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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不了优秀作文汇集20篇

让我们为我们一直以来执着追求的事物不断追求,不断奋斗吧!即使失败也不要紧,小编收集了我的奋斗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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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忘不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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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岁生日会那一天,当主持人李卓衡说:“有请黄泓伟”上台为我们来讲他与妈妈之间成长感人的故事吧!掌声有请!”台下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此时此刻,我激动万分,听说黄泓伟的作文写的很好呀!真想快点听到他的作文。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接下来由我来讲述我和妈妈之间感人的故事吧!有一朵奇异的花,使我的世界……”一句话还没说完,黄泓玮就已经热泪盈眶了。忽然他跑下了台就抱着妈妈痛哭,看到黄泓玮哭了,台下的家长和同学,以及曹老师都哭成一片了!他妈妈对他说:“没事的啊!泓玮,你就把这篇文章,当做平时读作文一样读出来就好了!乖!别哭了!”黄泓玮点了点头,就再次勇敢地站上了台,可是没说多少,他又下台扑到了妈妈的怀里,哭了好一会才上台,可没多久他又哭了。“这么一点小事,还要哭啊!照着读不就行了么!”我心想。

曹老师看到他又哭了就连忙上台去安慰他。黄泓玮妈妈,看他哭的那么伤心欲绝,就连忙跑上台抱着黄泓玮,他才断断续续的把作文读了出来。

在他朗读的过程中,我哭了。“妈妈!我好想你啊!”台下的同学和爸爸妈妈们也哭了。当黄泓玮又一次哽咽的读不下去时,台下的同学们纷纷给予热烈的掌声,给他力量,鼓励他继续读下去。

此刻的黄泓玮一直紧紧的抱着他着妈妈,没松开过。要是我妈妈能来该多好啊!我好想她!如果妈妈没生病多好啊!

在最后,让大家最感动的是,黄泓玮说:“爱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语言,在402小叶子十岁生日会之际,妈妈,让我用一个深深的拥抱,来表达我对您的爱吧!”

说完黄泓玮和他的妈妈深深拥抱在一起!台下的同学、爸爸、妈妈和老师们都哭了,并用热烈的掌声欢送黄泓玮。虽然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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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这件事,我真忘不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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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是蝴蝶的蜕变,成长是动人的歌谣,在我的成长故事中,学做针线活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我上四年级的一天,妈妈说要教我针线活,我高兴极了。我们来到客厅,做好准备,我一边听妈妈讲解要领,一边仔细观察妈妈怎样缝制。只见妈妈手里的针上下飞舞,像一个欢快的小精灵,一会儿功夫,一朵鲜艳、娇美的花就缝好了。摸着妈妈缝好的花,心想:这么容易就缝好了,那不就是小菜一碟嘛!我迫不及待地从桌上拿起了针,穿线,可不管我怎么弄,这线就是穿不过,突然,我想起妈妈刚才说的要领,用线一端沾上水,再用大拇指和食指拧紧,线凝结在一起,变得细、硬了,我再试一下,线终于穿过了针眼。“穿针可真不容易”!

我长嘘一口气,把线打结,对分,接下就缝花瓣了,就这样往返来回,一瓣花叶雏形已成,正当得意之际,“哎哟!”随即换来我的一声惨叫,得意忘形让我付出了“血”的代价。我吮吸了一下伤口,贴上创口贴,还真不敢大意了,拿着针小心翼翼的缝着,生怕再被针“咬”上一口。时间一分分过去,我也越来越娴熟了,缝得也快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缝好了,“花”儿咧着嘴笑朝我笑。虽然没有妈妈缝的漂亮,但我还是很开心,我终于学会做针线活啦。

这次学做针线活,让我忘不了,它让我明白:看上去简单的事,做起来并不那么容易,做任何事都不能盲目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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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依然忘不了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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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夕阳下的一碗醇酒。

那是苍穹下的一抹锋刃。

那是黑暗中的一声悲叹。

生于乱世,也亡于乱世,不禁慨叹你的惋惜。满心踌躇,誓杀金贼,威武的“八字军”。因为你的忠贞,你的恤民,铸造了一座不朽的英雄丰碑。

披上那鲜红的战袍,跨上那高大的战马,挺着钢槊,刺穿金人坚固的铁浮屠,斩杀一个个头领,令其闻风丧胆,气震山河。在你和韩世忠的率领下,军律严明,体恤民生,大败金军,十战十捷。

他们不知,虽“将在外不受君命”,但你的身体中流动的是忠贞的赤血,跳动的是一颗永不离叛的心。大战正酣时,腐败无力的朝廷却接受了屈辱的议和条件,向金称臣。却又有何用呢?你不甘,也许你也流过滚烫的泪。

又一年,又一年,无动于衷的宋朝终是抵抗不住金军铁骑的蹂躏,打开了坚固的都城城门。金军处处烧杀抢掠,又俘虏了钦宗和徽宗,这时的宋朝只不过是暴徒脚下的一团烂泥。但你却仍然充满信心,高唱:“收拾旧河山,朝天阙!”却也只是一个美好的幻影,摇摇欲坠的朝廷终是塌了,你成了那陪葬的牺牲品。小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你。临行前,将士与百姓来为你送行:“岳将军,请喝下这一碗酒再上路吧!”你噙着热泪,将这碗甘醇的美酒一饮而尽,手起,瓷碗粉碎,等待你的忠诚的回归……

时光荏苒,往事已越千年。在全国各地的岳庙中,仍能看见你那豪迈的雄姿,仿佛又听见你“还我河山”的呐喊。岳飞,伟大的民族英雄将永远在世人的记忆中长存。岳飞,我依然忘不了你,忘不了你那被赤血点染的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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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依然忘不了你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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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的庭院,明丽的妃嫔,沉寂的粉蝶,慵懒的梳妆。一切仿佛都是那么无聊与寂寞。一位名叫王昭君的俏佳人,在百无聊赖中憔悴。

寂寞无聊犹如蛇一般,死死地纠缠着她那颗孤独的心;犹如宝马香车的车轮,在她心里缓缓碾过,令她窒息,令她心碎。

进宫已有时日,却迟迟不见皇帝的影子。珠玉金钗,散落一地,铜镜里再也不是少女明丽的笑靥了,一腔愁绪,再也掩埋不上。

昏暗迷茫的灯光下,一只单薄的飞蛾竟一头撞向欢快跳动的灯焰,继而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昭君拔下鬓发上的玉钗,挑动灯芯,试图将蛾儿救出来。

这时传来和亲的消息,如春日里的一声惊雷,划破了天空,昭君两手猛烈地颤动着,那坚强的小精灵毫不畏惧烈焰,从摇曳的火光中振翅高飞,如离弦之箭一般,但又很快地摔在了地上,烈火将它粉嫩的外衣烧得疮痍斑斑,却没有击垮它不屈的意志,它挣扎着,努力扇动着残缺的双翅,歪歪斜斜地飞向高高的宫墙,飞到属于自己的天地。

看着它,昭君惊呆了,这一夜昭君独对孤灯无眠,她想到了后宫的阴森、猜忌、倾轧,也想到了异域的寂寥、冷清、孤独……这一切如一道寒光的匕首刺向她的胸口,让她心痛,想到和亲后,两国和睦相处,百姓安宁……不知不觉,昭君的香帕被浸湿了,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第二天早晨,黄门奉旨来召选和亲的嫔妃,他们一遍遍地陈说着皇帝的厚赏:以公主的身份出嫁,有华贵的嫁妆……可是,当嫔妃们想到戈壁大漠的风沙与凄凉,远离故土的孤独,不禁个个噤若寒蝉。黄门失望地将要回复皇帝,却迎面走来了一位淡妆素面的少女,浅浅一笑,一如当年明丽。

昭君出塞,留给后人一座青冢和无限的遐思,且将尘封的记忆碾碎,蘸着历史的露水,解读昭君的心事……

北国风光,万里雪飘,千古以来,也许人们会将你遗忘,但我,却依然忘不了你。而被封存已久的芳香,也不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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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忘不了的谎言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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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中有许许多多值得刻骨铭心的话语,有关心的、真诚的、感动的、鼓励的话,然而,最让我忘不了的却是——外婆的谎言

外婆,还记得吗?小的时候,每当过六一儿童节时,学校便会发给每人一份小礼物,里面全都是好吃的。但是我也只会尝尝味道,把它留起来等到放学后带回家,给弟弟妹妹吃。可拿回家后不到五分钟,便被他们两个小馋猫给偷吃光了,呵呵,幸好我还“藏”了您最喜爱的麦芽糖。可当我用手喂您时,您却说:“我不喜欢吃这个,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吃吧!我只喜欢吃好的,等会儿我自己煮鱼吃,你们都别想吃!”我信了您的话。于是我们三个在享受的同时将麦芽糖吃的毫无颗粒。但奇怪的是,整个下午,我也没见到您吃鱼。这才知道,您说谎……

外婆,还记得吗?在那个夜晚,天气十分地寒冷。被子又单薄,而且仅有一床棉被。睡梦中,我模模糊糊地看见您瘦小的身躯吃力地抱着一大床棉被过来,给我们盖上。我醒了,睁开眼睛问您:“您给我们盖了,您不冷吗?”“我盖得比你们的还要厚哦!快点睡,明天不是还要上学吗?”说完,外婆便又蹒跚地回到小屋去了。第二天一大早,我起床后便觉得纳闷:往常都是外婆起来给我们煮饭啊,怎么今天…?我便走到小屋一看,简直惊呆了!外婆的身上仅仅盖了一张单薄的被子。我过去摇醒外婆,呀!怎么那么烫啊?天哪!外婆发烧了!可是您却支支吾吾地说:“哪有那么严重,睡一觉就好了,你快去上学啦,要不就迟到了!”在您的再三催促下,只好走了。这才知道,您说谎……

外婆,还记得吗?有一次妈妈告诉我,让我陪您一起去买衣服。我还没把话说完,你就“插嘴”说:“买什么?家里多的是!再买就把衣柜撑破了!那就不需要买衣服,得买衣柜了!”我听后不禁大笑,可又说不过您,但还是强拉您去了。到了那儿,我正在精心地为您挑选衣服,可您却在另一旁看有没有适合我穿的。终于选到了一件值得让您满意的,可您却说:“这哪适合我穿?这都是那些年轻人穿的。要我穿这个,还不让人笑死啊?”说完,您又拉我到之前那边去选我穿的衣服。最终,您用您买衣服的钱却给我买了一套漂亮的衣服。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嘿嘿!买的真值!”脸上还不时地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我回家后打开您的衣柜一看,哪有什么像样的衣服?全都黯淡褪色了。这才知道,您说谎……

您的“谎言”让我一生难忘。我如今才体会到,这是爱,是一种隐形的爱,更是一种善意的谎言:

我最忘不了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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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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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连于有你的世界,回忆一起的岁月,不论时间如何流失,你都在我心里留痕,为我的天空留下一程又一程美好的想象。

似乎有你存在的时光,显得越发匆忙,还未来得及体味,便已悄然而去,唯有你那爱笑的眼睛,一直刻在我的梦里,不被惊扰。

奔赴人生的路上,兜兜转转间,你的决绝,荡漾开这壶世俗的水,迷离了这场茶靡的花季,断了我所有念想。

多情而又萧索的夜,纷飞的思绪,夹杂着心碎的祝愿,透过如墨的夜色,寄向属于你的远方。你若安好,是不是晴天已不重要。

多少次不经意的回首,想把你我的故事写成一篇千古流传的剧本,尽管我只是你生命中一个姗姗来迟的配角。戏里,你在我的心里寻觅。戏外,我在你的心里寸步难行。我写的出剧情,却怎么也写不出结局的悲欢。

时间染白现实的面纱,将你我的距离划分。而我还留在原点,细细咀嚼你给的伤痛。徘徊那条熟悉而又陌生的街道,你一如当初那般凝眸涉水而来。路过我单薄的身影,于寒风凛然中,擦肩一个轮回。

都说,相遇容易,相识不易,相知的彼此更需要莫大的运气。让人遗憾的是相识的过程是那么简短,逝去的让人错愕。假如可以重来,你会不会留住我们之间的感动?会不会在意我没有你后的感受?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不知你我是不是注定了该相忘于江湖。

阔别多年,关于曾经早已物是人非。只是风雨还是那一场,唯独少了当年撑伞的人,道路还是那一条,少了那年行走的你。山野上刻在青竹上的生辰历经洗礼愈发沧桑。恍然想起,那是我们曾经信誓旦旦的承诺啊!绢秀的字迹还在,飘逸的清香犹存,而关乎它的成长却少了有你的痕迹。

我假想了无数次重逢的情形,是在古老破败的街巷,还是在残枝叶落的秋天。若是按照意料中的情况发生,那该多好。到时或许还能一起完成还未完成的承诺。也不会留有遗憾!

守在相思的渡口,等一季没有结果的伤春悲秋。让记忆化作繁星,一遍又一遍的数着共同的故事。

我只是世间最平凡的一位背包客,收拾起零碎的行囊,整装待发,为的是去赶赴一场有你的难忘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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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那一刻我永远忘不了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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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请黄泓伟来讲一讲他和他妈妈之间爱的故事吧!”主持人李卓衡说道。在我们热烈的掌声中,黄泓伟走上了台,当他站立在讲台中间时,我们所有人屏息凝视,班里顿时鸦雀无声,因为我们都很期待黄泓伟的分享。

“有一朵奇异的花,使我的世界灿烂,她就是我妈妈……刚读完这句,突然黄泓伟呜呜大哭。我猜难道是我妈妈的演讲触动了他?他的心情才会如此激动吧!这时,我环顾四周,有的同学热泪盈眶,有的家长泣不成声,但是,我还有点不以为然,再看看,黄泓伟他哭的那么伤心,几度哽咽,他无法继续演讲,而曹老师在一旁给他加油、打气,教室里再次响起了掌声,鼓励黄泓伟继续念下去。可是他不仅没有停止哭泣,反而哭得更加伤心了。曹老师赶紧走上台,抱了抱,拍了拍黄泓伟的肩膀给予他安慰,但是黄泓伟又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居然扑进曹老师的怀里又哭了。这时,黄泓伟妈妈也忍不住上台紧紧抱住了黄泓伟。

那一刻我才知道,他是想起妈妈对他的关爱,感动得不能自己。刹那间,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再看了看四周所有的同学都哭了,连班里最调皮的郭旭罡也在抹眼泪,我又看了下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也在不停地擦眼泪。

是啊,妈妈这么多年为我所付出的爱真的是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可我却从来没有感恩的心,还把这些事当作理所应当的事,顿时,我心里无比后悔。再想想,以前,我动不动就会对妈妈发火,甚至会把学校的烦心事抱怨在妈妈身上,有时候还会把妈妈弄哭。还有,妈妈让我上兴趣班,其实只希望这些兴趣能够伴随我的一生,让我多一个可以平衡生活的途径,让我的未来有更多的选择。可是,我总是和妈妈谈各种要求和条件,对不起,妈妈!让您费心了!

记得这学期刚开学时,我跟妈妈说想去学声乐辅导班,但妈妈说暂时不同意我上,因为她认为我年纪太小,不应该去负担那么多的东西,何况我正在学钢琴,妈妈要我把一件事情做好,希望我把一个目标变成一个习惯,那样的我才是最棒的!

黄泓伟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只见他读完,就给了他妈妈一个深深的拥抱,此刻,我也情不自禁地抱住了妈妈。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了妈妈的爱是那么无私,那么完美。妈妈,谢谢您花那么多的时间来照顾我。听完黄泓伟用哽咽的声音读完了整篇文章,我真的是感触很多。妈妈,我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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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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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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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忘不了的谎言作文

全文共 2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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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1

3岁那年,我被送到小镇上她的身边。

她一个人住在小小的老房子里,靠摆小烟摊为生。她穿着破旧的黑衣服,脸上皱纹很多,走路慢而细碎,我对这样的老太婆充满了好奇。最让我好奇的是她那双像粽子一样尖尖的小脚,竟比我的大不了多少。

她洗脚的时候,我看到那五只脚趾都朝内蜷成了一团,看不到脚丫。我歪着头问她,你的脚怎么和我不同呢?

她抚着我的头说:“奶奶小时候喜欢踩蚯蚓,就烂成这样了。”那双脚真丑啊,我可不想长成那样。于是我不再踩蚯蚓,不再踢小鸡,我走路的时候仔仔细细。有一次我不小心踩死了几只蚂蚁,吓哭了。她告诉我:“真心实意向蚂蚁说对不起,蚂蚁会原谅你的。”于是我向蚂蚁说了对不起,坦然轻松地和她回家了。

这是她给我的第一个谎言。这个谎言骗了我很多年。在那些年里,我养成了一颗善良的心,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礼貌,以及做错了事就要勇于认错的勇气。

2

刚上幼儿园的我,当然不懂得她的贫苦。每一次她饿着肚子给我添满饭,我却把饭粒撒得满桌都是,并且趁她不注意时偷偷把饭倒进下水道,然后骗她说我吃完了。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丫丫,你想知道为什么天上会打雷吗?”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她,我最怕的就是打雷了,我当然想知道。她说:“因为雷公公时刻在天上看着呢,他最恨别人浪费粮食,只要他一发脾气就会打雷下雨,他昨天晚上还在梦里告诉我,如果再看到谁倒饭,就会把雷劈到那个人身上。”

我听得毛骨悚然,小小的心里满是恐惧。为了不被雷劈到,我每天都把饭碗扒得干干净净,掉在桌上的饭粒都重新捡到碗里。我慢慢长胖长壮实了,也很少生病了。

这个谎言又骗了我好几年,让我养成了艰苦朴素、绝不铺张浪费的好品质。

3

小学的时候,我同桌的小燕身上总有怪怪的气味,难闻死了,特别是出汗以后。

和她讲起,她连忙问我和小燕说了没有。我说还没有。她轻轻吁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然后一脸郑重地告诉我,“丫丫,千万不要当着小燕的面说她身上臭,也不能当着她的面捂鼻子啊,这种气味只要当面说出来或者捂鼻子就会被传染的,那么你也会和她一样臭了。还有,你要把小燕当成其他的同学一样,她的臭就会慢慢消失,你的鼻子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我听了她的话,对小燕热情起来。有时听到同学们说她臭,我就做个“嘘”的手势,然后把她告诉我的话神必兮兮转述给同学们。都是些不到10岁的孩子,和我一样被唬住了,从此再没有人嘲笑小燕,大家也都肯和小燕一起玩游戏了。小燕的学习成绩很快提了上来,性格也变得开朗大方。

这个小燕,成年后做了除腋臭的手术,成了我最好的闺中蜜友。因为对我的感激,每每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总是第一个伸出援手。

仍然是她的谎言,让我收获了朋友,养成了不取笑别人缺陷、乐于助人的优点。这使得我在如今这个人人为己的社会里,像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清新脱俗,别样美丽。

4

初二的夏天,我开始懂得爱美了。

她给我买了裙子,但没有长丝袜。我知道她穷,有裙子给我穿她就已经很努力了。但那种白底红花的长筒丝袜,配在裙子下面别提有多好看,我一连数天的梦里全都是它。我很羡慕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她爸爸是当官的,可以给她买很多漂亮的长筒袜,女同学有些得意洋洋,经常在我们面前炫耀显摆。

有一天我们上完体育课,那位女同学满头大汗回到教室就把袜子脱了,一股汗臭扑鼻而来。她用两只指头拎着袜子,准备放回书包时停下来想了想,然后扬起来大声叫:“哎,谁要这袜子?还是新的呢,我懒得带回去洗了!”“给我吧。”我竟然脱口而出,说完脸就红到了脖子根。

晚上回家,她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问我哪来的。我实话告诉了她。她摇了摇头说:“傻孩子,你差点酿大错了,别人穿过的衣服袜子是不能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气,别人的体气在你身上你就会生病,穿得越久病越重。”

我沮丧地扔掉了那双袜子。她却突然弯下身子,从床底下的好几个破瓷碗下搜出几个零币,塞到我手里说:“旧袜子还给人家,明天你去买双新的。记住,要别人施舍的东西是会生病会慢慢死掉的,不管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

在她的恐吓下,我成长为一个有骨气的人,不受嗟来之食,不贪图小便宜。因此,我赢得了许多的尊敬与欣赏。

5

我上高中了,父母便结束了多年的打工生涯,把我接回了身边。

我成绩优异,性格又好,男生女生都喜欢我。我星期天上她那儿,很骄傲地告诉她这些。她先是夸我,然后说:“有件事我必须早点告诉你。你现在长大了,要注意不能和男同学有亲密接触,比如搂搂抱抱呀,比如亲嘴呀。”我问她如果那会怎么样,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会怀孕的。你应该知道,如果这么小就怀孕,所有的人都会看不起你,那个男生也会抛弃你。”

我心虚地低下了头,她怎么像有千里眼一样呢?情窦初开的我,就在前一晚还和帅气的班长拉过手,心跳得小兔子似的,那种感觉很新鲜。那个年代,我们没学过很正规的生理知识,于是她的话吓坏了我。我再也不敢理那个班长了,每天把头埋在深深的书堆里不看他。日子渐长,他也不再找我了,我们的一点朦胧情愫淡了下来,精力都重新放到了学习上。

知道怎么样才能怀孕时,已是大学时的事了。笑过之后我顿然觉悟,庆幸自己被她蒙骗,我才在迷茫的青春期里懂得了一个女孩该有的自尊自爱。

6

从念大学到走上工作岗位的期间里,我很少有时间再去看她。父亲说她身体很不好,一直挂念着我。我给她打电话,她的耳朵已经很背了,需要我大声叫喊才听得见。她说不到两句话就开始咳嗽,吭吭哐哐像拉风箱一般,上气不接下气。问起来,她总说是老毛病了,没事。

她老了,而我长大了。我的心里有些酸。

终于有一天,借着出差的机会,我回到那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她听说我要来,早就把屋子拾掇得干干净净,坐在屋门口等我了。我给她带了很多治疗支气管炎和止咳的药,她接了过来,感动得老泪纵横。她抱着那些瓶瓶罐罐说:“我孙女对我可真好,这把老骨头死了也值了。”

说完这句话她又开始咳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我扶着她到洗手间吐痰,却赫然看到里面有丝丝的红色。我大惊,还没开口问,她就一边冲水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指着茶几上的一盘草莓说:“这人年纪越大越贪吃,刚才咽得急,草莓都呛鼻子里去了,咳出来现在舒服多了。”我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叮嘱她以后慢一些吃。坐了一会儿,有朋友打电话约我去喝咖啡,我匆匆向她告辞了。

只是我永远也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她这么老了还能骗到自以为成熟的我。那是她一生里给我的最后一句谎言,她已经到了癌症晚期,一直咳血,所以她才故意摆了一盘红色的草莓。如果我像她爱我一样地爱她,用心去观察她,就应该想到她不是贪吃的人,也该想到长年累月的咳喘怎么会没事呢。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啊,她养育了我13年,我却只陪了她半小时……

跪在她的坟前我泪流满面。我小的时候她总是对我说,不要哭,眼泪多的人眼睛会长得像金鱼一样,所以我一直很坚强,遇到挫折从不轻易掉眼泪。可是这一次我无法听她的了,我所有的坚强都在失去她的悲痛中分崩离析,因为没有她也就没有我的今天。这样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的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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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那次忘不了的经历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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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中大家都有一件件小小的经历,而我有两次终身难忘的经历,改变了我对安全的看法。

在星期一的时候,我迫不及待的想去学校上学,因为今天有我最喜欢的体育课,我心里暗暗高兴,今天又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可是没想到的是,在转弯口的时候,我坐外公的电瓶车后面,突然一个人从转弯口向我们冲来,那人身材中等,他手里拿着手机,头低下来看,“轰”的一声巨响,把周围的人都吓醒了,那时,我的眼前漆黑,我还以为我已经来到了天国。“嘿,嘿。”我好像被一桶水扑了似的,我醒了,我看了看时间,发现,现在已经10点了,我无意中摸了摸自己腿,“啊”我拉开裤管,我的腿已被血染红,然后我去了医生那检查,差一点我的骨就要碎了,我的体育课没了。

还有一次中午时光,我急着赶去上学,突然堵车了,我只能半路下车,突然车动了一下,使我往对面冲,结果一辆电动车来了,我撑不住脚,“呯”,我被撞到了对面,但是已经鼻青脸肿,像一位日本军官,我又一次来到了那恐怖的医院,幸好我康复的快,两天就好了。

这两件事是我永远永远刻在我的心里,更加让我懂得了安全要记在每个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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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那一次久久忘不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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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了,树叶悠悠落下,有的却不服气,在空中飘飘忽忽,始终不肯落下。天地间一片沉寂。

“好疼,好疼呀!”一个女孩双手捂着腮帮子,痛苦的呻吟着。这个女孩就是我。原来在不久前,我的一颗虫牙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于是,妈妈“大义凛然”的把我“连哄带骗”的拉到了医院。要知道我最怕钻牙了!望着“牙科”这两个字,我的双腿彷佛都颤抖了起来。见我又想打退堂鼓,妈妈拉住我的手,一下把我拉了进去。

不容我多想,那名医生指着一把专门用于看牙的躺椅,对我说:“来,坐上去!”见我迟迟不做出反应,妈妈一把把我推到躺椅跟前,对我小声说:“快,坐上去。”霎那间,我竟然有一种被人遗弃的感觉。医生在我嘴里用各种奇怪的仪器反复折腾了老半天。之后随手拿起令我万分恐惧的小钻子,天哪!要钻牙了!我强忍住内心的恐惧,张开嘴巴,眼睛死死地闭住。而医生却轻轻松松的在我牙上用钻子“跳舞”。万幸万幸,不疼。可是,如果下一会疼怎么办?唉——又开始胡思乱想了。我强迫自己先平复心情,心里默默念叨:“妖魔鬼怪快离开,妖魔鬼怪快离开……”果真,被我视为:“妖魔鬼怪”的钻子马上就离开了。没等我喘口气,医生又取出清洗牙的工具,对那个钻开的大洞猛得一喷——“啊!好痛呀!”我急忙一口吐出冷水,像鱼一样用嘴呼吸。“没关系,一下子就不疼了。”医生安慰道。万幸万幸,我只要把炎症消下去之后,就可以把大洞补住了。

回家的路上,天晴了,太阳露出了灿烂的笑脸,我的心里,也将雨过天晴。

那一次,久久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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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生忘不了您的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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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母爱比山高,母爱比海深。因为有您的爱,才使我如此茁壮成长。

是您,在我生病时,为我焦躁流泪;是您,在我遇到挫折时,安慰我,鼓励我;是您,在我烦恼时,为我排忧解难,默默地付出,不求回报,这就是您——妈妈。

记得在我七岁那年的一天晚上,我感冒发高烧,您干活回来,看见我躺在沙发上很虚弱,急忙摸摸我的头,然后把我背上背,奔向医院。也许这是上天故意和我作对吧!屋外寒风呼啸,天上稀稀疏疏地飘着雪。妈妈怕我冷,急忙脱下外衣披在我身上。此时,我的心颤抖了,不禁潸然泪下,就这样,您穿着单薄的衣服迎着无情的寒风,迈着沉重的脚步,背着我在风中行走。到了医院,您陪着我打点滴,我躺在病床上,望着您焦急而慈爱的眼神,不由自主地说:“妈妈,我好多了!放心吧,没事的。”妈妈说:“没事就好。”看着您焦急的心情终于放松了下来,我一下子投到了您的怀抱,感动地哭了,从未有过这样想哭的感觉,感觉您就是我的守护神。刹那间,妈妈那高大的形象占据了我的心灵。是呀,天气变冷时,你总会为我添加衣服的事而操心。在我上学忘了带书时,您总会气喘吁吁地跑来给我送书……妈妈,您就像一杯清茶,不细细品味,是品味不出味道的。

从小,有好吃的,您想到的便是我;有好玩的,您总是想方设法满足我。

是您让爱的颜色丰富了我人生的色彩;是您,让我领悟了爱的真正含义;是您,让我感悟母爱的伟大。妈妈,您爱的点点滴滴将成为我记忆中的一道靓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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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那个忘不了的夏天作文及点评

全文共 1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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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就像花园,孕育着千千万万的祖国花朵;班级就像温室,培育着无数含苞待放的花儿;老师就像园丁,小心翼翼地呵护着祖国花朵;学生就像花朵,期待着为祖国增添一点色彩。

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离我而去,三年的初中生活又将飞向何方?滑稽的男同学,文静的女同学,可爱的老师……这些,都让我难以忘却。

20xx年6月1日,我五年(4)班度过了我最后一个儿童节。

这天早上,我们都早早的回到了学校。一路上,我聆听着小鸟婉转的歌声,感受着舒服的风,沐浴着灿烂的阳光。回到教室,我的同桌--小胖小跑到我面前,狡猾而又滑稽地说:“哎呦喂,尊敬的班长大人,您可真早呀!”我瞪了他一眼,迈着豪爽的步子回到自己的座位。后来,他又不怕死的走过来,说:“咦,班长大人今天怎么了,怎么不使用暴力呢?难道昨天您家人带您去医院治好了您的暴力倾向了?”我看了他那夸张样儿,发现了他原来是一个十分欠揍、给点儿阳光就灿烂的人!“咳咳,你可别激怒我啊,今天本小姐心情好,不想跟你较劲!知道不?”我装出一副千金大小姐的样子,飞扬跋扈地说。接下来,小胖的举动让我有一股想从三楼跳下去的冲动:小胖“大惊失色”,嘴巴张得超大,惊讶地说:“不是吧!您也会有这么好脾气的一天?这天可真美妙啊!真想让今天永远不要过去!”后来,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就追着他“打”了起来。唉,不知道上了初中后,我能否找到像小胖那样滑稽、可爱、“欠揍”的同桌呢……

不一会儿,一群女同学缓缓地走过来我这儿,我很不解:她们不看书,来我这干嘛呢?她们走过来后,倩倩首先开了口:“晴晴,可以跟我们一起合影吗?”我爽快的说:“好啊!”“咔嚓”一声,合影照好了,倩倩有礼貌地、轻轻的跟我说了声“谢谢”。之后她们又走到校园的各个地方照相。唉,不知道上了初中后,我能否找到像倩倩一样文静、温柔、可爱、有礼貌的女同学呢……

到了八点,我们班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肖老师走了进来。同学们都一本正经地坐好,等待肖老师的“发话”。“童年的梦,七彩的梦;童年的歌,七彩的歌。同学们,今天是你们人生中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请你们好好珍惜这24个小时,好不好?”肖老师有些激动地说。“好!”同学们“喊叫”着。“接下来,大家自由活动。”肖老师说。过了几分钟,我俏皮地问肖老师:“语文老师,我们就要毕业了,您有什么表示呀?”“你别问我,这可得问你们了,如果你们考得好,到了毕业那天,我就请你们吃雪糕。要是考不好,你们就等着吃‘藤条焖猪肉’吧!”肖老师“奸诈”地说。肖老师这风趣的话语引得去我和站在旁边的同学一阵哈哈大笑。唉,不知道上了初中后,我能否找到像肖老师一样可爱、活泼、风趣、平易近人的老师呢……

读书就像建房子,小学是地基,中学是楼层,大学是顶楼,要想建起高楼大厦,就必须要打好地基。

六年的过去了,我从一个一无所知的一年级学生逐渐成长为一个即将要升入初中的毕业生。在老师的教导下,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在同学的陪伴下,我懂得了友谊的含义;在家人的陪同下,我明白了亲情的可贵。

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个美丽的夏天……

点评:小作者的构思很精妙,选取了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中发生的三件有代表性的小事,回顾了自己难忘的小学生活,表达了对同桌、朋友、老师的怀念,也与开头形成了照应。但是在叙事的过程中建议不要把所有的人物语言都还原,显得有些拖沓,可以进行一些加工,使三个画面更紧凑。另外,文章中还有一些堆砌的语言,如倒数第三自然段,与文章主旨并无联系,建议删去。

[那个忘不了的夏天作文及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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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永远忘不了的温暖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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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大雨瓢波的下午,刺骨的寒风在我身边穿来穿去,虽然我的衣服湿得滴水,但那一刻,我的心却是温暖的。

“轰隆隆!轰隆隆!”雷声斥喝着人们,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雷吓了一跳,打了个冷颤,我和外公躲在公交车站的屋檐下。原来我们忘记带了最重要的东西——伞。

在公交车上,我一直责备外公没带伞,本来就要下雨了,怎能不带把伞呢?外公一声不吭,低着头,似乎也在责备自己。

下了车,我们迅速躲到车站下,那天的雨实在是毫无规律,一顿乱下,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扑来,车站的挡雨牌在此刻完全起不了什么作用,形同虚设。外公为了不让我被雨淋到,用身体护着我,而我悄悄发现外公的背全部露在了外面。衣服已经湿透了。我的心里充满了担忧,外公会不会着凉,他会不会感冒呀……我说:“外公,你不会淋湿衣服吗?你还是别护着我吧!”“那又没关系,这又没淋湿什么!”外公毫不在意地回答,在狂风暴雨里,是那样地镇定。我真不理解,明明衣服湿透了,还说没什么呢?

雨就这样一直下了半个多小时,狂风依然怒吼。外公挡着风,淋着雨,就是不让我感冒。在外公的臂弯里,我一点儿也没有觉得冷;只有一股暖流直入我的心里,那就是外公给我的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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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忘不了的父爱为题目作文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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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微微地睁开那一双小眼睛

你就站在我眼前

高大的身躯,有力的臂膀

轻轻把我拥抱在怀里

第一声啼哭,是带着喜悦

父爱如山就在心里

那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感受得到的

当我年幼的时候

你用那粗糙的大手拉着我

在人生的步伐上

留下一个,一个很浅很浅

却永远磨灭不了的小小脚印

是你在我身边教诲我

让我用真诚,对待生命的每一草一木

当我渐渐地成长在这里

拥有了强壮的身躯

但你却佝偻了你自己

没有了昔日的青春

皱纹爬满了你的全身

可你仍然用坚定的语气

继续鼓励着我不断前进……

可我那微不足道的关心

时常弥补不了,过去你的扶持

像个男人一样,像你一样

对这个世界拥有责任心

更拥有一份真诚的爱

那就是你认为最好的回报

我再也忘不了

忘不了,忘不了

你那一句句的叮嘱

让我再也忘不了

你一直在我心里——父亲

[以忘不了的父爱为题目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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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忘不了诸葛古镇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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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汉中,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那里有许多的名胜古迹,例如:武侯墓、定军山、武侯祠……但最令我难忘的却是“诸葛古镇”。

诸葛古镇始建于二零一五年九月,收工并开放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在这将近一年的时光,创造了一个辉煌。大家可能就会问了“诸葛古镇有些什么好玩的呢?”别着急,等我慢慢给你讲。

诸葛古镇的名字,取决于汉蜀汉丞相忠武侯诸葛亮之姓,所以其内全是关于诸葛亮的故事。最让我忘不了的便是里面的“空城计”这一景观。“空城计”景观多为三国时期的古城墙,其次便是诸葛孔明与司马仲达的对战景。当时,司马仲达二十万大军兵临城下,可城内却只有八千民夫,大家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就在危机关头,诸葛亮突然灵机一动,他突然想起到司马仲达原来是曹操的手下,所以他俩都曾生性多疑。想到这里,诸葛亮开心了,于是他立即叫人把古琴搬上城头,又急忙命令军士们换上农夫的衣服,把城门大敞,让他们拿着清洁用具去打扫卫生。一切安排完毕后,诸葛亮自己坐到城头悠闲地弹起了琴。司马仲达以为城内有伏兵,不敢冒失杀入,便垂头丧气地回城了,这便是空城计的由来。诸葛古镇里面还有更多的三国历史,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快快亲身去畅游体验吧!

两汉三国,真美汉中。这就是我永远忘不了的“诸葛古镇”,这就是最令我难忘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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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忘不了_400字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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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无情岁月,匆匆流逝。忘不了,年复一年,光阴即逝。20xx的结尾,迎出崭新一年。在此欢呼:我们又大了一岁。

忘不了,父母沧桑脸庞,皱纹横纵交加。黑夜中,颤微微的为我们递过来一根细小的蜡烛,温暖刹时弥漫而开。

忘不了,早晨饭桌上的豆浆油条,甜美的豆浆喝在嘴里,暖在心里。油条的酥脆,是所有爱的总叠。

忘不了,曾经干枯岁月,年复一年,埋头苦读,只为一鸣惊人,只为名中高榜,辛苦付出,终究会换来成熟的果实。

忘不了,曾经的过错,踩着搓衣板,往楼梯下滑动。哐哐~碰撞的声音不绝于耳,紧接着,便是一顿臭骂四散开来,抱着头,开心的笑着,往着远边的天际逃跑开来。

忘不了,曾经一切的一切,光阴不留人,留给我们的,只有记忆中的小小一丿。今天火红的太阳,明天沉甸甸的乌云,嫣然回首,全是浮云。

一切的美好,只能永恒的留在记忆中,美,只是短暂,好才是现实。告别20xx,我们永远忘不了你。

[忘不了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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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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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我随意从架子上抽出一本书。翻开书页,跃入眼帘的是一片淡粉色的莲花花瓣,纹理清晰。轻嗅,分明还留着些许香气,回忆便在这香气里漾开……

小时候,我在外婆家住过一段时间。外婆家的院子里有一个大池塘,外婆闲着无事,种了一大片莲,粉的、白的、红的,娇艳地俏立。外婆极爱这莲,花了好大工夫才能养成这般壮美。可外婆最爱的,还是这莲的本质,所以常常拉着我,在凉凉的雨后,在习习的风里,一起坐在长廊下,赏莲,说莲,赞莲。

雨后的莲是极美的。前边有莲,后边有莲,人在莲风里,那是怎样的情致?水面泛着迷人的涟漪,淡淡的白雾朦胧地围拢着莲,莲叶田田地擎着,清晰可见的是那叶面滚动的水珠,晶莹剔透;一粒水珠落下,叩开水面,便有一圈一圈完美的细纹漾开。

我总是把莲想成一个个倾城的美人儿。想将脸颊轻轻地靠上,滑过那细腻的肌肤,窃一缕幽香。芙蓉玉面,如诗如画的美人啊,温婉的,清新的,热烈的,一张张秀丽的脸庞都那么纯洁脱俗,不杂一丝异质,不用半分雕饰,只是那么浅笑着,似水的眼波若有若无地流向你。

外婆喜莲,也喜古诗词中那些赞莲的句子。外婆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那是莲的风骨。如今我也会吟上几句:“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这是莲的容颜;“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这是莲的情怀……

那时,我喜欢听莲的传说和故事,外婆知道的多,我也为莲的美而折服,说要做莲一样的女子。外婆笑了,叫我勿忘莲的品质。我想,外婆年轻时定也像这莲一样吧,美丽恬静。

现在外婆老了,没有多少力气去打理那片荷塘,莲竟也还能自生自长。但我再也没有见到比那时更美的莲……

勿忘!勿忘!我怎忘得了外婆的那一片莲,和那片莲香里的外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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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那个忘不了的乐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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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哭过,我们笑过,晚上我们抬头仰望天空中星星还亮着几颗,你是否还记得那个充满童趣的乐园?那一张张快乐的童年的脸?

不必说那片绿油油的菜地,那间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那个堆满大石头的空地,也不必说那个十字路口的分歧,那个做工精致的纸飞机,那个在水中漂泊的小船,单是那棵大杨树,那片星海便足以让我们欢喜不止。

那个夏天,蝉鸣吱吱,烈日炎炎,我们便会“抱”成一团——王良、荣坤我的好发小!大约正午的时候,逗留在树荫下,树上的很多的毛毛虫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啥原因,从树上掉下来,“炒鸡”吓人,走一步就掉下来几只,掉在身上十分恶心,可谓是步步惊心。而那时的傻小子可不那么想,我们用脚去踩虫子,踩出虫子体内绿糊糊的东西为止,这也算为民除害吧。王良踩一个,荣坤踩一个,他们一步等于我三步我怎么比得过他们!当泪珠将要乘滑梯而下时,荣坤大叫:“瑞磊,那有一只,那是俺的”。转头看时,一只大大的头发红就在我脚旁,我当时以为荣坤“唬”我,可我现在才明白他是为了不想让我伤心,不想让我纠缠他,不想让我出口成脏。

还记得夏天的晚上,树上趴着许多瞌睡虫———知了,打开自备的强光手电筒,我们三个用力踹或摇晃树,便会有知了从树上顺着光飞下来,我们扑过去,缓缓打开手掌,如果有知了,把翅膀一揪,塞入瓶子里。白天,当那炸熟的知了卷入大饼里,人间美味呀!

忘不了那片星海,棒子(玉米)刚青春期,借着星光我们去“偷”棒子,一人拿两个,这时不能扒皮,然后拿一堆石头堆成一个灶台,学习贝尔生火!不存在的步步高打火机——哪里不着点哪里!生完火后一片狼烟,将木棒杵进棒子里,在灶台上烤一会,不到两分钟便过火了。虽然吃不成了,但是抬头仰望星空,只见墨蓝的布绢上有几颗摇曳的明星,我们三个便美滋滋的,露出快乐的笑脸,一溜烟跑回家。

一遍遍回忆,一遍遍留恋,一遍遍抬头望天空,一遍遍觅着那消逝的明星,“再见”一词献给那群傻小子,献给我们的乐园,更献给我们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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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忘不了的舞台剧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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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这个舞台,更忘不了在这个舞台上的这场舞台剧。因为它的成功,凝聚了我们的汗水!

上周四,徐老师大声说到:“这篇课文《‘三颗纽扣’的房子》我不讲!”同学们抓了抓脑袋,有的在议论纷纷、有的在沉思、有的还没有回过神。“安静!”徐老师继续说到:“这篇课文是让你们用舞台剧的形式来表演!”顿时,欢呼声、尖叫声响成一片……接着,徐老师宣布:“下面开始分组和选导演!第一大组为一组,导演为朱韵翰;第二大组……;第三大组导演为杜政熹;第四大组……”

叮铃铃下课了,杜政熹大声喊到:“三组的分角色了,三组的分角色了!”我噔噔噔地走到杜政熹面前激动地说:“我演什么,我演什么?”“不要着急,我来安排。”杜政熹不慌不忙地说。“走!到六班门前的小操场选角色。”我跑到小操场,杜政熹组织好大家:“何奕乐当……徐嘉孜当助手。”“Why?”我疑惑地问。“可以让我当其中一个孩子吗?助手连说话的份都没有!”我委屈地说。杜政熹不耐烦地说:“那你就当守林子的。”“唉,连说话的份都没有,如果当守林子的会被大家笑的,因为那个角色是男生演的,只有听导演安排了。”我伤心地说。

时间过得飞快,到周一要表演了,不幸的是黄振宇没有带我用的道具,我无语地张大了嘴巴望着黄振宇。我又把这件不幸的事告诉了杜政熹,杜政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对我大吼:“快去做呀,让黄振宇画。”我叫黄振宇用本子画了太阳和乌云,课间十分钟在我们三个忙碌制作道具中结束了。徐老师一个组一个组地询问准备好了没有。我们组杜导演最自信,所以我们这一组先表演。我们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贴在胸前,大家看到我的角色不禁笑了起来,悔不当初呀!演了一会儿我举着道具的手发酸了,弯下手来休息一会儿吧!但为了演出效果我只好右手紧抓左手,直到演出结束!雷鸣般的掌声震耳欲聋,接着一个组、两个组……上台表演了。

下午还举办了隆重的颁奖典礼呢!虽然我们组只获得了第三名,但这次的舞台剧让我最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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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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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十年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令我难以忘怀的事,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我第一次学骑车。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妈妈带我到广场去学骑自行车。到了广场,我刚上自行车就紧张地说:“妈妈你千万别松手,我害怕摔下来”。“怕什么,摔下来有地等着。”妈妈风趣地说。“妈!”“好了,好了。咱们言归正传吧。”妈妈一本正经地说:“宝贝,你身子坐直,眼睛看前方,大胆地骑,千万不要害怕。”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做,可是车子像跟我作对似的东倒西歪。就这样绕着广场的花园我骑了一圈又一圈。每一圈我都提心吊胆,吓得我手都流汗了。妈妈在后面给我扶车子,也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又开始练习了,妈妈说:“孩子,你可以自己试着骑一骑。”“不行,我还没学会。”妈妈又开始扶着车,我又骑了几圈。妈妈偷偷地把手拿开,让我自己骑,我还以为妈妈还在后面呢!我越骑越带劲,妈妈在后面不停地鼓掌说:“思源,加油!加油!你是最棒的!”这时我心里美滋滋的高兴地喊:“我终于会骑车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鸟儿在枝头欢快地歌唱,好像在为我欢呼。风儿在我耳边悄悄地说:“你真是太棒了,我太佩服你了!”好像今天的一切都为我高兴,为我自豪。我抬起头来仰望天空,心里想:今天的天真蓝啊,云真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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