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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书笔记汇编三篇 作文大全合集20篇

书,在我小时候,早已进入了我的生活。它现在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样东西。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读书,方便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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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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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一个叫盖比都老头,创造了一个活木偶,而且还给木偶取了一个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非常不听话,他的一些缺点和我可不一样。

小木偶很爱撒谎,有一次仙女问小木偶四块金洋在哪里?小木偶说‘掉在森林了’仙女说‘那?我们去森林里找金洋吧’然后小木偶又说‘哦,我突然想起在喝水的时候不小心把四块金洋吞下去了。’话题刚落,突然小木偶的鼻子变长了,仙女说‘你一定在撒谎’小木偶承认了自己在撒谎,还有小木偶也不听别人的劝告,有一次青发仙女遇到它觉得他很可爱,就把他带回家了,小木偶很高兴又见到青发仙女。小木偶就向仙女承诺,以后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仙女把他送到学校,他从一年级到二年级,考试每次都考第一,他还有很多小伙伴,小伙伴里面有几个学习很差的小伙伴骗他去海边玩,他高高兴兴地答应了,到了哪里,小伙伴们说‘我们玩捉迷藏吧’小木偶说‘行’小木偶去抓那些小伙伴可是玩着玩着,大家却出现了矛盾,还打了起来,可有个人不小心用书砸住了小木偶的好伙伴,小木偶发现小伙伴被砸晕了,非常着急。这时警察来了,其他的人都纷纷离开了,警察就认为是小木偶干的事,准备逮捕他,小木偶只好跳进海里匆匆而逃。

这些慌慌张张的毛病我也有,我以后要把这些毛病改掉,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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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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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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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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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了经典考级过关活动,于是家长们买了许多书。我的书柜里的书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我最喜欢《皮皮鲁外传》了,我给你讲一讲他有趣的故事吧。一次过年,皮皮鲁坐上了二踢脚飞到了云朵上,把“地球之钟”给调到快了,他撑着芭蕉叶飞了下去。他下去以后,发现地球上的人都睡着了。他叫了叫那位瓜皮帽的叔叔,那位叔叔伸了伸懒腰,又睡着了。然后皮皮鲁又大声地叫了一下,那位叔叔终于醒了。叔叔带皮皮鲁看了许多奇怪的比赛。皮皮鲁和那位叔叔说再见了。

他去找竹竿和二踢脚准备把“地球之钟”给转回去。走着走着,他看见有几男孩追着几个女孩。于是皮皮鲁帮那些女孩把那几个男孩子吓跑了。他和叔叔抓到了一座城堡里唱歌,没想到那些动物变成了大官。他们觉得动物叫才好听,他们唱的不好被抓了起来。过了几天,皮皮鲁逃了出去。他们知道了,就追了上去。皮皮鲁把二踢脚借了过来,装在汽车的孔里。他叫了一声:“点火!”汽车就飞了上去。至于他是怎么下来的,我就不知道了。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就懂得了做人不能调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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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雷雨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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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雷雨下了三十多年,这些年的血泪史,足矣淹没一个人的本性,足矣改变人的一生。

这声雷惊天动地,他展现出来旧社会对解放思想的不屈呐喊,这场雨弥漫世间,他用自己的血肉去证明新思想的顽强与不可抵抗,天地被雷雨覆盖,这场斗争注定要洗刷一切的旧事物,去让新鲜的阳光照耀大地,让改革开放的春风去沐浴无数沉浸在黑暗中的人民,当真是雷霆撕天破乌云,暴雨喷洒浴众生啊!

周朴园,他因为家族的压力而放弃了感情,伤害了一名纯洁女子的无瑕之心,他的一生不是自己在活着,即使娶妻生子也无法改变他那木偶一般的人生,一名没有思想,没有个人支配权利的生命,他定然是不完整的,是有缺憾的,纵然他有华丽的外表,奢侈的家族。

所以,命运的到来是无可改变的,这场雷雨是他命中应有的,鲁大海的工人运动正像是一口警钟,他不光是敲开了无产主义的路途,更是狠狠地向资本主义发出了挑战,鲁大海尽管作为周朴园的儿子,不过自小受尽资本主义的压迫,那种生活是未经者不可接受的。

雷雨,不仅仅撕开封建的黑暗,他更多的是将农民朋友的泪水全部倾泻下来,让那些资本者瞧一瞧,这些用血肉换来的泪水是多么的猛烈,多么的富有冲击震撼力。

当站在工地的工友正在挥那锤头敲打钢筋之时,那来自灵魂深处的雨水突然让他们明白,这个社会应当平当,应该共和。死亡不是可怕的,可怕的是人活着的时候心却死了,侍萍,这位生活在周家的仆人,作为最底层的她没有任何的话语权,当周朴园夺取了她的贞洁并将其抛弃的时候,她的心已经死了。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鲁大海的出世到改革的运行,给这名身在中老年的妈妈带来希望,那是雷霆撕裂乌云背后的光明,尽管很少,但足够她怀着这个希望活下去。

相比而言,周朴园一直站在家族的巅峰,那种荣耀足矣让他自吹自擂,可是事实呢,自己的老婆和亲生儿子居然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在面对侍萍的瞬间居然想到用金钱去弥补那道无法愈合的伤口,当真是悲天悯人自作多情,其后的那道雷声彻底的将他变成了活死人,而接下来的暴雨一直下到他发出绝望的同时。

雷雨,他不单单净化了这个世界,他最可贵的是将其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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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周楷文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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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小猪唏哩呼噜》。我觉得最好笑的故事情节是:猪先生数孩子的时候。因为他是这样数的:一二三五六八…猪太太都帮它改正过来了。

唏哩呼噜是其中的一只小猪,也是最小的一只小猪却非常聪明活泼。因为它曾经从狼口逃生熊口幸存。我们要学习它的聪明机智。

篇五:《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刘津源

星期五老师布置了阅读作业。昨天在家我读了《小猪唏哩呼噜》前三十页,原来他的名字是因为吃饭声音太大才被马小姐那么叫的。我觉得小猪唏哩呼噜吃饭的声音很难听。

读书的过程中,我有很多声调没读准,还有几个词语不知道什么意思比如蹑手蹑脚,我妈妈给我讲了它的意思。看来我以后得多多学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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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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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是我们新语文书的第一课,是台湾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

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地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

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上的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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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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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老师向我们推荐《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花了将近一个星期把它看完,里面的故事把我深深地打动了。

主人公三毛,头顶三根枯黄的头发,瘦小的身子,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家。街边、桥洞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他睡得是砖;枕的是瓦;身上盖的是晚霞。为了生计,他卖过报纸、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卖过艺……可是,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还是吃不饱穿不暖。

每天和自己的爸爸妈妈围坐在桌边吃着可口的饭菜,感受着双亲的爱抚和体贴;背着崭新的书包去上学;和同学们一起感受着灿烂的阳光;聆听着老师温暖的话语;接受着知识的洗礼……这是在当今的中国大多数孩子都能享受到的快乐。

然而,在旧中国,那三毛却是个无爹无娘的流浪儿,他小小年纪却饱尝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他没有饭吃,常常拣别人的剩饭吃,甚至还啃过树皮;他穿不起衣服,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光着膀子,而且常常被人欺负。对他来说能够拥有一个家庭,能够背着书包去上学,简直是是天方夜谭。

三毛的生活和我们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想想现在的我们生活如此幸福,有一个完整而温暖的家,有时候我多想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帮三毛这样的可怜人。所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将来长大后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帮助那些像三毛那样吃不饱、穿不暖,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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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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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这本书是英国作者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美妙的童话王国,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讲的,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她看见了一只穿着衣服的白兔跑过去,她十分好奇,就跟了上去,当她走进黑洞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奇怪的故事,她喝了一杯水,却长高了,长到十英尺高。她吃了一块蛋糕,却又变矮了,后来她遇上了坏脾气的老鼠,爱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就在王后要看爱丽丝头的时候,爱丽丝从梦中醒来了。

爱丽丝是一个勇敢,乐观,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儿,在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的时候,能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判断,爱丽丝的故事告诉我,在今后的生活里,可以向她一样机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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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生观看史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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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校正在开展经典阅读的活动,来提高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其中我选择了《史记》这部中国历史上的最为经典的史书著作。

许多人都知道司马迁,也都知道他所著的《史记》,史记故事的读后感。这几天,我找到了《史记》的简缩版,认真地阅读了一遍。

《史记》是从“五帝”讲到“张骞”,把中国古代黄帝时期到西汉时期这一段历史几乎都写了进去。这本书是我国第一部伟大的纪传体通史,体现着古代史官的眼界和良心。无论是体例还是写作风格都影响着后代史书的撰写和编纂。作者司马迁忍辱负重,谨承家学,以入木三分的洞察力和秉笔直书的责任感,写作了伟大的《史记》,客观地记录中国朝代的兴替,恰当地评价了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再现了当时波澜壮阔的历史社会画面。鲁迅先生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让我认识了不少名人以及他们的功过。如:神农氏尝百草、周武王灭纣、田单火牛破燕军、愚蠢的秦二世等等。他们的功值得我们学习,过则让我们警醒,提醒后来的人们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每回看史记总有不一样的感觉,如同醍醐灌顶一般,优美的文字描写,痛彻的历史辩证分析,经典的场面一一浮现,不由得全神贯注,无法自拔。

司马迁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书,在于他敢于写此书,并为此不屈的拼搏,即使是奇耻大辱依然不能改变他的决心。整本书贯穿的是“究天人之际”和“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是探究天道和人事的关系,作者批判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提出了“帝王中心论”。“通古今之变”则即探究历史的发展实况及其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为喜欢的那段历史,而我的最喜欢最感兴趣的历史阶段正是因为司马迁和他的史记引入的——战国秦末汉初群英之传。

窦婴:深陷绝望后的真情。死讯悄无声息的传来,窦婴在灌夫血溅于市的惨叫平息后,无奈的独处屋中,久久回味着。他不相信深似海的侯门外,灌夫已离世多时,只有他一人独自呼吸着空气。祭奠无门,哭泣枉然。但后人却会永远记得他如弃破履般的壮语: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死,婴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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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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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欢乐的寒假中,我阅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昆虫记》。它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只有靠着这种精神,才能取得成功,还让我知道了法布尔对昆虫的情有独钟。在他的笔下,那些小虫子都是有灵气的,它们是纺织家、音乐家、歌唱家、猎手、建筑师等。他的叙述既有科学性,又有趣味性,从而激发了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所以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大。

今年寒假我去阿公家过年,发现阿婆还有老太太她们都在织毛衣,看着她们一针一针熟练地织着毛衣,我心想:织毛衣没什么大不了。于是心里有些痒痒,也想去学织毛线。自己就去抽屉里拿了两根针,还有一团毛线。然后拿着这两样东西兴致勃勃的去请教阿婆,阿婆耐心地对我说:“俗话说:站有站像,坐有坐像,织毛衣啊就应该有织毛衣的样。首先左右手各拿一根针搭在大姆指和食指中间,针要横着拿;再把右手的根针戳进左手针上两条毛线的中间;接着拿右手的那一段毛线在右针上绕一圈;最后将右针所绕的那圈往上一挑,这样一针就织好了。第二针第三针也是这么的依次往后织。”我谨遵阿婆教我的方法,可是学了老半天,还是织不出个所以然来,不是掉了一针,就是毛线没挑起来。不一会儿我就失去了耐心,心想算了吧。但我突然想起了前两天读的《昆虫记》,主人公法布尔是靠着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轻言放弃,最终才获得成功的。我也要向他学习,于是我就提起百倍信心再次拿起了针线。

经过几十次的失败,不断的尝试,我终于学会织毛线了!感谢你《昆虫记》,让我又学会了一样本领。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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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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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碧空万里无云,我和孩儿们正在花果山兴高采烈地玩过山车,突然雷电虎架着奔驰给我送来一封信,我接过一看,哦!原来是师父寄来的。

我打开信一看:

亲爱的悟空:

自从西天取经归来后,好久没跟你念叨了,乖徒儿你在花果山过得可好啊?知道你看字不快,所以师傅我这封信写得很慢。听说你最近脸上长表春痘了,你那一脸猴毛也该整一下了,记得讲卫生啊!不然会出更多痘子的,本想给你寄瓶洗面奶,但被你师母抢走了!

昨天我和你师母去买比萨,店员小姐说:“请问要切八块的还是切16块的?”你勤俭节约的师母说:“切8块好了,16片好像吃不完。”对啦,还要告诉你一件好事,牛魔王来玩了,下次来时让他请我们吃牛排。最近你有三师弟老沙的消息吗?也不知道他到哪流浪去了。

没事的话去看看八戒吧,听说他最近正在减肥,你去劝劝他,叫他别没事花钱丢肉,去时别忘了多买些零食,八戒也不顾计划生育,一不小心为你添了八个侄儿

这风天天气变暖了,我脱去棉衣,穿上观音姐姐织的毛衣,因为她不知道我长胖了,所以穿着有点紧了,所以我准备不钉扣子了。袖子也紧在身上,我只好在中间剪了一条缝,你师母说,这样很有个性!

不说了!不说了!一是你师母说为了节约纸张!二是怕你没耐心看这么长的信!三是我的唠叨病好多了!

记得没事多想想师傅啊!

再补:我本想寄21000元给你,可信封粘好,放不进了,下回再说吧!

师傅的唠叨病好了?天哪!……

呀!!过山车要下冲啦,快把信收好,不然一不小心丢了,师傅下次来又要把我念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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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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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皇帝新装》,说是有两个骗子为皇帝做了一套新装,实际上这套新装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但骗子说,任何不称职的或者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人,都看不见这新装。大臣们和皇帝为了证明自己不愚蠢,都说这套新装确确实实存在,最后只有一个小孩说实话,说皇帝未穿衣,才揭穿了骗子的阴谋。

从这篇童话,可以看出大臣和皇帝的极端虚荣、愚味和自欺欺人的本质。分明是看不见的东西,为了表明自己是聪明人,硬说是看见了,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仍然有这种现象,只要留心观察一下,可以说,俯拾皆是。

从文坟上看,有的人写的诗歌,人们明明知道语法不通,看不懂,但由于作者有点名气,于是有的人就随声附和,说什么看得懂,不然,就害怕别人说自己水平低,不懂诗。有的作者还制造出一种舆论,说他的诗是什么“深刻”、“含蓄”,只能从整体理解,不可折开来讲,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有聪明的人才能读懂。好一个“意会”,最后连作者本人也说不清楚自己的诗是什么意思,这种人,不正是安徒生笔下的骗子吗?可悲的是。我们生活中的大部份人偏偏是受骗子愚弄的“大臣”和“皇帝”。

再从论坛上看,也有这种现象,有的什么“家”,发表的言论,分明是错误的。但由于害怕别人说自己“不懂”,因此,也只好跟着说那是正确的,说自己懂了。比方说,对于一些学术上的探讨,有所谓的权威人士说出决定后,其他的某些人也会不假思索地跟着说。如果不跟着说,别人会说自己学识浅薄,没有创造性的改革精神,因此只好违心地跟着说,这样下去,社会科学能发展吗?

但愿人们能从《皇帝的新装》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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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雷智涵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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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第一篇:“羚羊号”。

这篇故事是关于:格列佛在“羚羊号”上当医生。不信的是“羚羊号”被暴风雨吹到了一座小岛上,等格列佛醒来时,许许多多的小人围在它的旁边,那些小人才有一扎那么高,前方还打起了一座舞台,这个国家的国王站在舞台上,对格列佛说着他们国家的语言,格列佛有一点饿了,但是他又不会说这个国家的语言,他只好做动作。

他把手放到嘴巴边,长大了嘴巴,可是国王不懂他在做什么,过了一会儿,国王才明白格列佛饿了,就命令武士们给格列佛为东西吃。武士们把两大瓶葡萄酒关进了格列佛的嘴里,格列佛喝完觉得有些困就躺在沙滩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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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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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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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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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时候,这个“活着”还有意义吗?

我想很多人看完余华的《活着》的时候,想到福贵,很难不发出上面的疑问。

其实,这不是福贵的一生。福贵的一生很丰富,他赌钱、好色,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曾经有过又“福”又“贵”的生活。我一直想,家珍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心态和他生活?在过去,这也许是“从一而忠”极好的解释。在今天,它就是那句话“婚姻就是阴差阳错”的开端,又是冯小刚的那句话“婚姻就是将错就错”的结束。不管怎样,是这个女人给了他生活的支撑,这种支撑既是他“福”、“贵”之时的仗恃,也是他“落魄”之时的依靠。

生活就像一罐巧克力糖,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福贵不知道家珍会得了软骨病瘫痪在床,也没想到儿子有庆献血会死,那个医生如此麻木无情,余华的笔好冷漠,短短几句话,就让我感到了一种彻骨的冷。替福贵冷,为这个世道而冷;可是还不够冷,女儿凤霞生孩子大出血去世,媳妇家珍紧接着去世,不再只是冷,我感到了一种悲凉,无声的悲凉;当我看到女婿在工地意外地去世,小外甥被豆子撑死的时候,再也读不下去了,无声,无语,无助。这是小孩子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悲剧,更是福贵的人生悲剧。还有比福贵还悲惨的吗?福贵的活着还有意义吗?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人当然应该不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每一个读书人都会说这样的话,每一个现代的小孩都会这样认为。我们应该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比如说,实现自身价值、创造社会价值、传递普世价值……似乎有价值才有意义,有意义才有生活,有生活才应该活着。这样的逻辑听起来如此完美。

我小的时候在农村长大,我知道老一辈的爷爷奶奶们佝偻着腰还在捡豆子;儿媳妇每天站在门口指桑骂槐地说他们的时候,他们依然在等待给他们做的那口饭;我知道因为没有钱,一些人到老死也孤身一人;我知道因为身患重病,没钱医治,但依然瞪着混浊昏黄的眼睛四处求生……他们的“活着”有意义吗?

你看那些跳楼的学生,学业压垮了他们;那些混沌度日的人们,奋斗压垮了他们;那些贪官,清正廉洁压垮了他们;那些遁入空门的人,思绪压垮了他们……

所以真正面对生活的人,就如福贵一样,接受生活苦难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这样的“活着”才是“活着”的真正意义。如你也被它的表面蒙蔽,你觉得它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你一定不曾观察过生活的百面,你一定不曾体察过生活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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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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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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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古文观止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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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是本好书,是中华文明智慧的集现。我喜欢读,它在我心中总是闪烁着异样的光辉。自我读起此书时,背过的古文不过就寥寥数文。实在是好文众多,只得走马观花般学习皮毛,而在观止的选传中,犹独钟情于《战国策》李斯的谏逐客书与三国的诸葛亮的出师表。李斯敢写谏章批判秦王的做法是不对的,表现其的勇敢与智慧,文章结构紧凑,举例充分,论理十足,可谓是绝。诸葛孔明写《出师表》,表现他正直,为理想奋斗的精神品格。下面我就选谏逐客书二段来品析。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2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向西,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夫物不产於秦,可宝者多;士不产於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仇,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之无危,不可得也。”

李斯写谏逐客书时,正为秦王因韩国实施「疲秦计画」,而大怒。下令逐客。李斯也在范围之内,于是李斯将谏章呈给秦王,秦王看之,欣然撤销逐客令。试问;如果谏章不能打动秦王,那么秦王会不会以叛党的名义杀了他。答案是肯定的。从中也可看出李斯的胆量,从容,淡定,真学才识。从文中看,亦如此。第一段以“臣闻……”作为起始,一连串的因果实例摆出,环环相扣,层次明了,接着说明为何不赞成,否定秦王的决议。第二段“夫物。”,我犹以为重要,一针见血。突出中心。

这是一篇不错的议论文,也让我对作者感到敬佩,也让我对自己感到愧疚。想想自己在生活学习中无法自立,也没有像作者那样有主见,遇事懦弱胆小。不能沉着应对,面对一些物质的事物,也不能够地面对。所以我立志学习作者的这种精神品格。而我也很庆幸读了这本让我很惬意,很享受,很有启发的书。

没错,就是它—《古文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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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五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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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主人公保尔生活在黑暗的沙皇统治时期,他家境贫困,目睹并体会了社会底层的肮脏与黑暗。但更不幸的是,他经过一场战争致使他身受残疾双目失明。

看了他的不幸经历,我以为他会放弃人生。毕竟双目失明的他能在这样肮脏的社会里生活实在是困难。但我没想到他没有放弃对党的工作。他毅然抉择了一条路——写作。最后他的小说也大受出版社的赞赏,也即将出版。

保尔满怀信心,开始了新的生活。

保尔的钢铁精神把我打动了,正所谓“真金不怕火炼”保尔就像一块铁,经过了烈火焚烧之后,成了一块固若金汤,就是一个实现人生最大价值的人。

我坚信,只要我拥有对人生的追求,执著的奉献精神以及对人生的新年,也可以成为一块钢铁。但我必定不会像保尔轰轰烈烈,我只要遇到困难不退缩,那对我来说也是人生的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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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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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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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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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后来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己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起,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可以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但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可以希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美好的希望。

我们怀着美好的希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己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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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海底两万里小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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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于1870年出版的一部经典科幻探险小说。

讲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1866年追踪海上“怪物”而被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水艇俘获,后跟随尼摩船长进行海底探险旅行。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稀奇罕见的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古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书中包含了大量的科学知识,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龙纳斯教授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和学识的钦佩。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经典文学名著是人类文明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因为它永恒的主题、经典的人物形象和独特的艺术价值而世代流传,经久不衰。阅读经典名著是对精神的一种洗涤,更是一种修身养性的途径。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充分的科学依据和对未来科技发展的准确预见以及优美流畅的文笔和大胆的想象成就了这部经典科幻小说,至今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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