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请婚假条格式范文(合集19篇)

婚假的规定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婚假可以放几天,看看看下面的范文吧。开学吧小编整理了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浏览

275

作文

90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全文共 251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本站消息仅供参考,具体要以相关部门发放通知为准)

更多热门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婚假工资如何计算

全文共 210 字

+ 加入清单

不少单位对婚假的时间和婚假的工资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因此不少网民询问,国家和上海市对此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但可以制定 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单位的“土政策”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规章制度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对职工并没有约束作用。如果单位硬要按“土政策”办事,由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展开阅读全文

篇2:2024年部分省份婚假规定

全文共 968 字

+ 加入清单

婚假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重庆:婚假5天+晚婚假10天=15天

1、一、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在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

2、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本站消息仅供参考,具体要以相关部门发放通知为准)

更多热门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3:二婚婚假规定

全文共 237 字

+ 加入清单

二婚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的规定。晚婚是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次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婚假请假条怎么写

全文共 512 字

+ 加入清单

一、婚假请假条书写内容及注意事项

1.居中写标题 “请假条”,这是所有应用文的通用要求,用来表明此文是用来请假的条子!

2.请假对象的称呼,要请假必须得到批准,这个地方往往是老师、领导等,这个地方要尊称喔!

3.请假原由。此处注意,如果是晚婚要特殊标明。

4.请假起止时间,这个非常重要,必须重点提出,明确。

5.祝颂语。祝福对方,这个是所有公文里表示对对方的友好。

6.请假人签名。 你自己的签名,一般不用按手印,只需要签字即可。

7.请假时间。 当前你写请假条的时间。

二、婚假请假条范文

范例一、

请假条

公司领导:

我已和未婚夫商定于**月**日结婚,需从**月*日起请假**天,请予批准。

请假人:***

2×××年1月13日

范例二、

婚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15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15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

2×××年1月13日

范例三、

婚假申请书

本人×××定于2×××年×月×日结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天婚,现申请于××××年×月×日——至××××年×月×

请予批准!

申请人:×××

2×××年1月13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婚假单位请假条

全文共 261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你与单位签合同,那就好因为你享受国家劳动合同法保护,单位没理由拒绝如果拒绝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告他包赢做个懂法的人不会吃亏的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附一:婚假申请书格式

展开阅读全文

篇6:2024年北京晚婚假现行规定

全文共 820 字

+ 加入清单

婚假拟取消增加配偶陪产假15天

8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正式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本月28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这也就是说,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128天,产假时间其实并无变化。但亮点是,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

另外,草案删除多条涉及“晚婚晚育”的条款,其中,删除“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并删除“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这意味着,未来北京家庭可自主选择生育两孩的时间,同时,“晚婚晚育”也将画上句号。

至于生育独生子女的奖励问题,同样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针对“两孩”时期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未来拟不再享受奖励及优待。此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又再生育的也将不再享受奖励,此前已经享受奖励费不退还。

附注:

再生育可择优适用

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时,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生育的第一孩存在残疾等,夫妻可以再生育第二孩。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再生育就是指生育第三孩。

因为再生育的具体规定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因此可能出现不同省份政策不一的情况。

为此修正草案新增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以前的独生子女福利继续享受

计生法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修正案实施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已经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湖北保留15天晚婚假官方

全文共 509 字

+ 加入清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地计生条例如何修改,晚婚假生育假如何规定,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1月12日,记者从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了解到,《关于修改的决定(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保留对晚婚增加15天假期的奖励,同时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0天。

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草案修改为根据需要,自愿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取消流出育龄人员到流入地后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制度,改为信息登记,取消相关部门办理行业证照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求。

除了删除晚育的规定,草案提出再生育的条件为: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的,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在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参与子女数的计算。

此外,草案还明确,省际间生育政策不一致时的使用办法,规定夫妻双方均非我省户籍,现居住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申请再生育向夫妻户籍所在地提出。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晚婚婚假规定

全文共 1860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修正案草案如获通过,“全面两孩”政策元旦开始即可实施。

修正案草案规定,女性的生育假可延长。但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以后可能就没有“晚婚晚育假”,也没有“独生子女奖励”了。

详解:

1提倡生育两个孩子

现行计生法规定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修正草案规定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规定。

2独生子女光荣证或将退出舞台

现行计生法规定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该证的夫妻,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修正草案删除了上述规定。

但是,以前的独生子女福利继续享受

计生法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修正案实施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已经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3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现行计生法十八条规定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修正草案十八条规定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4删晚婚晚育说辞,保留延长生育假奖励

现行规定

根据2012年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假,难产的,增加15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中的有关规定,对晚育(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修正草案规定

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准妈妈:希望生育假能延长30天

昨天,正在待产的小刘看到国家拟取消晚育假的新闻后,很担心。她今年30岁,怀孕38周,预产期恰好在元旦前后。“如果我元旦后生,是不是就不能休晚育假了?”她表示,虽然生育假可能延长,但也不确定能不能延长30天。

此前,现代快报曾报道《二孩妈妈享受不了晚育假 八成网友力挺产假延长》,这个愿望有希望实现了!此次草案修订,虽然拟删除晚育奖励,但同时规定,可延长生育假。这对二孩妈妈来说,可是个利好。

那么妈妈们希望能延长多少?多数人表示,希望至少与取消晚育假前天数一样。也就是说,希望基础性产假能延长30天。

“98天真的有点少了,都过不到孩子百天。”小刘表示。

5婚假可能只剩3天

现行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对晚婚(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初婚)的,延长婚假十天。也就是说加上国家法定婚假3天,一共可以享受13天。

修正草案规定

晚婚不再获得延长婚假的福利待遇。

网友:度蜜月只能用年假凑了

泰州人梅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自己当年加上公休日一共休了半个月,前三天双方家里各办了一场婚宴,又跟老公去欧洲旅游了一个星期。

而如果删除晚婚奖励,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婚假3天。“少了十天,不够用啊。结婚前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事需要准备。”“已经预订了度蜜月的行程,如果真取消了,只能用年假来凑了。”不少网友表示,取消晚婚假,只剩3天有点少。

6明令禁止买卖精子、卵子等

当前,禁止代孕等规定只在相关条例中予以规定,此次修正草案将其写入计生法。相关违法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草案规定:

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7再生育可择优适用

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时,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生育的第一孩存在残疾等,夫妻可以再生育第二孩。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再生育就是指生育第三孩。

因为再生育的具体规定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因此可能出现不同省份政策不一的情况。

为此修正草案新增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最新婚假国家规定

全文共 1513 字

+ 加入清单

国家“拟延长产假,取消晚婚晚育奖励”的消息传出后,对适婚青年、育龄夫妻来说,可谓是重磅炸弹。婚假是不是只剩下3天了?为此,不少已领证但还没休婚假的新人,打算在元旦前请婚假。

不过,昨天已有法律专家就“晚婚假明年元旦起取消”的传言给出了确切说法:“晚育假”的确将取消,但并不说明“晚婚假”也会随之取消。所以,奉劝年底扎堆请婚假的朋友,先不用急。

晚婚假

关注

担心晚婚假取消,提前领证

昨天上午8点半,南京玄武区婚姻登记处还没有开门,就有两对情侣在门口排队等候。

“平常只有好日子才会有人赶早来排队,今天早上来的时候,我还很好奇,怎么冬至也有人来赶早。”工作人员表示,冬天因为天冷,情侣们起床也晚,平日里上午10点半才是领证高峰期,而昨天一上午,领证的情侣一直没断过。“后来不少人打电话来咨询,我才知道原因,都是问晚婚假取消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尚未接到上级通知,他们也无法做出回复。但是情侣们很担心,纷纷打电话询问,是否元旦后,晚婚假就取消了。

“挺吃惊的,感觉消息来得很突然。之前国家要放开两孩,我们也没想到会跟晚婚假有关。”80后小伙子瞿旭跟女朋友昨天来领证。他表示,如果真的确定实施,肯定会抢在元旦前休婚假。

记者了解到,截至下午5点,昨天南京有348对情侣领了“红本本”,比平日里约多出50对。

85后男生小王,昨天看到消息,就跟女朋友商量抢在元旦前领证。“我跟女朋友感情挺稳定的,明年肯定是要结婚。但是具体哪天领证没定。我今天早上看到新闻就想,择日不如撞日,还不如在元旦前把证领了,多休几天假。”

这边还没领证的小情侣纠结要不要领证,那边已经领过证但是还没休婚假的夫妻们也不淡定了。在南京某学校当老师的小阳,今年9月10日教师节领的证,预备明年9月份办婚宴。“按照我们学校的规定,领证日期一年内,都可以请婚假。那我如果明年请,还有没有15天假?”昨天一大早,小阳就急匆匆地跑到人事部门咨询。“学校人事部门的意见是,还是休了稳妥,因为明年政策不清楚。”于是,小阳递交了婚假请假申请表,从2015年12月25日休到2016年1月8日。

生育假延长

配套政策也应跟上

专家

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据

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关于延长生育假,取消对晚婚晚育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受到了普遍关注。有些媒体在报道时称“明年1月1日晚婚假取消!婚假只有3天了!”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发现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记者对比了现行的人口计生法和此次的草案,现行人口计生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第25条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的确删除了关于晚婚晚育奖励的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通常说的“晚婚假”和“晚育假”其实是两回事,若按草案中规定,晚育假的确将取消,因为无论何时生育享受的生育假都将延长,但并不说明晚婚假也会随之取消。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薛宁兰研究员长期从事婚姻法的研究工作,她认为人口计生法严格来说只规范生育这一阶段,关于结婚的问题应该由婚姻法来规定。记者查阅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也就是说,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据。

薛宁兰表示,婚姻法和人口计生法并不会对婚假或生育假的长短作出具体规定,应该由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把它具体化,各地的规定也不一样。在她看来,现在就判断生育假将延长多少,或者取消晚婚假都为时过早。待草案通过以后,还需要各地的立法机关来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到时候各地立法机关才会讨论到具体的延长或取消的问题,这都需要一个过程。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婚假工资如何计算

全文共 741 字

+ 加入清单

不少单位对婚假的时间和婚假的工资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因此不少网民询问,国家和上海市对此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单位的“土政策”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规章制度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对职工并没有约束作用。如果单位硬要按“土政策”办事,由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但是上海市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焦点一婚假:是否只剩3天?

全文共 460 字

+ 加入清单

修改后的计生法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条款。由于这条规定涉及面广,引发公众议论。

在北京一家旅行社工作的小王打算明年与男友领证结婚,她说:“法律把晚婚可以延长婚假的规定删除了,是不是我明年结婚的话就没几天婚假了?”

据记者了解,现在人们结婚享受的假期,一是3天法定假期,此外就是来自现行计生法中有关延长婚假的条款。例如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人口计生法修订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我国男女初婚年龄已到25岁左右,初育年龄26岁以上,针对新的生育行为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说,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及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都不利。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今后人们可享受的婚假只剩下3天?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薛宁兰认为,现在作此判断为时过早。计生法修改后,还需要各地立法机关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那时候才会涉及具体的婚假、生育假问题,这需要一个过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晚婚晚育婚假规定

全文共 1639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

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事件解读:

草案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欢喜有人忧。对此,四川省人大代表、市民和企业各有说法。“啥子喃,晚婚晚育假可能就要取消了?为了赶上最后一波长婚假,逼得我要在本月31号前扯证啊!”12月21日,陈女士在朋友圈里感叹。在同事的眼里,陈女士已经结婚了,只是婚假还没有休。其实她因为户口簿没有更新地址,与身份证不符合,所以一直没有领到结婚证。听说有可能要取消“20天”的长假福利,她一下子着急起来。

有点慌

为20天婚假,她想立马扯证

听闻明年元旦后晚婚假有可能从23天变成3天的消息后,从事媒体公关行业的王小姐坐不住了,“比现在少了20天。”

王小姐今年26岁,晚婚年龄。幸福的是,她在上周刚刚被男友求婚成功。不开心的是,她突然感觉少了20天婚假,“想马上扯证。”

王小姐告诉记者,结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家里父母也同意,只是还没定下时间。”王女士说,20天的假期是很大的诱惑,小两口能有充足的时间度蜜月。

“结婚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也不能单单为了一个20天的假期而结婚。”当王女士还在纠结,同城的李小姐已经行动,从单位人力资源部核实消息后提出请假申请。

“人力资源部说只要12月31日前请假,还是批23天假期”原本想把假期留到明年开春的她这下决定不等了。

不到预产期,准妈妈想请产假

除了“抢”婚假,也有担忧产假打折的准妈妈坐不住了。在某事业单位就职的何君如怀孕近9个月了,“如果元旦后请假就没有晚育假,何不现在提前请?”何君如说,根据她所在单位的规定,晚育假能多出30天。

不到预产期能请产假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何时可以请产假。”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汉沙告诉记者,中国孕妇有坐月子习惯,因此习惯性将产假安排在生完孩子之后。但是一般情况下,公司会按照惯例和医学常识来批准产假。一般情况下,产假在怀孕7个月之后就可以申请了。”

方女士告诉记者,该单位的一位女职工在离预产期还有1个月时,因为身体不好而请假,是按照病假来处理。“一般情况下,怀孕职工提前半个月或临近预产期才能请产假。因为中国孕妇有坐月子的习惯,都愿意把假期靠后安排。“但是我们没有明确规定何时可以请产假”。

晚婚假

有的单位放23天,有的放10天“我们单位的生育假和婚假很宽松,按照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一天都不会少。”成都一家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方女士告诉记者,该单位批准给员工的晚婚假是23天。“我的婚假只休了10天。”在成都一家民营教育机构当培训老师的黄女士告诉记者。

“黄女士公司的做法算是违规。”刘汉沙说,按照规定来说,20天是四川省市规定,如果企业违规,事后应当给员工相应的补偿。

咋个调企业人力资源:还没接到通知怎么调产假“如果按照草案规定,以后产假要减少1个月的时间。”记者查阅到,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也就是说,草案的修改意见如果通过,2016年1月1日之后这些属于晚育妈妈的福利就可能被取消。

“今年我们单位的一名女职工生孩子请产假,假期从7月31号到次年的1月6号,约150天左右。”成都一家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企业还没有接到通知如何调整产假。

1、2016年晚婚晚育假或将取消(公告)

2、晚婚婚假规定2015【官方】

3、2016年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4、2016年晚婚晚育假期规定【最新】

5、2016年婚假多少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2024年山西保留30天婚假

全文共 2619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近日,山西修改山西计生条例。在山西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婚假30日。以下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该省自2016年元旦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于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该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

20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就该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细则进行说明。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山西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于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需要审批,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符合《条例》规定条件,要求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仍需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夫妻双方可以在孩子出生以前,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也可以由各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生育服务登记。

修改后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已下简称《条例》)删除了“晚婚、晚育、少生”的相关条款,增加“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相关条款。另外《条例》还对生育服务登记、技术服务、合法生育夫妻产假和护理假、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及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法律责任等条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说明称,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政策调整前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享受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待政策。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优惠政策;已经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应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其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但此前已享受的不需要退还。

修正后的《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山西还完善了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今后只要是符合《条例》规定的,无论是生育一孩、两孩还是符合条件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都是可以获得女方延长产假和男方享受护理假的奖励。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据调查,山西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目标人群约为23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8万,农业人口97万,按照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有30%左右的家庭将选择生育二孩。据此测算,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全省平均每年将新增出生人口10万人左右。

2016年,该省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作为重大改革任务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防止出生人口出现大幅波动;强化对基层的督促指导,加快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步伐;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完善人口计生领导组工作机制。

婚假30天考虑“结婚是家庭大事”

发布会称,此次修改重点解决了山西原《条例》与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一致的问题,结合山西实际完善相关内容,修改后的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如,新条例修改了立法宗旨的表述,将立法宗旨进一步明确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外,依据人口与计生法,此次将原来有关晚育产假的规定,修改为合法生育延长产假的规定,凡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产假60日;将原来有关晚育护理假的规定,修改为有关合法生育护理假的规定,天数不变,仍为15日;将有关晚婚假的规定,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

对于被网友热捧的“30天婚假”,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永明解释,“主要考虑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婚假时间为1到3天,在当前结婚普遍较晚的情况下,同时也考虑到结婚是每个职工家庭生活的大事、喜事,享受一定时间的婚假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优生优育,因此并没有简单删除晚婚假期,而是作了适当修改,既照顾了夫妻婚假需求,也考虑了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

全面二孩落地 山西预计出生峰值两年后显现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山西人口变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社科院,结合此前数据对该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全面两孩夫妇进行目标人群测算。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杨建勇介绍,“初步估算,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全省平均每年人口出生率将提高3个千分点左右,总出生率为14‰左右,预计出生峰值在2018年—2019年。”

针对人口增加可能给医疗服务带来的压力,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将加强人口监测和风险防控;重点解决产科、儿科医护人员不足和服务能力短缺等问题,加强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增加扩大免疫规划项目资金,对各级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冷链设施进行全面扩容。

人口的增加是否能给山西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与社科院联合开展的相关课题研究表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拉动全省经济消费增长。伴随着新生人口数量增加,住房、教育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民间和政府投资都会逐步放大,这将有助于该省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新的增长领域和热点。

山西对新政前独生子女家庭给予政策倾斜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于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再实行审批;符合规定条件,要求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仍需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条例》规定,将再生育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一级。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张晓清称,未来,山西将逐步实行出生登记、妇幼保健、儿童预防接种等多证合一制度。

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山西省要加大帮扶力度,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妥善解决他们在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中遇到的问题。

发布会现场,邓永明称,对于一些《条例》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还要根据国家有关配套法规政策的出台情况,按照程序制订相关实施细则,以保证《条例》的更好地贯彻落实。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16省份确定最新婚假产假天数

全文共 1773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青海省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青海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至158日。此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

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在内的至少16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3月25日,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婚假、产假规定同时出炉:取消以往的晚婚假,实施新的婚假政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家基本生育假为98天)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条例实施后为98 60即158天生育假),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青海省还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在产、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得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16省份均取消晚婚假 部分地区增加婚假

省份婚假晚婚假 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16省份产假均延长:北京最多可休7个月

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6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 山东 、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8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

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陪产假最少7天 广西宁夏两地长达25天

延长产假的同时,16个省份也对男方休陪产假或护理假制度作出规定。其中,最少的陪产假也有7天,最长的则多达25天。

16个省份中,天津、山东两地新计生条例明确,将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上海方面规定,男方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青海9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在16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湖北省婚假规定2024最新

全文共 940 字

+ 加入清单

(13日)下午,湖北省召开了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原草案中拟保留的“对晚婚增加15天假期奖励“的规定,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被删除。

日前,湖北省政府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中,还保留着对晚婚假的相关规定,而昨日审议后,该规定被删除。据媒体报道,在审议过程中,有些委员认为,我国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删除了有关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以及延长婚假等待遇的规定,为了落实上位法精神,促进优生优育,建议删除条例中“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的规定,且此说法在投票表决时以高票通过。

昨天上午还在“喜大普奔”的湖北民众,下午就被现实狠狠“撞了一下腰”。

“晚婚假取消”已坐实 多地网友表示不解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计生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提倡符合法理法规规定生育的,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今年,关于“晚婚假”的存废也已经尘埃落定。

晚婚假的取消“震惊”了众多网友,中国经济网记者对此了解了一下网友的意见,许多网友对此规定表示不解。

网友@豆豆2号简称还是豆豆表示,作为80后,赶上了独生子女政策、高考改革、开放二孩、取消晚婚假、延迟退休,而专业学医又赶上了医改,今后我要养两个孩子和四个老人......这位网友语气中有着些许无奈。

另有网友吐槽称,原本对结婚还有点儿欲望,晚婚假一取消,连结婚最后的一点儿动力都没有。

还有网友表示,取消晚婚假后,如果地方没有补充政策的话,国人能享受到的婚姻假期就只有3天,最多可以举行个仪式,其他准备只能自己插空休息去做或是父母亲朋帮忙,蜜月行也完全没有时间了。

当然,除了这些有负面、或保持中立态度网友外,也有不少网友和专家表示,晚婚假的取消符合整个国家的发展方向,对我国人口数量的稳定保持,还有减缓老龄化都有好处。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取消晚婚晚育假是因为,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2024公务员婚假请假条模板

全文共 333 字

+ 加入清单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丧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婚期间,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15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15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

xxxx年x月x日

二、

尊敬的领导:

本人定于***年***月***日举行婚礼(本人今年***岁属于晚婚),特向单位申请

***天假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望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四川晚婚婚假国家规定

全文共 1146 字

+ 加入清单

“听说元旦后晚婚假就没了?”“那还不赶快去把证扯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2日下午4点50分,成都市主城区当天登记结婚的新人超过600对,青羊区、锦江区扯证的新人甚至比平时翻了两三倍。新人扎堆扯证,难道真的是为了赶上最后一批晚婚福利?

21日公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让未婚青年,尤其是已到晚婚年龄的未婚青年急了:晚婚晚育夫妻是否真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虽然还没有最终定论?但是,如果晚婚假取消,四川的晚婚夫妻将少20天的婚假。记者调查了解到,真有不少已到晚婚年龄的情侣们打算,为了这20天假,一定赶要在元旦前把证扯了。

22日,草案公布的第二天,记者走访成都市5个主城区各婚姻登记处,确实出现了扎堆扯证的情况。“今天扯证的人确实变多了,从上班到现在几乎没休息过。”金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工作人员一边核对表格,一边说。

截至下午4点50分,据不完全统计,成都5个主城区当天扯证结婚的新人超过600对,虽比不上“520”、情人节等特殊日子,但比平时有所增加。以青羊区婚姻登记处为例,今年12月22日有125对情侣登记结婚,而去年同一时间,这一数据仅为30对。

“12月22日,又是星期二,应该很多人会觉得比较吉利。”锦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曹先生认为,22日这天扯证的情侣翻番,除了为赶上晚婚福利,也可能是因为这一天确实是“黄道吉日”。

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2015年法定婚假是多少天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2024新计生条例出炉:晚婚假全部取消

全文共 1496 字

+ 加入清单

伴随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为与新法规定相适应,多地加快修订本地区计生条例。目前,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广西等6省份新条例已出炉,晚婚晚育假均已取消,而产假及陪产假则做了相应延长,其中,广西的陪产假已增至25天之多。此外,北京、山东、吉林、山西等地也酝酿出了各自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

未来,各地婚假、产假如何休?陪产假、护理假增加多少?何种情况下可安排再生育(生育三孩及三孩以上)?就上述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诸多问题,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进行了梳理。

晚婚假——6省份已修法取消

按照以往规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天数从7天到近30天不等。但新修订的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的条款。随后多地也相继取消了晚婚假。

去年底,广东省率先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其中明确取消晚婚假。随后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广西这五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也相继出炉,并都明确了不再保留晚婚假。

除了上述6个地区,早前,北京、上海两市的卫计委也均明确表态称,从今年起将取消晚婚假。目前,这两地正在酝酿新的计生条例。

此外,吉林方面也正就《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其中“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一条被删除。山东省也拟取消原有的14天晚婚假。

不过目前多数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尚未出炉,不少地区仍在按照现行计生条例落实晚婚假,例如,黑龙江、福建、重庆等地表态称晚婚假依旧可休。

产假——延长30到60天不等

新计生法还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于是,各地的产假怎么休,就成了外界关注的焦点。

目前,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已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产假。另外,天津、浙江、湖北三地的新计生条例中也已明确延长产假30日。

在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的省份中,安徽的产假延长天数最多,达到60天,其次是广西,达到了50天。

另外,北京早前公布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明确,取消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为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如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符合法律和该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吉林方面也在就“延长产假60天”在网上征求意见。

陪产假——增加5到15天不等广西陪产假达25天

在已出台或者正在酝酿新计生条例的地区中,男性的陪产假、护理假奖励也都做出了相应调整。

例如,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明确,将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广西则将陪产假天数从原本的10天增加至25天,成为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省份中陪产假最多的。

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方面,现行的计生条例中并没有单独明确配偶陪产假,但是此次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也强调,除增加产假30天外,配偶也将享受陪产假15天。

此外,山东、吉林两地也拟给予或增加男方护理假奖励。其中吉林省拟将男方的护理假由7天增加至15天。山东省也拟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同时其修正案草案中还强调,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2024年婚假最新规定解读

全文共 1456 字

+ 加入清单

今起,最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取消了晚婚晚育夫妻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目前,北京尚未公布修订后的计生条例。昨天,为抢休晚婚假,许多新人扎堆领证结婚。

根据2014年修正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加上婚假的3天共计10天假期。而刚刚通过的《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昨天上午8点,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前,已有数十对新人排队等待。近半数新人表示,正是为了抢休晚婚假对领证时间做出了调整,“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了,目前政策还没变,要等北京的具体细则”。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去年12月2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从12月22日到12月30日,全市结婚登记9096对,较去年同期多了2071对。仅30日一天,就有2500对新人登记结婚,是去年同期人数的6倍。

截至记者发稿时,北京修订后的计生条例及配套规章仍未公布。目前,上海、广东已确定取消晚婚假,两地均明确,2016年1月1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之前已办理登记手续、但尚未休晚婚假的仍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

媒体声音: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之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有一点非常受关注,那就是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对此,有人解读认为,原来的晚婚晚育假已经取消。真的是这样吗?

晚婚和晚育相关但是两码事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修法后的记者会上表示,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由于现在国人的生育越来越晚,因此对于晚婚晚育的福利非常关心。但实际上,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成两部分,一是晚婚,二是晚育,二者虽然有关系,但也不是一码事。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对于晚婚年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之前的文件精神,一般是在法定年龄之后三年结婚为晚婚,也就是男子25岁,女子23岁。按照正常生育的生理时间,晚育时间较晚婚略晚一年左右,也就是女子24岁左右。

取消晚婚假?没那么简单

首先说晚婚,计生法修改之后,晚婚假是不是取消了呢?实际上对于晚婚问题,《婚姻法》和修改之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都有涉及,《婚姻法》的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修改之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次修改的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并没有修改,因此晚婚的福利并不能简单地说就取消了。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李也表示,“晚婚属于婚姻法的范畴,计生法管不了,因此不存在取消晚婚假的问题”。

但是看遍婚姻法的条文,并没有哪一条具体规定晚婚有多少天的假期,只有抽象的说法。其实,晚婚假休多久是各地计划生育条例自行规定的,时间也不一。比如北京上海,晚婚假就是7天,加上正常的婚假3天,一共是10天。而安徽,正常婚假三天,如果是晚婚再延长20天,一共为23天。因此,计生法修订之后,晚婚假是否取消,还要看各地立法机关是否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改。目前,不能就简单地说晚婚假已经取消了。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