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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推荐20篇

对于读书,是一种知识的积累,是一种内心的启迪,是一种心灵的净化。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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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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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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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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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介绍一本我最喜欢,他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白狼》。

你们认识沈石溪吗?他可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呢!沈石溪的原名是沈一鸣他醉心于大自然文学,已经出版了500多万字的作品。

《白狼》里写了许多个有关动物的短篇小说,跛脚小苦鼠、聪明绝顶的母白狼、机智的乌鸦王、善良的黑蟒蛇……一切都是那么奇特!

我简单的讲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在西双版纳的一个村寨,有许多人在庭院里养孔雀。一户人家养了两只孔雀,一只雌的,一只雄的。他们一直恩恩爱爱,不久便产生了爱的结晶——四只小孔雀。可因为一次黑山猫的袭击与雄孔雀金鼎的见死不救,他们没好的家庭破碎了。雌孔雀绿散将对金鼎的爱全部都转移到了那救过它的沾满孔雀羽毛的木弩上了,那不人家希望两只孔雀和好如初,真爱爱但绿伞却因为以往那四只小孔雀的伤痛与对那把孔雀弩的痴情,仍对金鼎的追求视而不见。春天其他人家的雌孔雀下许多小孔雀,而绿伞产下的四只蛋,因为没有被真正的雄孔雀爱过,永远也变不成小孔雀了。

这个故事我并不觉得有趣,我只是对绿伞的痴情感到疑惑。看动物小说会不知不觉地增加我们的情商,并更了解那些动物们,所以我建议大家看《白狼》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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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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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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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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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特种兵丛林探险》。

聊聊天一入的上一个英俊潇洒的特种兵,他和一个战友听从总部的命令去一个岛屿,那里有一个山洞,里面有恐怖分子。

于是,他们坐着直升飞机飞向岛屿,降落的时候,他战友说:“快跳下去,我发现降落区域有埋伏。”英俊潇洒的那个小伙子叫彭明星,他说:“没关系。”战友见他这么固执,只好自己跳了。他战友掉在一棵大树上,没有被恐怖分子发现,安然无恙。

而彭明星被打成轻伤,躲在草丛里,才没被抓住。后来,彭明星的战友用电话打给总部,总部带来了八千人,抓住了恐怖分子头头。

这本书带给我的收获是勇敢,战友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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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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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本小故事如一盏明灯,指引我们的方向;一本好如一缕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房。都说偷了一本好书,就等于有了一个朋友。

看着本书的封面,印入眼帘的就是淡绿加淡蓝的颜色,上面一尘不染,因为我珍爱它。网上一看,就是几个大字“励志中国,受益一生的哲理故事全集”。

掀开第一页,就清楚的看到这本书的五大块“生命的色彩”“写下你的梦想”“只要心中有爱”“美的的价值”“太阳的背后不是光”

在这无边的哲理大全里,曾让我难以忘记的今生感动的两个简短的小故事,一个是《死亡日记和童话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要让自己沉浸在痛苦和不幸之中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改变自己的心情,要知道痛苦和不幸在乐观坚强的人看来,不过是匆匆过了罢了!

这本书蕴含着人生的这里,凝结着人生的智慧,不仅能开阔视野,也能陶冶情操,让我们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锐变成一个拥有道德品质的好孩子,我一样要努力珍惜,这本书就像一个指路牌,给你指示的人生的路永远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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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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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对翅膀带我们自由飞翔;书,就像一轮红日温暖我们的心房;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展现出一幅幅优美的画卷。在我读过的众多书中,让我百看不厌的一本书是《王二小》。

《王二小》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小英雄叫王二小,他常常一边放牛,一边替八路军放哨。有一天,日本鬼子来扫荡,走到山口迷了路。日本鬼子看见王二小在山坡上放牛,就叫他带路。王二小装着顺从的样子走在前面,把日本鬼子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突然,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日本鬼子知道上了当,就用刺刀刺穿了王二小的胸膛。这时候,八路军从山上冲下来,消灭了全部日本鬼子。小英雄王二小就这样牺牲了自己保护了全村人。他牺牲时年仅十三岁。

读了这本书,我被小英雄王二小的临危不惧、机智勇敢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今后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也要像王二小一样勇敢、坚强、机智!做为一名现代的小学生,我们要加倍珍惜革命前辈给我们带来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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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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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的还的梦想,比花开的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的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就算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这是我最珍贵的感慨,是在读了这样一本后才彻彻底底领悟到的。

最初看到这本书时,并不精美的封面,一翻开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我对它毫无感觉,甚至不屑去看它。要不是要买一套书的话,我可能甚至一辈子也不会去翻开它,去细细品味。看到有无数人对它的好评,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许这才叫文学吧"我心里暗暗想着。然而因无聊而第一次翻开它时,我才改变了想法。这本书就是罗曼●罗兰的《名人传》。

这本书包括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分别描写了一个音乐家,一个雕塑家和一个文学家。他们三个人虽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虑困苦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精力。

我虽然还没读完这本书,感受却已经很深了。贝多芬用痛苦和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是音乐界不朽的杰作;托尔斯泰则用他的小说向世界传播爱的种子。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是米开朗罗这位天才艺术家。书中他是一个极其矛盾的悲剧人物,他有英雄化了的天才,在艺术上无语伦比,他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但是他的意志却不是英雄式的,他的精神软弱无力,只能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他是天才的工具和牺牲品。他的一生没有一天快乐,几十年的辛勤劳动并不能实现他计划的万分之一。这位天才的艺术家88岁死于贫病和孤独之中,死前一周他还整天站着工作。米开朗琪罗是用血泪流下了给后人享用不尽的精神食粮的啊!这三位名人在面对苦难是所表现出的坚强和勇敢都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的。一定是永远!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音乐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从小热爱音乐,醉心于托尔斯泰和雨果的作品,形成了非暴力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他还在大学时期与托尔斯泰有书信来往,托尔斯泰的思想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你只要打开罗曼●罗兰的《名人传》,生命的烈火就会扑面而来。"我国著名的翻译家傅雷对《名人传》这样概述。优秀的传记不仅能鼓舞人,还能使人更深刻的认识世界,了解人生,或是像我一样能得出珍贵的感慨。

名人传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同学们,你也愿意接受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熏陶吗?如果你的答案是“是”的话,那你一定会得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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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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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 “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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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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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在心里不禁会浮起一阵异常庄严的感情。中华人民的心酸、痛苦、绝望浓缩成它——《红岩》

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拉开激烈战斗。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可怕阴森的地狱中,敌人对革命者们实施了惨无人道的毁灭!但是在革命者们坚强的革命意志,崇高的革命精神下,敌人踌躇难决,黔驴技穷,无计可施。

余新江、许云峰、陈松林、江雪琴、华子良、成岗……无数的革命者们为了濒临毁灭的祖国,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甚至是生命!共产党人具有超强的毅力,这并非平凡人能比,正因为伟大的他们,才能有我们现在的安居乐业,幸福美满。正因为有他们的生死伤亡,才有我们的健康快乐;正因为有他们的疲惫不堪,才有我们的精神抖擞;正因为有他们饥寒受冻,才有我们的吃饱穿暖。

在《红岩》中,令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安详稳重,坚贞不屈的许云峰。在面临甫志高叛变情况下,许多共产党遭国民党反动派抓捕。在面临身怀重要情报的李敬原和自己将被抓捕时,危急时刻,许云峰以身犯险,以自己为诱饵,将国民党反动派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目的就是掩护李敬原逃脱国民党反动派的魔爪。最终,李敬原逃离了,而许云峰却陷入了“慈居”——罪恶的巢穴。在“慈居”的监狱里,许云峰面临胆大心狠,机警毒辣的徐鹏飞,除了一副旁若无人的钢铁似的眼神外,察觉不出丝毫的动静。在面临着审讯,许云峰沉着冷静,令敌人捉摸不透。许云峰凛然不可侵犯的脸,使徐鹏飞不知所措,脸色铁青,最终毫无收获。一波接一波,许云峰又遭到毛人凤的诱惑,但许云峰无动于衷,敌人一筹莫展,将许云峰押进渣滓洞监狱,最终为共产党同志能逃出监狱。挪移着遍体鳞伤的身躯,抬起布满血液的手指,挖开一点一点泥土,翻开一块又一块的巨石,为同志挖开了一条秘密通道。同志们虽然逃出了监狱,但许云峰自己却永远留在了渣滓洞监狱——被敌人执行了死刑。

喜欢《红岩》,喜欢它朴实无华的文笔,喜欢中的人物的勇敢坦率,它深刻地向我们展示了革命的崇高精神境界和思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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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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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因为书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启迪……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营养品”在这里,并不是指物质上的食粮,而是指精神上的食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安徒生,他写的《安徒生童话》让我收获了很多知识。《皇帝的新装》让我懂得了:做事要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全面的看待事情,要实事求是,不要落下太多笑柄。《海的女儿》让我懂得了:要想幸福,首先得让别人幸福,别人幸福,自己也幸福。《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懂得了:一个小女孩在大雪天赤着脚走在街上卖火柴的凄惨滋味。《丑小鸭》让我懂得了:不要以外表去看人家。也许你认为一个从小就很丑的孩子,长大后一定没出息,但结果往往不是这样。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幸福的滋味、快乐的滋味、凄惨的滋味等等,更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些内容中的知识。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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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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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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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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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别看它只是薄薄的一本,里面的知识可多呢。

书带领我从东飞到西,从南飞到北,从高山到平原,从江河到大海四处游览;它带领我来到长江大桥,看到一列火车鸣着汽笛从桥上呼啸而过;一叶扁舟在滚滚波浪的满面上行驶;大桥像一条钢铁飞龙卧在江上,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十分壮丽。

我想:工人叔叔的本领真大!书带我坐上轮船,轮船驶进了大海。我一眼望见辽阔的大海,碧绿的海水,海鸥在天空中飞翔。我坐上潜水艇进入海底,看到各种各样的鱼,在水中快活的游来游去。五光十色的珊瑚,有的像鹿角,有的像扇面,有的像菊花,有的像树枝,美丽极了!()书又带我来到重庆红岩,带进关押小萝卜头的监狱。我看到大脑袋的小萝卜头,穿着妈妈给他改小的囚衣,正用小石子在牢房的地上写着、算着,他多用功啊!书又把我带进幸福的校园,带到首都天安门城楼……

书使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我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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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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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笨女孩安琪儿》。

一拿到书,我就被它的封面吸引住了,书的封面是一台ATM自动提款机,马小跳正在把一张卡插在里面,另一只手伸得老长,好象在向我挥手,自动提款机还喷出许多十元的钱,安琪儿正捂着脸惊讶得尖叫。

故事的内容更是有趣。这本书叙述的事发生在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安琪儿之间。故事主要讲了安琪儿很笨很丑,可是马小跳等人照样和她玩,从而生出一串串令人捧腹的事。如安琪儿上美术课画小猪,送珍珠熊等,很贴近我们现实生活,在我和我的朋友之间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因此读起来很亲切。

文章丰富的想象力、幽默色彩也深深地吸引了我。像安琪儿居然想和比她大那么多的韩力哥哥结婚,马小跳一生下来就一蹦三尺高,这都太有趣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带给我许多欢乐,也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我要像马小跳那样诚实勇敢有责任心。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我常常看得入迷,妈妈喊我吃饭我都听不到,太好看了。小朋友们,你们要是喜欢,就去书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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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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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漫画书,故事书等,这都不是我喜欢的书,我喜欢的书还是妈妈卖给我的那本作文书.

那本作文书虽然外貌不美丽,但是里面且有丰富的作文,比如:[美丽的校园]这是一个黑龙江的一个13岁的姐姐写的,上面是这样写的:我爱我可爱有美丽的校园,我们学校的风景很美.每当我走进校园就听到朗朗的读书声,我还听到快乐的小鸟在唱歌.在走进一点,就看到花花绿绿的树苗和花儿...........虽然我只介绍了一半的作文,但是可以想象他们的校园是美丽的.

啊,作文书啊,你总是装着无穷的知识,作文书啊,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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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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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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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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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阅读课外,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是一部阿拉伯民间故事总集。“一千零一”是形容数目之多。《一千零一夜》也被叫作《天方夜谭》。这本书涉及的地方十分广,从沙漠到欧亚大陆到海洋,从印度、波斯到中国......故事中的人物形形色色,有王公贵族、哈里发商人、哲学家、诗人、牧民、科学家、医生、骗子、强盗、奴隶、魔法师......甚至还有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神灵与魔鬼,有些故事还描写奇珍异宝和名贵的动植物。这本书大多揭露统治者残暴、奢华、愚蠢和赞杨贫苦人机智、勇敢、勇于反抗的精神。

《一千零一夜》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善良的人会得到幸福、光明的生活,而一切黑暗势力最终会被消灭,得到应得的报应。我最喜欢书中《鸟兽与木匠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古代的一对孔雀因受到猛兽的侵袭,就飞到另一个岛屿安家。一天,他们遇到一只鸭子,鸭子之前先后遇到狮子、毛驴、黑马、骆驼和一个木匠。

毛驴、黑马和骆驼都受到人类的危害,狮子为保护它们而想去杀人除害。但是,木匠的花言巧语使狮子放松了警惕,被木匠骗进笼子里烧死了。鸭子看到这一幕,十分害怕,逃了两天两夜的路,来到孔雀栖息的大树下。鸭子把它的经历告诉孔雀,让孔雀知道了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后来有羚羊来了,为了御防人类的捕杀,羚羊和孔雀结为盟友一起过安定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人类还是找到它们,吓得孔雀和羚羊跑了,只有鸭子拿不定主意,呆呆地站地那儿不动,被人类捉住了。

剩下羚羊和孔雀在那儿生活下去,它们齐心协力一起防止人类对它们的伤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破坏大自然,不要滥杀野生动物,不然的活总有一天,所有的动物都会离我们人类而去,而我们人类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了。 我经常捧着《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来读,故事中的人物斗智斗勇和离奇的故事,那大如海岛的鲸鱼、翼若垂天的神鹰、巨石般的鸟蛋、在空中自由飞翱翔的鸟木马、神奇的戒指......令人匪夷所思,看得我眼花瞭乱。这些离奇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越读越想知道故事的下文,想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一千零一夜》在我空闲的时候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还开拓了我的视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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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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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他是我国元末明初的著名小说家罗贯中所写。

【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汉末天下大乱,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这段时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关羽和诸葛亮是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欢的角色,关羽讲义气,誓死追随刘备,曾活捉曹操,后放掉。因为他还记得几年前曹操曾送他赤兔马并保他一命,他知恩图报。主要战绩有:水淹七军,千里走单骑等被誉为:“武圣”、“武财神”。

诸葛亮在刘备军队担任军事统帅和军师,后为丞相。他本想就安然自乐的在山上远离战争,但刘备连续请他3次,他深受感动,后追随于刘备。主要战功有: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木牛流马等。

我最讨厌的人物是曹操,因为他奸诈无常,他的处事格言是: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但我也挺佩服他,是他统一了中原地区,结束了“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战乱,也算是当时的一个英雄。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它向我们描述了宏大的战争场面,也描绘了人物各自的性格特征,写的栩栩如生,令人看了还想看,它教给我做人的原则,教给我层出不穷的计谋,让我看到了当时的历史,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我喜欢这本书,有机会我还会详细的阅读。

[精选以书为话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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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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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利用这次写作的机会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可能你一听,就要问:这本到底好在那里呢?那么,请听我往下讲。

你一看到>这本书的封面,便会看到右下角写着周恩来总理说过的那段话“信念不是铁锤下缭乱纷飞下的火花,而是炉中熊熊燃烧的大火;不是夜空中闪瞬即逝的流星,而是西西里岛上彻夜不熄的明灯。信念让你为了摆脱饥寒交迫的日子,而奋发图强;……”这段话慷慨激昂,表现了周恩来总理远大的抱负和志向。

翻开书本,你像是走进了周恩来的世界,这本书介绍了周恩来从一个新鲜的生命,有着紧皱的眉毛,粉嘟嘟的小脸到一个成熟的,有远大志向的英俊少年。周恩来总理的一生是不平坦的,周恩来在这风雨交加,水深火热时代的中国,周恩来9岁时,他的生母万氏就去世了;生母去世后周恩来的养母又生病。周恩来扛起了家庭的重担;12岁周恩来北上求学;15岁报考南开大学;16岁成为南开学校唯一一名免费生……当你看完这本书,轻轻地合上书本,你会想到:他是一位聪明绝顶,勤奋好学,独立自强的少年。

我相信通过阅读本书,会有很多同学把他当成自己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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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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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寒假,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我一连看了好几遍,还觉得不过瘾。书中描绘了不少精彩的故事,其中“火烧赤壁”最为惊心动魄。

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誓要拿下江东,浩浩荡荡的战场将长江都堵住了,而军力薄弱的孙权选择了与刘备联手,共同抗击曹操的进攻。

周瑜与诸葛亮商定计谋,一步步地将曹操大军击溃,他们先是用反间计让曹操误杀自己的水军大将,造成了曹操水军无人操练的后果,接着,黄盖用苦肉计诈降,将曹军引入设下的陷阱里,最后诸葛亮又生一计--借东风火烧连环船,曹操溃不成军只能从华容道狼狈而逃,这一计接着一计,一环连着一环,设计得精彩,令人叹服。

读到这里,我仿佛身临其境,来到了当时的战场上,看到周瑜借酒醉让蒋干盗走“密信”,陷害蔡瑁,张允,看到诸葛亮羽扇纶巾,谈笑间草船借箭,看到忠勇老将黄盖站着船前,指挥冒火前进的英勇士兵攻打敌军的舰队……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介绍了许多忠肝义胆,英勇善战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忠义,他们的勇敢,令人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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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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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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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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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难过的时候,在我失败的时候,在我委屈的时候,有一本永远在激励着我,那就是四大名著中人人皆知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泪……”历史已经远去,只留下后人在笑谈古今,批评前人的过错,表扬前人的功劳,吸取前人的教训,学会面对成败,面对人生。

曹操被耻笑为白脸奸臣,刺杀董卓失败;二打张绣险失性命;官渡之战差点被袁绍打败;赤壁之战更是被孙刘联军打得落花流水,狼狈不堪。刘备呢?卖草鞋时不知受了多少耻笑,多少白眼;徐州之败,他投靠曹操,每日种菜施肥,为的就是海阔鱼游,天高鸟飞的出头之日。他们虽然受了许多耻辱,但他们从未丧失统一天下的志向和称霸一方的霸气,他们遇到失败时,从不屈服,永不退缩。相反,如果一个人胆小如鼠、昏庸无能,那他怎能担当什么英雄、霸王呢?即使这样,他们也会被别人打败,甚至被消灭,最后成了别人的阶下囚。《三国演义》中蜀国的后主刘阿斗就是这样一个人。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些不幸、挫折,也包括我。在几次考试中,我成了一个失败者,在我难过的时候,我想起了韩信有胯下之耻,张良有捡鞋之辱……与他们相比,我的失败又算得了什么?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下决心要把失败当成磨练,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件事,证明自己的价值。我相信,只要在困难挫折面前永不退缩,绝不低头,那就会很快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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