因为她的孩子没人照顾,所以我们就要来帮帮忙……嘘,你们安静,他们醒了!”孩子们回头一看,果然,那两个粉嫩的小肉团动了动。

两个小家伙醒来后,发现四周有许多人和陌生的东西,却偏偏没有妈妈,不禁哭了起来。(原创投稿 )

这不哭可不要紧,一哭才把桑娜从“以为就这样过去”的想法拉回来:他们吃什么?以后穿什么?穿的问题,桑娜从仅剩的布上剪下一大块,对着一个小孩比划一下,小心翼翼的剪下一小块,左补右缝,总算做出了一件合身的小衣服。可是桑娜却发现,剩下的布不够了。于是桑娜便把小衣服剩下的一小块布缝缝补补,问题终于解决了。可是他们该吃什么呢?桑娜又犯愁了。

这时,当桑娜在哄孩子们时,一股海风迎面扑来:渔夫回来了!他笑嘻嘻的问道:“嘿!桑娜,我回来啦!”“哦!正好,西蒙的两个孩子正饿着呢,你说,他们吃什么呢?”渔夫面带微笑,这时,桑娜才发现丈夫怀里有什么东西。“咦?”桑娜问渔夫,“你怀里有什么宝贝呢?笑得这么开心?”“我刚还想吊个胃口,结果被你抢先问出来了。”渔夫耸了耸肩,露出怀里的东西——那是一袋白里带黄的面粉。小木屋里安静了下来。桑娜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

良久,桑娜两眼泛花,略微激动地问渔夫:“这是哪来的?我从未见过如此洁白的,面,面粉!”渔夫这才说出这袋面粉的来历:原来,渔夫去集市时,遇到一位在这附近的庄主。庄主正好缺一些帮忙打扫马场的人手。魁梧黧黑的渔夫会缺力气吗?渔夫为了自己的妻儿,以及刚刚收养的西蒙的两个遗孤,便毫不犹豫的去报名当帮工去了。

“至于工钱嘛,我就要了几个子儿和这袋面粉咯!”渔夫微笑着说。“哦,天啊!”桑娜惊喜地叫着,“我想,今天的早饭就改一下了:我,维克斯他们吃黑面包,当然现在可以加进一点白面粉了!而西蒙的那两个孩子,就吃面粥吧!哦,对了,你吃了吗?”“当然啦,我吃得饱饱的。”渔夫一边说,一边下意识的摸了摸扁扁的肚子。做好饭了。大家就在一个小凳子上轮流吃,。而西蒙那两个可爱的儿子则在床上由桑娜和渔夫一个一个喂。在他们的嘴角边,可以看见属于他们的纯真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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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快递员猎艳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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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出门遇到女老板,从此走上人生巅峰。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快递员猎艳记小说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这一路比去西藏,也就只好了那么一点点,一幵始上高速还好,等到了四川以后,下来高速去往他们县城就只有国道,而且是山区,路况并不好,方志强只能慢慢地开着,好在是西藏他都来回两趟了,什么样的路况他也不怕了。但是很无语的是,开了那么久到四川也只相当于走了一半,因为剩下的路全在山里,很多地方连个像样的路都没有,导航也都是找不到地方,方志强自己也从来没有来过,甚至于很多地方,想要找个人问路都难,方志强几次开错地方,半天的功夫才又找到路。

要不是为了李潇潇,他简直不能想象自己能吃这么多的苦。

就这样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到了堂姐家的小村子。方志强眼看着远处的村落,简直想哭。他实在是太累了一颗心跳不止,除了是累,还有就是仿佛有了感应:李潇潇一定是在这里。

往村里去没有大路,车子开不进去,父亲给的地址也只是写明到了这个村子,剩下的就不知道了,方志强只能把车子停在村外,准备靠着一张嘴和两条腿走到表姐家里。

然后他慢慢地走着,打量着这里的环境,的确是非常贫穷,到现在都还是非常原始的模样。只有村头几间水泥砖瓦房,大概是新砌起来的,还算比较气派。上面挂着“唐家村中心小学”的白色牌子,看起来还有点像那么回事。

这时候按理说是寒假,不应该有学生上课,但是方志强却看到陆陆续续好几个小孩都端着碗或者是提着袋子,往小学校里去。正好他也要问路,就拦下来一个小孩:“你好,问一下,方小萍的家在哪里?"

那几个小孩嘻嘻通话指给了他,方志哈哈用带着口音的普通话指给了他,方志强抬起脚步想起来又问道:"你们这时候去学校干什么啊?”而且还都提着东西,方志强看到都是煮鸡蛋、糖糕还有一些家里过节才有的好吃的。

几个小孩子抢着告诉他:“给李老师送去。李老师不愿意去我们家里过年,所以爸妈让我们给她送吃的过来。”

李老师,方志强的呼吸都停顿了,缓缓站起身来,准备进去小学校。随即听到几个小孩欢呼着喊道:“李老师,我们给你送吃的来了!”然后丢下方志强就跑来过去。

方志强转过身,看到站在他后面的,被一群小孩子簇拥着的女孩,虽然衣衫朴素到完全认不出来,可是那纯净美好的笑容,却一如初见时候。

李潇潇。

方志强张张嘴,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然后忽然就发现自己控制不住,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找了你那么久……”方志强呜咽着,上前一把抱住了李潇潇。

而李潇潇也完全惊呆了,任由方志强抱住她,好一会才敢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同样地抱住了方志强,眼泪也无声无息地落下:“强子……”

那一晚上,李潇潇在中央广场目睹过方志强和黄婉婷卖唱,决裂之后,第二天,她就安排好所有的事情,然后踏上了四川之路。微信:jxxs9966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想法,想去为贫困山区的小孩子做一些事情,而且最主要的是,她现在非常的伤心,只想转移自己的痛苦,只能寄望于去支教这种有意义的事情。

她捐款兴建了这所学校,又帮助其他地方的村镇建立了学校,然后留下来当一名普通的老师。户斤以人都非常喜欢这个漂亮而又热情的女老师,何况她给孩子们带来那么好的学习机会。在这里李潇潇感觉到,自己真的是终于平静了下来。

只是有时候,深夜里头,听着外面的风声,还是会回想到上海的最后一夜,那样的风声,不停地刮着,像是从来没有停止过。眼泪还是会蔓延。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不合适,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地爱着。受过伤也不肯悔改。

新年了她也不想回去,怕回去上海再重新相遇,她还是没有办法好好面对。但是毕竟是除夕,这样重要的日子,所以她就给方志强的父亲打了个电话,谁知道确实方志强接的,听到那熟悉的声音,眼泪再度不能自已,她赶紧匆忙地挂上了电话。谁知道,方志强就这么找来了。

“我为了找你,把西藏都踏遍了……”方志强说着,把之前找李潇潇的过程讲给她听。李潇潇的眼泪都落了下来,凝视着他乌黑消瘦的脸庞:“强子,对不起……”

那导致他们分离的误会,方志强也解释清楚了:“我真的只是去苏北筹备新店的开业,这一点聂倩和老陈都可以作证,你可以去问他们。我不知道亚欣回来的事情,但是我想,大家都不应该再去打扰彼此的生活。我现在千辛万苦找到你,只想余生都和你一起度过,潇潇,我们不要再分开了好吗?"

他说着,缓缓地单膝下跪:“我这次来的匆忙,没有来得及买戒指,只能回去补上。但是我的承诺,我带来了,和我一起:潇潇,我会永远爱你,守护你一生一世。答应我,嫁给我好吗?"

李潇潇哭着拉起他,扑到他的怀里,哭了个痛快。

方志强给小萍姐留下一笔钱,也带到了父亲的问候,他这一次来的匆忙,所以没有时间去安排小萍姐以后的生活,只能等跟李潇潇的婚礼结束以后,再回来认真地帮他们想办法,把他们带出去,或者是找一些其他可以摆脱贫困的路子。

然后,方志强开着车,重新踏上了归途,只不过这一次他终于不是一个人,而是带着自己最爱的人、未来的妻子。

回到上海以后,方志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李潇潇举行婚礼。他一刻都不能等了,太过曲折的过程,如今终于好不容易走到结局,他怎么还能等下去?

所有人的观点都非常一致:“你俩,早就该结了,要不然也没有这么多的事情。”本来李潇潇母亲还有点赌着气,可是李潇潇态度坚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辛辛苦苦千万里追到西藏又追到四川去找自己的,方志强对她的爱,也远远不止这些,所以她认定了是一定要嫁给方志强的,母亲也反对不了什么,最终只能不太痛快地答应了。

所以,在王霞的婚礼之后,紧跟着李潇潇和方志强就举行了婚礼。婚礼当然也是由方志强亲自策划的,他很早就在脑海中有这一场婚礼的构想了,只是到了此刻,才终于把它付诸实现。

那一天真的是盛况空前,佳家和商业资讯公司,还有工作室,很多人都去帮忙,包括像王霞、刘艳聂倩这些朋友也都去了。而且因为李潇潇毕竟还是亚美的名义董事长,所以在媒体上也被轰轰烈烈地公布开。整个婚礼十分的盛大。

婚礼的一幕是在黄浦江边,李潇潇小心翼翼地在江水中放下一只漂流瓶,最初和最后,都是这一幕。拍摄的时候,直接把这一带都清场了,旁边的情人墙上挂着大幅的他们的照片,然后摄影机对准他们,拍下这一幕。

王亚欣带着小宇,漫无目的地在江边闲逛着。她特地带着小宇去探了监,去看薛凯,小宇的病情,让她只能寄望于这个男人了。可是让她失望的是,见到薛凯以后,小宇还是没有任何的好转,甚至于非常的抗拒,哭闹不休叫着爸爸,在王亚欣的怀里挣扎着。

王亚欣只能安慰着他:“现在不是见到爸爸了吗?等爸爸以后不那么忙了,就可以天天见到爸爸了。”

可是小宇回复她的,是更激烈的哭闹。

这个办法根本就没有用。亚欣每天都是愁肠百结,想带小宇回澳洲,可是小宇也根本不同意。她只能在一家又一家医院辗转着。

亚欣牵着小宇,呆呆地往前走着,想着小宇的表情,完全没有发现周围是怎样的环境。而小宇的眼神却忽然定住了,他看到了旁边的大幅照片,那上面有着他非常熟悉的笑容。

“爸爸!”小宇指着那照片,大声地叫了起来。亚欣一个激灵,顺着小宇的视线看过去,然后完全地呆立当场,几乎是不能动弹。小宇口中叫着的爸爸,是强子?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宇已经不顾一切地往旁边的人群里面冲,一边不停地叫着“爸爸爸爸”。亚欣急坏了,连忙一边叫着小宇一边紧跟着。而这时候正好拍完,李潇潇刚刚放下漂流瓶,站起身来,对着镜头外的方志强一笑,方志强就没把持住,大庭广众地耍起了流氓,直接拉过李潇潇,忘情地吻了起来,然后旁边大肚子的刘艳带头发出一阵嘘声。“别闹了,他们都看着呢。”李潇潇脸都红透了。“就是要让他们都看着我们的幸福。”方志强霸气回应着,笑着看着李潇潇,然后紧跟着,他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叫着“爸爸爸爸”,而另一个曾经刻骨铭心的声音叫着小宇,随即就是完全碎不及防的,两个人跌跌撞撞地跑到了他的面前。而那个小不点直接冲到了他的怀里叫着爸爸,被后面的女人一把拉住。

“亚欣……”方志强完全的愣住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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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滴星球奇妙旅行小说

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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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所生存的宇宙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它是由浩瀚无垠的十维平行宇宙组成。在这样的宇宙里,各星球像浮游的小岛一样在宇宙这个大海里漂移。地球人类并不是宇宙的孤独者,也不是唯一的生命形式。

第一章 接受邀请

“叮铃铃”一阵闹钟响起,千子星不耐烦的伸手扣住闹钟,小声嘀咕着说:“哼,今天是星期天啊,这么早就起床!我再睡一会!”继续蒙头大睡。人物介绍:千子星,女孩,地球村小学五年级学生,聪明善良,酷爱阅读,尤其是外星球探索,总有奇思妙想。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又是谁呀!”“请问您是千子星吗?”千子星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一字一字的蹦,还夹杂着嗡嗡的机器声。千子星一惊,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她打开门,大吃一惊,只见外面是两个陌生的人类,确切的说是一男一女两个不同于人类的人类,男的身材高大,穿着一身蓝光盈盈的衣服或者说是铠甲,长得面目很英俊,但有一双像荷兰兔一样长长的耳朵。女的则是一身紫光铠甲,身材高挑,也有同样一双长耳朵,他们看起来都很和善。

“你们是——”子星不敢确定。

“哦,我们是来自第二平行宇宙水滴星球上的两名特侦员。你不是填写过一封《我要去外太空》的愿望调查表吗?”那个男人说。

“啊,水滴星球,这是真的”千子星想,“真的有外星人啊!”她急忙回答:“是啊,是的!”

“恭喜你,”那个女特侦员说,“你的特点完全符合我们星球的条件,我们邀请你去我们星球游玩,你好,我叫多咪,他叫贝罗恩。”

“太好了,”千子星跳了起来,“我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我们怎么去呢,是不是离这很远?”

“是很远,但我们通过时间黑洞,再坐上312穿梭机就是你们说的宇宙飞船,一会儿就能到达。”多咪说。

“谢谢你们,那还等什么呢,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快出发吧!”

第二章 水滴星球做客

312穿梭机体型像一个大飞碟,能装载下千子星奶奶家的整个院子。里面各种按钮和屏幕交错闪烁,只见多咪按了一下红色闪光灯,大屏幕上就出现了一个像液体水珠一样的星球,缓缓转动,“那就是我们的家”多咪说。

“太漂亮了!”

“是啊,这个宇宙大家庭里有各种各样的星球,我们马上要离开太阳系银河系,出发到水滴星球了。”

千子星一阵眩晕,多咪说:“小心点儿,速度太快了,马上就到。”过了一会儿,屏幕上的闪烁停止,仓门打开,千子星在多咪和贝罗恩的陪伴下走下悬梯,眼前一亮,放眼望去:各种各样没见过的高大植物,一片片水果和蔬菜的“森林”,像童话世界一样展现在你的面前。向日葵高得像一棵大树,葵花盘大得像雨伞。苹果大得像灯笼,有的植物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在这里,你想到的和想不到都应有尽有。 千子星目不暇接,一边走一边看,他们的空气里飘散着五彩的泡泡,是靠那么多五光十色的植物生长起来的,每一个泡泡破裂,散发出优雅迷人的香气,让人陶醉。“我真应该带一部照相机,把这里的美好带回地球去!”

第三章 自由的生长

千子星看到有很多像多咪和贝罗恩一样高大的外星人,穿着各色的铠甲在忙碌着。她忍不住问“多咪,你们的星球这样美丽是怎么形成的呢?”“哦,这里是失重条件生长的,没有狂风暴雨的袭击,阳光充实,养分充足,植物可以充分生长,所以果实才大得惊人。主要的是我们从不去毁灭什么建造什么,不去破坏生态的平衡,让各种植物,各种动物自由自在的去生长,就会得到这样美丽的世界,就会得到神奇的种子。”说着,多咪摘下一颗闪闪发亮的种子,放在千子星的手里,“你看,那大大的花冠就是我们的房屋,那片大大的叶子就是舒适的床,就连我们的衣服也是不同的植物做的。”千子星珍惜的捧着手里的种子,她想,我要把它带回地球去,把我们的星球建设得富饶、发达。

第四章 神奇的交通工具

“他们的交通工具是什么呢”这是千子星的疑问。这时,贝罗恩说:“你一定希望知道我们是怎样生活的吧,来吧,坐上我们的巴士吧。”说着,他打了三声长长的口哨,一会飞来一排三只戴着蝴蝶结的大鸟,它们显得很高傲,像是只有高贵的人才能骑上它们,多咪和贝罗恩分别骑上各自的鸟。千子星立刻说:“你好,我叫千子星,是来自地球的人类,来你们星球做客,麻烦你带上我,去观赏一下你们美丽的星球吧!”这只大鸟好像听懂了,马上驯服的飞到千子星身边,放下翅膀,让她稳稳的坐上来,他们就高高的遨游在天空,尽情的欣赏着各种各样的美景!千子星想,回到地球我也要发明一种这样的交通工具,让人们自由自在的飞翔!

第五章 尾声 回家

一天转眼就过去了,千子星恋恋不舍的向水滴星球的人们告别,“再见多咪!再见贝罗恩!”

“再见子星!我会想你的,你们地球人智慧又有爱心,我相信有你们这样的人类,你们的星球一定会越来越美丽!”

“是的,一定会!”

她又坐上312穿梭机,一阵摇晃。

“咚”的一声,千子星睁开眼睛一看,发现原来在自己家的床上,那刚才难道是一场梦吗,关于水滴星球的一切,可能是吧,因为穿梭机和外星人都不见了。

可是千子星回头一看,书桌上摆放着一包七彩花瓣的种子,正闪烁着光芒。这真是一次奇妙旅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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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佳期如梦结局章节阅读

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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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上海又留了两个礼拜,阮正东的情形时好时坏,因为病情持续恶化,不得不服用大量的止痛剂,很多时候他都是昏昏沉沉睡着的。

医生并没有太多办法,这医院有全国最优秀的肝胆外科医生,可是也只是尽力。因为肝癌晚期,全世界的医学界都束手无策。

只能用镇痛剂减轻痛苦。

佳期去看他,静静的呆在病房里,江 西默默的离开,而她也只是坐在那里,安静的看着病床 上,他的睡容。

偶尔他醒来,剧烈的疼痛令他满头大汗,可是见到她还是微笑:“你走好不好?”

她知道他不愿意让她看见,于是总是点头,默默走开。

他一直让她走开,可是她真的舍不得,哪怕多留一天也是好的。

他却一直让她走开。

她一天天捱下去,因为每一分,每一秒,都如此痛苦,都如此珍贵。

最后一次她去医院看他,他的精神实在不错,很难得的下床 走动了一会儿。

他已经很瘦很瘦,体重剧减,虚弱的依靠营养液维持,已经有好几天没能下床 了。

但今天他精神出奇的好,在病房里走动了一会儿,又打开窗子透气。

佳期陪他站在窗前,他看窗外太陽很好,暖暖的,仿佛春天已经来了。

他说:“真快,上海今年的春天,仿佛来得特别早。”

她说:“是啊,花又要开了。”

他微笑:“还是冬天呢,正月都还没有过完,等到再过一个月,才是真正的春天了。”

上海的春天会比北京早。

时光在这里,总是特别的匆忙。

每一分,每一秒,都特别的匆忙。

他说:“你今天走吧,我给和平打电话,让他去机场接你。”

她说:“我明天再走。”

他说:“你昨天就说了,今天走,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她说:“我明天走。”

他说:“一定哦。”

她说:“一定。”

他微笑伸出手来:“拉勾。”

这样小孩子气的动作,有很多年没有做过了。她微笑着伸出手来与他拉勾,他的手很凉,因为体重急剧下降,所以瘦得指骨分明。

她的尾指终于勾住他的尾指,轻轻的摇了一摇。

他低声说了句什么,她似乎并没有听见。

第二天她终于离开,江 西开车送佳期到机场,在一路上,她们两个人都是沉默的。

直到最后,江 西才说:“佳期,认识你我很高兴。”

佳期说:“我也很高兴。”

江 西反而笑了:“你瞧,我们还算是有缘份,不过这辈子好像缘份浅了一点,所以不能做一家人。”

佳期努力微笑,可是抑制不住,总仿佛想要流泪。

“我真的觉得很幸运,和平他教会我,怎么爱一个人。哥哥他教会我,怎么样用另一种方式爱一个人。”

“爱一个人不仅仅是独一无二。爱一个人还希望她比自己幸福,比自己快乐。佳期,一度我很嫉妒你,可是现在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找到我的那个人,爱我就像和平或者哥哥爱你一样,那样独一无二,那样坚定,不管能够得到什么,可是执着而无悔的付出。”

她轻松的笑起来:“你放心好啦,我会照顾好哥哥的。哥哥他也很坚强,早晨我去医院看他,他还说了,叫你走的时候别哭,还有,结婚的时候别忘了他的请柬,他给你们预备了一特别惊喜的大红包。还有,将来你们的孩子,一定要认他当干爹,还有,他还叫你一辈子都别忘了他,好叫孟和平吃一辈子的醋。真是罗唆,对吧?”

佳期想像着阮正东说这番话的样子,笑得眼泪哧哧的掉下来。

江 西说:“哥哥不让你去医院看他,也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早上他要做化疗,他说做化疗太难看了,不愿意让你看见,真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机场终于到了,江 西把车停在停车场,说:“我就不送你进去了,我最害怕侯机厅送人那种场合,我怕我会哭的,我可是公众人物,知名女主播,哭起来会上小报花边新闻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江 西张开双臂,用力的拥抱她:“替我向和平哥哥问好,你们要保重。”

“我知道。”

“佳期,再见!”

“再见。”

江 西看着佳期走进机场,一直看着佳期渐渐的消失在玻璃墙内,她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力气,软绵绵的,靠在车内,连手指都无法再抬起来。她竟然能够做到,她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办法做到,自己会在任何一秒钟,忍不住放声大哭。

电话一直在响。

她终于接听。

“江 西,我是张秘书。你是不是回医院一趟,很多后事要跟你商量办理。还有东子的一些遗物,要处理一下。从今天凌晨到现在,首长一直十分悲痛,滴水未进,我真担心首长的身体也会一下子垮下去。希望你能劝劝他。”

凌晨时分,她和父母守在哥哥的病床 前,他最后一句话是:“不要让她知道。”

她一直点头:“我明天会去送她,哥哥,我答应你,绝不让她知道,让她安心离开。”

佳期走进机场,嘈杂的侯机厅,无数人来人往,广播里在播放着登机启事,有小孩子的笑声,还有推车滑过地面的声音,那样嘈杂,那样热闹,这个世界,一如既往的熙熙攘攘。她低头极快的走着,一直低着头。

佳期很快的办完手续,然后登机。

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一直等到起飞。

当滑行由慢至快,当机身仰起的一刹那,当飞机脱离地心引力的瞬间,她终于抬起头。

相邻座位上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小男孩大约才四五岁,解开安全带后,就爬上爬下,好奇的打量四周,没有一刻肯安份。

最后,小男孩稚嫩的声音,压得极低,偷偷问自己的母亲:“妈妈,你看那个阿姨,她为什么一直哭,一直哭?”

年轻的母亲低声哄着:“乖,阿姨一定是很疼,所以哭了。”

他不想让她知道,她就不知道。他想让她安心的走,她就安心的走。

他让她安心,她也要让他安心。

她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晚上在医院里,她站在病房门前,从两三寸阔的缝隙里望进去,窄窄如电影 的取景,他整个人深深的陷在沙发里,只能看见他的侧脸,他一定坐在那里很久了,因为他嘴里含的那枝烟积了很长的一截烟灰,也没有掉落下来。她几乎不敢动,只能顺着他的目光望出去,茶几上放着她那只保温 桶,鹅黄色的桶身,上头还画着两只绒绒的小鸭子,在落地灯橙色的光线下,温 暖如两只小绒球。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直起身来,只是掐熄了烟头,重新拿了一枝烟,划火柴点燃。

一点小小的火苗,照着他的脸,幽蓝的一晃,又被他吹熄了。

他伸出手去,用食指触摸那保温 桶外壳上画的两只小鸭子,动作很轻,仿佛那是两只真正的小鸭,指尖顺着那小绒球的轮廓摸索着,小心翼翼。过了一会儿,也不知想起了什么来,自顾自微笑。

他笑起来很好看,眼角深斜飞入鬓,唇线抿起,弧度柔和。

她将头抵在门侧,忽然落泪。

他说:“你怎么又回来了?”

她说:“我没有等到你。”

其实他一直在那里,他始终都在那里,只要她回头,她就能够看见的。

他一直在等她。

过了这么久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那一刻起,她遇见他。

他的字迹飞扬流畅:“佳期,终于等到你回家。”

他说:“我这辈子不可以了。所以,下辈子我一定会等着你,我等着比所有的人都早,早一点遇见你。”

她却不能说,她其实已经遇见他,在他等着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爱上他。

这么多年,她花了很漫长很漫长的时光,才学会结束,才学会重新开始爱上一个人。

可是他却不能在那里,他却没有时间给她。

在最后的时候,他以为她爱的并不是他,所以,他安心的离开。

就这样,她让他安心的离开自己。

当我终于爱上你,我却永远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怕你觉得来不及,怕你觉得对不起。

怕你会对我内疚,怕你会觉得不安心。

你一直等着我,而我,会用这一生来记得你。

当他的尾指勾住她的尾指,他说:“一百年,不许变。”

他和她约定了一百年,她不会变,她会一直记得,一直记得,一百年。

泪如同小蟹,狰狞的爬过每一寸脸颊。

她会一直记得。

她与他的一百年。

小男孩忍不住,歪着头看着。过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来,从自己口袋掏出半包纸巾,递给佳期:“阿姨你别伤心了,我妈妈说,如果你伤心的话,疼爱你的人会更伤心的。所以我每回我摔跤的时候,虽然很疼很疼,可是我从来不哭,因为我怕我一哭,我妈妈会更伤心。”

佳期接过纸巾,流着眼泪,却努力想要微笑:“谢谢你。”

她一定会照顾好自己,因为如果她伤心,那么疼爱她的人,会比她更难过。

她一定要过得幸福,不管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都要幸福。

她答应过他,一定要让自己幸福。

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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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雾中日出小说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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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缕轻纱般的气飘飘荡荡,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突然间闯入我的心海里,笼罩在心海上空,似无形而却有形。茫然的目光落在桌上醒目的照片上,雾气飘飘然,轻柔的抚摸着我,那照片变大,变大,我已回到了两年前长岛那雾气缭绕的山上 那是一个夏天,我和家人来到了长岛,次日凌晨四五点驱车去看日出。环顾四周,白雾飘渺,时而无声无息的游荡在树丛中。

时而似猛虎一般一跃而起,淹没了山顶那巨大而缓缓旋转的风车,凉风大江东去一般拂面吹过,两山的绿色一闪而过,汽车有时顺着峡谷走过一线天,有时走过空中楼阁一般的栈道。一弯残月在雾中时隐时现,我不禁倚着车窗朝外仰望,时候还未到,东方天际边出现一丝淡淡的蓝,与海天交接的黑对比却不那么明显。 我们终于到了月亮湾,那大海的涛声打破了寂静的黎明。我走到那巨大而弯曲的防洪堤上。海天一色,雾气使水天交界处变得怪异而迷人。海浪呼啸着冲击着岸边的礁石,似一曲悠远流长的篇章,填补忙碌而紧凑的生活给我心里留下的创伤。回首,雾气依旧徘徊在山上,和着微风,伴着海浪。那风车转动着,朦胧的月光如水般飞泻而下,给鹅卵石滩洒上了一层洁白的霜。

我不由得停下脚步,眺望东方水天相接的地方,天还没有亮,一轮淡淡的佛光就印在了厚厚的云层之上,赤橙红绿青蓝紫,山上的灯塔同时也放出淡淡的光,一阵风吹过,雾气随即从海面升起,使得景色格外朦胧。我有些陶醉了,步入鹅卵石滩,越过那一个个巨大的鹅卵石,朝东方奔去... 时光如流水般飞逝而去,太阳已不是一缕淡淡的佛光,而是一抹金色的朝霞,在雾气的衬托下,映红了半边天!太阳,即将开始一天的壮丽行程。可是太阳只露出了小半边脸,那小半边脸却被海上袅袅的雾气笼罩着,无法使天地光明,却已驱走了寒气,赶走了黑暗。天浅蓝,海深蓝,阳光并不耀眼,合着阵阵海浪和薄雾,构成了天地之间最美好的画卷。太阳这时已经跳出海面,霎时间金光万丈,一束束金光照到我身上,使我心中的冰雪消融。雾气经过阳光的照射,空气仿佛是金色的。 记忆定格,照片依旧,而雾气早已消散。我投身到忙碌的生活里,任心灵饱受沧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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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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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一样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的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此刻黛玉在敲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此刻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并且还清清楚楚的、比较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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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鉴赏:大漠宿愿

全文共 2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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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大漠

寒风,细沙。

狼群,怒吼。

漫天的黄沙宛如零星杂碎的回忆,即使不去拾起,也不过散落满地,可再想回忆,面对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却不知是哪一抹悲伤的美丽。

我,西域大漠中无忧无虑的小女子,我不向往皇城,亦不向往九阙深宫的尔虞我诈,机关算尽,回想起娘亲的遭遇,我想,我永远也不要留在那深宫中心墙深锁!我只喜欢和狼兄驰骋沙漠,与它迎月怒吼,这样欢喜的日子,过了十六年……

夜,沉寂了呼啸的风声,显得格外安静。

篝火旁,火星四溅。

狼兄慵懒地赖在我的大腿上,锐利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它酣睡了,而我,却无法入睡,撑着下巴发呆,无力地思索着,渐渐地,仿佛一曲歌谣萦绕在耳旁,宛如阳春白雪,天籁之音,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不知何时,睡去了……晨曦。我起了个大早,狼兄正乖乖地犬坐在身旁,那双圆溜溜的小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我,弄的我有些“害羞”,毕竟狼兄是这大漠中最年轻且最帅气的新一代狼王!火红的烈日徐徐升起,一抹抹赤光将天空涂抹的格外出彩,好像鲜血,火红地快要溢出来,不禁让我想起九年前西域的匈奴大屠杀,尸首遍地,一片狼藉,我的爹爹也因在这场浩劫,永远的留在天国,他说,他对不住我娘亲,知道她沉睡,也没有给她一个名分……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接踵而来,令我不知所措。狼兄见我触景生情,起身乖巧地舔舔我的脸蛋,蜷缩在我怀中,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狼兄快到我的腰间了。

回忆起当年那场屠杀,幼小的狼兄背着我,踉跄地逃到狼群中,它为了我的安危,也曾经与狼群残杀过,搏斗过,虽然每次都是胜利收尾,却次次伤痕累累。忽然,“嗖——”一声一支涂满毒液的木箭从我身旁迅疾地飞过。还没来得及眨眼,另一支箭又从我身后滑过。以我多年从战的经验来看,是剧毒,进入人体后很容易引起发炎,伤口感染坏死甚至破伤风等并发症。伤者大部分是死于伤口感染。我从袖口中迅速抽出长鞭,卷住迎面而来的几支毒箭,狼兄会意得跑到我跟前,愤怒地吼叫着。果然不出我所料,不一会儿,清脆有力的马蹄声隐隐传来,隐约看到了几名沙盗,这种区区小事,简直就是手到擒来,我拿着鞭子冲上前去,一鞭卷住马蹄,用力一抽,两匹马,一下子失去重心,倒了下来,沙盗见此情景,跳下马,从身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乱抽,我连忙抽出自制的毒液飞镖,精准地朝他们心脏的位置飞去,“嗖”、“嗖——”,沙盗们逐个倒下好啊,我拍掌叫好,各个击破,狼兄也迅速回到我身边,我抚摸着他的毛茸茸的头,我把鞭子立马收回袖中。

正当我们以为战争胜利之时,老天再次捉弄了我们,忽然,后面的小沙丘中冲来一群沙盗,个个样子凶神恶煞,,只见沙盗头儿从背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往狼兄的方向砍来,像是饿了几十年的饿狼,狼兄见状,向我使了个眼色,往我的反方向奔去,它要保全我的性命,它明知道我们再无战斗力了,却依然往鬼门关的方向冲去。突然,,我停止了战斗的思绪,它再如何,也不会是几十个沙盗的对手啊!狼兄见我停了下来,往我的方向怒吼了几声,我顿时醒悟了过来,含着泪水,往营地的方向跑去,当我再次回头的时候,只是一望无际的大漠,只有沙漠在不停地嘲笑我,讽刺我,可我已经精疲力竭了,眼见前方便是营地,我管不了三七二十一,用尽最后的力气,跑回了营地。眼前一片模糊,几点零星的篝火在我眼前划过,若隐若现,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到达了营地,耳旁不停地回响着狼兄的吼声,我无力地前行着,不知前方究竟是否该走下去,狼兄的安危令我彻底绝望,最后,到达营地最后的十米前,我倒下了,像是到达了一个无忧无虑的仙境,和狼兄驰骋大漠……

不知不觉,我醒了。睁开惺忪的睡眼,我在一张简陋的床上,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这时,一位将军端着一碗热汤走了过来,我忙问:“将军,我这是怎么了?”将军笑了笑说:“你昨天累到在营地前,要不是将士看到了你,你恐怕已经被狼群叼去做午餐了!!”“谢谢。”“这没什么,不过……”“不过什么?”“狼兄它……”我眉头紧锁,急忙问道:“狼兄怎么了?你快说啊!!”“昨晚,一位将士说他看到一头与狼兄相仿的狼被几个沙盗逼得跳下悬崖。”“不可能,这不可能的,你们一定看错了!!”“玉儿,算了吧,可能狼兄……”“别说了!!!”我匆匆跳下床,赤着脚丫奔跑在大漠中,我跑到了那位将士所说的悬崖,这悬崖这么低,怎么可能会摔死?莫非狼兄没死?一丝希冀有重回我的心头,我盘腿坐在悬崖前,我要等到狼兄回来,我一定要等到你!!

日薄西山,红霞将这个天空染红得快要滴血,像是我的心在滴血,伤得太深,太深,狼兄是我心中无法弥补的部分,它在我心中的位置甚至比我的生命还要宝贵,狼兄,你还在吗?你究竟在哪里?月朗星稀,明月挂在高空中,点亮了整个苍穹,我饿了,但是失去狼兄的痛楚使我彻底忘却了所有的问题,我站了起来,四处走了走,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就像无底洞一样将势单力薄的我吞噬,我找不到方向……我拿起了玉笛吹着,尽管吹得不怎么样,也算自娱自乐吧,狼兄最识得我这笛声了,你会回来吗?正当我想要回营地吃些东西时,突然,远方的陡崖上闪过一道黑影,接着,一声熟悉的吼叫再次萦绕在我的耳旁,会是狼兄吗?我激动万分,朝那个方向叫了几声:“狼兄,是你吗?你在哪里?”不一会了,只见三头狼朝我这儿飞奔过来,五十米,二十米,是狼兄,和它的妻儿,我高兴得说不出话来,立马狂奔过去,狼兄一个劲地扑到我身上,太久了,我们分别太久了,那种日子可算上是度日如年了!!我检查了狼兄的身子,并无大碍,只是腿上有一道刀痕,应该是沙盗搏击时留下的,已经恢复得差不过了。我已经无力前行,眼前一暗,只隐隐听见狼兄的吼叫声……

往后,我和狼兄又回到大漠中逍遥去了,胡杨林的叶子落了一次又一次,这不是梦,这是真的。狼兄,我只愿看到你的好,我只愿与你共度三生烟火,你是我生命中最美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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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白鹿原小说简介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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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是陈忠实的代表作。该小说长达近50万字,是陈忠实历时六年艰辛创作完成的。这部长篇小说以陕西关中地区白鹿原上白鹿村为缩影,通过讲述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表现了从清朝末年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变化。1997年,该小说获得中国第4届茅盾文学奖。该小说也被改编成同名电影、话剧、舞剧、秦腔等多种艺术形式。

《白鹿原》以白嘉轩为叙事核心,白鹿两家矛盾纠葛组织情节,以反映白嘉轩所代表的宗法家族制度及儒家伦理道德在时代变迁与政治运动中的坚守与颓败为叙事线索,讲述了白鹿原村里两大家族白家和鹿家之间的故事。白家人沿袭村子里的族长,主人公白嘉轩一生娶过七个妻子,最后一个陪他终生,并育有三儿一女(白孝文、白孝武、白孝义、白灵)。鹿三是白家的长工,黑娃是他的长子。鹿家以鹿子霖为代表,他有两个儿子(鹿兆鹏、鹿兆海)。小说主要讲述了他们的下一代白孝文、鹿兆海、黑娃这一代人的生活:白家后代中规中矩,黑娃却从小就显现出不安分。长大后,白孝文继任族长,黑娃在外做长工,认识了东家的小老婆田小娥,他将她带回村后,受到村人的排斥。黑娃离开村子后投奔革命军,又成为土匪。在此期间鹿子霖、白孝文等都吸上了xx,将家败光,去异乡谋生。鹿三以儿媳田小娥为耻,最终杀了她,因终日被田小娥死时的情形折磨而死去。白孝文则在外重新振作,终有一番作为,白灵加入了共产党。一个家庭两代子孙,为争夺白鹿原的统治代代争斗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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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主题的表现形式

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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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微知著,以近知远。明显特点是“小”,字数千字左右,人物少,情节简单。但要小而精,微而妙,以少胜多, 并成为社会某一方面的缩影,以微观反映宏观。现实感强,迅速轻便,充满生活气息,但要写出艺术境界的“远”,使人联类无穷。

(二)博采众长,不拘一格。小说广泛吸取其它文章和艺术体裁的长处,可以称为“模糊小说”。①吸收新闻长处, 及时敏锐地反映社会生活,适合报纸选载。②吸收影视特长, 在同一时间结构起一组生活画面。如《!—?》,写在深夜城市中,A司机恶作剧地长时间按喇叭,B将军被惊醒,C作家打断思路,D病孩被折磨……③吸收寓言特长,结尾道出哲理。如《杰克和水手》。 ④吸收小品特长,具有较强的讽刺性。⑤吸收散文特长,多采用第一人称, 淡化情节,体现一种思想寄托和艺术追求。如《永远的蝴蝶》。 小说还吸收了诗歌、论文、神话、科幻故事等特长, 是作者进行艺术探索的广阔天地。

(三)取材精确,镜头小说。 短篇小说写横断面如《孔乙己》,尽管只有二千来字,但写出了一个社会横断面, 除代表旧时代乡村知识分子阶层的孔乙己外,还有丁举人、酒店老板、 学徒和看客等各阶层人物,孔乙己坎坷的命运也得到反映。小说写的是面上的一点,这个点是运动展开的,可以称作影视中的“镜头”。 如《一件小事》,写的是一件小事,一个场面,三个人物。 镜头在小说中的组成有三种。一是生活一镜头,即一个场面。二是组合镜头,以一个场面为背景,接连叠印多个局部镜头。 三是“闪回”镜头,用眼前场面带出以前的镜头。 一般短篇小说中的倒叙和补叙,在小说中要成为瞬间镜头的描写和串连,以免冗长叙述和说明。

(四)写特殊点,重情绪化。小说人物描写的特点是, 写主要人物的性格的某一侧面,或写主要人物的情绪心态。 ①一般来说应刻划出鲜明性格,具体方法是写性格的闪光点。 一是集中一点,突出强调。如《瞎说》,抓住一个教师胆小逢迎这一点。此人见人就笑,“文革”后更善于重复别人的话并连称“对对”。

在一次报告会上,劳模对他谦称“我那是瞎说”,他应声附和:“对对, 瞎说,瞎说!”引起人们惊诧,他也惊出一身冷汗。二是勾勒轮廓,重在神似。即白描手法,以叙代描,写人物内在和外在的主要特点。三是显微放大,夸而不诬。抓住人物特殊点进行夸张, 甚至涂上荒诞色彩,只要对准生活的焦点和本质都是可以的。 如王蒙的《雄辩证》,医生说“请坐”,病人却说“为什么要坐呢?难道你要剥夺我的不坐权嘛”,如是等等。对“文革”中盛行的强辞夺理、 咄咄逼人的“病症”进行了艺术的夸张。

契诃夫的《一个小公务员的死》也是这样。②注重情绪化描写。这是小说创作的一个趋向, 反映了西方现代派手法的影响。不重视性格刻划的传统写法,避免明晰性。人物往往只用“他”、“她”等代词称呼, 写出来也是缥缈的影子,大都是生活中的平常人。情绪气氛笼罩全篇, 有意识地作深层意识的剖析和细微感觉的刻划,产生一种朦胧而又深刻的意境。如《永远的蝴蝶》,没有描写事件过程,反复地写怀恋之情,刻划细微感觉和幻觉,蕴含着生死、爱情的永恒哲理意味。 情绪心态要尽量带有普遍性。如《那团云雾》, “他”游黄山买了高价茶叶便败了游兴,即使认识到这种心理的低下也无法快乐, 只有在看到同伴也吃了亏时才莫名欢悦,峰顶那团云雾都不见了。 这种情绪心态概括了人们惯熟而又可笑的“阿Q精神”,揭示出人类的劣根性。

对待小说的特点及技巧,一要弄通掌握, 争取在理论指导下站在较高起点上进行实践,二要灵活运用,甚至不去联系,让它们在潜意识中随时起到作用。还可以摹仿。照搬形式、技巧, 发扬精华,受到感应,并力求创新,出自己意。上述特点, 特别是“博采众长”中已经具备了小说的一些结构要求。以下再列出一种模式,供初学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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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十大经典小说之八:《阿里布达年代》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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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指数 ★★★☆

男女交合,是为王道;女女淫媾,是为圣道;男男搞基,是为邪道;至于现在的你……就是所谓的惨无人道!

罗森的书,森然大气,包罗万象,风趣搞笑,绝对值得一看。很多人奉《风姿》为罗森经典之最,但龙珠始终觉得这本《阿里布达年代》才是本人心目中的至经典,最大的看点是对魔法世界丰富的想象,情节跌宕起伏,读者难以猜测,引人入胜,小说中到处充满了幽默和搞笑,能让读者在轻松中消遣无聊的时光。小说的男主角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年轻人,他智慧,叛逆,高傲,但外表上xia贱、卑鄙、蔑视一切,可这一切都无法掩饰其内心深处的纯真和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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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寻秦记小说善柔结局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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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柔与主角项少龙并非一开始即相识,项少龙回到古代遇见的第一个女人是美蚕娘。而遇见善柔则是项少龙乘坐赵穆马车时被误当做赵穆遭到刺客毒蛇袭击,这是善柔初次登场,但是小说当时并没有表明善柔身份。后来善柔于赵致混入赵穆府中,伺机刺杀赵穆,被易容成马痴董匡的项少龙阻止。后来双方逐渐熟识,项少龙答应替善柔报仇,生擒了赵穆。成功逃离了赵国,善柔此时欲去刺杀田单,少龙阻止不过,只好任她前去,并答应以后可以去秦国找他。后来田单来到秦国,认出项少龙就是当时的马痴董匡,拿出一幅画卷,项少龙看图中善柔目光呆滞,疑善柔刺杀失败自刎而死。项少龙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狂喝道:"不用说了,若田单你能活着返回齐国,我项少龙这三个字从今以后倒转来写。"可见项少龙对善柔并非毫无感情,亦是用情颇深。此后项少龙开始刺杀田单的计划。后来项少龙发现善柔没死,仍全力对付田单,却只能杀掉田单的替身,被田单返回齐国了。善柔在项少龙到楚国助庄夫人复国(滇国)及助李园政变(消灭春申君集团)时再遇项少龙,和项少龙一起回咸阳,后来又离开项少龙改嫁齐国解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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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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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是以朴实的语言与真实的感受来见证平凡生活中的平凡的信仰与人生。浮躁的年代,浑噩的社会像一杯沉垢的清水尽管澄清,但不平静。路遥笔下的人物却是那么个性鲜明,书中的少安、少平,还有其他人都是那个时代的象征也必受时代的局限,但也正因此才真实亲近,栩栩如生。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平凡的人生,从平凡中而来地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能夺走的盼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以及今生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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