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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我忘不了诸葛古镇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 加入清单我的家乡在汉中,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那里有许多的名胜古迹,例如:武侯墓、定军山、武侯祠……但最令我难忘的却是“诸葛古镇”。
诸葛古镇始建于二零一五年九月,收工并开放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在这将近一年的时光,创造了一个辉煌。大家可能就会问了“诸葛古镇有些什么好玩的呢?”别着急,等我慢慢给你讲。
诸葛古镇的名字,取决于汉蜀汉丞相忠武侯诸葛亮之姓,所以其内全是关于诸葛亮的故事。最让我忘不了的便是里面的“空城计”这一景观。“空城计”景观多为三国时期的古城墙,其次便是诸葛孔明与司马仲达的对战景。当时,司马仲达二十万大军兵临城下,可城内却只有八千民夫,大家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就在危机关头,诸葛亮突然灵机一动,他突然想起到司马仲达原来是曹操的手下,所以他俩都曾生性多疑。想到这里,诸葛亮开心了,于是他立即叫人把古琴搬上城头,又急忙命令军士们换上农夫的衣服,把城门大敞,让他们拿着清洁用具去打扫卫生。一切安排完毕后,诸葛亮自己坐到城头悠闲地弹起了琴。司马仲达以为城内有伏兵,不敢冒失杀入,便垂头丧气地回城了,这便是空城计的由来。诸葛古镇里面还有更多的三国历史,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快快亲身去畅游体验吧!
两汉三国,真美汉中。这就是我永远忘不了的“诸葛古镇”,这就是最令我难忘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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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 加入清单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篇2:有关留恋的作文600字:忘不了
全文共 898 字
+ 加入清单永远忘不了的不一定是日出日落的壮美,不一定是百年一见的奇观异景,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大事,不一定是激烈的场面!
永远忘不了的,也许只是夜空中闪烁的一点儿星光,照亮你回家的路也许只是吹拂过的一缕清风,撩去你眼角的泪水也许只是一份无言的默契,告诉你成功的路在何方也许只是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帮你从失落中重新站起。
一位老年人永远忘不了在一家商店门口一位年轻妇人替她推开沉重的大门,当她道谢时侯,那位年轻的妇人轻轻拥住她说:“我也有一个和您年纪差不多的妈妈,我也只是希望有人也为她开门。”
一位儿子永远忘不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父亲背着生病的他吃力地趟过冰冷的河水往医院奔去。他一向瞧不起自己的父亲,因为父亲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从未做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现在他忽然觉得父亲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父亲,这就是伟大的父爱,他永远忘不了在闪电的映照下父亲那张疲惫而苍老的脸,永远忘不了父亲身体的温度。作文
一个女儿永远忘不了……
一个妻子永远忘不了……
一个母亲永远忘不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永远忘不了的事,永远忘不了的人,不管等到何时,不管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时间是无情的,它使昨日依稀,面影模糊,它把黑发染成白发。时间却又是有情的,它不会埋没一切,它把人生中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化成永恒的回忆。当我们在回首的时候,又会觉得那些“平凡”却是那样的美丽。
记忆是奇特的,许多曾经认为是轰轰烈烈的大事,被时间所淹没,没有留下痕迹。许多平平淡淡的小事却让人难以忘怀,往往是极其普通的一件小事,极其朴素的一句话,极其平常的一个眼神,却能叩开我们的心扉,并且留下深深的痕迹,正是这点点滴滴的痕迹,连缀着我们美好的人生。
需要记住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但有的人记住的却是灾难,仇恨,却忘记了幸福,它并不是与财富,地位,声望同步,它只是你心中的一个小匣子,所以当我们一无所有时,我也能够骄傲地说我是幸福的。因为在小匣子中有山有水有花有草有瀑布,那是那些永远也忘不了的回忆堆砌起来的美好世界。
会忘记的总会忘记,纵然是写在纸上,刻在石头上,也会随着时间一起消磨掉,从记忆中抽掉。不会忘记的永远不会忘记,即使不经常念起,也可以深深地留在记忆中……
篇3: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 加入清单往事像一条条小溪流,汇成小河,奔向大海,再也不回头。但在记忆的沙滩上,留有我的一行深深的足迹。那是充满儿时天真与幼稚的一件小事。
儿时,我很喜欢养小金鱼。有一次生日,哥哥给我买了三只可爱的小金鱼。两条雄的,一条雌的。有一条雄的是一条黑色的金鱼,两只大眼睛鼓了出来,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可乐”。另一条雄的则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帅哥,没有可乐的大眼泡和大尾巴,它叫“可可”,是个有异性缘的家伙。还有一条就是唯一的女性,叫“可心”。她可是一位雍容华贵,举止大方得体的穿着粉色裙子的白雪公主,可心的所属种类和可可一样。三条小金鱼天天在鱼缸里游涞游去,可开心了!
一天放学回了家,我像平常一样去看三个小可爱。我捏了几粒鱼食,撒进了鱼缸。可乐马上冲了上去,可可非常有绅士风度地请可心先吃。看着它们吃食的样子,我笑了。正在这时,我脑子里萌生了一个念头:给金鱼洗洗澡吧!我拿来了沐浴露,挤了一点儿进鱼缸。贪吃的可乐看到这乳白色的沐浴露,以为是吃的,吞了几口。还是可可聪明,躲开了沐浴露。“慢慢洗,我去写作业!”我走进了卧室。
过了半晌,妈妈回来了:“儿子,屋里怎么有一大股香味儿?”我漫不经心的回答:“金鱼在洗澡呢!”妈妈慌忙跑到鱼缸旁,一看,天呀!可乐肚皮朝上,可可和可心奄奄一息。我跑出卧室,看到三个小可爱都死了,都快要哭了。妈妈说:“金鱼又不是人,怎么可以用沐浴露洗澡呢?”我羞愧的低下了头。每当看到小金鱼时,我总会想起三个小可爱。那件事我总忘不了。
篇4: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910 字
+ 加入清单在我记忆的沙滩上,许多琐事就像那一行行深浅不同的脚印,岁月的潮水一冲,它就无影无踪。唯有一件事,却像岸边的一棵大树,深深扎根在我的心中。
那一天,窗外寒风呼呼的吹着,拍打着窗子,树叶沙沙作响,如鬼哭狼嚎一般乌云满天,向地面下来,我沉默地站在窗前,看着豆大的雨点从天空上落下来,盯着外面发呆。爸爸妈妈工作忙,很少有空暇时间陪伴我,更多的只是独自一人。当看着别人的爸爸妈妈,三人在一起手牵手在街上走着,我都会羡慕不已,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这一天早晨,我意外的发现妈妈并没有去上班,我就对妈妈说:“妈妈,待会儿我们一起去逛书店吧。”妈妈充满歉意地说:“我马上要去单位,还要开一个重要的会议,我给你钱,你自己去吧,注意安全。”我终于忍不住了:“开会,开会,就知道工作,连陪我一会儿都不行,难道我还没有工作重要吗?”说完,我跑进房间,把门“砰!”地一关,只留下了还在微微颤抖的门框。只听见妈妈叹了一口气,又出去了。外面雨越下越大,我不禁有一丝担心,妈妈出门那么急,带了雨伞吗?昨天她有点儿感冒了,今天,她又淋了雨,感冒会不会又加重了呢?
雨停了,我只能独自一人走去书店买书。买完书,刚准备回家,雨又下起来了,又急又大。我心想,这天气变化多端,现在,是回不了家了。我只好在书店的屋檐下躲雨。突然,我看见了个熟悉的身影,是,妈妈!我大声喊:“妈妈!”妈妈骑着电动车来到我身边,我疑惑地问:“妈妈,您不是在开会吗?怎么会在这儿呢?”妈妈回答说:“我猜你没有带伞,雨下的这么大,我就向单位请了假,来接你回家。”我坐上妈妈的车,无意间看见妈妈的长发,里面掺着几根银丝。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妈妈为了我,辛辛苦苦的上班,回到家,还为我做饭、洗衣,给我辅导作业,这时我才发现妈妈已不再年轻,原本美丽的脸庞上也爬上了几条细细的皱纹。到家了,我看见妈妈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我担心地问妈妈:“您的腿怎么了?”妈妈说:“没事,就是在给顾客从高处拿鞋时,摔下来,把膝盖擦伤了,放心,没有大碍。”说着,又进厨房做饭去了。
望着妈妈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我的眼眶再一次湿润了,雪落无痕,真爱无声,您的爱总是不轻易让人察觉,只是深深地浸透在每一份叮咛,甚至每一道目光中。
篇5:我最忘不了的谎言作文
全文共 2883 字
+ 加入清单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1
3岁那年,我被送到小镇上她的身边。
她一个人住在小小的老房子里,靠摆小烟摊为生。她穿着破旧的黑衣服,脸上皱纹很多,走路慢而细碎,我对这样的老太婆充满了好奇。最让我好奇的是她那双像粽子一样尖尖的小脚,竟比我的大不了多少。
她洗脚的时候,我看到那五只脚趾都朝内蜷成了一团,看不到脚丫。我歪着头问她,你的脚怎么和我不同呢?
她抚着我的头说:“奶奶小时候喜欢踩蚯蚓,就烂成这样了。”那双脚真丑啊,我可不想长成那样。于是我不再踩蚯蚓,不再踢小鸡,我走路的时候仔仔细细。有一次我不小心踩死了几只蚂蚁,吓哭了。她告诉我:“真心实意向蚂蚁说对不起,蚂蚁会原谅你的。”于是我向蚂蚁说了对不起,坦然轻松地和她回家了。
这是她给我的第一个谎言。这个谎言骗了我很多年。在那些年里,我养成了一颗善良的心,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礼貌,以及做错了事就要勇于认错的勇气。
2
刚上幼儿园的我,当然不懂得她的贫苦。每一次她饿着肚子给我添满饭,我却把饭粒撒得满桌都是,并且趁她不注意时偷偷把饭倒进下水道,然后骗她说我吃完了。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丫丫,你想知道为什么天上会打雷吗?”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她,我最怕的就是打雷了,我当然想知道。她说:“因为雷公公时刻在天上看着呢,他最恨别人浪费粮食,只要他一发脾气就会打雷下雨,他昨天晚上还在梦里告诉我,如果再看到谁倒饭,就会把雷劈到那个人身上。”
我听得毛骨悚然,小小的心里满是恐惧。为了不被雷劈到,我每天都把饭碗扒得干干净净,掉在桌上的饭粒都重新捡到碗里。我慢慢长胖长壮实了,也很少生病了。
这个谎言又骗了我好几年,让我养成了艰苦朴素、绝不铺张浪费的好品质。
3
小学的时候,我同桌的小燕身上总有怪怪的气味,难闻死了,特别是出汗以后。
和她讲起,她连忙问我和小燕说了没有。我说还没有。她轻轻吁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然后一脸郑重地告诉我,“丫丫,千万不要当着小燕的面说她身上臭,也不能当着她的面捂鼻子啊,这种气味只要当面说出来或者捂鼻子就会被传染的,那么你也会和她一样臭了。还有,你要把小燕当成其他的同学一样,她的臭就会慢慢消失,你的鼻子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我听了她的话,对小燕热情起来。有时听到同学们说她臭,我就做个“嘘”的手势,然后把她告诉我的话神必兮兮转述给同学们。都是些不到10岁的孩子,和我一样被唬住了,从此再没有人嘲笑小燕,大家也都肯和小燕一起玩游戏了。小燕的学习成绩很快提了上来,性格也变得开朗大方。
这个小燕,成年后做了除腋臭的手术,成了我最好的闺中蜜友。因为对我的感激,每每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总是第一个伸出援手。
仍然是她的谎言,让我收获了朋友,养成了不取笑别人缺陷、乐于助人的优点。这使得我在如今这个人人为己的社会里,像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清新脱俗,别样美丽。
4
初二的夏天,我开始懂得爱美了。
她给我买了裙子,但没有长丝袜。我知道她穷,有裙子给我穿她就已经很努力了。但那种白底红花的长筒丝袜,配在裙子下面别提有多好看,我一连数天的梦里全都是它。我很羡慕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她爸爸是当官的,可以给她买很多漂亮的长筒袜,女同学有些得意洋洋,经常在我们面前炫耀显摆。
有一天我们上完体育课,那位女同学满头大汗回到教室就把袜子脱了,一股汗臭扑鼻而来。她用两只指头拎着袜子,准备放回书包时停下来想了想,然后扬起来大声叫:“哎,谁要这袜子?还是新的呢,我懒得带回去洗了!”“给我吧。”我竟然脱口而出,说完脸就红到了脖子根。
晚上回家,她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问我哪来的。我实话告诉了她。她摇了摇头说:“傻孩子,你差点酿大错了,别人穿过的衣服袜子是不能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气,别人的体气在你身上你就会生病,穿得越久病越重。”
我沮丧地扔掉了那双袜子。她却突然弯下身子,从床底下的好几个破瓷碗下搜出几个零币,塞到我手里说:“旧袜子还给人家,明天你去买双新的。记住,要别人施舍的东西是会生病会慢慢死掉的,不管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
在她的恐吓下,我成长为一个有骨气的人,不受嗟来之食,不贪图小便宜。因此,我赢得了许多的尊敬与欣赏。
5
我上高中了,父母便结束了多年的打工生涯,把我接回了身边。
我成绩优异,性格又好,男生女生都喜欢我。我星期天上她那儿,很骄傲地告诉她这些。她先是夸我,然后说:“有件事我必须早点告诉你。你现在长大了,要注意不能和男同学有亲密接触,比如搂搂抱抱呀,比如亲嘴呀。”我问她如果那会怎么样,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会怀孕的。你应该知道,如果这么小就怀孕,所有的人都会看不起你,那个男生也会抛弃你。”
我心虚地低下了头,她怎么像有千里眼一样呢?情窦初开的我,就在前一晚还和帅气的班长拉过手,心跳得小兔子似的,那种感觉很新鲜。那个年代,我们没学过很正规的生理知识,于是她的话吓坏了我。我再也不敢理那个班长了,每天把头埋在深深的书堆里不看他。日子渐长,他也不再找我了,我们的一点朦胧情愫淡了下来,精力都重新放到了学习上。
知道怎么样才能怀孕时,已是大学时的事了。笑过之后我顿然觉悟,庆幸自己被她蒙骗,我才在迷茫的青春期里懂得了一个女孩该有的自尊自爱。
6
从念大学到走上工作岗位的期间里,我很少有时间再去看她。父亲说她身体很不好,一直挂念着我。我给她打电话,她的耳朵已经很背了,需要我大声叫喊才听得见。她说不到两句话就开始咳嗽,吭吭哐哐像拉风箱一般,上气不接下气。问起来,她总说是老毛病了,没事。
她老了,而我长大了。我的心里有些酸。
终于有一天,借着出差的机会,我回到那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她听说我要来,早就把屋子拾掇得干干净净,坐在屋门口等我了。我给她带了很多治疗支气管炎和止咳的药,她接了过来,感动得老泪纵横。她抱着那些瓶瓶罐罐说:“我孙女对我可真好,这把老骨头死了也值了。”
说完这句话她又开始咳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我扶着她到洗手间吐痰,却赫然看到里面有丝丝的红色。我大惊,还没开口问,她就一边冲水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指着茶几上的一盘草莓说:“这人年纪越大越贪吃,刚才咽得急,草莓都呛鼻子里去了,咳出来现在舒服多了。”我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叮嘱她以后慢一些吃。坐了一会儿,有朋友打电话约我去喝咖啡,我匆匆向她告辞了。
只是我永远也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她这么老了还能骗到自以为成熟的我。那是她一生里给我的最后一句谎言,她已经到了癌症晚期,一直咳血,所以她才故意摆了一盘红色的草莓。如果我像她爱我一样地爱她,用心去观察她,就应该想到她不是贪吃的人,也该想到长年累月的咳喘怎么会没事呢。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啊,她养育了我13年,我却只陪了她半小时……
跪在她的坟前我泪流满面。我小的时候她总是对我说,不要哭,眼泪多的人眼睛会长得像金鱼一样,所以我一直很坚强,遇到挫折从不轻易掉眼泪。可是这一次我无法听她的了,我所有的坚强都在失去她的悲痛中分崩离析,因为没有她也就没有我的今天。这样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的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篇6:忘不了盛夏的那天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8 字
+ 加入清单一缕温暖的阳光洒在大树上,斑驳的碎影映在青石小径,一阵柔风让树枝在空中摇曳,荡起了盛夏的那天。
骄阳洒下,如唯美的屏风增添了些朦胧,小叶被阳光洗得苍翠欲滴,绿得发亮;溪水欢快地流淌,被阳光那么一打磨,便甩起一串串耀眼的珍珠,谱写下一支支动听的乐曲……
"哈哈……“笑声充盈了整个教室,气球彩带,咦?今天是什么日子?六一儿童节!同学们正热火朝天地装饰教室。
直至今日,我还清楚地记得:论游戏,不管是“抢凳子”“击鼓传花”……玩得都叫一个好,得心应手,运用自如啊。论节目,同学们的文艺细胞无懈可击,什么“喜剧”啊,“小品”啊等等,都让人大为惊叹,更是笑得前赴后继。真是想想,都会令人感到流连忘返。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
年复一年,每年盛夏都有同样日期的一天,但终究不是那一天,那天的欢乐太多。
后来我们都会忘了青春有多长,试卷有多难,盛夏有多美,但总会记得那天风有多轻柔,阳光有多暖,笑声有多欢。同学,总是留在记忆深刻;校园,总是那么美好。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多么美好的一天。阳光仍暖,溪水仍清,风仍轻柔……
篇7: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819 字
+ 加入清单一周了,咱俩分手一周了,这一周我过得好辛苦,好艰难。朋友陪我去买酒,抽烟,写东西,参加各种活动,他们说忙了就好了,我也以为这样就能把你给忘了。可我却忘不了,真的忘不了啊。
昨晚做梦梦到了你,咱俩甜蜜如初,可梦醒了,又回到了现实,你已不再是我的了,我们已经分手了。一直都在自欺欺人,你已进入我心太深太深了,整整一天,你可爱的模样,甜美的酒窝,你的一切不可抑止般滋长。是的,不再隐藏,不再压抑了,是了,我依然爱你不变,依然忘不了,忘不了你的一切,一切的一切。
苦苦地伪装太累了,谁让你我曾真心相爱。我相信你的爱正如你相信我的一样,真的是一样。你要走一定有原因,你承受着更大的苦痛,亲爱的,我了解你,更了解你的爱。
晚上聊天时,听人说你们宿舍楼好像有宿舍被查封了,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你,想给你打电话……这时我才发现,心里其实一直都装着你。真的忘不了你。我是不是很傻,很可笑?真爱过,便没有后悔,缘分,缘分,为何是有缘无分。
我认定的事哪怕明知是错的,我也会坚持下去,你是我的女人,我说过。我爱你,只爱你,永远爱你,我忘不了你,我此时好想抱着你,永远都有你在我身边。一周了,我尝试了各种办法,疯狂地跑步,疯狂的抽烟,疯狂的睡觉……我记得我说过的话,为了你才疯狂,不为你还能为谁疯狂,我记得,一直都记得,这是我的承诺,对你的承诺。不伪装了,爱你就是爱你,忘不了真的忘不了,那就不再寻求千方百计的遗忘了,也许,遗忘不一定就是解脱……
呵呵,你现在快乐嘛,别的都不管了,每天能再看着你我就满足了,我就开心了。恐怕自己很难再爱上别人了,谁让心里真的装的全是你了。希望我会幸福吧,你也希望看到我快乐。
亲爱的,以后就让我在心里这么默默叫你吧,我不会打扰你,更不会纠缠你,我的亲爱的,我的爱就让他属于我一个人吧,也许以后咱俩不会再打招呼,甚至我会对你冷漠。但这份爱将只属于我自己,我一个人的思念,也许这样会很傻,可我愿意默默地看着你,也不能虚伪地说不爱了。
晚安喽,亲爱的。
篇8:真忘不了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 加入清单我和爸爸都是喜欢观察生活的人。上周,我们一起到郊外散步,看看春姑娘为我们带来的美景。
公园里,树木长出嫩绿的、细细的叶子,整个公园变得绿意盎然。柔美的柳枝也换上了绿色的春装。突然,一阵微风拂过,柳枝就像春姑娘那美丽的发丝,随风飘荡。绿中带黄的小草从土里探出头来,迫不及待地想看看外面迷人的景色。大雁也从南方飞回来了,在新家欢快地歌唱。
花坛里的花渐渐地都开放了。最引人注目的是白玉兰。它们千姿百态,有的已经完全开放了,花瓣洁白无瑕,似雪如玉,随着春风翩翩起舞;有的花朵正含苞待放,也是雪白雪白的,真像一个穿着白裙子的仙女在沉睡,漂亮极了……
忽然,雨淅淅沥沥地下起来,洒落在小溪里,平静的湖面荡起层层涟漪。没过一会儿,雨停了,清澈见底的小溪又恢复了宁静,倒映着湛蓝深远的天空,真是美极了!
望着春天这一派让人入迷的景色,我禁不住感叹道:“‘春色满园关不住’啊!”这春天的景色真是让我难以忘记,真希望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篇9:那一次久久忘不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7 字
+ 加入清单秋天了,树叶悠悠落下,有的却不服气,在空中飘飘忽忽,始终不肯落下。天地间一片沉寂。
“好疼,好疼呀!”一个女孩双手捂着腮帮子,痛苦的呻吟着。这个女孩就是我。原来在不久前,我的一颗虫牙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于是,妈妈“大义凛然”的把我“连哄带骗”的拉到了医院。要知道我最怕钻牙了!望着“牙科”这两个字,我的双腿彷佛都颤抖了起来。见我又想打退堂鼓,妈妈拉住我的手,一下把我拉了进去。
不容我多想,那名医生指着一把专门用于看牙的躺椅,对我说:“来,坐上去!”见我迟迟不做出反应,妈妈一把把我推到躺椅跟前,对我小声说:“快,坐上去。”霎那间,我竟然有一种被人遗弃的感觉。医生在我嘴里用各种奇怪的仪器反复折腾了老半天。之后随手拿起令我万分恐惧的小钻子,天哪!要钻牙了!我强忍住内心的恐惧,张开嘴巴,眼睛死死地闭住。而医生却轻轻松松的在我牙上用钻子“跳舞”。万幸万幸,不疼。可是,如果下一会疼怎么办?唉——又开始胡思乱想了。我强迫自己先平复心情,心里默默念叨:“妖魔鬼怪快离开,妖魔鬼怪快离开……”果真,被我视为:“妖魔鬼怪”的钻子马上就离开了。没等我喘口气,医生又取出清洗牙的工具,对那个钻开的大洞猛得一喷——“啊!好痛呀!”我急忙一口吐出冷水,像鱼一样用嘴呼吸。“没关系,一下子就不疼了。”医生安慰道。万幸万幸,我只要把炎症消下去之后,就可以把大洞补住了。
回家的路上,天晴了,太阳露出了灿烂的笑脸,我的心里,也将雨过天晴。
那一次,久久忘不了……
篇10:那次忘不了的经历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 加入清单在人生中大家都有一件件小小的经历,而我有两次终身难忘的经历,改变了我对安全的看法。
在星期一的时候,我迫不及待的想去学校上学,因为今天有我最喜欢的体育课,我心里暗暗高兴,今天又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可是没想到的是,在转弯口的时候,我坐外公的电瓶车后面,突然一个人从转弯口向我们冲来,那人身材中等,他手里拿着手机,头低下来看,“轰”的一声巨响,把周围的人都吓醒了,那时,我的眼前漆黑,我还以为我已经来到了天国。“嘿,嘿。”我好像被一桶水扑了似的,我醒了,我看了看时间,发现,现在已经10点了,我无意中摸了摸自己腿,“啊”我拉开裤管,我的腿已被血染红,然后我去了医生那检查,差一点我的骨就要碎了,我的体育课没了。
还有一次中午时光,我急着赶去上学,突然堵车了,我只能半路下车,突然车动了一下,使我往对面冲,结果一辆电动车来了,我撑不住脚,“呯”,我被撞到了对面,但是已经鼻青脸肿,像一位日本军官,我又一次来到了那恐怖的医院,幸好我康复的快,两天就好了。
这两件事是我永远永远刻在我的心里,更加让我懂得了安全要记在每个人的心中。
篇11: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824 字
+ 加入清单每个人的人生中都会有一些难忘的事情,它永远都埋藏在你记忆的最深处。而让我最难忘的却是那一次演讲。
记得我读四年级时,是学校广播台的主持人。有一次,学校里有一个机会,要选一个人去县里参加演讲比赛。我们全班同学包括其他班里的几位同学都认为这个机会非我莫属,那我的心里自然也就有些飘飘然了。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学校是在每个班里挑选一两个人,利用淘汰赛制来选出最终去县里比赛的人。虽然我表面上觉得每个人都特别厉害,可心里却想着:学校那么多老师都认识我,他们一定都认为是我喽!可是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我觉得他们都不是我的对手,所以我回家也就没有好好练习。
可当老师让我们一个个演讲给她听时,我却什么都不记得了,就在那傻傻地站着。那天,校长把我叫去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他让我不要自以为是,就算自己有先天因素也要努力。经过那一次,我明白了只有勤奋才能成功。可是这又有什么用,人家却比我更用心,也更加努力。最终我被淘汰掉了。大家都为我感到可惜,可是更多却是感到失望。那几天,我一直魂不守舍的,连上课都提不起精神来。学习成绩也有所下降。
后来,离比赛不到两个星期的时候,我从同学口中得知学校已经定好了人选。而这个人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涂子涵。这次我并没有羡慕,而是发自内心的祝福。希望她能够得奖。
可突然有一天,我们的辅导老师问我:“你还想去县里演讲吗?”听到这话我有些吃惊。我回答到:“当然想了,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够就此错过呢?但不是已经没有机会了吗?”我问道。老师却没有急着回答我,而是笑了一笑,让我回去好好练习。我吸取了前面的教训,每天一有空就认真练习。
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辅导老师喊我去演讲给学校几位老师听。老师在后面给我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当我演讲完以后,老师们都给出了赞许的目光,我也激动地哭了。
没想到故事最后出现了一个大反转,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只要踏实地学习,才能不断的进步。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它是我人生中的一个里程碑,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篇12:那一天,我永远忘不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 加入清单在我人生中过了数不胜数的一天,可是那一天,却深深的刻在我脑海中。
那是个饥寒交迫的夜晚,我和妈妈正走在回家的道路上,看见一个正在卖白菜的不女孩,我对妈妈说:“妈妈,现在这么晚上,况且天又那么冷,我们来买点她的白菜,好吗?”妈妈回答道:“算了吧!我们家的冰箱都装不下了,回去吧!”妈妈说完正准备扭头往回走,我赶忙抓住她的衣服说你看,她多可怜,她的手已经被冻僵,手上还长出了许许多多的冻疮,身上冻得瑟瑟发抖,为了给自己取暖,时不是的给手上吹几口热气来缓解一下寒冷。妈妈见我这么说,就说“好吧!”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跑上去对她说“小妹妹,请问一下你这白菜怎么卖的呀!”小女孩回答道,大哥哥你别着急,让我来称一下,一共8块6毛钱,我看着那么大一堆白菜,担心她少算了钱,我就她说,你是不是给我们少算了钱啊,要不怎么会这么便宜,小女孩说,这菜我刚下了水,我把水的重量给你们减掉了。哦,原来是这样,那我全买了吧,我给了她10元钱,转身就走了。
走在路上,我心想,这么小的年纪,在这么冷的冬天,我们都是坐在火炉旁,要不就是吹着暖空调,可这个诚实可爱的小孩却要凭自己的劳动来赚取一点微薄的生活费,她是那么的吃苦耐劳,又那么善良,我们为什么不多给她点关心和帮助呢!
篇13:2024七夕节作文300字:忘不了的七夕
全文共 341 字
+ 加入清单忘不了今天,忘不了今天的你!你的名字时时浮现,我就是那柏桦林里的等着诚诺实现的人。依然等着你,纵使是地老了,天慌了,还是会爱着你。
你还记得你的江山,你的爱人吗?为什么你的一生是这么的让人痛心?人世的苦难仿佛全加在了你的身上!命苦的人儿!你的生日到了:我祝你生日快了!我想看到你那对酒狂歌的样子。多情的君王啊!你令我魂牵了,梦断了!曾在多少个夜晚梦见你,想抓住你,可是你依然挂着泪,却不知你脸上已是写满苍桑,在听你的那首让无数人断肠梦扰的《虞美人》,我不忍心打扰你,我只在一旁静静的听。今天也是你逝世的日子:黄泉路,断魂处,想眼中有多少泪珠儿,怎经的春流到冬,秋流到夏。索性带着你那一江的愁顺水东流去吧!从此了无牵挂。
来也空空,去也空空。
愿来世再有一煜,一蛾皇女英,余之心足矣!叹叹!
篇14:永远忘不了的温暖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 加入清单在那个大雨瓢波的下午,刺骨的寒风在我身边穿来穿去,虽然我的衣服湿得滴水,但那一刻,我的心却是温暖的。
“轰隆隆!轰隆隆!”雷声斥喝着人们,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雷吓了一跳,打了个冷颤,我和外公躲在公交车站的屋檐下。原来我们忘记带了最重要的东西——伞。
在公交车上,我一直责备外公没带伞,本来就要下雨了,怎能不带把伞呢?外公一声不吭,低着头,似乎也在责备自己。
下了车,我们迅速躲到车站下,那天的雨实在是毫无规律,一顿乱下,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扑来,车站的挡雨牌在此刻完全起不了什么作用,形同虚设。外公为了不让我被雨淋到,用身体护着我,而我悄悄发现外公的背全部露在了外面。衣服已经湿透了。我的心里充满了担忧,外公会不会着凉,他会不会感冒呀……我说:“外公,你不会淋湿衣服吗?你还是别护着我吧!”“那又没关系,这又没淋湿什么!”外公毫不在意地回答,在狂风暴雨里,是那样地镇定。我真不理解,明明衣服湿透了,还说没什么呢?
雨就这样一直下了半个多小时,狂风依然怒吼。外公挡着风,淋着雨,就是不让我感冒。在外公的臂弯里,我一点儿也没有觉得冷;只有一股暖流直入我的心里,那就是外公给我的爱啊。
篇15:有关留恋的作文600字:忘不了
全文共 796 字
+ 加入清单“从一楼到四楼的距离原来只有三年……”“啪”拿在手上的饼干毫无预兆的掉在了地上,我慌忙弯下腰把它捡了起来。
沙,沙,沙,天空下起了小雨,“啊,糟了,雨伞忘记带了。”我懊恼的拍拍脑袋,“怎么了?”我抬起头,苦涩的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没事。”又担忧的向窗户外看去,雨像是不喘息一样,没有意思要停下拉的样子。“该死”我低低的坑骂了一句,“咦,你在说什么?”他疑惑的看着我,然后又向我看的方向望去,“哦”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我明白了。”“明白了又能怎样?”我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又独自想着下课后该如何回家。
轰隆隆,雨下得越来越可怕,大片大片的倾泻下来,我被外面的雨弄的心神不宁的,他转过头淡淡的对我说:“不要开小差。”田埂安乐,一束紫色的光铺天盖地的朝着边打过来,几个男生饶有兴趣的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而我却苦恼做着者试卷。
轰隆,灯忽然微微暗了下来,跳闪了一下,又恢复了原来的光亮,班中有几个女生尖叫起来。他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没事的。”“叮零零”自修课结束了,大家背起书包向教室外走去,我更加焦急的跺跺脚,他转过身,“要不我照你吧?”我顿了一下点点头。跟在他的身后,走下楼梯。等他撑开伞,招手让我过来,我灵巧的钻到雨伞下。他微微的把雨伞向我这边偏,,我惊讶的抬头看着他,他咧开嘴对我笑笑。到了校门口,我左顾右盼始终没看妈妈的身影,我的眼睛慢慢黯淡下去。他穿着雨衣,推着自行车走过来。“要不我陪你把?”我摇摇头,,“没关系,你还是快回家吧”他停下车,“没关系”
一会儿,一辆电瓶车慢慢的向我行驶过来“快看,是不是你妈妈?”他向我指指,我点点头,向妈妈跑去,我感觉到柔细的雨像柔丝一样腻在皮肤上,是轻微的凉,尽管如此,我的心却是热呼呼的。他一脚跨上自行车,“那我先走了。”渐渐的,那骑在自行车上地少年消失在朦胧的雨中。
忘不了,那个倾盆大雨有个少年撑伞把我送到校门口;忘不了他那模糊的身影,慢慢的模糊……
篇16: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619 字
+ 加入清单周末的午后,漫步香园街,路过炒货摊时,鼻中盈满了熟悉的核桃香。浓郁的馨香把我的记忆又勾回了那个下午。
听说吃核桃能补脑,那个临近毕业考试的下午,妈妈看我辛苦,就骑着电瓶车出去帮我买核桃。妈妈出去不久,“轰隆”几声雷响之后便下起大雨。我心急如焚却又无能为力,只能站在阳台上往楼下张望。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马路边飞快地掠过——妈妈一手抓着龙头,一手抱着什么。
回到家,妈妈喘着气把用塑料袋包裹得严严实实、滴雨未沾的核桃放在桌子上。妈妈几乎浑身湿透了,湿漉漉的刘海像刚泡好的方便面一样粘在额头上,眼镜上密密麻麻的水珠似乎滴进了我的心里,我赶紧给妈妈递上干毛巾。
妈妈换了衣服,然后解开包裹核桃的袋子,馨香扑鼻而来。她拿出一枚核桃,看准中间的裂口,一手掰住右边,一手拽住左边,然后用力往两边扒。她手背上的青筋一根根突起,连手臂都在微微颤抖,我的心弦也跟着颤抖起来。
先是听到什么东西断裂的声音,随即核桃“叭”地一声打开了。一下,两下,三下……妈妈用手指小心翼翼地剥着核桃仁。
接过核桃仁放入嘴中,先是微微的苦涩,然后馨香在舌尖上弥漫开来,一直漾到我的心底的还有那幸福的味道。
又一阵核桃的馨香扑面吹来,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撒在妈妈的脸上,我拉起妈妈的手,侧过脸对妈妈说:“妈妈,不如我们再买一斤核桃,回去我剥给你吃。”望着妈妈满足的微笑,我终于明白,岁月交替中爱的滋味就是核桃的滋味……
永远忘不了那个温馨的下午,浓郁的核桃香在我生命的河床上永不停息地流淌着。
篇17:我最忘不了的谎言作文
全文共 972 字
+ 加入清单一生中有许许多多值得刻骨铭心的话语,有关心的、真诚的、感动的、鼓励的话,然而,最让我忘不了的却是——外婆的谎言。
外婆,还记得吗?小的时候,每当过六一儿童节时,学校便会发给每人一份小礼物,里面全都是好吃的。但是我也只会尝尝味道,把它留起来等到放学后带回家,给弟弟妹妹吃。可拿回家后不到五分钟,便被他们两个小馋猫给偷吃光了,呵呵,幸好我还“藏”了您最喜爱的麦芽糖。可当我用手喂您时,您却说:“我不喜欢吃这个,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吃吧!我只喜欢吃好的,等会儿我自己煮鱼吃,你们都别想吃!”我信了您的话。于是我们三个在享受的同时将麦芽糖吃的毫无颗粒。但奇怪的是,整个下午,我也没见到您吃鱼。这才知道,您说谎……
外婆,还记得吗?在那个夜晚,天气十分地寒冷。被子又单薄,而且仅有一床棉被。睡梦中,我模模糊糊地看见您瘦小的身躯吃力地抱着一大床棉被过来,给我们盖上。我醒了,睁开眼睛问您:“您给我们盖了,您不冷吗?”“我盖得比你们的还要厚哦!快点睡,明天不是还要上学吗?”说完,外婆便又蹒跚地回到小屋去了。第二天一大早,我起床后便觉得纳闷:往常都是外婆起来给我们煮饭啊,怎么今天…?我便走到小屋一看,简直惊呆了!外婆的身上仅仅盖了一张单薄的被子。我过去摇醒外婆,呀!怎么那么烫啊?天哪!外婆发烧了!可是您却支支吾吾地说:“哪有那么严重,睡一觉就好了,你快去上学啦,要不就迟到了!”在您的再三催促下,只好走了。这才知道,您说谎……
外婆,还记得吗?有一次妈妈告诉我,让我陪您一起去买衣服。我还没把话说完,你就“插嘴”说:“买什么?家里多的是!再买就把衣柜撑破了!那就不需要买衣服,得买衣柜了!”我听后不禁大笑,可又说不过您,但还是强拉您去了。到了那儿,我正在精心地为您挑选衣服,可您却在另一旁看有没有适合我穿的。终于选到了一件值得让您满意的,可您却说:“这哪适合我穿?这都是那些年轻人穿的。要我穿这个,还不让人笑死啊?”说完,您又拉我到之前那边去选我穿的衣服。最终,您用您买衣服的钱却给我买了一套漂亮的衣服。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嘿嘿!买的真值!”脸上还不时地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我回家后打开您的衣柜一看,哪有什么像样的衣服?全都黯淡褪色了。这才知道,您说谎……
您的“谎言”让我一生难忘。我如今才体会到,这是爱,是一种隐形的爱,更是一种善意的谎言:
我最忘不了的谎言!
篇18:我永远忘不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0 字
+ 加入清单在十岁生日会那一天,当主持人李卓衡说:“有请黄泓伟”上台为我们来讲他与妈妈之间成长感人的故事吧!掌声有请!”台下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此时此刻,我激动万分,听说黄泓伟的作文写的很好呀!真想快点听到他的作文。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接下来由我来讲述我和妈妈之间感人的故事吧!有一朵奇异的花,使我的世界……”一句话还没说完,黄泓玮就已经热泪盈眶了。忽然他跑下了台就抱着妈妈痛哭,看到黄泓玮哭了,台下的家长和同学,以及曹老师都哭成一片了!他妈妈对他说:“没事的啊!泓玮,你就把这篇文章,当做平时读作文一样读出来就好了!乖!别哭了!”黄泓玮点了点头,就再次勇敢地站上了台,可是没说多少,他又下台扑到了妈妈的怀里,哭了好一会才上台,可没多久他又哭了。“这么一点小事,还要哭啊!照着读不就行了么!”我心想。
曹老师看到他又哭了就连忙上台去安慰他。黄泓玮妈妈,看他哭的那么伤心欲绝,就连忙跑上台抱着黄泓玮,他才断断续续的把作文读了出来。
在他朗读的过程中,我哭了。“妈妈!我好想你啊!”台下的同学和爸爸妈妈们也哭了。当黄泓玮又一次哽咽的读不下去时,台下的同学们纷纷给予热烈的掌声,给他力量,鼓励他继续读下去。
此刻的黄泓玮一直紧紧的抱着他着妈妈,没松开过。要是我妈妈能来该多好啊!我好想她!如果妈妈没生病多好啊!
在最后,让大家最感动的是,黄泓玮说:“爱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语言,在402小叶子十岁生日会之际,妈妈,让我用一个深深的拥抱,来表达我对您的爱吧!”
说完黄泓玮和他的妈妈深深拥抱在一起!台下的同学、爸爸、妈妈和老师们都哭了,并用热烈的掌声欢送黄泓玮。虽然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篇19: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458 字
+ 加入清单每一个人的记忆里应该都会有些难以忘怀的事,比如第一次做过什么,又或者是谁给予过你无私的帮助。而我此生永远也忘不了的是那次从哥哥嘴里喊出来的“爸”。
我家应该算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是妈妈再婚后和爸爸生下的孩子,而哥哥则是妈妈在第一次婚姻中生下的孩子。因为爸爸不是哥哥的亲生父亲,所以哥哥一直不肯和我一样叫爸爸。为这,妈妈也苦口婆心说过好多次:“现在我们有一个幸福的家了,就算是为了你妹妹你也叫他一声爸吧…。”哥哥却总是一句话回绝妈妈:“我还没做好准备,这件事再缓缓吧!”
就在哥哥始终如一的态度里,我们一家人终究只能是客客气气地过着。何时哥哥能真正融入这个家庭呢?真期待哥哥早日打开心结。
零零零……“哥!有电话!爸打的!”
“给我!”
“喂爸……”当听到这个让人期待好久的声音后,我激动地冲出了卧室,喜极而泣:心中的那个深深的坑终于在这一瞬间被填补了起来。
我为哥哥感到自豪,因为他不经意的一声称呼,让我们的家有了意义非凡的一刻,而这一刻让我们的家终于成为了真正和谐美满的家庭。而这一刻让我们全家人永生难忘。
篇20:这件事,我真忘不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 加入清单成长是蝴蝶的蜕变,成长是动人的歌谣,在我的成长故事中,学做针线活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我上四年级的一天,妈妈说要教我针线活,我高兴极了。我们来到客厅,做好准备,我一边听妈妈讲解要领,一边仔细观察妈妈怎样缝制。只见妈妈手里的针上下飞舞,像一个欢快的小精灵,一会儿功夫,一朵鲜艳、娇美的花就缝好了。摸着妈妈缝好的花,心想:这么容易就缝好了,那不就是小菜一碟嘛!我迫不及待地从桌上拿起了针,穿线,可不管我怎么弄,这线就是穿不过,突然,我想起妈妈刚才说的要领,用线一端沾上水,再用大拇指和食指拧紧,线凝结在一起,变得细、硬了,我再试一下,线终于穿过了针眼。“穿针可真不容易”!
我长嘘一口气,把线打结,对分,接下就缝花瓣了,就这样往返来回,一瓣花叶雏形已成,正当得意之际,“哎哟!”随即换来我的一声惨叫,得意忘形让我付出了“血”的代价。我吮吸了一下伤口,贴上创口贴,还真不敢大意了,拿着针小心翼翼的缝着,生怕再被针“咬”上一口。时间一分分过去,我也越来越娴熟了,缝得也快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缝好了,“花”儿咧着嘴笑朝我笑。虽然没有妈妈缝的漂亮,但我还是很开心,我终于学会做针线活啦。
这次学做针线活,让我忘不了,它让我明白:看上去简单的事,做起来并不那么容易,做任何事都不能盲目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