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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余华作品读后感热门20篇

《毛泽东》是一部革命史诗大剧,该剧讲述了毛泽东从韶山出生、读书求学到参加革命、建立和治理国家的一生波澜壮阔,精彩的历史画卷。下面是开学吧整理的《毛泽东》观后感,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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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冰作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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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青年”大冰,是个江湖作家,豪放,重情义,对朋友的感情真挚。我读完了他的《乖,摸摸头》和《阿弥陀佛么么哒》后,为人间真情所感动。

两本书中,都是以一个个的小故事串编而成。每个故事中,都带着大冰独有的文化气息与风格。他着实为中国文坛打开另一条通道——江湖人的文艺。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故事是木头马尾的故事。木头是一个彪形大汉,壮实,魁梧。他对大冰的感情很好,犹如一对兄弟一样,无话不谈。马尾是一个擅长于服装设计的人,经常为木头设计唐装。木头与马尾之间因为一次倒车而认识。因为马尾倒车技术较差,木头便帮了她一把。于是,马尾决定感谢木头。各种送盒饭,各种感谢,各种服装设计。起初,木头很诧异又很不适应,一直认为马尾很烦。直到有一次,木头终于发火了,他在烦躁之下吼了马尾,马尾伤心之下,决定出国深造,离开了木头。直到马尾消失,木头才感到了自己的错,一心悔改。木头不仅向了马尾的朋友询问了马尾的去向,甚至直接去她家,找她的父母,才得到马尾出国的消息。后来,当马尾回国时,终于两人相遇,促成一段佳缘。

木头内心的坚定与不屈,肯定了他的人生巅峰。他的豪放,不屈,能很快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坚实感情。人之间的真情实感,让整个世界充满了温暖。并且缘分就是如此,该来的时候终究会来临。书中所有的人物都是大冰的朋友们,每个人都有个性。所以,作者本人也是一个富有个性的人喽!

大冰,是一个带着自由生活的人。他充分体现出了一个江湖人士的风格。大冰的作品,语言凝练,朴实,但又能很快地吸引到读者的眼球。大冰是个流浪者,从未停止过浪迹的生活。在浪迹的生活中,有一样东西是大冰一定要随身带的,那就是——吉他。吉他对于大冰,和他那些在小屋里的同伴来说,是另一条生命。在丽江酒吧“大冰的小屋”里,每晚总有一圈大冰的朋友或是陌生的流浪者,抱着一把吉他,围在火炉旁,轮流唱着自己的原唱。场面宏伟壮观,饱含人间真情。

因为大冰走上文学道路,所以,他那快要倒闭的酒吧,也是出名了。这个酒吧的老板是大冰。因为老板是个江湖人,所以这酒吧也是不同寻常。如果是朋友或美女光临,一律免单。但是后来,小屋的经济实在撑不下了,大冰才决定:美女光临不免单,只打折。在那段小屋经济困难的时期,大冰也有提出过放弃小屋,因为他不想看到朋友们为了他的店而如此辛苦。但他的朋友们却不同意:小屋是丽江最后的一面旗,绝对不能倒。大冰被说动了。小屋的装潢也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高大尚;相反,酒吧四周都是砖瓦墙,店中间放了一个巨大的烛台,造型奇特,引人注目。

大冰本人,是一个令我敬佩的人。从他的作品中,我看到了作为一个讲义气的人,应该有的所作所为。如何对待朋友,如何尊重感情,如何过生活,怎样的人生才算是无怨无悔,逍遥自在。这些问题,在大冰的书里都有答案,希望广大读友能去读一读,定会受益颇多。

我曾在他书中的末尾看到过大冰的这么一句承诺:请你在微博上@我,如果我选中了你。那么,无论你在天涯还是海角,我都会背上一把吉他,来倾听你的故事,陪你一起去浪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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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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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读这句话,似懂非懂。

这本书很好看,使我花了一晚上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就读完了,读的时候,并未打算一个晚上就读完,读完后就让我联想到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所讲的苦难。

男主人公福贵似乎一生都活在苦难中,只有在一开始享受了几天富贵日子。从败光家产,到气死父亲,妻儿被接走,明明是准备去城里请大夫为母亲看病,却被人捉去拉大炮,好不容易逃回来,发现母亲死了,女儿聋了哑了,好不容易将女儿拉扯大了,儿子却被抽血抽过多而死,难得为女儿找了个好婆家,不久却难产而死,妻子不久也死了,女婿被水泥板压死,小孙子被豆子撑死。最终和一头老牛相守相依至今。

即使这样,但他们没有放弃,没有放弃活下去,是他面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深深打动了我,是他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深深震憾了我。福贵是不幸的,但他并未用死亡结束他的不幸,而是以乐观的态度面对不幸,换来了晚年的安稳与从容。

我相信,即使现在再苦再累,只要坚持下去,终有一天,世界会给你回报的,就如史铁生,在20岁双腿瘫痪时,如果他选择放弃生命,也许就没有我现在所认识的史铁生。

一切已然,必属本然,必然与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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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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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看过《福贵》这部片子,主人公福贵的事迹深深地触动了我。观看完这部片子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就像上演了一部悲剧,他已经够悲惨。谁知,当读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时,更是不一样的感受,余华用笔墨刻画出的福贵的一生更是悲惨。当读完这本书时,发现已经流下了泪。

通过《活着》亲眼目睹了富贵一生坎坷的路程:地主少爷福贵天天喝的烂醉如泥,在城里吃喝嫖赌,最终输光了家里的的全部,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在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过了一段时间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了家乡,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凤霞和有庆,但凤霞因发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

余华谱写的悲剧不仅是这些,中间的情节比这还要悲惨。有庆因为献血过多,死了。福贵的老婆家珍因得了重病死了。凤霞长大了嫁了人有了孩子苦根,她却因难产死了,苦根的爹因一次意外也死了。原本就可以这样结束,福贵可以和孙子度过下半生,谁知,因为家里穷,没钱买饭,福贵只好给孙子吃豆子,悲惨的是,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噎死了。本来的一大家子最后竟是这样的下场,只剩下老福贵和一头老牛在夕阳下回想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和拥有过的幸福。

相信每个读完《活着》的读者,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吧,被这场悲剧感动了。书中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说得就是时间带来的喜悦和辛酸。

我看到了福贵凄惨的经历,同时也看到富贵内心真诚的悔过。我们不需要拥有富贵的生活,不需要拥有奢侈生活,或者只是需要一个拥有家人,拥有家人的爱的人生。哪怕是福贵那样,年迈了只是和一头老黄牛生活,度过剩下的时光,这也是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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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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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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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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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__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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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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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活着》最值得我思考的问题便是: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支撑福贵活下去的究竟是什么?没有了家人、生活拮据的福贵可以豁达生活的理由又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我思考了良久,我所得出的结论是:支撑福贵活下去的便是曾经与家人的所有美好回忆,以及对于自己年少时所犯下的错误的赎罪。

年少时的福贵是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好赌、风流、好色,满足了所有富家子弟的恶习,但是在破产之后,福贵真切的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就如福贵自己所说的:我一个人往家里走去,走走哭哭,哭哭走走。想想自己才挑了一天的钱就累得人都要散架了,祖辈挣下这些钱不知道要累死多少人。到这时我才明白爹为什么不要银元偏要铜钱,他就是要我知道这个道理,要我知道钱来的千难万难。这么一想,我都走不动路了,在道旁蹲下来哭得腰里直抽搐。

家产积累的不易,福贵深刻的体会到了生活的苦,没有了雄厚的家产做支撑,福贵不再是当初那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地主家的大少爷,他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了,他也要学会耕地劳作,不再穿绸子做的衣服而是穿棉麻所做的衣服。

福贵家中刚破产时正处于战争年代,被拉去当兵充数的福贵再一次体验了生与死,子弹从自己耳边飞过时会有劫后余生的庆幸,会感慨生命的无常,就如老全那样,前一秒还站在你面前和你说,这死去的人里面有四个是他认识的,下一秒的老全也变成了那些人中的其中一个。甚至这样说:如果有人死了,这没什么,如果你还活着那才是稀奇,你应该感谢老天爷还让你活着。

在我看充兵是福贵的转折点,那段时间教会福贵的应该不止惜命,还有对于生命的敬畏。回到家后的福贵看到的依旧是那个贫穷的家,可是福贵却觉得很安心,甚至每晚睡觉是都要确定一下自己的身边是否还有家珍。那是一种真切的描写,一种让我看了会为之心疼的描写,福贵的改变是迫于生活对于他的改变,是深刻很无奈的改变。

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活着?文章的后半部分福贵的家人接二连三的离去,有庆因为给县长的妻子献血过多而死、家珍因病去世,原本出嫁后应该过上幸福生活的凤霞最终因难产而死,最后的福贵一无所有,有的只剩下女婿二喜和孙子,可是福贵的所有运气好似在充兵时全部耗尽了一般,二喜因工离世,就连苦根也吃豆子被噎死了。福贵的活着让我看到的是一个人在绝望后对于生命的最终和对于可以活着的庆幸。

作者以第三视角叙述,福贵在失去所有后还是可以那么的坦然,就好似在回忆着美好的事物,就好似并没有失去什么一样,可以那样精彩的叙述着自己的故事,福贵是懦弱的但也是勇敢的。在我看来,福贵的活着不再是我们所说的对于生活有许多期盼的活着,福贵只是为了生命最基本的要求而活着,只要吃得饱、穿得暖、有一头牛陪着也是好的,也是可以活着的,不论他人如何的嘲笑、如何的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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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爱国作品的读后感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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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纪实的人物传记——《方志敏》。

这本书是由关启颖、任农潮编著。书中,国民党的阴险狡诈,方志敏刚正不阿的判断好与坏,脚踏实地的为群众干活,不求功名利禄,只求生活得到解放的英雄气概,着实的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大革命失败后,方志敏从两条半枪起家,历经百战,打出了个红红火火的赣东北革命根据地。他19年11月率红军抗日先遣队北上抗日,遭国民党阻击被捕。在狱中,他坚贞不屈地写下了《可爱的中国》、《清贫》等现在倍受欢迎的著述,次年,年仅36岁的他在南昌英勇就义。

在十三年方志敏走过的人生道路中,他走过了热火朝天的吉安农运,大振军威的首战金鸡山,轰轰烈烈的弋横年关大暴动。其中他在国民党狱中视死如归的事迹使我陷入了沉思。

方志敏被捕后,蒋介石下达命令,不管用什么方法,尽量得让方志敏归顺国民党。敌军法处副处长钱协民吩咐提审方志敏。方志敏神态自若地坐了下来。“方先生,告诉你一个特大喜讯,上面有指示,你依然做你的方主席,不过……不过你得在报纸上登上你脱离GCD的消息!”方志敏听后,怒火万丈,大声地说“哼,想让我投降于国民党,做梦、做梦!你只能砍掉我的头,绝不能丝毫动摇我对GCD的信仰!”

方志敏的一番话语,正气凛然,他时刻想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句话。他对GCD的信仰永远是铁一般坚定的。方志敏那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正气凛然、视死如归的品质,大智大勇、英勇无畏的高风亮节,怎能不让我们向他学习、向他敬礼、向他鞠躬、向他表示崇高的敬意?1935年8月6日 ,年仅36岁的方志敏在南昌把满腔的热血洒向他深深热爱的祖国大地。当我们读着他那用生命写成的著作时,方志敏不怕困难,两袖清风的形象依然浮现在我眼前,激人奋发,催人奋进!

如今,改革开放30年,正是有了许许多多像方志敏这些为祖国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才有了现在翻天覆地的变化。

人们不再为三餐吃不饱而担心,而更注重营养的搭配;人人穿着名牌衣服、名牌汽车;马路上,摩天大厦拔地而起,住着的平房变成了楼房;家家有台电脑以不足为奇!你说变化大不大?

神舟系列飞船陆续飞上天空,浩瀚的太空从此写下了中国人的名字;2008特大地震在我们中国人团结一心下被克服了;2008奥运会令世界瞩目全国上下一片沸腾!你说中国伟大不伟大?

历史给我们以启迪:一个走向世界的民族,必须自尊自立,自信自强;未来给我们以召唤:一个走向世界的民族,必须胸怀宽广,博采众长,才能以昂然身姿挺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今天我们是祖国的希望,明天我们就是祖国的栋梁。祖国永驻我心,我心属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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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神秘岛》作品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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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师(史密斯)、战地记者(史佩莱)、水手(潘克洛夫)、史密斯的仆人(纳布)还有一个年轻人这五个人组成。有一次,这五个人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飓风刮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们在荒岛上一共生活了三年。在这三年中,他们遇到了很多危险。他们凭着自己的智慧以及神秘人的帮助,每次都能克服困难,幸存下来。他们就凭着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一座花岗石宫,要知道就凭他们五个人造一座房子也是难中加难了。

所以我长大也要向他们学习,不要老靠着别人,要靠自己克服困难。然而他们在小岛上也帮助了别人,让别人也能脱离困境。后来,他们又多了一名队员,就是他们救出的那个人——艾尔通。最后,他们六个人凭着自己的实力以及神秘人的帮助,又战胜了海盗的攻击,回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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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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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

,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会时常的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却难以以厚薄来论,因为它们载负全是思想的激流。我时常思考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了人的视听的感受,如海浪般的震撼人的心灵,撞击人的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著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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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余华的《活着》学生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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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轻生。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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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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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己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己。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但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己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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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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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无疑是众多文学作品中闪亮的一颗星。一读:朴实、白话易懂;再读:发人深省、感触至深…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娶了漂亮的城里女子家珍为妻,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却整日沉醉于赌博之中,无法自拔。最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生活。也正是因为他的赌,也将自己父亲的生命作为了赌博的牺牲品。赔光了所有财产的富贵开始逐渐醒悟,从此不再涉赌。后与母亲、妻子家珍、儿子有庆,女儿凤霞靠种地为生。虽然生活贫苦没有之前的显贵,但一家人却团团圆圆,这段日子应该是余华笔下富贵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天有不测风云,万事总不随人意。好日子在富贵的身上总是不长久。母亲重病,在去给母亲抓药的路上被抓去当壮丁,这段时期的富贵经历了太多的烟火炮弹,太多的生生死死。他畏惧死亡,更加坚定了要好好活着的信念。等他回到家时母亲已仙逝,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老天对富贵最痛苦的惩罚。但这只是对富贵惩罚的开始:女儿发烧至哑、儿子在校优秀却被抽血致死,丧子之痛于父母而言最大的哀莫过于此。对于富贵而言远不止于此:女儿嫁于良婿却难产而死,继而女婿工伤致死,妻子因病而死,给富贵最大的眷顾便是留下外孙相依为命;但是对于富贵上天却是如此不公,连唯一的亲人都不给他留下—外孙因吃毛豆过多而死。亲人的一一远去,只留下富贵一人在这世间同老牛相依相靠。

富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但却没有因此而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消沉,而是奇迹般的选择好好的活着。对于富贵而言,他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活着有什么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经历这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百态百味。很多人认为活着是为了金钱、名誉、富贵、爱情…一旦这些没了,活着便无意义,一旦为之奋斗的目标失去了,很多人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认为,活着只是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追求而活。究竟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余华曾在作品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是啊,活着真好,只要活着就有无限的可能,无限的希望。人生再悲也悲不过失财失亲的富贵,人生再富也不过为地主时的富贵。大起大落也不过如此。此时的富贵仍能以一个讲述者的身份向问者娓娓道来他的一生,就像在诉说着别人的经历一样淡然处之,我们会发现人是要经历了怎样不为人知的痛处之后才能如此。活着或许只是一种状态,或好、或坏;或喜、或悲。活着,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多少的情感,多少的喜喜悲悲,多少的悲欢离合。不论经历了什么,只要活着,你的人生便是现在进行时,便会充满无限的可能,活着真好。

读《活着》会让你重新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给自己的生活一个崭新的规划。"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将临的节日".因此在这个所谓的"节日"来临之前,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活着的每一天,不要去怀疑、不要迷茫、更不要放弃自己,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一天是多少人梦寐以求但却无法实现而奢求的明天。活着就要经历人间的酸甜苦辣,各种的辛酸苦痛,面对这些,我们仍要坚强的活着,云山苍苍,江水泱泱,一草一木都在为活着而坚强的茁壮生长,我们更应该如此。因为坚强才应该是活着最好的证据,才应该是活着大写的最好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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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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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轻生。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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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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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刚读完余华的书《活着》,可以说《活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激动和悲伤,而是震撼和感叹。感叹主人公富贵的命运的坎坷,震撼人的生存能力,当生活一次次苦难要打垮富贵时,他又顽强地站了起来,好好地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形式开始,让“我”遇到了一位开朗乐观的老人富贵,富贵给“我”讲了他的故事。虽然之前我已经知道《活着》是个悲剧,但看到富贵在喊他的牛“富贵”干活时,为了让牛不偷懒,他还故意喊着其他牛的名字,来激励他的牛。我不免还觉得《活着》还有些好笑。看到后面才发现富贵喊另外牛的名字,都是他死去的亲人的名字。

富贵的回忆最初他和父亲是两个败家子,父亲败掉了100多亩地,而到他这又赌掉了剩下的100多亩地。读到这里,我甚至觉得这么一个地主家的大少爷,一点不值得可怜,这也不算什么悲剧,尤其是他打自己怀孕的妻子时,我感到愤慨。可随着往下看,父亲被富贵气死了,母亲生病富贵去城里找医生,结果被抓去当了国家民党,九死一生回到家。母亲死了,女儿哑了,我就有些同情富贵了。当霸占富贵家产的龙二被枪毙时,我有感叹世事的变化无常,富贵这个地主少爷因为把家产败光了,反倒捡了一条命,还以为富贵的命也不错吗,尽管日子很苦很艰难,但一家相互搀扶和关心,我甚至觉得他们比家里有钱时更幸福。可当富贵家中唯一健康能干的儿子有庆,为给县长的夫人输血而死,富贵背着儿子瞒着病重的妻子埋了,而没瞒几天,妻子也知道,我无法再看下去了。稳定了好长时间才让自己止住眼泪。可再往下看,还有更悲哀的事情,多病的妻子去世,聋哑的女儿凤霞有一个疼爱她的丈夫,却在生孩子时死掉了,女婿二喜又被砸死了,相依为命的外孙因为吃豆子又撑死了。这人间的一幕幕悲剧怎么全发生在富贵的身上,而老年的他却如此的乐观。

我觉得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这个故事,都苍白无力似的,而作者用《活着》这两个字,再恰当不过了,是啊,富贵他还活着,苦难也没有把他击垮,这就够了。现在人们活在这个时代,生活是富裕了,不会像富贵他们天天为吃不饱、穿不暖而发愁,可精神生活却感到空虚和失落了,有些人没了生活的目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了?富贵告诉我们,活着就有意义,活着就是最美好的事。

真希望现在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珍惜自己的生命,活着就是财富,活着就是意义,活着就是幸福!不要总是纠结在“我为什么而活”、“我为谁而活”的问题上,记住活着就好,没有什么理由让你放弃活着。好好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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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余华的《活着》学生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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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读了一本余华先生的活着,正如评论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他带我走进了那个无奈的年代里苦闷的生活,让我犹如身处其境,真真切切。

福贵身经曲折,从一个不羁放纵的阔少爷到落魄成为贫农阶级,从家庭美满到家破人亡,送走一个又一个的至亲,最后只留下自己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孤独的消失在转瞬即逝的黄昏夜幕中,我能想象得出那是一幅怎样凄凉的画面,人啊,因为活着而活着!

春生身经百场战役都活了下来却受不了因为“走资派”被红卫兵的耻辱而自我了结。只要自己还热爱生命无论遇着怎样不堪的命运都昂扬的活着,而当你对这世界再无期待时便是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生活没有让我们大多数的平凡人遇见大风大浪,已该感恩戴德,而我们却因为不甘平凡而常常抱怨,忽视人生中很多细节上的美好。

相比福贵所经历的一切,我们生活中那点儿苦闷又算的了什么?那不过是漫漫人生路上的一点浮尘罢了。而我却因为这点苦闷常常迷失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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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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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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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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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青人究竟有没有回来呢?《边城》里没有说,留下一个耐人寻味的结局给读者去猜想、去补充。象一首悠长的山歌,旋律朴素,但嘹亮的音调却足以在听者心中激荡起层层涟漪,久久不能散去。

如果把各种书籍比喻成各式的饮品,那么,《边城》就是一杯白开水,透明、纯粹,不含任何杂质。入口的感觉虽然总是淡淡的,但你不会厌倦,反而,会在一次一次的品饮中体会到她与众不同的风味。

不能不佩服沈先生的文笔,薄薄的一本小书,那样云淡风轻的描写,就生动地重现了茶峒别具特色的人情风味、乡土世故。还有翠翠,这个山泉一样清澈的女孩,她的爱情亦在字里行间不动声色地铺展开来了。遍览全书,可曾有一处明明白白地写出“爱情”两字呢?但凡是用心读过的人就一定能体会出一个情笃初开的女孩对爱情的向往与执着。

要怎样的一份情感,才值得用一生去等待呢?看书的人也许不明白,但写书的人一定明白,书中的人物一定明白。

翠翠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吧,刚刚开始憧憬“爱情”这种神秘的情感。她所想要的,不是富贵的家业,不是显赫的地位,她所期盼的,不过是自己喜欢的人能为自己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情歌,而自己就能在歌声的伴随下,在美丽的梦境里遨游。

这本书把一个沉浸在对爱情的美好幻想中的女孩的形象勾勒出来了。我们的眼前也许没有这个女孩的相貌特征,但有一点是无庸置疑的:她一定有一双清澈透明的眸子,一定有一颗晶莹剔透的心。都市里有太多纷扰复杂的情感了,就像河水,再好的水质也免不了搀杂泥沙和石块。而在《边城》里,一切都是简简单单的。爱,或者不爱,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

《边城》像清风一般吹拂着都市人那颗不安分的心。简单决不意味平淡,相反,简单的文字、简单的情节,蕴藏的正是强烈的情感。《边城》里的文字正如茶峒小镇的民风,淳朴、单纯、明了。在平凡中看出伟大,在琐碎中透露深刻。这就是《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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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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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先看影版,看到书架里的书就点开一口气读完了。高一时的语文卷有一个老福贵牵牛福贵的片段,才知道这是选自《活着》第一次听说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接触余华的这部作品了,小时候看过电视剧《福贵》,开头以为是喜剧,没想到越看越悲,每一次甜美的剧情只是为了下一个更悲的剧情做铺垫。我爸有个习惯,总是爱把喜欢的电视剧再看一遍,福贵就是在我爸多次追剧的影响下,我已经明络了大部分情节。我感觉福贵这部剧拍的很好,很多片段都把小说里的情结演活了。尤其是有庆死的时候,福贵埋有庆看的我心都要碎了,电视剧里还原度还是很高的,我也一定要去看看影版。

印象中,电视剧里的结局苦根没死,骑在黄牛身上,福贵牵着牛走在路上…书里,真的很现实,很让人难过。福贵爹娘、有庆、凤霞、家珍、二喜最后连苦根也离福贵而去,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人生,最后孤独老去。福贵只是那个年代的一个人物缩影,我想,晚年福贵其实并不可怜,他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慢慢找回了真正的自己,不去赌,努力生活,疼惜家珍和子女,一直努力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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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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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山东高唐人,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名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对,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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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神秘岛》作品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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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岛》是由著名的法国科幻和冒险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写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美国南美战争时期,五个被困在南军中的北方俘虏,伺机逃出,意外来到了一个小岛上。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生存下来,最后搭上经过神秘岛的“邓肯”号轮船回到祖国。

令我刮目相看的是,这些人的团结一心和他们在未知的危机面前的智慧应对。从主人公赛勒斯·史密斯身上,我期初只理解到了他的智慧和出色的才能,但我读到“只要祈求,就能得到;只要寻找,就能发现”这句话时,使我对赛勒斯·史密斯又有了新的看法,它具有常人没有的信心乐观向上的态度,在文中,他应该就是勇敢的化身这使团队有了“主力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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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迅作品的读后感600字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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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学家和教育家,他的作品思想深邃,还十分含蓄,但都揭露着一个个另人痛心的事件,有时夸奖着那些为中国做出贡献的人。今天,我读完了《鲁迅作品赏析》一书,受益匪浅,再次了解了鲁迅。

鲁迅小时候经常与同伴们在百草园嬉戏玩耍,对什么都充满着好奇,就连碧绿的菜田,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等都是他们游戏的“材料”,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我了解到鲁迅幼时是一个非常好奇的孩子,长妈妈给他讲了一个“美女蛇”的故事,告诫他別去草丛里玩耍,而鲁迅正因为这样更要去,可从未碰上过美女蛇,反倒经常碰到一些小蟋蟀,后来,鲁迅与小蟋蟀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还有一篇提名为《故乡》的文章,1921年一月发表,那年鲁迅正在老家,而听说幼年的闰土要来看望他,便前去迎接,没想到闰土不再和以前那样可爱灵活了,变得十分粗笨,未到不惑之年,却早有皱纹,头发苍白。闰土见到鲁迅便喊“老爷”,与鲁迅谈起了农民的悲哀:“哎,家里有许多孩子,农活有多,政府逼着我们捐钱,基本上都得捐上3次呀,收成又不好,有时割下来的稻谷青菜还没人要。孩子和我们真是饿呀……”说着摸了摸孩子的头。这篇文章真是催人泪下,鲁迅的这篇文章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贫苦农民的悲惨遭遇与命运,揭示了农民生活日益困难的根源。鲁迅写这篇文章时抒发了向往新生活的美好愿望。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文章需要我们细细品味……

[鲁迅作品的读后感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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