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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推荐三篇 作文【汇集20篇】

我们不去追求多大的官,只追求做多大的事;不去追求多少财富,而追求多少知识;不追求多豪华的房子,而追求更和谐的家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推荐三篇 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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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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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可是我最喜欢的里面一本书,[爱的教育]。每天都会拿出来看几页。

记得那一天我很快把作业写完,我感到很无趣,我就把爱的教育拿出来看,不知不觉地就喜欢上这本书了。只要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上几个小时。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做了一个梦,这本书不见了,我很着急,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一起来,就到处找,到吃晚饭的时候还没找到。我就从梦中惊醒了,汗水从我头上流下来,从那以后我拿到书再不放手。

我一定要珍爱每一本书,让每一本书都有一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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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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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这本书的内容很吸引人,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这本书里有一篇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叫做《朋友和熊》。讲述的是:有一对好朋友走在森林里,一个人很胖,一个人很瘦。他们走着走着,突然从附近的草丛边窜出一只大狗熊,这只狗熊的样子憨憨的,但却十分凶猛,对着这对好朋友张牙舞爪,这对朋友惊慌失措,这个瘦的人急忙跑到一棵大树前,以风的速度爬到了树上,狗熊抓不到他,就急忙转过身去,向那位胖的人走去,那个人因为太胖了,跑不动,也爬不上树,就躺在地上装死。(他突然想到熊不吃死去的人)。狗熊走到他身边,嗅了嗅,趴在他身边,似乎在说些什么。

见那胖的人像是死了,狗熊就悻悻地走了。以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不是真正的朋友。看,这个故事很吸引人,在生死关头,朋友是如何对待的,故事的寓义又很深刻。《伊索寓言》里,还有许多既好看,又有深刻道理的故事,例如:《狐狸吃葡萄》,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去尝试,不能退缩。《龟兔赛跑》,告诉我们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不能轻敌。《伊索寓言》有教育意义,故事生动,引人入胜,寓寄深刻的道理,在简短生动的故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中让大家学会做人的道理希望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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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夏天的初中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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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的炊烟袅袅升起,灼阳透过大树的缝隙。鸣蝉在树丛里高声唱起,女孩儿们的裙摆在暖风中微微飘逸。这便是夏季。

夏是绿色的,它绿得深沉,绿得刚劲。它从不像秋季那样寂寥,也从不像冬季那般苍白。

夏季的天空是海一般的蓝,并没有白云。太阳高高挂起,释放着他存留了三个季节的热情,这热情铺洒在窄窄的田间小道上,上面印着孩子们调皮的脚印,来来回回,有些许凌乱。也望见寥寥几人戴着帽子把头低低地埋在麦田里的,浅浅的小溪里飘着孩子们的笑声,溅洒着晶莹的水花,手拿一根美味的棒冰,这些便凉爽了孩子的夏季。

门前晾衣绳上飘着溢满夏香的裙衣,阳光晒熟了路边的野花,晒懒了家门前的小狗。阳光斑斑点点地照在绿荫下的小泥路上,还有走在泥路上的少女的脸上,她的裙摆是跳动着的,不巧占了路旁的花香,弥漫一身。

夏天是爱憎分明的,不过脸变得有些出人意料。早上若是烈日,中午就很可能轰轰烈烈地来一场暴雨,常常让人不得不把晾衣绳上的衣裙全挂在自己身上往屋子里狂奔,可当你把衣服好好地挂在屋里边儿时,外面又是晴空万里了,这下就只剩你一人望着天空喊不甘了。雨后的夏天是清新的,到处都弥漫着淡淡的青草香,树叶透绿透绿的,下边还停留着一只躲雨的飞虫,屋里还站着一个刚在雨中奔跑过的娃娃。

夏夜便是惬意的了。大人们也放下了白天的忙碌,老人们则拿着蒲扇坐在门前有风的地方拉拉家常,你家孙子怎样啦,我家孙女又怎样啦。当然,他们的孙子孙女儿也爱学着他们的样子唠家常的,不过通常是明天天去哪玩水啦,后天去哪儿捉虫啦……大部分时候这些小板凳是空着的,小孩子们全都蹑手蹑脚地往蝉那里摸索,扒开草丛只见一只青蛙,“呱!”“咚!”没影儿了。只回荡着蝉似悲似喜的高鸣,仿佛能划破夏夜的宁静。

夏嘛,多阳光,多雨水,多闹腾,多宁静。你若说她是个孩子,她又穿着性感的裙子,你若说她是个大人,她又满满地散发着痛真难。所以说我喜欢夏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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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850字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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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

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

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

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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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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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2岁识字后就开始自己看书,我特别喜欢看科普读物。《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就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一共有四本,只要内容有:天体漫游、生物世界、农业之窗......其中我最喜欢微生物王国这个部分。

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活了,它们变成一个个小导游,热情而又耐心。他们先带我去农田,让我看看根瘤菌怎么制肥,苏云金杆菌怎么杀虫;它们又带我去工业基地,让我看看氧化铁杆菌、氧化硫杆菌怎么炼矿,酵母菌怎样发酵......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它使我成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知识,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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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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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伊璇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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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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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那一定是曹文轩的《枫林渡》!

这本书讲述了一岁的蓝蓝因为生活原因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又被妈妈带到了城里。住进了外婆的市长小院,十年中发生的许多事。爸爸和外公不幸去世,又多了一个弟弟童童。城市生活多姿多彩,但对于蓝蓝是少了一份自由!富裕的生活,让童童变得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最后蓝蓝和奶奶带着遗憾离开这座城市,回到了他们的自由世界。

从这本书中,我似乎看到了外婆家的一堵高大的墙,把蓝蓝和其他小伙伴以及自由隔开了。多年来,生活在富裕家庭中的妈妈和童童变得骄傲,他们心中仿佛总认为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就应该为富人们干活。甚至脾气越来越火爆。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班级里的一位女同学……

她的爸爸是集团的老板,妈妈是服装设计师,他们家很有钱。她的全身上下都是名牌,住别墅开豪车。记得有一天,天气很热,她拉链拉不开,让同学把衣服剪开了。第二天放学时,她爸爸拿着剪刀来找那个同学,扬言也要把那个同学的衣服给剪开。嘴里不停的说脏话,还骂老师!听其他同学说,门口有辆法拉利和几个保镖,这是要打架的节奏吗?他女儿也经常动不动就打人,让别人帮她写作业,通过这件事我并不认为他那是富豪,他是土豪,有钱没文化。

这本书十分感人,蓝蓝的朴实和诚实,让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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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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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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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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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

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

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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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品一书香初中作文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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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格涅夫说:“人生之最美,当是一边走,一边捡拾散落在路边的花朵,那么,你的人生,都将芬芳美丽。”我愿走在生命的两旁,慢慢走,品一路香。

你有没有经历过那样的早晨,携几本书,坐于安静的角落,听着静静的翻书声,恍若踏进竹板铺成的幽路,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参天的古树和古藤相互缠络,连结,绕成美丽的弧形,不由喜悦起来。树的枝叶在头上方交错,仿佛置身于一片绿色的藻田,偶有阳光透入,在地面上投下婆娑的树影,映出了绿色的海洋,心随之宁静,宁静……。

我只读了一篇文章,却如饮了一杯茗香的茶,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品读经典,隔着时空的距离与哲人的心相聚,无声胜有声,回味回味,受益匪浅。在宁静的黎明,静静聆听着他们的教诲,洗尽铅华。不论心中有多大的激动,有多少的浮躁,从碰着那些文字开始,便霎那间安静,也许这就是阅读的妙处吧!一笔一心语,一墨一飞花,温暖如光,美丽着我的生命,浅浅的微醺了一季的青春。

“鸟欲高飞先展翅,人若上进求读书。”也许受一些人的影响,我与书有了必然的联系。“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书。无肉使人瘦,无书使人俗。”这是我阅读的名言。家中随处都可见我的书。父母时常抱怨我乱扔书,我却不以为然。随手碰到书随时饱读,是一种幸福。

买书,藏书是爱书人的共同特点。我买书几乎到了一种疯狂的地步。只要看到好书,我总会先下手为强,买到才肯罢休。书买多了,读不过来,可再次看到好书时,不管口袋里还有几毛钱,我还是会驻足停下。看着书架上的书,心里便有一种踏实感。爱买书,不论种类,古代典籍,外国文化,时尚流行,唐诗宋词,一概不论。有人集邮,有人集钱,我自集书。我不急于品味,路很长,很远,我愿用一生在花香中慢慢翻阅,细细品尝。

柏杨先生写过一篇《借书不还,天打雷劈》,大多数内容,我深有同感。我曾在一本书的扉页上写过:“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倘若不还,再也不借。”对书有如此一种感受,为书发如此狠话,确实没有办法,当自己的书隔了很久却回不来时,心里有一种莫名的痛,不是在乎书钱,自己读过的书,被别人无端抢走,是一种与亲人分离的不能释怀之感。于是,对借书不还之人“耿耿于怀。”

我为书狂,亦不后悔。只是在忙于学业的过程中,猎涉课外书的时间少之又少了。不过,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肯挤,总会有的。”怀有对书的热情,心中那份梦才不会被时间的棱角打磨的只剩下一片怆夷。

不知为何读书,或许书中的那种幽美,或温情,或悲伤。丰富多样的情感构成了世界,所以才有文学,才会阅读。人生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更是一种修行,文字激荡了路旁的风景。才会如此绚丽。置身一片花海中,忽想起了扎西拉姆·多多的《见与不见》:“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请就在那里。不来不去……”用一颗悠悠淡淡,清清朗朗的心去品味阅读,与文字产生美妙的奇缘。慢慢走,品一路书香,不需过早,不要赶时,也许,我们无法寻得停歇的驿站,但我们需要的只要竹绿的宁静。

阅读中,慢慢等待花开的时间,等待着那一春的惊喜,不着急,慢慢走,品一路书香。“人生之最美,当是一边走,一边捡拾散落在路边的花朵,那么,你的人生都将芬芳美丽”。走得太快了,四野的花朵就会一束束消失了,一片片绿地就会遗忘天际,不如,慢慢去,品一路书香,恒远长久。

我为书狂,亦不后悔。我愿在最美的年纪开出带着墨香的最美的花儿。

不着急,慢慢走,慢慢采撷。

品一路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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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水初中生作文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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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水,喜欢站在堤岸看水

它是一面镜子,记录岸堤的镜子

像一部史册,书写了岸的春夏秋冬

我喜欢水,喜欢会聊天的水

潺潺的小溪,哗啦啦的河流

汹涌的大海,一路快乐高歌

我喜欢水,尤其是水上的涟漪

我不留恋没有一丝蠕动

甚至近乎冰封的冷水

尽管它清澈见底

我喜欢水,即便它不再纯净

只要有一丝波动,同样美丽

倘若再慷慨一些

描上一笔波浪,激起一簇水花

给我几夜难眠的喜悦

我喜欢水,即使是一滩死水

只要能碰撞出一丝水花

或是在夜里咆哮出内心的尊严

我依然会深深地爱着,深深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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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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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有的人也许喜欢漫画书,有的人也许喜欢哲理书,还有的人也许喜欢文学书、、、、、、而我喜欢的童话书虽不有名但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名字叫《一头灵魂出窍的猪》!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中的一本,是我和妈妈逛书店时,突然看到的,我死活和妈妈纠缠着,最后妈妈还是帮我买下它了。一进家门,我马上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能像马一样奔跑、能像鸟一样飞翔、常常在夜色中静静思考问题的猪(黑旋风),在地震时活了下来,它被人们成为最坚强的猪,于是好玩的故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可是读后我还是有一丝疑惑,猪就是猪,怎么可能灵魂出窍呢?为了这个问题我再次仔仔细细地读了一回,最后我明白了,是因为黑旋风有自己的理想,在地震中它想的不是死亡而是希望,所以它灵魂出窍了,在艰难的条件下生存下来了,同时我也被里面的许多主人公感动了,比如老老鼠,它为了帮黑旋风逃出展览馆,献出了自己的尾巴,又比如花花,用奶水养活了黑旋风和雪猪的孩子阴阳小猪,还比如黑骑士,发生地震后,它成了搜救犬,救出了许多人,却不幸失去一条腿……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黑旋风,它有愿望有理想,在地震中,想象着自己的美好未来,忘记了口渴忘记了饥饿,所以它活了下来,正因为这种信念,它成了一只奇迹的猪,成了一只坚强的猪。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真是不如黑旋风啊,要是我,遇到地震,被压在废墟里,第一件想的事就是,完了完了,死定了,决不会像黑旋风那样,想象着自己出去后的生活,我佩服黑旋风,它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猪。《一头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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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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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没有书,犹如房间没有窗户。”这句话说得真好。的确,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精读的;一本好书,也像一碗心灵鸡汤,灌溉我们的灵魂,使我们茁壮成长;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业余生活,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

我最喜欢读杨红樱阿姨的作品了,她著名的书有《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非常老师》等一系列丛书。最近一段时间我又有幸品味了杨红樱阿姨的校园小说《女生日记》。

这本书用日记的形式,以诙谐幽默的笔调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杨红樱阿姨的笔下有各种各样的人物:帅气、不同凡响的舒老师,聪明的莫欣儿,漂亮的沙丽,温柔的冉冬阳,假小子南柯梦,喜欢装酷的小魔女,没有缺点的赫佳,艰难生活的梅小雅和在美国生活的林淑媛……把女孩们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理刻画的入木三分,真实而生动的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的快乐和烦恼。

主人公冉冬阳在好友梅小雅的身上懂得了坚强和勇敢,当梅小雅没有钱开小店时,她和吴缅一起攒钱帮助梅小雅;在莫欣儿的身上体会到别人体会不到的无。冉冬阳在快乐幸福中逐渐成长,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少女,虽然她不聪明,也不漂亮,可她却是一个自信、快乐、人见人爱的女孩儿。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一个玩具,两个故事》。那是冉冬阳和莫欣儿第一次一起回家,来到礼品店钱,莫欣儿一眼就看中了那套“松鼠之家”毛绒玩具,对它爱不释手,于是她俩以“松鼠之家”为题,各编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在莫欣儿的故事中,我能看出冉冬阳和她们班别的同学觉得她和幸福,但只有她自己明白,其实她并不幸福,反倒是很孤独寂寞。她很向往像松鼠之家一样的幸福的家庭。作者通过“一个玩具,两个故事”,清晰地为我们展示了冉冬阳和莫欣儿的内心世界。

《女生日记》这本书让我读过了一个快乐的寒假。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书中冉冬阳和她的同学们都那么宽容、有爱,我就会快乐起来,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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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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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叶扁舟,乘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古人常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可见读书有多么重要。

在暑假中,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以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冒险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游世界的故事,经历了大人国、小人国、慧马国、飞岛国里奇妙、惊险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详细的介绍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仿佛身临其境。游记中大人国、小人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慧马国。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盗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马国海岸,结识了仁慈、和善的慧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在慧马的国度里,没有“欺骗”、“怀疑”、“不信任”,只有友谊与仁爱,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真羡慕格列佛能到达慧马国,慧马国是我们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有没有欺骗你,没有欺诈,没有虚假,一切都是洁白无瑕的。在那里,不会有人花言巧语骗走别人的血汗钱;也不会有人挑拨离间、陷害他人,所有人都乐于助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别人遇上困难,我却不敢挺身而出帮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难,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帮助,这样,既错过了别人对自己的关爱,又失去了一次关爱别人的机会,这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马国一样,没有虚伪,没有欺诈。希望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这个世界能像慧马国一样,少一点虚伪,多一点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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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历史课—初中英语作文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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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History Lesson,这是我喜欢历史课英语作文范文,大家赶紧来看看吧。

The lesson I like most is history, because the historical stories are interesting. When I was a little child, my grandparents often told me the great events in history. In the middle school, we have history lesson. Some of my classmates think that history is uninteresting. And there are many things to remember, which is hard for them. However, I have different opinions.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it, you will find it would be much easier. I like the ancient history of our country most. Our country has a long history, so there are many interesting stories. In addition, my history teacher is funny and knowledgeable. He always makes the lesson vivid and interesting. I like his lesson very much.

我最喜欢的课程是历史因为历史故事很有趣。当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我爷爷经常告诉我历史中的大事件。初中的时候我们开设了历史课。我有些同学认为历史没有意思,而且又很多东西要记,这对于他们来说很困难。但是我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如果你对它感兴趣就会觉得它容易得多。我最喜欢的是中国古代历史。我们国家历史悠久因此有很多有趣的故事。此外,我的历史老师很有趣而且学识渊博。他总是能够使课堂生动有趣,我很喜欢上他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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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描写我喜欢的秋天的初中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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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飒飒,吹走了炎夏,代之而来的是秋天的凉爽。 Wind, blowing away the hot summer, the coolness of autumn comes on behalf of it.

晨,阳光透过窗子洒在地板上,带来阵阵暖意,朝霞的滋润,镶嵌在苍老的枝叶上,澄碧的蓝天上飘着缓缓流云,凉爽的秋风之中,秋意显得更加优美,深沉。行走在初秋的阳光里,天空似乎有些高远,白云也在飞快的游移,眼前点点让我隐隐的嗅出几分秋的清凉。

山是一片浅蓝中的一缕悄无声息代青。秋之年华,这已成了枫叶的天地。

湖面上微微皱起波纹的阳光的衬衣,清洌晶莹的水儿,绽放着迷离动人的光泽。小心翼翼的鞠起它,是那么柔弱,心中惟恐它突然坠落。

秋,煞是观赏之季,我陶醉在这秋景之中,“沙沙——”几个毛豆“粘”在了地上。下雨了,不忍的我跑到了家中,窗外细雨蒙蒙。不觉中,窗壁上,不由地往下浇水,顽皮的秋叶也随之荡漾而来。雨儿们好似在吵架,不觉中又感到羞愧吧!又开始蹦雨滴,我连忙跑出窗外,微风中夹杂着细雨扑面而来,拂过我的脸上,那是怎样一种享受,怎样的惬意,坚硬之中透出一丝温柔,微痛之间夹杂丝丝舒坦。秋天的雨是微弱的。

在异常人的眼中,秋天仅是病弱的时期。黛玉也许是正逢秋季,葬下了小花儿。如今,自然用“枯枝瘦叶”来形容她。偶尔自己也会猛然一惊,出现幻觉,随后自嘲地笑笑,烦恼也许已随叶落下,剩下的是枝干般不屈的心,那时是最快乐的。就是这样的吗?在“枯枝瘦叶”之后,她依然会披上雪白的外衣,有何可以埋怨呢?

很快,光照亮了眼前的秋,我跑到了楼下的草地上,轻轻想天空挥着手,光在秋的映衬下,很是柔,柔到了我的心中。那时的裙摆,在风和光之下,很漂亮,也是那么的柔。之后,坐在木凳上停歇。金黄色的落叶仿佛是枯干的蝴蝶无力地在风中打着卷儿,怅然地被卷入湖中,湖水载着一湖的叶儿,如同载着愁思,载着思念,幽幽的湖水似乎在向人民诉说什么。文人们老说,金黄,是被赋予的诗意,给予心中充满成熟的幻念,而我,从来没看到蹭着金光的秋叶,但我一直很相信她,她有一种能让心金子般闪亮的魔力。

太阳已经接近山顶,满山坡金溜溜的光,很烈,也很艳,却又渐渐变暗了。

秋的夜,很静,很沉。几颗缀在天空的宝石发着微弱的光,一切是那么幽静和谐,整个世界应着这个宁静的夜。别说是晚上,但空气还是澄净,新鲜。在这个夜里,只有丛花在摇曳的声音,也是那么柔,那么弱。

秋,迎晖饮露,她不与群芳秀,独为晚秋红。她是风雨一年的收获,又是一载充满激情的渴望与幻想。

秋的美,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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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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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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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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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宝贝是,只要一天没看课外书,就像有一件事情没有完成一样。书是我最好的老师,教我许多知识,让我得到许多智慧。

从小,妈妈就帮我订阅巧连智,我喜欢“巧虎”,因为它每个月都带给我许多惊喜,不仅书本好看,光碟片的内容也很精彩,包罗万象,让我爱不释手。书本里有成语故事、自然知识及有趣的漫画,也会介绍世界各国的景点,让我不必出国也能知道各国的事。

我最喜欢它附赠的实验器材,有一次寄来一辆小型的太阳能车,我迫不及待的冲去庭院玩,玩得正开心时,天空突然飘来一片乌云,我的太阳能车就不能跑了。原本以为乌云一下子就会飘走,没想到它不仅没飘走,竟然下起倾盆大雨,最可怕的是还打雷闪电,我吓了一大跳,不小心被石头绊倒,灰头土脸的爬进屋里。

谢谢妈妈用心教育我,帮我订购这么棒的书给我看,我会用功读书,学习“巧虎”认真的精神,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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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我喜欢中秋节的初中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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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又名仲秋节,也叫团圆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第二大节日,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中秋节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别的传统节日一样,也是慢慢形成的。 Mid -Autumn Festival, also known as the mid -autumn festival, also known as reunion festival, is the second largest festival of our Chinese nation.The Mid -Autumn Festival has a long history. Like other traditional festivals, it is gradually formed.

中秋节有着一段凄美的传说:相传古时天上有十个太阳,晒得庄稼枯死,大地冒烟,一名叫后羿的英雄,登上昆仑山,挽弓搭箭,一口气射下了九个太阳,因而很受人敬仰。后来,他娶了一位美丽善良的女子--嫦娥。有一天,后羿上昆仑山求道,巧遇王母,赐予长生丹,后羿不忍心撇下嫦娥,将仙丹交与嫦娥。不料被小人蓬蒙发现。

一天,蓬蒙趁后羿狩猎之时,叫嫦娥交出灵丹,嫦娥当机立断,将丹吞下,于是就飞天成仙,借住月亮上。后羿回家了解了事情的原委,痛不欲生,他追啊,跑啊,可是,他跑月亮也跑,他停月亮也停。他知道再也追不回嫦娥了,他举头望着天空中的一轮明月,突然发现月亮里仿佛出现了嫦娥的身影。后羿赶紧在院子里摆上嫦娥最喜欢的糕点,以此纪念嫦娥。从此,这一中秋祭月的习俗就这样流传开了。

月饼的出现始于元朝,由于元朝的残酷统治,中原广大人民纷纷起义,当时朝廷搜查得十分紧,军师刘伯恩想出妙计,将纸条放进饼中,纸条上写着:“八月十五起义。”再将饼运进义军军营,八月十五,一举攻城,攻下了元大都,朱元璋欣喜若狂,让全体将士与民同乐,将“月饼”作为食品赏赐群臣。于是,中秋就有了吃月饼的习俗。

中秋不仅是一个充满美丽传说的节日,也是一个富有诗情画意的节日,从古至今,有许多文人墨客为之写下一篇篇不朽的着作,有的咏月颂月,还有借月抒怀。苏轼的《水调歌头》,王唯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让人想起远在异乡的游子的思乡怀亲之情。

妈妈拿出一盒包装精美的月饼,拿出刀切开一瞧,绿茶的,我们尝了尝几口,带有浓浓的茶香味!妈妈又切出第二个,原来是牛肉的,硬硬的,甜中带咸。当切出第三个时,一看是莲蓉的,我们尝了尝,又酸又甜,真是好味道!在中秋前夕,听着关于中秋的美丽传说,品着甜甜的月饼,让人感受到了浓浓的中秋节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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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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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名言“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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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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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耙灰场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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