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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余华作品读后感实用19篇

《毛泽东》是一部革命史诗大剧,该剧讲述了毛泽东从韶山出生、读书求学到参加革命、建立和治理国家的一生波澜壮阔,精彩的历史画卷。下面是开学吧整理的《毛泽东》观后感,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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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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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类是一个整体,在这个世界上只要还有一个人不幸福,所有的人就都不幸福;只要还有一个人在饥饿与贫困中煎熬,所有的人都无法真正地趣享受生活。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原来以前竟然有许多人因没食物而纷纷饿死,这使我深深地体会到,原来穷人竟是这么痛苦。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事一个叫许三观的父亲过生日,因为家境贫困,他们晚上根本没吃什么东西,不过父亲使儿子们高兴,用口才来满足三个儿子对事物的欲望。三个儿子都最想吃肉,在他们的眼里,肉可以说是最好的东西,许三观把烧肉的过程说的淋漓尽致,比如说到品尝的什么,他说“夹一片放在嘴里一咬,味道是肥而不腻,瘦的是丝丝饱满······”这时,仿佛这道菜就在你眼前,那么香气四溢,令人垂涎欲滴!每次说到精彩片段时,所有的人都禁不住吞口水。那种场面肯定非常地有趣!

读了这篇文章,虽然写得很好,感觉到许三观过生日是非常热闹,像是吃了许多美食一样,实际上里面有着丝丝苦辣,因为这些菜根本是编出来的。我根本就没想到,没想到穷苦人们连过生日时也只能画饼充饥,每天都要忍受饥饿的煎熬,我觉得我们现在真的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总是受要买高级的,买这买那,根本就不知父母的艰辛,我以后一定会改掉这个坏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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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神秘岛》作品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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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我闲着无聊,便随手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起初我觉得很无聊,后来故事情节越来越扣人心弦。神秘岛是儒勒凡尔纳的著名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和《神秘岛》的最后一部。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团结就是力量,他们已集体的力量,克服重重困难,终于迎来了幸福生活。他们碰到遇难人即时援救救并挽回了他的人性,成为他们中间可靠忠实的伙伴,体现了他们的爱心。虽然他们在岛上什么也不缺,但他们仍然想回国,更体现了他们的爱国心。他们团结互助,遇到困难毫不畏惧,有爱心,时刻想着自己的祖国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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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散文作品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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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起来能很快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读了朱自清的这篇散文,使我得到了一个道理,我们作为教师教学生读文章、写文章就是要教育他们怎么做人,学习语文就是让人更加懂得如何表达做人的道理,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这些也许是说给自己听的,但我更想让自己的学生懂得这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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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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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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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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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叮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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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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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轻生。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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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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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无疑是众多文学作品中闪亮的一颗星。一读:朴实、白话易懂;再读:发人深省、感触至深…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娶了漂亮的城里女子家珍为妻,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却整日沉醉于赌博之中,无法自拔。最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生活。也正是因为他的赌,也将自己父亲的生命作为了赌博的牺牲品。赔光了所有财产的富贵开始逐渐醒悟,从此不再涉赌。后与母亲、妻子家珍、儿子有庆,女儿凤霞靠种地为生。虽然生活贫苦没有之前的显贵,但一家人却团团圆圆,这段日子应该是余华笔下富贵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天有不测风云,万事总不随人意。好日子在富贵的身上总是不长久。母亲重病,在去给母亲抓药的路上被抓去当壮丁,这段时期的富贵经历了太多的烟火炮弹,太多的生生死死。他畏惧死亡,更加坚定了要好好活着的信念。等他回到家时母亲已仙逝,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老天对富贵最痛苦的惩罚。但这只是对富贵惩罚的开始:女儿发烧至哑、儿子在校优秀却被抽血致死,丧子之痛于父母而言最大的哀莫过于此。对于富贵而言远不止于此:女儿嫁于良婿却难产而死,继而女婿工伤致死,妻子因病而死,给富贵最大的眷顾便是留下外孙相依为命;但是对于富贵上天却是如此不公,连唯一的亲人都不给他留下—外孙因吃毛豆过多而死。亲人的一一远去,只留下富贵一人在这世间同老牛相依相靠。

富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但却没有因此而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消沉,而是奇迹般的选择好好的活着。对于富贵而言,他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活着有什么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经历这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百态百味。很多人认为活着是为了金钱、名誉、富贵、爱情…一旦这些没了,活着便无意义,一旦为之奋斗的目标失去了,很多人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认为,活着只是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追求而活。究竟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余华曾在作品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是啊,活着真好,只要活着就有无限的可能,无限的希望。人生再悲也悲不过失财失亲的富贵,人生再富也不过为地主时的富贵。大起大落也不过如此。此时的富贵仍能以一个讲述者的身份向问者娓娓道来他的一生,就像在诉说着别人的经历一样淡然处之,我们会发现人是要经历了怎样不为人知的痛处之后才能如此。活着或许只是一种状态,或好、或坏;或喜、或悲。活着,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多少的情感,多少的喜喜悲悲,多少的悲欢离合。不论经历了什么,只要活着,你的人生便是现在进行时,便会充满无限的可能,活着真好。

读《活着》会让你重新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给自己的生活一个崭新的规划。"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将临的节日".因此在这个所谓的"节日"来临之前,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活着的每一天,不要去怀疑、不要迷茫、更不要放弃自己,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一天是多少人梦寐以求但却无法实现而奢求的明天。活着就要经历人间的酸甜苦辣,各种的辛酸苦痛,面对这些,我们仍要坚强的活着,云山苍苍,江水泱泱,一草一木都在为活着而坚强的茁壮生长,我们更应该如此。因为坚强才应该是活着最好的证据,才应该是活着大写的最好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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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神秘岛》作品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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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主人公是博学稳重的史密斯工程师和记者斯皮莱、聪明善良的少年哈伯、精明能干的水手彭克罗夫、还有忠诚敏捷的小狗托普。他们在荒无人烟的岛上充分地利用原始的资源,制造出各种生活必需品:火源、炸药、弓箭、玻璃、棉花、轮船,甚至拥有了自己的农场……

他们战胜了大自然,并且和一个在岛上流亡悔过的罪犯艾尔通成为了好朋友,他们齐心协力打败了凶残的海盗团伙,在尼摩船长的帮助下,后来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神秘岛看起来非常神秘,史密斯工程师他们在岛上用智慧和汗水顽强地生存下来,解开了许多难题和谜团,并且打败了海盗。他们乐观机智,团结合作,遇到困难不放弃,从不绝望,很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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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毛流浪记》作品读后感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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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里有同学给孩子推荐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女儿让我给她也买了一本。拿回家后,她就埋头读起来,看得入了迷,怎么叫她也不回答。夜深了,催促她上床休息,她也不愿意。看着她读书时流露出欣喜、忧伤、感动、怜悯的表情时。我在心里为孩子能够潜心阅读而暗自高兴。同时,也很好奇,这本书为什么让女儿如此着迷呢?所以,在女儿看完后,我也津津有味地读了一遍。心情真是五味杂陈、十分复杂。

文章的作者“三毛之父”——平民画家张乐平,运用长篇连载的漫画配上文字,让我们一边阅读,一边结合画面想象三毛当时所处的困境和遭遇,幻想他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或者是能遇到好心人的帮助……看着看着,我也像个孩子一样,时而点头微笑、时而掩面哭泣。

难怪孩子会这么喜欢这本书。漫画中的三毛,连头发都只有三根,可见这个孩子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严重缺乏。长期营养不良,骨瘦如柴、衣不蔽体、吃不饱、穿不暖、更没有遮风挡雨的藏身之处,小小年纪就过着流浪的生活。在他遇到善良的老渔夫、好心的小男孩一家和贫苦的小男孩一家人收留他之后,却因为遭遇各种变故,让本来已经稍有改善的窘迫生活又回到了原点,失去依靠、遭受重重的生活打击。

生活如此残酷地对待三毛,但他依然好善乐施。他把自己舍不得享用的劳动报酬,无私捐给同命人。即使每次做好事,都会被人误会,冷眼相待,也没有改变这个善良孩子的心性。孤苦伶仃的小孩,每天要经受挨饿受冻,还会被同龄小孩看不起,可他宁愿挨打,也极力要摆脱“爷叔”的魔窟,“就算穷,也要穷得清白,坚决不能去当小偷。”

其实,三毛是极其向往美好生活的,极度渴望能吃一顿饱饭,穿一件暖和的衣服。而三毛又是一个很有个性、意志坚强、富有正义感、虽然经历很多折磨却仍坚持人生光明信念的孤儿,这正是我们所敬佩和学习三毛的地方。

看完《三毛流浪记》之后,我语重心长地对女儿说了一番话:“孩子,比起三毛你幸福多了。所以,要珍惜现在的美好幸福时光,好好爱你身边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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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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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许玉兰被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 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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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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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

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

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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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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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先看影版,看到书架里的书就点开一口气读完了。高一时的语文卷有一个老福贵牵牛福贵的片段,才知道这是选自《活着》第一次听说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接触余华的这部作品了,小时候看过电视剧《福贵》,开头以为是喜剧,没想到越看越悲,每一次甜美的剧情只是为了下一个更悲的剧情做铺垫。我爸有个习惯,总是爱把喜欢的电视剧再看一遍,福贵就是在我爸多次追剧的影响下,我已经明络了大部分情节。我感觉福贵这部剧拍的很好,很多片段都把小说里的情结演活了。尤其是有庆死的时候,福贵埋有庆看的我心都要碎了,电视剧里还原度还是很高的,我也一定要去看看影版。

印象中,电视剧里的结局苦根没死,骑在黄牛身上,福贵牵着牛走在路上…书里,真的很现实,很让人难过。福贵爹娘、有庆、凤霞、家珍、二喜最后连苦根也离福贵而去,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人生,最后孤独老去。福贵只是那个年代的一个人物缩影,我想,晚年福贵其实并不可怜,他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慢慢找回了真正的自己,不去赌,努力生活,疼惜家珍和子女,一直努力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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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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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泪水多次掉落。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此时此刻我想说的是,命运怎会如此残酷?有种向苍天怒吼不甘的冲动,太多的不甘……

死亡不可怕,也并不以你的可怕而不来找你。真正可怕的是有些时候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都一一离你而去,而你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独留自己一个人,就像本文主人公。

活着,短短一篇。朴实无华的第一人称平淡的道尽了他们的一生。故事从解放前一直到19世纪末。这不正是我们祖辈,父辈,都亲身经历过的那段岁月吗?也包括我们80后的那点有限的童年记忆。那样的年代,字里行间已经令人十分动容,而实际更是不敢想象……小时候常听起祖辈,父辈提起过他们的岁月……而我也仿佛跟随故事跟随儿时的记忆碎片在里面找寻他们的影子。如今,让人不经感叹,我已长大,你也白发,时间都去哪了?让人不胜唏嘘……

活着,活在当下社会是我们莫大的福气。和祖辈父辈以及书中的各种动乱,战乱,饥荒,疾病等等来比现今的我们可算得上是天上神仙的日子。这让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呢?没有比活在当下更幸福的事了。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精彩,把美好的.生活一直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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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爱国作品的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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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津津有味地把《詹天佑》这篇文章读完。这篇文章讲了詹天佑主持的京张铁路是怎样修筑的,说明了詹天佑是个杰出的爱国工程师。这篇课文给我的印象是多深刻啊!

“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修好;否则,不但惹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读着读着,我不由地赞叹,多爱国的詹天佑啊!他那强烈的爱国心是无法用文字表达出来的。在有困难时,他居然还想着国家,想着要为祖国争光。他对工作极端负责,要不,他怎么会提早两年京张铁路就全线竣工呢?詹天佑不但有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而且还有创新精神。从他设计的一种“人”字形线路就可以看出。詹天佑的创新精神来源于实践、勤奋。是啊,我们不正正需要这种精神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要以詹天佑为榜样!例如:有些人总以为自己很聪明,很了不起,整天顾着玩,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或工作上。那些勤奋的人即使没有聪明的人那样聪明,但只要有坚强的意志,不断地努力,一定会赶上聪明的人。不是有一句话是“聪明在于勤奋”吗?我们还要多实践,多留心观察周围的事物,做生活的有心人,到时候,我们就会像詹天佑一样,有创新的精神!

詹天佑,我要以你为榜样。我要像你一样爱国,为祖国作出贡献,要有勇于实践,创新的精神,做事要一丝不苟。我为中国有詹天佑这样的工程师而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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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三毛流浪记》作品读后感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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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去诸暨剧院看木偶剧《三毛流浪记》。讲的是一个解放前一个穷孩子的故事。

剧院里人山人海,吵吵闹闹。我们刚坐下,幕布就拉开了,出来了一个三毛。三毛是一个勇敢、善良、坚强的孩子,他有一个妹妹叫“菜花”,她可不是三毛的亲妹妹,也是没有爸爸妈妈的穷孩子。一次,他们捡来了一只狗,叫贝贝,每当坏警察、坏人来欺负三毛的时候,菜花就带着贝贝去咬坏人。三毛做了很多好事:给扫垃圾的爷爷半块大饼,帮助过路爷爷抓小偷等等,这些人也都帮助了他。三毛很会吃苦,干了擦皮鞋、卖报纸等工作。

《三毛流浪记》好看吧?有机会你们也可以去看一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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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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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通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一定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希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可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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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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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

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

老福贵是这样说的: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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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神秘岛》作品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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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师(史密斯)、战地记者(史佩莱)、水手(潘克洛夫)、史密斯的仆人(纳布)还有一个年轻人这五个人组成。有一次,这五个人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飓风刮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们在荒岛上一共生活了三年。在这三年中,他们遇到了很多危险。他们凭着自己的智慧以及神秘人的帮助,每次都能克服困难,幸存下来。他们就凭着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一座花岗石宫,要知道就凭他们五个人造一座房子也是难中加难了。

所以我长大也要向他们学习,不要老靠着别人,要靠自己克服困难。然而他们在小岛上也帮助了别人,让别人也能脱离困境。后来,他们又多了一名队员,就是他们救出的那个人——艾尔通。最后,他们六个人凭着自己的实力以及神秘人的帮助,又战胜了海盗的攻击,回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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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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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地去活,坚强地去活,奋斗地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作家余华,_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事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地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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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时间简史》有感_科学作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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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

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

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

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

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

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

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

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

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

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

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

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

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独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

众所周知,霍金出这本书时已是全身瘫痪,可以活动的仅是3只手指。

在这样的条件下他凭着那充满智慧与知识的大脑,毅然对宇宙发出思索,对真理发出挑战。

最后他成功了,出版了这傲然屹立于科学文献之林的伟大著作。

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

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

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

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读时间简史有感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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