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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观书观书有感(精选20篇)

这个世界,对读书人总是抱着敬意的!读书学习也是作为一名学生的使命,下面为大家分享几篇古诗观书观书有感,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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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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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句话出自于《三字经》,孟子小的时候整天不好好学习,他的妈妈很生气,有一次就当着他的面把织布机上织好的布剪断了,最后孟子很受触动,从此以后他牢牢地记住了妈妈的教诲,努力上进,后来成为了有名的思想家。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学习如果不努力,就永远也学不到知识。

读着《三字经》,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妈妈也常常夸我懂事多了。有一次,我肚子不舒服,妈妈就说:“孩子,今天你身体不舒服就不要去读了,在家休息吧。”“妈妈,如果我今天不去上学的话明天会补很多作业的,还有今天的知识就学不到了哇。”我急着回答道。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好孩子,先把药吃了,在学校注意身体啊,有事报告老师。”我“哦”了一声就去上学了。还有每次我和爸爸去商场的时候,我都会吵着爸爸买书,爸爸都会陪着我帮我买一些适合我看的书,我已经看了很多书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三字经》、《时代广场的蟋蟀》、《灰姑娘》、《伊索寓言》等等。

读着一本本好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更加懂事、上进,以后我将会读更多的好书,让它们陪伴着我一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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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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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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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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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人间,我爱春天芬芳的花,爱夏天欢唱的鸟,爱秋天飘香的果,但我最爱的还是冬天那晶莹剔透的雪。

每当看着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我心中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愉悦与激动。那晶莹和洁白的雪,传说中每片雪花,都是一个精灵,带着上帝的祝福,飘飘扬扬,在这喧闹的城市显得纯洁而高贵。

银灰色的天空飘洒着雪,雪花飘飘,宛如银蝶翩翩起舞,一团团,一簇簇的雪,铺天盖地而来,天地白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房屋,看不清树木,看不清山头,看见的只是重重叠叠被扯碎的棉絮,大片大片的雪花,玲珑剔透,洁白如玉,婀娜秀逸的神韵,玉洁冰清的风采,优美多姿的精灵,如轻歌曼舞的天使,美丽的雪花在北风粗犷的乐曲中,笑嘻嘻地摆弄六角形的身体,乐呵呵地扭动纤细的腰肢,慢悠悠地整理着小巧的衣裙—————飘扬的雪花像鹅毛,像银星;上下起舞,像玉屑,似柳絮,煞是美丽,小雪花在快乐的舞步中渐渐长大。曾聆听到小雪花的吟唱。梦中的吟唱。不久她便在黎明之时伴着晨光。而来,是不是要展示那颇让她自豪的杰作。数不清的冰花霜锦,说不尽的银枝玉叶,看不厌的珊瑚琉璃,真可谓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孩子们笑声追随着雪粒漫天飞舞,演绎了一出冰雪中纯真无邪的美丽童话,远望,飞雪弥漫,似烟非烟,似雾非雾,迷蒙一片。

雪虽然来得匆匆,去得匆匆,转眼即逝,但它那短暂而美妙的一生,却为人间带来了生活的不凡,平添了与众不同的神秘与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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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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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籍就像一杯茶,有的淡而幽香,有的久而弥香。可是也有人说:书籍就像听百音盒一直在陶醉;想喝一杯香槟回味无穷;像一杯香浓的咖啡或是热热的牛奶。

一本好书中,拥有美妙的句子、丰富的词汇……一本好书里,蕴藏着无穷的知识;一本好书里,拥有着无穷的智慧;一本好书里蕴藏着许多的秘密。书永远都是最新鲜的东西。当你把一本好书读上一百遍后,你自然会认为他已是你的朋友了!但你读第一百零一遍后,你还是会说:“呵,我还不是那么的懂你呀!”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的时候,每天晚上妈妈都会给我讲童话书上的故事。那时候,善良的小精灵和公主、可爱的动物和小矮人、可恶的女巫和坏婆婆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也是因为这些书让我知道了好与坏,善与恶。

到了上小学的时候,我渐渐开始自己看一些书,《窗边的小豆豆》、《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都是我自己开始看的。记得爸爸在我八岁生日的时候,送给我一本《成语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龟兔赛跑”的故事。它告诉了我: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做任何事都要像乌龟一样坚持不懈,不要像兔子一样骄傲自大。

好书是人的良师益友,它蕴含着深奥的哲理,总能给人带来启示。书的好处实在说不尽,只要你用心去发现,慢慢去挖掘,就能真正领悟到书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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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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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在妈妈的影响下,我每天都要看一会儿,看书让我忘记吃饭,忘记睡觉,忘记时间。

我爱看书,还得从我小时侯说起:一两岁,我不认识字时,就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看着书中的画面,我听得可认真了;三四岁时,通过看书我认识了许多简单字,还会背许多英语单词和唐诗,背给幼儿园老师听,老师都吓了一跳;上小学学了拼音,我能看的书更多了。暑假爸爸妈妈上班了,我在家一看就是一上午,一看就是一下午,从不觉得累。

为看书,我还闹了不少笑话呢!一天早上,起床后就随手拿了一本书看,过了一会,妈妈叫我吃饭,我边吃边看,竟然把书当馒头往嘴里送,惹得妈妈又好笑又生气。书看完了,饭还有一大半,我就说“吃”饱了,拿起书包就去上学,所以妈妈送我“吃书虫”的雅称。

为看书,我挨了不少批评。经常看课外书,自己学习的书就看少了,考试就没考好,妈妈说我不认真学习,学过的知识不巩固、不复习,就知道看书,早知道这样就不给你买这么多书了。有时还吓我要把所有课外书都收起来,我只有把学习搞好,才有可能看我心爱的书。

为看书,我受到了不少羡慕。经常看书,我喜欢把看到的新内容讲给爸爸妈妈听,讲给同学们听,有时还把好词好句写到作文里,所以老师经常在班里朗读我的作文,妈妈也喜欢我写的日记。去年在县里举行“看电影,谈感想”的征文活动中获奖了,奖品是一个高级日记本,同学们都羡慕我,老师也叫我“小博士”,我可高兴了。

书,给我带来知识;书,给我带来快乐;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我更爱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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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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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郑丞熙

放学后,儿子背着包,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家,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到了家便躲进房里。吃晚饭的时间到了,妈妈又烧了好了一桌好菜。你看,有酸甜可口的糖醋排骨,有鲜嫩的白斩鸡,还有香浓的鱼头…真叫人垂涎欲滴呀!属猪的爸爸闻香而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起筷子,正想吃的时候妈妈没有看见儿子,就叫爸爸放下筷子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儿子去吃饭可是儿子还在看书,于是爸爸想了想要什么时候儿子就会去吃晚饭了?爸爸想出了一个办法,爸爸进了儿子的房间去告诉儿子吃饭,爸爸知道说了儿子还不去吃饭,于是,爸爸和儿子说你去吃饭,你要是不去吃饭的话,你的妈妈就会生气,儿子想了想就出去房间去吃饭。后来爸爸也迷上了那本书,妈妈看见儿子出来了,可是没有看见爸爸出来了,于是妈妈叫儿子去叫爸爸出来吃饭,可是爸爸已经,迷上了那本书,爸爸看的笑的很开心!

饭已经凉了,妈妈很生气,儿子和爸爸也很饿,妈妈也很饿,妈妈只好煮几碗面了,三人吃的非常的快因为已经十点钟他们一家人才开始吃晚饭,他们一家人吃了很多很多的面,已经十一点半他们一家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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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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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岁月,字里乾坤。以后的日子,倘若无人相伴,亦不寂寞。——题记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进步的阶梯。"伏尔泰说:"读书使人心明眼亮。"培根说:“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程颐说:“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我爱读书,我与书之间也发生了不少趣事!

费力寻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书店里看到了《哈利·波特》,我便央求着老妈买下来,可老妈不同意,说:这书一共有七本,给你买一本你肯定还会要其他几本,要集齐【哈利·波特】这七本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还要上班,我可没时间三天两头的来书店看看到货了没!“我非常苦恼,可却没有办法。突然,我灵机一动,对老妈说:”妈,你不是没有时间吗?我有,我来看书店到货没,到时候你帮我付钱就可以了。”“行。”老妈一听,痛快的放了话。接下来的几天,我几乎都窝在书店里,早上去一趟,到中午吃饭是再走,下午一吃完饭,立马又去书店。就这样,辛苦操劳了六天,终于集齐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里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七本书。

偷偷看书

有时候,我看书看得入迷,连上厕所都带着书看,但日而久之,老妈知道了,j就不让我去厕所看书了,我也不丧气,我在晚上拱到被子里拿上我的手电筒,抽出了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我犹如一位航行者,驾着一叶小舟,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完全沉浸在我的“书梦”里,根本就忘记了时间。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眼皮有点沉,猛抬头,发现现在已是凌晨两点钟了。我知趣的合上书,开心的睡着了。

读书之悟

当我因失败而迷惘无所是从时,书,会告诉我:“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当我因恐惧而畏缩不前时,书,会告诉我:“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当我因成功而沾沾自喜时……当我因……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这个假期,我将与书为伴,体验书中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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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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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被熏陶着成长。学习名人读书的故事;背诵名人读书的名言;阅读名人的图书。于是,书籍这个老师,就踏入了我的日常生活。

我从小就喜欢读小说。记得我最先读的小说就是黄蓓佳写的。他写的小说让我爱不释手。第一本就是《我要做好孩子》。它教会了我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本《我要做好孩子》鼓励我在学习生活中不断地超越自己,做到更好。

我要做好孩子,不需要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追求上进的好孩子;一个善良、纯洁的孩子。以后,经历过的事情,听到过的事情,我都会细细品尝,因为,我要做好孩子。

有人说,读书没有什么好。读书是一种负担,读书时犹如把自己关在一个密不通风的笼子里。读书仿佛在接受魔鬼训练一般,使你生不如死,读书是多么痛苦。它是致人于死地的毒药。这只是那些文盲的看法。我却觉得读书的好处多多。我认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无声的老师,书是我们知心的好友,书是营养的药丹,书是精神的食粮,让我们走入仙境。

在我童年的黄金屋中,永远存在这两个字“读书”。只有先学会读书,才懂得享受读书的快乐。只有读书才会绽放出光芒,你也不会虚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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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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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总能看见当老师的爸爸端着一本在沙发上“苦读”,也是受爸爸的影响,我成了书的忠实“铁粉”,也与书发生了很多难忘的故事,下面我就跟你讲一讲吧——

我们家的书非常多,像餐桌、沙发、茶几、电视柜,除了厨房和某些角落,大部分的地方都让书给占领了。这还没完,爸爸甚至还“得寸进尺”了呢,他把家里三分之二的生活费都用来买书,还订了不少杂志和报纸,我们家现在已经是典型的书香门第了。也正是因为这些书,才闹出这场特别的“亲子活动”---

那天中午,所有人都在午睡,而我的瞌睡虫却不知跑哪去了,特别的精神不想睡。于是随手拿起一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可刚翻了两页,就被妈妈拎回卧室,还给我盖上被子。我只好闭上眼睛装睡,以便混过去。

我眼睛半睁半闭的看着妈妈,看着她睡着了,我便悄悄起身下床,连拖鞋也不敢穿,像只猫一样蹑手蹑脚地溜出卧室。又拿起那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这本书虽然是给大人看的,但是里面有些小故事很好看,十分吸引人,我还是深陷在其中不能自拔了。

每天中午,我都是用相同的伎俩来迷惑妈妈,等她睡着之后,我翻找不同的书来看。比如《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在各个朝代里穿越一回;《草房子》让我和桑桑和秃鹤交上了朋友……

看了那么多书,也没白看,让我和同学讨论各种问题时“满腹经纶”的。哎呀,话说回来,我迷恋书的这个“毛病”,算是治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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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和父母共读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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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古文道:少年读,如日出之阳;中年读书,如日中之光;老年读书,如炳烛之明。阅读,伴我成长。与家长共读,更是勾起我温馨的记忆。

我经常看到父母带着妹妹读绘本,有时妹妹也会奶声奶气得叫哥哥读给她听。妹妹虽然很小,但是听得格外认真。他们告诉我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就一直坚持跟我一起读书,睡前读书是从未间断过的。

后来长大一些后,我记得他们经常带着我去书店,我拿上书就盘腿而坐,呆上半天或者一天的时间。后来认识的字多了,看的书就更多了。家里的书也多了起来,我发现母亲在买书这件事上跟买衣服一样爽快大方。那时候,除了上学写作业,所有的空闲时间都在阅读,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一系列的动物小说,曹文轩的小说……

上了初中,我得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部手机。我放下了书,那段时光只有关于手机的记忆,读书变得很少,亲子阅读少之又少,自然与父母的沟通都减少了。重新拉近我与母亲距离的人,是东野圭吾。也许是继承了母亲身上喜欢刺激喜欢侦探推理小说的基因,我喜欢上了他的书。通过作者的书,我能找到一个全新的自我。刚开始,我被有点恐怖、暴力、血腥的精彩剧情吸引。

后来无意间聊天发现妈妈也很迷东野圭吾,我就把书推荐给她,特别期待她对书的看法。后来,在一起的探讨中,我发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太浅尝辄止,我的注意力还局限在打杀的剧情,还有比较暴力的内容。但是母亲通过剧情,还谈到了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揭露了当时的社会黑暗。我翻开扉页一看,和作者描述的完全一致,心中不禁燃起对母亲的敬佩。我真是茅塞大开,怪不得东野圭吾的名气这么大,不光是他书中的内容吸引人,让人觉得读起来有趣,原来他的书,更是表达了一种思想,也饱含哲理。

有一日,无意间发现家里的书桌上有一本平凡的世界,本来只是随意翻翻,内容却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捧起书很快就读完了,我觉得这本书是外国版的《钢铁是怎么炼成的》。妈妈特别赞同我的说法,她对这本书的每个人物和事件都非常熟悉。我们聊孙家的两兄弟和他们生活的那片黄土地;他们的理想和抱负、对生活的渴望和自强不息的奋斗。通过共读,我觉得劳动太伟大了,用双手、用力量、用汗水就可以自己去创造机会,用充满阳光的心去面对苦难。

书中的人都是小人物,都很平凡,平凡的出身和人生,却因为有不平凡的心和品质,组成了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阅读很美好,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户。和父母共读,为我们带来源源不断的话题,我也能从亲子阅读中获取更多的养分。愿我们能在阅读中获取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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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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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43年的深秋,长安城里,一个84岁高龄、两鬓霜花的.老人在衙门忙完了公事,正在院中小憩。秋风习习,落叶满地。一阵雁鸣,勾起了老人对家乡的思念。于是,他辞去了官职,决定告老还乡。

老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终于踏上了家乡的土地——越州永兴。此时已是初春,老人不禁放慢了脚步,欣赏路边的江南美景。野花遍地,绿树成荫,枝头还有黄莺在歌唱。老人一路兴致勃勃,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亲人们,笑得合不拢嘴。

他走近一个小山村,下了马,映入眼帘的是一幕幕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画面:一间间矮小的茅草屋,一棵棵高大的刺槐树,一座座碧绿的小山丘,远处的镜湖依旧波光粼粼。他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白天,他骑在黄牛上,去山坡上放牛,放完牛,便和小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在湖里游泳,打水仗,捉鱼摸虾;晚上,他躺在床上,数着窗外的星星,听母亲讲那遥远的故事。他情不自禁地说:“这么多年了,家乡还是那个样子,还是那么温暖。”

“嘻嘻……”一阵笑声打破了老人的回忆。他抬头一看,一群乡村孩子正在竹林里做游戏。一个年龄稍大的小男孩来到老人身边,打量着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笑着用纯粹的家乡话问道:“请问远方的客人,您从哪里来?”老人笑而不答,因为老人又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

夜里,老人在自家的茅舍里,拿出纸笔,心中顿时有了灵感,挥笔写下了《回乡》这样的千古名句: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

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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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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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从前我读《木偶奇遇记》,一次次为那匹诺曹动容。

我跟随着匹诺曹去马戏团看戏,听信狐狸和猫的话去傻瓜城种金币,在仙女家长出长长的鼻子,又前往玩具城变成了驴,看着这好吃懒做又十分挑食、天真易骗、爱撒谎又不爱学习的坏孩子,我猛然发现,我不也正是这样的么吗

我同样很懒,不愿做家务,总是看着妈妈一个人汗流浃背地拖着地,却无动于衷。我爱挑食,只挑自我爱吃的东西吃,不爱吃的一概不碰,为此妈妈真是操透了心,为了把所有的营养都补充给我,她总要绞尽脑汁的编排食谱。我也曾为了掩饰自我的错误而撒谎,我甚至放下学习时间,坐在电脑前玩电脑。这样看来,我也和小匹诺曹一样,是个让大人头疼的坏孩子。

之后,匹诺曹在仙女和朋友们的帮忙下,逐渐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知达理、勤奋好学、又十分孝顺、有爱心的好孩子,并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不再是可笑的木偶。

这木偶都有这样的毅力,改掉所有的缺点,变成一个好孩子,我为什么不能够我开始努力改变自我。我开始学着帮妈妈做家务,为她分担辛劳;我开始试着吃从前不吃的蔬菜水果,其实味道还不赖吗!我开始学会承认自我犯下的错,承担自我做错事的后果,明白了“职责”的重要性;我也开始学着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成绩也渐渐提高。

从此,爸爸妈妈再也不唉声叹气了,他们欣慰的看着我的变化,我也渐渐改掉了自我的坏毛病,成为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木偶奇遇记》,你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照出了我的缺点,让我学会改正。

书中有个“我”,它教会我成为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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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书虫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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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徐峘逍,今年8岁了,我是一个阳光快乐的小男孩。我属鼠,是2008年出生的,那一年奥运会可是在北京举行的哦!虽然我胖胖的,但浓密的剑眉下面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又扁又平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因为我做什么事都比较慢,所以妈妈有时候叫我“慢羊羊”。

我很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我都喜欢。幽默的、科学的、恐怖的、文学类的……只要我一拿起书来看,就看个没完没了。每当我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就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可是一会儿,就到睡觉的时间了,妈妈总是从我手里夺过我的书说:“该睡觉了,不能再看书了。”上个暑假,爸爸在网上买了《西游记》上下两册,书一到手我就废寝忘食地看了起来。可是只看了一半,就到晚上10点多了,又该睡觉了,我躺在床上,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一直在想:唐僧四师徒居然能从东胜神州走到西牛贺州去了,他们一路上降妖伏魔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大家去学习啊!书里一幕幕的场景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真想多看一会啊!于是,我趁上厕所的时候偷偷揣了一本书去看,可不幸的是被三更半夜起来上厕所的妈妈发现了。

嗨!这就是我,一个热爱看书、与书为友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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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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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过金字塔,就不算来过埃及;没有看过万里长城,就不算来过中国;没有看过《猫武士》就不算真正了解猫。

《猫武士》这本,多多少少和文学著作《哈利。波特》有一些相似。这本书成功地描绘了一个个各性鲜明的、生龙活虎猫的形象。有忠诚可爱的灰条;有爱抱怨的长老鼠毛;有优秀的老族长蓝星;有鲁莽的巫医叶池;有为了让族群找到一块新领地而不惜在外流浪的黑梅掌、松鼠飞、褐皮、暴毛、羽尾和鸦羽。当然,也有残暴的虎星等。主角当仁不让是火星,他原来是让族群都厌恶宠物猫,但为什么被归为族群呢?因为一句预言:“火星将拯救族群。”果然,他不负重望,干出了别的猫不能想象的事:击退血族,重建星族,打败黑森林。

有四大族群:分别是雷族、河族、风族。影族和人们敬仰的星族。火星是最优秀的族长之一。然而,在火星勇猛的光环下,黑梅掌的坚定和耐心还是能显现出来。他与父亲虎星一样,聪明、勇敢,而他又与父亲不同,他比父亲多了一样优点-忠诚!所以,他为了救火星,不惜杀死了同父异母的弟弟-鹰霜。因此,他得到了火星的重用,成为了副族长。在火星与虎星同归于尽后,他成为了一位伟大的族长-黑梅星。

这本书与《哈利·波特》一样,都是用爱和血谱成的生命之曲,讲的都是正义战胜邪恶,普通猫脱变成英雄的故事,告诉人们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猫武士》是我最爱的一套书,郑重介绍给每一个爱猫的朋友,希望大家能跟我一样爱上《猫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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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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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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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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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子里放着一本我最珍爱的作文,那是因为它有着一段不平常的来历。

那天,好朋友来我家玩,我知道她喜欢看书,便找出了那本我最心爱的作文书递给了她。她看见了这本书,似乎有点惊讶,因为她知道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她轻轻地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像是在抚摸着一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好一会儿,她才翻开书,细细欣赏起来。突然,她合上了书,吞吞吐吐地对我说:“你能……把这本书借……借给我吗?”我犹豫了,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看了她一眼,她低着头正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但是她的动作突然使我觉得,我们是好朋友,朋友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好啦,”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借给你吧!”她猛地抬起头,紧紧地抱住了我。“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

几天后,我找她还书,谁知,她支支吾吾地告诉我:“书……被我弄丢了……”“你说什么?”我一把抓住她的衣领,发疯似的朝她大叫,“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我用尽全身力气把她推倒在地,哭着跑回了家。

第二天,她敲响了我家的门。她什么话也没说,把一本崭新的书递给我就走了。我一看,原来是那本遗失的作文书。后来我才知道,她为了还我这本书,掏光了自己几年来全部的积蓄。这本书很贵,她的那些钱都不够,便不吃早饭,用省下来的钱买这本书。多好的朋友啊,那天我还那么骂她。

如果说友谊是一棵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盛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从心中升起的太阳。我要收藏这本书,更要珍藏这份友谊,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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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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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它可以丰富人的知识,陶冶情操。在这欢乐的童话里,是书给了我知识,让我成长我为一名有知识的少先队员。然而,我和书也发生过事情。

有一天,我吃完早餐就匆匆忙忙地走进房间想写作业时,妈妈把我叫到卧室给了我一张表,上面写“作业必须在9:00—11:00内完成,完成后去把碗,筷洗好”“我出去买点东西。”妈妈说。我走进房间,在书架上随手拿了一本《格林童话》看了起来。我越看越入迷,这本书像磁石一样吸住了我,我也想一只贪婪的饿狼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这一刻,我俨然已经忘了妈妈的嘱咐。妈妈突然回来了,这时我才想起洗碗筷......我连红的把刚刚的事情一五一十得告诉了妈妈。妈妈微笑地说:“你看吧,碗筷我来洗好了。”我高兴地到了极点。

书给了我知识,也陶冶了我的情操。是书无私的奉献,把知识给了我。书啊!你虽然没有板凳那么结实;没有课桌那么高大;没有椅子那么漂亮,但你却有无私奉献永不放弃的精神。所以,我爱书,我爱书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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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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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六,刚好也是我的生日。妈妈给我买了好多本,其中就有我最喜欢的四本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我最爱看的就是《三国演义》。

一吃完饭,我就冲向书房拿起《三国演义》,我一翻开目录就发现里面有好多有趣的故事,其中最吸引我的有:桃园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连营、张飞被害。里面的人物有赵云、张飞、关羽、刘备、曹操、周瑜、黄盖、诸葛亮、华雄、华佗、孙权、孙策、吕布、董卓等等。国家有吴、魏、蜀。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为了尽快看完它,我连吃饭、上卫生间的时间都不放过。

晚上我趁爸爸、妈妈睡着的时候,偷偷爬起来看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草船借箭”,故事主要讲的是周瑜命令诸葛亮造十万支箭,并让诸葛亮立下了军令状要是三天之内如果造不出来的话就要将他军法处置。诸葛亮会看天气,因此早已心生一计。直到造箭最后一天,诸葛亮才不慌不忙地走上小船,每艘小船上都有好几个稻草人,诸葛亮命令所有将士把小船开往曹操的营地,接近曹营的时候他们就敲起罗鼓。曹军以为吴国打过来了,这时曹操就命令所以人拿着弓箭朝诸葛亮那几艘小船射过去,直到船上都插满箭曹操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

通过阅读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要向诸葛亮那样深思熟虑,遇事要先思考再去做,这样才会事半功倍。

原来读书可以知道这么多知识,以后我要多看书,让自己的课外知识更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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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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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是不少的。但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黄蓓佳倾情小说系列之一——《我要做好孩子》。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之所以推荐这本书,

是因为这本书给我一种真实、贴切的感觉,就像在写自己似的。

这本书的梗概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纯洁、天真,和家长

、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篇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思考与启迪。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一头卷卷的头发,一脸天真的笑容,让人看不出她是一名四五十岁的大作家,倒像一个亲切的大姐姐。黄蓓佳出版过很多书,主要作品有《目光一样透明》、《我飞了》、《

藤之舞》和《我要做好孩子》等等。

这本书的封面也十分有趣。画的是一个笑呵呵的、胖胖的小女孩,她个子不高,扎个羊角辫,一脸稚气。她背个粉红色书包,抱着一个摞书(本子),像是在往家里走。一个小女孩的天真可爱就淋漓尽

致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拿着这样一本书,立刻就会让人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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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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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是一种神奇的事物。它给人们带来知识,带来欢乐,带来了许多许多。

我这个人是一个书痴,家里面的书要堆两大柜子。

那里面我最喜欢的就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

你要问为什么,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读的书,更因为里面蕴含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有一次考试,我考的不好,我差点就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回家后,我翻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被那里面的故事情节再次深深地吸引。我为保尔柯察金感到不平,为冬妮娅感到可惜,为朱赫来的英勇感到震撼,为沙皇欺压人民赶到愤恨。但最重要的,保尔柯察金在逆境中险些迷失自我,但是最后还是顽强无惧的冲出了阴霾,振作起来,冲出了自己的一片天。

我被保尔的事迹感到万分震撼,我愿学习他那坚强不屈,面对挫折永不言败的精神,成为中国的保尔。

我第二喜爱的当归《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在那册书里,我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竖起了大拇指,也为华生的得力帮助高兴的连连称赞。在那里,我能同福尔摩斯一同闯天关,破大案,一同探索各大奇案的来龙去脉。我能在这书中圆自己一个侦探梦。

我第三喜欢的书籍,容我想想,应该属《海底两万里》了,这里面的高科技解说无不令我目瞪口呆。

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一段描写海底森林的文字:“阳光投射在宁静的海底,仿佛是透过光谱被曲折分析的光线一般,美不胜收。连海底的岩石、草木、贝壳和珊瑚,也都染上了阳光的七彩,令人惊讶。这个森林是由一大片高大的海底植物所构成。树木的形状很怪异,枝叶都是朝海面伸展,不会随着水波摇曳。而且即使用力折弯,过不了多久也会立刻恢复原状。”至今还令我回味无穷。

我在书中能探索各种奥秘,我但愿我能与书中的自我永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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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古诗的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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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上课,老师严肃地说:“今天我们来一场古诗PK赛,第一场先是李顺PK肖忠强”。

老师刚叫他们俩上,李顺说:“我投降”。卜明灏冷不丁说了一句古言:“狭路相逢,勇者胜”。李顺听了这句话犹豫了一会儿走到讲台前,李顺让了第一“炮”给肖忠强,肖忠强背《山行》,李顺回《春晓》,他们一共对了七个回合,在第七回合李顺背《古朗月行》时,肖忠强没接上,李顺胜了,肖忠强败了。肖忠强说:“是因为,我在课外看《古朗月行》这首诗有四句,李顺才背了二句,我还在等李顺背。”老师说:“课外是四句但小学生学的是二句,所以李顺胜了。”

他们比完了接着是第二场自由对诗。

我是和王宣凯对诗。第一“炮”是我打响的,背的是《春晓》,他回的是《咏鹅》,他一首我一首,在第十八回合中王宣凯回我,他想背《池上》,背到最后一句背的是《村居》,他背错了,他紧张的从口中喊到我快败了!我快败了!双手握拳猛地打向双腿!但是10秒钟过去了,我胜了!我们俩看了看四周有没有人还在对诗,只看见西北角有一对,我们走前一看是一对强悍的对手廖振程和王炜,听围观人说他们对了几十个回合了,廖振程背《春晓》,王炜没接上败了。

第二场完了决赛要开始了。决赛是卜明灏和廖振程。听人说卜明灏准备了三十多首诗来决赛。我想一定是卜明灏胜,卜明灏脱口而出《山行》这首诗。卜明灏的对手身手也不凡,回一首《春晓》不用几分钟他们一共有二十多个回合了,在对诗时廖振程有一些停留,但后来廖振程胜了,他们对的回合让人不可想象,是三十九个回合,背了七十八首诗。

今天的PK赛冠军是廖振程,同学们都对他深表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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