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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散文精选读书笔记【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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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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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一个外国的童话故事。故事中的木偶名字叫做“皮诺曹”。

皮诺曹刚被做好就很淘气。开学了,爸爸为他买了新课本,他就拿去卖钱看马戏了。他也爱撒谎,他每次撒谎,鼻子都会变长一节。有一天,他遇上了一位仙女,她告诉皮诺曹,只要皮诺曹能做一个好孩子,就把他变成一个真正的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小朋友要诚实。不然,自己会没有朋友的。小朋友们也不能淘气,磕这儿,碰那儿的,会出事。我们也应当听老师、家长的话,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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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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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不能一天不看,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一句古代的名言,说的是读书就可以增长或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

现在,我看完了一本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写下我的读后感。

《西游记》大家大多数应该都知道,里面主要说的内容是唐僧要去西天取经,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个徒弟,还有一只白龙马。如果要取到经,就要越过九九八十一难,他们在中途有很多想吃唐僧肉的妖精,可都被三个徒弟打败了。最终,唐僧终于取到了经。

我觉得他们四人很勇敢,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而是勇敢地去打、去追。还觉得他们四人很机智,每次唐僧都差点被妖精们煮来吃掉了,幸好有孙悟空及时来到,令读者感到有一种有惊无险的刺激感,觉得这本书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

我想,弟弟有的时候连自己一个人睡都不敢,胆小如鼠。每当我要嫌弃弟弟胆小如鼠的性格时,他却在我最害怕的东西——蟑螂出现时勇敢地把它赶走或打死了,成为了我的小救星,就像孙悟空一样,真是古怪啊。

书是启示、教育人的一把钥匙,一把最接近人们的钥匙。它打开的是智慧的大门,让我们的大脑充满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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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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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书中有很多知识都是我不知道的。

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很多人体和大自然的奥秘。使我知道了眼睛是人体最不怕冷的英雄,而鼻尖、耳廓和指尖是最怕冷的。还知道发烧是人体对病菌入侵的一种生理防卫反应,对机体有保护作用。还知道了我们现在经常使用的铅笔芯并不是铅做的,它的学名叫“石墨”,是没有毒的。还有纯粹的“煤气”是无色无味的,一旦从管道泄漏出来,人们很难察觉,这样就很容易引起中毒和形成火灾。出于安全考虑,人们便在煤气中加入了微量的臭剂硫和苯,它们是有味道的,一旦煤气泄漏出来,人们马上就可以觉察,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学到了这么多知识多亏了这本书,书里还有好多好多的知识在等着我去发掘,以后我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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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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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屹立在我国古代小说巅峰。”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拂柳。“这首歌似乎还萦绕耳畔!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我觉得最有趣的当数心地善良、老于世故的刘姥姥。刘姥姥二进贾府时,为了取悦贾母,在宴席上故意出丑,鼓着腮帮子幽默地说:”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头老母猪,不抬头!“哄得众人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

《红楼梦》中最令人悲伤的情景莫过于黛玉葬花和焚稿。

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只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己的泪、自己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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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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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读了安徒生童话,我觉得里面《皇帝新装》很好笑。故事是说:有两个骗子,来跟国王说自己能织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衣服:如果是傻子,就看不到这件衣服,聪明的人才看得见这件衣服。皇帝便给他们很多

钱,让他们给自己做这件衣服。

我觉得这里面的国王又傻又笨,脑子一点也不会想,就轻易相信骗子,还亏了这么多钱。而且,这位皇帝还穿着这件独一无二的衣服去参加游行,结果被人给嘲笑了。

小朋友们,我们可不能像这位皇帝一样轻易的相信别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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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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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它讲了:丑小鸭刚生下来,长得非常丑陋,人们和动物都非常讨厌它。在寒冷的冬天里,它受尽了折磨,幸亏被农夫救了,最后丑小鸭变成了一只漂亮的白天鹅。

读了《丑小鸭》的故事,使我想起,每当我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总是让妈妈来帮助,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去解决,通过这件事情,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不要怕自己笨,不要怕自己做不好,只要用心去学习去做,就一定能成功,我坚信,无论今后遇到任何困难,我一定会像丑小鸭一样,通过自己的努力“飞”起来,飞向那向往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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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读书笔记初4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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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两世,却以泪水告终……————题记

有些情意,你给予了并没有放在心上,而接受的人,不知将这份情意珍藏了几世。结好比纯洁的绛珠草,为了偿还神瑛侍者前世的雨露之恩,为了木石前盟,愿追随他的脚步,以一生的眼泪相伴,来到了人面多换的人间,踏入了繁华而又浑浊的贾府,开始了一生寄人篱下的偿还……

可老天已对她有所眷顾,在荣誉至高的贾府,他遇到了前世的恩人,却早已没有了前世的记忆,"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宝玉第一次见黛玉,感觉娇小而又姿美,甚是眼熟。

从那以后,前世情人相遇,再续前缘,在大观园演绎令人揪心的唯美恋情。情再深,也深不过老天的安排。宝钗的出现,仿佛夺走了林黛玉的一切,原本林黛玉以聪慧典雅获得众人的芳心,一夜传出"宝钗为黛玉所不及"的众人对宝钗的称赞,更有"金锁配宝玉"一说,令她心凉。再多的泪水,再深的痴情,也经不住一年又一年的春流夏,秋流冬。众人说她爱耍小性子,其实并不是,而是她不服气,不服气前生前世的情谊落入他人手中,白费一枉心思,白费了痴痴的深情。那一颗颗饱含忧伤的泪珠,是多么的无可奈何,又能有多少人懂。

入府不久,又传来父亲因病而逝的消息,使她更加无依无靠,寄人篱下,饱受嘲冷。她以为花儿和她的命运相同,便为花儿找归宿。然而花儿的归宿找到了,那自己呢?还是独自一人,流连在这情缘望着宝玉,只是可望而不可即。

凄凉之夜,远处锣鼓喧天,喜气渲染整个贾府,一对新人步入洞房。而黛玉,只是静静地倾听着远处的喧闹,等待着自己的凋零,等待着自己从奄奄一息到全身冰冷。一句话的话音还未落,一代佳人离世,只留下不甘心的哀怨与无可奈何。不过好在,宝玉没有受到世俗繁华的迷惑,看透人间情谊,不忘木石前盟,只心系黛玉,离家远行。黛玉的眼泪也算没有白流。

两玉的唯美世恋,凄凉的结局,也让我感受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爱情战胜不了制度"的残忍。 情系两世,却以泪水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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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学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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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气息,熟悉的街道,蜿蜒的小巷。泛黄的白褂衫,弓着的脊背,辛喜的汗水。这些是我一想到《骆驼祥子》,脑海里边便会映出来的断断续续的词。

北京的老胡同里有过多少历史的叫卖,低沉的轻唤。老石板铺成的青苔路迎接过多少劳动汉子满把满把的汗水。而那些大杂院里究竟换过多少个和祥子一样的一生坎坷多变的车夫呢。

骆驼,一想到那个庞大的躯体。便会想到和它一样颜色的沙漠。长河的落日述说着多少沧桑的故事。苍凉和悲壮一览无遗地泻在茫茫戈壁上;驼队,总也络绎不绝,负重跋涉在漠漠沙原上,不甘寂寞的驼铃在夕阳下,叮叮当当……

祥子的结局是个彻彻底底的悲剧。悲的我看完后,都不知道说什么。当然笑不出,也不会哭。只觉得很麻木,那种悲伤麻木因为带着北方的气息,竟然有中悲怆的感觉。

一开始看这本书时,我看到祥子就会忍不住地笑。好一个可爱的大汉子啊。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地努力,不怕苦,不怕累。和其他那些油腔滑调的车夫比起来,他太纯洁了,好像全身都会发出那种白光,很耀眼。

只是最终,他在那个大染坊的社会里没有逃脱被染黑的命运。沦落成一个吃喝嫖赌的社会渣滓。那个时候我想到了其他的车夫,先前我是那么厌恶他们。可是谁知道他们又经历了多少呢,像小马爷孙俩,有了自己的车。最后还不是逃脱不了饿死的命运。祥子的命运是必然,不管他怎样的努力。他在那个年代里,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注定要和他的良知一起陪葬。

这个故事我印象最深的不是祥子,不是虎妞。而是小福子,对着黑白的书页,我仿佛能看到她的两个小酒窝。一个女人经历了那些肮脏的事,人生就仿佛整个就是黑暗的。她没有等到祥子,她是没有那个和祥子好好生活的命。而除了她之外,那样一个年代又有多少女人被埋葬了一生的美好。

理想和现实差的太远了,一个人努力过也未必会成功,祥子就是如此。而现代呢,在这个人权得到保障的今天。这样的人彻底的消失了么?或者说是否有一天我们的其中一个变成了翻版的祥子,失去了理想,失去了尊严,失去了良知,或者未必会死去。因为肉体可以活着,在硕大的空间,行尸走肉一样很悲哀。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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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孙翊宸

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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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新装讲的是一个愚蠢的皇帝被两个骗子给骗了,两个骗子说他们能织出神奇的布,愚蠢的人看不见,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见。大臣和皇帝都害怕别人说自己愚蠢,所以都假装能看见,装模做样说好看,结果皇帝就穿着不存在的衣服在大街上游行,出尽了洋相。

这个皇帝又虚荣又愚蠢。骗子们看出了这点,所以说:”凡是不称职的人或者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大臣和皇帝都心虚,所以都不敢说看不见,最后只有一个孩子说出了真相,因为那个孩子又纯洁又诚实。我觉得一个人不要太虚荣,要保持一颗纯洁的心,诚实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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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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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经常在中午休息的时候看。《三毛流浪记》故事情节十分曲折,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三毛是个孤独的男孩,他被收养过好几次。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他被一个渔夫收养,渔夫教他钓鱼的方法,生活虽然辛苦但还算幸福。之后由于渔夫的去世,三毛又成了孤儿。之后,因为三毛救了有钱人家的儿子,所以那户人家为了感激三毛,就把三毛收养了。三毛在这户人家的生活很舒服,每一天都吃大鱼大肉,可是这样的生活三毛需要付出自我的劳动换来。之后由于这户人家家里失火,无法再抚养三毛,三毛又开始流浪了。很幸运的,在流浪的时候三毛帮忙了一个小男孩,又一次机会被小男孩的父母收养。三毛每一天要去火车站挖煤度日,他只能在三轮车上过夜,生活相当的落魄和艰辛。

三毛的生活虽然没有保障,并且十分的困苦,无依无靠,可是他有一颗乐观的心态,聪明的脑袋和助人为乐的心灵。这些都是三毛身上的闪光点,我必须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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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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抿一口茶,情绪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

《昆虫记》不仅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礼貌。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而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简单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厌恶,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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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笔记幼儿园教师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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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阅读了《拨开教育的责任》中《标准不能只有一个》这篇文章,文中说到每一个儿童都是独立的个体,都会呈现不一样的特征,他们既有共性也有个性,而正是因为不同的个性,才成就了这个世界的五彩缤纷。

这就是说每个孩子都有其特殊性,我们要从孩子的本身出发,以理解的心态去诠释孩子的一言一行。

晓频是一个轻度弱智的孩子。她刚到幼儿园时什么都不会,也听不懂老师说的话,什么都要老师帮忙,平时总是会大喊大叫摔东西,有时也会打人,还经常乱跑。

由于她经常这样无理取闹搞破坏,我也渐渐的习以为常,慢慢的把她忽视了。记得有一次开展打击乐的活动,我给每个孩子发了乐器,惟独没有发给她。当我在上面讲要求时,晓频突然在下面大喊大叫起来,显得十分烦躁。我怕影响其他孩子正常上课,于是我便把她送到了办公室里,请搭班老师看着。

在那之后,这样的情况还是时常会出现。就在我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才好时,搭班老师的一句“现在的晓频和刚来的时候的她比起来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让我突然醒悟了。从这时起,我便重新开始关注起徐晓频来。对她的生活、学习更加的关注,试着去了解她的性格。我发现,原来她发脾气不乖时都是有原因的。乱倒积木是因为有人去抢她的积木或不准她玩积木,上课时大喊大叫是因为她也想像其他孩子一样学习。慢慢的,我开始越来越了解她,也能理解她了。

从那以后,我发现了她越来越多的可爱之处,她总是希望和别人抱抱,有时也会来亲亲我,我也经常亲切的称呼她为“频频”。我也发现其实她并不比其他孩子笨,她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每次我上音乐课她都学得特别认真,也能比较好的演唱部分歌曲。当我放音乐时,她总会随着音乐的节奏舞动,特别可爱。每次上打击乐的课时,我也都让她一起参加,她总是特别高兴。一开始她不懂,总是乱打,渐渐的也有了点进步。频频还认识很多字,其实她是个挺聪明的孩子。现在我跟她讲话或对她提一些要求,她都能听得懂,照着做。频频的进步我们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真庆幸我们没有放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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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李佳蔚

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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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冰心的作品——《寄小读者》,其中的一个故事《最后的安息》让我深受感触。

文中的惠姑在暑假在农村的别院里消暑。一次巧合,让他遇见了村姑翠儿。惠姑了解到了她的身世:翠儿的父母都死了,她以童养媳的身份住在婆婆家。可是,她婆婆根本就不把翠儿当人看待。暑假将要结束的时候,翠儿想跟惠姑走,不幸的是,这被翠儿的婆婆听见了。翠儿被婆婆拉回了家,又打又骂的,可怜的翠儿,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了!最后,惠姑在临走前看望了翠儿,翠儿也得到了最后的安息。

写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因为翠儿太可怜了!同学们,你们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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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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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第一次读这本书,是6年级的时候了。一开始,我不喜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读着读着,就觉得,鲁滨逊的生活充满了艰险,他在岛上的28年生活,也同样,有着不一般的经历。

鲁滨逊在1632年出生于英国北部约克城的一个富商家庭,全名叫做鲁滨逊?克罗索。鲁滨逊有两个哥哥,还有两个小妹妹。大哥服兵役多年,当上了英国一个步兵团的中校。后来,大哥的部队跟西班牙军队在刻尔克附近发生激战,大哥就这样阵亡在战场上。至于他的二哥,从鲁滨逊开始记事的时候就没什么印象,只听说他下落不明。只知道他和大哥都留下了后代,就是鲁滨逊的两个小侄。鲁滨逊渐渐长大,成为了一名令人尊敬的法官。可是,他的脑子里却充满的航海旅游的念头。

一天,鲁滨逊和他的父亲说了自己的梦想,父亲听到后,伤心地流泪了,但是,鲁滨逊还是很想去海上航行,却遭到了父亲的严厉拒绝。1651年9月1日,鲁滨逊从赫尔海港上船出发了。船刚驶出港口就碰到的可怕的风浪。8年后,鲁滨逊伦敦出发,船上一共有14个人。12天后,鲁滨逊踏上的船,遭遇了长达10天的飓风,不久,他们又遭遇了另外一次狂风恶浪。突然有一个人喊道:“陆地!陆地!”他们刚要跑出船去,却发现船又突然搁浅在一片沙滩上面再也动弹不得。大副靠了大家的帮助把小艇放在大船的旁边。他们全都上了小艇,把小艇解开。听凭上帝和海浪支配他们未来的命运。没过多久,巨浪向他们压来,小艇上的人东一个西一个,都来不及喊一声“上帝啊!”就都被海涛吞没了。那时,就只剩下了鲁滨逊一个人,其余的人全都没海浪吞没了。鲁滨逊在一个荒岛上“建”起了自己的“家”。

25年后,鲁滨逊救起了一个逃亡的俘虏,也就是“星期五”。渐渐地,鲁滨逊已经习惯的荒岛上的生活,也救起了一个又一个俘虏,其中有一个,还是星期五的父亲。1686年12月19日,鲁滨逊离开了生活了28年2月9天的荒岛。拜读这部小说后,我对鲁滨逊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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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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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当熟悉的旋律再次回荡在耳边,心中总有无限的感慨。机智勇敢的孙悟空,憨厚单纯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悟净和慈悲为怀的唐玄奘,在我幼小的心灵中下了不可抹灭的形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孙悟空是天生石猴,大闹了天空,被如来制服并压在五行山下。几百年后,唐僧来到五行山,解救了孙悟空。孙悟空感激拜唐僧为师,在途中还收服了猪八戒和沙悟净,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升仙成佛。整个故事,跌宕起伏,环环相扣,牢牢抓住读者的眼球,人物形象描绘得个性鲜明、惟妙惟肖。

虽然,一路有着艰难险阻,但他们没有逃避,而是通过缜密的思考和大胆的实践来克服困难,这点我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以前我的英语成绩很差,在学校里不是被老师批评,就是被同学嘲笑,回到家里还要挨训。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我也渐渐丧失了自信,习惯了被责骂,每天除了写作业、吃饭和上厕所外,其余时间都懒散地躺在床上看小说,以此来麻痹自己。一天在看小说时,我看累了,像揉揉眼睛稍作片刻,抬头看看自己的书架。哇塞!不知不觉中我居然已经读这么多书了!于是我就想,如果我一天记十个英语单词,三天就有三十个单词,顿时我眼前一亮,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立马开始我的行动,我每天认真按照我的词汇积累计划执行,无形中我的词汇量也越来越大、越来越丰富,英语成绩随之慢慢在上升。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和学习成为好朋友了,英语成绩突飞猛进。

在人生的道路上,生活永远不可能一帆风顺,但只要我们心中不失希望,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迎难而上,挑战自己,相信生活不会亏待勤奋努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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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郉可欣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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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故事中讲匹诺曹的经历,不由引起我的思考。

故事主要讲述了杰佩托把一块会说话的木头刻成了一个小木偶,把得到生命的小木偶当做自己的儿子,起名为匹诺曹。匹诺曹非常调皮刚刻完,匹诺曹就冲出家门,自己去闯荡世界,他经历了许多危险。有时候他也喜欢撒一点谎,他欺骗了仙女和父亲,他每撒一次谎他的鼻子都会不由自主地长出一大截,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匹诺曹后来渐渐变得懂事孝顺了,当匹诺曹和他失散多年的父亲在鲨鱼肚子里重逢时,他开始觉醒了,匹诺曹为自己以前的不懂事而感到羞愧。父子两人齐心协力的逃出了鲨鱼肚。然后他带着父亲住进了一所小屋,父亲没有东西可以吃,匹诺曹就每天早晨到附近的一个种菜的农夫那里给他提一百桶水来浇地,来换一杯牛奶给父亲喝。匹诺曹用他赚来的钱养活了他的父亲,还帮助了生病的仙女。就在这样的艰苦条件下,他还认真学习。最后在小仙女的帮助下,匹诺曹从一个木偶变成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故事中会说话的蟋蟀和仙女经常帮助匹诺曹,提醒匹诺曹远离恶习走上正道。而我的老师、父亲、母亲不也是这样吗?她们无私的帮助我,提醒我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我应该接受大家的关爱,努力朝着我的目标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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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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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奇怪,蚯蚓是怎么写字的?一听说有《蚯蚓的日记》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让妈妈去买这本书。

一拿到这本书,我马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内容有的很有趣,有的很搞笑……

我最喜欢的就是蚯蚓教蜘蛛挖洞,蜘蛛教蚯蚓爬树。蜘蛛哪会挖洞呀!两个好朋友真是太可爱了。

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那篇“我姐姐觉得自己美极了!我告诉她,不管花多少时间,她的脸永远长得跟她的屁股一个样。蜘蛛觉得这真好笑。妈妈可不这样想。”

我最羡慕的就是蚯蚓的三大好处,永远不必看牙医,永远不必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被骂,永远不必洗澡。

这本书实在是太有趣了,太搞笑了。特别是当看到蚯蚓非常有礼貌的给蚂蚁问早安时,说了一遍又一遍,我和妈妈都笑翻了。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蚯蚓不停地挖洞,帮助地球呼吸,它是我们大家的好朋友。

《蚯蚓的日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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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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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很多的书,有一本书让我留意在心。那就是《窗边的小豆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豆豆上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 豆 豆 因 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孩子,并尊定了她一身的基础。

小豆豆有一颗好奇心。看见什么东西就会跳上去。有一次,小豆豆 放 学回家,快到家时,她看见了一堆沙子。没有海,又有沙子,小豆豆感到很好奇。就往上跳,结果发现不是沙子,而是灰色的抹墙泥。妈妈发现后,严肃的批评了小豆豆。

小豆豆还是一个勇敢的孩子。朋友被别人欺负,她就会挺身而出帮主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她在学校里的活泼可爱。我也想拥有一个像她一样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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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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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说了些话,不久反悔了,就和听到这些话的人不了了之了,我觉得A的做法不对,要离A远点.

B说了些话,不久变卦了,就向当初听到这些话的人解释我为什么改口,我觉得B蛮有意思的,不是个坏人.

C说了些话,不久还在说这些话,我觉得C有毛病,同情之余,却也懒得理C.

D说了些话,不久死了,我看着D的遗照,怎么也想不起D说话的腔调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惆怅.

于是,我就想要把身边ABCEFG等一干人的声音录下来,最好还能合拍几张照,甚至拍拍DV,这样就算塌实多了,以免日后心空洞洞的.

但是,我依旧觉得A不是个东西,B还像个人样,C就是那么让他去吧.

光是记录,而不去改变,这样好么?

虽然大贤罗素说过:"参差多态,乃幸福本源",可是,参差的程度太厉害,就难免产生偏见了.恩,说到偏见,那可多了去了,ABCDEFG...没几个让我看了不爽,恨不得把我的脑袋拧下来塞到他们的脖子上.

上述的想法虽然不太冷静,但却是最为真实,最为触及矛盾核心的比方!

意识到当时自己还没能力解决其中问题,就这么插科打诨混到了18岁.那日子倒也不难熬,因为发现了电视和电影.不过,电影电视看多了,感觉满脑子都进了水,智商一路狂掉,没有锐气了.

还好,脱住院的福,读了点自认为了不起的文字.于是,产生了这样的价值观:所有的参差多态,我压根没必要去管,把我自己的差距和ABCDE拉开来就OK了,人家能不能赶上我,远没有我能不能把人家甩远来得重要!

最后,抖点包袱:机缘巧合,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男生不能不读王小波,女生不能不读周国平"我承认,我是奔着媚俗的想法,即想要找点能把ABCDEFG比下去的资本底气而去看王的的(本来也要看周的,但卖光了).至于对我产生了何种效应,我也说不上来,只是至少,觉得"参差多态",如果能借助文字,写出来,一吐为快,比起得过且过谈恋爱,倒也清爽,也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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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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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看标题时内心本以为是只写出鲁迅对他父亲的悔恨,可鲁迅写的“病”不只是对于他的父亲更是对这一整个封建社会的迷信。

文中最后的‘他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写出鲁迅为下文的懊悔埋下了更深的伏笔,但若少年时的鲁迅没有叫唤他的父亲,让他的父亲拥有片刻的宁静的话也会改变鲁迅的一生。

再来看看“名医”陈莲河,他只用抓住人们心中的一丝希望和人们心中的不死渴念,便会开始无限的利用。一开始他是以一个出诊的方式来无限的诈取金钱,再一来不知不沉中又将误命的事倒扣在少年时的鲁迅的头上,又唤来了一个衍太太来误导少年时的鲁迅。这一来误会了全部。

用我的语言来说就是:陈莲河只用抓信人们的心里和思维就可以干出一场“完美的‘犯罪’”。

鲁迅知所以要写出《父亲的病》是为让人走出迷信,不再让陷入‘犯罪’了让人们清醒,让社会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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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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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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