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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之旅作文(最新20篇)

孤独可以是一种正能量。孤独是杜小康成长中注定的磨难,孤独是信客用一生对“信”的坚守,孤独是镰刀头羊最后走入彩虹的灿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享受孤独满分作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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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读后感

全文共 1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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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个与温暖相关的故事,33段人生无形的成长,33次看后不再孤独的感怀,集结成《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那些曾经一个人默默的日子,一个人吃饭想吃大餐却因只自己一个人而默默放弃、一个人搬家大包小包累到想哭、一个人坐汽车回家想上厕所行李太多而不得不憋着的窘迫、一个人听到一首好听的歌想分享却不知道给谁的落寞……

曾经那些最孤单,最无望,最失落,最安静的经历,一直以为是自己最潦倒的时光。然而憋着这口气,耐住了孤单,扛过了无望,不再怕失落,也终学会了与安静为伴。

或许也正如书上说的:你的脸上云淡风轻,谁也不知道你的牙咬得有多紧。你走路带着风,谁也不知道你膝盖上仍有曾摔伤的淤青。与那个时光的自己对话,日后谈起会不会被这样的自己真实的感动,让那些等待的孤独,一起击掌共鸣。

“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这句话让我记住了一本励志书《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记住了他的作者青年作家刘同。“低谷,这个词若出现在现在,证明你已停止前进。若你坚持爬坡,这个词一定会出现在你回忆的时光里”、“愿你比别人更不怕一个人独处,愿日后谈起时你会被自己感动”、“因为每一天都不是自己能想象的,所以每一天都活在感谢里。”这本书中仅仅以上几段精彩语,已戳中了我的泪点,激起了我的共鸣,也让我回想起了我人生中那段最孤独、最寂寞的时光。

几年前,我被公司安排到一个临时物资库上班。我去报到时,第一眼看到萧条的物资库,就有种想哭的冲动。房屋破旧不堪,场地坑坑洼洼,院子杂草丛生,各种物件杂乱无章。

起初,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打电话祝贺我到一个离县城很近的单位上班了。生性活泼、爱群居的我也未料及,将要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更糟糕的是,这个地方由于年久失修,管道、线路严重老化,还不时地停电和停水。我尽力隐瞒,不敢告诉家人。

但哪有不透风的墙?没多久,几个昔日好友突然造访。尽管我一再告诉他们,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是工作的需要,这里的工作同样重要。可没人听我的解释,他们都十分不理解。我一个人待在那里,有时来领、送料的人一拨又一拨,忙得晕头转向。有时整天看不到一个人,冷清得发慌,我只得靠拼命整理各种物件,打扫场地、清理杂草打发孤寂的时光。那段时间,我的心情跌落谷底,好友的“公司好几百号人呢,为什么偏偏派你去那鸟不拉屎的地方”的话语不时在我的耳边回响。我变得很少说话,夜里入睡都靠安眠药,典型的抑郁症症状。

直到有一天,一场车祸将我彻底改变。那天上班路上,正开着电瓶车的我,突然被一辆方向盘失灵的农用车迎面撞飞十多米远,重重地摔在一洗车场的水泥地上,顿时失去知觉。十多分钟后,我微微睁开眼睛,发现我四周都是人,一个满脸胡渣50多岁的男人,正跪在我的身旁。见我醒了,四周的人都惊呼起来,那男人更是喜极而泣,忙合手连连对天作揖,“大姐醒了,大姐醒了,老天爷有眼,没让我将大姐撞死。”

躺在地上的我也止不住流泪了。是的,老天爷可怜我,新买的电瓶车都被撞得破烂不堪了,除了腰疼、头疼,我不但没被撞死,膀子、腿子竟然完好。我突然想通了:我都是从死亡线上走过一遍的人,能让我再工作就是万幸,还有什么理由去挑肥拣瘦呢?

接下来的日子,我不再躲避,开始享受一个人工作的环境。我笑着接待每一个前来送、领料的人,我一边欢快地唱着歌,一边将工作环境整理打扫得规范整洁。闲暇时,我看看书,充实自己,激发写作灵感。正如刘同在书中所说:“我希望自己在没有麻木之前还能尽力用文字记住过往每一个在自己身上留下印记的人,记住每一种感动过自己的温暖,记住让我成为今天的自己的一切”、“成长过程中会出现很多不如意,归根到底都是因为和别人相比。不看别人,只看自己是否有获得,那么幸福感每天都是满满的”、“时间其实不是河流,冲不走任何人,时间是刀,能雕刻出任何人。我们没有成为我们曾以为的,我们成为了我们能以为的。”

那两年孤独的光阴里,我的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连年被授予“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经过培训学习考试,顺利地拿到了高级工证书;撰写的数篇稿件见诸网站报端,我也更加懂得珍惜和感恩。

现在我已到了新的工作环境,远离了孤独,但那段孤寂时光,仍不时会给我带来感动。最近读到了刘同的《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这本书,对孤独的理解更加深刻:孤独能让一个人脆弱,也能让人更加坚强,它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在人海沉浮之际,我们要为自己留一段空白,留一段云淡风清的孤独。如果,有一天,有人问起,孤独是什么?我会很认真,很用心地告诉你:其实孤独是一种幸福,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绝美的心境!

所以,我感谢曾经历经过的孤独,也感激虽素不相识,却能知我、懂我,并用他的文字道出了我的心声的作家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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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孤独的狼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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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牧场的人那里听的太多了,而我亲眼目睹狼的样子,是在立秋后的一天。那天我骑马给出场到坝后的牛场送一些生活用品,刚翻过牧场后边的山梁,在接近一片草塔拉(蒙语即大草滩的意思)时,我的马突然停下来,前蹄扒着地,不安的打着响鼻。我有些纳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等我仔细往前边一看,不由地脊梁杆发凉,原来,在距我们二三百米的地方一只狗似的山牲口正从草塔拉中穿过。它灰乎乎的皮毛,尾巴垂在腿后,不是狼是什么?我头皮发麻,连忙掉转马头一溜烟似地往回跑去。

回到牧场,场长正在修理羊棚,看我这么快就返回来,非常奇怪地问:怎么回来了?我说:遇到狼了,场长又气又笑:嗨嗨,怕什么?难道它还敢吃人不成?他说的对,现在狼遇到人,躲还来不及,怎么敢和人较劲?但我就是害怕,也许是听老羊倌讲狼的恐怖故事听的,怎么也不敢再去了,场长没办法,只好另派别人上路。

这事,一时成为牧场的笑谈。

老羊倌经常说,凡是家畜,差不多山上都有野生。细想想也是,比如狗和猫,说不定就是祖先们从狼和狸驯化得来的,我只是奇怪狼这个字来历,按字形字义理解,它应该是有毛的善良的动物,而实际上它是极为凶残的典范。在山谷中,几乎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它猎食的对象。就连牧场的羊群它都不止一次的袭击过。我记得词典里对狼有这样的解释:性残忍而贪婪,能伤害人畜。如此说来,我们的老祖宗苍吉先生在造狼这个字的时候,八成是杜康用的多了点,犯了一个大错误。

说来也奇了怪了,同是食肉动物的虎和狮,它们要比狼凶悍的多却深受人们的喜爱,而狼呢?它不但自己混得人人喊打,就连那些奸佞之人都沾了它的光,被几叫做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等等。我想这原因只有一个都是因为(他)它们的极度贪婪。

说到狼的贪婪,牧场的人都深有体会。那是牧场刚刚建立时,有天夜里一只狼从破损的羊笆钻入羊圈,他好像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只为杀戮似的,一连气咬死咬伤五六只羊,幸亏人们发现的早,才制止了这场杀戮。

狼的贪婪,不仅仅体现在它的贪婪,它吃东西时,表现的更为饕餮,它会把自己的肚子吃得装不下后,再找一个它认为比较隐秘的地方扒一个坑,把肚子里多余的肉吐到坑里埋上,留到以后再吃。真是贪婪到了极点。

对于狼的种种恶劣行为,其实也无可厚非,它们这种生存方式,是严酷的生存竞争的结果,也极符合达尔文老先生的进化论。在它们兴盛的时代,靠集体的力量,日子还能过得去,但是由于它们臭名昭著多少年来一直被人们有针对性的猎杀,数量急剧下降,这样一来,别说成群的狼,就是它的单只个体也很少见了。除非在这人烟罕至的大山深处还能见到它们的影子,但也是一个个的缺衣少食,疲于奔命。

救救狼吧!

[讲述狼的另一面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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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孤独为话题的作文700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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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么是孤独吗?

孤独,就是一个人,没有任何人和你玩,没有一个人在乎你,就当你的存在是空气。

孤独的感受真不好。有的人,无论他做什么,都会被人注意、夸奖;而你,无论做得多么好,别人总是视你如“粪土”。

我,就经受过孤独。在班里,大家都说我胖。除了这一句,就不会再理我了。但是我没被孤独所击败,我仍然天天笑着。

我为什么会天天笑?因为我觉得,笑可以带来好运,所以我天天笑。其实,我也哭过。悲伤的时候,想哭了,我就特别想躲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哭一场。可冷静下来,我告诉自己,哭有什么用。擦干眼泪,将刚刚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统统忘记,笑着去找朋友聊天。

有人说,我不记仇。其实,你们对我的一举一动,我记得一清二楚。我告诉你们,我忘了,不记得了,那都是骗你们的。因为,假如我记了仇,你们就再也不理我了。可是到最后,我记仇不记仇,你们还不是一样不理我?

有的时候,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走廊,和自己说话,也就是自言自语吧!自己的内心有多么的难受,只有自己知道,旁人是永远体会不到的。

经常有人跟我说这样,跟我说那样,我都听见了,看见我难受了,也就是一句对不起。呵呵,说得我没有一点儿尊严,没有底线,你们觉得很好玩吗?我是人,有尊严,有底线。请你们不要欺负人,好吗?

孤独的感受,永远只有一个人知道,没有人会理解。你们也有过这样的感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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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孤独远去的背影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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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题记

一个渊博多识的书生,一次惊心动魄的战斗,还有孤独远去背影。这,也许就是于谦一生中最值得铭记的字句。

中原广袤的土地在先祖的努力下重归汉人。而你,也在尽职尽责的工作。安逸终究还是被朝中大臣的昏庸所打破。在那一次耻辱的战斗中,无数士兵不明不白的被砍杀,朝中却是人心惶惶、军心涣散。此时,你显得是那么孤独,唯有一颗熊熊燃烧的爱国之心在积蓄力量,等待最后的勃发。你也许不会想到,文弱书生窗下埋头苦读的背影会变成风沙中铮铮铁骨的硬汉。

终于,你还是用自己的威严和智慧说服众人。面对城外张狂狞笑着的士兵,背靠国家的半壁江山。你的心似乎又一次动摇。但当一个个斩钉截铁的命令“拼死一战,只在此时。”从你口中说出,当守城的将士带着诀别的信念离开时。你,还会感到孤独吗?不会的。因为在你身后,是无数报国之士的背影。这些背影现在看来,是那么坚不可摧。看似瘦弱读书人的肩头,担起了国家危亡的责任。蒙古士兵从汉人眼里看出的,是他们无法理解的信念。现在的背影是那么从容与坚定。

当敌人溃不成军、四处奔逃,一切重归安逸时。你,却因为自己的清廉而在这个浑浊的世界里惹来了众人的仇恨。当你从昔日的战友中再也看不到一丝正气而是乌烟瘴气、利欲熏心的嘴脸时,一种莫名的孤独便席面而来。你感叹为什么他们的信念会在权利中消逝的无影无踪。那些朝廷中的明争暗斗是你永远无法理解的奥秘。所以当你走上刑场时,胸中也许不是文天祥的誓死抗争,更多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我们看到的,再也不是意气风发的身姿,只是一个满怀遗憾与不解的背影。也许当昏庸的君主终于醒悟,奸臣被斩草除根,正义之士为你挺身而出,或许在九泉之下的你会感到不那么的孤独。世界上还是有许多公道的啊

看着神台上的于谦,我释然了。尽管几千年过去,无数浮华散去,于谦先生依旧俯视着这片土地,俯视着他誓死守卫的芸芸众生。无论走到哪里,你从来都不会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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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孤独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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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革命和各个政党的领袖,如巴那斯、丹东、卡诺、比约、瓦伦,曾经联合起来向一个人祀典。雅各宾派领导人罗伯斯庇尔在演讲中极力推崇这个人,说他是革命的导师,并下令将他的遗骸迁葬于先贤祠。在美国议会大厅里,这个人的半身像,面对着富兰克林和华盛顿。德国哲学家康德因读他的作品而为之神往,说他“使我双目重光”。德国狂飙运动时期的一切天才,由它的先驱莱新,经由赫德,而至于歌德和席勒,都是这个人的崇拜者。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少年的时候,颈项间悬饰一块带有这个人肖像的纪念章。

是谁有如此大的魅力,吸引住了这么多伟大人物的神经?这个人就是法国大思想家、文学家卢梭。

让·雅克·卢梭公元1712年出生于瑞士的日内瓦。父亲是一个钟表匠,母亲在他出生后不久便离开了人世。由于生活困苦,卢梭很小就去当了仆人,以后又当过学徒、杂役、雕刻匠、秘书、家庭教师、乐谱抄写员,过着漂泊四方的生活。他曾与贵妇人有过几起罗曼趣事,其中包括与泰雷兹·勒瓦瑟的风流韵事,他俩没有结婚,却有5个孩子,但卢梭把这5个孩子都送进了一家育婴堂。

1750年卢梭在30岁时一举成名。那是第戎科学院开展了一次有奖征文活动,题目是《论科学与艺术是否败坏或增进道德》。卢梭的论文论证了科学和艺术进展的最后结果无益于人类,获得头等奖,使他顿时成为一代名人。随后他又写出了许多其他著作,其中包括《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埃罗伊兹的故事》,《爱弥尔》,《社会契约论》和《忏悔录》,所有这些著作都提高了他的声望,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卢梭是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他信奉天赋人权学说,认为处于最初自然状态时的人是平等的,这种平等是天赋的人权。私有财产所有权的确立最终导致了不平等的产生。卢梭认为政治社会的合法基础是社会契约。人们根据社会契约把自己的权利与权力委托给社会,把个人意志统一为公意,而公意就是法律。人们订立社会契约,也有权废除社会契约。如果暴君无视公意的存在,任意处置臣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人民就有权废除他,重新确立新的契约。卢梭还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对贫富悬殊的现象极为痛恨,但又不主张消灭私有制;他谴责教会的黑暗和虚伪,但又反对无神论,主张自然神论。

卢梭的思想在法国大革命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的著作更被当作“革命圣经”被人们广为阅读。无怪乎拿破仑说,没有卢梭,就没有法国大革命。卢梭给人类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但对他本人来说,他一生得到的荣誉少,迫害多。他的书在他在世时被多次焚烧,他也被迫流亡国外,长期过着隐居漂泊的生活。58岁时,卢梭被允许回到了法国,但几年后又不幸遭遇了车祸。1778年,一代巨人卢梭死去时,他身边没有一个亲人。

在卢梭的交往中,虽然起初法国启蒙运动的几个作家是卢梭的朋友,其中包括百科全书派的狄德罗和让·达朗贝尔,但是他的思想不久就开始与其他人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卢梭反对伏尔泰在日内瓦建立一家剧院的计划,指出剧院是所伤风败俗的学校,结果他同伏尔泰反目,成了终生的仇敌。此外卢梭终身提倡情感主义,与伏尔泰及百科全书派成员的理性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从1762年起,卢梭由于写政论文章,与当局发生了严重的纠纷。他的一些同事开始疏远他,大约就在这个时期,他患了明显的偏执狂症。虽然有些人对他表示友好,但他却采取怀疑和敌视的态度,同他们每个人都争吵过。他一生的最后20年基本上是在悲惨痛苦中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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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孤独的海子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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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子去世已经25年了,我是应该哀悼的,因为他是我的老朋友。

遗 书

我和海子在中国政法大学哲学教研室一起工作了5年。教研室里面靠墙搭了一个硬板的架子床,用一个五合板与教研室隔开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小屋,由胡老师和我住着。

现在想一想,海子就是在他去山海关前一天的黎明时分,在外边的教研室里创作了他最后的诗篇——他的遗书。当天晚上9点钟左右,我拉开我的抽屉去找烟,结果看到抽屉的左边有几沓白色的复印纸,每沓都折了三折,整整齐齐的,一沓一沓摞放着。一般人对自己的抽屉是熟悉的,有没有什么东西是知道的。多了这些纸我感到有些奇怪,打开一看,第一沓纸上,标题是“遗书”,是写给教研室主任的,我赶快把胡老师喊来,我们一起一封一封打开,有写给学校领导的、写给他爸爸妈妈和弟弟的、写给一禾的等。我们感到问题严重,赶快给教研室领导打电话告知这件事。我们一直担心海子,又觉得他是不会死的。直到第二天中午时分,校长办公室打来电话证实了这一不幸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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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百年孤独读后感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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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时,闲来无事,发现舍友书柜上摆着一本《百年孤独》,便借来读读。我陆陆续续地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完之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解脱,我解脱了,布恩迪亚家族也解脱了。

《百年孤独》讲述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沿海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说实话,这本书的确难懂,光是书中理不清的人物关系以及相似却又不同的人物姓名就够让人头疼的。但是,好书就是有让你硬着

头皮读下去并且自虐式的想去读第二遍的冲动。当你真正走进布恩迪亚家族中去的时候,你就会感受到那种想摆脱孤独但却死也离不开它的纠结,矛盾和痛苦。

我认为大多数中国读者被马尔克斯的作品吸引的原因,不外乎是独特魔幻的写作手法和另有深意的主题内容。先从写作手法上来看,马尔克斯已然被打上了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标签,但是魔幻是表,现实才是里,这种表

里如一的结合使得《百年孤独》从小说的一开始,吉普赛人带着磁铁观像仪来到马孔多的时候,这种现实与魔幻的结合就已经让读者陷入了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中。从主题内容上来说,由小及大,《百年孤

独》被看做是拉丁美洲奋斗历史的完结。《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

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很多人对于《百年孤独》都只是望而却步,很想去读,却无法深入到作者描绘的那个触手可及但又不敢触摸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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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远离孤独的英语作文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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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he world gets more modernized, the distance between people is more far away. In the countryside, from door to door, people open their doors all the time, people that are belong to the same village are similar with each other. While in the city, though people live in the same floor, they never open their doors, so it is likely that they don’t know who is living next to them. As the communication gets less, more and more people feel lonely, some even get mad. To stay away from loneliness, people can talk to their friends often. People nowadays are under great pressure, they need to relieve their pressure, a good listener will help them to get easier. People can also come home often, to visit their parents, staying with family will bring them great comfort. Don’t let loneliness beat you, or you will live a hard life.

社会变得越现代化,人们之间的距离就越遥远。在乡村,每家每户的人都随时打开他们的房门,在同一条村子的人们彼此间熟悉。然而在城市,虽然人们住在同一个楼层,但是他们从来不打开房门,因此很有可能人们不知道住在他们隔壁的是什么人。交流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人感到孤单,一些人甚至变得疯狂。为了远离孤独,人们可以经常和朋友聊天。如今人们面临很大的压力,他们需要释放压力,一个好的聆听者能让他们得到放松。人们也可以经常回家,看看父母,和家人在一起能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安慰。不要让孤独打败你,不然你就会过得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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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今年的春天我很孤独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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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春回大地,水潺花艳。又是一个让人抒发快乐遐想的季节,又是一个令人回味辗转难眠的季节,春的缠绵里有几多不舍,又有几多流连。

脚下不再是一望的枯萎漫漫,星星点点的新绿缀染着尚还苍黄的大地,寥落的生机报到着勃勃的生命魅力。低垂的枝条,摆脱枯瘦笼上了淡淡的一抹嫩色,随风飘舞的婀娜,低声吟唱着春的永恒序曲。盈蓝如洗的天空上,纸鸢上下嬉戏着或浓或淡的云影,勾引着春的欢愉和心的放纵。还有那绽放的迎春,含苞的玉兰,蕴香的月季,如幻的桃李,等待着,积蓄着,期盼着那个五彩缤纷让心沉醉时刻的悄然来临。

心中流淌的兴奋不掩,心底孕育的缠绵依旧,所有的欣喜和快愉都伴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清风的渐次柔曼沉淀着、涌动着、萌发着,守候着拥抱那一个如痴如醉的心的慰藉和若梦若幻的情的宣泄。一切都在不言中,言语多余;一切都在不紧不慢的路途中,旅程漫漫,一切都在汇聚成跳跃的音符,叮咚悦耳心迷,赞美的轻轻呢喃、倾诉的娓娓道来,烘托出一份久违的缠绵。

短短的春,遥遥的路,沉沉的绪,浅浅的漪,徘徊在春风里,春日下,淡香中,让这个原本就已经心醉的季节更加如痴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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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那个孤独的人优秀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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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什么?是那抹月色,是岁月轮回中沉淀的花,是浅浅的吟唱,还是江南六月烟雨中的情怀?其实青春只是山峰之巅的凄凉,待我徐徐道来。

那年我刚步入青年时期,“儿子妈妈今晚有事,不便回来吃饭,你一个人在家,我晚些回来”凄凉的月光伴随着凉凉的夜风,一吹将手中的纸条吹了起来,轻轻地落在我的心头。母亲总是很忙,而我已经习惯了,但还是被这夜风,吹红了眼眶。

月色正浓郁,天空似乎被墨水染黑了,夜色拍打着窗框,就像拍打着我的心一样,只有一盏烛火陪我度过这漫漫长夜,“嘀嗒,嘀嗒”床头的闹钟响着,似乎在说“我有时间与秒针陪伴,你呢?你有吗?”我的心里不由一紧,一股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呵呵’我笑了,不知是为了自己,还是别人。

青春一记荒.唐,要学会坚强,这声色太张扬,这欢愉太理想。记得小的时候,我的母亲常常抱着我,现在这份温情已被岁月无情的抹去,连母亲都很少见。但昨天晚上我喝了一杯咖啡,睡不着的时候,恍惚之间看到母亲的白头发和眼角的皱纹,我的眼泪差点就流了下来。

青春需要孤独,因为孤独能让我们成长,让我们明白生活的不易,让我们好好珍惜当下的生活去报答我们的亲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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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战胜孤独话题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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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一座其乐无穷的迷宫,常常让人乐不思蜀;书是一曲意味深远的乐曲,让人深陷其中。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在昨天,我读了一本妈妈给我买的书,它叫《我来自孤独星球》。

这本书中的内容让我爱不释手,它描述了一位孤独的小女孩江冰蟾的故事。“班花”江冰蟾因为成绩好,又有点清高,而遭遇了班里以凌扬波为首的几个女生的敌意与排斥,为此她内心深感困扰。妈妈突然出事,又令她看到了成人社会复杂和冷酷的一面。而小堂哥方乐天,却与江冰蟾截然不同,活泼开朗的他,有一大群好朋友。他给江冰蟾带来了种.种麻烦,更带来了快乐和对友情的领悟。

在这个故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江冰蟾为同学们对她的态度的无奈,和处为优生的孤独。在现实中也有很多这样的故事,因为成绩好而被孤立,而被同学们疏远,成为一个独行侠。为什么会这样呢?那是因为一种名叫“嫉妒”的东西蒙住了我们纯真的心;一种无声的攀比,正悄悄地进行。而处为优生的学生们,总是心高气傲,似乎什么也比不上他们;而优生们也习惯了孤立,习惯了没有朋友,只有竞争对手。

从这本书中,我充分的`认识了友谊的可贵,明白了不要让嫉妒蒙蔽我们的双眼,这样只会使得我们错失知己;不要心高气傲,这样只会让友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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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孤独的心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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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家那个不大的院子里,常常蹲着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长长的马尾,一双不大但很有灵气的双眸,望着天空。她穿着最爱的粉色棉衣。那是几年前爷爷给她买的,她一直舍不得穿。忽然,她哭了,哭的那么伤心,一切委屈在此时全涌了出来,她想爷爷了,可爷爷知道吗?

从小,她就不擅长交谈,更不会说那些讨好人的话,自然在学校里的朋友少的可怜,甚至老师竟叫不出她的名字,座位被安排在教室后排,无人关注的角落,正因如此,她仿佛从这个班消失,没人记得她。

孤独似乎和她很有缘,总是逃不出它的掌心,像个傀儡,或许是她不想逃出去面对那个与她无关的世界吧。

她最爱蹲在院中,看漆黑的夜空射出希望的点点微光,抬头望着那唯美的星空,她仿佛又看见了平易近人的爷爷在向她笑着说:“即使孤独,也要活得幸福,一定要坚强的面对。”

她在心里默默说道:“放心吧,爷爷,即使一个人,我也会很幸福。”

她最爱的仍是每天傍晚的夜空,但白天在学校,那个被人遗忘的角落,把课余时间全泡在书的海洋中,在孤独中开始寻求她的未来,开始她的奋斗,开始笑着面对生活。

虽然每个人都讨厌孤独,可她却把孤独当成她的朋友,孤独的时候,她思考很多,也体会很多别人体会不到的滋味,虽没有欢声笑语,虽没有欣赏的目光,但她在孤独中懂得坚强,在孤独中开始慢慢成长。

她在日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孤独,一笔享不尽的财富,让你在孤独中思考人生,让你在孤独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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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感受孤独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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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下烦乱的心情,停下忙碌的手,听一听我结孤独感受

一个人,独自游荡在街或坐在空旷的田野里,陪伴你的只有一座有一座灰冷的建筑或不知名字不会说话的花草,心中会油然而升一种空落落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孤独。一想到孤独,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一个空旷的大屋子,四壁无窗无门。虽有空气,虽有光明,虽有衣食,却不能让人停下来安安静静的享受生活,而让人在烦躁中以添一份无聊。孤独常于孤单称兄道弟,更与孤寂有八拜之交,但它却让人拥的更为广阔的思维空间,最为自由的行动。仔细想想,孤独其实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它会让人放弃喧嚣,放弃冲动,而孕育平静、慬慎之美,就象黑暗能孕育出灿烂的晨光一样。孤独是最好的疲劳调节剂。

一个人孤独时,可以什么都不做,让自己的思维能力停歇,让自己的行动搁浅。享受一下孤独,你会精力充沛。孤独会一步步造就你独立的思想,让你适应生活,让你成为茫茫人海中朋友最多的孤独者。把孤独挂在嘴边的人,永远得不到真正的孤独。只有能独自承受一切的人,才能体会到孤独的乐趣。是我对孤独的感受,朋友你是否也感受到过孤独?你对孤独有什么感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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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孤独的冒险者《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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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18世纪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这本书是一本好书,主要描写的是在英国中产阶级家庭出生的人,鲁宾逊。

鲁滨逊是一个志在远方的人。他不想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想出海做一名水手。可他的父母不同意,可是在一次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了风暴,船被惊涛拍碎,所有船员被大海无情的吞没,只剩下他一人被海浪冲到一座小岛,但他没有放弃,他将所有生存物资收集起来又靠自己的聪明成为这个小岛的主宰,在这个小岛与世隔绝的生活了28年,整整28年他都是一个人活在小岛上,我不禁为之一振如果我也漂到一个这样的小岛,我又能活几天,一天,两天,可是鲁宾逊生活了28年,他用自己的双手造出了保护自己的屏障,还用自己的那双手造出了许许多多生活用品,你能一个人空手造炉子吗你能一个人猎取食物吗,你又能靠自己一个人离开小岛吗,答案总是否定的。我们也应该像鲁宾逊一样,用自己的努力将理想变成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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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不再感到孤独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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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记得,老家门前的几株槐树,一条清溪,还有吠着的大黄狗。那里,曾充溢着我的笑声,满载着我童年的时光。

那时,与奶奶住在一起,老家房子虽破旧,但还够祖孙二人居住,奶奶得了病,刚过知天命之年,身体却已大不如前。每日,她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在门前,拿个藤椅,静静坐在阳光里,看着我,抿着嘴微笑着。有时,我会拿着捉到的小鱼小虾给她看,她总会说:“我大孙子真棒!”她总是这样,宠爱着我。三餐,没什么独特的东西,甚至肉也是极少上桌的美味,但是奶奶总是能抓住我的味蕾,她做的杂面窝窝,令我至今回味,她为何总能知道我的所需所求?儿时无法破解的迷,直至今日,我才有了真正的答案。

奶奶的病情渐重,她每天都要打针,她从不去医院,都是自己给自己扎针。而我,每次都在她旁边,不忍直视。每当针管渐入,那苍老的皮肤,都会颤抖一下,奶奶的额头,生出密布的汗珠,皱纹似乎也加深了很多。我问:“奶奶,疼吗?”她总是沉默,继而艰难地笑笑:“不疼,你先去玩会吧。”看见我又去找大黄狗了,她便会站起,捶捶背,再去洗衣、做饭、喂鸡、打扫……做着那似乎永远干不完的家务活。

那时,我一直以为会与奶奶永远生活在一起。直到6岁时,父母要来接我到县城里生活,我不乐意,奶奶却说:“去吧,城里挺好!”汽车发动了,泪眼中,我看到奶奶那瘦小的身影,迅速模糊,直到消失在天际。

后来,奶奶也曾来看过我几次,父母要她住下,她总拒绝,她说,她记挂着大黄狗,记挂着老房子,临行前,她总会摸摸我的头往我手里塞几个杂面窝窝。

五年前,奶奶在老家去世了。病魔,终是无情地夺走了她的生命,大黄狗也衰老而死,门前的槐树也不见了踪迹,只剩下那条孤独的小溪,兀自流淌。还有,我孤独的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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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百年孤独读后感

全文共 2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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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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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百年孤独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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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整本书一开篇,马尔克斯就已经为整本书画好了一条轨道——圆。

圆是封闭的,沿着那个圆走,你可以一直一直走下去。那是条封闭的周而复始的路。百年孤独,用近百年兜了一个圆,又回到了原点。似乎回去了,似乎又没回去。死神用百年领着人们跳了一支圆舞曲,重复重复再重复的单调脚步,那就是死亡。

《百年孤独》是一本写死亡的书,在书中,每一个人的死亡马克斯都让死神安排了一个魔幻的葬礼。飞天的床单,自杀的飞鸟……死神停不下来的疯狂的舞步,重复!重复!

在死神的带领下,每一个人都孤独地踏着单调的步伐,身体与身体似乎很贴近,心与心却隔得很远;似乎是热闹非凡,实际上,每个人内心的孤独只有死神知道。

有人说《百年孤独》讲的是南美洲战争中混乱的爱情,死神不屑地否认。书中人们所谓的爱情在生死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那些偏执疯狂的人,既不会爱也无力去爱。

丽贝卡和阿玛兰妲为了争夺一个男人闹出了人命,本来得到爱的丽贝卡也在那场事故中抛弃了爱情——这么不堪一击的爱情谈得上爱吗?更值得一提的是阿玛兰妲,因为不小心毒死了小蕾梅黛丝而自责不已,以处子之身死去,孤独一生。这是阿玛兰妲的赎罪,她为自己编织这裹尸布。在死前平静地躺进棺材里,她在这个世界孤身一人度过了一生。与其说她死了,还不如说是她嫁给了死神。赎完了罪,是该好好去过日子了,她为自己编织裹尸布,其实是为自己在做嫁衣,她在阴间不再孤独。

然而就算是死神的脚步,也有可能擦出火花。如果硬要说爱情,那么也只有那起舞的黄蝴蝶,只有那样才算是像样的爱情。

在疯狂地越来越快的舞步中,一个个人相继退出。死神狡猾得如同山林里的狐狸,在雪地里绕了一个圆,然后潜伏在附近,看着人们跳着单调的舞步,孤独地走着走过的路,重复重复!那是轮回,是封闭的,逃不出去;那是宿命,是注定的,改变不了。《百年孤独》这本书中充满了一种宿命感,结局是已经确定了的,就是要看着你把这注定的故事演完。

结尾,半年没再出现的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再一次出现,飓风把马孔多存在过的一切痕迹抹除,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又好像回不去了。

名字是重复的,死亡是重复的,故事是重复的,然而又不会再出现的。死神的圆舞曲在另一个平行空间再次上演,这就是《百年孤独》。

死亡圆舞曲,重复!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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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孤独修行者

全文共 1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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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不擅长生活,应对平日里的大小事也总很愚笨,不喜生人。母亲把这称作孤僻,她在我还不大的时候曾说我是心冷之人,并且很是痛心疾首。她和我骨子里是不太亲近的,她坚定我孤冷,这是她不欢喜的。对此,我也总以沉默相待。倒不是真的孤冷,我从来不爱繁复的辩白,这些大抵是本性,有些东西,天生是不爱的。我总觉得凡是辩白解释都是多余,是白费口舌的事。

近日在读张爱玲,也不是她的著作,只是后人对她倾城的往事一个再度的叙述罢了。我是认为凡是有关张爱玲,都是要深刻地以咬文嚼字之法去读的,不是平淡的看过就算,最好要在一个平宁的午后,有暖阳柔风,但不冷的时候,温一盏清茶,细细地品。那个宠辱不惊的绝代女子有惊艳世人的才情与性情,她淡漠地走过民国世界的烟云,成了不朽。说来,我是欢喜这样的女子的,我爱她孤傲清冷,亦欣赏她面对爱情的痴心不悔。虽是如此,我却又觉得张爱玲也不都是好的,对于她离群索居的人生迟暮,除去悲悯,我是不屑的。纵算历经劫数,洗尽铅华疲惫了心,没了任何尘世的留恋,我仍觉得离群索居是懦弱的逃避。张爱玲,何等孤勇的女子,偏在迟暮之时选择避世。我是以为这样的女子,即便是老去,也该是华丽惊世的。这样萧索的结局,安放在一个傲然一时的才女身上我始终觉得突兀。

我深知一个人要从开场走到落幕实属不易,世海茫茫,有太多变数由不得自己。我是矛盾的,既觉着张爱玲的这记收尾来得不够漂亮,却又以为对她来说是最完满的落幕,毕竟她是一个那样洞明世事的人。清绝如她,若换作我,且不说是否选择最后的离群索居,就是与胡兰成的那段,纵算他是无情薄幸之人,纵算他遭世人唾骂,我亦不会轻易妥协。然而张爱玲终究是张爱玲,纵算曾为胡兰成低到了尘埃里甘愿卑微,到底还是害怕伤痕累累,她还是太过清醒,选择利落转身。在这点,我是觉得遗憾的,若不看得那么透彻,也许光阴流转,浪子回头,她还是他最终的归人,毕竟这一生,最懂她的人到底是胡兰成。可那到底是张爱玲的人生,她不曾悔,又或许在后来艰难的人生里有那么似醒非醒的瞬间她悔过,只是命运让她不能回头。也许张爱玲的离群索居以及干脆的割舍是正确的,也许她只是一个渴望现世安稳的普通女子,愿为所爱之人烟火,当胡兰成给不了她安宁的时候,她自愿萎谢。而我只是观者,那不过是别人的人生,幸运或者不幸,对还是错,到底轮不到我妄自评断。

作为草草观看了张爱玲一生的后人,我所有的遗憾,也不过是用自己的活法与她的作了番比较罢了。我始终认为,一辈子不用活得太清醒,把世事看得太透彻不算太好,那样活着,太容易疲倦。我自知是个偏执的人,不爱妥协,纵算错也乐于一错到底,也许自欺欺人当个清醒的傻瓜也不至于太坏。

前面提及了我母亲对我孤僻的看法,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寡淡的人随了我爷爷。我爷爷,年过花甲生得高大精神,年轻的时候从军当过我也不甚清楚的什么部长,一生孤僻,骨子里有与生俱来的孤傲,他的一生不屑与旁人交心不喜与人打交道,有时我亦觉得他是可悲可哀的。但他到底是耐得住寂寞的人,不信随意的依偎可以取暖,我看不懂他,可有时我又觉得自己和他是一样的。

我清楚自己要什么,我终是承受不了孤身一人的冷落。我需要喧嚣,它让我触摸到自己是真实的。纵算明知周围的热闹不属于我,再热闹的剧场躲不过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的冷清结局,但宁静太容易带来庞大不可收拾的不安,而我不要。热闹反而让人感到安全,即便世间的热闹终归不过一场浮华,我宁愿我不清醒。

虽然我是知道温情的表象不能长久地取暖的,清醒还是有必要。人生是一场注定孤独修行,每个人都是彼此生命的过客,即便是最亲的人,血管里淌着他们的血液,相伴一生也是不能的。这世间,光怪陆离,旁人的事,我们分明是无能为力的,安慰不过是杯暖胃的开水,做不了止痛药。旁人给的温暖,长久不了。岁月漫漫,我们拥有的只有自己,天地很大,而我们要徒步天涯。

还是如张爱玲所说,“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这一生没人能活得行云流水,总有命定的劫数是人生的必然,长路漫漫,知己难得,我们都是注定孤独的修行人。在这条山迢水远的修行路上,还应当自求多福,冷暖自知。

才女也罢,凡人也罢;惊世也罢,平庸也罢;清醒也罢,沉溺也罢。我们都不过是孤独的修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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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百年孤独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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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个下午读完这本书的,仿若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孤独岁月,恍惚间仿佛已经穿越了一生的时光,经历了那一场又一场的或痛苦或波折或感悟的“闹剧”。

我不知道我是否读懂了它,或者说我不知道我从中深深感触到的那些所谓的情感,是否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的情感,也许我需要再重新回味细品它一遍,到那时候,肯定又会有另一番别样的感触了吧。

但就这第一次的浅显阅读,我对“孤独”的理解好像有些不同以往了……

也许,孤独会教会我们好多东西,指引人们阅读、思考、在不甚艰难的人生里独自坚持,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亦或者是短暂,把握每个人的命运。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在我看来,是因为它向我们娓娓道来了如何沉闷地活着。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前提。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所谓的活着,一个生活在地球角落里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中上下求索,忙忙碌碌……

但是,我并不觉得它是一个悲剧,我相信,虽然经历过这数不尽的无论是种种情爱的纠缠折磨,还是梦想追寻的茫然,又或者是繁杂错乱的现实,但是,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自己的东西,他们看透了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甚至死去。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常规,选择了一条别具一格的属于自己的生存之路。他们在路途中探索生命,享受孤独,经历梦境一样玄妙的人生……我相信,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后悔当初的选择。

他们的孤独,令我仰慕,令我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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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个孤独的孩子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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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奕铭

1937年8月28日,上海火车南站,传来了一阵阵小孩的哭声。

因为他失去了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失去了最熟悉的亲人,他一边哭一边喊着:“妈妈,你在哪?爸爸,我好怕呀。”

他望了望周围,看见他的妈妈在一旁躺着一直不动,他爬过去说:“妈妈快醒醒,快醒醒。”因为他还没读书,所以不知道她为什么一直不动,大眼睛里装满了悲伤和绝望。

他看见自己的手上沾满血,才知道,他的爸爸妈妈为了避难就来到上海南站。谁知道日本鬼子出动了轰炸机,把火车炸毁了。而且,他们很快就快被炸毁碎片击中,他的妈妈为了让她的孩子活下去,把他紧紧地抱在怀里,用背挡住碎片,他才活了下来。他沉浸在失去亲人的巨大悲痛中,他对日本鬼子充满了憎恨。

他在想,他是会死,还是变成孤儿,还是到处流浪?

这时一个外国人把这幅景象拍了下来,也把他收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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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今夜,我在孤独中老去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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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不甘于夜的苍白沉寂,淅淅沥沥的小雨便争先恐后地点缀着窗外的一片朦胧。伴着昏暗的路灯,飘飘洒洒的雨水,显得又细又长。雨水寻着微弱的灯光,透过窗户,肆意地浇灭了窗前夹在指间,散发最后一抹余光的烟头。

兜兜转转,依然又再次回到了这座城市,回到曾自以为被遗忘的一角。每次与之重逢,总都觉得又陌生了些许。是啊,物非,人也非!如何不陌生?消失空荡的小吃摊,稀疏冷清的街道,堆满落叶的长椅......一如从前的是,那之后依旧无寻的身影……

人生似乎总有那么多无奈的无奈,没选择的选择!就像,谁也不曾愿离别的理由的理由。就像你,就像她,就像,我。只是,在每个孤心无依的朦胧中,眼中的滚烫,几度无声的哽咽成一道道冰凉?

明明想要快乐,但又不愿选择快乐!因为我怕在快乐中会迷失自我,迷失心中那抹坚守仅有的卑微的孤傲。

明明向往自由,但却不能追随自由!因为我怕在自由不羁中,背上世俗口中“自私”的罪名。

明明渴望爱情,但却不去追求爱情!因为我怕在风花雪月的柔情后,是每个亦如此刻,无尽的寂寞黑夜。

明明已经忘记,却总要找回!

我不喜欢孤独,但我却又一直孤独!

奢望平凡中安好无忧,却总喜欢把自己逼上一条布满荆棘的路,随即袖手旁观地在一旁冷冷的看着自己,如何足够、彻底的遍体鳞伤!如何在心碎中死灰复燃,又如何沉沦孤独中灰飞湮灭......

朦胧之中,你又偎我身旁!

寂寞是一种孤独,而孤独却不是寂寞!

今夜,就让我在孤独中老去!

燃起一支烟,让寂寞随风,任孤独破碎。继而不屑的看它如何焚尽身躯,走向使命完成后的终结!如匆去不返的光年,如沧海中疲倦的飞鸟,如深秋里的残花败叶,如死神诱惑的召唤,如孤独中负隅顽抗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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