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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博专家推荐书评语精选20篇

“手拉手”互助活动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发起,是引导少年儿童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一项有意义的实践教育活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手拉手书信作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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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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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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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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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

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近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

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席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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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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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会在你困倦时为你提神;会在你无聊时为你消除寂寞;会在你烦乱时为你找回乐趣。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是啊,书籍这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也是一个很爱读书的人,书籍伴我快乐成长。

我读过很多脍炙人口,引人入胜的好书。如《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的海上历险故事,它让我们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勇敢,学会了面对困难不退缩。鲁滨逊是一个充满劳动热情的人,坚毅的人。在这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直至24年时,星期五出现了。面对人生困境,鲁滨孙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与英雄本色,体现了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榜样?。还有《夏洛的网》,它是一部动人心弦的童话,生动讲述了一只蜘蛛和一只小猪的友谊。他让我们懂得了:承诺的份量是无比重的,只要给了别人一个承诺,就必须尽力完成它。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些好书,使人收到了启迪,收获了珍贵无比的知识宝藏。

我爱读书,读书时间也分配的很恰当。在早上,我会进行短时间的晨读,沐浴着清晨和煦的阳光,翻开一本耐人寻味的书,是多么有诗意的一件事!在晚上,我也会捧一本书如饥似渴的读着,伴随着如水的月光,静静的读书,欣赏书中的故事,或幽默,让人捧腹大笑;或感人,催人泪下……在寂静的夜晚,书陪伴着我们,使我们在书中汲取了丰富的知识。

从小时候的连环画,到现在的外国文学,教会了我不少道理,也让我明白了这世间除了甜,还有苦。在寻找快乐的过程中,看着那风筝在空中飞翔,自己却感觉不到一丁点快乐;看着那猫追着老鼠,难道人生就应该这样追追逐逐?难道一辈子就该那样的忙碌?不管走到哪里都好,却找不到一丝的快乐,当拿起书,随着时间的流逝,自己早已沉浸在那书的海洋里,早已翱翔在那蔚蓝的天空中。

书,犹如一个无边无际的大海,蕴藏着无数的宝藏;书,犹如一片蔚蓝的天空,张开翅膀任我翱翔。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不断启迪我们,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书是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们面对面地交流,鼓励着我们去发现生活的美。书是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微笑地诉说着,教会我们如何去面对人情世故。

张开自己的双翅,在那书的天空,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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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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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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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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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描写的是一个19岁的青年鲁滨孙为了实现航海的梦想,不顾父母的劝阻,放弃了安定舒适的生活,最终踏上了航海征途。鲁滨孙十分喜爱劳动。一次海难过后,他自己幸存了下来,可身上除了一把刀、一根烟管和一袋烟外,别无它物了。鲁滨孙依靠劳动,原来境况渺茫的他,非但没有饿死,反而每天都有营养丰富的粮食摆在他面前。鲁滨孙不但爱劳动,而且很坚强。他一个人在荒岛上手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这将近3o年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如果他没有坚定的信念,如果他没有坚强的意志,如果他没有勇敢战胜困难的精神,那么他就不可能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那么久。后来,鲁滨孙遇到了一个野人,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星期五。多年以后,鲁滨孙在海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航行的大船,并收复了大船,将船长和船里的人质一起带回英国。就这样鲁滨孙回到了他阔别已久的故乡——英国伦敦。

这本以极大的篇幅描写了鲁滨孙落难荒岛、不畏艰险、自力更生、与恶劣环境作斗争的一幕幕动人情景,歌颂了人的智慧和勤劳的美德。虽然我不一定会像他一样流落荒岛上,可是我可以学习他那种爱劳动,不怕困难的精神,并且把它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去,我想这样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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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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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看了《小王子》这本,深受感动,久久沉浸在小王子的世界里。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写道“我”因为飞机故障停在了沙漠里,这让“我”遇到了小王子。故事开始很有趣,讲的是小王子从小行星B612来,去了很多小行星,最后为了追寻生命的真谛而消失在地球上的故事。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最重要的东西,最重要的东西各不相同。小王子认为照顾好自己的花才是最重要的,国王认为控制宇宙才是最重要的,虚荣的人想要有很多崇拜者,回忆过去的酒鬼需要整天喝酒解闷。专注于数星星的商人,埋头读书的地理学家,点灯的人都在做着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却似乎不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让我们认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荒谬的。其实想想,我们的人生也会有同样的问题,犯同样的错误。最后,小王子驯养的狐狸用自己的言行告诉小王子,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要用心去体会。

我很喜欢小王子,因为他是那么纯洁,善良,敏感。为了追求生命的真善美,他不在乎牺牲自己的生命。他小心翼翼地照顾着他的玫瑰,提醒我们生活中的责任。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哲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忠实地对待自己喜欢的东西,幸福是有代价的。

朋友们,当你们想到天空中有超过5.01亿个小铃铛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很幸福很幸福?所以才推荐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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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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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十万个为什么之不可不知的生活常识》。

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的语言生动活泼,内容精彩,插图精美,贴合生活,它的作者叫做刘敬余,这本书主要分为五个章节,分别是食物饮食、人类智慧、人体部分、生活智慧、民俗文化。

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有趣的问题。例如:面包为什么会发霉?飞机为什么会飞?直升机为什么会悬停在空中?原来有多少种文物和文化?

其中每一个问题都特别的有趣,例如直升机为什么可以悬停在空中?因为直升机机翼的重量和本体的重量一样,所以可以悬浮在空中,它的机翼是根据竹蜻蜓的原理做的,使它可以在空中直上直下的飞。

这本书的插图也很精美,如果你看书看的时间长了就会感到疲惫,看一看这些插图就能让人打起精神了。

我完整的看了这本书,已经看有三次了,不过还是百看不厌。因为它的文章并不长,还会去举例子说明,做解释,既生动形象又让人明白易懂。除了这些,里面还有许多关于科学家的资料和名言,例如:成功是靠100%汗水加100%的努力才会取得成功。

古人说的好,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所以我们就要多看一些有益的书,可以在书中多学到很多知识,还可以在书中找到读书的乐趣和快乐呢。

这就是我推荐的一本书《十万个为什么之不可不知的生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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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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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首美好的歌曲,童年是一朵七彩的花朵,让我们一起分享一下我的童年小事吧!

记得一次我的伙伴提出了一个建议,我们一起?一本,我们高兴地答应了。晚上,我们来到伙伴家,我给每个同学分了一个任务,我们开始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我和几个伙伴抄故事,黄子月做书皮跟目录,做起书了。首先,我给每个同学找了个故事。每个故事的篇幅都差不多,然后我们在最前面画上了一条装订线,我们都小心翼翼地在书页上写。刚写到一半,就好累手啊,我才知道做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后过了一个小时,我们的书终于抄完了,现在就差装订、装饰书页和标页码了,我们把装订的任务交给了黄子月,装饰书页的任务交给了我。把标页码这个任务交给了刘舒,几分钟后我们自己就做出了一本书。我真高兴啊!我终于“出书”啦。我们每个同学的脸上都洋溢着快乐和喜悦,那时我心想:我们真棒啊!这么短时间就“出书”了。我心里无比的高兴!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是让我永生难忘,回味无穷。

在我的童年生活,这件事是让我感到最有趣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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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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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快乐!

书是灯塔,能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能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能提供我们前进的动力。书更是支撑我们活下去的一种不可缺少的元素,带给我们无限的动力,促使着我们插上光明的翅膀。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不错的,书是我们精神的食量,正所谓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如果不趁着少年的大好时光多读书,就要白首方悔读书迟了。以前,我并不喜欢读书,我觉得书中的故事并不现实。它虽然来源于生活,但更多是高于生活。但是,我渐渐爱上了读书,是什么原因让我的变化如此之快呢?就听我细细道来吧!

有一段时间,学习压力大,并总会遇到困难,而朋友又不理会我。我很失落,觉的是我的缺点多,于是我努力改正,但没用。我只能站在门前,看他们在外面玩,我学会了独处,经常做事,让自己变得快乐起来,变得开朗些。

有一天在家,我看见我的作业桌上放本书,咦?这本书怎么没见过?旁边有张小纸条,写“最近看不见你,上哪去了?没有了你就少了快乐,希望这本书给你一些快乐......你的好朋友”。她朝我点点头,我看见她的眼睛说“没关系”。我便开始读这本书,它是杨红樱的《女生日记》,我觉得这本书与生活体贴,它讲的故事也熟悉,完全是与小孩子的视角来写的,在这本书上我也知道了很多我完全不知道的东西,同时也看到了他们纯真的友谊!

从此,我爱上了读书,现在,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了,它是可以慰藉我心灵的一位朋友,也是一位无声的导师,你会从中找到你的身影,找到你的向往!

读书,真的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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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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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代谚语也表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更说明,书不仅有种休闲的雅致,还蕴含着无穷的智慧。

记得小时候妈妈要去进货,就把我寄在书店。没想到这无意之举,使我和书籍交下不解之缘,擦出知识的火花。无聊之时,我找出一本《丑小鸭》,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读到鸭妈妈孵出一只不像鸭的动物时,我百思不得其解;读到丑小鸭被主人抛弃,被同类歧视时,我心里为它感到难受,像被什么塞住了,堵得慌;督导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时,我又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惹来众人异样的眼光。书是我的心情瓶,保存着我真实的喜怒哀乐。读书真好!

等我上小学时,我便对《智慧背囊》这种蕴含着深奥道理的书产生了兴趣。从书中我能感到一脉优美古典的传统,体会博大;一篇篇写母爱的文章既感人肺腑又令我声泪俱下;在书中善良朴实的人物又让我从心底涌出一股敬佩之情。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大千世界中那万种情、亿颗心组成的相连大网。我也读《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典藏着无穷的智慧。在一个个马上要解开的谜团中,我得到启发:人类的世界是一汪海洋,我们所知道的只是其中的一小勺子水。所以,世界还有许多未挖掘的宝藏等待我们去开发。这都是我读书的启发。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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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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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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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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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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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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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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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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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喜欢听故事,也喜欢读。长大后,妈妈给我订了《儿童文学》。每次收到这本书,我会马上欣喜若狂地打开,一看就是几个钟头。有一回,我又在看书,午饭熟了,妈妈叫我吃饭,连叫了好几声,我都没有反应,妈妈只好将书“抢”了过去,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书桌。

家里的书在我地猛攻之下,再也没有可看的了。我就让妈妈给我买或借书。一个星期天,妈妈从同事那里为我借了三本厚厚的书,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三本书,不到两周就看完了。这件事,让妈妈和她的同事大为震惊,他们见人就说我如何如何爱看书。

有一天,妈妈为了检查我看书是不是囫囵吞枣,问我书中讲了什么故事?我绘声绘色地给妈妈讲述着,妈妈不住地点着头。 为了看更多的书,我除了买和借外,还经常光顾书店。书店里的叔叔、阿姨对我特别熟。“小姑娘,我们该下班了”常常响在耳畔。此时,我知道该回家了。

我特别喜欢我的绰号“小书虫”,妈妈也经常在别人面前自豪的这样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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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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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钥匙,但在以前我却是个不爱读书的孩子。

那是一堂课改变了我,记得有一天上课时,老师提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问题,结果全班都“沉默”了,无人知晓。老师很是失望,无奈地告诉了我们答案,当时我心里想“要是我平时多读点书就好了”。从那以后,我开始认真地看起各种各样的书来,什么《十万个为什么》、《地心游记》、《格列佛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等等,我我早已看完,在书的海洋里,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我才破了几十卷,上课时回答问题就得心应手了。这不但得到了老师的赞扬,同时也引来了同学们羡慕的目光。

有一次,几位家长来学校协助我们搬教室,一切就绪以后,老师叫我们用几个词语来描述我们干净的教室,我再也不是以前的“一问三不知”了,什么“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我早已在书中看过了。于是脱口而出。其它同学的家长都夸我呢,我心里美滋滋的。

读书使我增长了见识,积累了很多词语,变得更加“厉害”了,但这也让我变得骄傲了。有一次机会竟然被一个同学“抢”去了,真是强中还有强中手啊,我以后再也不骄傲了,要谦虚学习才行啊。

我晚上做梦,好像走进了书中,书中有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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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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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李晗冰,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我有许多爱好比如:下棋,画画,做手工,看,其中我最喜欢看书。

有一次,很晚了,我还在看书,突然,妈妈大叫一声:“你不要看了,快洗澡,你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洗澡了。(这里我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其实我早有准备,事先把一本书放在了洗澡的地方)我奔向洗澡室,准备好洗澡的东西后,妈妈笑眯眯的和我说:“冰冰,现在是夏天了,妈妈建议你泡澡比较好,这样你会很舒服。”我想;泡澡?对了,如果泡澡还可以睡着,如果再加上看书那该有多舒服啊!”我连连点头,表示同意妈妈的建议。、开始泡澡了,我放好水,跳进浴缸,哇,好爽啊!随后,我把浴帘拉上,又拿起书开始看起来了。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40分钟过去了,这时听见妈妈在叫:“冰冰,你好了没有?”说着,妈妈就拉开了浴帘,就说:“你书哪来的,怎么在洗澡的时候还看书?真是个小书虫!”说着就把书给我没收了。

你看我像一个小书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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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朝花夕拾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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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洋

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是《朝夕拾》,下面,跟我一起走进去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的笔名,其实鲁迅并非一开始就写文章,他在日本东京留学从医时,在看电影时,发现了中国人的腐败与懦弱,他意识到凭借医学,根本无法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于是,他毅然回国,弃医从文,要通过文章来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他写的文章都是白话文,就是通俗易懂的文章,他在当时的影响很大,他是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共有《小引》、《狗▪猫▪鼠》、《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范爱农》《后记》等十二部分组成。

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二十四孝图》,这里是元代郭居敬编,内容是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后来的印本都配上图画,通俗读物。书简要阐述了父母刚到百里之外为父母背米,向乙常吃粗劣的食物,对父亲恭敬孝顺,白天先把父亲的枕席扇凉,冬天先用自己的身体的父亲暖床。怀橘遗亲,陆绩六岁时到父亲的朋友家做客,拿了三个橘子藏在怀里,临走时橘子滚落出来,父亲的朋友问他,他跪着说:“我母亲最喜欢吃橘子,我是拿回去送给她吃的。”等故事。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会认为这些人们真孝顺呀!其实并非这样,你认为这些故事真的可靠吗?真的会有人“卧冰求鲤”、“哭竹生笋”、“郭巨埋儿”吗?这只不过是鲁迅在讽刺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和人们腐败的封建迷信。

读完之后,我觉得我也要向鲁迅那样,让社会中的腐败风气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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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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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常说:“中自有黄金屋。”但我不太懂这句话。现在在我长大了,我经常因为写不出作文而烦恼。妈妈说这是因为我读的书太少了。为了培养我读书的兴趣,妈妈就经常带我到书城去读书。

一进书城里,我就融入到了书的海之中。我从《冒险小虎队》一书中看到了三个智慧少年知难忘 而这、无惧无畏的精神;在《三国演义》中,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最喜欢看“火烧赤壁”这个片断,诸葛亮运用他丰富的天文知识而打败了曹操,使我十分佩服。渐渐地,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并从书中体会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的《明朝那些事》,虽然是本史书,但我看得津津有味。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1344年至1644年这300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其中,最让我佩服的还是是朱元璋,他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起了庞大的帝国。

读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更让我知道了怎样为人处事,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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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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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谷子遇见豆子》。这本书是由汤汤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谷子的小男孩儿的故事。他很怕黑,总觉得黑暗像一张大嘴巴,会吞了他。有一天晚上,谷子要睡着的时候,玻璃窗上轻微的叩击声惊着了他。因为房间里面有灯,谷子可以看见窗户外面,有两只棕色的小手,正在卖力地推着窗子。他从窗子上掉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谷子救了他,他们成了好朋友。

谷子交的这个朋友名叫豆子。他有一对翅膀,在飞行中一不小心摔断了翅膀。豆子非常喜欢吃包子,每天谷子拿着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包子,渐渐地,他的钱花光了,他就去捡塑料瓶子,用捡的塑料瓶去换钱。

过了一段时间。谷子在家里吃早餐,他拿了一个燕麦饼干跑回房间给躲在床底下的豆子吃。豆子手里的燕麦饼干只剩一口时谷子的妹妹可可从外面进来了,豆子没有及时躲到床底下被可可发现了

欲知后事如何,请大家自己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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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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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每个人都不熟悉。它们是人们精神的食粮,我们不能没有书。今天我将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它知识丰富,老师推荐给我们作为优秀的推荐书目。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比如藏獒有两种,一种是穿越过灵魂的家犬,聪明勇敢;还有一种从未穿越过灵魂的野魂狗,残忍粗暴。

它的故事太有趣了,我忍不住想看下一章。故事紧张时,我的心也紧张,故事轻松时,我也为他们松了一口气。故事难过的时候,心里也有说不出的难过和遗憾。故事出乎意料的时候,我有无数的惊喜和好奇。它具有撩人心弦,随故事而动的能力。它有感人的力量,故事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叫做盘巴的第七只猎狗。老猎人40年也找不到一只满意的猎狗,总是很可惜。

这第七条狗是军犬的后代,它“驱山如风,猎虎如林”。称盘巴为掌上明珠,取名“辣椒”。原来是这么一只猎狗,却因为误会差点被赵盘霸打熟。好在他是和辣椒一起长大的。孙子素素放手了,池莉满腹委屈逃到山里去了。他靠打猎为生,成了一群豺狼的首领,但池莉仍在暗中保护着赵盘霸。有一次豺狼包围了赵盘坝,疯狂发动攻击。这位老猎人处于事故的边缘。关键时刻“辣椒”及时赶到,不顾自身安危救了老主人一命。这时候,我被池莉的忠诚感动了。

是沈的著名动物小说《第七只猎狗》,它告诉我们,世界不仅是人,也是动物,我们应该与动物和平相处。它和我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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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年级5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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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辈经常说这句话:人不要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终生。后来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为此,我经常鼓励自己主动学习,其中有一本《爱的教育》想推荐给大家。

爱,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爱是无私的,爱是博大的,只有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才会享受爱,而读了《爱的教育》这本后,我才真正领悟到了爱的真谛。

《爱的教育》这本书里的作者是埃迪蒙托。德。亚米契斯,书中有许许多多小故事。每一篇小故事都很引人注目。这本书里讲的小故事里有对老人、小孩的爱,对国家的热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爱等等类型的小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小故事大概讲的是一位英国的军人,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男孩,军人想让小男孩爬在树上找一找敌人在哪里,于是小男孩果断爬上了大树,果然看到了敌人,并告诉了军人,军人对小男式孩说:“孩子,你快下来!”可是,已经太迟了,敌人们已经发现了他,并用枪将他击中,死后,小男孩露出了一丝笑容,军人用国旗盖住了小男孩,他再也忍不住了,从眼眶里滚出来一滴又一滴晶莹的泪水。这就是这本书的部分内容,更多内容大家可以去书里品味。

看到了这里,你们是不是也心动了呢?那么就赶紧读一读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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