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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斑比的读书笔记20篇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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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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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相信有读过〈背影〉一文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就能知道它的出处。这是朱自清对于他对父亲所说的话感到后悔,全文充满着父子亲情,也是这文章令我喜欢的原因。

文中的朱自清原是一位不懂得体谅父爱的人,认为爸爸坚持要送他搭火车,令他丢脸;认为爸爸说话的技巧拙劣,连杀个价钱都花费那么久的时间,直到他看见父亲为了他爬月台买橘子的背影,让他深受感动,眼中的泪水也一涌而出。

当我读完一遍又一遍的文章时,心中反复思考,我是否成了年轻时的朱自清?不懂父亲的爱及关怀,甚至不把父亲的爱当作一回事。然而,在一次的机会中,听到了学校里,演讲者正在解说〈背影〉这文章,又令我思索再三。没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如同文章结尾,不能等到父亲行将就木了,才体会到父亲的爱,那时已经太晚了。

于是回到家中,正想问爸爸以前是否体会得到父亲的爱,却看到了父亲满头大汗的煮着菜的背影,我不明白,明明只是看见父亲辛苦的背影,却让我杵在厨房门口五分钟。当我回过神时,是爸爸叫醒了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我问候了爸爸,然后快步的跑上楼。

我思索了一整晚,是不是要当上了父亲才能体会父亲为什么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那天晚上,我又把〈背影〉读了一遍,这文章给我的启发,不单纯只是懂得父亲的爱而已,同时也让我思索到为什么父亲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又毫无保留,这就是我喜欢此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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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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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不转睛的浏览着著作《昆虫记》,昆虫的各种特征与蕴含着的耐人寻味的哲理把我深深的迷住了!从而,我明白了,原来每一种昆虫都是平等的。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精彩,甚至都远远超过了我们人类。

昆虫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的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玩耍,在城市田野中飞行走路时,一座被遗忘的花坛,或是一段还没整修的河堤……也许都有他们的身影,也许连草根底下也会成为它们的乐园。

比如,夏天的蝉。你或者会对它喋喋不休的歌声、厌烦,你或许会捕捉它当宠物玩,蝉小小的生命或许会在你的手中终结。但是你知道蝉的一生吗?蝉的一生要经过四年黑暗的苦工。我们不应该去讨厌它的歌声。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突然穿起漂亮的衣服,张开美丽的翅膀,能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是多么的不易。

萤火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昆虫,萤火虫有着色彩斑斓的外衣,它的身体成棕栗色,胸部是柔和的粉红色,其圆形服饰的边缘则点缀着一些鲜艳的棕红色的小斑点。它的肚子顶端会发出微弱的光亮,就好像肚子里镶了一盏小灯。在宁静的夏夜,经常会看到它们在草丛中游荡。

萤火虫长着三对短短的腿,它们利用这三对小短腿迈着碎步跑动。雄性萤火虫到了成虫时期,会长出鞘翅,就像其它的甲虫一样。而有的雌虫则永远都保持着幼虫阶段的形态,无法享受飞翔的快乐。虽然我们人类强大,但我们不应该瞧不起他们。

蜘蛛也很常见,他的形体雌雄悬殊甚大。大多数雄蛛都比雌体小,有些种类雌体超过雄体1000—1500倍,所以蜘蛛时,如同螳螂那样,雄体常有被雌蛛吃掉的危险,因此雄蛛欲与雌蛛时,必须小心翼翼地事先试探雌蛛是否允诺。

世界上大约有4万种蜘蛛,除南极洲外,各地都有分布。它们有的外貌奇丑、有的步履蹒跚、有的能走善跳,可谓千奇百怪。蜘蛛丑陋的外表下有着聪明的脑袋。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蜘蛛帮我们维持生态平衡,是人类的好朋友。

读完了《昆虫记》让我最终明白,在这个世界,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这让我想到佛教中的一种思想:叫众生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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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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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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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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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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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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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俄罗斯的文学中,我从来没有读过比您的《童年》更美的作品,您还从来没有如此成功地显示过您的写作才能”,这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读完名著《童年》后所做的辑评。这段文字中的“您”,那个“成功显示写作才能”的“您”,正是《童年》的作者高尔基,苏联伟大的文学家。在假期里,我也阅读了这“更美的作品”——《童年》。

《童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孩子,在他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当时,外祖父家业开始衰落,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产而不断争吵斗殴,外祖父也是专横暴躁。

在这个家里,阿廖沙感受不到幸福,他只看到了人与人之间弥漫着的仇恨之雾。正是因为生活在这样一个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环境里,反而使阿廖沙锻炼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乐观、自信的人。也是在这个浑浊的环境里,还有另一种人,另一种生活。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她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还常常讲故事给阿廖沙听,给予他无私的爱。此外还有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高里等一系列正义的化身。最终,阿廖沙的母亲不堪忍受生活重负而逝世了,阿廖沙埋葬母亲后,便到“人间”谋生。

可怜的阿廖沙!相比起我的童年来,阿廖沙的童年显得多么悲惨凄凉、显得多么孤独寂寞,缺失学习的机会。在阿廖沙的童年里,没有欢声笑语,更没有小伙伴愿意陪他玩,有的只是孤独和寂寞,外祖父和两个舅舅因家产而整日争吵斗殴,只有外祖母还一如既往地爱着他,愿意讲故事给他听,她用无私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心灵!在我的童年里,衣食无忧,父母将我视为“掌上明珠”,每天还可跟小伙伴们一块儿玩。就算是天塌下来了,父母也会帮我顶着,自己的生活真可谓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啊!

阿廖沙是一个热爱学习的孩子,他具有很强的求知欲,喜爱书籍。可因为外祖父家的完全破产,他便只有靠捡破烂卖来糊口了。就在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三年级的时候,也永远离开了学校的课堂。

而我呢?玩心很大,根本不懂享有学习的权力和机会是多么幸福。穷苦的孩子也和阿廖沙一样,他们渴望学习,渴望坐在宽敞明亮的大教室里、注视着周围崭新的一切,和大家一起学习。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就凭这句诗,我也定会改掉自己的坏毛病,发愤图强、勤学苦练的,同时也劝诫天下所有的学子们,你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不要人到晚年才悔恨自己当初读书少,只有学习努力认真,将来才会出人头地。总之,《童年》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独树一帜的艺术特色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全书反映了小市民阶层的庸俗自私和空虚无聊,揭露了沙俄专制的黑暗与罪恶,具有不可比拟的艺术魅力。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与众不同的,但不变的是自己的学习生涯。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抓住眼前的每分每秒,努力学习,“十年寒窗苦读终会修得正果”,千万不要愧对于父母。面对生活中遭遇的不幸和困难,我们应该冷静判断、镇静应对,靠自己的智慧与力量战胜不幸和困难。这些,都是《童年》教会我的,它令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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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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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讲述老人泽皮德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木偶,并把获得生命的小木偶当成儿子。但小木偶调皮、捣蛋、贪玩。从而引出了一系列的冒险故事,讲述了一个木偶人由坏变好的传奇经历。

看完这本小说,我不禁有点惭愧。因为皮诺曹的坏毛病我也有一点:我也贪玩,上课有时会开小差,还对爸妈撒过谎,有时还有点自私、任性。从皮诺曹的故事中,我懂得了知错能改是多么的重要。从书中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善良。我也要学它,做个诚实、善良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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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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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荏苒,时光似箭。转眼间,三十一天过去了。在这一个月里,我又得到了一本好书,如果我把它评为——我暑假里最有趣的书,它也受之无愧。他就是在暑假里给我欢乐最多的——《皮皮鲁传》。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在皮皮鲁——这个成绩平平的中学生身上的一系列有趣又充满想象力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皮皮鲁身上有许多地方跟我很相似:调皮,活泼,可爱,风趣幽默······但是皮皮鲁敢想敢做,敢作敢当。虽然我也敢作敢当,但我却敢想不敢做。我还年纪轻轻,假如一不留神一命呜呼,挂了怎么办???!!!皮皮鲁做事从不考虑后果。

其实,我对皮皮鲁是羡慕嫉妒恨!他总会经历种.种大难:世界大战,绑架,······但每一次他都脱险而走,真是福大命大啊!

说完皮皮鲁,我们在聊聊本书作者——郑渊洁。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的文章诙谐幽默,语句生动美妙,使人身临其境。他说的一句话我十分赞同:“考试充其量是考记忆力。”

《皮皮鲁传》大大的丰富了我的想象力。

想象没有极限——这是我读完《皮皮鲁传》感悟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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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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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西游记这本书。我也是经过老师的推荐才看的这本书。真后悔没有早一点看。

这本书讲的是石头里蹦出了一只猴子,他去拜师学艺,师傅给他取法名叫孙悟空。没过多久,孙悟空就学了一身的好本领,可是因为他在其他弟子面前显摆自己的法术,师父叫他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

学了一身的好本领,悟空决定去找一件适合自己的兵器,于是他就去了水晶宫,拿了当年大禹测量水深的一根铁柱金箍棒。有一次,他想知道金箍棒到底有多高,结果触犯了天庭,大闹天宫,吃仙丹喝御酒,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

五百年后,唐三藏俸东土大唐皇帝之命去西天取经。路上,他解救了孙悟空,遇上了白龙马、猪八戒猪悟能、沙和尚沙悟净。一路上风餐露宿,打败了不少妖怪。我一向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了。白骨精为了能吃上唐僧肉,第一次变成了一位给丈夫送饭的好心妇女,第二次变成了一个找女儿的老婆婆,第三次变成了一个找老婆婆的老爷爷,但这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晶晶,把他们都打死了。唐僧是凡胎肉眼,看不出妖魔鬼怪,认为孙悟空打死了凡人,就把他赶出了队伍,并发誓再也没有孙悟空这个徒弟。孙悟空无奈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师徒三人走了没多久就遇上了妖怪,唐僧被抓,猪八戒千方百计请孙悟空去救师傅,孙悟空装着说:“师傅不是说你们俩也能降妖吗?”八戒说:“猴哥,你不能放下我们不管呀。”悟空嘴上是这么说,心里想:我要是再这么装下去师傅就要被吃了。于是他打断八戒的话,架着筋斗云去就了师傅降了妖怪,最后他们又走在了一起。通过他们的努力,到了西天,取了真经。

孙悟空的智勇双全。猪悟能的心地善良。沙悟净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心慈面软都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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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笑猫日记幸福的鸭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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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过的很有意思,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我读了笑日记里的《幸福鸭子》!我很有想法。

《幸福的鸭子》这本书主要讲得是马爸爸小跳的好朋友之一——张达和他的好朋友去了山里的爷爷家里玩。在那里,他们和笑猫遇见了鸭子“麻花儿”和腊肠狗“拖拖”。 “麻花儿”是一只非常特别的鸭子,她处处为别人着想,有什么好事心中想着他人,正是因为“麻花儿”的善良与可无私才让大家和她交上朋友了。

我想:“做人一定要先人后己,不然,别人有什么好事也不会想着你,在别人有困难时帮他一下,以后自己有困难时,别人自然会对你伸出援助之手,善良、无私,这就是鸭子”麻花儿“留给我的好印象!

我以后也要像鸭子”麻花儿“一样做一个先人后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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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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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安徒生写的《皇帝新装》,它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有一个皇帝个性爱穿新衣,两个骗子说他们能织出神奇的衣服,能看出谁聪明,谁愚蠢。皇帝赏了他们很多金银财宝让他们为自我织新衣服。于是,两个骗子就空着手,装模作样地织起来。直到游行那天,皇帝腆着大肚子,穿着根本就不存在的新衣神气活现地在街上走着,每一个人都称赞他,没有人敢说他光着身子,只有个小孩儿说了实话:“皇帝没有穿衣服!”皇帝这才明白受了骗。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很好笑,因为皇帝没穿衣服就上街。我还觉得皇帝和那些大臣们其实才是真正愚蠢的人。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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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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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简爱之后,我渐渐觉得,一个心灵契合的人比所有虚荣和狂喜都重要。也许罗切斯特先生和爱小姐并不完美,没有流畅的面部线条,没有白皙的肤色或者红润的面颊,表情不是严肃就是淡然,看起来也不讨喜,但是他们心中对爱的热切,是无人可比的。我常常想象在某个深秋的夜晚,罗切斯特强壮的手臂会紧紧搂着简的腰际,那是因为在那场可怕的事故中后他失去了视力,更是因为失而复得的喜悦,令他更加珍惜。也许年龄和阶层会成为鸿沟,但爱从来不分等级,在世俗人眼中罗切斯特如同父亲的严肃粗阔形象会让人觉得和简的爱情来得不合时宜,但是只有他们两个人自己知道,那真真切切是丘比特的祝福使他们陷入柔情。

也许在罗切斯特先生逐渐恢复视力的那些日子,他曾在夜里借着烛光细看简熟睡的脸庞,不难想象他雕塑般一板一眼的脸上洋溢着的柔情该是如何令人动容,也许他心里一直有着一丝希望,这就是为何在陷入黑暗之后他依旧需要在屋内点燃烛光“照明”。

简从小失去被爱的“资格”,罗切斯特自年轻时就被迫陷入旧社会的圈套里去,这两者之所以在外人面前不够“好看”,也许是因为粗旷和苍白是他们的保护色,但我相信罗切斯特先生温柔的目光和简红润的脸颊也是他们最真实的本色,这个世上很多人都很契合,也许利益使然,或许门当户对,兴许一时甜蜜,再或因为好看的面容而赏心悦目.....但这些都不是永驻的真意,契合的灵魂和相通的心境才是世间此般难得的真情。如同神话故事中的爱情,若爱德华是古铜色的火神,简爱就是透白的精灵——在精灵冰凉透明的身躯里,透露着靠近炙热的渴望,而当精灵靠近火神时,火苗的光影便会将精灵照亮成火红色,使精灵惨白的面颊上染上红晕。

这个世界还不完美,但因为人性的存在依旧有很多美好的东西,也许一些不可多得的友情、亲情和爱情,是人性光辉存在于世间的另一种胜似于神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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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书笔记初4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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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两世,却以泪水告终……————题记

有些情意,你给予了并没有放在心上,而接受的人,不知将这份情意珍藏了几世。结好比纯洁的绛珠草,为了偿还神瑛侍者前世的雨露之恩,为了木石前盟,愿追随他的脚步,以一生的眼泪相伴,来到了人面多换的人间,踏入了繁华而又浑浊的贾府,开始了一生寄人篱下的偿还……

可老天已对她有所眷顾,在荣誉至高的贾府,他遇到了前世的恩人,却早已没有了前世的记忆,"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宝玉第一次见黛玉,感觉娇小而又姿美,甚是眼熟。

从那以后,前世情人相遇,再续前缘,在大观园演绎令人揪心的唯美恋情。情再深,也深不过老天的安排。宝钗的出现,仿佛夺走了林黛玉的一切,原本林黛玉以聪慧典雅获得众人的芳心,一夜传出"宝钗为黛玉所不及"的众人对宝钗的称赞,更有"金锁配宝玉"一说,令她心凉。再多的泪水,再深的痴情,也经不住一年又一年的春流夏,秋流冬。众人说她爱耍小性子,其实并不是,而是她不服气,不服气前生前世的情谊落入他人手中,白费一枉心思,白费了痴痴的深情。那一颗颗饱含忧伤的泪珠,是多么的无可奈何,又能有多少人懂。

入府不久,又传来父亲因病而逝的消息,使她更加无依无靠,寄人篱下,饱受嘲冷。她以为花儿和她的命运相同,便为花儿找归宿。然而花儿的归宿找到了,那自己呢?还是独自一人,流连在这情缘望着宝玉,只是可望而不可即。

凄凉之夜,远处锣鼓喧天,喜气渲染整个贾府,一对新人步入洞房。而黛玉,只是静静地倾听着远处的喧闹,等待着自己的凋零,等待着自己从奄奄一息到全身冰冷。一句话的话音还未落,一代佳人离世,只留下不甘心的哀怨与无可奈何。不过好在,宝玉没有受到世俗繁华的迷惑,看透人间情谊,不忘木石前盟,只心系黛玉,离家远行。黛玉的眼泪也算没有白流。

两玉的唯美世恋,凄凉的结局,也让我感受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爱情战胜不了制度"的残忍。 情系两世,却以泪水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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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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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了整个小说,给我只是三点让我感触最深。看到的第一封信,里面有一句话“孩子,我虐待了你,我永远对不起你。”看到了这个,禁不住有一点感叹。现在的父母能够向自己的孩子道歉,主动承认自己的错,实在是很难得。

第二点我很有感触的是他可以跟自己的孩子交流在文学、音乐等上面的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能够及时的和自己的孩子分享彼此的得失,委实是很难得的!第三点就是能够坚持一直跟孩子通过书信的形式保持联系。

然后我不知道该怎么写,就查查这本书的背景,最关键的是他所处的环境,还能够给孩子如此的鼓励。作为父母,傅雷夫妇不只重视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情操和传统文化修养方面的教育,同样时刻关注着他们的起居、饮食、冷暖、开支等日常生活以及婚姻家庭生活的每一个细枝末节,家书中大量理性文字的真实性和可信性,也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看了有一点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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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皮皮鲁传》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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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阅读了《皮皮鲁传》这本书,它是我们国家有名的“童话大王”郑渊洁爷爷写的,我被书中的小主人公皮皮鲁深深吸引住了。

皮皮鲁是一个调皮捣乱的孩子,他的身上不仅有着男孩子的勇敢和大胆,同时他还喜欢自己去发明创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皮皮鲁有一次上化学课,好奇地把袜子放进化学试剂里,结果穿上袜子后,他长高了不少;他还喜欢玩鞭炮,还被鞭炮弹上了天,并且发现了神秘的地球之钟,可是谁知他拨动了地球之钟,改变了地球人正常生活。皮皮鲁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下定决心要改正,经过了无数次的付出和努力,他最终飞上了天空,拨动了地球之钟,恢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从书中我看到了爱探险、爱思考,还有知错就改的皮皮鲁,他让我明白,想要有创新的思想,就要有一双好奇的眼睛,勇于探索生活中的奥秘。就像鲁班因为在生活中好奇地发现了一种草会割破手,从而发明了锯子,牛顿好奇苹果为什么会从树上掉下来,而发现了“地球引力“,我想我们都要有一双好奇的眼睛和探索知识的精神。

皮皮鲁虽然犯了错误,但他为了恢复原来的世界又一次上了天空拨动了地球之钟,他的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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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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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合上《苏菲的世界》,我深深地长舒一口气,全书四百八十七页的阅读旅程实在是让人回味无穷。回想着苏菲的世界中的一点一滴,印在我心中的不单单是那个十四岁的女孩。

在《苏菲的世界》中,我第一次读到了柏拉图曾说过的那句话:“哲学始于惊疑。”它告诉我,不论谁,倘若对这个世界和人生不曾有过惊奇和疑惑,就不会开始哲学的思考。

书中有这样一个生动的比喻:这个世界好比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变出来的一只白兔,所有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人们一开始对这种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感到惊奇,然而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也就会逐渐沿着细毛滑回到兔子的毛皮,他们觉得非常安适,便不愿再爬回柔弱的兔毛顶端。

对于孩子们而言,世上的所有都是新鲜而令人惊奇的;而对于大人们来说,这个世界就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在生活中,我们听到的最多的话莫过于“我们今天的股价涨了么?”“白菜现在多少一斤?”“某某电影票房好像过亿了!”等等。大多数人因为忙于日常生活琐事而使他们对世界的好奇心受到了压抑。难道我们就只能生活在这种整天谈论菜价、争议股票的世界里么?

哲学才是拯救这个世界的良方,唯有哲学家才会踏上这条危险的旅途,迈向语言与存在所能达到的顶峰,以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在《苏菲的世界》中,艾勃特化身为艾伯特向同样化身为苏菲的席德进行了哲学启蒙,一堂堂哲学课变成了悬疑与破案,虚虚实实,似梦似真。

帕梅尼德斯想要揭穿各种形式的“感官幻象”,恩培窦探索着四种基本元素,即使因为哲学理论而被迫离开雅典的安纳萨哥拉斯也仍对大自然的组成提出疑问,德摩克利特努力证明组成各种事物的是原子;希波克拉底坚持着“医学伦理”;苏格拉底重视良心,真理,仍旧反对诡辩学家;柏拉图研究着双重性质的人;亚里斯多德又对柏拉图的理性论提出新的质疑……自古至今的西方哲学家,每位都在不断探求中得到新知,每位都充满着对世界的好奇心,他们总是试图沿着兔子的细毛往上爬,以便将“魔术师”的戏法看个究竟,弄个明白。

同在一片十四岁的天空下的我,发现自己已经开始朝向兔子温暖舒适的毛皮深处滑去:我开始习惯这个社会,习惯这个世界,从未去考虑过更深刻、更有意义的问题。一本《苏菲的世界》,一群哲学家拦住了我,他们揪住我的衣领,将我拽回毛尖,在那儿,在兔子的顶端,希望我也能以崭新的眼光度量生活。

葛朗维格曾说:“真实启蒙之于人,如同阳光之于土。”《苏菲的世界》,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每个人对生命的好奇,带我们爬回兔毛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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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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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了课文《丑小鸭》,主要讲一只丑小鸭的成长过程。丑小鸭从一出生就长得又大又丑,毛灰灰的,嘴巴大大的,身子瘦瘦的。哥哥、姐姐咬他,公鸡啄他,主人讨厌他,小鸟讥笑他……大家都不喜欢丑小鸭。经历种.种磨难,冬去春来,丑小鸭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他有雪白的羽毛,长长的脖子,真是惊喜!

由此,我想到英国伟大的科学家牛顿,幼年的他并不聪明,在学校里,他学习成绩很差,因此常受到歧视和欺侮。但是他热衷于研究一切事物,经过他的努力,他成功地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力学三定律,他对光学、数学、化学的研究,为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当我们面对困难时,要勇敢地前进,不久的将来,也许我们也能变成“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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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性的弱点》读书笔记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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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社会中的一份子,我们无时无刻不和各种各样的人接触和交流,我们是一个个完全独立的个体,但是又与不同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交集,似乎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主体。

我们总是把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放在学习的首位,总是认为只要有着足够的专业知识,就一定能够受到别人的追捧。但现实往往不是如此,有的人虽然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却能够成为一个出色的领导者。有因必有果,在成功的背后,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

不难发现,有的人就能够轻松处理好人际关系,但是有的人却为糟糕的人际关系大伤脑筋。对于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人来说,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顺其自然,我们不会对这个方面有更多的思考,大部分人都是以平时的习惯来应对这一切,这样,往往一个人平时身处的环境会对一个人的性格产生深远的影响,决定了他待人处事的态度,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但是同时,我也听到过另一种说法,所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荷花能够从淤泥中生长而不受到污泥的影响。虽然这是大自然的规律,但是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有的人虽然身处闹市,身边噪杂无比,却能够有一颗比普通人更宁静的心灵,古代的文人墨客,很多如此。

为什么同样是身处不同的环境中,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出现呢?我感觉应该从潜移默化这个词语来理解。所谓潜移默化,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不自觉地随大流,在某些时候自然而然地模仿着我们所看到别人的一言一行,我认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往往并没有去思索其是否正确,往往当我们对这件事情有所察觉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不经意间形成了一种习惯。

但是,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受到周边环境的这种不太好的影响可以说有一半的责任在我们自己身上,在面对一种新的事物的时候,在这件事情中就是别人,或者说大众的一些习惯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对其进行一定的了解,没有经过深刻的思索就贸然将其完全模仿并付诸实践,这实际上是我们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能够做到特立独行,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超能力,而是在做每件事情之前,他们能够经过一番深思熟虑。

从这个层面上来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实际上是有规律可循的,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人与人交往之间的艺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对人性有着更多的认识,我也能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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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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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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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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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小巴掌童话》。这本书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张秋生爷爷写的,其中有一个"换西瓜"的故事让我感触最深。

河马生病了,它口干舌燥,非常想吃西瓜。他的好朋友--刺猬哥儿俩愿意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蘑菇、栗子和美丽的贝壳换犀牛大叔的西瓜,但犀牛大叔却拒绝了他们的请求。最后,刺猬兄弟却仅仅用"河马生病了,想吃西瓜"这个最简单最朴实的理由无偿换到了西瓜。

在这个小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犀牛大叔。在他的眼里,自己的西瓜比蘑菇、栗子和贝壳都要珍贵得多,但是最后为了帮助他人,犀牛大叔毫不犹豫选择了无偿奉献。

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原来,无私的爱心和乐于助人的品格才是我们最宝贵的东西。想想以前,自己做事情有时会先计较个人得失,也不太愿意帮助别人,连最简单的家务有时也不愿意帮妈妈做,今后一定要向犀牛大叔和刺猬兄弟学习,做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小故事里面蕴藏着大道理,我们从中可以吸收智慧,学会分辨善、恶、美、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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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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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路易斯·卡罗尔——查尔斯·路德维奇·道奇森的笔名他和德尔三姐妹见了几次面写下了爱丽丝梦游奇境。

《爱丽丝梦游奇境》被公认为现代童话的奠基之作,作品在一个怪诞的故事里点燃机智和幽默。从爱丽丝掉进兔子洞里那一刻起,美妙如梦的冒险随之展开,抽水烟的毛毛虫、坏脾气的老鼠、咧嘴笑的猫脸让人过目难忘,怪诞与幽默的组合俘获一代老老少少读者的心。其中的经典桥段、著名角色和词语早已融入文化史,常读常新,并不断为流行文化提供经典养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掉进兔子洞》和《泪水池塘》两个故事讲的是小爱丽丝追随着一只会说话的兔子掉进了兔子洞,她看见兔子跑进了一个秘密花园,他也想进去,可是她太大了进不去,突然,看见桌子上有一个瓶子写着“喝我呀!”她把这瓶饮料喝了下去,渐渐地,她越来越小直到和兔子一样大小可是她没有带钥匙,又看见地上有一块蛋糕,她立即吃了下去,但是他变得和房子一样大,她很害怕于是便哭了起来泪水形成了一个池塘。

读了这个故事,我们可不能做一个小马虎,也不能乱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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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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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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