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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是王俊凯作文(合集20篇)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写作文的时候就要好好表述出来。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我的偶像是王俊凯作文,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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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心目中的偶像话题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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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地盘你得听我的”体现了他的霸气;“我先着呆,然后微微笑,接着紧紧闭上眼”体现了他的失意;“红尘醉微曛的岁月,我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体现了他的执著。他就是现代乐坛的流行小天王周杰伦我的偶像。 "You have to listen to me in my site" reflects his domineering;His frustration; "Hongchens drunk years, I use the monument that loves you with no regrets" reflects his attachment.He is my idol of the popular little king Jay Chou in the modern music scene.

你总是戴着一顶鸭嘴帽,笑时总是带着大男生般的腼腆。他不爱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但当你听他的音乐时你会深深地被他吸引,想要去了解他的世界。

他的创作天赋非常人能比。他是乐坛上不可多得的天才,第一张专辑就大卖特卖。可是你知道吗?风光的背后却有辛酸。很小的时候,母亲父亲就离婚了,母亲独自一人把他带大,艰辛可想而知。高中毕业后,他到唱片公司去工作,在工作室的沙发上呆了两年,饿了就吃泡面。老天终究是眷顾勤奋的人。他没白熬,而是积累了许多经验,这与他以后的成功是分不开的。

他的母亲也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在周杰伦三岁的时候,便带他去学钢琴,接受艺术熏陶。可以说她培养了一位天才,一位音乐天才。

周杰伦十分孝顺。他的第二张专辑名为《叶惠美》,当记者问他为什么会以叶惠美为专辑名的时候,他笑而不语。最后才知道原来他的母亲的名字叫做叶惠美。他的专辑是专门为他母亲制作的,叶妈妈也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如今,他成为了天王小巨星,在音乐界也是举足轻重的人物,是众人崇拜的偶像。他永远是我心中的偶像,我会永远支持他。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体现了他的无奈;“我右拳找开了天化身为龙”体现了他的豪迈;“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纪念我失去的爱情,跟夜风一样的声音心碎得很好听”体现了他的痴心

他,周杰伦,永远是我心中的偶像,我心中的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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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偶像初三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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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最崇尚的人是歌星周杰伦,把他当作我的偶像,在我的书包、抽屉里装满了他的资料,平时和同学们津津乐道的是他的阔气、绯闻与隐私,和朋友们争相传阅的是他的照片……而如今,不知为什么,我不知不觉地爱上了身着桔黄色衣服、头戴钢盔的消防员叔叔。

每当灾难降临到我们的身边时,消防员叔叔总是第一个出现在火灾现场,就像一位保护神保护着人民的生命财产。还记得前不久,我市沙县发生了一起大面积森林火灾,由于风大,大火蔓延迅速,火苗飞过沙溪河,越过高速公路,向不同方向蔓延,当地部分高速公路、铁路和电力一度受到较大影响。幸好是森林、消防、武警官兵和专业扑火队伍以及党政干部1500多人地及时扑火抢救,结果才最大限度地保住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当时,我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心里就想:我长大以后也要当一名勇敢的消防队员,替人类消灾解难。

我还看过一则报道:一辆载有25吨液化气的槽罐车疑车速过快失控飞落桥底,司机重伤,液化气狂烧不止,附近多条主干道交通因此瘫痪,多支的消防中队上百名消防队员赶来抢险。因为他们发扬了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战斗精神,冒着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圆满地完成了这次抢险任务,避免了更大的灾害事故发生,受到了周围群众的好评。

也许最近我见的最多的是消防员叔叔赶向火场执行任务时的毫不犹豫;听的最多的也是他们冲进火场扑火救人时的奋不顾身的缘故吧!消防员叔叔桩桩件件的英雄事迹,都已烙在我脑海里。如今,他们已成为了我的偶像——我心中无可替代的真正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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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4我的偶像东方神起

全文共 2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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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回忆自己的过去一样,在我的生命里,有很多重要的人,父母、朋友、老师,伴随我成长最重要的人们,教会我善良的做人,教会我怎样的对待朋友,教会我应该怎样学习,教会我怎样讨厌一个人…除了他们,还有贯穿了我学生时代,我的青春,我的成长,还将继续延续下去的,东方神起…

就像一个故事一般的开始,即便不是那么的传奇不朽,但在我的心里,就像是命运一般的美好,因为认识姐姐,我听到了她的偶像Micky有天这个名字,当时觉得是有多奇怪,怎么会有人叫这么奇怪的名字,因为好奇,所以才会了解,因为了解,从一个完全不理解追星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小粉丝,还是个异国的粉丝,我是有多么的庆幸,庆幸没有错过认识他们的机会。从来不曾后悔喜欢他们,只是后悔没能更早的认识他们,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觉得喜欢他们是羞愧的,这就是我作为粉丝的骄傲,那一年,我初中二年级。

见到有天之后,认识了傻傻的笑声恩康康的Xiah俊秀,各种爱称中,我最喜欢海豚王子这个名字;认识了外表美的连女人也自愧不如,其实很男人的大哥Hero在中,最喜欢叫他金花花;年纪最小却个子最高每次拍海报都伸出去一条腿的有大哥风范的Max昌珉,小饼,小吃货;还有小小的脸很谦逊的舞王队长U-Know允浩,浩子。我开始了解娱乐,了解有关他们的一切,了解一个陌生的国度,开始迷恋新奇的有关他们五个人的一切,我从来都不认为外表会是一切,也许一段时间内,帅气的外表会让很多人着迷,但是无法拥有持续的魅力,万幸的是,五只的帅气外表只是他们众多优点中的一个而已,跟那些受不了偶像有女朋友的fans不一样,我希望他们能早点有女朋友,这样就会在辛苦的时候有人陪在他们身边,就会有人时时刻刻的关心他们,爱他们,最希望,他们觉得幸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不仅仅是我的偶像,也成为了我的榜样,有伤脑筋的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总是在晚上对着海报絮絮叨叨,把困扰,烦恼都会唠唠叨叨的说出来,就像他们听得见,会告诉我该怎么办一样,然后会再振奋的迎接新的一天,那一年,我初中三年级,中考。

中考结束的暑假里,我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坐在电脑前面,看我还不认识他们的那些年他们的影像,弥补我错过的有关他们的岁月,老妈每次都在我笑到抽筋的时候鄙视我一顿,但是老妈还是挺尊重我作为饭所作所为的,至少,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因为我追星的行为说过我什么,就这样,看每一支MV,听每一首歌,每一个综艺,每一部反转剧,每一场演唱会…都是有关他们的记忆。

高中开始认识了新朋友,没改变的是我还是仙后,很严重的感冒时候,打点滴了,所以开始看他们的演唱会,可能是心理作用吧,就像良药一样的舞台,感觉不到我已经难受的要死了的感觉。后来,突然有一天看到一个女生擦黑板的时候写出了一个英文,我愣了一下,问她写的什么,她说在中的英文名,当时的心情顿时就开朗了,开始超级兴奋的聊偶像,记得旁边有一个男生来着,很无奈的看着我们两个来着,那年六周年,我踩着大雪,去公园的望江楼上放飞红气球,气球上面写着东方神起永远在一起,后来,悲伤的故事,我的心愿大概没有被看到,我无法改变故事的结局。第二年四月三号,东方神起,宣布解散。那一年,我高一,马上高二。

在那之前,传闻也有出现,不过那个时候有一场上海演唱会,也是传言中最后一场演唱会,歌迷的密度特别高,当时很希望只是炒作的一种方式,可是…最不希望是真的消息,居然是真的,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我的精神支柱都倒掉了,从来没有想过,他们解散的话我会是怎样的心情,那一刻,我真的体会到了,消息炸开了锅,网络,手机,电视,连广播节目都播放解散的消息,一天中午在家里又听到了同样的消息,受不了了就去了学校,看见同班的那个仙后,只说出了一句:“怎么办啊?”眼泪哗的就流出来了,太难过,就像心都被掏空了一样,那段时间,不能听到东方神起四个字,不能听到他们的歌,有关于他们的一切,都跟我绝缘了,只要一接触到,眼泪就会控制不住的流,我不会每周都去买杂志了,不再去买海报,不再去看粘贴,受不了五个人却分在封面和封底,刻意避开所有有关他们的消息,半年以后,我才开始接受五只,变成了二加三的构成,那一年,我高二。

我的梦想之一,就是有一天能跟朋友或者是爱人一起去看五只的演唱会,想要成为那一片红海中的一个小小的亮光,他们分开,就像梦都破碎了一样,不过,后来重新收拾好心情,开始相信,开始等待,时至今日,我也依旧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再次现在一个舞台上,对台下说,“大家好,我们是东方神起。”台下,是一片红色的海洋,会如当初一样,响起整齐的“midouyou”,所以,他们是不是一起活动,也许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他们都追着自己梦,都有自己的幸福,而我们也都在等待,这样就好。。有了这样想法的我,高三。

认识他们之后,开始在房间里贴满他们的海报,在喜欢的本子上面贴上他们的粘贴,CD里播放他们的歌,相册里放进他们的照片,电脑屏幕,手机屏幕,输入法的皮肤,各种软件的皮肤能改的全部都改了。

开始收集有他们消息的杂志,开始放在抽屉里就好,后来大箱子才放得下,从来没有嫌多的时候。

开始间接性的神经质,也许只因为在马路上听到了他们的歌,在逛街的时候看到橱窗里的一张海报,在政治书里看到仙后座,或者只是在一本书作文素材里看到他们的材料。

开始想要好好的努力的生活,因为想像他们一样坚强,出道十年的他们二十多岁,当我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的时候,他们已经自己开创一片天空了。

开始发现自己还是挺专一,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原来真的可以这么久,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有所改变,发现自己还是没有尽己所能的学习,生活。差得还多着呢。

TVXQ这四个字母,普通的字母;仙后座,普通的星座;珍珠红,普通的颜色;不过,都因为有这五个人,因为有了东方神起这四个字,而充满了意义和幸福。

看到以前的画面,满满的都是怀念,泪如雨下,在中当年说约定20年后仙后们带着孩子去看神起的演唱会,如今离约定越来越近,你们,一定会遵守约定的,对吧?

十年,看起来真的是很长的一段岁月,可是就这样一转眼就过去了,十年足以改变很多事,如你们的分开,层出不穷的新团,但是又有很多人很多事,都不曾改变,亦如很多仙后们的爱,如我眼中的你们。

东方神起,我的偶像,十周年,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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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心中的偶像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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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心中的偶像。有的人崇拜运动员杜伦多·派特利,有的人崇拜科学家诺贝尔,还有的崇拜抗日女英雄赵一曼……而我心中的偶像是刘伯承。

在一次战斗中,刘伯承的.眼睛受伤了。他来到了一家德国人开的诊所里做眼科手术。医生沃克正做着准备工作,这时护士跑来告诉他:病人拒绝使用麻醉剂。他走进手术室,对刘伯承说:“年轻人,在这要听医生的。”

可是刘伯承平静地回答:“先生,眼睛离大脑太近,我担心施行麻醉会影响神经。而我以后需要一个清醒大脑!”

沃克医生被怔住了:“试试看吧。”

在手术台上,一向镇定的沃克医生却满头大汗,双手还有些颤抖。

刘伯承一声不哼。脸色苍白,手臂上青筋暴起,崭新的白垫单居然被他抓破了。

手术做完了,刘伯承勉强一笑,说:“我一直在数你的刀数。一共七十二刀。”

沃克医生惊呆了,失声嚷道:“啊!你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块会说话的钢板!”

就是因为他那么勇敢、坚强,后来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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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偶像姐姐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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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生活中都会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一样。我的偶像是姐姐

姐姐比我大五岁,漂亮,热情,坚强,而我很内向。

姐姐很漂亮,清秀的眉毛,很黑,眼睛很大,很亮,鸭蛋脸,我的同学都说姐姐像明星,我就特别开心。

姐姐的人缘很好,有很多朋友。朋友们有什么事总喜欢找她,姐姐也从来都很热心。姐姐是班长,大家都说她是巾帼英雄,听到别人这样说,我心里特自豪。

姐姐学习很好,虽然她的成绩不是第一第二,却也总在前几名。姐姐用来学习的时间不多,因为母亲去世的早,爸爸又要上班,姐姐便承担起了家务。做饭,洗衣,有时候还要辅导我的功课。我想帮姐姐干点什么,姐姐总说,你还小,要专心学习。其实,姐姐也只是个比我大五岁的孩子啊。

有时候看着别的小孩同母亲撒娇,内心里总会酸酸的,眼泪就会流下来。我知道姐姐和我一样难过,思念母亲,可是姐姐总会拉着我的手笑着对我说:你还有姐姐呢。姐姐真的很坚强。

后来爸爸再婚了。记得那一晚,姐姐和我躺在床上,告诉我爸爸要为我们找个阿姨。姐姐怕她对我不好,就说,不要怕,姐姐会对你好的,有什么事都有姐姐呢。我哭姐姐也哭。姐姐和我谈她的梦想,她要成为一个服装设计师,设计很漂亮的衣服,挣很多钱。这样,我们就不用怕了。姐姐的梦想让她的眼睛看起来更亮,让她更漂亮,也照亮了我们的心情。

这就是我的姐姐,我的偶像,像一盏明灯,给我方向,给我光亮,给我温暖,一路伴着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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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偶像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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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有很多:苏东坡、李白、屈原……这些文人令我着迷,令我敬佩。但如果论起对我影响最大的偶像,当仁不让的一定是董老师了!

董老师是我的作文老师,说起我对他的印象——怪才一个!董老师幽默风趣;董老师渊博学识;董老师教学独特!

以上是我对董老师的赞美与敬仰之情,表达了我对老师的感恩之心啊!

此前为一段即兴插曲,下面进入正题。先说董老师的幽默风趣吧!董老师上课时特别爱开玩笑:一会儿从嘴里蹦出个新鲜的词语、好玩的句子,一会儿再做个滑稽的动作,同学们的笑声一刻也没停过。再有就是老师不光讲作文,还充当了“励志师”,“我棒我棒我最棒!”如此让人惊异的口号,只有董老师说得出来了。

再说说董老师的学识渊博吧!上了初中之后,董老师总给我们出一些中考题,还给我们讲一些见闻、故事,让我们增长了不少见识!还有董老师的教学方法也很独特。我有一篇自我感觉良好的作文想要发表,请董老师修改,谁知董老师一语道破我的薄弱处,却不给我修改,老师的用心良苦,是让我去自己感悟啊!

董老师除了培养出自己的儿子外,还为祖国培育了很多优秀的“花朵”,他们的好作品被贴在墙上,修订在教材上,阅读完之后,我仿佛看到一个又一个故事在我脑中掠过,身临其境,令我受益良多!这就是我的“终极偶像”——董老师,从他身上,我不仅学习到了写作文的方法,还学习到了做人的道理,正如那黑板上的大字:“真情做人,真情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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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欣赏的偶像初二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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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生于富裕家庭,却因年轻时听到上帝的旨意而成为修女;她,为世上最贫困的穷人服务。她,就是伟大的德蕾莎修女。

德蕾莎修女拥有慈悲的心,她愿意忍受难闻的臭味,为倒在路边、遭人嫌弃的难民擦身子;愿意接近具传染力的?疯病人,为他们治疗,让他们学习一技之长,不再颠沛流离。她拥有宽大的胸襟,不在意他人对她恶意的批评,也不沉醉于得奖的喜悦之中。之前当德蕾莎修女要走出修道院的高墙外时,教会给她很多的打压,因为教会认为:修女是纯洁的象征,所以,她们不能与高墙外贫苦的人有所接触。不过,德蕾莎修女并没有因此放弃,反而更加努力,更加勤奋地对抗教会的打压。

我很佩服德蕾莎修女的勇气,要是我,可是一受打击就放弃了,活像温室中的花朵一般,不堪一击。我也很欣赏她的宽大为怀,以前的我,总是对他人抱有种族歧视的眼光,可是,当我看见她的所做所为时,我才明了;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应有贵贱之分。

德蕾莎修女对世界的影响如此之大,可是当她上台领奖时,她还是穿着粗布纱丽,并不会因为得到诺贝尔和平奖而沾沾自喜。她那谦虚的态度、执着的身影、永不放弃的精神、朴实的个性,带给了穷困之人一丝曙光。这样的成就,让她在印度人心中的地位与印度的国父相同。

在德蕾莎修女的身上,我看见了她执着的态度、看见了她宽大为怀,也看见了她那绝不屈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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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我的偶像黄子韬的作文范本

全文共 3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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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偶像黄子韬

黄子韬,一个可爱的孩子,exo-m里最小的成员,m组的rap担当,有着喜欢在海边散步的爱好,还被行星饭们成为“浪漫功夫熊猫”。具有修长的身材以及强烈的眼神,吸引住了无数fans的视线。他纯真的性格,让我着迷,他的笑容里散发着可爱而又独特的气息让我对他恋恋不忘。

在进入sm公司成为练习生之前,黄子韬也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并为之努力的过程,从小学习武术的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洒脱的气概,使人感觉到跟在他身边,会安全感十足。武术和音乐这两颗种子早已在他心里扎根生长,在时间的灌溉下融入黄子韬生命中。他也曾说过好想找个能够倾听我唱歌的人,却不知在不久的将来,有一群人坐在台下,只为倾听他的声音,他的歌声能使我忘记一切烦恼,声音中那迷人的磁性让我沉醉。

初见时,那个单纯执着的男孩总是最吸引我的视线,他轻轻一笑便可让人着迷,这迫使我想要了解他的一切。我们拥有同样的外号“桃子”,拥有相同的性格。慢慢的,我发现我的世界里、记忆里到处都是他的影子。他曾为了给父母一份自己亲手送出的礼物而努力奋斗,他曾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只留下世界对我来说没有不可能,诉说出了他所有的心境。他永远不会忘记曾温柔对待过他的朋友、导师,将所有感谢的话放在心里。

这就是单纯的黄子韬,和哥哥弟弟玩起来幼稚的让我爱的黄子韬,热爱自拍的黄子韬,告诉粉丝多么热爱队友的黄子韬,很容易被一件小事感动的黄子韬,喜欢一个人散步的黄子韬,称自己为浪漫功夫熊猫的黄子韬,对梦想十分执着的黄子韬,都是属于这个世界,属于我心中独一无二的黄子韬。

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会有人看轻你,会有人嘲笑你,会有人轻视你的努力。你要慢慢退去幼稚的外衣,成为坚强的少年,成为我心目中最可爱、最萌、最值得我心疼的浪漫功夫熊猫。要知道,最美的花总是开在风暴之后,变成天空绚丽的彩虹。未来的路,有你,有我,我们的梦想不再孤独,亲爱的tao,不要放弃,我们一直都在。你永远都是我坚持实现梦想,实现愿望的榜样!

2我的偶像黄子韬

说些什么好呢,我之前一直游荡于二次元的世界中来着,对韩流啊、偶像啊之类的一点都不感兴趣,说实话,可能带有一点不屑的感觉吧。不过呢,通过我的舍友,认识了exo,然后慢慢就喜欢上了。最开始的时候,其实最关注的人不是韬哥的,可是不知不觉好像就被韬哥吸引,慢慢地喜欢上他,就再也放不下了,他就是这么个有魅力的人呢。

好像跑题了,说说韬哥给我的正能量吧。我这个人吧,很容易就变懒散了,做事做着做着就不积极,原来也就那么懒散下去,可是自从认识韬哥以后,每天看着他在努力,看着他的那么鼓励人心的微博签名,不自觉的就又积极起来。每次想要偷懒的时候就想想韬哥,他那么努力,我又怎么能放松呢,想要让别人知道他的粉丝也是足够优秀的,想要别人知道他是能给人带去许多许多的正能量,想让别人知道他是我的太阳,所以虽然会懒散,但总会马上变得积极起来。

从最开始喜欢,我就让我妈妈知道了黄子韬,会让她和我一起看视频,一起看韬哥的照片,也会讲韬哥的趣事、励志的事,妈妈每次听完、看完都会说这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孩子,长得确实很帅啊,给她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而且你不仅仅要欣赏他,也要好好跟人家学习才行。听妈妈这么说真的太骄傲,你看,我的偶像,连我妈妈都可以跟我一起喜欢呢。现在我在外地上大学,电视上的节目只能通过网络看直播,但我妈妈在家却会在电视机前守直播呢,连我的份一起,这样,我们俩的共同话题又多了不少,韬哥绝对让我和妈妈之间的亲密度又上升了一层,这也是正能量呀。

我不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但是亲情和友情的事情总是能让我感动的流泪,看到韬哥那么在乎他家里的每一个人,那么在乎他的朋友,我感动着也不自觉的对家里人对朋友更加的细心更加的在乎。黄子韬啊,他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人,给大家带来这么多的正能量,保持着那颗纯白的真实的心,用真情对待所有的人,啊,就是这么喜欢他。

很多人说韬哥成熟了,不幼稚了,其实我真的是不喜欢这种说法。韬哥从没有幼稚过,我一直这么觉得,他不是一夜之间成熟了,他只是一夜之间把自己收敛起来,变得沉默。我觉得韬哥这样坚强而且富有正能量的人,怎么会幼稚呢。当初喜欢韬哥的时候,我还在想我喜欢他能有多长时间呢,毕竟我不是个有常性的人呢,可是到现在喜欢了有八个月了,所以,我可以很肯定的说,我的偶像就是黄子韬,我就是能一直一直喜欢他,喜欢他的所有,也谢谢他给了我这么多的正能量,谢谢他让我在如此美好的岁月遇见如此美好的人。

真的,谢谢你,黄子韬,我喜欢你。

3我的偶像黄子韬

我喜欢追星,我喜欢黄子韬,因为他长得帅。我身边的朋友都喜欢鹿晗,但是我觉得鹿晗长得不帅。

我以前以前不认识黄子韬,但是我姐姐喜欢黄子韬,喜欢听他的歌。刚开始,我不怎么喜欢他,但是他的歌非常好听,人也长得很帅,就这样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他。在他的印象中,幼儿园起就开始学武术,为了练好武术,他总是受伤,因为与其它的舞蹈动作不同,很多时候,黄子韬需要耍棍棒跳舞。有的时候要进行现场表演时,由于导演组不知道需求,常常会准备较粗的棍棒,不得已黄子韬只好按照原定台本演出,可这种棍子很容易打伤自己,所以,他的肩膀还有腰部都有伤。有一次在表演途中,他实在是疼痛难耐,继而被抬下台去。即使是这样,黄子韬还是说:“我不疼了,可以继续表演。”除了这些,黄子韬还很孝顺。在黄子韬十七岁那年,他就利用课余时间去打工,理由很简单,他想用自己的钱,为父母买一件像样的礼物。后来,我用打工赚来的钱,为父亲买了一只钢笔,为妈妈买了一个包。再后来,他还给奶奶买了生日礼物。他在日志里写“其实那件礼物很贵,知道奶奶不喜欢贵重的礼物,就骗奶奶说很便宜。真心希望奶奶能健康。”他身上就像拥有着无穷的乐观,不管对谁都有一副好小孩的模样。然而就算这样,还是有人对他冷眼相待,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人红是非多。他热爱舞台,热爱镜头,希望有一天能够像功夫大神“成龙”一样,成为一名动作演员。

我的偶像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偶像,一个很孝顺的偶像,一个吃苦耐劳的偶像。

4我的偶像黄子韬

他在一个肮脏的圈子里,但他始终像个孩子一样,对这个世界保持着原有的天真。即便是在一次次伤害之后,他就是喜欢笑的时候肆无忌惮的露出牙龈,他就是喜欢笑的时候傻傻的挠挠头发,他秉持着天性中的谦逊无论面对的是前辈亦或者是晚辈,他会始终谦和地让人心疼的九十度鞠躬这就是我爱到不知如何是好的人。

------题记

我的偶像,也就是我爱的人,他叫黄子韬。他在20XX年5月2日山东青岛“破壳而出”。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爱上一个少年,一个让我爱得那么的无法自拔的少年,他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着我的心。

单纯的黄子韬,和哥哥弟弟玩起来幼稚的黄子韬,热爱自拍的他黄子韬,告诉粉丝多多热爱队友的黄子韬,很容易感动的黄子韬,喜欢一个人在海边散步的黄子韬,称自己为浪漫功夫熊猫的黄子韬,对梦想十分执着的黄子韬,都是属于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黄子韬。

毕竟他是我的全世界,我怎么舍得放弃。我说过,“如果哪天你背叛了全世界,我也会站在你那边。”所以无论怎么样,一定要幸福。世界若暗,他就是光,轰轰烈烈的照亮了我那个也许不太大的世界。

他13岁可以为了父母的礼物,奔走于街舞赛场。他15岁为了学好武术彻夜练习。他17岁可以为了梦想,孤身一人去异国他乡。他18岁可以用实力在SM艳压群芳。他19岁可以作为EXO出道。他20岁可以成为韩流王者,站在最高处。他21岁可以受到世界敬仰名人颁奖。他22岁可以为自己买玛莎拉蒂。他23岁可以为自己的父母买别墅。黄子韬,就算别人比你再美都不如你珍贵,更何况,他人不如你美。我用3年时间了解到的人,你三言两语改变不了我。看不起你,从你黑他而起。

世间最可怜的事,莫不过是我喜欢上了一个不能拥抱不能牵手甚至不能靠近的人。

我的宝宝,我从不奢求你做到的有多完美,只要尽力就好。我自私的希望你不辛苦不累不会难过不会伤心不会哭泣,但是我知道啊,这样你的人生就不完美了,你踏上异国他乡这条路就不是为当初所要的了。

他是我用整个青春爱过的,他是用着生命感动着我的人,他是再累也会微笑再痛也会忍住的人。但,当他的青春布满伤痕当他的生命已无力感动,当有天他将不在言语,当他累到不会微笑到眼泪落下。请告诉他,我会用整个青春、整个生命守护他。黄子韬,虽然对于世界你是亿万分之一,但是对于我,你就是唯一。

我永远记得那次跟朋友的谈话。“后悔把你的青春砸在他身上吗?”“后悔!”“后悔什么?”“后悔没把童年也砸进去。”我能这么肯定,因为你说过的一句话“世界随我来说没有什么不可能。”

子韬啊,回家吧,有痛就能用爱疗伤。回家吧,有苦就可以不用一个人咽下。回家吧,有泪就可以痛快流下。回家吧,无论多久都温暖依旧的家,无论多久都熟稔于心的家。回家吧,我们回家吧。

黄子韬的海浪,EXO的唯十二,鹿晗的芦苇,吴亦凡的梅格妮你们给我记住了!曾经有个组合叫EXO。他们是互相扶持的兄弟人是走了,但只要是真爱在乎在哪里爱吗?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只是宴席太丰盛以至于散的早了一点。啪啪啪打脸互掐,别家看笑话。“weareone”不是说说而已,他有他的选择,你有你的抉择。团魄在,我在。时光会变,初心不变。

[关于我的偶像黄子韬的作文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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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偶像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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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偶像。可能是一个歌星;可能是一个作家;可能是一个女强人我的偶像是在奥运会上出现过得可爱女孩——林妙可。

林妙可圆圆的脸,有一双大眼睛浓眉毛,头前面有一点刘海,头上梳着两个辫子,多么像一个娃娃呀!

林妙可出生于书画世家,爷爷是著名的国画家,伯伯也是搞书法的,爸爸以前也是在学画,后来改行做了摄影。出生于书画世家自然而然对书画感兴趣。她家里有爷爷题的诗,有奶奶临的贴,还有伯伯写的对联。林妙可最喜欢的玩具就是笔,纸,小黑板。她房间里有好多写字台,一有时间林妙可就上去描描写些,而且写得还不错。我真佩服她,这么小就能写出书法,而我的字还很差。

别看林妙可出生于书画世家,但她的演技比书法还好。

林妙可从小都对歌舞感兴趣,两岁刚学会走路时就会对电视上的舞蹈很有感觉,而且模仿电视上的跳舞学得也很快。她为什么学得那么快?我学得也很快为什么不是明星?6岁时林妙可就与大明星赵薇一起拍了一个广告,据说镜头感丝毫不比“小燕子”差。牛啊!6岁拍广告还是和大明星赵薇一起拍广告。林妙可签约了一家经济公司,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人气可旺了,而且林妙可的粉丝们还专门为林妙可建立一个“妙族”。虽然林妙可很忙但她仍然不会忘记写作业,而且把作业带到拍戏的地方去写作业。

我的偶像是林妙可,因为林妙可有很多才能,还有这些是我不具有的,比如:书法,表演我要向林妙可学习她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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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偶像的力量话题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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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并非明星,只是一位普通人。我的偶像,并非无为,在他身上,闪耀坚强!——题记 My idol is not a star, just an ordinary person.My idol is not inaction, in his body, shining strong!

我的父亲,已四十岁了,是一个极普通的人,可在他身上发生的故事,又有何人知道其中的辛酸。黑到发亮的脸庞,闪着几丝沧桑,时时有些干裂的嘴唇,架上一副有些年代的眼镜,眼睛本该常年黯淡无光,可透出的,是坚强的目光,令人不敢直视,仿佛看着他的眼睛,就有一种被看穿灵魂的感觉。

父亲出生在中国一个艰难年代。家里的五个兄弟姐妹让父亲从小没有受到过太多关注。可他的坚强,从他小时就已展现,可见一斑。小学时,父亲家里没有比较流行的自行车,十几里的路,只能徒步跑去。所以,父亲的脚上,经常有许多黄豆大小的水泡。在学校,父亲的成绩,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可这并没有为他换来荣誉,而是被班里的几个“大家”所嘲笑。

记得一次,父亲正专心学习,几个捣蛋鬼路过,把父亲的书扔在地上,踩了几脚说:“别浪费家里人钱了,回家种地吧,哈哈!”顺带还炫了炫手中的表。父亲什么也没说,只是小声道:“等着吧!我会让你们有一天佩服我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这是父亲最喜欢的话。中学时,我的奶奶患上了病。

家里的生活更不好过,父亲那时每个星期都带着一些煎饼和一些咸菜,那便是一个星期的干粮。可父亲每星期总要剩下一些,为了节约。父亲不曾羡慕别人,他教育我:“将来等你长大了,要凭自己的本事去换得想要的东西。”也是这样,父亲终于努力,成了他们村第一个大学生!

在这期间,父亲没有用玉米面馒头去和别人的白面馒头比,没有用咸菜去和别人的肉比,这一切,都是父亲的坚强!这不仅使我感动,更使我觉得,父亲是我心中的偶像,我也要学习父亲的坚强!我的父亲,已四十多岁了,是一个不平凡的人,在他身上发生的故事,虽心酸,但被我发掘的,是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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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偶像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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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过了一学期,又到暑假了。随着暑假的来临,作业也是接踵而至,在完成作业的同时,我特别希望能做一些与众不同的事,可不知从何处开始,又从何处结束。或许,它根本就没有开始,没有结束。我想,暑假是这样,生活也是这样。

暑假里必不可少的事当然是看《轩辕剑》了。我喜欢胡歌,我相信许多人都很喜欢他,自然,他们是我的“同盟军”。

喜欢胡歌,缘于仙剑。那时候的“老胡”天真、帅气、阳光,他扮演逍遥深深地刻在了我这乳臭未干的小孩心里。他的容貌,虽说不上让山水为之褪色,但用英姿飒爽、风流倜傥来形容他真是不为夸张啊。2006年的某一天,胡歌出车祸了!在悲伤之余,我翻到了一篇报道,发表的记者竟然说胡歌出车祸是为了炒作!会有人用生命做代价来提高知名度的吗?以前没有,现在也不会有!作为“胡椒粉”,我真想冲上去殴那位记者,虽然当时我只有五六岁。

“老胡”复出后再见到他是在“鲁豫有约”,他担任嘉宾。那时候的胡歌虽然经历了病痛的折磨,但也变得成熟稳重起来,是他以前不具备的。这真是“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啊。

多面的他,正如多面的我。我一直认为我和他许多地方都很相似。而他有的乐观、幽默、稳重我却没有。喜爱他,不正是追求更完美的我吗?

[我的偶像作文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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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偶像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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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长河滚滚,冲走了多少风流人物。王侯将相,归于尘土,朝代更迭,付之东流。唯有其千秋功名为后人铭记,卓著战功被众生乐道,他就是大汉帝国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他是“大漠第一将军”卫青。

卫青的出身极其卑微,在当时的社会可谓贱如尘土,他是个私生子,生父只给他安排一个放羊的活计。家里主子也可以随意对他鞭笞辱骂,他从小受尽人间疾苦。

随后,他随母亲到了公主府上做奴仆,有机会去学习一些文化知识,也历练了一些为人处世的经验,身为皇亲国戚的家奴,他心中不愿寄人篱下,将深远志向和伟大抱负深埋心底。

后来,卫青的同母姐姐卫子夫进宫做了妃子,他终于才有机会崭露头角。尽管靠的是姐姐的关系,在封建时代刻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终究瑕不掩瑜,国家危难时刻,大英雄的本色很快显现出来。

一次,匈奴大举南犯,卫青受命抗击,一番浴血奋战,他直捣龙城,大胜归来,从此,开始了他的一生戎马生涯。后来,卫青再度披挂出征,他不像以前那样只会拼杀勇而无谋,而是运筹帷幄,注重战略谋划。他率领大军,采用“迂回侧击”的战术,对匈奴形成包围,彻底取得胜利,使得河套地区完全归大汉控制。

就在匈奴懈怠的片刻,卫青再次显示出过人的军事才能,他马不停蹄率大军突袭匈奴,一举成功,匈奴可汗仓皇而逃。汉武帝接到捷报喜出望外,加封卫青时,他却很谦虚,说这都是将士们拼死奋战的功劳。

再后来,卫青深入大漠,直插匈奴腹地,尘土滚滚,黄沙漫天,恶劣气候没能阻止他抗击匈奴的宏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经过数次追击,直至将匈奴彻底击垮臣服。

卫青为国效力,出生入死,浴血奋战,在一次次困境和战争中磨练自己,为国家付出了巨大贡献。他去世后,汉武帝命人为他筑陵墓以彰其功。

历史长河,繁星璀璨。卫青作为我国历史上众多名人中的一个,他的智慧和功勋一直为后人流传。他永远是我心目中的伟大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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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偶像的力量话题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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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0月2 8日,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的西雅图。他用了15年时间,积累资产竟达1100亿美金。他的人生格言是:“我是王,我能赢!” On October 28, 1955, Bill Gates was born in Seattle in the United States.It took 15 years to accumulate assets to reach $ 110 billion.His life motto is: "I am a king, I can win!"

你们肯定会很好奇,我的偶像为什么是比尔·盖茨?是因为他赚了很多钱?还是因为他超人的智慧?说实话,这些都不是我崇拜他的原因。

我喜欢比尔·盖茨的远大理想,喜欢他永远自信的笑容。

盖茨从小就喜欢看《世界图书百科全书》,这本书很厚,重量相当于他体重的三分之一。小盖茨经常几个小时连续地阅读这本大书,他常常陷入沉思,总是强烈地感觉到,在这些小小的文字中隐藏着一个神奇的世界!他经常在幻想:人类的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会越来越大,越来越重呢?如果能造出一个只有魔盒那么大,却能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那该有多方便呀。这个奇妙的梦想,后来竟被他实现了,有了他的发明,现在,我们只要携带一块小小的芯片就可以阅览全世界。

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四年级的一天,他对他的同学卡尔·爱德蒙德说:“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如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因为小草千篇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从这以后,他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竟像大人般思考问题。

他很早就感悟到生命来之不易,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无上的诺言……”他在另一篇日记里又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这就是,追赶生命。”

比尔·盖茨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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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偶像易烊千玺初三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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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说:“偶像是用来追求的,不是用来看的。”这话说的貌似也有点道理,可是,有些偶像天生就像是天上的god,即使你倾尽全力也无法摸到他的脚跟儿,就比如说,我心中至高无上的男神——易烊千玺。

所谓的男神,就是你全心崇拜却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的人。哎,猜不透是哪里出了错,总是跟不上偶像的脚步。so,这个男神谓是,与众不同。

成绩年年都年级第一,那是毋庸置疑的。舞蹈年年都组合第一,也是不可置疑的。一个十七岁的男孩,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他的头衔闪着耀眼的金光,他的脚步也滴着凝重的鲜血。他的名字众所周知,他的名声内外远扬,他的努力非常人能及。所以,他是光鲜的,他是丹麦的形象大使,他是几千万人的偶像,他是中国人的骄傲,但他也是十七岁的孩子,也是父母的儿子,也是一个为了高考要加班到深夜只为做几套“5年模拟,3年高考”的普通学生。

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同样都是中国的花朵,同样也都是父母的希望的我,怎么和他比起来差距这么大呢?难道是他天生就比我聪明?难道我要承认我是笨蛋?不,不,不!不是的!知直到后来,我听到他的那句话,我才懂了,为什么说“偶像不是用来看的,是用来追的”呢……“哪有那么多的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我是易烊千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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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偶像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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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一个伟大而神奇的偶像吧!它可以是虚构出的无所不能、上天入地的超人;也可以是不存在于今却名扬四方的古代人物;又或是当今哪个最火的明星。总之,一句话——偶像激励着我们的成长和前进。

但是我心中的偶像,她并没有令人赞口不绝的绝技,也没有多么令人自愧不如的特长,她甚至还并不太出名。她,就是辫子姐姐郁雨君。

郁雨君姐姐之所以被称为辫子姐姐,是因为她有两条又黑又长的辫子。松松的挂在肩头。徐徐的微风一吹,就像两只调皮的小黑燕子绕着她打转儿,俏皮可爱;她还有着一口大白牙,笑起来十分灿烂、有感染力,就好似清晨的第一缕朝阳,穿过飘渺轻薄的帘子,直直的照入我心房。

她是一个作家。是的,她只是千千万万个作家中的一个。那么,她为什么能够成为我的偶像呢?

答案在她写的书中。

难道她写的书语句十分华丽绚烂,让人一眼就深陷其中?还是她的书有什么古老的秘法,能使人一下子变得聪慧?

不是,都不是。

正好相反,她的书中没有什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深奥句子。而是每一句都承载着童真的欢乐天真。每一个字都是跳跃的音符,谱出每个美好的瞬间,传进我的心里。令我读起来很舒心。

她的书都是以小学、初中学生的角度来写的,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部分,她都能抓得那么准确,那么令人惊叹。虽然只是写着班级生活中平淡无奇的小事,却都能引起我深深的共鸣。

每一次翻开她的书,就好似有魔力一般,把所有烦杂不安的情绪都抚平了。我好像和她的书融为一体了,心也静下来了,似一口深潭。这就好似“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的境界了……

这样的书,这样的人,这样的思绪,就足够证明了一切。她,郁雨君姐姐,就是我的偶像。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在将来能够通过我写的书去激励着别人。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最纯真的句子谱写下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一本本书告诉人们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我的偶像就是这样,虽然平凡,却也绽放着不一样的光彩;虽然不及太阳耀眼,也不如月亮甜美可人,可她在我心中却是最亮的星星;照耀着我成长,不断激励着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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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偶像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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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是世界篮球巨星——艾伦·艾弗森,他是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2016年,艾弗森以球员身份入选NBA名人堂,这让我兴奋不已,因为他是我最最崇拜的偶像。

艾弗森一米八几的身高在NBA中都算矮的,但是这却成为了他在NBA的一大优势,矮小的身高让他能在高大的防守球员中来去自如,再加上他那潇洒的运球能力和高超的投篮技巧,让他一出道就成为了NBA里最受瞩目的球员之一,也正是因为他,费城的76球队才成为了NBA的顶级球队之一。

艾弗森是贫苦出生,所以他知道在NBA打球对他来说是一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所以他也是NBA里打球最尽心尽力的球员之一。而且,在他自己成名赚钱后,他也不忘和曾经的自己一样贫穷的人,他大力做慈善,他也是NBA中捐款最多人之一。所以说,艾弗森并不是只有他的球技值得崇拜,还包括他的人品。

2016年,也就是最近,艾弗森入驻了NBA名人堂,这也说明他成为和乔丹同一级别的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艾弗森每次在被问道他的球队会输还是会赢的时候都会说:“我就是答案。”同样,要是有人问我我的偶像是谁,我会说:“艾弗森就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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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偶像作文篇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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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一个让你觉得耀眼的焦点。也许你觉得仅仅是遥不可及的仰慕,他金光四射,你被映得黯淡无光。是吗?他在你心里,他没有这么遥远。你敬仰他,死心塌地地留恋他。或许他此生此世都不知晓你卑微的存在——你不会接受这个现实,你渴望努力得到他的青睐,你妄想和他平起平坐,又何尝不是为了自己出人头地的另一种表达呢?偶像离你离我都足够远,你触及不到他金光涣散的光环的余光。不是打击你平凡,不是嘲笑你平庸,这是一句响当当的实话啊!你日日夜夜幻想着有朝一日可以偶遇他,让你的姿态停留于他的瞳孔——仅仅如此?不,不会的。我还要让自己成为自己的偶像——那个自己心中敬仰已久的目标,之所以有如此浓烈的情感,是因为偶像不仅仅是盲目的崇拜,而且是自己的精神支柱,人生目标,刻画在你肋骨上的丰碑啊!我绝不狂热地跟风,去随波逐流而憧憬一个大众男女神——这种人值得羡慕,但不值得长久追随,谁知道大众的眼光会随着时代的变迁,时而小清新时而重口味;我是会看细水长流,去独辟蹊径而欣赏一个精神的目标——这种人才值得品味,绵亘地留存于世人眼眶中还算干净的那一部分。你看,世间莘莘学子数不计数,真正的那些所谓的才人,自称才子的泛滥成河,自喻平凡的屈指可数。我没见识,但也知道由古至今李清照、三毛、张爱玲、林徽因、蒋方舟这些才女,真的被世界记住了,真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笔。说到这里也不免想起我敬仰已久的偶像。他叫郭敬明,我们的小四。

郭敬明的文笔实在有过强的感染力。华丽的辞藻下阴暗丑陋的现实——矫情吗?《悲伤逆流成河》,最后易遥跳楼的时候那浓郁的血腥让你肩膀颤抖不已;《小时代》,最后林萧梦到被火焰吞噬的姐妹重新回到了大学时代“头发软软地缠绕在一起分也分不开”刺破了你最后一道防线;《幻城》,最后樱空释醒来,与自尽的兄长同归于尽“哥,请你自由吧”终于潸然泪下。没错,到最后大家都没有一起走下去,甚至都没有一起活下去。大家的生活永远没有这么一波三折,刚才都还是美好的校园,转眼间居然在职场甚至是战场上你猜我测拼搏厮杀。对,我最敬佩的便是他的文笔,烈火燎原般席卷你的神经,让你为之折服陶醉不能自已。

郭敬明将他笔下诞生的《小时代1。0折纸时代》翻拍成电影,其票房虽然没有达到他的期望,但是影响力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那日正午我赴影院观影,票居然已经排到了晚场,并且前几场场场爆满,购票厅里也人山人海……着实是难得。上映前的宣传工作更是令人早已垂涎,这种效应甚至让原着再版。虽然有人骂这是一部烂片,但是我想说郭敬明写这本书是给与书中人物同一时代的人所读。充斥着拜金与脸蛋的时代,被先人所厌恶,却遭后人而追捧。就像长得漂亮还有钱才有青春,这种奢华的生活真的与我们不搭调。真的是时代不同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却又得对这个逝去的时代以祭奠。下一部《小时代1。5青木时代》会在贺岁档上映,无需猜测,又会造成一番效应。

郭敬明的精神也值得敬佩。我们都知道他现在很有钱,却不知道他幼时家境贫寒,至少他奋斗过才成名,说多了都是泪,辛酸的血泪史不容赘述。至于他矮小的个头,他说,从来不埋怨父母。我们心中的郭敬明是个作家——至少我这么认为,一个作家,重要的不是外貌,而是作品。他真的是一个优秀的作家,写下了这么多如泣如诉悲喜交加的故事——总是以悲剧结尾,主角都死了,都活在我们的心里,届时将此款款忆起,方才稍作叹息,以此缅怀最后的温存。他在千千万万人的心里树立起了一个个名字,都活在我们心里。

由此抒发自己偶像郭敬明的崇敬——也许不久以后我的偶像会千变万变,终究还是变不了对他由始至终从未减少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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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一个喜欢的偶像高一写人作文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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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喜欢偶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在喜欢他的那一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的生活里到处都是他,你的喜怒哀乐大部分也是他,意味着你要为他接受所有的舆论并且担心他的感受,意味着你要为了他,与任何反对他的人作斗争…….

4.12,在以前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但是在四年前,一个男孩,改变了这一切。他的出生,像天使降临的那一刻。我很庆幸这辈子能遇见他。我承认当初的确是因为他的颜值而饭上他,但是久而久之,我发现从那种外貌上的喜欢逐渐变成了打心底里的喜欢,最后因为时间的灌溉,已经到了爱的地步。慢慢的,我发现了他执着的努力,笑起来像月牙的眼睛,和牛奶的皮肤,还有他的礼貌,他对粉丝的爱,最重要他为了中饭努力的学习中文的样子。他所做的一切,都存入我的心低里,到达我的灵魂深处。我想着,这辈子,就这么一个爱豆了,所以要好好的爱下去!那么你也是的对吗?

还记得我们每个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偶像,先是搜索他的各种照片做壁纸头像,再是看有关他参加过的视频。然后找到一个朋友也是他的粉丝,约定时间去买关于他们的专辑、海报,当拿着那张大大的海报时,心情无比激动,看了又看,小心翼翼的护住,就像是一张无价之宝。最后为了能见他们一面而努力学习,努力省钱买门票周边等。对于有些人来说,连几百块的衣服都不舍得买的人,却毫不犹豫买了一大堆exo的东西,你明明知道那些钱存起来都可以买好几件衣服了,可你却选择了他们,我感觉到有一股互相交替的力量,我们爱你们,你们爱我们。我们保护你们,你们保护我们。

喜欢一个偶像比交一个对象靠谱,偶像是随时随地不会离开你,对象是在某一天会离开你的人。但是偶像是触碰不到的月亮,对象则是守护你的星星。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星星会被黑夜笼罩消失的,而月亮,是永远存在的。

当然,有很多粉丝会互相吵架、撕逼等,但她们都是值得被原谅的,因为她们不过是在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去爱自己的偶像,去保护自己的偶像。她们不会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不会让别人受伤害,会不会给偶像招黑,因为她们只是很爱很爱自己的偶像罢了。至于专黑别人偶像的人才是最可耻的!

最后,我能很自豪的说我喜欢的偶像是吴世勋,或许你们觉得他不优秀满身是缺点,或许你们不认识他。我也会为他抗战到底,并且爱他到我的生命结束,再继续用我的灵魂去爱他,保护他。

那么,你的偶像是谁呢?

高一:xxx

[有一个喜欢的偶像高一写人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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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偶像为话题的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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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是一个人心目中欣赏的对象,他不只是对一个发光发热的人的称谓,在生活中,他也可能是一位为善不欲人知的爱心人士。

人世间处处充满爱,纵使在阴暗的角落仍有一些身患残疾的人正低声哭泣,但是这位也是身患残疾的大爱作家——杏林子——我的偶像,却以充满希望的笔致,将爱散布人间,更鼓舞了世人。

杏林子是文学论坛上鼎鼎大名的作家,她患有脑性麻痹,肢体运动无法活动自如,无法像我们一样在沁人心脾的湖中游水;无法像我们一样在和煦阳光下跑跳嬉耍;无法在舞台上展现曼妙的舞姿……,只能成天窝在昏暗的室内埋头写作。但是她并没有因此放弃自我、,甚至怨天尤人,反而以她那乐天悯人、乐观进取的处事态度,秉持着“天上下雨地上滑,跌倒自己爬起来”的心念,迎向充满憧景的未来。

曾经记得杏林子自己说过,内容大致是如此:“许多人得以不受挫折便成功,是因为他们已经有别人替他铺好的康庄大道,我虽然没有,但是却能自己着手努力。”是呀!一个人的一生并不可能永远风雨无阻,总会有一些磨练自己的挫折,古人说:“不经一番寒彻骨,焉得梅花扑鼻香。”梅花在隆冬时仍能绽放芬芳馥郁的花朵,不但没有被呼呼冷风折损艳丽的姿色,还愈挫愈勇、愈冷愈美,就像杏林子——刘侠女士一般,不受到恶劣生命、肢体残疾的影响,愈挫愈勇,不但完成许多巨作,一跃成为家喻户晓的大爱作家,还以乐观的笔致,为身患残疾的同胞,点燃一盏明灯,指引他们步回一条充满希望的康庄大道。

在生活中,我也会经历许多令我懊丧的事情,那时,我就会想:“为什么别人都能轻而易举的尝到甜美果实,而我却仍逆水行舟,不断倒退呢?”一个人难免会在人生路途上遇到挫败,那时,就是在测验你的持久性和克服障碍的能力了。有的人会努力钻研,寻求解决方案,有的人则会听天由命,怨天尤人,这时,我会

将杏林子——我的偶像当作榜样,学习她那克服障碍,毫不怠懈的意念,将困难一一化除,而不是摇头乞怜、听天由命。

海伦凯勒曾说:“遇到困难时,不是用眼神哀求、言语喝止,而是用双手扭转它!”就像我的偶像——杏林子,也就是人人尊敬的刘侠女士一般,以乐观进取的态度克服种种困难,更以乐天悯人的态度度过险滩和困顿。敬爱的刘侠女士,不但是我的偶像,更是一位心存大爱的善心人士,我虽然不认识这位女中豪杰,但是她的意念,却已深深的打动我心,提醒我在遇到困难与挫折时,要以乐观进取、努力不懈的精神破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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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4我的偶像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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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月,我迷上了TFBOYS,他们是国内的一个男孩子的组合,全名叫THE FIGHTING BOYS。

我特别喜欢他们的队长王俊凯,他刚过了15岁生日,他的微博转发量创了吉尼斯世界纪录。

这个组合因为他们的歌被一个艺人转发而走红,人气不断高涨,现在在中国非常有名。他们有一首歌叫青春训练手册,很多人都会唱。我也非常喜欢。

我是去年从表姐那边第一次听到他们的事情,然后觉得很有趣,慢慢去了解。我发现他们的歌能唱出我们的心声,比如王俊凯在他的送给十五岁的自己这首歌里,有这么一句“不确定自己的形状,动不动就和这个世界碰撞,但至少没有对不起十五岁的自己。”王俊凯做到了,他从一个懵懂的孩子成长为成熟的少年,非常有人气。他们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也很好,还是学生会主席,真为他们感到高兴……

今年我过生日,爸爸妈妈跑遍绍兴给我买了TFBOYS的EP。我非常感动,一定会好好珍惜。爸爸认为我会成为一个非凡成就的人,我也要像BOYS一样努力。期待自己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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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6我的偶像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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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他可是最近非常火的一位为亚洲巨星。那就是——嘿嘿,不告诉你,先往下读吧!

他呀,在我心目中长得可帅了!稍小眼睛上粗浓的眉毛,再加上一双仰月唇。不仅他的外表长得帅,心地也非常善良。

在今年的夏季中,有一个热门的活动——那就是冰桶挑战。当然,这位亚洲巨星也参与了活动的队伍中。他当时刚在新西兰拍摄画报。可是,偏偏在那样冷的情况下,他被点名接受冰桶挑战。还记得当时他那冰桶挑战的视频: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薄毛衣,先用自己国家的语言说了一段开场白,随之一桶水便从他的脑袋上浇了下来。他紧抿着嘴,水湿透了他那整齐的秀发,随之又湿透了他身上那件灰色毛衣。

水倒完后,隐约能看出他在微微地发抖。视频传播出去后,他在这么冷的情况下接受冰桶挑战这一举动,感动了许多人,也非常让粉丝心疼。

读到这里,有没有人猜出他是谁呢?如果没猜出,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他就是又帅又萌的“都叫兽”金秀贤!!

我是他的一枚真爱粉。虽然说没有去活动当中见过他,但是我的ipad桌面、电脑桌面、ipad里的照片全都是他,甚至我还买了一个印着他的照片的抱枕。有一些人可能会说我们这些追星族都是花痴,但是,我却不那么认为。如果你真心爱一个明星,你就可以为他做出任何事,何况是买他的周边呢?我们金粉也一样,因为我们是kmoon,kmoon要守护他一辈子。

我最初认识他是从《来自星星的你》当中开始的。这部剧中金秀贤把“都敏俊”这一人物演绎地淋漓尽致,许多人、许多电影界的集团都对他提出了好评。接着,我便开始看他一部一部的剧了。《隐秘而伟大》中,金秀贤饰演的帕布(帕布是韩语发音,中文意思是傻瓜)方东久,和元柳焕,让人深深感受到了当兵的人为国家付出的伟大精神。《DreamHigh》中,金秀贤饰演的乡巴佬宋森东虽然文化水平不见得是那么的高,但却有着一颗为梦想而奋斗的心。

自从我认识了金秀贤后,我的心就再也无法从他那里离开了。我不会再喜欢第二个明星,就算喜欢,也只是一点点而已。因为我最爱金秀贤,我是k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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