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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读书有关的读书笔记(热门20篇)

读一本好书给人的人格上有大的塑造。小编收集了与读书有关的读书笔记,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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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幸福的鸭子读书笔记 陶昕

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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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里,我看了许多杨红樱阿姨写的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笑日记幸福鸭子》。里面的主要内容是:寒假里,马小跳、唐飞、毛超、张达和笑猫一起来到了乡下张达外婆的家。他们见到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和一只名字叫做麻花儿的女鸭子。这是一只心中常常会有幸福感的鸭子,她的幸福仿佛没有边际。我觉得麻花儿非常的善良,就拿一件事来说吧:一天,笑猫一不小心就掉进了一口枯井里,麻花儿知道了,连忙跳下了那口枯井里,用她自己的体温来温暖着笑猫。

我读完了这一本书,心里想:我要向麻花儿学习,学习麻花儿那些善良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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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王恺艺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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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号是一辆时速在每小时五百千米的汽车。它车身庞大,是一辆有防卫武器、自动驾驶仪等高科技物品的现代化汽车。

幻影号来地球的目的是为了它的主人——皮皮鲁,驾驶他去阻止人们使用生化武器、将石油倾入大海、使油井起火……

那皮皮鲁是怎样当上幻影号主人的呢?那可就要从头说起了。有一次,幻影号过生日,他的朋友送给他一匹彩色陶瓷马。皮皮鲁一不小心把它放在微波炉里加热了,结果陶瓷马活了。它还教皮皮鲁怎样把它变成幻影号。

在皮皮鲁周游世界时,幻影号才告诉他自己来地球的真正目的。

皮皮鲁驾驶的幻影号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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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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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笑日记之会唱歌的猫》,主要讲的是笑猫的孩子二丫遇见了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那个老人总是起早贪黑地卖报,这种精神深深打动了二丫,二丫决定用自己的声音替聋哑老人卖报。

于是,二丫找到了八哥,八哥是一个会说话的鸟。二丫向八哥学习说话技巧,终于有一天,她会说话了。她马上来到聋哑老人身旁,默默地喊道:“卖报了!早报、晚报,品种齐全啊!”大家都很奇怪,这个老人没开口,怎么能发出声音呢?这时,老人察觉到有些不对劲,一抬头,看到一只猫正在树杈上说话。老人很奇怪,虽然他听不到声音,但他好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看到这么多人,二丫在树上瑟瑟发抖。笑猫看见了,赶紧爬到树上,把二丫放到自己背上,冲着大家微笑。大家的目光转向了笑猫,二丫好像听见“快看哪,快看哪,那只猫竟然会笑!”笑猫飞快地带着二丫从树上跑下来,回到家里。

过了几天,二丫在外边散步,看见有一个医院,二丫有些奇怪,因为她听到《雪绒花》的歌声在医院飘荡,于是叫来了爸爸笑猫。笑猫来到医院,找到了歌声的源头,他们来到一个病房里,病房旁边刚好有一个柜子,他们藏到柜子里,发现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躺在病床上,身旁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依依。这时他们发现,那个女人是个植物人,依依是植物人的女儿。二丫决定学依依唱歌,每天都来这里,给她妈妈唱歌。终于有一天,依依在唱歌时,发现妈妈眼角上出现了泪花,依依赶紧唱歌,希望妈妈能从睡梦中苏醒。妈妈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依依非常高兴,但是却没有发现,有一只猫在默默地帮助自己,不听地唱歌给妈妈听,帮助妈妈醒来……

二丫的举动深深打动了我,帮助了两个人,却不让别人发现,做好事不留名。她就像一个天使,把温暖洒向人间。以后,我一定要向二丫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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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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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是我们新语文书的第一课,是台湾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

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地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

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上的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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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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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讲的是一只会笑的猫,所以大家都叫它笑猫。

虎皮猫是笑猫最心爱的猫,可是有一天虎皮猫的耳朵被钟震聋了,一只老老鼠告诉笑猫:”在遥远的群山中藏着一座晶莹的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在那里生长着蓝色的兔耳朵草,它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笑猫知道,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狠的母虎、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都能治它于死地,但是为了它心爱的虎皮猫,这一路笑猫走的义无反顾。历尽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它万念俱灰的回到马小跳家,绿毛龟却告诉笑猫,只要心中有爱,奇迹一定会出现。笑猫不放弃,仍然给虎皮猫讲无数遍它经历的事,终于有一天虎皮猫听到了笑猫的声音。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只要坚持,奇迹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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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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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本书。

有一次,匹诺曹饿的不成样子了,早上,他的爸爸杰佩托回来了,他让匹诺曹开门,他刚一下床就摔了,原来他的两双小脚没了,所以杰佩托从窗户上爬了进来,现在匹诺曹还是很饿,他的爸爸从口袋里掏出来了三个梨,递给了匹诺曹,匹诺曹吃完了就不饿了,杰佩托又给他做了一双小脚。现在外们正在下雪,过了一会儿,雪停了,杰佩托为了给孩子买课本,把外套卖了,匹诺曹高高兴兴的去上学了。

我觉得杰佩托很爱他的匹诺曹,为了给孩子买一本新课本,就把自己温暖的外套卖了,他们好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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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舞会以后的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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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这个人物相信大家一定很熟悉吧!舞会以后的灰姑娘被王子接进富丽堂皇的皇宫,人们都说“灰姑娘和王子结婚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其实却不是这样的,当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事情的原由。

这本书主要写了灰姑娘进了王宫后开始接受一个王妃应有的知识教育和礼仪教育。但她总因为忘记自己现有高贵身份,去帮助侍女干活或者热情的去照顾别人,所以她的举止引来了一些皇室成员的不满。而灰姑娘万万没有想到连王子也不能理解她这么做的原因。在尽力了种.种事情后,灰姑娘突然发现,当初她那一见钟情的王子,英俊的外表后面竟掩藏一个贫乏无知、冷漠的灵魂。当灰姑娘向王子提出不结婚时,她被无情的关进了阴冷黑暗的地牢。经过自己的努力与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灰姑娘终于成功逃出了王宫。

灰姑娘在美国着名作家玛格丽特。海迪克斯的笔下变的失望、难过、悲伤。

什么是幸福?当初灰姑娘便以为吃好,穿好,和英俊的王子生活在一起就是幸福,可看见王子是个如此空虚的人,灰姑娘最终自己都觉得那种幸福很煎熬的了,生活都觉得很无聊,她觉得以前在自家干活比现在好多了。所以没有好的吃,好的穿,日子过的再艰苦,也是能过着幸福的生活。

玛格丽特。海迪克斯谢谢你,是你让我懂得了:一辈子能吃好穿好的人,也不一定有幸福的生活,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幸福,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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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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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都听过《水浒传》这一名字吧?它就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此文荡气回肠,它的每一个字眼都反映了108位好汉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高远志向。

作者以农民起义为材,塑造了有有血有肉的英雄形象,并且性格十分鲜明,粗中有细的鲁智深,疾恶如仇的林冲,刚烈的武松……他们就如同歌中所说的“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英雄豪杰,是真正的男子汉!

在108位好汉中,李逵和武松无疑,都是十分擅长打虎的。但是,相对打虎而言,我更在意李逵的拳拳孝心。李逵觉得自己在梁山享福,母亲却在山下受苦受累,实在是过意不去,便决定下山接母。回梁山的路途中,李逵为老母打水,却不料老虎将母亲给吃了,顿时心慌了……”从“心慌”一词中我体会到了李逵对母亲的尊敬和爱戴。现在我们反过来想一想,古人都呢如此的孝顺作为新时代的小主人你们做到了吗?现在让我们赶快行动起来吧!今天你做到了吗?

李逵真是我们的好榜样,让我们从现在起,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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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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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很多的书,有一本书让我留意在心。那就是《窗边的小豆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豆豆上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 豆 豆 因 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孩子,并尊定了她一身的基础。

小豆豆有一颗好奇心。看见什么东西就会跳上去。有一次,小豆豆 放 学回家,快到家时,她看见了一堆沙子。没有海,又有沙子,小豆豆感到很好奇。就往上跳,结果发现不是沙子,而是灰色的抹墙泥。妈妈发现后,严肃的批评了小豆豆。

小豆豆还是一个勇敢的孩子。朋友被别人欺负,她就会挺身而出帮主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她在学校里的活泼可爱。我也想拥有一个像她一样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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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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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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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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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词:

引以为傲 余辉 疲惫至极

纱织 杂乱无章 陪嫁

完整无缺 溜达 摇摇晃晃

懒惰 忙忙碌碌 炮仗

惋惜 干涉 光泽 偏僻 金辉

稀疏 坚决 滑稽 开辟

硬邦邦 冷冰冰 水盈盈

天才 关怀 精灵

鼎鼎有名 不可思议 采访

贫穷 有名 荣幸 昂

切换 祈求 催问 纱网

平平安安 排水 大开眼界

好句:

米太太家的客厅里充满了阳光,它把米加放在窗口,让温柔的阳光隔着纱质的窗帘照在他脸上。

月亮总是很圆,有时候还会躲进云里;云总是很轻,有时候还会遮住月亮。

太阳照在水面上,放出很耀眼的光芒,小鼹鼠们棕色发亮的毛上挂着水珠,在阳光下面显得格外漂亮。

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王一梅写的《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的令人感动。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米加,米加是黑色得,有着尖尖的鼻子,眼睛亮亮的,很瘦小。

这本书讲的是:鼹鼠米加出生后,在美丽偏僻的月亮河旁,搬来了鼹鼠尼先生一家,他们的皮毛是灰色的,小鼹鼠尼里负责全家的洗衣任务,有一天,米加和尼里遇见了,两人便成了朋友。米加觉得它太累了,便想制作洗衣机给尼里。

因为洗衣机的材料不够,所以米加拿上尼里送他的月亮石去了城是里赚钱,遇到了魔法师咕哩咕,米加跟他一起学魔法,一起演出赚钱。有一次,咕哩咕不小心把他变成了一只乌鸦,米加开始了乌鸦的生活,他和乌鸦们一起挖地洞预防老鹰铁嘴。咕哩咕来到了黑森林,终于找到了魔法书,把自己变到了米加住的乌鸦坡,寻找米加,把老鹰铁嘴变成小鸡。最后米加变回了月亮河,造出了洗衣机并送给了鼹鼠尼里。

我们要学习米加一样有一个坚持不懈的心,有爱和宽容,勇敢地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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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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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里面可以让我知道关于许多人类与动物和大自然的有趣的知识。比如说为什么阳光会使人感到温暖?谁是太阳系的老大?地球会发生爆炸吗?这些问题都可以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揭晓答案。

让我最感兴趣的是《人有第三只眼睛吗? 》其实,人是有第三只眼睛的,只不过第三只眼睛已经退化了深深地埋在大脑里了,它位于丘脑上部。它的名字叫松果腺体,松果腺体对太阳光十分敏感,并通过神经纤维与眼睛相连。当太阳光十分强烈的时刻,松果腺体受阳光抑制,分泌的松果激素就会减少,反之就多。松果激素有调节人体内其它激素含量的本领,人从生到死,松果腺体都在积极的起着作用。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感到知识非常有趣,所以,我要经常读《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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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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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在妈妈的引导下,我又读了一次《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妈妈讲了这本书的来历:因为作者刘易斯·卡罗尔非常喜欢一位叫爱丽丝的小朋友,就有了这本《爱丽丝梦游仙境》。

爱丽丝是一个善良、坚持自我、勇于探险的小姑娘。一天,爱丽丝与姐姐坐在池塘边玩。突然看到了一只的兔子从面前跑过,爱丽丝跟着兔子跳进一个大洞里,开始了仙境之旅。爱丽丝在仙境里遇见了许多奇怪的人物:“白兔先生,胆子很小,他把爱丽丝带去了仙境。柴郡猫,一只会笑的猫,是奇境中为数不多的清醒的生物。红心王后脾气暴躁的统治者,动不动就要砍掉别人的脑袋……”

爱丽丝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成长了。我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要学习爱丽丝善良、勇敢,带着自己的好奇心去探索我的未来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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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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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读了童话故事《丑小鸭》对我很笔记悟。

丑小鸭出生的时候有很多哥哥姐姐欺负它,因为她长的很丑,它自己也很自卑。结果有一天它在河边发现:白白的羽毛,优美的身姿。它不敢相信这水中美丽里的天鹅正是自己的倒影。这只丑小鸭可高兴啦!从此他就自信的昂起了头。最后靠自己的努力变成了白天鹅!

我想当你还不是很优秀的时候,要对自己说:我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应该会很棒!虽然我现在落在了别人后面,但那是暂时的,我会不断努力的。而且我会长大,我会发生变化,即使现在不是很出色,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做得更好!我也要努力变成一只“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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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韩昊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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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看《笑猫日记》,买了一本叫 《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的书。

这本书的内容主要写了笑猫和地包天在翠湖公园的草坪上躺着,意外地看到塔顶上有一只猫,笑猫很喜欢这只猫。但是,有一群著名的“资格猫”,他们都爬不上塔顶,就不允许别的猫爬上去!他们开会咒骂,愤怒地游行,并且很生气地攻击那只塔顶上的猫,他们非常想让那只猫下来。就在这时,公园里最老的一只老鼠—“老老鼠”,逗了那一群傻猫,让公园里的老鼠们都乐翻了天。

最后,那些“资格猫”把那只母猫从塔顶上用箭打了下来,笑猫把她送去了宠物医院。后来,那只猫突然不见了,笑猫一直在想念着她。

这本书告诉我们,你如果有一件事不如别人,你不应该打他,欺负他,让他比你差,这是不对的!你应该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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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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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意大利著名作家卡洛。科洛迪的《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盖比希刻了一个木偶匹诺曹之后,匹诺曹叫盖比希爸爸,可是匹诺曹学会走路之后跑了,走的时候他带走了五个金币,狐狸和猫想尽了办法把匹诺曹的金币骗走了,后来匹诺曹慢慢的不骗人了,在天使姐姐的帮助下,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木偶奇遇记》告诉我们要做一个不说谎话,守信用的好孩子。只要你变得善良了,就能做真的自己。你曾经做过的让人生气的事儿,大家都会统统忘记,只记住了那活泼可爱,不说谎话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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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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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拇指姑娘

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妇人,想要一个孩子,于是请教巫婆,最后巫婆给了她一个拇指姑娘!不幸的是,她被一个丑陋的烂蛤蟆抓住了,要拇指姑娘嫁给它!水里的鱼儿同情她,所以帮助了拇指姑娘!拇指姑娘走啊走啊,遇见了鼹鼠,不久,鼹鼠喜欢上了她。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秋天来到了,鼹鼠让拇指姑娘缝嫁衣。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并不喜欢阳光和鲜花,而且对他们有反感。由于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所以燕子将她带到了另一个国家,最后拇指姑娘和花国王成了亲!

读完后,我认为拇指姑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在鼹鼠洞口,看见了一只冻僵的燕子,但她并不是不理不睬,而是救活了这只燕子!拇指姑娘被蛤蟆和鼹鼠分别抓住了,但她并没有屈服,最终分别在小鱼和燕子的帮助下逃出了魔爪!拇指姑娘不仅勤奋,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我坚信,就凭这些,拇指姑娘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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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背影》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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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写的作品。虽然朱自清爷爷已经离开人世了,但我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回想起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晚上,又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而这不正是父爱和母爱的真谛吗?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孝顺父母,让他们可以安心的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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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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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鲁宾逊漂流记》之后我心中满是震撼。我十分佩服鲁滨逊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他的坚持不懈,对生活的乐观。二是他能够凭借着自己的信念闯过一次次难关。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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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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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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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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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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