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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公支书”王光国热血写忠诚的故事最新20篇

童第周开创了人类按照需要而人工培育新物种的历史先河,被誉为世间克隆第一人。90年代即被列入世界100位最优秀的科学家之一。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名人故事:世界克隆第一人——童第周,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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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理的故事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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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灯的故事

有一个盲人住在一栋楼里。每天晚上他都会到楼下花园去散步。奇怪的是,不论是上楼还是下楼,他虽然只能顺着墙摸索,却一定要按亮楼道里的灯。一天,一个邻居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你的眼睛看不见,为何还要开灯呢?”。盲人回答道:“开灯能给他人上下楼带来方便,也会给我带来方便。”邻居疑惑地问道:“开灯能给你带来什么方便呢?”。盲人答道:“开灯后,上下楼的人都会看见东西,就不会把我撞倒了,这不就给我方便了吗。”邻居这才恍然大悟。

哲理: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况,方便了他人的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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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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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中外名人故事》的书,里面都是关于许多伟大人物的生平事迹,在这些名人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米老鼠之父”迪斯尼的故事。

1901年12月5日,活尔特·迪斯尼出生在一个普通市民的家庭,在他5岁时,他们家搬到了一个农场,迪斯尼特别喜欢农场里的小动物们,除了照顾这些动物们,迪斯尼经常做的就是画画,后来,迪斯尼长大了,这个年轻的画家,除了理想其他的一无所有,后来,他费尽周折的找到了一份工作:替教堂作画,可是工资很低,他无力租用画室,便做了一间废旧车库作为住处和画室,有一次,他在车库里看见了一只老鼠,第一次看见老鼠,老鼠跑了,但是后来,那只老鼠一次又一次的出现,甚至在白天也大摇大摆的出现,它在地板上做着各种的杂技,迪斯尼从来没有伤害过它,后来,迪斯尼经人介绍去好莱坞制作一部以动物为主的卡通片,可是他赔的身无分文,并且再度失业,有一天晚上,他想起了那只老鼠,于是他从床上爬起来,拉开打,画出来老鼠的轮廓,米老鼠就这样诞生了。从这片故事中,我感觉我们要乐观的去面对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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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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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障木】是个成语,它所说的故事是楚国有个书呆子。家里很穷。一天从书上看到‘‘如果得到螳螂扑捉知了时用来遮身的那片叶子,就可以把自己隐蔽起来,谁也看不见’于是他就在树林转,寻找螳螂遮身的叶子。终于他看到了螳螂遮身的叶子了。他扑了上去,但是那片叶子掉地上和其它的叶子混在一起了,找不到那片叶子,他只好把全部叶子带回家了。怎样才能找到那片叶子呢、他只好一片一片放在头上问老婆看不看的见他,最后,他老婆被问烦了,就说看不见。他乐坏了。就用叶子遮住自己,来到街上。当着店主的面拿店里的东西。店主奇怪极了。就把他送官府了,当官府知道了原因后,就哈哈大笑,把他给放了。

读了这个故事,你是不是感到很有趣。这么一个故事用四个字就概括了,让我们一看这四个字,就知道它是什么故事。这个成语用我们现在的解释是指一个人看不到事物的全貌。成语是历史的积淀,每个成语都是一个故事。阅读成语故事,可以了解历史、学习知识、积累优美的语言。所以让我们一起去看成语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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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六年级作文笔尖流出的故事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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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隆冬,寒风凛冽,树枝随风舞动。人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行走在车来人往的街头。天阴沉沉的,人们不禁加快了回家的步伐。

志愿者徐明,身穿黄色马甲站在路口执勤。他挥舞着手中的旗子,指挥着行人有序通过路口。从中午到现在,随着时间的叠加,他的腿渐渐发麻,胳膊渐渐发僵,嗓子变得沙哑。

突然,几阵寒风掠过,徐明眉头紧皱,脸色苍白,单手捂着自己的胃,身体微弓,瑟瑟发抖。但他仍旧吃力地舞动着手中的旗子……终于,他的面部一下子变得狰狞起来,随即身子倒了下去。只见人群中人影一晃,有人一个箭步跨到他的身旁,稳稳地托住了他。徐明,慢慢地睁开了眼睛:“陆天,是你……”

“别说话,胃疼是你的老毛病了。这么冷的天儿还站在这儿,你不要命啦!”

徐明艰难地摇了摇头:“不,还有半个小时就结束了,我要坚持……”

不等他说完,陆天招手叫来协管叔叔:“叔叔,您安排一下,送他回家吧,剩下的半个小时我替他值。”陆天怕徐明不放心,接着说道,“我刚参加完生日聚会,晚一点儿回家没有关系的。”

陆天穿上黄色的马甲,笔直地站在路口,侧身挥动几下旗子:“对面绿灯,请您通行……”雪花飘落下来,寒风漫卷,鹅毛般的雪花落在黄色的马甲上,白色的蝴蝶在半空中飞舞……

一家人静静地坐在桌前,奶奶头戴着“生日王冠”,默默地看着那张空着的椅子……而那张椅子的小主人,整整迟到了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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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热血教师观后感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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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参加幼儿教师置换培训的同学们在老师的推荐下,共同观看了美国电影《热血教师》。观影过程中,同学们有笑有泪;观影之后的讨论,同学们都觉得有所收获。我记得有本书书名叫做《细节决定成败》,看完电影我想说这样一句话:“对待问题的态度决定解决问题的效果。”

《热血教师》讲述的是一位叫做克拉克的青年男教师离开家乡到纽约哈林区小学任教的故事。他任课的班级,是一个纪律和考试成绩全校最差的班级,一个在他任教前一个月里,一连气走五位任课教师的班级。

影片是由真人真事改编,原型是美国教师罗恩·克拉克老师,罗恩·克拉克23岁开始在家乡的一所乡村学校任教,5年后来到纽约市哈莱姆区,年仅28岁时就荣获“全美最佳教师奖”,是唯一被美国总统接见过三次的小学教师。在《热血教师》的影片最后,克拉克老师如同现实中的罗恩·克拉克一样,带领着这群曾经的问题学生,在小学毕业州统考中,获得了班级成绩全区第一的殊荣。

结局,很美好。但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看完整部电影,对于我自己而言,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也是我觉得最值得我们教师借鉴、学习和反思的是——克拉克老师在出现问题时对待问题的态度。

片中的克拉克老师在教学中遇到了无数的问题:任教前对学生的家访,家长不配合,学生不欢迎;任教后定制的班规,学生不但不遵守而且故意违反;精心布置的教室被学生恶意破坏;家访帮助学生完成家庭作业却引来家长反感,并投诉到校长室;校长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质疑自己的教学方式……同为教师,我们扪心自问,如果是我们自己在教学中遇到这样的学生,这些问题,我们会是什么态度?我们首先会想到些什么?反正我觉得自己很惭愧,因为我自己诚实地讲,我首先会想到的是:为什么这么倒霉!碰到了这样的问题班级?遇到了这么棘手的问题?当然,想过之后我也会去想办法去把问题解决掉。但是,在这样消极的心态影响下,解决方法难免简单粗暴,看问题容易片面,最终可能解决掉的只是表面问题,冰山一角,发生问题的根源还是不清楚更不用说消除掉。如果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样的问题还会以不同的方式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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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中学照片里的故事600字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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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翻开我的相册,一张醒目的照片映入我的眼帘,那是一张我们到河边野炊的照片,野炊的情景又立刻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记得那是去年的春天,老师告诉我们要去野炊的消息后,我们都高兴得跳了起来。头一天,老师就给我们分好小组,提醒我们各自要拿的东西。第二天,我们就带上自己的东西来到学校,有的背铁锅,有的背柴,有的背碗筷和炒菜的佐料……

来到河边,老师首先告诉我们要注意安全,然后我们各自找了一块平地挖坑煮饭。由于我们太小没有经验,所以挖的坑不是大就是小,不是深就是浅。后来在老师的帮助下,我们挖了两个坑当灶,放上锅平平稳稳的。一个煮饭,一个炒菜。我们先煮饭,舀上水,淘好米之后,王小明就开始烧火。他把一把干草点着就放进灶里,结果火熄了,他就把头神到灶口用嘴去吹,烟一下子把他熏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他就用手揉了揉眼睛,结果一个大花脸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

王小明负责烧火煮饭,我们几个就负责炒菜。我们准备做一个莴笋炒腊肉,一个炒胡萝卜,还有烧一个番茄蛋汤。我们先要剥掉莴笋的皮,莴笋皮真难剥,我们把莴笋剥得坑坑洼洼的,难看死了;胡萝卜切得大的大、小的小、厚的厚、薄的薄。还好,腊肉不用切,是大人们给我们切好了的。一切准备好后,我们就往锅里倒油,老师告诉我们,要等油出烟才能倒菜。我们看见油出烟了,就把切好的莴笋倒在锅里,只听见“哧”的一声,小油珠溅得我们脸上、手上到处都是,隐隐作痛。接着,张宁赶紧舀来一勺盐放在锅里,又把腊肉倒在里面。这时,烟熏得我们睁不开眼睛,只能跑到一边去,不时的过来把菜翻一翻。大约十分钟后,第一道菜终于被我们做好了,我们心里都很高兴,于是又一鼓作气,炒好了胡萝卜,烧好了番茄蛋汤。

该是品尝自己劳动成果的时候了,我们请来老师一起品尝,结果却出人意料:莴笋炒腊肉咸了,胡萝卜淡了,番茄蛋汤水少了,就像红烧的。我们都很失望,老师安慰我们说:“不错嘛,这可是你们自己的劳动果实。这次不太好,吸取经验,我相信你们下次会做得很好的。”听了老师的一番话,我们又高兴地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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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职场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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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是菜鸟一只的时候,曾经被发配到远远的一个大客户那里常驻服务。

那家公司里有位神一样的传奇人物,我记得很清楚,当年她才三十六岁,已经官至SVP,工科女,技术人员出身,营销总监做了七年,我认识她的时候正调整分工,接管大供应链系统。

她并不漂亮,但很顺眼,朴素得令人发指,一年四季永远穿各式白衬衫配不同颜色的西装裙低跟鞋。并不特别强势或者犀利,也没有特殊的亲和力或者幽默感,就是挺自然平常的一个人。没人特别怕她,但是人人都知道她是对工作水准有要求的。在那里,包括董事会的大老板在内都这么评价她:就没有她做不成的事!

面对我好奇的八卦,她手下的一个男生带着哭腔跟我这样描述:“每天早上我都准时上班,但是,我总会发现我的办公桌上贴着一两张她留给我的便签,有时候是强调某个工作的要点,有时候是表扬或批评。

我从来不知道是她什么时候留下的这些便签,但是当我在公司里第一次升职时,我内心的第一反应就是感谢她,我觉得她特别花了很多心血在我身上!而且,她在便签上安排的事,我都会第一时间去做,因为我很感谢她给我留了面子,没有当众或者当面批评我,但是又及时指导了我怎样做是对的。她一直很关照我!”

为这家企业工作了两年之后,我发现了她的秘密:除非出差,她永远每天比公司其他人早到办公室至少30分钟,即使她当天上午在外面有公务,她也会先到公司,然后再离开。她就是利用这30分钟时间给其他人写便签,速度飞快。在这个时代,她用的不是邮件,也不是短信,而是便签!便签印着一个她的漫画笑脸,帅极了。

特别是冬天的早晨,当所有人从通勤大潮中挣扎出来、狼狈不堪地带着各种起床气赶到公司,她的办公室总是已经开着门、亮着灯,她穿着白衬衫,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在喝咖啡看材料。那幅场景,简直像林中圣母那么令人心生安宁。

久而久之,连大老板也养成了习惯,一到公司总是先路过她的办公室碰个头,然后才回自己的房间。

她一直是我暗自敬仰的一个女人,因为不见她高声大嗓,但自有一番气度稳住全场。当时还没有“女王范儿”这个说法,但是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形容词时,脑海里第一个浮现出来的还是她在冬天的早晨穿着白衬衫看材料的样子。

十年之后,我终于成为主管这个客户的合伙人,正巧她刚刚在外界瞩目中当选为新一任董事长。我给她写了一封信,回忆了十年来她对一个菜鸟的影响。

她很快亲笔回了一封简短的信,蓝色带漫画头像的私人信纸,里面有一句话,让我永难忘怀:“商业是一个与不确定性共舞的游戏,让我们努力去做其中最确定的因子。”

也许是阅历渐多,对她的行为方式有了些感同身受的分析。对于从办公室女生到办公室女王的修炼过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营造一种上上下下对自己的“信任度”。而信任度正来自于她所说的这种“确定性”:工作方式有准备度,启动总比其他人早一步,时间管理更加自主;个人形象有识别度,给人留下始终如一的稳定印象,最大程度上淡化个人色彩但形成强烈差异化;沟通界面有可控度——这一点对于手握生杀大权的老板特别重要,也恰恰是很多女生野心勃勃求上进的时候最容易忽略的,要让大老板觉得,你永远都在那里,你的状态永远都可控。

当老板真的这样想时,恰恰是你暗暗HOLD住自己命运的转折点。而至于蓝色便签,则是她一个重要的技巧,通过这种方式她让每个下属都觉得似乎与她之间有一种私密的联结感,形成一种不是师徒胜似师徒的情感纽带。

在办公室这个道场里,气定神闲秒杀气急败坏,让人看出你的强势就输了。女王陛下,您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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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的故事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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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里有许多人给我温暖,让我童年的生活充满了幸福和感动。其中爸爸给我的温暖和爱,让我感受最深,想到这些我的心中总是暖暖的。

爸爸只有40多岁的年龄,可是他的头发已有许多的白发,眼睛粒布满了红血丝,大概是劳累过度吧!他就像一只“蜜蜂”一样辛勤地,忙碌着。

爸爸经常早上三点多就要带领学员到长春去考试,到了中午才能回来,有一个星期到中午,我本以为爸爸可以和我们一起吃一顿热气腾腾的午饭时,可是有一人打来电话说驾校有一点事情需要爸爸去处理,爸爸一听,赶忙走出门外,我看见他往常一样穿上工作制

服,拿着几本账单,等会来的时候爸爸的身上压了许多的“累”。账单上增添了许多字。爸爸刚想喝一口水,休息一下,他的电话又响起了。说有一位学员找你练车,爸爸迈着轻快的脚步走了,爸爸就在着忙碌中生活着。有时,我真好讨厌那电话声响起。因为他使爸爸吃不好一顿饭,睡不好一个午觉。到晚上爸爸回来,他还没有等我们和他说上几句话,他已经进入梦乡了……

尽管爸爸这么累,他还是那么奔波劳碌,他还是仍旧给我辅导功课,教导我做人的道理,告诉我做一个孝顺的人和同学和睦相处。

父亲的温暖,是一盏指向我幸福的蜡烛,永生不灭。父亲的温暖,是一个坚强的后盾,是家的顶梁柱,一直支撑着我们。父亲的温暖带给我无限的快乐。父亲的温暖是生命里永远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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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童话故事

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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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美丽的小岛上,有一个令我向往的王国————棒棒糖王国。棒棒糖王国里有棒棒糖国王、王后、公主还有棒棒糖王国的子民们。

棒棒糖王国的宫殿,都用棒棒糖砖建成的,家具也是用棒棒糖做的,就连棒棒糖国王,王后,公主和王子的王冠都是用棒棒糖做的。

过几天就是公主八岁的生日了,国王准备给公主举办一个快乐的生日舞会。这天国王对全国的子民们说:“今晚九点,大家都到宫殿的大厅里,给公主举办生日舞会!”于是,勤劳的面包师傅做了许多糖果小面包,还有一个够全国人民吃的多层糖果蛋糕。糕点师傅还在蛋糕上面做了八朵糖果玫瑰花,蛋糕漂亮极了。国王请来了著名的钢琴家卡来福特,给公主演奏最喜欢的音乐。这天公主和大家玩的好开心。

棒棒糖王国真是一个好地方,他有和蔼可亲的国王王后,可爱的公主王子,勤劳的子民。我喜欢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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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幽默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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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的表妹和表妹夫小马来我家做客,准备晚饭时,表妹俯在我耳边说:“姐,小马是个大胃王,你晚饭可要多准备点儿!”我一听连连点头。

吃饭时,我发现表妹所言非虚,小马竟然一口气吞了两大盘饺子,之后又毫不含糊地啃了两个鸡腿和八个鸡爪子,喝了两瓶啤酒。看他吃完饭进了卧室,我担心地对表妹说:“这么吃会不会撑坏肚子啊,晚上他要是胃不舒服了,你就来找我拿消化药!”

晚上十一点多,正在书房上网的我果然听见客厅有动静,开门一看,表妹和小马竟然都起来了。看着小马一脸尴尬地摸着肚子,我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急忙转身奔向厨房说:“我这就去拿水和消化药,不行咱们上医院!”谁知表妹一把拉住我说:“姐,不用找消化药!”我指了一下小马着急地说:“不找消化药怎么行啊,没看他都难受得团团转了!”没想到表妹不好意思地说:“姐,其实小马是饿得团团转了,他晚饭没有吃饱,想问你家有没有方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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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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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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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续写故事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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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乌鸦被狐狸偷了肉之后,一直也不心服口服,一心想着怎么保护自己的肉,不会被护理骗到。

有一天,乌鸦又发现了一块肉,而这次乌鸦神秘兮兮的东望西望,发现没人发现,于是兴冲冲的钻进了丛林里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狐狸闻到了肉的味道,顺着香气走了过去,发现乌鸦正在狼吞虎咽的吃一块肉,他气冲冲的想:这可是个好机会,我可不能让那只乌鸦得逞,得执行一些计划才行,于是狐狸想到了几样办法。

第一招:调虎离山之计

狐狸找了一块石头,埋伏在一棵大榕树旁边,他的位置在右边,乌鸦在左边,乌鸦丢下肉跑过去,狐狸笑嘻嘻的走过去,准备喜滋滋的吃一顿的时候,他看见乌鸦追回来了,他丢下肉,重新跑到大榕树下。

第一招后言:“乌鸦:我可没那么笨。”

“狐狸:我还有几招呢!嘿嘿!”

第二招:“美人计”之招

狐狸琢磨了一会儿,想出了主意,于是他走出大榕树,笨手笨脚的在乌鸦面前大摇大摆的跑到了丛林,乌鸦一看,自言自语地说:“这家伙可能是偷到肉了,我得跟去看看。”

狐狸实际上就在乌鸦后面,他早就趁机到了大榕树后,看见乌鸦急匆匆的去了丛林,风风火火一阵子跑到肉跟前,可是乌鸦又回来了,狐狸赶紧丢下肉跑到大榕树后。

第二招后言:乌鸦:“我可是很聪明的!”

狐狸:“我可是智多星!”

第三招:坚强锻炼之招

狐狸为了得到肉,坚持锻炼的2年,成了大力士,准备去拿肉去,可是乌鸦已经把肉吃完了。

总言:乌鸦:“我以后会更机灵!”

狐狸:我弃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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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童话故事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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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雨先生因为发烧而请了假,天只好让太阳公公来上班。结果天下大旱,在水里的小动物们更是心急如焚,没有水,鱼儿都快要死了。万般无奈之时,小鸭子和小青蛙只好带上行李,去找太阳公公问问了……。

它们两个穿梭在高低不平的草丛里,越走越累,小鸭子走不动了,小青蛙快跳不动了,它们俩拖着干燥的身体、沉重的心情走呀走,走到了一座下面是万丈深渊、两边是悬崖峭壁的独木桥,它们一摇一晃地走过了桥。小鸭子想回去,只听“呯”的一声,独木桥断了,小青蛙知道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过了独木桥,它们到了机场。机场里非常拥挤,都是那些动物去问太阳公公的。它们俩走上了飞机,过了一会,只听“轰”的一声,飞机启动了,“飞机就要起飞了,旅客们请系好安全带。”广播里传来一阵阵小鸟空姐那动听的声音。小鸭子它们和其它小动物迅速系好安全带。没过多久,小鸭子“呼呼”地睡着了,还时不时说几句梦话。

“旅客们,飞机已经到站了。”广播里又传来了小鸟的声音。小青蛙和小鸭子直奔太阳公公家。“你们要找雨吗?”太阳公公说,“它发烧了,在医院里。”“谢谢!”小青蛙彬彬有礼地说。它们到了医院,雨先生躺在床上。小青蛙和小鸭子把地上的事跟雨说了一遍,雨先生一听,立马爬起来上班去了。

小青蛙和小鸭子两个高兴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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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写书包里的故事高中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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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我老是缠着妈妈给我买一个新书包。是因为我看见一个小女孩背着一个非常漂亮的迪斯尼书包:淡粉色打底,花边是淡紫色的纱,中间还有一直可爱的小猫。这一整天,我一直想着这个书包。好不容易熬到了放学,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回家,摇着妈妈是手说:“妈妈,妈妈,我要买一个新书包,别人有一个很漂亮的书包,我也想要一个。”妈妈说:“这书包不是还好好的吗?干嘛还要买啊?等到以后再买吧!”

听到妈妈不给我买,我“哇”得一声哭了起来。妈妈见状,无奈地摇摇头,说“别哭了,我给你讲一个妈妈小时候的故事吧!小时候,家里比较穷。到了上学的年龄了,没有书包怎么办呢?你外婆东翻西找,终于找到了一个旧的小书包。可是一个小女孩背这样一个难看的小书包,多没有面子啊!可是没有办法呀,不然就没有书包上学装书了。开学的那一天,我背着那个小书包,扭扭捏捏地藏在身后,不敢拿出来。到了教室里,立刻把书包藏进课桌里,到了放学才敢拿出来背回家。

这样子过了几个星期后,你外婆好像有”读心术“似的,看穿了我的心思:这个书包好难看,都不想再背了,唉!到了晚上,你外婆用一块块田园风格的小碎布,剪成一个个正方形的样子,然后一块一块的用缝纫机缝起来,因为当时家里比较穷,买不起缝纫机,所以,连缝纫机都是从别人家里借来的。这样子做了两三天,终于做好了。当你外婆拿给我看的时候,我都哭了。就这样,这个书包一直陪伴了我六年,一直到小学毕业。你也要知道节约了,书包,我们以后再买好不好?”“好!”我应声回答。我被这个故事感动了,试问,如果是你,你会不会感动呢!

这就是一个书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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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照片里的故事叙事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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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里,一个男孩正独自骑着自行车驶向远方,只留下一道精致而去的背影。

这张照片是我无意间在qq相册里翻到的,它早已尘封多时。如今,终于重见天日。起初,刚看到这张照片时,我既感到熟悉又感到陌生。这不是我第一次骑车上路吗?而且那次我不是一个人走的吗?怎么还有照片?我一头雾水。随机,思绪片刻后我恍然大悟:这应该是妈妈偷偷跟着拍的。

刹那间,遗失的记忆突然浮现。将我带回了那个暑假。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上周就说一个人骑车去上课了,这都几天过去了?今天必须骑车去。妈妈不满地向我命令道。

这都二十几了,四十就上课了,迟到了怎么办?下次一定,这次就免了吧!我苦苦哀求道。

迟到了我在微信上跟老师说,你别管这么多,不骑车去你就走过去吧,烦我我不送你去。见妈妈如此坚决,没有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我也只得妥协。

刚上车,就有些踉跄,差点摔下来。大半年没骑车,突然让我骑车上路,这不是让我‘送死’吗?我在心中默默埋怨。

算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不然就真迟到了。我默想。

片刻,就来到了照片拍摄处。依稀记得,在这条路上,我悠哉悠哉地骑得是摇头晃脑,很快地就适应了,不久前的生疏也褪去不少。

接着,两条相邻的坑坑洼洼的马路也被我通过,成功过度到了非机动车道。随后,却是步步惊心,一次是不小心在个坑里颠了下面差点碰到路边停的车,一个是过红绿灯时被一辆电动车追尾了。但是我似乎像是被上天眷顾了,两次都是有惊无险。到达目的地后也是赶上了,没有吃啊的哦。一路上,虽然有不少磕磕绊绊,不过总体来说还算顺利。

回忆的胶卷也随着故事的结束而停止,就在我退出照片是,我不经意间看到了相册吗成长。我愣了愣,又联想到了照片的拍摄经历。

我若有所思成长的道路上,父母总会对我们进行磨练,不要有所抱怨,因为这是父母对我们未来的关心,而且父母也总会在我们身后支持、陪伴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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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幽默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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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两个重病人,同住在一家大医院的小病房里。房间很小,只有一扇窗子可以看见外面的世界。其中一个人,在他的治疗中,被允许在下午坐在床上一个小时(有仪器从他的肺中抽取液体)。他的床靠着窗,但另外一个人终日都得平躺在床上。

每当下午睡在窗旁的那个人在那个小时内坐起的时候,他都会描绘窗外景致给另一个人听。从窗口向外看可以看到公园里的湖。湖内有鸭子和天鹅,孩子们在那儿撒面包片,放模型船,年轻的恋人在树下携手散步,在鲜花盛开、绿草如茵的地方人们玩球嬉戏,后头一排树顶上则是美丽的天空。

另一个人倾听着,享受每一分钟。他听见一个孩子差点跌到湖里,一个美丽的女孩穿着漂亮的夏装他朋友的述说几乎使他感觉自己亲眼目睹外面发生的一切。

然而,在一个天气晴朗的午后,他心想:为什么睡在窗边的人可以独享看外头的权利呢?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机会?他觉得不是滋味,他越这么想,就越想换位子。他一定得换才行!有天夜里他盯着天花板瞧,另一个人忽然惊醒了,拼命地咳嗽,一直想用手按铃叫护士来。但这个人只是旁观而没有帮忙——尽管他感觉同伴的呼吸已经停止了。第二天早上,护士来的时候那人已经死了,只能静静地抬走他的尸体。

过了一段时间后,这人开口问,他是否能换到靠窗户的那张床上。他们搬动了他,帮他换位子,使他觉得很舒服。他们走了以后,他企图用手肘撑起自己,吃力地往窗外望窗外只有一堵空白的墙。

生命操之在我,过去、未来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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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作文书包里的故事

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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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店闲逛时,无意中看到了那本金色的《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我的记忆迅速穿越到那年夏天……

哈利·波特迷(以下简称“哈迷”)全世界都有,我们班就有两个骨灰级哈迷——小允和我,为此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课余时间,我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热火朝天地讨论书中的故事

“快来,快来!JK罗琳又出《哈利·波特》第8本了!”一听就是小允的声音,一嗓子喊下去,全班人呼呼啦啦地围在他身边。他得意洋洋,眉飞色舞地打开书包,小心翼翼地掏出那本新书——闪耀着金色光芒的《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封面上的金色飞贼,剧本式的正文,就像摄魂怪勾引人的心智一般吸引着我。“小允啊!借我看看呗!”“不!”他把书举得高高的,我借着身高的优势,一把把书夺过来。“就让我看一会儿吧!”我继续嬉皮笑脸地讨好道。“不!可!能!”他跳起来又把书抢了回去,好像我看几眼就会把书磨薄了一样,“这可是我爸出差从外地带回来的,不是你们想看就能看的!”看他那兴高采烈的炫耀样儿,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不给就不给!从此我们心里就结下了一个小疙瘩,在一起时都不约而同闭口不提哈利·波特的事。

汉字大赛来了,我和小允经过层层选拔进入校代表队,入围县决赛。他那时可是意气风发,一路唱着凯歌,在决赛中进入前十名,途中未尝败绩。而我就坎坷多了,半决赛被意外淘汰又运气爆表,在复活赛中过五关斩六将,一路腥风血雨也杀入了前十。于是,我俩双双进入了县代表队候选名单。过两天就是赛前最后一场模拟了,我在加班加点地总结资料,他却不以为然地哼着歌。我把资料放入书包中,对他说道:“你要复习了呀!”他满不在乎地摇摇头。

模拟成绩下来后,我侥幸成了第一,小允却意外成了第十。我心急如焚,与他相约在小公园一起复习,又从书包中掏出额外帮他总结的一本小册子,“给!”我递给小允。“我……我不是没……”小允眼神里充满了不解与错愕。“拿上吧!”我把小册子塞入他手中。一起复习的时间过得真快,方才还艳阳高照,转眼间就日落西山了,我们的复习也告一段落,他突然轻声说道:“谢谢你啊!老陈。”

后来,我们以第一与第三的好成绩入围了县代表队,披挂上阵向市里进军,虽然最后只剩我一人走到头,可我注意到小允书包里一直放着我送他的那本小册子……

又是一个黄昏,我独自一人走在放学路上,可能是累了吧,今天的书包显得格外沉重,回到家打开书包,我呆住了,书包里竟然静静躺着那本闪着金光的《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是小允送给我读的!翻开画着金色飞贼的封面,扉页夹着一张天蓝色的纸条:“谢!——至永恒的友谊。”我的心被深深地触动了,这一本我期待已久的书,就像火种点亮了我心中不灭的、永恒的、纯真的友谊之火!在这一刻,我与他心中的小疙瘩如同春日的薄雪一点点化开了,我们的心灵又遇在了一起。

就在这段书包里的故事中,我们的友谊桥梁变得坚固,变得坚不可摧;就在这段书包里的故事中,我们遇到了更好的自己、更好的友谊!

那个夏天的午后,小允又从书包中掏出一本哈利·波特系列新书,校园中又多了两个激烈讨论的哈迷,这是一段存在于书包里的故事,是一段纯真无瑕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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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中华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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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你们都读过《中华成语故事》这本书吧!是不是有很多感人的故事呢?每一个故事都会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守株待兔》这个故事。让我们一起来回忆下这个让人发醒的故事!

《守株待兔》讲述的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农民,他天天在地里干农活,感到很累。一天,正在他干农活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窜出来一只兔子直接撞到了树上,死了。这个农民看到了很是高兴。从此以后不再干农活了,天天坐在树旁边等着窜出来的兔子。就这样时间过去了很久也没有再有兔子窜出来,而他的`庄稼也枯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不要太贪心,否则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也不要死守狭隘的经验,要懂得变通,否则就会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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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夏天的故事小学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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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夏天,爱它拥有的勃发生机,爱它一丝热中带凉的微风。它总能使万物带有一点热中带凉的微风。他总能使万物带有一点的色彩——绿。 I love summer, love its hairdressing vitality, and love it with a cool breeze with cold and cool.It can always make everything with a little hot breeze.He can always make everything with a little color -green.

绿油油的小草总爱探出头来,好像在使试探什么消息。从远处望过来,小草是那么的有活力,被郁闷的微风吹去,就像一个个在跳舞的爵士。爵士身边总要有位公主吧!花朵微笑着,在夏天里也显示出一副含苞待放的样子。时不时还发出诱人的花香,是那么甜蜜,那么清香。炎热的天气,使花朵带有两个小酒窝,每一朵都像少女,笑着,耍着。

金黄的太阳,在夏天里却是红通通的,一点也不吝啬自己的怒火。整天都显示出庄重严肃的样子,脸胀得通红,像一粒火种似的。在夏天里,我愿做一缕优雅的清风,扑灭万物心中的熊熊烈火。夏天的风儿是多么的讨人喜欢!小鸟唱起歌,蝴蝶跳起舞,虫子拍起手,水中的鱼儿也洒出痛快的水!

夏天的雨,是那么的威武。“咚隆隆,咚隆隆,“这是一种使人害怕的倾盆大雨。它像用盆子倒下来的水,那么刺痛,那么浑浊。它坐在屋顶上,炫耀着自己为人们带来的`疯狂。在雨中走时,就会听到人们践踏的雨水的脚步声:咔咯,咔咯。

夏天的雨,带去炎热,带出痛快,带出辉煌。夏天,人们或许不太喜欢,因为它总是那么生气,使人感到炎热,不舒服。但是我却喜欢它,因为它充满着生机,万物都会被它所感染,使我不以为然地发出一声赞叹。它化成热气中的一员,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夏天像一个在火炉上跳舞的火精灵。

夏天像一个唱出夏之声的可爱少女。

我爱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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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照片里的故事初中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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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就像一场春雨,一首歌曲,润物无声,绵长悠远。

记忆,是人打从出生就拥有的,但是这些记忆却不能长久留存,所记下的,也只是短暂的清晰罢了。所以,人们发明了相机,希望这一东西能保留下一生中许许多多美好的时刻,使它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消失。照片中,记载着故事,饱含着情感。而这十几年来,为我照相的,永远只有那一人。

从她把我带到这世上开始,她就不再去关心自己,把爱都献给了我。那个以前总爱哭鼻子的小女生,现在变成了一个总把笑挂在脸上的大姑娘。而那个以前光彩迷人的大女孩,现在却变成了一个面黄肌瘦的老女人。这以后,我决定,不会这么让人费心,至少不会再让妈妈这么快衰老了……

在老师让我们来写这篇文章后,我想起了家中一本已经被人遗底的相册。现在想想,是许久没见它了。走到书桌前,推开柜门,取出了那本被灰尘覆盖的相册。再拍拍灰,翻开来看一看。没想到大部分都是我和妹妹的照片,看到一张照片使我想起了以前那些事——

”快,快!你俩站好!”我妈指挥着我俩。我和妹妹只能乖乖站好,看着妈妈,忽然想起,她还没照几张呢!便赶紧摆摆手问她,“害,我照什么呀,这么大人了,你俩来吧。”这时我似乎意识到,妈妈她把心思都放在了她的孩子身上,以至于都顾不上自己……

越往后面翻,妈妈的照片就越来越少,所以我只能从头开始看起。

第一页是父母亲的结婚照,看看妈妈,她不像现在,满脸皱纹。照片上的那位,好像带着光环:肌如凝脂,楚腰纤细,两颊带笑,唇如朱樱,纤纤玉手……甚至这些词都不够去形容。再往后翻两三页,是妹妹出生后,我们一家的合照。这时的妈妈,已经不像那会儿那么的年轻貌美,脸上出现了痘痘,手上也有了茧。这些是怎么出来的?我能想到,这是因为,妈妈每日每夜,为我们做饭,打扫家所造成的。而她嫌浪费时间,皮肤也不愿打理了。

想到这里,我明白了,为什么妈妈年轻时那么耀眼而现在成了这样。从她把我带到这世上开始,她就不再去关心自己,把爱都献给了我。那个以前总爱哭鼻子的小女生,现在变成了一个总把笑挂在脸上的大姑娘。而那个以前光彩迷人的大女孩,现在却变成了一个面黄肌瘦的老女人。这以后,我决定,不会这么让人费心,至少不会再让妈妈这么快衰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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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成长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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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荏苒,转眼间我已经是个14岁的大姑娘了,我不停地在成长着,现在摆脱了小丫头片子的称号,可现在想起来也为当时不懂事的我害羞。

在我认为,我成长最大的不是身高,不是样貌,而是一颗乐于交往的心。

如果说丑小鸭有一颗好的心,那么小时候的我就有一颗封闭的心。

记得那时候,我不愿与人交往。进入小学一年级时,老师让同学们一一自我介绍,前面的同学都很可爱的介绍完自己,轮到我,我不愿意说话,只是眼睛一动不动的直盯后方黑板,老师拍了拍我说:“快和同学们介绍一下你吧。”我看了她一眼,依旧不说话,僵持了5分钟。老师无奈只好让我先下去,然后让别的同学自己介绍自己。

那之后,除了点名时说一声“到”外。我和老师同学再无别的交谈,每当大人问他们在教室里最讨厌的是谁?那无疑是我。“为什么呢?”“她总是不和我们玩,和她说话也不理人,最讨厌了!”

老师父母找我谈了很多次,我终于答应试着和同学交往。可和他们太过生疏的的我无法下口。

那天我被一个男生不小心碰到在地,旁边一个小女孩放下手中的东西来扶我,我不好意思地说谢谢。她笑了笑说:“没事,我是二班的,我们做个好朋友吧!”似乎是被她的那种笑容感染了。我也笑着说:“好啊!”

那件事后,我们一起上下学,下课拉小手一起去厕所,被男生欺负会为对方打抱不平。渐渐的我发现与人交往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啊!我也变了,每天乐于与人交谈,大家不再讨厌我了,和我一起玩,帮助我。

父母和老师看到我这个样子都欣慰的说我长大了。

这么久过去了,现在的我和每个人都玩得开,那个女生也依然是我的好朋友。

我们都在慢慢成长,慢慢的改变,成长,是一件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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