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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余华作品读后感【19篇】

《毛泽东》是一部革命史诗大剧,该剧讲述了毛泽东从韶山出生、读书求学到参加革命、建立和治理国家的一生波澜壮阔,精彩的历史画卷。下面是开学吧整理的《毛泽东》观后感,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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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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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便是好好地活着余华的《活着》写出了真正的意义,书中主人公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他的一生曲折多变,最后他没有了所有的依靠,所有的亲人,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在世间,但他依旧活着,他努力赚钱,只为买一头牛,与自己共度余生。

书中主人公福贵幼时家境富贵,不愁吃不愁穿,他生在福中不知福,每天沉浸在赌场,挥霍人生,挥霍家产,直到有一天,他输光了家产,他们家一落千丈,他爹也因为这样死了,他爹死了,他像染上病似的浑身无力,就这样过了几十日,他妻子的爹——米行的老板来了。他是来接他女儿家珍回去的,家珍肚子里还有个孩子,家珍走后,他找了龙二租了两亩地,他得养活自己一家人啊。

慢慢地,几个月过去了,家珍带着有庆回来了,一家人在一起了,即使穷,但也开开心心地,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福贵他娘病了,他去城中请郎中,可是并不顺利,他被拉去拉大炮,打仗去了,他害怕极了,他担心自己就这样死了,家珍和他的儿女还有娘怎么办,就这样过了许多天,他终于回家了,当他到家时,他娘已经死了,凤霞也因发烧不能说话,后来家珍也病了,她得的是软骨病,可伶的家珍啊!

家中没有米吃,人人只能各吃各的,又过了一些天,有庆出了事,有庆的学校教五年级的学生到医院去给校长献血,校长怀孩子大出血,孩子们一个个的都特别高兴,到了医院,孩子们挨个验血,验了许久,都没有合适的血型,直到有庆才对上校长的血型,可是抽血的医生一直抽,抽到有庆的嘴唇都白,还不停下,有庆死了,福贵他很伤心,因为他只有一个儿子,他要找到害死他儿子的的人,可害死他儿子的人是县长,县长还是当年自己一起打过战的老战友。他还能怎样?

有庆死了,家珍也快不行了,只是后来家珍的病慢慢的好像好了些似的。慢慢的到了凤霞出嫁的年纪,可是她不会说话,没人上门提亲,福贵和家珍就请队长帮忙,没想到还真找到一个,叫做万二喜的人,条件不错,就是个扁头,过了几天,凤霞嫁给二喜,不久也有了孩子,可生完孩子的后一天,凤霞大出血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只剩下福贵,二喜和苦根了,最后二喜和苦根都死了,只剩下福贵。

福贵短暂的一生,却经历了许多大困难,但他还是活着,没有放弃生活,依旧为了活着而努力着,他虽然平凡,但却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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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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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轻生。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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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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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日,读了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电子版,心灵受到了极大地震撼,引发我重新审视和思考“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自己有颇多感受,与大家分享。

《活着》主要以中国封建文化农村为背景,以主人公福贵有着封建社会公子哥一切劣迹的青年,从旧社会开始,历经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之初,使其主人公的一生成为一部浓缩的中国现代史。作者余华先生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细细阅读这部小说,令人忍不住煽人泪下,作者虽采用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读者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

《活着》主人公福贵一生历经了诸多劫难,最后,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相互体贴、相互疼爱,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

“人为什么而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们不禁会问自己这个问题。关于这个话题,作者余华先生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便面临着死亡,生死是自然规律,任何人都逃不脱。遗憾的是,在没有受到疾病威胁的生的过程中,人们常常会忘记还有死。于是,一切的精神专注于俗世杂务,比如:绞尽脑汁地谋取一官半职,为蝇头小利而惨淡经营,为鸡毛琐事而耿耿于怀,为相貌平平而自怜自艾,陷于感情的泥沼里不能自拔……这时,人们往往不会去深刻地思考生命还有什么意义,不会去想生命的短暂和宝贵。

《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此刻,再大的是非在孤身一人的福贵面前,也应该一笑置之了罢,关于人世,他了无牵挂;关于生死,他已然看淡。

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先生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所以,我们活着的人应该为今天拥有生命而庆幸,为拥有时间而欢欣!不要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弄得烦恼不堪,不要让一些负性情绪长期主宰自己,不要陷于并不值得的感情漩涡里浪费生命,也不要纠缠于过去的事情上悔恨不已,我们唯一做的,便是好好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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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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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

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

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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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三毛流浪记》作品读后感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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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里有同学给孩子推荐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女儿让我给她也买了一本。拿回家后,她就埋头读起来,看得入了迷,怎么叫她也不回答。夜深了,催促她上床休息,她也不愿意。看着她读书时流露出欣喜、忧伤、感动、怜悯的表情时。我在心里为孩子能够潜心阅读而暗自高兴。同时,也很好奇,这本书为什么让女儿如此着迷呢?所以,在女儿看完后,我也津津有味地读了一遍。心情真是五味杂陈、十分复杂。

文章的作者“三毛之父”——平民画家张乐平,运用长篇连载的漫画配上文字,让我们一边阅读,一边结合画面想象三毛当时所处的困境和遭遇,幻想他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或者是能遇到好心人的帮助……看着看着,我也像个孩子一样,时而点头微笑、时而掩面哭泣。

难怪孩子会这么喜欢这本书。漫画中的三毛,连头发都只有三根,可见这个孩子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严重缺乏。长期营养不良,骨瘦如柴、衣不蔽体、吃不饱、穿不暖、更没有遮风挡雨的藏身之处,小小年纪就过着流浪的生活。在他遇到善良的老渔夫、好心的小男孩一家和贫苦的小男孩一家人收留他之后,却因为遭遇各种变故,让本来已经稍有改善的窘迫生活又回到了原点,失去依靠、遭受重重的生活打击。

生活如此残酷地对待三毛,但他依然好善乐施。他把自己舍不得享用的劳动报酬,无私捐给同命人。即使每次做好事,都会被人误会,冷眼相待,也没有改变这个善良孩子的心性。孤苦伶仃的小孩,每天要经受挨饿受冻,还会被同龄小孩看不起,可他宁愿挨打,也极力要摆脱“爷叔”的魔窟,“就算穷,也要穷得清白,坚决不能去当小偷。”

其实,三毛是极其向往美好生活的,极度渴望能吃一顿饱饭,穿一件暖和的衣服。而三毛又是一个很有个性、意志坚强、富有正义感、虽然经历很多折磨却仍坚持人生光明信念的孤儿,这正是我们所敬佩和学习三毛的地方。

看完《三毛流浪记》之后,我语重心长地对女儿说了一番话:“孩子,比起三毛你幸福多了。所以,要珍惜现在的美好幸福时光,好好爱你身边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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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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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山东高唐人,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名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对,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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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爱国作品的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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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津津有味地把《詹天佑》这篇文章读完。这篇文章讲了詹天佑主持的京张铁路是怎样修筑的,说明了詹天佑是个杰出的爱国工程师。这篇课文给我的印象是多深刻啊!

“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修好;否则,不但惹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读着读着,我不由地赞叹,多爱国的詹天佑啊!他那强烈的爱国心是无法用文字表达出来的。在有困难时,他居然还想着国家,想着要为祖国争光。他对工作极端负责,要不,他怎么会提早两年京张铁路就全线竣工呢?詹天佑不但有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而且还有创新精神。从他设计的一种“人”字形线路就可以看出。詹天佑的创新精神来源于实践、勤奋。是啊,我们不正正需要这种精神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要以詹天佑为榜样!例如:有些人总以为自己很聪明,很了不起,整天顾着玩,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或工作上。那些勤奋的人即使没有聪明的人那样聪明,但只要有坚强的意志,不断地努力,一定会赶上聪明的人。不是有一句话是“聪明在于勤奋”吗?我们还要多实践,多留心观察周围的事物,做生活的有心人,到时候,我们就会像詹天佑一样,有创新的精神!

詹天佑,我要以你为榜样。我要像你一样爱国,为祖国作出贡献,要有勇于实践,创新的精神,做事要一丝不苟。我为中国有詹天佑这样的工程师而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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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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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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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余华的《活着》学生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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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读了一本余华先生的活着,正如评论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他带我走进了那个无奈的年代里苦闷的生活,让我犹如身处其境,真真切切。

福贵身经曲折,从一个不羁放纵的阔少爷到落魄成为贫农阶级,从家庭美满到家破人亡,送走一个又一个的至亲,最后只留下自己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孤独的消失在转瞬即逝的黄昏夜幕中,我能想象得出那是一幅怎样凄凉的画面,人啊,因为活着而活着!

春生身经百场战役都活了下来却受不了因为“走资派”被红卫兵的耻辱而自我了结。只要自己还热爱生命无论遇着怎样不堪的命运都昂扬的活着,而当你对这世界再无期待时便是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生活没有让我们大多数的平凡人遇见大风大浪,已该感恩戴德,而我们却因为不甘平凡而常常抱怨,忽视人生中很多细节上的美好。

相比福贵所经历的一切,我们生活中那点儿苦闷又算的了什么?那不过是漫漫人生路上的一点浮尘罢了。而我却因为这点苦闷常常迷失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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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毛流浪记》作品读后感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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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又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读完以后我的心里酸酸的,像打了五味瓶。这个故事也给了我很多感受。

书中的三毛是一个没有父母,没有家的流浪儿,他四处流浪。在寒冷的冬天,只能穿着单薄破旧的衣服。寒风袭来被冻得瑟瑟发抖。他在流浪的日子里,一次次被贫穷的好心人收留,但是因为旧社会的贫穷又一次次的被抛弃。他看见小羊有母亲的疼爱,小狗有妈妈喂养,小鸡有母亲的照顾。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伤心极了。

三毛流浪在繁华的大上海街头,常常把垃圾箱当成床,把报纸当成被子。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跟卖艺的师傅学卖艺、擦皮鞋、拉黄包车、在舞厅打杂等。他一心一意的为别人做事,可是常常都被人打骂欺负。有一次,三毛在拉黄包车的时候,当他满头大汗,好不容易把客人拉到了地方。当他伸手向车上的阔老板要钱时,老板不但不给钱还把三毛痛打了一顿,连人带车一起推倒在路旁。

还有一次三毛看见有人掉了钱包。连忙叫道:“你的钱包掉了”!可是那人没有听见只顾朝前走。当三毛捡起钱包正要追上去还给失主时。正巧失主发现钱包不见了,回头看见三毛手里拿着他的钱包。没等他解释,就认定三毛是小偷,还狠狠地踢了他一脚。

在可恶的旧社会里,三毛受尽了折磨和欺辱。但是不管他的生活多么艰苦,他一直都非常坚强,而且还保存着一颗善良的心。他一次次被坏人利用做坏事,当他知道真相后,宁愿自己吃苦,也不被坏人利用做坏事。他的举动深深地打动了我,和三毛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

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师,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像三毛学习做个懂事的好孩子,不怕苦不怕累,长大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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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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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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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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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许玉兰被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 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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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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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间看到了这本独特的书,在书中,作家余华用他那淡淡的文字,平静地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看完后,我没有像平常那样因为人物悲惨的身世而流泪,更没有因书中的情节而大发感慨。这次,我陷入了沉思……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小说以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了主人公福贵一生的经历。他的人生是平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凄惨的:不仅没有他名字中的“福”、“贵”,还亲眼看着自己的一个个亲人、爱人从身边离去,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境地,但福贵却依然平静的生活着,没有陷入预想中绝望的泥潭。或许正是因为这一次次离别使福贵,更使我们看清了活着的意义。

作者在书的后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想,其实活着本身就是美好的,因为活着我们就拥有着世间最珍贵的东西——生命。还记得和孩子们学习完《生命 生命》后组织的一次主题班会,核心话题是我们为什么要活着,又为什么而活着孩子们踊跃发言,有的说为理想而活着,有的说为知识而活着,还有的说为国家的美好未来而活着,真的是这样吗?我读完这本书后,渐渐认识到,其实活着本身的美好就足以让我们迷恋,足以让我们为其而活着。当然,梦想、抱负、知识、财富等也都是美好的,但是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吗?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静静的看这本书,感悟作者的思想,那种感觉像是在与一位智者交谈;我喜欢细细的品味书中的语言,似乎每一处都暗藏玄机,似乎在玩一场智力游戏。《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每个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特别是那些年轻人,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一座小城,一段人生,一个过程。为了活着,我们都努力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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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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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通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一定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希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可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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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梅子涵作品《假装校长》读后感

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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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假装校长》以一个小男孩的口吻,创作了一个假想的故事,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让人爆笑不止,而故事里巧妙地触及到的教育问题,也给我们成年人善意的警醒。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就是梅子涵《致敬童年》系列的《假装校长》一书。在这本书中有两个故事:一个是《假装校长》,一个是《统统抓起来》。

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是董尔东,他真的很喜欢“奇思妙想”呀!不然,怎么会想到要当校长呢?我觉得这是“痴心妄想”。因为,一个小学生怎么能当校长呢?好了,下面我来说说下个故事吧!

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是董尔东的朋友——李拉尔。他在这本书里很凶,把爸爸妈妈都给“制服”了。

读了这本书,让我觉得,童年是快乐的,我们应该珍惜它!

【作者介绍】

他叫梅子涵,在大学校园里,他是梅教授;在儿童文学的路上,他是著名作家;在爱他的孩子那儿,他是子涵伯伯子涵叔叔子涵哥哥,不过总有一天,他一定就成为真正的子涵爷爷了。他是一个在黄昏来到孩子窗边的点灯人。用文学点亮灯柱,于是窗外的路上亮了,孩子和父母的生活里有文学了。文学真好,日子轻盈、浪漫、诞生很多的爱。他讲着经典,讲着优秀,讲着文学里的高度,他还讲着童年,讲着长大,讲着做一个像像样样的人,讲着的时候,很多的人欢喜了,又落泪了,他也落泪了,他喜欢,大家称他是一个诗意的演说家,他像那个花婆婆一样,为世界做着“第三件事”。

【推荐信息】

《梅子涵致敬童年》用跳脱、幽默、精致和独特的“梅”式语言为小读者讲述了或温暖、或戏谑、或忧伤的童年故事。自然灵动的文字,细腻动人的情感,鲜活的人物形象与传神的插图,带给小读者美的阅读体验。这个系列是儿童文学作家、理论家梅子涵先生深情回望童年,向童年致敬的作品,寄托了作者对个人文学创作,对童年成长的温暖记忆和深切感怀,独具文学价值、儿童观和教育观,对孩子们的心灵成长、情感启蒙和人格建构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适读人】5-9岁

生命的那个起点,学了走路时的跌撞,长大之前的无知乃至顽劣,都是值得认认真真致敬的,因为美好的生命是一首完整的歌,因为生命后来的栽种,后来的方向……全部由这个真实的起点而启发的。

稍微读一些不是立刻就懂的文字和故事,也是童年生命应该进行的事,读一点,就长高一点,童年是最容易长高的,这也是要向它致敬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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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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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

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

老福贵是这样说的: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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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神秘岛》作品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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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我闲着无聊,便随手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起初我觉得很无聊,后来故事情节越来越扣人心弦。神秘岛是儒勒凡尔纳的著名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和《神秘岛》的最后一部。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团结就是力量,他们已集体的力量,克服重重困难,终于迎来了幸福生活。他们碰到遇难人即时援救救并挽回了他的人性,成为他们中间可靠忠实的伙伴,体现了他们的爱心。虽然他们在岛上什么也不缺,但他们仍然想回国,更体现了他们的爱国心。他们团结互助,遇到困难毫不畏惧,有爱心,时刻想着自己的祖国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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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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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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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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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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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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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活着》最值得我思考的问题便是: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支撑福贵活下去的究竟是什么?没有了家人、生活拮据的福贵可以豁达生活的理由又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我思考了良久,我所得出的结论是:支撑福贵活下去的便是曾经与家人的所有美好回忆,以及对于自己年少时所犯下的错误的赎罪。

年少时的福贵是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好赌、风流、好色,满足了所有富家子弟的恶习,但是在破产之后,福贵真切的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就如福贵自己所说的:我一个人往家里走去,走走哭哭,哭哭走走。想想自己才挑了一天的钱就累得人都要散架了,祖辈挣下这些钱不知道要累死多少人。到这时我才明白爹为什么不要银元偏要铜钱,他就是要我知道这个道理,要我知道钱来的千难万难。这么一想,我都走不动路了,在道旁蹲下来哭得腰里直抽搐。

家产积累的不易,福贵深刻的体会到了生活的苦,没有了雄厚的家产做支撑,福贵不再是当初那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地主家的大少爷,他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了,他也要学会耕地劳作,不再穿绸子做的衣服而是穿棉麻所做的衣服。

福贵家中刚破产时正处于战争年代,被拉去当兵充数的福贵再一次体验了生与死,子弹从自己耳边飞过时会有劫后余生的庆幸,会感慨生命的无常,就如老全那样,前一秒还站在你面前和你说,这死去的人里面有四个是他认识的,下一秒的老全也变成了那些人中的其中一个。甚至这样说:如果有人死了,这没什么,如果你还活着那才是稀奇,你应该感谢老天爷还让你活着。

在我看充兵是福贵的转折点,那段时间教会福贵的应该不止惜命,还有对于生命的敬畏。回到家后的福贵看到的依旧是那个贫穷的家,可是福贵却觉得很安心,甚至每晚睡觉是都要确定一下自己的身边是否还有家珍。那是一种真切的描写,一种让我看了会为之心疼的描写,福贵的改变是迫于生活对于他的改变,是深刻很无奈的改变。

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活着?文章的后半部分福贵的家人接二连三的离去,有庆因为给县长的妻子献血过多而死、家珍因病去世,原本出嫁后应该过上幸福生活的凤霞最终因难产而死,最后的福贵一无所有,有的只剩下女婿二喜和孙子,可是福贵的所有运气好似在充兵时全部耗尽了一般,二喜因工离世,就连苦根也吃豆子被噎死了。福贵的活着让我看到的是一个人在绝望后对于生命的最终和对于可以活着的庆幸。

作者以第三视角叙述,福贵在失去所有后还是可以那么的坦然,就好似在回忆着美好的事物,就好似并没有失去什么一样,可以那样精彩的叙述着自己的故事,福贵是懦弱的但也是勇敢的。在我看来,福贵的活着不再是我们所说的对于生活有许多期盼的活着,福贵只是为了生命最基本的要求而活着,只要吃得饱、穿得暖、有一头牛陪着也是好的,也是可以活着的,不论他人如何的嘲笑、如何的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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