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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通用20篇)

对于读书,是一种知识的积累,是一种内心的启迪,是一种心灵的净化。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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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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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孔子也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杨红樱写的《非常妈妈》。

《非常妈妈》这本书内容新颖,幽默。杨红樱阿姨用智慧的笔描绘出了几个妈妈的性格特点和外貌特点……她把每个妈妈的特点都概括起来成为这本书每个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说马小跳的妈妈非常可爱,像个小孩子,杨红樱阿姨就把描写马小跳妈妈的文章取个名字——天真妈妈,当然每个大故事中还有几个小故事,有好几次我读着读着就突然笑起来了呢!在书的最后几页还有几个妈妈的名言,和杨红樱阿姨与樱桃们的对话,杨红樱阿姨写到:写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颗容易感动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发,没有感动,当然写不出好文章……看了这些话,我突然有了写作的灵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冉冬阳的妈妈——智慧妈妈,她性格自信,从容,聪慧,在冉冬阳的生日上,她妈妈给冉冬阳讲了自己在生冉东阳的经历,她说:“自然生下来的孩子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比剖腹产的孩子多了一次历险的经历,而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历程,是这个勇敢的孩子和伟大无私的妈妈付出了痛苦的代价……”读完了这一段文字,我体会到了冉冬阳妈妈的伟大和无私,同样,我也想到了我妈妈生我的时候历经的痛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我妈妈!正是这样有智慧的妈妈,让冉冬阳,包括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孩子的生日,妈妈的受难日。”

书,就像一朵鲜花,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芳香;书,就像一根画笔,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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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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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让我开阔视野,思想升华。在书的海洋中,我可以津津有味的品尝书的大餐。正如德国的著名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的家里,真是特舒服、特自在、特温暖。

在我的书架上,有着许多本书籍,其中最抢眼的一本,叫做《伊索寓言》。名字虽没有什么闪亮之处,可内容却不同凡响。故事里的内容小巧、精悍,情节生动、寓意深刻。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哲理,告诉人们一个个受益匪浅的道理。书里面不是死板的人物,而是一个个的动物,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帮助我们如何识别善恶美丑,如何防止上当受骗,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放羊的孩子》。牧童数次大叫“狼来了”,欺骗村民,当“狼真的来了的时候。”谁也没有办法去帮助他。他让我明白:一贯说谎的人即使说了真话,也没有人会相信他。一个经常用谎话欺骗和戏弄他人,最终也只能是伤害自己。

《伊索寓言》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座丰碑。它的内容十分丰富,题材相当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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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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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许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叫《料理鼠王》,那本书是从一只小老鼠和它的家族开始讲的,那只小老鼠有着发达的嗅觉,爸爸为他派了一份工作,你猜到了,是“毒药检测员"一天拾到了各种天然佐料和香菇,乌云来了,小老鼠爬到了一家老奶奶的屋顶上,用天线来烤

香菇,突然,闪电来了,将小老鼠和它的哥哥劈了下来,小老鼠闻了闻香菇,好香,咬了一口,好吃。后来,小老鼠觉得加上另一种佐料就更美味了,于是它跑到老奶奶家里找,接着,它在老奶奶家的电视上看到了大厨师,之后,老奶奶醒了,拿起枪向它打起来,结果打把自己的家打了

下来,大家吓的逃跑了,小老鼠为了把大厨师写的书那走,和家人走散了,走到了巴黎。这里有一个小男孩,找工作,刚好这里缺清洁工,所以他找到了工作,后来,这个男孩不小心把汤洒了,他又不懂做菜,把汤搞的很难吃,小老鼠正好在窗户上看见了,为了要阻止,不小心掉了下来,

它碰到了各种工具跑来跑去,吓死了,接着它就要逃跑了的时候,想起了那锅汤,于是它加了许多佐料,让汤好喝了,但是它被发现了,主厨看见他在做菜,还看见了小老鼠,男孩用瓶子关了起来,主厨命令男孩把小老鼠宰了并扔掉。男孩来到湖边,差点把小老鼠扔掉,又把它拿了回来,

后来谈事时不小心把小老鼠碰到了湖里,结果自己跳下湖去救小老鼠,上岸时衣服湿了,小老鼠和男孩回家了,早上,男孩发现小老鼠不见了,他在厨房里发现了老鼠,在煮早餐。它把早餐放在桌上,一人一份,正当男孩吃的时候,看上班时间到了,就急忙吃掉早餐,而小老鼠还没来得

及吃。就被男孩拉走了,他们刚到厨房时,男孩将小老鼠藏在衣服里,可是这样他们配合得不默契,后来回到家,他们买了材料开始练习,练习中遇到很多困难,他们都一一克服了。第二天,他们再到厨房时,他们能熟练得做出菜。菜做好后,被大家认可了,可是大厨师一直在找他的麻烦

在后来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就这样他们一直配合得很好,可纸包不住火,小老鼠做菜的事还是被发现了,餐厅被迫关门,后来一个美食家投资开了一家餐厅,小老鼠为他做事,他在阁楼为小老鼠的族人装扮房间,一直幸福生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老鼠,它有着一颗对未来和梦想执着的

心,它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男孩也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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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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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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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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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天生爱的人,自己在家里经常读书。郑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读好书,四年级上学期他推荐了《昆虫记》这本书,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书中详细地记录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昆虫的生活,让我大开眼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小小的虫子也和人一样有着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

瞧,萤火虫在我眼前飞来飞去,他们是多么富有诗意啊!用明亮的灯光来召唤心爱的伙伴。他们又是多么聪明啊,用麻痹针,一次又一次的“扭”蜗牛,直到蜗牛失去知觉才尽情享用美餐。还有执着的红蚂蚁让我佩服。他们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刚刚来时那条路是多么危险。阳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丛中跃动,可怜的雄螳螂为了繁殖后代只好献身。当我还沉寂在螳螂那绝妙的杀敌战术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带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这本书,我就会沉迷在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还经常追着妈妈读给他听,有时候妈妈都听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虫记》为什么这么生动丰富呢?我觉得第一是因为,作者观察的细致。从书中我发现法布尔有时为了写一页文字,要整整观察上一天。在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下,一只只昆虫跃然纸上,也飘进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为作者用词造句准确生动,不死板。虽然这是一本介绍自然知识的书,但并不像我们的科学课本一样只追求叙述的准确性,而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讲述科学,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丰富的自然知识。

我想用书中前言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拥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术家一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像文学家一般拥有形象描述的表达力。我认为《昆虫记》,是同类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阅读它,研究它,让它成为我获取知识的源泉,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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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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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本喜欢,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它让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写的是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巧妙的伪装一次又一次揭开幕后真凶莫里亚帝是阴谋,让那些亡命之徒无处可逃。英国伦敦的警察厅也时常找他帮忙呢!不管多么棘手的案件,福欠摩斯都能一一破解。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众多案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案,请听我细细道来;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一起去旅行,可他们最大的敌人莫里亚帝竟在跟踪他们。福尔摩斯也知道这一点,就找到了莫里亚帝,对他说:"我终究会消灭你,甚至甘愿与你同归于尽!"莫里亚帝咆哮道:"我答应与你同归于尽,但不是你毁灭我!"于是,他们来到了瀑布的悬崖小径上,开始了最后的对决,他们经过搏斗,摇摇晃晃地掉进悬崖。史上最杰出的护法为上卫士和最危险的罪犯一起埋葬在那汹涌激荡的瀑布之水中。我看到这里,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我被[福尔摩斯的大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犹如甘露润我的心田;犹如甘甜的泉水;犹如温暖的碳火……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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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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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是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会降妖他还有一对火眼金睛,是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成的,在妖怪骗人的时侯,孙悟空就可以通过它的“法眼”看见是妖怪变的。孙悟空的身上还有两根救命候毛,在妖怪把孙悟空抓住的时候,孙悟空就会从身上拔出救命候毛逃也虎口。

我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有时他出去找吃的,就会在半路上呼呼的睡起大觉来。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做任何事情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孙悟空告诉我们要有真本领,才能打败妖魔鬼怪。唐僧让我们学会了凡事要虚心,不能骄傲,否则会自食其果。猪八戒让我们学会了好吃懒做只会让人更加的讨厌。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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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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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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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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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当然是《绿野仙踪》。那是二年级时妈妈送我的。如今,我已读了五遍了,它似乎有什么魔力把我深深吸引了。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讲的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女孩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面对挫折,并没有灰心。

我印象最深 的是一个奇异的片段,多萝茜和朋友稻草人,铁皮人,狮子一起决定去杀死西方恶魔女,多萝茜的朋友们都 被一群可恶的飞猴给制服了,多萝茜头上有北方魔女的吻。因此 ,被带到王宫,恶魔女去打扫卫生,恶魔女没想到多萝茜往她身上倒了一盆水,多萝茜本想让魔女变成“落汤女人”,没想到,奇迹发生了,读到这儿,我开始紧张起来,恶魔女怎么了?原来魔女被冻成了冰决,一点一点得化成水,没了!

读完这个片段,我觉得《绿野仙踪》充满了奇异的故事,不像《查理九世》那么恐怖,也不像《夏洛的网》那么平淡,从此,我便一头扎进这本书,我像一只书虫 ,我啃,我咬,我品尝每一个好玩的故事!

不久后,我便读完了,我想向多萝茜学习,以前的我遇到困难,便会赶紧退缩,现在我的胆子可大啦,当然不是坏!我真感谢妈妈,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可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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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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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本,读过之后,让你受益匪浅;有这样一本书,读的时候,你的心情会随着跌宕起伏的故事而波澜壮阔,它,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8年,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勇,也曾与野人斗智,救出了“星期五”,他也曾祈求上帝来帮助自己,他甚至和自己的良知争吵,可是他最终熬了过来,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熬了过来,等到了回英国的轮船。

面对挫折与挑战,绝不轻言放弃,摔倒了,爬起来;受伤了,不哭泣。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心态乐观,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的人生。鲁滨逊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合上书,我久久不能回神,如果我是他,我不可能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不可能去接受重重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和勇气。

同时,我也被丹尼尔·笛福的文笔所折服,笛福对人物的理解十分深刻,他笔下的鲁滨逊是那么聪明,那么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细节逼真,如同身临其境。

三毛曾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

毛姆说,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有了庇护所,苦闷受伤时,才有治愈的地方,才有面对这慌乱世界时的强力后盾。

有书相伴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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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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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

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快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美好同学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_六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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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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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是世界读日,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在达尔小时候,他并不喜欢学校,因为学校里的老师会因为他弄坏钢笔尖,向同学借个笔尖而将他痛打一顿,所以他异常自卑。但好在达尔的学校旁边有一座巧克力工厂。那儿经常会送巧克力给孩子们品尝,并请他们提意见。于是,这成了他唯一的乐趣。所以在达尔长大之后,抱着对当时学校边那座巧克力工厂的向往,写下了这本香香浓浓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贫穷的小男孩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从来没有人进出。有一天,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在五块巧克力包装纸中藏有金奖券,得到它们的孩子就能参观工厂。查理幸运地得到了金奖券。最后,查理通过自己良好的品质,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在这个工厂中,有许多让人叹为观止的发明:供夜间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说话说得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时吃的隐形巧克力糖……难得的是,这本书中居然没有反派成年人,而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奖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突出另外四个小孩的缺点,达尔的描写也是夸张到了极致: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个小葡萄干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唯奥利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爱嚼口香糖。“我不能没有他。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地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

对于这些坏孩子,达尔的惩罚也是不失幽默。贪吃鬼格卢普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喝得要多快有多快。因为伸出去太远,他掉进了河里。你以为他会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随后,他像一个鱼雷飞快地升了上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把它打捞出来了。

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怎么样?相信大家已经被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住了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捧起这本书了!那么,祝你阅读愉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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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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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我最喜欢是什么吗?告诉你吧,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是书。我推荐给大家,挺好看的哟!

这本书主要是讲一个叫安妮的孩子被好心的马修收养了。起初,马修的妹妹很不乐意,因为他们原本想要一个男孩的,可是看在马修苦苦求情的份上,她还是勉强地接受了这个孩子。

自从马修在把安妮接回来的路上,他就感觉到了这个一定不是一般的孩子。安妮话很多,凡事都要评价两句。后来,马修的妹妹让安妮上了主教学校,安妮有一次还出了丑。通过一次交流,安妮还和戴安娜成为了永远的知己朋友。

还有一次,安妮请了戴安娜来她们家参加茶会,但是安妮把红酒看成了茶,二话不说就倒在戴安娜的杯子里,结果戴安娜醉醺醺地跑回家去做了些蠢事,所以戴安娜的妈妈很生气,她从现在开始禁止安妮与戴安娜在一起玩儿,而且戴安娜不能与安妮说一句话······

这一类的事层出不穷,安妮多次犯了错误,但她并没退缩,反而勇敢地面对了它,安妮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上面是我对这个故事的概述,下面看看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孤儿——安妮,她的生活也跟我们一样平平凡凡,没有什么值得我们羡慕的事情。她的学校跟我们一样,经常有演出,偶尔也会出去野餐······

安妮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孩子,她偶尔也会糊里糊涂地犯错,但孩子不犯错是不可能的,这样,我们才能读出孩子味儿,成年时读这本书,你会想起你的童年。

读读吧,它对你来说肯宁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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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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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可是我最喜欢的里面一本书,[爱的教育]。每天都会拿出来看几页。

记得那一天我很快把作业写完,我感到很无趣,我就把爱的教育拿出来看,不知不觉地就喜欢上这本书了。只要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上几个小时。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做了一个梦,这本书不见了,我很着急,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一起来,就到处找,到吃晚饭的时候还没找到。我就从梦中惊醒了,汗水从我头上流下来,从那以后我拿到书再不放手。

我一定要珍爱每一本书,让每一本书都有一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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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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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最爱看的书莫过于施耐庵撰写的《水浒传》,里面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有智能双全、爱打抱不平的武松,有委曲求全的林冲,心直性急的阮小七,莽撞的李逵等,令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很多的英雄好汉都是逼上梁山。因为那时北宋朝政极端的腐败,掌管全国兵力大权的高级官员,仅凭皇帝的喜好,不问能力随意任用,而对许多有才华的人,责是肆意凌辱,毫无顾忌,而且让很多的老百姓受到了很大欺辱。

而最让我佩服的英雄是武松。梁山泊一百零八将第十四位,三十六天罡星之天伤星。绰号“行者”。武松是梁山好汉众多英雄中最知名的人物,是水浒传中的核心人物之一。在民间武松是一位“天神”似的人物,许多文学评论都将其与二郎神杨戬并列对比。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武松是一位孤胆英雄,他一身是胆,嫉恶如仇。他胆大心细,对黑恶势力从不低头。其中如“景阳冈武松打虎”、“报兄仇怒杀西门庆”、“武松醉打蒋门神”等一个个故事都能够使我不厌其烦地去读它、去品它。

在景阳冈打虎之前,他喝了十八碗“出门倒”的酒,而且那大虫杀死了很多的人。但老虎的三大本领一扑、一剪、一掀,都被武松破了。而且是赤手空拳打大虫让人惊叹。比起鲁智深的三拳打死镇关西,武松打大虫更显得凶险。武松与酒有着不解之缘,每遇强敌只要饮酒之后,必然大获全胜。武松在清醒的时候非常理智,给人以威胁;而醉酒之时,在敌人看来则粗笨糊涂,其实那时的武松才更加清醒。这就是他惑敌的奥妙所在。

在《水浒传》中很多的故事都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读后让我浮想联翩。小说写出了典型的英雄形象,为了塑造人物性格,作者还不惜笔墨对一些情节进行了细致地描写。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每个故事的高潮都能紧扣读者的心弦,富有特色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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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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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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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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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一些冒险小说,在众多冒险小说中,我最爱《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讲诉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被卷上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于是,他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坚信鲁滨逊是一个有着坚强的信念和一颗勇敢而善良的心的人,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刚从小岛的沙滩上醒来,鲁滨逊也感到很绝望。没有水,没有食物,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试问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谁能有自信活下去?忽然,他发现了他乘的那艘船也和他一起被冲上了岸,这让他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他开始学习种土豆,种蔬菜,学习做面包……通过自己的努力,他的生活条件变得好起来;有一次,他把几个俘虏杀了,救出了星期五,并教星期五识字、种菜、做面包……他的生活也变得有意思起来。

一天,远远地看到开来了一艘英国造的船。鲁滨逊认为一定是上天派来救他们的,这座荒芜的小岛还能有船只来,真的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事。

读了很本书,让我知道了坚强的信念和勇敢的心可以战胜一切的困难,善良也可以让生活充满希望,活得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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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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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的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8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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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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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很多,有《格林童话》、《我是朗朗》、《叶圣陶童话集》……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罗尔德·达尔的《魔法手指》。

这本书写的是革利鸽夫妇一家喜欢打猎,每个星期六的早晨,他们都会带着各自的枪,到树林里去打走兽和小鸟。这可气坏了邻居的一位八岁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非凡本领,每当她怒不可遏时,她的手指就能使出魔法来!这个魔法太有趣啦,它让打猎者和被打猎者彻底掉了个儿,革利鸽夫妇一家变成了野鸭子,他们学习筑鸟巢,学会飞翔,同样每天面对猎人的追逐和惊吓,而野鸭子们则到革利鸽夫妇的家里享受着人类幸福的生活,做饭,玩玩具火车……更为搞笑的是,一天革利鸽夫妇一家竟然被野鸭们的枪瞄着,醒悟的他们保证再也不打鸭子和其他的走兽了,而且把自己的名字“革利鸽”改为“爱鸽”了。

看完这本书,我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但更让我感动的是小女孩通过自己的魔法教育了人类要爱护鸟类和动物。作为今天的我们一样也要爱护和保护动物,珍惜大自然的一切,维护生态环境,还我们地球一个绿色的家!

前一段时间,我们国家的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雾霭,每天上学的路上雾蒙蒙一片,广播里说的都是我们不懂的PM2。5,听大人们说是我们的空气污染太重才造成的,这样的空气使许多年老体弱的人又进了医院,我不知道这样的天空是否还有鸟儿在飞?是否还有美丽的蝴蝶来翩翩起舞?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多么渴望也有一个会施魔法的手指,我多么想用这个神奇的力量驱走灰色的雾霭,我多么想用这个魔力来画出我们五彩的家园!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环境,做一个环保的小卫士吧!相信不久的明天,我们会看到雨后的彩虹,也会看到夜晚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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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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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天我又在书店里逛,突然,一个奇特的名字进入了我的眼帘——《笑猫日记》。世界上竟然还会有会笑的猫?这书里又讲了些什么神奇的故事呢?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那轻松幽默的文字,那活泼动人的人物,那扣人心弦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我立即向妈妈申请:“您给我买一套笑猫全集。”妈妈答应了。

一回到家,我立刻投入到书中。书中那些可爱的“人物”让我魂牵梦萦,笑猫是一只有思想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对了,他还会笑,他常常用笑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我也喜欢始终幸福的鸭子麻花儿他让我明白要快乐的对待生活,这样才会始终有幸福感。我还很崇拜那只不知火了多少万年的老乌龟,他居然能闻出孩子味儿。我不知道他老了没有如果遇见那只老乌龟,一定请他闻一闻。嘻嘻!

《笑猫日记》中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就像是温暖童年心灵的鸡汤,就像是陪伴我成长的心情宝典。让我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学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笑猫日记》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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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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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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