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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名人故事汇总(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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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欠我一个婚礼名人故事

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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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还不是老凌,他是我们班长,也理所应当的在学生会担任副主席。花花草草的围在他的身边,放肆的不亦乐乎。我除了些许舞蹈功底之外,在班上并不怎么显眼。头发远没有现在这般长,黄黄的,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我喜欢这样。

有一次无实物表演课上,我和他分到了一个小组。我记的很清楚,那堂课的主题是“动物园”。颐指气使惯了的他要我演一只刚刚睡醒的大猩猩,他则去演一只四处觅食的老虎。我对他这种角色分配很不满意,当时就和他吵了几句。我分明看到他眼睛瞪得圆圆的,看到我梗起的头他一时竟没了话。

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他竟然在宿舍门口等我半天了。挠着头嘿嘿的笑说你还真难等,今天上课的事儿我做的不对,你批评的是,以后我会注意的,那什么,以后可以一直搭班演对手戏吗?看他窘迫的样子,我当时就笑岔了气。我说班长,你现在的形象就很像那只没有睡醒的大猩猩。我把手扳起来,模仿着猩猩挥了挥手。他也乐了,笑道下次你演老虎,雌性老虎。我说去你的,就拿手杵了他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碰他。

后来我问他,电影学院美女如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我了。他一本正经的仰起头,想了想说,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笑说你在《读者》上抄的句子吧,说,哄了多少女孩子了。他一把抱过我,说你是第一个。

更多的时候我叫他周润发,他说我是林青霞。我说还好你不是秦汉,否则相爱的人永远只能相爱,却不能厮守终身。他很狡黠的问我,你怎么知道他们相爱?你怎么知道林青霞现在就厮守了终身?后来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周星驰问紫霞仙子是林青霞的时候,戏谑的说自己叫秦汉。全场人都笑了,我也笑了,他也笑了。我突然想起了编剧课老师给我们说过的话,任何情节都是可以杜撰的,不单单是在银幕上,现实生活也可以,这其中包括爱情。

可是老凌不会。我们经常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宿舍楼的西草坪上依偎在一起。我会时不时捋起他的头发,担心的说你们陕西人不会都掉头发吧,你看看郭达,你要掉成那样我可不要你。他说陕西人的代表你要看张艺谋,那是我们的骄傲。我张大了嘴笑,老谋子的头发也不多呀。

这时候我也会紧紧抱住他,娇嗔的问,林青霞太远,问你个近的。你说张艺谋真的爱巩俐吗?真的爱为什么还会分开呢?老凌说爱肯定也是渐进的过程,我想直到现在老谋子还深爱着巩俐。因为他爱她,所以才要离开。我说我不懂,他说他也不懂,在爱情这条路上,我们都是学生,学制是一辈子。

有时候我们也能看到远处黄磊骑着单车带着孙莉在校园里闲逛,我会撒娇摇着他的胳膊说我也要。第二天他真从西土城的修车铺搞来辆二手单车,收拾了一番要我坐前横梁上带我去兜风。他会骑得很快,秋风能把我的头发飘扬起来。这时候他会大声的用他们西安话说:穿过你的黑发我的脸,娶个嘴大的女人最保险!这个场景像是一帧帧发黄的老胶片,镜头嘎嘎地摇起来,我们穿过画面一直消失在散落满地的梧桐叶深处……

我说我认识你以后就不想再当演员了,我想当老凌他媳。他说那我们结婚吧,毕业就结。我问他这算求婚吗?钻戒呢?他说钻戒暂时还没有,到时候我给你弄张终身有效的饭票,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当姨太太,我养你到死。我嗔怒道你才要死呢!

大四的时候他开始接一些平面广告,有时候也会拉上我给广告公司认识。公司的老总们会很婉转,姚小姐属于豪放型的,我们这个产品还是找一个婉约的比较适合。于是我就只能看他拍照,在被摄影师呼来唤去的摄影棚里,老凌没有了学生会干部的威风,很配合的摆着各种造型。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真的像一只猩猩被翻来覆去的摆弄,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讽刺,也很现实。我开始考虑其实梦想不能放弃,我爱他,就应该和他一起承担。

我要工作了,就算是为了爱情吧。

我们真的结婚了,就在毕业后的两个月。在他的老家西安,我领到了他承诺给我的终身饭票。同样的,他也有一本。饭票上的照片我笑的很灿烂,我尽量收紧了嘴,但依旧很灿烂。我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要真正为吃饭问题开始努力了。摆完了酒席我们就又回到了北京,他那时候已经和几个导演吃过饭,有几个小角色挺适合他的;我由于豪放的气质,一直没能有合适的剧组收留,直到后来遇到了尚敬。

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儿,郭芙蓉火了,因为我上街需要戴墨镜了。老凌笑说我演了四年的戏不敌你四个月的情景喜剧。我说你吃醋了。他说没有,这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吃这碗饭一夜成名这点心理素质我还是有的,不过没想到是你。我说你还是吃醋了。他认真的摇头,真的没有,庆祝一下吧,今天叫上几个同学,我们庆祝一下。

那天晚上老凌喝了好多酒,和他的上铺搂在一起说了好多话。他的上铺毕业以后去了北京人艺,在新版《茶馆》里演了几个食客。临走的时候上铺璨笑道老姚以后可要你多关照了,有什么好本子的话可以给兄弟们介绍下。我说一定一定,老凌都跟你说什么了?他说没什么,“一话衷肠!”他拉了一个京剧的花腔,扶着墙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着家了,接了很多戏,我都尽量让我的嘴巴在笑的时候收拢一些,因为我试图摆脱郭芙蓉的影子。可是老凌探班的时候会劝我,还要放肆的笑,别收着,这就是你的标签,不管时装戏还是古装戏,人家要的就是你没心没肺的感觉,你如果理性了,就没味道了!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

结婚这么多年了,在剧组里,老凌说到了他爱我的原因。

他走以后,我很茫然。在剧组里,他说了他爱我的原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演戏。因为大家都在演,你知道,在剧组久了,你经常会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老凌说他爱我,呵呵,他好久没这样说了。

我曾经和宁财神讨论过爱情。老宁在深度镜片的背后仍能泛出精明的智慧,他的一句话让我有点刻骨铭心,他说再美好的爱情迟早也会被锅碗瓢盆给击得粉碎。我说我们家不做饭的,他说你别耍小聪明,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懂得!

是的,我懂。

生活很现实,老凌有时候会撑不住。我们都没有戏的时候,一起逛街,被人在西单截住索要签名照相是老凌最讨厌的情节。有时候我会拒绝路人递过来要求合影的手机,拉着老凌快步离开。这时候老凌还埋怨我,你不能这样对待你的影迷,给人家照个像怎么了。我说我就这么几天清闲,咱们应该过几天两个人的生活。他会悻悻的说,怎么可能,我们再也不能过清闲的生活了。

我知道,这种落差会让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受不了。以前都是他在提携我的状态,现在一下子颠倒过来感觉谁都不会好受,更何况是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呀。“你倒过时差吗?就是这种感觉。”有时候我也会挤兑他两句。可他学生会主席的风范犹在,会和我吵道:“对不起,姚大腕,我最远从西安飞到厦门,这点距离用不着倒时差。以后也不用你再给我介绍剧组,我凌某人用不着!”

从西安到厦门,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们决定结婚前,我们一起回家,谈论结婚的事儿。是昨天吗?

我很少跟圈里人说我们之间的事儿,虽然被他拒绝,但我仍有机会还会和合作过的导演推荐老凌,说他是我们的班长,学生会主席,我都能演的这样出色,他就一定更优秀了。曾经有一个导演跟我说,晨晨你太单纯了,现在演戏看的不是演技,而是观众的认知度。我没有启用新人的勇气,你是导演你有吗?

于是我还会很茫然,虽然我模糊的感觉到一个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已经挡在我们之间了。一个人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他是周润发,我是周润发的妻子,这样一个平衡起来的翘翘板才能支撑起一个家庭。可世事总不如人愿,上天在和我们开玩笑,它让我成了林青霞,而我深爱的老凌却还在那里,在西土城,希望骑着它的二手单车,吱吱呀呀的回忆北京最美好的秋天。

从西安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老凌释然了。他说可能是回到家乡的缘故,这里的一花一草让他觉得很亲切,他说他能听到古城墙的心跳声。我咧着嘴傻笑,你在西土城的时候就这样说。他默不作声,只是还拉着我的手。我没有挣脱,淡淡的对他说,上学的时候你让我看张爱玲的小说,你说你最喜欢《半生缘》,我现在突然想到了曼桢对世钧说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老凌没有放手,看着远方说,你还记得我们毕业时拍的那个DV剧吗,《一岁等于一生》,现在想想真是一语成谶呀,其实七年不长不短,我们仿佛就是在印证一句话,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摇了摇头,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即使我还深爱着对方,但我仍不明白他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但是我们确实回不去了,我突然想到了老凌给我说张艺谋和巩俐的话题,他深爱着她,才要离开她。我现在懂了,要学一辈子的爱情,我用七年时间学会了。但似乎还有些不明白,转脸问老凌,你又在骗我了!

他说随你怎么理解,骗与不骗,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我骗,或者不骗你,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欢喜,相爱,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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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现代名人读书小故事

全文共 2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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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身健即是福,种树开花亦是缘。”好一个读书人,好一片读书的心境。从古到今有很多关于名人读书小故事,下面为大家分享了现代名人读书的小故事,欢迎大家阅读!

鲁迅在“三味书屋”

鲁迅小时候非常淘气。一天,镇里的戏台正在排戏,鲁迅听到外面的锣鼓声,便在家里坐不住了,趁着父亲不注意,他一溜烟儿地跑到戏台前看热闹。这时,戏台周围已经挤满了人。突然,热闹的锣鼓声停了,从后台走出一个人,对台下一拱手说:“哪位小兄弟愿意上台?我们让他客串阎王殿里的小鬼。”那些平时非常调皮的孩子这会儿却你推我、我推你地谦让起来。

“我来!”小鲁迅走上台去,让戏班的人画了个花脸,然后拿起一把钢叉就舞起来,戏台下马上响起叫好声。他得意极了,舞得更得劲儿了,小伙伴们都非常佩服他的勇气。

鲁迅12岁那年,被父亲送进了一所叫“三味书屋”的私塾就读。初入学时,鲁迅对百草园中的那些小精灵非常感兴趣。他在园中想起古人东方朔说过有一种虫叫“怪哉”,用酒一浇,便会消失不见。鲁迅非常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便悄悄地问私塾的先生:“先生,这‘怪哉’虫是怎么一回事呢?”

先生却板着脸,很不高兴地回答:“不知道!”

后来,鲁迅慢慢体会到学生应该读书,先生不喜欢学生问各种古怪的问题。于是,鲁迅开始刻苦读书。起初十分严厉的先生也开始喜欢鲁迅的聪明刻苦,态度渐渐和蔼起来。鲁迅为了勉励自己学习,制作了一张小书签,书签上有10个正楷小字:“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读书时,他把书签夹在书里,每读一遍就从上往下盖掉一个字,读过几遍之后,就用默读来加深对课文的理解,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熟练地把课文背出来了。后来,同学们也都向鲁迅学习,纷纷制作“读书三到”的书签。

陈景润认真读书

陈景润小时候经常和哥哥姐姐一起玩捉迷藏。不过,陈景润捉迷藏时有点特别。他常拿着一本书,藏在一个别人不容易发现的角落或桌子底下,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等着别人来“捉”他。看着看着,他就忘记了别人,而别人也忘记了他。

上学期间,陈景润酷爱数学。当老师讲解数学题时,他总是集中精神认真听讲。课后布置的习题他也认真去做。陈景润在解题的过程中得到了无限乐趣。数学是心智的比试和较量。陈景润对于解题,向来不吝惜时间和精力。陈景润不懂就问,别看他平时沉默寡言,但向老师请教时却毫不羞涩和胆怯。他的求教方式很特殊:看到老师外出或者老师从高中部到初中部去,他就紧追上去,和老师一起走一段路,并且一边走,一边问问题。

陈景润在福州英华中学读书时,有幸聆听了清华大学沈元教授的课。沈元教授给同学们讲了世界上一道数学难题:“大约在200年前,一位叫哥德巴赫的德国数学家提出‘任何一个偶数均可表示成两个素数之和’,简称‘1+1’的理论。但他一出生也没有证明出来,哥德巴赫带着一生的遗憾离开了人世,却留下了这道数学难题。长久以来,‘哥德巴赫猜想’之迷吸引了众多的数学家,但始终没有结果,并成为世界数学界一大悬案。”沈元教授把“哥德巴赫猜想”作了个形象的比喻,他把数学比喻成自然科学的皇后,把“哥德巴赫猜想”比喻成皇后皇冠上的明珠!沈元教授讲解的“哥德巴赫猜想”像磁石一般吸引着陈景润。

许多年之后,陈景润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1966年,他发表了《表大偶数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之和》(简称“1+2”),这在“哥德巴赫猜想”研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所证明出的那条定理震动了国际数学界,后来这条定理被命名为“陈氏定理”。

爱读书的陶行知

陶行知小时候十分聪明。他常到邻村叶家玩,看到厅堂里的对联字画,就用竹条在泥地上描摹。他到了读书的年龄,家里却无力缴纳学费,幸好有位秀才在附近开馆教书,很喜欢聪明好学的陶行知,愿意免费收他为学生。这样,6岁的陶行知就得到了接受启蒙教育的机会。9岁时,陶行知来到外婆家,外婆见他聪明伶俐,就把他送到吴尔宽先生的学堂伴读,陶行知这才正式入学。在那里,陶行知练出了一手好书法。启蒙教育结束之后,他便进入学堂,读四书五经。

10岁时,因父亲失业,陶行知只得半工半读。他每天砍一担柴,挑到城里卖掉后再去上学,每天往返20里,就这样学完了四书五经。这时的陶行知已深知读书对穷孩子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因此学习更为刻苦自觉。他听说距黄潭源村15里的小南海航埠头曹家,有一位满腹经纶的前清贡生王老先生在主持学馆,便前去求学。王老先生被他的诚意所感动,便免费让他伴读。

少年陶行知迫于生活的压力,不能一心读书,必须经常参加劳动。他有时替父亲挑瓜、挑柴进城出售,有时帮母亲挑水、洗菜。崇一堂校长见陶行知勤奋好学,便允许他免费入学。这样,15岁的陶行知进入了崇一学堂。由于基础扎实,他一入学就直接被编入二年级,毕业时,他的成绩名列第一。在崇一学堂读书期间,陶行知既学现代科学知识,又没丢下古典文学。因为家境不好,他向崇一学堂的同学借来唐诗选本,在吟诵之余将一本书工工整整地抄完了。还书时,同学的父亲问陶行知唐朝诗人中最推崇谁。他不假思索地回答:“杜甫和白居易。”并说::“杜诗沉郁有力,多伤时忧国之作;白诗通俗易懂,道出民生疾苦。”同学的父亲为陶行知有这样的想法而感到惊奇,他认为陶行知一定会有所作为。

后来,陶行知成为我国著名的教育家。

王亚南睡三脚床:

王亚南小时候胸有大志,酷爱读书。他在读中学时,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读书,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条脚锯短半尺,成为三脚床。每天读到深夜,疲劳时上床去睡一觉后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脚方向倾斜过去,他一下子被惊醒过来,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读。天天如此,从未间断。结果他年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被誉为班内的“三杰”之一。

鲁迅嚼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读书刻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施洋搓脚夜读:

二七大罢工著名的工人领袖施洋,幼年家道贫寒,买不起灯油。村里有一座叫隆兴观的古庙,庙里点有一盏长明灯,他就在古庙里读书。冬季寒冷,脚冻得难受。起初他不时地站起来跺脚,后来觉得这样浪费时间,便削了一根圆滑的木棍,放在脚底下,一边读书一边来回用脚搓木棍,搓暖了脚,他又能安心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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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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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老师给我们发了《草房子》这本书,我就如饥似渴地看起来。

一次,晚上8点40了,妈妈让我睡觉,可我就是不听。直到妈妈向我走来,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我才立马把书放在枕头底下,躺下睡觉。早上,妈妈对我说:“你昨晚说梦话了,知道吗?”我挠挠后脑勺说:“我昨晚说梦话了?”妈妈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说陆鹤很可怜的,你们不许欺负他!”

你们知道陆鹤是谁吗,陆鹤是《草房子》里的一位人物。

陆鹤是位可怜、坚强的人,他是秃头,他一开始不在乎自己是光头,谁想摸都行,后来才知道守护自己的尊严。很多人都欺负他,觉得他的光头好玩,陆鹤很生气,他想报复他们。可是他闯了一个大祸,同学们谁也不跟他玩了。学校要演一场戏,陆鹤主动报名参加了。演出成功了,于是他就又有了朋友。

这本书很吸引人,我的心情随着故事里的人跌宕起伏,有时欢笑,有时悲伤……我推荐大家去看看这本书——《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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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趣的名人故事:徐光启收拾棉花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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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启从小就热爱农业科学。金黄的稻谷,雪白的棉花,油绿的蔬菜,都对他有着特殊的诱惑力。有一天清早,他钻进屋后的棉田里,一待就是大半天,连吃午饭的事儿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徐光启的父亲心急火燎,村里村外找了好久,才在棉田里发现了儿子。

“你在这儿干什么?”父亲没好气地问。

“我在收拾棉花呢!”徐光启一边回答,一边伸手掐断一棵棉花尖顶上的嫩芽。

这下子,更把父亲惹火了:“混小子,你竟敢祸害好好的棉花!”说着,就要动手打光启。

“阿爸,你误会了。我没有祸害棉花。”徐光启含着眼泪分辩说,“现在快到立秋了,新枝上是结不出蕾铃的。如果再让它往上长,那要白白耗费多少养分呀!所以,我有意把新枝顶上的‘冲天心’摘去,这样,省下来的养分就可以供给下面快成熟的蕾铃,蕾铃长得大,收获才多呐!”

父亲听罢,半信半疑地说:“你先别嘴硬。如果秋后收成不好,我决不饶你!”

三个多月以后,徐光启家的棉花获得了大丰收。父亲这才自知理亏,感慨万千地对儿子说:“过去,我总以为你在庄稼地里闲玩,没想到,你是在钻研学问哪!”从此,他积极支持儿子学习农业科学技术,不但经常带着光启下田干活,还专门为他划了一块试验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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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倪萍耍贫名人故事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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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一期与80后对话的节目中,主持人问嘉宾倪萍:“您认为我们这代人会怎么称呼您?”倪萍不假思索地说:“大妈,倪大妈。”见众人皆笑,她又补说道:“我就是老了,再化妆,也化不成巩俐。”闻此,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年过半百的倪萍,虽早已不再是“大众情人”,但仍然经常出现于公众视野,她那率性真诚、诙谐幽默的话语,犹胜当年。

妙喻连珠,倾情赞誉

2014年7月15日,毛阿敏“如果时光留不住”全国巡演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主持人倪萍一亮相就说:“他们写的稿我没要,因为第一句话竟是‘大家好,我是倪萍’,好像没人不认识我吧?”逗得大家哈哈大笑后,她继续说道:“我都没敢跟毛阿敏说,我今天差点就来不了了。个人演唱会就像人要出嫁一样,出嫁前一天给新娘说嫁衣没缝好,那新娘还不疯了?前天我在日喀则,赶上泥石流差点出不来,只好绕道尼泊尔。我跟毛阿敏虽不是发小,也不是‘老小’,但我们都经常出现在大晚会,都是那个年代的大腕!毛阿敏就是中国好声音,好声音不只是唱的好,还有情感包裹在里面。我只有主持两个人的节目忘记拿话筒上台,一次是赵本山的小品把我笑的,一次就是毛阿敏唱《绿叶对根的思念》,真是边抹眼泪边回台下拿话筒。”这番脱口秀赢得了观众多次笑声和掌声。

经常主持大晚会的倪萍自然知道发布会需要笑声,于是她一上台就编个“讲稿”之事,给了人们一个惊喜。其后的脱口秀中,由于穿插了诸如“嫁衣”“大腕”“好声音”等妙喻,便使得所叙之事趣味横生。如此,观众在乐不可支的同时,除领略到二人友情深厚之外,还可体味出倪萍确是在“为人做嫁”,无论是“大腕”的得意自评,还是“忘拿话筒”的糗事自曝,其目的显然都是为了赞誉对方。

插科打诨,营造气氛

江苏卫视《脱颖而出》之“星秀女主持”开播后,作为点评嘉宾的倪萍,曾让搭档郭德纲饱受“欺负”。节目中,选手模拟卖假发套时,倪萍就笑着怂恿老郭戴上头套点评,见他推脱,就强扭着把假发给他戴上。一片笑声中,倪萍却又扒下假发,戴到自己头上说:“不是挺好看的吗?”说罢,突然又慈祥地盯着掉在老郭光头上的一根假发说:“孩子,别动,我帮你把这根白头发拔下来。”吓得老郭赶紧一脸委屈地认错:“妈,我错了。”见倪萍这么疯,台下自是欢声雷动。在点评中,倪萍也不忘拿老郭开涮,夸奖应聘者聪明时,她含笑瞄着老郭说:“我觉得当主持人,是一定要有真聪明的,不像有些人……”而就在对方想着如何应对时,她又乐呵呵地说道:“不过,不聪明也没关系,有特点也成。当然啰,长得难看也是特点。”闻言,台下的观众爆笑不止。

作为一个选秀节目,自然是人气越旺越好,于是,深谙此道的倪萍便插科打诨,以“欺负”搭档来愉悦观众。假发套戴而又扒、光头上拔下白发,挤兑其不聪明、调侃其长相差。面对这些出其不意的动作和言语,伶牙俐齿的郭德纲竟无力招架,以至于有纲丝为之叫屈道:“她和郭老师坐在一起,老郭都变成捧哽了,吃了闷亏也不作声。”由此,自可见倪萍的幽默功夫是何等了得!

自我开涮,激励选手

河南电视台《寻找新主播》复试第三场拉开战幕,要求选手针对主持人形象是否重要这一话题发表看法。有一位相貌平平、身体偏胖的女选手,在陈词时联系起自己过往的经历,说某主持人曾直言不讳地对她说——你不是当主持人的料,这令她颇感自卑,于是她便拼命减肥以坚持自己的梦想。听罢这些悲情的话语,评委倪萍随即接话道:“我初进央视的时候,龇着个牙、驼着个背,一口山东话,长得还黑黢黢,自然是备受冷落。我进门时办公室有11个编导,没一个人站起来和我打招呼,甚至还有人说我的脸和门框一样,怎么要我这样又老又丑的主持人?是啊,形象好确实有优势,条件不那么充分的人,就得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你看那老毕,在台上又唱又跳的,得花上多少功夫啊!”此语一出,全场顿时笑声一片,随之更是掌声四起。

听罢女选手的陈述,善良多情的倪萍自然要予以抚慰和鼓励。于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堪称央视一姐的她,便不避相貌不佳之“丑”,受人冷落之“辱”,以启迪对方,“条件不那么充分的人,就得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在此基础上,再举老毕之例,以使其说具备一种无可辩驳的强大力量。由于这番情理交融的话语,既风趣幽默,又启人心智,受到人们欢迎自属情理之中。

巧妙类比,机智辩驳

倪萍打小就喜欢画画,进入央视后,曾将偶尔为之的画作请著名画家范曾指点,竟得到了“倪萍是一位能靠画画混饭吃的主持人”的高评价。于是,在出版新书《姥姥语录》时,她便自己画插图,随之一发而不可收。随后,正式拿起画笔不足两年的倪萍,又在北京荣宝斋举办了个人第二次画展,开幕式上,朱军、赵忠祥、敬一丹等大腕名流都前来为之捧场,不承想,一位不识时务的记者却提问道:“荣宝斋展示的墨宝基本上都是些著名画家,您今天选择这儿举办画展,是不是意味着您已跻身于大画家之列?”闻言,倪萍则不急不恼,随即含笑道:“你肯定也知道,进银行门的不都是持金卡的。如果我存10块钱,你总不能说我是穷人就不让我进吧?财是越聚越多,才也可能是越展越大!”此番妙语,不仅令提问的记者哑口无言,也让在场的嘉宾忍俊不禁。

人家在办喜事,你却暗示不该,对这种不识时务者,即便疾言厉色,似乎也不为过,但智慧的倪萍,却于谈笑之间即令对方的讥讽灰飞烟灭。此中,她先以“进银行门的不都是持金卡的”这个常识,来类比“在荣宝斋办画展的不一定都是大画家”,再将自己比作“穷人”,不仅回答了问题,而且极显谦逊。在此基础上,她又顺流而下,由“财”到“才”,对对方的轻慢进行含蓄回击,确实令人叹服。

昔日的“煽情皇后”,何以巨变成幽默耍贫的高手?当记者将这个问题抛给倪大姐时,她淡然一笑说:“其实我的个性都被我主持晚会藏起来了。”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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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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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赵恒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大家好,我是三班的范马宇岳,来听听我的读书故事吧。

说起书,那么就从我五岁那年开始说起。我像其他小朋友一样,喜欢让爸爸妈妈给我讲故事,可是,我的爸爸妈妈工作非常繁忙,只有外婆陪伴着我,外婆眼睛不好不能给我讲很多故事。一天,我随手拿起一本《启蒙故事》看了起来,儿时的我认字不多,只能边看边琢磨着,看着图片让我明白了整个故事的大意,瞬间让我好有成就感,我就是在这个时候爱上了书。

上小学了,开始写字认字了,我对书更是爱不释手。书,对我的小学生活有很大的帮助,正是因为书,让我爱上了写作,让我加入了学校的文学社,还成为了《太仓日报》的一名小记者。在过往的时间里,我荣获了蒲公英作文大赛一等奖,太仓现场图文比赛一等奖以及太仓日报优秀小记者等等奖项。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精神粮食。我爱书,不仅因为它让我丰富知识,更因为它赐予我心灵的力量!妈妈把我带进了书的海洋————图书馆。在海洋里,我像一名游泳队员一样,徜徉在书的海洋里,又像海绵宝宝一样,吸取着无尽的知识,我沉浸在书的时间里不断的成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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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因斯坦和罗盘名人故事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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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上学前的一天,他生病了,本来沉静的孩子更像一只温顺的小猫,静静地蜷伏在家里,一动也不动。父亲拿来一个小罗盘给儿子解闷。

爱因斯坦的小手捧着罗盘,只见罗盘中间那根针在轻轻地抖动,指着北边。他把盘子转过去,那根针并不听他的话,照旧指向北边。爱因斯坦又把罗盘捧在胸前,扭转身子,再猛扭过去,可那根针又回来了,还是指向北边。不管他怎样转动身子,那根细细的红色磁针就是顽强地指着北边。

小爱因斯坦忘掉了身上的病痛,只剩下一脸的惊讶和困惑:是什么东西使它总是指向北边呢?这根针的四周什么也没有,是什么力量推着它指向北边呢?爱因斯坦67岁时仍然为童年时的“罗盘经历”感慨万千。

他在《自述》中说:当我还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在父亲给我看一个罗盘的时候,就经历过这种惊奇。这只指南针以如此确定的方式行动,根本不符合那些在无意识的概念世界中能找到位置的事物的本性的(同直接‘接触’有关的作用)。我现在还记得,至少相信我还记得,这种经验给我一个深刻而持久的印象。我想一定有什么东西深深地隐藏在事情后面。凡是人从小就看到的事情,不会引起这种反应;他对于物体下落,对于风和雨,对于月亮或者对于月亮会不会掉下来,对于生物和非生物之间的区别等都不感到惊奇。

小小的罗盘,里面那根按照一定规律行动的磁针,唤起了这位未来的科学巨匠的好奇心——探索事物原委的好奇心。而这种神圣的好奇心,正是萌生科学的幼苗。

1953年3月14日,爱因斯坦在74岁生日宴会之前,举行了一个简短的记者招待会。会上,他收到一份书面的短信。信上第一个问题就是:“据说你在5岁时由于一只指南针,12岁时由于一本欧几里得几何学而受到决定性的影响。这些东西对你一生的工作果真有过影响吗?”

爱因斯坦看了微微一笑,回答说:“我自己是这样想的。我相信这些外界的影响对我的发展确是有重大影响的。”爱因斯坦接下来的回答似乎更饶有趣味:“但是人很少洞察到他自己内心所发生的事情。当一只小狗第一次看到指南针时,它可能没有类似的影响,对许多小孩子也是如此。事实上决定一个人的特殊反应的究竟是什么呢?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可以设想各种或多或少能够说得通的理论,但是决不会找到真正的答案。”

的确,一个儿童的一次偶然经历和日后伟大的科学发现之间,大概怎么推论,也难以找出让人心服的必然性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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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人白求恩的故事介绍

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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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尔曼·白求恩(NormanBethune)(1890~1939),加拿大共产党员,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着名胸外科医师。1890年3月3日生于加拿大安达略省格雷文赫斯特镇一个牧师家庭。青年时代,当过轮船侍者、伐木工、小学教员、记者。1916年毕业于多伦多大学医学院,获学士学位。曾在欧美一些国家观摩、实习,在英国和加拿大担任过上尉军医、外科主任。1922年被录取为英国皇家外科医学会会员。1933年被聘为加拿大联邦和地方政府卫生部门的顾问。1935年被选为美国胸外科学会会员、理事。他的胸外科医术在加拿大、英国和美国医学界享有盛名。

1935年11月加入加拿大共产党。德、意法西斯支持F.佛朗哥发动西班牙内战,他于1936年冬志愿去西班牙参加反法西斯斗争。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援助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1938年3月,他受加拿大共产党和美国共产党派遣,率领一个由加拿大人和美国人组成的医疗队来到延安。8月,任八路军晋察冀军区卫生顾问,悉心致力于改进部队的医疗工作和战地救治,降低伤员的死亡率和残废率。把军区后方医院建设为模范医院,组织制作各种医疗器材,给医务人员传授知识,编写医疗图解手册。倡议成立了牿外科医院,举办医务干部实习周,加速训练卫生干部。组织战地流动医疗队出入火线救死扶伤。为减少伤员的痛苦和残废他把手术台设在离火线最近的地方。11月底,率医疗队到山西雁北进行战地救治,两昼夜连续做71次手术。

1939年2月,率18人的“东征医疗队”到冀中前线救治伤员,不顾日军炮火威胁,连续工作69小时,给115名伤员做了手术。有一次,当某伤员急需输血时,他主动献血300毫升。他还倡议成立并参加了志愿输血队。有些伤员分散在游击区居民家里,他和医疗队冒着危险去为他们做手术。4个月里,行程1500余里,做手术315次,建立手术室和包扎所13处,救治伤员1000多名。为了适应战争环境,方便战地救治,组成流动医院,组织制作了药驮子,可装做100次手术、换500次药和配制500个处方所用的全部医疗器械和药品,被称为“卢沟桥药驮子”;制作了换药篮,被称为“白求恩换药篮”。7月初,回到冀西山地参加军区卫生机关的组织领导工作,提议开苏卫生材料厂,解决了药品不足的问题;创办卫生学校,培养了大批医务干部;编写了《游击战争中师野战医院的组织和技术》、《战地救护须知》、《战场治疗技术》、《模范医院组织法》等多种战地医疗教材。还将自己的爱克斯光机、显微镜、一套手术器械和一批药品捐赠给军区卫生学校。

1939年10月下旬,在涞源县摩天岭战斗中抢救伤员时左手中指被手术刀割破,后给一个外科传染病伤员做手术时受感染,仍不顾伤痛,坚决要求去战地救护。他说:“你们不要拿我当古董,要拿我当一挺机关枪使用。”随即跟医疗队到了前线。终因伤势恶化,转为败血症,医治无效,于11月12日凌晨在河北省唐县黄石口村逝世。17日,晋察冀边区党、政、军领导机关和驻地群众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12月1日,延安各界举行追悼大会,并于12月21日写了《纪念白求恩》一文,号召中国共产党员学习他的国际主义精神和共产主义精神。1940年4月,在河北省唐县军城南关建立了白求恩墓。晋察冀军区决定将军区卫生学校和模范医院分别命名为白求恩卫生学校和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1952年,白求恩的灵柩迁入石家庄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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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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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我妈妈在一角读书屋给我买了一张面值50元的读书卡。正当我要拿走的时候,那里的管理人员对我说:“在一角读书屋里读书不要钱。但是从这儿借走书要钱,有的书一角,有的书两角,还有的书要三角。租碟子5角,但是每次租回去的书和碟子的总价格不能超过50元钱。还有,每年年底要交5元钱。”过后,我拿着卡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自从那次后,我每个星期六星期天都来一角读书屋来读书。我喜欢看故事书、童话书和杨红樱写的一些班集体内部发生的事。

我没带卡时,我会拿起自己喜爱的书,躲在一个暂时没有管理员的地方。有时管理员来了,我会若无其事地东看看西望望,等她走了之后,我便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看着自己喜爱的书。刚开始,我读书时总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后来,我慢慢的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从此以后,我便把自己喜爱的书反反复复地读。从一角书屋回来后,我的脑子里还想象着书中主人公的形象,品味着书中的每一句话。

啊!书真是知识的海洋啊!在这无边的书里遨游,我感到了无限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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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冠军儿子和疯子父亲的寻梦之旅名人故事

全文共 4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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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3日,斯诺克中国公开赛在北京落下帷幕,18岁的台球“神童”丁俊晖为中国体坛书写了一个神话:仅有2年职业球龄的他,以9比5击败世界排名第二的亨德利获得冠军,成为首个在国际顶级台球大赛中夺冠的中国人。一夜间,“丁俊晖”这个名字震惊了世界台球界。

“替父从军”,台球“神童”要用“玩”讨生活

1987年愚人节这天,江苏宜兴个体经营户丁文钧和陈习娟的儿子丁俊晖诞生了。丁文钧给儿子起名丁俊晖,是希望他长大后与日同辉,可是儿子从小就非常叛逆,行为总是和父母的意愿背道而驰。尽管如此,丁文钧并没有对儿子实行高压政策,对他的贪玩好耍采取了宽容的态度。丁文钧的这种管教方式,让母亲陈习娟非常着急:“溺爱儿子,会毁了他的。”丁文钧安慰道:“这不是溺爱,是在自由发展他的兴趣爱好。” 由于生意不忙,比较空闲的丁文钧经常玩台球。一来二去,他竟成了宜兴少有的几名高手之一。丁文钧对台球的嗜好,也渐渐辐射到了儿子身上。起初对游戏着迷的他,迅速把喜好转移到了台球上。每次丁文钧玩台球的时候,他都跟在身后,怎么都赶不走。后来,丁俊晖不仅仅满足过眼瘾了,个儿不高的他竟然把凳子搬到台球桌下,过起了台球瘾。

1995年,丁俊晖8岁了。这年的一天,一个一向对丁文钧台球技艺不服气的台球高手找到了他,坚持要和他来一场“生死战”,说丁文钧如果输了,就要在所有围观者面前认输。对自己非常自信的丁文钧接受了挑战,然而,一番你来我往的大战到了最后,丁文钧渐渐落了下风。大战中,丁俊晖一直跟在父亲身后,不时对他怎样打指指点点,但是丁文钧对儿子的指点不屑一顾。为了让自己从激战中冷静下来,丁文钧借故去上厕所。在他上厕所的时候,旁边的一个围观者说:“你爸爸看来是顶不住了,不如你上吧。呵呵,这样即便输了,也不是你爸爸的过啊。” 不服输的个性,让丁俊晖果断地拿起了台球杆“替父从军”。由于个头矮小,丁俊晖虽然只好站到一个箱子上打,但几乎没有给那位挑战者任何机会。输球后,那位挑战者心服口服地对丁文钧说:“我服气了,为你家有这样一个台球‘神童’。你只要悉心培养,他一定能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丁文钧没有想到儿子竟然是位深藏不露的台球高手。自此,父子二人在玩台球上形成了统一战线:只要有机会出战,就瞒着陈习娟出击。一次次出战宜兴的大小台球场,丁俊晖竟然被公认为宜兴的台球第一高手。其实,这些出战,都是丁文钧为培养儿子的球艺,主动去找的。对于父子二人近乎疯狂的举动,陈习娟很难受,因为儿子的学习在出战台球的过程中,越来越荒废了。周围的人也对丁文钧指指戳戳:“自己不思进取不说,还带着儿子一起学坏。”对这些指责,丁文钧也进行过反思,但是他坚信一个人成材的道路千万条,玩台球也不失为一条路子。丁文钧顶住了来自妻子和周围的压力,决定背水一战,让儿子依靠打台球养活自己。为了让儿子能够有更多时间玩台球,丁文钧投入全部家产买了7张台子开了一家台球房。随后,他做出了更加疯狂的举动:让儿子退学,专门玩台球。

为了让儿子的球艺继续上升,丁文钧带着他到南京参加了一次比赛。作为唯一一名未成年的球手,丁俊晖在这次比赛中一举夺魁。 兴高采烈地捧着1000元奖金,丁文钧对妻子说:“谁说玩台球不能成材,我要培养儿子成为世界冠军。”看着疯了般的父子二人,陈习娟很无奈地摇摇头:“谁叫我贪着了这对活宝呢?我也豁出去了。”从此,这家人在周围人异样的目光里同心玩台球了。

南京归来的第二年,丁文钧认为儿子在江苏已经很难找到对手了,决定要找个更加适合他练习的地方。经过四处打听,丁文钧得知东莞有很多台球高手在那里训练,于是丁文钧举家搬迁到了东莞。经过在东莞的打磨,丁俊晖逐渐在国内赛场上崭露头角,获得2002年世界业余选手冠军赛亚军,随后拿到2002年亚洲锦标赛冠军,并有机会参加2002年世界斯诺克青年赛。

丁俊晖的进步让丁文钧激动,可是随后又心生忧虑:国内的斯诺克水平一般,想提高水平,唯一的办法似乎就只有到国外训练,而最佳地点只有斯诺克的发源地英国。

英国作为斯诺克的发源地,不仅有着奖金最丰厚、级别最高、影响力最大的4大赛事,而且还诞生了一大批引领世界斯诺克的顶尖选手。到英国学习训练,成了丁俊晖父子二人共同的愿望。可是,远赴英伦,每年都要支付数10万元的学习生活费用。支付这笔费用,对于几年来一直挣扎在经济困境里的丁家来说,显得相当困难,但丁文钧豁出去了。

坚守梦想,面对坎坷不言放弃

2003年,丁俊晖和父亲一起奔赴英国。到了英国,丁俊晖进入了北安普顿一家叫威灵布勒的斯诺克学院练习打球。刚到英国,由于父子二人没有什么英语基础,和人交流就成了一大难题。丁俊晖毕竟还是一个孩子,没有朋友的生活让他觉得很是压抑。为了缓解压抑,他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台球训练中。 丁俊晖的生活很简单,每天上午10点开始训练,除了休息吃饭外,他要一直训练到下午6点。训练结束后,他就听听音乐,游游泳。丁俊晖有些想家了,想念他在国内的朋友。丁文钧看出了儿子的思家情绪,他明白如果任其发展的话,肯定会影响儿子的训练。因此,他狠心道:“难道你想灰溜溜一事无成地回去吗?你不要忘记自己曾经说过什么!”

克服了无聊中的思家情绪,另外一大困难又呈现在了面前。由于丁俊晖初来乍到,他的名头很少有人知道,因此除了在学院里正常的学习训练外,他很难找到高水平的陪练人员。台球这一运动,无论你的训练学习有多么系统,如果没有高水平的对手对其思想产生高压,个人技艺很难突破。 一次,丁俊晖主动邀请一位水平不错的选手对练。对方看了看还满脸稚气的他,不屑一顾地说:“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我可不想浪费时间。”丁俊晖看着那位狂妄的英国选手没有说什么,只在内心告诉自己:“你必须用实力征服别人。”

为了让技艺得到提高,克服没有高水平对手的尴尬,丁俊晖在训练学习的时候非常刻苦。这位来自东方的少年选手所表现出的坚韧,很快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渐渐地,一些人主动邀请丁俊晖一起较量。丁俊晖的球艺得到了迅速提高,也引起了经纪人凯特沃伦的注意。凯特沃伦是一个很成熟很有经验的职业台球选手经纪人,他坚信这位东方少年一定可以成为世界台球界的领军人物。因此,凯特沃伦对丁俊晖多了关注,给他开小灶,让俱乐部的一批高水平球员与他一起练球。就是在这样的磨练之中,丁俊晖的球艺开始在斯诺克高手云集的英国崭露头角。

为了培养他,丁文钧一家几乎倾家荡产,生活非常拮据。为了减少开支,丁家父子除了房租和伙食开销外,再没有别的什么花销。陪同儿子的丁文钧,除了精心地照顾儿子的饮食起居外,还不时到中餐馆打工,尽可能地多挣些钱。后来,两个人的压力实在太大,丁文钧便回到了国内,和妻子一起为儿子打工。

“玩”出冠军 ,天才少年技惊世界

2003年9月,台球技艺突飞猛进的他转成了职业选手,这样他就可以参加英国的职业巡回赛。台球手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参加职业巡回赛,依靠胜绩获得奖金。在英国的职业巡回赛中,他脸上表现的沉着冷静,都让对手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每次胜利后,丁俊晖第一个要告诉的人,就是远在中国的父母,但是他很少打电话,一般都采取发短信,因为这样他觉得节省些——他想用这根球杆为为了他几乎舍弃所有的父母再挣回一个家。

丁俊晖在场上表现出来的非同一般的冷静,让一些人感到很奇怪:究竟是什么铸造了这位少年选手的冷静呢?有人问丁俊晖:“除了台球以外,你还喜欢什么?”“台球。”“和朋友在一起都干什么?”“打台球。”一切都是为了台球,造就了丁俊晖内心的坚毅。

从成为职业选手一年内,丁俊晖表现出的非凡球艺,促使他两度战胜了当时世界台球界排名第一的马克·威廉姆斯,世界排名也由最初的128位飙升至了56 位。而这时,这位当初连陪练都找不到的少年选手,在威灵布勒台球学院成了抢手货,所有的训练选手都希望能够和丁俊晖一战,世界排名第9的埃伯顿甚至花钱请丁俊晖一起训练。

2004年年底的英国职业公开赛,丁俊晖从资格赛一直杀进了16强。这种战绩在以往的英国公开赛里,是很多老辣的职业选手连想都不敢想的。一夜之间,几乎所有关注台球的人都知道,有个来自中国的少年选手纵横在英国职业巡回赛场上。2005年2月,持外卡参赛的丁俊晖在6:3击败世界排名第16位的乔· 派瑞后,更是直接杀入了温布利大师赛的8强。

成熟起来的丁俊晖知道,仅仅依靠这些战绩,是无法真正站稳脚跟的,他必须取得真正意义上的冠军。

机会在这个天才少年的期盼中来到了!

2005年3月,丁俊晖回到了中国,参加于本月27日在北京海淀举行的中国斯诺克公开赛。28日晚,在中国球手不断失利的被动形势下,丁俊晖不负众望,分别在第三、第六、第七局打出3杆“野枪”,以5比2的较大优势战胜了世界排名第38位的马克·戴维斯,成为继梁文博之后第二个闯进中国斯诺克公开赛正赛的中国球手。

在丁俊晖比赛的时候,他的父亲一直捏了把汗。为了不给儿子增加压力,他悄悄地坐在赛场一角注视着儿子。儿子的每一次成功击打,都让他兴奋地捏紧了拳头。一场比赛下来,丁文钧发现妻子的手被他捏得红红的。4月3日,一路过关斩将的丁俊晖顺利杀进了决赛,和世界排名第二的苏格兰选手亨德利争夺冠军。然而,在万千观众面前,被寄予厚望的丁俊晖却在第一阶段的前5局比赛里连失4局,以1:4落后。几乎所有人认为丁俊晖必败无疑,丁文钧对儿子说:“不要想得太多,只想着进球就行了,一个一个地去拼。”看着父亲信任的目光,丁俊晖给了他曾经的偶像亨德利以有力的回击,最后9局竟然赢了8局。虽然亨德利最后扳回了一局,但是丁俊晖最终还是在第14局以单杆103分结束战斗,获得了一场显赫的胜利。

战胜亨德利之后,丁文钧兴奋地抱住儿子说:“我知道你能行”,而母亲陈习娟更是兴奋得说不出一句话来,他们成了4月3日晚全世界最幸福的父母。 尽管这次拿到北京站排名赛冠军,使丁俊晖职业台球生涯上升到了一个新台阶,但他内心的目标早已经锁定:3年内,直指世界冠军。

丁俊晖的成功告诉我们,只要你坚守梦想,成功就不会离你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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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900字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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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学眼里,我可是个有名的“小书虫”,只要有闲暇时间,总能看见我读书的身影。

今年夏天的一个中午,我在同学那里借了一本杂志,那可是我求着他才借给我的,我们还约定好了在下午放学时就物归原主。

回到家里,奶奶已经做好了午饭,就等着我吃呢。我洗了洗手,拿了筷子坐到餐桌前,吃了两口菜,就忍不住又端着杂志看了起来。就这样我忘记了时间,我跟着杂志中的故事情节“奔跑”了起来,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久久不能自拔……

当我看完这本书时,却听见肚子的“咕咕”声,原来是它在抗议呢!正在这时,门开了,奶奶从外面进来了,我诧异地问:“奶奶,你什么时候出去了啊?刚才你不是在家吗?”奶奶笑着说:“菲菲啊,我都出去一个多小时了,走之前和你说,你说哦哦,知道了,你这孩子……”“原来是这样啊。”我再抬头看看表,啊,已经一点半了。没办法,我只好飞快地将肚子填饱,然后拿着书去上学了。

前段时间,妈妈一下子给我买了三套书,我既激动又开心,因为这下我可以“吃”点儿不同的“粮食”了!那天,我吃完晚饭就开始看,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耳边听见了妈妈的声音:“菲菲,该睡觉了!”扭头一看,才发现妈妈走到了我的床边。“让我再看一小会儿吧!”我仍沉浸在书的王国中,实在是没有丝毫睡意。“明天还要上学呢,太晚了,怕你起不来。”妈妈说完,把灯关了。

我睁大眼睛看着漆黑的屋顶,回忆着书中精彩的情节,忍不住轻轻坐起身来,把藏在枕头下面的手机找出来,打开手电筒功能,继续翻开书看。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而我却丝毫没有察觉,直到手机电量不足时,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合上,躺在床上渐渐进入了梦乡。在梦中,我和书中的人物又欢聚在了一起。

听爸爸说,他们小时候可没有我们现在那么好,虽然一本小人书才七、八分钱,可大人们也舍不得买,毕竟那时候挣得也不多。爸爸还告诉我,他们那时候,一本《少年文艺》的杂志才一块多,但只有生病的时候爷爷才给买一本,回到家就抱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本书能看好多遍呢!反正就是一有时间就看,百看不厌。听着爸爸的讲述,我觉得自己太幸福了。我自己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多好书,读好书,学习知识,增长见识,使自己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

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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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读书小故事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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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衡是西汉人,出身在一个穷苦的农民家庭。他从幼年起就酷爱读书。白天都是要劳动,没有多少的空余时间,晚上很是想读书,却穷得点不起灯,他为此很苦恼。后来,他发现邻居家夜夜有灯光,就想了个办法。因为邻家点灯的房子和他的住室之间,只隔着一堵墙,于是,他便在墙上凿了个小孔。灯光果然从小孔里透过来了。他高兴得跳了起来。从此以后,他每夜蹲在墙脚,借着这一线亮光读书,直到邻居家熄了灯,他才心满意足地去睡觉。

过了不久,又发生了另一个问题:他仅有的几册书早已被读得滚瓜烂熟,却一直没有钱买新的,向有书的人家去借,又常常碰钉子,他又开始苦恼起来。

当地有个叫“文不识”的富豪,家里藏书很多。匡衡便请人介绍,去文家当长工。到了文家,他干活既卖力又不要一文工钱。“文不识”觉得很奇怪,就问匡衡道:“你为什么自愿做工,而不要工钱呢?”

“我给您做工,不为别的,只希望您把书借给我,让我好好阅读。”“文不识”答应了他的请求。匡衡一得到丰富的图书,就像几天没有吃饭的人得到美食佳肴一样,贪婪地、津津有味地读啊读啊,读完一册又读另一册。

这样日积月累,他终于成了着名的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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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马尔康·坎培尔爵士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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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的赛车选手,最热衷的兴趣是找寻宝物。提及美国空军最杰出人物艾迪。里肯贝克,就不禁令我想起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某次的晚餐会上,我坐在他们二人之间,他们的态度是那么的沉静,说话的语调也极为温和,但他们却都深深地沉迷于速度的魅力之中。

当初里肯贝克所以成为不怕死的赛车选手,是以赚钱为目的,那么坎培尔又是为了什么呢?坎培尔是属于富豪之士,根本毋须为赚钱而劳心卖命。

那么他为何选择充满危险的赛车选手呢?是为了名誉、名气?对于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纯粹只是为了享受才这么做的。”于是我转问艾迪。里肯贝克:“你看过马尔康。坎培尔爵士以彗星般的速度开快车的情形吗?”曾参加过200次以上赛车的里肯贝克的回答,着实令我大吃一惊。

“说实在话,我从未看过,而且将来也不打算看,以那种速度开车,死亡率将高达80%.”

在当时的晚宴上,没有一个人的开车速度及得上马尔康。坎培尔爵士,其时速高达300英里,等于每分钟跑5英里,从纽约到旧金山只要10小时就可跑完全程。在纪录上,时速超过200英里的曾有4个人,也就是塞古雷伯。洛克哈特、基奇及拜柏--这4个人都因速度太快而去世,目前还活着的只是坎培尔而已。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是个宿命论者,所以从不作多余的担心,当比赛结束步下车子时,他的态度冷静得就像刚从公司下班归来似的。

坎培尔爵士在16岁时,就决心要成为脚踏车赛的选手,他父亲知道后,马上把他送到伦敦着名的罗德保险公司上班,希望打消他这个念头。

据他本人说,在他服务的两年期间,一分钱也没领到,直到第三年才有一点收入,但今天他已是世界有名的罗德公司董事。

他以报社为对象,推销破坏名誉保险--这个构想是他19岁时想到的。在英国,有关破坏名誉的法律比美国严格,所以马上获得英国大部分报社的签约。21岁时,他已是极富有的资产家,不多久,就买了好几辆摩托车和汽车,开始参加竞速比赛。他用在这方面的钱超过5万英镑以上--换算成美金,约值25万元。这一切都是为了打破速度纪录。

为找寻可供最高速度飞驰的道路,他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例如丹麦、撒哈拉沙漠、南非、佛罗里达州等;终于发现最优秀的赛车跑道,地点是在美国犹他州,那儿有数万年前就已乾涸的上古湖泊的遗迹,湖底含有相当的盐分,因而显得既平坦又坚固,犹如冰面一般。

有一次他在丹麦参加比赛,时速高达140英里,途中突然响起一阵猛烈的怪音,车子的前轮竟然脱离车身,直飞到观众席上,打死了一个男孩,然后又跃过观众的头上,弹到一英里外处才停下来。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本人感觉最刺激的事,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空战。当时他担任战斗机驾驶员,经常越过英法海峡在西部战线上空飞行。有时也驾驶着从未驾驶过的机种,飞向陌生的地方,在那儿也许完全看不到地面,而又必须降落在无法辨别东、西的地上。在此当中,也可能遭逢突然从云中冒出的德军战斗机机枪的攻击,但在4年期间,他从未受伤过。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最大的冒险却是在印度洋可可斯岛的寻宝。他将当时的经历写成一本书,根据书上的记载,他此行的目的是为找寻海盗所隐藏的一笔财宝。地球上可能没有一个地方像可可斯岛这般寂寞,在那儿看不到一栋房子,也找不到文明人的影子,当地的土着是从前以文化及财富夸耀一时的印加族后裔,他们白天都躲在山中,直到日落之后才悄悄地潜至海边,他们的行动比海边的椰子树影更为安静,所以白人很难察觉。在海边的岩岸及砂地上,有许多蜘蛛、螃蟹、蜈蚣、蚂蚁等,除此之外,还有苍蝇、蚊子在上空飞行,岛四周的海边则有鲨鱼在大肆活动。

据说,只要沿着溪流上溯,用铁锹插进一块大岩石的裂口,把大岩石敲开,就能找到海盗所藏价值数百万的黄金及灿烂无比的珠宝,就像“天方夜谭”阿拉丁所发现的珠宝一般。

岛上的所有溪流,坎培尔都曾沿溪上溯,甚至连已经干涸的溪流遗迹,他也不放过。在繁茂密林中,他曾敲开过无数的岩石,但始终不曾见到那些传闻中的珠宝。

有一天,他费力地拨开密生着的有刺草,希望在繁茂的草丛中开出一条进路,他突然发现这时吹的是北风,而他正要朝北方前进,如果放一把火,就能将那些挡路的野草烧光,而轻易地前进。他擦了一根火柴,密林立即以猛烈之势燃烧起来,5分钟后,四周变成一片火海,犹如置身于赤热的熔炉中一般。

眼看着火舌窜向四方,若再不逃跑,将会被烧成焦炭了,于是一行人就像被死神追赶般,没命地逃离这片密林。

终于逃到海边,但因为已被烟薰得差不多了,每个人都支撑不住地倒在地上。过了一会儿,回头看密林那端,只见熊熊的火焰几乎冲到云霄,四周的空气显得燥热无比,但又不能跳进海中,因为海中有许多食人鲨鱼在游动着;幸好,岸边绿油油的椰子树含有丰富的水分,不容易烧起来,才算保住这群人的生命。

为找寻那些根本不存在的财宝,吃苦耐劳地奋斗三个星期,所得到的却只是血迹斑斑的脚、磨破皮的手指及被火烤得红肿的背部而已,这位英国富翁如今就像狱中的犯人一般。他实在太累了,而且又罹患热病,在希望破灭之后,只好狼狈地回国。但他说,迟早还要再到可可斯岛走一遭,如果真的有财宝,他一定要把它们找回来。

“只要有冒险的机会,即使需绕地球半周,我也会不计一切地勇往直前,这就是我的个性。”他以他惯有的沉静态度说道。

〔补注--虽未有明显的记载,但马尔康。坎培尔的确是生于英国、死于英国的英国人。于1923年以赛车选手身份创出时速137英里的纪录后,又于1935年在美国犹他州创造时速300英里的纪录。两年后,因视力障碍而放弃赛车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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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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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能使我们拥有渊博的知识,能让我们获得生活常识、事理、丰富细腻的感情、开阔我们的视野。

我从小并不喜欢看书,我就天天看电视、玩游戏。有一天,我看见妈妈一整天都在看书,于是,我就过去问;‘妈妈你为什么不看有图的书,而看没图的书!没图的书多没意思,有图的书多好看,最少还能看看真人是什么样子的呢!妈妈回答我说;’儿子,这你就错了,没图的书有画面!画面在哪呢?妈妈说;‘’只要你的脑子里有字,就可以想象出画面,你知道么?读书可以让我们拥有渊博的知识,能让我们获得生活常识、事理、丰富细腻的感情,还能开阔我们的视野!

听了妈妈的活我下定决心读书,如果我读书觉得没意思了,我会想吃妈妈的话继续读,过了段时间,我就觉得读书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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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名人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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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阅读了——《名人故事》这本书后,从中感受到了古今中外的名人的勤奋好学。这本书说的是:司马光,李嘉诚,比尔。盖茨等等中,外名人勤奋好学的故事以及展现他们的才智的事例。

这个故事述说了陶行知六岁应该上学,陶家没钱给学费,但他聪明好学,因此被附近开馆子的秀才免费收为学生,受到了启蒙教育,九岁时被外婆送到吴尔宽的经馆伴读,这才正式入学,练出了一手好书法。十岁时,听说有一位品学兼优的王先生主持学馆,便去求学,王先生被他感动就让他免费伴读。崇一学堂校长见他聪明好学,又允许他免费入学,毕业时名列第一。后来陶行知成为一个教育家。

从这个故事中我想到我们现代的小学生,想到现代娇生惯养的“小皇帝”,“小公主”,想到现在整天只想着玩,上网的学生,我们应该看看教育家陶行知小时候是多么勤奋,多么努力,他才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向陶行知学习吗?像他一样,成为一个伟大的教育家,你难道不想成为吗?所以,我们应该像陶行知一样有这种精神,好好学习,奋发图强,无论你长大是不是个教育家,只要你努力奋斗,就会成功,就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有出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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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年级作文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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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想象力也很丰富,有时候,仅仅是一个画面,我也能想出一个故事

在我看第一本书的时候,觉得有些乏味,毕竟我平常看那些好莱坞大片看多了,对没有画面的东西难免还是有些不习惯。但慢慢的,书中的故事使我完全沉迷于此。之后,我阅读了四大名著,最爱看的还是三国演义,诸葛亮的机智让我佩服,我也记得我和语文书上某个课文的作者一样,看到关羽死了的时候,气得直接把书扔在床上,足足有一个星期没看它。

之后,我们的班主任苏老师带我们班同学参加了百班千人共读活动,那时我记得还是第八期来着,转眼间,已经第十几期了。这期间,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最喜欢的是《尼克代表我》。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阅读的美好,当我沉迷于书中时,如果不是太饿、太困,不把书看完绝不休息。平时读书呢,就爱先仔细看开头,然后,看内容也仔细的看,并在旁边写批注和自己的想法,看到结尾时,好好的思考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样的结尾。

读书最大的乐趣在于把自己代入这个故事里,想想看自己会怎么做,文中的主角为什么要这么做。就那我最近很喜欢的《三体》系列来说吧。看第一部地球往事时,我会思考叶文洁为什么受到了监听员的警告后,还要回复,明明没有把握,确还是回复了三体人。看到第三部死神永生,我又会思考程心为何在三体人入侵时不启动引力波发射器……看书的乐趣其实还有很多,这只是对我来说最大的乐趣。

看书,看的不仅是故事情节,还看的是主角的表现,一个主角令人十分喜欢,这是本事;但如果一个角色让人恨到极点,这也是本事。就拿《三体III:死神永生》来说,里面有一个在三体圈里备受争议的人——程心。我对这个角色呢,也可以说是恨了,第一次,她让三体入侵;第二次,她导致歌者文明丢二向箔将太阳系压缩成二维,最打脸的是,她阻止维德开发曲率驱动引擎(既光速引擎)结果丢二向箔的时候自己坐唯一的光速飞船星环号跑到云天明送她的小宇宙里了。最气的是,归零者文明说了宇宙质量要守恒,但程心还在小宇宙里留了五公斤物质导致宇宙从坍缩转向无限膨胀……看完这三次大错误,在生气之余,我也由衷的佩服刘慈欣的人物塑造能力,无论是叶文洁还是罗辑,又或者是程心,都有正反两面,且描写完整。

在读了《三体》和一些其它类型的小说之后,我也是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脑中强大的故事编造能力了,那时候我就在想:“干脆把它写成小说吧!”虽然是给自己看的,但还是很认真的写了,目前我已经写了三篇小说,前两篇都有一万字以上,目前第三篇正在更新。从这以后,我的作文水平在之前已经很好的基础上又大大提高。读书的收获还不止这些,以前就喜欢恐龙,然后我就买了本恐龙百科,又买了十万个为什么,学到了更多知识。我的书架上有差不多一百本书,全部都看完了。

不得不说,读书,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它拥有好莱坞大片的所有东西,甚至更好。

读书的心得:绝对不要因为你看了很多书就有优越感,学海无涯,越努力越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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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勤学好问的小故事有哪些

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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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括上山看桃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当读到这句诗时,沈括的的眉头凝成了一个结,“为什么我们这里花都开败了,山上的桃花才开始盛开呢?”,为了解开这个谜团,沈括约了几个小伙伴上山实地考察一番,四月的山上,咋暖还寒,凉风袭来,冻得人瑟瑟发抖,沈括矛茅塞顿开,原来山上的温度比山下要低很多,因此花季才来得比山下来得晚呀。凭借着这种求索精神和实证方法,长大以后的沈括写出了《梦溪笔谈》。

2)唐伯虎潜心学画。唐伯虎是明朝著名的画家和文学家,小的时候在画画方面显示了超人的才华。唐伯虎拜师,拜在大画家沈周门下,学习自然更加刻苦勤奋,掌握绘画技艺很快,深受沈周的称赞。不料,由于沈周的称赞,这次使一向谦虚的唐伯虎也渐渐地产生了自满的情绪,沈周看在眼中,记在心里,一次吃饭,沈周让唐伯虎去开窗户,唐伯虎发现自己手下的窗户竟是老师沈周的一幅画,唐伯虎非常惭愧,从此潜心学画。

3)玄奘苦学佛法。玄奖是唐代一位高僧,为了求取佛经原文,玄奘从贞观三年八月离开长安,万里跋涉,西行取经,终于到达印度,历时十七年,著有《大唐西域记》,为佛教和人类进步、世界文明作出了伟大的贡献。

4)孔子不耻下问:

春秋时代,孔子被人们尊为“圣人”,他有弟子二千,大家都向他请教学问。他的《论语》是千百年来的传世之作。

孔子学问渊博,可是仍虚心向别人求教。有一次,他到太庙去祭祖。他一进太庙,就觉得新奇,向别人问这问那。有人笑道:“孔子学问出众,为什么还要问?”孔子听了说:“每事必问,有什么不好?”他的弟子问他:“孔圉死后,为什么叫他孔文子?”孔子道:“聪明好学,不耻下问,才配叫‘文’。”弟子们想:“老师常向别人求教,也并不以为耻辱呀!”

虚心好学,肯向一切人,包括向比自己地位低的人学习,叫“不耻下问”

5)陆羽弃佛从文。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习冲茶。在钻研茶艺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后来,陆羽撰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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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故事之老舍

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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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3岁那年,没了父亲,母亲靠给人洗衣服养活他。到9岁,他还不识字,后半生就将是一个提篮沿街卖樱桃的小贩吧。好心的刘大叔资助他。供老舍上学。中国多了一位作家。

刘大叔是有钱人,也是大善人。他办贫儿学校、粥厂,把钱都施舍出去。刘大叔后来出家为僧,人称宗月大师。他坐化后,烧出许多舍利子。

宗月有个女儿,小时候。老舍常去刘家玩,爱上了她。海棠花开的时候,两个小儿女说过一句两句没有意思而甜美的话。富小姐和胡同贫儿,身份相差太远,谈不上婚嫁,但知道她没有定亲,这让他安心。

后来,老舍出了国,刘小姐随父出家为尼。过了好些年,老舍回国了,刘小姐成了暗娼。其间,发生过什么事,无从推测。可能那尼姑庵本来就不干净,刘小姐错入了虎口:或许她是一向吃好的穿好的惯了,为满足肉体,还得利用肉体,身体是现成的本钱……总之,一个黄花大闺女,想伴着青灯古佛过一辈子,哪有那么容易。全世界都是嘿嘿冷笑的恶势力。

他千辛万苦地找到她。她剪了发,脸上有很多粉和油,洗净了,大概像一个病中的产妇。她始终不正眼看他,虽然脸上并没有羞愧的样子她应当有吗?

他还爱她,但这爱成了苦酒,折磨他。他们原本门不当户不对,现在仍如此,只是高低掉了个儿。朋友看出他的悲痛来,没直说,假装闹着玩地暗刺他,意思是,她不配他。

她不配?她本来不是大小姐吗?她沦为赤贫,不也因为她父亲的慷慨施舍吗?而老舍,其实也是受益人之一呀。不过,给是自愿的。得到的人,不欠他们家什么。反之,如果邀恩图报,那她就是无赖小人,受惠者会更加心安理得。

老舍没娶刘小姐是他想娶而刘小姐不肯,还是他根本没打算娶?他再爱她。大概也不能把一个暗娼用大花轿接回家。我们很难知道事情的真相了,他的记忆被打散了,放在他的小说里、散文里。一幅最美的画,碎纸机里走一遭,也就变成纸屑,什么也拼不出来。老舍34岁,才在朋友劝告下结了婚。

他一直记得她。她是为弟弟们给虎妞下跪的小福子,祥子爱过她,这爱情不因为一个是车夫一个是暗娼,而稍减其美或者震撼。她也是月牙儿,清清醒醒、明明白白地走另一条路,因为肚子饿是最大的真理,是女人得卖肉。她是他的记忆,一点点地融入到他的文学作品中。

老舍老在提海棠花,她家里的那株海棠花正开成一个粉白的雪球,第一次见着她,便是在海棠树下。开满了花,像蓝天下的一大团雪,围着金黄的蜜蜂。他想在死后,葬在海棠树下,或者……他什么也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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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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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书,每个星期都要读一本。这个星期,我读的书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美国发明家 爱迪生。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爱迪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1847年的一天,美国俄亥俄州小小的米兰镇上,一个婴儿哇哇落地了。他就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伟大的发明家 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爱迪生发明了电话,给人类带来了方便,小朋友家里的电灯都是他发明的。但你知道吗,爱迪生小时候可 不听话 了,他看到鸡可以孵小鸡,他也去孵,结果半天都没孵出来;他看到煤会燃烧,他也去试,结果着火了 但爱迪生为什么可以成为这样

伟大的发明家呢?因为,爱迪生有很多很多的问号,很多 为什么 ,然而每次问 为什么 的时候,他都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喜欢爱迪生那勤奋、好学、爱思考、努力、坚持和勇敢的本领,我也很佩服他是那样聪明。看完这本书,我得出了一句话,这句话,我将一生都不会放过它,这句话就是: 不懂就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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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的名人故事_1100字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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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一多醉书

闻一多读书成瘾,一看就“醉”,就在他结婚的那天,洞房里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大清早亲朋好友都来登门贺喜,直到迎亲的花轿快到家时,人们还到处找不到新郎。急得大家东寻西找,结果在书房里找到了他。他仍穿着旧袍,手里捧着一本书人了迷。怪不得人家说他不能看书,一看就要“醉”。

华罗庚猜书

著名数学家华罗庚读书的方法与众不同。他拿到一本书,不是翻开从头至尾地读,而是对着书思考一会,然后闭目静思。他猜想书的谋篇布局,斟酌完毕再打开书,如果作者的思路与自己猜想的一致,他就不再读了。华罗庚这种猜读法不仅节省了读书时间,而已培养了自己的思维力和想象力,不至于使自己沦为书的奴隶。

侯宝林抄书

相声语言大师侯宝林只上过三年小学,由于他勤奋好学,使他的艺术水平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成为有名的语言专家。有一次,他为了买到自己想买的一部明代笑话书《谑浪》,跑遍了北京城所有的旧书摊也未能如愿。后来,他得知北京图书馆有这部书,就决定把书抄回来。适值冬日,他顶着狂风,冒着大雪,一连十八天都跑到图书馆里去抄书,一部十多万字的书,终于被他抄录到手。

张广厚吃书

数学家张广厚有一次看到了一篇关于亏值的论文,觉得对自己的研究工作有用处,就一遍又一遍地反复阅读。这篇论文共20多页,他反反复复地念了半年多。因为经常的反复翻摸,洁白的书页上,留下一条明显的黑印。他的妻子对他开玩笑说,这哪叫念书啊,简直是吃书。

高尔基救书

世界文豪高尔基对书感情独深,爱书如命。有一次,他的房间失火了,他首先抱起的是书籍,其它的任何东西他都不考虑。为了抢救书籍,他险些被烧死。他说:“书籍一面启示着我的智慧和心灵,一面帮助我在一片烂泥塘里站起来,如果不是书籍的话,我就沉没在这片泥塘里,我就要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1.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泉源! ---高尔基

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

有意义。 ---高尔基

2。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

运送给一代又一代。 ---弗.培根

3。读书对于智慧,也象体操对于身体一样。 ---艾迪生[英国作家]

4。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 ---伏尔泰

5。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 ---列?托尔斯泰

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高尔基

7。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歌德

8。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结。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莎士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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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短的名人读书的故事例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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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霍金小时候的学习能力似乎并不强,他很晚才学会阅读,上学后在班级里的成绩从来没有进过前10名,而且因为作业总是很不整洁,老师们觉得他已经无可救药了,同学们也把他当成了嘲弄的对象。

在霍金12岁时,他班上有两个男孩子用一袋糖果打赌,说他永远不能成材,同学们还带有讽刺意味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爱因斯坦.谁知,20多年后,当年毫不出众的小男孩真的成了物理界一位大师级人物。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随着年龄渐长,小霍金对万事万物如何运行开始感兴趣起来,他经常把东西拆散以追根究底,但在把它们恢复组装回去时,他却束手无策,不过,他的父母并没有因此而责罚他,他的父亲甚至给他担任起数学和物理学教练.

在十三四岁时,霍金发现自己对物理学方面的研究非常有兴趣,虽然中学物理学太容易太浅显,显得特别枯燥,但他认为这是最基础的科学,有望解决人们从何处来和为何在这里的问题。从此,霍金开始了真正的科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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