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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儿女报效祖国的读后感【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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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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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周末到来,我都会去炎帝广场读一读书增加知识量。这次,我读了一本永远不朽名著——《小王子》。

这书讲的是:在一个只有一个房子大小的星球里,住着一个人,他叫做小王子。

小王子去了各个星球旅行,看到了一个怪的国王;一个自高自大的爵士;一个愧疚的酒鬼;一个忙碌的商人;一个一天要点一千四百四十次灯的人;一位冒险家。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沙漠里认识了作者圣埃克苏佩里,他跟作者讲述了他旅行之中遇到的一切故事,他总结出来了达人做的事都太奇怪了,然后他和作者成为了好朋友。

但到了书的最后小王子被一条毒蛇咬死了,而圣埃克苏佩里一直想念着他的好朋友——小王子…

看完整本书,让我感触非常深刻。那些大人总以为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啥也不知道。所以什么事都是他们定下来让小孩按照他们的意愿走,总以为他们安排的一定是最好的。

我希望大人们可以想想我们,让我们自由,不要什么事都约束我们。要让我们也有构想的天空,让我们也有选择,让我们也有快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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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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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玩的电脑时间一长,便觉得没意思。所以就满怀期待的把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里面的第一章节“黛玉进贾府”读了。内容也真有意思!

第一章大概讲的是这样的:贾府出生了一名男婴,应为出生嘴里就掉,所以命名为贾宝玉。贾宝玉家里面有好多人,又有钱。林海如就不一样了,林黛玉的父亲让黛玉到贾府,虽说不肯,但最终还是来到了贾府。

读了这一章节,我很奇怪。为什么贾宝玉出生时会叼着一块一块五彩缤纷的稀玉?我在书中寻找,没有答案。我想应该是他们前世有缘吧!因为我之前看过《红楼梦》的视频,说是前世黛玉救过宝玉,之后来世感谢。

《红楼梦》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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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心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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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奇幻之旅】

同学们,你们喜欢旅行吗?喜欢探险吗? 那我们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地心游记》满足你所有的好奇心。

这本书讲述了德国汉堡的利登布洛克教授发现一张羊皮纸的秘密:有人曾到地心旅行。于是,他带着年轻的侄子和向导汉斯布杰克出发了。一路上,他们经历缺水、走失、暴风雨突袭、史前巨兽格斗、高热、火山爆发等重重危机,完成一段亦真亦幻的旅行,最终回到了汉堡。

读完此书,我深深感触到生命力的顽强不屈:他们能从斯奈佛山------冰岛的一座火山下到地面以下四千八百英里,并发现了"汉斯小溪"、"利登布洛克海"和"阿克塞尔岛",分别以三人的名字命名。旅途中,他们的食物大量丢失,最终却能利用火山爆发的熔岩顺流而上,从火山口和岩浆一起出来,到了斯特隆博利。这样一个伟大的事迹,怎能不让世人敬佩?。

这本书还告诉我许多科学知识。比如阿克塞尔的理论:地心热是存在的,太阳只是给我们带来了光明而下到海平面以下三十英里时,温度会接近1300度,足以把人变成烤鸡!

这本科幻小说还很有趣,比如:利登布洛克教授想了两三天都没想出来羊皮纸暗藏的秘密,却被阿克塞尔扇风时无意发现了:这张羊皮纸上的单词只不过是全部倒过来了而已!如果大家想揣摩可以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一起来体会大自然那顽强的生命力。我在这里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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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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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讲的是蟋蟀柴斯特在时代广场和小男孩玛利欧,还有亨利猫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什么是真正的朋友和亲情。开始玛利欧找到了蟋蟀,于是就养了起来并取名叫柴斯特,后面蟋蟀认识了亨利猫,塔克老鼠。于是故事开始了,蟋蟀柴斯特犯过很多错误,不过玛利欧还是原谅了它。比如有一次柴斯特做梦吃到了乡下的叶子,可当它醒来时,它把一张10美元的钞票吃掉了,要知道这可是玛利欧一周的积蓄啊!玛利欧的妈妈很生气,可是玛利欧好像知道柴斯特在做梦,梦到吃叶子一样,一直在为柴斯特做掩护,这时柴斯特找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求助,亨利猫盯着塔克老鼠,塔克老鼠不得不拿出它一生的积蓄,由于塔克老鼠经常去时代广场,所以它在那捡到了很多东西,其中就有十美元。还有一次柴斯特和亨利猫,塔克老鼠一起在玛利欧的报刊里吃饭,不小心着火了,这下可难逃了,突然蟋蟀柴斯特敏捷的一跳,跳到了闹钟上,叮呤呤,附近的人听到,快速赶来扑灭了大火。可玛利欧还是没怪它,最后他发现柴斯特能模拟音乐,于是靠它的这项技能赚了很多钱,可他发现柴斯特每次模拟完都会很累,所以他还是把它送回乡下吧,晚上蟋蟀柴斯特悄悄找到了亨利猫,塔克老鼠求助。它说我想回乡下,于是在亨利猫,塔克老鼠的帮助下,柴斯特回到了乡下。

这本书让我好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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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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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上,生活着那一群黄土般朴实的人啊。平凡的故事同样演绎着经彩,平凡的双水村也有精彩绝伦的篇章。每当月光洗尽铅华,悬挂在用不退色的深蓝天幕,轻轻泻入千家万户。我总想站在山头眺望那一束束黄晕的光从每一个窗口射出,凝思着那每一个窗口下是否都聚着一家人,每一家人是否又都上演着一个个不一样的故事。

“劳动就是幸福”每当我看到这句话就会想起孙少平,想起他在煤矿工作时干的那些又苦又累的活。想起大风大浪过去后这最朴实的充实自己的方法。或许看到这句话也会想起孙少安,那个13岁就辍学中的帮家里中四维持生计的少年。农民的想法是多么的简单,他们不求天不求地。只求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一辈子的辛勤劳作,几亩薄田能在血汗的浇灌下长出些养家糊口的粮食。

一段历史能给一个社会烙下深深的烙印,生活又只不过是漫漫长路上无数瞬间的拼合。“情”是那永远不会脱落的粘合剂。是少安和少平的手足情深?是少安润叶的两小无猜?是润叶向前的苦苦真情?是少安红梅的情窦初开?还是少平喝晓霞的生死两个的海誓山盟?可那又是为什么,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在现实面前屈服了,所有的爱所有的情都在世俗封建里脱胶了。把生活摔的七零八碎,一片片跌落尘埃。

好在没有永远的幸福,也就没有永恒的痛苦。生活就像双水村的流水一样不紧不慢的哗啦啦的流,失落顺水流走了,幸福也随波飘远了。闭上眼,就似乎能看到那一年一度的热闹如春节的打枣节。那红火劲竟压过中秋端午。那一天里,所有双水村的人们似乎忘掉了一年的烦恼和忧虑。人们在山林间随意吼着两声信天游,打下一粒粒肉厚核小的大枣子,笑着唱着闹着。这时的双水村,似乎连空气都弥漫着甜甜的枣香,还弥漫着幸福的味道。

“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路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额花香弥漫”一直记得冰心的这句话。总觉得它美好又梦幻,就像保险箱里的光芒四射钻石,当伸出手指时,触碰的只有一片冰凉。一切美好的可望却不可及!都祝有情人终成眷属,可那历史的烙印就是牢不可催的保险柜,是打不穿的思想封建。少安与润叶,那一对双水村里青梅竹马玩大的童真少年,就因为身份的不等生生把思念埋葬;少平晓霞这对抱负远大的知识青年,在一起谈理想论希望,还有那充实着精神生活的信物书籍,和一本本精致的参考消息,无不寄托着浓浓深情;茫茫大草原上,金波一定还在唱着那首熟悉的曲子“在那遥远的地方,尤为耗姑娘。”天苍苍,野茫茫,哪里有他梦里的姑娘?

茫茫天地,云云众生,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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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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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妈妈跟紫岚一样。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而我妈妈现阶段希望我上一所好的初中;紫岚在默默地帮助孩子,帮忙扫除障碍,我妈妈帮忙辅导我,助我一臂之力;紫岚……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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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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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暑假来了,我又长大了一岁。在这个寒假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王梦》!

《狼王梦》的作者是现代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沈石溪的大部分作品,都是与动物有关!而《狼王梦》也是他的作品之一。

《狼王梦》这本书里,主要讲的就是一只叫紫岗的母狼怀孕了,可是狼宝宝的父亲黑桑却死了。但是,黑桑一直有一个心愿直到死都没有完成——那就是当狼王。后来,紫岗产下了四只小狼。其中有三只公狼,一只母狼。紫岗就对自己的孩子一一训练,他希望其中的一只公狼可以成为狼王,可是事与愿违,一只只都死于非命。最后,只有那只小母狼媚媚没有死,而且媚媚还有了小狼崽,紫岗为了让这些小狼崽安全的生活下去,便用自己最后的时间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到:母爱是伟大的,不是只有人才可以得到母爱的,动物一样有母爱。书中的媚媚就是这样。它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既然可以将自己的亲生母亲咬伤,这足以说明母爱的伟大,母爱的自私。我终于知道,父母对我的爱有多深!因此,作为一位母亲,只要对自己的儿女有益处,她们做多大的牺牲,也在所不辞。

我长大后要好好的报答父母对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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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好书《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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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伊索寓言》。我最喜欢书里《龟兔赛跑》的故事,故事里面有一只兔子和一只乌龟。兔子腿脚灵活,跑得快,人称“飞毛腿”;乌龟长得笨重,爬得慢。

有一天,兔子和乌龟比赛谁跑得快。当兔子快跑到终点时,它回头看看乌龟,乌龟还在后面慢慢地爬。兔子想:乌龟爬得那么慢,一时半会儿肯定超不过我。我先在这里小睡一下吧。兔子睡着了,乌龟在赛道上慢吞吞地爬着。当兔子醒来时,乌龟已经到了终点。

这个故事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我们班的王子骞同学有一次考试得了100分,老师夸他聪明。结果他骄傲了,上课不认真听讲,当天的作业写到一半就不写了,跟周围的人说话。第二天,老师检查作业,他只做对了两道题。老师说:“你这个混汤儿,一夸你就骄傲,跟《龟兔赛跑》里面那个小兔子似的,以后可不能这样了!”

《伊索寓言》这本书里面有很多这样的好故事,每个故事都教给我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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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夏洛的网》的读后感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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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学校开展了亲子阅读的活动,让家长更加重视孩子的课外阅读,调动孩子和家长阅读好书的积极性,让阅读成为孩子的一种快乐、一种享受。

周末我与女儿一起阅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书中讲的是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之间的友爱故事,其中蕴含着深厚的哲理,是一本写给孩子,也写给大人的童话故事书。整个故事围绕着小猪威尔伯的命运展开,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充满了一群小动物们的喜怒哀乐、欢声笑语,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可惜好景不长,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的命运竟是变成餐桌上的火腿。女儿看到这里,眉头紧锁,长长叹了一口气,不禁说道:“好可怜的威尔伯呀,谁来救救他呀!”我看着动情的女儿轻轻地抚摸了她的脸。

就在威尔伯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看似渺小的夏洛说:“我不会让你死的。”令女儿更为吃惊的是,夏洛在它的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这些字,让人们认为威尔伯是一头非同寻常的猪。就这样,威尔伯逃脱了被宰杀的厄运。

当我和女儿共同读到“最后一天”时,我们的心同时被夏洛和威尔伯之间的深情、忠诚深深地震憾了,他们彼此都愿意为对方献出生命,这是如此的真切啊!最后,夏洛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她的好朋友威尔伯又救了夏洛的孩子们并细心抚养他们长大。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这样的朋友不是经常能够碰到的。在这里,我也告诉了女儿,世间友情的珍贵,它们虽然不是人类,但是具备了人的种.种优良品质。读完全书,女儿觉得夏洛是一个乐于助人、舍生忘死的好朋友,她也希望能遇到这样一个忠诚的朋友。

我觉得亲子阅读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它有很大的好处,我貌同经历着书藉带来的喜怒哀乐,同样的心情让我和女儿贴的更近,也有了更深的沟通和交流。与好书交朋友,与孩子共读好书,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乐趣,让书香飘满我们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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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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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中福清和孩子的对话里,我可以看出父爱的伟大。

傅雷家书中可以看出,傅雷看待傅聪不仅是儿子更像是朋友,和他来往的书信写出了傅雷对傅聪的一次次困难的选择都做了引导。

其中有一篇说傅聪因为贝多芬第29首和第10首哪个更重要吵了一架,最后傅聪离家出走。

这里可以看出傅聪对艺术的追求,以至于和傅雷吵了一架,升至离家出走。

服从遇到困难是,弗雷也总是告诉他谁也是这样过的,让她心里好受一些可以渡过难关。所以在后来一场比赛里,虽然服从的天赋不如别人,但却因为弗雷德知道然他在比赛时不紧张得到了第三名的成绩。所以这场比赛的得奖可以看出傅雷的教育方式对傅聪的成长有恒大的帮助。

傅雷曾对傅聪说过,久算在谈恋爱最火热的时候他也认为,学术第一,艺术第一,真理第一,爱情第二。而如果是别人在这种时候坑定认为爱情第一。所以他对傅聪极其严格,但同时它也是爱他的。

傅雷对傅聪说行中的字不要太大,不然会被邮票该注意缴或少去移交。这个细节可以看出傅雷是个星系的人,而傅聪是个粗心大意的人。

这小小信封的事情,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应该做事仔细认真不粗心。傅雷也告诉傅聪钱不能乱花,做人也不能太吝啬,然他自己要好好理财,也提醒了我们因该要好好理财。还有就是交友很重要,自己要和朋友多联系,不然别人会觉得你冷漠,还有就是有些人的内心是热亲的但是在变面上他无法表达出来,所以需要长时间的接触才能发现这些,才能表达出来这些真的内心品质。有些人表面上很好但实际上是想利用你,这也同样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发现,所以交友横重要,只有接触一段时间之后才了解他。

所以,傅雷家书不仅说了父爱很伟大也然我们明白了衡多道理,给了我们恒多的启发还有更多的发现要我们自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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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二年级200字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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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葱头历险记》是一本十分有趣的书,故事开始的时候讲的是,洋葱头的父亲在国家统治者柠檬王巡幸平民区的时候踩到柠檬王的脚以后被抓进了监狱,洋葱头在探视了父亲后开始周游世界,想通过旅行学习知识,最后救出父亲的故事。在旅行的过程中他认识很多朋友,有南瓜爷爷、葡萄师傅、梨教授、园丁小葱、小樱桃。还遇到很多的坏人樱桃女伯爵和她们的番茄骑士以及柠檬王和他的柠檬士兵。南瓜爷爷、葡萄师傅、梨教授、园丁小葱很多朋友都被坏人樱桃女伯爵关进地牢,洋葱头在他的朋友小樱桃和田鼠的帮助下把大家救了出来。洋葱头在旅途中交了很多的朋友,学会很多知识,还勇敢的和坏人进行斗争,用自己的智慧战胜敌人。我很喜欢洋葱头的故事,让我明白了邪恶是永远胜不过正义的,坏人最终都要得到惩罚。所以我也要像洋葱头一样成为一个富有正义感,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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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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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红楼梦》,我的脑海中便会浮现出这样一个人来:雅致的发式,乌黑的秀美,白皙的皮肤,如一汪湖水般清澈的眼神,粉红色的双唇轻轻地抿着,露出一抹清丽婉约的笑意。她不是绝色美人,却敦厚中不失灵巧,温柔中不乏刚强;虽没有宝钗的“满腹诗书气自华”、黛玉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却也是《红楼梦》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周身萦绕着一股独特而美好的风韵。她就是袭人了。

袭人本姓花,是贾宝玉的大丫鬟。她原是贾母之婢,名唤珍珠。贾母对她的评价是“心地纯良,肯尽职任”,因此“授予”了她“服侍宝玉”的重任。她也是任劳任怨,尽心尽职——把女孩子家的体贴与细微发挥到了极致。亲自在繁忙的琐事之余为宝玉做肚兜,五彩精美的“鸳鸯戏莲”图饰,令人爱不释手;宝玉午睡时,她便坐在床下为他赶虫驱蝇;日常生活中的穿衣、梳洗、吃饭她均细心侍候;甚至在宝玉小时,她把床铺移至宝玉房中,方便夜间周到照顾……虽然怡红院里不乏伶俐机敏的晴雯、随和好性的麝月、温顺文静的秋纹,但宝玉最看重最依恋的还是袭人——偶尔袭人回去,他还巴巴儿地赶去瞧她,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快些走罢。”可见袭人之诚,宝玉之真,主仆感情非常深厚。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袭人如此受宝玉的敬重和依恋,极可能会引起其他人的妒意,然而她却凭着最本真的善良、周到的礼数、随和大方的处事态度,博得了众人的欣赏,对宝玉的“忠”并非百依百顺的“愚忠”,常劝宝玉“要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别乱说混话”,也不可“毁僧弄道,钓脂弄粉,和姐妹们没大没小”,她是真心为宝玉的前途着想;和其他房的丫头,如紫鹃、鸳鸯、雪雁、平儿等,她也是以诚相待——莺儿偶来宝玉这里串门儿,起初受了冷落,袭人便悄悄把她带到厨房嬉闹了一会子,免去了莺儿的尴尬;晴雯遭人诽谤被王夫人赶出贾府,袭人还托人给她送去衣服和银子;平儿被凤姐冤枉换了一顿打,袭人也是柔声细语地开导劝解,带她到怡红院整衣理妆;她心胸宽厚,即使受了奶娘李嬷嬷的闲气,宝玉要为她鸣不平,她还百般安慰,信奉“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信条”,不好斗,不高傲,更不会仗势欺人。难怪大观园最刁钻最多嘴的老婆子都叹袭人“是个没话说的好丫头”。

诚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袭人也有私心,有缺点的。当凤姐实施“调包计”为宝玉娶入宝钗时,她出过大力,还满心欢喜地暗叹“这样配才是一对儿呢”。她素性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为了贾家和花家,委曲求全地嫁给了蒋玉菡。

但是,瑕不掩瑜。袭人,这个清纯少女,如同那一束“满天星”,灵巧洁白,甘做配角,在错综复杂的大观园的舞台上开放出一簇让人留恋的风景。就连曹公也心存怜惜吧,不然怎会在“好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后,终给了她一个崭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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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逃家小兔》读后感二年级作文简短

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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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逃家小兔》。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有一只小兔想离家出走,她说:“我要跑走了。”可是兔妈妈说:“如果你跑走了,我就去追你,因为你是我的小宝贝啊!”小兔说:“如果你要来追我,那我就变成高山上的大石头,让你抓不到我。”然后妈妈又说:“那我就变成爬山的人,爬到高山上去找你。”小兔又说:“我要变成小鸟,飞得远远的。”妈妈却说:那我就变成大树,好让你飞回家。”

小兔无论变成什么,妈妈都会找到他,或者让小兔子能找到自己。《逃家小兔》带给我浓浓的母爱,母亲的爱就像只大网,小兔子怎么也逃不出这张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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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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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海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个寒假我读了《感恩父母》、《成语故事》这两本书,我非常喜欢《成语故事》,因为这本书看起来特别有意思,我们的学习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成语,有些成语的字我认识了,也学会用了,却不知道它们从何而来,比如"朝三暮四"这个成语,这个寒假,我向妈妈提出了这个问题.妈妈让我到成语故事里去寻找答案。

带着疑问,我打开了书,哈哈,这下它们的来历我全知道了!我就说一下"朝三暮四"这个成语的来历吧,古时候有一个老人养了一群猴子,因为他养的猴子很贪食,所以他想了一个办法来教训猴子。

一天,他对猴子说:"明天给你们吃栗子,早上三个,晚上四个。"猴子听了发起怒来,他又说:"好吧,那就早上四个,晚上三个。"猴子听了,高兴得翻跟头,其实都是一样的,只是老人变换了手法。

"朝三暮四"的来历是不是很有趣?够幽默搞笑吧!而且,看完这本书后,我学会了许多以前不会的成语,更了解了它们的来历.在今后的说话写作运用上都会有许多的帮助,我今后做事一定要一心一意,不能朝三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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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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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传》里最勇敢、最莽撞的好汉就非绰号“黑旋风”的李逵莫属了。李逵在监狱里遇到了宋江,认为宋江志存高远,就与他结为兄弟。在梁山好汉中,他勇往直前,战功显赫。

李逵在梁山有一天突然想起了自己远在家乡的老母亲,就请宋江批准他去接自己的母亲回梁山享福。在回梁山的路途中,李逵一时大意造成自己的老母亲被猛虎所食,他一气之下,把老虎窝给端了,这也就是著名的“野岭杀四虎”的故事。

在上面这两个故事中,不但体现出了李逵的勇敢,而且他还很爱他的母亲,为了他母亲的幸福,他不惜一切代价。但是他的母亲最终还是被猛虎所食,他真是太可悲了。

李逵在《水浒传》最后一章节中因为宋江饮了皇上御赐的毒酒,认为宋江是他唯一的亲人,所以就喝了剩下的毒酒。过了一会儿,便温顺的像一只小羊羔一样趴在宋江身旁死去。李逵如此勇猛的将领,不是战死沙场,而是这样凄凉的死去,真是可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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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草房子》读后感

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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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是一本让我魂牵梦绕的书,在经历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的思念后,这个暑假我终于“圆梦成功”——得到了那照亮我心房的《草房子》!

一捧起书,便如同一个饿了三四天的人拿着一只鸡腿,不等尝出味道,便直接塞进了肚里。我翻开书,一页,两页,三页……我如饥似渴、狼吞虎咽地将书快速的浏览了一遍,这种只求快,不求精的扫视读法,当然只让我略懂了些皮毛。一时只被曹文轩老师笔尖下所流露出的乡野童趣所吸引。瞧,封面上那坐在金色草垛上的一排孩子,那一闪一闪的小光头肯定就是秃鹤(陆鹤);那个手中挥舞着草帽的调皮男孩,没错!肯定是桑桑……金灿灿的草垛,明晃晃的红门,随风飘荡的艾叶,妙趣横生的油麻地小学……组成了那淳朴的油麻地。

一次性、一口气的阅读似乎并不满足我那贪婪的读书野心,没过几天,我立刻又捧起了那熟悉的身影——《草房子》!这次我可不像上次一样盲目的去扫视,而是用心去精读,感受隐藏得更深一层的“营养”。曹文轩老师淋漓尽致的刻画出了一个和我们小学生很相似的人物——桑桑。异想天开就是我们儿童最具有代表性的“标致”。小桑桑经常做一些充满童真,而又只图一时欢乐的事。就如将蚊帐做成捕鱼网一事,虽然尝到了自己亲手捉的鱼虾,但却挨受着整整一个夏天被蚊子叮咬的苦头……我们读低年级时不也做出过这种“只图一时欢乐,而不顾一切后果”的事吗?就拿那次风靡一时的“吃草事件”来说吧!一年级的我们对任何不懂的事物都会流露出好奇,在那个看似平常的日子里,我们被三叶草所吸引,还忍不住尝了尝,这一尝可不得了了,我们品味到了人间的“奇味”,立刻呼朋唤友地找来了一群小伙伴一起品尝,这事一传开,大部分一年级的同学们都来了,把花园糟蹋得“横七竖八”,也给老师们造成了一时的麻烦,还让家长们很是担心。现在回想起来,不禁捧腹大笑,笑我们那时的天真幼稚,笑我们那时的不懂事,从而我学会了谨慎而不冒失,三思而后行。曹文轩老师讲述中的每一个人物的特点都放出最大光彩,描写的十分自然,就如同生活一样。这笔尖下的童年,不仅让我也有些羡慕。唱着无字的旋律;刨着细白的柳树须子;放着拥拥挤挤的鸭……组成了这多姿多彩的乡村童年。

《草房子》是一本令我百读不厌的书,第一遍,第二遍似乎都不满足我那颗求知的心。所以没过几天,我又拿起了它。这次我既不像第一次读得那么快,又想比第二次读的更“精”,读出这本书的“精华”。我读出了陆鹤认为大家对他十分轻谩,从而报复他人,这使他失去了曾经的快活,直到他认为自己错了,才与大家融洽的合为一起,在春节文艺汇演时,利用他那引人注目的秃头为学校、集体争得了荣誉;我还读出了秦大奶奶一开始与油麻地小学格格不入,后来被周围的人们感化,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段路散发出了最大光彩……感动的泪、祥和的笑、飞舞的信封、悠扬的笛声……组成了我们这颗慢慢长大的心。 我们已经从一年级时年幼无知的“小芽儿”,长成了一株可以独当一面的“小树苗”。“童年”这一本书也已经廖剩无几了。《草房子》让我回味起了童年的乐趣,也让我读出了不同滋味的童年、不同滋味的感悟,也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真的是没有橡皮擦,有的只是一场场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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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昆虫记》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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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和生物学家,他一生写了二百多篇《昆虫记》我早就听说昆虫记名扬天下了。

那天,爸爸给我买来了《昆虫记》我喜出外望,心里乐开了花,里面的昆虫不但有趣而且生动:有可伶的鸣蝉、胆小如鼠的蛐蛐、可怕的狼蛛、五毒之首的蝎子、勤劳的蜜蜂、长毒刺的黄蜂……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些昆虫的家庭生活、捕猎技巧和外貌特征等。

就说那可怕的狼蛛的产卵吧,狼蛛有一个又小又圆的头,头上长着八只眼睛和恐怖的毒牙,还有八只长毛的长腿,腹是产卵用的。一年夏天,法布尔在花丛下见到一只挺着大肚子的狼蛛,这表明它即将临产,法布尔把它轻轻地放在一个既透明又有泥土的瓶子里,几天后,狼蛛开始产卵,只见它先在地上织了一张网,大小相当于一只手掌,蛛网很粗糙,也不成形,相当稳重,接着,母狼蛛吐出一些更结实的丝,织成一个白色球体,上面留一个小口,再产下一粒粒黄金的卵,产完后,狼蛛把口子封上,最后,它把那张不成形的网用脚踹到一边,把卵袋往上一背,卵袋就成了它的无价之宝。

《昆虫记》告诉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个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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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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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就像一个大宝库,只要你进去就会有取之不尽的宝藏。最近,我读了丹麦作家安徒生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主要写的是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冻死街头的悲惨故事。那精彩的故事内容时刻告诉我:我多幸福。于是,我怀着一颗同情的心再读了一遍。

当我读到“她觉得更冷了,她不敢回家。因为她没卖掉一根火柴,没挣到一个钱,爸爸一定会打她的。”时,我的心开始颤抖起来,小女孩吃不饱,穿不暖,没有人关心她,卖不掉火柴还要被爸爸打,再想一想我们的父母,他们为了我不辞劳苦的操劳着,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我却常常跟他们斗嘴,现在想起来,我真是太幸福了。当我读到“更妙的是这只鹅从盘子里跳下来,背上插着刀和叉,摇摇摆摆地在地板上走着,一直向这个穷苦的小女孩走来。这候,火柴又灭了,她面前只有一堵又厚又冷的墙。”时,我不禁潸然泪下,小女孩实在饿得不行了,才会有这样的幻想,可幻想不会成真,而在我们这个时代,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们有漂亮的衣服穿,有许多美味的食物吃。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还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总之,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因此我真想把小女孩接到我们这个美好的时代,这样小女孩就不会有这样悲惨的生活了。

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我知道了现在生活的来之不易,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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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徒生童话读后感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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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它给我的感触很深。

我最喜欢的一篇童话是《恶毒的王子》。在你们心中,王子肯定是一个好人,可这篇童话里的王子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样,他非常恶毒。它主要讲述的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很恶毒的王子,他想要征服全世界。他每天烧杀抢掠,用火烧老百姓的房子,他的士兵也是这样。因此他很有钱,造了很大一栋别墅,许多外国人看了,觉得王子很了不起。它为了不让别人超过自己,就去攻打别的国家,让别的国家的国王吃自己的剩菜剩饭。突然,一个祭司说:“虽然你很厉害,但是,上帝要比你强大的多。”王子说:“好吧,我要征服上帝!”于是他下令让所有的士兵去建造一艘能在天上飞的船,一年后,飞船造好了,王子带领所有的士兵去攻打上帝。可是他们被一只老鹰打败了。王子不服,他又用了八年时间造了一群飞船·去攻打上帝。当飞船群飞到一半时,来了一大群蚊子,它们用嘴啄着王子,王子用的衣服抵挡着蚊子的攻击,可是有一只蚊子钻进了王子的耳朵里乱啄,王子被折磨死了。

读了这篇童话我明白了:一个有野心的人,做坏事,一定会遭到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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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小学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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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一个小女孩在大年夜里独自一人卖火柴,由于抵御不了饥饿和寒冷的侵袭被冻死在街头的一个故事。故事揭露了当时社会制度的黑暗,表达了作者对小女孩不幸遭遇的深切同情。在那个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贫苦的人们只有寒冷、饥饿、死亡的等待,富贵人家却过着丰衣足食的富足生活,这是多么的不公平!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这个新时代,是多么的幸福、美好啊!

读完这个故事后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故事里的小女孩真的非常可怜,我真的很想帮她。

晚上我真的做了一个梦,梦中小女孩来到了我家做客。我打开了我的衣柜,拿出鲜艳的羽绒服送给小女孩,我看到小女孩脸上露出了温暖的笑容;我又打开了我的鞋柜,把漂亮的靴子送给了小女孩,我看到小女孩脸上绽出了幸福的笑容。接着,我又请小女孩品尝着妈妈为我们准备的晚餐:有苹果、香蕉、桔子,还有美味的烤鹅,不一会餐桌上的食物就一扫而光啦!小女孩美滋滋地吃着,过了许久,她终于吃饱了。一觉醒来,这个梦仍在脑海里呈现着,回旋着……我多么希望这一切能成为现实呀!小女孩请你来到我们的国家吧!和我们一同高兴地学习,一同愉快地生活,一同快乐地成长。

这个故事也让我们明白要珍惜今天的生活,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本领,这样将来才能让地球上更多苦难的孩子能够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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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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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沈石溪写的王梦一书,使我受益非浅。

本文描述了一头母狼紫岚与她的丈夫企图夺取王位的故事,可惜在马上要成功时,大公狼在狩猎时被野猪杀死了,魂归西天,紫岚的计划泡汤了。

可是她依旧不放弃,开始注力培养下一代,让它们有机会当上狼王,成为狼群中的优秀的君主。紫岚会成功吗?

在狼群之中,弱肉强食,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只留下一只小母狼。可她还是不死心,不肯向残酷的命运低头,只好为小母狼找到了狼群中第二优秀的狼结婚,将目光放到了下一代——狼孙身上。在最后,母狼为保护狼孙而与想袭击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本文内容写的荡气回肠,委婉动人,引人入胜。

读完本文之后,我发现了紫岚身上有许多我没有的品质,比如说像做事一丝不苟,专心致志,决不轻言放弃,这些都是在今后以及未来值得学习的。

回到现实,我发现自己和紫岚差远了。遇到不会的问题也不深度探索,而是直接跳过;遇到一点点小挫折就会轻易放弃。在今后,我一定要学习母狼紫狼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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