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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推理小说推荐(经典20篇)

小说主要是通过故事情节来展现人物性格,表现主题的。故事情节是塑造典型性格的依托,优秀小说的故事情节都和塑造典型性格紧密结合,下面为大家小说的艺术表现,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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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9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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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虽是宫斗题材小说,构思格局不落俗套,伏笔埋得巧妙,草蛇灰线。以下是琅琊榜小说大结局,欢迎阅读。

最终章风起

“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军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高潮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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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好的小说,并不在于它对于传统的继承和模仿。而是颠覆与背叛前人的遗留。以1922年为界,小说的这一进步特征越来越明显。因为那一年是现代派全面爆发的里程碑。从此,外国文学界皆对此奉若神明。真正实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景象。人人风格、手法皆自成一家。凡是对前辈的模仿都没有什么出路,他们只能背叛,不断地创新,于是形成了今天小说异彩纷呈的局面。

生活与想象力

世人皆云:"艺术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此话不假。但问题是,小说到底是要偏向于生活描写,还是"乘物以游心",成为了当代中国文坛的一大问题。须知早在东周时期,庄子就能写出类似于现代派手法的散文,但是从那以后,中国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作家。究其原因,不外乎两条:1,儒家牢不可破的思想统治,他们禁锢了中国人千年的自由。2,民间多年形成的爱看故事的陋习,这最是阻碍艺术家的产生。所以至今,国人仍是故事至上,懒得思考小说中的问题。大部分人浑浑噩噩,毫不自觉存在,这不得不说是奴性所致。书商以利益至上,不断投其所好。于是出现了太多"垃圾小说",如同洋快餐,没有营养而且吃过就忘的作品,仅仅可供消遣。当年巴尔扎克曾立志写一部《人间喜剧》结果没有写完便撒手人寰。巴尔扎克一代文豪,悲天悯人。却并不为笔者所欣赏。正如莫罗亚为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撰序所言:"《人间喜剧》把外部世界作为自己的领地…他也确实描述了整整一个社会。相反,普鲁斯特的一个独到之处是他对材料的选择并不在意。"用巴尔扎克的方法写作的话,那么小说迟早要走入穷途末路。因为在描绘外部世界的能力上,小说远远不如电视、照相机,甚至油画。但是小说作为人类的产物,而不是上帝的,却能够通过观察外部世界来获得对自身的某种认知。因为"世界是被人类精神反映和歪曲的世界".这也就是为什么说"艺术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在现代派的手底下,经常会有一些匪夷所思的场景与情节。但是仔细寻思,这些被抽象出的东西却在生活中有其本来面目。比方说卡夫卡描绘的"城堡"、"审判"的意象,实在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我们不就是生活在如此一个官僚、蛮横、强者至上、权力意志第一、阴暗面同样很大的世界中么?然而就是这样的意象,才体现出作为一个文学家思想性的不朽价值。因此,生活是小说的基础,想象力是小说的根本。二_小说的意象意象是否突出、高明,是一部小说成败与否的关键。当然"成败"不指销量。以下分析几个具体例子。

线索性强的意象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家族第一代因近亲结婚生下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家族因此得到创立。家族的最后一代,又因同样原因生下同样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家族因此完结。这一线索串起了马贡多的百年兴衰,恍惚会有时间错位的感觉。靠一个意象,作者便生发了整部作品。思想性强的意象:博尔赫斯的"迷宫"(小径分叉的花园)。时间是一座错综复杂的迷宫,是无限连续的,是分散、集中、扩散的网。每一个分叉的路口,选择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结局。这一意象完全颠覆了传统线性的时间观念,堪称经典。共谋性强的意象组合: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中,安德烈公爵因为瞥了一眼橡树叶,同时听到姑娘们的欢声笑语,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改变了命运。这一组合使用频率太高,随处可见,也体现出它的威力所在。其他类型的意象,实在还有很多,笔者就不一一赘言了。

小说的结构

这是专业人士评点小说的依据之一。本来对普通读者,结构根本无所谓,只要你别写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就行。殊不知结构恰恰是小说赖以生存的根本。结构是否特别,在小说评价中并不占有绝对分量。关键是这个结构必须适合这个材料与构思。比如说村上春树《海边的卡夫卡》一书,使用了双明线、一暗线的结构。两个明线人物不同,事件不同,空间不同,但却隐隐约约纠纠缠缠,最后终于汇合,同时从未真正清楚介绍的暗线也真相大白:原来是两个明线的根源。接着就看出两条明线间人物的对应关系。这种悬疑小说式的结构使人激动不已。此结构也与此书成为近年来罕见的经典作品。而米兰_昆德拉的大多数小说,都使用了巴赫音乐式的复调结构,各部分间形成了"13531"式的音乐结构。符合昆德拉哲理性强、人物不固定的写作特点,恰如其分。

文学与艺术、哲学的大融合

这又是现代派另一趋势。后现代派的作家们开始从现代先锋艺术家那里汲取灵感。达利、毕加索等大师影响了一代文学家,他们开始借鉴美术的创作手法与关注内容。昆德拉更是醉心于哲学研究,并确立了自己小说浓重的哲学风格。相信后现代派也会在这方面走得更远。

小说的冲力与张力

一部高水准的小说,必然可以具有足够的冲力,冲破空间的阻碍、时间的诅咒。囿于空间、时间的作品,大部分都是庸常之作。正如乔伊斯《尤利西斯》一样,敢于"想到想不到".因为时间、空间等,都是一篇故事的必要因素,而不是真正小说的。综观现代派文学,没有任何一位大师甘于受困于此,而是自由、思想至上,决不做现实的奴隶!张力又是小说精彩的保证。它并不是打动人心的情节,而是和结构有关的、前后呼应或形成落差的力量。这种力量使小说不再苍白,仅仅是无力的说教,而能够真正靠文学魅力打动人心。典型例子就有昆德拉多次使用的"假实证幻"的手法。让小说的结局提前,结尾在戛然而止的某一刻,《不朽》《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等均使用了这一手法。瞬间使读者感觉到、命运的苍白、情节的精彩。

小说的未来

笔者斗胆做一回预言者。近年来现代文学界渐有疲软之势。200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耻》十足反映了这一趋势。其水平根本无法与过去任何一位大师相提并论。要知道就连昆德拉,至今也仍未获奖。社会潮流不再有利于小说创作,一切围绕市场指挥棒转。在这种情况下,小说很可能就此式微,或是倒退。这本身或许也是时代需要。从此小说将划分为两大阵营:商业小说与纯文学小说。1922年那样的黄金年代恐怕短时间内难以到来。然而当世界再度堕入苦难中时,物质会受挫,小说也会再度抬头。小说的可能境地,实在难以穷尽。只要你想,没有写不出的。因为"世界是被人类精神反映和歪曲的世界",因为(借用一句广告语)"我能,无限可能!"小说如何才能"好看"小说要想写得好看,首先有故事。故事是一篇小说高度凝炼之后的内核,是小说的心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故事在一篇小说中的重要性。有的刊物开辟的栏目就叫"好看小说".其前提是好看的小说应有好看的故事。小说家是艺术家。正如音乐家是用优美的乐章思维一样,小说家是用故事来思维,他的人生观、个性由此体现出来。读者想要知道引起自己兴趣的人物命运如何,事件的发展趋势、结局是什么,情节会满足这种要求。故事应该能够表现人物性格的发展,能够和题材相适应,合情合理;情节像不断引导读者兴趣的路标,一步一步带领读者进入自己的艺术殿堂,进入你所要求的那种心境。你不能轻易让读者看出你的意图,要不断设置障碍,甚至误导读者,声东击西,一会儿让读者最不愿的事情发生,一会儿又让读者意料不到的事情出现,千方计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让他看不出上了小说家的圈套。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好理解,有些意识流小说或心理小说等,情绪化东西四处弥漫,似乎不容易理解。其实,这类小说也是有故事的。它的故事虽然只是一种意向、情绪上的扑朔迷离,但包裹着心理内核是能感受出来的。一切外在的东西就由此繁衔出来。这类作品中故事可能是在一个你不熟悉的或没有料到的平面上,它们可能写的是心理的、情绪的或内在的事物。直觉与思想也很重要。作家的文化底蕴是衡量作品深度、成败、高下的尺度,主题思想的体现往往与文化底蕴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完善。一部小说打动读者的也往往体现在这方面。那么,思想意识又从何而来呢?小说家的思想更多的是来自于他的感觉(直觉)。他可能仅仅意识到人物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情节这样发展比那样更流畅。为什么如此,则很多人可能并不能自觉地意识到。小说家并不是哲学家。深奥的思想也许并不能产生优秀的小说作品。直觉是认识的出发点,它将人的主观感觉以艺术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仍是艺术的特殊属性。这其实也符合一个规律,如果先有立意(意欲表现什么)的桎梏,围绕这个什么"主题"来硬加上些东西,这是创作上的大忌。其次,作家的创作主题意图与受众阅读后获得的主题感受常常并不相同,甚至南辕北辙。"直觉"意识是弥足珍贵的,它如电光火石般稍纵即逝。把握住这可贵的"一瞬",则有赖于作家长期的思考。思考是一个过程。一方面是对过去积累的思想意识、精神、道德评判、价值观等等的体验,另一方面是对叙述表层下各种主题碎片予以挖掘、整合。寻找作品的深度,直觉往往是致命一击。小说应该从正在发展、变化、行进中的历史(现在时),而不是从已经发生的历史(过去时),去提炼自己的思想意识。要有超前的洞察力和观察力,敏锐、敏感、极富预见性,善于发现别人所忽略的现象和细节。具有有别于一般人的识活动,能辩别出事物的基本性格特征,当别人只看到部分时,小说家能预见到整体,能抓住其精神实质。除细节外,他能看出决定人的精神状态是什么,周围人没有注意到,而常常连作品中人物自己也意识不到的东西,从而创作出人物独特的性格。那时,也许是人物自己左右、操纵着自己的命运发展。特别是当你把人物尽可能的想透彻,而人物已经在你心中生根、变得有血有肉、呼之欲出的时候,更是如此。因此托尔斯泰说:先不去想情节的发展,在写作之前,先把自己的人物尽可能的认识清楚。作家的观察力不是"摄影",而是能够引起作家共鸣而又经过作家透明理解的那些观察,才能使作家创作出非常真实、生动、能够表现社会面貌的优秀作品。优秀的小说家总是在追求着叙述语言的个性化,完善着自己的叙述风格。但就整体而言,写作者在写作主体意识上对叙述语言着意进行把握、操纵者,似乎较之以前要少多了。平白直露的作品比比皆是。许多作品仅仅是在叙述一件事,讲述一个故事而已。叙述语言的技巧艺术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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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罪小说中大胸姐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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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讲述了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那么余罪小说最后结局如何?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救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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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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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三国烽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我国四大名著中,我对《三国演义》情有独钟。今年寒假,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以东汉末年为历史背景,以魏蜀吴三国为主干线,叙述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100余年的风云变幻,兴衰起伏,云波诡谲的历史演义故事。三国中有很多聪明的人,如诸葛亮,司马懿,郭嘉……读了他们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头脑比肌肉更有用,要做生活的智者!

书中,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虽然他不像赵云一样能打,但是他的头脑在三国中肯定名列前茅,“草船借箭”中他观天象、懂地理、识人心,向曹军成功“借”了10万支羽箭!“空城计”中他命人把旌旗隐藏,又叫士兵把城门打开,派几名士兵扮成百姓模样,洒水扫街,自己则领着两个小书童,到敌楼上弹起琴来,令生性多疑的司马懿全军撤退。“七擒孟获”中他将孟获捉住七次,放了七次,使孟获真正服输,不再为敌。

诸葛亮善用头脑的事例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多用头脑,能用头脑解决的,千万不要用蛮力解决。头脑用了能很快的恢复,但伤筋动骨可要100天啊!

记得有一次,我跟小伙伴一起玩,不知怎么着门坏了,他被关在了房间中,很着急。我用力推门,门纹丝不动,用力踢门,但门却毫发无伤。当时大人都不在,我就慌了,使了全身的力气推拉顶拽,可就是打不开。后来我灵机一动,想起了书中开门的方法,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善用头脑,做生活的智者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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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科幻小说作文500字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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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未来。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上午,小鸟在枝头高兴的唱着歌儿,空气也是那么的新鲜!

我刚刚起床,见到有几个人骑着扫帚在天上飞。太阳从西边出来啦?在影片《哈利·波特》中倒是经常见到这样的事。要知道,我可是特别想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魔法呀!骑扫帚的那几个人飞到我卧室窗前,对我说:“你是张荩乾吧?我们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你不是在生日时许愿要学魔法吗?邓布利多校长派我们来带你到学校了!”

“啊,太好啦,请等一会儿!”我叫着,一边去找爸爸,征求他的同意,爸爸犹豫了一下,答应了。我与他们乘光轮2080飞天扫帚来到英国伦敦国王十字车站,买好了学习用具:魔杖、飞天扫帚、咒语书等,穿过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上了开往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开始了的魔法之旅。

在车上,我认识了一个叫赵天右的中国男孩,他也是第一次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

分院仪式上,我和赵天右都被分到了格兰芬多学院。在课堂上,老师教我们怎样使用飞天扫帚,我的飞天扫帚是火弩箭,是最新的一把,也是飞得最快的。

学会使用飞天扫帚后,老师让我们比试一下谁的速度快,结果我大获全胜。一天,老师宣布放假一天。我便与赵天右一起到对角巷买魔法宠物。

我看上了一只大猫头鹰,人们告诉我,它是哈利·波特原来用过的猫头鹰海德薇,我花了500个金加隆把它买下。赵天右花了300金加隆买了一只猫。

回到学校男生宿舍后,我写了一封施了魔法的信,只要拆开信封,不用人读,信就会把寄信人想说的话说出来,这封信是向爸爸报告我在学校的情况的。写完后,我让海德薇帮我寄出去。

七年之后,我在魔法学校毕业了。我决定与赵天右用魔法造福于人类。我们骑着飞天扫帚来到了海边,呀!这儿发生海啸啦!几朵几十米高的浪花翻滚着向村庄扑去,我们拿出魔杖,对着海浪点了一下,又一挥,海浪便退回去了,过了一会,海啸停了,大海又恢复了昔日的平静。

来到街上,有一个人抢了别人的东西,我用魔法把他定住,带他上飞天扫帚,送到了当地公安局,交给警察处理。

不好,有一颗陨石快撞到地球啦!我们用魔杖指着陨石,念了一道咒语,我们的魔杖发出了一道红光,击碎了陨石,结果当地下了一场流星雨,逗得大人孩子们都在看稀奇。

后来,我们又将树苗种子撒在沙漠中,用魔法引来海水,淡化后,浇向沙漠,对着沙漠念了几句催生咒语,沙漠即刻变成了森林。

接下来呢?我和赵天右以及魔法界的人们不断地为社会不停的工作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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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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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主要讲述的是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农民的生活,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对兄弟,孙少安和孙少平。孙少安是家里的老大,小学上完就辍学,回家帮忙干活,以供弟弟少平和妹妹上学,18岁就当上生产队大队长,生活又起起伏伏,少安娃的命运可算是最坎坷的。

孙少安的爱情可算是令人心酸。婚姻有事将就门当户对,所以说少安是农村人也应该娶一个农村人,可他偏偏爱上了村支书的女儿田润叶。刚开始时,两人两情相悦,少安也许下诺言,可现实却给他们当头一棒。润叶的叔叔田福军由于事业的关系,必须以润叶来与职场上的一位仁兄联姻。润叶少平起初都不愿意,可润叶叔叔与爸爸的恳求与威胁让少安动摇,是啊,他一个农村的娃娃怎么配得上县人民教师呢?觉得门当户不对的他,心灰意冷,从此躲开了润叶。但润叶却热情依旧,他坚信少安哥会娶她的。少安为了让润叶死心,不耽误她。便去陕西寻了个婆姨,过上了日子。但润叶经过很长时间才下定决心,搞政治婚姻,婚后甚至没有和那人上过一次床,因为他的心里放不下孙少安。这一切都终止于一次车祸,润叶的老公做司机干活时出了车祸,腿断了一肢。润叶才意识到,她该好好照顾这个被她遗忘的男人。最后少安和他的婆姨生活着,而润叶照顾着她那残疾的丈夫。

那时的现实是那么残酷,两人两情相悦,却不能终成眷属。每个人都在煎熬,面对爱情他们没有太多的选择,可或许最后也是的选择。那是还有这歧视,还有这门当户不对,甚至现在还有这样的说法,现在人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了,却又有多少人离离合合,他们会选择离婚,分手,倒也不如在原来的社会下的幸福。爱情不易强求,顺其自然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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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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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老师要求我们认真阅读《三国演义》这本书,并进行批注。妈妈将《三国演义》买回来后,我在家专心致志地看,并按要求做读书卡。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诸葛亮三气周瑜”、“勇关羽刮骨疗毒”。“诸葛亮三气周瑜”主要内容是:周瑜被毒箭射伤手臂,好不容易伤口才恢复。他又英勇上战场战斗,可被诸葛亮的几句话,一气,伤口崩裂,晕了过去;第二次……第三次周瑜终于被气得受不了,大叫一声便去世了。这个故事中诸葛亮不用刀枪,就用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就把周瑜给气死了,体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而“勇关羽刮骨疗毒”讲的是华佗给关羽刮骨疗毒的故事:关羽到樊城北门,叫曹仁投降。曹仁不仅不降反而指挥五百个弓箭手放箭。关羽躲闪不及,中箭落马。关羽的义子关平把他救了回去。回到营寨,关羽找人帮忙解毒。华佗听到这个消息马上来到了关羽的营寨给他疗伤。华佗给关羽刮骨疗毒时,他心里虽然也很紧张,因为没用麻药担心关羽坚持不住,但又不慌不忙的做手术,体现了其医术非常高明。而关羽在治疗过程中却和马良在下棋,竟然没有喊过一声痛,真是太勇敢、太坚强了。

我自己新编了一个故事《虎牢三英结吕布》:话说吕布叫阵:“谁来和我大战三百回合?”刘备三人应声答到:“我们来也!”“吕布,你乃一英雄壮士,何不加入我们,咱们四人义结金兰,一起打天下呢?”吕布心想:是啊,曹操整天指使我,又不讲义气,我为什么要听他的呢?刘备既胸怀大志又讲义气,跟他肯定没坏处。想到这,吕布答到:“那好吧!”“来,我们四人桃园再结义,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于是四人一起走南闯北打天下去了。

就这样,我和《三国演义》的奇妙之旅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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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今年的暖冬来得特别晚

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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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暖冬来得特别晚,炎夏也就变得遥不可及。

唤你,亲爱的小孩,虽然夜色浓眷,人们的眼神变得混沌闪烁,深深浅浅,透出心的狡黠与不可测,我依旧可以在你的眼眸中,读出决绝的固执与难以夺去的坚持,找到时光在无人的地方埋藏于亘古中的涵义。

根本就没有时光,没有变故,如同梦中发生的一场事故,醒后一切如昨。其实,我们什么都没做。

如果不是因为你的一句话,或许,整个夏季将如同过去的那些个悲欢岁月,我都不会特别欢喜,更加不会着意去缱绻、留恋。时间是如何改变一个人的,那种撕裂皮肤之痛,我也将永远不会留下任何记忆。

冷暖自知,冷暖自知,是呵,浅表层里乳白色的运动着的记忆,只留下暖,但愿,你也是。

忽略,不代表不存在,却可以将我们安全的保护起来,任他天翻地覆,冰封雪盖。直到下一个冰河世纪的间隙,阳光将坚硬的覆盖一层层剥落,再羽化出壳,重新变成丛林间飞舞的精灵。

快乐可以刻意寻找,痛苦也可以刻意过滤,只有你能把火山下勃勃生气的烈烈熔岩禁锢。

那些情,他们和她们的事,也是我曾经熟悉的旋律,一首能将人埋葬的黑色歌曲。

令人惊异的你,竟然在二者之间旋转出危险的曲子,在脚下满布陷阱的青色坟茔间跳舞,从一条岔路到另一条岔路,挣扎跌绊,摸索而行,一度是你唯一的命运。

苦难与痛楚,不因你而出现,你却甘愿将它留在身边。为他人的错,烙上永生的黑色十字。在以爱的名义所犯下的罪责背后,我无话可说,你也将很快明白这世间的无字法律。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个中滋味往往出人意表。”

亲爱的小孩,你年幼时尚且无法预测与辩解,怎能强迫一双浸淫了花花世界的朦胧之眼,把世间微妙的流转,准确堪透?成长的疼痛所激发出的感觉,真实而贴切,是一缕深嵌进骨髓的黑墨,就象初生儿身上的胎记,带着另一个空间的记忆。你别无选择的承担着所有的悲哀,与一丝丝的残余快乐。

抚摩你,如同与自己的回忆再度相遇。

对于某些事,你相信我会感同身受吗?

风花雪月的流光变故中,我也曾故做轻松的站在路旁,望着来来去去,繁闹喧哗,却要努力坚持一种挺拔的骄傲姿势,尽管,我对所发生的一切均无能为力。

天真的小孩,在别人的电影里掉自己的泪,唱着他们感动自己的歌曲,在热闹的街头辗转行走,横冲直撞,直到绝望后失落,找不到离幵的路。

我想任性的牵着你走,想带你回到最初的模样。但,你以自己的方式与伤害过你的世界维系着安全又敏感的距离,包容着彼此的锋牙利齿。

眼见着少女手中的春花谢去,稚嫩的树桠蔓延着成型,带着虫蚀与雷电的黑色痕迹,展躯变为粗虬巨枝。再艰难的成长也是成长。我明白,有些东西已经失去,但另一些,却幸运的得以保留下来。

你说,他们不能改变我。真好呵,亲爱的小孩。真的很高兴,你学会了为自己寻找前进的动力。

一股从未出现过的温暖的力量,轻笑着,奔流着,以刺破千钧的锋利速度,从波涛汹涌的岸边扑过来,迅速捉住了我。酥酥的缘着我长满柔软汗毛的手臂,一路攀爬到房间的墙壁、窗棂和玻璃,随着海潮,浸染到月亮里。

而此时,我正坐在午夜清凉的月光下,正视心底慢慢涌出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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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外国小说《半截蜡烛》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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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9月1日,在希特勒的策划下,德国以闪电般的速度占领了邻国波兰。英、法两国根据法波盟约和英法互助条约,对德宣战。但其却一直按兵不动,使德国更加肆无忌惮。1940年5月,德国向法国发动进攻,英法联军毫无防备,溃不成军。6月22日,卖国贼贝当组建的新政府与德国签订了投降书……

而故事《半截蜡烛》就发生在这场战争之后。它讲述了法国一位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与两个幼小的儿女一起做着情报中转的工作。一天晚上,他们与闯进屋的三个德国军官斗智斗勇,最终保住了半截蜡烛里的绝密情报。

那么他们是如何与德国军官斗智斗勇的呢?首先是伯诺德夫人。她对军官说蜡烛太暗,换了一盏油灯。但军官认为晚上黑,多点支蜡烛也好。然后是杰克,他预用蜡烛照明电柴,可军官认为不用蜡烛也可以。最后是杰奎琳,她成功地拿走蜡烛,带上了楼。

在这一系列周旋中,他们都十分镇定。比如杰克,当中尉问他“你不用蜡烛就不行吗”时,他没有非要拿走蜡烛,而是镇定地取柴点火。如果他拿走了,很有可能会引起德国,军官的怀疑,从而发现秘密。情报站就会破灭,一家三口的生命也会结束。

于是我想到了另一个人:诸葛亮。当司马懿十五万大军当前,他只有一班文官,2500名士兵时,他没有慌,而是让士兵打扮成老百姓,藏起旌旗,洒水扫街,大开城门,自己则身披鹤氅,在城楼上悠闲地弹起琴来。面对这一情况,司马懿反而心生疑心,撤退大军。这是为什么,因为诸葛亮的镇定!

镇定,一件一般人想得却得不到的法宝。当危险来临时,你能坐下来静静思考办法吗?当困难接踵而至时,你能镇定地去解决它吗?当……这样的事例太多太多,但你都做到镇定了吗?

镇定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还没拥有它,就请向《半截蜡烛》里的小杰克、小杰奎琳看齐,争取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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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莫言小说丰乳肥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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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读过莫言小说,选取这一本或许只是它的名字吸引了我。

那时,我正在天津打工,闲班无聊,便去租书。在一个书摊前,我看到了这本,那是莫言的小说选,以前听说过这本,一看又是当代学生的推荐书目,可作者又怎会用丰乳肥臀作为书名呢,于是迫切的拿回家里。

一开始,便一下子吸引了我,令我非一口气读完不可。故事的背景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残酷的抗战史,故事的梗概是一个母亲在这样的恶劣的,近乎绝境的条件下带大九个孩子,不,是十一个孩子的故事。她的以前那样丰满的乳房被一点一点的吸干,那是母爱在流淌啊。她的以前俏丽的容颜被岁月无情的摧毁。她带着孩子,先是经历了家庭的折磨,后又经历了残酷的乡匪之间的战争,又经历了国共两党的之间的战争。这期间,她眼看着一个一个女儿的背叛,目睹了,一个一个亲人的离去,尝尽了生活的一个一个坎坷……

这本书,令我看到了旧社会的母凭子贵的封建思想,和残酷的革命战争,还有一个母亲的大于天的伟大的母爱。

我想,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在岁月的不断流逝里能够留给读者的或许只是一段文字,或只是一个场景。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况且好书已经越来越少,读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那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最美,是被作者单列出来的。母亲的最后一对儿女是一对双胞胎,取名金童玉女,玉女因为难产,从小眼盲,她一步也离不开母亲,也只有她留在了母亲的身边。从小就被金童剥夺了吃奶的权利,她的存活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她那样的漂亮,仿佛一个天使降临在人间。

她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她的心灵却是最美里的,最洁净的。她明白自己,是母亲最大的负累,虽然她看不见,可她感觉的到。每当夜里她听到母亲呕吐的声音,她的心便如刀割一样的痛,她的眼泪如泉一样的流下来。她不敢被母亲看到,她怕母亲悲哀……她明白,是她离开的时候了……

读到这,我在奇怪,母亲病了每日呕吐?之后才知,原先母亲给别人做长工,家里的孩子还要吃饭啊。开始她往自己的口袋里偷回一些玉米,芸豆啊什么的,但是渐渐的被人发现,之后无论藏在哪里都被人找出来。之后无奈之下,她就将一些东西吞到胃里,到家里在吐出来,洗尽,做成面饼……多么伟大的母爱,我流泪了……

没有人明白,之后他的失散的儿子金童回来的时候,母子俩抱头痛哭之后,母亲说我要为儿子做饭了,但是家里没有一粒米啊,母亲说,我出去给你做,,金童感到奇怪,当母亲将手指塞进喉咙时,当母亲把芸豆用纱布捻成面饼端到儿子面前时,金童一下子跪倒在母亲的怀里……

就在那天夜里,玉女决定走了,她还是第一次单独外出,她摸索着走上了通向江边的道路上,不知为何,她的情绪那样的愉快,她一路走来甚至哼着母亲总唱的那首歌谣。她一点没有犹豫,慢慢的走向江心,走向前方。那天,她那样的美丽,她穿上了母亲亲手缝制的嫁衣,母亲曾说过,只有你最听话,又最漂亮,她必须要亲自看她找到自己的幸福……

就在那个夜晚,星空出奇的耀眼,月亮出奇的皎洁。就在江水吞没的一刹那,玉女的眼前出现了奇迹,她竟然能够看见,那是一个菩萨。她说,是该回到我身边的时候了……

作者,显然很喜欢这个人物,不期望她就这样夭亡。

作者以其磅礴的气势,委婉幽默的口气,读后令我浮想连篇,甚至多年以后仍不能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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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卡西日记小说作文素材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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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又去了拜伦号,欧欧也去了,他是在我和吉吉好说歹说下才同意的。进了拜伦号,我们去了神秘空间,我可不想在迷宫似的破船里逛悠了。

到了神秘空间,我们突然发现右边有好多赛尔。我特爱凑热闹,就对他们三个说:“咱们去看看吧。”他们都同意。我们好不容易才挤进去了,看见一个封闭的通道,我们用尽全力也没把门弄开,我就让达达联系爱丽丝问她怎么打开门,爱丽丝告诉我们要带着加载了机械臂芯片的nono,这样才能打开门。我们听了后,又让达达联系发明家肖恩,让他派来一只加载了机械臂芯片的nono。一会儿,一只nono风驰电掣的跑来了,不,应该是飞过来了。他打开了门,跟我们一起进去了。

哇,里面真奇怪,有一个大仪器,是传送带,传送带中间有四个检查器(应该是吧O(∩_∩)O )。屋子中间是一块玻璃,上面有许多小东西,好丑好丑,我看他不顺眼,一个烈焰冲撞,他挂了。我们到了传送带旁边,吉吉一不小心倒在了传送带上,被传送带运走了!我没有多想,也跟着跳了上去,被传送带运走了。突然,我眼前一亮,到了第一个检查器,让我选我爱吃的食物,这简单嘛。到了第二个仪器,让我在水里吃小星星。我吃了前两个,但第三个还没吃到就浮到水面了。我得到了一罐赫星体力药剂。

出来后,我看到吉吉也在外面,我问他:“你到了哪里出来的?”吉吉自豪的说:“我是差点闯完第二关了的。”原来他和我一样嘛。我大笑着骗吉吉说:“我比你厉害多了,我吃了三个那!”吉吉笑得更灿烂了:“我差一点就吃到了。”(不过感觉是两个神经病似的。)这是欧欧也进去了,他毫不费力得到了第三关,这也情有可原嘛,他的体格最健壮了。可是他也没过第三关。欧欧得了一个赫星胶囊,但对我们精灵来说没有用,我们就给高价拍卖了。

我突然想到吉吉得了什么呢?于是我兴高采烈的问他:“你得了什么?”哦,原来他得了罐赫星活力药剂。今天收获好多,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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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2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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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电视剧大结局居然收到了观众“再拍一百集”的要求,这大概也是前所未有的。很久没有一部电视剧让我没按快进了,最近的一部剧是三年前的《甄嬛传》,这一次是《琅琊榜》,一部快进了就会脱节、就会跟不上节奏的剧。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甄嬛传》之后终于再见一部有剧情、有逻辑、有集体演技、女主角终于不傻白甜不玛丽苏、没有出现“第八集吻戏”定律的古装剧,真是可喜可贺。

《琅琊榜》在播出之初并未引起多大关注,收视也一直低走,然而随着剧情的深入,《琅琊榜》的优势渐显——张弛有度的剧情,心思缜密的逻辑,精美细致的服装道具,丰满的人物角色设置,以及碾压玛丽苏杰克苏xx苏的集体走心演技,尤其是在同期其他电视剧的比较之下,《琅琊榜》在内容后半段集中发力,成为近期最具好评的国产剧。

《琅琊榜》矫正了国民的审美

“那些只能在课本上感受到的‘长亭外,古道边’送别的场景居然在电视里看到了。”

看《云中歌》的时候再一次被国内最具争议性的编剧于麻麻的色彩学亮瞎了眼睛:叶子必须绿得发亮,花儿必须永远娇艳欲滴,女主角特写下的胭脂、眼影、唇妆必须呈现出令男主角想“一亲芳泽”的光芒来......比起2014年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的新《神雕侠侣》和2013年《笑傲江湖》里著名的奇禽珍鸟装过之而无不及。

这几年被于正的拼凑型色彩学不可避免地降低了审美标准后,我终于得以在水墨画风格的《琅琊榜》里找回了自己基本的审美能力。《琅琊榜》在美术设计上严格地遵守了“一切设计均为剧情服务”的原则,坚决杜绝某些工作人员的个人爱好创作(于正在履行电视剧编剧职责的同时,还兼美术指导、服装设计、主题曲写作等多项工种),使得该剧在整体色调上与剧情内容保持高度的一致。

在这个以男人戏为主的电视剧中,我们见不到以出位妆容和服装造型而过分显目的女主角、女配角,所出现人物所着衣衫一面与电视剧整体风格保持一致,一面又与人物身份、人物个性相得益彰。

譬如女主角霓凰郡主、譬如宫中嫔妃所穿戴的衣服首饰大部分都呈冷色调,与剧中出现的宫苑、住处、走廊、郊外等场景地、背景色毫无色彩冲突感。剧中的主角配角大多妆容干净、素雅,不见深厚的粉底,没有五颜六色的眼影,就连几位主要女演员的唇妆都以淡色为主,不显突兀。

主角的妆容、服饰在色彩上虽不十分显眼,但其实十分讲究,十分经得起特写,特写之处,主角衣服上的纹理、图案、绣工等细节往往被显现出来,可见其质感。据《琅琊榜》的服装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这是我合作过的在服装方面投入最大的剧组。”,可见该剧的诚意。

《琅琊榜》的台词会让你的耳朵怀孕

“只要一听靖王说话,我的耳朵就会怀孕。”有追剧观众如是说。据《琅琊榜》原著粉丝评价,剧版《琅琊榜》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原著内容,尤其是原著台词的保留,譬如:

“遥映人间冰雪样,暗香幽浮曲临江,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

“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这宫内的风从未止。”

《琅琊榜》的很多台词乍看之下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细细读起来听起来之时却有一种无以名状的优雅感。《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你侬我侬”的琼瑶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了,天雷阵阵的新偶像剧里男女主角说出来的话总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于正剧的“霸道总裁杰克苏式”肉麻情话仍然让我无法适应。

《琅琊榜》的台词却无端升起了一种赏心悦目感,“江左梅郎”“我选你”居然在社交网络兴起了和当时《甄嬛传》“就是矫情”一样的效果,朋友圈中“琅琊榜”毒的人多不胜数,每个人穿越至南北朝,在那里“之乎者也若”“为什么我没有一个梅长苏”。

一部敢让女主角消失20集的古装正剧

《琅琊榜》在视觉听觉上给人享受之外,在感觉上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舒服感,这种舒服感归功于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包括导演、编剧、演员在内的主创人员的集体成全。与大部分电视剧不同的是,《琅琊榜》是一部少有的以男人戏为主打的电视剧。

不管是金庸的武侠古装,琼瑶的清宫古装,又或者是这些年大行其道的韩剧和日渐衰落的台湾偶像剧,均是以男女之间的爱恨纠葛为故事主线,很少有像《琅琊榜》有着“家仇国恨”大视野的又不是正剧的电视剧。

至少,没有一部剧会让女主角消失二十集,但《琅琊榜》做到了。很是怀疑,由刘涛饰演的女一号霓凰郡主绝对是山影用来糊弄总局的,绝对了为了掩盖《琅琊榜》卖腐的“罪名”,这个“名义上的女主角”居然二十集没有上线,更重要的是,观众居然还觉得毫无违和感。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剧情实在是太好看了,因为演员们演技实在是太赞了,随便一个路人甲都浑身是戏,因此大家没有过分关注“女主角到底什么时候出现”这件事。

继《甄嬛传》之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爆发之作

毫不夸张地说,《琅琊榜》是继《甄嬛传》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之作,又或者有人直接说它是男版的《甄嬛传》。

《甄嬛传》走红让女主孙俪的演艺事业再攀高峰,曾经红极一时的TVB花旦蔡少芬翻红,在电视圈混迹多年的蒋欣一夜走红,斓曦、陶昕然、蓝盈莹、唐艺昕、毛晓彤等新人演员集体崭露头角。

《琅琊榜》则成全了一大批男演员,第一男主角胡歌演技和人气再上一层楼,靖王的扮演者王凯成为女粉丝们争先恐后为其“生猴子”的新晋男神,从《伪装者》穿越过来的明楼大哥靳东和老师刘奕君人气继续上涨,黄维德、陈龙、高鑫等一批许久不见的老演员重回观众视野,飞流的扮演者吴磊以其呆萌、忠主、一根筋、惜字如金的个性形象人气直逼男一男二。

女演员方面,刘涛(霓凰)、刘敏涛(静妃)、王鸥(般若)、周奇奇(宫羽)、张龄心(夏冬)、张棪琰(长公主)、杨雨婷(越贵妃)、皇后等女主女配均不以颜值抢戏,而是以演技碾压众生。

这部既具庙堂之高又有江湖之远的独树一帜的古装正剧,成功地向我们演示了一部网络文学作品是怎样拍成高大上之作的实验过程,《琅琊榜》之后,国产剧或将迎来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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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鉴赏:爱的意义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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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八十八岁,一辈子都没有把土地种够。即使生病,挑不起满桶大粪,就挑半桶大粪,拄着拐棍,都要继续行走在田野,对土地爱得深沉。

其实老人,有八个儿女。儿女担心老人的身体,叫他不要种庄稼了。老人说,我不劳动,还死得快些。

老人衣食无忧。水电工程淹没了土地,国家买了社保。每一个月养老金一千多元准时到账。老人还是忘不了土地,他说,土地就是自己的命,不种土地,也许命早就不在了。

老人春天种油菜,花开满了田野,一阵微风飘荡,花香十里,蝴蝶蜜蜂来回飞舞,蔚为壮观。这些图案,是老人的儿女,如儿女在花间飞舞、生活、工作。

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那天早晨老人起床,一个趔趄,倒在床边,人事不省。老伴急忙告诉邻家,邻家叫车送往医院抢救。

大夫告知,老人中风。后期治疗即使抢救过来,也是偏瘫,必须有人照顾才能生活。老人住了两个月医院,实在没有什么好转,儿女决定回家调养。

老人坐在椅子上,把木板挖了一个洞,方便拉屎拉尿。

儿女想数落父亲,看着他眼睛怨恨的泪水,不忍心数落老人了。

锄头、靶子、犁铧、粪桶高挂。土地里再也没有老人的身影。

天长日久的照顾,儿女也有些怨言。谁叫父亲性格那么倔强,才导致中风,身体受损?

母亲说,儿女呀,你老爸辛苦一辈子,都在跟土地打交道,现在终于放下了。

儿女眼睛的泪水哗哗流淌,宛如故乡的小河一般。

老人终于停止了呼吸,把爱埋进了泥土。

那油菜花,那金黄的稻谷,那金灿灿的小麦,在给老人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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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爵迹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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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爵迹》大结局是怎么样的?各个角色结局如何?对此,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爵迹》部分角色结局。感兴趣的可以看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电影《爵迹》银尘是谁演的最后结局是什么

《爵迹》现任七度王爵,上一任天之使徒银尘由吴亦凡扮演,曾加入韩国sm娱乐公司,担任EXO-M队长。2014年回国后开始涉足演艺圈,这两年连续参演了七部电影,而《爵迹》就是其中一部。早前郭敬明曝出了吴亦凡饰演银尘的定妆照,一头银发,剑眉星目,十分帅气。相信银尘这个角色可以让吴亦凡的人气大增。

《爵迹》男主角银尘,是现任七度王爵,上一任天之使徒。是一个温柔、腹黑,重感情的人。对他的形容:“你是冰雪的王爵,你是末世的苍雪;你是绝望的暗夜,你是甜美的无邪。万千呼唤,你终于赴约。“

银尘个人资料

中 文 名:银尘

其他名称:七度王爵

生 日:8月26日

年 龄:24

性 别:男

血 型:A型

身 高:179cm

体 重:60kg

星 座:处女座

魂 兽:雪刺

魂 器:细长刺剑发光的镜子女神裙摆等

喜 好:看古书,炫耀自己丰富的知识、收集各种遗落的魂器

《爵迹》银尘喜欢谁呢?不管是在小说还是电视剧,这都是观众们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大家都希望银尘和鬼山莲泉是一对,不过看过小说的小伙伴们都表示,看不出来银尘喜欢鬼山莲泉,倒是觉得他喜欢吉尔伽美什和麒零。但也有人提出银尘对麒零仅仅是对使徒的呵护,对吉尔伽美什是单纯的忠诚。

麒零是银尘的使徒(七度使徒)的同时,他的真实身份是零度王爵,也就是白银祭司所制造的完美容器。因为麒零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所以在驿站中当店小二。但自从遇到了银尘,他的一切都改变了,他开始感受到被人关心的幸福,麒零非常的信赖、喜欢银尘,并且希望可以成为让银尘骄傲的使徒。

银尘虽然表面对麒零冷漠,但实际上十分的关心麒零,对麒零很好,曾为了麒零在天束幽花面前下跪。而且在银尘死的时候,麒零也不惜被白银使踩在脚底,恳求他们让他去救银尘。可见他们之间的羁绊是很深的…在郭敬明小说《临界爵迹2》中银尘的结局是死了,爵迹风津道中吉尔加美什找来没有灵魂的银尘的躯壳,让冰帝(艾欧斯)用摄魂的天赋从原来的银尘的尸体中取出灵魂,植入那个躯壳,使银尘复活。后来银尘用湮灭幻化的那七把巨枪组成黄金骑乘枪阵帮助吉尔加美什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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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天涯明月刀的结局原文

全文共 8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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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九江上,遥望九华峰。

天河挂绿水,秀出九芙蓉。

我欲一挥手,谁人可相从。

君为东道主,于此卧云松。

──李白

九华山在安徽青阳西南四十里,即汉时泾县、陵阳二地。

三国时孙吴分置临城县境,至隋废,唐置青阳县,以在青山之阳为名,属池州府。青山在县北五里,逾梅家岭,与贵池接壤。

九华山南望陵阳,西朝秋浦,北接五溪大通,东际双峰龙口,昔名九子山。

唐李白游九子山,见其山峰并时,如莲开九朵,改之为九华山。

书记上有记载:“旧名九子山,唐李白以九峰如莲花削成,改之为九华山。”

青阳县志上也有记载:“山近县西四十里,峰之得名者四十八,岩十四,洞五,岭十一,泉十八,源二,其余台石池涧溪潭之属以奇胜名者不一。”

“知行合一”的创始人曾读书于此山中,与李白书堂并名千古。

诗仙李白改“九子山为九华山联句”有序。

“……太史公南游,略而不书,事绝故老之口,复缺名贤之纪,虽灵仙往复而赋咏笔间,予乃削其旧号,加以九华之目,时访逅江汉,憩于夏侯回之堂,开檐岸帻,坐眺松雪,因与二三子联句,传之将来。”

他们的诗是这样的:

“妙右分二气,灵山开九华。──李白。

层标遏迟日,半壁明朝霞。──高霁。

积雪曜陲壑,飞流歆阳崖。──韦权舆。

青荧玉树色,缥渺羽人家。──李白。”

九华山不但是诗人吟咏之地,也是佛家的地藏王道场。

《地藏十轮》经:“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尽藏。”取名地藏。

《大乘佛经》上记载的是:“地藏受释尊付嘱,令救度六道众生,决不成佛,常现身地狱中,以救众生之苦难,世称幽冥教主。”

《地藏本愿经》二卷,唐实义难陀译,经中记载:“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后召地藏大士永为幽冥教主,使世上有亲者皆得报本荐亲,咸登极乐。”

这本书多说地狱诸相及追荐功德,为佛门的孝经。

经中又说地藏菩萨救渡众生,不空誓,不成佛之弘愿,故名“地藏本愿”。

所以“九华剑派”不但剑术精绝,同时也有诗人的浪漫和佛家的玄秘。

武林中有七大剑派,九华山并不在其内,因为九华山门下的弟子本就极少,行踪更少出现在江湖。

多年前江湖中就已盛传九华派已与幽冥教合敖,同时供奉的两位祖师,一位是地藏王菩萨,另一位就是诗酒风流,高绝千古的李白。

据说这位青莲居士不但是诗仙,也是剑仙,九华的剑法,就是他一脉相传。直到千百年后,江湖中又出现位奇侠李慕白,也是九华派的嫡系。

这些传说使得九华派在江湖人心目中变得更神秘。九华门下的弟子,行踪也更诡秘,近年来几乎已绝迹于江湖。

但这些却还都不是让傅红雪吃惊的原因,令他吃惊的,是如意大师这个人。

×××

如意大师着白袍,登芒鞋,赤足,摩顶,神情严肃,眸子有光,看来无疑是位修为极深的出家人,一位出家的女人。

她看来仿佛已近中年,身材适中,容貌端正,举止规矩有礼,一张表情严肃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更没有足以令人吃惊之处,无论任何人眼中看来,她只不过是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和佛门中其他千千万万个谨守清规的尼姑并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在傅红雪眼中看来,就完全不同了。

她的容貌虽平凡端庄;但一双玉手美如春葱,柔若无骨。她赤足着芒鞋,不着鸦头袜,露出一双底平趾敛的如霜雪白玉足,更美得令人目眩。她的白布僧袍宽大柔软,一尘不染,遮盖着她绝大部分身体。

没有人会去幻想一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在僧袍下的胴体是什么样子的。

傅红雪却不能不想。

──栏杆上的洁白僧袍,浴池中的丰美胴体,黑暗中的呻吟呼吸,温暖光滑的拥抱,还有那双牵引他进入梦境的手。

他竟不能不将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出家人,和昨夜那个成熟而充满渴望的女子联想在一起。虽然他一直禁止自己去想,但却偏偏不能不想。

虽然他对一切事都已能不闻不问,无动于衷,可是这规矩严肃的中年尼姑,却使得他的方寸大乱,他已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发干,心跳加速,几乎无法控制。

如意大师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端庄严肃的脸上,还是全无表情。

傅红雪几乎忍不住要冲过去,撕开她的僧衣,看看她是不是昨夜那个女人。可是他还是勉强忍耐住。

他仿佛听见她在问:“这位就是名满天下的傅红雪施主?”

他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回答:“是的,我就是傅红雪。”

卓夫人看着他们,眼睛里的表情狡黠而诡谲。

──她是不是已知道他们的事?

她忽然笑道:“大师驻锡九华,想不到居然也知道傅大侠的名声。”

如意大师道:“贫僧虽然身在方外,对江湖中的事,却并不十分生疏。”

卓夫人又问道:“大师以前是不是见过他?”

如意大师沉吟着,居然点了点头,道:“仿佛见过一次,只是那时天色昏黑,并没有看清楚。”

卓夫人笑道:“大师虽然看不清他,他却一定看清了大师的。”

如意大师道:“哦?”

卓夫人笑得更神秘,道:“因为这位傅大侠是夜眼,在黑暗中视物,也可以明察秋毫。”

如意大师的脸上,仿佛起了种奇怪的变化。

傅红雪的心也在往下沉。昨夜在黑暗中,他并没有看清她,只不过隐约看出了她的胴体的轮廓。

他一直没有想到这一点,现在才发现他的眼力不知不觉中已受到损伤,那一定是他在见到铁柜中那老人以后的事。

难道那老人的眼睛里,竟有种可以令人感觉变得迟钝的魔力?他为什么不让傅红雪看见黑暗中那个女人?她为什么要在黑暗中等待?

×××

最后的两位见证也被公子羽请了进来,傅红雪竟没有注意这两人是谁。

他的心又乱了。他不能忘记昨夜的事,也不能将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当作工具。

陈老板的哀恸,倪宝峰怨毒的眼神,忽然也变得令他无法忍受。

还有那柄鲜红的剑。这柄剑怎么会到了公子羽手里?剑在他手里,燕南飞人呢?

这两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神秘关系?公子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肯露出真面目?

火炬高燃,石台上亮如白昼。

傅红雪终于走上了石台,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刀,比平时握得更紧。在他悲伤烦恼,痛苦无助时,只有这把刀,才能给他安定的力量。

对他说来,这把刀远比盲者的明杖更重要,他与刀之间,已经有了种奇异的感情,一种永远没有任何人能了解的感情,不但互相了解,而且互相信任。

公子羽凝视着他,一字字缓缓道:“现在你已随时可以拔刀。”

现在他的剑已在手。无论谁都看得出,他还比傅红雪更有信心。

傅红雪忽然道:“你能不能再等一等?”

公子羽眼睛里露出讥诮之意,道:“我可以等,只不过无论再等多久,胜负也不会有所改变的。”

傅红雪没有听他说完这句话,忽然转身走下石台,走到如意大师面前。

如意大师抬头看着他,显得惊讶而疑惑。

傅红雪道:“大师来自何处?”

如意大师道:“来自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来自何方?”

如意大师道:“来自新罗。”

傅红雪道:“他舍弃尊荣,为的是什么?”

如意大师道:“舍身学佛。”

傅红雪道:“既然舍身学佛,为何誓不成佛?”

如意大师道:“只因普渡众生。”

她神情已渐渐宁静,神情也更庄严,别人却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原来唐时高宗曾发兵助新罗平乱,新罗王子金乔觉舍曾荣,来华学佛,独上九华驻锡修道,一生事迹与地藏显现者无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金氏圆寂,临终时形显如地藏王菩萨本像,世传以肉身得道,于峰头建肉身殿塔。殿塔四面玲珑,金碧璀璨,四隅有铜缸,多作朱砂翡翠色,中储神灯圣油,可赐人清宁安静,九华弟子多随身而带。

傅红雪又问道:“王子于今何在?”

如意大师道:“仍在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普渡众生,大师呢?”

如意大师道:“贫尼亦有此愿。”

傅红雪道:“既然如此,但望大师赐福,使我心清宁安静。”

如意大师双掌合十,道:“是。”

她果然从怀中取出个檀木小瓶,倾出几滴圣油,在傅红雪面颊和手背上轻轻摩擦,口中喃喃低诵佛号,又问道:“你有何愿?”

傅红雪曼声而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

如意大师以掌心轻拍他的头顶,道:“好,你去。”

傅红雪道:“是,我去。”

他抬起头,苍白憔悴的脸上已发出了光;不是油的光,是一种安详宁静的宝光。

他再次走上石台,走过卓夫人面前时,忽然道:“现在我已知道了。”

卓夫人道:“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知道是你。”

卓夫人脸色骤然变了,道:“你还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该知道的都已知道。”

卓夫人道:“你……你怎会知道的?”

傅红雪道:“静虑深密如秘藏。”

他走上石台,面对公子羽,不但静如磐石,竟似真的已如大地般不可撼动。

公子羽握剑的手背上已暴出青筋。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道:“你已败过一次,何必再来求败?”

公子羽瞳孔收缩,忽然大喝,剑已出鞘,鲜红的剑光,如闪电飞虹。

只有眼力最利的人,才能看得出飞虹闪电中仿佛有淡淡的刀光一闪。

“叮”的一响,所有动作突然凝结,大地间的万事万物,在这一瞬间似已全部停顿。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

公子羽的剑就在他咽喉的方寸之间,却没有刺下去,他的整个人也似已突然凝结僵硬。然后他面上的青铜面具就慢慢地裂开,露出了他自己的脸。

一张英俊清秀的脸,却充满了惊骇与恐惧。

又是“叮”的一响,面具掉落在地上,剑也掉落在地上。

这个人赫然竟是燕南飞。

×××

火光仍然闪动不息,大殿中却死寂如坟墓。

燕南飞终于开口,道:“你几时知道的?”

傅红雪道:“不久。”

燕南飞道:“你拔刀时就已知道是我?”

傅红雪道:“是的。”

燕南飞道:“所以你已有了必胜的把握。”

傅红雪道:“因为我的心中已不乱不动。”

燕南飞长长叹息,黯然道:“你当然应该有把握,因为我本就应该死在你手里。”

他拾起长剑,双手捧过去,道:“请,请出手。”

傅红雪凝视着他,道:“现在你的心愿已了?”

燕南飞道:“是的。”

傅红雪淡淡道:“那么你现在就已是个死人,又何必我再出手?”

他转过身,再也不看燕南飞一眼。

只听身后一声叹息,一滴鲜血溅过来,溅在他的脚下。

他还是没有回头,苍白的脸上却露出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他知道这结果。有些事的结果,本就是谁都无法改变的,有些人的命运也一样。

他自己的命运呢?

×××

第一个迎上来的是如意大师,微笑道:“施主胜了。”

傅红雪道:“大师真的如意?”

如意大师沉默。

傅红雪道:“既然大师也未必如意,又怎知我是真的胜了?”

如意大师轻轻叹了口气,道:“不错,是胜是负,是如意,是不如意,又有谁知道?”

她双手合十,低喃佛号,慢慢地走了出去。

傅红雪抬起头时,大厅中忽然已只剩下卓夫人一个人。

她正在看着他,等他转过头,才缓缓道:“我知道。”

傅红雪道:“你知道?”

卓夫人道:“胜就是胜。胜者拥有一切,负者死,这却是半点也假不得的。”

她又叹了口气,道:“现在燕南飞已死,你当然已……”

傅红雪打断了她的话,道:“现在燕南飞已死,公子羽呢?”

卓夫人道:“燕南飞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真的是?”

卓夫人道:“难道不是?”

傅红雪通:“决不是。”

卓夫人笑了,忽然伸手向背后一指,道:“你再看看那是什么?”

他的背后是石台,平整光滑的石台忽然裂开,一面巨大的铜镜正缓缓自台下升起。

傅红雪道:“是铜镜。”

卓夫人道:“镜中还有什么?”

镜中还有人。傅红雪正站在铜镜前,他的人影就在铜镜里。

卓夫人道:“现在你看见了什么?”

傅红雪道:“看见了我自己。”

卓夫人道:“那么你就看见了公子羽,因为现在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沉默。她说他就是公子羽,他居然沉默。

有时沉默虽然也是种无声的抗议,但通常都不是的。

卓夫人道:“你绝顶聪明,从如意大师替你擦油在手上,就猜出昨夜的女人不是她,是我。”

傅红雪依然沉默。

卓夫人道:“所以现在你一定也能想得到,为什么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忽然道:“现在我真的就是公子羽?”

卓夫人道:“至少现在是的。”

傅红雪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不是?”

卓夫人道:“直到江湖中又出现个比你更强的人,那时……”

傅红雪道:“那时我就会像今日之燕南飞。”

卓夫人道:“不错,那时你非但不是公子羽,也不再是傅红雪。那时你就已是个死人。”

她笑了笑,笑得妩媚甜蜜:“可是我相信十年之内江湖中决不会再出现比你更强的人,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已是你的,你可以尽情享受所有的声名和财富,也可以尽情享受我。”

傅红雪的刀已握紧,道:“你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

卓夫人道:“永远是。”

傅红雪盯着她,手握得更紧,握着他的刀。

他忽然拔刀。刀光一闪,铜镜分裂,就像燕南飞脸上的青铜面具般裂成两半。铜镜倒下时,就露出了一个人,一个老人。

铜镜后是间精雅的屋子,角落里有张华丽的短榻。

这老人就斜卧在榻上。他已是个很老很老的人,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像是已受过天地间诸魔群鬼的祝福,仍然保持着年轻。这双眼睛,就是傅红雪在铁柜里看到过的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此刻正在看着他。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刀锋似已在眼里,盯着他道:“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真正的公子羽是谁。”

老人道:“谁知道?”

傅红雪道:“你。”

老人道:“为什么我知道?”

傅红雪道:“因为你才是真正的公子羽。”

老人笑了。笑并不是否认,至少他这种笑决不是。

傅红雪道:“公子羽所拥有的名声权力和财富,决不是容易得来的。”

世上本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尤其是名声、财富和权力。

傅红雪道:“一个人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一定很舍不得失去。”

任何人都如此。

傅红雪道:“只可惜你已老了,体力已衰退,你要想保持你所拥有的一切,只有找一个人代替你。”

公子羽默认。

傅红雪道:“你要找的,当然是最强的人,所以你找上了燕南飞!”

公子羽微笑道:“他的确很强,而且还年轻。”

傅红雪道:“所以他经不起你的诱惑,做了你的替身。”

公子羽道:“他本来一直做得很好。”

傅红雪道:“只可惜他败了,在凤凰集,败在我的刀下。”

公子羽道:“对他说来,实在很可惜。”

傅红雪道:“对你呢?”

公子羽道:“对我一样。”

傅红雪道:“一样?”

公子羽道:“既然已经有更强的人可以代替他,我为什么还要找他?”

傅红雪冷笑。

公子羽道:“可是我答应他,只要他能在这一年中击败你,他还是可以拥有一切!”

他再强调:“我是要他击败你,并不是要他杀了你。”

傅红雪道:“因为你要的是最强的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道:“他认为我的刀法中,最可怕的一点就是拔刀。”

公子羽道:“所以他苦练拔剑。只可惜一年后他还是没有把握能胜你。”

傅红雪道:“所以他更想得到大悲赋和孔雀翎。”

公子羽道:“所以他错了。”

傅红雪道:“这也是他的错?”

公子羽道:“是!”

傅红雪道:“为什么?”

公子羽道:“因为他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早已在我手里。”

傅红雪闭上了嘴。

公子羽道:“他也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根本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他纵然能得到,还是未必能有取胜把握。”

传说中的一切,永远都比真实的更美好。傅红雪明白这道理。

公子羽道:“我早已看出你比他强,因为你有种奇怪的韧力。”

他解释道:“你能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也能承受别人无法承受的打击。”

傅红雪道:“所以这一战你本就希望我胜。”

公子羽道:“所以我才会要卓子陪你。我不想你在决战时太紧张。”

傅红雪又闭上了嘴。现在他终于已明了一切,所有不可解释的事,在这一瞬间忽然都已变得很简单。

公子羽凝视着他道:“所以你现在已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我只不过是公子羽的替身而已。”

公子羽道:“可是你已拥有一切!”

傅红雪道:“没有人能真的拥有这一切,这一切永远是你的。”

公子羽道:“所以……”

傅红雪道:“所以我现在还是傅红雪。”

公子羽的瞳孔突然收缩,道:“这一切你都不愿接受?”

傅红雪道:“是的。”

×××

瞳孔收缩,手又收紧。握刀的手。

过了很久,公子羽忽然笑道:“你看得出我已是个老人。”

傅红雪承认。

公子羽道:“今年你已有三十五六?”

傅红雪道:“三十七。”

公子羽道:“你知道我有多大年纪?”

傅红雪道:“六十?”

公子羽又笑了。

一种很奇怪的笑,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讥诮和哀伤。

傅红雪道:“你不到六十?”

公子羽道:“今年我也三十七。”

傅红雪吃惊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的皱纹和苍苍白发。

他不能相信。可是他知道,一个人的衰老,有时并非因为岁月的消磨;有很多事都可以令人老。

相思能令人老,忧愁痛苦也可以。

公子羽道:“你知不知道我是因为什么老的?”

傅红雪知道。一个人的欲望若是太多,太大,就一定会老得很快。欲望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

他知道,但是他并没有说出来──既然已知道,又何必再说出来。

公子羽也没有再解释。他知道傅红雪一定已明白他的意思。

“就因为我想得太多,所以我老;就因为我老,所以我比你强。”

他说得很婉转:“你若不是公子羽,你也就不再是傅红雪。”

傅红雪道:“我是个死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坐了下来,坐在短榻对面的低几上。

他很疲倦。经过了刚才那一战,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很疲倦。

可是他心里却很振奋。他知道必将有一战,这一战必将比刚才那一战更凶险。

公子羽道:“你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傅红雪道:“我不必。”

公子羽在叹息,道:“你一定知道我很不愿让你死。”

傅红雪知道。要再找他这样一个替身,决不是件容易事。

公子羽道:“可惜我已没有选择的余地。”

傅红雪道:“我也没有。”

公子羽道:“你什么都没有。”

傅红雪不能否认。

公子羽道:“你没有财富,没有权力,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傅红雪道:“我只有一条命。”

公子雪道:“你还有一样。”

傅红雪道:“还有什么?”

公子羽道:“声名。”

他又在笑:“你若拒绝了我,我不但要你的命,还要毁了你的声名。我很有法子!”

傅红雪道:“你好像什么都有。”

公子羽也不否认。

傅红雪道:“你有财富,有权力,手下的高手如云。”

公子羽道:“我要杀你,也许并不需要他们。”

傅红雪道:“你什么都有,只少了一样。”

公子羽道:“哦?”

傅红雪道:“你已没有生趣。”

公子羽在笑。

傅红雪道:“就算公子羽的声名能永远长存,你也已是个死人。”

公子羽的手也握紧。

傅红雪道:“没有生趣,就没有斗志。所以你若与我交手,必败无疑。”

公子羽还在笑,笑容却已僵硬。

傅红雪道:“你若敢站起来与我一战,若能胜我,我就将这一生卖给你,也无怨言。”

他冷笑,接着道:“可是你不敢,”

他盯着公子羽。他的手里有刀,眼睛有刀,话里也有刀。

公子羽果然没有站起来。是因为他真的站不起来?还是因为卓夫人的手?她的手已按住了他的肩。

×××

傅红雪已转过身,慢慢地走出去。

公子羽看着他走出去。

他走路的姿态,还是那么奇特,那么笨拙,可是别人看着的时候,眼中却只有崇敬。

无论谁看着他时都一样。

他的手一直紧握着刀柄,却没有拔出来。

──我不杀你,只因为你已是个死人。

一个人的心若死了,就算他的躯壳还存在也没有用的。他知道她为什么按住公子羽,因为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

她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在她心中,真正的公子羽只有一个,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不管他老了也好,死了也好,都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所以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一点他是否能明白?要到几时才明白?春蚕的丝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死时才能吐尽?

夕阳西下。傅红雪站在夕阳下,站在孔雀山庄的废墟前。暮色凄迷,满目疮痍。

他抽出一封素笺,摆在他朋友们的坟墓前。

雪白的纸,死黑的字。

这是公子羽的讣闻。传遍天下的讣闻,无疑也震动了天下。

尘归于尘,土归于土,人总是要死的。

他长长吐出口气,抬头望天。暮色已渐深,黑暗已将临。

他心里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平静,因为他知道黑暗来临的时候,明月就将升起。

酒在杯中,杯在手中。

公子羽把酒面对小窗,窗外有青山翠谷,小桥流水。

一双手按在他肩上,如此美丽,如此温柔。

她轻轻地问:

“你几时才下定决心,肯这么做的?”

“直到我真正想开的时候。”

“想开了什么?”

“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手也轻轻按在她的手上。“人活着,只不过为了自己心安快乐。若是连生趣都没有,那么就算他的声名、财富和权力都能永远保存,又有什么用?”

她笑了。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温柔。

她知道他真的想开了。

现在别人虽然都认为他已死了,可是他却还活着,真正地活着,因为他已懂得享受生命。

一个人要能真正懂得享受生命,那么就算他只能活一天,也已足够。

“我知道公孙屠他们一定活不长的。”

“为什么?”

“因为我已在他们心里播下了毒种。”

“毒种?”

“那就是我的财富和权力。”

“你认为他们一定会为了争夺这些而死?”

“一定。”

她又笑了。笑得更温柔,更甜蜜。

她知道他为什么要如此做,因为他要为她赎罪;他一心要求自己的心安和快乐。

×××

现在一切都已成过去。

他把酒对青天,却没有再问明月何处有。

他已知道他的明月在何处。

一间寂寞的小屋,一个寂寞的女人。

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不怨天,因为她心安,她已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自己的生活,已用不着去出卖自己。也许她并不快乐,可是她已学会忍受。

──生命中本就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无论谁都应该学会忍受。

×××

现在一天又已将过去,很平淡的一天。

她提着篮衣服,走上小溪头。她一定要洗完这篮衣服,才能休息。

她自己的衣襟上戴着串小小的茉莉花,这就是她惟一的奢侈享受。溪水清澈,她低头看着,忽然看见清澈的溪水中倒映出一个人。

一个孤独的人,一柄孤独的刀。

她的心开始跳。她抬起头就看见一张苍白的脸。

她的心又几乎立刻要停止跳动。她已久不再奢望自己这一生中还有幸福,可是现在幸福已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是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

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言语能表达出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这时明月已升起。

明月何处有?

只要你的心还未死,明月就在你的心里。

──《天涯明月刀》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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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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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596759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6 #596759 ""Read Notes 6

我们是否徘徊在对身边的人的纠结之中呢?是否对身边的朋友尽心尽力呢?一本《追风筝的人》令我思绪万千。

十二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从小与仆人的儿子哈桑情同手足。在冬天的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如愿得冠。哈桑尽力为阿米尔追回风筝,却受到阿塞夫的迫害。看到一切的阿米尔却未挺身而出,事后充满内疚,最终逼走哈桑。自己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于是,阿米尔踏上了为自己和父亲赎罪的道路:找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懦弱的阿米尔、重情义的哈桑、严肃的父亲以及平易近人的拉辛汗,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小说中的阿米尔渴望得到父亲的重视与喜爱,父亲却似乎更关注哈桑。使阿米尔对哈桑充满了若有若无的嫉妒,却忽视了哈桑对自己无条件的忠诚。现实中的我们是否也是如此呢?

记得有一次,烈日当头,妈妈从外面卖回一个大西瓜,洗净,切开。端到我眼前,叫我多吃一点,然而心情烦躁的我把西瓜一把推开,说道:“我不要吃,你要吃你吃好了。”妈妈的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朝我轻轻的一笑,仿佛是做错了事的孩子。扪心自问,我们究竟忽视了多少人的爱,伤了多少人的心?我们竟容不得一点爱的唠叨。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哈桑对阿米尔说过,法里德对阿米尔说过,阿米尔对索拉博说过,这不是玩笑,而是郑重的承诺,朋友与朋友之间,人与人之间不需要物质,需要的是互相的信任。

对身边的人,我们应该改擦亮眼睛。有的人,或许没有真诚待你,我们就需要立即改正令人不快的缺点;有的人无时无刻的关心着我们,却没有写在脸上,我们应以同样的真诚去回报他们。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不停的追着风筝,追到了,只为让身后的人开心,快乐!人生短暂,容不得一点马虎。

生活,需要朋友的支持与鼓励,更需要无私的付出。我们不能昧着良心背叛朋友,因为一旦错过了,那将会是一生的遗憾。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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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Hey,胖子李先生的小说内容

全文共 2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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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胖子李,正如名字一样。或许全世界只有我觉得他不是胖,而是可爱吧! 胖嘟嘟的脸,小眼睛。本来就不怎么高挑的鼻梁上驾着一副眼镜,圆鼓鼓的肚子。因此我每次都俏皮地摸摸他的肚子,嘟囔道:“宝宝乖,不可以踢爸爸的噢,妈妈我会生气的。” 他总是笑着说我:“你个小坏蛋。” 然后我撅着嘴,头抬得老高并且不理人。等着他来认错,哄我。

有人说,爱情里必须有一个人卑微。那么在这段感情里,卑微的永远都是他。

胖子李先生可能真的是太胖了,腿太粗,所以走路老慢了,并且走一会儿就累。如果我更加调皮地爬到他的背上,那么他更是走不了几步,就得哄着我下来。每次都还没尽情尽兴地享受靠人力离开地球表面,就得回到地球。我心里是很不开心的,但也不在意,因为爱。可能胖子们性格都很好,所以他从来没跟我发过火,生过气,吵过架。永远都是我欺负他,这个,我妈可以作证。因为我妈见我用力气拍打他的肉肉,就凶我。我严重地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我妈亲生的。

胖子李先生和我同年同月,虽生不逢时不在同一天,但同一个星座的我们唱着同样的歌,喜欢同样的事物。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无话不谈一起走了那些年。

刚认识胖子李的时候,他高三最后一学期。那是2010年的五月,他就要高考了。我在5月31日那天发给他一封邮件,问他:“既然你没有女朋友,我也没有男朋友,那我们在一起吧。”结果那封邮件半天才回我,言简意赅两字:“好啊”。 后来他告诉我,当时看到邮件受宠若惊无法言表,激动了很久。他觉得幸福来的太突然,因此迟迟没回。告诉我这些的时候,他笑得好开心。

高考结束后,为了能够让他来北京,跟我在同一个城市,我旁敲侧击地问他填的志愿。最终他按照父亲的意思,跟我开始了两点一线的异地恋。大一报名那天,他说父亲陪他去的。我在教室里准备上课,心情低落得那两节理论没听懂。北京的夏天真的很热,或许他那边也很热,但,我的心在那个时刻是凉的。

后来还是选择在一起,胖子李先生对我很好,那种好就像我爸妈对我的爱一样。没有拒绝,决定跨过重重阻碍也要在一起。只要有时间就来北京,目的是为了看我。我们在夏日的街头深情相拥,一起踏过下雪的北京,一起细数飘零的落叶,一起看春暖花开。

我开始心疼了,心疼他每个月把生活费省下了买高铁票,省下来专门来北京看我。还要在每个节日给我惊喜,各种礼物。后来怕我没钱花,直接往我卡里汇钱。学生党都很穷,我们都不富裕。这只能说明一点,他爱我。

胖子李有个习惯,一天至少会打三个电话给我。早上一个,叮嘱记得吃早饭。中午一个,嘱咐要按时吃午饭。晚上一个,叮嘱要吃晚饭。睡觉前偶尔也会打一个,嘱咐作息时间要规律。那时我的手机,全天必须都得用电充着。生怕他找不到我而担心,我更担心他联系不到我的担心。

交往了两年,2012年夏天,他再次来北京,我直接带他见了我父母。那天,所有我喜欢和不喜欢的亲朋好友都在。他紧张到不行,生怕表现得不好让我家人对他初次的印象大打折扣。一顿饭吃完,我送走了他。回到家里的时候,亲戚都劝我说:“这么胖的一个人,以后会是麻烦的,老了之后全身毛病,你得照顾一辈子,知道么?” 我倔强地说:“可以减肥的嘛;” 他们又说:“如果那么好减肥,他还会这么胖么?”我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就喜欢他。” 因此所有人都没有说什么,还好我爸妈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人。

那个夏天,我们一起从北京去了江苏徐州他家,去见了他所有的亲戚朋友。李爸爸和干爸专门开车带我们一起去连云港看海,那是我第一次去海边。一路上李妈妈和李爸爸各种主动的关心,让我觉得自己真的融入了这个家,以后会很愉快地跟他们相处在一起。李爸爸说,如果结婚的话,不管是在北京生活,还是在徐州生活都可以。我给你们买房,这个不用操心。

那年冬天,因为四川老家爷爷身体状况不好,我们全家从北京回了四川老家。

临走前,在北京见了一面。

我说:“咱们结婚吧。”

他说:“再等一等吧,我还有一年毕业。”

我:“如果我等不了呢?”

他:“再坚持一年好吗?”

于是我和我爸妈还有弟弟回四川了,我们已经整整五年没有回去了。为了爷爷的身体和病情,我爸妈在家做生意,我弟弟在老家上学。

2013年我回了北京,回去只是想跟这个城市严肃地告别。然后和闺蜜从北京飞到了深圳,从北漂转变到南游。胖子李还是跟我联系,只是不频繁了,都是因为我倔强。我觉得你既然爱我,就给我结婚证那张纸。不给那张纸就是不爱,或者爱得不够。

僵持了一年,他开始实习了,我们真真正正地分手了。

然后我开始了到处旅行。有钱就买机票,没钱就买火车票,总之要不停地出去走走。明知道“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去哪都是流浪”。

2014年我又回到了北京,在一家国际幼儿园上班。我开始后悔懊恼自己的倔强,决绝地分手。很犯贱地去联系胖子李的时候,才发现电话已停机,QQ已无权访问,微信已不是好友,新浪微博已无关注。再次去添加好友的时候,一个如我从前的样子的女生骂我了,叫我不要再打扰。

2014年的冬天,我决定回家了。离开北京,走之前加了无数次微信。终于在我臭不要脸地坚持下,他同意了。只是跟我说:“我们过去了,我不可能再接受你了。” 于是,微信又删了。 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离开北京那天,我拉着行李箱从北京西站走了。站在西站正门口拍了张照片,发了个说说:“对于我生活了六年的城市——北京 来讲。那里不过是有:和一个不知道还能否会重逢的人,有一段回不去的曾经。有遗失的美好和一起走过的青春。”

然后头也不回地进站检票离开了。

2015年,人间四月天,我去了西藏。我以为去了之后,我会好过,我会净化心灵。其实,这跟去哪都没有关系。

现在,我们终于形同陌路。

2.

直到4月24号从西安回来,我才明白,最包容我的人,最疼爱我的人,永远只有他。现在的我,脾气好了,性格好了,但身边好多人还是无法忍受。以前的我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斤斤计较,暴脾气,他一一接受,从不抱怨。至少那四年,他没有在我面前给我脸色看,更没有大声说过话。

以前,我喜欢艾弗森,他喜欢麦迪。我们因为彼此喜欢的球星不一样而争吵,我太强势,我喜欢的东西,非要我在意的人也喜欢,不喜欢就不行。

现在,我想找个如你一般的人,却再也找不到了。再也没有关心我每天有没有按时吃饭,按点睡觉。没有人每天打电话骚扰,没人在生理周期告诉我不能喝茶,不能喝咖啡,不能吃冰凉的东西......总之,我现在过得好不好,已无人在意了。

我们17岁相识,在人生最美的年纪,开始最美的初恋,进行着最美的爱情。18岁那年夏天吻过他的脸,我以为就会永远。19岁时,北京寒冷的冬天让我觉得并不孤单。20岁的雨季,爱情也可以很唯美。21岁,打给我最后一个电话说生日快乐。22岁我没有你的礼物和祝福。我今年23岁,我想结婚了,可,孤身一人。

我一个人想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群,独自徘徊,独自伤感。你在哪里?你现在是不是拥抱着一个如从前的我一样的姑娘在怀里窃窃私语?你们是不是就要结婚了?还是......你和我一样,过尽千帆,仍然一个人?

sorry,非常抱歉,我只是突然很想你。

3.曾经有个朋友问我:“如果你在某一天遇到李胖子,你会跟他说什么?”

我微笑着回答:“hey,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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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青春最好时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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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最好时》是念若青衫的力作,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因命运交错互换身份,而展开的寻找身世之谜的校园故事。下面是青春最好时小说结局,一起来看看:

夏儿和齐晓儿视频,她看到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关心她,纷纷安慰鼓励她,倍感温暖。吕老师为夏儿的事忧心忡忡,她和蓝老师并排走在校园,蓝老师让吕老师闭上眼睛深呼吸,偷偷亲了她一下。

吕老师找到史老师给夏儿请假,史老师经过上次妮可和爸爸的事反思到自己以前对学生太过于苛刻,她批准了夏儿的请假。史老师还找到初音音,为之前一些不近人情的批评道歉,初音音没有生史老师的气,她反而感谢史老师帮她成长。许空凛让李白帮忙查查他学校账号的登陆情况,想找到之前擅自改他调研报告的人,李白查到登录地址竟然是女生宿舍。许空凛去找李妮可,他们一起来到校园。许空凛询问李妮可还记不记得调研报告F的事情,这一次,李妮可没有任何欺骗,承认事情是她做的。原来妮可在图书馆偷听到许空凛和初音音的谈话,她知道许空凛要和初音音一起考F后,不想看着和自己青梅竹马的许空凛为了别人放弃前途,就想办法复制了他的账号和密码,把许空凛的作业修改了,结果拿到了A。

现在的妮可,已经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面对妮可所做的一切,许空凛没有责备,反而自责一直以来都忽略了妮可的感受。为了帮初音音能尽快想起往事,许空凛给她打电话,约她明天跟他去一个地方。第二天,许空凛带着初音音去了游乐园,在游乐场的长椅上,他把调研报告F事件的真相告诉了初音音,初音音欣慰不是许空凛背叛了她。二人一起坐云霄飞车,初音音的脑海里突然回想起了离家出走时的一些事,因为一次测试没考好被妈妈骂,想用一起考F来试探许空凛是真正爱自己,还是只在乎她的成绩,结果许空凛考了A。回家妈妈知道她故意考F打了她一巴掌,她又从妮可口中知道了妈妈的血型,并且在家里找到了初明珠收养她的协议,于是便感觉自己一直生活在谎言中,十分痛苦。这时又她收到陌生人的短信后,说她有一个妹妹在新南方,她才会去新南方。初音音还想起一件事,她的网络相册和手机同步,手机丢了,但使用手机的人只要拍照,就会自动传到网络相册,她记起了网络相册的密码,看到相册里有陌生人的自拍,这个人应该就是“拖鞋”的同伙。

许空凛让初音音赶快把照片传给陈警官,他给陈警官打电话说明了情况,要尽快帮夏儿洗脱嫌疑。许空凛回家到处翻找之前初音音送他的篮球衣,觉得上面可能会有什么线索。他终于在爸爸的坐垫下找到了那件上衣,就把球衣拿去学校交给初音音,初音音看到球衣后记起上面写的那个数字指的是图书馆里的莎士比亚文集。其实那时她想离家出走,但一个人害怕,想让许空凛陪着她。两个人正说话的时候,同学郝恬走了过来,郝恬知道他们在查找给她发短信让她去新南方的人,她承认发短信的人就是她。

郝恬承认是她给初音音发了短信,原来郝恬经常上网买东西,有一次看到夏儿在网上卖东西,看到长得和初音音一模一样,又听到妮可说初明珠血型的事,好奇心起,就给她发了短信。因为初音音提供的照片,打劫她的嫌疑人被抓到,夏儿被洗清冤屈。李白和夏儿知道了很高兴,一起在校园长椅上谈论此事,夏儿决定这学期结束后回新南方上学,争取考一个好的大学。这时初音音和许空凛过来找他们,初音音希望找到亲生父母,但夏儿觉得现在姐妹重逢,他们有初明珠和夏建国的疼爱,生活也很美好,消除误会的姐妹俩紧紧相拥在一起。

吕老师在课堂宣布,初音音和许空凛并列第一,直接拿到了常春藤的入学名额。经过警察调查,夏儿已经洗脱打劫嫌疑,同学们纷纷鼓掌。老师走后,妮可来到初音音面前,向她真诚祝贺。而此时,夏儿和李白躺在校园的草坪上,感慨青藤竞争大,她打算周末去新南方看同学们。夏儿回到新南方,齐晓儿他们都很高兴,都为新的一年做好了准备。夏儿听到冷少和齐晓儿在一起的消息更是开心,这时朱老师走过来,听夏儿下学期要回来复课,准备考大学,夸她懂事了。

杜紫紫也看到了夏儿,告诉她刘强已经去实习了,至于夏儿的欠款,初音音帮她还了一半,其余的就当做初音音给他们补习英语的学费了。初音音要出国了,到新南方寝室和室友合影留念,纪念那段难忘的生活。夏儿到敬老院看养父,夏儿告诉养父,初明珠想接他到城里住,但夏建国已经习惯了敬老院的生活,不愿离开。夏建国拿出了夏儿和初音音襁褓中合影的照片,许空凛发现照片后面有字,夏儿把照片反过来,上面写着“小乐和小欢姐妹,生于1988年4月10日,姐姐小乐耳后有痣,望有缘人好好照顾,无以为报”几行字,许空凛在初音音耳后发现了一颗痣,姐妹之争也算有了结论,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李白告诉妈妈,如果她觉得和现在的男朋友不合适就分开,要找个真正爱她的人过一辈子,陈娇娇感觉儿子长大了,懂事了。许空凛回到家,看到一向喜欢打游戏的爸妈呆呆地坐在沙发上有些奇怪。他主动要求和爸妈一起玩游戏,自责对父母关心太少,许爸许妈已经知道了他通过面试要出国的消息,卖掉了游戏账号和装备给儿子准备了学费,看着妈妈把银行卡交到自己手里,许空凛感觉沉甸甸的。

许妈还告诉儿子,陈娇娇要开美容院,已经拉到了资金,他们准备入股。蓝老师正式向吕老师表白,吕老师经过慎重考虑,答应了,他们的爱情也修成正果。许空凛要到补习班做兼职,以减轻父母经济压力,初音音知道许空凛出国是为了陪自己,她突然问许空凛愿不愿意和他一起放弃出国名额,最近经历了这些事,让她对人生有了新的思考,从前自己最在乎的所谓的荣誉、骄傲,并不是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她想留下来和妈妈、夏儿在一起,许空凛握着初音音的手承诺,无论她做什么决定,他都支持她。许空凛和初音音放弃了出国名额,妮可拿到了这个名额,她向袁野告别,袁野的父母已经给他安排了出国留学,这样他们可以结伴同行了。

许空凛和李白决定重回校篮球队,一起打学校最后一次联赛。校联赛,许空凛和李白配合默契,为青藤一次次赢得加分,夏儿、初音音、妮可、齐晓儿和同学们都来加油助威,激烈的比赛场,欢呼声、加油声此起彼伏,快乐在每个人心里荡漾,尽情享受着这最美好的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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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迷随笔作文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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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帆是如来佛祖的师弟,因为他,这声音从哪传了?当然是爸爸再念小说中的情节。

不知从何时起,爸爸迷上了小说。他每天对手机爱不释手,早上醒来抱着手机看神仙;晚上手机抱道上下眼皮打架才肯睡觉;一日三餐也抱着手机看。一次,看着手机要夹菜,不料,竟把妈妈碗里的菜夹起来吃,也没有察觉。现在家里有了电脑,更是不得了了。

不过,爸爸每一次看小说都冒着很大的风险,就算有神仙的庇护,也逃不过妈妈的火眼睛睛。这不,妈妈喊了一声:别看了,看了这么多章也没见你成仙人!坐在电脑前的爸爸闻而不动。这时河东狮吼向爸爸袭来,妈妈提高了八度嗓音:别看了。这声音使爸爸的鼠标也很不情愿的关机了。可当妈妈一扭头,爸爸的手已经碰上了鼠标,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了那一章节。

爸爸呀爸爸,你偶尔看看也可以放松一下,但不能成天到晚抱着看。这样你1。0的眼睛也熬不住;晚上睡得晚,早上起得早,身体熬不住;妈妈每天讲你,自尊心熬不住。爸爸你看小说也要适可而止,可不要走火入魔呀。

[小说迷随笔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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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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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朦胧的眼睛还睁不开,阳光洒在脸上,微暖,许久不见的太阳如期而至,几天的下雨,让我知道了阳光的珍贵,微风拂过脸颊,舒适。慢慢的,我努力的在床上挣扎这爬起,走向书桌,随意的拿起一本书,如此之好的天气,书就是现在的伙伴。坐在书桌上,阳光倾洒,鸟鸣就在耳边荡漾,桌旁还有一杯茶,一人一茶一书,正好。读完后,关上书籍,缓缓闭上眼睛,书中的内容像画面一样翻来覆去的演着,不停歇。《活着》它让我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不一样的生命力,感受那个时代的跌宕起伏。

《活着》讲述着主人公福贵年轻时的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最终还是把家产是的一干二净,父亲为他的堕落,不争气,感到失望,生了病,去世了,搞得家破人亡。而后妻子家珍陪着他一起受苦,母亲也是生病走了,自己被国民党捉住,几个月未归,女儿凤霞变哑了,长大后加了个老公二喜,本以为迎来了春天,却不想为生下苦根,大出血死了,福贵的儿子与老师的血型相匹配,抽血过度,导致死亡,二喜在工作时被钢泥板砸伤而死亡,苦根好久没有吃豆子,一下子太多而导致撑死。福贵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作文/依为命,独自一人,在时间的消逝下,回忆着与家人快乐的生活。一个个身边的人离去,再也回不到身边的感受是很难熬过去的。但福贵最终还是看开了。突出着生命的可贵。

我感叹着,其实作者余华并没有写的有多悲伤,用朴素的语言讲诉着那时候的故事,解放战士的善良,某的伤害,红卫兵的无理取闹,批斗着那些所谓的“资本家”,在农村他们经历的那些苦难,一一的刻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望着现代的世界,原来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我不懂他们到底有多么的幸苦,但我知道的是,使他们为着我们的未来才打下来的天下,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努力的活着。人为什么要活着?为的是我们爱的人好好活在我们的身边,为的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最重要的是,我们为的是那个藏在心中的美好梦想,最初的梦想。

《活着》让我感受到生活就像一条铺满刺的道路,我们必须靠着我们的毅力向前冲,再苦再难也要撑着,努力的向前攀爬。我不知道将来的路到底有多长,但未来是不知的,我们满怀期待着等待她的到来。人生不像是一盘磁带,我们没有快进,没有后退,也没有暂停。面对着困难我们只能勇往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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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寓言故事_[第四单元]寓言故事与科幻小说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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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前有一只小绵羊,她总觉得自己不够完美,因此很苦恼。

有一天,小绵羊跑去问稻草人:“稻草人,你觉得自己完美吗?”稻草人灰心丧气的说道:“我天生就是用来把乌鸦吓走的工具,有什么可完美的呢?”

小绵羊没有放弃,她依然寻找着最完美的东西……却一直没有找到。

当她回到羊圈,趴在羊圈的栅栏上,看见远处走来一只牧羊犬,心想说不定可以向他找到理想的答案。她问牧羊犬:“请告诉我,世界上有完美的东西吗?”牧羊犬笑着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东西是完美的。就像蝴蝶小姐,她虽然美丽但生命却很短暂;乌龟爷爷,生命虽长,但行动缓慢……他们虽然都不完美,但是总有自己的长处。”小绵羊听了之后似乎明白许多,于是不再为这件事情继续烦恼了。

这个寓言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是完美的,但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自己的长处。

(二)

在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一只贪吃又懒惰的小猪,他的名字叫“胖胖”。他每天最爱做的事就是吃了睡,睡了吃,从来都不愿意锻炼身体。结果它胖得像一座大山,连房门都出不去了。他的伙伴们只好把房门拆了,把小猪胖胖救了出来。

有一天,小猪出去玩,突然,他发现地上有一个棒棒糖,顿时口水直流。于是,他快步上前去捡棒棒糖。可是,他一走过去,便被笼罩住了。原来,这是猎人的陷阱啊!小猪胖胖吓得面色发白,急得团团转,不停地大声喊:“救命啊!救命啊!”幸好,伙伴们听见了小猪的呼喊,立刻团结起来,抬起笼子把小猪救了出来。

还有一次,小猪被狼追着,他怎么跑也跑不快。这时,他看见前面有一株大树,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拼命地想往上爬。可是他太胖了,怎么爬都爬不上去,就急得哇哇直叫。幸运的是,他的好朋友小熊正从这里路过。小熊突然龇牙咧嘴地大声吼叫,伸出锋利的爪子,把狼吓跑了。小猪又得救了。他松了一口气,对小熊说:“熊大哥,谢谢你救了我。都怪我平时贪吃又懒惰,才会这么胖,差点连命都没了。以后,我要改掉这个毛病,坚决不贪吃、不懒惰。”

从此,森林里少了一个懒惰的身影,多了一个勤于锻炼的身影。

(三)

在动物王国里,有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今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小老鼠在树木上晒太阳,突然,它从树木上掉了下来,正好摔在了狮子的身上,老鼠连忙道歉,狮子大声嚷嚷着,说:“谁呀?敢撞我,安得什么心呀?”老鼠吓得整个身子都快跳起来了,连忙说:“请你别吃我,以后你遇难了,我就可以帮助你。”狮子一看,原来是只小老鼠,心想:你这么小,将来如何帮我,就摇头叹息的离开了。

过了几日,狮子中了坏人的圈套,突然,被那只小老鼠看见了,小老鼠跑过去用牙齿咬断了绳子,救出了狮子。狮子很疑惑,问道:“我又不认识你,你为何要救我?”小老鼠答道:“上次我激怒了你,你没有吃掉我,我十分感激你下定决心要报答你。”狮子听了这话,一把将老鼠抱在怀里,落下了激动的眼泪。

坏人看见狮子跑了,气得直跺脚。而狮子与老鼠却成为了好朋友。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算是凶狠的狮子,也会有被困的时候。就算是胆小的老鼠,也会有有用的时候。所以不能嘲弄胆小怕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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