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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请示汇总20篇

产假对于女性事业发展、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都有着重要作用,请产假需要向公司申请,孕妇产假请假条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怀孕产假请假条,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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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应延长至3年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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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女技术人员延迟退休的问题,是妇联界别多年呼吁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说,值得高兴的是,不仅这个政策实施了,而且《通知》还没有“一刀切”,如果由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张礼慧说,50岁左右正是女性的第二黄金期,以高级女技术人员为例,她们不仅积累了很丰富的经验,小孩也长大了,少了很多牵挂,精力比较旺盛,可以发挥很大的优势。如果这时让女干部、女技术人员退休,就浪费了资源,可惜了。

“女性延迟退休的相关政策,还可与延长产假相结合。”张礼慧说,可借鉴国外经验,将妇女的产假逐步延长,甚至可以延至3年,直至孩子上幼儿园。延长了产假,对孩子的教育、心理等方面都有好处,产假结束妇女出来工作时,也会更加投入。这样一来,就可与女性延迟退休政策形成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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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全国妇联回应产假延至1年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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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副主席记宋秀岩今日在回应“将产假的时间延长至一年”时表示,产假休多长时间还是要主管部门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专门进行科学论证。

国新办今日发表《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焦扬介绍中国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及今年全国“两会”的时候有人大代表曾经提出,建议将产假的时间延长至一年,甚至有的人大代表提出延长至三年,并且建议生育二孩的情况下也享有同样时间的产假。

宋秀岩对此回应称,目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把女性的产假延长到98天,也有人提出应该一年。她表示,产假休多长时间还是要主管部门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专门进行科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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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15省份产假均延长:北京最多可休7个月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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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5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山东、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7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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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多请示引发的思考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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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委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改作风、提效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改作风就是优环境、提效率就是抓落实的理念,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创造新时代的苏区干部好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使改作风、提效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市改作风提效率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大会学习、科室讨论、支部党员会议学习等形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正确认识、深刻领会,在积极践行“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中,不断解放思想,敢于担当,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放开手脚、放下包袱大胆干事创业,为打好主攻工业攻坚战提供强力支撑。

二是要迅速贯彻,狠抓落实。要在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主攻工业,三年翻番”的工作实际,尽快制订我委改作风、提效率的扎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切实把改作风、提效率要求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战斗力,锻造一支铁的队伍。用过硬务实的措施确保工作作风的改进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使“改作风、提效率”在全市工信系统中蔚然成风。

三是要立说立行,务求实效。要立说立行,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理念,雷厉风行,务实肯干。要把“改作风、提效率”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打好主攻工业攻坚战结合起来,始终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抓整改,认真查摆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切实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率。要认真对照年初主攻工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及时查缺补漏,全力创先争优,确保圆满收官,同时认真谋划2017年的工作。

会议强调,全委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中,大力倡导和积极践行四种优良作风:敢想敢干、奋勇争先;直面问题、敢于担当;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善谋实干、一心为民。一是要明确工作职责。发扬“亮剑”精神,迎难而上,排难而进,主动担当,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职责我担当、我的工作请放心”。二是要提倡高效工作。开短会、发短文、说短话。文字材料内容要精、文理要通,切忌空话套话,要言之有物,有数据、案例做支撑。三是要倡导一线工作法。弘扬调查研究之风。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调研是谋事之机,成事之道。分析判断要有调研、数据、案例为依据。四是要加强学习提升。通过学习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树立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的意识。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五是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遇到困难不绕道走,越是困难越是坚持。容易的问题快速解决,难解决的问题要盯着处理,直到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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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第二十九条产假、哺乳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

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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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员工正常生育,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增加15 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 天,难产(剖腹产)增加 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2、女员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享受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享受产假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产,享受产假45天。

3、配偶正常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男员工享受看护假 10天。

4、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5、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期期间,发放其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年功津贴、生活补贴,绩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和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员工产假的其他待遇,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6、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计入上述假期。

第三十条 事假

员工因私事或者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出勤的,可请事假。当月事假累计在10个工作日以内,当月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当月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0个工作日,当月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事假期间年功津贴和生活补贴照常发放。

第三十一条 病假

一、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享受的医疗期。

二、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计入病假假期。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四、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1、医疗期在一个月及以内的,发放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年功津贴、生活补贴,绩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和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期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下列标准发放: 第四章 休假管理

第三十二条 员工请休假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

第三十三条 除年休假、探亲假、丧假外,其他休假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方可享受假期。 第三十四条 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其中本部部门副职(分公司二级部门副职)及以下岗位员工请假的,交所在部门经理审核。

2、本部部门正职及分公司总经理(书记)请假的直接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分公司部门正职及以上岗位员工请假的直接交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3、请事假三天及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的,需经公司(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事假须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4、一般情况下员工应按年休假计划休年休假,并在计划规定休假开始日期前一周提出休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

5、请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及探亲假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

6、员工请病假需凭区一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员工因公外出或休假期间在异地患病的,也须凭当地区一级以上医院证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不能够提前请假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口头申请,并在十天内由其本人或其委托人完善请假手续。 7、员工休假完毕后,上班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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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休产假请假条写作模板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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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医生鉴定于201__年__月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1__年 __月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本人从201__年__月__日开始请假,于201__年__月__日收假,请假期限为173天。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另在此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

根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共计173天

申请人: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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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18省份公布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最新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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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晚婚晚育假取消,各地婚假产假休假方案陆续出台。目前已有18个省市出台了最新的政策,各地政策差异较大。

日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8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分别为河北、辽宁、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其余各省市的有关条例也在加紧修订中。

从目前已出台的规定来看,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之下,绝大多数地区的婚假天数与国家法律规定相一致,不过因延长产假天数各有规定,导致各地员工能够享受的总产假天数存在较大差异。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25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青海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至158日。此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

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具有青海省户籍的城镇、农村一对夫妻,提倡生育两个子女。具有青海省户籍的牧区少数民族牧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一对夫妻按政策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子女的不需要审批,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受委托的村(居、牧)委会、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自主安排生育。

《条例》规定: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的、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有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一个的、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两个以上的、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等情形可按《条例》规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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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最新国家规定产假天数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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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产假比2015年增加了,但各个省份的标准都不同,大多在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2016年产假规定明确了配偶的护理假,其中江西是15天,四川是20天,宁夏是25天。其中,四川省规定,合法生育孩子的夫妇,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有20天护理假。女方能享受158天产假,若男女方合计,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江西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日。

宁夏则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来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如果按照夫妻合计,可共休假183天。

北京、广州等地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性产假可从国家规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并增加配偶产假15天。

据悉,目前我国规定产假为98天,是世界劳工组织《生育保障公约》规定的最低标准。其实,世界上产假最长的是俄罗斯,产假为三年,日本产假也是两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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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产假工资规定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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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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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16省份确定最新婚假产假天数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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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青海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至158日。此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

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在内的至少16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3月25日,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婚假、产假规定同时出炉:取消以往的晚婚假,实施新的婚假政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家基本生育假为98天)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条例实施后为98 60即158天生育假),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青海省还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在产、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得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16省份均取消晚婚假 部分地区增加婚假

省份婚假晚婚假 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16省份产假均延长:北京最多可休7个月

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6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 山东 、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8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

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陪产假最少7天 广西宁夏两地长达25天

延长产假的同时,16个省份也对男方休陪产假或护理假制度作出规定。其中,最少的陪产假也有7天,最长的则多达25天。

16个省份中,天津、山东两地新计生条例明确,将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上海方面规定,男方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青海9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在16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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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务员陪产假请假条模板

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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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本人因妻子分娩在即,需要看护,特此请假回家陪产XX天(含公司规定之陪产假x天和事假X天),时间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共计X天。请领导批准。直接跟你们公司的人事科说明情况,填一张特定的单子就可以了。这个假不用写请假条的。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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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产假申请书要怎么写吧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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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申请书范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本人于XXXX年XX月怀孕,预产期为XXXX年XX月XX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鉴于家庭住地(XXXX)与工作单位(XXXX)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中心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XX天。我现特向中心申请休产假,预计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望领导给与审批为盼。特此申请 !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临近生育,目前妊娠已满七个月(预产期为XXXX年X月X日),由于身体状况欠佳,且上下班路途劳累,根据《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孕28周以上可申请产前假。鉴于上述情况,故申请自XXXX年X月X日起休产前假,望领导给予批准为盼!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范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怀孕并临近生产(预产期是XXXX年XX月XX日),为确保生产顺利并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根据《XX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本人申请休产假90天、晚育假15天(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共计XX天)。休假期间本人工作由XX代为接管,休假期间如有工作咨询,请致电:185********。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上述经验有部分内容是参考了权威的数据,因为,我感觉这是请产假的妈妈们,应该了解的。怀孕的妈妈们,看完这些产假申请书的范例之后是不是心里都有底了呢,做好一切分娩前的准备,孕妈就可以放心回家休养了。想一想是不是心里特别激动呢?

如果您感觉阿友老师的经验能帮到您,您可以给阿友老师投一票,有问题也可以联系阿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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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孕妇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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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因怀孕已有时间(医院相关证明附在请假条后),预产期为X月X日,因身体原因需从现在开请产假一个学期,(从即日起来7月4日),请准予批准为盼!

20xx年9月1日

小tips:教师请假最好不要在学期中请假,如果在学期中,可以自己请人代课或者把课给学校其他老师上,然后过了假期后在下一学期开学时再请假一个学期,这样两个假期连起来,带孩子的时间长一些,自己也得到更好的休息,有利于更好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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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产假——延长30到60天不等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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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生法还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于是,各地的产假怎么休,就成了外界关注的焦点。

目前,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已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产假。另外,天津、浙江、湖北三地的新计生条例中也已明确延长产假30日。

在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的省份中,安徽的产假延长天数最多,达到60天,其次是广西,达到了50天。

另外,北京早前公布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明确,取消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为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如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符合法律和该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吉林方面也在就“延长产假60天”在网上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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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休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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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某某同志,经过近期的培训,某某同志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名字)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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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教师产假请假条模版六则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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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即日起向部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申请人:

x年x月x日

(二)尊敬的领导:

我是xx中学教师,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在x月份,现已怀孕x个月,故此时向领导请假,根据国家晚婚晚育有关政策,请假时间为4个月(从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

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在孕期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三)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产假为90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本人已符合国家晚婚晚育规定,特申请产假四个月,时间为20xx年10月8日至20xx年2月7日。

请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敬礼!

请假人:

x年x月x日

(四)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为12月中旬,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4月中旬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5个半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为感。

请假人:

x年x月x日

(五)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六)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因怀孕已有 时间(医院相关证明附在请假条后),预产期为 ,因身体原因需从现在开请产假一个学期,(从即日起来7月4日),请准予批准为盼!

请假人:某某某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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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二胎产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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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二胎产假128天

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

(本站消息仅供参考,具体要以相关部门发放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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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从多请示引发的思考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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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站要有站样,坐要有坐样。做党员要想像党员,当干部要想像干部,就必须尽到党员的责任,尽到干部的责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不作为”现象。之所以会出现“四个不为”现象,归根究底还是责任没能尽到,责任意识不够强,谈到责任,大家都不陌生,但什么是“责任”呢?翻阅现代汉语词典,责任是指“职责和义务”,通俗地讲就是每个人的职责意识和负责精神。我个人认为:责任就是一个人不得不做的事或一个人必须承担的事情。比如:作为一个自然人,我们需要抚养子女、赡养老人,这是应负的家庭责任;需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善待他人,这是应负的社会责任;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按章办事,这是应负的法律责任。

作为一个基层党员干部,就要按章办事,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怎样担当自己的工作责任呢?责任不是一种表象,它是从每个人心中产生的一种意识,信念,这就是责任心。责任心是指一个人对自己,对家人,对单位,乃至对社会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的态度;是对工作能敢于负责、主动担当的态度;是对自己的使命所具备的忠诚信念。

责任心的大小只有自己内心最清楚,责任文化研究专家唐渊在《责任决定一切》一书中这样阐述责任的基本内涵:想不想干事,是一个人的责任意识;能不能干成事,是一个人的责任能力;认不认真干事,是一个人的责任行为。一个人的能力有的大小之分,但对工作负责担当的态度不分大小,更不分工种。卫东区食药监局组建以来,通过与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的职能划转,全区共有食品药品监管单位4500家左右,原食品流通环节工商部门监管人员就有150名左右,目前我局共有工作人员58人,而食品流通环节仅仅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环节,面对庞大的工作任务,我区食药监管工作人员,日以继夜,舍小家,顾大家,经过一年的努力,目前全区食品经营户的持证率由原先的60%左右达到了目前的92%,今年3月份,还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了全市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就是他们的责任心,促使他们自觉地去干好份内的工作。也只有像他们这样勇于付出,勇于承担责任,才能真正树立起“党员”、“干部”的光辉形象。

一个人不管你处于何种岗位都要对相应的事情负责。责任心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在本位,尽本分”,这应该是每个人对自己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消除“四个不为”现象最有效的途径。作为基层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我们都有各自分管的工作。“在其位,谋其政”,从这种角度来说,责任心的投入程度,也是衡量我们能不能干好本职工作的一个标准。每天我们走上自己的工作岗位,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都直接关系着单位的和谐发展,关系到单位的形象。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都是集体前进的一个合力,只有这种责任心的合力相加,才是推动我们单位发展前进的巨大动力,才能使我们的单位始终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更好地体现党员、干部的光辉形象,才能无愧于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培养、教育。

有这样两句话与大家共勉:“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抱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那么再危险的工作也会减少风险;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责任心,那么再安全的岗位也会出现险情”,“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如果我们在工作过程中,缺乏责任心、敷衍了事,工作中就可能出现问题,更不要说去主动查找问题,这些未被发现的问题,很有可能成为日后引发各种矛盾纠纷的隐患,更可能损害单位形象,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

大家都知道,电脑中有一道防火墙,它不是被动地等计算机中了病毒后才去杀毒,因为那样可能会损害到有价值的文件;而是主动地把可能会带来病毒的东西阻止在外,这样才保证了计算机不受病毒的侵害。我们的责任心就好比电脑里的防火墙,它不是外力强压于人客观存在的,而是一种由个人内心产生的主观意识,我们要主动地用强烈的责任心,去为工作、为单位、更为我们自己搭建一道防火墙。

我们有责任去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有责任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责任是我们应该具有的一种信念,一种品质,一种单位文化,只有这样才更符合“做党员像党员,当干部像干部”的标准。

1.关于《从“多请示”引发的思考心得体会

2.多请示引发的思考心得体会

3.从多请示引发的思考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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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觉得产假有些短,想延遭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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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尽管有想再生一个的愿望强烈,李女士却有些忐忑。“我们单位一个单独妈妈,明年4月份预产期,但产假就那么长,就想和领导商量着能不能多休半年,因为她怀的是双胞胎。我们领导说:你好不容易到了这个位置,咱们单位一个萝卜一个坑,你想放弃?再说了,你要延长产假,她们后面都要求延长,咱们工作怎么开展?”

李女士和那位单独妈妈都是单位不同科室的“小头目”,手底下带着3-4个人,“看样子如果想多休产假,就要放弃目前的位置了。”李女士说,她总觉得产假有点短,可如果养家糊口的担子放在一个人身上,压力也太大了,毕竟都是工薪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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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拟新规定:婚假产假天数不变新增配偶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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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全面开放两孩政策后,北京出台的相关细则。

本次《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围绕北京全面实施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等政策,聚焦生育条件和生育假奖励及相关福利待遇等问题。《决定》细化了再生育政策,规定了再婚夫妇再生育和子女病残再生育等条件;将晚育奖励假变更为生育奖励假,增加了配偶产假;将晚婚奖励假变更为增加假期,天数不变;删去了有关晚婚晚育、生育间隔、生育服务证管理以及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等内容。

产假天数不变

之前,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变更后,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这样,相当于取消了独生子女假,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原有产假时常保持不变。

增加配偶陪产假

《决定》规定,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

这是在原本产假时常不变的情况下新增的假期。

婚假天数不变

之前,国家鼓励晚婚晚育,北京根据国家授权,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本次《决定》删除了有关“晚婚晚育,延长婚假”的规定,更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嫁外,增加假期7天”。这使得婚假的总体天数也没有改变。

再婚夫妻可有3个娃

本次《决定》细化了再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再婚夫妻生育和子女病残生育两大情形。

对于再婚夫妻,《决定》规定,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决定》规定,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未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未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据悉,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于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根据《决定》做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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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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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3.《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时间:90天+30天(晚育)+15天(剖腹产)+30天(寒假顺延)≈5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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