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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5篇(合集20篇)

军训的考验虽然不轻松,但是对我们而言却是很多的锻炼。下面开学吧为你们收集了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5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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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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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国的历史上有着两千五百年由封建王朝统治的时期,其中的最后一个朝代——清代,最终将差点江山社稷断送他人。以前,我一直认为清朝的整体末落是从它的后期开始的,可当我读完清代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之后,我的观点发生了变化:清朝就像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各种各样的坏社会风气乌烟瘴气地笼罩着它,其中之一就有使无数士人丧失淡泊名利意志的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是能让非官宦家庭出身的人升官发财的一种便捷路径。《儒林外史》一书就是围绕一些士人与百姓、官宦写的许多故事,通过故事深刻地讽刺了社会上那些惟利是图的人与腐化的科举考试。

整本书以“人生南北多歧路,将相神仙,也要凡人做。百代兴亡朝复暮,江风吹倒前朝树。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一词为开头,点出了高官厚禄是芸芸众生的追求,世上没有几个人能看得透。

全书分别介绍了很多不同的人物:有淡泊名利的蘧公孙,有愤世嫉俗的两位娄公子;有自吹自擂的匡超人,有爱财胜命的严监生等等。在这些人物中,最令我印象深刻、也最令我佩服的人就是王冕了。王冕作为全书第一章的主人公,也是全书的楔子,堪称得上是所有士人的楷模:他淡泊名利、宁静致远,不被金钱与地位所迷惑。他格守仕途,学识渊博,而又不迂腐。比后文娄三公子、四公子来说更明辨是非,不轻信他人的只言片语;比文中那些卑鄙龌龊、惟利是图的伪君子来说,能看的破世事,始终都很正直。

当__朝开国皇__来拜访他时,他没有显得献媚讨好,而是和__促膝谈国事;当假名士危素想请他会面时,王冕装病不出,不因买办对他使弄权势进行恐吓而胆怯。在这一章的最后,王冕指出“贯索犯文昌,一代文人有厄”,又见“忽起一阵怪风,刮得树木都飕飕的响,水面上的禽鸟格格惊起了许多”“只见天上纷纷有百十个小星,都坠向东南角上去了”,可见此言不虚。后来__让人去请王冕当参军,王冕却早已料到,已隐居__山去了。最终他在__山患病逝世,王冕这一生,真可谓问心无愧、两袖清风地离开了人世。

《儒林外史》就如一把锋利的解剖刀,真实的解剖了清朝这个垂危的“病人”,以讽刺的手法对清政府的腐败无能给予了有力的打击,也对当时的伪君子、假名士嘲讽一番。在全文最后,一首《__》表现了作者对世风浇漓的无奈和伤感。

诗曰:从今后,伴药炉经卷,自礼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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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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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时的社会环境和简爱简小姐的心理变化读起,简小姐从小由于家庭的变故,被寄养在里德太太的家里,她成了外来人口,在这个贵族家庭,这个如丑小鸭一般的小姑娘处处受欺凌,但她从来不消沉,总会给他们以反击,为自己争取尊严的公平。只有家里的仆人贝茜称呼他为“简小姐”对他倍感呵护,这位朋友就是当初他所谓的伙计。

用一首悱恻哀怨的悲歌来描写简爱生活的艰辛吧:她的双脚疼痛,四肢无力,路远迢迢,山岭荒芜,天上没有月光,唯有苍凉暮色,就要笼罩可怜的孤儿的旅途,为何让她一人远离家乡,来到荒野茫茫,苍岩叠叠之处,人心险恶,唯有善良的天使,注视着可怜的古尔德脚步。夜晚的微风,从远处轻轻的吹来,万里无云,只有晶莹的闪光,上帝慈悲,赐福与人,给可怜的孤儿以安慰和希望。然而,这个可怜的孤儿从没有放弃过,为自己的生命不断注入力量。她和其他的贵族小姐一样的读书习字,最后教书,与期不一样的是,她的读书是不断的强大自己,而不是炫耀自己。

再后来,她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也长大。当她第一次面对自己的感情时,为着对爱情的神往,对感情的执着,他深深地爱上了温文和婉的罗切斯特先生,但是,上帝依然捉弄了他,让她的爱情也经历了崎岖和不堪,当罗切斯特先生双眼失明时,是执着让他不离不弃的留在他的身边。而当时的她,用他的话表达为:“你以为我平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了吗?我当你发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无法离开我,就像我现在无法离开你一样,虽然上帝没有这么做,可我们在精神上依然是平等的。”这就是他的爱情观。平凡里透着伟大。

才觉得人生真的是因为有奋斗才有魅力的,他绝对不是偶然的恩惠,只有不断地向自己的目标看齐,才有实现它的可能。生命才会发光。不要因为自己的梦想卑微,不要因为自己当时的微不足道,也不要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自卑不堪,即使这个世界抛弃了你,只要自己不放弃自己,学会与寂寞共舞,永远不堕落下去,梦想总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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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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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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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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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楼梦》第十三章——《秋爽斋结海棠诗社》中,我知道了大观园中各姐妹平日里都喜欢写诗作乐,看见一些新奇的东西就忍不住吟诗。但是从林黛玉的《咏菊》、《问菊》、《菊梦》这三首诗中,我又可以知道林黛玉并不只是一个喜欢哭泣的女孩,还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孩。这使我有点佩服她聪明过人。

在本书第十六章——《慧紫鹃试探宝玉情》中我知道了聪明的紫鹃想让黛玉和宝玉的这门婚事早办成,就发挥了她的聪明才智,用一句假话去试探宝玉。宝玉却将假话信以为真,就很伤心。看来,我预料的没错——宝玉对黛玉的情是真心的,没有半点假意。

宝玉这种纯真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看了后,我非常激动,不知不觉热泪盈眶,久久不能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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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暑假中学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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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红楼梦》,刚拿到书的时候,我还有一点发愁,这么厚的书什么时候才能读完呢?等我静下心来慢慢看啊,我渐渐地被书中的人物所吸引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代表了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最高水平,小说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伤为主线,架构出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鲜活的人物,凄凉的爱情,演绎出这部读不完读不尽的千古奇书。

红楼梦以其包罗万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的艺术,丰富生动的语言,不仅稳占中国小说的榜首,而且成为中国的文学的典范和骄傲,并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现在我就来说说我读过的感受吧,翻开红楼梦,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大观园赫然出现在我的眼前。

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知道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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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红楼梦》读后感学生作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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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期中味?两个世纪以前,曹雪芹经历了由“锦衣纨绔,饫甘厌肥”到“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生活,在贫病交加的境况下,离开了那个“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社会,寂寞地死去。死时,琴剑在壁,“新妇飘零”,留给后人的还有一笔丰富的精神财产,这就是他用血和泪凝成的伟大大作品梦——《红楼梦》。

《红楼梦》的主要内容虽然是写林黛玉、贾宝玉、薜宝钗的恋爱、婚姻故事,但完全打破了才子佳人之作的固定模式,贾宝玉和林黛玉并不是才子佳人,而是为世不俗的封建判逆者。而薜宝钗虽然是符合“德言工貌”标准的窈窕淑女,但是作者笔下的她也没有逃过悲剧角色;不但没有被安排和贾宝玉“一见钟情”,也没有和贾宝玉“私定终生”的情节,而且还没有给予她和贾宝玉“夫贵妻荣”的爱情故事,也是起源于他们俩同样的背叛封建主义的思想和他们一致蔑视功名利禄,反对封建正统思想,而且他们的爱是封建叛逆的爱,所以最后一定被封建家长所扼杀。

《红楼梦》正是写了这种人生有用的物品毁灭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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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学生红楼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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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了《红楼梦》以后,我就无法在忘记在那一章中黛玉被起得喷血身亡那一刻,不禁让我为这人儿感觉悲伤,如果黛玉能坚强一点的话,那她就不会被这么一点伤痛打击了,这是我看过之后的第一个想法;

但是,当我每夜睡不着觉,从床上爬起来到窗前时,皎白的月光,很柔和的,轻轻的洒了进来,我抬头望向明月,总会突然觉得这境甚是熟悉,转念一想,是啊,这难道不是宝玉独自一人在夜间坐在小亭时的场景吗,我防浮看到了他独自一人心念黛玉的场景,多么的沧桑啊。让人不免为他们的爱情搓折而感觉心伤——突然那一霎那,我防浮又明白了什么,如果黛玉没有死的话,如果像我们想的那样的话,宝玉娶了黛玉,那这悲情剧启不是变了个味道呢。

是呀,假如黛玉没死掉,那之后的变数难以想像。多么伤感啊,黛玉为什么不在活着时,对宝玉坦白,而宝玉又为何不像黛玉解释清楚呢。

所以,人世间,没有那么多假如给你,只有你自己把握好了。即使你明天即将逝去,也一定要把握好今天;如果你明天即将面临挑战,那你在今天就要把握好时光来应战。

所以,在此书中,我不仅看到了贾家是怎样衰败的,也好像经历了宝玉与黛玉的悲情史,也防浮轻眼目睹了晴雯,凤姐,黛玉,袭人等等的死。这让我彻底感受到了那时的丰建程度,当然还有里面的种种欢乐时光——这让我明白了珍惜,珍惜身边的人,珍惜美好的今天,面对不知道怎样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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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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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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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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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自己最近忙得失去自我了,还是其它缘由,读《围城》,对于方鸿渐的经历,潜意识里总觉得不真实,总觉得是假的,读到小说的最后了,还是觉得故事在铺垫,没有进入正文。也可能和我最近(不是最近,是一直)的生活状态有关系,我总觉得这个生活不是我的,我总在期待另外一种生活,期待另外一个我,另外一个他。

倒是最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女士的附言更觉真实,不过也确实是写实。

方鸿渐之与四个女人鲍苏唐孙(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中主要的是唐和孙,虽然和唐小姐没有结婚,和孙结了婚,但是倒不能说她更爱谁。只是觉得男女之间的种种误会太可怕了,因为误会,因为面子,本来相爱的两个人竟然各奔东西。

偶然想到《婚姻保卫战》里面,最后的总结也是,夫妻之间不要死要面子,要互相体谅,该说的软话就要说,心里要时刻为多方着想。

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是从很多幸福的人夫妻,前辈,朋友的眼里,我相信还是要结婚的,婚姻的幸福是值得追求的。看了杨绛写钱钟书,就觉得很是羡慕。我就特希望我的先生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但是又总怕自己没有能力去欣赏他的才华,不像杨绛女士那样有才气。在她的眼中,钱钟书的很多在常人看来的缺点,她都爱称为“痴”气,这其中凝聚着多少爱,多少包容啊,夫妻能做到这样,也就心满意足了。万万不能像方鸿渐和孙柔嘉那样,本来心里还是想着对方的,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就互相伤害,什么硬话都能出口。

夫妻间,不能什么话都说的,伤感情的话尤其不能说。

引用一篇别人的书评,要比我的深刻得多,我这只是看到了表面的荒谬,没有体会到内里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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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名人传读后感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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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名人传》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是19世纪末的法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这本书分别讲述了《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讲述的是在艺术方面不同领域的三位伟人。他们分别是:音乐家、雕塑家、作家。虽然他们各自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的精力。

这本书详细讲述三个名人在以前那充满了野心、邪恶等人人不平等的社会中如何生存,获得荣誉和名利全失。贝多芬,是一个在音乐领域上德高望重的人,同样也是一个不畏强权的人。米开朗基罗是一个着名的雕塑家,创造了无数不朽的杰作流于后人观赏,他为了自己的作品挥洒了无数的汗水。托尔斯泰为后人留下了经典的文学作品,用文字传播着爱的种子。他们三个虽然在各自不同领域发展,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自己的理想从未有放弃过。这也就是他们值得让人敬佩的地方!

《名人传》这本书令我获益良多,让我明白了在这些名人们风光的背后,隐藏着的是我们一般常人都难以体会的痛苦和艰辛。看完了这本书,我获益良多。在以后的学习中,遇到困难也要认真研究,勇敢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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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读后感200字以上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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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读了一本著名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感情杯具为主线,透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述,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著。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齐,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著,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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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著《红楼梦》优秀读后感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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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我们在里面不仅能看到作者曹雪芹的审美理想形成和破灭过程,更能在字里行间体会到几千年来积淀在古人心中的审美意识。今后我们就以“读红楼梦赏古典美”为一个子专题,详细地品评蕴含在书中的审美智慧。今天我们就开始第一品,从第四十一回的栊翠庵说起……

话说当时贾母带了刘姥姥来至栊翠庵,妙玉接了进去并为贾母斟了老君眉,贾母递与刘姥姥品尝,刘姥姥的一句“好是好,就是淡些,再熬浓些更好了”惹的众人哄笑。其后妙玉在和宝玉、黛玉、宝钗一起喝茶的时候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其言:“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可见妙玉确实懂得品茶之道。从美学角度而言,“解渴”源于我们的生理需要,此时对外界的判断还建立在实用功利之上,而审美是远离这些利害计较的;后面的“饮牛饮骡”更是这种束缚的极限描述,完全被肉身功利所局限,根本无“美”可言了。

只有摆脱外在功利束缚,回归初心,在祥和的心境中安宁地去把自我身心融入一杯暖茶,细细的回味那淡淡的清香,恰似回望人的生命,绚烂光华总是短暂的,只有内心温暖的安宁祥和才是永恒,这即是超越的美学。茶中上品总会让我们在灵魂深处获得许多精神慰藉,因而品茶也就成了历来文人的一件生活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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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英语读后感150字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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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allows us to see the ancients of the intense emotional attachment, Desolate sorrow the United States, driven by the strong spirit of demonstrating their love in the spirit of the force on the texture. We see Jing Zhonghua, in the water, on hazy, mysterious feeling hazy realm of birds. They kind of mental, physical emotional blur, all with their own stupid Han Yun, feudal in detention so that they have become slaves of love, history, the role of emotion in tragedy. Between people are full of alienation and indifference. Turned away, only those left behind is their bleak, tragic, even pathetic, pathetic footprints. In their own time and space in the world and with his brilliant performance but also lose the taste of the emotions. Unfortunately, even if it does have its own mental irrigation; even sad, but they have their own spiritual sustenance; even if poor, they have the sympathy and pity for the others later sigh; even history, but also has a world of endless post- worship and pra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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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红楼梦初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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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这部讲述着爱情悲剧,描写着贵族官僚家庭的荣辱盛衰的小说不知让我暗然流泪了几回。

这部感情丰富的故事中,我唯偏爱宝玉心爱的林妹妹。她没有宝钗的老于世故和会做人。小小年纪的她便有了丧母之痛,无法像其他的姊妹一样去感受母爱的温暖,寄人篱下的她,不免有几分据己,处处小心谨慎,却被认为是孤独自许。在这偌大的贾府之中,只有宝玉才是她唯一的知己。她的内心掺杂着一丝与世人内心世界的隔阂。无法从丧母的阴影中走出,每当写到带母亲名字中“敏”字时总会刻意去略去一两笔,看到宝钗与母亲一起搬到贾府一家团圆时会忍不住落泪。她害怕孤独,认为理解她的宝玉能一直陪着她。但得知与宝玉相伴到老的不是她时,让她失落消损。

眼前浮出了桃花片片随风洒落在地的.“落红成阵”。在那一抹淡红之中,我似乎看到了弱小、悲凉的背影,黛玉葬花,我禁不住满心哀愁。当她看到花瓣随风凋落飘零时而叹之,怜之,惜之。想到了自己那悲惨的身世以及所有的一切,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虽然花开之美丽,但终会陷埋于泥尘中。自己终有一天会憔悴,衰老后死去,替自己收拾残骨又会是谁呢?

她体弱多病加上自己的多愁善感,使她很少拥有美丽,灿烂的笑容。常年活在病苦之中。最后,任自己的生命在美丽的青春中消逝。

我并认为黛玉的清高自许,拒人之外有什么错,那都只是她为自己赋上的伪装罢了,其实在那坚硬的铠甲下,到底是一颗怎么的心呢?我想那一定是一颗躲在黑暗之中,不敢去拥抱阳光,一颗胆小而害怕受到一丝伤害与不幸的可怜之心吧……

风儿轻轻抚摸着脸颊,昂首望去,前言的淡淡桃红花瓣中,在风中星星点点……眼眶中闪烁着泪光,心中皆有哀、痛、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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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读后感400字初一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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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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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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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空余的时间里,我读完了《简·爱》。《简·爱》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所著。夏洛蒂用打不垮的信念在文学上闯出了一番成就。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简·爱,他遭到了舅妈的嫌弃、虐待;弟弟、姐姐的讽刺,后来去了一个庄园做家教,最后她凭借自己超乎想像的毅力去努力,终于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与庄园主人结了婚。

这,不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夏洛蒂吗?她把自己的经历在简·爱身上展现了出来。勃朗特三姐妹发誓要在文学上闯出一条路来。但成功之路永远不是一帆风顺的。她们被大作家罗伯特·骚塞讽刺与嘲笑;她们撰写的书籍没有大量的读者。夏洛蒂把罗伯特·骚塞那封带着嘲讽之意的回信钉在了自己的床头,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在困难面前昂起头。她发誓要闯出一条成功之路。于是她开始夜以继日地搜集文学资料,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带着一支笔和一本本子,随时随地把自己想到的都记录下来。夏洛蒂要用行动证明,没有什么“不是妇女的事业”!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姐妹用打不垮的信念各自出版了一本书,并拥有大量的读者,三姐妹这一壮举轰动了全世界文学上的每个人。

合上书,我思绪万千,感触颇深。夏洛蒂不屈不挠,在别人讥讽之下不低头的精神实在值得我学习!然而,我往往是光说不做,嘴上说着要向谁学习,但实际行动上仍然无动于衷。在别人嘲笑与讥讽下,我会失去信心,垂头丧气地退缩;当在学习上失败的时候,我会对此失去热爱,不再刻苦地学习它。但看完这本书,我真的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即便别人怎样讥讽你,你都要始终保持当时自己的想法,和夏洛蒂一样坚持不懈,用打不垮的信念坚持在自己选择的路上走下去。以前我做事总是半途而废、三心二意,可是现在我知道要象夏洛蒂学习,凭借自己的毅力和信念走向成功的彼岸。

夏洛蒂,一位伟大的妇女;夏洛蒂,一个值得欣赏的作家。《简·爱》的背后就是夏洛蒂自身的坎坷人生,看了这本书,真得会令人颇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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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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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听,书房里传来一阵悦耳的读书声,这是我在读《论语》。《论语》是古代圣人孔子的学生根据孔子的言行编写成的一本书。

当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学校就专门设立了一项特别课程——经典导读课。拿到经典导读书后,我就翻阅起来,不经意中我看到了《论语》,那时我只知道有本书叫《论语》,并不知其中的内容。但我们导读书上的《论语》没有解释,我只能似懂非懂地读,还想学校为什么要让我们读那么枯燥的文章呢?可是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突然看到茶几上有一本《论语》,便悄悄把它翻开,咦,书里居然有原文、有注释、有译文,还有圣人的智慧,我能看懂了。从此以后,我开始喜欢读《论语》了。

《论语》这本书里讲了许多道理,比如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孔子说复习学过的知识的同时,有新发现,新收获,就可以当老师了。爸爸妈妈和老师们经常对我们说“温故而知新”,让我们学习新知识的时候还要经常复习已经学过的知识,他们大概也是从《论语》中受到的启发吧!再比如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说学习但不思考问题,就会迷惑;只思考但不学习,就会缺乏信心。有时候我遇上了难题,就有了畏难情绪,不想自己思考,老想寻求帮助,还很急躁。每当这时妈妈就会提醒我说“你忘了孔子的话了吗?”一经提醒我会慢慢平静下来,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居然经常会把难题给解开了,每当我解决难题之后都会从心里佩服孔子,怪不得人们会尊称他为“圣人”,他说得可真对呀!孔子还说“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告诉我们不担心别人不了解自己,只担心自己不了解别人。同学之间往往会因为误解而发生矛盾,我也不例外。但自从我读了这一句以后,与同学之间发生不愉快的事情的时候,我会常常想提醒自己,可能是我误会别人了,还是不要这么小气吧。就这样,慢慢气就消了,又和同学一起快乐地玩耍了。

《论语》真是一本好书,每句简短的话里却蕴藏着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道理,体现了圣人伟大的智慧!我越来越喜欢读《论语》了,我还要继续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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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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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讲的都是豪气干云的人物,孙悟空,宋江,诸葛亮,一个比一个智慧,一个比一个能干,一个比一个骁勇善战。

但《红楼梦》不同,它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惨态,金陵十二钗没有一个好下场,黛玉葬花,元春暴病,探春远嫁,湘云贫病,妙玉失踪,迎春虐死,惜春为尼,熙凤惨死,巧姐成婢,李纨守寡,可儿早夭。唯独宝钗还不错,不过自己嫁的那个人却不爱自己。可比起其他人来讲,还算幸运。红楼女儿的悲惨又有谁知?

我喜欢黛玉,她能够为自己的幸福而去争取,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只是黛玉错了,在这个年代,岂不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吗?黛玉太过于清高了。以至于不去交人情,弄到一副落花而亡的结局。而宝钗则与黛玉那“喜散不喜聚、喜静不喜动”与之相反,所以大观园中的女儿们多与宝姐姐一块儿,这点也促成宝钗在众姐妹中交情甚好。再者,黛玉虽“心较比干多一窍”,可黛玉表现太露,不比宝钗端庄沉稳,在贾母眼中留下了一个典范妻子的表率。

身为“金陵十二钗”之首的“潇湘妃子”黛玉,又怎会没有难言之隐呢?父母已双亡,在这偌大的府邸之中,却没有她的容身之地啊。

千红一窟,万艳同悲啊!

红楼梦真的很不错,我推荐大家也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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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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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故事。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爱情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这本书有着它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作者曹雪芹之所以要写这样一本书,他之所以能写出这样一本优秀的著作,是因为他亲身经历过人生的沉浮,亲眼看到过家族的兴衰。有了这种不平常的经历,使他的思想感情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对封建社会的黑暗和罪恶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深切的感受。由此,他用十年的时间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下来,写出了这部批判封建礼教的长篇小说--《红楼梦》。由于它人物刻画鲜明,描写生动,具有丰富的思想性和艺术的感染性,一问世就惊天动地,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从一点点的细节来看,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那种语言的魅力体现的淋漓尽致,他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从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读完《红楼梦》,会让我们非常憎恨万恶的封建社会,更加热爱现在的美好幸福生活。

《红楼梦》可以说是中华名族几千年来的智慧结晶,也是我们小说史的巅峰,就像清朝诗人得舆说的话那样,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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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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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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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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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的认为曹雪芹本身不是想表达那种形而上的所谓出世哲学,或者说他是为了表达一种个人信仰观点,也许我今天所分析的也并不是他当时内心所要表达的,但却会是他骨子里,灵魂里有这么一种潜意识的存在。

就像我认识一个人要和他成为朋友,通过他和我的交流去洞察他这个人的本性,是我交朋友前必须要做的,这其实是一个道理,红楼梦这本书是曹雪芹的语言,我们不能只理解他语言的含义,而不去认识他内心的灵魂,有人说读书就是交朋友,书就是你要结交的朋友,想结交一个朋友,你不能只懂得他的语言,而要透过语言,了解他的本性。这就是白先勇和蒋勋他们解读的特点,他们只是了解了语言,没有深入到曹雪芹的灵魂中去,也许会误解,也许会歪曲你这个“朋友”的意思,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仅供大家评断。

红楼梦开篇曹雪芹其实是设计了这两个神话,一个是神瑛侍者,一个是石头,神瑛侍者的浇灌绛珠仙草和凡心偶炙我觉得是一种代表“情”的灵魂,于是这种灵魂最终给了贾宝玉,但同时给予贾宝玉的还有一块受到历炼而无才补天的石头,带着去温柔乡享福的欲望,这块石头也自然成了宝玉身体的一部分,他们和宝玉一起降生到凡间,这两者的结合就是一个真正的贾宝玉,他之后屡次的摔石头,其实本质就是一种情与欲望的偶尔冲突。

来到凡间,通过贾宝玉的逐渐成熟,他受到警幻仙姑的告诫,这都是为了让他觉悟,觉悟这种“情”的不可依赖,当然点醒最终没有成功,因为人生往往是需要去经历,于是贾宝玉经历了人生,最终在晴雯死的时候,开始逐渐的醒悟,当晴雯尸体被焚烧的那一刻,他写出了“及闻櫘棺被焚,惭违共穴之盟”的《芙蓉女儿诔》,压垮宝玉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之后林黛玉的死,彻底的让宝玉“悬崖撒手”。

但曹雪芹在开篇,为什么要设计一出让石头回归的戏?我们都知道,最后石头回归了大荒山,其实这才是一个容易被我们忽视的重点,曹雪芹最后是把宝玉的那块有欲望的石头,让它回归到了石头的本真,而不是要诠释贾宝玉的出世,因为这块无才补天的石头,才是曹雪芹一开始寄托的灵魂,石头从无欲到历炼产生了欲望,最后通过温柔乡的经历,又回到了大荒山无稽崖,成为一块没有欲望的石头,一个人生就是这样一个循环,最终无欲才是自己的灵魂解脱,这就是曹雪芹赋予石头所要表达的人生哲学。

这让我想起《庄子》里的一种人生智慧,延伸出我们今天能理解的意思,就是你的幸福,源于你自己把你的欲望控制在你的获取能力之下,也就是说你的欲望要小于你的获取能力,你就是幸福的!这也许恰恰是曹雪芹的一种最后灵魂的回归,用石头来告诉我们,欲的缘起缘灭,而不是让我们出家当和尚,所以,贾宝玉只是一个皮囊,无才补天的石头才是曹雪芹,往往我们最先知道的,却是最后容易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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