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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推荐三篇 作文(20篇)

我们不去追求多大的官,只追求做多大的事;不去追求多少财富,而追求多少知识;不追求多豪华的房子,而追求更和谐的家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推荐三篇 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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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我最喜欢的一种交通方式的初中英语作文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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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ngall means of transportation, I like bicycle most. Its cheap as well aspopular.

Thereare many advantages to ride the bicycle. In the first place, riding bicycle makesme feel independent. I can go anywhere by bicycle. Especially during rushhours, I can still move freely. Secondly, using a bicycle is good forenvironment protection, because it wont emit any waste gas. Moreover, bicycle ridingis also a good sport. While riding a bicycle, I can exercise myself, which ishealthful to me.

Inmy free time, I often ride my bicycle to get around in the downtown area or inthe countryside, so as to relax myself. Its really a nice outdoor activity forme, I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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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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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很奇妙的,看完后我忍不住想再看一遍。

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午后打盹,突然一只小白兔从她身边跑过。好奇的爱丽丝追随那只兔子,跳进了一个大大的兔子洞,开始了一段奇妙而惊险的旅程……在旅途中,她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小动物,许多纸牌人士兵、红心国王和红心王后……最后,爱丽丝才知道这是一场梦!

从书中,我了解到爱丽丝是一个勇敢的小女孩。即使掉进了兔子洞里,也不惧怕。她一直往前走,虽然路途很艰险,但她没有退缩,而是通过自己的智慧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与爱丽丝相比,我觉得很惭愧。假如我掉进兔子洞里,我可能会吓得直打哆嗦。以后我也要学习爱丽丝的这种精神,勇敢地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一切困难和险阻!

小伙伴们,听了我精彩的介绍,你也一定想看了吧?那就赶快到书店里买下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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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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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丁丁历险记》里的丁丁,因为他:勇敢,善良,勇于尝试并乐于助人,他解决了许许多多的案件。

他为什么要管这些案件呢?因为有一次他去刚果游玩无意中发现有很多坏人在密谋坏事。丁丁心里想:我一定要阻止他们!丁丁用他的智慧把坏人都抓住了,但只有主谋逃跑了,主谋逃到了美洲,于是丁丁跟着到了美洲。

到了美洲之后,大幅主谋就对印第安族长说了许多丁丁的坏话,族长都信以为真,丁丁来到美洲就被印第安人抓住了,族长判丁丁死刑,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丁丁急中生智把树上的树胶弹了出去打倒了族长,族长以为是拿弹弓的孩子打的,但有一部分族人认为是丁丁打人,于是他们吵了起来……丁丁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了出来。

在丁丁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他就想我的老师教我勇敢地面对让我害怕的事情。如果你们也想看这本书,可以来找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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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初中作文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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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快到了,我心中所有的悲伤都变成悔恨。高尔基的话不断地在我脑子里浮现: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时间,真的太残酷。

外公走了,在深夜里悄悄地走了,让我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只能看见那绑着白花的棺椁。20年,外公什么样的痛苦都扛过来了,怎么说走就走了呢?外公,我来看您了,您的外孙女来看您了,您为什么不看我一眼呢?像被尖刀刺穿胸膛,我的心一阵绞痛。

往事历历在目。6岁那年,我第一次推开了外公家那扇银灰色的门,就听见了连续不断的咳嗽声。走进屋,我看见外婆正站在床边,拿着勺子喂外公吃稀饭,外公“呜哇呜哇”地说着什么,稀饭不断地从嘴角流出来,浸湿了枕巾,我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慌忙跑到外面去了,那时的我觉得外公是那么的肮脏丑陋,不由心生厌恶。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着,我没有踏进外公家半步。有一天,妈妈对我说:“外公想你了……”我的眉毛迅速拧成了疙瘩,断然拒绝了,妈妈轻轻地皱了皱眉,不再说什么。我迎来了9岁的生日,家里人为我办了生日宴,当我看到爸爸背着外公回到家里时,情绪一落千丈,我冷漠地望着乐呵呵的外公,并没有上前打招呼。3年过去,外公显得更加憔悴,头发更少了,眼睛也蒙?起来,看着看着,我有种想哭的感觉。外公看见了我,兴奋得大叫起来,不停地挥舞着双臂,眼里有了几分光彩。我不情愿地向外公走去,外公伸出枯柴似的手来抚摸我的脸,浑浊的眼泪在他的脸颊上肆意地淌着,我唯一一次听懂了他说的话:“孙女儿啊,乖,要好好学习。”回头看,外婆的眼圈红了:“丫头,你外公想你啊,有空来看看吧。”我突然有了一种很大的负罪感,重重地点了点头。打那以后,我偶尔到外公家看看。上个月,我到医院看望外公,他看上去很疲惫,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了下去,他已经不能说话了,眼睛也起了雾,只能眯缝着眼,静静地看着在病床前走来走去的我们,听护士说,外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连水也咽不下,只能靠输营养液维持,看样子,已经快不行了。我哭了,摸着外公光秃秃的脑袋,大声地喊着:“外公,外公!”外公费力地睁开了眼,看了看我,又闭上了。晚上,外公回到了家里,默默地躺在床上等待着死亡的到来。生命的残烛被风吹灭,星期二凌晨两点,外公离开了这个世界,从疾病中解脱出来。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公临死时还念着我,四处张望着……我又哭了。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高尔基的话让我懂了:时间是珍贵的,在珍惜自己的时间的同时,还要珍惜与亲人相处的时间,以免抱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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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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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本,读过之后,让你受益匪浅;有这样一本书,读的时候,你的心情会随着跌宕起伏的故事而波澜壮阔,它,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8年,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勇,也曾与野人斗智,救出了“星期五”,他也曾祈求上帝来帮助自己,他甚至和自己的良知争吵,可是他最终熬了过来,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熬了过来,等到了回英国的轮船。

面对挫折与挑战,绝不轻言放弃,摔倒了,爬起来;受伤了,不哭泣。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心态乐观,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的人生。鲁滨逊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合上书,我久久不能回神,如果我是他,我不可能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不可能去接受重重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和勇气。

同时,我也被丹尼尔·笛福的文笔所折服,笛福对人物的理解十分深刻,他笔下的鲁滨逊是那么聪明,那么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细节逼真,如同身临其境。

三毛曾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

毛姆说,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有了庇护所,苦闷受伤时,才有治愈的地方,才有面对这慌乱世界时的强力后盾。

有书相伴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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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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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因为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蜡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老师写的《非常女生》,因为我也是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女生。这本书描写的八位女生:有魅力女生-冉冬阳、双面女生-莫欣儿、两个小魔女-刘杨惠子和秦天月、侠义女生-戴安、坚强女生-梅小雅、八卦女生-罗莉娜、胆小女生-欧亚菲,每一位都个性鲜明,活灵活现,发生在她们身上的故事都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魅力女生-冉冬阳,她是一位温柔、善良、正直又乐于助人的小女生,她做过许多事情都让我非常敬佩。比如:小小年纪,她就能给爸爸妈妈做一桌特别的饭菜,尤其是那道“翡翠龙眼”充满着智慧和创意,让我惊叹不已。她还热心的帮助同学一起勤工俭学,值得我学习。让我最感动也最难忘的是,她在自己生日的当天,用爸爸给她的一百元生日礼金给妈妈买了十二朵粉红色的康乃馨,因为她想到了“自己的生日就是妈妈的受难日”,以此来表达对妈妈的爱意和感激。

读着她的故事,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感觉冉冬阳就像一面镜子映射着我,从她的身上我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我的妈妈也十分疼爱我,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可是我却像个长不大的小女生,每天只顾着享受着她的爱而很少想着去为她做点事情、分担些忧愁,太惭愧了。现在好了,通过读这本书,冉冬阳的所作所为启迪了我,我感觉自己突然长大了,决定立刻马上效仿她,从现在起做一个细心体贴又懂事的乖女儿,今后多关注妈妈的工作和生活,替妈妈多担当一些事情,等今年我过生日的那一天,我也一定会给妈妈一个大大的惊喜。

好书如挚友,情意永不渝。《非常女生》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学会了感恩。也感谢杨红樱老师给我们撰写了这么优秀的书籍,希望大家都去欣赏一下这本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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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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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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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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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姑姑家玩,在姑姑的推荐下,我找到了一本-----《手斧男孩》首部曲。

《手斧男孩》首部曲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布莱恩的男孩坐飞机去他爸爸那,上机时,一个人对他说:“你坐副驾驶座吧。”他照做了,在副驾驶座上,他看清了驾驶员是如何操控飞机的。后来,飞机驾驶员突发心脏病,布莱恩在一座小岛上逃生了。小岛上有很多野兽:狮子、老虎……足以让他置于死地,可布莱恩勇敢地拿起手斧保护自己。布莱恩在小岛上待了4、5天,他每天都担心怪兽来袭。

我的感想是:如果我遇到这样的问题,也要像主人公——布莱恩那样,勇敢地保护自己,拿起手斧向前冲!《手斧男孩》首部曲的句子优美,让人爱不释手。在生活中你被别人欺负了,不要去告诉你的妈妈,要向欺负你的人证明自己很强大,不要没有勇气尝试,不然你永远被人欺负。

在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难,但是没关系,你只要勇敢地尝试一下,再多的挫折和困难都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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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英语作文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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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一生离不开书本的陪伴,因为有书,所以我们的生活才不会这么寂寞。

I enjoy reading different kinds of books, but "Harry Porter" is my favorite one. The story is very long but I am interested in it. Harry was such a brave and clever boy that he dared to fight against powerful enemies.

His Z-shaped scar and magic stick brought me into a magical world. In fact, the fiction story is so meaningful that I can learn a lot from it.

I think its the best book Ive ever read.

关于书本,不知道,同学们有没有自己最爱的那一本呢?为什么会喜欢那一本呢写下自己的理由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英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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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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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一本金色的宝典。在众多书中,我最喜欢《格林童话》。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精美:讲述的是小红帽带着一篮美丽的花来到外婆家,大灰狼装着外婆的样子,躺在床上,露出了锋利的牙齿,准备把小红帽给吃了。在图画的周围,围绕着一圈漂亮的花边,十分的精致!

《格林童话》的内容十分的丰富:有善良美丽的白雪公主;狠毒心肠的继母;可爱的小红帽和机智的小裁缝;还有长着又长又浓密的头发——莴苣姑娘……其中,我最喜欢矮人的礼物。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铁匠和一个木匠去旅行。他们到森林时被一阵美妙的歌声给吸引住了。铁匠和木匠加入了歌舞中,突然,一位老人把铁匠和木匠的头发和胡子剃得精光,他们俩人看着没在意,歌舞结束后,铁匠和木匠按照老人的示意拿了一些石头便走了。第二天,石头变成了金子,头发和胡子也重新长出来了。铁匠十分高兴,还要去老人那儿,木匠不同意,铁匠自己便拿了一个大包去装石头,老人又把铁匠的头发和胡子剃光,铁匠又装了满袋的石头,第二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连昨天的金子也变回了石头,铁匠只好灰溜溜的回家了。

《格林童话》告诉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受欺负的人往往有好运,贵族和富人常常受捉弄。这本书寓教于乐,道理深刻,陶冶了我的情操。

扬起知识的船帆,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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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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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特种兵丛林探险》。

聊聊天一入的上一个英俊潇洒的特种兵,他和一个战友听从总部的命令去一个岛屿,那里有一个山洞,里面有恐怖分子。

于是,他们坐着直升飞机飞向岛屿,降落的时候,他战友说:“快跳下去,我发现降落区域有埋伏。”英俊潇洒的那个小伙子叫彭明星,他说:“没关系。”战友见他这么固执,只好自己跳了。他战友掉在一棵大树上,没有被恐怖分子发现,安然无恙。

而彭明星被打成轻伤,躲在草丛里,才没被抓住。后来,彭明星的战友用电话打给总部,总部带来了八千人,抓住了恐怖分子头头。

这本书带给我的收获是勇敢,战友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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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中我喜欢秋天优秀作文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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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美景及秋高气爽的日子,每到这个季节,枫叶都换上了新衣服,换上鲜红色的洋装。风儿吹起凉爽的风,带着小小的枫叶到处旅行……

到了秋天,爸爸常常带我们全家去赏枫,在石门水库的大坝下,可以看到一排排的枫树,远远望过去就好像是红红的火焰在燃烧。走近一看就好像是可爱的枫姑娘在迎接我们。我走到枫树的前面弯下腰,捡起一片枫叶东瞧瞧西瞧瞧的不断的打量它的身体。火红红的身上绑着粗粗的彩带边缘还有锯齿状的蕾丝……

我拿起五颜六色的色笔把这里的风景画下来,我们边赏枫边聊天一直到黄昏。太阳缓缓的落下金色的光芒照耀在火红的枫叶上这真是一幅美丽的画呀!太阳不但把枫叶点缀得金黄色,也在我们心中留下一幅最美丽亮眼的画。

喜欢在石门水库赏枫,枫叶就像魔术师一样,变化多端,真是有趣!秋天时到石门水库赏枫,真是最赏心悦耳的一件事!

评析:这是一篇写景的作文,语言活泼、轻快,“一排排的枫树,远远望过去就好像是红红的火焰在燃烧”、“太阳缓缓的落下金色的光芒照耀在火红的枫叶上这真是一幅美丽的画呀”等比喻为文章增色不少,行文流畅,结构安排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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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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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句话说的没错,因为书籍能让我们有更广阔的视野,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下面我来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三国演义》、《伊索寓言》、《水浒传》、《西游记》、《论语》等等,可是我最喜欢当属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了。

《笑猫日记》是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杨红樱的作品,杨红樱曾经做过小学老师、儿童读物编辑和儿童刊物主编。《笑猫日记》是一部系列性的作品,有《一头灵魂出窍的猪》、《保姆狗的阴谋》、《蓝色的兔耳朵草》、《塔顶上的猫》、《想变成人的猴子》、《那个黑的下午》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那个黑的下午》。这部书主要讲述了2008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汶川大地震的故事,作者把地震后的感人场面通过自己的构思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身为搜救犬的公爵从废墟中救出三十七个幸存者,黑骑士也救出了二十几人,让那个黑色的下午充满了温暖,使之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中。

杨红樱的作品从严冬写到金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我喜欢杨红樱的作品,感谢她创作的一个又一个的经典。我想它能温暖我的童年,点亮我的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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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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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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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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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就如一杯好茶,细细地品,慢慢地体会,就能使人豁然开朗,回味无穷。而《狼王梦》一书更让我倍感深切。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像蜘蛛网般复杂交错,思绪有点儿混乱。鲜血像流水般淌在我眼前,是那样凄惨,那样悲壮!紫岚为了黑桑,为了女儿,为了子孙,它不得不这样做,不得不牺牲自己,换就要出生的幼崽们的平安,不让黑仔的悲剧重临于自己的子孙身上。这一幕,我为紫岚感到不平,它付出了这么多——容貌、时间、精力……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枉费了它多年倾注在孩子们身上的心血,理想总以失败告终。也不禁使我对它产生了怜悯。

为什么紫岚的付出、美好愿望竟会变成现在这种情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某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同学低落地对另一个同学说:“我的妈妈总是让我学这学那的,而且学了一会儿就停,总骂我什么都学不成,学了跟没学差不多……”听到这儿,我似乎悟出了一个道理。

紫岚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能够居高临下,这种期盼是所有母亲都会有的,但紫岚却过于急于求成,一心只想完成黑桑留下的遗愿。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能有巨大的回报。人也一样,越是急,事情做的就越糟,不能只想着结果,忘了过程,抱有一步登天的愚蠢想法。

对于紫岚,我又更换了一种态度,为它对孩子们的爱而感动;为它刚开始对孩子的偏见而气愤;为它对子女的教法而哭笑不得;为它对黑桑的忠诚、真心而敬佩……

书,带给了我多少惊喜,因为它,人类才能向文明更进一步,走向今天的繁荣昌盛!

在页面上,由一个个笔画而组成的文字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个个富有魔力的精灵,从作者笔下溜到了页面上,在我眼前演绎了一幅幅生动别致的动画。

喜欢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一辈子、一辈子!永远不止息的阅读,让黑白的人生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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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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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晚上,我坐在床上读着《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的泪水就如外面下着淅淅沥沥小雨一样,小女孩悲惨的命运充满了我的整个脑海,让我悲伤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主要内容:在一个万家灯火通明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可是,在点燃火柴的那一刻,她想象自己坐在火炉旁、吃着香喷喷的烤鹅,最终她走向了没有饥饿和忧愁通往天国的小路,和奶奶一起在天国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点燃火柴,幻想幸福的那一刻,可是只有那一刻是幸福的……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多么可怜的一个小女孩啊,在万家团圆的新年之夜,而她却一个人光着脚流浪在街头卖火柴,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吃的和穿的,让她不在在寒冷的街头挨饿受冻。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穿着漂亮的新衣服,看着内容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我们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想想我们平时真不应该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啊!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从今以后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同时更应该好好学习,学习更多的知识才能掌握更多的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样才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正如《爱的奉献》中歌词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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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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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捧的那本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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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看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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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位名人曾经这样说过:生活中没有了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是呀,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没有了书,人们就会变得愚昧无知。

我从小就是一个书迷,家里适合小孩看的书我是本本必读,什么《十万个为什么》(少儿版)啦、《蓝猫淘气三千问》啦,我都是看了又看,爱不释手。我订了《作文世界》,家里已经有厚厚一摞,全给我看完了。我家还有一套白话版的四大名著,我都已经看了N遍了。学校里,我也订了很多书刊,看书读报使我的学习有了不少长进。上个学期,教室里设立了图书角,让我的课余生活更丰富了。去年暑假在家里,因为看书还发生过这样的小“事件”呢。

一天早晨,我醒过来以后,见爸爸妈妈还没有起床,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中国古代童话鉴赏》坐在床上看。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过来叫我起床。她见我在看书,便笑眯眯地对我说:“宝宝,今天起这么早啊,这么认真,已经在看书啦?先去刷牙、洗脸、吃早饭吧!”我看得入了迷,压根没听见。妈妈又重复了两遍,我也当耳旁风,直到妈妈发火了,一把抢过我的书,我才不情愿地起床刷牙去,嘴里还念叨着:“拜拜,我亲爱的书!”搞得妈妈哭笑不得。

我爱看书,书能给我带来乐趣和知识。我们离不开书籍,让我们大家都来看更多的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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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让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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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树林》是我最难忘的一本,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个学期因别的原因没有订阅,但这本书有很多好看的故事,没办法,只好借同学的看。

一拿到书,我就被封面吸引了,那古灵精怪的画面在我眼前岀现,一翻开第一页,就是目录,下面是封面的含意和故事。最吸引我的栏目是——毛毛侦探事务所,那里有许多案件,什么化妆间风波……它能锻炼我们的观察力和思考力。还有一个吸引我的搜乐,每期栏目都有可爱的四毛为我们表演精彩的节目。还有很多的故事我都很喜欢。

同学们,你们喜欢我这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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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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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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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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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事情不是在热闹的足球场上,也不是在吵闹的大路上,我喜欢的事情是看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童话书,于是,我就打开了这本书,看到了书中各种各样的童话。

到了中午十一点的时候,我还在看书。不一会,妈妈就叫我吃饭了,我也没有听到,因为我已经完全沉醉在了童话世界里。十一点半……十二点了,妈妈终于等不及了,就跑到书房来叫我。

而此刻我还在书房里自言自语的说:“啊!公主,你千万不能跳崖啊!”妈妈连忙走了进来,说:“谁要跳崖?”我说:“哈哈,是我读书太入迷了,被书中的情节带进去了。”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了吧!我不说你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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