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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优秀20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断的读书,才能不断的充实自我,提升自我的能力,那么关于读书的作文该怎么写呢?怎么才能写出来自己对读书这件事的感情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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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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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篇故事。故事的讲述了丑小鸭因为长的丑所以在农家院里、在芦苇丛中、在灌木丛中、在沼泽地里,在农家小院的它处处被嘲笑、被受欺负,最后长天鹅的故事。

可是我觉得丑小鸭是一只心地善良、有智慧、坚强的小鸭。因为它没有被被嘲笑而灰心丧气,它始终不屈不挠地奋斗,最终靠自己有力的翅膀飞向了自己美丽的未来,成为了一只美丽的天鹅。

通过读这篇故事,使我懂得了凡事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嘲笑别人,我也应该学习不屈不挠和乐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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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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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年级时,老师发给我们一本《弟子规》,我爱不释手。

我有时爱发脾气,虽然平时不爱生气,但不代表我不会生气,性情十分暴躁,想快一点写好,但又快不了。下载,我想到了《弟子规》里的“事虽小,勿擅为”。脑中就幻想除了我当时发脾气时的情景,如果我当时冷静一点,就不会为这些小事情来生气了。

在我周围的一些同伴,经常会做出一些不文明的举动,或是出口粗话,这是坏的一面,好的一面是可以让我不孤单,我又想到了《弟子规》中这样的一句话“同是人,类不齐,流俗众,仁者希。”意思是:我们都是人,但是素质不同,经常大人,骂人的很多,但是懂得谦让的人却很少。

读《弟子规》时,我最忘记不了的就是“父母乎,应勿缓,行勿懒”,意思是:父母呼求时要赶快做,父母命令时不能懒。我还记牢一句“亲有疾,药先尝,昼夜待,不离床。”意思是:父母有疾病了,应该赶紧给他们吃药,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要不停地服侍,不离开他们半步。

还有很多如“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等等,词和句我都牢牢记在心里,从而每时每刻告诫和提醒自己,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要听从他们的话。

在世界上,父母吧我们养大,那么疼爱我们,我们一定要孝敬他们,听从他们,服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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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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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经常在中午休息的时候看。《三毛流浪记》故事情节十分曲折,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三毛是个孤独的男孩,他被收养过好几次。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他被一个渔夫收养,渔夫教他钓鱼的方法,生活虽然辛苦但还算幸福。之后由于渔夫的去世,三毛又成了孤儿。之后,因为三毛救了有钱人家的儿子,所以那户人家为了感激三毛,就把三毛收养了。三毛在这户人家的生活很舒服,每一天都吃大鱼大肉,可是这样的生活三毛需要付出自我的劳动换来。之后由于这户人家家里失火,无法再抚养三毛,三毛又开始流浪了。很幸运的,在流浪的时候三毛帮忙了一个小男孩,又一次机会被小男孩的父母收养。三毛每一天要去火车站挖煤度日,他只能在三轮车上过夜,生活相当的落魄和艰辛。

三毛的生活虽然没有保障,并且十分的困苦,无依无靠,可是他有一颗乐观的心态,聪明的脑袋和助人为乐的心灵。这些都是三毛身上的闪光点,我必须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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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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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父与子》之后,我觉得作者虽然创作的是漫画,但是这本书却有着很深刻的含义。

《父与子》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1903年出生于德国富格兰特山区的翁特盖格林村,1907年全家迁到了首府卜劳恩市。处于对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他离开了工厂,来到莱比锡绘画艺术学院深造。

我原来以为《父与子》只是一本普通的漫画书,并没有什么含义,但是读过之后我认为,这是一本绘画水平非常好的漫画书,而且还能让人旁若无人地微笑或者难过。那位胖胖的、谢顶、平凡而可爱的父亲,从来不用长篇大论来教育儿子,而是身体力行地和儿子做朋友。尽管他又缺点,并不完美,可是他却那么富有童心、爱心。

看到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爸爸:我们一起去钓鱼,等了一天却一无所获,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我们一起去打乒乓球,我总希望我能打败爸爸,可是球每次都不听我的话,让我输给爸爸。

虽然我的爸爸很年轻,很英俊,可是没有书上那位爸爸那么幽默,那么有童心。这又让想起一部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那里面的爸爸也富有童心。

当然,我也想到了平常爸爸给我的爱:给我倒水喝,接我上下学,陪我玩耍,为我做饭……这些,都是父亲对我的爱。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平凡而真诚的爱才能打动人心——这就是不朽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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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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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让我最有感触的是《西游记》。它给我留下深刻的映象,因为它的作者罗贯中塑造了四个不同的人物形象:从东土大唐前往西天取经,软弱无能、黑白不分、是非颠倒的唐僧;三兄弟的大师兄,火眼金睛、神通广大、腾云驾雾、七十二变、千变万化、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三兄弟里的二师兄,不务正业、喜爱美色、胆小如鼠、临阵脱逃的猪八戒;三兄弟里的三师弟,忠心耿耿、挺身而出、任劳任怨的沙僧。

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与三个徒弟一路上一波三折、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并取到真经的故事。我最佩服孙悟空,因为他敢于和妖魔鬼怪、恶势力斗争的精神让我十分想赞颂他。

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也没有放弃,我看到了他们坚强不屈,坚持不懈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困难,还勇往直前,最终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而我呢?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退缩。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要战胜困难。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不能放弃,不管有没有成功,毕竟自己努力过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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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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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上,我在睡觉前读了一个故事叫《灰姑娘》,读后我睡不着觉,一向想着故事中的灰姑娘的模样,灰姑娘小时候过得个性幸福、快乐。每一天有漂亮的衣裳穿,之后,灰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她再也穿不上好看的衣服。继母赶她到厨房里,小姑娘天不亮就起床,担水、生火、做饭、洗衣,还要忍受两个姐姐对她的冷漠和侮辱,看起来可怜极了……

之后,灰姑娘遇上了王子,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中最美丽的是灰姑娘。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外表美丽不是正真的美丽,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心灵美最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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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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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是一个从小就爱冒险的人,在他18岁之后的某一天,他瞒着他的父亲,去航海。在一次航海的过程中,遇上了大风浪,只有他才幸存了下来,过着野人般的生活。

他用沉船的桅杆做成了木筏,一次又一次用木筏搬运着所需的生活用品,开始在荒岛生活。

他开始在岛上面种植大麦,还有稻子,自己制作木臼,木杵,筛子等生活用品,加工了面粉,从而烘焙出了粗糙的面包。他还捕捉了野山羊,让它繁殖。他还制作了许多陶器,从而保证了自己的生活。

鲁滨孙独自在岛上生活了17年后的一天,他发现岛边的海岸上都是人骨,还生过火,原来岛的外围有一群野人曾经在这里进行过人肉宴。鲁滨孙惊愕万分。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怕有野人会来攻击。后来鲁滨孙救下了一个土人,将他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孙忠实的仆人和朋友。一次偶然的事,鲁滨孙和“星期五”救下了一位西班牙人还有“星期五”的父亲。不久有一条英国的船在岛的附件停泊。船上的水手在闹事,把船长等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孙带着“星期五”帮船长夺回了船只,带着“星期五”等人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是一个坚强有勇气的人,不会放弃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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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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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很喜欢里面的皮诺曹。

开始皮诺曹是一个调皮的小木偶,学习不认真,爱撒谎。可是后来,他的爸爸被鲸鱼吃进了肚子里,皮诺曹为了救爸爸,他也跑到了鲸鱼的肚子里,把爸爸救了出来。他们一起回到了温暖的家里。晚上睡觉的时候,有一位仙子把皮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爸爸老了,皮诺曹给爸爸做了一个漂亮的椅,天气好的时候,皮诺曹都会推着爸爸到外面散步,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本资料来自puXuewaNG.com)

我觉得皮诺曹的爸爸很爱他,皮诺曹也很善良、勇敢。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感动了仙子,所以仙子把他变成了跟我们一样的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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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岑洁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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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它会笑,你还记得吗?当我读了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到一半时,就对这个小男孩产生了无数个怀疑 : 他为什么要扶墙走路?他为什么像个外星球来的孩子?他为什么音乐感这么好……

笑猫和虎皮猫生了四只小猫,最终活下来了三只,分别是老大胖头、老二二丫、老三三宝。春天就快要到来的时候,球球老老鼠和笑猫陪着整天无所事事,无比懊丧的胖头来到了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它们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在刻苦学习钢琴的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地胖头走近了男孩,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暖的成长之旅。胖头和男孩在一起的每天总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难道他真是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吗?

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了,读到后一部分,我才知道,原来他不是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他是地球上一个患了孤独症(又叫自闭症)的孩子,在小男孩的亲人认为胖头是一个救星,而是小男孩和胖头生活的那些时间也是胖头把小男孩从困境里拉出的时候。

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来会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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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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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素有“心灵鸡汤”美称的笑猫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接下来,我为大家讲一讲我印象最深的场景。

在一个春天,二丫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帮助卖报的聋哑老人买报。为了这个理想,她找到了鹩哥(一种会说人话的鸟,比鹦鹉说的还好),求他叫她说人话,从此,二丫每天都要去学。把嗓子都练出血了。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在我看来,连猫都有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难道我们人不应该更胜一筹吗?没有,我们没有像二丫那样做。反而,一再的给那些人白眼看。没错,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但是,即使打着“优胜劣汰”的旗号,也不能成为漠视生命的理由。所以,我希望,大家都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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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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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士本身并不是生孩子的人,她只是帮助接生而已。同样的,我的工作就是帮助人们“生出”正确的思想,因为真正的知识来源于人的内心,而不是得自别人的传授。同时,惟有出自内心的知识,才能使人拥有真正的智慧。

——题记

在哲学史上有一个著名的——苏格拉底式提问法,不过大部分的人喜欢将它叫做“打破砂锅问到底”。比如当别人问你:“正义的行为到底好不好?”,你就要学会像苏格拉底一样,先反问他:“你觉得什么是正义?”,如果他说:“正义就是借别人的东西,一定要及时还”,你就问他:“如果你管你的朋友借菜刀,用完还他的时候他神经病犯了,这个时候你还给他,就是正义吗?”

宗旨其实就是——就着别人的答案,不停地追问!不要停!可是大部分人就会想:这不就是抬杠吗?但是苏格拉底本人对自己这套提问法很满意,因为他认为他帮助你思考了,他管这个叫“精神的助产术”。

苏格拉底认为一切知识,均从疑难中产生,愈求进步疑难愈多,疑难愈多进步愈大。苏格拉底承认他自己本来没有知识,而他又要教授别人知识。他认为这些知识并不是由他灌输给人的,而是人们原来已经具有的;人们已在心上怀了“胎”,不过自己还不知道,苏格拉底像一个“助产婆”,帮助别人产生知识。

英文“教育”一词的拉丁文原意是“引出”,苏格拉底不直接传授知识,而是采用对话、思辨,一步步启发对方的思想,引导出智慧。他经常采用的“诘问式”的形式,以提问的方式揭露对方提出的各种命题、学说中的矛盾,以动摇对方论证的基础,指明对方的无知。

在诘问中,苏格拉底自己并不给予正面的、积极的回答,因为他承认自己无知。这种方式一般被称为“苏格拉底的讽刺”。在苏格拉底的讽刺的消极形式中存在着揭露矛盾的辩证思维的积极成果。

苏格拉底经常在街上找人们聊天,这个随处接生的助产婆喜欢跟车夫工人们聊天,一聊就是2、3个小时,经常使人误了工,而且他不停追问的方式让大家感觉到不厌其烦,哪怕是回嘴,也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有劲无处使。这样有意思的人物,却因为被政敌宣称“弘扬新神论”处死,也令人唏嘘不已。

苏格拉底说过:“雅典就像一匹驽马,而我就是一只不断叮它,使它始终具有活力的牛蝇。”牛蝇被杀死了,而驽马也不出人意料的倒下了。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掉,

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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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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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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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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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一本陪伴了我五年的书籍。脑袋扁圆,穿着马甲,一头乱发的儿子,这就是父子两个的形象。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漫画故事。书中的父与子其实就是作者卜劳恩与他的儿子,而书里描绘的故事也就是卜劳恩父子之间的故事。我喜欢这对父子的幽默以及他们的乐观,真诚和乐于助人 。

书中父子浓浓的亲情,让我感动。在《父子情深》中,父亲为了哄儿子睡着,使尽了浑身的招数,又是陪着推小车,又是陪着踩高跷,呵呵,最后他们都累了,一起睡在了儿子的小床中……《小出逃者》中,儿子因为打破了玻璃,让父亲很生气,他一赌气跑出去了,晚上8点了,看到儿子还没有回来,爸爸心急如焚的出去寻找,因为没有找到,很失望的准备进家门时,又被皮球击中,虽然儿子还是犯错了,爸爸还是惊喜的抱住了儿子……在我的生活中,我的爸爸也很爱我。据说在我小时候,他也是经常为了哄我睡觉,累的自己和我都睡着了……哈哈。当然我犯错的时候,他也会很严厉的批评我,不过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原来我们也是现实版的“父与女”。

书中父子乐观的生活态度,让我欣赏。《新镜子》中,爸爸砸了很多的钉子,都是钉不好,最后终于把新镜子订上了,可以得像演杂技一样照镜子,不过,他们还是那么的高兴。《因祸得福》中,父子两个在冰面溜冰,掉到了冰窟窿中,但是他们竟然抓到了两条鱼……《天降烤鸭》,虽然烤鸭“飞了”,但是因为帮助了的贫穷的一家人,他两个比自己吃了还开心。

喜欢《父与子》,不仅让我哈哈笑,还让懂得,生活的美好源于爱心和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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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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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海里的秘密?有谁曾一览海中风光?有谁能够享受大海带给人们的无尽享受?有谁能彻视海底美景?什么?不能?你怎么能断定能或不能呢?哎,别猜了。《海底两万里》马上带你进入海里世界。

故事发生在1866年,法国人阿龙纳斯,一位生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这时,海上出了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大家对它异议纷纷,但是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科考活动结束之后,生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道,正要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邀请阿龙纳斯先生帮忙清除海怪,于是改弦更张,阿龙纳斯先生和它的仆人康塞尔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

”的活动。

历经千辛万苦的努力,“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撞,生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为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驱逐舰上来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怪物”的俘虏!通过沟通与交谈,他们发现所谓的

“怪物”

其实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叫“鹦鹉螺”号。然而船长尼摩似乎有着鲜为人知的秘密,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

潜艇上的人对阿龙纳斯他们对待十分好。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船长尼摩不许他们私自离开。经过一番逃跑的计划,却不能如愿以偿,回到大陆上。阿龙纳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旋世界,游览海洋的神奇美丽,观赏游鱼的柔美姿态。

“鹦鹉螺”号也曾遇险过,在珊瑚礁上搁过浅,受到过巴布亚土著的袭击,最可怕的是,在南极被厚厚的冰层困住,艇内缺氧,艇上的人几乎不能生还。但是,凭着潜艇的精良构造和船长尼摩的超人智慧,种种险境,均被化解,终于完成了十一万公里的海底行程。但是他

们因不堪海底世界过于沉闷的生活,渐渐地厌烦了海底,厌烦鱼藻,厌烦食品,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生物学家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要知道,在凡尔纳的时代,潜水艇才刚刚面世,还是一种神秘的东西,但是凡尔纳却把潜水艇游览海底世界的风景描写得淋漓致境,栩栩如生。不愧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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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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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总是布满坎坷、挫折。可是,对于那些坚强勇敢的人,挫折就是一块垫脚石;可对于那些胆小懦弱的人,挫折就是一把尖刀。

在这个寒假里,有一次我静静地坐在窗前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眼角不禁划过一本书,而这本书正是被誉为“无与伦比的杰作”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是美国著名聋盲女作家海伦·凯勒的代表作。书中完整的展现了海伦·凯勒那悲惨、坚强、勇敢而又成功的一生。

我静静的坐在窗前,深深的回忆这篇伟大的著作:海伦·凯勒出生时,本是一个健康的婴儿,却在一岁零个月大时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视觉和听觉。以前那个乖巧可爱的她变了,因对于外界的恐惧而变得狂躁不安,脾气越来越暴躁。直到莎莉文老师的到来。她不仅忍受了海伦的脾气,反而让海伦走上了属于她的成功之路。她教海伦识字,教她学会说话……海伦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同时也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意志,最终顺利从哈佛大学毕业。

我终于受不了诱惑,再次捧起了这本书。轻轻一翻,有一句话直入我的眼帘,“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的这一句话融含了她多么强烈的愿望啊,她为自己安排了这充满幻想的三天:“第一天,我要好好看人,这些年,人们的善良、温厚、热情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具有了意义。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床,我要看黑夜变为白昼的动人奇迹,我想看看人类进步的奇观,那变化无穷的万古千年。第三天,最后一个清晨,我将再次去欣赏黎明,我相信对于那些真正看得见的人来说,每天的黎明一定是一个永远的重复,可我会找到其中的不同,我相信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

当我看到海伦的这番话时,我又不禁质问我自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又会怎么做呢?如果我也像海伦一样只看到过19个月的太阳,往后的日子里都要被无边的黑暗所缠绕,我现在又是什么样呢?我又会不会有她那种顽强的毅力去考哈佛呢?我的情况要比她好的太多了,我能看见每天太阳的日出日落,我能看见这五彩的大千世界,我能听见鸟儿的欢歌,我能在书香满溢的校园里聆听知识,拥有友谊,可就是这样的我,还远远不如聋哑的海伦。这到底是为什么?我想,答案只有一个—毅力。我没有海伦的那种毅力、我没有她的不屈不挠、我没有她对这五彩斑斓的热爱。可是这种问题仅仅发生在我的身上吗,我想不是的,现在的绝大多数人都像我一样,完全依赖着这完美幸福的生活,我们永远不会思考,如果我们只有三天的光明,我们会怎样做。

轻轻合上这本书,回味着书中的点滴,在这寒冷的寒假里,就像有一股温暖的春风拂过我的心灵,给予我希望。在书中我看到了一的健康向上,自由乐观的海伦·凯乐。尽管她的命运比别人曲折,但她没有向命运低头。放眼过去,我们更应该展望未来,我们应该珍惜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我们更应该珍惜我们所学的知识,在书中也无不体现了是知识改变了她的一生,我们应该努力,尽可能多的吸收知识,从而增大我们的知识面,丰富充实我们的生活。假如我们每个人都像海伦那样对知识的渴求看作是人生的渴求,每天怀揣着希望、乐观、善待的渴望去学习、生活。我们又会开出怎样靓丽的花朵。

如果因为畏惧困难而放弃对知识的追求,实在是不可饶恕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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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欧也妮葛朗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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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书:欧也妮·葛朗台,“书中的葛朗台非常吝啬”妈妈这么告诉我。于是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他到底有多么吝啬?

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写成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

葛朗台精于算计,趁着当时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乱中发财,成为苏缪城的首富。他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虽然他有四五百万的家产,但生活却还不如普通人,常常把租户交来抵租的水果蔬菜拿到市场卖,把剩菜烂果子留在家里自己吃。

不到规定的时间不准生火,不管天多冷都不能。晚上一家人都到一个房间做事,那样可以节约蜡烛。他把什么都当做自己赚钱的工具。他最后将要死的那几天,总是叫女儿拿出一把黄金来洒在桌子上,还说:“我看见他们心里就热乎了。”

脸上露出极为幸福的表情。虽然我感到他很可恶,竟然这么冷酷无情,但他将要逝世的时候,我还是为他的死感到可惜:一生就这么过去了,每天脑子里只有钱,只有算计,这样他会快乐吗?对于他也许是的。但是想想,你有那么多金子,你渴望自己拥有这么多金子,但当你死去的时候,那钱是带不走的。

你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最后还是留给了你的后人(当然欧也妮很孝顺)。与其这么攒钱,倒不如好好的生活。这样,是亏了自己。他的人生除了钱就没有别的了吗?他脑中就转不过这个弯来吗?

欧也妮是葛朗台的女儿,美丽温娴、天真单纯、善良多情。到二十二岁都没有出去见过别的世面,成天在家缝缝补补。后来暗地与堂弟夏尔·葛朗台相爱,但夏尔又抛弃了她。因为伤心,欧也妮嫁给了他不喜欢的德·彭封庭长。欧也妮可谓一个孝子,父亲曾经只让她吃清水面包,与她母亲的死也有着莫大的关系,更是父亲提供很大的条件使夏尔变心,她却依然待父亲那么好。

父亲死后,她虽在生活上继承了父亲的吝啬,但她把钱用在公益事业上。心地善良的她还替背叛他的夏尔还上了他夏尔父亲两百多万法郎的巨债,当夏尔知道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家产的时候,大家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吃惊与懊悔!欧也妮是伟大的!她的那颗高尚的心,只为最温良的感情而跳动!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x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只有活得坦然,才会快乐!

巴尔扎克笔下的这个吝啬鬼的确是个胆大的题材,这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不仅诠释了人们被金钱主宰了一切,更深刻分析了资产阶级是如何聚敛财富,地位和权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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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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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去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籍,有令我苦泪的《夏洛特的网》,有趣味无穷的《安徒生童话》,有超好笑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还有情节感人的《红楼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

《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别看我年纪小,才读了一遍,但我还真懂得了不少,也时常掉眼泪。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很奢侈,贾府的贾母很有权势,说话很有分量,贾府上上下下全是听她的。她很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自己的心肝宝贝。也许是因为贾府上上下下都是姑娘,男的太少了吧。

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林黛玉,她很爱哭,但很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小无猜。只是后来,黛玉没有和宝玉在一起,年纪轻轻就死了,我感到心里一阵悲痛,很为他们惋惜。薛宝钗是宝玉的表姐,很受大家欢迎。她说话做事很有分寸,和大家相处的很好,后来在凤姐的设计下,嫁给了宝玉,但是也因此杀死了黛玉。总之,我还是比较喜欢黛玉的,她又聪明又美丽,性格有点像我。

看了《红楼梦》以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我面前。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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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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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宽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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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羚羊木雕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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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羚羊木雕》这篇文章,我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妈妈发现贵重的羚羊木雕不见了,“我”说送给万芳了,爸爸妈妈知道了,就逼着“我”去向万芳要回来,“我”很难过,因为万芳是个仗义的朋友,上幼儿园“我”的运动裤破了,就和万芳的换了一条,因为这件事,万芳被她妈妈罚站一个钟头。对此“我”非常感激她。因为万芳喜欢这个羚羊木雕,所以“我”就送给了她,并承诺永远都是好朋友。“我”被爸爸妈妈逼得不行了,他们说“那只羚羊,就是爸爸妈妈也舍不得送人啊”。“我”迫不得已去万芳家要回羚羊木雕。当“我”要回羚羊木雕后非常后悔,因为我明白,万芳可能不会跟我做朋友了,但是万芳还是在我离开后,又跑过来,把那把刀送给了我,说“我们”还是朋友。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友谊的重要性。我在这方面十分愧疚。我有一个死党,那可以说是形影不离,每次我找她借东西,她都会毫不犹豫的给我,就算她没有带,她也会承诺第二天带。但是有一次,她来找我借书,正巧我借给了别人,我就跟她说明天给,那个人下午就还了我书,结果又有人来借,我却忘记那本书明天还要给死党,就借给了别人。在学校里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了很多次,我却不以为然,但读完这个故事后,我非常的后悔,我这个样子,以后还会有人跟我做朋友吗?所以我不能再这个样子了。

文中的爸爸妈妈让我感到他们非常的重财轻义,难道他们没有朋友吗?难道他们认为钱比友谊贵重吗?引用斯托贝的话来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这句话就可以充分体现出友谊的贵重。可他们却不这样认为。现在的社会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尤其是我的死党。我一定要珍惜这份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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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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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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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史慧萍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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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写的童话,名叫【拇指姑娘】。

文中讲了一对夫妇非常渴望有一个孩子,终于,巫婆给了她们一颗麦粒,使她们有了一个拇指大的小姑娘,取名叫拇指姑娘。

她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着,有一天,她被一只丑陋的癞蛤蟆带走,逼迫她嫁给他的儿子,她被一群可爱的鱼儿救了,之后她遇到了一只田鼠,田鼠让她嫁给鼹鼠,她不想嫁给鼹鼠,她更不想和鼹鼠在黑暗的地下生活。在这期间,她救活了一只快要冻死的小燕子。小燕子为了报答她,把她带到了南方,见到了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小男人。后来,她们结婚了。

从此以后,她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拇指姑娘的遭遇十分曲折,她历经千辛万苦、种.种磨难,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这幸福源自于善心,她友善地救活了冻僵的小燕子,因此,才会有燕子的帮助,逃到南方。

从拇指姑娘的故事中,我们可以明白;心存善心、乐于助人的人,终究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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