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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书有感体裁【20篇】

导语:书读得越多,便越能体会到读书的乐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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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伴我行小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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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名言,一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上幼儿园时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天晚上洗澡后,我就早早地爬上床,乖乖地等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每次我都会在故事中甜甜地进入梦乡。

后来,慢慢长大了,我也认识了不少字,于是我便不满足于妈妈给我讲的那些睡前故事了。“我要自己看书,要看好多好多的书!”那时,我的小脑袋瓜儿里便萌发了这个小小的愿望,从那以后,我再也不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而是自己安静地捧着一本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从图画书到故事书,再到现在的散文诗集,可以说课外书见证了我的每一次成长,每一次进步。是她,一步一个脚印伴随着我,指引着我。

在我印象中,最深刻的读书经历在四年级的暑假,那时候,我家离新华书店不远,坐公交车四五站就到了。每天,那儿都是我必去的地方。

每天中午吃完饭,我就拿起五元钱,奔向公交车站。那时,是我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一到车站,我就飞快地跑下车,奔向商场四楼的书店。我脚下像有一阵风似的,”嗖”地蹿出去,一分钟都不想耽误。边跑脑子里还边想着,昨天看的书是在第几排来着,左边第四排,嗯嗯,好像是的因为每天都会去书店看书,所以店里的前台阿姨早就认识我了一个匆匆忙忙一头扎进书海的女孩。

我踮起脚尖儿来拿书,翻到上回看的地方,如饥似渴地读起来。在书中,我常常会身临其境,好似自己就是主人公,在经历着各种磨难后还有一颗坚强的心。看久了,眼睛累了,无意中瞟到窗户,已经天黑了,原来已经看这么久了,我在心里暗暗地想。我轻轻地合上书,放回书架,伸个懒腰,恋恋不舍地离开书店。

我爱读书,我也喜欢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书给予了我力量和智慧,也给了我信心和勇气。它充实了我的单调生活,指引了我的人生方向,成了我永远的知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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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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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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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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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是个小书迷。书是我的好伙伴,书是我的好老师。

我爱看书,我爱看好书。因为是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在我寂寞时,是书成了我的知心朋友。

读书真好,是书带我走进了童话世界;读书真好,是书带我来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身旁,了解到穷苦人的悲惨遭遇;读书真好,是书带我走到了西蒙和桑娜身旁,了解到了他们的勤劳善良,了解到了他们为了帮助别人宁肯牺牲自己的高尚的道德品质。

读书真好,是书带我了解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是书让我"攀登"了泰山,恒山......了解了桂林的绣,庐山的峻,泰山的雄,黄山的贵,索溪峪的野;是书让我了解了十万个为什么:天上的星星为什么不会掉下来,为什么黑暗过去就是黎明......

读书真好,因为有了书的陪伴,使得平凡的童年变的快乐了,有趣了。

热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热爱书吧,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热爱书吧,它是我们精神的食粮;热爱书吧,它会让我们终身受益。

知识是无止境的,所以读书就没尽头,让书陪伴你我他走向人生最高境界,走向成功之路,让读书走进人生,让人生之路飘逸书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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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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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读过不少,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作家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主要描写桑桑六年来刻骨铭心的小学生活。

桑桑是一个聪明好学且顽皮捣蛋的小男孩。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想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来给人们制造欢乐。

有一次,大夏天,他把妈妈正在暴晒的厚棉裤、棉袄穿上,头上还顶着父亲的大棉帽子,手里拿着一根大竹竿,大模大样地在空地上走,引来同学和老师的围观,他却像喝醉了酒似的,“嗷嗷”乱叫。桑桑还把自己家的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用妈妈的蚊帐做成渔网捞鱼虾。即使时常被妈妈追着打,但他还是对任何事情都充满着好奇。他那充满爱心,异想天开,富有创新的举动,深深地感染了我,令我佩服。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桑桑的顽皮,异想天开的精神感染了我,我要向桑桑那样,做个勇敢创新的孩子。

这本书语言优美,故事曲折生动,值得一看,所以我想把它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也能找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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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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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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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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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的日子,六年的小学生活,六年不同的经历,已匆匆流过。在六年的学习生涯中,我一直与为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与一个个知识巨人对话的同时,我也和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书籍陪伴我走过了每一个岁月,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图画。它将什么也不知道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山峰;将我带进知识的宝库;使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使我有了想像的翅膀;使我有了奋斗目标。

为了与书为友,我和本本书籍一起遨游知识的海洋,和他们一起吮吸知识的甘露,也渐渐令我那知识缺乏的大脑日益充盈起来。我知道了日心说、大陆漂移说;了解了勇气号和机遇号;认识了玛丽·居里和爱迪生。在和书籍尽情遨游时,我逐渐感觉到自己的充实与成熟。

与书为友,使我懂得一则则人生的哲理,使我学会了做人的基本。书,使我懂得了人间的悲欢离合、善恶美丑。书,如镜子般的万能,使我增长知识,使我茁壮成长。是他教会了我什么是人生。

与书为友,使我品味了李白的诗情画意,摘下了易安的黄花;看到了杜甫的眼泪,苏东坡的华发。

他也是最真挚的朋友,在孤独的时候,他能给予最温暖的安慰;在悲伤时,他也默默地替你分担。他使我离悲伤远去,使我从痛苦中解脱,使我得到快乐,得到幸福。所以“一盏孤灯伴,两册书卷陪”。

与书为友的日子,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

与书为友的日子,我同他,一起去寻觅恐龙的.踪迹;探索人生的秘密;感叹时光的流逝。和邓布利多去追逐那个轻浮儿诱人的妖妇;同哈利一起面对伏地魔的淫威;同赫敏到魔法的课堂上学习;同中天爷爷去感悟三国的往事……

与书为友,改变了我的学习生活,与书为友,使我变得更有书香气了,与书为友,使我懂得世界真奇妙,与书为友,也使我的作文更上一层搂。

书,你是我学习的好伙伴,你是我学习路上的指明灯,你是我的良师益友,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我愿终生与你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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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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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们更了解这个世界;书给我们带来了精神上的财富;书是过去已知的知识学问和经验的记录,多读书可以帮我们解决问题;书也是我的好朋友

书让我体会到了许多人生中的道理。

在阅读高尔基的《童年》时,我体会到了高尔基生活的艰苦,更体会到了当时政府的腐败,让一些人的生活变得艰苦,让他们受到欺凌。

当我阅读绝境狼王系列的书时,我看到了一只小狼死里逃生,最后当上狼王的那种勇气和坚定的意志。

当我阅读《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更是体会到了中华的强大,以及古时人们的智慧。这让我觉得我们作为祖国的新一代,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像历史中的英雄一样为祖国做奉献。

我认为,了解这个世界最好的方式就是阅读,我认为了解中国历史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史书和古诗词了。

我常常跟随着我的好朋友――书,一起划着小舟,探索着历史。首先,我看到了中国伟大领袖――毛泽东,他的“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的气质,让我看到了红军长征时的情景,他们一次次地克服着困难,为人民付出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慢慢地,我经历了元、明、清朝,在路途中我被于谦那“粉身碎骨魂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精神给感动了。我来到了宋朝,我看到了辛弃疾眼中的“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那清静的田园生活。

我乘着小舟,来到了繁荣的唐朝,我看到了诗仙李白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的气势和劝酒时那“将进酒,杯莫停。”我也看到了王维那“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清静生活。我的历史之旅也结束了。

书籍让我明白了历史的美好,也让我更了解了这个世界,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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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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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一个真实而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从中受到了许多教益。

这本书记述了美国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一岁半就因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而丧失了视觉与听力,这对一般人来讲,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很难经受的痛苦和打击。但是在老师的精心教育帮助以及她自己的努力拼搏下,海伦在二十四岁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著名的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她还学会了用手指“讲话”。此后,她将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为世界盲人、聋人谋利益的事业中去,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及高等院校的赞赏和嘉奖。

一个盲人,竟然能战胜病残,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是何等令人惊叹。假如海伦当初屈服了那个不幸的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可她并未向命运低头,没有自暴自弃,却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意志走完了自己的人生道路,更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渊博、令人敬佩的人。

我看完书后,深刻地体会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功与失败不在于一个人生长条件的好坏,而是取决于你有没有努力拼搏、奋斗的精神。平时,我们总是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但是,和海伦相比,这些困难都是那么微不足道!一个人只要心存远大的理想,树立正确的目标,再加上努力奋斗,让自己能够掌握命运。这样,你才能弹奏出人生辉煌的乐章!

怎么样,看完我的介绍之后,是不是心动了?快,心动不如行动,来看看这本书吧!相信你看完这本书之后,一定会使你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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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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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生的伴侣,在我的生活中藏着许多与书有关的故事

我爱买书,爱藏书,更爱看书。

有一次在学校里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教的内容特别难,我听都听不懂。我闲着无聊,就随手拿起一本小说看得津津有味。这时,老师正在看着我,我却浑然不知。“李吉祥,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老师的话,让我吓了一跳,赶忙收起手中的书,站了起来。看着老师指给我的题目,我一点儿也想不出来。好在身边的同学不停地在说答案,就回答给了老师。

有一次,我的同学看到我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名叫意林少年版的作文书,有时还笑出声来,就向我借了一本看看。我和她说好过五天还书。书借出去的那天晚上,我心里是十五个吊桶在打水,七上八下,我生怕她把我书弄坏了。第二天早上,一到学校,我就直奔她的座位,让她把书还给我。“不是说过5天吗,我还没看完呢!”她说着,我只好不向她要了。我度日如年地度过了这五天。第六天早上,我又要去要书,这一次她还给了我。

对我来说,看书的时间永远不够,所以,我有一次躺在床上打着手电筒看书的经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睡觉之前,我在看三国演义。看了好久,直到妈妈来叫我睡觉。我躺在床上,心想:现在能不能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呢?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起床,拿了书,又拿了手电筒,在被子下看得入神。我看到了半夜的时候,爸爸进房间看我没有把被子踢掉,结果被发现了。

我爱看书,因为书能带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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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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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三国志》作者陈寿的这句话,我觉得说得太恰当了,因为从小到大陪伴我的除了书还是书,一天不读书,就像缺少了什么似的。不知不觉间,读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了!

不知是不是天生的灵性,妈妈说我在婴孩时就与书有缘,特喜欢在书堆里爬,爬起来还特有精神,嘴里还时不时发出怪声,妈妈说怎么哄,我也不出来。有时,爬累了,还喜欢在书堆里睡上一大觉,你别说,还真奇怪,睡那么长时间,我连泡尿也不撒。妈妈现在回忆起来,还觉得很诧异呢!嘿嘿,可能我小时候就知道什么是“陶醉书海”了吧!

长大了,我开始正儿八经地读书了。起初,最吸引我的还足那些历史故事书,常常使我如醉如痴。有一次,我正在读《三国演义》,读着读着,仿佛进入故事中了。咦,我怎么变成曹操了,这不是那次赤壁大战吗?哼,这一次,我一定要让曹军胜。当黄盖带船来降时,我下令让大家一齐攻击来船。突然,敌方向我方发射了无数支箭,我正不解故事中有没有这个情节时,一支利箭向我的脑门径直飞来,幸亏我闪得快,双手利索地一接,来了个“空手套白狼”,转瞬间,我又把箭射了出去,以虎狼之势一箭刺穿了黄盖的心脏,只见他顷刻间倒了下去。此时,敌方士气大落。我方乘胜追击,夺帅旗,抢船只,终于赢了,我方将士齐声欢呼。可是,我却失望了,自言自语地说:“我的偶像诸葛亮可怎么办?多让他没面子呀!”说着说着,我终于从书中回到了现实,可对故事中的情节仍牵肠挂肚。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烈,妈妈经常因为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批评我,可我就是改不了。读书时,我真的很快乐,很满足。慢慢地,我拓展了阅读量,《中华上下五千年》中关于中国的历史让我留连忘返,《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侦探手段和方法让我折服,《水浒传》中的侠肝义胆之气让我振奋不已……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收获也越来越大。

昨天,书给了我知识;今天,书给了我信心和智慧;明天,我定要用书所给我的一切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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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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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岁月,字里乾坤。以后的日子,倘若无人相伴,亦不寂寞。——题记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进步的阶梯。"伏尔泰说:"读书使人心明眼亮。"培根说:“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程颐说:“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我爱读书,我与书之间也发生了不少趣事!

费力寻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书店里看到了《哈利·波特》,我便央求着老妈买下来,可老妈不同意,说:这书一共有七本,给你买一本你肯定还会要其他几本,要集齐【哈利·波特】这七本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还要上班,我可没时间三天两头的来书店看看到货了没!“我非常苦恼,可却没有办法。突然,我灵机一动,对老妈说:”妈,你不是没有时间吗?我有,我来看书店到货没,到时候你帮我付钱就可以了。”“行。”老妈一听,痛快的放了话。接下来的几天,我几乎都窝在书店里,早上去一趟,到中午吃饭是再走,下午一吃完饭,立马又去书店。就这样,辛苦操劳了六天,终于集齐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里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七本书。

偷偷看书

有时候,我看书看得入迷,连上厕所都带着书看,但日而久之,老妈知道了,j就不让我去厕所看书了,我也不丧气,我在晚上拱到被子里拿上我的手电筒,抽出了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我犹如一位航行者,驾着一叶小舟,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完全沉浸在我的“书梦”里,根本就忘记了时间。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眼皮有点沉,猛抬头,发现现在已是凌晨两点钟了。我知趣的合上书,开心的睡着了。

读书之悟

当我因失败而迷惘无所是从时,书,会告诉我:“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当我因恐惧而畏缩不前时,书,会告诉我:“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当我因成功而沾沾自喜时……当我因……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这个假期,我将与书为伴,体验书中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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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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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子里放着一本我最珍爱的作文,那是因为它有着一段不平常的来历。

那天,好朋友来我家玩,我知道她喜欢看书,便找出了那本我最心爱的作文书递给了她。她看见了这本书,似乎有点惊讶,因为她知道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她轻轻地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像是在抚摸着一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好一会儿,她才翻开书,细细欣赏起来。突然,她合上了书,吞吞吐吐地对我说:“你能……把这本书借……借给我吗?”我犹豫了,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看了她一眼,她低着头正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但是她的动作突然使我觉得,我们是好朋友,朋友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好啦,”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借给你吧!”她猛地抬起头,紧紧地抱住了我。“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

几天后,我找她还书,谁知,她支支吾吾地告诉我:“书……被我弄丢了……”“你说什么?”我一把抓住她的衣领,发疯似的朝她大叫,“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我用尽全身力气把她推倒在地,哭着跑回了家。

第二天,她敲响了我家的门。她什么话也没说,把一本崭新的书递给我就走了。我一看,原来是那本遗失的作文书。后来我才知道,她为了还我这本书,掏光了自己几年来全部的积蓄。这本书很贵,她的那些钱都不够,便不吃早饭,用省下来的钱买这本书。多好的朋友啊,那天我还那么骂她。

如果说友谊是一棵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盛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从心中升起的太阳。我要收藏这本书,更要珍藏这份友谊,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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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书的高二作文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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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没有与你相遇之前,我不谙世事,生活淡然无味,像一具空壳,茫然于世。

从我见你的第一眼见起,就被你丰富的学识、优雅的气质所吸引,眼睛一刻也不忍离开。每天我都躲在角落里偷偷的欣赏你,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簇都牵动着我。你笑,我偷着乐;你忧愁,我的心也跟着颤动,

我好像恋上你了。

自从遇见了你,心灵与之碰撞,我的思想渐渐有了深度,也深深地恋上了你。我们一起在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驰骋,触碰列夫·托尔斯泰孤独而悲寂的灵魂,也与鲁迅一起呐喊、彷徨。我们互相鼓励、互相依靠,倾吐着彼此的心声。有你的陪伴,我的心灵不再孤寂,我的生活也绽放出炫彩。

自古以来乐与悲就是一对孪生兄妹,与你共处,有时我们会争吵得面红耳赤,甚至也曾幼稚地发誓老死不相往来。最后禁受不住对你的依恋,想着你的好,总也妥协。我们一次次和好,关系也一步步亲密。

当我想要不劳而获的时候,你会俯下身子,轻轻地在我耳畔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你若想不劳而获,你就是那守株待兔之人。”两句话就让我羞红了耳根,埋下头继续努力,你则会在我身边耐心陪伴到深夜。

当我打瞌睡想要偷懒的时候,你会轻轻地拍一下我的脑袋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想想也是,泡上一杯咖啡,强打精神,接着奋斗。

我们厮守,我们对话。我在厮守中成长,在对话中聪慧。拥有你,我变得更加明智,视野更加开阔。今生,我愿与你长相厮守、白头偕老。

有人问我你是谁?

你是过去、现在以至于将来都会一直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人类思想精华所凝结而成的籍。我爱你,将用我毕生的精力,全心全意地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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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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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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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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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并不怎么喜欢看,因为我觉得有其它东西比看书有趣。比如看电视,画面生动有趣、表达简单易懂;看手机新闻,文章短、信息多。

不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爱上了看书。那天,家里突然停电了,看不了电视了。妈妈的手机虽然有电,但没有网络。无奈之下,我只好找了一本《格林童话》囫囵吞枣,以此消磨时光。但我看着看着,就被故事里的人物吸引住了:勇敢的小裁缝、可爱的小红帽、英俊的王子……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书里的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一幅幅画面在我脑海中浮现,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在这时,充好电的电灯也没电了。我只好用手电筒照射着那些小小的字,艰难地读着。又读了一会儿,客厅的灯亮了,有电了。爸爸打开了电视,看起了球赛;妈妈打开了手机,看起了新闻。我不再争看电视,看手机了。因为我已经深深沉醉在书的世界里了。从此,我爱上了看书。比起看电视、看手机的时间,看书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多看书可以让想象力变得丰富,提高写作能力,有利于表达能力。所以,大家一起来多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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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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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古往今来,多少文化名人对书籍有着高度的评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更是说明了书的重要性。

我常常觉得,品读一本书时,并不仅仅是对语言的一种欣赏,而是透过书本,看到作者的内心世界。也可以说,一本书中,凝结了作者的心血,而书中发生的事,也可以是我的事。

在读《鲁宾逊漂流记》时,我仿佛进入书中,和鲁宾逊一起出海,一起流浪到孤岛上。刚开始,我体会到了鲁宾逊的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放弃求生的信念,顽强地依靠自己,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我学到了一种顽强拼搏,不放弃的勇敢者精神。

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汤姆叔叔一起努力奋斗,在数次被转让后,我也体会到了世态的炎凉,但汤姆叔叔却一直在为别人着想,直到死为止。我学了一种无时无刻为别人着想,不顾自身安危的顽强者精神。

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海伦一起,体会开始时她那种无助、痛恨的心,体会她学习知识时欣喜、欢快的心情,体会她对光明的渴望,及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学到了一种与命运顽强斗争,不轻言放弃的乐观者精神。

书中有个“我”,那个“我”融入书中,与故事一起发展,与主角一同思考,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喜怒哀乐。书中有这么奇妙的世界,我终于明白了古人为何如此赞书籍,书籍有它自身的故事,吸引着一个个人去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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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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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里面的主角之一马小跳。他10岁,读四年级,是学校有名的淘气包。

他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他们班长路曼曼,秦老师还派路曼曼去和马小跳作同桌。这更让马小跳喜欢路曼曼了。因为马小跳太顽皮了,派路曼曼去做他的同桌,秦老师就放了一百个心。但路曼曼却不喜欢马小跳,她喜欢丁文涛。丁文涛是个非常有涵养、爱读书的学霸,他喜欢攻难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爸爸妈妈非常帅气漂亮。丁文涛的爸爸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像有的老爸,孩子犯一点儿错,就要说个不停。

到了四年级,班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夏林果。马小跳第一次看到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女生。

班上几乎一大半男生都喜欢夏林果。自从她来了,马小跳就改变了注意,下定决心:这个女孩要定了。

学校竞争大队长,只有两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她俩是一对好朋友,就是夏林果和路曼曼。到了最后,夏林果当选了!

现在,马小跳虽然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秦老师还是特别担心,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真是不好管。该怎么办呢?对了,秦老师就让同桌路曼曼来管他,给了路曼曼一个本子,专门记马小跳的不良习惯。就这样,马小跳就成为了秦老师办公室常来喝茶的茶客,可每次进去时,马小跳总是愁眉苦脸的,一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反正,这一点就符合了我这种人,似乎我就是马小跳。

马小跳还有一个特点,真的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他敢作敢当,心态好,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

有一次,他被别人诬陷了——“好!可以!我接受惩罚!”他并没有哭,这让班上不喜欢他的人非常失望。

马小跳,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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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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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是个女生,叫小艺。她不但歌唱得好听而且字也写的很好看。她为人热情大方,还爱打抱不平呢。

记得有一次我借了一位同学的书,看完后就放回图书角去了。然后,一个同学没有和书的主人说就把这本书借走了。书的主人以为是我把她的书藏起来了,就老是追着我要书。唉,怎么麻烦总是跟着我

?这次它终于把我给抓住了。

开始时书的主人说:“快把书还给我,要不我就告班主任。”最后她居然要我赔给她两本一模一样的书,一本放在图书角,一本给她。这不是欺负人嘛。可是有几个同学听她说完,竟然不辨真假地也要

我赔给她。其中一个还说:“你是最后一个看书的人,而又是在你这里丢的,不是你赔难道还是我赔啊?!”这个同学说完,边上的其他几个同学就附和道:“对啊!对啊!”我努力地澄清,可他们都

不相信。我觉得很委屈。就在这时,小艺出现了。我以为她也是来趁火打劫呢,因为大多数同学都不相信我。可是我错了。她听我们说了一遍情况,就说:“你们凭什么说是逗逗偷了她的书?”我惊呆

了,没想到她会站出来帮我。顿时,我对小艺有了感激之情。她帮我同他们争论时,我却在想:那些同学并没有见到我偷书,为什么要在旁边煽风点火呢?为什么要添油加醋地说看见我拿书了呢?这时

就听见小艺说:“你们为什么只怀疑她而不怀疑你们自己呢?”小艺的这句话让她们无言以对。

就在这时,我看见一个平时常调皮捣蛋的男生拿着那本书正在走向图书角。我就指着那边喊:“快看!”她们看到后都朝那个男生一窝蜂地跑了过去。真相大白了,我想:终于还我一个清白了!都是这

个罪魁祸首,哼!

虽然我被冤枉了,但是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和小艺之间有了真诚而深厚的友谊。

这就是我现在的同桌——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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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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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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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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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谭杰豪

星期六的中午,妈妈做了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妈妈发现儿子不见了,于是妈妈叫爸爸去儿子房间看一看,当爸爸推开房门的时候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用手撑着脑袋津津有味地在看。爸爸叫了一声,儿子,吃饭了。儿子听话走出房间。

爸爸心想是什么书能让儿子看的这么认真呢?于是,爸爸弯下腰看了看这本书的内容,也入迷了。妈妈和儿子坐在餐桌前吃饭,发现爸爸又不见了,儿子去房间看了看,发现爸爸也在看自己的那本书。最后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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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四年级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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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一本这样一本名著,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这本名著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的,他写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

《西游记》里面主要写了唐僧、猪八戒、沙僧、孙悟空他们西天取经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厉害,孙悟空有筋斗云、七十二变等神招。他还是最具有反抗精神。我最喜欢他大闹天宫,这是他最具有反抗精神的故事了。里面还写了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三借芭蕉扇……

虽然《西游记》只是神话,但在实际生活中,要是真叫你去用多少年去完成一件事,恐怕谁都做不到。因为我们没有坚持,更没有要坚持的勇气。

这本写了他们取经困难,这本书里的人物可谓家喻户晓,现在虽然有了电视剧,但是看书能了解细节。看电视就算他每个动作做的更准确、每个环境弄得更真实。那你看得过来吗?每本书都有要表达的情感,它们都是艺术。

所以说,从吴承恩就可以来说,艺术永远不会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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