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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名人故事汇总【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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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宋庆龄信守诺言的故事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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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宋耀如一家用过早餐,准备到一位朋友家去。

宋耀如的二女儿宋庆龄显得格外高兴。她早就盼着到这位伯伯家去了。

伯伯家养的鸽子,尖尖的嘴巴,红红的鼻子,美极啦!伯伯还说,准备送她一只呢!

但她刚走出门口,忽然想起,今天上午,小珍要来学叠花篮儿。小珍和庆龄的年龄差不多,两人可要好了。

父亲见庆龄停住了脚步,奇怪地问:“庆龄,你怎么不走啦?”

庆龄说明了原委。父亲不以为然地说:“没关系,以后再教吧!”

“不行,我们已经约好了。我走了,她会扑空的。”庆龄为难地回答。

“那也不要紧,明天见到小珍,解释一下就行了。”父亲又说。

可庆龄仍然站在那儿不动:“不,你说过,做人要信守诺言。如果我忘记了,明天见到她,可以道歉,可既然我想起了自己的诺言,怎能不守信用呢!”接着,她又向父母、姐妹挥了挥手,说:“你们去吧,祝你们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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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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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名人和我们一样,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着丰富情感的人。他们同样有过多彩而快乐的童年,同样经历过痛苦和挫折的考验。所不同的是他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地向着成功的目标前进。

大家都知道孔子吧!下面我来讲讲孔子的故事吧!孔子三岁时,他母亲就叫他读书写字。有一天,母亲问孔子:“你能把我所有教的字,都背出来吗?”孔子说:“今天不行,明天再背。”晚上睡觉时,孔子虽然上了床,可一点睡意也没有。他问旁睡的哥哥:“明天娘要考了,你都会了吗?”哥哥说:“娘教的那些字都很简单,我都背得滚瓜烂熟了。”孔子说:“我在你肚皮上写,你帮我看一下对不对,好吗?” “好”,哥哥回答。当孔子通过时,孔子才安心睡觉。第二天一早,母亲考他,孔子一下就通过了考核。母亲惊奇地说:“孩子你真聪明!将来一定会做个大官。”看到母亲那么高兴,孔子心理也喜滋滋的。

看了孔子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孔子是一个自幼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也正因为严格要求自己,才有了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的称号。

名人,他们的身上集中体现着人类的智慧、勤劳、勇敢、顽强等各种优良品质。他们像一颗明珠在我的心中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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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爱书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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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是美国的第15任总统,小时候,家里没钱送他上学,他只能想方设法借书读。

有一次,妈妈让他去邻居家送木柴。告别的时候,林肯突然见到一本渴望已久的书,便再也挪不动步了。他站在邻居的书架前,入迷地读了起来。邻居见他这么喜欢这本书,就大方地借给了他,让他拿回家去读,还叮嘱他不要把书弄脏了。林肯感激地说:“我一定好好保管。”

林肯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看起来,连晚饭都顾不上吃。一直到妈妈催促他上床睡觉,还舍不得把书放下。临睡前,他小心地把书放在柜子上,上面还盖了一张旧报纸,这才安心地躺下了。

半夜的时候,突然下起大雨。他赶紧跳起来,扑向那本书。可是书已经被从屋顶漏下来的雨水淋湿了!他捧着书,伤心地流下眼泪。

第二天,他拿着书到了邻居家,局促不安地说:“真对不起,我把您的书弄脏了。可是,我没有钱赔给您,就让我给您干三天活儿吧。”

邻居见到林肯诚恳的样子,就亲切地对他说:“算了,这本书就送给你了。”林肯高兴极了,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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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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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融(公元153~208),东汉文学家,字文举。鲁国(今山东曲阜)人,家学渊源,是孔子的二十世孙。为当时著孔融小时候家里有五个哥哥,一个弟弟。

有一天,家里吃梨。一盘梨子放在大家面前,哥哥让弟弟先拿。你猜,孔融拿了一个什么样的梨?他不挑好的,不拣大的,只拿了一个最小的。爸爸看见了,心里很高兴:别看这孩子才四岁,还真懂事哩。就故意问孔融:“这么多的梨,又让你先拿,你为什么不拿大的,只拿一个最小的呢?”

孔融回答说:“我年纪小,应该拿个最小的;大的留给哥哥吃。”

父亲又问他:“你还有个弟弟哩,弟弟不是比你还要小吗?”

孔融说:“我比弟弟大,我是哥哥,我应该把大的留给弟弟吃。”

你看,孔融讲得多好啊。他父亲听了,哈哈大笑:“好孩子,好孩子,真是一个好孩子。”

孔融四岁,知道让梨。上让哥哥,下让弟弟。大家都很称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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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黄晓明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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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明是一个谜。2001年凭借《大汉天子》,开始为人所知,2005年前后,他开始跻身一线。而去年和今年,他主演的电影,已经上映的有《匹夫》、《血滴子》和《大上海》,即将上映的有《中国合伙人》和《无问西东》,这些角色,或深情、或阴鸷、或刚猛、或霸气,展示了他作为演员的可塑与多面。以《血滴子》中造型制作的蜡像,进驻香港杜莎夫人蜡像馆,在内地男星中,这是首位。而仅仅在电影中扮演大亨还不够,现实中,他涉足红酒、高尔夫球场等若干领域,获益颇丰。

起初,他并不被众人看好,他的相貌曾被视为他演艺生涯的缺憾,过于帅气的面容似乎成了一种原罪,人们谈论他时,很愿意忽略他的演技和努力。和相貌原罪配套的,还有他的性格问题,他永远面带笑容,永远善良温厚——我曾在一个颁奖现场见到他,和那些走下舞台就收敛笑容的明星不一样的是,即便在休息室,在无人注意的时刻,他依然面带微笑长达半个小时,笑容像是长在他脸上,是他皮肤的一部分。

这种性格,被视为他纵横娱乐圈的最大障碍,不仅因为,这是一个非常的领地,更因为,银幕需要的是一种非常的性格,影评人谈论他时,总觉得他“不够”,他欠缺伟大演员的戾气、深邃、疯魔劲。

自然要去寻找所谓端倪,所谓印迹。最终我们看到的是相貌、运气之外的东西。赵薇宣传新片《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黄晓明拄着双拐出现,他和她的友谊,被人们概括为“有一种友情,叫赵薇黄晓明”;接受柏邦妮采访,他给她的印象是,和人说话的时候,总是专注地盯着对方,谈话中间,非常注意对方的情绪和细节——例如电话的响动,告别之后,他一直目送对方走到很远。在谈话中,他谈到自己更愿意看见别人的长处与优点,因为“见好”是一种能力,“我觉得能见好的人,是感性的人,是艺术家。能见坏的人,是理智的人,是企业家。既能见好,又能见坏的人,兼具感性和理性,是领袖,是政治家”。

好得不寻常,温和得有点妖异,而保持这种“好”的场所,是一个诡异迷离的名利圈。这是他伫立在我们视野里的原因还是答案?我们无从辨别。但显然,在重重的因果迷雾中,在荒莽人世间,他在无数选择中,选择了“见好”,而这个世界也以“见好”予以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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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骆宾王七龄咏鹅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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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宾王,字观光,是我国唐朝初期的著名诗人,和王勃、杨炯、卢照邻齐名,被称为“初唐四杰”。他出生于公元640年,婺州义乌(今浙江义乌)人,卒年不详。骆宾王因七岁能作《咏鹅》诗而被称为“神童”。骆宾王之所以七岁就能写出震惊后世的《咏鹅》诗,当然和他的天资聪颖、才思敏捷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后天勤奋学习、刻苦努力的结果。

骆宾王出身于书香门第。他的祖父是一个诗赋爱好者,熟读《诗经》和《汉赋》;他的母亲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女子,善于作诗习文。特别是他的父亲骆一度,虽然主读经史,但也喜欢赋诗写文章。

骆宾王出生后,祖父见他生得皮肤如脂,眼睛有神,便预测他将来是一个做诗人的材料,对他格外注重培养。从他刚刚会说话的时候开始,没有先教他识字,而是教他背诗;他的母亲虽然知道应该先教字后教诗才是正确的教育方法,但她不愿意扫老人的兴,便乘老人不在时,偷偷地教他识字。

骆宾王在长辈的影响和教育下,对诗歌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祖父教给他背的诗歌,只要祖父教一遍,他自己背一遍,再用母亲私下教给他的字默写一遍,便能记住,而且再也不会忘记。开始,祖父每天教他一首诗,他能记住;后来,祖父每天教他两首诗,也能记住;再后来,祖父每天教他三首、四首、五首诗,他仍能记得住。父亲见儿子一天能学会四五首诗,仍精力充沛,便又夹杂着让他学古文,读经书,骆宾王同样兴趣浓厚,学习刻苦,并且开始模仿着写诗、作文章。当他五六岁的时候,因为他善于观察,喜欢动脑,不仅掌握了上千首诗和几百篇古文,而且写出的诗歌也意新词美,作出的文章气势豪迈,成了当地远近有名的小才子。

公元647年七月,唐太宗下令全国各地选拔人才。来浙江义乌县选才的官员独出心裁,在正式举行考试之前,要召开一次赛诗大会,以进行初选。骆宾王听说后,也非要去参加不可,可是他的父亲骆一度却不同意。他认为,这次赛诗会是朝廷所派官员举办的,一个刚刚学会写诗作文的孩子也去,岂不是胡闹?万一朝廷怪罪下来,自己如何担当得起?

后来,在骆宾王的反复要求下,他的爷爷发话了:“你父亲就是这样胆小怕事。别闹了,他不带你去,我带你去;可有一件,去了后能作诗就作诗,不能作就别参加,去看一看,开开眼界也是好的。”

骆宾王高兴得一个劲地点头。

七月的天气,正是骄阳似火,赛诗场不得不设在了湖边的一片树荫下。即使这样,那些考官们一人一把扇子,不停地扇着,可汗水还是顺着脸往下流。祖孙俩来到一看,赛诗已经开始了。那些报名的举子,有的年过半百,有的已近不惑之年,最年轻的也二三十岁了;可他们念出的那些诗句,不但考官听了摇头,连小骆宾王听了也感到没有味道,不由得心中着急,跃跃欲试。

正在这时,只听考官高声喊道:“还有哪位上场参赛?”

赛场上无人回答。

考官见无人应赛,便宣布说:“既然无人再来参赛,今日就此结束。”

“且慢!我可以参赛吗?”

祖父一把没拉住,骆宾王已跃人场内。

考官见进入赛场的虽然是个小孩,出语倒有胆识,眼睛虽然不大,却炯炯有神,不由得来了兴致,遂微笑着说:“此次赛诗,未宣布年龄限制,你可以参加。”

骆宾王说:“那就请大人出题吧!”

考官一听,不由感到吃惊,心想:别的参赛举子,都是把准备好的诗拿来念,而他却要当场吟诗,还要考官出题,看来,这小孩有点不凡。可是,出个什么题目好呢?

考官正在思考,忽见湖的对面游来一群鹅,并且“哦,哦”地叫着,遂灵机一动说:“就以湖中的鹅为题吧!”

对鹅,骆宾王很熟悉。因为他的家乡有一条小河,天天有鹅在河中戏水觅食,他经常随爷爷去河边散步,对鹅的形象和习性做过细致的观察。所以,当考官说出以鹅为题时,他稍加思索,便随口吟道: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青波。

骆宾王的话音一落,那考官便情不自禁地称赞说:“咏得好,咏得好,真是咏绝了!”

那些参赛的举子,更是一个个被骆宾王惊得面红耳赤,目瞪口呆。

这年,骆宾王七岁。他的名字,伴随着《咏鹅》,被越传越远。

后来,骆一度去山东博昌(今山东博兴县)任县令,骆宾王也随父来到博昌。几年后,父亲病死在任上。十七岁的骆宾王带着他的母亲,移居到兖州瑕丘县。他初试未中,公元678年,任长安主簿,后调侍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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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神话故事读书日记600字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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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里,一本名叫《中国神话故事》的书吸引了我,听后大家可别笑我幼稚哦,它之所以能吸引我,是因为它里面有丰富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意义,让人读后感到舒畅万分。

这样吧,我先来给大家讲一下其中一个《神农尝百草》的故事:上古时候,五谷和杂草长在一起,谁也分不清它们,当时人们只能靠打猎为生,如果有人生病了,也不懂如何医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病人死去。经历了许久年之后,有一个名叫神农的部落首领,带着他的众多手下去寻找治病救人的草药,在一座山上,发现了许多花草,但山又高又陡,没有人敢上去,虽然手下不断地劝阻神农放弃,但他却信心百倍地想登上山顶去采摘。经过了百般周折,神农终于爬到了山顶,而且亲自去品尝各种百草的味道。传说中他成仙了,后人又称他为炎帝。

从故事中,我理解了万事开头难,而且要做好做成一件事情更难的道理。要取得成功,不是十分简单的事,它会有许多的困难险阻,如果退缩放弃了,那成功会离我们越来越远,但相反,如果面对困难我们能迎头赶上,并且不怕苦,不怕累,持之以恒,那成功一定会是我们的,就象神农一样,努力了,奋斗了,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对我来说,知识就象是高山上的百草,我只有好好学习,不怕辛苦,多学、多问、多练,高山上的百草也一定会属于我。

这只是《中国神话故事》中的一个小故事,其它的故事也都非常的精彩,真是让人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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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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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耐基在小时候是一个大家公认的非常淘气的坏男孩。在他9岁的时候,他父亲把继母娶进家门。当时他们是居住在维吉尼州乡下的贫苦人家,而继母则来自较好的家庭。

他父亲一边向她介绍卡耐基,一边说:“亲爱的,希望你注意这个全郡最坏的男孩,他可让我头疼死了,说不定会在明天早晨以前就拿石头扔向你,或者做出别的什么坏事,总之让你防不胜防。”

出乎卡耐基意料的是,继母微笑着走到他面前,托起他的头看着他。接着又看着丈夫说:“你错了,他不是全郡最坏的男孩,而是最聪明、但还没有找到发泄热忱的地方的男孩。”

继母说得卡耐基心里热乎乎的,眼泪几乎滚落下来。就是凭着她这一句话,他和继母开始建立友谊。也就是这一句话,而成为激励他的一种动力,使他日后创造了成功的28项黄金法则,帮助千千万万的普通人走上成功和致富的光明大道。因为在她来之前没有一个人称赞过他聪明。他的父亲和邻居认定他就是坏男孩,但是继母只说了一句话,便改变了他的生命。

到了卡耐基14岁时,继母给他买了一部二手打字机,并且对他说,她相信他会成为一位作家。他接受了她的想法,并开始向当地的一家报纸投稿。他了解继母的热忱,也很欣赏她的那股热忱,他亲眼看到她用她的热忱如何改善他们的家庭。

来自继母的这股力量,激发了他的想象力,激励了他的创造力,帮助他和无穷智慧发生联系,使他成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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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人故事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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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本《中外名人故事》,我这个小书虫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里面很多名人的事情让我震惊。我敬佩莱特兄弟的胆识,竟然敢驾着自己制作的飞机翱翔蓝天;我佩服詹天佑的气魄,敢于挑战造桥权威,给外国列强狠狠地打击;我欣赏李时珍翻山越岭,不畏艰辛,以身试药,终于铸成大作《本草纲目》……但是在这么多的名人故事里,我最喜欢达芬奇的故事。

达芬奇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画家,从小爱好绘画。父亲送他到当时意大利的名城佛罗伦萨,拜名画家佛罗基奥为师。老师要他从画蛋入手。他画了一个又一个,足足画了十多天。他觉得自己已经画的非常好了,便有些不耐烦。老师见他有些不耐烦了,便对他说:“不要以为画蛋容易,要知道,1000个蛋中从来没有两个是完全相同的;即使是同一个蛋,只要变换一下角度去看形状也就不同了,蛋的椭圆形轮廓就会有差异。所以,要在画纸上把它完美的表现出来,非得下番苦功不可。”从此,达?芬奇用心学习素描,经过长时期勤奋艰苦的艺术实践,终于创作出许多不朽的名画。

真了不起,竟然对着枯燥的鸡蛋一遍又一遍的反复了练习,正是这样他打下了良好的绘画基矗看了他的故事,我觉得十分惭愧,想想自己在暑假的时候制定的计划,每天要写一篇日记,最后只写了几天就草草结束了。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真的觉得我学习。

[名人故事故事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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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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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陪伴我成长有许多事情,读书、练书法、打乒乓球、画画等。对我影响最深莫过于读书。由于我成长在教师家庭,从小家人就十分注意培养我读书的兴趣。当我刚牙牙学语时,妈妈就给我买单张彩色卡片对我进行日常教育,随着我的成长,渐渐地由卡片过渡到色彩斑斓的小书,又到趣味十足的故事书。等到我上小学时,我自己已经可以读故事书了。

虽然当时家里就我自己是小孩子,但我从没有感到过孤单。书中一个个动人的小故事,吸引着我,每天我都沉醉在丰富的世界中。《水浒传》让我认识了一百单八将,并从每个英雄的身上感受到不同的人物性格。这些人物中,我最佩服的不是大名鼎鼎的宋江,也不是足智多谋的吴用,而是看似粗心的李逵。他行侠仗义、讲义气的性格让我佩服。读了《水浒传》后,我对108个人物不说个个十分熟悉,也八九不离十,妈妈不相信我能把人物掌握那么熟悉,就考我每个人绰号和事迹,我几乎都能说上来,妈妈见我这样也就相信我读书比较熟了。再读《狼图腾》时,我更是废寝忘食。第一次我对狼有了更深的认识,以前我对狼的认识只限于童话中《小红帽》和《狼和小羊》中狼的反面形象。在《狼图腾》中我认识到了狼对人类虽然凶残,但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这样的。狼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它们作战的时候,有头狼指挥,头狼甚至比人还要聪明,还会设计战争。在毕力格老人的思想里草原人一些智慧都是向狼群学习的,草原生存的法则也是在狼群身上学习。陈阵因为想要了解狼养了一只小狼,没有想到就是那么小的狼根本没有丢失自己的狼性,无论吃食还是休息,小狼总是保持着狼性,高贵而深沉。书中最后深深地留恋草原在也没有原来草原那样美丽而迷人,因此狼群也就失去了。留给我深深地遗憾。

我自从上小学开始就没有午休过,我把午休的时间都用来读书。甚至所有的假期也在读书,伙伴们在玩的时候,我在读书,伙伴们上网看电视玩手机的时候,我还在读书。我认为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书中有我没有掌握的知识,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自从升入初中以后,读的书不在是故事类,而是各种各样的书,可以是中国的,也可以是外国的。读书,对于我来说就和吃饭睡觉一样重要,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自己认为不读书我的人生就不够完美。

读书也给我带来丰厚的回报。上初中后,读书多优势显现出来,每节课都是我的最爱!不论是年号丰富的历史课,还是枯燥无味的数学课,我都能津津有味的学习,甚至磅礴引论侃侃而谈!因此,我的成绩也在班级甚至年级名列前茅。

书中有我喜欢的“金砖”,我就向搬运工那样,不断地把“金砖”搬进我的头脑中,同时我也知道这“金砖”一辈子也搬不完,但我会一直搬下去。

我还会继续读书,继续我的读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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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比爱因斯坦智商高的运动员名人故事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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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提起职业运动员,人们往往习惯用这样的说法形容他们。但如果今日你还用这样的眼光看待职业运动员,那说明你太不了解他们了。且不说桥牌、围棋、国际象棋这类智力型的项目,即使是足球这样以“野蛮体魄”著称的运动,其对头脑的要求,恐怕早已超越了平常人的想象。很多运动员经过测试,智商都高于150。

智商150,是个什么概念?一千个英国人中,只有一个达到这个标准。科学界的泰斗爱因斯坦,也不过比这个数字稍高一点儿而已。一句话,“智商这个级别的全是天才”。

以第一运动足球为例,世界第一足球联赛英超豪门切尔西的队医英格利什博士曾给他的队员们组织了一次智商(IQ)测验,结果兰帕德的得分最高,甚至达到了这项测试有史以来的最高水平。这位博士很郁闷地透露道:“比我还高。”出于职业道德,他没有透露任何测试的具体结果,只是大概划定了兰帕德的IQ范围:超过150!

兰帕德并非体育运动员中智商最高的,更谈不上是最聪明的。体育界内最牛的学术牛人是1922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波澳网上被郑洁淘汰的法国球员巴托丽,就曾经因为高智商而受到世人关注。她曾向法国媒体透露自己智商高达175,尽管巴托丽自称一直刻意保守着这个华丽的秘密,但最终还是很不低调地搞得全世界都知道了。巴托丽的智商,竟超过了爱因斯坦与比尔·盖茨。

姚明当年能够先声夺人,和他的身体条件自然密不可分。四肢发达也许是人们认为他成为巨星的首要条件,但有谁知道姚明的智商绝对高于平均水平。全美著名的智商研究网站“IQ测试网”根据一些数据,曾对NBA球员的智商进行了测试,结果姚明在当时的现役球员中智商是最高的,高达132,超过了勒布朗·詹姆斯、科比·布莱恩特和沙奎尔·奥尼尔。而他所在的火箭队的智商平均值只有98,所有NBA球员的平均智商仅为83。按照国际惯例,智商在80到90之间属于“略低于普通智力”。此外,绰号“疯狗”的马克·麦德森被视为NBA高学历球员的代表,他拥有斯坦福德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而最近风头正盛的“林来疯”林书豪则是哈佛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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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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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衡很小的时候,小张衡就是奶奶的小尾巴,不管奶奶走到哪里,后面总会有小张衡的影子。他总是缠着奶奶给他讲故事。老人家似乎有讲不完的故事,又加上十分喜欢这个聪明的孙子,所以只要小张衡提出要听故事,奶奶就给他讲。在这些故事中,小张衡最喜欢的是北斗七星和月亮的传说了,他总是一边抬着头望着天空里眨眼的星星,一边听奶奶讲,还不时地问奶奶:星星怎么不会像苹果一样掉下来呢?星星害怕下雨吗?

对于聪明孙子的问题,奶奶当然也回答不上来,这让他越发觉得浩渺的夜空里会有无数的宝藏,同时也在他的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无数的好奇的问号。从奶奶那里得不到答案,小张衡就急切地读书,他希望能从书中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在他十岁那年,祖母和父亲相继去世了。舅舅送张衡到书馆里去读书。他深知读书对他来说是多么的不容易,因此非常刻苦。不久,小张衡开始作诗了。他作的诗常常受到老师的夸奖呢。为增长知识,小张衡博览群书。一天,他看到一本叫《鹗冠子》的书,被书中按北斗星定季节的四句话深深吸引住了。

从此,他常常仰望着星空,观察北斗星的变化,日积月累,发现北斗星在围绕着一个中心转,一年转一圈。他自言自语地说:“啊,我终于明白北斗星移,是怎么一回事啦!”由于勤学好问,随着一天天地长大,张衡的知识也越来越丰富了,终于成为了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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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托尔斯泰和屠格涅夫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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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头几次见面便发生激烈争吵,关系不温不和。

直到那一次,关系彻底破灭。

托尔斯泰听到咚…的门声,这是谁啊?我可没有约谁见面?难道是女人,不会是今天有一个穿着黑色性感衣服的女人一直盯着我跟过来了?靠,老婆还在家里。怎么办?托尔斯泰心里忐忑起来了。托尔斯泰小心翼翼打开门,一只手直接握在托尔斯泰手上。随后看清楚了模样。托尔斯泰诬蔑的说:“哎呦喂,稀客啊。”

“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托尔斯泰。

”今天你来,有什么事情。“托尔斯泰和屠格涅夫随后坐在沙发上。

”老兄,今天想跟你谈谈我女儿的慈善事业,我女儿在慈善活动可是大放异彩啊。屠格涅夫咬着烟说。屠格涅夫心里想“这次来,可是专门搞好关系啊”。谁知道,托尔斯泰对上流社会的慈善活动是最为恼火的。托尔斯泰说“一个穿着华丽的少女,膝上放些肮脏不堪的破衣服,是在演一场出言不由衷的戏。”争论愈演愈烈,屠格涅夫气坏了。

“我真想抽你几个耳光子。”屠格涅夫威胁地说,还摆个抽耳光的姿势。

托尔斯泰直接跑了自己的房间里,拿出了一把步枪要求决斗。(托尔斯泰当过几年士兵)好挽回自己的名誉。

屠格涅夫看到步枪,“自己是文人斗不过他,屠格涅夫心里想。屠格涅夫只好指着托尔斯泰说”好,你给老子的等着。“屠格涅夫被托尔斯泰用枪指到他逼到家门口。临走时,屠格涅夫还竖起中指指着他,然后撒腿就跑。

这件事,屠格涅夫后悔不迭,给托尔斯泰写了一封道歉信。但托尔斯泰好不原谅。直到二十年以后,托尔斯泰才写了回信,表达了歉意。屠格涅夫哽咽着把信放在嘴里咬啊咬,流下了海水般的泪水。谁知道屠格涅夫在这二十年之间像契诃夫的《小公务之死》得了忧郁症,每天担惊受怕,那么的可怕。直到托尔斯泰回了信,才解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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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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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是颜真卿说的话,他鼓励着我们早读书,读好书,而我就把这句话当做我的目标,发生了我读书的故事

有一天,我拿着新买的《冰封的时之轮》来看,我被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着,情不自禁的越看越起劲,渐渐忘了时间,:“俊杰,作业做好了没,已经晚上八点半了。”我还是没反应,妈妈走到了我的房间,看我还在看书,而且还没有写作业,立刻把我的书像扔垒球似的抛了出去,书立刻被严重摔伤,变成了两半,我忍痛割爱,只好乖乖的在“大魔王‘’的监视下把作业写好了。

作业写好后,我蹑手蹑脚的走出房间,把书捡了起来,继续我的”极乐世界“。

让我们读好书,好读书吧,这会使我们的身心得到修养,让我们在书海中尽情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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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一生中的八个重要抉择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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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5年前脱离技术第一线,一年来逐渐脱离管理的第一线,我已经过61岁了。让一个过61岁的老者来领导方正也是一件不可设想的事情。我是属于高峰过去的一个科学工作者。那么,一个快落山的太阳,跟大家讲的,更多的是自己一生奋斗过来的体会。所以我从我一生中觉得重要抉择中,引发出一些话题跟大家来讨论。

第一个重要抉择

我在大学二年级即1954年进入北京大学的数学力学系。我一生中第一个重要的抉择,是选择了计算数学,正好赶上了计算机迅速发展的年代,这是我一生中的幸运,这个幸运跟我当初的抉择有关。

我当时选择这个方向,就是看到未来国家非常需要这个。我非常关注我们国家的科学事业的发展,我看到了12年科学规划里,周恩来总理讲了未来几个重点的领域,包括有计算机技术,我看了以后非常高兴。我觉得把自己跟国家最需要的这些事业结合在一起,是选择了正确的道路。

第二个重要抉择

1961年,我24岁的时候,做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就是在有了几年的硬件实践基础上,投身到软件领域来。

我专门投入到软件领域,而且做硬件和软件相结合的研究,它给我带来了好处非常大,我豁然开朗,似乎一下就找到了创造力的源泉,很多新理论都提出来了。懂软件的不懂得硬件,认为计算机生来就是这样的,不能去动它,没法动;而懂硬件的人,却不知道需求。两者一结合以后,我就能够在硬件上做非常灵巧的设计,可以使软件的效率极大地提高。一旦有了两种背景(跨领域的)以后,就豁然开朗,我当时跨了这两个领域,对我一生带来了很大的好处。

第三个重要抉择

在我20多岁的时候,我决定锻炼英语的听力。因为我看英文的专业文献,觉得每个字都认识,每个语法都懂,但是看不快。我觉得要做研究,必须要很快地掌握国外的这些资料,一句一句地看,没法在里面很快地找到我要的东西。我想应该训练听力,大家都有这个经验:一句话听不见,有一个字稍微打一个疙瘩,你后头两三句都听不见了,这对锻炼反应能力是非常好的一种做法。于是就听,这是1961年的事情了。从1962年开始听Radio Peking,后来因对中国的事情比较熟悉,不太过瘾,就去听外国的台,从1962年,听了整整4年,一直听到文化大革命。

第四个重要抉择

第四个抉择是1975年,从事照排这个项目,采用了与众不同的技术途径。在我作第四个重大抉择,搞照排的时候,我按照习惯,做一件事情,总是先研究国外的状况,熟悉一下最新的进展是什么,所以我就急着看文献。看到的那些资料,基本上我都是第一读者,看了以后马上就知道了,美国当时流行的是第三代,数字存储的,而中国随便一家都是落后的、过时的,也看到正在研究的第四代——用激光扫描的方法。英语的快速阅读能力在这里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年轻时候一定要学会奋斗。按国外的惯例,当自己提出新的思想的时候,必然自己是首先的实践者。我看第一个高级语言,第一个数据库,第一个操作系统等等,最新思想提出者往往是第一个实践者。因为别的人不可能利用你这种感情、这种精力来实践你的新东西。假如你的新思想自己不能实践,别人缺乏你这种感情,碰到困难以后也不知道要害关键的地方,就不容易取得好的结果。这个新思想假如不实践,时间一过,它的创新就没有了。所以年轻人一定要注意在年轻的时候培养动手习惯,没有动手习惯,只想出出主意,很难取得大的成果。

第五个重要抉择

在80年代初,我们坚持不懈地走商品化、企业化的道路。这件事情我们是逆潮流而上,今天人们都讲北大方正又有名又有利,不知当时我们的艰难,到1986年也没有这么讲,说要把技术变成商品,当时那种氛围下,看不见前景。但我们认为这是对国家有利的,就坚持不懈地走商品化、市场化的道路。到1990年我们才有了点成绩,占领了市场。一个人最可贵的是把一个冷门的东西搞成热门。我们千万不要跟潮流,要预见到社会的需要,锻炼和培养自己。所以正确的名利观就是我们不要去追求科学以外的东西,应该把自己的未来,把自己能力的培养跟社会需要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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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名人鲁迅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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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名人故事鲁迅读书的故事》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着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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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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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

他的成功,与他从小就有刻苦自学的习惯是分不开的。11岁时,他就读完了一套通俗科学读物,并对科学开始发生兴趣。12岁时,他又自学了欧几里得几何。此外,和现代的孩子们相比,他个性重视哲学的阅读,13岁时就开始自学康德的哲学了。他还根据自身的特点、志向和兴趣,把精力集中在物理学的学习上。结果他在物理学方面果然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爱因斯坦在读书学习时不搞不必要的死记硬背,经常爱和同学在一齐讨论,使他感受到互补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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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简短的名人读书的故事例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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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霍金小时候的学习能力似乎并不强,他很晚才学会阅读,上学后在班级里的成绩从来没有进过前10名,而且因为作业总是很不整洁,老师们觉得他已经无可救药了,同学们也把他当成了嘲弄的对象。

在霍金12岁时,他班上有两个男孩子用一袋糖果打赌,说他永远不能成材,同学们还带有讽刺意味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爱因斯坦.谁知,20多年后,当年毫不出众的小男孩真的成了物理界一位大师级人物。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随着年龄渐长,小霍金对万事万物如何运行开始感兴趣起来,他经常把东西拆散以追根究底,但在把它们恢复组装回去时,他却束手无策,不过,他的父母并没有因此而责罚他,他的父亲甚至给他担任起数学和物理学教练.

在十三四岁时,霍金发现自己对物理学方面的研究非常有兴趣,虽然中学物理学太容易太浅显,显得特别枯燥,但他认为这是最基础的科学,有望解决人们从何处来和为何在这里的问题。从此,霍金开始了真正的科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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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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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读书一直是洗涤心灵的一种方式,它不仅是字面意义上的读书认字,还能陶冶情操、丰富精神世界。记得韩愈说过“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读书就是要精于勤的。

小时候,我记得我只喜欢读图画多的书和有趣的书,并不喜欢读别的文学名著、小说之类的书,因为我觉得小说读起来费力而又枯燥无味。

我真正喜欢读名著、小说时是在小学。那时班主任张老师在教室里办了一个图书角,同学们可以借阅。我就随意借了一本书——《青铜葵花》,这是一本文学小说,我借它并不是因为它好看,而是同学们蜂拥而上,抢着借走了好看的书,只给我留了些“残根烂叶”——几本无聊的小说。放学前张老师让我们每天坚持看半个小时的书。回家后我为了应付便开始翻阅起来,不看还好,一看便像着了迷似的,放不下书了,忘了吃,忘了睡。结果周末便看完了,结局凄美,但又圆满。

后来我们学校又开设了阅读课,在上阅读课时,我又看了篇中篇小说《妖湖传说》我一拿起书就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地读着,像五百年没读过书似的。

当我妈妈给我办了图书卡时我更是无比兴奋,立即借了一本《萧红精品文集》。这本书很厚,它不用像小说那样如饥似渴地读。可以随时拿起,随时放下,因为都是些短篇杂文,不像小说那样引人入目,舍不得放手,而是篇篇短文剖析一个极致人生,让人深思。

读书使人快乐,请大家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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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张飞卖肉的名人故事_1600字

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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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少年时就好吃肉,酗酒,更好打架斗殴。到了青年时,爹爹希望他有点儿营生能维持生活,也省得总酗酒惹事,便问他:“你喜欢做什么?”张飞一听便说:“我喜欢卖肉。”

于是,爹爹便拿出小本金,让他开了个肉铺。

张飞卖肉与别人不同,宰杀过牲口之后,先要用锅煮上,煮好之后便大酒大肉地吃喝起来。在他喝酒的时候,是绝不卖肉的,就是来了顾客也不搭理,直到喝得醺醺大醉才卖肉。还不让顾客说了算,得他给你砍哪块你就得要哪块,他给你砍多少,你买多少。有一次,涿州的一个姓史的豪绅要招待客人,派人来买五斤肉。来人说要瘦肉,张飞把眼睛一瞪说:“娘的,什么叫瘦肉?要吃瘦肉,去吃你娘的肉吧!”

来人见他瞪起环眼,怪害怕的,肉不买了刚转身要走。张飞急了,从肉案子上跳将过来,将来人一把抓住:“你想溜?不买肉就蹲笆篱子吧。”原来,在他的肉铺前,有一口五百多斤重的大铜钟。他一手将钟提起来,一手把买肉的人扣进大钟里了。主人待客等着肉吃,派人来看,来一个让张飞给扣钟里一个。史豪绅在家等急了,怎么派去的人只去不回来?只好自己亲自出马了。来到张飞肉店问:“我派来买肉的人呢?”“来买肉的人都偷懒,钻到钟里歇着去了。”史豪绅不信,张飞说:“你不信,我把钟提起来,你看看就知道了。”

张飞到门前故意把钟提起一个缝儿,让史豪绅趴下身子往里看。史豪绅刚一趴到钟边,张飞就一脚把他也踢进钟里扣上了。然后通知史豪绅家:“不买俺吃剩下的肥肉,就不放人。”史家扭不过他,只好送来银子把肉买了,史豪绅和仆人们才被张飞放出来。

从此涿州的人谁也不敢到张飞肉铺买肉了。张飞眼看着肉卖不出去,急得又叫又跳,一瞪眼又想出了办法:凡是从他门前路过的人,他都让人来提门前的大铜钟,要是提不起来,就得买他的肉。要是能提起来的,他白送三十斤肉。可谁能提起来他的五百多斤重的铜钟?时间长了,人们都知道张飞太霸道了,谁也不从他卖肉的这条街上走了。肉铺门前变得冷冷清清,张飞再也想不出办法了。

一天,涿州城来了一个红面汉子,长着卧蚕眉丹凤眼,刚一踏上张飞卖肉的这条街,便有一个好心的老者扯住他,说:“客官,看来你是外乡人,你可不能从这条街上走呀!”接着,便把前后事情说了一遍。那红面汉子一听笑道:“我正饿得慌哪,正好去白吃他的肉。”说着便向张飞的肉铺门前走去。

张飞正在门前一见红面汉子走来,心里可高兴了,跨步上前,拦住去路,说:“朋友,从这里走,必须要提一提这口铜钟!”红面汉子问:“这是为何?”张飞便把提起来和提不起来的条件,向红面汉子说了。红面汉子一听,说:“你先供我一顿酒肉吃,吃完了之后,我要提起钟来,便天天到你这来白吃你的酒肉。要是提不起钟来,从今以后,你肉铺里的肉,我全买了。”张飞不相信这外乡人,能提起这口大钟。于是,便进屋中给他拿来五斤肉,搬来一桶酒。那红面汉子吃了五斤肉,喝了半桶酒,还没吃饱,又让张飞给拿五斤吃了,还没吃够,再让张飞给拿五斤肉。红面汉子吃过十五斤肉,喝了一桶酒之后,就到张飞门外举铜钟。红面汉子拍了拍手又拍了拍钟,先问张飞:“你叫我提它,你能提得起来吗?”张飞说:“当然我能提得起来。”说着便走近铜钟,双手一提,便把铜钟提起一尺多高,然后很得意地看了看红面汉子。红面汉子摇了摇头说:“太低,太低,我只要一只手,就会比你的提得高。你拿两条木杠,一条粗绳和一把锹来。”

张飞不相信他有这样力气,便把东西找来了。红面汉子把一条木杠埋在地下做撑木,把另一条木杠一端拴在钟环上,然后把钟环上的木杠担在撑木上。他一只手轻轻一压,那大铜钟就被提起有三尺多高。张飞哪里懂得这是杠杆作用啊,以为红面汉子真有这样神力,纳头便拜,忙把红面汉子请进屋里喝酒吃肉。

这个红面汉子是谁?他就是在蒲州为打不平杀死县令逃出来的关羽关云长。从此以后,关羽与张飞成了至交朋友,以后又遇上了刘备刘玄德,三人结拜为生死弟兄,这就是人人皆知的桃园三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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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吴起的名人故事_700字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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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的地位很高,和兵圣孙武差不多,被称为吴子,著有《吴子兵法》。吴起是战国时期卫国人,少年时候家里比较有钱,大概有些虚荣心,倾家荡产谋求当官,却始终没混上一官半职。他家乡的人嘲笑他,吴起一怒之下,杀了三十几个嘲笑过他的人,奔出了卫国东门,与他的母亲诀别说:“我吴起不做卿相之类的大官,决不再回到卫国。”吴起逃出了卫国,拜大儒曾子为师学习仁义道德,他母亲去世的消息传来,曾子以为吴起会赶回去奔丧,谁知第二天吴起若无其事照常来上课,曾子惊讶地询问吴起,吴起满不在乎地回答:“母亲既然已经死去,赶回去也无济于事,还不如继续追求学问。”这让曾子很看不起,便与他断交了。

吴起被曾子赶走后,来到了鲁国学习兵法。当时齐国攻鲁,鲁国打算用吴起为将,但是吴起的妻子是齐国人,鲁国国君表示出怀疑的意思,吴起了解后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妻子杀掉,于是鲁国用吴起大破齐军。吴起杀妻的行为并不为世人所认可。当年齐桓公威震天下时,易牙杀子烹成美食取悦桓公,管仲认为这种违反人伦的举动十分可疑,以为“人之情非不爱其身也,其身之忍,又将何有于君!”桓公不信,继续信任易牙。管仲死后,桓公有病,易牙作乱,桓公求一饮一食而不得,病死。

吴起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的地位很高,和兵圣孙武差不多,被称为吴子,著有《吴子兵法》。吴起是战国时期卫国人,少年时候家里比较有钱,大概有些虚荣心,倾家荡产谋求当官,却始终没混上一官半职。他家乡的人嘲笑他,吴起一怒之下,杀了三十几个嘲笑过他的人,奔出了卫国东门,与他的母亲诀别说:“我吴起不做卿相之类的大官,决不再回到卫国。”吴起逃出了卫国,拜大儒曾子为师学习仁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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