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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最新20篇】

对于读书,是一种知识的积累,是一种内心的启迪,是一种心灵的净化。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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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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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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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这样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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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高尔基认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是通往智慧殿堂大门的钥匙;书籍是带我飞向天空的翅膀;书籍还是一个时光机,让我了解历史上那些英雄创下的丰功伟绩……

喜欢的书,那它一定是一本环境、动作描写丰富,以历史为题材的书。就像《三个火枪手》,这是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作品,以法国路易十三那个时代为背景,情节跌宕起伏,内容丰富。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部队,为我们讲述了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为法国和平奋斗的故事。书中宏大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它还是一本富有人生哲理、充满智慧的书。例如:《欧也妮·葛朗台》。我对书中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可笑,也为欧也妮的天真感到不平,还为查理的自私感到可怜。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只为钱而活的道理。

它还有可能是一本具有魔法色彩、内心描写生动的书。像英国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哈利从伏地魔手中逃脱后,住在德思礼家。然后,他在11岁的时候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并和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朋友们一起从被伏地魔控制的奇洛教授手里夺回魔法石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这个奇妙的魔法世界,为魔法的神奇而感到惊奇。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讲述了:哈利与他的朋友们一步步战胜伏地魔,拯救世界的故事。我对于书中伏地魔为了得到永生而甘愿使自己的灵魂分裂感到可笑,对哈利和他的朋友们的勇敢感到由衷地佩服。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是的,我喜欢这样的书。它能让我在阅读中吸收到知识并且感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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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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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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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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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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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看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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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喜欢玩游戏,很多人喜欢玩电脑,然而,我却喜欢看

书向我展示了一个丰富的、神奇的、有趣的世界,让我知道,书里可以有好多好笑的事情,有童话,有诗歌,有恐龙,有奇妙的宇宙……有一切我们想得到的和想不到的事情,撩动我对阅读的好奇和渴望。

看书能给我带来梦想。我喜欢一边听着美妙的音乐,一边看着著名法国现代科学幻想之父——儒勒·凡尔纳的书。他那非凡的想象力,浪漫而又符合科学的幻想,使我如痴如醉,迈进了未来世界。在那时,还没有发现冥王星,然而在《太阳系历险记》中,他便写道在海王星之外还有一颗行星;在那时,还没有发明电报,在凡尔纳的笔下,却不仅有电报,还有“有声传真”——电视了;凡尔纳在莱特兄弟制造出第一架飞机之前几十年,便已在他的作品中写到了直升飞机。我渴望成为一个富有想象力的科学家。

看书能给我带来知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因此,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尤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是我书柜里的珍藏。从中我能知道为什么我们要喝水?为什么水能灭火?为什么我们不吃生马铃薯?我还有一整套《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在那里,我学到了蝙蝠如何飞行,洞穴生物的能量来源等等。我时常遨游在茫茫的书海中,在书籍里,我汲取各类知识,了解大千世界中隐藏的秘密。

看书能给我带来乐趣。那些有趣的故事,让我禁不住哈哈大笑。一次,我做完作业,在床上看《爆笑校园》之存钱罐,我看到最后一幅图时,都笑得忍不住在床上打滚,谁知,乐极生悲,不小心滚到了地上,身体的疼痛还是没能止住我的快乐。更让我开心的是,我常常和爸爸一块看,一块儿交流,一块儿开心地大笑。

啊!书,你是我忠实的伙伴,你能给我带来快乐,能解开我心中的迷惑,给我带来知识,我喜欢你。

[我喜欢看书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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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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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去年去了鲁迅故居以后,我就对鲁迅爷爷有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鲁迅爷爷还不太了解,就想通过其它的方法来补充。终于有一天,妈妈给我办了一张新华店的借书卡。在三楼的读者俱乐部里,我翻找了许多书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关于鲁迅的书——《鲁迅全集》。

书的封面介绍了鲁迅的籍贯、成就,还介绍了他的一些主要文学作品:《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鲁迅全传》等。

现在我已经把《鲁迅全集》借回了家,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篇《鲁迅全传》了。这篇文章总共有二十章,在我看来,它应该是旁人对鲁迅爷爷一生的评价,比如说第一章写刚出生的鲁迅是一个幸运儿;第二章以“天突然坍了”为题写鲁迅十三岁那年他的家庭变故;……全文写了鲁迅从出生到老死的思想、成就、对当时社会的贡献。

虽然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从看了的文章中知道了深刻的内涵,我一定会花时间去把这本书读完,让鲁迅爷爷的爱国为民思想伴随我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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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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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著名的名著之一。中写出了鲁滨逊在孤岛上十八年的奇遇,场景描写得十分好,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书中鲁宾逊遇到的各种事,都被作者用一支普通的笔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给我的阅读生活带来了无尽的历险。

鲁滨逊原本是一艘船上的大副,在一次事故中,船不幸触礁了,全船只有鲁滨逊一个人生存了下来。

他制作了一艘小木船,把船上的粮食、工具、制作帐篷的帆布竿从船上一一运了下来,并把他们放入帐篷里,以备以后不时之需,他还养了一只山羊,作为食物的来源,还养了猫和狗来把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的寂寞和恐惧减少了一些。之后,他还用工具打了一个山洞,在里面做了家具。

有一次,他决心做一艘大木船,可以载着自己和食物一直漂流到城市。于是,他便开始做起了大船。他用一把小小的工具,在山上找了一颗巨大的树,一点一点地劈,过了两个月,鲁滨逊终于把树砍倒,他自己也开始有一点要放弃的心理,因为这棵树太大了。可是,他用自己顽强的毅力,压倒了这种心理,继续做下去。又过了两个月,他把树中间变成空心的。又是两个月过去了,他终于精雕细琢出一艘十分美丽的船。可就在他享受着自己劳动成果喜悦的时侯,一件事却像晴天霹雳一样,让他的逃生梦又一次粉碎了。船太大,没有方法推到海里。这让我都十分气愤,可鲁滨逊却十分乐观,认为自己并没有荒废时间,而是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后来,在第十八年被一艘英国船解救了,从荒岛中逃了出来。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生存,学会了坚强,学会了面对困难不畏惧。作者在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这就是“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必定会世世代代陪伴所以世界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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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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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名言,既是刘向对书的看法,也是我对书的看法。

我爱书,它能弥补人身上的许多不足。《西游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聊斋志异》……这些都是我所热爱的书籍。但是,千万本书也胜不过我最钟爱的这一本——《猫武士》。

《猫武士》是一套引人入胜的动物小说,作者艾琳·亨特用感人的故事、精美的词藻描绘出了一只只威风凛凛、英勇善战的猫武士,一幅幅动人心弦的画面,一次次艰难困苦的迁移,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族群之战?让人读了仿佛身临其境,为一只只族猫的战死而心如刀绞,为了猫群一次次化险为夷而庆幸万分,为一只只恶猫的背叛而咬牙切齿……

我第一次听到《猫武士》这个书名时是在四年级时。当时,我正和同学们在讨论各自喜爱看的书,无意间听到有人说“我建议大家去看看《猫武士》,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翻开来就再也不想放下了!”过了几天,又有更多人在夸赞《猫武士》好看,于是,我便好奇心大起,决定也要翻开《猫武士》,一探究竟。

当妈妈给我买来《猫武士》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津津有味地埋头“苦读”。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如饥似渴”地阅读整套《猫武士》,每本不翻上三四遍是绝不肯罢休。

有许多人心中总是觉得动物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的,认为它们没有像人类那么丰富的感情,也不懂得怎样去体会别人的感情。但我可以肯定的说,那些人是大错特错。去看看《猫武士》,它会带领人们走入动物的世界,人们心中的这层隔膜将会由此打开。

读了《猫武士》,我体会到了动物之间的友谊和亲情,同时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是有感情的,它们会去体会感情,去珍惜感情。这一点,动物甚至更胜人一筹。所以,我们也要向动物学习,学会体会感情,学会珍惜感情。

我爱这本书——《猫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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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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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晚上,我坐在床上读着《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的泪水就如外面下着淅淅沥沥小雨一样,小女孩悲惨的命运充满了我的整个脑海,让我悲伤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主要内容:在一个万家灯火通明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可是,在点燃火柴的那一刻,她想象自己坐在火炉旁、吃着香喷喷的烤鹅,最终她走向了没有饥饿和忧愁通往天国的小路,和奶奶一起在天国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点燃火柴,幻想幸福的那一刻,可是只有那一刻是幸福的……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多么可怜的一个小女孩啊,在万家团圆的新年之夜,而她却一个人光着脚流浪在街头卖火柴,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吃的和穿的,让她不在在寒冷的街头挨饿受冻。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穿着漂亮的新衣服,看着内容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我们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想想我们平时真不应该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啊!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从今以后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同时更应该好好学习,学习更多的知识才能掌握更多的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样才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正如《爱的奉献》中歌词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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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读的书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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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它也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在短暂的假期里,我把这本书整整读了三遍。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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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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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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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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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世界上最好的营养品。我是一名小学生,我的最大爱好就是看书了。因为书中有许多知识和新鲜奇丽的事儿。

我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我喜欢看一些童话书、漫画、作文书、还有军事、科幻之类的书。因为这些书不但可以增加知识,而且还有许多好文章、好词语和好句子,可以供我们学习、参考和积累。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看童话故事书或军事书。在童话故事书里,有的故事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比如说在“格林童话”里,有一篇叫做“圣母玛丽亚的孩子”的故事,讲的是圣母不许珍丽打开那第十三道门,可她不听话,不但打开了第十三道门,而且还欺骗圣母说没有打开。因此圣母把她从天上打到了地上。但她做了王后,还生了三个小孩,还骗圣母没有打开,因而没有了孩子。最后因为她说出了实话,所以圣母不但把三个孩子还给了她,而且还祝福她永远幸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诚实,不要撒谎。

在军事书中,你可以了解到许多新式武器,如水陆两用坦克、世界上最大的军舰------航空母舰、水中蛟龙------潜水艇、空中堡垒------轰炸机……同时还可以知道许多战争历史,可有趣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还要读更多更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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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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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寒假,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我一连看了好几遍,还觉得不过瘾。书中描绘了不少精彩的故事,其中“火烧赤壁”最为惊心动魄。

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誓要拿下江东,浩浩荡荡的战场将长江都堵住了,而军力薄弱的孙权选择了与刘备联手,共同抗击曹操的进攻。

周瑜与诸葛亮商定计谋,一步步地将曹操大军击溃,他们先是用反间计让曹操误杀自己的水军大将,造成了曹操水军无人操练的后果,接着,黄盖用苦肉计诈降,将曹军引入设下的陷阱里,最后诸葛亮又生一计--借东风火烧连环船,曹操溃不成军只能从华容道狼狈而逃,这一计接着一计,一环连着一环,设计得精彩,令人叹服。

读到这里,我仿佛身临其境,来到了当时的战场上,看到周瑜借酒醉让蒋干盗走“密信”,陷害蔡瑁,张允,看到诸葛亮羽扇纶巾,谈笑间草船借箭,看到忠勇老将黄盖站着船前,指挥冒火前进的英勇士兵攻打敌军的舰队……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介绍了许多忠肝义胆,英勇善战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忠义,他们的勇敢,令人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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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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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的书各式各样,有扑朔迷离的《名侦探柯南》,幽默搞怪的《爆笑校园》,包罗万象的《十万个为什么》,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妈妈不是我的佣人》。

猜猜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它讲述了一个首尔的小男孩到乡下上学,离开了妈妈的照顾发生了许多状况,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记带,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嘲笑。在生活上也不会自理,结果被表妹批评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原来是妈妈不在身边的缘故。以前妈妈会帮他检查备齐该带的东西,自己睡觉或是去上学的空当,把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阿章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从来不曾注意妈妈的辛劳,他感到愧疚。

想到我自己,我的妈妈不也是我的佣人吗?她每天帮我洗衣服,洗裤子,我身上干净整洁的衣服都是她为我清洗的,而我有时却还要挑剔妈妈选的衣服不好看,给我打扮得不够帅气,现在想来真是惭愧。而我之所以能够健康成长,更是离不开妈妈的悉心照顾,妈妈天天给我做饭,每一餐饭都用心准备。从选食材,到烹饪,再到考虑我的口味,不仅要色香味俱全,还要营养均衡,吃饭挑三拣四的我真是对不起妈妈的用心良苦;妈妈每天都帮我检查作业,分析错题,每次考试她比我还紧张,生怕我有什么知识点没掌握,怕我犯了粗心大意的老毛病;妈妈还帮我整理房间,帮我准备好每一天上学要用的东西……我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充满了妈妈的细心呵护。

看了这本书后,我决心,今后自己能做的事情都要自己完成。不挑剔穿着,不挑食,要认真对待学习,自己检查作业,整理书包,准备每天上学要用的东西,养成良好的习惯。

文章语言流畅,写出了自己看完《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后的真情实感,你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不仅如此,你在看书过程中,有所思有所想有所得,这真是难能可贵,你懂得了妈妈的辛苦,说明你已经长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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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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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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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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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收藏着许多我珍爱的书籍,其中有一本书令我无比喜欢,那就是《智慧儿童》。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

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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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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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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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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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的海洋中,知识是源源不断的,在读的天空中,读书是源源不断的,只有读书,才能在读书的天空中翱翔,才能发现读书中的黄金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在荒岛附近触礁,其他人都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利用船上的食物和工具在岛上生存了28年。之后,他和在他生存之时救出的人发现轮船后解救了出来。

在这故事中,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他身上能让我们学会很多东西,他能教我们如何生存,如何坚持,如何坚强,让我们做一个要有冒险精神,要有坚持的精神。

书中有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句话一点儿也不错,我们在危险面前都会失去理智,而它却说不要在危险面前低头,要去坚持,要去反抗,要去战胜它,这就是我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希望所有人都要向鲁滨逊那样的人学习,学会坚持,学会生存,学会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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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50字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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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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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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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是我们一辈子都受用不尽的。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海蒂》、《茶花女》、《简·爱》、《呼兰河传》,还有《柳林风声》……。不仅有着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岛田洋七写的《佐贺的超级阿嬷》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岛田洋七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佐贺的超级阿嬷》讲的是昭广(作者的本名)八岁那年,昭广离开广岛来到佐贺乡下的阿嬷家,迎接他的,是一间破烂的茅屋,以及曾经带着七个子女熬过艰难岁月的超级阿嬷。虽然日子穷到不行,但是乐天知命的阿嬷总有神奇而层出不穷的生活绝招,在物质匮乏的岁月里丰富了昭广的心灵,让家里也随时洋溢着笑声与温暖……

《佐贺的超级阿嬷》这本书记载了昭广来到阿嬷家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他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阿嬷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阿嬷才是真正的好阿嬷,她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阿嬷。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让他生存下去的能力。让孩子知道即使贫苦也要有好的对待别人,因为一万个人生下来,总有几个要出故障的;成绩单上的分数可以加起来,因为人生就是总和力;如果实在想练什么,就练跑步,因为跑步不需要道具,跑的路也不需要花钱,只是脚前后移动一下就行了;捡来的东西都不应该扔掉,就像弯曲的小黄瓜,切碎了拌上盐,味道都相同等等奇怪而又富有内涵的“格言”。

朋友们,跟我一样,拿起手中的一本书,尽情的享受,尽情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相信不用多久大家一定会懂得更多的知识。记住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籍就是这个时代的生命!谁说二十一世纪缺人才,我们个个都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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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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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寓言童话》,封面画的是一只红色的大鸟在天空中飞翔,两旁有许多大树。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我每看完一篇文章的时候,后面就会讲解这篇文章的道理,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有一次,学校组织了一次活动,是给贫困山区的孩子捐物品,我回到家想了很久才决定捐什么,我捐的是我喜欢的《寓言童话》,因为贫困山区的孩子没有那么多的钱买课外书。所以,我就把这本《寓言童话》捐给他们,希望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虽然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但是我还是很快乐,把自己的快乐给别人分享是一种快乐的事情,有这样一句话,‘‘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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