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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幸福与遗憾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篇

爱是一缕春风,温暖着每个人的心,生活中关爱无处不在。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收集的一些关于写幸福与遗憾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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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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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夜,如果你正寂寞着。你会做些什么呢? 我想也许你会燃起一只烟。寂寞如烟,凫然而上,然后却不经意迷漫起来,于是一屋子仿佛都是寂寞了。然而,寂寞的人是不容易满足的,因为寂寞的人,他的心该是怎样的空虚啊,也许空虚到用多少的烟雾也无法填补。

那么依然寂寞着的你,还会做些什么呢?也许你会试着步入人海。可是人海茫茫,你无法随着人流起伏并消失,你依然只是默默地在风口独立着,冷眼看着红尘的起落。这时候的你,也许却更寂寞了。原来寂寞可以是一种清醒。多少人从你的眼前经过,多少五颜六色的风景在你眼中穿梭,可是你仿佛早已经看透,你是如此的清醒,你似乎越加明白了红尘的种种苦乐的虚无,你仿佛更愿意成为一个孤舟的蓑笠翁,独钓着自已的一江寒雪。

也许,苦乐永远只有你自已才能知道,于是你越是清醒,却越觉得寂寞。你不需要站在最高最高处,也会生出前无终点后无起点的孤寂,你终于好象明白了“难得糊涂”的意思。可是你明白却仍然无法不寂寞。寂寞也许是苦涩的,淡淡的,你静坐的时候,他便成了你手中一杯苦苦的茶了,也许你可以品出一点点甜甜的滋味,可是当那一点点的甜味渐渐散失,只留下那一丝丝苦涩的余味储藏在你的心头的时候,你还是会默默地将它饮尽。寂寞常常是无法排解的,你所能做只是独饮而已。是的,也许你并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你寂寞着。你注视着窗外的夜空,繁星也是寂寞的,你注视着云彩,云彩也是寂寞的,你注视着头顶飞过的雁,可是雁似乎也是寂寞的。你看着眼前的路,前方的路是一片寂寞,你回首再回首,可是身后的路也是一片寂寞。寂寞的眼中,世界一片寂寞。

寂寞的时候,夜是如此的安静,一如你不起波澜的心。你开始沉静在若有若无的思绪里,你静静地注视着往事一幕幕很有节律地从你的眼前经过。可是你仅仅是注视而已。你是如此的冷静,冷静到仿佛只是旁观,旁观别人的故事,感情就象那杯苦茶,沉淀下去后,你再也不愿让它重新浮起来。寂寞的时候,心是格外的寂静的,任何声音都似乎变得分外的清晰,于是你还变得喜欢聆听。

这样清晰的声音,不经过滤地一一传入你的耳际,就像冬天里的雨,一滴一滴地滴入你的心里,然后心也随着慢慢冷却。可奇怪的是,你却渐渐被那滴水的节奏所吸引,你仿佛在听着一首动人的曲子,不经意便沉迷于这样一种节奏,于是你慢慢地习惯了寂寞,你甚至在寂寞里也能偷得几许欢愉和余香。也许只是一种麻木,也许不是,寂寞如毒,但你却并不以为这是一种痛苦。寂寞是你,寂寞是我

因为,寂寞,于我们而言也许只是一种情不自禁的陷入与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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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你的旅途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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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有海的澎湃,湖有湖的安宁。就像不同世界的人,有时你觉得心的距离太远,但就在一霎那,一个眼神,你便读懂了一切!

当我站在宽广的大海前,我真的感觉到自己窒息的气息,我是如此渺小,心是那样的狭隘!虽不能赤脚走在沙滩上,不能去融入大海里,去体味它的博大与温情,但此时心境犹如梦境,陌生又如此熟悉。人,何尝不是这样,距离产生更多的也许就是神秘和美丽,此时,梦境中的故地故人重游!我想这段无论结局和剧情怎样发展,我都是幸运的,人,就应该在人生的长戏中去遇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情节,至于结局,顺其自然!能做的就是拥有此时,珍惜这段可以回忆的美好!

这算是一片安静的小湖泊,它没有汹涌澎湃,一切那样的安宁祥和,远处朦胧起伏的山,一副大自然的杰作,脚下草地上还存有晶莹的露珠,我缓慢的蹲下,用自己还存有一丝温度的双臂给自己一个拥抱,复杂的心情得到暂时的平抚,有故人有新人有美景,我慢慢的让自己步入了也许不属于自己的剧情。我不想想的太多,因为这只是一副迷人的画,,有人有景有心情!让自己融入,不去想太,为难自己,就让这复杂的心情,纠结的心理,错综的交织,顺其自然吧!

大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至少现在,我呼吸这清新愉悦的空气,张开双臂在这美丽的土地上旋转,所有的烦恼被甩掉,和大山用力的咆哮,打破这片刻的宁静,我奔跑着,心情一下豁然开朗,这种感觉真好!我何来不悦呢,感谢有你们陪伴,感谢拐角处的遇见,就这样走下去吧,一切的真实和虚幻!

我慢慢关上那扇小窗,重新回到属于自己的角色,我想,旅途中的美丽,更多的是在美好的回忆里!珍惜眼前人,做好自己该做的,演好不同故事属于自己的角色,就这样,“缘”字结尾,惜缘,随缘,继续走在旅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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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超越灵魂的歌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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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已经不再很虔诚的看待文学了。因为今天本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太匮乏了。我更易于接受这样一个观点:文字写作就形同于那些工匠,他活着的全部意义也只是为了完成某种需要而去付出自己。

作家,就是这样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看上去有些眩目的称号和人的精神信仰所需抵达的某种目标。

作家,是一种平凡意义上的活着。

有些人为了浪漫和潇洒去营造自己的作家之梦,就像一个期待在秋天里收获的农民在春天里将一颗不知道会结出什么果子的种子播种在泥土里一样,那样注定了要付出代价也注定了要活得沉重。而且,他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

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他只是借助文字在表达自己,他只是想写出他眼中看到的一种真实而证明自己的觉醒,他没有想到去发表,没想到去赚稿费,也没有想到要因此而改变他自己,他只是无意识完成了一个作家活着的过程。

曹雪芹痛苦一生,清贫了一生。曹雪芹解释了什么是作家。

但现代人的浮躁让许多人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是说作家这一原来痛苦的职业已经从本质上蜕变而慢慢成了不少人轻取人生的手段。

所以,我们今天不说再也读不到《红楼梦》,就连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那样的作品也很少见到了。我们读到的多是风花雪月、搔首弄姿、故作高深的或者叫情调或者叫调侃或者叫智慧的东西。

我们从书里读出生活的“轻”来,因为我们今天的作家自己早已游离于平凡活着的本身。他们进入了一种感觉的非理性状态而且习惯了那种状态下去活着。

因此,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读不到我们的生活。我们只感觉到作家已超然于凡人之上。作家是一个新的智慧阶层。

作家活得贵族了,也就意味着作家本身的意义已经消忘了。就像你要记住什么往往忘记了什么,你要获得的什么恰恰意味着失去了什么一样。

我曾经也一度陷入一种对文字痴迷的意识里,这让我感到迷茫,以至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差点不再动笔。

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孤单,甚至在艳阳高照的上午,坐在阳光融融的窗台前,突然会有冷的感觉,很下意识地双手护胸,很茕茕子立的样子。

有些时候,人的孤独并不一定是事情上的失意或者是生活上的不圆满,甚至是恰恰相反,当一切来得太容易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索然无味。

无疑的,我从小倾慕文学,渴慕能做一个编辑,而这一切到今天也没有实现,却发现自己活得很疲惫很茫然,我给朋友写过很多文章让别人快乐起来,但我有些时候却无能力带自己走出心境上的下雨天,这一点让我很真切的感到文字的沧白无力和凡俗。我从来没有因为对文学的喜好和厌倦而否定文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海阔天空,我看见了许多人对文学孜孜不倦默默无闻的耕耘着,看到了许多人对文学心生敬意继而对写手十分羡慕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对文学的那份痴心,永远只有自己最懂。

我想,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是首先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你看重什么,你疏忽什么,甚至鄙视什么,这应该是你最清楚不过了。

父亲最原始的愿望是希望我做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对我说无疑是一种身心的牢狱,所以念了那么多年的书换来的一点资本,就这样被我舍弃了。换来的代价是我赢得了我自己,我想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上面去,无疑人生会获得更多的快乐和自由。

一个人把自己逼到没有退路可走的时候,往往会激发你在某个方面的的进取斗志,但一切并不一定能证明内心的安适和对命运有充足的把握,要知道真正地成为一个文客是多么的难,这不能把选择当作养家糊口等同起来,如果是这样,我为人生付出的太多也真的不值得了,那活着的意义也太渺小了。

我只满足于身心自由,心境宽广的生活方式,我看重网络中层出不穷出现的好文章,知道艺无止境,我惶恐于现实,甚至有危机四伏地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一个走进考场,却明显不敌如云高手的孩子面对父母深深的期望一样。但我清楚一点,我会追求下去,只要有价值的我便义无反顾走下去,何况,一条曲折的路上会比一马平川的路上有更多的风景。

这个年代,一个人要是放弃了责任心会活得很轻松很惬意的。如果我易满足,我想我会活得很好,但我却做不到,生活中有一种现象,纵使你拥有了你想拥有的东西,有些时候你也不排斥对自己的不欣赏,我知道我每写一篇作文,都要告诉自己要用自己的真情和倾注自己所有的努力去完成它,但发现总是满足不了自己,发现自己已经很少写出让自己怦然心动、击节赞叹的文字了,这让我痛苦孤独甚至鄙视自己的无能。

有些时候人活着的意义会非常的渺小,学生会为了几门功课而活,演员为塑造自己的角色而活,进入恋爱的人会为了爱情而活,编辑为了自己经营的刊物而活…

我不想奢求未来,我只知道只为当下而活。正因为我是一个如此简单的人,我多怕自己的不完美,我不想粉释我的痛苦,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平淡,我只想在我的文字里行间记下一真实却平淡的经历,喜欢告诉朋友一些不深刻但却是自己悟出来的道理,纵使一生只钟爱一个人,也不排斥去写两人世界上浪漫文字。我知道我身上有很多作茧自缚的因素,一切都缘于我心里看重做人的那份真实和责任。

在一些平淡的日子里,我的心情像一只不识归途的白色小鸟飞在沙漠的上空,那份忧郁的氛围往往让我找到一种平实的感觉。

周末的晚上,也常常一个人去看场电影,选择在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坐着,在影片放映着的那一小段时光,任剧场里的恬噪不绝于耳,我却习惯了双眼盯着苍白的银幕,心里想起一些算不上伤感的往事,还有相距或远或近的朋友。那时,我早已忘记了自己是来看电影的,仿佛已变成了一颗微尘,多么微不足道却又分明存在着,那一刻,自己感到多么从容地接受生命变得平淡的事实。

每个月我还是会从邮递员那里接过两份杂志《花溪》和《南风》,也不是最满意于这两本杂志,仅仅是提醒着我自己还有许多人与你一样默默地写着,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人家会写得如此的美伦美奂。

黄昏的时候喜欢挑一张不错的CD唱片独自品味,感受一种生命的遥远和亲切,在那些欢快的节奏里,我想起了自己从前高兴的时候,喜欢学着电影里的模式跑出去让大雨浇上一场释放激情,结果发现除了换来一场重感冒外,原来一点也不诗意。

而听到一些忧伤的音乐,却让我想起以前失意的事情,便喜欢去乡间小路上散步,却最终被农家穿出来的大黄狗吓得落慌而逃,这才知道生活与书本上写的多大的差距,这种思考让我一步一步更加接近生活的真实。

是的,我习惯于这样远离浮华去接近生活的真实本色,这样我才活在了自己真实的世界里,而且一切事情都尽心尽力的去做,这样我也就不在乎得失和别人的看法了。

这些日子里,作家汪曾祺的一本40万字的自选集放在枕边看了好几遍,读着他的小说,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的,他只是诉说着他自己活着的平淡和生活的凡俗,但我们分明看出了他的深邃和智慧。我们看不出他借小说要告诉我们什么,但我们什么都觉悟到了。

因为作家不只要拥有出众的才华,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了自己真实的生活,而且,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活得平淡和凡俗,他真是一个淡泊而有境界的人。

我想我书架上的书可以暂且搁起来不读,但生活的这本书却一定要好好的读了--以一颗平和的心去咀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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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感受幸福为题的作文_[第一单元]表达自己的某种感受和思考800字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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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在这短暂的一生中,你是否觉得幸福呢?如果没有,请赶快感受一下你身边的幸福吧!

奉献是幸福。当你在某一岗位或某一事业上默默奉献了一生的时候!当你无偿为人献血的时候;当你不属姓名为失学儿童捐献爱心的时候;当你不计报酬为国出力的时候;当你……你一定会感到无比的幸福,那感觉定会比蜜还甜,因为那时,你的心灵得到了升华,因为奉献是幸福。

给予是幸福。记得曾有位哲人说过:“一个人人生的价值,不是看索取多少,而是看给予多少。”你给予的越多,你的人生就越充实,你就越幸福,那幸福是妙不可言的。因为给予是幸福。

获得是幸福。当你独自站在雨中等车时;当你迷路,孤独无助时;当你在路上突然摔倒时,当你……你如果得到别人无私的帮助,你定会感到获得的幸福,

因为那是一种崇高的、无私的,世间最真诚的获得。因为获得是幸福。

享受是幸福。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谁也无法光着脚板走一辈子坦途。别因长辈的一次批评,朋友的一次误解,亲人的一次责备而消沉,甚至一蹶不振。你要学会宽恕,学会谅解,学会享受生活中的一点一滴,这样你才会感到幸福。因为享受是幸福。

勇敢是幸福。当你在深夜护送一个迷路的女孩回家,陪她走黑黑的夜路,深深的夜巷;当你见义勇为与坏人搏斗时,你定会感到幸福,因为勇敢是幸福。

真诚是幸福。人的一生贵在真诚。当你脑袋瓜儿变得聪 明时,千万不要耍小聪 明,一定要有啥就说啥,说啥就干啥,干啥就成啥。只有这样言而有信,真诚以对,你才会感到幸福,因为真诚是幸福。

人这短暂的一生有许多幸福。奉献是幸福,给予是幸福,获得是幸福,享受是幸福、勇敢是幸福,真诚是幸福……

既然,短暂的一生有如此多的幸福,我们为什么不去感受它、把握它呢?让我们一起努力去感受幸福。让幸福伴我们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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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偶遇大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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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住在西郊,所以散步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去郊外,到那里感受旷野清新的空气,欣赏绚丽多彩的大自然风光,去看渔人张网捕捞、看农人田间锄禾、眼望马儿奔驰于原野嘶鸣、耳听鸟儿盘旋在天空歌唱,在美丽的大草原散步真可谓有一种到了仙境之感,既锻炼了身体,也陶冶了心情。

但偶尔也去闹市中闲逛,去看柏油路上如蝗虫般爬行的车辆,穿插于熙熙攘攘的人流时,既看到城市的繁华,也感受到人满为患的喧嚣繁杂。

今天想去买个手机卡,于是借散步之机去步行街,一走进市区即被融进了拥挤的人流,好像失去了自主意识一样,被潮水般的人群“挟持”着一步步向前蠕动。

反正自己也没有急事,便“随波逐流”地跟着人群流动,但见整个大街上人头攒动,人人忙忙碌碌的样子都好像去抢什么东西。

看着行色匆匆的各色人等,见他们一个个喜笑颜开,无论是花枝招展的少女、少妇,还是生气勃勃的毛头小伙、以及步履蹒跚的老人、乃至活蹦乱跳的孩子,人人都好像刚捡到了元宝,亦或是彩票中了五百万,谁也掩饰不住此刻逛街时的内心喜悦。

正在人行路上边散步边看街景,感受店铺前人声嘈杂的同时,也时而扫一眼柏油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

还在无意识地闲逛着,突然听见一店铺门口有人喊:“是不是王老弟啊?”

听见喊声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见远处电动三轮车上骑着一位老者,电动车已调头向我这里拐过来,并且还一只手连连向我挥舞,估计此人认识我,否则他怎么会面向我喊啊?就于是也转身向他走去。

是戴大哥,还没走到三轮车跟前我就认出了此人,同时也加快了步子。

走到跟前一看,可不正是戴大哥嘛,我们已经整整二十年没见面了啊,而且二十年前那次见面也只是匆匆一会晤,仅区区十几分钟而已。

一番寒暄之后,知道戴大哥已是七十六岁的老人了,十五年前就已经退休……和戴大哥聊了一会,他因有事情要办便分手了。

戴大哥骑着电动三轮车拐进柏油路,即可就消失在人流里分不清哪个是他,虽然戴大哥看不见了,思绪里却想起和戴大哥曾有过两次接触,一次是上世纪一九七五年冬天,一次是一九九五年夏天,两次见面时间均相隔二十年、也就是说在四十年的岁月里,我和戴大哥见面却仅有三次。

第一次和戴大哥见面时互不认识,时已年逾花甲的我当时还是个毛头小伙,而戴大哥那时已经三十多岁,风华正茂的戴大哥,当时在小城已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因戴大哥是司机,那个年代汽车非常少,而戴大哥则是在县人大开轿车,他那种身份在小城算是人上人了,而我那时却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衣着寒酸、满手老茧、满脚丫子泥土,脸被晒得黢黑……

令人可笑的是,我和戴大哥身份相差悬殊,却因特殊的情况在一个屋里住了一个星期。

如今年龄在五十岁以上、当时去过县医院的人都知道,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本县医院的传染病房设在医院西南角土平房,肝炎、毒性痢疾等病患者都被隔离在这里进行治疗,当时两岁的女儿患了毒性痢疾,而戴大哥则患了黄疸型肝炎,他们虽不是一种病症,却因那时条件所限因都是传染病被安排在了一个病房。

和戴大哥这次在同一病房相住,深刻体会到了人与人的差别,我居住的村子离县城近百里,有时候一年、甚至几年都不去县城一次,加之我们是外来人在城里举目无亲,所以在治疗期间一个来探望的人也没有。

而戴大哥则不同,或许他由于职业关系接触面广,来探望他的客人那真是络绎不绝啊,那时候还不实行送什么贵重礼物,来探望的人都是买几斤水果即可,探望戴大哥的人这拨刚走,那拨人又来了。

那时候农村相当困难,女儿患病住院陪同治疗的两个大人则全无病,医院的饭菜我们哪吃得起啊?和医生说明情况后,人家准许我们在传染病房的炉子上做饭,故此解决了我们很大困难。

我们那种寒酸状况戴大哥看在眼里,他一日三餐都是单位给预约,并且单位派人照顾他,所以每次戴大哥都多定些饭菜给我们,客人们拿来的礼物也给我们很多……

女儿病好后我们就回家了,本以为以后就不会和戴大哥再见面了,因我们居住的村子十分偏僻,戴大哥的轿车怎么会去那种地方啊?而自己一个农民进城机会也少的可怜,就算进城也不会去找戴大哥啊,去找人家干什么啊……

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改革开放的劲风在南方刮了几年之后,才如大姑娘般迈着四方步、扭扭捏捏、有条不紊地慢悠悠吹进了我们村子。

向来不“安分守己”的我,早就不愿意脸朝黄土背朝天锄禾了,起早贪黑汗滴禾下土的滋味实在是尝够了,所以连想都没想便一个猛子扎进改革的大潮,冒着可能被改革大潮淹死的危险,做了一名当时少有的弄潮儿走出了小村。

十几年后的一天,一辆黑色奥迪轿车驶进酒厂,此时已经是一九九五年的夏天,虽经十几年改革洗礼各种汽车也多了起来,但当地大部分还都是夏利、桑塔纳、甚至还有212吉普车,奥迪在当时还是凤毛麟角,所以车一进院就引起了人们注意。

在车上第一个下来的人是张县长,这老头曾来过酒厂几次,故此我认识他,后面跟下来两位不熟悉,张县长一一做了介绍,我笑着问张县长:“老张头,今天咋换车了啊?”

张县长边往办公室走边说:“我那辆破桑塔纳在修配厂住院了,今天事情急搭人大王主任车来的,想喝你小子的原浆老白干了,给老头子接一壶六十五度以上的酒……”

张县长说完指着奥迪车说:“酒壶在戴师傅车里,你先给我把酒壶灌满再进屋……”

张县长说完不再理我,招呼那两人径自进办公室去了。

张县长是蒙古族人,喜欢喝高度原浆白酒,下乡路过时偶尔就来灌一壶,还记得他说过那句可笑的话:“小王啊,喝别处的酒咽下时只辣到嗓子眼,喝你小子的酒一直辣到肚脐子,浑身都感到热乎乎的啊……”

奥迪车贴了太阳膜,在外面看不见车里的人,所以我走过去敲了敲车门。

车门打开走下一人,高高的个子,浓眉大眼,特别是他嘴里那颗金牙,尽管二十年不曾见面,我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是戴大哥,于是情不自禁地喊出来:“戴大哥。”

戴大哥愣愣地看着我,一只手扶在车门上,一只手在涂有发蜡锃亮的头发上梳理着,极力在脑海里搜寻着对我的记忆,但无论戴大哥怎么在记忆库里翻找,他却始终也没想起我是谁来。

知道戴大哥不会想起我是谁的,因为戴大哥接触的人太多,况且时间流淌过去了二十年,而且我此刻和二十年前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无论从外表及言谈戴大哥都不会和传染病房里的我联系在一起,于是就说:“戴大哥,我是王明忠啊,二十年前在县医院传染病房陪女儿看病时,我们曾经在一起住了一个星期啊……”

戴大哥依然不说话,两眼在我身上反复打量着,好像我身上藏着什么东西在极力寻找似的。

片刻之后戴大哥突然拍了一下额头说:“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怎么会在这啊?你不是在某某村吗?那村子离这不是还有几十里路吗?来这干嘛啊……”

和戴大哥扼要说明了来这里的情况,戴大哥惊诧不已,转身去后备箱拿出张县长的酒壶,和他边聊着边去库里灌酒,当然不会让戴大哥空手回去,打发工人去商店买了一个和张县长一样的酒壶,也给戴大哥灌满了一壶带回去……

酒壶送进奥迪后备箱,趁戴大哥在后备箱鼓捣时进办公室招待张县长等人,哪知这老头非常着急,一听说酒已经装在车里立即招呼那二人就走,说是去另一个乡了解换届选举的事情,见人家有“大事”要办,所以也没过分挽留陪着他们出了办公室,随后也过去和戴大哥告别。

戴大哥笑着说:“老弟啊,这回知道你在这就好了,大哥短不了会来的,干我们这一行看着是挺风光,可也有难处啊,比如此刻吧,我多么想和你聊一会叙叙旧啊,可是领导要走就必须行动,我们司机有句行话:有睡觉的时间、没有撒尿的时间,就是说司机躺在车里睡觉可以,领导来了那是在岗位上,说走就走,然而,当司机去撒尿时偏偏领导来了,见司机不在就会认为司机脱离岗位……”

戴大哥握着我手还在说,张县长已经催促了:“戴师傅,走吧,有事没办完的话咱们回来再到这里,让小王给咱们安排饭……”

戴大哥无奈地说:“王老弟,大哥走了,后会有期……”

戴大哥说完钻进了奥迪,头探出车窗连连和我挥手告别,随后按了一声喇叭奥迪驶出了酒厂。

此次一别之后就再也没见到过戴大哥,不久之后我便撤出了酒厂,年底也搬进了城里,也曾侧面打听过戴大哥,听说他已经不再开车,和戴大哥也没有太深的交往,所以也不曾过深地去探知戴大哥的一切,想不到今天无意中竟然遇见了戴大哥,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祝戴大哥晚年生活时时开心、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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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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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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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两把菜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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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单位开展巡回报告会,其中有几场由我领队并主持。因为面对的是最基层的老百姓,讲的是身边人、身边事,所以可信可学可用,效果非常好。万万没想到的是,在一场报告会之后,竟然邂逅了一位我多年未见的朋友,并因此牵出了一把菜刀的故事。

俗话说,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请别误会,这个故事虽然与菜刀有关,但没有暴力,全是温馨。大约六七年前,我带领系统内一帮人去阳江考察工作,来回三天。坐车返程的时候,一起参加考察的来自基层的一位同事要送我一把菜刀。我知道,阳江的刀具很著名,尤其菜刀更是一绝。我当然不好意思接受,但他硬要给我。他说,这是他当地的一个朋友给他的,一共有两把,所以送我一把。当时坐在大巴车上的人很多,我还故意开玩笑问大家,这刀到底能不能收啊?大家异口同声回答,能!

其实送我菜刀的这位基层同事,此前我并不认识,更谈不上熟悉。但他这么有心要送我一把菜刀,也算盛情难却吧,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事情过后,可能是因为工作岗位的变动,我再也没有和他见过面,也从没有打过电话,直到这次巡回报告会在他们单位举行。报告会结束的时候,大家陆陆续续都走了,他却站在会场的门口等我,向我热情地打招呼,说我主持的报告会非常精彩,问我还认识他吗?其实我不是一个记性很好的人,但当时不知为什么,我不仅准确地记起了他的名字,还想到了他送给我的那把菜刀。

他握着我的手深表感谢,感谢我这么多年还记得这么清楚。我说,实在对不起,这么多年都没和你联系,也没有来看你,改天一定登门拜访。因为公务在身,当时不便多说,就这样寒暄几句后,我们又分手了。随后,我向所在单位陪同人员大概打探了他的一些情况。原来,他很早就去最基层了,家里还种了几十亩橙子,这些年赚了不少钱。不仅在橙园建了别墅,还在老婆工作的镇上买了房子,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关于菜刀,我还有另外一个故事,也和朋友有关。他以前是我现在这单位的,虽然没共过事,但听过他的一些情况。据说他大学毕业后在西藏工作过几年,后来调到我们单位。可没干多久,又调到佛山去了。也是好多年前,我和单位一名同事从广州出差回来,坐车经过佛山。因为这位同事和他很熟,想顺便去拜访一下他。那天,这位朋友对我们很热情,不仅请我们大吃大喝了一顿,临走时还送我们每人一把菜刀。他说,他们单位最近在搞活动,这是赠品,让我们正好碰上了。

此后多年,再无联系,只是偶尔听说他混得越来越好,到省里去了。就在前不久,省里在茂名举办培训班,单位领导叫我领队带几个人去参加。报到完毕准备吃晚饭的时候,一个同事把他带到我面前,问我还认识吗——我的天!这不是在佛山吃饭并送给菜刀的那位朋友们吗?我惊讶地说。这位同事补充说,他现在是我们的上级领导了,这次专门请来给大家上课。

菜刀是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厨具,有意思的是于我而言,这竟然和两个朋友的事情联系在一起。也许市面上一把菜刀值不了多少钱,但很多事情根本不是钱的问题。就像我和这两位朋友,虽然只是一面之交,也从未想过还会见面,但人生就是这么巧,不能说不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分。

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牵强附会地来看待这个问题,这两个朋友送给我的两把菜刀,之所以这么深刻地放在我的心里,可能与我的为人处世有很大关系。说实在话,这么多年来,多数时候,我都是坐在听众席认真听讲,虽不至于静若寒蝉,但也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一步。偶有时候,我也会坐在主席台,高高在上,夸夸其谈。扪心自问,天地良心,感觉自己也说过一些套话、空话,但从没讲过一句昧良心的假话,这是不是因为心里有两把菜刀的缘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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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独守红妆为君老君当许我三生好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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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与不见,心之所见。

念与不念,镜花水月。

食色性也,虚惘红尘。

静观如是,尘起缘灭。

……

彼岸花前,凋谢不了的岁月,尘世缘,如梦里落花三千。泛黄的纸页,为前世情缘续写,孤寂的夜,下起了漫天飞舞的雪,纵然海枯石烂,亦变了誓言。

朱砂点憔容,不醉流年佳梦,一朝花落,漫山谢去春红,那个没有暖意的冬,相约亭前,月色依旧朦胧。

一滩墨迹未干,谁人独影阑珊?曲尽犹彷徨,君可否,许我十里红妆?

独守红妆为君老,君当许我三生好。叹今朝,忆风流年少,一时倾尽多少妖娆?

流水唱山高,谁风华正茂,尽领风骚?

相思道不尽,恨那年芳草斜阳,伤秋几经别离。卷上诗语语成谜,书写前生今世秘密,宫墙似琉璃,我还记得,那年霸王曾别姬。

恩恩怨怨多少朝代,散散聚聚多少徘徊?

平平淡淡几经记载,起起落落几经成败。

墨色渲染悲哀,文人雅士叹那惊艳绝才,江山如画,河山大好,江浪滔滔澎湃。

画楼无眠,独守明月见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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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岁月无恙便安暖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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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千年有过一次回眸,才有了此生这样的遇见?

信步走在尘世间,满怀的痴恋于执念,在红尘深处翻转。彼岸很远,路不平坦。爱在天涯里浸润了双眼。百媚千红的花朵妖娆绽艳。那一朵才是想要的永远。柔情顾盼,雨笑嫣然,婉约的心旖旎静美的诗篇。

此时的夏日,阳光正暖。将一颗潮湿阴霾的心放逐于阳光下面。天空真的很高,云朵真的在变。此刻会有一种安详,空灵的感觉,如痴如醉,如梦如幻。简单的音乐,律动着缱绻。不知谁的模样在花影中若隐若现。莞尔一笑,明媚灿烂。隔着遥远的彼岸,云烟深处,一份相知,一份牵念。唯美了记忆,温暖了流年。

站在岁月的河畔,满积的心事,无奈的渲染。穿越时光的距离,在尘世的轮回里独舞清颜。谁的深情?谁的息叹?谁的回眸?谁的碎念?仿若远久久不肯离,又一抹清愁搁浅。指尖葱茏谢幕,人生之多聚散。如同风花落尽,寂然相伴。飞扬的思绪,不容拾捻。剪影里,流云、微风、碧空、阳光……微漾着,却没有波澜。

浅笑华年,花开夏满。细雨淋漓过后,如约而至晴天。总有一些美丽于心深镌,总有一段故事于怀情牵。拈一缕如梦的芬芳,尽是满山粉色的桃源;执一念花开的季节,笙萧和鸣云水之间。风沙画影里,恍若隔世颜。隐入红尘深处,渐行渐远。

一曲琴殇别梦寒,回眸一笑此经年。

静守一树花开时,岁月无恙便安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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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怡然小镇为题目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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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然小镇

三月来一直对小镇充满好奇,总想一个人去那个魂牵梦萦的小镇,静静的感受那片泥土的气息,捕捉 成长的丝缕痕迹,蔚为快哉也。恰逢十一长假闲来无事,便有此次之行。

初日下午懒散的漫步于民宅小巷走马观花,村落依势自成,顺山势绵延数里。信马由缰沿着九曲十八弯的宅间小路转圈圈,不知小路通向何方,只知延往北山脚下。最喜莫过于此,没有目的地,只有脚下的路和沿途的风景。头顶上湛蓝的天空偶有各异白云闲适飘过,呼吸着亲切的田间空气,无边的自然碧绿以及收获之秋的金黄扑入眼帘,怎一个静谧使然也。秋风送爽偶步急,数钟头便至山脚。小路两旁成片的桔子树上青桔高挂,累累硕果迎着黄昏残阳,伴着微风尽情摇摆,那是属于她的安静怡然;成片的葡萄园已将一季的积累作为奖励奉献给了劳作的人们,葡叶略显枯黄,风中沙沙作响点缀着秋的色彩,直待秋霜化作春泥周而复始,这是属于她的安静怡然;几十头牛悠闲地在山脚草甸啃食青草,偶尔嬉戏即被牧牛人咧咧吆喝唬的合群便了,几十头山羊在牧羊人的催赶下别了山头,咩咩叫嚷着蹦向归家的路,这是属于她们的安静怡然……夜幕渐深,凉意初露,小闹一整天的小镇恢复平静,加上时而停电,小镇更显漆黑,复归于本貌,多少有些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韵味。站在街角吹着晚风,三三两两的星星点缀着小镇的夜晚,静谧安然而自怡。若不是偶尔疾驰而过的人造机器(轰鸣的卡车,呜呜的摩托,哒哒的拖拉机)带起的尘土和喧嚣提醒着机械业已成为小镇的一部分,偶还真觉得已时空穿越回到那个帝力何有与我哉的时代了呢,这是属于小镇的安静怡然吧。翌日清早漫步于老街,依然是九曲八弯的打转,略显遗老建构的民宅密集扎堆,横七竖八的小巷阡陌交通连接着密密的宅院,一个见惯了条条大道的北人走这种弯弯曲曲确是一种苦难,还好并无目的,姑且迈开八字信马由缰由他去了倒也安然,这算是属于我的安静怡然吧。艳阳当头,激动而忐忑的觅食。吃的是久闻未得一见的海稍鱼,孤寡的偶原以为有一种鱼学名叫海稍鱼呢,原来不过是普通的鱼,讲究在于做法和蘸水而已,真可谓水土养人,这都是小镇的安静怡然吧。

突然而来匆匆便去,见着了激动却又紧张的树,因为 慕名而来小镇,因为小镇安静怡然愈发仰慕 。偶尚不过是小镇的匆匆过客,浮于表面未曾把握其内在,只知 成长在小镇之南,未曾捕捉到 成长的点滴痕迹。偶真诚虔心而为,期冀来日复得归于小镇,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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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与被爱,都不及相爱幸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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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瓣最落一地,不是伤心难过最美的时光凋零的时刻,而是让所有寒风凛冽吹散累积如堆的灰尘,重生的希望沿着风的方向随处可生,一个十九岁的小女孩,有过太多的忧虑,一生下来注定被爱遗漏,但手里还掌握着爱的权利,丝丝的薄雾捉摸不透远方的千变万化,为了好好活着等待一朵花的枯萎。

没有人能一直活在过去,尽管曾经多美,到了现实都会被割破,女孩爱慕的对象,乃是大学军训时训练自己比他大六岁的教官,她可以把一切不良的因素伪装起来,因为她已经决定让自己开朗的活在这一刻,不再想上一秒和下一秒,她的突出让教官印象深刻,在众多面孔中脱颖而出,短短的六天训练,即将告别教官的时候,她的心里微微颤动,原来这个男子早已住在她的心里,她不恋旧更加了解自己的不舍有多麽的冲动,她很勇敢尝试所以人眼里不可能发生的事。

她没发现她喜欢了这位并不英俊的教官,她想这位教官在每一天的每一秒里,尽管她每天都和他聊天,当所有神经膨胀的爆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的时候,她口里道出了她心里想法,可他并没有立马答应她,他是位军人不想牺牲别人的幸福来成全他的自私,顾虑着,犹豫着。但她终于说服了他,他们在一起了,每天关在蜜糖罐里的女孩会很幸福,但她还是在忧虑他是否喜欢自己,用尽所有的拐弯的词语也无法得到自己的答案,她在怀疑他是否在玩玩她,但总有一天,他说了那些关于他和他前女友的事,每个人都说,初恋对一个人的爱情观的影响深不可测,她理解他并问清楚了他是否喜欢她,她得到的答案是他从军训第一天开始就喜欢上了她。

一朵花的衰败,必定迎接着重生的欣喜,所有迎接阳光的事物都会看不见背影的孤独,他们相爱,亦有另一篇新的扉页续写他们的最美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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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来自童年记忆里的美妙味道——豆腐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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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很喜欢吃豆腐脑,一直都很迷恋它细腻纯白的样子和滋润爽滑的口感,当然还有那绵厚醇美的香味。豆腐脑的吃法很多样,若吃咸味的,加入一点切得碎碎的榨菜末,撒几粒葱花,再倒几滴麻油,若喜欢辣味,便来一点辣椒油。用小勺轻轻搅拌,把榨菜、葱花和油均匀地混合在一起,再舀起一勺送入嘴里,连同驻满口鼻的香味一同滑入腹中,那感觉,一个字:爽!还有一种吃法便是吃甜的。这就更简单了,只是将豆腐脑盛出来,不加任何作料,一眼看去,纯净无瑕,如同凝脂般的肌肤,一见便顿生食欲。再洒上一点糖,拌匀之后,待糖全部化在其中再入口。此时,是完全别于咸味的另一番感受――豆腐脑的原汁原味一齐散发出来,逼迫着你加快节奏,非一鼓作气完成不可。

很长时间都沉醉在甜味豆腐脑中不能自拔,享受那份润滑,享受那份真味。后来也接受了咸味,甚至于辣味,在那样的畅快淋漓中,挥洒着英雄般的豪气,于是,豆腐脑在我的饮食生活中得以完整。这是二种完全不同的境界,面对那甜味豆腐脑容易让人联想到温婉多情的江南少女,娉娉婷婷,无一丝杂质,正是美艳如花娇似水,品尝时必是一种近乎朝圣般的宁静与矜持;而那咸味豆腐脑却如同魁伟粗犷之北方大汉,叱咤风云间,直杀得昏天黑地,热汗飞扬。二种味道,二种情趣,二种人生。

对豆腐脑情有独钟,不仅源于它的味道,更是源于对过往岁月的感念,对童年生活片断的珍藏。记忆中,小时候常常去早市上买早点,而卖豆腐脑的地方是常常要光顾的。拿着一个瓷缸,到摊位前排队。装豆腐脑的是一个特别大的缸,当时总有一个问题解不开,这么大,是如何抬到这里,且里面还装着满满一缸豆腐脑呢!至今仍是一个谜。

卖豆腐脑的是一个姓钱的老奶奶,体形肥胖,如同立在大缸边的另一个缸,圆圆的,壮壮的。打豆腐脑时,我真担心她会一不小心摔倒,但终究没有,她的重心似乎很稳,左右转动着,像一个球。钱打豆腐脑的技术很是高超,要论级别,大概也是“特级”吧。一个小铁勺,大约手掌大小,不知是被哪个高超的铁匠敲得薄如蝉翼。豆腐脑是论勺卖的。所以,每当她一勺下去的时候,我那小小的心便莫名地紧张起来,似乎也在和她一起在舀,在用力,心里在念叨:用力些,再用力些!深些,再深些!可是,她总能贴着豆腐脑的表面作精彩的表演,不轻不重,不偏不倚,毫厘不差,每一勺都恰到好处。那勺在她的手上像是安装了感应器似的,切入得精准,滑动得平稳,收起得及时。看起来是满满的一勺,实际只是紧贴着铁勺的薄薄一层,充其量也只是半勺而已。并且,速度极快,就像是在激流中自由驰骋的船夫,驾轻就熟。这不禁让我想起大诗人阮元的诗作,“交流四水抱城斜,散作千溪遍万家。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

看来,她是深得其中之奥妙,这不深不浅的火候已被她演绎得登峰造极了。待轮到我买的时候,眼前满满一缸诱人的豆腐脑,空气中满是豆汁的香味,那味道沁入全身每个毛孔,及至血液,恍忽中竟想着跳进去吃个够。

端着买回来的一瓷缸豆腐脑回家,分到每一个碗里,一家人分享。每人能尝到一小碗,也就几勺的功夫便结束了。每每都觉得不过瘾,于是开始期待着第二天再次享受那美味。那时,小小的心里存着的大大的梦想竟就是能痛快地吃一顿豆腐脑,吃撑为止。至今都难以忘记那绝美的味道。如今,去过的饭馆很多,尝过的珍馐不少,但从来没有哪一种菜肴比儿时吃的豆腐脑味道更美。这大概就是物以稀为贵,少吃多有味的道理吧。我想,更重要的还是那豆腐脑里蕴藉着我的童年,沉淀着过往的岁月。

童年是什么呢?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事件,而是由一个个记忆碎片构成的印象,这些碎片有时是一段影像,有时是一个物件,有时是一种味道,有时就是一种感觉。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不可重现,不可复制,它是不可逆的,它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它也是永恒的。珍视现在的每分每秒,便是为未来储蓄,明天的某个时刻会想到今天的某个影像,某个物件,某种味道,某种感觉,那便是一种快乐。而文字将这一切得以实现,所以书写的意义不仅仅是记录,它有更远大的意义:为幸福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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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心中的连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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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因为自己从小就在团场长大的缘故,土生土长的我对连队有一种特别浓厚的情感。在我的眼里,连队颇具魅力,想起在连队度过的那些日子,的确是令我回味无穷。

或许是我出生在连队,小时候躺在自家的棚子顶上看惯了满天亮闪闪的星星和由圆到弯的月亮;自小在连队的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烙印。

在我儿时纯净的记忆里,连队是一个极富诱感力的充满神奇乐趣和美丽的地方:蓝蓝的天空下是一片碧绿的田野,暖融融的阳光尽情地撒泼在劳作的人们身上,田野尽头的钻天白杨在薄薄的雾幔中时隐时现,杨树不远的地方就是错落有致的房屋、密密匝匝的果园、郁郁葱葱的沙枣林……

连队的日子就像支渠的水平淡而又实在,宁静而又充实,渠水在缓缓地流,日子在一天天地度过。

连队的春天来得早,乍暖还寒,大地已悄悄地开始泛绿。渠埂边的野草最先冒出一丝丝的绿,柳树也是一样的,延开一圈圈的绿,这时候,布谷鸟开始叫了,勤劳的连队职工们们早早地来到地头。机车轰响着划破也得寂静,忽然有一天当你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走出家门放眼远处,便会惊异地发现路边渠旁的蒲公英开出了金灿灿的花了。你还能看到田野间原本是空旷平整的,现在已经绽出一行行的新绿。

五月夏日的黄昏,悄然然有一丝丝甜香浓郁的味道浸入你的心扉,这种味道会弥漫在连队的各个角落,暮霭虽然已经悄悄地滑落在连队的土地上,连队却是没有城市的闷热聒噪。掀开门帘,踏出院坪,沿着林荫下的道路信步而行,一路走走看看,看看田野,看看果树看看庄稼,看看不知名的寻巢归宿的小鸟儿扑愣愣地掠过头顶,倒也是一件极有趣的事儿。

夜深些时候,除了几声时作时歇的夜虫的浅唱低吟,连队泵房的轰响打破了夜的寂静,四周再就一点声息都没有。在这宁静平和的氛围里,往日的劳累困乏和烦恼郁闷都被抛到九宵云外了。

到了7月初,在连队正是夏收的季节。映入眼帘的是一幅极具韵味的丰收图:收割后满是麦茬的田畴里,像是披了一层厚厚的绒毯,到处呈现出一片迷人的金黄,金灿灿的的向日葵近看是花的海洋,远看是一道黄金线,这美景,醉了田野,醉了连队,更醉了朴实憨厚的连队男女!

落暮时分,炊烟从连队的屋顶袅袅娜娜地升起,被贤惠辛勤的女人拾掇得干干净净的院坪的葡萄架下,男人正在餐桌前呷着啤酒,孩子在大口吃着饭,连队甘美甜润的日子就这样有滋有味地被他们呷进嘴里……

秋收时节,到处又是金灿灿的玉米,云朵般洁白的棉花,红彤彤的西红柿,还有三道眉的葵花籽,大红片和黑片的打瓜子,路上零散晾晒的豆子,翠绿、紫黑的葡萄,透出香气的苹果和香梨,饱满紫红的枣儿,这样的秋天怎不让人心醉痴迷。

在柳叶渐黄渐落的日子里,冬也迈着细步悄无声息地走进了连队。

有一天清晨,当你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忽然发现整个连队已是一个冰清玉洁、银装素裹的世界。

连队的冬天也是有着极致美景的。连队的男男女女很愿意穿戴齐整,脚踩着咯咯吱吱的白雪,相跟着去团场的农贸市场采购年货,连队的女人们早早地忙碌在香气扑鼻的厨房里,男人们忙着张贴大红对联,心里虔诚地祈盼着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连队的除夕夜爆竹脆响不绝于耳,伴着孩子们的嬉笑,弥漫着硝味的空气中夹裹着阵阵节日佳肴的清香。连队的冬正是在自己银装素裹的怀抱里孕育春的勃勃生机呢!

热爱自然,或许是人类的天性所在。我向往自然质朴,对连队情有独钟,心中总是想着其实连队是真正属于自然的,有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关于连队的梦已经永远存在记忆的深处,我始终忘不了炊烟漫开的温柔覆盖了连队的屋顶,忘不了连队男女纯朴真诚的笑脸,忘不了连队的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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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林间小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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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环抱着,绿树林荫下,一座小石屋掩映在山色里。年老的守林人,历时三十春秋在这里,依然如故。

山中梯田层层,各种果树历经风雨,依然硕果累累。嫁接、施肥、修剪、更新、老人用心血浇灌,心灵守护着,这片神圣的山林。

山中有一弯弯小溪,大地赋予的潜能,不停流淌着。掬一捧咽下,丝丝凉意直下心田,余味中还有淡淡的香甜。山中林风涌动,超然脱俗。身临其境一切烦恼忧愁、名利、得失都烟消云散。它洗涤你的心,冲刷你的灵魂,沐浴你的躯体,浑然忘我。

“春将水暖鸭先知”,老人喂养的鸭子又开始戏水,春又回到了山林。小草钻出了地面,不甘寂寞的嫩芽争先恐后地爬上枝头。沉睡的大地苏醒了,抖落掉寒冬的沧桑。眨动着春的双眸,贪婪的吸着春的乳汁,扇动着风的翅膀,像苏醒蛰伏的龙。

牧羊的村童,三两个一起,拿着树枝,赶着羊群。乘着阳光,背着天真,蹿蹦在山林间,惊飞一路山鸟。不知疲倦唱着山歌,好一幅山林写真图画。

远离喧闹的城市,还有那漫天的雾霾。假日的清晨在林间漫步,青山绿水,山花争艳。享受大自然风光,让人深思遐想……

人生在世,几十年时光。生活让我学会思考、坚守、感恩、传递。知识让我内心强大,让软弱变得坚强。稳重让骄傲变得谦虚,宽广的心让颓丧变得积极,痛苦变得愉快。任何事都要拿得起,放得下。

人生在世,你要当英雄,就去闯荡去开辟自己的事业。要圆作家梦,就去历练人生,博览群书。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即逝。不要把目标定在不可及的位置,那将是对人生的侮辱。

人既要适应环境,又要改变环境。左手是命,右手是运,要学会把握命运。人的感情,可遇不可求,相遇要相惜。古往今来多少悲欢离合,柔肠寸断、天涯寻觅、地老天荒、海枯石烂、几十年后都烟消云散。

人生如酒,越久越醇。邀几好友,一杯清茶、一轮明月、互诉衷肠。那是避风的港湾。多少次聚了又散,散了又聚,真正知己几人。网络世界,你我相加好友。互不相识,天各一方。哪怕一句祝福也是真诚的关注。我喜欢把知己放在心里,当一份珍藏。尽管已不是好友。

我喜欢听秋风在细雨中呢喃。每到秋收季节我都会回到那林中小屋,和乡亲们一起,收获核桃、大枣、还有那希望。

秋月下,我留住在林中小屋。尽管与主人是多日的"忘年交”,每次到来他都会惊喜。淡淡的月光下,一壶浊酒、一杯淡茶、几碟时令蔬菜。听秋虫鸣唱、松涛阵阵。观日星月移,这是山林的恬静。

老人的儿子是在一次战役中为国捐躯。在那山坡向阳处,松柏下、花丛中,有英雄的衣冠冢。老人守护在山林里,有太多思念、太多寄托、太多人性的感悟。

山林是老人承包的,他总是把收获和喜悦无偿地分给大家。人们一直关注他。无论经历何种风雨,我都会回到那林中小屋,那里有我的梦。那地方住着这样一位慈祥的老父亲。

老人栽种了一山希望,播下了未来。傍着那青山绿水,守护着这方神圣世外桃源,寄托那无尽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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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长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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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头发是始终生长的,所以千万别怪它稍不注意就长长。

都说长发是三千烦恼丝,纠缠的纷纷扰扰,除非剪掉飘逝。

也说长发是美人诗,飘逸出美人儿们缠绵悱恻的独特气质。

长发对于女人来说很普遍,毕竟长发的女人看起来婉约舒适,好像天生长发才对。也看过好多有长头发的女孩子和女人,头发都被她们精心打理和呵护,不少人在头发上也花钱不菲。嗯,那是女性的福利,打扮美丽些真好。

但是,对于某些粗陋的人来说,头发不是什么值得关注的大事。对她们的头发来说,最经济实惠的莫过于多长少剪,即使剪也是自己偶尔操刀一把。因为短发留不起。这样既省了常去越来越贵越来越潮的理发店的困扰,也让长发在天冷时为人体保暖一二。而且洗头发也没想得那么复杂,人简单洗发也简单,区区一把头发,几分钟就搞定。省下时间和钱通通吃喝生活读书乐。太粗糙了,感觉真的很与长发不相称。但是留长发虽然是实惠的事,偶尔不小心非专业剪短了,她们也会觉得秃得难看,所以长发最起码会模糊掉很多可能不堪的细节。随性惯了,没有那么多讲究,自然些就好。

长发,造型多多,似乎被演绎尽了各种美丽的组合。欣赏即可,偶然试一把也很不错,一年中请人打理几次也不为过,最起码能见人才行。呵呵,不贪多,任它随意披散在颈窝。长发,不少时候它也是掩护和伪装,的确会让人心情放松片刻。长发,作为飘逸的传说,偶尔被风吹起,那瞬间的纷扰和飘散,真的会有些令人心怡和心醉。头发,不过是头发而已,如同缘分,一个字——“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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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为你亮着盏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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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他的婚姻走过了十五个年头。

她下班晚,总是他做饭,她洗碗。

她每晚走到楼下,总会仰望她的家。厨房的灯亮着,她的心异常温暖。

她总是快步回家,放下包,一头扎进厨房,帮他打个下手。

做饭的间隙,他和她通常啥也不说,他有条不紊地做饭,她静静地看着他做。

他胖,夏天,他在厨房挥汗如雨,她帮他递条毛巾,他随手擦一把。一顿饭做下来,毛巾湿漉漉的。

他喜欢吃辣、吃咸。她吃不了。他做的菜就不放辣子,口味清淡。

她会为他买些辣酱,他大口地吃着,很过瘾的样子。

他做了十五年饭,她洗了十五年碗。

有一天,他对她说,他想换个工作。她尊重他的选择。

工作在外地,他每半月才能回家一次。

她走到楼下,厨房的灯不再亮了。她的心空落落的。

她回家,手忙脚乱地做饭。做饭真累啊,她想。

她吃自己做的饭,食不甘味,总赶不上他的味道。

假如他不去外地,该有多好!

他为啥要去外地呢?她边洗着碗,边想。

也许,他做饭做累了,他是不是也想尝尝她做的饭呢?也许,只是为了让她回味这十五年的做饭光阴?也许,什么都不为,那只是他的命运。

厨房的灯不再亮了。但是他在厨房忙里忙外的样子,却在她的记忆里真切起来,明亮起来。

是的,他做饭的样子,在她的心里,真切起来,明亮起来。

那是一盏不灭的灯。

和煦的灯光,暖暖地照着。一切,都是那样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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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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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说的就是想要成大事、大气候必须从小事做起的道理。所以,在工作中,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情,反映的就是一种忠于职业、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的职业道德和精神,其中也糅合着一种使命感和道德责任感。把每一件小事、每一个细节都做到完美,我们才会有机会在工作中铸就自己的辉煌。

俗语说,“一滴水,可以折射出整个太阳。”一件“大事”都是由许多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组成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也是如此,那些看似琐碎繁杂、不足挂齿的事情比比皆是。如果你对工作和生活中的这些小事轻视怠慢,敷衍了事,到头来就会因“一着不慎”而输掉整盘棋。所以,每个人、每个员工在处理每一个细节的时候,都应当认认真真。要想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到无懈可击,就必须从小事做起,付出你的热情和努力。士兵每天做的工作就是队列训练、战术操练、巡逻排查、擦拭枪械等等的小事;饭店服务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对顾客微笑、回答顾客的提问、整理打扫房间、细心周到服务等等的小事;在办公室里,你每天所做的事也可能就是一些接听电话、整理文件、绘制图表之类的细节。但是我们如果能够一丝不苟地认真做好这些小事,没准将来你就可能因此而是军队中的将领、饭店里的经理、企业里的老总。反之,你如果对此感到乏味、厌倦不已,始终提不起精神,或者敷衍应付差事,勉强应付工作,将一切都推到“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借口上,那么你现在的位置也可能会处于那种岌岌可危的处境。在小事上都不能胜任,何谈在大事上“大显身手”呢?没有做好“小事”的态度和能力,想做好“大事”只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根本就成不了气候的。可以这样说,平时的每一件“小事”其实就是一个房子的地基,如果没有这些材料,想象中那美丽的房子只会是“空中楼阁”,根本无法变成现实的“实物”。在职场中,每一个细节的积累都是今后事业稳步上升的基础。

大常人们都想做大事,而不愿意或者不屑于做小事。想做大事的人太多,而愿意把小事做好的人又太少。事实上,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真正所谓的大事越来越少,比如,一台拖拉机,有五六千个零部件,需要几十个工厂进行合作生产协作;一辆小轿车,有上万个零件,需要上百家企业生产协作;一架飞机,共有四百多万个零部件,涉及需要协作生产的企业单位更多。

因此,我们大多数人平时所做的工作还只是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不起眼的事,这些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是一些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就是生活,就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都要从小事做起。一个不愿意做小事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老子就一直告诫人们: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想比别人更优秀,只有在每一件小事上下功夫。不会做小事的人,也做不出大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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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烟花散尽是何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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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风吹回来了,一片落叶便知整个秋天,飘向睫毛时化成泪,融入掌心时是感念,怀着一颗澄澈明媚之心,往事记诉我如水的情怀……

秋天的夜,繁华如梦,万千姿态,夜幕下的人们远离了白天的喧嚣和噪杂,淡淡的月色,花香,稻香,伴着星光,尽情地享受着夜所带来的温馨、沉醉和惬意。

秋天的雨,寂寥感伤。视线所及,黄叶落零,斜斜的敲打着窗,如丝丝无声的轻语穿透着心扉。造物弄人,思念成空,寂寥的时光只能化作一缕轻烟随雨逝去……无数花瓣随风而落,将没有绽放的烂漫沦陷在泥泞里。

薄雾中,仿佛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子“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丁香清幽,烟雨深深,不知这冷雨飘了多久?这彷徨的人走了多久?结着愁的丁香一样的女子,一把油纸伞,一条石板路,一支苦丁香、悠长的小巷,如似的细雨,轻轻的叹息,丁香般的惆怅,握伞的手没能留住那份凄迷的心境。

往事如烟,窗外、窗内一样的心境,再也寻不到温暖的景致,迎着袭来的风,思绪在飘荡,脑海里的记忆是那样清晰,如千丝万缕散落的雨丝……思念的人在远方。我们一起走过了风雨,经历了坎坷,携手并肩共奏生命快乐的音符,同刻岁月浪漫的痕迹。季节有轮回,疼痛也有轮回。那轮回的疼痛穿过季节,从相思河畔趟过牵挂的彼岸,激起心潮层层涟漪,缠缠绕绕连绵不断……

似乎永远是这样,许多错过和过错,都将成为往事,一个无法预知的未来怎样支撑一个人的生命,没有走过的路,没有人能说出是怎样的风景。那些发生过的欢乐、忧伤、寂寞、哀愁、泪水,会贯穿我的生命,也会在我心灵的弦上缓缓滑过,抚出一首悠扬的歌。

人生路坎坷,人生雨潇潇,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喜欢写字,一个喜欢倾听自然的声音,喜欢沉醉于文字中曼妙的心灵独语,或舒或缓,或高或低,或喜或忧。始终生活在以自己为圆心的平常女子,感情永远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友情、亲情、爱情环绕着我,我因此而感激,因此而幸福……我确信我是幸运的,幸福着平淡,幸福着隐伤,幸福着岁月里点滴的感触……喜欢安静的我总是在自己的世界里诉说浪漫情怀,在别人眼里是那么的优秀,其实,生活并没有恩赐我很多,与同龄人相比,我承受了别人不曾有过的痛。所幸的是,我心最柔软处,总能保持一种湿度,一种对生活的感激。

我自知生性浪漫,拥有太多的幻想、梦想甚至痴想。在今天的伤过、痛过、哭过之后,才明白生命再平凡不过,明白了再留恋的梦游也有醒来的时候。生活教会了我很多,付出的永远是自己留给自己的痕迹,爱在生活中成长,也会留在心中。我们永远无法控制生命的长度,却可以用爱增加它的宽度和高度。

没有一个人永远保持快乐,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美满。一路走来,才发现自己仍不够洒脱,总是感怀一些情节,总是牵绊一些细节,偶尔在落花飞扬的季节,陷入有泪的心绪。在烟花散尽,万千困顿之后,写字会成为我最好的一种生活方式,抚摸内心,总会有一点文字留给自己,那里记录一段岁月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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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细节=命运?幸福!初中生优秀散文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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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把第一束阳光投给了我,清新的空气萦绕在我的身旁,我闭上眼睛久久地伫立在清晨的小道上,清风轻轻地抚摸着我随风飘扬的长发,也同时送来淡淡的芳香。我认得出,那是经晨雨沐浴过的小草和野花的芳香,淡淡的,甜甜的,还带着露珠的清新。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默默地诉说着一种久违的幸福,同时也让我联想到——细节

大地初醒,一切都在朦胧中,薄雾的飘散,更增添了一种神秘的气氛,仿佛眼前的一切都是未知,正等待我们去探索,去冒险。不远处,有一片金灿灿的池塘,若隐若现,当我信步经过时,才发现那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我伏下身去,用手小心地扶起一株小草。突然,一束阳光照到我手上,小草脸上的泪珠发出钻石般耀眼的光芒,那一刻,我似乎明白了什么,目光不再停留在那株小草上,同时,我脑海中的日记本也在努力地寻找着一个遗忘了很久的故事:

很久以前,美国费城已能算是一个高科技城市。当时一间贸易公司正准备高薪聘请一名高学历人士培养他成为跨国贸易商人。应聘的人有123个,经过8轮激烈的比赛,最后只剩下10人。在这10人中,有一掷千金的富商的儿子,有戴着高帽的绅士,也有穿着朴素的农民的孩子……他们当中,将诞生一名未来是跨国贸易商人的人,这是一次残酷的考验。前面9人在不到20分钟内都接二连三地从会长室垂头丧气地出来了,最后一位先生问第九位先生会长说了什么时,只见他说:“别提了,会长问的那些根本不是人能回答的问题”。他听了那话后,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进去会长室。他一开门,只见一把扫把横在地上,他立刻拣了起来,在他把扫把放好的那一霎那,全场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他意外地被录取了。

一个细节成就了他的梦想,改变了他的命运,这他指引了一条幸福之道。

“细节”这个名词又一次从我的脑海里闪过,我仿佛突然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且光又一次停留在那株小草上。这时的太阳已高高地挂在了天空,大地被烤得热辣辣的。如果刚才不是那束阳光,我或许是不会发现这片绿得逼你的眼的小草的,也不能享受伏身观察的那种无穷的乐趣了。生活并不缺少美,只是我们缺少一双发现美,欣赏美的眼睛。生活源于细节,细节成就幸福。如果你从没错过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那你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现在,我深信,细节与幸福是同等的,是系在一条命运锁链里的两颗钻石。

自那次以后,我每次经过那条林间小道都会不由自主地停下来,伏身观察身边的一花,一草,一石,甚至是一堆不起眼的泥巴;这成了我不可缺少的习惯,也带给了我无限的乐趣。因为我相信,细节=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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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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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五嫂的一生,也经历了人生的太多磨砺,生活当中也是充满了艰辛。虽然五哥从小总是穿着露着脚趾头的鞋和补着补丁的衣裤,还总嚷着吃不饱饭,但啥事都难掩饰他快乐的天性。除了上学时间,他每天都跟村子里的同龄的男孩子们山上抓野兔、树林里逮野鸡、小河沟抓鱼,到处疯玩。除了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要么天黑需要个地方睡觉,他就好像从来没想着还有个家。有时候因为放学了不去拾柴火打猪草,大姨气急了便用烧火棍狠狠揍他,他却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又夺门而逃。就这样无拘无束,疯疯癫癫中他一天天长大。

大姨和姨夫吵吵闹闹辛辛苦苦一辈子,除了他们一生居住的老屋什么财富也没积攒下,只是养大了五个结结实实的儿女,拥有了人丁兴旺热热闹闹的大家庭。

大姨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暴脾气,姨夫则不温不火做啥事都慢吞吞。大姨忙里忙外不停歇,姨夫则吃饱饭一推饭碗,拿起书本啥都不管。于是,大姨就开始磨叨:“我这哪里是嫁了个男人,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争吵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在那个家庭里经常上演。

表哥表姐们是在大姨的河东狮吼中,大姨夫的唯唯诺诺中成长的。大姨的暴脾气不仅针对姨夫,也经针对他们的孩子们。无论哪个孩子在外惹了祸,都逃不过大姨的鸡毛掸子、笤帚疙瘩或者烧火棍子。可是,大姨唯独管不住我的五哥,她最小的儿子。

上初中的时候,五哥的新乐趣就是围着女孩子转。大眼睛的五哥本来就长得帅,又会吹好听的口琴,女孩子们都愿意和他玩。再加上五哥从小就脸皮厚,又敢于甜言蜜语跟女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因此,极有女生缘。于是大家添油加醋的疯传五哥今天跟这个姑娘搞对象,明天和那个姑娘谈朋友。大姨知道后,本想把他暴揍一顿,可是十六七的男孩子,大姨的棍子还没落下,五哥跑掉了。大姨气呼呼地在后边追着骂:“这个兔崽子,人不大一肚子花花肠子。”

大姨的五个儿女除了遗传了父母的大眼睛方脸盘之外,一定也遗传了他们潜在的音乐细胞。村里有会拉二胡吹笛子的老人,哥哥们就经常过去跟他们请教演奏技巧。哥哥们一边学一边琢磨,二胡笛子都能演奏得有模有样。每当大姨家的乐声响起,周围的人都夸奖说大姨家有个家庭乐队。而五哥是其中最棒的,除了演奏乐器他歌也唱得极好。

十九岁那年,五哥把五嫂领进了门。五嫂比他大一岁,长得白白净净,眉眼弯弯,面如桃花,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眉目含笑。长辈们不免为这歌俊俏闺女担心,这么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能否管住那个只知道玩的花心大萝卜,会不会被他欺负得哭都找不到地方,大家担心这一朵鲜花怕是插在牛粪上了。

五嫂的娘家极不同意这门亲事,她家在镇上,五哥家在乡村,五哥家里哥们多,又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般配。可是,这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心里早有了准主意,硬是执拗地嫁了过来。刚过上小日子的时候,如胶似漆,日上三竿还挂着窗帘不出屋。再过一段时间,听大姨说,小夫妻关系好着呢。大姨就经常看到五哥在床上睡着,五嫂用扇子疼爱地给他扇着凉风,五嫂的温柔一定是五哥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五嫂的娘家在镇子上开着一家饭馆,五嫂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厨子,因此五嫂中学毕业了就跟着在饭馆里忙碌,顺便也学了炒菜的手艺。婚后不久,五嫂就哄着五哥和她一起回她娘家的饭馆里去帮忙。五哥也求之不得,他起初难免是被那些鸡鸭鱼肉美味食物所吸引。在饭馆忙碌的日子里,五哥逐渐喜欢上了烹饪这一行,也学起了厨师的技艺。在五嫂的劝说下,他还去报了个烹饪班系统学习,并考取了厨师证,也算有了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

不久我美丽的五嫂便怀孕生了个大眼睛的女儿,那个小姑娘天性腼腆,见人总是害羞的躲到妈妈身后去。五嫂又顶着被罚款二万块钱的危险,怀了二胎。这下生了个男孩,我的这个侄子,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孩子。这些年,五哥虽然一直在饭馆里上着班,做出的菜也越来越色香味俱全,可是他的心思都在这个家上。一双儿女漂亮的妻子,五哥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她们,只想多陪在他们身边。做厨师经常要早出晚归,节假日也不得休息,五哥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份工作。

于是,五嫂便和五哥商量,自己筹钱也开个小饭馆。后来两个人到镇子上租了门脸房,准备那些做饭的家伙什,把饭馆风风光光开了起来。大姨不得不过来帮着带孩子,大姨那时候已经六十多了,经常力不从心,于是又开始骂大姨夫:“那个死鬼老头子,啥忙都不帮,这辈子他死了我也不想他。”

凡是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条街上,有大大小小三四家饭馆。你不努力经营,就没有客人登门,就赚不到钱。于是,五哥五嫂每天早晨三四点就起床做早点,准备各种馅饼,烧饼,油饼,还有粥,汤,豆花等等。开饭馆的忙碌和辛苦,不是一般人能坚持下来的。中午除了来点餐的散客,还要做出几大盆的各种肉菜和素菜,为的是满足工厂里的工人和附近的民工。他们是吃份饭,可以任选的三样菜,米饭多少随便盛,一份饭八九块钱。五哥的饭馆饭菜经济实惠,价格合理,味道符合大众口味,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于是生意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忙碌。哥哥嫂嫂脸上整天都乐呵呵,日子在累并快乐着的节奏中一天天过去。

曾经天性顽劣的五哥依然玩心不改。听五嫂说,每年春节,五哥都花钱买来上千元的各种花炮和鞭炮,装了几大箱子。当大姨家的大家庭一起过大年的时候,五哥家的那些鞭炮总在村子了响得最持久,五哥家的花炮也总是最灿烂。过年饭馆歇业的那些天,我的哥哥们又聚到一起,吹拉弹唱,好不热闹。不过,此时的家庭乐队还填了新的乐器,架子鼓、萨克斯五哥玩的得心应手。我的喜眉笑眼的漂亮五嫂此时任凭着五哥疯玩,即使五哥花了太多钱在玩乐上,她也只是微笑着不阻拦,目光还总是紧紧地追随着我英俊的五哥,那目光里有赞许也有崇拜。

我不爱言笑的大姨夫七十出头时患了肺癌,尽管几个哥哥费劲心力为他寻医问药,终归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姨夫离世之后,大姨仿佛变了一个人,一天不知道要哭上几遍,思念老伴郁郁寡欢。原来,夫妻尽管一生争吵,到老也是最稳固的依靠。失去了老伴的陪伴,大姨的精神也一蹶不振,没过两年就得了尿毒症追随大姨夫走了。

经历了父母的变故,五哥仿佛消沉了许多。五嫂和两个孩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五哥和五嫂从来不吵架,五嫂总是笑眯眯看着五哥,眼里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五哥婚前的那些纷纭情事从遇到五嫂后便都烟消云散,再也没人提起。五嫂仿佛有某种魔力,能把五哥的心收的服服帖帖。即使是五哥情绪最差的时候,五嫂的陪伴都好比是一剂良药,能使五哥暂时忘记那些伤心事。

那天,五哥突然来找我借钱,说是要在镇子上买个两居室的楼房,不想总回到村子里居住,他为了这个借了不少外债,好在五哥的楼房顺利买到手,也算完成了心愿。但是五哥五嫂不得不加倍地用心经营饭馆里的生意,赚钱还那些外债。几年过去了,忙碌的五哥从失去父母的阴霾中走了出来,忙碌但快乐的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

春节的时候,失去了父母的哥哥嫂嫂们都集中到五哥的饭馆一起吃年夜饭,依然欢乐地燃放着五哥准备的几箱子烟花爆竹,在五哥家的聚会要持续三四天,他俩每天做饭炒菜忙不完。大姨家的年还是过得热热闹闹,虽然这个大家庭从以父母为中心,变成了以最小的五哥为中心,那个大家庭团结的家庭气氛却依然没变。

五哥在农村的院子里,盖了几间新房,除了必要的客厅卧室之外,他装修了一间KTV包间,还配上了最好的音响设施,可以不出家门随时K歌。再加上他那些架子鼓、萨克斯、二胡、横笛、唢呐、口琴、电子琴等乐器,完全可以装备成一个小型乐队。五哥说等他不开饭馆了就专心玩他的音乐,组建他的乡村乐队。

那一次,遇到五哥五嫂,他们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脸上的皱纹也明明显露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我问五嫂最近忙些什么,五嫂告诉我,忙着给儿子又买了个楼房,还在开饭馆,还在还房贷。我劝他们,你们也歇歇吧,都这个年龄了,再拼命干活早起晚睡,身体可别弄垮了。五嫂神秘的笑着告诉我,不能闲下来,要不你五哥就要整天玩了,咱得让他一直有事干。

我忽然心疼起五哥来。我这个五嫂在她喜眉笑眼的背后,原来是牵着五哥不停地为生活而奋斗。想想五哥这些年开饭馆受的累,与他现在有房有车有家有业的幸福生活,真不知道应该为他高兴,还是为他心酸。五哥那个开农村乐队的打算,看来还是遥遥无期,尚在五嫂的计划之外,不知道五嫂啥事能让五哥闲下来。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一个人不能自私地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他还要有家庭,有他的责任和义务。或许,五哥就是个最幸福的人吧,因为他有一位懂他疼他而且能正确引导他的妻子。五哥从儿时的顽劣无知、不学无术,在婚姻里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和发展。

对于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又不高的五哥五嫂来说,他们夫妻俩虽说已经在一起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没去想两个人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这个问题,或许他们的父辈也没有教会他们夫妻间应该如何相爱,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也感受到了婚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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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五年级单元作文:我懂得了幸福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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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幸福其实很简单,生活中到处都有幸福,只是在于你是否发现它,去感受它的快乐和甜蜜。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备考的同学准备的优秀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我是这个家里的独生女,当人们时时刻刻都让着我,宠着我。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苦难,所以也养成了刁钻的性格。我时常抱怨大人,自己过的不幸福。但是如果真的问我什么是幸福的话,我真的能答出来吗?

可能吧,在我的眼中,幸福就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我自己不用干些什么,就有人主动为我服务,可以享受唯我独尊的生活这,或许就是我眼中所谓的幸福吧。

我讨厌自己生活中的一切,我讨厌,自己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不可以为所欲为的生活着……但是这些抱怨有用吗?没用的,自己的命运早已在冥冥之中注定,改不掉的!就这样过着生活吧,好似也不错。从那以后,虽然自己心中还会有不满,但是再也不会轻易说出来。毕竟他们还在幸福中,在知足中,我一个还不具备赚钱能力的孩子,我怎么会有权利去决定我是否幸福呢?去评论别人是否幸福?

但是我真的过的不幸福吗?或许在别人的眼中,我过的非常幸福,有家人的关爱,还是班里的好学生,家境也中等,这不是幸福是什么?但是我能理解幸福是什么,并不是自己的觉悟高,而是看见了许多悲惨的事情。才渐渐明白了,自己过得有多幸福。我遇到过好多个乞丐,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衣衫褴褛,面黄肌瘦。我施舍过他们,给予他们一定的帮助。看着他们在施舍后的表情中,透露出知足和感谢。都是我意识到,我比他们幸福了不知道多少倍。后来又学习了许多课文,课文中的有些主人公命运悲惨,只是一点点的帮助,可以让他们感激的痛哭流泪。

这或许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吧!有些人得不到命运之神的馈赠,所以他们更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而有些人,因为自己拥有的一切太多,开始厌烦这种生活。而我就属于第二种。 但是现在我明白了,幸福其实很简单,生活中到处都有幸福,只是在于你是否发现它,去感受它的快乐和甜蜜。家人的关爱,朋友的关心,甚至是陌生人的帮助,你都可以从中感受到幸福的存在。所以说不是你不幸福,而是你没有一颗感激的心,使你体会不到幸福。而且现在的我就很幸福,因为我学会尝试,学会对别人微笑,给对方帮助,让我懂得幸福,也让我生活在幸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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