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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治国的作文通用20篇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接下来就是开学吧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依法治国的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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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话题:法律、依法治国、法治思维、城市发展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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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下之仪也。”法律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保护伞,也是维护城市主体合法权益的定盘星。法治思维犹如血液,流经城市这个躯体的方方面面,融入到遍布城市的血脉之中。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推进法治进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中,奠定城市发展的坚实地基。

法治思维能规范社会主体弘义行善。无论是“老人跌倒扶不扶”,还是“嫖宿幼女罪的废止”,抑或是“收买妇女儿童一律按犯罪论处”。在一系列法律事件的背后,都深刻的凸显出:一个法律制度的善与恶对社会主体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其旧时的、愚昧的法律思维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坏人得利、好人受罪”的恶性风气。因此,要形成善的法治思维,坚决用法律的手段和途径维护我们每个社会人的权利,让罪恶得到应有的审批,让良善得到肯定的褒奖。这才是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

法治思维能规范政府主体依法行政。当前,不少政府官员存在着“人治”思维,抱着“权利大于天”,“老子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态度。各地曝出的钓鱼执法、强拆民居事件,是缺少法治思维的集中体现。凡此种种,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更割裂了党群、干群关系,不利于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现代化。可见,法治思维对政府主体的建设,对构建法治政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要坚决落实立法、司法、执法各个环节的法治思维,让法治思维成为政府人员办事服务的根本指针。

法治思维能规范市场主体遵循规则。从我国企业越来越多的主动起诉国外企业;到位企业减税减负、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再到对打车软件运营商的整治,都折射出我国市场主体的行为在法治思维的轨道上,呈现出良性的发展态势。市场主体往往存在着趋利避害的思想,在利益驱动的前提下,走入违法违规的死胡同中,这不仅对市场主体本身是一种伤害,无形中也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规律的正常运行。这就需要运用法治思维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向上的发展环境。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常驻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50%。面对城镇化进程中的诸多“无法”行径,我们要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脉,用法治思维引导人们走健康积极的发展道路,要求社会主体弘义行善、政府主体依法行政、市场主体遵循规则。否则,就算为城镇化披上了一层光鲜亮丽的外衣,也经不起法律缺失带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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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依法治国征文700字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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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谁都渴望自由,渴望着更辽阔的大海,向往着更辽阔的天空,可是,自由是什么?如果没有了束缚一词,我们又拿什么来解释自由?说起法律,想到的无非就是束缚,规矩,各种条条框框,可是法是什么呢?

法律即强制性规范,是全国人民意志的体现,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的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其实法是我们,千千万万的大众自己制定的。“天下之治赖纪纲”,“纪纲一废,何事不生” “纪纲”便是现今的法律。“法存则国安,法亡则国危”,由此可见法律对于一个国家尤为重要。可以想象,法律一旦被破坏,烧杀抢掠满街,枪支弹药随身,人们之间便缺乏最基本的信赖。

不知道你们看过优酷的《侣行》没,里面有一期是梁红夫妻俩去了索马里,在那里,由于多年的战乱和恐怖主义横行,枪支和杀戮变得极为常见。他们去了四周都是警卫与铁网,号称全索马里最安全的宾馆暂时住下,第二天就听说有一个人从宾馆出去接着就被杀了,很令人震惊,人命就这么容易的被夺走了。听宾馆的人说,这只是有人试枪而已。在这儿,出门买个菜都可能被杀,所以,他们安全的交通工具是坦克,装甲车„„他们随后又去了医院,在那里,有一个老大爷去看病都背着AK47。大家知道黑鹰坠落吗?当时最先进的黑鹰飞过索马里上空,竟然被打落了,因为他们男女老少,全民皆兵。整日活在压抑的空气里,活在可能被杀的焦虑里„„可以想像这种生活吗?法治不好的国家,怎么能称为是一个国家啊,一个部落、家族尚且有自己的规矩呢。

所以我们才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以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靠个人的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而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充分体现了时代呼唤法治,社会需要法治,人心盼望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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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治国方略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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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二、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三、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

国务院总理与中国政法大学生讨论法治

国务院总理与中国政法大学生讨论法治

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五、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六、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七、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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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治国的祸患的故事

全文共 1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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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言故事是指含有讽喻或明显教训意义的故事。它的结构简短,多用借喻手法,使富有教训意义的主题或深刻的道理在简单的故事中体现。

治国祸患

有一次,齐景公问晏子“依你看,治理一个国家,首先要除掉的最大祸患是什么?”晏子沉思片刻后,回答说;“我想,应该是土地庙里的老鼠。”齐景公不解地问:“此话怎讲?”于是,晏子就不紧不慢地仔细道来——

土地庙是人们用来供奉土地神的场所。为了祈求神灵保佑人间四季平安,五谷丰登,人们在修建土地庙时十分虔诚和卖力,他们首先在四周用许多木条编成一座围墙,并且盖上屋顶,然后抹上黄泥,使其牢固保暖,不怕风吹雨打。谁知早已被人们追打得无处藏身的老鼠发现了这一处所之后,竟成群结伙地搬进了土地庙来安营扎寨。它们在庙内打洞做窝,繁衍后代,还要偷吃人们用来祭祀土地神的各种供品,直闹得四邻八舍不得安宁。

人们恨透了这帮害人的老鼠,总想除掉它们,但又苦于找不到一种恰当的方法。用烟火去熏老鼠洞吧,人们害怕会因此引燃了四面筑墙的木条,这将使土地庙化成一片灰烬;用水去淹灌老鼠洞吧,又怕浸脱了涂在墙上的黄泥巴,从而使庙墙坍塌。由于顾虑太多,左右为难,所以土地庙里的老鼠不仅没能消灭,反而越来越多,越来越猖狂。

说到这里,晏子打量了一下齐景公的脸色,只见他正在洗耳恭听,若有所思。于是,晏子乘机将话锋一转,直言道:“其实,一个国家也会有这样害人的老鼠,他们就是那些国君所亲信的小人!这些小人对国君刻意逢迎,报喜不报忧,其目的就是为了寻求庇护;而他们对待臣民百姓的态度,则是欺压盘剥,无恶不作,仗势横行,不可一世。老百姓对这帮害人虫敢怒而不敢言,因为在他们的背后有国君这顶保护伞啊!所以,我认为,要想治理好一个国家,首先就要国君下决心,亲手除掉这些土地庙里的老鼠!”

晏子所讲的这个寓言说明,有些地方的坏人坏事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打击和遏制,就需要仔细查一查他们背后是不是有什么庇护者。

【金壶丹书】

齐景公来到已被兼并的原诸侯国纪国视察时,在其京城内发现了一只金壶,打开一看,只见里面藏着一幅用红笔写就的帛书,上书八字箴(zhen)言:“食鱼无反,勿乘驽(nu)马。”

齐景公将丹书握在手中把玩一阵之后,不禁击掌赞道:“对呀,为人行事的确应当如此。吃鱼只应吃一面,不要翻动,因为鱼腥味是能使人作呕的呀;出门时应当不骑那种跑不快的马,因为它缺少耐力,走不远啊。”

晏子在一旁听了,赶紧纠正道:“这八个字说的并不是您理解的这个意思。所谓‘食鱼无反’,是在告诫国君和大臣们不要贪得无厌,不能将民力耗尽,否则就会损伤国家的元气;所谓‘勿乘驽马’,则是比喻国君不能将品质不好的人放在身边,委以重任,否则他们就会误国害民呀!”

齐景公听了晏子的解释,不觉频频点头,但同时又不解地问:“既然纪国有这样好的治国箴言,它又怎么会亡国呢?”

晏子回答说;“这是有原因的。我听说,凡是有道的国君,总是将一些治国安邦的至理名言公开张贴在大街小巷,广而告之,让全国上下共同遵守,同时发动民众随时监督;而纪国虽然有这样好的治国箴言,却将它投注到金壶之中,束之高阁,并不实行。您想,他们这样做,能不亡国吗?”

这个故事说明,有法不实行,便像无法一样。一个人如果只是将修身的格言置于座右,却并不打算实行,他就不可能获得长进;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将治国良策付诸实践,那么再好的国策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木偶与泥偶】

山东省境内的淄水河畔,有一个泥塑的人偶和一个木雕的人偶。

在一个天旱无雨的季节甲,泥偶和木偶曾有一段朝夕相处的经历。时间一长,木偶渐渐看不起泥偶,因此总想找机会讥笑它。

一天,木偶带着嘲笑的口吻对泥偶说:“你原本是淄水西岸的泥土,人们把泥土揉合起来捏成了你。别看你现在有模有样,神气十足,等八月一到,大雨哗哗而下,淄水一下子猛涨起来,你很快就会被水泡成一堆稀泥了。”

那泥偶并不在意,它以十分严肃的口吻对木偶说:“谢谢您的关心。不过,事情并不像你所说的那样可怕。既然我是用淄水西岸的泥土捏成的泥人,即使被水冲得面目全非,变成了一堆稀泥,也仅仅是还了我原来的面目,让我回复到淄水西岸罢了。而你倒是要仔细地想一想,你本来是东方的一块桃木,后来被雕成了人。一旦到了八月,大雨倾盆而下,引起淄水猛涨,波浪滚滚的河水将把你冲走。那时,你只能随波逐流,不知会漂泊到什么地方。老兄,你还是多为自己的命运操操心吧!”

不久之后,连续下了多日的暴雨,木偶被河水冲得不见踪影,泥偶却安然地躺在大地妈妈的怀抱里睡觉。

故事寓意:这则寓言告诉我们,那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聪明人”,在嘲笑别人的时候,应该多想想自己的不足之处。只有这样,才能够保持谦虚谨慎,使自己进步得快一些。

不要随便嘲笑别人,想想自己的缺点,看看别人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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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全面依法治国”:良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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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是中共党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法治和人治问题是每个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都要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问题。

“历史终结论”的提出者弗朗西斯·福山最近提出,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需要三个构成要素:强政府、法治和民主负责制。而且,三者之间有着严格的时间顺序。民主并不是第一位,强政府才是。尚未获得实施有效统治的能力就进行民主化的政府无一例外地都会遭受失败。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后发展国家,国家的良政善治无不依赖于法治。例如同样深受儒家影响的新加坡,国家治理的最大特征便是推崇法治精神。反观之,那些忽视法治、法治松弛的国家或地区,却常常与国乱民怨联系在一起。

事实上,中国正是在这样的渐进顺序上走着自己的现代化道路。中国曾经是开发国家制度的先行者,是创造韦伯式现代国家的第一个世界文明。然而,中国历史上缺乏法治传统,现代法治进程也是充满坎坷。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实现执政党长期执政,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法治。

四中全会以法治为主题,渗透着习近平等领导人对国家治理的深入思考。亲身经历了“文革”劫难的习近平等领导人,深知如果国家没有法治,人人都无安全感。

当今中国问题的最大症结便是法治权威不足。群体性事件、信访不信法、“塔西佗陷阱”等无不是由于法律权威不足所致。要想解决中国“成长中的烦恼”,依靠法治权威无疑是最现代、最文明、最有效的手段。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法治改革举措,许多都是涉及利益关系调整的“硬骨头”。法治领域的改革与政治改革密切相连,改革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特别需要自我革新的勇气。然而,法治改革关涉执政党能否长期执政,关涉良治社会能否顺利实现,关涉中国复兴能否到来,意义非凡,必须下死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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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新期待——汇聚全面依法治国箴言良策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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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

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干部研讨班上系统阐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这一战略布局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影响,将会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体现出来。”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常务副主任刘海涛说,“其中,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用制度的现代化为‘物’的现代化提供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有着重要的定位——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要求“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3月1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报到,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开幕在即——此时的中国,正行进在奔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上。

两会前夕,境外媒体如此观察:“去年四中全会制定的法治政策和措施,哪些将率先从政党意志转化为国家法令,自然成为人们对今年全国两会的最大期待之一。”

“法治在构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各类政策从主要依赖党的文件和政府法规,走向更高层级法律的保障,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赵国鸿寄语两会。

“我过去就主要围绕法律写提案、提建议,今年我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等准备了10多个提案。”曾经推动“酒驾入刑”的全国政协委员、律师施杰说。

今年人代会,一个引人注目的环节,是将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15年前——200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法,对全国人大与国务院、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限划分、立法程序、法的适用范围和备案审查作出了全面规范。

15年后——作为规范我国立法体制的一部基本法律,将要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备受关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无疑是这场变革的突破口之一!而立法先行,就必须加强和改进统一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

全国人大代表张素荣认为,立法法的制定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的修正,将为消除现实立法实践中的种种弊端提供有效解决途径。

2015年,距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只剩下5年多时间。

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在加快——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强调,要抓紧编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中长期规划,以施工图方式明确190项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

蓝图绘就,宏图即展。人们期待,即将开幕的全国两会,将为法治中国建设进一步作出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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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学生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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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其实是老生常谈,但却家务事,依然是一本糊涂帐,究竟原因就是没有超越家务事的范畴,而不能成为社会公共事务。民主法治的实质就是来自会社会、全民的公约,任何自然人、法人都要遵守,没有例外,这样法治才不会成为傀儡,才不会有太上皇。

依法治国,关键在于这几个方面,一是这个法律怎么样,由谁来制定,是怎么制定,由谁来执法,又是怎么执法的;二是治的对象是谁,主要是谁在违法。我觉得网上有好多观点很有启发意义,比如进一步明确了法治的重点对象,也就是违法犯罪的主要人群,如领导、官员、有钱有势人物、政府甚至党组织本身,法治的抽象对象就是特权,追求特权是违法的主要诱因;其次,法治不是专政的手段,相反,不管是专政还是政府执政、行政都必须遵循法治,包括党人领导也应在法治的约束之下进行。

有一个观点本来就是伪命题,那就是由谁来依法治国,因为法就是“主体和主语”,关键是立法问题,法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也不可能从地里自行长出来,所以说还有一个“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问题,那是法的催生婆,甚至是法的父亲母亲,但法一旦落地了,特别是法成长、成人了,法就是独立的主体存在,具有独立意志,父亲母亲就不能随意干涉和取代了。当然这个比喻有些不恰当,因为法一旦建立和启用,那么党的领悟和人民民主也必须在法治的范围下行动,否则就是违法的。

治国当治吏,法治的重点对象和使命就是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而其中最需要限制的权力就是特权的扩张、膨胀和蔓延。法治的实质就是还权于公民,也只有法治才能还权利于公民,才能明确和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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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治国的祸患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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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齐景公问晏子“依你看,治理一个国家,首先要除掉的最大祸患是什么?”晏子沉思片刻后,回答说;“我想,应该是土地庙里的老鼠。”齐景公不解地问:“此话怎讲?”于是,晏子就不紧不慢地仔细道来——

土地庙是人们用来供奉土地神的场所。为了祈求神灵保佑人间四季平安,五谷丰登,人们在修建土地庙时十分虔诚和卖力,他们首先在四周用许多木条编成一座围墙,并且盖上屋顶,然后抹上黄泥,使其牢固保暖,不怕风吹雨打。谁知早已被人们追打得无处藏身的老鼠发现了这一处所之后,竟成群结伙地搬进了土地庙来安营扎寨。它们在庙内打洞做窝,繁衍后代,还要偷吃人们用来祭祀土地神的各种供品,直闹得四邻八舍不得安宁。

人们恨透了这帮害人的老鼠,总想除掉它们,但又苦于找不到一种恰当的方法。用烟火去熏老鼠洞吧,人们害怕会因此引燃了四面筑墙的木条,这将使土地庙化成一片灰烬;用水去淹灌老鼠洞吧,又怕浸脱了涂在墙上的黄泥巴,从而使庙墙坍塌。由于顾虑太多,左右为难,所以土地庙里的老鼠不仅没能消灭,反而越来越多,越来越猖狂。

说到这里,晏子打量了一下齐景公的脸色,只见他正在洗耳恭听,若有所思。于是,晏子乘机将话锋一转,直言道:“其实,一个国家也会有这样害人的老鼠,他们就是那些国君所亲信的小人!这些小人对国君刻意逢迎,报喜不报忧,其目的就是为了寻求庇护;而他们对待臣民百姓的态度,则是欺压盘剥,无恶不作,仗势横行,不可一世。老百姓对这帮害人虫敢怒而不敢言,因为在他们的背后有国君这顶保护伞啊!所以,我认为,要想治理好一个国家,首先就要国君下决心,亲手除掉这些土地庙里的老鼠!”

晏子所讲的这个寓言说明,有些地方的坏人坏事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打击和遏制,就需要仔细查一查他们背后是不是有什么庇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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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主题二:治国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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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之以强力,发之以果敢,而成之以无私——宋·苏辙《新论中》

2.政纲虽举,必求益其所未至;德泽虽布,必思及其所未周——《宋史·薛极传》

3.上安下顺,弊绝风清——宋·周敦颐《拙赋》

4.千夫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宋·苏轼《讲田友直字序》

5.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汉·王充《论衡·书解篇》

6.构大厦者先择匠而后简材,治国家者先择佐而后定民——《意林》引《物理论》

7.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唐·吴兢《贞观政要·公平》房玄龄语

8.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宋·苏轼《司马温公行状》

9.正其本者万事理,劳于永者逸于使——唐·张九龄《对嗣鲁王道坚所举道侔伊吕科·第 一道》

10.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左传·襄公十一年》

11.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管子·正世》

12.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唐·吴兢《贞观政要·君道》魏徽上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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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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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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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修身齐家治国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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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就有立功(完成大事业)、立德(成为世人的精神楷模)、立言(为后人留下学说)“三不朽”之说,而真正能够实现者却寥若星辰,曾国藩就是其中之一。他打败太平天国,保住了大清江山,是清朝的“救命恩人”;他“匡救时弊”、整肃政风、学习西方文化,使晚清出现了“同治中兴”;他克已唯严,崇尚气节,标榜道德,身体力行,获得上下一至的拥戴;他的学问文章兼收并蓄,博大精深,是近代儒家宗师,“其著作为任何政治家所必读”(蒋介石),实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事业,不愧为“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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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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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颁布实施十四年来首次修改,预算法实施二十年来首次大修,包括行政诉讼法在内一批备受关注的法律也在修订之列……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密集修订重头法律引发各界关注。此举释放了加速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积极信号,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坚实的立法基础。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我国的法律体系从无到有。尤其是2010年,以宪法为核心,涵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使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当下,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些陈旧的法律条文已经落后于时代的需要,一些立法程序和法律质量都有待进一步提升,现存的法律体系从理论和实践层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这意味着,立法任务依然艰巨,立法工作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中国立法工作面临“从有到好”新的历史课题。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条件,其根本途径在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基层民声到国家意志,国家的立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2005年,物权法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首次通过网站征求意见。此次立法法草案明确规定:“应当将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等通过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从实践摸索上升到立法保障,这种立法理念是民本位思想的体现,更是科学、民主立法的必备条件。

立法法修订要求法律案通过前评估、法律清理、制定配套法规、立法后评估等规定,这意味着法条更“接地气”;行政诉讼法将起诉期限“三个月”延长到“六个月”,这意味着“民告官”的诉权有了更多的时间保障……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将持续多日修法,先期的诸多亮点让人们看到高质量的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必将为全面依法治国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央要求,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从“有法可依”到形成更完善的法律体系,无疑是建设法治中国最为关键的一招。

中国共产党即将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建设法治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新的历史时期下,各级立法机关要尽职尽责,担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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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党员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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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曾说过:“治国就是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什么是好干部、如何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了一序列重要论述,鲜明地提出了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为新时期依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吏治清则国运畅而民生厚”。只有把干部队伍建设好了,“官场”风气正了,官员们务实清廉了,干部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了,民情得以上传、国策得以下达,政通人和,这样党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经久不衰。

依法“治吏”是一项十分繁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操之过急、一蹴而就,更不能固步自封、原地踏步。需要贯彻落实的法律、条例很多,但永远不能脱离四个字“依法、从严”。只有在“法”、“严”二字上作足、作好文章,在“选吏、用吏、管吏”上付诸心血,才能打造出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一要依法从严“选吏”。“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要选拔任用好干部,就必须严格遵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想干事、能干事、干得好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造福一方。二要依法从严“用吏”。干部任用要“因其材以取之,审其能以任之,用其所长,掩其所短。”,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要注重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建议,听听他在什么领域上有专长、有想法,经考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干部调整到相关岗位上,让其发挥才能;同时对那些不能胜任领导岗位的人员,也要坚决调整,不当“好人”。三要依法从严“管吏”。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如同“寻脉诊病”,要经常体检一下,多看看“医生”才能少生病、不生病。要不断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干部的任前、任中和任后审查力度,强化对干部的全程监督管理,教育干部懂规矩、明事理、守纪律,自觉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努力促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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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_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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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人民群众有着巨大的影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以抓铁有痕的决心惩治腐败,充分彰显了依法治党的决心,对推进依法治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依法治党的核心是制定不敢腐的惩罚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腐不了的监督机制。依法治党的关键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党规党纪的教育,增强法治意识,破除领导干部凌驾于法律上的特权思想,使之敬畏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党纪国法,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执政党带头践行法治至关重要,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必须依法治党,毫不松懈地纠反“四风”,持之以恒地从严执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全面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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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认真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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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彰显了法治对现代中国的意义和执政党践行法治的决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做出的重大抉择。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确定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体制,中国发展的进程,也正是法治进步的过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比作“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充分说明了两者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进程中的同等重要的作用。如果说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那么法治则是护佑改革活力的定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只有沿着法治道路,建设法治国家,才能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依法做好民族工作

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必须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切实提高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

一是坚持法治精神引领,妥善解决民族问题,维护民族关系。实践中许多涉及民族关系的问题,有不少是由于不懂法造成的。要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以法治精神为依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和保障民族团结。

二是旗帜鲜明地用法律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合法权益。我国已进入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要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另一方面,对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要予以保障,对于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正常宗教信仰要予以尊重。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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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全面依法治国论文2500字

全文共 3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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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属于法治活动的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国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论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

摘 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中探索和选择的治国之路。

关键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概述

(一)依法治国涵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高度概括了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二)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此基础上深刻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

二、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几个方面

“依法治国”属于法治活动的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国家。当前我国所面临的迫切任务就是如何实施好依法治国方略、走向法治国家,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实践问题。“依法治国”的方略自从党的十五大确立,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实施17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成就。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法治实际出发,探索和研究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制约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保障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贯彻实施。

(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但在法治化进程中,人治的不良影响依然存在,滥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无疑会对我国法治的进程形成阻力。2014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由此我们可以看得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党的领导放在核心位置,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最新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消除人治的不良影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实现和我国沿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前进。

(二)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我国的立法工作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传统法学立法观念占主导地位,立法权限划分方面的问题(权限划分不明、立法权限分配不合理等),授权立法方面的问题(授权对象极为混乱、授权法律规范存在问题等),地方立法方面的问题(地方立法质量不高、地方立法缺乏民主性、公开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我国法律的完善,而且阻碍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决定”中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因而我们发现立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必须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立法工作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实现科学立法,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三)依宪治国是我国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

因此,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没有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依法治国将是纸上谈兵;同时完善健全的法治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没有科学系统的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就失去法律依据;最后,依法治国要切实做到以宪治国,充分发挥和保障宪法的权益,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内容。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决定》,领会和掌握《决定》的内容和精神才能做到。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对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深化各种体制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规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基于“没有法治,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思维,基于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新认识,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的新判断,基于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的新理念,我们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到落实党和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总抓手的新高度来把握,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纳入到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范畴中来展开,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置放到维护国家治理权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大格局中来落实,把建设法治体系、发挥法治功能的基本要求贯彻到引领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构建有序社会、保证长治久安的具体实践中来实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的要义是,通过反腐治权、依法治官和监督制约公权力,通过尊重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实现人民民主。因此,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政治地位和主权权利,必然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对依法治国的新期待,不仅表现或者停留在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法享有管理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监督权等政治民主和政治权利方面,更多的是表现在对社会民主与社会权利,如自我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经济民主与经济权利,如参与经济决策和管理、获得财产或企业股份、参加工会、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带薪休假、适当生活水准权、安全生产等。广大人民群众不仅需要抽象的民主政治权利、民主政治参与,更需要具体实在可参与、被尊重、平等公正的民主政治权利;不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权利,更需要兑现实在实惠实用的人身财产权利、经济社会权利、环境生态食品安全权利等具体权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反腐治权的治本之道。权力腐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死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大障碍。应当更加重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权力放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治权,切实从体制、机制和法治上遏制并解决权力腐败问题。腐败现象千变万化,腐败行为林林总总,但归根结底是公权力的腐败,因为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各法治国家要依法分权和治权。公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公权力腐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归根结底是权力寻租,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主体的腐败,而这些主体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所以各法治国家不仅要依法治权,而且要依法治官、从严治吏。在我国,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思维下反腐治权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 龙主编.依法治国方略实施问题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2] 党的十五大辅导读本[M].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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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故事:以正治国者周恩来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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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陈毅元帅所说:"廉洁奉公,以正治国周恩来也。"

60年代初,周恩来身边工作人员乘总理出国访问的机会,为了保护与加固建筑物,他们抢时间只搞了点简单的内装修,更换了窗帘、洗脸池与浴缸。周恩来回国见了十分生气,将他们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事后,他语重心长地对身边人员说:"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影响一大片。所以,我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你们花那么多钱,把我的房子搞得那么好,群众怎么看?一旦大家都学着修起房子来,在群众中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周恩来的这一番话发人深省。自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提及装修房屋之事了。

邓颖超在悼念周恩来的文中说:解放初期你偶然看到这个海棠花盛开的院落,就爱上了海棠花,也就爱上了这个院落,选定这个院落,到这个盛开着海棠花的院落来居住,整整居住了26年,这里始终保持着庄严、幽静、美丽与朴素的开国总理风格。

周恩来总理居住在中南海西花厅,过着俭朴的生活。这从他居住的房屋及院落都可以看得出来。自他住进来以后,不许装修与翻新房屋及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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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依法治国”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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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出处】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元年”,依法治国成为代表委员审议讨论中出现的高频词。

【舆论风向】根据众多媒体及网站的调查,两会前,“依法治国”就被舆论预测为两会重要看点,随着会议进程,不仅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中离不开这个词,社会舆论也在观察国家将出台什么具体措施。

【精彩声音】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天伦集团董事长张瀛岑:“我们所有的幸福感都是建立在法治的社会上。依法治国,有了法治保障,国家才能长期富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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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依法治国征文

全文共 1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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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治国概述

(一)依法治国涵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高度概括了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二)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此基础上深刻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

二、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几个方面

“依法治国”属于法治活动的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国家。当前我国所面临的迫切任务就是如何实施好依法治国方略、走向法治国家,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实践问题。“依法治国”的方略自从党的十五大确立,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实施17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成就。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法治实际出发,探索和研究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制约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保障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贯彻实施。

(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但在法治化进程中,人治的不良影响依然存在,滥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无疑会对我国法治的进程形成阻力。2014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由此我们可以看得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党的领导放在核心位置,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最新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消除人治的不良影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实现和我国沿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前进。

(二)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我国的立法工作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传统法学立法观念占主导地位,立法权限划分方面的问题(权限划分不明、立法权限分配不合理等),授权立法方面的问题(授权对象极为混乱、授权法律规范存在问题等),地方立法方面的问题(地方立法质量不高、地方立法缺乏民主性、公开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我国法律的完善,而且阻碍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决定”中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因而我们发现立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必须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立法工作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实现科学立法,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三)依宪治国是我国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

因此,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没有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依法治国将是纸上谈兵;同时完善健全的法治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没有科学系统的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就失去法律依据;最后,依法治国要切实做到以宪治国,充分发挥和保障宪法的权益,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内容。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决定》,领会和掌握《决定》的内容和精神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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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党员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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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高峰,就一刻也不能离开理论思维”,成就一项伟大事业,一刻也不能离开科学理论指导。理论来自实践,反过来又指导实践。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中,实践不断深入,理论日臻完善,推动事业不断发展。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法治建设居于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地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决定了中国的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其全部意义和作用在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法治根本任务规定了法治理论必须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核心来思考回答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思想指南和理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深刻揭示出中国法治理论的思想渊源和政治属性,为推动我国法治理论发展指明了方向。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理论则是对“时代之声”的思考回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于改革开放,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的理论总结,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原理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结合的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在这一理论体系的正确指导下,改革开放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凸显出这个理论的强大威力,树立起我们高度的理论自信。

改革开放以来,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到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十七大作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战略部署,十八大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我们党对依法治国的理论思考、实践探索以及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从一个重要方面反映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从形成到发展的历程,标志着我们党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特别是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实践的论述和部署使得理论本身更加体系化、整体化、科学化,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注入更多法治元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内容丰富、内涵深刻,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也充分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并广泛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既符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普遍原则,也具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鲜明中国特色,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质和顺应世界潮流的时代特征。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在党领导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治国理政总方略中,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犹如鹏之两翼、车之两轮,共同支撑起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大计已定,大势正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将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而不断发展,指导我国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构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更加坚实的法治基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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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_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2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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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有评论指出,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一旦举起,党就必须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就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搞‘越位’。”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话语铿锵。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我们党依法执政、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受到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周淑真认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对社会大众所产生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是国家走上依法治国之路的原动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表示。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底线要求,党规党纪是对党员的更高要求。”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党规党纪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结合起来,打造法律和党纪两个“笼子”,把依规治党作为依法治国的一个“窗口”和“样板”,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必定先违反党的纪律

“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9月24日,在河北省廊坊中院庭审现场,刘铁男痛哭流涕地自我剖析。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必定先违反了党的纪律。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对纪律的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例,没有一个不是在违法之前首先违纪的。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则、守戒律,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在日前发表的《坚持党的领导 依规管党治党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文章中,王岐山对广大党员干部谆谆告诫。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首先要从严治党。”北京市委党校教授姚桓认为,历史表明,“治国即治吏”,就是说,治国首先要用党纪国法管好官员,而不是用法律去管老百姓。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这既是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媒体评论指出,徐才厚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再次彰显了党纪国法的刚性和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查处50多名高级干部的事实再次证明,在中国,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决不容逾越。推进依法治国,权力的笼子只会越来越紧,制度的篱笆只会越扎越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绝不能心存侥幸,否则,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树立法治思维,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

“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笔头(批示),笔头不如口头(命令)”,老百姓这样讽刺社会上某些权大于法、违法行政和以权压法现象。

“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强调。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四中全会《决定》指出。

“四中全会强调以从严治党促进和保障依法治国的落实,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是内在统一的。”姚桓说,因为法律一旦对执政党党员干部失去约束力,也必然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失去权威性。

如何以从严治党保证依法治国的落实?姚桓认为,这需要制度创新,这方面全会有三个亮点——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有了这一条,才能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的行政乱作为;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是打破“权大于法”惯性思维,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措施;

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这无疑是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治国自觉性的“撒手锏”。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这是执政治理理念的升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

“只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社会主义法律的阳光就一定会照亮祖国大地,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姚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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